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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后感作文大全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互联网

《我念你如初》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小学生学习时间比较宽裕,可适当地读一读课外名著。多读书会提高小学生的认读水平和作文能力。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值得推荐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我念你如初》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你每一次不经意的回望,都是我收藏的念念不忘。

喜欢看小说,看的种类也多。有很多人写的书都很好看,比如六盲星的《你抱起来有点甜》烟罗的《小情书》等等。顾西爵很多人都很耳熟,比如顾西爵还写过的《何所冬暖,何所夏凉》写的很好看也拍成了电视剧已上映。但我今天说的是顾西爵2019年的一本新书《我念你如初》。

《我念你如初》这本书我个人感觉写的很好看,如果以后有机会拍成电影票房应该很好。讲的是一个昆曲小生苏珀和话剧导演许青橙的故事。他们都是各自的初恋,但因为苏珀的一句“对不起,我认错人了。”结束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八年后他们再次相遇,最终当红昆曲小生苏珀抱得美人归。不期而遇是欢喜,是熹光微暖,是乍见之欢,是久别重逢后演出温暖的小戏。

当时在图书馆随便抽出了这本书,本来以为应该不是那么好看,但是真的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而且花了两个小时一口气看完了。记得印象最深的还是男主角苏珀的一句心理话——为什么当初我没有一见钟情。真的当时看到这里心里泛起涟漪,有点儿甜。

因为看了这本书我专门去搜了搜一些昆曲听了听,感觉还蛮好听的,虽然有些听不大懂但是单纯喜欢昆曲。最喜欢的昆曲也就是书最后顾西爵推荐的一个昆曲《懒画眉》,听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有点儿享受。

很少有我喜欢的书,曾经第一本最喜欢的书还是墨小芭的《久等了,袁先生》,之后就没有最喜欢的书了,但是看了这本《我念你如初》之后,我感觉我又多了一本最喜欢的书。两本书可以说是男女主都是历尽千辛万苦才走到一起,很感动。看《久等了,袁先生》的时候看的哭了,看《我念你如初》的时候,甜的心里泛涟漪。两本书给了我不同的感觉,感觉很久没读到这么舒服的文,收获颇深。真的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很好看。

亭台楼谢园林里,戏里的俊逸小生,戏外禁欲又撩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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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应该做的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胸有凌云志,敢去摘星辰。

——题记

玉兰花香,熏陶了多少往事年华,四季轮回,沉淀了几许轻巧时光。小草应该把积蓄倾注在初春的嫩芽,鲜花应该把美丽倾注在凋零的瞬间。明确志向,考上理想的高中,这是我应该做的。

教室外的玉兰树依然挺立,她它陪伴着我们走过三年的风风雨雨。无情岁月在它的年龄上又添几笔,此刻它看着我们在教室里奋笔疾书,神情专注的样子,也不忍心让树上的蝉儿打断此时的气氛。笔在苍白的纸张上留下墨色痕迹,时间的长河奔流不息,一天就这么急速逝去,疲惫的身体告诉我该休息了。

一袭青珀色衣角在我眼前闪过,树下一位端正着身子的男子在认真的阅读,姿容甚好。是那“拣尽寒枝不肯栖”的孤鸿吗?是那“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行者吗?是那高唱着“大江东去”的词人吗?苏轼,一个被宋神宗称赞“才与李白同,识比李白厚”的千骨大家。在遭受贬低后,是那样的从容淡定,他遗忘所有的错意与失落,铭记世界的美丽。他心存大志,有着远大的抱负,不然何来”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放与洒脱。

欢快的鸟儿奏响黎明的进行曲,一梦方醒,鸟鸣混着蝉鸣,鸣声嘤嘤,和谐动听,飘散在晨光里。我揉揉惺忪的双眼,呆呆的坐着,回味着那似真似幻的梦境,它似乎在告诉我。我应该再次明确自己的志向,告诉我“非志无以成学”的道理。我那应该坚定的凌云志是什么呢?我不停地反问自己。是的,我应该考上理想的高中牢记父母的恩情,不负老师的期望,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和老师。这是我的凌云志,这是我应该做的。

