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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鸟大战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有些人读后感。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也许"有些人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迷茫时代的明白人读后感

迷茫时代的明白人读后感

迷茫时代的明白人读后感

将拖延症甩在身后

廖峻伟

《迷茫时代的明白人》一书在围绕全球互联网信息大爆炸的大开大合之下,亦有曲径通幽般谙合我心意的所在,书中提到,当今社会即将迎来一个兴趣社会,每一个人可以基于自由意志,去追逐自己感兴趣的事业。这正如我一直以来的追求,将兴趣、工作、事业三者结合一起,并在此过程产生价值、做出贡献,获得认同。回到现实,面前的任务或工作是你必须要做的,这和兴趣或喜好像没有多大关系,甚至是相反的,这样往往会削弱主观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现实世界复杂纷繁的因果关系、越来越模糊的结果与目的关联导向性,进一步造成行动的迟缓,同时产生强烈的焦虑、负罪感。拖拉、负罪、焦虑这三项凑齐了,即当下特别普遍的一种存在拖延症,这影响了日常工作和学习,并严重困扰着我们的内心世界。

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拖延症它到底是不是病呢?人类历史上经常发生这样的事,外在设定了一个标准,然后认为是错的,并自认为这叫病,然后来治。人类历史上好多东西都被当作过病,比如说左撇子。中国大多数左撇子从小就被家长矫正过来了,他们如今都是用右手写字,这就是从小矫治的结果。你说用左手写字有什么问题,我拖延着就是不纠正又会怎样呢?纵贯历史和当今世界,从拿破仑到克林顿,从爱因斯坦到比尔·盖茨,从卓别林到赵本山,都是左撇子。当今,甚至有人直接提出,左撇子在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其实远远高于他们在人口中的比例,左撇子之所以能成为天才的象征,是因为他们长于右脑思维。某些医学机构研究也提出了相关支持性结论,就大脑的左右分工、以及左右脑交互控制对侧肢体的情况来看,左撇子应当更聪明一些。可能这个例子有些生硬,但我赞同的一个观点是,拖延症不是一种病,它是人类进化历程中的一个礼物,是现代社会的目的性、正当性等一切形成的海市蜃楼,更是你想把握这一生、想让这一生过得美好就必须要去克服的一个问题。我们该怎么办呢?《迷茫时代的明白人》一书关于拖延症的阐述娓娓道来,恰如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般由里及外,由浅入深,卸下包袱,追根溯源,还原本真的自然呈现与揭示,不管你接不接受,反正我觉得还是挺有用的。

一、人法地, 见招拆招

与拖延症斗争的小三招。

第一招,把那些创造性的任务分解成机械性的劳动。很多人拖延,有的时候并不完全是因为懒,而是在那些创造性的事情上,他对自己有完美主义的要求,他要求自己做到自己根本达不到的水平,所以才会一直拖着、等着。比方说我通读《迷茫时代的明白人》后,不知道要写些什么,也不清楚从何而起,我的注意力也就集中个5分钟,然后就去搞东搞西的。怎么办,我随便翻到中书中一章,从头到尾度一遍,顺便把我觉得有用的文字,整段整段的抄下来,然后进行排列组合,这样慢慢水到渠成,灵感它自己就来了,我一气呵成完成了连接贯穿,去冗补漏,描眉画眼,扣题点睛等一系列动作。第二招,让种子飞一会儿.就是不管这件事多不情愿去干,先把这事了解一下,然后才把它搁下,虽然之后在搞东搞西,但思想的种子已经种下了。突然有一天,你可能惊奇的发现,种子已跃跃欲试的破土而出了,剩下的事当然就好办多了 .比如高考作文的一项应试秘籍,那是众人皆知的秘密,拿到语文卷子之后,千万不要一开始就做题,先翻到最后一页,看作文题,看懂了就搁下,然后从第一道题开始做。什么意思

呢?就是说虽然这个时候你在做前面的题,没特意去想作文的事,但是因为你看过这个作文题,所以这篇作文的构思,已经在你的心里开始生长、发芽,飞了一会儿了。当你把前面的题全部做完,开始写作文的时候,你不知不觉已经完成了一部分构思,这是一个很节省时间的方法。我对付自己的拖延症,也经常用这个方法,就是不管这件事我多不情愿去干,我会强迫自己先干一阵子,把这事了解一下,然后才把它搁下,虽然我之后在搞东搞西,但是我知道那个种子在生长。所以一旦时间来不及了,我必须要开始干的时候,就能用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把它干完。

第三招,就是将个人的任务放在群体环境下,拖延症会消解很大一部分。看过一个段子,说有一个人,某天晚上终于要开始做创意方案了。他回到家打开了电脑,想想这个工作这么重要,决定要先调整好心态。所以他先吃了一碟瓜子,又啃了一只鸡爪,接着吃了三个巧克力派,身体调整得不错,但是心情还没调适好。于是,他又洗了一个澡,洗完之后擦了一遍爽肤水,又擦了三遍爽肤露。他又觉得这个氛围还不太对,便给自己泡了一壶香香的菊花茶。终于可以心如止水了,然后,他看着那个打开的word文档,睡着了。如果加班的地点改在单位的话,恐怕他就没有嗑瓜子的想法,更没有洗澡的念头了,此时只有下班闪人这一巨大冲动,催促着你赶快做完手头的工作。

二、地法天,变害为利

有时候拖延是不可回避的事实,那我们能不能将消极转换成积极呢。约翰·佩里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著有《拖拉一点也无妨》,他曾经欠出版社一部书稿,就一直拖,一想到这件事就头疼。那他是怎么办的呢?他就跑到宿舍去跟学生聊天。时间一长,他在出版社眼里已经是全无信用了,但没关系,学生突然喜欢他了,居然还成为了斯坦福大学非常受学生欢迎的青年老师,并因此得了很多奖。这就将拖延变成一件有价值的事。比方说,你现在要写一份年终总结报告,可你就是不愿意开始写,你就是想拖着。好,你一旦意识到要拖这件事,那你今天就找几件你曾经拖延下来的计划任务,比如说把家里的账单清理一下,把自己电脑桌面上的文件给整理一下,看一本你一直拖着没看的书。为了拖那件事,你可以把以前拖的这几件有价值的事情给干了。

你们可能说这样不是很靠谱,但我觉得还行。因为,你既然有拖延症,就说明你克服不了,你把这件事搁在这儿,去做大量无意义的事情,比如说聊个QQ、打个游戏,最后实在不行,你干脆躺在沙发里看电视,你始终都不会去做那件事,而且你这一天也将会过得毫无价值。与此相比,暂时放下你要拖延的事情,去做其它积极的事情,好坏立显,有时候差距达到了孙悟空翻一个跟头的距离.另外,还有这样的可能,当初你要放下的事情,因为时间和环境的改变,已变得不在重要;甚至现在看来成为有先见之明的选择,这都是大有可能的。

我们就是要找一堆有价值的事情,让它们之间互相交织。即使你东路不通,走西路也行啊,因为你毕竟做了一点儿有价值的事情。

三、天法道,专注于行

有一个笑话,说有一个老大爷,家里有一块草坪,一群小孩经常在那儿踢球,把草坪弄得乱七八糟。老大爷怎么说,他们都不听,他就想了一个招。一天,他就跟那帮小孩说:我很寂寞,你们天天来踢球给我看,我表示非常赞赏。这样吧,你们每次来踢球,我就给你们一块钱作为奖赏,但你们每天都来,好不好?孩子们很高兴地答应了。过了几天,老大爷说:我现在穷了,只能给你们五毛钱了。孩子们也很高兴,五毛就五毛。又过了一段时间,老大爷说:这五毛钱我也给不起了,我要破产了。孩子们说:五毛钱都不给,我们才不踢给你看呢!他们就走了,从此再也不来了。这就是老大爷用的招,达到了孩子们不再来踢球的目的。这个故事结论:哪怕一个人爱干一件事,只要他感受到这件事上面有一点点被强加目的干扰,他就倾向于躲避这个任务。

但在我10年的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个人,担任过市级重要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经历丰富、业绩骄人……,但由于非主观原因陷入了停顿,但其没有因委屈而泄气、没有困难而气馁,更没有因失去登顶揽胜的机会而停下铿锵的脚步,这是源于何种驱动力呢?

我曾试图找到注解,但在此过程中发现,类似工作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结识更多的朋友,提高自己的能力的心灵鸡汤已显如此的不堪,我并不否认那些言论的正确性,我只是觉得有些论调可能矫情了些。现实世界的精彩,是由于事情的纷繁复杂和人的不可捉摸,你不可能在每个面上都玲珑剔透,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必须要将有限的精力集中使用,力学上也揭示了同样的道理,将力量于集中于一点,瞬间就能产生强大的破坏性。当你真正完全投入到当下的事情中去时,不管这个事情多么简单卑微,你都能感受到无穷的乐趣。任何一个瑜伽教练都会告诉你,即使认真的投入你的呼吸——这个每天你做过无数次的事情——都能感受到无数的乐趣。我想练习过瑜伽的人一定对此深表赞同。坚持跑步的人也一定对此深有体会。当我全身心地投入到跑步中时,那迈出的单调的每一步都充满了乐趣,这就是为什么绕着200米的跑道我能跑上30圈的缘故,因为投入而有乐趣,因为乐趣继而坚持。

四、道法自然,将心打开

我们可能都有这样类似的经验,给家里的老人买了最新款电视机,可老人往往连研究怎么开机的兴趣都没有。这是智力问题吗?不一定,只是因为新事物和他过往的知识结构、和他所熟悉的世界不匹配,不匹配自然就会抗拒,这就是老了嘛。也如,美国将军麦克阿瑟的一句话:老兵不死,他们只是凋零。这句话当然是夸奖老兵的,但在这个新鲜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又可以有一番全新的解释吗?有些人虽然没有死,但是因为他的生命开始封闭,陷入漫长的停顿般的拖延状态,所以他已经凋谢了。当我们面对创造性的工作,并由于对自己有完美主义的要求,要求自己做到暂且或根本达不到的水平,于是乎,我们不自主的一直拖着、等着 .对很多人来说,最大的挑战就在这儿。能不能把生命再次打开,去接受那些全新未知的事物;去面对可能失败、不完美带来恐惧感。

