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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风雪山神庙有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风之遐想 ——读《风孩子》有感。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风之遐想 ——读《风孩子》有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风,一种极其普通的自然现象,从前从没引起我太大的注意。是《风孩子》这本童话书把我引进了一个奇妙的风世界。在这本书中,作者用巧妙地手法和丰富的想象,给我们介绍了“风孩子”,这个淘气的小男孩,使我懂得了风的形成,种类和作用。《风孩子》这本书仿佛有一股旋风把我紧紧吸引住。

透过书本,我仿佛看到龙卷风卷起了屋顶,吹翻了树木,龙卷风正一次次地掀翻船只,吹毁了庄稼……我好像进入了风的魔窟。

是啊,千百年来,风给人类造成多少次灾难,我思考怎样才能让风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呢?

我遐想,我要建一座风力破核站,我担任站长。几天前,超级大国的军备竞赛开始了,只见一枚枚令人心怵带着硝烟的核弹发射了。破核战接到报告,立即工作,神奇的引风器从乱风点引来了十二级的超强台风,吹风口立即对着核弹的方位放出了台风。核弹被风的力量瞬间脱离轨道,狼狈地一头栽进海洋,“轰隆”一声爆炸了。一架清洁机马上从海洋中消除了核物质。

力量较弱的海风也有作用。于是,我建立一座海上风力捕捞站,巨大的电脑风车正在威风的推动下缓缓运转着,机械网在风力电脑指挥下捕捞海产品,半透明的虾,银灰色的鱼儿在网中乱蹦乱跳。

温暖的陆风也不能浪费。我为农民建了风力播种机。巨大的下作机在田野中缓缓地前进,接风机忙着从四面八方吸风,传达机播种盘慢慢旋动,种子从盘上的小孔中撒落,落在肥沃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这些虽然是我的幻想,可我坚信这些风力设施终会建成。风会给人类作出无可估量的伟大贡献,会成为人类最好的朋友,只要我们肯努力!

我爱阅读科普童话书《风孩子》,因为它融科学与文学为一体,引我遐思,催我奋进,是我成长中的最好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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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风之王有感


读风之王有感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的书《风之王》,它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更深刻地明白了苦难是人生的老师这句名言的意思。

它拥有高贵的血统,却阴错阳差,虽有一身本领但却无法施展。他出身卑微,虽然心中充满了爱与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只为一句庄严的许诺,他和它不离不弃,卧薪尝胆,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它是谁?它是闪,是风之王;他是谁?是阿格巴,一个哑巴马童。

闪的一生充满坎坷,可这正是它成为风之王的关键,因为每次挫折,都能锻炼它的意志力,让它不屈不挠,使它做事从容不迫。或许人多受一些挫折,非但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我不禁想起孟子的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古今中外,许多人不正是通过战胜苦难,才成就大事业的吗?

美国的海伦.凯勒,在生了一场重病之后,双目失明,双耳失聪。那时她才一岁半呀!从此,小海伦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她如饥似渴地读起了书,最后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这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大学呀!海伦是一个残疾人,取得了这样的成就,那是多么伟大呀!她为什么能成功呢?因为她有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

《史记》大家都知道吧!作者司马迁为了写《史记》,从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了充分的准备。正当司马迁专心致志写作时,因为替一位将军求情,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酷刑。他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残生。但想起《史记》,他决心忍着耻辱,发愤写作,最后用了整整13年的时间,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余字的辉煌巨著《史记》。他为什么能名垂青史呢?因为他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他们都和闪一样,为了梦想,勇于战胜挫折,把困难踩在脚下。在一个个挫折面前,他们饱受了苦难,可从中也得到了许多。最后,希望女神降临到他们身上,给他们带来好运这不正说明,苦难是人生的老师吗?

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面对困难不退缩,不放弃。那时候,希望女神也会降临到我们的身上。

读一读这本书吧!或许在困境中的你,看见闪感人的故事,会重新振作,会从黑暗走向光明!

