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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假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名著,其中《雾中的奇妙小镇》印象最深!这本书里的很多奇妙的事情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女孩理奈来到了雾谷,这时她的小丑雨伞被风吹了起来,理奈跳着去拿,可是风总是不让她拿到,把它吹到了雪松林里。理奈气急败坏,坐在石头上生闷气,这时已经起了很浓的雾,大理奈找到雨伞的时候,雾突然散开了,眼前出现了一座小镇!

这里的一切都让小理奈奇怪的要命,一个小的像斑点的皮皮蒂皮考特婆婆,一个超级厨师(除了睡觉,她都待在干净闪亮的厨房里)。一只闪着金光的大肥猫,一个只干洗衣服和做扫除的大妈(大家都称她为清洁大妈),和一个科学狂人小伊。

理奈一到小伊的房间里,就等于来到了赤道的正下方!明明是盛夏,可小伊的房间里却放了四个熊熊燃烧的火炉。第二天,小理奈来到娜塔的书店来整理书,走在路上,理奈发现小镇上只有六栋房子,而皮考特庄园光烟囱就有六根,皮考特婆婆的房间里有一根,厨房一根,小伊的房间里有四根。更奇怪的是,虽然是夏天,但山查花、水仙花、紫罗兰都在盛开,真让人怀疑是不是这些话不受天气的影响。看来这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奇妙小镇!

【篇二: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

《雾中的奇妙小镇》是日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柏叶幸子写的,作者很有想像力,很好看,而且还有好多有趣的图画,是一个很美的童话故事。

这本书主要描写一个叫理奈的小女孩,在假期来到雾谷发生的奇妙事情。

小女孩理奈在一把雨伞的指引下,来到了雾谷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四季花朵同时绽放。瞧,在绿色森林里有一个小镇,小镇里有一条小路叫乱糟糟小路,通向皮考特庄园,里面的主人叫皮皮蒂。皮考特。本来理奈以为可以好好的玩,没想到皮考特婆婆是一个对别人要求非常苛刻的人,她有句口头禅:不劳者不得食。并要求理奈用劳动换来自己的生活费,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从明天起分别去点心房、玩具店、船具店、书店去打工,自己挣钱。理奈在劳动中学会了与人相处,学会了做三明治,了解了为什么四季都能开花,还学会了关爱别人,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收获了许多礼物和友谊。不知道不觉假期结束了,她变成了一个懂事又能干的好孩子,理奈从不喜欢来到这里到舍不得离开,她知道这里所有人都是热心的、善良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付出,才会有收获。只要大家相互帮助,再困难的事都能解决。

【篇三: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作文】

如果有一天你来到一个奇妙的小镇,这里有胆怯的大老虎、傲慢的王子、不讲理的老婆婆、喜欢甜食的小妖怪、爱骂人的鹦鹉你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我想你一定会撒腿就跑吧!可是有一个叫理奈的小女孩却在一把小丑雨伞的指引下来到了这个小镇。在这里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现在就让我来向你介绍我最爱的一本童话《雾中的奇妙小镇》吧!

当我一拿起这本童话,立刻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理奈的小女孩在爸爸的要求下独自一人来到一个叫雾谷的地方度假。在这里她遇见了各种奇异的人物,他们都拥有不可思议的魔法,因此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而奇妙的故事。如果你认为理奈度假什么都不用操心,那你可就猜错了,因为在这里她要学会自己整理房间,自己梳头,洗衣服,学着做饭。因为皮考特婆婆说过,你有手有脚,眼睛、鼻子和耳朵看上去也没什么毛病,所以什么事都应该会做。而且还必须要通过工作挣生活费来养活自己,即使身边带了钱也不行,因为那不是自己挣的钱,所以理奈必须到雾谷小镇的点心房、玩具店、书店、牧场、果园去干活来争取生活费。在这个过程中,理奈逐渐学会了和别人相处要有礼貌,要多为别人着想。她还学会了奉献和关怀,比如在她的帮助下,一个生气的妈妈和倔强的儿子重归于好了。当她离开雾谷小镇的时候,她已变成了一个能干又懂事的好孩子了。

看着看着,我不由地想到了自己,从小到大我的一切事情都由妈妈操心,如果哪天妈妈不在,那我的生活就乱了套了,早上一定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出门,到了学校突然会发现不是少了这个就是忘了带那个文具用品。如果想买什么东西,只要说一声,爸爸妈妈总是很爽快地答应,而我从来也没有想过其实爸爸妈妈上班挣钱很辛苦看了《雾中的奇妙小镇》让我懂得了我已经长大了,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果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就像书里皮考特婆婆说的那样:不劳动者不得食。

【篇四: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雾中的奇妙小镇》。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把小丑雨伞的带领下,女孩理奈来到了雾谷,一个奇妙的小镇。她住在皮考特庄园,每周都要去不同的地方干活。在这个庄园里生活了一个假期的理奈,改掉了家里小公主的样子。

使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理奈一样,在放假期间去一些地方,经过锻炼改掉小公主的习惯呢?经过认真阅读,细心揣摩与体会,我终于弄明白了:我们的父母把孩子当成稀世珍宝,一见不到孩子就心急如焚。正是那一

句: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就是因为这样,才让我们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在家,我差不多变成了一个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的一切都被父母包了下来。就连我参加活动,父母都是千叮咛,万嘱咐。我参加了管乐队去上海,大连的活动。每天早上,我都会被刺耳的电话铃吵醒,但,那不是让我们起床的电话,而是爸爸妈妈打来的电话。他们每天问我的问题都闹得我头疼,但我为了不让他们听到我厌烦的声音而担心,只能硬着头皮,装着高兴的声音去回答。

读了这本书,我该学习理奈在皮考特庄园时的胆大,细心,提高独立意识和生活经验。

家长们,请你们放开手,不要让你们的儿女们成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和小公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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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假期2不能说谎的小镇读后感


导语:当一个提防以诚实守信闻名,当地的居民的生活又是如何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能说谎的小镇》优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奇妙假期2不能说谎的小镇读后感【1】

这个假期我读了不少课外书,其中有一本是商晓娜姐姐写的拇指班长-奇妙的假期-不能说谎的小镇,我特别喜欢,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

故事的主人公孔东东是一个好奇心强的调皮宝宝,他为了验证小镇上的不能说谎的传说,和小金组成了说谎者联盟,他们在小镇上不停地故意说谎,结果他们的鼻子越来越长,大家都说他们是说谎精。他们开始后悔,向大家道歉,可是想尽办法,鼻子却怎么也缩不回去。他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结果奇迹出现了,他们的鼻子一点点变短,恢复了原状。向导这时告诉大家,真心的悔过才有被原谅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不管任何时候都不能说谎,做错了事要真心悔过!我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奇妙假期2不能说谎的小镇读后感【2】

《不想说谎的小镇》是一本很好的小说。我很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玻琳娜。她是法国一名11岁的小女孩,她虽然很胆小,但坦白、善良,而且很努力、很坚持。为了哥哥,她不愿做一个说谎的孩子。

