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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7 来源:互联网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000字。

读书,是为了打破局限,获取更高层面的知识,书籍中的大千世界,足以让人类解放思想,收获新思维。高中学习,要懂得劳逸结合,好的课外书不仅可以缓解压力,还能促进成长,很多人在读完一本好书后,心里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想法,这对自己很有益处。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000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开始敬仰起蟋蟀来,不仅它的歌声令我陶醉,而且它那思念故乡的情怀,使我肃然起敬,勾起了我难忘的老家童趣!

书中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次的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离了故乡,却深爱着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之事。尽管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地遇到了男孩主人玛利欧,还有忠诚憨厚的亨利猫和聪明的塔克老鼠,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但它还是十分思念乡下长期相处的土拨鼠、鸭子、野兔尽管它的音乐天赋也得以发挥,出名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但它却突然做出退休隐退,要回归乡下老家,去过从前那种虽不知名而十分平静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实现了回到能找到自己乐趣的故乡愿望。

读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其实,这里面隔着一个老大的问题便是:自由。快乐与出名是三明治外面那薄薄的两层,中间夹着一层叫自由的牛肉馅饼。柴斯特的嘴太小,一口咬不完整的三层。所以它得想一想,主要咬什么。正如它的朋友享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也是同样让它感到非常疲倦。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所以说,自由带给我们的快乐远远胜出出名带来的快乐。

其实,大城市、荣耀虽是件好事,但它感觉不到乐趣,却感到非常疲倦。乡下生活、相处的小伙伴虽不是很出名,但这里却没有寂默和痛苦,它能感受到快乐和有意义。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当你离开了自己向往的地方,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呐?我虽然出生的城里,但小时候总是跟外公到妈妈的老家去,那也是乡下的悬水小岛册子岛,在那里有许多我童年的乐趣,留下了我快乐自在的尽情玩耍的足印,像柴斯特那样,使我十分思念、难忘。

人说城市美,可我更爱妈妈老家那乡下的美景。过去靠小船来往的悬水岛,如今是雄伟壮观的大桥横架海峡,吸引了众多游客车水马龙地来观光旅游。每当夜幕降临时,妈妈带我在海边沙滩散步,吸着略带咸味的新鲜空气,让人心旷神怡。抬头眺望装点着无数闪闪彩灯的西堠门大桥雄姿,疑是银河落东海,真的美丽极啦!

那里连绵不断的山峰,到处郁郁葱葱。春天的嫩绿丛中百花争艳,有鲜红的映山红、金黄的油茶花、雪白的梨花夏天河边的柳树上传来一阵阵的蝉鸣声,秋天的果树上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子,冬天那一串串玲珑透剔冰凌真的让我流连忘返!

我经常和小伙伴们在乡下的草地上追逐着小鸟,在山坡上争先恐后地进行爬山比赛,在海涂上小心翼翼地捉着螃蟹,和外公在小河里钓鱼,和妈妈一起到海礁上捡海螺真的到处都留下了我快乐童趣的靓影。

我多么渴望着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凌空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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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风云下的“政治爱情”——《红与黑》


西方的政权总与我国旧时代的皇帝制有着不同,但同样的是每一次的更朝换代,换来的牺牲都是一样既必要又悲壮。小说《红与黑》以一条爱情线来讲述着那时候的政治故事,借由爱情的表面来表达政治的里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中生《红与黑》读后感范文几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高中生《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说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联。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同事生日祝福语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因此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正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前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就应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高中生《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

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

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高中生《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1000字


在满天的星星中而机会就是偶尔出现的一颗流星,掠过天空,来的快,去的也快。《最大的麦穗》就讲了这么一个道理。

古希腊大学者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在麦地里摘一颗最大的麦穗,他们挑挑拣拣,但都不满意总是认为机会还很多,最后两手空空的弟子们才如梦初醒的事。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最大的麦穗。有的人见到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了,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个才是实实在在的。

自古以来,能成大事者都为善于抓住机会之人。中国古代的有一位叫毛遂的门客就是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战国时期,秦国包围了赵国的邯郸。在赵国危急时,赵国只能让人去楚国,请楚国出兵一起攻打秦军,这需要二十位门客跟着一起去请求楚国帮助。最后还差一位,毛遂看见这个机会便自荐,因为他能说会道平原君就同意了他一起去。到了楚国,平原君不管怎么劝楚王,楚王也不答应。毛遂一看这样不行,他马上将宝剑架在楚王脖子上并说明了道理,楚王害怕了只能同意。几天后楚、魏等国联合出兵援赵,秦军终于退兵。回到赵国后他们待毛遂为上宾。人们都感叹道毛先生一至楚,楚王就不敢小看赵国。毛遂靠自己的果断挽救了赵国,也使自己名垂千史,是呀,只有学会把握眼前的机会才不至于一无所获。