读《风之王》有感


读《风之王》有感

风之王这本书不仅讲了风之王,还讲了一个人,马,猫的奇怪组合。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死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虐待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平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读《奇风岁月》有感


读《奇风岁月》有感(一)

折桂七8班 张佳禾

不久前,我读完了《奇风岁月》。吸引我去读这本书的是在扉页上的一段话:“美国德克萨斯州一位中学老师说,这本书是每一位老师的梦想,这个令人沉迷到废寝忘食的故事,让很多痛恨读书的学生变成嗜书如命的书虫,同时完成了他们人生教育的第一课。”

《奇风岁月》讲述了一个春寒料峭的清晨,湖畔发生的离奇谋杀案。死者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少年科里和父亲亲眼目睹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死者一起沉入了深不可测的湖水中。那天以后,科里和父亲开始尝试追寻真相,而湖底的一幕让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探索真相,追查凶手。我仿佛也跟着科里来到了奇风世界,一起经历,一起成长。

书中,第四部《严冬的真相》的最后一个章节,让我印象最深刻。这一章中,科里和父亲终于找到了凶手——乐善德夫妇。科里和乐善德医生一起掉进了萨克森湖,在最后关头,乐善德医生用尽最后的力气把科里送离死神。这一幕情节让我感受到了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

乐善德夫妇原先是纳粹战犯,他们剥夺别人的生命,那个沉入湖底的人的不成人形的脸就足以证明他们的灵魂有多么邪恶。但不管乐善德有多么邪恶,他内心深处或许还有一丝尚未泯灭的人性吧,否则,在那关键的一刻,他为什么要救科里一命呢?

我和科里一样,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邪恶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生活中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新闻里,有报道说老人摔倒在地,中学生好心搀扶,却被讹上;校园里,有些同学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就拉帮结派,辱骂欺负弱小同学。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做呢?我想,科里一定会坚定地上前帮忙,把一切顾虑抛之脑后。因为科里有着一颗追求真善美的赤子之心,这让他拥有一股神秘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支撑着他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坚持去做他认为自己该做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我相信人心是向善的,生活是美好的!

【春美姐姐说:看到人性的复杂,相信人性的美好。曾经有位老师告诉我,心若向阳,眼前便都是阳光。每一个心怀阳光的人,都会沐浴阳光。喜欢佳禾同学的心态,也希望每一个同学都拥有赤子之心。】

读《奇风岁月》有感(二)

范婷婷

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

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习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我们的朋友会不会去更远的地方?我们的少年会不会抛弃北山?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也要嫁到其他的地方?

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

第二点应该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维的坟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们还在一起聊天,聊森林里巨大美丽的雪灵。

老朋友是不是总是指那些曾经形影不离,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回忆,到底是指回忆那个人,还是那时的自己。

儿 时的是伙伴,长大的是朋友。

曾经在四中的教学楼门口,我们也承诺过无比幼稚的誓言。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会再一次拨通你的电话,告诉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个了。朋友还笑着说,那时的你可能没有牙,说话漏风,我可能已经听不见,不过,我能猜出你说的话。

后来在榆中的中心广场,我们朝着家乡的方向。她说,以后,我要在那个地方盖一个图书馆,让喜欢看书的人泡在里面。大学我一定要学设计,图书馆我自己设计。你呢?没什么规划吗?

后来,我们都走进了医学院。

现在兰州火车站,我带着她去吃牛肉面。她没有说未来,我没有说理想。

第三点。应该是生死。曾经以为我看透了生死,那种很明朗的看透。于是,我对那种书上写着大人骗小孩说,死去的人是去了远方的句子从小就嗤之以鼻。

可是,当我的亲人离我而去的时候,整整一年里,我都能梦到他们。一直以为,当苟延残喘的人吐出最后一口气时,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溃。可是,当我随着出殡的人走到他们挖好的坟坑前,我才知道。当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沉重的棺椁放在墓坑里,然后挥起铁锹把你的亲人送进冰冷黑暗的地下时,你的心一定会像撕破了一样疼。

而后来,每次路过他们的坟茔,你都想他们去了远方,还会回来,对吗?

