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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袍哈弗医生书籍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我的哈弗日记读后感。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或许"我的哈弗日记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轻轻合上《我的哈弗日记》最后一页,泡上一杯咖啡。一缕缕香味从一圈圈灰黑色的涟漪中悠然散开,小品一口,是熟悉、感动、羡慕,还有遗憾的味道……

为弟弟在网上购书,无意间,这本书的简介吸引了我的注意,“从南方小镇到北京,从草根学生到新东方老师,从清华研究生到哈弗教育学硕士……”更让我意外的是他是湖北人,本科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华师和我们学校是邻居,突然感觉世界顶级名校——哈弗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可是数以万计的华师和理工大的学生看起来大家都拥有同样的教育资源、不相上下的智商,可是有幸步入哈弗殿堂的又有几个呢?差距在哪?

阅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1998年走进华中师范大学,XX年本科毕业考上了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XX年考上哈弗大学教育学院……虽然很难说这条路是不是最适合我的或者说这样的选择是不是最好的,但是我很幸运的一点是,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和资源的家庭,我一步步地进入了中国和世界最好的大学去读书,在年轻的时候获得了宝贵的教育机会,丰富了自己的人生体验。”书中很多次作者提到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学生,能得到哈弗的offer很偶然、很意外,仿佛是命运垂青的结果。阅读完整本书,与作者一同经历了国内外大大小小无数次考试的奋战过程,经受各种打击与选择的痛苦,最终凭借超凡的毅力和追梦的决心拨开阴霾,品尝到胜利的甘霖……我才深刻的体会到“杰出来自普通人的认真”的背后含义,个人认为“杰出来自普通人追梦的持之以恒”会更恰当。

尤其读到他本科学习英语的经历让我感慨颇多。一次历经英语角哑巴英语的尴尬激发了他攻克英语口语的决心,并迅速把一套疯狂英语“premier zhu in press conference”(朱总理记者招待会实况录音)全部背了下来。之后,重回英语角一洗“当年”哑巴英语的耻辱,成为英语角里的小明星后一发不可收拾,对英语的学习如饥似渴,并勇敢的参加湖北首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打败了无数英语专业的学生获得了决赛亚军!也许今天的作者回想起这段大学经历只是求学生涯中的一件小事,但仅此小事就折射出一个成功者必备的素质:决心、行动力、勇气、勤奋、坚持。我想如果没有本科时期刻苦学习英语的经历,他也不会获得对英语的自信,更不会那么顺利的成为新东方老师,也就不可能获得哈弗的认可。杰出来自普通人的认真,更来自于为实现梦想而持之以恒的认真。老调重弹: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让我想起最近导师跟我讲的一句话:“你们这个年龄的很多人一直在辛苦地仰起头找路,找到最后自己都没有方向了,该到埋头踏踏实实走路的时候了。”是的,是该踏踏实实的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了。可是,在迷茫双眼的导航下如何能走出坚实的脚印呢?选择太多和选择太少都不是件好事情,智者的智慧最在于清晰的认识自己的优劣势,迅速给自己定位并坚持走下去。追梦的途中我们少不了反思与再定位,适时的调整航向才能保证不偏离轨道。“规划的人生更精彩”几个大字赫然印在书籍的封面,它是给还没有找到梦想或者迷茫在追梦途中的年轻人的提醒。

年轻人很容易被眼前取得的小成绩迷惑,一旦醉与鲜花与掌声中就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反观自身,也许在大二那次获得“武汉理工大学风云学子提名奖”之后,我就应该渐渐离开校园“政治”回归“学术”了,然后赞誉增长了我对学生工作的热情,诚然两年院团委副书记的职位给了我锻炼组织能力、演讲能力与为人处事能力的机会。在我们几个主要干部的努力下,团委成为自成立以来最巅峰的一届。可是团委赋予的光环局限了我的眼界,尤其是无职的大四一年,我还是很浮躁。研一我又晕乎乎的担起了年级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现在想想,该经历的都经历了,我还能再创造最巅峰的一届党委吗?即使创造了对于我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专业、英语……依然没有长进。

是自己舍不得放弃过去的荣耀才步入了这段停止不前的路,没有进步意味着倒退。我的例子应该是一个没有做好人生规划的反面教材吧!所以,我在那杯咖啡里品尝到遗憾的味道……张扬的一段话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他说母亲希望他清华毕业后在北京安家过平稳的日子,而此时的他看到了更大的世界,眼前的成绩已经无法另他满足,习惯了奔跑的他无法停止追梦的脚步!

一本书,十年的求学生涯,从成绩平平的普通学生到世界顶级大学的硕士,一路风雨一路凯歌……在品读这些逐渐成熟的文字时我收获了感动,久违的从书中获得的感动,也真切感受到榜样的力量,这种强大的力量折射出自己太多的不足。我很期待张扬的第二本书《年轻的战场》,希望在我开始阅读这本书之前能欣赏到你的读后感。

通过这篇文章,我主要想表达两点:一是要有自己的梦想,并对其合理规划,因为规划的人生会让我们尽可能避免陷入迷茫;二是在确立目标后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坚持走下去,在奔跑的途中还要学会停下来重新自我审视。其实想说的还有很多,仅此表达这些吧!想得再多说得再多,没有行动还是等于零,希望自己能以实际行动说话。我相信你看了之后也会有自己的想法,也许你不赞同我的观点,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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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篇一: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请大家先看一下这几个镜头:

镜头一:

怎么考得这么砸啊?一个男孩的一妈一一妈一指着试卷上不到九十分的分数,严厉地问男孩。男孩一脸委屈,说:能考到这个分数已经不错了!

镜头二:

一个胖胖的女孩站在一妈一一妈一面前,气喘吁吁、满脸汗水地对一妈一一妈一解释道:丽丽确实不错,可她比我瘦,耐力比我好,我怎么能和她相比呢?

这几个镜头是我所知道中的n分之一,曾经我也这样想过,但自从我看了一本叫做《风雨哈佛路》的书后,我对几乎所有的事的看法都变了,让我深受触一动。

这本书详细描写了作者,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个出生在纽约贫民窟的女孩----莉丝默里从15岁开始流落街头。为了维持生活,她偷东西、捡垃圾、在地铁上睡觉,过属于自己的生活。然而母亲因病离去、父亲被送入收容所使她决定不再过这样的生活,重返高中。但她身无安处,有时可以在朋友家里过夜,而有时只能在楼梯上睡觉。她只能在地铁站和走廊里学习。最终,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获得了《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秀的成绩进入了哈佛。

书后的几个问题使我沉思起来:

1、你的生活比她更糟吗?

2、你的努力和她相差多远呢?

3、看到莉丝的故事,扪心自问:你努力了吗?

我们的生活肯定没有莉丝那么艰辛,我们自己当然会这样觉得:我当然努力了,可是为什么没有成功,没有达到自己预想的效果呢?我不是非常清楚,但我可以以我的理解来说一说:每个人不论身世如何,贫穷或富有,年幼或年老,如果让他们都来做一只小板凳,为什么有人做得粗糙、简陋,而有人却做得一精一致、牢固呢?就是因为他们付出的努力不同。有人只花了三天就做好了,有人却花了一星期的时间,做出来的板凳当然不一样。可能一精一致,也可能粗糙;可能上面雕满了花纹,也可能什么也没有。这,就是答案。

篇二: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风雨哈佛路》是莉丝的自传,记述了自己不幸的童年。它的英文名字是Breaking Night,但是这个名字并不符合全书的内容。破晓时分,人应该是逐渐清醒的,意识到了黑暗的恐怖,忍受着绝望的煎熬而盼望曙光的到来。里面记叙的内容大部分是作者儿时的生活,虽然黑暗,但是作者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是黑暗,她是处于昏睡的暗夜里的人。但是书中一个必要的人物,作者的姐姐莉莎,倒真的可以说一直处于黎明前的黑暗的挣扎。是鲁迅说的,铁盒子里醒着的那些痛苦的人。

莉莎被一对富裕善良的夫妇收养过,她对美好的生活有过经历,所以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家庭生活是肮脏黑暗的,并被这种黑暗折磨的身心疲惫。

她会与父母进行抗争,与父母争夺生活费。那些买毒一品的前,应该去买成食物。她愤怒地在餐桌上耍脾气,或许在父母眼中,这个孩子太不乖了,但其实不乖的是父母自己。对那个心理想吃鸡肉,却一心想树立好孩子形象的妹妹莉丝,她不会有口头的抱怨,但是她会去捉弄泄愤,她看不惯妹妹的虚伪与无知吧。

她懂得保护自己,面对有娈童癖的老男人,她虽然不知道自己受到了怎样的威胁,但是她本能地训斥他,那种魄力不是莉丝可以期望的。这个过程中,她没有强调我,而是我们,她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会顺带地保护自己的妹妹,而不是自己一走了之。

她出淤泥而不染,家里的环境脏乱不堪,但是她总知道如何让自己干净整洁地去学校。懂得是非黑白,不会像妹妹一样纵然父母。书中没有提到莉莎的打工经历,但是,相同的经济条件,她要完成学业,而且她会给自己买些化妆品和女一性一生活用品,所以她肯定也会打工。但是很有可能,她更聪明地找到了恰当的打工机会。她不会像她的父母和妹妹一样放纵自己,看着家里的杂乱,不管是那些垃圾还是那对父母,她知道那是永远收拾不整齐 的,所以她练就了不闻不问的本事,房门外在如何地嘈杂,她也要完成自己的作业。没有桌椅,她就在床上坐几个小时,完成论文、实验报告。

