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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后感作文大全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互联网

这,是我应该做的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小学生属于学习的最佳时期,多读读课外书籍是不错的。课外阅读有助于开拓小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好的书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值得收藏点赞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这,是我应该做的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胸有凌云志,敢去摘星辰。

——题记

玉兰花香,熏陶了多少往事年华,四季轮回,沉淀了几许轻巧时光。小草应该把积蓄倾注在初春的嫩芽,鲜花应该把美丽倾注在凋零的瞬间。明确志向,考上理想的高中,这是我应该做的。

教室外的玉兰树依然挺立,她它陪伴着我们走过三年的风风雨雨。无情岁月在它的年龄上又添几笔,此刻它看着我们在教室里奋笔疾书,神情专注的样子,也不忍心让树上的蝉儿打断此时的气氛。笔在苍白的纸张上留下墨色痕迹,时间的长河奔流不息,一天就这么急速逝去,疲惫的身体告诉我该休息了。

一袭青珀色衣角在我眼前闪过,树下一位端正着身子的男子在认真的阅读,姿容甚好。是那“拣尽寒枝不肯栖”的孤鸿吗?是那“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行者吗?是那高唱着“大江东去”的词人吗?苏轼,一个被宋神宗称赞“才与李白同,识比李白厚”的千骨大家。在遭受贬低后,是那样的从容淡定,他遗忘所有的错意与失落,铭记世界的美丽。他心存大志,有着远大的抱负,不然何来”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放与洒脱。

欢快的鸟儿奏响黎明的进行曲,一梦方醒,鸟鸣混着蝉鸣,鸣声嘤嘤,和谐动听,飘散在晨光里。我揉揉惺忪的双眼,呆呆的坐着,回味着那似真似幻的梦境,它似乎在告诉我。我应该再次明确自己的志向,告诉我“非志无以成学”的道理。我那应该坚定的凌云志是什么呢?我不停地反问自己。是的,我应该考上理想的高中牢记父母的恩情,不负老师的期望,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和老师。这是我的凌云志,这是我应该做的。

”胸有凌云志,敢去摘星辰。”取得好成绩,考上理想的高中,这是我应该做的。”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青少年应立下凌云志,发愤图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助力中国梦的实现,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这,是我们青少年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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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家风》有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倘若一个家有它的家风,那这个家的族人之间的相处必然是和睦、幸福的。曾经看过王如的一本书《家风》,书中以一个百岁老人的口吻写了王家三代人的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个叫作杨柳生的百岁老人,她为人处世可谓是做到了“器量须大,心境须宽”八个字。杨柳生老人是个小脚女人,文化水平不高,却将近百人的王家治理得井井有条的,其中原因是因为立家训、整家风,在这一过程中,她始终坚持仁爱治家,以仁爱为家风。

老人的孙女立梅意外怀孕,但她不想要这个孩子,于是去一家小诊所将孩子流掉了。却不料,因手术感染大出血,住进了医院,当立梅心灰意冷之际,老人将王家的大半人叫来,想让立梅感受到大家对她的关心与爱。纵然立梅曾做过许多错事,但老人一向坚持的仁爱思想使她要为立梅做点什么,让被亲生母亲、前婆婆嫌弃、被赶出家门的立梅感受到温暖。杨柳生老人不仅器量大,而且心胸宽。当立雨与哥哥立雪为争家产大打出手,使立雨的孙子诱发白血病时,她虽为他们见利忘义的行为感到心寒,但一颗心始终是真诚善良、仁爱的,她从鼓励基金中拿出二十万给孩子治病,希望孩子能免受病痛的折磨。这便是她的仁爱之处,不管她再怎么对立雨、立雪两兄弟的行为感到失望,也不会牵连到孩子,仍尽心尽力地帮助他们救孩子。仁爱的家风,使整个家族兴旺。立梅出院后,经营了一家小公司,日子过得有滋有色的;立雨不再与立雪争家产,孩子的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杨柳生老人的仁爱,使我敬佩不已。

若人人都像她一样仁爱,都将仁爱当成家风来传承,那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必然是和谐幸福的吧。杨柳生老人的仁爱家风,使族人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也赢得了邻里邻乡的称赞。因此,我们应向杨柳生老人学习,继承她的仁爱思想,当个“器量须大,心境须宽”的人。行动起来吧!

《苔丝》读后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平,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佛本是道》读后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道法自然,佛法亦自然,即佛本是道。写一本小说,好的书名非常关键。佛本是道,多么直白的名字,可就是给了我一种无限的遐想。这本书的故事背景设定得非常宏伟。集《封神演义》、《西游记》、《山海经》中的古典神话体系,融合西方血族传说,再造一部洪荒流开山巨作!