这时,我们就变成了小孩子,宁愿不相信科学,也要相信我们的亲人只是去了远方。。

读《杨柳风》有感作文


今年的暑假里,我依旧保持着读书这个好习惯,几乎每半个月去一次图书馆。我阅读了许多图书,其中就有老师布置的必读书目《杨柳风》。  在图书馆里,爸爸和我一起寻找《柳林风声》这本书。我们先找到了一本插图特别多的《柳林风声》,不过,里面内容不多,我一会儿就看完了。在我看书的时候,爸爸继续帮我找着。不一会儿,爸爸递给我一本《杨柳风》。我奇怪地说:“我要的不是这本呀!”爸爸笑了笑,让我打开书来看看。我翻开一看,呀!原来《杨柳风》就是《柳林风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肯尼斯·格雷厄姆。他喜欢文学,常用晚上和假日的时间写作。他也很爱研究自然。这为他的以动物为主角的童话准备了丰富的材料。他先后出版了《黄金时代》《梦幻的日子》《杨柳风》三部童话作品,深受英美读者的喜爱。 《杨柳风》描述了河鼠、鼹鼠、獾、蛤蟆等动物的生活。它们都曾在追求新鲜、刺激、冒险的心态下远离了家园,过着探险的生活。但最终都在家的召唤下回归了家园和自我。书里有厚道、聪明的河鼠,可爱、憨厚的鼹鼠,受人尊敬的獾,还有喜爱冒险的蛤蟆。它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危难的时候,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团结。

读《穿堂风》有感


读《穿堂风》有感
六(1)黄艺然
凉凉的穿堂风穿过草棚,孩子们在草棚下玩耍。可你仅仅只是注视着这一切,并不出声。你的爸爸在油麻地可是人人厌恶的大坏蛋。而你,是他的儿子。人们见了你就像避瘟疫似的躲开,而你也只能叹息,顶着太阳向远方一望无际的田埂跑着。
要是我,我想我也会避开你的。毕竟俗话说:“其父必有其子”。我也会怕 人骂。谁都会有这种怜悯之心吗?不是,至少在油麻地不是。在油麻地,你的任何行动,任何影子都会被误认为在偷东西,你仅仅是在养山羊的林子里,便被人误以为在山上偷羊,你仅仅是在瓜地和兔子说话,别人认为你在偷瓜。我要是也在故事情节中,便不会信任你了。我是旁观者,在暗暗为你着急,你该怎么办呢?是自暴自弃像瓜丘一样做个小偷,还是想办法证明自己呢?你选择了后者。
你真是个坚持不懈的男子汉。在小偷发现后也坚持追踪,你真是个有自尊心的男子汉,虽然别人一直说你是小偷,但你嘴上不说什么,暗地里却发誓将小偷找到。你真是个坚强的孩子,把手铐拷在小偷的手上后,哪怕小偷把你拖着走,又打又骂,也不吭声,也不流泪,不给他手铐的钥匙。
你向村里人证明了自己不是小偷,其实更证明了自己长大了,已经是一个坚强,有担当,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如果说你是一张白纸,那么已经被染上学许多色彩了。有勇敢的红色,有坚强的黄色,还有一抹蓝色的少年忧伤……
我想象着结局:凉凉的穿堂风穿过草棚,草棚下却空无一人。孩子们喊着:“橡皮,你好!”跟着你一起赤足奔跑在金色的田埂上。

读风之王有感 (200字)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风之王》讲的是一个马和哑巴的故事:一头叫“闪”的马,拥有高贵的血统,却阴阳差错,虽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

他出身卑微,虽然心中充满豪情壮志和爱,却有口难言只因为那句话,他们不离不弃终于等到了辉煌的时刻。

一个叫阿格巴的男孩,虽然心中充满了爱与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只为了阿格巴的一句许诺,闪和他不离不弃,卧薪尝胆,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一个道理,人生总有起伏的时候,遇到困难要坚持下去,不能放弃。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读一本好书,交一个好友,我读了一本好书《风之王》,也认识了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它出生在摩洛哥王国,出生时,王宫里的人都说它是活不下来的,因为它比其他的马儿小好几倍,没几天,小马的妈妈就被克死了,没有奶水和食物的小马多亏了哑巴男孩阿格巴对它格外关爱,用驼奶和蜂蜜来喂它,阿格巴为小马取了个名字,叫“闪”,还为它许下了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会为你鞠躬,我保证。”

闪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凶兆和吉兆,胸部的表穗纹表明它一生都很不幸,右后腿的白色斑,证明它可以成为风之王,来到法国后,他遇到了罗珊娜小姐,它的命运开始转变了,它们生了三匹小马,还赢得了最高奖杯—女王奖杯,风之王这个称号,属于闪的,也属于它的家庭。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我读了《风子王》后,深有感触。

这是一个发生在阿拉伯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名叫阿格巴的小男孩,他是个哑巴,他还有一匹名叫“闪”的马。闪是一匹难得的好马,可是它性格倔强,只有阿格巴能约束得了它,所以它被说成劣马,被派去拉车。厨师管束不了闪,就把闪卖给了一个车夫,有一次,车夫让闪运柴时,一个好心人买下了闪,并把阿格巴带回家。可是好心人的太太却讨厌阿格巴,她把阿格巴赶了出去。阿格巴半夜三更地去找闪,却被关进了监狱。他出狱时,闪和一匹名叫罗珊娜的白色母马结了婚,在一次次比赛中获得冠军。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风之王》的书,是写关于马的,写得非常感人。