这样环境下的女孩子会把很大的希望寄托在男友身上,希望和男友一起建立一个新的家,从此摆脱这个烂摊子。莉莎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她交过男友,但是最后她好像没有和那个男友在一起。在《潜鸟》中,有个类似的女孩,在学校被嫌弃,男友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当与男友分开时,她完全崩溃,再也不关注衣着,然后葬身火海,就连自己的孩子,她也宁可带走,而不是期望他们将来会有更好的明天。她还是坚强地继续着自己的梦想。

她表现的冷漠,是为了让自己与这个肮脏的家庭环境绝缘,防止自己被污染,但是事实上,她也一爱一着她的家人。她教莉丝用红色的东西粘在头上赶走虱子,不一定就是捉弄,很有可能,她在更小时候也在学校遭受过歧视,也被捉弄过,但是她有办法克服那些歧视,也许她是可以不在乎,也许她是可以争取到一些尊重与友好。而那个办法,她也许以为有用,但是发现完全是笑话时,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就干脆让它成为一个恶作剧。也可能是,她自己就被这样欺骗、笑话过。她一爱一着她的家人,可以有更多明确的证据。她接到莉丝的电话会伤心地哽咽,莉丝在走投无路时会想到给莉莎打个电话,这个姐姐永远是她最后的依靠。莉莎是最后陪伴在一妈一一妈一身边的人,她责怪妹妹莉丝没有赶回来见一妈一一妈一最后一面时的语言简单重复,却体现出她对一妈一一妈一与妹妹的一爱一。最后她是唯一一个愿意供养妹妹,让她全力以赴地为哈佛而战。

最终她也被莉丝理解与敬佩。

莉莎就是破晓时分的莲花,在黑暗中守望黎明,处淤泥里守护圣洁,被误会而自赏。

篇三: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看了《风雨哈佛路》,我感触很大。女主人公利兹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的殿堂。

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后来母亲又染上了毒瘾,生活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她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了的感觉,曾经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这一刻,我感觉母亲又回到了身边是对她当时心里感受的最好描述,可见她内心对父母一之一爱一的渴望。她只是个孩子,可是为什么要让她承受那么多?然而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又发,跑去酒吧喝酒一抽一烟,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

母亲因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不久去世了,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迷失的母一爱一,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可是明天还是要继续。拾起那残碎的记忆,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可是她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可以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一弱之躯,却用努力争取了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她的付出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我一爱一我的一妈一一妈一,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一之一爱一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么样,我们依然要一爱一他们,他们一样一爱一着我们。最后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或许大多数人看到的是一个贫穷女孩如何克服生活的困境,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可是,不管是在电一影开头莉斯无怨无悔甚至逃学只为照顾吸毒,有一精一神拨那个的母亲,还是在电一影的最后,莉斯说她愿意用她的纽约时报的奖学金和哈佛大学学习机会来换取她的完整的家。甚至她开始改变也就是她明白她必须做出选择的那一刻也是在母亲去世之时其实,对我们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对莉斯来说,父母的一爱一特别是母亲的一爱一是她最渴望的,虽然父母是瘾君子,可是她始终还是一爱一着他们,她觉得父母是一爱一她的,虽然他们忘记了。这让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一爱一,在面试的时候,莉斯本人也意识到她母亲像她的孩子,是她一直在照顾着自己的母亲。在我看来,这份一爱一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莉斯,明明有能力读好书,改变命运,却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才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命运。一爱一的两面一性一在这里完全的表现出来,一面是人一性一的需要,一面却是束缚、枷锁,这就带来了人生的抉择,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份一爱一?

或许很多时候我们在羡慕别人的成功,羡慕别人的过人之处,总觉得他们之所以成功是他们比我们幸运,或者他们身上有着我们认为我们不可能有的东西,其实不然。就拿影片中的莉斯来说,她称得上比别人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她的伯乐,戴维老师。可是,这份幸运也是她对上学的渴望,以及不放弃的那个30秒。没有这份坚持与努力,便没有她在学校读书的机会,更没有后来戴维老师对她的那份帮助。所以说,那些看似我们没有的幸运与过人之处,其实就是人的那份执着与努力的累积,他们做到了那些不容易做到的小事,更坚定的人就能成功。正如这句哈所说: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你以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以为它难、以及迈出第一步。

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可以实现梦想。有志者事竟成,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强一爱一人,方可被人所一爱一所尊重,不要抱怨现在的不幸,要勇于面对,要勇于去改变,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

篇四: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用了两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感谢Liz,勇敢、坚强的战胜了一切苦难,可以让我们分享你的故事,并与你一起学着让希望占据悲伤的位置。

谈到丑陋、黑暗的社会你能想到哪些?贫穷、毒一品、一性一、艾滋、暴力、犯罪、死亡?关于贫穷呢?贫民窟、肮脏、臭气熏天、衣衫褴褛、流一浪一、居无定所、饥饿?你所能想象的这些,包括你所不能想象得到的更为惨痛、现实的生活,正有无数的人曾经或正在经历着,但能够克服这所有的苦难,并取得成功的人却不多。

Liz Murray做到了,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也正像她在文前所引用的瑞士名言-------想唱歌的人总能找到歌唱--------她是战士,更是真正的歌者!

Liz的父母吸毒,且患有艾滋病,政一府每月准时发放的救济金在供父母短暂的享乐后,只够他们全家生活5天,除了饥饿,她们还生活在肮脏、臭气熏天的环境里,童年的Liz甚至因为满头的虱子而选择逃学,因为逃学次数太多,还一度被送到女一童院(不是很了解,应该是个不适合孩子呆的地方,感觉像监狱)。Liz从未怨恨过她的父母,相反,她一爱一他们,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去维系她所一爱一着的那个家。在家庭破碎后,Liz过了几年流一浪一的生活,是母亲的去世,使她最终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她的努力及善良的人的帮助下,她再次回到了学校,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高中四年的课程,以全优的成绩考入哈佛,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她在绝境中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大逆转,并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梦想。

坦白的说,这本书的文学一性一不是很强(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文字不优美也不生动,只是一个女孩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缓缓地、机械地描述自己风雨飘摇的童年,对追求梦想的经历和世人所谓成功的描述更是只占据了全书不过百分之十的篇幅。我想也许Liz是想借此告诉我们,在取得成功的道路上奋斗远比自甘堕一落的生活更为轻松,也更为快乐,跟所拥有的苦难相比,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不过是小事一桩。可惜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太少了!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为苦难的生活之一,但也是唯一一本读完全文却未留下一滴眼泪的书:白描似的写法,让你很难根据她的文字在脑海中去演绎她所经历的一切;Liz想要传达的也不是抱怨,而是关于一爱一、宽刷觉醒与奋斗的人生历程。由于成长环境的原因,Liz的一性一格有时候并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她敏一感、孤僻、有心计且世故,但她也聪明、善良、坚强、勇敢,如她所言:我不能把萨曼莎从她的家庭中拯救出来,但是我可以做她的朋友。我不能改变卡洛斯,但是我可以保留那份友谊,让自己好起来。我不能治愈我的家人,尽管我很想,但是我可以原谅他们,一爱一他们。

我深深的为她的一言一行所感动,也为此而折服,如果换做是我,我绝不会如此豁达,更加不会迈向那不敢想象的成功;相反,我也许会成为一个女混混,一个一妓一女、一个贼、一个瘾君子、一个不懂得自尊、自一爱一、不懂得奋斗的人。

祝福Liz以及所有向上的人们,请永远都不要向困难低头。

谨以本文献给自己,不要害怕,不要退缩,奔着你想要去实现的梦想,努力!

篇五: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我是先看了由它改编的电一影才看这本书的,书上的情节与电一影里的有些不一样,但很明显,书上的内容更能够表达作者自己的内心感受。书籍比电一影更加详细,就像是再看一步无声的电一影,但这部电一影是来自人生的,是无声胜有声的。

书中的主人公莉丝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尽管父母吸毒,莉丝仍然深一爱一着他们。她在毒一品、艾滋、饥饿

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在学校,莉丝肮脏的衣着,和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让她饱受同学嘲弄,终因逃课被送进女一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的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捡拾垃圾,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温暖入梦。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

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一动,她决定不再继续这样的生活,她要改变命运,重返高中。无处安身的莉丝常在地铁站、走廊里学习、睡觉,她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哈佛大学。

这是一个女孩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一精一神,令人动容!