每个人都想要一步登天,但这是不可能的,只有抓住眼前的机遇,才能一点一点走向成功之路。就说彼得弗雷特吧,他曾经盲目地跟随淘金潮,妄想一夜暴富。几个月之后也没有淘到一点点金子,面对坑坑洼洼的土地,他失望了。就在他即将离去的前一个晚上,下起了倾盆大雨,一下就是三天三夜。雨终于停了,彼得走出屋子发现不一样了,坑坑洼洼的土地被雨水冲平整,还长出了绿茸茸的小草,他顿时意识到这块土地很肥沃,于是他抓住这个机会,决定用这块土地种花来卖给别人装饰客厅。他把自己全部精力在培育花苗,不久田地开满了无数朵美丽的鲜花,受到了众多人喜爱,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就是因为善于脚踏实地的抓住眼前的小机会,让梦想成了真。可见,追求可以远大,但适当在特殊阶段放低要求,取得一个一个小成功,逐步向大成功迈进,这才是王道。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张九龄说的一点也没错,我们生活中,是否抓住了机会?在复习前因为贪恋电视,浪费了一次复习的机会;写完作业,因为迷恋漫画,浪费了一次背英语的机会;上课时,因为没有认真听课,浪费了一次学习知识的机会

人生的目标是永无止尽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把握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件事,我们才能有所收获。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紧紧抓住小机会,及时发现小财富,慢慢铸就大成功。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篇作文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一)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查字典板报网。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要命。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抢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作那些关于生和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言甚好。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二)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三)

偶然在看小说的过程中看到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带着好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但故事结构上与古龙有的比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总之,《盗墓笔记》虽然是部小说,但我却在其中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真诚感谢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四)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

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

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

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五)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作文范文10篇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想我读到的不仅仅是故事情节,更多的是人物的美好品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作文范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一

一个故事,一条大道,一个决心,师徒四人降妖除魔,天竺取经。

没错,西游记!这个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也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他被翻拍成了各种形式的电视剧、动画片、电影,人们都沉浸在影视剧的情节中,反复的看着剧中人物的奇迹相遇,不如关上电视、电脑,翻开书,让我们的想象力遨游在文字的世界里。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了天竺取得真经的故事。可是,众所周知,孙悟空一个跟头就十万八千里,他为什么不背着唐僧飞去天竺呢?是的,孙悟空是有上天入地的本领,可是如果他这么做了,没有这九九八十一难,他们师徒真能取得真经吗?在西游记的结尾,唐僧只经历了八十难,所以拿到的只是白纸,可当他们经历了最后一难后,白纸上才显现出真经,这就是我们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不经历足够的磨难,我们怎能成长?不体会过失败,我们怎能成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会在磨难中一点一点成长,一点点看清自己,一点一点变得优秀。

读书可以使人明智,再读西游记时,我深深的感到羞愧,羞愧自己的小肚鸡肠,羞愧自己的狭隘心胸,羞愧自己的半途而废,羞愧自己的意志不坚。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经历了无数的妖魔鬼怪,多少次都差点成为妖精口中的一道菜肴,虽然,有时也会迷茫,也会失望,可是他们从未想过放弃,意志坚定、信念不移,最终取得真经。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虽然顽皮,但他懂得感恩,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上尽心尽责的护送师傅,而我们呢?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又任劳任怨的将我们抚养长大,我们又做了什么呢?妈妈唠叨几句,我们便不耐烦,父亲责骂我们几句,我们却还要顶回去,父母辛苦赚钱,供我们上学,我们却拿着父母的钱肆意挥霍,不懂得珍惜。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尚且懂得感恩,而我们又做了什么呢?

孙悟空还有个宽广的胸怀,取经途中,被唐僧多次误解甚至赶走,可在他并没有怨恨,尽心尽责,努力保护着师父。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便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白骨精三次化为人形来迷惑唐僧,都被悟空看破,可是唐僧一次次被迷惑,尽管悟空多次解释,他却相信自己的眼睛,赶走悟空。当得知道唐僧有难时,悟空仍然义无反顾的去救师父。再想想我们,平时因为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就和同学、朋友、家人产生矛盾,怎能不感到羞愧?