当我读到“闪”对命运抗争的时候,我不禁泪水盈盈。一匹马,为了证明自己,即便命运多么不公,他也要同它抗争到底。这种对信念的执著,让我对它肃然起敬。还有阿格巴对“闪”的那份情谊,那份为了实现自己的承诺而历尽千辛万苦也在所不惜的精神也激励着我。我想我应该学习“闪”的那种敢于抗争的、对信念永远执著、不自暴自弃的精神,而不是一碰到困难就退缩,一有了难题,就放弃或者找妈妈;应该学习阿格巴的那种信守承诺的精神,而不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经常说过了,却怎么也做不到。要努力争取说到做到,言行一致。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看完这本书后,我认为:做人一定要有刚强不屈的性格,不能一遇到困难就一蹶不振、丧失信心。一匹马驹都能坚持,怀着美好地心愿去努力拼搏,人更加需要力争上游。比如,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考出好成绩,千万不能泄气,要继续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争取在下一次考试中取得佳绩。

游泳时不得要领,在水里扑腾还呛了水,不能因噎废食而不敢再下水,而要更加刻苦练习。在一次运动会比赛时马失前蹄,没有获得冠军,被别人嘲笑,要沉住气,努力练习,铩羽而归后一举夺魁,让那些嘲笑过自己的刮目相看。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的是勇气。

读《愿风裁尘》有感


听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弹奏出一首有旋律的乐章;闻远处的香樟挺立,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气味;感受远方吹来秋风习习,吹拂额头有一种母亲般温暖的感觉;看手中的小说名著,那泛黄的纸香油墨的清香让我不得不沉醉其中。

这是一本名为《愿风裁尘》的书,或许它并不出名,但是我认为这本书的真实性打动了我。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让人最无法接受的,就是父母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让我们忽略了的日与夜里,他们一秒一秒,随着时间滴滴答答地衰老下去。然后无数个滴答声过去之后,他们就平静而无声得离开我们。我想,现实真的是惊人的相似。我觉得父母的爱真的像一盏小夜灯,你并不是特别在意是否有它的存在,但是在你一个人的时候有特别希望有他的陪伴。因为他们往往在你们看不见的地方照亮你心底的孤独和恐惧。

那一天天气晴朗,艳阳高照,吃完早饭的我打算去学校,妈妈为我默默地打开了家里拿到锁上的门,见我收拾好桌子上那些狼狈的作业,就小声地说∶孩子,天气预报说今天可能会下雨,带把伞去吧。或许是起床气还没消吧,我本来打算吼一声∶大晴天的怎么可能会下雨,真是杞人忧天。但是我没有。我看见递给我雨伞的那双手已经长满了厚厚的茧子,双眼下松塌的皮肤上爬满了皱纹,时间真的把我眼前的这个人的青春耗尽了许多,可是不管怎样变,那双眼睛依旧熠熠生辉,笑颜如花。我接过雨伞把它放在书包的侧口袋,我告别了妈妈,转身就走了。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妈妈又默默地把门带上了。走到楼梯间的时候,风云骤变,天空像变脸似的,太阳一下子就被覆盖了,这一切真的太突然了,豆大的雨滴像机关炮一样打入地里。我撑起雨伞,真庆幸当时我没有誉妈妈反驳,转念又想,好像妈妈每一天都让我带雨伞,哪怕没有下雨也徽叮嘱我带雨伞,好像怕我淋湿是的。我这个人吧做事特别马虎,但是每一次马虎都有妈妈在我的背后帮我记下那些我忘记的事,即使每一次她都会说我马大哈,但是她真的没有嫌弃有我这么一个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郭敬明,这本书记录了他的少年时代所经历的的那些风风雨雨。自己辛辛苦苦写出的书,被广大媒体称之为是抄袭的,在饱受社会舆论的情况厦,它依旧处变不惊,每天阳光乐观地面对新的一天。我想或许每一个人都应该比拥有这样的精神品质,不为眼前的苦难所击倒,一直这样坚持下去,或许你还可以收货意想不到的惊喜。

愿风裁区每一粒尘埃,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每身孤独都拥抱共鸣,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干。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篇一