毒一品、艾滋、饥饿、邋遢、嘲讽。假如是有我们来面对这样的环境,或许我们早已坚持不了,或许,我们会跟着堕一落;或许,我们会变得愤世骇俗;或许,我们会逃避;或许

令人感动和振奋的是,莉丝并没有成为这么多的或许之一,尽管父母的吸毒,使得莉丝和她的姐姐陷入这样的环境当中,尽管她的心一次次的受到了来自父母的伤害,但她依然一次次的原谅她的父母,她不胜生他们的气,也不憎恨他们,她依然深信自己的父母是一爱一她的。只是毒一品,使得他们这样。莉丝是感恩的,尽管父母给她的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温暖。或许就是这颗感恩之心使得莉丝出淤泥而不染。

或许我们不能够改变环境,但是我们可以走出那个令我们困扰,令我们疲惫,甚至是令我们绝望的环境,然后,改变自己

Liz Murray ,其实她叫Elizabeth,但却很坚持要别人叫她Liz,因为只有她一妈一一妈一在发狂的时候,才会叫她Elizabeth。那是她最一爱一的一妈一一妈一,尽管她带给Liz的痛苦多于快乐。

她宁愿只记住那些快乐的回忆。所有的痛苦,所有的委屈,所有做过的疯狂的事,都只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不能忘,却也不会成为她的负担,因为只有放下所谓的负担,让它过去,才能够继续前进。

生活从来不会有回头的机会,我们只能够永远保持向前。这个过程可能会很苦很苦,但最后我们会得到些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或许,就在一念之间,我们的人生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能做的就只能尽我们所能努力奋斗,看一下结果会变成怎么样,才不至于让自己后悔。

十年后、二十年后我会变成怎么样,谁也不能够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现在的我总会觉得比别人低一层,是因为我的出生?还是,是因为我还没有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就像Liz一样,我的生活同样没有退路,是要不断地向前,还是在原地徘徊,白白的一浪一费自己的时间呢?

现在,离自己的20岁的生日还剩下不够半年了。一直以来,我都在想20岁,不单单只是成年,还应该是成熟,我不希望到我大学毕业,回头来看,是一无所有。或者,我应该和自己说,你有资格优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我不顾一切发挥每一点潜能去做会怎样?

我很期待。。。

书中有这么有个情节是我最难忘的:在莉丝小的时候,好几次莉丝的一妈一一妈一毒瘾发作的时候,她用冰冷的眼神看着莉丝,一边哭一边恳求莉丝:千万千万不要染上毒一品!

我有一个亲戚是吸毒人员,他甚至有一次为了戒毒而跑到我家。整个人都懒懒散散,整天就坐在电视机前,不知是在发呆还是真正的在看电视,还有就是一整天的在吸烟。每天放学回到家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把家里的窗全都打开,然后就躲回自己的房间里。我的房间自从他住进我家的那一天起就时时刻刻的关着门,尽管我不在家。我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一个人懒懒散撒的呆在你的家里,整天的吸烟,整天的看电视,整天的玩手机,他的手机几乎没有一刻是离开充电器的。一种堕一落的气息充斥着你的周围,没有一点生气。我总会觉得,在这样的环境呆久了,人也会变得毫无活力,就像一个短线的扯线公仔

那个亲戚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走了,一妈一一妈一把家里的所有他用过的东西都清洗了一遍,消毒了一遍。说实话,一妈一一妈一是歧视他的,而我也是。而那个亲戚最终有没有完全的戒毒,我不知道,也不像知道。我甚至不想在其他人面前承认我认识他。

毒一品,会轻而易举的毁掉你一直以来的努力。有的人相信自己的毅力,相信自己能够戒掉毒瘾,但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做到呢?证明自己的毅力不需要用戒毒来作为方式,只要像莉丝一样就好了。

最后,是一些自己印象深刻的一段落。

我记得,有一次母亲在我生日那天偷了我5美元。这是一奶一一奶一从长岛邮寄给我的。我把钱放在梳妆台的一抽一屉里,准备去杂货店买些糖果吃,可是转眼就泡汤了。母亲看到我将钱放在那里后,等我离开就把钱拿走买毒一品去了。

半个小时后,母亲带着一小包东西回到了家。看到她,我非常愤怒,我要她把钱还给我,大声地说了一些至今仍很难想象出来的尖酸刻薄的脏话。母亲没有说什么,转身离开了,我跟着她继续骂着。我想,她肯定是想躲着我,私下里享受她的毒一品,但我错了。我看见母亲将那小包东西扔进了厕所,在那儿大声地哭着。这时我才意识到她丢进厕所的是她买的可卡因。

她满含泪水地看着我说:莉丝,我不是个怪物,我忍不住,停不下来,原谅我好吗,小南瓜?

我也大声地哭了出来。我们坐在卫生间的地板上相拥而泣。她的注射器就放在马桶水箱上面。我发现母亲的手臂上布满了针头留下来的记号。母亲低声下气地不断地问着我同一个问题:莉丝,原谅我好吗?

我原谅她了。她自己也不想那样做;如果她自己能控制,她也不会那样做。

好啦,一妈一一妈一,没事啦,我原谅你!

这次我原谅了她。2个月后,当我看见母亲将我们从教堂拿来的感恩节火鸡卖给隔壁邻居换钱买毒一品时,我再次原谅了她。原谅她并不意味着我没有受伤害。每次当我们挨饿时,我的心都要碎了。但我不会因为自己受伤害而责怪我的父母。我不生他们的气,我不憎恨他们。如果我有什么需要憎恨的话,我憎恨那些毒一品和毒瘾。我知道他们很一爱一我。这点我深信不疑。

每当放学铃声响起时,我都会迅速地将课本放在书包里,抢在其他同学前面第一个冲出教室。走在这些同学中间让我感到尤其紧张。我总自我安慰地想:母亲用洗发水和梳子将我头上的虱子全部弄掉了。尽管这样,我还是感觉与其他同学不一样。他们知道,我自己也心知肚明,从他们看我的眼神我就能看出来。我穿着肮脏的衣服和破旧的袜子,内一裤也破烂不堪。我一直警惕着我身上发出的臭味,我也知道他们也一直警惕着。

我试着用父亲的方法来掩饰内心的不安,谁在乎他们想什么?他们就是闲着无聊。在某些方面我觉得自己比他们更加成熟,比如:在6岁时,有谁可以在他们的父母面前随意骂人,可以不按时睡觉,知道一性一还知道简单模仿,知道怎么使用毒一品?想到这些,我心中有一丝安慰。但在很多方面我又感到自卑和不安,如:我不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和别人交朋友,不能像他们一样充满自信举着手回答老师的问题。想到这些,我内心又十分不安,暗想我是不是比他们成长得快,走了许多不该走的路,我会不会到时候伤痕累累,与众不同?我内心充满了恐惧,放学铃声就成了我最大的期盼,因为那时我就可以回家了

小时候有好几次,母亲毒瘾发作后,就会用那冰冷的眼神看着我,我永远都忘不了那眼神。她一边哭一边恳求我:莉丝,千万别染毒瘾!孩子,它毁了我的生活。如果你也染上毒瘾会很伤我的心的。永远不要沾毒一品,永远,好吗,宝贝儿?母亲的手臂上结着血块,她深情地望着我,声音里满含关一爱一,这也许是别人给我的最有效的劝说了。所以我从来不吸毒,一次也不。

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了面试,厌倦了被拒绝,厌倦了听到说不行。如果无论如何只能听到不行这两个字,那我去面试还有什么意义?我现在走了,至少还能买点比萨吃。如果更现实一点看,可以说我就是在一浪一费时间。

《风雨哈弗路》读后感600字


“我永远深深爱着我的妈妈!”这是《风雨哈弗路》中主人公莉丝一直说的一句话。这样一个心中有爱的女孩,经历却令人不可思议。莉丝生活在一个十分糟糕的家庭:父亲吸毒酗酒,母亲精神分裂……毒品、艾滋、饥饿是她的童年,还有那颓废的生活,同学的欺凌!

“我很聪明,我可以改变我现在的生活,我需要的只是机会。”当母亲去世,一系列德打击,莉丝深受触动:要改变命运,必须重返校园。她说她需要一个机会,一个学习的机会。这样的平静与自信有几人能说出口?

是的,这是通向自己生活之外——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的路。于是,她挥汗如雨,奋力奔跑。她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又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哈佛大学。是的,一个与命运抗争的女孩,面对逆境与绝望,不屈服,不放弃,才能如沙漠中顽强不屈的仙人掌,孤傲地绽放,聚集全世界的目光!我又不免惊叹,这需要多大的毅力!

那个望着一池碧水却还不敢下去游泳;那个望着宽阔平坦的道路却不敢上车;考试一遇到难题,就不愿思索立刻放弃;就连养盆花都是半途而废……这样胆小懦弱的我,这样容易退缩的我,这样缺乏耐心毅力的我,凌云壮志又有何用?