《西游记》让我懂得感恩,懂得宽容,学会坚持,学会成长。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如孙悟空一样,坚定信念、战胜困难、跨过失败、背着梦想、砥砺前行。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二

话说:《西游记》乃四大名著之一,是由明代作家吴承恩所写,该名著有我们人人熟知的法师唐僧,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军沙悟净和西海龙王三太子小白龙等等等。

我先来向你们道一道孙悟空。孙悟空乃是一颗女娲补天所剩下的仙石;经过几千年的风化成为石猴,石猴孙悟空去拜菩提祖师时;向普提祖师学会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

接下来我再向大家介绍一下《西游记》中的各个主要人物。唐僧,出生于河南洛阳近郊俗名是陈祎。他的家族是书香家,而且悟性极高。他只身前往天竺学习佛法;猪八戒,法号悟能,因调戏嫦娥被逐出天界,到人间投胎,却投胎成猪胎,他会变身术,能腾云驾雾。故前往保护唐僧。沙悟净原是天庭中的卷帘大将,因失手打碎琉璃盏被贬下凡,在人间流沙河兴风作浪,他使用的兵器是一柄月牙铲,经南海观音菩萨点化,拜唐僧为师,与孙悟空,猪八戒一起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

名著《西游记》主要写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斩妖除魔,最让我引人入胜的有两个故事。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二,狮驼洞战三魔。

我先向大家讲一讲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唐僧师徒四人为取真经,行至白虎岭途中,在白虎岭这个地方住着一个尸魔白骨精。途中一打:白虎岭走出来一位年轻村姑,悟空说:它是个妖精。说着,就取出如意金箍棒,一棒打死了妖精。二打;山坡上出现了一个年满八旬的老人,手挂着弯头竹杖一步一声地哭着走来,孙悟空二话不说就打死了这个妖怪。三打;悟空把金箍棒藏在身后,走上前迎着妖怪,笑道:你瞒不过我、瞒不过别人,就众神仙面前一棒子打死了这个白骨精,这就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

又一个夏天过去了,唐僧师徒四人路径高耸入云的大山,见到一位老人就上去问原来这个老人是太白金星变的。他告诉孙悟空,这里叫狮蛇岭,有八百米长,中间有个狮蛇洞,洞里有三个大魔王,一个叫青毛狮子,一个叫黄牙老象,一个叫金翅雕鹏,孙悟空变成一个小妖,得知一大王能吞下十万天兵,孙悟空接着问二王和三王的本领,小妖说:二王身高三丈,鼻子像一条蛟龙。如果和人打,只需鼻子一卷,即使你是钢筋铁骨也会被卷进肚子里;三王从天南飞到地北,只要一眨眼时间,就可以飞回来,也随身带着阴阳二气瓶,一时三尅就能把人化成血水。然后,孙悟空叫来如来佛、文殊、普贤两个菩萨。原来这三个魔王都是如来佛、文殊的坐骑,三两下功夫就打败了。

《西游记》的故事一环接一环,非常引人入胜,我常常喜欢看《西游记》,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三

一年级时就开始看《西游记》,只不过一直都看的是彩图注音版,直到六年级的暑假,才真正读完了《西游记》的原著。

孙悟空,斗战胜佛,战无不胜,对师傅忠心耿耿,嫉恶如仇,火眼金睛,书上对他的褒义词数不胜数。他敢做敢当,正义感很强,一路上保护着师傅的安全,从未疏忽。师傅被抓,他总是第一个冲出去救人。虽然如此,但他总是被师傅误解,头上的紧箍变成了仁慈党对正义党的鞭子,甚至他三番五次被师傅赶回花果山。但最后呢?孙悟空从不记仇,依然是在师傅最需要他的时候挺身而出,他的坚强与正义,是不可少的。

唐僧,法号玄奘。他就是一个怕死加软弱的人,当真正的妖怪来袭的时候,他是不会阻止悟空上前杀人的。但是若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他那颗菩萨心肠就开始作怪。他没有火眼金睛,所以容易被表象所迷惑。他懦弱,胆小,但他的仁慈是无人能比的。不过光是仁慈,他是坚持不到天竺国的。他如此胆小却又能够坚持到取经成功,应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的执着。一路上,唐僧不畏艰险,一直向前,师徒四人一起努力,终于来到了西天,取到了真经。他的执着,也是不可少的。

而八戒,则是体现了人身上最为频繁的几样东西贪婪与懒惰。说的再委婉点儿,就是好逸恶劳。八戒可以为了吃而忘记了师傅与其他师兄弟的存在,也可以为了自己高老庄的媳妇而劝已经走了大半的师徒们散伙。

