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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4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埃弗莱斯的救赎》有感400字。

《埃弗莱斯的救赎》是我在《儿童文学》上看到的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主要人物有两个:冈萨雷斯和史蒂文森的母亲。

《埃弗莱斯的救赎》主要写了:男子冈萨雷斯杀死了史蒂文森,为了赎罪,他得去照顾无法自理的史蒂文森的母亲。老太太为了使冈萨雷斯学会容忍,对他百般刁难,但冈萨雷斯始终不理解。当他明白时,老太太已经过世了的故事。

文章,最让我感动是:

1.当冈萨雷斯酒醉打了人后,老太太主动为他求情,才使他免于入狱。

2.冈萨雷斯在上班时,对超市里挑三拣四的顾客报以不满,并打了起来。事发后,老太太毫无怨言地补偿了超市双倍的钱。

3.老太太死后在枕边放了一封给冈萨雷斯的信,其中写了他为什么对冈萨雷斯那么刻薄以及救赎的原因。看完后,冈萨雷斯便泣不成声。

文中的老太太多么善良啊!自己毫无怨言地教导了4个像风萨雷斯这样的犯人,让他们学会包容,学会隐忍,使他们的心恢复善良。如果世上的人都像老太太一样善良,那么那些曾经做错了事的人,那些身体或心理有缺陷的人就不会受到嘲笑,受到歧视。

是啊,如果世间的人们能像老太太一样,那这个世界将是多么温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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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怀念比埃尔》有感300字


每个人都会有各种遭遇,即使他是人们说的“伟人”。伟人的过人之处就在于能承受痛苦,继续投入到奋斗之中。

玛丽·居里,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曾发现几种化学元素。然而,她也有着极大的痛苦:失去爱人。她将所有的痛苦都在这文章中表现出来,感情是那样的真挚,以至于令每一读者深深地感动。“在路上,我像是收了催眠术一样走着,什么都不注意”这种痛苦是不可想象的,让居里夫人甚至精神恍惚。

但是,居里夫人比常人更加坚强。“我没有自杀的念头”“我已经答应了”可以看出他对皮埃尔的承诺以及对事业的坚定。她在用花、实验室等安慰自己,使自己更好地在科学的道路上走下去。尽管痛苦还无法消除,但她的坚定足以使她继续进行科学研究,这种坚定,也是她伟大的精神之一。

坚定能使一个人承受磨难,勇敢地走向前方。

读《耐尔斯读书》有感 (400字)


记得我妈妈跟我说过,做任何事都要认真,特别是学习。但是,我不知怎么回事,每次考试都太粗心了!然后,我一想,哎,别认真了,认真也没什么作用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篇故事,名字叫做《耐尔斯读书》,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学习的重要,还有怎样学习了。你们肯定想知道主要内容是什么吧?告诉你们吧!

耐尔斯是一个美国人,他的家里很穷,很穷,但是他执意要去学习,妈妈也就同意了。但是他家里的钱不够他上学校,他呢,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偷偷的到学校去学习,然后把老师讲的内容记下来。(买笔纸的钱还是有的)到了晚上,耐尔斯就拿起早上的笔记,读了起来。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渐渐的快要睡着了,但是,他做梦还在想着学习,在说梦话:我今天学了世界上最高的山,最长的桥

我看了以后,心想:耐尔斯家里穷都可以读书,我又不是穷小子,我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哦!恩,开始行动,就从今天开始!

从那以后,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了,我好开心哪!

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400字


今天,我与父母一起看了《肖申克的救赎》这一部电影。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收获了非常多。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银行家因被人诬告而关入了鲨堡。开始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一切。过去了十四年之后,因为他富有才学,为鲨堡谋取了利益,但最后他看出他们是在利用他。他深深看透了鲨堡的罪恶,当典狱长杀死了唯一证明他无罪的人之后。他再也无法忍耐,但又无法逃脱,不过,他发现牢房的墙壁直通下水管道,而制作的材料又十分软,便燃起了希望,制造了一个完美无缺的计划,花了五年的时间挖通了一个直通下水管的隧道,成功地逃出了鲨堡,向众人告知了鲨堡的罪恶后自己远走高飞了。从这一部电影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有希望,才有机会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

从这部电影中,我想到了我自己那一次。我考围棋的决胜局到了,我现在胜五负三,若这一局胜了,我便能入选;若败了,那这就得听天由命了。但是,与我下的选手的战况竟是七胜一负。我当时就吓得魂飞魄散,心想妈呀!这可完蛋了,怎么会抽到他!悲剧了。

我又转念想:不,一切皆有可能,我要挺住,不能让他吓破胆。我渐渐有了信心。下棋了,他执黑先下,怀着信心的我平常心应战。不一会儿,棋快下完了。但是,我虽然在中间占了一大块地,但是她却占了三个角和两条边,在中间也有占地,我又一次心灰意冷,但是我渐渐燃起了斗志。“黑方:185,白方:176,但由于黑先下,白方再加26,白方胜。”随着裁判的一声清脆的宣判,我欢呼雀跃,我胜利了。