时光悠悠穿越古今,地大物博纵横四海。李时珍为造福百姓,翻山越岭二十几载光阴;钱学森,为回国报效研制导弹,克服了无数的困难付出了无数的心血;海伦凯勒,度过八十八载无声无色黑暗岁月的女子,用汗水书写了壮丽的人生……

“世界在转动,你只是尘埃,没有你地球照样在转!”莉丝能如此骄傲地告诉大家,我也必定谨记。是的,一个一个鲜活而微小的如尘埃一般的生命,因为拥有坚持毅力,因为梦想执着追求,因为遇到困难永不轻言……她们才能绽放光彩。

无声的文字胜于有声的倾诉,通过阅读,我遇见生命中尘埃的美好,是的,从今天后我要做一颗最美的尘埃,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哈弗家训》读后感1000字2024


《哈弗家训》读后感1000字2024

福民巷小学王利娜

有一位着名的学者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起点,但可以改变人生的终点。

闲暇之余,我读了美国贝纳德写的《哈佛家训》一书。《哈佛家训》中的每个故事都具有丰富的教育功能和深刻的生活意义,不仅可以激发青少年对社会、人生进行多角度的思考,还可以点燃他们内心深处的智慧火花,使他们见微知著,从一滴水看见大海,由一缕阳光洞见整个宇宙。其中有两个小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个小故事叫《被拆掉两次的亭子》,故事说的是: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个农场主。有一天,父亲觉得园中的那座亭子已经太破旧了,就安排工人们准备将它拆掉。福克斯对怎样拆掉亭子很感兴趣,父亲答应等他从寄宿学校放假回来再把亭子拆掉。可是,等儿子走后,工人们很快把亭子拆掉了。福克斯放假回来,发现亭子已经不见了,整天闷闷不乐。父亲惊异地看着儿子,知道自己错了,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他重新找来工人,让他们按照旧亭子的模样在原来的地方再造一座亭子,亭子造好后,他找来福克斯,当着福克斯的面把亭子又拆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将一座亭子拆掉两次,绝不仅仅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在院子里重新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的心里重建了一座亭子,这座亭子就是一个信念---对诚信的信念。

另一个小故事是《无私奉献的报偿》,故事说的是:多年以前,在荷兰的一个小渔村,全村人都以捕鱼为生。为了应对突发的海难,村里人组织了一个自愿紧急救援队。有一次发生了海难,人们纷纷前去营救,当第一拨人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个人,16岁的汉斯自告奋勇地报了名。母亲抓住了他的胳膊不让他去,因为他的父亲就是在海难中丧生的,他的哥哥保罗也出了海,一直没有消息,母亲不想再失去他。看着母亲憔悴的面容和近乎乞求的眼神,汉斯义无反顾地登上了救援队的划艇,冲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终于,救援船再此冲破黑暗,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汉斯救回来的那个人竟然是他哥哥保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就是这样得到回报的。有时候它好像很偶然,很出乎意外,可是无数事实证明,无论是好的回报还是坏的回报,一定有其深刻的原因这一原因是:我们一定曾经为这个结果做过什么,我们的为人习惯一定有导致这种结果的某种因素。

没有哪一本书像《哈佛家训》那样让我们震撼,也很少有一本书像它那样,以不拘一格的形式将人生的哲理生动有趣地展现出来。

我是“哈迷”


我是“哈迷”

自从我拥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便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哈利·波特,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哈迷”。如今,所有的七本关于《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我都已经读完了,里面的飞天扫帚、光轮2000、火弩箭还有拿着魔杖就可以出现的巫师巴士,这些具有魔法的东西我都能如数家珍,而里面的各个人物也是个性鲜明,让人回味无穷!

这一套书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由于魔法部的不信任,哈利被魔法部说成是一个狂妄自大、造谣惑众的卑鄙小人,这使他在学校里饱受嘲笑和侮辱。哈利非常茫然和愤怒,为了帮助哈利,邓布利多组织凤凰社与魔法部进行了抗争。在魔法部与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斗争中,哈利的教父为救哈利而死去。看到这里,我和哈利·波特一样十分的伤感。

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波特面临着青春期的成长困惑--心中的美好理想和美好人生,因突发的变故而顿然消失。他那天真的、信任的、依赖的儿童心态,不得不在短时间内转换为成人心态,他必须凭借自己的判断来处理面临的复杂问题,这不能不让他产生巨大的、行将崩溃般的压力。在此过程中,哈利从朋友那边收获了友谊和勇气,真正成长起来。我从这位魔法少年身上,感受了心灵深深的震动。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不应该怕,应该像哈利·波特那样,勇敢的面对困难,认真思考,坚定自己的内心,总有一天,我们会真正的成长起来,成为顶天立地的人!

读《吉田医生哈弗求学记》有感作文1500字_高三读后感


当你有两个孩子,一个两岁,一个刚出生两个月,你会备考留学吗?备考过程中你又怀孕了,你还会继续实施你的留学计划吗?我们习惯的思维给出的答案无一例外是,“这怎么可能?!”吉田穗波医生却做到了,真的让人惊叹不已!

《吉田医生哈佛求学记》是好友赠予的一本书,读之前我觉得吉田医生绝对不是一般人。一个工作忙碌的妇产科医生,有两个小小孩,然后又怀上了第三个孩子,怎么可能在六个月的时间完成留学备考,最后居然还取得了哈佛大学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真是匪夷所思,心下认为这是个女超人!

读完之后发现,正如吉田医生在序言中所说:“这本书绝不是女超人的成功经验谈,而是反复摸索尝试着,并且在得到的理解和协助之下,匍匐前行到今天的,我的坎坷不平之道。”吉田医生通篇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她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她把她求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怎样解决的心得体会毫无保留地写了出来,她希望给到读者的启发是“穗波女士能做到,也许我也可以做到”这样的想法。

以下几点对我很有启发。

全部同时进行,反而什么都能做到

如果因为“or”而苦恼的时候,不如尝试着考虑“and”。我们很多人都想学习,想上进,除了想要游刃有余的工作,还想要诗和远方。很多时候因为感觉时间不够,会纠结于怎么选择,怎么舍弃。

吉田医生说:当有人问“是A还是B”“是C还是D”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们还是考虑有没有不是“or”而是“and”的方法吧。不是考虑只先实现某一个,而是考虑能同时实现两者的方法。同时实现多个事情,乍一看也许觉得比较困难,但出乎意料的是,比起一个一个单独去完成,往往正因为同时做了,才都完成了。

好友Sophia,一个四岁娃娃的妈妈,喜欢读书、摄影、码字,还特别想把英语学好。她写作参加了两个群,从偶尔写到日更,自去年10月23日以来,已在简书上发布文章165篇,计167177字。摄影参加了学习班,技术日臻成熟。英语报了外教一对一网络课,每天起早读英语、预习复习。所以只要喜欢,不是选择or,而是如吉田所说是and,可以齐头并进!

好友婷,也是这样的女子,怀二宝期间仍读书写文,生完宝宝42天,又开始笔耕不辍。前两天又加入了英语打卡学习群,简直就是穗波第二,满满的前行动力。

还没去做时不要太多考虑,开始做了再考虑吧!先迈出第一步,之后见机行事。我们做事前总是习惯了计划,在计划中就会考虑假设许多不利因素,所谓三思而后行,让太多计划停留在了永远的计划。“不是因为事情困难,而让我们不敢做;是因为我们不敢做,事情才变得困难。(塞内加)”按照这句话并着手去做的话,往往会感到真是像这句话所说的一样,“如果做就能完成”。“Thereisnottheinformationthatisenoughtobeginsomething.Anyway,let'sbeginit!(不要等做某事的信息足够了才开始做,不管怎样先开始!)”因此,用力迈出第一步,真的就如同骑自行车,用力蹬下第一脚,后面就容易了。

要坚持做什么事情,真是需要“时间”、“地点”和“伙伴”啊。非洲有谚语: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但一群人才能走得更远。一群有共同爱好的小伙伴,是可以让你坚持下去的动力源泉。这一点,我在写文的过程中有深刻体会。从一开始文学社里一月一到两篇,到参加一个写作群,每周至少三篇,到挑战21天日更,一路走来,我亲身感受到,当你想放弃时,同行小伙伴的陪伴与鼓励是多么的重要。

好友Sophia为了坚持英语学习,专门建立了一个学英语的小群,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每天学习打卡,相互鼓励,结伴前行。

这本书可以说是针对善于找理由、容易纵容自己的我的对症良药。文字平实自然、亲切友好,宛如好友分享自己的生活学习感受,不是鸡血文,也不是鸡汤文,却让我产生了“吉田医生可以做到,我也可以吧!”这样的想法,愿意去试试,而且我觉得我真的也可以做到。

于我而言,孩子中考在即是客观现实,我个人所有的爱好与计划以此为借口全盘停滞。看了这本书,我又有了动力。我相信照顾好家庭的同时,我可以享受自己的兴趣,通过不断学习提升自我价值。

昨天我也加入了Sophia的英语学习群,开始一直想学却没有行动的英语学习。每晚陪伴孩子的时候,我可以读书。就像现在,孩子在我对面专心复习,我在码字。相信这样的我对孩子来说是一个好榜样。

《吉田医生哈佛求学记》,这本书中有许多触动人的金句,有很多有效可行的利用时间的好方法,是值得好好读的一本书,每一个忙碌又不甘于现状的人都可以读一读,相信会让你有所启发。

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没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弗朗兹。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故事的大概是讲一个小男孩儿叫做弗朗兹。可是,当他去买水果的时候,水果摊的女主人叫他小妹妹。

当他去报亭给妈妈买报纸的时候,报亭里的小伙子们也叫他小妹妹。

这能怪谁呢?这还不是因为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一个像樱桃一样红的小嘴唇和一对粉嘟嘟的脸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就是保护佳碧那一篇。因为那一篇里说佳碧的妈妈来找弗朗兹的爸爸妈妈,买了票准备给他们父母,可是他们生病了。就只好跟他们一起去。于是,弗朗兹的爸爸妈妈就答应了。把弗朗兹和佳碧留下来了。

后来,因为佳碧跟弗朗兹吵架了。佳碧就回家了。可是,因为洗手间里的马桶盖没有盖上,纸巾落到了地上,再加上风吹,就有“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正在看侦探片的佳碧就害怕,于是,她就打电话给弗朗兹。后来,弗朗兹探出了原因。

这一篇就好像是英雄救美一样。特帅。而且,我也特佩服弗朗兹的胆量和友情。虽然他跟佳碧吵架了,而他却去勇敢的探出了原因。他就跟名侦探柯南一样。

有一篇我觉得我们根本不该看,因为那一篇里讲弗朗兹无可再忍,就脱掉裤子,露出了他的小鸡鸡。特别的恶心。我都要吐了!

