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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00字。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00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说到小学生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书。

仔细一想,其实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不是家人,不是朋友,而是书。在这十二年来,我与不少书交了朋友,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我最好的一位“朋友”——《江东双壁》

这本《江东双壁》讲的是围绕在周瑜与孙策身边的故事,是作者非天夜翔取材于《三国志》《三国演义》,结合一部分野史,创造出的一部历史题材的同人向小说。作者笔下的文字大气而不失细腻,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回到了三国,回到了那个星光璀璨的时代。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乱世烽火连天,这是江东双壁自巢湖中奏响的一曲三国战歌,虎牢关下长天万里,孤山飞鸟横绝,赤壁烈焰焚江……

周瑜与孙策的故事,始于历阳,终于赤壁,从191年到200年,他们相处的时间仅有九年。九年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简直不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在我们短暂的生命里,亦占不到多大分量。但是这短短九年足够让这两人生死相托。这也许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中记载了陈寿不愿记的衣食住行的温暖,记载了罗贯中懒得提的挥斥天下的潇洒。这本书让我由衷地喜欢上了他们俩,我对孙策的印象,不再是那个在《三国演义》中跑跑龙套,总戏份不过刘备一人三分之一的酱油瓶子,而是书中胸怀大志的东吴主公;周瑜也不是记忆中那个争强好胜最后被诸葛亮气死的强迫症,而是那有勇有谋的东吴智囊。

在这本《江东双壁》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赤壁之战的情节。赤壁之战,烽火满江,战船轰然崩毁,火雷绽放,红莲遍目,船桅倾侧,浮尸百万,血流成河。不知为何,在周瑜眼中映出这修罗血海之时,想起的却是与孙策相识的那个下午,血海之中,周瑜轻抚自孙策离世后就再未弹过的古琴,音浪急催,与江水裹在一起,犹如湍流,犹如雷霆,犹如一条巨龙挣扎着跃起,带着壮志未酬就归于江山的英灵,带着江东所有的怒气,扑向曹军。江面铺满或有,曹军猛然停下,战船相撞,大火连天而起,铺天盖地。

我承认,周瑜和孙策并不是什么大善之人,事实上没有谁是真正的好人。三国之战,乱世之争,不像电视连续剧,最后坐拥王位,指点江山的,绝非纯良无害,满嘴何为正义的傻白甜主角。他们不是善人,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有着必须战斗的理由。孙策死于200年,周瑜死于210年,不多不少,刚好十年。记得孙策曾说过,待他死后,望周瑜为他守十年江山,于是周瑜就真的拖着病重的身子,为孙策守了东吴十年。也许这只是巧合,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周瑜在实现他对孙策的诺言。

多令人羡慕的一段友情啊!也许正是所谓乱世之中出豪杰吧,在这安宁的世间,这样断气回肠的情谊实在是少见。我并不奢望能有一个如此了不起的朋友,当然,我也不厌恶现在与好友的相处模式。在学校的时候一起复习功课,交流学习方法;空闲下来时喝一杯奶茶,散着步,说着班上的八卦;周末时聚在一起打打闹闹,一起去游玩旅行;有错误时两人一起检讨改正,互相督促。这样的生活,在某种方面也还原了他们的友谊吧,有着不输于他们的感情,有着不败于他们的信念,与他们一样,可以为了友情付出一切。别人家的饭香,我们羡慕乱世的豪情壮志,他们又何尝不向往我们平淡而又美好的日常?

酒倾江祭亡灵,殊不知,负约十年;夜色寒长河叹,故人稀,如何解离憾。人世事几圆缺,江山乱,旧墨一篇;江水逝浪淘去,古今变,付谁笑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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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300字


【第1篇】

同学们,大家好:

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情变好;读一本好书,能丰富人的知识;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文笔越来越好,妙笔生花!读书,就要读优秀的书,读书,就要读对自己有帮助的书!下面,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这个童话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丰常的调皮,天真无邪,纯洁朴实,勇敢坚强,他任性,淘气,捣乱,不守规矩,有时候还喜欢撒谎。有趣的是,他每撒谎一次,鼻子就会变长一截,成为长鼻子木偶。他自从诞生后,就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卖掉课本去看木偶戏,被猫和狐狸骗到奇迹田,凶手把他吊在大树上被小仙女所救,跟最调皮的同学去“玩具国”,变成小驴子后被卖掉,被吞进鲨鱼腹中遇见了千辛万苦寻找它的爸爸······在吃尽苦头后,开始明白事理,在仙女的帮助下,从一个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不仅仅是书的内容,更知道了做人要诚实,不自私,懂礼貌,关心他人!同学们,让我们畅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知识的世界里,一起寻找快乐!