最后是沙僧。这是这本书中出场最少的主角,却也是书里除了孙悟空以外获得褒义词最多的主角。他任劳任怨,永远都挑着担子走在最后,却没有半点怨言。他武功没有孙悟空高,因此第一个出去打怪的永远不会是他。最多,孙悟空不在,他挥挥武器保护一下师傅,最后还是被抓到。那么从他的身上我们又看到了什么呢?那就是平庸。平庸,也是我们身上的一大特点。

妖怪,就是人类社会上的那些阴暗的,贪婪的人们。这些妖怪有的是炼成的精,有的是耐不住寂寞或是无聊的生活来干坏事的某神仙坐骑。而关于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的看法,这就是世俗的观点。这些,就像是社会上那些不好的东西。

唐僧师徒四人身上的特点,在我们大部分人的身上都会有体现。我们就如同他们,有时会很正义,有时会仁慈懦弱,有时会因为蝇头小利而变得贪婪,有时也会不上进变得平庸。而取经之路,也许就是我们的一生。我们会遇到重重困难,但,大部分的师徒,都会选择正确的那条道路。即使它崎岖,险恶,我们也不会畏惧,朝着正确的方向走去。最终,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取得真经。

吴承恩先生将人生同一部类似历险记的小说融合在一起,不得不说他伟大啊!

因此,我说,西游如人生。当走过了千山万水,经历了重重困难,看遍了世俗人心,你也就取到了,人生的真经。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四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老先生的著作,讲述了一只神通广大的泼猴,一位慈悲为怀的大师,一头留恋红尘的神豕,以及一名深藏不露的将军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它色彩斑斓,却又暗藏玄机。

《西游记》写西行求法,象征着一项了不起的事业。一遇重大困难,猪八戒就想回高老庄,回炉做女婿。孙悟空也不是没有回花果山称王道寡,耍子儿去的念头,只因头上戴着紧箍咒,恐本洞小妖见笑未走罢了。唐僧虽无半途而废之念,但也常作乡关之思。心不旁骛,笃而行之,宁静淡泊,一直坚定着去西行求法者唯沙僧一人而已。孙悟空一路炼魔降怪,图名不图利。猪八戒一路所作所为,图利不图名。纵然是圣僧唐三藏,其所以矢志西行,亦大抵是受王恩宠,不得不尽忠以报国耳。既不为名,又不为利,心无二念,但求正果者唯沙僧一人而已。沙僧还有个突出特点就是默默奉献。在取经途中,大多数情况下他都在默默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像八戒动辄在行者已打死的妖怪身上还筑上一钯,嘴里大叫:此是老猪之功!这种事儿沙僧是不会干的。面对孙悟空的天马行空,沙和尚虽然也曾有嫉妒之意,却能迅即自我克服,因而不仅始终没有去干扰孙悟空的建功立业,反倒在全力助成。沙僧一般在两个师兄都去降妖时,默默担负起保护师父的重任。当妖怪来袭,自己明知本领低微,也要挺身而上。这就使他不失为一个正派的人、高尚的人、有益于取经群体的人。

但是沙僧仅仅只有美德,还谈不上一个成功的形象。《西游记》的可贵,在真实地展示人物性格中的缺点,那就是奴性意识。和事佬的身份,使他不能像孙悟空一样,敢说敢干,充分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苦行僧意识,使他不能同猪八戒一样,无所顾忌地追求世俗的七情六欲。总之,是赎罪意识与奴仆身份决定了他的性格缺陷。沙僧本来是在天宫稳做卷帘大将的,只因失手打碎玻璃盏这个偶然性的失误,便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此,观音菩萨劝他跟取经人当个徒弟,他当即表示愿皈正果。他一心一意西天取经,希望以此赎清自己打碎玻璃盏的罪过。第40回,红孩儿捉去了唐僧,八戒和悟空提出散伙的话,沙僧一听,便打了一个失惊,浑身麻木,说道:师兄,你都说的是那里话。我等因为前生有罪,感蒙观世音菩萨劝化,与我们摩顶受戒,改换法名,皈依佛果,情愿保护唐僧上西方拜佛求经,将功折罪。今日到此,一旦俱休,说出这等各寻头路的话来,可不违了菩萨的善果,坏了自己的德行,惹人耻笑,说我们有始无终也!。可见,赎罪意识已经深入到了沙僧的骨髓,也导致他依顺随和,忍辱负重。悟空说他是好人,八戒背后讥他面弱,实际上都是说他太少自我,太少个性。