见招拆招、变害为利、专注于行、将心打开,对于拖延症并不是药到病除的灵丹妙药,但它至少帮你不去做一只为逃避而把头躲进沙里的鸵鸟,可以将拖延症甩在身后,最好是甩到看不见的地方,这样你前方的路明亮了,跑起也就更自如了。

篇二:读后感

读了不抱怨的世界这本书,真的是让自己受益匪浅。书中主要讲了人们抱怨的原因、抱怨对生活构成的危害、人们从抱怨中得到的好处以及让别人不再抱怨的方法。更重要的是,会学到根除抱怨这种不良表现方式的方法。有助于人们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以积极乐观地态度去面对生活与工作带来的各种压力,你会发现你所期待的一切已经“水到渠成”。过多的抱怨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只能让你的心情更加不好。学会不抱怨之后,心情会比较开朗,也会有能量去面对生活与工作中的各种难题。

在生活中,在我们渴望寻找人生幸福和快乐时,我们

每个人都难免要遭遇很多挫折和失败或不尽如人意的事情。每当这时,有些人便不能正确对待,产生不满,引发很多牢骚和抱怨,往往是怨天、怨地、怨命运、怨他人…… 其实抱怨的最大受害者是自己。抱怨虽然没有明显的恶果,但一种心怀感恩、宽容大度的态度却给我们带来另外一种人生,如果做到这一点我们的人生会更加快乐。不抱怨需要一个过程, 需要我们在面临困境时不断告诫自己“如果你看不惯某种东西,那就改变它。如果你无法改变它,那就改变你自己的态度。不要抱怨。”不抱怨就是对别人多多忍耐、理解与沟通,对自己多多省视、要求和改变,所以说既然自己不喜欢就想着怎么去改变,而不是说一味的抱怨。其实我们能抱怨的只有自己,只有抱怨自己才能转化为前进动力,这种“抱怨”于人于己才是有意义的。抱怨别人、抱怨外部都是愚蠢、无济于事的,这种消极心理更会使自己永远得不到进步、永远无法取得成功。

很多人经常抱怨自己出身地位不公,抱怨自己和别人的起点差距太大,只是一味的羡慕那些成功人士光鲜亮丽的外表和奢侈的生活,却没有看到他们背后艰辛的付出。比如:阿里巴巴总裁马云,他的成功绝非单单因为他比我们早创业十年,也许你认为马云恰逢时运,你生不逢时;也许你认为马云资金雄厚,你身无分文;也许你认为马云运气高照,你霉字当头,但不要忘了马云他出生于杭州西

子湖畔的一个普通家庭,二次高考落榜,做过搬运、蹬过三轮、当过小贩;不要忘了阿里巴巴创业之始35个人挤在一个房间,大家要集资才能创业,马云要靠借贷才能发工资;不要忘了马云身高1米62,体重仅100出头,淘宝推出之初很多人说他是骗子。所以马云的创业成功绝非偶然,那是智慧和勇气的结晶,那是信心与实干的结连,那是领袖与团队无间结合,那是不抱怨社会和愿与天抗命的结果。在很多时候,也许就是我们抱怨的话语改变了我们的世界。我们原本可以轻松、积极、乐观、上进,却可能因为抱怨而变得痛苦、悲观、沉重、无所作为。从现在起,做一个积极的人,谈论自己想要的事物、而不是抱怨不要的东西。起点不同不代表终点不同,只是到达终点的过程不同而已,“只要坚持不懈,蜗牛也能爬上挪亚方舟。”要相信不抱怨的力量,相信自己的力量,可以打败抱怨,创造新世界,总有一天你会和他们站在同样的高度。

在工作中,同样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抱怨,很多人会不满自己的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公司待遇以及福利设施和福利制度不完善;常常感觉自己的工作无法给自己带来充实感,抱怨严格的工作要求;当遭受批评时首先跃入脑海的是由于别人的错误造成了今天的局面,而不是先从自身寻找根源。在面临这种情况时,一味地发出抱怨和不满的声音不但不能够解决问题,甚至还会使问题越来越糟糕。互相抱怨会对身边的人产生消极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在人相处时,自己开心了,四周的人也会被感染而变得快乐,工作自然也会事半功倍。公司是一个大家庭,需要的是团结和正能量,只有摒弃这种抱怨的不良风气,自身和公司才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人脑像一座工厂,制造的是想法。嘴巴就像顾客,买下并大声说出大脑生产的想法。如果顾客不再购买,工厂就会更换产品。从这句话里我能深刻理解到,其实手环只是一个精神力量的载体,它本身承载着控制自我情绪的魔力,从而警示带着手环的人拒绝抱怨、

拒绝负面情绪,其实最终是否能不抱怨还是要靠我们自己。只要我们愿意、只要我们想不抱怨,我们才可能真正的做到不抱怨。

不去抱怨,你会拥有解决问题的从容;不去抱怨,你会拥有阳光灿烂的心情;不去抱怨,你会拥有天的广阔、海的胸怀。让我们用《不抱怨的世界》来警醒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保持乐观平和的心态,努力工作,用心生活,做一个快乐的人吧!

对生活的不抱怨,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成为一个快乐的人,一个懂得感恩的人,

篇三:读后感

读了《混血豺王》有感_500字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_250字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

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混血豺王_1000字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

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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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活着就已是拼尽全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先生是我国现代文学不可多得的瑰宝,他的作品都无一不让人深受感触,从《在细雨中呼喊》到《活着》,再到我今天要给大家推荐的《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的一生悲壮而坎坷,为了求生活、为了治病、为了活下去,我们生活在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里,却不知这世上有多少人活着就已是拼尽全力了。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喜欢~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文革来了,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二)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

    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

    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三)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这也让我想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呈现了许多在底层生活挣扎奋斗的可爱的人。如在北上广深生活在城中村的人们,他们和每座城市如此近又显得如此遥远。曾在自媒体看过《巡逻现场实录》的节目,有一期描述巡警发现了某房屋的合租房。而每间合租房里都有两张上下铺的钢架床,安全通道则拥挤不便,节目巡警的说法这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合租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在这些大城市生存、梦想、目标、人生卖血呢?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四)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已经记不起来是第几次看许三观卖血记了,这本被誉为余华作品的最高成就的书也的确是名不虚传。余华这两个字就代表了一个作品风格吧,风趣中带着沉重,第一遍看觉得很搞笑的情节,第二遍看,第三遍看时会觉得愈来愈沉重。活着,许三观,兄弟,都是如此。余华惯常都是描写一个普通人,普通到有点平庸的那种人。描写他的一生。所以看起来有种爽快感,一个下午就可以看完别人的一生。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爱吧。我们谁又不是一个普通人呢。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最感人的,大概就是当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当然最后也是善有善报,一乐生病的时候,何小勇的妻子和女儿借给了他最多的钱。

    还有就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家人都吃不上饭,许三观去卖了血,让家里人饱饱的吃了一顿面条。可能我的点和别人不一样吧,当一乐因为他不带自己去吃面条而出走时,到了晚上他去找到一乐后,一乐问他是不是带自己去吃面条,许三观温柔的说是。突然觉得再大的困难都不可能打得倒这个人吧。

    还有就是在文革时期,许玉兰因为莫须有的妓女罪名被批斗。许三观给他送饭时候,表面上只送了白米饭,实际上在下面埋了好多好多肉的时候,还有就是在许玉兰说许三观也出过轨许三观赶紧让她小声点,理由是现在只有我能照顾你,我下水了你就没办法了。真的突然泪目。还有就是几个儿子都看不起自己母亲的时候,许三观巧用家庭批斗,把几个儿子的心态给转了过来。真的这样一个说自己老婆给自己带原谅帽的男人,最后是真的处处都在保护自己的老婆。

    还有就是很有名的用嘴炒菜片段了。真的如果有人说余华的描述功力不行用这段分分钟打脸。最喜欢的就是许三观生日许玉兰多煮了一碗糖粥时许三观说反正谁喝了都会变成屎屙出来,就让三个孩子多屙一点屎吧这一段以及最后给自己用嘴炒了爆炒猪肝之后,所有人都在吞口水,许三观高兴的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大家都来吃我的爆炒猪肝吧这里。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伟大吧,心里就突然涌上了这句话。