【第2篇】

令我向往的校园——— 一本好书《窗边的小豆豆》

有这样一所神奇的学校,由不得你不向往。

这所学校人数不多,1—6年级只有50几人,他们的教室不是由钢筋水泥做成,而是由六辆电车组成,很是宽敞。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座位,今天坐在前面,明天坐在后面;今天跟女同学坐,明天跟男同学坐。他们还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选择科学的做着实验;选择语文的写着作文;选择数学的解着难题……学自己想学的,做自己想做的。他们的饭盒里装着“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有鱼有肉,有蔬菜也有水果。校长先生的教育方法也很奇特,他带领孩子们在礼堂里露营,给他们讲述自己旅行的故事;去九品佛探险,把“装鬼”的男孩子们都找出来……他从不训斥学生,很是亲切和蔼。

写到这儿,同学们一定充满了疑问,这是真的吗?学生能学到知识吗?学生们长大有没有成才呢?想了解更多的话,就赶快去《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第3篇】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新故事大王》,它是由王一梅编写的,里面都是一些童话故事,内容好看极了,我都很喜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叫《红房子蓝房子》,这篇文章讲述了街上有两座小房子,一座是红房子,一座是蓝房子,红房子的主人是红小兔,蓝房子的主人是蓝小兔,两座房子是好朋友,两个主人也是好朋友。有一天,红小兔和蓝小兔吵架了,夜里,红房子对蓝房子说:“我们来想办法让我们的主人重新和好吧!”半夜里,它们用歌声让两位主人重归于好。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拥有朋友就拥有快乐。这个故事只是这本书当中的一个,还有很多其他好看的故事哦!

书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我们要多看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出自美国文坛巨匠露丝怀特女士笔下的《爱的故事》。这本书曾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书中讲述了在1953年10月,一名l2岁的女孩与表哥梧罗从失去父亲和母亲的噩梦中凭着坚强、豁达的意志而苏醒过来。最终,女孩知道父亲自杀的事实,表哥也知道母亲失踪的实情。他俩用爱的阳光驱散了心中的阴霾。
令我感受最深的片断就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姬赛的外婆告诉了她有关父亲自杀的事实: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满山遍野的金黄色,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母亲叫小姬赛去叫父亲吃晚饭,小姬赛来到了主卧,她敲了敲门,可是没人,她从窗外往里看。啊!一张脸上满是血,这就是爸爸!姬赛不懂父亲自杀原因,可在今天,她终于了解了。姬赛走到窗前,脸上挂着眼泪。是啊!要是换成我也会伤心的。姬赛的心里一定很难过,她在12岁时才知道真相,大人足足隐瞒了她7年。姬赛是一个懂事、很能谅解别人的孩子,她并没有对大人生气,这体现出了她的高尚品质。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但是对我来说,只有梧罗姬赛的表哥,这个人物还令我记忆犹新。他勇敢,因为他了解要想知道有关母亲失踪的事实真相很渺茫,但他却依然相信,母亲会回来的,他很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他豁达,因为他的开朗而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就因为他的这两个性格,所以具有强大的感染力。
这本书的素材很好,它打开了所有失去亲人孩子的心扉,作者塑造的主人公形象很生动,她把人物的喜、怒、哀、乐刻画得井井有条;这本书的描写很出色,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描写得相当细致。这样一本好书是多么值得品读呀!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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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本文作者:邢玉莹 原创投稿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经济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
而没有到达那种境界或者是正在对书有全新的认识的人,也会有这种理解思维就比如这些人是这样理解的:
一位奋斗者说∶书是人生的向导。还有一位探索者说∶书是通向彼岸的船。在迷茫中的人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
各种说法我都特别赞同,可我说:书是指引我前进的灯!
那么,在浩瀚的书海里,大家喜欢的书是什么呢?我可以告诉大家我最喜欢的书是——《学会选择、学会放弃》。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选择与放弃,是一种心态、一门学问、一套智慧,是生活与人生处处需要面对的关口。昨天的放弃决定今天的选择,明天的生活取决于今天的选择。人生如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懂得放弃的人,才能赢得精彩的生活,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各种各样的书,各种的读书方法及名人名言,让我知道了“书,不止是书,还是我们的朋友。”
现在,有些大人都不经常看书,希望大家听完我的这篇关于书的演讲后,会更喜欢看书,看对我们好的书。所以让我们在书海里寻觅人生的可贵吧!
谢谢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格列佛游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18世纪初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有《书之战》,《木桶的故事》等,而《格列佛游记》则是讽刺文学的典范。作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把主人公的冒险故事写的惊心动魄,看着书的我,也仿佛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要是说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呀,那可真是不得了。格列佛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观察,思考,有独特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能急中生智,面对困难不退缩,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我喜欢主人公格列佛,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格列佛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于格列佛就像玩具一样。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弄死。小人国和大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胸也不同,小人国连年征战,尔虞我诈;大人国民风淳朴,对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有着很多疑问。第三卷通过介绍再飞岛国等五岛的经历,体现了现代科技有着很大的问题。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第四卷:慧骃国。在慧骃国里人兽互相颠倒,没有金钱、军队和警察,马有着高尚的心灵,而野胡则是邪恶的生物。格列佛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他越来越厌恶人类社会的种种恶行,对人类社会做了无情的鞭鞑。