读《菲斯的秘密》有感


这周我读了《菲斯的秘密》这本书。
12岁的男孩米奇,听妈妈说他的外曾祖母菲斯要到他家来,而且还要和他睡同一个房间,内心很不情愿。菲斯来到他们家,米奇在生活上忍受了很多讨厌的事情。后来,他发现了菲斯的秘密四个大日记本。这四个大日记本记载着菲斯一生的经历。米奇这时起了好奇心,偷看起菲斯的日记来,并从日记里了解到菲斯不一样而痛苦的生活经历。渐渐地,米奇开始喜欢这个勇敢、独特的外曾祖母,后来,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不久之后,菲斯就回到了老家,米奇心里很难过。一到放假,他就会收拾好行李去看望菲斯。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自己应该学习菲斯在生活中能忍受巨大痛苦,勇于战胜困难和挫折的能力。在以后的生活中,不要为一丁点事就哭,要做生活的强者。
(指导老师:张琼芳)


读《白夜行》有感:救赎


救赎

——读《白夜行》有感

邓迎纪,彭倩 师大科院16级会计学

这部作品写的是不是爱情,那是见仁见智。对我而言,实在看不出雪对亮有爱情,或许直至R.K绣包事件(初中),雪对亮或许是有好感的,但是到了大学社团事件以后,我看到的只是雪不断追求自己向往的一切而利用亮去杀人,而亮无怨无悔的帮着雪。或许支持亮的是所谓的爱情,但对雪而言,亮或许只是一个能进行心灵交流的人,或者说难听一点,就是一个利用的工具。

从雪的生母还在世时,雪就看书,学习茶道、插花,尽量使自己谈吐高雅可以看出,雪从来都向往的是美好的生活,而绝不是和为了保护自己而杀了生父的亮一起相濡以沫。而所谓雪为了保护亮而杀了自己的生母纯粹是有些读者的猜想。场景再现:根据情节推测,两人在实践之前在图书馆相识,并有淡淡的初恋。雪被母亲逼迫出卖自己的肉体给亮的父亲,在大楼里被尾随的亮看见丑恶的一幕,愤怒之下,亮杀了父亲并伪造现场逃逸。那么,知道此事的只有亮和雪两人。雪母迫于外界压力决定自杀,雪发现这种可能却不去阻止,显然已经做好了让别人收养的打算。记住,雪母应该知道亮父死的原因,只要她说出卖女儿一事,那么不难推测到此案与雪有关,雪在案发时没有不在场的证明,如果由亮作证,那么亮必然受到怀疑,那么后面的事情必然大大不同了。而且雪母一旦说出卖女一事,雪的名节不保是肯定的。所以雪看着生母自杀而不阻止,可以说是为了亮,也可以说只是为了她自己的未来。

到了后来的藤村、江利子事件,可以看出雪不断利用亮来博取自己的未来。雪这个人,一成的第一印象其实是很准确的,即雪的眼光中可以说隐含了卑劣与下流。女主角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似乎同情她,但在我看来,她得到的惩罚,太少太少。无论何时,去杀害无辜的人,去陷害无罪的人,都是一种不能容忍的错。

纵观全书,可以看到,每次杀人或者陷害,都是由亮亲自出手。雪的手,从来没有沾染污秽,但是每次的罪,几乎都是雪的原因。

就连原初的罪:亮亲手杀父,也是为了雪。对亮来说,或者雪就是那白夜之中唯一的光,这丝光,来自他对雪的爱;但是对雪来说,亮或许是代替太阳的存在,但是,谁对太阳有爱呢?或者说,如果能够有太阳,何必需要代替的存在的呢?

之后最后的结局,雪失去了代替太阳之物。其实也没什么,因为雪从来没有亲手犯过罪,所以警方也不能拿她怎么样。那么,从今往后,雪可以生活在太阳下了,也不需要替代太阳之物了。可笑的是,上天早已给了她惩戒:不能怀孕。雪终于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却失去了一切。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在这个世界上,苦难很多,我们总会面对多次绝望,总会遇到许多个我们认为再也迈不过去的坎,但是你要记住,只要活着便可坚持,只要坚持便可获得最后的救赎。

提起《肖申克的救赎》,总是感觉异常的沉重,在电影中所看过的画面也开始一帧一帧的清晰的展现在自己的眼前,含冤入狱二十年,安迪最终在地狱般的肖申克监狱,凭借着自己的理性,希望救人救己,最终穿越重重的苦难逃出生天,完成了自己的救赎之路。在钢铁般的监狱高墙背后,我们无法想象这里的生活有多么的可怕,这里不仅是一个剥夺自由的地方,也是一个毫无尊严的地方,更是一个互相践踏的地方,在这里的许多人,在漫长的牢狱生活中,已经逐渐忘记了生而为人的样子,他们已经被彻底的体制化,如行尸走肉一般,毫无半点生气。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无法想象安迪曾经经历了多少次苦难,又有多少次濒临死亡,但是作为监狱高墙之下依然具有热血的一员,安迪二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对自己的救赎。