”胸有凌云志,敢去摘星辰。”取得好成绩,考上理想的高中,这是我应该做的。”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青少年应立下凌云志,发愤图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助力中国梦的实现,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这,是我们青少年应该做的。

《苔丝》读后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平,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来自星星的你——读《异乡人》有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来自星星的你》大火的时候,我也为之着迷过。

都教授慢慢可以控制来地球的时间,他和千颂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挣来了圆满的结局,享受原来越长的相聚时光。外星人和地球人克服云泥之别相爱,这不能不让人感动。

《异乡人》叙述的也是外星人和地球人相爱的故事,只不过是旧瓶装新酒,故事的核心逃不过亦舒一贯的主张——人间艰难,世事苦多,女子只有自尊自爱、自尊自信,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收获圆满的爱情。

地球上的女子方祖斐靠自己的本领养活自己,被外星人靳怀刚的风度气质、温柔贴心吸引,两人渐渐倾心;当祖斐得知要放弃地球上的一切跟随怀刚到外星球生活时,她犹豫了。外星球上的一切都经过调配,何时刮风下雨、何时白天黑夜,皆在技术的掌控之中。外星球的人不允许有爱恨嗔痴、喜怒哀乐,否则便要接受治疗,试问,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趣味?

祖斐突然发觉,在地球上经历的一切痛苦和折磨都在证明自己还活着,证明自己会哭会笑,会绝望也会充满希望。她宁愿在这红尘中历劫,也不愿过那枯燥乏味、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她放弃了。

故事的最后,靳怀刚接受手术,选择成为普通的人,在地球上陪伴他的爱人。直到这个时候,祖斐才真正快活起来。

这场爱情战役结束了,似乎又是女主角胜利了。亦舒的小说看得多了,倒是渐渐有了自己的看法。女子追求独立固然没有错,唯有保持经济和精神的独立,才能在爱的人面前体体面面,不必事事靠着男人;但凡事过犹不及,女子太过强硬,则一点儿都不可爱。想要赢得爱情,怎可标榜因为要做自己,而一味期望男人做出牺牲?

不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需要两个人为彼此做出适当的妥协,如此方可走得长久;倘若只是骄傲地站在原地等着别人来爱,迟早落得孤身一身、茕茕孑立的结局。

《佛本是道》读后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道法自然,佛法亦自然,即佛本是道。写一本小说,好的书名非常关键。佛本是道,多么直白的名字,可就是给了我一种无限的遐想。这本书的故事背景设定得非常宏伟。集《封神演义》、《西游记》、《山海经》中的古典神话体系,融合西方血族传说,再造一部洪荒流开山巨作!

主角周青横空出世,曾用矿泉水救了路边的乞丐,最后成为了炼器宗的宗主,原以为可以像许多yy小说男主角一样,过上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生活,没想到竟是位光杆司令……不过,这并不影响主角以后的修炼,收服上古异种六翅金蝉,手持十二都天神煞大阵,得十二祖巫像,成盘古真身,最终以力证道,成就圣人,为天道教主!一开始我很不理解,一个修道的人为什么跟魔染上边,后来又因为自己收了两个妖怪做徒弟惹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到后来我也就随之释然了。因为我已经看惯 了那些名门正派的嘴脸, 自诩正道,背地里却干着不为人知的勾当,表面团结,暗地里又心怀鬼胎。乾机老道表面,上疼爱自己的徒弟,可最后为了自己,还是把徒弟的躯体给夺舍了。我认为,只要心中有道,那无论修什么做什么都是一样的。

不管是书里还是生活中,都没有绝对的圣人,玉皇大帝不是,如来佛祖也不是。西方教主准提道人,教化猢狲成道,一-是为争女娲娘娘气运,二是为佛道之争。又化作菩提老祖传授悟空法术,使其大闹天宫欲与玉帝扯上因缘。悟空从女娲补天所剩下的五彩神石中蹦出来,超脱于六界之外。这因果关系一旦扯上,就一发不可收拾。而玉帝的一味忍让就是为了不扯上这因果关系,最后请如来降服使这因果依旧归在佛门。可是奈何,在瑶池躲了一辈子,将劫难转化为自己的儿女身上,终究还是逃脱不了封神榜。