在这冒险的期间,格列佛愿意将自己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分享,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能够见机行事。

这本书的作者对社会的丑陋做了无情的鞭鞑和讽刺,对人性和社会有着自己的见解,表达了他为世界担忧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列佛游记》,我要向格列佛学习他那种勇敢冒险,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歌颂母爱、祖国之爱、人类之爱的一本书《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

首先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美好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这两句话,把人类同大自然而然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在你的怀里。这种感人的甜美母爱,是人类之爱的伟大旗帜!

诗人就是诗。在诗人看来,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怨嗔。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无穷无尽的不仁义不道德不平等不民主不自由造成没完没了的恩恩怨怨,强怨强掳豪夺,兵火相加,你杀我砍,你死我活,从远古迄今还没人能够解决这个矛盾,这都是因为私心贪心野心没有爱心之故。诗人为我们描画了和设计了令人陶醉的大自然的微笑,虽然那里也有风雨,但这些人与大自然相比,自然是诗一般的天堂。

读冰心的诗,我能够发现诗中的意象和情绪经常被孤独,寂寞,梦幻所困扰。这一切都是现实酿造的苦酒。诗人心中虽有无限的光明,却敌不住黑暗潮流的袭击,这几乎是那时的诗人无法超越的事实。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冰心所著,内容非常丰富,远非爱的哲理全能包容。她的这些无韵小诗有向往的;有追求的;有爱的;有憎恨的,梦一般朦胧的,幻灭的,每题小诗对于我们不同的读者,给予的感觉会因不同的经验,知识、阅历,艺术修养而不同。

因此,她的诗给人的审美享受也自然而然是不同的了。只有真正的诗才有这样的艺术力量,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童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童年》

河源市东源县高级中学黄燕萍

同学们,不知你们是否听过这样一首歌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这首歌会让你们回想起美好的童年生活吗?