我敬佩安迪的救赎之路,我相信我们任何一个人,只要拥有了安迪这种始终不渝的救赎决心,再大的困难我们也能迈过去,再笨拙的人儿也能变得出色,毕竟坚持本来就是最大的救赎,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生死本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我们前进,很多时候打败我们的,并不是环境的艰难,而是我们那颗不堪一击的心灵,是我们自己决定放弃,这也是为什么在多年的工作中,身边的人儿,来了又去,去了又来的原因,因为有时候并不是我们的工作不好,事实上任何一份工作都不容易,只是有的人愿意坚持,而有的人遇到挫折便轻易放弃。

坚持便是最大的救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安迪的救赎精神为前进指引,咬定青山不放松,不向困难妥协,坚持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选择,坚持自己的工作,坚持自己的人生,直至成功!

读《菲斯的秘密》有感 (5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从我看了《菲斯的秘密》,我就改变了对别人的看法。

《菲斯的秘密》主要讲:米奇自从看了他外婆菲斯的日记后,从一个厌恶她的人,改变成一个关爱她的人。

是啊,改变对他人的看法就是一种尊重:最近,我一直在看中中央记录频道的《变形记》,就是让一个城市少年和乡村孩子换个家庭生活。一次,一个城市叛逆少年到乡下,一开始,他十分讨厌他换了家庭之后的家人,动不动就发火。而乡下的孩子到了城市,则更加懂事,帮家里人干家务。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城市少年也改变了对家人的看法,就决定带上爷爷和奶奶用自己的钱到城里去看病。不但帮爷爷、奶奶看病,还帮他们买衣服,请他们吃城里最好酒店的饭菜,十分关爱他们,还时不时问一问,揉一揉奶奶病痛的手。

关爱、尊重,就是要先改变对他人的看法。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我家里,奶奶是一个十分讨厌的人,她时不时就把别人的拖鞋藏起来,放到沙发上、床上,还会把家里搞的一团糟。但自从7月15号那天,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那天,我躺在爷爷空调房里的床上,百般无聊:看电视,会吵到大家;玩电脑,到楼上太热了;下棋,没人下。唉,太无聊了。这时,我决定睡觉。说干就干,我拿来枕头,盖上被子,准备睡觉。我闭上眼睛,做了个经典睡姿:两手张开,双腿微微分开。正在这时,我的右手有一种温暖,我睁开眼睛,一看:奶奶正抚摸着我的右手,她想妈妈一样慈祥。我看了,心里想:原来烦人的奶奶也有和蔼可亲的一面啊。从这以后,我再也没有对奶奶大声喊叫,而是一有时间就逗她笑,还装成惊讶的样子。