玻琳娜有一个很好的哥哥叫萨缪尔,他总是无条件地照顾和保护她。不知为什么,玻琳娜发现哥哥突然变了。明知道她害怕一个人待在家里,可是他还是每天很晚回家,一点儿也不关心玻琳娜了。不害碃愤度莅道缝权俯护仅如此,哥哥为了守住自己的秘密,还要求玻琳娜对爸爸妈妈守口如瓶,这不是逼着她说谎吗?说谎本身就是一件很严重的事,玻琳娜一点儿也不想对爸爸妈妈说谎,因为这都改变不了事实,哥哥的逃学和不好好学习,差点被学校开除了。是妹妹的勇气、宽容、坦白和善良,感动了她的哥哥。经过他的努力和坚持,哥哥终于答应不再随便说谎骗爸爸妈妈,重新返回了校园,变回了原来的好哥哥。玻琳娜也学会了勇敢,学会了一个人回家,学会了独立生活。

读完了这本小说,让我感悟到:我们从小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学会自立,也要学会努力和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要持之以恒,说自己想说的话要坦白和真诚。要勇于尝试,勇于挑战自己。总有一天,我们会心想事成的。而不要为了达到某一种目的轻易地说谎,说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们必须弘扬中华名族的美德,勤奋好学,追求上进,立志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

奇妙假期2不能说谎的小镇读后感【3】

一座叫赫德莱堡的小镇,这个镇里的人向来以诚实著称,镇里有位德高望重的理查兹先生。一天,一个陌生人背着一只大口袋来到他家,把袋子放在地上说:请您把它藏好,袋子上系着一张字条,一切都在上面写着。说完,陌生人就走了。理查兹忙解下字条,上面写着:

我以前是一个奸商,有一回,因破产走投无路,途经贵镇时,有位好心人给了我二十块钱。后来我靠那二十块钱发了大财。我现在想报答那个好心人,可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只记得他曾对我说过的一句话,麻烦您用登报的方式帮我寻找,谁要是说得出那句话的内容,谁就是我的恩人,袋里的金币就归他所有。我把写有那句话的纸条,装在袋中的一个信封里,一个月以后的星期五请贵镇的柏杰士牧师在镇公所进行公证。

②看完,理查兹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但这个念头只在他脑子里一闪面过,最终他还是决定去找本镇报馆的主编柯克斯。第二天,报纸出来了,整个小镇都轰动了。

③这天,邮递员给理查兹夫妇送来一封信。信上写着:那个给钱的人是已经去世的固德逊,当时他说的是:你不是一个坏人,快去悔过自新吧。理查兹夫妇兴奋地紧紧拥抱在一起。

④一个月后的星期五终于到了。一大早,镇公所里坐满了人,柏杰士牧师拆开袋里的那封信,读道:那句话是你不是一个坏人,快去悔过自新吧。接着柏杰士告诉大家,他收到十几封信,每封信上都写着:你不是一个坏人,快去悔过自新吧。接着他开始一封一封念信。这些信里有银行家宾克顿,报馆主编柯克斯,造币厂老板哈克尼斯等,都是镇里赫赫有名的人物。人们终于明白,原来这是一场贪财的闹剧。坐在场子里的理查兹紧张极了,上帝呀,下一封该轮到我了!可是,柏杰士在口袋里摸了半天,说没有信了。理查兹夫妇听到这句话愣住了。

⑤柏杰士从钱袋里捧出一把金币看了看,突然惊讶地说:上帝啊!这全是镀黄的铅饼!这里还有一张字条。接着,他展开字条,念道:赫德莱堡公民,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二十块钱和金币。有一天,我路过你们这里,受到了你们的欺辱。因此我故意设了这个圈套,让你们镇里最有名望的人都出丑。柏杰士不由地低下头,说:他赢了,他的那袋假金币把我们全镇的人都打败了!

⑥不,有一个人他没有打败,那就是理查兹先生。说话的人话音刚落,赫德莱堡的人一起高叫起来:理查兹万岁,万岁理查兹!理查兹得到了这样的荣誉后,反而睡不好觉,吃不下饭。一天,柏杰士托人送来一封信。理查兹赶忙关上房门,拆开信一看:

那一天我是有意救他,你的信我并没有丢失。我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报答你曾经挽救过我的名誉。我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柏克士

⑦理查兹看完这封信,顿觉天旋地转,他想,完了,自己的把柄落在了柏杰士的手里。从此,理查兹时刻经受着悔恨和害怕事情败露的双重折磨,不久就患病去世了。

《雾中的牙齿》读后感


《雾中的牙齿》是一本中国当代儿童小说,让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惑的事。如书中介绍:先做简单的题目和先做有难度的题,用的时间是不是一样?我以前先写有难度的题,后写简单的题,可过了几天发现这样写太慢,到了很晚才能睡觉,后来我先写简单的,后写难的,速度很快,一会就写完了,非常有效。书中有很多地方表达了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如:我病了。发烧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了,看见爸爸一脸的倦容,妈妈的眼睛都哭肿了,从这里我感到爸爸妈妈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记得有一天晚上,爸爸正在帮我检查作业,发现了一处错误,我左看右看,就不知道错在哪里,爸爸见我不懂,便跟我讲解,我懂了,马上就写出来了。妈妈对我也很关心,每次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总是带我去医院里看病,有一次暑假里,我发高烧了,爸爸妈妈的心里很着急,立即把我送进医院里治疗,到了晚上,他们都在陪我,顿时我的眼睛湿润了感受到了他们对我的关爱,母爱似海,父爱如山,我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正意思,过去,我一直都不体谅妈妈爸爸工作的辛苦,现在我懂了,我以后不能再让爸爸妈妈为我操心了。

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懂得了要体谅爸爸妈妈,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

《迷雾中的逐光者》读后感


《迷雾中的逐光者》读后感

(原文)

迷雾中的逐光者

她的未来是迷雾茫茫一片,但是她依旧不放弃追寻阳光。2014年,她经过三年高中生涯题海中的打磨洗刷,实现了自己的象牙塔之梦,并且来到了中国的魔都——上海,开始了大学的生活。大学,是所有高考生心中最值得激励自己的存在。她一直以为到了大学,只要还像高中一样学习就可以,然而事实证明她错的彻底。最初的时候,当大家穿着军训服一起在烈日下训练,她认为大家是一样的。可是随着大学生活的逐步展开,看到周围一个个同学能歌善舞,展示自己的才艺的时候,她开始沉默,因为,差距显而易见。这个时候,她还尝试着安慰自己,"没关系的,我在学习上做好就行了!"然而,事实并不如她想象的那样,学习上,只有她自己蹩脚的英文发音,提出可笑的问题以及与他人相差慎远的知识储蓄。生活上,她很难和其他的同学有共同的话题,因为世界相隔太远,宛若两个世界。她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她的一个同学很嘲讽的对她说某某太笨了,连微波炉都不会用。那个时候她内心悚然一惊,像是自己最无能的一面以另一种方式被暴露了出来。但是她当时的回答只能支支吾吾的表示赞同。生活环境的迥异不同使得她与其他同学之间的差异犹如天堑,巨大的恐慌与自卑感开始铺天盖地的袭来,她想要改变,于是各种尝试,尝试唱歌,然而五音不全;尝试学习乐器,然而乐感与手指的协调太差;努力的记忆英语,使用各种英语软件提高自己口音……然而,越学越挫败,她在最无力的时候只能努力抬头看天空,因为不想眼泪掉下来。她迷惘,痛苦,焦虑,不知所措,她感觉自己的未来就是一片迷雾,很难找到出路。后来,为了克制自己的自卑以及负面情绪,她开始天天待在图书馆,将自己扔到书的海洋里。她像一块海绵一样,尽可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她也在书本中找到被自己遗弃的自己,一个曾经快乐,自信,乐观,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自己,她逐渐意识到尽管差距不可避免,但是她可以尽量做到从此刻开始缩小差距,成就更优秀的自己!她一直在这样做,她也会一直这样做下去。图书馆是她情绪的寄托地,操场也是她的乐土。天气晴朗的时候,她会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去操场上散步,聊天,使自己的大学生活中留下美好的回忆。校外,她开始参加积极的参加志愿者活动,当看到自己微弱的力量被别人需要以及肯定的时,她对自己也有了更深的了解。这就是她,身处迷雾,依旧努力追逐阳光,只为有一天可以不再迷惘,坚定如石。