沙僧的驯顺服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奴仆身份。《西游记》中的沙僧名为卷帘大将,但那只不过是皇家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他虽然也曾自我夸耀说:南天门里我为尊,灵霄殿前吾称上,往来护驾我当先,出入随朝予在上,但身份却相当低微,实际上只是奴仆。比起悟空的大闹天宫和八戒的调戏嫦娥,沙僧失手打碎玻璃盏并不算什么罪过,可他受的苦难却最多。但他却连一点抗争的念头也没有,只是默默忍受。在《西游记》中描写悟空,最常用的字眼是毛脸雷公嘴;描写八戒,最常用的字眼是长嘴大耳朵,都准确地揭示了人物的外貌特征。唯有描写沙僧,最常用的字眼却是晦气色脸的和尚。当我们明白了沙僧的奴仆身份,我们就会明白作者的这种描写,是多么准确地把握了这个人物的身份、地位所带来的最独特的外貌特征。晦气者,倒霉也。沙僧既是奴仆身份,平时当然饱受窝囊之气。特别是他的职责就是侍奉玉皇大帝,常言说伴君如伴虎,他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吗?长此以往,他那张脸便不能不变成青不青,黑不黑,晦气色脸。他的驯顺服从个性也就在这样的生活过程中被体现,成为一个奴性人格的形象。

总而言之,沙僧形象既体现了奴隶文化的本质特征,又代表了农耕文明背景下普通民众的基本性格特征。他的善良老实、埋头苦干、任劳任怨、默默奉献,都表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这些美德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沙僧身上这些美德,又都和他循规蹈矩、驯顺服从、明哲保身的奴性不可分割,浑然一体,而奴性又是妨碍我们民族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根本大敌,是我们事业成功的大敌。因此,表现在沙僧身上的美德,只有与强健的个性和富于抗争与进取的精神紧密结合在一起,只有诉之自身意志,才有可能焕发出真正炫目的光辉 。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

五年级寒假,我在书架的里层发现了一本业已破旧不堪的《西游记》。我随手把书翻到了目录,就被许多故事所吸引住了。

《西游记》是明朝吴承恩写的一本神话小说,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在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剧情一波三折。

书中的主人公都个性鲜明:机智正义、是非分明的孙悟空;大腹便便、贪吃偷懒的猪八戒;忠厚老实、认劳认怨的沙和尚;心地善良、迂腐执着的唐僧。

整部书围绕取经这个主线来展开,其中包含着许多脍炙人口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经典,如《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真假孙悟空》等。

其中有一段《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一天,唐僧师徒四人在林中赶路,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孙悟空用他练就的火眼金睛一眼便看出她是个妖怪,随时会威胁到唐僧的生命,便迅速使用金箍棒打死了这个小孩,而不明真相的唐僧却误以为他杀死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对孙悟空表示了强烈的愤怒和责怪,孙悟空虽然非常委屈但还是原谅了师傅唐僧。接下来,妖怪又故伎重演,变化成一个寻找女儿的老太婆,这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情急之下的孙悟空忘了师傅刚刚的责备,又挥棒将老太婆打死了,这一下更加重了唐僧对他的误会,以为他野性未改,幸好猪八戒和沙和尚的苦苦求情,才得以饶恕了孙悟空。妖怪已经发现了,唐僧和孙悟空之间的师徒关系已经非常脆弱,再次变化成一个寻找妻子和女儿的老翁来迷惑唐僧,在孙悟空的一再提醒之下,唐僧仍是看不明真象,就在妖怪对唐僧下手之时,为保住师傅的生命,孙悟空无奈之下挥棒打死了老翁,最终导致师徒关系破裂,逼走了满腹委屈的孙悟空。于是妖怪的计谋得逞,当唐僧发现真象之时,已落入魔爪。虽然后来师徒二人冰释了前嫌,唐僧获救,读了《三打白骨精》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常常会被表面现象迷惑,如果这时有人善意的提醒,我们一定要多加思考,避免判断错误。

《西游记》中这样精彩的故事很多,众多故事都是用来体现取经这件事的艰难,有的时侯,师徒四人都已陷落了绝望,但经过不懈的努力,又都化险为夷,说明只要我们不畏困难,坚持不懈,最终总会走向成功。精彩的故事,加上本身的奇幻元素,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实,对此道理我深有感触:小时候的一天,一位陌生人问我:小朋友,跟我走,我带你玩好玩的。我正想答应,妈妈狠狠地拍了我一下,说:小心被拐走!我吓了一跳,连忙和妈妈回去了。万一妈妈不提醒,万一陌生人真把我拐走,我可能和唐僧一样被抓走了。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六

《西游记》是一部讲述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饿历险记。他们必须坚强跨越过九九八十一难才能顺利取得真经,普渡众生。在这取经途中,妖魔鬼怪会处处刁难着他们,艰难险阻会时刻伴随着他们,上什么让他们最终战胜一切,取得真经呢?

