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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几度夕阳红》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度夕阳红》读后感1000字”,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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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几度花,读后感


篇一:丁丽梅《蔷薇几度花》读后感:蔷薇·老人

丁丽梅《蔷薇几度花》读后感:蔷薇·老人

丁丽梅《蔷薇几度花》读后感:蔷薇·老人

一丛茂密的蔷薇,一个朴实的老人,随性,自然,平平淡淡地,开又落,来又去。从人们心中走过,划落了一波心灵的涟漪,圈圈荡开,久久未平。

一篇极美的文。蔷薇,在她的笔下,自然,轻盈,似一位曼妙的女子,一袭素裙,翩然如蝶。在湖心的亭里,兀自地,拂琴,吟舞,遥望。如此宁静,自然。

“ 趴着”的蔷薇,慵懒,随性,却依然美。“分不清你我地亲密”,它缠缠绕绕,那么生机,那么活力,不是莲的一枝独秀,亦不是梅的傲然挺立,蔷薇的枝枝紧密,如人与人的两颗心,依得那样紧,暖暖的,淌过,是爱。

蔷薇,“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从不张扬。玫瑰娇艳,牡丹华贵,却都比不上它素素妆,淡淡笑的清雅,随意之美。淡白的瓣,薄如蝉翼,频频令路人回首轻叹。

话题里,“蔷薇冒芽了”“蔷薇的叶,铺了一墙了”,明明才冒芽,转瞬间,叶竟铺了一墙,如此繁茂,拥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独是蔷薇吧。“一墙头”的蔷薇,多,艳,它的“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又芬芳。

文中的老人,“靛蓝的衣,瘦小,皮肤黑”,朴实,勤劳,也历经沧桑。文中多次提到老人的锣声:“当当,当当当”,缓慢地,敲出人的欣喜,也敲出老人的随和,淡然。

老人的灶糖,总令人感到甜蜜,快乐,也源于他的豁达,乐观。他“天生的残疾,断指。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四根半手指头。”不由得看出,灶糖是手工制作的,而他却只用四根半手指头,做出了如此美味的灶糖,他的身残志坚,心灵手巧,乐观积极,足以令品了他的糖的人尊敬,感动。

“蔷薇花朵般地,开了”,老人的锣,令人期盼,就像蔷薇的花,看着淡雅的花,听着缓慢的锣,品着甜蜜的糖,不由得,令人暖了心。

老人除了身份照,从来没拍过照片,却对于作者的这样一个要求,没有放下担子,没有整理衣冠,依然以他最平常的样子拍下照,那样心境淡然,随性悠闲。

作者运用“以物喻人”的手法,以一丛清雅芬芳的蔷薇,喻一位随性朴实的老人,抒发了作者对老人的敬佩与对蔷薇的喜爱赞美之情,表达了她期盼成为一个随性自然,

典雅宁静的人。

蔷薇,如老人般随性,老人,如蔷薇般自然,二者交融,萦于我心。

篇二:蔷薇几度花批注

(眉批【批注一】:喜欢穿旗袍的女人,有着骨子里透出的高贵,文中的女人就是如此,她如一只美丽的花,从容优雅,什么困难都掩盖不住她绽放的光芒,在岩石边开放出她自己的绚烂。)

穿旗袍的女人

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女人的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侍奉一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批注二】;突出了女人的家境,她的家境并不好,为后文女人摆摊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埋下了伏笔。)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前一亮。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的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批注三】:外貌描写,通过描写女人的外貌突出女人乐观的精神,不紧不慢,从从容容的活下去。)

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的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着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批注四】:男人们都喜欢这样从容优雅的女人,其他的女人虽然嘴上透着不屑,但其实也想打扮得

像女人那样美丽,女人的乐观影响了小镇人。)

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评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笑意姗姗,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转转。(【批注五】:女人不会在乎别人的议论,因为女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保持乐观,她的一身优雅映出她的自信,所以让小镇人对她产生敬佩,经常光顾她的摊子)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两件小商品带走,心满意足地。