    爱有很多,有孔子所言仁爱爱民之爱,也有普普通通的爱。相比之下我觉得这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更加动人吧。爱自己的妻子,文革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在送一乐下乡时候去卖血给一乐二乐钱只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好一点。二乐的生产队长来的时候,他卖血去请队长吃饭,这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可能都是这样的吧,为了孩子,自己累一点无所谓。还有就是对陌生人的爱吧。甚至可以说是仇人了。让自己孩子去给让自己带绿帽子的人喊魂,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还有就是最后由于不能卖血而在大街上哭泣。在他眼里不能卖血就代表着如果这个家又遇到了挫折,他就没办法去拯救了。对自己家庭每个成员,对周围每个人这样的爱,大概就是余华想要表达的吧。第一遍看完只觉得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很爽,第二次看看到了苦,许三观一辈子都是在坎坷中过去的。后来看,看到了爱。大概爱才是余华先生写这本书想表达的吧。这样一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可以说在哪里都可以看得到,但是我们却习以为常。余华先生写出了这份爱,大概目的也是让我们珍惜这样的爱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悲剧吧。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读后感2000字(3)篇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首先,谢谢赠我这本书的兄弟。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我们这一场人生路途注定会面对孤独的。如果能感受他人在这条路走过的感受,我们自己是不是也会更淡然冷静一些…n这么远那么近,一开始以为是个题记呢。原来是作者的笔名。文章挺好的吧,至少感觉文笔比我的要好些。有些回到高中时代写作文的感觉。回想当年也是挺喜欢写作的,随着心情的变化逐渐转化为文字然后自己慢慢玩味,那种感觉也挺好的…n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作文,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高三作文突然就变牛B了,每次都能拿到56或者54分,然后就非常装B的在全年级整个2部贴出来。我们高中分两个部,每个部10个班,每班70左右。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喜欢的女生班级里面也会贴,这个诱惑也太大了。虽然现在想想写的都是一些很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每一次写作文都是我做语文试卷最放松的时间。上大学之后写作的时间就变得非常少了,由于自己学的是理工,几乎没有任何和文学沾太多边的学科。但是我看了很多书,这是我唯一觉得还是有些欣慰的事情。我们大学的图书馆特别神奇,我们借书是限制10本,并且最多有两本文学类,好奇葩,几乎我的两本文学书都是满的,但由于这个原因,自己看的文学作品感觉还是受到一点小阻碍。原因不全是来自图书馆,而是另一个诱惑,LOL,没错,英雄联盟,游戏里面的世界着实让我觉得生活快了很多。为什么刚玩几把天就亮了,为什么定级赛还没打……可能我们总会经历这些吧……n这些故事都是曾经真实发生的,每一步都印上了时光的印记,那些走过的岁月终会成为我们历久弥新的难忘乐事。且歌且吟,不忘初心…n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看完这本书,慢慢回忆着自己从大学毕业到目前工作的这十年时光,从校园青草坪,踏入社会的水泥地,自己这十年的努力,调整了心态,可以争取,但不强求,期间也有苦涩,有迷茫,有后悔,有泪水,有朋友的离开,有新人的到来,我们害怕的不是泥泞的过去,而是对未来的恐惧,现在社会发展太快,内心有点跟不上节奏,需要慢慢静下来好好想想,我多久没看一本好书了?多久没写一首诗歌了?总是以工作忙为由放松了自己,书里有句话说的很好“左右迷茫时,总有一条简单活着的路给你,在这路上没有美景,没有欲望,没有所求,只有维持你生命的给养,它的终点,是活着。”,活着,才是一切的基础,生活会有困境,毕竟总有希望来临,幸福也就这么远那么近。在下一个十年里,希望自己能做到书中说的“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对着自己的头脑和心灵招兵买马,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如果有一天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那有些路,就一个人走,但更希望和身边的每个人能一起经过年华的驿站,不遗忘在时间的渡口。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越长大越孤单 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越长大越孤单 越长大越不安………

也不得不 打开保护你的降落伞

也突然间 明白未来的路 不平坦

难道说 这改变是 必然

《有些秘密要公开》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就是我们在阅读书籍后的一直体会感受。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有些秘密要公开》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

《有些秘密要公开》读后感范文:

这篇文章讲了让人感到温暖的兄妹情,因为妹妹被哥哥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争斗,没有了一条健康的腿。于是,从妹妹8岁开始,哥哥就变成了妹妹的守护神

妹妹在8岁的时候总是认为哥哥是变形金刚。这个称号可是名不虚传的。妹妹想看什么节目,他就扮成电视机,给她看。例如野猪、长颈鹿、老鹰,等等。于是,他就成了一个变形金刚了。

哥哥为了妹妹,宁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女孩。那是因为妹妹看不过那个女孩,看他们一副亲亲我我的样子,她开始讨厌那个女孩。哥哥看妹妹如此不高兴,便放弃了这个女孩,并且无怨无悔。这就是他们分手的对话:我现在不能分心,我要照顾妹妹,她比你更需要我。女孩说:许诺,你真的打算和她过一辈子吗?他说:是的,我是他哥,就要一辈子和她相依为命。他连自己心爱的人都可以甩开不管,去管自己的妹妹,可见他对妹妹抱着很大的责任感,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无论怎样,他都不会放弃妹妹的。

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妹妹18岁的时候。

18岁,他是我的一片天。在妹妹自己描述的时候,我能感受到这个哥哥对妹妹来说多么地重要。也难怪呢,哥哥为了妹妹,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却只跟着妹妹,保护着她,不让她被人嘲笑,不让她被人欺负。他成了妹妹学校里的清洁工,他记着妹妹小时候想看电视机的梦想,给了妹妹一台18英寸的电视机。

哥哥的背,永远是妹妹的顶梁柱。妹妹爬上了哥哥的背,哥哥永远都会保护她、载着她,就像天空载着的云,一路稳妥地飘下去

读后感写作技巧

当人们读到一则材料,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往往会由此及彼地联想到生活中的许多人和事,而产生一些感触、联想和体会,把这些感受行之于文,便是读后感.读后感写作训练是把范文讲读和写作训练两个环节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阅读和写作综合训练的一个重要途径.

下面就从读后感的内容和结构两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读是基础.读后感包括读和感两个部分.读是感的基础,感因读而触发,没有读也就无所谓感,所以读和感要求首先要精读原作,准确全面地把握原作写作意图和文章所蕴含的思想意义,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原作恰当的引述.为下面的感酝酿情感,使感有坚定的基础,这样不但有助于立论的确立,而且本身就是为立论服务的一个有力的论据.离开了对原文思想核心的理解和掌握,读后感就成了空中楼阁,而缺乏高度的语言组织和概括能力,写作时往往陷入对原文冗长的复述而喧宾夺主,对原文照抄照搬,面面俱到,则是学生写读后感的通病

其次,感是核心.这里的感,既不是离开原文的空发议论,也不是对原作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作者在原作思想观念的启迪下产生的新的观念,是心灵的闪光,是认识的飞跃.一般地说,读后感的感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通过对原文思想的进一步阐发,来表现作者认识的深化.例如第四册课本中的练习,对何其芳《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这首诗写读后感,就只要引原作要旨并加以阐发.另一种情况是作者在原作思想内容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新的观点.例如《多好的草地也会有瘦马》一文反映的是实际生活中哲理性的现象.从本文体现的普遍原理出发,可以获得关于人才问题的新的认识.即优越的条件能为人们创造更多的成才机会,良好的环境也必将对一个人的成才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但是如果不努力,对良好的环境不加以利用,客观条件再好,又有什么用呢?因此,不论是对原作思想内容的进一步阐释,还是在原作思想内容的基础上产生新的观念,都必须体现作者认识的进一步提高和深化,力求新颖别致,切忌蜻蜓点水,不深不透,这样才算真有所感,感到了实处.

再次,联系实际是关键.读后感既要从原文出发,但又不能局限于原文就事论事,而要联系自己、他人、社会的实际,有的放矢,展开联想,深入挖掘,写出感受的普遍意义来.因为读后感的生命在于联系实际,有感而发.所谓联系实际,一般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联系现实生活中与材料有内在联系的人和事,以此来作比较、对照.二是要结合自身生活经历中一些有代表意义并所供材料联系紧密的生动事例.通过丰富的联想,引用古今中外能证明论点的事例或富有哲理的理论论据,既可充实文章内容,也可深化中心论点,加强文章的说服力.所以从本质上讲,读后感的写作过程,就是作者以原作的主题为指导,分析研究实际问题后,将获得的新的观念用文字表达出来的思维过程.

为了进一步说明读后感的特征,将读后感与一般议论文加以比较.读后感是议论文的一种.和一般议论文一样,它们都是表达作者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的.它们都是作者以已往的知识积累为前提,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得出对于客观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对于一般议论文来说,作者认识某一客观对象时的知识前提,在作者大脑中是浑然一体的,缺乏专一性和单指性,而读后感的作者在认识某一客观对象时,离不开知识和生活经验的积累,但知识和生活材料之间似乎还缺少一个契机,还没有形成一个凝聚点,原作则对于作者起了一种启迪作用,是作者认识深化的动因,由于这种启迪,才使作者以往的知识聚集在一个焦点上,使某一客观对象的本质为作者所把握,从而产生新的飞跃.

那么,读后感的结构应是怎样的呢?它可用引议联结四个字加以概括.

引就是用叙述的方法转引材料:或引观点.或引有关内容.但引不是照抄.而应该用概括的语言把所需材料简明扼要地引述出来.

议就是以所引原作的思想观念为基点生发开去发表议论.在叙述结束时,用一两句话点明原作所包含的中心,使文章中心明确,观点鲜明,为统率下文所展开的丰富联想.

联就是在原文基础上,结合社会生活的实际来谈,或者把有内在联系的人和事作比较,使发表的感想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感.

结就是对全文的题旨有所归纳或总结,或强调中心,或提出希望,或表明态度等.

除结之外,其余部分的次序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变动.

读后感写作其实并不难,只要坚持经常练笔,积极思考,认真积累写作材料;关心生活,观察生活;同时学一些写作理论,掌的一些程式,肯定会使自己的文章异彩纷呈.

读《有些秘密要公开》有感作文


导语:亲情的伟大,永远是我们背后强有力的支撑,就像《有些秘密要公开》中的主人公。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这部著作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有些秘密要公开》有感作文【1】

这篇课文主要记述了1949年秋,七连六班的五位壮士为了掩护人民群众和连队主力,把敌人引上狼牙上,痛击敌人,最后子弹打光了,五人英勇跳下悬崖。这篇课文把五位壮士对祖国的热爱,对敌人的仇恨,为革命事业勇于牺牲的精神,描写的淋漓尽致。

俗话说的好:死有的轻于鸿毛有的重于泰山。五位壮士在万分紧急的关头,脑海中就只有一种想法:只要能保护人民群众和连队主力,我们的牺牲就是值得的,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个故事:荆轲刺秦王,临终时,荆轲唱了两句歌:风萧萧分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说明荆轲知道此去九死一生,但他还是毅然前进。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难道不令人敬佩吗?