她是我的过去,也是我的未来。

读后感:

这是一个在迷茫中挣扎的灵魂。

题目取得非常好:迷雾中的逐光者。

生命存在的展开总是伴随着具体境遇的变化,而变化了境遇总是捎带来了新颖的他人和他物。在与他人的比较之中,在自我回顾与反思之中,有些东西显露出来。一个显见的实情是:我们每一个人并不都是成功者,我们每一个人并不都能在未来一定能够成功。

有太多人与我们不同了。在某些自己所坚持和喜欢的事情上,发现自己的不足,承认别人对自己的超越,这是一个平凡者的成熟与勇敢。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走向怠惰与放弃,并不意味着我们走向悲观与绝望。

正面自己与他人相比的脆弱与渺小只是起点。

问题是需要更深一步的反思:那些我喜欢并追求的、并只有在与他人相比较中才能得到成败判断事物,是否真的就是本己的东西?

如果每个人存在的价值与意义都只是在人云亦云或者世俗流言蜚语中得到确定,我们总是在永远的不知名的众多他者的对比中不断妥协自己的内心的情感和意志而走向心平气和以度日,或者自欺以苟活,那就是生命最大的迷雾。

穿透迷雾的,就是光。

本来光无所不在,但总为云翳所遮蔽。

然而,云翳无论多么遮天蔽日,总有透露光亮的缝隙。如其不然,云翳自身也是不能显现的。

但是,并非每个人都能讲自身引向那透光的缝隙。我们太多人都噩噩然地融身于云翳,而非跃入缝隙去寻求光明。

作者找到了缝隙之光,并随光戮力而行,她以图书馆和操场为皈依。

图书馆和操场,这是大学的两处圣地:灵魂与身体的修炼场。

迷雾重重,光影摇曳。天地与万物并未能在这作为起始处的奔逐中就清晰展现自身,向光而逐,还有很长的旅程。

我们能在与他人对比的差距中勇敢地坚持,我们能在自我渺小的认知中找到自己受到他人肯定的意义,这是一个平凡者自我情感安顿的初期境界。

情感的纠结与撕裂,只是逐光之行展开的契机。但情感自身并不一定能持守而力行。

我们还需要更为清晰的目光去观看,更为明智的理解去领悟,更为坚定的意志去坚持……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去寻找属于自己一个人道路,那是一条羊肠小道,那是我们不能再借助他人的光芒照亮自己脚下而只能依靠自己去照亮的林间小道。然后,由此小道,引导我们自己行之而成的栖居之家——只有我才能造就的,只有我才能居住的广袤天地之一隅。

我们并不绝物,更不绝世,并且不违背与厌弃世俗意义的慈善与成就,但我们更要深刻地领悟造就自身的那种更为深邃的力量,那种因着深刻、因着坚持、因着真实、因着本己的力量而有的创造物与生存本身。

每个人都有自贵于己者,这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天爵,但云翳总是让你去追逐求贵于人者的人爵。这是令人悲哀的今日大学的现状。

这个在迷雾中逐光的灵魂,如今开始迈步,将一定会走在自我照亮的林间之道上。

让我感触的是,这个灵魂是学习哲学的。

雾中情读后感450字


我观察过青草的嫩绿,闻过鲜花的清香,感受过阳光给我的温暖,却从没注意过雾的美丽。是《雾中情》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雾那种朴素的美。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在不同地点的雾中的感受,把原本普普通通的雾描写得美轮美奂,犹如仙境一般。原本我不怎么喜欢雾,它的出现不仅使人看不清东西,还会造成交通不便,十分麻烦。但自从看了这篇文章,我只要一见到雾,就会静下心来,仔细地寻找在雾中的感受。我惊奇地发现,原来雾也是有内涵美的。雾虽然使人的行动变得麻烦,但正是因为它朦朦胧胧,所以才会给人一种犹如梦境一般的美,迷迷糊糊的,好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给人一种来到天堂的宁静的感觉,通常只有梦中才会有这种感觉。

那一天清晨,我揉着惺忪的眼睛,睡意朦胧地打开房间的窗户,一股牛奶般的浓雾迎面扑来,我感觉脸上湿湿的,顿时睡意全无。是雾洗走了我的睡意。我吸了吸鼻子,一股清新的、带着泥土和青草芳香的气味一下子流入我的大脑,让我变得清醒;又顺着血液流到我的心田,让我的心情豁然开朗。我贪婪地吸着这湿漉漉的清新的雾,总觉得吸不够。

啊!雾,你令我陶醉;大自然,你那灵巧的无形的双手,是那样的神奇,你令我动容!

我掏出笔,飞快地记下了这美丽的一幕。

江南小镇读后感


江南小镇读后感(一)

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安宁恬淡的水乡生活,清新婉约的水乡文化和世态人情,是江南的象征,亦是我梦里的水乡。

题记

浅渚波光运营,小桥流水乡村。每当我读到这幅描写江南退思园的楹联,眼前就会浮现出这样的水乡风光:穿镇而过的河道,交错的双桥坚固而又苍老,傍河而居的人们,轻轻流淌的水,这便是我梦中的江南水乡。

《江南小镇》这篇散文,余秋雨以依山傍水的水乡风光为背景,将江南水乡清新的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神秘形俱佳,《江南小镇》不失为一篇人文山水的佳作!

青山荡漾在水上,那晚霞吻着夕阳用这句话来形容江南是再合适不过了。江南素以水和淡雅清丽闻名于世界。一进镇,乘着小舟,领略水的魅力,欣赏清雅的水乡风光,看着古色古香的江南小镇,不禁使人心旷神怡。江南不仅风光美,人情更美!游客想在船上拍照,船民不仅让拍照,还让坐着行驶一阵,分文不取。我想,余秋雨所要表达的就是这种风光美,人情美吧!