我读了《风子王》后,深有感触。

这是一个发生在阿拉伯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名叫阿格巴的小男孩,他是个哑巴,他还有一匹名叫闪的马。闪是一匹难得的好马,可是它性格倔强,只有阿格巴能约束得了它,所以它被说成劣马,被派去拉车。厨师管束不了闪,就把闪卖给了一个车夫,有一次,车夫让闪运柴时,一个好心人买下了闪,并把阿格巴带回家。可是好心人的太太却讨厌阿格巴,她把阿格巴赶了出去。阿格巴半夜三更地去找闪,却被关进了监狱。他出狱时,闪和一匹名叫罗珊娜的白色母马结了婚,在一次次比赛中获得冠军。

篇二

读一本好书,交一个好友,我读了一本好书《风之王》,也认识了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它出生在摩洛哥王国,出生时,王宫里的人都说它是活不下来的,因为它比其他的马儿小好几倍,没几天,小马的妈妈就被克死了,没有奶水和食物的小马多亏了哑巴男孩阿格巴对它格外关爱,用驼奶和蜂蜜来喂它,阿格巴为小马取了个名字,叫闪,还为它许下了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会为你鞠躬,我保证。

闪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凶兆和吉兆,胸部的表穗纹表明它一生都很不幸,右后腿的白色斑,证明它可以成为风之王,来到法国后,他遇到了罗珊娜小姐,它的命运开始转变了,它们生了三匹小马,还赢得了最高奖杯女王奖杯,风之王这个称号,属于闪的,也属于它的家庭。

篇三

《风之王》讲的是一个马和哑巴的故事:一头叫闪的马,拥有高贵的血统,却阴阳差错,虽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

他出身卑微,虽然心中充满豪情壮志和爱,却有口难言只因为那句话,他们不离不弃终于等到了辉煌的时刻。

一个叫阿格巴的男孩,虽然心中充满了爱与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只为了阿格巴的一句许诺,闪和他不离不弃,卧薪尝胆,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一个道理,人生总有起伏的时候,遇到困难要坚持下去,不能放弃。

篇四

看完这本书后,我认为:做人一定要有刚强不屈的性格,不能一遇到困难就一蹶不振、丧失信心。一匹马驹都能坚持,怀着美好地心愿去努力拼搏,人更加需要力争上游。比如,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考出好成绩,千万不能泄气,要继续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争取在下一次考试中取得佳绩。

游泳时不得要领,在水里扑腾还呛了水,不能因噎废食而不敢再下水,而要更加刻苦练习。在一次运动会比赛时马失前蹄,没有获得冠军,被别人嘲笑,要沉住气,努力练习,铩羽而归后一举夺魁,让那些嘲笑过自己的刮目相看。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的是勇气。

篇五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风之王》的书,是写关于马的,写得非常感人。

当我读到闪对命运抗争的时候,我不禁泪水盈盈。一匹马,为了证明自己,即便命运多么不公,他也要同它抗争到底。这种对信念的执著,让我对它肃然起敬。还有阿格巴对闪的那份情谊,那份为了实现自己的承诺而历尽千辛万苦也在所不惜的精神也激励着我。我想我应该学习闪的那种敢于抗争的、对信念永远执著、不自暴自弃的精神,而不是一碰到困难就退缩,一有了难题,就放弃或者找妈妈;应该学习阿格巴的那种信守承诺的精神,而不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经常说过了,却怎么也做不到。要努力争取说到做到,言行一致。

读《风之王》有感800字


当我迫不及待地读完玛格莉特·亨利著作的《风之王》时,我感动得流下了热泪。这是一个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极速如风的闪在一次次命运的捉弄下埋没于嘈杂的市井当中但在不断的抗争当中,成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我不禁被阿格巴和“闪”深深地感动了,这里面的一幕幕让我看到了阿格巴的执着与历尽艰险的经历中体现出的爱与责任力量。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那是一个神圣的斋戒日,虔诚的回教徒每天从日出以前的黎明到日落都要不吃不喝,一直到日落以后才可以进食。这一天晚上,由于斋戒日因缺少食物的母马生下了一匹小巧,玲珑的小马,阿格巴为它起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胸前的麦穗纹(象征着一生都会很不幸)后腿的那颗杏仁般的白色斑点(象征着急速的记号),为阿格巴和“闪”今后的遭遇买下的伏笔。不几天后,“闪”的母亲就死了,因饥饿而奄奄一息的闪,阿格巴怕它离开自己,便用自己和别人讨得骆驼奶和野蜂蜜喂养,才得以让奄奄一息的闪活了过来。从此阿格巴开始执着的追寻“它将会如沙漠的风一样迅速”的梦想,开始了他和“闪”爱与责任的路途。