这一篇我觉得好像弗朗兹就像是流氓一样,脱裤子。所以,我们不该看。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不对,他不认为弗朗兹是男孩子。但是,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是对的,因为弗朗兹本来长的就很像女孩子。

我觉得《弗朗兹的故事》也挺好看的,就让男孩子知道了男孩子的一些故事。我感谢罗老师给我们买回来了这本书放在图书柜上。

西西弗神话读后感


西西弗神话读后感(一)

,翻开《西西弗的神话》,我才发现哲学随笔正如荒漠里的甘泉,让人能够明白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快乐。

西西弗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位很痛苦的神,传说中,他上千年地重复着一项无效而无望的行为每天不停地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石头又由于自身的重量滚下山去。这就是他的悲惨命运。以往我就是这样看待西西弗的,对他,我只有同情,却并不理解。我以为,上帝给予了他这样的命运,他本来可以抵抗,可以拒绝,就算上帝无法战胜,他也可以以死相争。然而,《西西弗的神话》却告诉我们,西西弗这种永不休止的推石上山,正是对上帝的反抗和对天堂的蔑视,他接受了命运,却没有向命运屈服,他不哀求上帝改变这种命运,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可以让巨石停留在最高峰。上帝不懂西西弗,我们也不懂。

所以,我们都以为西西弗是个失败者,却不知道真正输掉的人是上帝。西西弗其实代表的便是人类对命运的不屈和抗争。西西弗要向世人说的是:人类终究会赢,当他们为着自己的命运努力着,即使没有意义,因为一切的结局早已注定,但也还是幸福的。只要不屈服,人类的命运便不属于上帝,而是属于人类自己。

推石上山,巨石滑落这一反复无休止的过程当然会让西西弗感到痛苦,但西西弗知道,自己如果为此痛苦,便正中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的下怀。西西弗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他蔑视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不让痛苦吞噬自己的灵魂,而是从痛苦中寻找幸福和快乐。他想通了一个道理:推着巨石爬上山顶所进行的斗争,其本身就足以使人感到满足与充实。所以,西西弗仍然是幸福的。

这才知道,《西西弗的神话》要告诉我们的很简单:不要诅咒自己的命运不由己,命运与你其实是一体的,人类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每一个人其实都拥有自己的幸福。正如加缪历来的手法一样,《西西弗的神话》同样语言简朴,风格淡雅,没有华丽的辞藻和鲜艳的色彩,但在平淡之中,我感受到了他清晰的哲理,在其近乎白描的叙述中,我们体会到了他火热的激情。


西西弗神话读后感(二)

大概一个月之前,我读完了加缪的《西西弗的神话》,然后一直想写它的读后感,但一直为未能写出来。

加缪,通过一篇散文给我们诠释了生命的意义,那就是《西西弗的神话》,这就是加缪的伟大之处。

这种简短的散文,比那些长篇哲学论着更具力量,因它简洁。直入心脏。

加缪写到,对于这则神话,人们只看到了绷紧了身体来几百次地举起巨石,滚动并把它推上斜坡的整个体力部分;人们看到贴着石头皱起的脸庞和脸颊,沾满泥土碎屑的肩膀,插入的脚,双臂张开有力的开始,还有沾满泥土的双手带来的全部人身保障。。

我们每个人,何尝不像西西弗?

每天劳碌着,参加工作的,日复一日地重复几乎相同的工作内容,而生活是如此的艰巨

《西西弗的神话》是伟大的散文,我对它进行评论,似乎不太合适,但我相信经过阅读我的评论,一些人受影响去读这本书(这是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

《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我最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章和第10章。

弗朗兹已经6岁了,但是别人都说他是女孩,因为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还有他的头发是卷卷的,所以很他像小女孩。爸爸安慰弗朗兹说:“他小时候,也像他那么大,别人也是说他是小姑娘,但是后来爸爸像男子汉的样子,就再也没有人说他是女孩子了”。这是第1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妈妈和弗朗兹的爸爸妈妈要出去,他们走了以后,佳碧到弗朗兹家里玩。他们在一起看电视,他们看电视,但是,这个节目是让弗朗兹浑身鸡皮疙瘩的节目。有一个很多雾很多雾的一个古堡,里面有一个人,在火炉的旁边,一个忍者打开窗花往里面看。佳碧觉得在弗朗兹家太没意思了,就回家了。弗朗兹去冰箱里拿了饼干和一杯柠檬汽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一本漫画就看了起来,弗朗兹看了半本,就听见电话声,是佳碧打过来的,她说:“我们家的厕所里有人,弗朗兹你快过来。”弗朗兹到了佳碧家里进了佳碧家的厕所,弗朗兹一看,只是窗帘刮动着,没什么可怕的。佳碧这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手里还有电话,弗朗兹一直保护着佳碧,直到爸爸妈妈回来。这是第10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觉得弗朗兹很勇敢,我也要跟弗朗兹一样勇敢、不怕黑暗。

暑假作文:我从艾弗森读起


I don t want to be Michael Jordan, I don t want to be bird, I don t want to be any of those guys, you know when my career is over, I could look at the mirror and say, I did it in my way.

Allen Lverson

They cant break me, the only way to break me is to kill me, And everything that does not kill me makes me stronger.

Allen Lverson

我喜欢篮球要从我的偶像说起,艾弗森进入NBA联盟16年后,最终逃不过岁月的侵蚀,这16年来,人们对答案褒贬不一,他之所以完美,正是因为他不完美,这残缺的美是永恒的,也许人们会永远记着这位英雄,这份记忆也将会保存在每一个人喜欢他的人心里!

1996年,在选秀场上的他英姿飒爽,一举成为状元秀。进入NBA后更是意气风发,荣誉是4次得分王、3次抢断王、2次全明星赛MVp、NCAA大东部最佳新秀、NBA最佳新秀、NBA最有价值球员、NBA全明星赛最有价值球员等。还记得2001年的NBA总决赛赛场上,在第一场上他带领着76人队掀翻了不可一世的湖人。

答案放荡不羁的性格,并不是有心与其他人不一样,他只是想做他自己,赛前训练时他有时会开个小差,偷个小懒. 在05-06赛季常规赛倒数第2场开始1个小时,身为球队领袖的他连个身影都没有,主教练奇克斯一气之下取消其比赛资格,之后艾弗森解释说:我只是不想看到球队输球。

自他被交易到掘金后退役,复出后第一场比赛,征衣未脱,就跑到球场中场,亲吻了76人的LOGO,也正是在费城10年的时光让他对这支球队充满了感情,当他在新闻发布会时,答案留下了眼泪。还记得那一年答案举起东部冠军奖杯时的第一句话:布朗教练在哪里?可见他对教练的真挚感情,虽然平时答案跟布朗教练有些小矛盾,但是在布朗教练的敦敦教导下,艾弗森在NBA历史上成为了一个无可代替的巨星,在场外的他更是一位慈爱的人,参加一些慈善基金会。从小在穷人堆里长大的他跟懂得其艰苦,在家更是对他的母亲,爱人,孩子更是百般爱护!

热爱篮球的艾弗森更是把每一场比赛当作最后一场比赛,球迷们喜欢他是也许因为他在球场上拼命的打球吧?!有人质疑他的打球风格,但是绝对不要质疑他对胜利的渴望,还记得01年东部决赛76人对阵雄鹿,雄鹿后卫阿伦运球突破篮下,肘部击中艾弗森的口腔,顿时艾弗森口中鲜血直流,痛苦的躺在地板上,不得不换下场,不到半分钟,艾弗森要求上场,但裁判因其嘴角还有血拒绝其入场,但艾弗森立刻把血舔干净,咽到肚子里,冲到裁判面前说:现在可以了吧?最终杀到总决赛,尽管没拿到总冠军,但是答案的气魄让人们钦佩,他向世界证明了自己对胜利的渴望!

76人官方曾做过一张图片,那是一张描述他伤病的图,林林总总一共30余处,他对伤病的原则:大伤当小伤养,小伤权当无伤。

在我看来篮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力量。正如艾弗森所说:篮球运动时艰苦的,但我仍然想把他打下去,他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成为一共男人!

我要超越乔丹!这是艾弗森在大学的语录,他从小就有个梦,他也做到了。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用他的精神、灵魂感染了世人,包括我,也许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篮球吧!

注:答案艾弗森的绰号

江苏常州金坛市金坛市水北中学初一:庄明泽

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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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篇1)

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讲一个叫弗朗兹地小男孩的故事,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弗郎兹已经六岁了,可是他的个子只有五岁那么高,再加上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不认识的人一定会把他当成小姑娘。有一次他想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孩玩,可是那个男孩把他当成女孩子了!后来弗朗兹的朋友佳碧来了,佳碧是女的,可是昨天佳碧和他吵了架,佳碧决定要报复,于是她骗那个男孩说弗朗兹是女的!后来弗朗兹没办法,只好把小鸡鸡漏了出来,后来给那个男孩的妈妈知道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孩了。

弗朗兹上了小学,认识了很多朋友,还让乞克查克老师变得温柔。最后弗朗兹和佳碧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可是倒霉事太多了,可他仍然快乐地生活着。我觉得弗朗兹自控能力很强,生一会气就又开心了。不过他朋友太少了,只有两个,如果他朋友多一点就更好了。这本书是一个奥地利女作家写的。这本书很精彩,有一些地方很好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虽然他有烦恼,但是他大多数是快乐的,他也给别人带来很多的快乐。比如:他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上好的羚羊毛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

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个有爱心的故事,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的美丽和纯真,我也要做一个快乐的人,也给别人带快乐的人!