江南让我想起了同步上的《陕北农民》这篇文章。陕北人敦厚老实,若是有人掉了东西,路人准会立马归还,这跟江南是多么相似啊!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在日渐喧器的世界中,江南已成为我梦中的水乡,它的清雅深植于我心中。


江南小镇读后感(二)

翻开《文化苦旅》的扉页,目录中那一行字2020江南小镇,便灵敏地跃入自己的眼里对于水乡,我一向是敏感的。江南小镇水乡的柔美,如周庄、乌镇,更是我所钟情的。而余秋雨 的《江南小镇》恰好引领我走入这个我梦中的天堂。

我认为没有人是不喜欢旅游 的。旅游 能带给人的是心灵 的放逐。若到了一处你有冲动想要在这里觅房安居,那也只有旅游能带给为你这种享受。而江南。则刚刚好是属于这一类的地方。

穿镇而过的狭窄河道,一座座雕刻精美的石桥,傍河而筑的居民,居民楼板底下就是水,石阶的埠头从楼板下一级级伸出来,女人正在埠头上浣洗,而离她们只有几尺远的乌篷船上正升起一缕白白的炊烟,炊烟穿过桥洞飘到对岸,对岸河边有又低又宽的石栏,可坐可躺,几位老人满脸宁静地坐在那里看着过往船只。

像是一幅缓缓摊开的唯美的画卷,刻画着生活 的每一处细节,散发着一股浓郁的惬意的气息。这都是都市喧嚣所寻觅不到的安逸小桥流水人家江南小镇从容的生活 节奏大隐隐于市,就像余秋雨所说那样,透露一种人生哲学。

在庸常的忙碌中很容易把这种人生哲学淡忘,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他就会产生一种莫名的诱-惑而让人渴念。

我觉得这句话是很符合我的心境的。懂事以来,我就梦寐着以后自己一个人到处走走,而我的第一站是一座美丽的古城云南丽江,再来便是江南水乡了。这两处都是水孕育出来的土地,依水而生。

我的个性慵懒漫无边际,仿佛水乡就是为我这种人而存在的。灯红酒绿的城市不适合我,也许我会在城市中拼搏我的未来,但纸醉金迷绝不是我的归宿。

水,滋生了江南小镇的灵性。因为这种灵性,小镇千百年的内涵并无多大变化,它们还是安分地在历史中流淌,生了根。这里没有废墟和遗迹,也听不出多少历史的浩叹,却能安抚每个游人的落寞的心灵。余先生也感叹,连文-化-大-革-命在这里也闹不出多大的事,折腾了一两下也就烟消云散,恢复成寻常状态!

像多数江南小镇一样,周庄得坐船去才有味道。

如果说水是孕育水乡的源泉,那么船便是支撑着水乡的脉络:小镇的人家几乎都靠水船生活,船是他们的家。

一条船一家人家,悠悠走着,不慢不紧,丈夫在摇船,妻子在做饭,女儿在看书。大家对周围一切都很熟悉,已不愿东张西望,只听任清亮亮的河水把他们浮载到要去的地方。

这便是生活的另一种姿态,悠闲自在,不为外界所动。像是在深圳这种连散步也充满紧凑感的城市,你何时会悠闲到抬头望望天,看看星星。没有。即使是这样,那也可能只是短暂的奢侈,这样喧腾快节奏的城市,你必须跟紧它的脚步,才可能有时间观望大自然。

余秋雨介绍的周庄、同里镇则明显与紧张搭不上边浅渚波光云影,小桥流水江村。

它所呈现的,是这样怡然自得的世界,一股与世无争的魅力,连富-可-敌-国的沈万山,内阁学士任兰生都选择定居于此,更别说。我们这些匆匆的过客。既然我们带不走生活,就跟着生活走。

任谁都会迷恋这样的生活。

坐一叶小船在流水的引领下,穿越一个又一个幽美的江南小镇,自由自在的遐想。鸟语花香,春暖花开。

梨花村里扣重门。

其实,这并不只是一场文化苦旅,也不全然是。就如那句老话,人生总要经历苦涩,才能尝到甘甜。旅游也是,人生也是,思想也是。


江南小镇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余秋雨写的《江南小镇》,它带给了我很多的美好印象,让我深深沉醉于其中。读完这篇文章,它给了我五种感受:江南小镇和谐、自然、清晰、大方、美丽。

当你坐船慢慢驶进小镇,一眼就能看见精致的石桥,依山傍水的房屋,白白的轻盈的炊烟,再看看那水中倒影着的柳树、房子,一切都显得格外幽静。船儿悠悠走着,不紧不慢,在这里你一点都感觉不到城市那种急促的气息。身旁是柔柔的碧波,在眼前一起一伏,线条舒畅和美,一切都是一个静字2020,只有那嗒嗒的水声,但仍是那么流畅,似古筝般淡雅清丽,又像风儿吹过竹林般安详,富有动感的曲线,这般景色如同一幅淡淡的水墨画。

这并不算太宽的水面上,却有着浓浓的风土人情。船上的人们总是乐呵呵的,他们办事爽快、大方,生活得无忧无虑,他们的快乐可以源自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作者在行船中无意把水沫溅到了旁船老太的新衣上,在拱手道歉之后,老太不但没有怪罪,反而和善地笑了。这种宽恕是源自于一种内心的善良与纯朴,与山山水水相映衬,似乎也成为了一道和谐、美丽的风景线。

作者来到一座古色古香的住宅前,想进去看一看,但又有些踟蹰,这时,住家的满面笑容化解了尴尬,大方地邀请客人进屋参观,也许他会热情地摆出瓜果,与你共同分享;也许他会与你聊天谈笑他们对待每一个客人都是如此,毫不吝啬,那亲切的眼神,温暖的话语会让每一个来者带着满脸笑容归去。

这里的人们很会享受生活,自立名胜、自建礼仪,让你感到无穷的乐趣。我想:在人们的眼中,这都是一个极富文化与世态人情的小镇,是它拥有独特的个性与内涵,才能让人们在这碧水楼房之间生活得如此快乐。

正是这美丽的风景、美丽的风土人情、美丽的文化才构成了这美丽的江南小镇。

花香小镇读后感


【第1篇】

《花香小镇》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的安房直子,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的。

作者介绍:安房直子(1943~1993)日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日本女子大学国文科毕业……她说她喜欢写幻想小说,是因为太喜欢在幻想与现实的境界之间那种微妙地变化着的彩虹一般的颜色了。她说描绘那个境界线,让她着迷。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一个秋天开始的日子,一个叫信的男孩,看见一个又一个骑着橘黄色自行车的长发女孩,像一大群红蜻蜓,向着一个相同的方向流去。只有信才能看得见她们,他看着那一辆辆数不清的橘黄色的自行车朝天上飞去。那个黄昏里充溢了一种让人想大哭一场的甜甜花香,一旦吸满了胸膛,说不出什么地方就会一阵阵痛楚,然后,藏在身体什么地方的某一件乐器就会啜泣一般地奏响。这时信才知道她们是花精,花精告诉信,不论是谁,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小提琴。啊,是小提琴!信心中的那把小提琴啜泣一般的奏响了,若干秋天的回忆浮上了心头——妹妹生病住院的日子、隔壁的裕子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的日子、头一次会骑自行车的开心的日子……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小提琴。