团结!是四个人的团结将他们凝聚在了一起,是四份力量的融合让他们不畏艰险,战胜重重困难.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而《西游记》不正是更加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吗?

有人说过:一滴水如何才能不干涸?放入大海。只有溶入大海,水才会长流不息。唐僧师徒就是团结的化身,是团结让他们排除万难。我们现在不应该如此吗?在学习、生活中,我们时时刻刻都需要团结。当今时代,处处讲究合作精神,只有合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才能迎接更大的挑战,才能战胜更大的困难。国与国如此,人与人也如此。

《西游记》,它让我看到了团结的力量,让我了解到团结的重要性,唐僧师徒教会我只有讲团结,才会获成功的大道理。

相信看过《西游记》的人,一定会对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印象深刻。白骨精变了三次摸样,成功地骗过了唐僧、八戒和沙僧,但唯独没有骗过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孙悟空为大家而战,为生命而战,为正义而战,可结果却换来了被驱赶的下场。我相信在孙悟空满怀委屈离去的那一刻,一定让很多人感到震撼,让很多人感到愤怒,也让很多人感到伤心,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是一个极不爱流泪的女孩,但是从小到大,每次看到孙悟空无奈离去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心中充满了对唐僧的气愤,对白骨精的憎恨和对孙悟空的同情。现在,我长大了,从这一章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眼见未必为实。

村姑、老奶奶、老爷爷,他们的表面都是那么得朴实,那么得善良,可实质却是一个狡猾邪恶的妖怪,通过这件事,眼见为实这句古训还真得让人重新审视呢!尤其是在当今如此杂乱的社会,欺骗的手段愈发高明,欺骗的行径愈加猖獗。

面对这些繁杂的事物,我们不该只看它的表面现象,而要去透过现象看本质。要相信科学,现象真理。要知道,任何的谎言在科学面前都会自露马脚,任何的欺骗在科学面前都会原形毕露。让我们理智冷静地看待事物,那么我坚信,每个人都会远离虚伪,远离欺骗。

《西游记》让我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与谎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教会我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一部《西游记》,它让我学到的又何止这些呢?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等等,都是《西游记》中蕴含着的道理。一部《西游记》,一部空前绝后的旷世奇作。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七

一部优秀的神魔小说,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西游记》,不仅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更体现出了高于现实的艺术造诣和深刻的思想内容。瞧,齐天大圣孙悟空,一心向佛的唐僧,贪吃贪色的八戒,名不见经传的沙僧一个个人物,宛如鲜花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并绽放,那馥郁花香,飘经滚滚的时间长河,芬芳传世。

《西游记》读来脍炙人口,说的是一个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在唐朝太宗贞观年间,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连同坐骑白龙马保护唐僧西行取经,路途中共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最后取得了真经并带回东土播传与世人,他们也功成正果而成佛。

这个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和以现实作为背景搭建起来的梦幻世界,赋予了我对人生的又一个认识

锲而不舍地朝目标奋进,才是成功的前提。

电视剧版的《西游记》中片尾曲有一句歌词:容易干不成大业绩。说得好,唐僧刚开始和两个和尚出发取经,途中路过虎穴,老虎把两个和尚和马都一并吞吃了,唐僧幸得一猎人相救,不过也吓掉了半条命。但唐僧重振雄心,在第二天的曙光中与猎人一家的送行下踏上征途。后得四个徒弟作伴,有时,八戒突然来一句:散伙了罢!但另外三人坚定不移,又一起向前挺进,奔向未知的变数。

时间一点一滴从他们的步伐间轻轻流逝过,弹指十几年如一瞬。不断的日月更替中,有悲欢离合,可是彼此坚定的意志支撑着身躯,不然这么多年乏味路途加上无数噩梦的挑战,谁能受得了?十几年的不懈奋进,最终换来了得到真经的那刻几乎要潸然泪下的欢喜。他们终于成功了,看到这里我也不禁笑了。是啊,多么艰苦,该需要多大的毅力?