童年的梦,是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是欢乐的歌。童年的脚步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童年是七色的,是热情的,更是可爱的。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欢乐的。因为我有一个好朋友它的名字叫《童年》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它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主要人物有阿廖沙可怜的母亲,慈祥的外祖母,凶狠却有慈悲心肠的外祖父。阿廖沙的经历和高尔基的经历相似,就是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形写的一本书。

《童年》一书刻画了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俄罗斯人民的社会环境,故事在一个小市民家里展开,阿廖沙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他被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家中,那是一个频临破产的小作坊,在这个小市民的家庭里,持强凌弱是人们的嗜好。高尔基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黑暗,残暴,恐怖自私与贪婪。在他的童年之中,他不能也不可能随心所欲,他不能挥金如土,不能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正因如此,高尔基才看到了与常人所不一样的世界,他也懂得与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因此,他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

而我呢?出生在一个依山榜水的好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上。通过与高尔基比童年,我受益匪浅。他让我认识到我们对于当前的生活应该抱着知足常乐,满足生活的心态。我们们应该对明天生活的憧憬抱着希望,但不应该只是奢望与奢求,如果你想获取幸福,那么必须学会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以获得你想要的。如果你只是想着坐享其成或是盼望天上掉下馅饼供你食用,那么伴随着每天太阳的东升西落,你的生活仍一成不变。

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不幸,我们要想着如何去战胜,而不应该是等它不攻自破。这都不符合实际,面对眼前的困难,你想突破唯一途径就是依靠自己,凭借自己的智慧力量去战胜道路上的一切恶魔,那么迎接你的一定是一个美好的明天以及光辉的未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在世界文学史上,如果说有哪一本书的影响大到甚至引发了一场战争,那一定非《汤姆叔叔的小屋》莫属了。1862年,林肯总统在白宫接见这部小说的作者――女作家托斯夫人时,盛赞她写了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促使了美国废奴运动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基督徒的正直、虔诚、宽容、仁慈、忠贞、感恩等完美品质,都在黑奴主人公汤姆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汤姆原来是谢尔比先生家的一位黑奴,后来由于债务原因不得不把他卖掉来抵偿债务。

在美丽的密西西比河上,船来船往,呈现出一派繁忙的运输景象。汤姆正在一个棉花高处专心的读着《圣经》。船上有一位叫圣克莱尔的绅士,家住新奥尔良,家境十分富裕。圣克莱尔是路易斯安那州一个有钱的种植园主的儿子,他继承了父亲的种植园,成了一个富有的农场主。他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儿和一位女士,后来人们知道那位女士是这位绅士的堂姐。汤姆常常看见这个小姑娘,她举止优雅,仿佛天使一般,有时候,她会忧伤的在那些戴着镣铐坐着的奴隶身边打转,好几次她捧着大把的糖果,坚果和橘子快乐的分给大家,随后又跑开了,汤姆的手很巧,能用樱桃壳雕刻小人,,小篮子等小玩意。有一段时间在汤姆在雕刻小玩意时,小姑娘就蹲在汤姆旁边观看,渐渐成了好朋友。后来的聊天中他知道这个小女孩叫伊万杰林.圣克莱尔,人们都叫她伊娃。第二天轮船驶近了新奥尔良,许多人开始收拾行李,为上岸做准备,船上出现了一片忙乱的景象。此刻伊娃的父亲正在和黑利交谈,黑利你再讨价还价,最后以一千三百美元的价格把汤姆卖给了圣克莱尔。

草必枯干,花必凋谢 。时光流逝,一晃两年过去了,两年来汤姆虽然远离自己的骨肉至亲,但他并没有感到多么痛苦,汤姆从《圣经》中学到的知足常乐的精神对他大有益处。

有一天的傍晚时分,落霞满天,湖面倒映着这里美丽的天空,花园一家的棚架下面,汤姆和伊娃正坐在长满青苔的小石凳,上认真地读着《圣经》。

“汤姆叔叔,你唱《光明天使》吧。”

汤姆于是唱起了那首著名的圣歌,伊娃认真的听着,那样子真像一个天使 。

“汤姆叔叔,”伊娃说,“我要到那儿去了。”

“去哪,伊娃?”

