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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4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读《雾都孤儿》有感 (550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读《雾都孤儿》有感 (550字),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这本书讲了孤儿奥利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利弗不肯就范。最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最后,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正是邪恶团伙的灭顶之灾。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佛是一个生性善良而又坚强的孩子,他不怕危险,勇敢面对种种困难,并没有屈服。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一滴眼泪也没掉过,这是多么坚强的孩子呀!

从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中,我明白了,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我们他自己掌握的!

五年级:乌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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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_《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雾都孤儿》买回来几天了,一直放着,没有看。上专业课的时候我把它带入了副教室,做完作业后,我开始看了起来。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一类书的,也可以说没看过。出于无聊,看了起来,随着阅读的继续,慢慢的,我被书的内容所吸引。 随着奥利弗的降生,他的每一件事都牵扯着我的神经。看他从小长在济贫院里,院长曼尼夫人是那样的虚伪,忍不住为小小的奥利弗担忧起来,怕他会在那样的环境中变得胆怯,屈服。读到那些一个个唯利是图,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打人的警官们,忍不住想唾骂他们,为奥利弗感到不公。当他一次次的落入贼窟,一次次的被迫学习当扒手,想让他成为一个邪恶的人,我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担忧。 但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次又一次的苦痛,仍没有屈服,还保持着那份自尊,善良。最终也是没有向现实屈服,以仅有的倔强战胜了一切。

有时我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或许我已经在那非人的折磨下,已经变成一个任现实宰割的最底层人了;在那层层诱惑面前,我已经屈服了。想到这里,对奥利弗不禁肃然起敬。 奥利弗的身世,是在那些善良人的帮助下,才得以查明,才使他获得最终的幸福脱离苦海。在那样一个黑暗社会中,也不全是恶人,总会有那么些个善良人去拯救,去挽回。

这本书中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的结局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也是,欺骗无所不在,有些人仅看到新闻中,那些乞讨人利用人们的善良,骗取钱财。欺骗多了,人心变得慢慢冷漠,看到行乞人变得视而不见。但还是会有人施与同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乞讨人 黑暗的现实中,一场场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正在上演,最终真善美的心将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一)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一槍一,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一爱一,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一爱一,没有仁一爱一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雾都孤儿有感(二)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虐一待、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的活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偷们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小偷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露丝梅莱报信,说露丝梅莱就是奥利弗的亲姨一妈一,并告诉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一团一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一性一,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不过后来他们洗面重新做人也使大家原谅了他们。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一性一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一性一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被不一良的人一逼一迫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一精一神,那么善良的本一性一不会消失,你永远是一个善良的人!

不过我更加的喜欢和佩服南希。南希才5岁时就被费金赶到街上帮他偷东西,一干就是十二年。17岁时遇上了奥利弗,为了不让奥利弗挨打,自己却被打昏了。后来,她向露丝小一姐透露了消息,却被比尔杀死。南希真令人敬佩!

奥利弗,南希,露丝小一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雾都孤儿有感(三)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总会拿起【雾都孤儿】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本书反映了19实际初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的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

19世纪初,在英国首都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一个小生命来到了人间。而那位年轻的妇女在诞下这个小生命之后,就离开了人世,这个小生命就是【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费。

不幸的奥利费一出生就被送进了寄养所,忍受着世人不公正的待遇,还被人骂做小野种。他们的伙食少得没话说,奥利费瘦得皮包骨头。这一天,奥利费向理事们说先生,我还要。理事非常气愤,千方百计地想把奥利费卖出寄养院。因此,奥利费差点当上了扫烟窗工,但后来,他还是被卖进了馆材店。但他还是受不了别人对他的态度于是离开了棺材店,在去伦敦的途中,奥利费又被骗进了贼窝。无知的小奥利费成了扒手们的替罪羔羊,好不容易有一次成功地逃出去了却又被肮脏的扒手捉了回来。在这个贼窝里,小奥利费遇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在这些灾难里,小奥利费慢慢得长大,最后,善良的奥利费做了布郎罗先生的儿子。那些肮脏的人也有了自己的报应。

在21世纪奥利费这样的情况是很难见到的,但我们每个人有时候就会对一些比自己落后的人投去看不起的目光,因为这样使一些人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觉得很自卑。而这些事情终根究底就是别人瞧不起他们。但是我始终觉得如果这些人的心灵是善良的,是纯洁的就会得到别人的认可,不论你的成绩是好是坏;不论你的习惯是好是坏;不论你是丑陋的还是漂亮的。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颗纯洁的心,这些都可以置之度外。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奥利费一段又一段的悲惨遭遇。作者那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个一性一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得印在人们的心中。虽说真实是无情的,但最真实的事才是最感人的事。你们说,难道不是这样吗?