【第2篇】

我很早就看完了那本《花香小镇》,但一直没肯写读后感,因为这幻想小说太美了!我还没有真正的体会到这些东西呢,在我的印象中,幻想的概念就是不停的想象,可我错了:羽毛球、小女孩、小鸟、风铃草、自行车都是一些平常的事物,安房直子赋予了它们更多的活力,使它们更美了。最重要的是,她的小说让读者感受到清晰真实世界与幻想世界之间其实没有太多的差别,但又好像是在其中的一个世界。其实,幻想小说就是一本体验美学的基本教科书,它是那么的美,在这种分不清世界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这种无尽的快乐,不管你是一位文学创作者还是普通人,你都能听到用最普通的语言得到最优美的环境,不需要现今的高科技,也不用绞尽脑汁去自己想象梦幻的一切,总之,就是一种“懒人式想象方法”。

如果说到安房直子,那我十分荣幸,因为在看本书后记的一片安房直子《我迷恋的颜色》里,我读到了原来这位大作家也和我一样喜欢蓝色,不过我喜欢的是天蓝色,但作者却喜欢深蓝色,她说蓝色是梦幻的颜色,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以为梦幻颜色是粉色或紫色,不过后来我仔细分析了一下,确实不错。她跟我一样,也喜欢蓝色的桔梗和绣球花,每次路过花店,作者总要挑几朵美丽的蓝色的花,她跟我一样,也喜欢蓝色的花。真的,我后来想想,为什么安房直子会死的这么早(她只活了50岁。),因为,她是因为太迷恋幻想和蓝色了,所以想去蓝天天国转一转,并且在她的一篇文章里就出现了美丽的仙子们踏着自行车到天国,是呀,真是太美了 !

像这样的日本作家,我真觉得该在写多一点的啦!不过,日本人写的文章很美,很寂静,很符合我的风格!

【第3篇】

很久以前,我就接触过《花香小镇》这本书。当时只是被它的书皮所吸引——那是一片淡淡的紫色,上面盛开着一朵百合花,还有几个小女孩骑着橘色的自行车,空中飘起橘色的花瓣。啊,多么梦幻的场景!后来,当我拥有这本书,发现这里的确是个美轮美奂的梦境之国!

要说其中最好看的一则故事,那就是,《不可思议的文具店》了!——沉浸在失去心爱猫咪的悲痛中的姑娘,来到了这家文具店,用“画出的的东西能以假乱真的蜡笔”画出了自己的猫咪,但因太过伤心,又用“什么都能擦掉的橡皮‘擦掉了,代替猫咪的是一片美丽的花田,女孩听到了花田中猫咪的声响,便戴上了能把自己缩小的眼镜,跳进了花田,几番寻找后终于找到了猫咪,可是营业时间也结束了。

文章最动人的,是女孩和猫咪相见时和女孩对猫咪的喜爱与思念,这让我学到动物是人类最好的伙伴以及在写作时,必须要先身处其境,想想这样的场面或对白是否感人,能不能带给读者,让他们明白自己所表达的意思,要把自己当成第一位读者。其次,文章中的动词、好词、好句、更是数不胜数。作者写出的句子充满梦幻中透出忧伤,忧伤中透出温馨的语境,让人感到舒服,犹如一首空灵隽永的短歌,如梦如幻,精美至极!

我也从女孩对猫咪的爱中学会到了要爱护小动物,从店老板的身上学会了温暖与给予,在作者身上学会了坚持与力量!

【第4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花香小镇》这本书。这本书是日本着名的女性童话家安房直子写的。安房直子本命叫峰岸直子,1943年生于东京。她具有许多代表性的作品像《月夜的风琴》、《花香小镇》《风和树的歌》等等。

我一拿到书,紫色的封面上有几朵小花。有几个女孩在骑自行车呢!这让人觉得格外的漂亮,格外的温馨。打开书我才发现,原来她写的故事,全都是不是现实生活有的。她写的字里行间就能让人知道,她是多么拥有想象力,远远地超过了我们的思维。

这本书有好多故事,有《小鸟和玫瑰》、《黄围巾》、《花香小镇》、《不可思议的文具店》、《秋天的声音》、《橘梗的女儿》。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桔梗的女儿》,它讲的是木匠新吉是一个懒得不能再懒的懒汉,从乡下到城市已经5年了。从没正经干过活。不是喝酒就是睡觉。但一天住在大山里的母亲给他寄了信,告诉他,帮儿子选了个媳妇马上就去他那儿。十天后,媳妇来了。她的声音像小鸟,脸白白的,实在是美得不能再美了。姑娘什么家务全都会,烧饭也烧的很好。就连汤,都让新吉爱不是手。奇怪的是,姑娘总是要拿出一个大红碗来。就这样,新吉就和媳妇开始二人生活。媳妇每天都很早起床,给新吉做好饭,装好叫醒新吉。媳妇让新吉好好珍惜这个碗,要不然媳妇就要走了。后来新吉有了钱,想买新的碗,于此同时,他想到了媳妇说的话。回家发现媳妇没了。他上山去找媳妇,但是永远也不能回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拥有了再多的财富,也不能忘记苦的时候,对你重要的东西。或许就是它,让你拥有了财富。假如是因为你有了财富,就忽略它的话,那你可能同时会失去的是,你最亲或最好,最爱的东西。

所以我们要记住,现在对我们好的人,和帮助我们得人。不要得到了财富就忘记这些人。否则,得到财富的同时,可能会失去一份亲情、一份友谊、一份关爱。

让我们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亲情、友谊、关爱。或许你没钱,但你有这三样东西没,或许你有钱,但你可能没有这三样东西。让我们把有的保持下去,让没有的也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真喜欢这本书。

《草原小镇》读后感


《草原小镇》读后感(一)

我读过一本书,名字2020叫《草原小镇》。故事讲的是:草原小镇变得越来越繁荣,罗拉也在慢慢长大,她终于懂得了为家里分忧解难。在全家人的努力下,玛丽终于能去盲人学校学习了。这时的罗拉进入了青春期,变得爱漂亮,在学校认识了许多好朋友,他们一起享受着青春的时光。罗拉依靠平时的努力学习,她终于获得了异地的教书工作。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幸福都是短暂的,要珍惜现在的幸福。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草原小镇》读后感(二)

在《草原小镇》里讲了这么一件事。

劳拉十五岁了,爸爸因为地里田鼠太多而生气,就花了钱买来一只小猫,叫凯蒂,几天后,爸爸又带来一些小鸡。

爸爸让劳拉在镇上做衬衣,那样至少可以赚些钱来,让玛丽去上盲人学校。她在学校认识了许多同学,结交了许多朋友,也开始注意打扮了。玛丽去了盲人学校,不能和劳拉一起学习,她很难过。

给劳拉和卡丽教书的是怀德小姐,她对劳拉和卡丽很不好,却对内利很好,让她们很生气。

在期末考试前几天,劳拉不认真复习,因此成绩很不好。

在假期里,为了帮助爸爸、妈妈,为了让玛丽能继续到盲人学校读书,劳拉努力学习,为的是能取得教师资格。

最后,劳拉意外获得了一份教书工作。

尽管这只是其中一册,但对我的影响很大,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第一、怀德老师对劳拉和卡丽那么不好,但劳拉仍能在课堂上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这一点很值得我学习。

第二、为了一个目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刻苦学习。

第三、怀德老师偏向学生是不对的。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她的家庭背景不好,她的身体残疾就取笑他人,这样做是不对的。


《草原小镇》读后感(三)