几年后,女人赞足了钱,再贷了一部分款,居然就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了车子来回跑,热情的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批注六】:通过车内的环境描写,说明了车如女人一样干净明亮,突出了女人对生活有一个乐观、自信的心。)

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几十万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的了。”(【批注七】女人的一身充满了坎坷,通过小镇人的言语为下文女人重新站起来做了铺垫,也透出女人伤得很重。)

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还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着明亮的笑容。(【批注八】:她的容颜不会因为困难而改变,这一点小小的挫折打不倒女人,女人没有如小镇人说的那么脆弱,而是重新站起来,继续摆摊攒钱。)

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在开。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最近又听说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吗?还穿旗袍吗?”小镇人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批注九】女人一如既往,做着以前的事,现在获得成功,真是好人有好报的,其中也少不了她对生活的乐观和坚强。)

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苦难都湮没不了她。(尾批【批注十】:故事中的女人是不平凡的,她一直兢兢业业地摆摊,在她车祸后依然能站起来,继续以鲜亮的面容面对大家,她乐观、坚持、自信和对生活充满着希望,这样的优雅,是天生的。在她小小的生活舞台中,绽放出属于她自己的绚烂。无论什么挫折都不能让她倒下,她自始至终,都闪着耀眼的光。)

篇三:《蔷薇几度花》阅读理解及答案(2013年四川省雅安市中考语文试题)

(一)阅读下面文段,完成11—16题。(13分)

蔷薇几度花

①喜欢那丛蔷薇。

②与我的住处隔了三四十米远,在人家的院墙上,爬着。我把它当做大自然赠予我们的花,每每在阳台上站定,目光稍一落下,便可以饱览它了。这个时节,花开了。起先只是不眼的一两朵,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眼尖的我发现了,欢喜地叫起来,呀!蔷薇开花了。我欣赏着它的点点滴滴,日子便成了蔷薇的日子,很有希望很有盼头地朝前过着。

③也顺带着打量从蔷薇花旁走过的人。有些人走得匆忙,有些人走得从容,有些人只是路过,有些人却是天天来去。

④看久了,有一些人,便成了老相识。譬如那个挑糖担的老人。老人着靛青的衣,瘦小,皮肤黑,像从旧画里走出来的人。他的糖担子,也绝对像幅旧画:担子两头各置一匾子,担头上挂副旧铜锣。老人手持一棒槌,边走边敲,当当,当当当。惹得不少路人循了声音去寻,寻见了,脸上立即浮上笑容来。呀!一声惊呼,原来是卖灶糖的啊。

⑤可不是么!匾子里躺着的,正是灶糖。奶黄的,像一个大大的月亮。久远了啊,它是贫穷年代的甜。那时候,挑糖担的货郎,走村串户,诱惑着孩子们,给他们带来幸福和快乐。只要一听到铜锣响,孩子们立即飞奔进家门,拿了早早备下的破烂儿出来,是些破铜烂铁、废纸旧鞋的,换得掌心一小块的灶糖。伸出舌头,小心舔,那掌上的甜,是一丝一缕把心填满的。

⑥现在,每日午后,老人的糖担儿,都会准时从那丛蔷薇花旁经过。不少人围过去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有的人买的是记忆,有的人买的是稀奇———这正宗的手工灶糖,少见了。

⑦便养成了习惯,午饭后,我必跑到阳台上去站着,一半为的是看蔷薇,一半为的是等待老人的铜锣敲响。当当,当当当———好,来了!等待终于落了地。有时,我也会飞奔下楼,循着他的铜锣声追去,买上五块钱的灶糖,回来慢慢吃。

⑧跟他聊天。“老头!”我这样叫他,他不生气,呵呵笑。“你不要跑那么快,我追都追不上了。”我跑过那丛蔷薇花,立定在他的糖担前,有些气喘吁吁地说。老人不紧不慢地回我:“别处,也有人在等着买呢。”

⑨祖上就是做灶糖的。这样的营生,他从十四岁做起,一做就是五十多年。他是天生的残疾———断指,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四根半手指头。却因灶糖成了亲,他的女人因喜欢吃他做的灶糖嫁给他的。他们有个女儿,女儿不做灶糖,女儿做裁缝,女儿出嫁了。

⑩“这灶糖啊,就快没了。”老人说,语气里倒不见得有多愁苦。

“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呢?”