在平时的生活里,不提似取经那般的伟事,就算是再也普通不过的学习,也需我们坚实的奋进脚步。

刚升初中那会儿,我的英语烂的就像一潭稀泥:单词无积累、语法不通、音标认不会。英语习作对于小学从未接触过的我简直是天方夜谭;英语课上老师的话,仿佛是一串外星语言,无法识别。但我一秒不放过地认真听着那节教音标的课,将每一个单词书写在手心、烙在心里,将每一篇指定的课文都牢牢掌握我相当于从零开始学英语,但慢慢步入了正轨一切都归于我的不懈努力,就像唐僧师徒四人,我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如今掩卷了《西游记》,它那无比的魅力仍氤氲于我的精神世界里。它教会了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以及松懈时,想象自己是八戒,再说散伙,可要小心被大师兄的金箍棒打手心了!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八

望见远处,一抹浅浅的微笑,我便知道是你。向你狂奔而去,投入你的怀抱,一直陪伴我又温暖的怀抱。题记

在假期,偶然发现《西游记》,发开那一章章熟悉的情节。一幕幕温馨的画面深入我的脑海:师徒四人结伴而行,向西天取经。悟空、悟净、悟能三人一路在保护着师傅,从未离去。虽然一路上艰难坎坷少不了,但也少不了欢声笑语。可曾想过他们三人神通广大,为何一路甘心伴与唐僧左右,形影不离。并且《西游记》在吴承恩的笔下,一切显得那么的坎坷。他们各显其能,一直伴他左右。想到这里泪水,不经意漫处眼眶。

严酷的夏日,你总爱坐于树下纳凉。夏日的炎热,我总是承受不住。满腔的怒火,不知向哪发泄。你总是会用浅浅的微笑来面对自己。不知为何,心,莫名的静了下来。怒火,消减。你便会用粗造的大手拉着我那细嫩的小手,一起纳凉。轻轻地执起蒲扇,慢慢地扇着我,一阵阵 凉 风变会想自己吹来,在哪凉意中迷迷糊糊地入睡

放学后,我总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搜寻着你,浅浅的微笑在那一瞬间映入眼帘,一猜便是你。露出会心的微笑,加快脚步冲向你。但却会狠狠地摔一跤,泪水,流出眼眶。你便会带着浅浅的微笑从容的走向自己。轻轻地扶起我,拍拍身上的尘土,伸手擦干脸上的泪水,说,乖,没事,别哭。我呆呆地望着你那浅浅的微笑,会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你总是会笑着骂我,傻瓜。虽说是骂自己的话语,但是心中却是慢慢地温暖、幸福。

喜欢你那浅浅的微笑,喜欢趴在你的背上那温暖,喜欢你为我执蒲扇催我入眠。趴在你的背上,你背着我,内心小小的满足。我,喜爱玩耍你那头发,蓦然发现那头发之间有几根银丝若隐若现,便大惊小怪地叫道:奶奶,你有白发了!你笑着回答道:人总要老的,老了怎么能没有白发呢。我呆呆地望着你,竟不知如何去回答你。

年龄的增加,作业量就渐渐地增加,每日便埋头在书的海洋之中。烦躁,漫上心枝。你总是出现在我的身边,带着浅浅的微笑,来陪伴我。蓦然,心,静了。进入初中之后,我便住宿于学校中。一周只有两天的时间呆在家中。在校中,烦躁时,总是想见你那浅浅的微笑,一想起你那浅浅的微笑,舒心得很。回到家,便想开门的瞬间就见到你那浅浅的微笑。那浅浅的微笑怎么看都不够。

我感谢你那浅浅的微笑一直陪伴着自己,伴我快乐的时光,伴我稚气的童年,陪伴我至今。我感谢您我的奶奶。是啊!人总是要老的,却唯一不变的是那浅浅的微笑,一直伴我至今。微笑,是你的招牌,你伴我成长,用那浅浅的微笑告诉我们积极乐观面对生活,勇敢面对生活的挫折。

至今,浅浅的微笑,仍旧陪伴着我,就似那师徒四人,形影不离,合上书本,微笑。那浅浅的微笑仿佛是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现在显得格外温馨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九

在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一部时代累积型的作品,它是写的最生动又活泼,最离奇。是吸引青少年的关注,在小的时候。我读的是文字书。那时还没懂全文字,是借着拼音一个一个的拼读,有时候还需要外公在一旁讲解意思。虽然读的有些辛苦。但是我能阅读到了四大名著的其中一本了,看了一遍又一遍仍是津津有味。到了四年级时,西游记在电视中播放了,我们一家人排排坐在沙发里津津有味的看着西游记给我们带来的乐趣。