孩子站起身,用手指了指天空,一缕晚霞照在他那头发和粉红的脸蛋上。

“我到那去了,”她说,“到光明的天使那去,汤姆,我不久就要去了。”

汤姆突然一阵钻心的疼痛,他注意到近半年来伊娃越来越消瘦了,也越来越苍白,呼吸越来越短促,以前她在花园里奔跑玩耍一连几小时都没事,可现在很快就会觉得累了。汤姆还常常听见奥菲丽亚说起伊娃的病,说吃什么药都不见效。

几天后伊娃越来越虚弱了,又过了一两个礼拜,伊娃的病症似有好转,圣克莱尔欣喜若狂,他向众人宣称伊娃不久就会健壮,起来唯独奥菲丽亚和医生清楚,这只是回光返照这孩子的病好不了了,伊娃自己也很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最后一天下午伊娃永远的离开了。

作为一名黑奴,汤姆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相信上帝无处不在,尽管命运一再与他作对,让他遭遇妻离子散,生死离别以及毫无人性的毒打,但他始终坚信上帝与他同在,相信自己的苦痛一定能唤醒残酷者的良知,并最终皈依上帝。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不要畏惧,要与挫折做抗争,像汤姆一样,要与命运抗争。在面对困难时,要勇敢的面对,不能自暴自弃,不能怨天尤人,不能畏怯,不能抱怨,要勇敢的抗争,这样才有可能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


【第1篇】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第2篇】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读过许多中外名著,比如《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也读过其他内容丰富、有趣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男生贾里》这本书。

《男生贾里》是秦文君的名著,主要讲述了男生贾里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贾里。贾里不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物,这个大男孩聪颖机智、热情侠义,他周围的小伙伴们一个个也都不同凡响,经常会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选举风波”“生日派对”“三剑客”“冒险的代价”。“三剑客”和“冒险的代价”让我读后笑得捧腹喷饭,“选举风波”和“生日派对”的内涵相当纷繁复杂,令我回味无穷。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剑客”中男生贾里和他的好友鲁智胜,想冒个险,做一回英雄。结果在冒险的过程中,真遇到了一个大盗,贾里被那个大盗的一把刀击中了。读了这本书,我充分地感受到了人生的苦涩和少年内心特有的尴尬。

整本书中,作家秦文君把当代中学生生活中的凡人小事写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让我看到了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感受到了书中人物有滋有味的成长历程。希望大家有时间细细品读《男生贾里》这本书,它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指导教师点评:作者写出了自己读《男生贾里》的感受,表达了对聪颖机智、热情侠义的贾里的喜爱之情。】

【第3篇】

以前,死亡对于我来说是件可怕的事,但自从我看了《天蓝色的彼岸》后,对死亡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

“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是主人公小男孩哈里和姐姐赌气时说的。然而他出了车祸,去了天国。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游荡着,发觉自己想念父母、朋友,很想和姐姐说一声对不起。他认识了幽灵阿瑟,他帮助哈里一起偷偷回到人间,去完成自己还没完成的心愿。

一路上,哈里和亲人、朋友、老师告别,来表达他的歉意和爱,完成了心愿。哈里毫无牵挂地踏上了天蓝色的征途。

书中说:一个肉体的死亡并不代表着生命的完结;如果我们只热爱生命不热爱死亡,那是因为我们并不真正热爱生命。

死亡,其实在于每个人对它的态度。这使我想起几天前的新闻里,有一个12岁的女孩和一个19岁的女孩选择跳楼自杀。也许,是厌倦了生活;也许,是遇到了挫折;也许,是和家人有了矛盾;也许,是因为种种悔恨而结束生命。但是,他们在自我解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父母有多爱你们,有多么悲伤,朋友有多难过吗?你们一定还留着遗憾吧。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我们活着的时候如果尽可能地少留遗憾,尽可能地把自己的情感心声表达出来,那么,最后我们也就能到达那天蓝色的彼岸。

老师的话:《天蓝色的彼岸》一书,有人能读出诗意,有人能读出哲理,有人能读出悲凉,有人能读出希望。而你从中读出了生命的价值,即不抱憾终身,珍惜当下。那些草率结束自己生命的人,既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也亵渎了他人无限希望。想想那些在汶川地震中逝去的生命,天灾之下,自己渴望求生,却举步维艰;想想那些在战火纷飞中消亡的生命,人祸之中,家庭渴望完整,却无力回天。“死者安息,生者前行”,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要好好活着,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第4篇】