“以前我在别处卖的。”

“哦,那是甜了别处的人了。”我这样一说,老人呵呵笑起来,他敲下两块灶糖给我。奶黄的月亮,缺了口。他又敲着铜锣往前去,当当,当当当。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地,开了。

一日,我带了相机去拍蔷薇花。老人的糖担儿,刚好晃晃悠悠地过来了,我要求道:“和这些花儿合个影吧。”老人一愣,笑看我,说:“长这么大,除了拍身份证,还真没拍过照片呢。”他就那么挑着糖担子,站着,他的身后,满墙的花骨朵儿在欢笑。我拍好照,给他看相机屏幕上的他和蔷薇花。他看一眼,笑了。又举起手上的棒槌,当当,当当当,这样敲着,慢慢走远了。我和一墙头的蔷薇花,目送着他。我想起南朝柳恽的《咏蔷薇》来:“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诗里的蔷薇花,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吧。

11、第⑨段的记叙顺序是_________。(1分)

12、第⑥段中“记忆”和“稀奇”分别指什么?(2分)

“记忆”指_________。“稀奇”指____________。

13、结合上下文,理解划线句子的含义。(2分)

①起先只是不起眼的一两朵,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

②哦,那是甜了别处的人了。

14、文中的“我”对挑糖担老人是怎样评价的?(2分)

15、“蔷薇”在文中的作用有哪些?(3分)

16、作者认为,人生最好的状态是“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而有人认为“努力,拼搏,追求”才是人生的最好状态,请谈谈你的看法。(3分)

---------------------------------------------------答案----------------------------------------------------------

答案

(一)(13分)

11、(1分)插叙

12、(2分)

记忆:①当年孩子们用破烂换灶糖的情景。(0、5分)②贫穷年代的幸福和快乐。(0、5分)

稀奇:①少见的正宗的手工灶糖。(0、5分)②逐渐消失的传统的美好东西。(0、5分)

13、(2分)

①运用拟人手法,(0、5分)生动形象地表现了蔷薇花的不张扬、素雅。(0、5分)

②赞美老人的手工灶糖给很多人带来了甜蜜和快乐。(1分)

14、(2分)

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此为唯一答案,若学生将“我自轻盈我自香”也答出,该题不得分)

15、(3分)

①贯穿全文的线索;②引出挑糖担的老人;③象征老人的品格;④比喻人生的最好状态;⑤烘托老人的形象。

评分标准:答对1点给1分,最多给3分。

16、(3分)

学生所答可能有三种情况:①赞成第一种看法;②赞成第二种看法;③认为两种看法都有道理。

可按以下标准来评分:①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给1分;②结合所选观点谈自己的理解,给1分;③表述准确,语言流畅,给1分。

蔷薇几度花读后感


蔷薇几度花读后感

这是一篇丁立梅的文章,这篇文章总能让人读到心里。文章中的那个老人总是担着月白色的灶糖,敲着铜锣,隐隐地仿佛永远都在那几株蔷薇旁,卖他用仅有的四根半手指做的手工灶糖。

老人很黑,青布褂子,鲜活的形象立即映入我的脑海,仿佛能嗅到丝丝缕缕灶糖的甜香。老人是残疾人,但他却用仅有的四根手指做出美味的灶糖,娶上善良的妻子,养活美丽健康的女儿,他的生活安定且祥和。他将女儿培养成裁缝,再也不用像他一样靠卖灶糖维持生计。为了女儿,为了妻子,为了这个家,他尽心竭力,不曾喊过一声苦,脸上总挂着一丝笑容。