人,是要有尊重和关爱,这时要从改变对他人的看法开始。

“崇高”的救赎 ——读《渴望崇高》有感


“崇高”的救赎
——读《渴望崇高》有感
李桦
“冷寂与荒芜的人心现状严正地提醒着我们,崇高在功利主义大行其道的时日已经与我们渐行渐远。”谁又说不是呢?当今社会,扶老人之前要三思——却有其事还是碰瓷?附近有没有监控?说话之前要三思——这话确实在理,但说出来会不会伤人心?父母从小教育我们人心险恶,长大后在社会上生存更是如此,与人为善之前要三思,否则一不留神就会反受其害惹火烧身。“出门看天气,看人看脸色”“说话做事要世故圆滑”。
此间种种,似乎都给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蒙上了一层蒙娜丽莎微笑般的扑朔迷离的面纱。所以人们越来越渴望崇高——他们会给新闻头条里推送出来的善人善事点赞,也对周边处事圆滑的朋友报以艳羡。很多人年少时存有的纯真的梦,到了社会里都被现实磨成了“梦幻泡影”,在此之后又一遍遍以自己“鲜血淋漓”的过往告诫自己的孩子,于是这层看不见的“厚障壁”代代相传,竟成了如同《围城》里方鸿渐给自己铸就的围墙。
先前学《离骚》的时候便有此感,是,屈原他才华横溢又凛然正气,有一说一,遗世独立。他为百姓谋福祉,替君王除奸佞,为往圣继绝学,替万世开太平。他耿直,不为沆荡一气的朝廷所容;他清傲,不愿与蛇鼠一窝的小人虚与委蛇;他爱国,一腔热血与满腹愁思便洒在罗江。他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是崇高的,受人敬仰的。他是朵高岭之花,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梦。他多清高无私啊!他的不幸,是楚王鱼目混珠偏听偏信,是奸人狼子野心从中作梗。但转念一想,屈夫子虽好,若是生活在21世纪的现实社会里,岂不是分分钟都要跳江自杀?职场的尔虞我诈,娱乐圈的潜规则,只要人活一世,便不得不接触“集体”,你的“清冷、孤傲”会被“集体”所摒弃,你将游走于灰色地带,夜不能寐。
从炎黄两帝到21世纪,有人的地方就有群体,就有爱,有自私,有善,亦有恶,有黑也有白,有温暖,也有孤寂。你说你不想变得世故圆滑,你想遵从本心。父母说你痴人说梦,同事笑你“清冷孤傲”。“现实语境里,崇高的反义词不是鄙陋,不是低俗,而是庸俗与麻木。”此一句总结地实在精辟。人情练达似乎成了我们不想接受却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当你已堕入这样的深渊无法自拔,突然有一天你遇见一个敢做敢言、大义凛然的人时,这便成了你无边黑暗里唯一的光。所以人们喜欢缩在自己铸造的坚硬保护壳里,把自己伪装得善良、真诚、大方,从而麻木、冰冷。你厌倦这种虚与委蛇的冷漠,但却不得不继续伪装。你埋怨社会复杂、人心险恶,你抱怨外在的环境改变了你最初的纯真,你为这一切取了个像和氏璧一样完美无缺的名头——生存。你给自己寻求心理安慰,让一切的不满有了倾泻的缺口。继而堂而皇之地告诉你的孩子——这是爸爸、妈妈几十年来的经验教训,千万要谨记!与当年父母苦口婆心地告诫我们一模一样。
如此,似乎便陷入了一种恶心循环中。
其实不然,将事情抽丝剥茧,回到最初。
为什么冷漠、虚伪?不就是怕朋友看清自己后选择疏离,怕自己那点可怜兮兮的利益受损。
说到底,就是我们那颗功利主义的心在唱跳梁大戏,就是我们越来越看重自己,才会觉得集体压抑。
何解?
“宽容”二字乃良方。宽容,你懂得原谅别人的过失,这使你不会过分在意自身得失。宽容,你会原谅背叛与欺骗,虽然受到伤害,但它并不会成为你心里的一根刺。这也不意味着你会原谅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无心之举”,也不意味着你会把自己的真心拿出来给别人蹂躏千百遍后依然能笑对人生。你的厌恶、不喜都会深埋心底,与人说话斟酌再三、三思而言,这不是虚伪,而是自身良好修养的体现。你会包容弟弟的任性,也会允许妹妹有点小公主脾气,你虽心有不喜,但更多的是无奈与宠溺,这不是娱乐小生的“温情面具”,仅仅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呼唤。你会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教导他们,而不是在他们发脾气时转身离去。
你的宽容,便是最大的良善。这不是虚与委蛇,更不是世故圆滑。人性的耿直与世态炎凉从来就不互相冲突。丰子恺先生曾言:“有的动物是皮值钱,比如狐狸;有的动物是肉值钱,比如牛;有的动物是骨值钱,比如人。”你选择做自己、坚守本性,但是没有必要苛求于此从而使自己格格不入,没有必要关注别人的价值观是否与你相同从而使自己心痕累累。
真正的遵从内心从来就不是画地为牢的标榜自己,而是默默耕耘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才能“天光云影共徘徊”。
这世上有恶魔之沼,有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你以宽容为利器,刺破无边阴霾。这是一种“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的闲适与淡然。这种由内而外的自我修养是你最坚硬的保护壳,它会使你在这错综复杂的社会里无畏前行。
如此,你的人生才不会是沉重而压抑的,才不会是枯燥而乏味的。
你会像《有匪》里的周翡一样——“终有一天,你会跨过静谧无声的洗墨江,离开群山环抱的旧桃源,来到无边阴霾的夜空之下。你会目睹无数不可攀爬之山相继倾覆,不可逾越之海干涸成田,你要记得,你的命运悬在刀尖上,而刀尖须得永远向前。”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天其高,无日月星辰,不成神话;地其阔,无万物百态,不成人间。我以素身涉江湖,这一遭,人间再会,方能不枉此生。
人们渴望崇高,无非是在麻木的状态里浑浑噩噩,渴望得到“崇高”的救赎。我始终坚信,这个温情而不冷漠的世界,需要的从来就不是我们名为“生存”的迎合与庸俗。

读乔布斯传有感400字2025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2025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史蒂夫风格给我很多启发,使我明白能够使好想法变成现实才是最关键的,不要为了在试图设计一个完美计划上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计划是真正完美的,只能尽力朝它靠近,所以,边做边想边修正,让想和做有效的结合,才是明智之举。在这条满是荆棘的路上必要有所取舍,不削做他人眼中的好好先生,而是忠于自己的感受和目标,不妥协,不放弃,这的确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实力。

我们常常为了得到所谓的友好口碑,束缚手脚带起面具去迎合大众的观感和口味,久而久之成为习惯甚至以为那本是理所应当。失去个性,放弃自主权换来的只能是让人腻歪的随时可能被替代的躯壳,乏味,没有灵魂。