此外还有董存瑞,罗盛教这些壮士在危机时刻,总是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而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他们是多么勇敢啊!他们是我心中最钦佩的人。

这是一篇《狼牙山五壮士》读后感,作者概括故事内容简洁清晰,能在引述的基础上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这些壮士在危机时刻,总是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而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他们是多么勇敢啊!他们是我心中最钦佩的人。

全文语言流畅自然,较为生动,是一篇不错的习作。

读《有些秘密要公开》有感作文【2】

这篇文章讲了让人感到温暖的兄妹情,因为妹妹被哥哥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争斗,没有了一条健康的腿。于是,从妹妹8岁开始,哥哥就变成了妹妹的守护神

妹妹在8岁的时候总是认为哥哥是变形金刚。这个称号可是名不虚传的。妹妹想看什么节目,他就扮成电视机,给她看。例如野猪、长颈鹿、老鹰,等等。于是,他就成了一个变形金刚了。

哥哥为了妹妹,宁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女孩。那是因为妹妹看不过那个女孩,看他们一副亲亲我我的样子,她开始讨厌那个女孩。哥哥看妹妹如此不高兴,便放弃了这个女孩,并且无怨无悔。这就是他们分手的对话:我现在不能分心,我要照顾妹妹,她比你更需要我。女孩说:许诺,你真的打算和她过一辈子吗?他说:是的,我是他哥,就要一辈子和她相依为命。他连自己心爱的人都可以甩开不管,去管自己的妹妹,可见他对妹妹抱着很大的责任感,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无论怎样,他都不会放弃妹妹的。

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妹妹18岁的时候。

18岁,他是我的一片天。在妹妹自己描述的时候,我能感受到这个哥哥对妹妹来说多么地重要。也难怪呢,哥哥为了妹妹,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却只跟着妹妹,保护着她,不让她被人嘲笑,不让她被人欺负。他成了妹妹学校里的清洁工,他记着妹妹小时候想看电视机的梦想,给了妹妹一台18英寸的电视机。

哥哥的背,永远是妹妹的顶梁柱。妹妹爬上了哥哥的背,哥哥永远都会保护她、载着她,就像天空载着的云,一路稳妥地飘下去

《读懂课堂》读后感:有些观念要改变


《读懂课堂》读后感:有些观念要改变

教学十多年,对教育教学思考了很多,实践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一直遵循着读懂教材、读懂学生、读懂课堂的教学原则,既能读懂自己的课堂,又能读懂他人的课堂。

今日手捧钟启泉教授的《读懂课堂》,心中又升腾起曾经的思考作为教师的我们,真的读懂课堂了吗?仔细阅读这本书,发现里头有很多有悖于过去甚至现在教育观点的主张,惊讶现在的教育研究者敢于发出如此不同的声音,惊讶之余心中油然而生对钟老的钦佩之情!

真的,有些观念我们要改变了!

很多教师对分层教学情有独钟,并且将其作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以倡导,诸如分层教学的好处、分层教学实施方案、分层教学优秀案例我们经常能读到这样的教学论文。书中明确指出,早在上世纪7080年代,国际教育界就表明了分层教学的无效性与危险性。教学上采取分层,实质上压低了中位组、下位组的学习层次,扩大了学历的落差,从而导致整个学校的学力提升。那么为什么教师、乃至家长仍然对分层教学乐此不疲呢?这是因为,分层教学是作为优等生和作为困难学生的实感而形成的。如何改变?既不粗暴又行之有效!钟教授提供了一些策略,并强调:儿童学习价值的追求已从单纯量的追求,更多地转向注重质的追求,即如何丰富而深刻地获得真情实感的体验。

和教师朋友们共勉:关注每一个学生的需要,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权,正是教育公平的本意所在。分层教学是同教育公平背道而驰的。替代分层教学的学习方式不是基于划一教学的学习,而是每一个人的多样性得以交流的协同学习。

真的,早该有些不同的声音了!

这几年,慕课、微课、云课堂、翻转课堂之类的说辞漫天飞舞。自己也积极投身于此,曾在全国微课制作中荣获奖项。但是尽管积极实践着,心中还是有不少困惑的。

比如:微视频中出现的教学内容在课堂上是否需要再次出现?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能有效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但是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对于学习资优生和中等生是一种福利,他们可以提高学习速度,提升学习品质。但对于学困生,由于不良学习习惯的影响,没有倾听的习惯,毕竟在观看视频的过程中学生首先是一个善于倾听的人,然后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最后是一个善于实践的人。我曾经做个一个实验,没有提出任何预习要求或任务,走进课堂的学生已经存在差异。学习资优生初步具备了触类旁通的能力,他们可以通过类比,猜想并验证新的学习内容,课上稍加引导,就能提升认识。现在实践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我隐隐地感觉到在学困生辅导上有难点。微视频中出现的教学内容在课堂上是否需要再次出现?如果出现,可能削弱了翻转的价值;如果不出现,可能对学困生的发展不利。所以个人在思考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到底适合哪个年龄层次的学生?

又比如:信息技术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技术支持。针对上述困惑,我在想,以上问题是否可以转化为:信息技术到底在为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提供怎样的技术支持?离开信息技术支持的翻转课堂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翻转课堂。课前教师录制教学微视频,并通过学习平台与学生互动;但是课堂上学生无法自带数字2024化学习设备,也就无法开展个性化学习。翻转课堂到底翻的是什么,其本质是为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教师在其中起到指导、引领的作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必要前提是学生能熟练地运用信息技术,如果没有信息技术的大力支持,不就与先学后教、以学定教的教学模式雷同。他们的教育理念是想通的,但是在实施的方式、手段上是不同的。

这是我实践该项目最初的声音,是我内心真实的声音!但共鸣者甚少。今日翻开钟老一书,其中的一篇《微课的诱惑与反诱惑》吸引了我。钟老言辞犀利地说道:扎根于应试教育的实践经验的慕课、云课堂、微课,只问技术,无视教育的质性分析、不辨教育的是非曲直,到头来唯一的作用是把应试教育的现实推向极端,扩大应试教育的再生产。试看发达国家的教育数据库建设,尽管大大领先于我国,但他们的中小学有这么着迷于慕课、微课、云课堂,以至于似乎可以替代作为人的教师的角色吗?在这些思想土壤中开发出来的那些微课,说穿了不过是用金光灿灿的信息化的外衣把废铜烂铁重新加以包装而已,是经不起教育理论的推敲与教育实践的验证的。

很赞同这个朴素的观点:学科内容不是直接地灌输给儿童,而是借助对话来逼近学科内容的。学科内容的把握必须靠学生自身自主的能动的知性活动。

这本书中很多观点值得我们不断比较、不断反思,读罢此书,再问自己:作为教师的我们,真的读懂课堂了吗?想想真的很难回答!

真的,有些观念我们要改变了!真的,早该有些不同的声音了!感谢钟启泉教授,引领我们敢想、敢做、敢说

《有些秘密要公开》读后感800字


导语:有一些秘密,不能完全遮掩,因为它有被公开的意义。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些秘密要公开》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些秘密要公开》读后感800字【1】

这篇文章讲了让人感到温暖的兄妹情,因为妹妹被哥哥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争斗,没有了一条健康的腿。于是,从妹妹8岁开始,哥哥就变成了妹妹的守护神

妹妹在8岁的时候总是认为哥哥是变形金刚。这个称号可是名不虚传的。妹妹想看什么节目,他就扮成电视机,给她看。例如野猪、长颈鹿、老鹰,等等。于是,他就成了一个变形金刚了。

哥哥为了妹妹,宁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女孩。那是因为妹妹看不过那个女孩,看他们一副亲亲我我的样子,她开始讨厌那个女孩。哥哥看妹妹如此不高兴,便放弃了这个女孩,并且无怨无悔。这就是他们分手的对话:我现在不能分心,我要照顾妹妹,她比你更需要我。女孩说:许诺,你真的打算和她过一辈子吗?他说:是的,我是他哥,就要一辈子和她相依为命。他连自己心爱的人都可以甩开不管,去管自己的妹妹,可见他对妹妹抱着很大的责任感,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无论怎样,他都不会放弃妹妹的。

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妹妹18岁的时候。

18岁,他是我的一片天。在妹妹自己描述的时候,我能感受到这个哥哥对妹妹来说多么地重要。也难怪呢,哥哥为了妹妹,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却只跟着妹妹,保护着她,不让她被人嘲笑,不让她被人欺负。他成了妹妹学校里的清洁工,他记着妹妹小时候想看电视机的梦想,给了妹妹一台18英寸的电视机。

哥哥的背,永远是妹妹的顶梁柱。妹妹爬上了哥哥的背,哥哥永远都会保护她、载着她,就像天空载着的云,一路稳妥地飘下去

《有些秘密要公开》读后感800字【2】

网络上的高手和痴迷者叫:大虾那喜欢看书、每天都离不开书的叫什么?对啦!叫书虫。这个暑假我就像个小书虫每天坐在椅子上看着喜爱的书。想一想,真是享受啊~~

暑假里我看的第二本书就是秘密全公开作者依然是谢倩霓。接下来我就和大家分别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和内容吧!谢天:小学生,比谢地早两分钟出生的双胞胎姐姐。双眼皮大美女,做事认真。谢地:也是小学生,比谢天迟两分钟出生的双胞胎妹妹。眼睛一大一小,眼睛一眨就有一个好玩的主意。做事有点儿马虎。很多人认为谢天谢地是一个四字词语,怎么会是这两个双胞胎姐妹的名字呢?文中是这样写的:要是你爬山不小心跌了一跤,不过爬起来一点事儿都没有,妈妈一定会说:谢天谢地!要是你在公园里玩突然下起了大雨,而勤快的妈妈一定会说:谢天谢地!原来是谢天谢地妈妈的口头禅。不过这口头禅一下变成了两个小姐妹,爸爸妈妈会有什么不适应的吗?爸爸:一个经常出差的公司职员。带着金丝边的眼睛,穿西装,打着领带。会做家务也会烧饭,可他就是个大赖虫什么都不干!妈妈:一个忙碌的机关办事员和兼职家庭主妇。喜欢笑、喜欢小说,喜欢折腾她的头发(一会儿烫卷,一会又拉直)经常跟谢天谢地一起疯,一遇到麻烦事就会使劲拍她自己的额头。