老人不吆喝,敲着铜锣进出巷子,像蔷薇一样,活得淡定而从容,不争不抢,默默吐露自己的芬香。文中作者的一句话,至今不能忘怀:当作者知道卖糖老人以前在其他地方卖灶糖时,心里默念道:噢,那是先甜了那一方人了。其实不仅使那一方人尝到了甜甜的灶糖,也让他们的灵魂和心灵体验到了甜蜜。

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繁华的事物黑洞一样吸引着人的心灵。无数人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直到繁华消失殆尽,才能从云雾般的生活中醍醐灌顶般苏醒。在迷失了自我以后才能发现,原来自己内心真正追求的是朴实无华的生活,城市再热闹,我们还是照样过着我们的烟火人生,这是梦幻般的城市,但不是我的城市!老人那人性最为本色的一举一动,无不触动着我们的心。

最后一次,作者为老人拍照,他一愣,同意了,看到照片,他只是淡淡一笑,复举起棒槌,当当敲着走远。正如作者所说: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诗里的蔷薇,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

几米也说过:向日葵告诉我,只要面对阳光努力向上,日子就会变得单纯而美好。其实,这种明媚的生活不正是我们所求的吗?

远远的又像听到了老人的铜锣在响,当当,当当当。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的,开了。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手指读后感1000字


“这个家里有隐瞒的真相,必须在家里,让他们自己说出来。“这是加贺恭一郎对松宫脩平说的话,然而隐瞒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这是朋友力荐的一本书,之所以迟迟没有读,只是觉得关于东野圭吾加贺系列的书,最终的结局总归让人感到很沉重,就像加贺自己说的,断案的目的不仅仅是破案而已,而是要揭开案情隐藏的真相。然而真相触及的就是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那块,敏感又易碎。就如读完这本红手指,我感觉玻璃心又碎了一地。

其实这本书就推理小说来说,并不是很成功,案情简单,几乎开场就交代了杀害小女孩的凶手,然而之所以他依旧畅销,依旧口碑不错,就是整个故事若隐若现向观众透漏的真相,之所以说它若隐若现,是因为真相在每个读者心里,大家期待揭开的那一刻,却抑制不住心里对真相的真相的探索,凡是读过东野圭吾小说的人都会明白,容易探知的真相或许只是表象而已。

这是一个平凡而又典型的日本家庭,四口之家,三代同堂,人到中年的前原昭夫和妻子,上有痴呆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儿子。虽然生活沉重烦闷却也无风无浪。

然而平静在一个下午被彻底打破,儿子直巳在家中杀了一个小女孩。前原夫妇决心移走尸体,掩盖罪行。当罪行无法再隐瞒的时候,前原昭夫向警察道出了案件的真相。

前原的供述合情合理,无懈可击,警方完全可以结案了,但刑警加贺看到前原母亲涂红的手指时,明白了他们真正想隐瞒的真相。

然而当大家以为紧跟加贺的步伐,所有的真相就在眼前的时候,故事的结局却给观众无数震惊的点:原来事情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我们知道杀害女孩的凶手是前原的儿子直巳,我们也知道加贺想要揭开的真相就是要告诉大家谁才是真正的凶手,而他用的方式并非是直接粗暴的去揭穿,却是用一种很人性的方式去引导,就在这个家里,给企图隐瞒的人,也给受冤枉的人一个机会。

当良心还未完全泯灭的时候,你紧逼一步,已经到悬崖边的人可能就会毫不犹豫的吹灭最后一点良知,然而如果你退让一步,给他一个可以往回走的空间,那么一切就还来得及,这是刑警加贺用行动带给大家的人生真谛。

另外,这本书除了案件本身,还有很多地方是值得大家好好思考的:

为什么前原的母亲郑惠女士要装老年痴呆呢?老年人的孤独,无奈,做子女的我们,又有多少人能体会呢?做不到理解,起码的尊重是不是也无暇顾及?

为什么这么人性的刑警加贺却对自己的父亲如此冷淡呢?就算面对即将离世的垂暮老人,加贺最终也没有去见父亲最后一面,当真相被道破的时候,我始终无法理解即使做到了尊重,无法陪伴的遗憾,加贺真得就能如此释怀吗?