有勇气不断打破陈规,推翻旧理,才有机会看到全新的世界。不单单是史蒂夫的传奇经历,作者【沃尔特】流畅的叙述方式,已经【译者们】高水准的再创作,给了我一次非同一般的阅读体验。

读《菲斯的秘密》有感5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从我看了《菲斯的秘密》,我就改变了对别人的看法。

《菲斯的秘密》主要讲:米奇自从看了他外婆菲斯的日记后,从一个厌恶她的人,改变成一个关爱她的人。

是啊,改变对他人的看法就是一种尊重:最近,我一直在看中中央记录频道的《变形记》,就是让一个城市少年和乡村孩子换个家庭生活。一次,一个城市叛逆少年到乡下,一开始,他十分讨厌他换了家庭之后的家人,动不动就发火。而乡下的孩子到了城市,则更加懂事,帮家里人干家务。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城市少年也改变了对家人的看法,就决定带上爷爷和奶奶用自己的钱到城里去看病。不但帮爷爷、奶奶看病,还帮他们买衣服,请他们吃城里最好酒店的饭菜,十分关爱他们,还时不时问一问,揉一揉奶奶病痛的手。

关爱、尊重,就是要先改变对他人的看法。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我家里,奶奶是一个十分讨厌的人,她时不时就把别人的拖鞋藏起来,放到沙发上、床上,还会把家里搞的一团糟。但自从7月15号那天,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那天,我躺在爷爷空调房里的床上,百般无聊:看电视,会吵到大家;玩电脑,到楼上太热了;下棋,没人下。唉,太无聊了。这时,我决定睡觉。说干就干,我拿来枕头,盖上被子,准备睡觉。我闭上眼睛,做了个经典睡姿:两手张开,双腿微微分开。正在这时,我的右手有一种温暖,我睁开眼睛,一看:奶奶正抚摸着我的右手,她想妈妈一样慈祥。我看了,心里想:原来烦人的奶奶也有和蔼可亲的一面啊。从这以后,我再也没有对奶奶大声喊叫,而是一有时间就逗她笑,还装成惊讶的样子。

人,是要有尊重和关爱,这时要从改变对他人的看法开始。

灵魂的救赎 —读《摆渡人》 有感


作者:八年级商琳晗

当直面生存,死亡与爱,你将如何开展一场灵魂的摆渡,一场渡人渡己的救赎?
十五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生活可谓是一片狼藉:与母亲无话可说,时常被同学,老师嘲弄。在寻找生父的列车中突发交通事故,很不幸,他是唯一一位患难者。随即遇到了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一位十六岁少年。严格意义上讲,他从没真正拥有过生命,而他俊朗的容貌也全因迪伦那新的想象,正所谓“相由心生”。
“保护每个灵魂,让他们安然无恙,似乎这就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事。“崔斯坦在护送成千上万个魂魄时,怀有着一腔热情,认真地保护着一个又一个灵魂,可崔斯坦逐渐意识到,这些灵魂他们无止境地说谎,欺骗,浪费上天赐予他们的生命,仅是为了一己私利,他们并不把这当作一种生命的馈赠,一次又一次突破人性的底线,人心的丑恶和愚昧也就成为了他们大多数身上的“共性”,而对于崔斯坦而言,一份伟大的责任也就变成了例行公事。而这个小女孩迪伦,也是万千灵魂中独特的一份子,唤醒了他灵魂深处的最后一次温情。
迪伦天真的关注和衷心的慰藉,让崔斯坦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人性的温暖,因为有她,崔斯坦开始改变,变温柔,变感性,逐渐找回了原来的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灵魂的救赎,一场精神的摆渡!
迪伦被摆渡人护送的过程中数次被恶鬼包围,为了保护女孩脆弱的灵魂,崔斯坦一次次的把紧跟在迪伦身后的恶鬼拽回来,当女孩抵达安全屋,瘫倒在地上的那一刻,门前空空荡荡,窗外夜色如磐。显然,另一个人并没有突出重围!
“我最后听见你在叫我,我想把那些讨厌的东西赶走,回到你身边,可他们太多了,不过听到你的声音,至少让我知道你安全了。在这个荒原之上,你,才是我的重中之重!”
其实他总是与迪伦说:“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没错,因为你需要我,因为爱。其实他又何尝不需要迪伦呢?迪伦是他想保一路平安,护一生周全的女孩儿啊,无数次迪伦将崔斯坦在生命垂危的时刻拉回来,或许他们是彼此的摆渡人,生死一线的关头,他们都是彼此的精神支柱!而此时,爱,是这片荒原里唯一温暖的底色。它可以教人直面生与死,直面灵魂的存亡。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所说:“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正所谓,向死而生,渡人渡己。灵魂,是自由的,是渴望向上的,就像游子渴望回到故乡一样,至于这故乡究竟在哪里?确是一个永恒的迷。我们只好用寓言的方法来说,那是一个对于自己像天国一样完美的地方。而他们的故乡,不难看出,只是留在彼此身边,这,才是最美好的归宿。他们摆渡了对方,从遥远的一边渡河到另一岸,逃脱了心魔。而此书中的摆渡人,正是救赎的载体——彼此穿越人世在荒原相遇,你摆渡了我的灵魂,而我救赎了你的人性。 某种意义上,或许,你恰好也是你摆渡人的摆渡者!
终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那个崔斯坦,那个迪伦,带你走过贪婪,凶残,欲望,帮你赎回一些内心深处曾经遗失的美好......