读了《草原小镇》后 ,它让我获益匪浅,其中,我最钦佩罗拉英格斯怀德,最瞧不起奈妮奥尔逊和怀德小姐。

一直以来,送玛莉进盲人学校念书一直是全家人的希望,爸爸辛勤地耕种,妈妈尽量省下每一分钱,罗兰还在镇上工作。虽然田鼠吃光了大半的小麦种子,黑鸟袭击玉米田,罗兰也只赚了九元钱,但他们总算存够钱,把玛莉送去艾奥瓦的文顿市念书了。为了玛莉,罗兰必须用功,考取教师资格证书,才能赚钱给玛莉继续在盲人学校的钱。

而在开学的那一天,奈妮是罗拉的同学,怀德小姐又是罗拉的老师。奈妮平时在学校很会嘲笑和讽刺罗拉,奈妮总是说自己是贵族人,嘲笑罗拉皮肤黑,自己皮肤是多么的白,奈妮有好几次抢了别人送给罗拉朋友的糖果,又很小气不分给朋友,更可气愤的是奈妮先讨好老师,又和老师说了罗拉很多坏话,最后和老师捉弄她和凯莉,罗拉的爸爸知道后,怀德小姐走了。

罗拉这么小就能赚钱帮姐姐玛丽进盲人学校,我一定要向她学习,学习她的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

《花香小镇》读后感


《花香小镇》读后感

很久以前,我就接触过《花香小镇》这本书。当时只是被它的书皮所吸引——那是一片淡淡的紫色,上面盛开着一朵百合花,还有几个小女孩骑着橘色的自行车,空中飘起橘色的花瓣。啊,多么梦幻的场景!后来,当我拥有这本书,发现这里的确是个美轮美奂的梦境之国!

要说其中最好看的一则故事,那就是,《不可思议的文具店》了!——沉浸在失去心爱猫咪的悲痛中的姑娘,来到了这家文具店,用“画出的的东西能以假乱真的蜡笔”画出了自己的猫咪,但因太过伤心,又用“什么都能擦掉的橡皮'擦掉了,代替猫咪的是一片美丽的花田,女孩听到了花田中猫咪的声响,便戴上了能把自己缩小的眼镜,跳进了花田,几番寻找后终于找到了猫咪,可是营业时间也结束了。

文章最动人的,是女孩和猫咪相见时和女孩对猫咪的喜爱与思念,这让我学到动物是人类最好的伙伴以及在写作时,必须要先身处其境,想想这样的场面或对白是否感人,能不能带给读者,让他们明白自己所表达的意思,要把自己当成第一位读者。其次,文章中的动词、好词、好句、更是数不胜数。作者写出的句子充满梦幻中透出忧伤,忧伤中透出温馨的语境,让人感到舒服,犹如一首空灵隽永的短歌,如梦如幻,精美至极!

我也从女孩对猫咪的爱中学会到了要爱护小动物,从店老板的身上学会了温暖与给予,在作者身上学会了坚持与力量!

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让我有许多感想!

任薇如

读草原小镇读后感


读草原小镇读后感(一)

读了《草原小镇》后,它让我获益匪浅,其中,我最钦佩罗拉英格斯怀德,最瞧不起奈妮奥尔逊和怀德小姐。

一直以来,送玛莉进盲人学校念书一直是全家人的希望,爸爸辛勤地耕种,妈妈尽量省下每一分钱,罗兰还在镇上工作。虽然田鼠吃光了大半的小麦种子,黑鸟袭击玉米田,罗兰也只赚了九元钱,但他们总算存够钱,把玛莉送去艾奥瓦的文顿市念书了。为了玛莉,罗兰必须用功,考取教师资格证书,才能赚钱给玛莉继续在盲人学校的钱。

而在开学的那一天,奈妮是罗拉的同学,怀德小姐又是罗拉的老师。奈妮平时在学校很会嘲笑和讽刺罗拉,奈妮总是说自己是贵族人,嘲笑罗拉皮肤黑,自己皮肤是多么的白,奈妮有好几次抢了别人送给罗拉朋友的糖果,又很小气不分给朋友,更可气愤的是奈妮先讨好老师,又和老师说了罗拉很多坏话,最后和老师捉弄她和凯莉,罗拉的爸爸知道后,怀德小姐走了。

罗拉这么小就能赚钱帮姐姐玛丽进盲人学校,我一定要向她学习,学习她的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


读草原小镇读后感(二)

最近,读了美国作家劳拉。英格斯。怀德写的《草原小镇》一书。该书描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国推行《宅地法》后,劳拉一家到西部拓荒的故事。

这本书故事生动,情节曲折,里面刻画了很多人物。有酒鬼、赌徒,有调皮的男生,有偏心眼的老师,各种各样的人物依次登场。通过这样一个故事,来宣扬当年美国开发西部时的开拓、勇气、进取的冒险精神。

这本书,还使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其实都与国家息息相关。国家的一个政策,就能让一个普通家庭的命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读草原小镇读后感(三)

《小木屋系列》共有九册,《草原小镇》是第七册。在《草原小镇》里讲了这么一件事。

劳拉十五岁了,爸爸因为地里田鼠太多而生气,就花了钱买来一只小猫,叫凯蒂,几天后,爸爸又带来一些小鸡。

爸爸让劳拉在镇上做衬衣,那样至少可以赚些钱来,让玛丽去上盲人学校。她在学校认识了许多同学,结交了许多朋友,也开始注意打扮了。玛丽去了盲人学校,不能和劳拉一起学习,她很难过。

给劳拉和卡丽教书的是怀德小姐,她对劳拉和卡丽很不好,却对内利很好,让她们很生气。

在期末考试前几天,劳拉不认真复习,因此成绩很不好。

在假期里,为了帮助爸爸、妈妈,为了让玛丽能继续到盲人学校读书,劳拉努力学习,为的是能取得教师资格。

最后,劳拉意外获得了一份教书工作。

尽管这只是其中一册,但对我的影响很大,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第一、怀德老师对劳拉和卡丽那么不好,但劳拉仍能在课堂上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这一点很值得我学习。

第二、为了一个目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刻苦学习。

第三、怀德老师偏向学生是不对的。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她的家庭背景不好,她的身体残疾就取笑他人,这样做是不对的。

《小镇的英雄》读后感400字


何为英雄?《三国演义》中曹操曾说:“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有人说:“英雄是与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奇勋伟业、功高盖世联系在一起的人。”而《小镇的英雄》给我们重新定义了“英雄”。

在《小镇的英雄》这个故事中,从“我”眼中的棒棒·鲍尔,到女孩的老师李普顿女士,到热心为一位家庭主妇剪草坪的莫特先生,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英雄”。人们希望向往的是,有人能时时处处想到他人,给予友善和帮助,这就是人们身边的“英雄”。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黄继光一样堵枪口,像董存瑞一样炸碉堡。我们身边更多的是像雷锋那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的人,他们就是英雄。由此,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周明珠,她以惊人的毅力,历经四年时间,在键盘上敲出12万字的自传体小说《追寻梦的翅膀》,并在报刊上发表了200多篇文章,《明珠有约》通过电波传送自强不息的声音。2002年6月8日,她在编号为001的“角膜捐献卡”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周明珠顽强拼搏、助人为乐的精神感动了锡城人民,她就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英雄,可以伟大,也可以平凡;可以惊天动地,也可以默默无闻;可以在战场上与敌人拼杀,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人伸出援手。总之,“平凡小镇”需要“平凡英雄”,平民世界不缺平凡英雄,也许,他(她)就在你身边。