《有些路你非走不可》读后感2000字


《有些路你非走不可》读后感2000字
从小在山沟沟长大的我童年就是放牛,打猪草,喂猪,割稻子和砍柴,我们乡就叫蒙山乡,在家背后就是海拔1000多米的蒙山,山的背后是什么完全不知道(长大之后才知道山背后是新余市)。所以从小就有一种渴望,渴望走出山沟沟。。。每一年都盼望新年的到来,因为新年到了才有机会出去亲戚家走走,可能还有机会进县城!现在想想都感觉自己非常的可爱,嘿嘿。还有一条路走出山沟沟的就是好好读书,在我村有近几千人口,但是真正上过大学的寥寥无几,整体读书氛围还不是很浓,很多跟我差不多年龄的男孩子读完初中就不读了好一点的读一个中专或者大专,他们宁愿在家里学点开车技能因为我们村那边矿石资源丰富,其中有一种叫做硅灰石的矿石占了全国四分之一,很多外面的一些企业在我们那里办厂。可能每一个家庭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和对子女的要求不一样,我爸妈就是非常重视教育这一块,老爸在年轻的时候上完小学之后上初中,可是因为贪玩包括当时那个年代学习氛围也不是很浓,念完初一就不再上学了,从此走上了一条比较辛苦的奋斗之路。老爸从学校出来之后跟着一个亲戚做过泥水砌墙等技艺,跟母亲成家之后买了一个做面的小型机器供应整个乡镇的面条生意,每一天做好面然后放在外面晒,晒完之后用扁担挑着到处买,非常的辛苦。还要干各种农活,所以他们不愿看到自己的小孩跟他们一样靠体力活来养活生计。在我的印象当中小时候爸妈对我非常的严格,只要我稍微犯一点错就要挨打或者挨骂,那时候特别害怕老爸老妈。不过这些举措让我只能安心在家里学习,而不会只想着跟着小伙伴们一起出去玩耍,虽然资质不是很聪明的我从小就养成了勤奋这样一个习惯,因为我相信天道酬勤!每一次的渴望虽然知道前面的路会很艰辛但是只要希望在就要勇往直前!(读后感)
第二节:一定要自己考上大学!
由于在中考过程中发挥不是很好,只考上了一个普通高中的分数线,为了让我能够上重点高中可以有更多的机会上大学,爸妈决定拿出家里仅存的5000块存款供我上重点高中。当时我忍不住内心的愧疚默默的流了不少眼泪,也同时下定决心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为爸妈争点光。经过高中第一年的努力在高二我顺利从普通班级到了尖子班,但也并没有放松自己,相反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但不大讲究学习的方法也不懂得劳逸结合,只有一个信念要好好读书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经过一年的拼搏成绩在班上总体也就中等,但身体素质却越来越不行了,到了高三身体素质算是达到最差的一个时期。那时候爸妈也非常的操心。还特意在学校外租了一个房子,然后让我跟他们一起住,这样他们好顾得上我的吃住,每一天老爸都要我喝一杯用热水泡的生鸡蛋,说是这样对身体有好处。爸妈的一片心意全在里面了,我问自己能够做什么,唯有好好读书,但做了很多的无用功。第一年高考落榜,虽然没有考上大学但我并没有因此感到沮丧,我暗暗的告诉自己明年一定要考上大学。复读在一些学习的技巧和自己不足之处进行了很多的反思,但有一个心结可能是像我们很多从农村出来的孩子都会有的,是什么心结呢?来自农村的我们懂得了生活的艰辛,我们很多也能够吃苦理解父母的不容易,但我们太渴望成功了甚至说非常的迫切,这种急于求成的心态伴随我很多年包括今天我依然每天在反省自己这一块。这种心态在高考这种决定人生命运的场合就完全不行,严重影响了考场发挥,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我会买一些心理学方面的数据来看,不可否认那时我心理素质很不好但没有人可以给我很好的引导,到了大学的时候我都有时想有一天也许我会去从事心理学方面的工作。因为我是从那种环境当中走出来的人,一个人的心理素质太重要了,也许哪天开个心理诊所也不错。第二次高考还是落榜!也许很多人会选择不再读了,我的父亲告诉我你去读三本吧,家里承受一点压力,但当我了解读三本每一年要近20000以上的开支的时候,我写信给我的爸妈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补习,如果我没有考上我就不再读大学,我自己出去打工!从此开始的第三次征途,第二年补习在心理素质调节这一块我有意识的加强训练,同时也加强一些学习技巧方面的训练,确保在高考的时候能够得到的分一定得到,虽然最后考出来的分数没有达到老师对我的期望和父母对我的期望,但至少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槛,那一刻心理终于放下了重重的一块大石头!!!
有些路你非走不可,也只有你自己亲自走完你才知道路是怎样的,所以到后面做很多事情我都鼓励自己勇于去尝试,年轻的时候不尝试以后就更加没有勇气去尝试!虽然前面是什么我们不知道,但我相信只要你跟从内心的声音,不断去总结不断去思考相信有一天你会获得一种叫做智慧东西!这种东西不是聪明可以代替的,往往是要你经历很多艰辛的历程才有的人生智慧今天分享了许多,愿你我能够坚守自己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永远向前看!世界,晚安!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目送》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目送》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譬如国也许不可爱,但是土地和人可以爱。譬如史也许不能信,但是对于真相的追求可以无止尽。譬如文明也许脆弱不堪,但是除了文明外我们其实别无依靠。譬如正义也许极为可疑,但是在乎正义比不在乎要安全。譬如理想主义者也许成就不了大事大业,但是没有他们社会一定不一样。譬如爱情总是幻灭的多,但是萤火虫在夜里发光从来就不是为了保持光。譬如海枯石烂的永恒也许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里有一个无穷的宇宙,一刹那里也想必有一个不变不移的时间。

——《(不)相信》

我们拼命地学习如何成功冲刺一百米,但是没有人教过我们:你跌倒时,怎么跌得有尊严;你的膝盖破得血肉模糊时,怎么清洗伤口、怎么包扎;你痛得无法忍受时,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别人;你一头栽下时,怎么治疗内心淌血的创痛,怎么获得心灵深层的平静;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时,怎么收拾?

谁教过我们,在跌倒时,怎样的勇敢才真正有用?怎样的智慧才能度过?跌倒,怎样可以变成行远的力量?失败,为什么往往是人生的修行?何以跌倒过的人,更深刻、更真诚?

我们没有学过。

——《跌倒—寄K》

怎么就知道,你活得比我长呢?时间才是最后的法官。

——《菊花》

不知怎么回事,有这么一大批十几二十岁左右的人,在他们广阔的、全球覆盖的交友网络里──这包括电邮、MSN、FACEBOOK、Bebo、Twitter、聊天室、手机简讯等等,“母亲”是被他们归入spam(垃圾)或“资源回收筒”那个类别里去的。简直毫无道理,但是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母亲节》

太疼的伤口,你不敢去碰触;太深的忧伤,你不敢去安慰;太残酷的残酷,有时候,你不敢去注视。

——《四千三百年》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的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作一滴“眼泪”呢?

——《星夜》

《有些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读后感400字


我今天读了一本绘本,名字叫《有些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喜欢这本书里写的狐狸宝宝和狐狸爸爸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得是狐狸爸爸带着小狐狸宝宝去海边冲浪,小狐狸宝宝从小就特别爱冲浪,尤其是在风浪很大的时候,小狐狸宝宝张开手臂,狐狸爸爸钻到水底,把狐狸宝宝举得高高的,虽然狐狸爸爸在水底都快要憋死了,但还是陪着小狐狸宝宝一次又一次钻进水底,以为他希望一直听到他的孩子小狐狸宝宝的笑声。

我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去游泳馆玩水,那时候我和妈妈都还不会游泳,我们俩就只能带着游泳圈在水里,我和妈妈一边玩水一边说,我也好想像鱼儿一样在水面上跳跃,说完话回头一看,爸爸不知道游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哗啦一声,我突然离开了水面,原来爸爸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是爸爸刚才听到了我和妈妈的聊天,难怪刚才爸爸不见了,原来他也像狐狸爸爸一样潜到水底“埋伏”起来,只为了实现我想像鱼儿一样跃出水面的愿望!

原来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天底下的爸爸都一样疼爱着自己的孩子啊!爸爸妈妈我永远爱你们,就像你们无私地爱着我一样!

有些东西不该被淘汰_那树读后感800字


树是世袭的土着者,是春泥的效死者。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适者生存,当然跟不上步伐的就会被淘汰,这是现代社会所有人的思想。但是,读了《那树》这篇文章,彻底改变了我的思想,作者利用那棵树各个方面的遭遇从而反映出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不经意间淘汰了许多不该淘汰的东西。

谈回报在夏天的太阳下挺着颈子急走的人,会像猎犬一样奔到树下,吸一口浓阴。茂密的树叶给行人带来凉爽;树上鸟儿欢快的叫声给孩子们带来了快乐;美丽的枝叶给情侣创造了惬意的环境。但是柏油路一里一里铺过来,高压线一千码一千码架过来,公寓楼房一排一排挨过来人们却嫌那树碍眼,它为人们付出了那么多,无怨无悔,最后人们却在一夜之间结束了它的生命。那树庇阴人类,保护大地,竟被人们因私利砍伐殆尽。

谈对老者本文表面上是写了老树的一生。当然,联系到人类社会,是否是在隐喻现代人对老者缺乏尊敬呢?那树在那里立了那么多年,默默为周围的人们奉献着自己仅有的一点利益,可人们为了发展却毫无留恋将它淘汰掉。从另一个角度想想;父母天天陪着我们把我们养这么大,这么多年默默为我们付出,但现代社会有许多人为了自己的事业,弃自己父母不养的不计其数,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在街头随处可见。

谈创新与传统人们为了发展,却在不经意间丢掉了许多不该丢掉的东西。发展的确需要创新,但是有一些历史和传统是不可以淘汰的。那棵树并没有影响到道路的修建,人们却将它砍掉。如果人们为了发展经济,把所有的树都砍伐掉,到时候道路四通八达,到处都是铁路。但是,如果有一天发生洪水,泥石流,没有了树木的支撑,我们该怎么办?这与历史潮流的发展不是也一个概念吗?