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篇2)

“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没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弗朗兹。你听后,肯定觉得有点儿奇怪,因为弗朗兹这个名字是男孩用的,而他的外貌长得确像一个小姑娘。他正因为这个而烦恼呢!

弗朗兹长得像一个小姑娘,如果碰到不认识的人百分之一百把他看成小姑娘,他就会十分生气,发出尖细的声音,跟别人辩论自己是男孩子,别人还是始终不相信。但是,弗朗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

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他也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比如:他花了三天三夜,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为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在母亲节那天送给了妈妈。佳碧喜欢看恐怖片但是又十分害怕,以为厕所里发出“呲呲扑扑”的响声,以为厕所里有鬼,就立即打电话给弗朗兹,弗朗兹鼓起勇气用最快的速度摸索着黑爬上了佳碧家的楼道里,去保护佳碧。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他乐观、开朗、善良、有勇气、还经常去养老院陪伴哪些孤独的老人。

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个有爱心的故事,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的美丽和纯真,我也要做一个像弗朗兹一样快乐的人,也给别人带快乐的人!

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篇3)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故事的大概是讲一个小男孩儿叫做弗朗兹。可是,当他去买水果的时候,水果摊的女主人叫他小妹妹。

当他去报亭给妈妈买报纸的时候,报亭里的小伙子们也叫他小妹妹。

这能怪谁呢?这还不是因为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一个像樱桃一样红的小嘴唇和一对粉嘟嘟的脸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就是保护佳碧那一篇。因为那一篇里说佳碧的妈妈来找弗朗兹的爸爸妈妈,买了票准备给他们父母,可是他们生病了。就只好跟他们一起去。于是,弗朗兹的爸爸妈妈就答应了。把弗朗兹和佳碧留下来了。

后来,因为佳碧跟弗朗兹吵架了。佳碧就回家了。可是,因为洗手间里的马桶盖没有盖上,纸巾落到了地上,再加上风吹,就有“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正在看侦探片的佳碧就害怕,于是,她就打电话给弗朗兹。后来,弗朗兹探出了原因。

这一篇就好像是英雄救美一样。特帅。而且,我也特佩服弗朗兹的胆量和友情。虽然他跟佳碧吵架了,而他却去勇敢的探出了原因。他就跟名侦探柯南一样。

有一篇我觉得我们根本不该看,因为那一篇里讲弗朗兹无可再忍,就脱掉裤子,露出了他的小鸡鸡。特别的恶心。我都要吐了!

这一篇我觉得好像弗朗兹就像是流氓一样,脱裤子。所以,我们不该看。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不对,他不认为弗朗兹是男孩子。但是,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是对的,因为弗朗兹本来长的就很像女孩子。

我觉得《弗朗兹的故事》也挺好看的,就让男孩子知道了男孩子的一些故事。我感谢罗老师给我们买回来了这本书放在图书柜上。

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篇4)

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弗朗兹的故事》,因为里面的主人公弗朗兹的故事,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书里的主人公弗朗兹,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嘴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正因为这个特殊的长相,所以别人说他长得像小女孩。其实弗朗兹很不喜欢别人说他长得像女孩,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小男子汉呢!

书本里弗朗兹是个开心快乐的人,他经常给别人快乐。比如他用礼品盒的丝带、裙子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尽管***妈带着它有点怪怪的。当然还有弗朗兹用他独特的方式让他不喜欢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可亲;弗朗兹也是个勇敢的人,比如说碧佳最喜欢鬼的电视了,可是碧佳很怕里面的鬼,正好她的爸爸妈妈也去看电影了,碧佳就给弗朗兹打了个电话,弗朗兹嗖的一下就去陪碧佳了;不过除了这些,弗朗兹还是个调皮的小孩子,他也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时候,比如找奶奶,还有那个子虚乌有的六频道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勇敢、诚实,也要有爱心,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也希望小朋友们一起来读!

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篇5)

我最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章和第10章。

弗朗兹已经6岁了,但是别人都说他是女孩,因为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还有他的头发是卷卷的,所以很他像小女孩。爸爸安慰弗朗兹说:“他小时候,也像他那么大,别人也是说他是小姑娘,但是后来爸爸像男子汉的样子,就再也没有人说他是女孩子了”。这是第1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妈妈和弗朗兹的爸爸妈妈要出去,他们走了以后,佳碧到弗朗兹家里玩。他们在一起看电视,他们看电视,但是,这个节目是让弗朗兹浑身鸡皮疙瘩的节目。有一个很多雾很多雾的一个古堡,里面有一个人,在火炉的旁边,一个忍者打开窗花往里面看。佳碧觉得在弗朗兹家太没意思了,就回家了。弗朗兹去冰箱里拿了饼干和一杯柠檬汽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一本漫画就看了起来,弗朗兹看了半本,就听见电话声,是佳碧打过来的,她说:“我们家的厕所里有人,弗朗兹你快过来。”弗朗兹到了佳碧家里进了佳碧家的厕所,弗朗兹一看,只是窗帘刮动着,没什么可怕的。佳碧这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手里还有电话,弗朗兹一直保护着佳碧,直到爸爸妈妈回来。这是第10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觉得弗朗兹很勇敢,我也要跟弗朗兹一样勇敢、不怕黑暗。读后感》

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讲的是弗朗兹一些有趣而又难忘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母亲节的帽子》。

这篇文章讲的是母亲节来临之际,弗朗兹为妈妈精心准备了一顶漂亮的帽子作为节日礼物的故事。文章中,弗朗兹为了给母亲一个精美的节日礼物,绞尽脑汁的想到了用一个礼品果盒、一条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这些东西做成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

可是当妈妈戴着帽子出去的时候爸爸和外面的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顶精美的帽子,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顶帽子代表弗朗兹对妈妈的爱。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弗朗兹和妈妈之间那种爱是最伟大的爱,而这种爱就深深藏在这顶帽子里面,只有懂得人才能去珍惜它和拥有它,而那些用异样的眼光去质疑那顶帽子的人肯定没有感受过这种爱的幸福。

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篇7)

寒假里,我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他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玫瑰红的双颊。他就是弗朗兹,是《弗朗兹的故事》中的主人公,一个可爱的奥地利小男孩。

弗朗兹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烦恼:因为长着金黄色的卷发,经常有人把他当做小女孩;算数本掉到了浴缸里,所有的作业都“消失”了;个子矮小,总是受到大个子同学艾伯哈德的欺负;爸爸妈妈不安装有线电视,也不肯买碟形天线,让自己成为电视方面的可怜虫……

虽然弗朗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但是他善良、乐观,再加上朋友的帮助,问题一个个都迎刃而解,我真为弗朗兹感到高兴。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遇到过许多和弗朗兹类似的烦恼。比如,我的后面坐着一个叫孙德华的同学上课经常违反纪律,影响大家学习,还常常无缘无故打我们,老师教育也无济于事,让我们苦不堪言。怎样才能让孙德华改掉缺点呢?我们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新年到了,我和同学们一起为孙德华做了一张精美的贺卡。贺卡上面画着一群同学手拉手在碧绿的草地上欢快地游戏,我们又在贺卡里面写上:“友谊是人生最大的快乐,让我们大家做永远的好朋友吧!”我们把贺卡悄悄放进孙德华的书包里。看着我们精心制作的贺卡,孙德华很感动,从此改掉了自己身上的小毛病,成为大家的好朋友。

所有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不会一帆风顺,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烦恼,只要我们向弗朗兹一样善良、乐观,烦心事就会消失,我们也就一天天长大了。

弗朗兹的故事的读后感(篇8)

《弗朗兹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这是邱老师从班费里买回来让我们亲子阅读的一本书,里面的故事虽然比不上童话那样情节曲折,但它所讲的趣事却耐人寻味,引入深思。

自从读了它,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例如《母亲节的帽子》,弗朗兹让我懂得了如何表达对妈妈的爱,世上很多东西不是用金钱能买到的,要用心灵,用行动去感受,再如《乞克察克老师》这一篇,弗朗兹能让一个粗鲁、直筒子、不讲究方式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温柔而随和,表现了弗朗兹内心童真与真实的一面,他运用自己的想法,感悟了老师,我觉得很有意思。还有《笑死不偿命》这一篇,弗朗兹因为忘记完成家庭作业,而在睡前才想起时草草地完成,发现有很多错误,而后发生的一连串倒霉的事,最后把本子都掉进浴缸了,他把自己的错误录下来给“乞克察克”解释自己的过错,逗得一向没笑过的“乞克察克”老师笑坏肚子这里,我觉得弗朗兹不仅诚实而且对待学习很有责任心。还有像《莉莉的奇谋秘计》、《找奶奶》、《子虚乌有的六频道》等等这些有趣的事,虽然弗朗兹一直很倒霉,但他总是很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事情,总能想出一些好办法去解决问题,他不但快乐,而且还把快乐带给了大家。

我觉得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还让我懂得了如何与大家一起分享快乐!