读曼古埃尔阅读史一书有感


读曼古埃尔阅读史一书有感

曼古埃尔是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作家、翻译家,其代表作有《天堂之门》等。《阅读史》一书,是他在考察西方国家文明演变历史的基础上写就的一本著作,对西方阅读的起源、对阅读的研究等做了充分的综述,是一本拓展视野的书。虽然我已有良好的阅读习惯,但在读了此书之后才发现,自己对阅读的认识还是很肤浅的。

“阅读是为了活着。”这是福楼拜在《致尚特皮小姐》中的一句话。当我们深入了解阅读的产生、阅读发展的历史之后,会对这句话有更加深刻的认识的。

一、一个伟大的发明

在人类历史的整个长河中,人类社会一直都在设法克服地理的阻隔、死亡的大限、遗忘的侵蚀。人类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史前文明的许多遗迹都留下了这些努力的痕迹,但看上去并不乐观。一直到了公元前4世纪,生活在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一个看上去小小的发明,却让人类千万年来不懈努力的事情变成了可能。

这个发明就是文字。

我们至今无法确切地知道当时的人们是出于种种商业的理由,来记载属于某个家庭或正在运往某地的牛只的数目,还是出于其他方面的需求。但就在公元前4世纪即将结束的时候,当地的居民发展了一种永远改变了人类沟通本质的艺术——文字,以及书写的艺术。

人们非常聪明,找到了一种记载这些文字的载体——泥板。将泥巴制成薄板,趁着潮湿的时候在上面进行书写,等到泥巴晾干了,文字也就保留下来了。我们将这样的泥巴薄板称之为刻写板。

刻写板的最初发明者可能已经了解到这些泥片的优势胜于头脑记忆,第一,可储存在刻写板上的资讯,其数量无穷尽;第二,刻写板不需要记忆持有人亲自在场来将记忆内容说出。这真是一次重大的技术革命,一下子突破了地理的阻隔,让人们不再担心遗忘,也不再担心有智慧的人死亡之后将其知识和智慧带走。

曼古埃尔说:“单凭注视这些刻写板,我们就可以从我们的时代的肇端将记忆延长,在那位思想家停止思考之后许久仍能保存其思想,并让我们自己参与一种创造活动;只要这些刻绘的意象为人所看见、辨识、阅读,这种创造活动就不会终止。”

文字和书写的发明,同时也带来了另外一系列的副产品:

——记载文字和书写文字的书籍诞生了。

——“作者”这个群体开始出现了。他们是讯息的制造者、符号的创造者。

——阅读这一活动同时产生了,并创造了“读者”。

——“学校”也随之诞生了。“作者”创造的符号和讯息需要一个“法术家”来破解它们,辨认出它们的意义,赋予它们声音。这就是学校教师的职责。而最初的学生,就是“抄写员”,在理解了这些符号的意义的前提下,将其在刻写板上抄写出来,让文字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

二、书籍的演变历程

如上所述,书籍的史前史就是从苏美尔人开始的。那个时候的“书籍”,其实就是一块块的泥板。教师教学生学习的时候,先在泥板的一面写上字,让学生在另一面模仿着写。当然,当时人们的一些思想和作品,也是通过这样的泥板保存下来的。

刻写板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所占的空间比较大,需要很大的场地和空间来保存这些“书籍”,需要移动的时候更加不方便。人们又发明在莎草纸、羊皮纸上写字,将“书籍”做成卷轴的方式,需要的时候摊开来看,不需要的时候就卷起来,这一发明大大节省了书籍存放的空间。莎草纸的发明,也是书籍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以至于当时埃及的托勒密国王希望将莎草纸的制造方法列为国家机密,以利于自己的亚历山大图书馆。

一份公元前258年至257年的单据显示,财务部长阿波罗尼乌斯的办公室在33天收下了434卷的莎草纸。这显示了当时人们在经济领域,已经非常重视来往函件、票据等的使用和保存。对书写文字的熟悉无疑让亚历山大的公民习惯于阅读活动。