作者由那树悲壮的人生,暗示着工业文明血腥的征服农业文明,也照示着时代潮流对一切传统事物的冲击,人类的建设活动在不断的破坏着自然环境,就连街区百年老树也遭到灭顶之灾。人类是不是应该深思呢?

《我与地坛》读后启发:有些事只适合收藏


就像史铁生先生说的:“有些事,我并没有忘,只是适合收藏”,我们走完的路遇到的挫折,不用再说,直接继续走下去就好。我们最终的结局其实是可想而知的,关键是对这件事持有什么样的态度与看法!不知道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与地坛》读后启发: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我与地坛》读后启发:有些事只适合收藏(篇一)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我与地坛》读后启发:有些事只适合收藏(篇二)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世“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惶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他的话不难令人想到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所谓人生是一个悲剧,更何况无常。然而,人生的悲剧却是美的,因为,人总是面对它,并且给自己生的勇气,给自己思索的空间,所以才有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的遐想。

人生的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下的母亲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的美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

有哪一位母亲不为自己子女的成功而骄傲?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而当一个本能为你自豪的最亲亲人不在了,心里是何等的失落?史铁生这时才真正理解了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非常珍贵的东西叫幸福,人人都希望拥有她,实际上人人都拥有她,有的人却总认为自己不如他人幸福,那是因为没有去发现幸福,感受幸福。幸福是什么?自古至今人们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解释。在辞海中幸福是人们在得到幸福后的一种感受。我认为不然,它不仅是一种感受,而是一种经过。

《我与地坛》读后启发:有些事只适合收藏(篇三)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我与地坛》读后启发:有些事只适合收藏(篇四)

萧瑟秋风起,吹进了那片荒芜的园中,遍地落叶随风而旋舞,天边的那抹彩霞孤独地飘着,看上去有些凄美。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之上,静静地欣赏,直到月光洒下,他才意识到:“母亲永远不会来了!”

史铁生这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人,在他充满活力的年纪里却双腿残疾,上天像是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渐渐丧失了生活的自信心,恨自己恨整个世界。他开始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但是他的母亲却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她不管自己身上的病痛,却执意让儿子看菊花。然而上天再次捉弄人,无情地将母亲召了回去,直到史铁生看到萧瑟的秋风中昂首挺立、争奇斗妍的菊花,才认识到了生命中所需要的坚强、乐观及生命的美好与珍贵……

读罢《我与地坛》,作者由最初的对生命的厌恶到努力活下去,这巨大的生命信念的转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啊,每个人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挫折、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在困难面前轻易缴械投降。其实,每个人都是幸运儿,因为最起码上天还赋予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生命还在,那么我们就有活着的理由。我们要努力追求自己理想,对命运说:“我一定要让自己活得更好!”史铁生不正是靠着这种坚定的意志,发掘出了自己写作的天赋,成为著名的作家的吗?

然而,生活中有些人虽然拥有着健壮的身体和青春的活力,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拥有。或因一次考试失利,或因被批评一次,甚至或因失恋了就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谢。史铁生在文中说的那句话还记得吗?“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所以我们何必着急去完成这件事呢?命运有时不能讲公道,但是我们可以像史铁生一样对命运不屈,在现实生活中乐观进取,拥有菊花一般的韧性!

不言放弃,笑对人生,你的生活将开满幸福的花朵!

《有些爱我们挥霍不起》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1200字


《有些爱我们挥霍不起》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1200字篇一

晚上没事的时候喜欢网上浏览一下新闻和文章,看到《读者》(乡土人文版)里的这篇文章,觉得写得蛮真实,也挺感动的。现在的大学生(通过接触来单位实习的大学生)有的攀比思想强,吃苦节俭的精神少了,动手和实际操作能力缺乏,文明礼仪不太注重,可能过惯了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被父母宠的日子,体味不出父母挣钱那份艰辛,花钱心安理得的。社会是发展进步了,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反对去享受生活的甜蜜和乐趣,只是觉得大学生是社会骄子,肩负着建设祖国美好未来的重担,理当明事理,对物质需求多些理性,为人处事多些礼貌,多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多体会一下父母的良苦用心。也许是自己杞人忧天了,毕竟这些现象只是大学中的一小部分,提出来是希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随波逐流的就少了。不过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还是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是呀,大学生还是风华正茂的年龄,意味着不成熟,需要岁月这把刻刀的精雕细琢,渐渐他们会懂得这份道理。以下就是正文了:有些爱我们挥霍不起

那年的暑假,很多同学都没有回家,而是参加学校里搞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女孩也报名参加了,去贫困山区的希望小学,同那里的老师和孩子一起生活一个月。

临行前,她给父亲打电话,父亲说:你安心去吧,我和你妈在家里挺好的。

父亲是一家国营老厂的科长,没有什么大本事,也不会说什么大道理,为人敦厚老实,虽然挣钱不多,但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所以也算衣食无忧。

两天之后,她收到父亲给她寄来的1000元,和宿舍里的姐妹们相比,不算很多,但她还是一下子拿出200元,请宿舍里的小姐妹去吃饭。这是宿舍里的规矩。

从肯德基出来的时候,已近傍晚,街上车如流水、人声喧哗。回宿舍的路上,几个女孩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一转头,女孩忽然发现一个腿有残疾的中年男人跟在身后,亦步亦趋。原来,他是一个捡废品的,等着捡她们手中的饮料瓶。

女孩不耐烦地看了他一眼,说:别跟着我们行不行?男人脸上露出谦卑讨好的笑,眼睛贪婪地盯着她手中的饮料瓶。

她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把手中还有几口饮料的瓶子丢给那个男人。男人说:不着急,等你喝完了把瓶子给我就可以了。她厌恶地皱着眉头说:我不喝了,麻烦你别跟着我们,以后也别在大街上乱逛,像你这样的人简直影响市容!

她低下头,几个女孩都不再言语了。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她绕路回家看望父母。下了火车,她看见一个中年男人背了一捆废品,吃力地往前走,她扬起手中一个刚刚喝完水的矿泉水瓶子,对中年男人说:我这里有一个空瓶子,送给你了。

男人说:谢谢!回过头来抹了一把汗,冲她露出笑容。她呆住了,那样宽厚温暖的笑容,那样低沉磁性的声音,这不是父亲吗?

一次次给父亲打电话,父亲在电话里说:我在家里挺好的,你该吃就吃,该花就花,别委屈了自己,好好念书,没有钱了记着打电话告诉我。

父亲每次打电话都说他在家里挺好,如不是亲眼所见,她真的以为父亲在家里挺好的。后来她才知道,其实父亲所在的那家国营老厂因改制分流,职工大多下了岗,父亲也不例外,他两年前就下岗了。每次她回家,父亲都掩饰地拿了母亲给准备的饭盒早出晚归,为的只是能让她安心读书。

而她呢?这两年除了念书,用父亲捡废品换来的钱,跟宿舍里的姐妹轮流请吃饭、比奢侈,不爱吃的东西,扔掉;不爱穿的衣服,扔掉;不爱用的书本,扔掉;一起扔掉的还有尊严和一种叫爱的东西。怎么就没有想想,那些衣服、那些饮料、那些化妆品,要父亲捡多少个瓶子才能换回来?

读《穆斯林的葬礼》有感_高中读后感1500字篇二

很早以前就知道《穆斯林的葬礼》,所以对我来说它还是很熟悉的。这本小说获过矛盾文学奖,也拍成电影过,名字叫《月落玉长河》。有很多大文豪评价过这本小说,所以我自己并不好对其作出评价,只是近来又一次翻阅,仍有感触,便写下数笔。

还记得大概是九十年代初的一段时间,当时我正在上中学,每天中午总能从学校广播里听到一阵悠扬神秘的唱礼声,然后是一个广播剧,名字就叫《穆斯林的葬礼》。吸引我的,主要还是对这一对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或多或少了解一点的一个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接触。小说描写的一个穆斯林家族,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直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从我的感受来说,我通过看这部小说,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一个对我们来说比较特殊地民族的生活习性。这一点,是最主要的,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穆斯林的葬礼》这部小说根据作者的后记,应该是有原形的,所以它更加能吸引读者。它描写了一个两代人的爱情悲剧,也许是上天的注定,也许是尘世间不同民族之间的隔阂,一切,造就了这个悲剧发生的根源。我们看到,从韩子奇、梁君壁、梁冰玉三人之间发生的一种用世俗或者宗教教规来评价属于畸形的爱情悲剧,既而延续到韩新月、楚雁潮这两个主要生活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年青人身上的更加让人感慨和不能接受的爱情结局,让读者陷入了深深地同情与无奈之中。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在这种某些世俗人所理解的宗教教义的笼罩下,一切注定就只能是一个无法取得圆满结局的悲剧。

小说中,梁亦清作为一个玉雕技艺高深的匠人,始终过着一种与世无争,小心翼翼的生活。但他对自己事业的执着,对玉全身心的热爱,让人看到了中华民族自古所崇尚的一种善良、仁义与忠信,但这些并不能让他免遭黑暗社会势力的代表人物蒲老板的压迫与欺凌,他生活的环境,最终将其摧毁。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他成了梁亦清的唯一徒弟,并得到了师傅的真传。在师傅惨然离世后,韩子奇接手了师傅留下的一切,包括未完成的郑和航海玉雕,一个破败的家以及三个孤儿寡母。韩子奇在事业上无疑是成功的,在他的努力下,玉王这个名字享誉京城。但他与梁家大女儿梁君壁的结合,与其说是一种爱情的发展,不如说是一种生活的怜悯与相互依靠,正是这种怜悯与依靠,当他们事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结症也就相应出现,于是,一个不可饶恕的罪孽开始产生。在新潮思想教育下的梁君壁的妹妹梁冰玉,大胆的与自己的姐夫韩子奇真正相爱,还有了他们爱情的果实韩新月。韩子奇最终在良心的谴责与惶恐中回到了自己的家,但在这样的背景下,小新月注定将要承受自己父母所留下的苦果。