我最喜欢看《爱心树》这本书,书就像一支神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书中讲了一个男孩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一开始男孩很喜欢大树,他每天在树上荡秋千、爬树干,吃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和大树捉迷藏。但是时光流逝,孩子长大了很久没有再来看望大树,大树很难过。终于有一天,孩子又来了,大树高兴极了。孩子说:“我不爱爬树玩了,我需要买些好玩的东西,你能给我一点钱吗?”大树就把苹果给他去换钱。之后的日子里,孩子一直向他索取,直到大树再也不能给予他任何东西,成为一个老树墩。男孩最终变成了老头,他说累了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好好休息。大树说:“来吧,孩子,坐下吧,坐在我身上休息吧!”,孩子坐下了,大树很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我既感动又难过,这棵大树不就像我们身边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吗?他们无私奉献,把所有能给予的东西都给了我们,不求回报。但我们一定不要像书中的男孩一样,只会索取不懂得感恩。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提醒我要珍惜家人的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900字)


我读过很多的书,但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给心灵洗个澡》。

这是一本帮助人洗涤心灵尘埃的,富有哲理和智慧的书。它通过极富哲理,而又浅显易懂的小故事,启迪人们如何才能拥有一颗健康快乐的心灵,如何去创造幸福美好的人生。

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古代有一个举人,在进京赶考的前两天,做了三个梦。第一个梦是自己在墙上种菜。第二个梦是下雨天,他戴着斗笠还打着伞。第三个梦是跟心仪已久的表妹躺在一起,却背对着背。举人觉得梦很蹊跷,就找人来解梦。那人笑着说:墙上种菜不是白费功夫吗?戴斗笠又打伞,不是多此一举吗?跟表妹躺在床上,还背对着背,这不是没戏吗?你最好回家算了。举人听了如同浇了一瓢凉水,便打算放弃考试。正要离开旅馆,店主便问他原委。店主听了笑嘻嘻地说:墙上种菜不是高中吗?戴斗笠又打伞,说明你是有备而来。跟表妹躺在床上,不是翻身的时机快要到了吗?举人听了大喜,就参加了考试,果然高中了。

这则故事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它告诉我们:积极的心态能激发出高昂的情绪,能帮助我们忍受痛苦,克服艰难,化解困境。是啊,这就是不同的心态带来的不同的结果。生活中这样的事还少吗?但是,只要放宽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那么结果就大相径庭。

还有一个故事。一位年迈的老奶奶,老伴去世了,就搬到儿子家住。过了几年,老奶奶的身体日渐衰弱,吃饭难免在桌上洒些汤汤水水,儿子和儿媳为此很讨厌。一天,她不小心打翻了一杯牛奶,儿子就让她到卫生间去吃饭。当天晚上,奶奶的孙女玩积木,边玩边大声说:我给爸爸妈妈造一张桌子,等我长大了,你们就可以在房间的角落里吃饭了。话音刚落,儿子就明白了女儿说话的用意,立刻接回了自己的母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也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孩子的模仿心最强,不管何事,他们都在无心中加以模仿,所以,不孝敬老人的父母,自己的儿女也会不孝敬他。

《给心灵洗个澡》确实是一本好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感人,发人深省。它告诉我们:我们无法左右天气,但可以转换心境;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可以掌握命运。当今的社会,生存艰难,许多人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这时,我们就应该停下匆匆的脚步,给心灵洗个澡,重新拾起对生活的热爱与信心。

六年级:薛书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650字)


在我的书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

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四年级:李成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50字)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保尔。柯察金,他意志坚强,一生中受了许多困难,但保尔从没有被打败过。病魔也曾降临在保尔身上,可他却靠惊人的坚强创造了一次又一次奇迹。直到最后,保尔眼睛失明了,但他依然写出了书。

柯察金的一生充满了意义,没有浪费一分一秒。他用有限的生命做出了比其他人更多、更伟大的事,他还投身于革命事业,为打倒法西斯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保尔就象钢铁,不怕任何打击,永远都会勇往直前。我们也要学习保尔,使自己的生命发出的光芒最大化。

我爱《钢铁是怎样烧成的》这本经典之作!