从公元4世纪到800年后纸出现于意大利时为止,羊皮纸一直是欧洲普收喜好的书籍材料。到了公元400年,古典的卷轴几乎被扬弃,大部分书籍都以集合页片于一个长方形的开本制成。折叠一次,变成对开的纸页;两次折叠,四开本;再一次折叠,八开纸。到了16世纪,折叠纸片的格式已变成正式。1527年法国弗朗索瓦一世颁布法令,规定了他的王国内的标准纸张尺寸,任何违反此规定者皆要身陷囹圄。

即使到了十五世纪,书仍然是以手抄的方式来传递和保存的。一本书常常只能由一个人来拥有。书本具有很重要的象征意义,单单拥有书本这一回事便有社会地位及拥有某种知识财富之意蕴。在他人的眼中,书本在场与否便等同于智性力量的具备与否。

十五世纪的中期,在德国发生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美因兹主教管辖的区域内有一位名叫古登堡的年轻雕刻师兼宝石切割师,1450年与1455年之间,成功设计出了活字印刷机以及一种油墨,并制作出了世界上第一本由铅字制成的书——《圣经》,每页42行。突然间,自从文字和书写发明以来第一次,迅速而大量地生产阅读材料成为可能。

这也是历史上第一遭,数百个读者可以拥有相同的一本书,而且不同地域的人们所读的是一样的书。这些书比手抄书——特别是经过特别装饰的手抄书——便宜,而且如果遗失或者损坏,可以再购买一本来替代,书籍的功能从知识财富的象征开始向基本的研究工具转化。

此后的书籍变化,已经越来越靠近我们今天所读的书籍的样貌了。

三、阅读的运作机制

阅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其复杂性比起思考本身绝对不逊色。

阅读活动从眼睛开始。西塞罗认为:“我们的感官最敏锐的部位是视觉。”他说,用眼睛看文章会比用耳朵听更能记住其内容。

但阅读绝不仅仅是视觉和认知的事情。阅读的过程至少需要两个阶段:“看到”文字,并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来“考量”它。从我们看到一个字母、一段文字开始,到我们理解其含义,这中间有视觉,更涉及到推论、判断、记忆、认知、知识、经验、练习等多种过程,而且这些过程都是在瞬间同步进行的。执行阅读动作的要素让阅读增添了惊人的复杂性,若要成功执行,则非有上百种不同技巧的配合不可。

我们用眼睛扫描书页的主要动作也不是一个连续、系统的过程。一个世纪以前,法国的眼科医生埃米尔·雅瓦尔就发现,我们的眼睛实际上是在书页上四处跳动。这种跳跃或称飞快跳阅,每秒发生3到4次,只有在运动之间的短暂停歇时刻,才是我们真正在“阅读”的时候。

可是,为什么我们感受不到这种跳阅,而是一种阅读的连续性呢?这是一个科学家迄今尚未能够解答的问题。

由此看来,阅读不是一种捕获文本的自动过程,而是一种令人眼花缭乱、迷宫般、平常,但又是具有个人色彩的重新构建过程。为了从书本上提取信息,我们首先必须用一种跳跃式的、不规则的方法来获得书本上提供的文字或者图像符号;接着,透过头脑中的一连串接续的神经细胞来重建符号的符码;然后,将文本与某种东西——情感、身体感知能力、直觉、知识、灵魂等浸染在一起,给出自己对文本的解释。

绝大多数的人在出生之后,其大脑左半球最后将变成大脑编纂和译解语言的主要部位。当然,那些左撇子的人正好相反。

四、阅读方式的变革

找一段恬静的时光,给自己泡上一杯茶,手捧一本书默默地阅读,让自己和作者进行思想的对话和交锋,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也是很多人最常见的阅读与方式。但文字诞生之初,阅读并非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

从苏美尔人最初的刻写板开始,书写文字的目的就是用来大声念出,高声朗读是从文字发轫时就出现的规范。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书籍创作和抄写的困难,拥有书籍的只是少数人,他们通过朗读的方式将文字传递给听众。二是作者创作的这些文字符号隐含有一种特殊的声音,这种声音仿佛就是他们的灵魂。他们要亲身朗读给听众,才能将其作品的韵味表达出来。

在当时,作者朗读自己的作品也是一种时髦的社交仪式,还有一套为听众和作者而制定的规矩。听众要提供批判性的回应,作者再根据听众的反应来修改自己的文章。在10世纪以后,作者朗读不再盛行,但14-15世纪再次流行。在整个欧洲世界里,19世纪是作者朗读的黄金时代。

作者公开朗读,为的不只是将作品带给公众,而且也带回给作者自己。狄更斯的很多作品就是通过自己的朗读被大家所熟知的。他花费了很长时间去练习演讲风格和姿态,并将自己的作品编辑成“朗读书”,在页边做上记号,提醒自己朗读时要使用的语气和姿态,并将听众的现场效果记录下来,作为文章修改的依据。每次朗读结束,他都大汗淋漓。

从公元前4世纪一直到公元10世纪,西方人阅读的方式都是大声朗读。因此文字的创作者一直都假定其读者会“听到”而非单单“看到”其作品,就像他们在写作时也将文字大声念出一样。到了