《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看完《弗朗兹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弗朗兹,


讲了一本很有趣的故事。


弗朗兹已经满六岁了,可是他的个子只有四岁这么大的小孩,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他也给别人带来了许多快乐,比如:他用礼品大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妈妈很喜欢,但是,别人就觉得这顶帽子怪怪的,甚至弗朗兹的爸爸和哥哥约瑟夫都笑得前仰后合,嫌这个帽子太丑了,弗朗兹上一年级了,他用独特的方式认识了他的老师乞克察克,接下来就开始变得有趣了······一个晚上,弗朗兹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他的好朋友佳碧就来弗朗兹家陪弗朗兹,他们吃喝玩乐,弗兰兹看可怕的节目,佳碧吓得直往家跑,后来佳碧因为害怕所以就叫弗朗兹过来陪她,后来弗朗兹的爸爸妈妈就回来了,看见弗朗兹陪着佳碧都夸他是男子汉。


这个故事把弗朗兹从幼儿园到小学有趣的描写了一遍,还告诉我们了不要被别人认为是其它什么东西,要靠实际行动来表示。

弗列格游记读后感


弗列格游记读后感(一)

读书不仅可以培养良好的气质,而且也能让人长精神。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它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就在这个假期我看了一本书,叫作《格列佛游记》。也许有些人都不知道这本书是最早被介绍到中国的那个英国文学名着。在1872年的时候,就被翻译成《谈瀛小说录》,在《申报》上登刊出来,受到很多读者的欢迎。

外科医生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了,变成了小人国的俘虏,这里的人大约是十八厘米高的小人儿,国内却是战火连天。格列佛才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又因为一次航海遇险中进入了大人国里,当地居民高大威猛,貌似巨人,迈一步差不多有十码远。格列佛比大人国里的蜗牛还小,就成为了当地居民的小宠物,掌上小玩物。

这本书的导读里写过《格列佛游记》,在写作上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象奇特,妙趣横生,以绝妙的讽刺艺术,对英国当时的社会、政治、法律和风俗习惯进行了辛辣地揭露和嘲讽。并且作者姜奈生斯威夫特也曾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伟大文学创造者之一。

弗列格游记读后感(二)

一打开《格列佛游记》的目录,详尽有趣的内容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小人国、大人国一看就知道一定十分的有趣。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

利立普特,也就是小人国。这是一个十分发达的国家,那里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错,对人对事也很清楚、明事理。但他们的政府实在是不怎么样,国王听信小人的谗言,朝政之内拉帮结派、尔虞我诈,根据绳上舞蹈选拔官员,与邻国有连年征战。作者在这里其实并不仅仅写了利立普特的故事,更是讽刺了当时的英国政府,当时的英国朝政内也与利立普特相似,托利、辉格两政党争权夺利,英法两国战乱不休。这就是作者的高妙之处,因为当时英国内的作者看到利立普特就会联系到自己的祖国。作者的描写十分的生动,让人仿佛就跟着他在利立普特畅游,看见的那些可爱的小人。

布罗卜丁奈格,也就是大人国,这里的学术不发达,但却有一个英明的君主,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性格儒雅、聪明、善于思考,(.org)格列佛给他讲述的有关英国的事情他听的很认真还提出的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与主张。他公正无私、治国有方、蔑视权利、主张和平。在格列佛的眼中,他是一个理想君王的形象。但作者在描写这里的人时,却扩大了他们身上的缺点,我觉得的这对于人类的讽刺有些过分。

勒皮他飞岛国,作为读者,我十分厌恶这里愚昧的人,这里的人只回研究数学和音乐,对于其他的学科不闻不问,十分轻视,他们的飞岛是一个固定在金刚轴上的飞行器,据说写这个,作者是为了讽刺当时的皇家学院对飞行器的研究热情。这里的人研究数学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真是十分的讽刺啊。

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慧胭勤劳,干净,热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更别说他们的诚实与真诚不说谎,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时间久了和野胡在一起就不习惯了。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读过《格列佛游记》的人,都要向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和慧胭学习,是社会和谐。

弗列格游记读后感(三)

六一儿童节我看了《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校鼠弗罗拉》读后感


《校鼠弗罗拉》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动物小说《校鼠弗罗拉》,半天时间全部看完了,看得真过瘾,很精彩!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聪明的校鼠,名叫弗罗拉,它很漂亮可爱,更重要的是,她非常有恒心,能够坚持自己的理想,最终成长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校鼠。

故事说,弗罗拉从生下来就好学,每当校园里孩子们上课时,她都不顾被人类发现的危险,坐在洞口听着。等孩子们都放学了,她才会出来,有时爬上老师的讲台,去翻一些老师没合上的书看,她还经常去图书角学习知识。在一次校园杀鼠行动中,弗罗拉认出老鼠药上的字,救了全家,其他老鼠不相信她的话,吃了老鼠药死了。因为这场事故,弗罗拉的母亲决定搬离学校,但是弗罗拉要坚持她的学业,不愿搬走。路途中,弗罗拉的爸爸邋遢罗宾被猫头鹰抓断了他只剩一小截的尾巴,还有八只小老鼠被可恶的黄鼠狼给吃掉了。后来,弗罗拉在知道母亲和最后一个妹妹的危险处境后,决定将她们接回学校,她的家人终于明白学习的重要性,于是弗罗拉教她的家人学习,开始了幸福的生活。她是一只很棒的校鼠!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做任何事情都要像弗罗拉一样坚持到底,坚持到底获得成功的感觉会让你倍感幸福。就拿学钢琴来说,一天不练,可能就会生疏,天天都练习,你就会弹得很熟练,很动听了,这就是坚持和不坚持的结果。我从4岁半起就开始学琴,坚持每天练琴,会弹了很多名曲《跑马溜溜的山上》、《牧童短笛》、《梦中的婚礼》今年已经通过钢琴十级考试。当我的指尖在琴键上飞舞、当我奏出动听的乐曲、当我自信地走进十级考场,我感到幸福又自豪!

我会把学习当成空气一样,永远伴随着我的一生!

弗洛斯河上的磨房读后感


弗洛斯河上的磨房读后感(一)

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乔治艾略特的作品,在还没有读完此书时,已经被艾略特笔下的人物而感动。这里总是或多或少的在他们身上发现我们自己亲人的影子。我的母亲有兄弟姐妹八人,我的父亲有兄弟姐妹三人。从小到大,亲眼目睹了亲人们的纷争与纠结。小时候特别不理解,总是有好人坏人之分,只到中年才释然,只因没有人是完美无瑕的,不过是人一性一本如此。

哥哥汤姆绝对是一位勇于承担家庭责任的好哥哥。在财产被拍卖前,汤姆能勇敢的向姨父姨母们提出要求、能主动找到姨父,辛勤工作、积极寻找商机来重兴家业。他的勇气让人敬佩和折服。无论在那个年代还是今天这个年代,家族的名誉的确很重要,需要人坚定的维护。既便他把家族名誉看的高于一切,但在把麦琪赶出家门时,还是说道:你没有钱了,就让一妈一一妈一来问我拿钱,只是不许你踏进我的家门。汤姆既便无法容忍名誉被毁,但是还是对麦琪承担生活的责任。这如同汤姆的父亲塔利弗先生对其妹妹一家人一样,自己虽然破产了,还是怜悯生活困难的妹妹,坚持不让妹妹归还借款。

妹妹麦琪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一位女一性一的缩影。在那个年代,男人是主导,女人作为附属品。妻子必须顺服丈夫、家里的女一性一必须顺服男一性一。正如汤姆的零花钱总是比麦琪多,麦琪所做的事情总是要讨汤姆的欢心。麦琪一直渴望哥哥能理解她、支持她。她们没有太多的机会受到教育,工作机会少之又少。麦琪虽然比哥哥聪明,但是依然不能受到好的教育。麦琪想去工作也是受到舆论、身份的困扰,不能如同男人一般获得同等的工作机会。在一爱一情上,女人受到的折磨也远比男人要多的多。麦琪虽然与斯蒂文一见钟情,一方面苦于道德约束,一方面麦琪不愿意把痛苦加载在表妹露西身上,只能忍痛放手一爱一情。忠诚坚贞不光是指那些做最容易做到并且使自己最快乐的事情,忠诚坚贞也指不做损害人家对我们信赖的事,不做使那些在生活中信赖我们的人痛苦的事麦琪真是高贵纯净无私的!她对亲人朋友的一爱一都是那么的无私!

在读麦琪的童年时,麦琪的姨一妈一们对麦琪的话语和态度,总是或多或少的把我那原本已经忘记的童年又回忆起来,多少次似曾相似的话语都让我泪水涟涟。长辈的话语就是一颗种一子,无论是赞美、奖赏、肯定,还是挖苦、嘲讽和责骂都会深埋在孩子的心中。请我们所有的人,在看孩子时,带上赏识的眼光,赞美孩子。即便孩子有做错的事情,也就事论事,别嘲讽别挖苦。

仔细回想自己对亲人的一爱一,或者是亲人对自己的一爱一都或多或少如汤姆一般,是有条件的一爱一。从小我们的父母常说:你要是不听话,就没有人喜欢你了。到今天,我们也曾跟自己的孩子重复了这句话,虽然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学习会一爱一,也是一门终身的功课。

我们的一爱一正应该如圣经中说:一爱一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一爱一是不嫉妒,一爱一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一爱一是永不止息。

弗洛斯河上的磨房读后感(二)

文/张文敏

汤姆和麦琪最后紧紧拥抱着沉入水底,读到这个结局,我好难过不是因为死亡,而是在想,汤姆在死前有没有理解过麦琪的一爱一情、麦琪的坚持、麦琪从小到大对他的一爱一?麦琪死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对费利浦的一爱一,除了承诺,是否是发自内心?她有没有想过斯蒂芬的一爱一?有没有想过她对斯蒂芬的一爱一和对费利浦的一爱一有何不同?