与其说这是一部推理小说,还不如说这是一部有关人性的情感书,虽然没有悬疑小说带来的那种精神刺激,然而能够给与心灵涤荡的书也是一部好书。

如果你也处在少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建议读一读东野圭吾的这部《红手指》,或许带给你的不仅仅是心灵上的抚慰,也许你能打开另外一扇窗。

《红手指》读后感1000字


这本书是东野先生的上乘作品了

,他穿插在故事节中对亲情的反思让我深受触动。即使我觉得情节上还是有某些漏洞,但是漏洞不敌感动,这还在是一本好书。

前原昭夫这个家庭,表面看上去很普通,但是里面布满了矛盾、自私和冷漠,是1个让人心里感受压抑的家。丈夫昭夫是1个普通上班族,他缺乏一家之主应有的魄力和责任感,碰到异常没有想到圆滑而又让各方好过的解决方法,在婆媳关系呈现矛盾的时间,他没有运用的调停,在妻子的任性和蛮横中,任由妈妈七年看不到孙子一眼;在父亲患老年痴呆的时间,他没有拿出1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屈于妻子的淫威底下,把照料的责任推给妈妈,自我撒手不管,即使是妹妹春美也比他付出更多的关心,是1个失职的丈夫和儿子。当父亲过世之后,他不情不愿地搬去和妈妈同住,但是囿于婆媳关系的僵硬居然提示和妈妈分开吃饭,我真的无法想象1个年轻时尽心尽力照看儿女的老人在暮年被冷落和孤立的情景!这是何等凄凉,简直让人脊背发寒!养儿子的事他也不曾管过,儿子直巳在学校被欺负孤立,在家被妈妈溺爱成性,沉迷玩撒尤甚萌生幼女癖,他都并了解,是1个失职的父亲。家务从来没碰过,尤甚连一条黑色领带都找不到。昭夫逃避长子的责任,逃避良心的谴责,慢慢的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让家庭四分五裂,温情不存。

妻子八重子性格刚硬,自私自利,眼界狭隘,对公婆冷漠无情,对丈夫抱怨不停,把家庭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对儿子千依百顺,包庇溺爱,当丈夫题出报警、和儿子谈话的时间,她总是一味偏袒儿子,凡事以儿子为中心,说什么就算他是杀人犯,我也要爱护他到底他已经在反思,他也受了打击,也是因为有那样的妈妈才呈现娇纵出那样的儿子!

儿子直巳是1个处于青春期的堕落少年,他的幼稚、偏激、自私、冷酷、变态已经到了1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假如说在小学时代被欺负孤立是可怜的,没有得到父亲的关心是家长的错,但是单凭这些绝对不能构成他沉迷虚拟玩撒世界、冷漠自私、残杀幼女的缘故。那样的人我只能说:人渣、恶心、死小孩。他是1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就算错在自我,也会把责任千方百计地推诿到他人身上,然后暴跳如雷。在杀人之后,他只管把尸体放在院子里,上楼逃到玩撒的世界中,把剩下的一切交给妈妈善后,尤甚没有表现出半点愧疚,耍脾气,砸东西,破口大骂,当妈妈为了处置尸体食欲全无的时间,他居然能够事不关己吃完整部晚餐,由始至终躲在房间里让妈妈帮自我搞定一切,我有缘故怀疑这个少年的精神已经呈现了重大异常。他在妈妈面前装大王,实际上是1个胆小鬼,面对警察的盘问哭哭啼啼地交代事实,当被问及杀人原因的时间却只说都怪我妈妈,不知责任为何物。假如摊上那样的小孩,做妈妈的非常为难,非常痛楚,让他自生自灭也不是,帮他担起一切到最后还可能得到奚落和冷眼。那样的人渣固然让人咬牙切齿,但是他会变成那样的人,妈妈难辞其咎。直巳本人也一味把错误推给妈妈,但是未成年三个字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他犯罪的挡箭牌,他个人甘于堕落,对生命不尊重,逃避现实,逃避责任也是不争的事实,本人也应该负上好大的责任。我完整想不到面对那样1个小孩,要怎么教育和引导才能让他融入到正常的社会当中。