四年级:李同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350字)


好书如同一杯清茶,沁人心脾,留香久远。在我的书柜里,《安徒生童话》虽然外表烂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美》主要讲了:在树林里住着一对美丽漂亮的姐妹,姐妹的外表虽然一样,但妹妹有一个完美的灵魂,而姐姐自私自利,最后妹妹过上了辛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光要做一位外表美的人,还要做一位心灵美的人,只有心灵美的人才是正真的美。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刚上公交车,便看见一位外表十分漂亮的阿姨坐在一旁,她的右边而站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她竟然不给老奶奶让座,不时望着窗外,还装着如其事的样子,正让人觉得可耻。在生活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做人不要光注重外表美丽,更要注重内心,做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美好。

五年级:易子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00字


【第1篇】

我最喜欢《伊索寓言》这本书,书中写了三百多个生动、有趣的寓言故事。

我一吃完晚饭,马上又抱起《伊索寓言》看了。我想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快一个月了,别的书在书架里可能已经结蜘蛛网了吧。想到这,我马上转身向书架走去,可是又想到骄傲的兔子和漂亮的金鱼,我又转身,从在沙发上翻《伊索寓言》了。

【第2篇】

我喜欢看的书有《笑猫日记》、《昆虫记》、《十万个为什么》……但最喜欢的还要数《淘气包马小跳》。

马小跳的爸爸很爱玩,而且能玩出许多花样,他经常和马小跳一起,甚至比着玩,而且还会和马小跳抢玩具。

在那么多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叫《两个胆小鬼》。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经常对马小跳说:“儿子,你应该和爸爸学,胆子要大一点。”马小跳想:我今晚就要测验一下爸爸的胆子到底大不大。于是,马小跳把电灯全关上了,就裹着被子来到了爸爸的卧室,爸爸翻身看到吓了一跳,躲进了床下面。马小跳又见机叫了声:“我是鬼!”不出声还好,一出声被睡在旁边的妈妈识破。马小跳想:爸爸还说他胆子大,我就叫了一声,就把他吓了个半死。

这本书伴我成长,让我懂得了家的温馨和睦,同时马小跳也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

【第3篇】

我看过很多书,如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高尔基的《童年》......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本中外名著。故事人物形象鲜明,故事生动有趣,情节环环相扣。有一个叫鲁滨孙的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大风,他被大浪冲到了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上.他在这个荒岛上克服重重困难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回到了英国的故事,表现了他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机智坚强、监危不惧、勇敢乐观和强烈的求生精神. 

小说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深深地吸引了我。告诉了我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要向鲁滨逊那样凭借自己的勇敢和智慧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学习他那顽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第4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英国绅士,叫福格。他的爱好是去俱乐部读报纸,和会员们聊天。有一天,他和俱乐部会员们打赌,自己可以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环游地球的过程当中,遇到了铁路断修,暴风雨等等一切突发情况,不过,他凭着勇敢和智慧克服了困难,最后取得成功,与阿乌达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福格先生的自信心与勇气让我敬佩。正因为有了自信心,福格先生才会与俱乐部的会员们打赌,没有为巨额的赌注而退缩。他的勇气是支撑他环游地球的那股决心。

有了自信心与勇气才会使我们办事不半途而废。本书告诉了我做事要有信心,就能坚强勇敢地走下去!

【第5篇】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第6篇】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大林和小林》,作者是我国著名童话大师张天翼先生。这本书很有趣,而且很感人。

一次偶然的奇遇,使大林和小林这对双胞胎兄弟俩失散了。结果,弟弟小林被绅士狗皮皮捡到后,卖给了四四格,而小林的苦日子也来了,他不仅要去炼金刚石,还要给四四格送早餐。四四格不满意时,还“给打得皮开肉绽,血一道一道地流了下来”。但他从不抱怨,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是一个能干、乐观和善良的人。哥哥大林成了富翁叭哈先生的儿子,改名叫唧唧少爷。他整天吃喝玩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最后,变成了一个大胖子,一个好吃懒做的寄生虫,结果饿死在金子堆里。不同的环境,让兄弟俩成了不一样的人。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四四格一顿饭居然吃了72头牛、6头象、几头猪和1200个鸡蛋。

这本书有些故事情节会让我捧腹大笑,但有些地方读来让我心酸。作者奇特的构思,夸张的手法,大胆的想象,曲折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同学们,有空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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