主角周青横空出世,曾用矿泉水救了路边的乞丐,最后成为了炼器宗的宗主,原以为可以像许多yy小说男主角一样,过上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生活,没想到竟是位光杆司令……不过,这并不影响主角以后的修炼,收服上古异种六翅金蝉,手持十二都天神煞大阵,得十二祖巫像,成盘古真身,最终以力证道,成就圣人,为天道教主!一开始我很不理解,一个修道的人为什么跟魔染上边,后来又因为自己收了两个妖怪做徒弟惹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到后来我也就随之释然了。因为我已经看惯 了那些名门正派的嘴脸, 自诩正道,背地里却干着不为人知的勾当,表面团结,暗地里又心怀鬼胎。乾机老道表面,上疼爱自己的徒弟,可最后为了自己,还是把徒弟的躯体给夺舍了。我认为,只要心中有道,那无论修什么做什么都是一样的。

不管是书里还是生活中,都没有绝对的圣人,玉皇大帝不是,如来佛祖也不是。西方教主准提道人,教化猢狲成道,一-是为争女娲娘娘气运,二是为佛道之争。又化作菩提老祖传授悟空法术,使其大闹天宫欲与玉帝扯上因缘。悟空从女娲补天所剩下的五彩神石中蹦出来,超脱于六界之外。这因果关系一旦扯上,就一发不可收拾。而玉帝的一味忍让就是为了不扯上这因果关系,最后请如来降服使这因果依旧归在佛门。可是奈何,在瑶池躲了一辈子,将劫难转化为自己的儿女身上,终究还是逃脱不了封神榜。

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可在这本书中好像不是这么写的。只要目的相同,正的可以和邪的同流合污,邪也可以与正达成共识。毕竟善恶也只在你的一瞬之间。

读《小王子》有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与其说《小王子》是写给小孩子的一本书,不如说它更是写给大人的一本书。

当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与他的玫瑰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厌倦了自己的星球,就像书中所说的“没有人满意自己居住的地方。”这就是旅行的需要,这里面搬家主要是在大人的需求下进行的,因为我看到过太多孩子不愿意离开他们生活的环境,因为在那里有他们的友情与娱乐场所以及原居住地他们很是熟悉,而一旦当孩子成为大人之后,他们又变得十分喜欢更换工作与变迁住址。这一个过程其实也是可以用《小王子》中的一句话描述:“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一个人的年龄越大,也就意味着他可能经历的事情越多,他积累的经验也就更多,他处理事情的时候也就很大程度上是依据自己的经验,而忽略了内心的直觉。《小王子》中这样写道:“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而在这里,却认为着”只要小孩子才真正清楚他们想要什么,如果把他们的布娃娃拿走,他们就会哭,因为布娃娃于他们而言是重要的。”所以,这些都是在提醒大人要用心去感受周围不要只看到眼前短暂的利益,也要像小孩子那样知道什么对自己最重要,什么才需要去花费时间。

在《小王子》里面不得不提地还是他与他的玫瑰花,在地球上当小王子与狐狸发现一大片玫瑰的时候,小王子就很忧伤了,因为他一直以为他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一朵。而当小王子被告知“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这么多时间,这才使得你的玫瑰花如此重要。”“你不应该忘记,你要永远对你所驯服的一切负责……”小王子也就明白了他与玫瑰花和他与狐狸的关系,是因为他为它们花费了时间与精力,也就使得他与他们彼此之间拥有了关系。在大人与小孩之间也不过如此,小孩需要大人;在大人与大人之间的关系网是建立在他们互相需要的基础上的,陌生人之间是不需要维护关系的。

小王子是曾经许多大人的身影,也是许多小孩的模样。

读红楼梦有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也许这是记忆的关系。我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知道,忘记外表的人,但要记住一只眼睛,一个动作或一句话;发生了什么,忘了这个过程,但依然记住时间细节,想法或风景。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和我的同桌。我们似乎是天敌,每天都要大战三百回合,在课堂上也曾造成了不少麻烦。这也很奇怪。虽然我们见面就会横眉冷对,但如果我们彼此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们也会非常焦虑和关心对方。有一天,我看到她严肃地坐在座位上,我就好心地问她:“你怎么了?”她抬起头,看见了她的眼睛。我忘了她说的话,甚至忘了她的名字和外表,但记得她那坚定的眼神。

我当时并不太了解这种眼神。但我依然我记得那个表情,可能是因为我认为看起来很奇怪!这就像一个人突然变得目光炯炯有神,充满自信,并决心放手一搏的样子。我再次看到这种眼神,是在初中时的一个朋友身上。当时她非常不高兴,是因为她当时不舒服,而且她的数学测试也很差。当我打算关心她看时,她突然盯着我说:“我想明白。你看着吧。下一次考试中我会谨记这次的羞耻,发愤图强!”她做到了。那时她的眼睛是如此坚定。

我实际上是一个没有野心和上进心的人。想一想,我似乎没有什么目标可以决定而为之奋斗的,而且更没有什么是必须实现的目标。在这两件事之后,我偶尔会开始思考:我能成为这样的人吗?我也可以努力争取目标吗?仔细想想,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啊!

我开始慢慢改变自己。我开始努力上进,我开始变得更争强好胜,开始发奋追逐我的梦想。因为我希望,我能有这样坚定的眼光,并有完成目标的决心!

令我难忘的细节让我感动,让我有勇气。这个令人难忘的细节很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让我改变成我想要的样子,我会永远记住它。我希望将来我的一个眼神也能改变其他人。

我会记住细节,谢谢你让我改变!

《读乔一: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有感》作文400字_初三读后感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书记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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