妹妹春美我只能说她很辛劳,明明已经家里有哥哥,但是还在要为娘家奔波操劳成这个样子,她对妈妈的爱和照看突出在昭夫之上。假如事产生在现实日常中,我想她的夫家对此会颇有微词,但是因为故事的主角不是她,因此东野先生没有展开来写。

其它人我不细谈,就情节而言,这是1个没有悬念的故事,但是它展现出来的家庭带给我的思考是深远的。1个不和睦的家庭并不是一两个人的异常,而是每一个人的自私、冷漠、无所谓累加在一起的效果。我最讨厌的八重子和直巳,他们的性格即使不好,但是假如昭夫能承担一家之主应该做的事,绝对不会任由事态产生到这个地步。男人是1个家庭的老师,他的温柔与宽容,坚强与意志都会传染其它的家庭成员,就算妻子和儿子本身的性格再不好,在1个好的氛围下也不会产生那么的大的异常。这个家庭,假如经济宽裕,社会地位较高的话,面对的异常就会少好多,丈夫不会因为没钱而不能请人帮忙看护老人,妻子不会因为住房异常跟婆婆勉强度日,小孩不会那么轻易受人欺负,因此说男人要做好实际不轻易啊...

这本书的要点是:我们把妈妈都当成什么了,我们是如何对待生养自我的妈妈,有没有试着去了解他们的辛酸?有没有想要分担他们痛楚?有没有尽到做儿女的责任?这些异常看起来很轻,但是假如做不到就有可能产生前原家那样的惨剧。

政惠奶奶兜了1个圈子向警察说明了真相,让儿子悬崖勒马,可令理解,但是这本书唯一让我觉得有异常的地方是,政惠奶奶既然没有痴呆,又一直在家,那么为什么在孙子杀人的时间她没有阻止呢?作者缺乏必要的交代。另外1个没说了解的地方是直巳,在审问的时间他最后说都怪我妈妈,其中是否有什么玄机?又是什么置成他那样扭曲的性格?只能有读者自行想象。直巳的作案动机一直都停留在昭夫和八重子的猜测下,他本人并没有真正承认过,整个查案的过程中直巳都被藏了起来,很少写到,我本来认为这里有什么出人意料的诡计,论断东野什么都没说。实际假如把这两点交代了解会更出色的,但是瑕不掩瑜,《红手指》仍不失为一本好书。

《红奶羊》读后感1000字


前言:今天的交流还是读后感,而且又是沈石溪的一大作品,我想很多同学都有些厌烦沈石溪了,但我依然要交流他的作品,因为他的作品,才能唤起我心中那些感动。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可是《红奶羊》这一本书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了我们一个关于羊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

故事以悲剧开头: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抓一只奶羊,他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岩羊王后茜露儿。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

而这段感情刺激到了黑宝,在黑宝将要咬死她的一刹那,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黑宝的鼻子对火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但为了孩子,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他决定等小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最后,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了羊群的茜露儿回复了王后身份,而且还生育了两个孩子。

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她的丈夫在猞猁的进攻下,抛弃了年幼的女儿,自顾自逃命去了,使小羊丧生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时,两只狼对她和她的孩子进行了围攻。这时,孩子无情的撞倒了她,头也不回的跑向了安全地带,茜露儿的心都碎了。她清醒过来时发现,有只狼是黑球,黑球保护了茜露儿,最后两只狼离去了。而茜露儿也似乎明白了什么

读完这部小说,我很受感动,原来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危险就不顾一切的保护家人,故事中的黑宝与黑球的表现为我们诠释了狼英勇的一面;而茜露儿的丈夫与孩子都在生死关头下撇下亲人不管,让她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自私与不负责的表现。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小狼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英勇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和感恩,才是的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的时候奋不顾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

从红奶羊的身上,我看见了:母爱是无私的,母亲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畏不惧。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这世界上,唯有爱,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平凡的温情故事在无时无刻的告诉人们爱是相生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

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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