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进了一段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里。新月是无辜的,从她一出生,就患上了先天性的心脏病,似乎是造物弄人,这样残酷的惩罚在继续延续。好在,新月有几个真心爱护她的亲人,除了她的父亲韩子奇,还有一个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天星,一个饱受战乱摧残的善良、可怜的女人姑妈。在这样的呵护下,新月一天天长大,在考上北京大学时,最终遇上了一个与她至死相爱的人楚雁潮。但当她开始选择自己的爱情时,一种无法逾越的障碍却摆在了他们头上。在世俗与宗教的阻挠下,一切都将成为不可能,因为楚雁潮不是一个穆斯林。对这种不可能的妥协,作者只能是安排他们天地相隔。

小说伴随着一个个的葬礼而完成了一段段的故事,最终轮到了新月,非常细腻地刻划了一出出感人至深的情节。同时,在这部小说,也非常无奈的讲述了几个被外界因素所困扰的爱情结局,甚至有些轮回色彩。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天星、容贵芳、韩新月、楚雁潮......总之,在这部小说中,姑且不提他们的结局,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剧性的,都是违背了主人公的意愿的。

问题的根源究竟出在哪,现在没有人能够确切地告诉我们,所以读者都只能自己领会,感受其间所传达的种种。

《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也不会做了》读后感


《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也不会做了》读后感

《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也不会做了》我在2011年2月19日买下了这本书。转眼已经一个年头,记得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确实觉得作者是个很认真在活着的人。我们都很粗心,往往更多的关注了外我而非内我,我们的心灵很饥渴,所以,我们常常不快乐。至于我忽然想起这个本书,是因为,周围有朋友也包括我自己,慢慢开始怀疑生活,抱怨生活,我很难过,当我们皱着眉头看世界的时候,世界也就扭曲了。当然也有像****一样的女孩子,总是在努力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虽不风生水起,但也怡然自得。如果,在一些找不到出口的时候,我们把眼光更多关注一些看似细碎的小事,或许,我们会变得更加从容和淡然。从现在开始,格外珍惜时间,让生活充实起来。请安静下来,想想什么是你真正想要的

从现在开始,只吃健康食物;从现在开始,把已经做了一半的工作统统完成;从现在开始,改变说话的方式;从现在开始,感受深呼吸的美丽;从现在开始,对不了解的领域做一番探索和研究;从现在开始,运动起来,享受一次香香的,热腾腾的泡泡浴;买个零钱罐,存点零花钱;和一个小孩一起度过一天;清理你的衣橱,清理你的冰箱,请朋友来你家看一张DVD;每个礼拜拿一天吃素;到一个离你很近但是从没去的小街或者胡同转一转;为一个特别想买的东西设立一个新账户;用钢笔,给某个特别的人写一封信;自己动手,画一张画,装裱起来,做一个梦境日记;来一次彻底改头换面;和父亲去散散步;为爱学做饭;今天去开怀畅饮一杯;带个帐篷,露营去;别出心裁,自己设计一张贺卡;在出国旅行之前,看完一本介绍这个国度的书;看一本艺术普及书;去游乐园尽情的玩一玩;去拜访一位老朋友;学习品茶;搬动家具,重新摆设它们;取下手表,关掉手机,安静度过一天;买个雅致的笔记本,写写日记;定期做个体检;找个时间,修补某件旧物;整理你的照片;种植一棵新鲜的植物;好好设计一下你的办公桌;参加一个你感兴趣的课程;干点体力活;开展一次没有目的的旅行;去参观博物馆;多看几部纪录片;逛逛旧货市场;如果无聊,何不学一门乐器;找个寺院,听法师讲话;听一听老歌;睡个午觉;和一位老人聊聊天;从内到外,清理你的电脑;现在开始,慎重选择生命中的访客。

看吧,我们的人生还是有好多好多的事情等着我们,为自己安排规律的作息,希望,我们都能始认真生活!

品人录读后感:品书品人


品人录读后感:品书品人

中国历来有品人的传统,先贤孔子曾就评价过许多人,贤者之评言简意赅,如由也果说子路果敢,子贡赐也达,冉有求也艺,仲弓雍也可使南面。孔子曰智者知人,品评人是智慧的体现。到了魏晋,品评更是美的体现。许劭许子将的月旦评有几人不知,评价曹操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还有荀彧被评为王佐之才。世说新语简直是古人的《品人录》。那是的批评家多半是诗意的如萧萧如松下风轩轩如朝霞举巍峨如云山之将崩。

历史的书卷一页页翻过去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个岁月带不去的熟悉名字项羽、刘邦、韩信、曹操、武则天、海瑞、雍正,不可否认他们是中国历史上优秀人才,他们业绩不可磨灭,他们形象光彩照人,他们的故事代代相传魅力犹存。对他们的是非功过人尽评说虽争论不休,恰恰证明了他们的不凡。

但不知为何总觉易师之言想要说明一个问题没人喜欢小人,无用的总是实在人,聪明之士活不长,笨人最先出局。读完之后心中不禁波澜起伏,不禁有所感慨,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没人喜欢小人。即使是不看出身唯才是举的曹操也人喜欢小人。小人有才无德要限制使用,偶尔用一下可以。用小人治天下终非大道,如明朝两厂一卫,即使生前显赫一时,身后也有无数骂名,子孙不得善终。则天武后也曾用过像来俊臣一样的小人,但这些人无一例外全部惨死,无一善终。

小人固然不好,奸诈的人不会被人所喜爱。但本分也不是好办法,中国有句话叫无能总是老实人。无能老实人能力不够这是必然的。别说鲁肃老实,这家伙厉害着、狡猾着呢。别认为诸葛亮与其交锋他此次吃亏,实则是孔明拆东补西。荆州乃交通要道,兵家必争之地。而当时吴国实力并不很强,吕蒙还不成熟,孙周心有间隙,张昭已失进取之心,陆逊年幼,程普、韩当、黄盖、蒋钦、周泰、甘宁、潘璋、马忠、太史慈等不过是战将也,吴国就是攻下荆州何人去守?北方曹仁驻守南郡,虎狼之师随时可以南下,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暂借刘备,阻挡曹仁之军南下。随着吴国实力的增强,已收回所借荆州为名,白衣渡江,锁住关羽的出路和退路,出师有名乃仁义之师,以仁战不仁必胜,这便是鲁肃的智慧定下东吴百年基业。主席在临终病时也说老实人何尝不是无用的代名词。由此可以看出老实人的无能。

聪明之人活不久。正如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亡。聪明如韩信也被杀,假齐王终究是不能长久的。明初太祖平天下,相助之人如李善长、胡惟庸、蓝玉等都太聪明了,功高震主谁不顾忌?即使聪明如曹冲,又没争位意识,年不满十岁,只因才华洋溢一个称象害了他的命。

聪明之人活不久那笨点呢?笨人有几个能上史书?有晋朝有一个笨蛋皇帝是晋惠帝司马衷,不到二十年,父祖打下的江山丢了一半,引发八王之乱和五胡乱华,自己也被毒死了,在乱世刚开局就被踢出去了。

做人好难,做名人更难,那么人该若何出世?其实很简单中庸!唯有中庸才是王道。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正如帝王之术在于平衡,御下之术在于平衡,为人臣之道在于平衡,只有这样才是太平盛世。治国之道如此,为人之道亦如此。

中庸!唯有中庸。

人鸦读后感


【篇一:人鸦读后感】

本文写了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为了逃避学校的乘法口诀不想继续学习,然后就想变成一种乌鸦,他认为变成乌鸦就可以到处飞行,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结果当他变成一只真正的乌鸦后,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情况,不但没有获得自由,而且每天还要遵守群规,所有的事情都在头领罗高的带领下完成,违反纪律就会被判处死刑,鸦群都有群体意识,分工明确,在遇到困难是互相帮助,保护弱者,它们都有群体荣誉感。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不能逃避现实,要动脑筋克服苦难,不能不切实际想入非非。

同样,在我们班这个大集体中,在学习上我们也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要有集体荣誉感,发挥每个人的价值。

总之,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做像瑞夏德这样逃避现实的孩子。

【篇二:人鸦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人鸦》这本书,这本书就像沙滩边的一颗大树,使我十分难忘。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跟乌鸦朗多尔夫交换了角色观察世界,然后瑞夏德被两只保安乌鸦带到了鸦群里,并认识洛阿且成为好朋友。

在鸦群里生活时,大头领罗高不小心被猎人的枪击中不能飞了,瑞夏德急中生智在鸽子的帮助下找了一位宠物医生,它把宠物医生带到了大头领罗高身旁,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回城里的诊所进行医治,可鸦群们误解了瑞夏德,给它判处叛逆罪,死刑处置它,这时好朋友阿洛和两个保安乌鸦还是很信任地让它逃走,它逃到了城里,七天后,亲自把治愈后的罗高带回了鸦群,这时它不仅得到同伴们的信任也赢得了尊敬。之后它又救了一个小矮人,并许下了一个愿望,愿望也最终实现回归自我了。

这本书告诉我要勇于承担和果断,不能胆小和犹豫,瑞夏德不畏鸦群错怪自己,而竭尽全力勇救罗高,这一点,我十分佩服它。另外瑞夏德十分善良,遇见动物有困难便出手帮助,相比我曾遇见有困难的人却没伸出援助之手,这让我十分惭愧,我应该要学习它助人为乐的精神。