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可在这本书中好像不是这么写的。只要目的相同,正的可以和邪的同流合污,邪也可以与正达成共识。毕竟善恶也只在你的一瞬之间。

读《小王子》有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与其说《小王子》是写给小孩子的一本书,不如说它更是写给大人的一本书。

当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与他的玫瑰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厌倦了自己的星球,就像书中所说的“没有人满意自己居住的地方。”这就是旅行的需要,这里面搬家主要是在大人的需求下进行的,因为我看到过太多孩子不愿意离开他们生活的环境,因为在那里有他们的友情与娱乐场所以及原居住地他们很是熟悉,而一旦当孩子成为大人之后,他们又变得十分喜欢更换工作与变迁住址。这一个过程其实也是可以用《小王子》中的一句话描述:“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一个人的年龄越大,也就意味着他可能经历的事情越多,他积累的经验也就更多,他处理事情的时候也就很大程度上是依据自己的经验,而忽略了内心的直觉。《小王子》中这样写道:“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而在这里,却认为着”只要小孩子才真正清楚他们想要什么,如果把他们的布娃娃拿走,他们就会哭,因为布娃娃于他们而言是重要的。”所以,这些都是在提醒大人要用心去感受周围不要只看到眼前短暂的利益,也要像小孩子那样知道什么对自己最重要,什么才需要去花费时间。

在《小王子》里面不得不提地还是他与他的玫瑰花,在地球上当小王子与狐狸发现一大片玫瑰的时候,小王子就很忧伤了,因为他一直以为他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一朵。而当小王子被告知“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这么多时间,这才使得你的玫瑰花如此重要。”“你不应该忘记,你要永远对你所驯服的一切负责……”小王子也就明白了他与玫瑰花和他与狐狸的关系,是因为他为它们花费了时间与精力,也就使得他与他们彼此之间拥有了关系。在大人与小孩之间也不过如此,小孩需要大人;在大人与大人之间的关系网是建立在他们互相需要的基础上的,陌生人之间是不需要维护关系的。

小王子是曾经许多大人的身影,也是许多小孩的模样。

读红楼梦有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也许这是记忆的关系。我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知道,忘记外表的人,但要记住一只眼睛,一个动作或一句话;发生了什么,忘了这个过程,但依然记住时间细节,想法或风景。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和我的同桌。我们似乎是天敌,每天都要大战三百回合,在课堂上也曾造成了不少麻烦。这也很奇怪。虽然我们见面就会横眉冷对,但如果我们彼此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们也会非常焦虑和关心对方。有一天,我看到她严肃地坐在座位上,我就好心地问她:“你怎么了?”她抬起头,看见了她的眼睛。我忘了她说的话,甚至忘了她的名字和外表,但记得她那坚定的眼神。

我当时并不太了解这种眼神。但我依然我记得那个表情,可能是因为我认为看起来很奇怪!这就像一个人突然变得目光炯炯有神,充满自信,并决心放手一搏的样子。我再次看到这种眼神,是在初中时的一个朋友身上。当时她非常不高兴,是因为她当时不舒服,而且她的数学测试也很差。当我打算关心她看时,她突然盯着我说:“我想明白。你看着吧。下一次考试中我会谨记这次的羞耻,发愤图强!”她做到了。那时她的眼睛是如此坚定。

我实际上是一个没有野心和上进心的人。想一想,我似乎没有什么目标可以决定而为之奋斗的,而且更没有什么是必须实现的目标。在这两件事之后,我偶尔会开始思考:我能成为这样的人吗?我也可以努力争取目标吗?仔细想想,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啊!

我开始慢慢改变自己。我开始努力上进,我开始变得更争强好胜,开始发奋追逐我的梦想。因为我希望,我能有这样坚定的眼光,并有完成目标的决心!

令我难忘的细节让我感动,让我有勇气。这个令人难忘的细节很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让我改变成我想要的样子,我会永远记住它。我希望将来我的一个眼神也能改变其他人。

我会记住细节,谢谢你让我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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