丁香小镇的菊奶奶读后感


丁香小镇的菊奶奶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又读了许多书。最喜欢的有三本:《丁香小镇的菊奶奶》、《叮当的魔法(时间宝藏)》和一本我不能暴露名字的书。现在我就谈谈《丁香小镇的菊奶奶》这本书。
一天,丁香小镇的上空飞来一座房子,从房子里出来一个老奶奶,人们叫她菊奶奶,她会魔法,和别人发生许多事呢。(会的是一种让人们相亲相爱的魔力,是一种让世界美好的魔力。)
我开始想有个那样的奶奶,把我变得快些。可我发现,她就在我们身边,那就是快乐和善良。既然这样,我还有个愿望,就是希望我有一支神笔,给每人画上一颗爱心,只要有了这颗爱心,你瞧,菊奶奶就来了!


雾中的孩子、鸽子和花朵_读后感1300字


一直认为,如果说有一本书能惹人怜爱的话,那么一定就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它犹如阳光和水,汩汩流动间证明着种种应被证明的存在;换而言之,在辗转溯洄中,作者在本书中道出来的,却是非童话所不能抵达的幽深情境。

从故事发展来说,如同《绿野仙踪》的小姑娘桃丽丝遇到了女巫或鲁宾逊遇到了风暴,奇遇仍是本书的契机:我,一个爱驾驶飞机、爱画画的大人,在沙漠中与一个来自异星球的小王子的相遇。因为一朵玫瑰花,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他拜访了许多小星球,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如寂寞的国王、执着的自大狂、觊觎满天星星的实业家、从不停歇的点灯人之后来到了地球上,来寻找一只小绵羊。

没有通常童话中符号化的仙境,小王子所在之地便是仙境,然而他最终要回去,如同桃丽丝总要回家一样,那里是童话最后的归宿,亦是最终的家乡所在。最喜欢《小王子》就在于它是用儿童的视角来观世,却从不用儿童的智商来度事,所以其中充溢着一种同类书所缺乏的真正的浪漫。小王子是我见过的最不快乐的童话主人公,但也是最有情致、最摄人魂魄的一个小东西,因为他那种遍布全书的细细碎碎的渴望和悲伤,其中有一层很重的非儿童的、质疑自由与灵魂的黯淡气息,这种气息与小王子无以名之的气质上的忧伤相结合,便使他远远超出了一般童话中有制作之嫌的平面主人公,并使本书超出了童话的层次而成为一种成人读本。所以没有人怀疑小王子的爱情,泛义的爱情,他对那枝玫瑰花的爱情,是一枝娇气、挑剔但美丽异常的花朵,怕风、怕冷、怕黑暗,天真地以为会用这些小把戏留住小王子的爱,直至对方离去之时才说出我当然爱着你,但一直没让你知道。而借小狐狸之口,小王子也方才大悟,爱原来意味着担当和痛苦;对于你驯服的对象,你永远负有责任。驯服一词在此被赋予了哲学式的内涵,成为爱异构同质的表述。

要是你驯服了我,那我的生命中就像出现了阳光,我会在杂沓的脚步声中辨认出某一个声音。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慈悲,所以温柔怜悯。从对爱的表达和实践来说,小王子与安徒生的海的女儿是绝配。至此,不能不说小王子也是一个载体,通过他,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的身影也隐隐在望。那个满头金发、酷爱飞行与正义的法国男子平视命运,厌恶但永不回避灾难,二战中驾驶飞机巡航时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是怎样离去的,如同不知道他的小王子如何凭空而来,他与他亲爱的小王子静静地站在世事一旁,一个持有爱,一个持有怜悯――我可怜这样的人,他黑夜中在租屋中醒来,以为在上帝的星空下可以遮风挡雨,突然面前却是一种征途

如果说小王子的真理是那枝玫瑰,圣埃克苏佩里的真理则是朦胧中嫩芽萌生的清香、母羊剪毛时的气息,凭此,他们唤起且追溯,唤起你在被时光裹挟而去时匆匆间的遗失,追溯人们某年某月某日看到的大雾,雾中的鸽子、孩子和花朵。

阅读着,思考着,世界因此变得丰富而充实。

奇妙的蜂巢读后感


篇一:奇妙的蜂巢读后感

我很喜欢《神奇校车-奇妙的蜂巢》这本书,里面讲了许多蜜蜂的种类,其中有大黄蜂、马蜂、木匠蜂、兰花蜂等等,这些我都很感兴趣。

这本书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弗瑞丝小一姐和她的学生都扮成了蜜蜂,他们也去采一花粉了,还把采来的花粉酿成了蜂蜜,装在一个小罐子里,接着弗瑞丝小一姐又往学生身上喷上了蜜蜂芳一香剂,学生们让守卫蜂巢的卫兵在身上都闻了闻,卫兵就放学生们进去了,孩子们参观了一下蜂巢,又到了幼虫宝宝住的地方,他们用采来蜂蜜来喂蜂宝宝,真好玩啊!

我太喜欢喂宝宝这个环节了,这时,我就照着学生喂蜂宝宝的方法,给正在写博客的爸爸喂开心果,爸爸开心极了,我还说:爸爸,你得到了优质服务!

篇二:奇妙的蜂巢读后感

在一妈一一妈一给我买的书中,我最喜欢读的是《神奇的校车》中的《奇妙的蜂巢》这本书。从书中我知道了很多关于蜜蜂的知识。

蜜蜂是勤劳的:每只蜜蜂每天要不知疲倦地采访上千朵花,传播花粉,帮助人们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我们今后可不要伤害蜜蜂啊!

蜜蜂是智慧的:它们用触角通过气味交谈和沟通;用腹部的蜡腺分一泌的蜡,做成科学而坚固的六边形蜂巢。

蜜蜂的家是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和谐大家庭:有一个蜂王,还有少数雄蜂和很多勤劳而忘我工作的工蜂。它们一起为大家庭的繁荣共同努力。

我想当蜂王,因为蜂王可以每天让工蜂喂自己吃蜂王浆,一定很美味!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小蜜蜂.