【篇三:人鸦读后感作文】

谁也没有想到瑞夏德会变成一只乌鸦。他和朗多尔夫互换角色后发生了许多非常有趣的事情。

他在第一天和鸦群们一起寻找撒过种子的田地时,在田地里有一个稻草人,瑞夏德帮助鸦群们识别稻草人,他还天天给乌鸦们讲故事,给乌鸦们带来了快乐。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真不知道以前没有故事听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还有一次罗高中了子弹,瑞夏德在一个城市里找到了一个宠物医生,让宠物医生就罗高。如果罗高死了那么瑞夏德就会被判死刑,但是他还是做了。有一次他还机智地帮助了小矮人,求了小矮人的命。而他还说帮助别人是非常非常快乐的。

在瑞夏德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我们每个人也是,要做最好的自己。

我相信,瑞夏德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会我行我素的,他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他。

【篇四:人鸦读后感】

这学期,我们读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金发男孩瑞夏德与朗多尔夫互换角色后,初入鸦群一开始就不怎么顺利:瑞夏德碰到了两只乌鸦,一只叫拉尔夫,另一只叫鲁迪,瑞夏德干什么他俩都把他夹在中间,经过短暂的审问后,最终同意瑞夏德留下来。打这以后,瑞夏德渐渐地融入到这个鸦群中,开始慢慢地学习一些有关于乌鸦的日常习惯、知识和飞行花样,以及辨别果子有毒没毒,食物可不可以吃等等。很快成为了鸦群中一只很不错的乌鸦,成为了一只鸦群中不可缺少的乌鸦。然而,在大头领罗高受伤后,他又想尽办法救它,罗高出院后,在助人为乐的过程中瑞夏德许下了变回自己的愿望,在费尽周折后,瑞夏德变回了自己,转变了自己。

读了《人鸦》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很多,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瑞夏德还是儿童时,整天无所事事,让我感觉他并不是十分负责任。但是,当他融入鸦群之后,有规律的生活,让他一点一点地改变了自己,他变得有责任心,变得机智勇敢,变得坚强,变得善良他脱胎换骨,成了一个全新的瑞夏德。他为了救罗高,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如果当初瑞夏德听从罗高吩咐的话,那么他至今还是一只平凡的乌鸦。可是,瑞夏德抓住最后的一线希望,将罗高送进了宠物诊所。好鸦有好报,上天没有辜负瑞夏德,最终罗高很平安回来了。此时,瑞夏德在鸦群中有了非凡的地位。我认为瑞夏德最先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他的勇气。除了他,还会有谁敢将一只招人讨厌的乌鸦送进宠物诊所呢?除了他谁敢不服从头领的吩咐呢?除了他,谁会在关键时刻去耐心听一只鸽子的唠叨呢?这只充满责任、勇气、恒心的乌鸦,真是一只可爱的乌鸦!要理解一切重要的事物。这句话也很重要,因为如果人不能理解重要的事物,这世界将会很无味。例如,我们不去理解他人的想法,就不能成为朋友。一个班级不会相互理解,就会发生许多打架骂人的事,一个家庭不会相互理解,就会失去许多欢乐。因此,理解很重要。

同学们,学会改变自己吧,相信你会变得和瑞夏德一样,自信,勇敢,坚持,负有责任感。

【篇五:人鸦读后感】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人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在听了乌鸦郎多尔夫念动的咒语后变成了一只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瑞夏德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过无数次的冒险之后,又重新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的故事。

那么,瑞夏德为什么会变成乌呢?那是因为瑞夏德讨厌了小学生活,讨厌算术题。他想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所以他选择了作一只乌鸦。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要数第九章《白乌鸦解开难题》了。这主要讲了人鸦在白乌鸦的帮助下变回自己的故事。

这本书其实要告诉我们的就是:如果自己有理想,而别人也给了你这个机会,那你就必须考虑到实现理想所付出的代价,不能盲目行事。

瑞夏德就是这样,庆幸的是,他在许多人的帮助下,又变回了自己。所以,我们做事一定要考虑到后果,不然,你将一事无成的。

【篇六:人鸦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以后,我的心情感慨万千,有种说不出的情感在心中流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人和一只乌鸦交换了灵魂以后的生活。这个人变成了乌鸦以后,开始时生活的确实不如人意,可是经过了一段时间,习惯了乌鸦们的生活,他渐渐变成了一只优秀的乌鸦,甚至还救了乌鸦王国的领袖;而那只变成人的乌鸦,虽然很讨厌上学,但人类的食物非常美味,让它流连忘返。但是,最后,乌鸦确实不想变回以前的自己。但是,瑞夏德经过了重重的艰辛,终于变回了人,因为他觉得,做人远远要比做乌鸦好!

不论你生下来是什么,你都不要为自己的身份而感到自卑,也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就像瑞夏德一样,他也是尝尽了做乌鸦的难处,才会后悔自己和乌鸦朗多尔夫交换灵魂。每种生物都有自己应过的生活,不要为了羡慕别人而放弃自己应有的财富。

做人也好,做乌鸦也罢,但是你必须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能屈居于别人之下。瑞夏德就是那样,做人的时候他不是很上进,但是做了乌鸦之后,他却是很努力。所以,从这可以看出,什么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请大家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篇七:人鸦读后感】

这一星期,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人鸦》。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给我留下了深深的沉思和心灵的撞击。

这本书讲述了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因为不情愿当一名学生,逃避繁重的作业以及复杂的数学的学习,向往无拘无束的、自由自在的惬意的日子,而和硕大的、墨黑墨黑的乌鸦郎多尔夫互换了角色,瑞夏德变成了乌鸦朗多尔夫,乌鸦朗多尔夫变成了瑞夏德。瑞夏德变成了乌鸦后,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和经历。为了得到鸦群的尊重,瑞夏德编故事给鸦群听;为了得到鸦群的信任,不顾危险为罗高请来医生;为了适应鸦群的生活,刻苦练习飞翔的技巧等等着一切,让我明白了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乌鸦,都要不断的学习本领,面对困难都应该勇敢的面对。我要学习夏瑞德之所以能够很快的适应在新环境生存的能力,都是因为自己在做学生时语文成绩优秀的原因,因此在鸦群中才能施展自己的才华,从而使自己的本领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在读者书中,我好像也和夏瑞德一样,经历了鸦群生活的点点滴滴,比如从鸦群口中的智慧者ufo了解了人类给地球带来了许多心的危险,如空中出现的毒气团,知道了所谓人类的发明和创造,都还是在没有对掌握的知识融汇贯通的胡乱发明,还有人类无休止的残杀动物,在无形中破坏了食物链,这些都让我陷入了沉思。我们人类为什么这么残忍,动物和我们一样,也有生命,我们都同在地球上身生活,为什么不能和睦、友好的在地球上生活呢?素不知,我们人类在扼杀了他们生命的同时也在毁灭自己。

人类常说时光在流逝,那是不对的,时光是恒定不变的,不是时间在运动,而是我们在时间里运动鸟人的解释的时间我虽然不是很懂,但我也很憧憬能够坐上时间的飞船,穿越到恐龙时代,研究恐龙灭绝的真实原因。坐上时间的飞船,穿越到未来,不再让我们人类盲目的创造和发明。而现在,我要珍惜做学生时期的时间,尽学生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刻苦学习,认真专研,争取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为祖国做出无限的贡献。

【篇八:人鸦读后感】

这几天,妈妈买了一本人鸦,我早就想看这本书了,刚买回来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小男孩和一只名叫郎多尔夫的乌鸦用咒语交换身份的故事。瑞夏德作为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为了帮助被猎人打伤的头领罗高,变成乌鸦的瑞夏德经过认真紧张的思考,把宠物医生莱娜。兰德科夫从城里带到了罗高受伤的地方,为了躲开误会他的其他乌鸦,他独自在城里住了七天,直到罗高受伤痊愈后才和罗高一起回到鸦群。另一件事是瑞夏德碰到了一只掉到树下的小山雀,他想救他回树上的家,他的伙伴洛阿认为瑞夏德多管闲事,但是瑞夏德不顾伙伴的嘲讽,很机智的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并说服了洛阿帮助小麻雀回到了树上的兄弟姐妹之间。

还有为了让自己在鸦群有工作,得到大家的认可,就编故事给乌鸦们听;救出被蜘蛛网黏住的蝴蝶;帮助和妈妈走散的小鹿找到妈妈;参加小矮人的舞会;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人类,去找占卜师鲁娜,每天睡觉以前都要默诵那首咒语诗许多有趣的事。最后,一只白乌鸦帮助他解开了谜团,找到了答案,啊!一个多么美好、多么幸福的结局啊!

我深深被瑞夏德乐于助人、言而有信、智慧和坚强的精神感动着

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道理,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好词好句。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我爱这本书!

【篇九:人鸦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人鸦》。

《人鸦》讲了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经过冒险之后,又变回了小男孩的故事。故事首先讲了老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刚到鸦群,由于鸦群不相信他,派两只保安乌鸦一直看管瑞夏德。瑞夏德给乌鸦们讲故事,给大家带来了欢乐,使大家相信了他。

有一次,大头领罗高受伤了,瑞夏德勇敢的飞了过去。罗高让瑞夏德把年长的乌鸦请来,年长的乌鸦过去后,瑞夏德就去找宠物医生救罗高。宠物医生到罗高受伤的地方后,检查了罗高的病情后说:让罗高恢复健康要7天。7天后罗高真的恢复了健康,鸦群完全接受了瑞夏德。然后,瑞夏德又变回了小男孩。

《人鸦》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有时哈哈大笑,有时悲伤不已,还有时提心吊胆。读了《人鸦》这本书:

第一使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在写日记和作文时可以使用。

第二要向瑞夏德学习勇敢的精神,有困难时要勇敢面对,解决困难。

第三学习瑞夏德勤于思考的做法,有问题时想办法处理,还要学习瑞夏德团结伙伴,多交朋友的优秀性格。

《人鸦》这本书使我收获了很多。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有些人读后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人鸟大战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