要说西游记中最经典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剧情了,白骨精一心想吃唐僧肉但是又害怕孙悟空火眼金睛给识破真面目,于是变化成了村姑,老妇,和老翁来博取唐僧的善良,师徒四人来到了所在地,孙悟空去给师傅找粮食,聪明的孙悟空在师傅的脚下画了一个大圈并叮嘱不可出了这圈子外,可是,白骨精也不是蠢的,她懂得唐僧的弱点,只有忠厚的沙僧一直警戒着没有被白骨精给迷惑住。那好色的猪八戒看到了馒头和村姑就已经找不到北了。这时孙悟空回来了看到有个女的便用火眼金睛看到了白骨精的面目,拿着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的化身。唐僧却认为孙悟空滥杀无辜,要赶走孙悟空,悟空热泪双流,也不免伤心落泪。

师徒四人 都有不一样的性格,先说,唐僧:善良但又不分青红皂白。诚心向佛,顽固执着,他嫉恶如仇,不怕困难,坚韧不拔,英勇无畏,但有时我行我素过于顽劣。孙悟空:突出他热爱自由,见恶必除,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变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猪八戒: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但又性格温和,憨厚单纯有时也很英勇;经常被妖怪的美色所迷惑,难分敌我。他对师兄的话言听计从,对师傅忠心耿耿,是个被人们喜爱同情的喜剧人物。沙河尚:在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路上,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心地善良,忠厚朴实,默默无闻。但又缺乏主见。

西游记中最受欢迎的是孙悟空,别问为什么,因为孙悟空有很强的责任心,不畏艰险,有胆,有才,勇于牺牲,战胜自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直到现在还在电视里播放,每当我们在看过一遍又一遍,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既过瘾又有趣。带给我们有趣的童年,六月。

时光在悄悄地流逝;当我找出当年那本《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不仅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在读起时,不变的是阳光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而我的领悟却变了。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任何事情,都是要经过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不是玄虚离奇的。就拿学习来说:哪天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一帆风顺呢?人生的道路漫长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在这我不禁惭愧自己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呢?这就是我所缺少的,战胜困难的过程,就是发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至少我是努力了。这也是一个小小的成功啊!因为我做了,还坚持到了最后。

感谢吴承恩的超凡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一个充满乐趣,又离奇,曲折的神话世界,通过《西游记》,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给大家带来激励内心的力量。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十

我在看悦叮网中看到一本书叫《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父、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让我们爱上阅读吧!它会给我们插上一对梦想的翅膀!

《史记》读后感_关于史记的读后感1000字


星夜,我拿出《史记》,翻到屈原贾生列传,用心细读。屈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于是怀石,逐自投汨较以死。读史至此,我不禁闭目沉思,心中隐隐感到屈原那股照耀千古的浩然正气,但更加同情屈原万般悲愤,怀石投江的无奈。

司马迁评屈原之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在过去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在统治者以过分的孝悌忠信来钳制人的思想,以达到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这种忠诚无疑是极受推崇的。但屈原之志在现今社会中还是否适合呢?还是否有其现实之价值呢?在我看来,值得商榷。

首先,虽说哀莫大于心死。屈原忠而被谤,信而见疑,满腔悲愤成了他自寻短见的动力,但他死了,楚国能免亡国之祸吗?显然不能。但我觉得,屈原既然有寻死的勇气,为何没有化悲愤为力量,重新面对人生的勇气呢?其实,只要屈原能开阔一点,大可放开怀抱,别投他国,觅得贤君,以展抱负。即使此生长留楚地,亦大可隐逸山林著书立说。一来不用爱物之汶汶,二来使自己的才华得以保存。何乐而不为?须知道,即使当世没有明君,难道以后就没有明君吗?即使自己有生之年不能振兴楚国,但只要他的精神与才华能流传后世,那么楚国还有一丝中兴之望。可见,投江自尽实属不智之举!

屈原之所以不智,究其原因,全是愚忠作崇故。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这是这样的道理。我觉得愚忠二字不但害已,还会误人。正如当年忠孝两全的岳飞,他明知自己遭十二道金牌调回京师定是凶多吉少,而且又知道自己一死,金国铁蹄势必重踏中原,蹂躏苍生。若他不是执着于忠之一字,我想历史也会改写,南宋百姓也能享得太平之乐了。

虽然说忠于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天职,但忠于的是国,而不是那施政不善、导致人民生活不稳定的当权者。所以我们可说,屈原的忠诚无疑皓如日月之辉,但他并不算是忠于国家而是忠于那个易受小人之间的昏君楚怀王,由此可知愚忠是不智的,在当今社会就更不合时宜。理智的忠诚是愚忠的蜕变与升华,这才是人们值得仿效与推崇的美德,这才是为国家民族谋福祉的刚贞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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