看过这本书之后,使我深有体会:每一次都要写作都要追求无情的真实。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 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读《雾都孤儿》有感800字


【第1篇】

雾都伦敦,是一座多雾的城市。每当雾起时,那如丝的沉雾总会如绸布般覆盖整个雾都的黑暗与肮脏。他就走在这样的一个雾霭笼罩的都市中。

第一次拜读《雾都孤儿》是在漆黑的晚上,这里的夜如同雾都的雾一样,遮住了整个城市,星星灯光也无法照亮这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的黑暗。我就在这样一个晚上,走入了一个真实的“雾都”。

奥立弗.特威斯特,书中一个凄贫的孤儿,母亲早年亡故,父亲不知去向,他或许会像许多和他同样身世的人一样一身穷苦,在所谓的贫教院中生死未卜,受尽后来主人的折磨,但似乎是上天的怜悯,他总算是历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逃到了伦敦,本可以成就一段新生活的他,却又一不留心进了贼窝,从此与那些黑暗、凶残、冷酷无情的贼开始了他在伦敦的生活与斗争。

不得不说,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小说在那个特殊环境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形象,是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众多人物形象的典型代表。如同白纸一张的他胆小怯懦,却偏偏在下层社会游荡生活。他像是一只命运在他人手中的蚂蚁,却又能得以成为“主角”。当时的伦敦是黑暗,黑暗连到一块地砖都会漆黑如墨的程度,不得洁净。但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却能坚守住他洁白如一张纸的善良本心,最终遇见了与同样有善良本心的长辈抑或是朋友,夺回了本属于他的遗产,从此真正走上了一段崭新的生活。

我们可以说奥立弗是幸运的,他遇见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善良之人。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只有奥立弗能够不让纯洁如玉的内心沾染上伦敦大地上的黑暗与丑陋。倘若没有他的坚持,或许是因为环境,也或许是因为温饱,再或许是因为恐惧,使他那张洁白的内心的纸点上了黑暗,我们也不难想象他的结局------渐渐融入黑暗并最终成为人唾弃的黑暗的一份子。

作者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城正式处于一段黑暗丑陋的时间,弥漫在雾都中的也基本上都是无情与冷酷,可就是在这毫无生机的冰冷的伦敦城内,闪烁着一丝人性的光芒,这一丝的光芒便是点燃伦敦城善念的火种。这丝光芒就是以奥立弗他们为剪影的人们。他们走在伦敦城最底层的黑暗中,却始终不让那黑暗玷污自己,一直坚持着内心的洁净与心中那一丝闪亮的人性光辉,即便是为此付出生命。他们很平凡,很普通,再高也高不过在英国当权却日夜蚕食英国的“大人物”,但他们却是那个时代最高人性光辉的折射与代表。书中也提到了以费根与赛克斯,南茜为首的黑暗团体,他们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形象,或许冷酷过、无情过、狡诈过、残暴过,却无一不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一丝惭悔与对人性光辉渴望与梦想,或许换个年代,他们也能与妻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们是那个时代可悲也可悯的人物,这也是对那个黑暗时代与其造就者一种无声的控诉。

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因为不变的善良而在那个年代得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我们需要的同样是与他一样,能够在黑暗恶劣环境中“慎独”,坚持本分、恪守本责,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也更坦荡。

【第2篇】

我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读雾都孤儿有感_400字


俗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好书——《雾都孤儿》。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的著作之一。

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在一个北风呼啸的冬天,一名男婴在救贫院里诞生了,他的母亲随后就去世了,成了孤儿。救贫院的人给他取名叫奥立弗•特威斯特。

在救贫院里度过了凄苦的童年,9岁就开始当童工。书里共有22章,我最喜欢第2章——在棺材店当学徒。救贫院把奥立弗送到了棺材店。棺材店老板决定先试用几天。索尔贝里老板仔细打量奥立弗,然后让人给他弄点剩饭。奥立弗晚上睡在棺材里,感觉让人不禁打寒战。奥立弗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感觉天生就是干这一行。和他一起学徒的还有个叫诺厄。诺厄对奥立弗很不满,一次戏弄他,把他弄哭了,一边拧着耳朵,一边骂奥立弗。奥立弗气的咬牙切齿,一把卡住诺厄的脖子。索尔贝里太太帮诺厄他们一起打了奥立弗,把他锁在了屋里饿着他。奥立弗哭了很久,他收拾衣裳等天亮打算逃走。我读到这里,热泪盈眶,诺厄他们的所作所为真是太可恶了。奥立弗真是太善良了!

这部小说写得太令人伤感了,奥立弗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啊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雾都孤儿》有感 (55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雾都孤儿有感45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