老塔利弗先生一爱一斗又大男子主义,但如此脾气暴躁的男人,对他亲一爱一的小女儿,连孩子的一妈一一妈一都不看好的女儿,有如此温暖的一爱一真让惊讶。心理受伤的麦琪,扑到爸爸怀里哭一场,就寻找到继续面对生活的勇气。他自己的经济在崩溃的边缘甚至已经崩溃后,仍坚持不让生活拮据的妹妹还她欠的一笔不小的财产,如果我会画画,我一定会画画这个真情实感的男人。

圣经上说:你最大的敌人就是你的家人,塔利弗太太把这句话完美的注释出来。本来发脾气要还她姐姐钱的塔利弗先生,经她好心一劝,坚持要抵押财产还亲戚的钱。这样的事,她在塔利弗先生活着时不知做过多少遍。而在破产拍卖时,她只想着她的漂亮桌布和瓷器。全书中,她作为母亲唯一做的一件正确的事情就是麦琪被哥哥赶出家门时,她没有任何犹豫的要跟女儿在一起。

三个姨母把亲情表现的刻薄绝势力。反复提及的遗嘱、妹妹破产拍卖会上并没有因为妹妹的恳求来伸手拉她一把,在外甥的生意有利可图时才愿意拿钱投资。一爱一把新衣服藏在箱底穿旧衣服的姨母、对身边人的大小事情充满眼泪的姨母、计算着先生死后能留给自己多少遗产的姨母,形象太鲜明,看一下就记得清清楚楚。

露西,温柔美好的人儿,有美好的一爱一情,殷实的家境。麦琪的到来使得她美好的一爱一情城堡坍塌,她选择了原谅,真是温暖人心的人儿。斯蒂芬,拥有公认美貌的未婚妻,父亲富甲一方,前途一片光明。而对自己未婚妻的表姐一件钟情。克制隐忍着一爱一情,冒险的私奔,因一爱一而放任可以如愿成为他太太的梦中人。事发后又写信告知大家,被他诱拐的女孩子的清白。因一爱一情流一浪一,因一爱一而归。我最喜欢他,多么的绅士啊,对一个人的一爱一可以不计个人得失,对一个人的一爱一可以勇敢放弃所有。麦琪死了,我想最伤心的就是他了,他是否会后悔没有之意带走他的一爱一人?

滴水之恩,涌一泉相报的勃波,是给破产的兄妹一爱一和安慰的第一人,且引领汤姆开始了他的金钱积累。他卖布给姨母的那段写的太棒了,我想到了【还乡】里的红土贩子,这样的人在文中出现的字数那么少,可是你看过后却会一直记得,想起时有种温暖的感觉。

兄妹同时死去,是我所不满意的。我一直希望看到结局,那种无论好或坏,能让我知道对方选择的结局,可是他们把生前的所有都抛下,就这样走了。死亡总是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出现吧,有谁能保证到死的那刻,所有的事都有明确的结局呢?不完满也许才是真正的结局。

格列弗游记读后感


读完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后,我只能说它是一本好书。它以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格列弗游记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格列弗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接触的讽刺小说,他通过格列佛在利立浦特,布罗卜丁奈格,勒皮他和慧骃国的奇遇,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陋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败与罪恶以及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全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卷小人国游记主要讽刺对象是英国统治阶级的腐败政治和各个集团之间的矛盾利立浦特的宫廷也就是具体而微的英国宫廷。小人过的统治阶级也和英国的统治阶级一样扩军备战,明争暗斗。

第二卷大人国游记中提出他的理想的开明君主。布罗卜丁奈格国王博学多识,性情善良,他用理智和尝识,公理和仁慈来治理他的国家。

第三卷飞岛游记讽刺的范围更加广泛。作者在写这一卷是参加了爱尔兰人民独立自由的斗争,因此揭露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的矛盾也更为尖锐。

第四卷慧骃国游记记述了格列佛在智马国的经历。这个国家统治者是有理性的,公正而诚实的马。作者通过耶胡和慧骃的对比来批判英国的统治集团的罪恶和社会恶习。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爱憎分明的的杰出讽刺作品,他不但帮助我们认识18世纪初英国统治阶级的残酷和无耻,而且帮助我们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某些方面,从而使我们更加憎恨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

篇二:《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读完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后,我只能说它是一本好书。它以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

《格列佛游记》写的是一名医生,名叫格列佛,他曾去过许多与世隔绝的地方。在小人国人的心中是一个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大人国里,他就像田家的鼹鼠般小了。格列佛还被当作小玩意儿装入手提箱里,带到各城镇里表演展览。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岛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作者勾画的一个理想国——慧骃国。那里没有恶的行为,甚至没有恶的观念;他们理性至上,博爱和平。最后,回到英国的经历。

其实,《格列佛游记》写的不仅仅是离奇的童话,也有讽刺的意思。

比如慧骃们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撒谎”,而我们这里哪?如今在不少商场假冒伪劣产品肆意横行,虽然有消协出来主持公道,但这种现象还是层出不穷,我想只有那些生产者真正把诚实守信放在心上时,这种事情才不会再发生。

《格列佛游记》不仅是一本离奇的童话,这其中带给我们的道理才是值得我们用心品味的。

篇三:《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这一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著——《格列佛游记》。起初,我以为《格列佛游记》像《鲁滨逊漂流记》那样,但是《格列佛游记》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其中,最有趣的就是格利佛在小人国的故事了。

小人国,身高是我们的十二分之一,国王很恶毒,在那里有两座小人岛,每个岛上都有一个国王,一个岛上的国王想利用格列佛这个“巨人”占领另一个岛,格列佛不想发起战争,国王就怀疑他,准备害死他,但在最后,格列佛用一种奇特的方法离开那里,回到了英国。

巨人国,与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是我们的十二倍。巨人国的国王,格列佛与他交谈,想让巨人国制作火药,枪炮来巩固国防,可是国王不同意,他不想发起战争,他宁愿失去半壁江山,也不愿涉足这种秘密,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小人国,人小,但坏;大人国,人大,但好。

这让我深受启发:我们在生活中,做人要做得踏踏实实,要做个朴实的人。不能只做图眼前利益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要积极地,热心地,实实在在地为社会上的人们服务的好人。雷锋叔叔就是我们的榜样。正如臧克家先生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篇四:《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读了《格列佛游记》之后,我只体会到了格列佛的厉害,但是,读了第二遍之后,我就深深地体会到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含义。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热爱冒险的人,于是他邀上了好望号船长威廉·罗宾逊一起开始了冒险之旅。

格列佛游玩了整整四个国家,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小人国、大人国,还有慧骃国了。格列佛第一次出海旅行后吃了含有催眠药的食物被运到了小人国的首都密而登都。而在那里他和这些不足三英寸的小人相处得十分快乐。接着,他因为遭到了小人国中一些大臣的嫉妒和诽谤,于是格列佛为了不受伤害,蝭不愿意伤害这些善良的小人们,于是逃亡海外,经过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子大人国。

在大人国里,格列佛被一个大巨人带到了家里,巨人让格列佛舒服地过着日子,臣人家还有一个女孩和几个男孩,那个女孩给格列佛起了一个格里尔特里格的名字??

格列佛最后一次出行来到了慧骃国。在慧骃国里,格列佛认识了诚实守信并且善良的慧,与此同时还认识了丑陋的野胡。慧不仅很乐意接受格列佛,并且还教格外佛认识燕麦,也教给了格列佛用燕麦做面包。直到有一天,慧们发现了格列佛很像野胡,于是格列佛开始了新的旅程??

格列佛在我心里是最伟大的!

篇五:《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这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游记,但读了以后,我惊喜的发现:这本书在赞扬格列佛的精神的同时,也在批判英国统治阶级的腐败和罪恶。这种写法值得我们学习。

在这本书中,巨人国里就连一只小小的马蜂都可以至格列佛于死地,但格列佛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愿望。这让我想起了昨天,我因为骑自行车被绊了一跤,摔倒了,因此再也不想骑车了。

在小人国里,因为格列佛用小便扑灭了火灾,引起了王后的不满,差一点被小人国里的大臣害死,但格列佛却没有因此而害怕。这又让我想起了,四年级的时候,我翻单杠把头摔了,从此再也没有到那里玩。

……

格列佛还有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受不住一点风浪和挫折,摔下去了就再也不想爬起来,这样的人怎能干大事呢?在学习中也一样:一道难题、一篇作文……就会让们摔倒,甚至退缩。

这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想想格列佛和他的故事,只要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只要能坚持,就会到达成功的彼岸。我常常想:如果克列佛是一根弦,那么冒险就是他背后的那张弓,让他一次次获得经验、一次次记住自己的教训。

我想冒险家一定都想格列佛一样。原每个人都成为“冒险家”,不怕大海中的风浪,不怕山高路远,相信只要有付出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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