默读这种阅读方式在西方文学中的第一次明确的记载,是在公元5世纪奥古斯丁在书中描写的安布罗斯读书的情景:“他的眼睛扫描这书写,而他的心则忙着找出意义,但他不发出声音,他的舌头静止不动。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接近他,访客通常不须通报,所以,我们来拜访他时,常常发现他就这般默默地阅读着,因为他从来不出声朗读。”

或许是因为“默读”这种阅读方式在当时太另类,让奥古斯丁印象深刻,所以才留下了这段文字,让我们能够藉此想象1500年前安布罗斯默读的景象。默读让书本与读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未有他人在场的沟通,并让读者单独得到“心灵的振作”。从公元10 世纪之后,默读的方式逐渐在西方普及。当然,因为书籍数量的限制,能够默读的只是社会上的一小部分人。

如何去阅读一本书,奥古斯丁也给出了具体的建议:既不利用书本当作思想的支柱,也不像相信贤人的权威般相信它,而是从它攫取一个观念、一句警语、一个意象,将它与保存于记忆中的反思扣连起来——如此便产生了一篇由读者作出的新文本。我们今天很多人的阅读,采用的不正是这样的方法吗?

如果不注意保护,长时间的阅读会造成对人眼睛的伤害。统计表明,人类有1/6的近视比率,在读书人之间,这项比率又高出许多,接近24%。亚里士多德、路德、叔本华、歌德、席勒、济慈、丁尼生、亚历山大·蒲柏、吉卜林、叶芝、乌纳穆诺、泰戈尔、詹姆斯·乔伊斯……,他们的视力都不佳。

所以很多阅读者都非常感谢眼镜的发明。笛卡尔曾这样称赞这一发明:“我们的生命所有的运作皆依赖感官,而视觉是其中最包罗广泛也是最高贵的,因此,能扩大其能力的发明,无疑是最有帮助的。”我在阅读的时候,也离不开眼镜的帮助。

五、阅读是为了活着

土耳其小说家欧汉·帕姆克在《白色城堡》里有这样一段话:“人生犹如单趟车旅,一旦结束,你就不能重新再来一次了。但是假如你有一卷在握,不管那本书是多么复杂和艰涩,假如你愿意的话,当你读完它时,你可以回到开头处,再读一遍,如此一来就可以对艰涩之处有进一步了解,也会对生命有进一步的领悟。”

养成了阅读的习惯,我们的人生之旅自然会更加充实和丰富。

心灵的救赎——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读《普罗米修斯盗火》有感 (400字)


十四课我们学习了《普罗米修斯盗火》这篇课文,它的内容像吸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个故事是一个经典的希腊神话。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传说中地球并没有火种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普罗米修斯知道了后,盗取了太阳车中的火种,挽救了人类,给了人类幸福和温暖,可是这样做会违反天规,他被宙斯锁在高加索山上,每天经受烈日、暴雨的折磨和鹫鹰啄食的痛苦,赫剌克勒斯被他的英雄壮举所感动,不远万里救下了他,普罗米修斯终于获得了自由。

故事中向我们介绍了三种类型的人物:有勇敢而极富同情心的普罗米修斯,他伸张正义,不畏恶势力;有不怕劳苦、力大无穷的赫剌克勒斯,他清除恶势力、维护正义;有凶狠、法力无边的宙斯,他支持恶势力,反对正义。

我的感想是,我也要做一个跟普罗米修斯一样的人,要维护正义,除暴安良。如果发现同学们有缺点的话,我会帮助他改正缺点,如果发现我有缺点的话,我也要努力改正。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四年级:宦想

读《普罗米修斯盗火》有感4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古希腊神话故事》,我被这本书的一个故事感动了。故事的名字叫《普罗米修斯盗火》。

古希腊神话中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是一个既善良,又勇敢的神。他为人类盗取了火种,受到神之首——宙斯的惩罚,被锁在高耸的岩石上,日夜不得入睡。在宙斯眼里,普罗米修斯,他触犯天条,是个坏神,应当受罚。可在人们眼中,他却是一个善良、勇敢,富有正义感的神,受到无数人们的敬仰。瞧!同一个神,不同的人,就会产生不同的看法。

再来看看这个“盗”字。“盗”字,通常我们是用来形容那些抢劫财物的人。而普罗米修斯,曾给人间带来圣火的神,我们也称他为“盗”。但普罗米修斯是为别人而“盗”,这样的“盗”,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你看,同一个字,用在不同人身上,它的意义就完全不一样!

讲到这儿,我突然想起,我曾经读过的一个“玫瑰花与刺”的故事。在一个玫瑰花花园里,花儿相继开放,五彩缤纷。“啊,真美!”所有走过这里的路人都这么说。可是有一天,一个小女孩从这里走过。她却说这花儿不美。为什么呢?因为她只看到了玫瑰花下的小刺。

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这样的,当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待它时,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