篇三:奇妙的蜂巢读后感

这些天,我看了很多书。其中《神奇校车之奇妙的蜂巢》让我的印象最深刻。《神奇校车》这本书主要是讲弗瑞丝小一姐和她的一班学生探险的故事。

这次她们要去蜂巢里探险,当她们坐上了校车,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她们变成了一只只蜜蜂,而校车则变成了一个校车型蜂窝。她们先去了蜂巢旁的小花丛里采集蜂蜜,接着她们带着采集好的蜂蜜进入了真正的蜂窝。她们知道了蜜蜂的各项活动差不多都在蜂房里,比如散步、睡觉。她们还知道蜂王每天要产1500多个一卵一,蜜蜂把蜂蜜和花粉藏在蜂房里,工蜂每天负责用这些花一蜜喂养幼虫,而且如果一只雄宝宝得到了蜂王浆,那么它就会成为蜂王,如果没有得到,那么它就只能成为工蜂。最后,她们开着校车回到了学校。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知道了以上很多关于蜜蜂的知识。我觉得蜜蜂的世界实在是太神奇了。

篇四:奇妙的蜂巢读后感

读了《奇妙的蜂巢》这本书,我知道了蜜蜂的食物来自花朵,它们吸取花朵里的花一蜜和花粉,然后把头部腺体里分一泌一出来的化学物质加在花一蜜里,酿成蜂蜜。蜜蜂的房子是用蜡做成的,它由数千个六方体的小蜂窝组成。我还知道了蜜蜂的一卵一都是蜂王产下的,一卵一长成幼虫,幼虫变成蛹,蛹最后长大变成成年蜂,而且蜜蜂一长大就开始工作,它们真是一种勤劳的动物。

我以后也要向蜜蜂学习,做一个勤劳、好学的好孩子。

篇五:奇妙的蜂巢读后感

我读了《奇妙的蜂巢》这本书,觉得特别有趣。在这一次旅行里,弗瑞丝老师和学生们变成小蜜蜂混入蜜蜂世界去探险,了解蜜蜂的生活奥秘。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蜜蜂是怎样采蜜的,怎样造房子,怎样喂蜜蜂宝宝,蜂巢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它为什么要蛰人等好多知识。

我知道了蜜蜂的家是一个大家庭,唯一的蜂王就像是一妈一一妈一,有少数的雄蜂,其余的都是工蜂。工蜂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的放哨,有的打扫,有的造房子,有的采蜜,有的喂蜂王,有的喂蜂宝宝。它们和谐相处,其乐融融。

蜜蜂是忙碌的,每只蜜蜂平均每天要采上千朵花;蜜蜂又是聪明的,会跳圆圈舞、8字舞告诉其他的蜂哪里有花一蜜。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向蜜蜂辛勤采蜜一样努力学习,遇到困难多动脑筋,多学知识,做一个勤劳的小蜜蜂。

篇六:奇妙的蜂巢读后感

《奇妙的蜂巢》这本书讲的是弗瑞丝小一姐和她的学生变成蜜蜂,进入到蜂巢看到蜜蜂的生长过程生活习惯和蜂王产生的故事。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最开心的事情是:看到一个一卵一变成幼虫蛹,最后终于变成成年蜂,自一由自在的飞行,采蜜,它们是多么幸福呀!

最奇妙的事情:看到蜜蜂居然是通过跳舞告诉大家该走哪条路寻找到需要的花。

读《云雾中的古堡》有感600字


森石和麻仔想跑到山顶,看看传说中的古堡,想成为家乡里第一个见到古堡的人。七岁那年失败了,立刻引来了一大堆的嘲笑。

我读着书也笑话他们:真傻,古堡有什么好看的,要爬那么高的山,再说,既然没人看到过,有没有还不一定呢。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去了趟北京爬长城。长城可真雄伟,在山顶蜿蜒,真像一条长龙。可是真的登起长城的时候,可真受了罪了,眼前一个一个的烽火台,一档一档的台阶,没有尽头,这走到哪里是一站啊。爸爸指着高处的一个烽火台说:“那儿就是好汉坡,不到长城非好汉,我们今天的目标就是那儿。”我一数,好汉坡离我们这儿中间也就隔着两个烽火台,没问题,我冲爸爸妈妈比划了一个“OK”的收拾就开始爬长城了。离第一个烽火台还有一半距离的时候,我身上的小背包就甩给爸爸,好容易到了第一个烽火台,我坐在那儿呼呼地喘气,不爬了,太累了。爸爸笑了:“不当好汉啦,要当懒汉了。”我最听不得爸爸说我懒了,站起来就走,“才不当懒汉呢!”,妈妈一个劲地在后面喊:“慢着点。”哼,让我慢,好让你们抢先,那可不行,我要第一个跑上好汉坡。

原来,什么事情都是说着比做着容易,当爸爸连拉带拽地把我拖上第二个烽火台后,我说什么也不想再爬了,我的那瓶水已经喝光了,可是喉咙好像还在喷火,我看着周围的风景:“爸爸,这儿就很美,好汉坡不也就是一样的烽火台嘛,我们不上去了,在这儿拍几张照片就回去吧。”爸爸看看我,掏出他包里的水给我:“你先歇会儿吧。”

我坐在台阶上,望着长城下密密麻麻的人都在往上赶,上面有那么好吗?前段时间读过的《云雾中的古堡》里的森石和麻仔在14岁时又一次登山,也是这样弓着身子往山顶爬,不是最终什么也没有看到吗?森石不也想中途放弃吗?“爸爸,好汉坡的风景真比这儿美吗?”“那当然了!那只有登上的人才能感受到的。”

爸爸的话有点高深莫测,我的犟脾气又上来了。爬第三个烽火台的时间比前面跑两个烽火台的时间还多,一路走走停停,也总算登顶成功。上面只有一块石碑刻着“好汉坡”,很多人围着它在拍照片。我有点失望了,周围除了山还是山,这个烽火台过去也还有烽火台,站在任何一个地方,看到的都是差不多的景色。

下山过程中,我看到有好些人走了一半就回头了,那时,我有点得意,“爸,你看他们都半途而废,我可是到达峰顶了,哈哈,虽然没什么好看的。”“真没什么好的吗?那你得意什么?”爸爸笑了。

我想起了森石和麻仔泪汪汪地在山顶唱歌了。哦,原来山顶最美丽的风景就是——我在那儿。

小镇的早晨500字


我爱小镇的早晨,因为它既宁静又富有朝气,令人心旷神怡。
周围静悄悄的,整个小镇弥漫在一片晨雾中,犹如神话中的仙镜一般。街道两旁的香樟树在微风中摇曳,似乎在迎接东方即将升起的旭日。
雾渐渐散开来了,街道上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些人影,一个、两个噢,原来是清洁工叔叔阿姨们来了。他们身着黄色工作服,拿着大扫帚默默地打扫着。看,那位清洁工阿姨看见地上有块香蕉皮,赶忙跑过去,弯下腰,轻轻地把它捡起来,扔进了垃圾箱。刷刷刷他们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细心。真不愧是小镇的美容师啊!
绚烂的朝霞染红了半边天,这柔和的色彩照在了小镇上。路上时常看到一队身着运动服的中老年人在训练有素地跑步。他们的手一前一后地摆动着,他们的步伐是那样的轻松愉悦,可想而知,晨练对于他们来说,何尝不是一种乐趣呢?看,在电影院门口的小广场上,有一群中年妇女正兴致勃勃地跳着扇子舞呢!随着音乐,她们有节奏地舞动着,丝毫不亚于专业的舞蹈队,她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太阳升起来了,大地一下子光芒万丈,小镇的早晨开始热闹起来了。你时不时会发
现,路上的行人步履匆匆。有赶集的农民,有上班的工人,有背着书包去上学的学生每个人都那么精神饱满。路上,行人来来往往,车辆川流不息。你时不时地会听 见,汽车的鸣笛声,蟹的吆喝声,人们的欢笑声早已汇成了一支美妙的晨曲。
小镇,在充满生机的早晨中又开始了新的一天!!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奇妙的假期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