从此,瘦小,皮肤棕黑的哑巴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在“母亲”的照料下,闪的肌肉和肌腱越长越结实了。过了两年,闪应验了那颗白点的预言-----而且跑的比它的母亲还快-----闪都能跑赢所有的马儿。它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和其它马儿一样是四只脚的地上动物,它奔跑的模样仿佛是个会飞的东西,乘着风的翅膀来来去去。读到这里,我已经完全不怀疑那颗如杏仁般大小的白点-----象征着急速的记号。它已经具备了“如沙漠的风一样的迅速”的骏马了,可怜的哑巴男孩阿格巴会因此改变命运吗?我默默的为他们祝福。

可是,现在那麦穗纹才开始带给他们厄运,阿格巴和闪的命运注定是曲折的。似乎作为全摩洛哥这个国家跑得最快的马儿就行了,但是他们又做为摩洛哥送给法国小国王的礼物-----路易十五国王陛下的礼物,漂洋过海历经四个星期的苦难终于到达了巴黎,似乎“麦穗纹”的厄运,但实际上是贪婪的船长和受两位老人的名义上的法国国王造成了阿格巴和闪在巴黎不幸的遭遇。一匹急速如风的马儿拉着“可耻的货车”,这还不算国王的厨师竟然背着阿格巴将闪低价的卖给了残暴野蛮的马车夫!阿格巴为了找到他的闪开始到处流浪他遇到了好心的巧克力老板成为了唤醒人,也有了一只“老疯猫”做伴,并且和闪一起作伴,成了马车夫“一毛钱也不花,也不用付任何责任的奴隶。”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了阿格巴的勇敢和对闪的爱,感受到了船长,法国国王,公爵,马车夫等人心里的残忍和阴险。

俗话说的好,物极必反。当闪快要被马车夫虐待死的时候,一位退休的商人柯杰若看到“那匹负载过重的马儿悲惨的遭遇和那个需要帮助的小男孩”时,他用一块金币换回了他们,将他们带到了那舒适的谷仓和山坡牧场时,阿格巴十分肯定“麦穗纹”的厄运已经结束了。”可是,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呢?

读《风之王》有感500字


【第1篇】

《风之王》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匹小马“闪”和它的马童“阿格巴”。闪出生时身上就有着一好一坏的征兆:脖子下的麦穗纹代表着它一生都会很不幸;右后腿的白点代表着它长大后会迅疾如风。

这是一个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了。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向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闪是摩洛哥皇家马厩的宠儿,一个意外的机会使它来到了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可是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派到厨房拉车买菜,然后又被厨房总管倒卖给一个马贩子驮柴驾辕,接着又被辗转卖给红狮客栈的老板。本是摩洛哥皇家马厩骄傲的闪,就这样沦为卑微的工作马。最糟糕的是,它随身带来的血统证明书,被那个不识阿拉伯文的监狱看守长给撕掉了,闪从此便在世间丢失了身份。不久,命运之星奇迹般的转向了,闪被英国的葛多芬伯爵收留,并遇上了英国纯种骏马“罗珊娜小姐”。它打败了本应与“罗珊娜小姐”相亲的强壮大马“恶魔”,孕育了优秀的子嗣。但是一见钟情的代价是昂贵的,闪和阿格巴被逐出伯爵的家,流放到威肯沼泽上。这是黎明之前最后的黑暗,闪的儿子“板子”在两岁时,赢得了两岁小马的赛马比赛,这也证明了闪高贵的血统,他们被重新接回了伯爵的家。在新市的赛马比赛中,闪的儿子们赢得了所有的比赛,葛多芬伯爵也得到了荣耀无比的女王奖杯。“风之王”的美名属于闪,也属于它的整个家族。

看这本书时,我始终泪水盈盈。闪的一生几经波折,但是阿格巴为了闪出生时的那一个许诺,和闪始终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直到闪去世后的那天晚上,阿格巴才回到了摩洛哥。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无论是马还是人,都会遇到几经波折的命运。只要还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这是信念,也是宗教。一匹马,也会有它自己的信仰。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只要坚守信念、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就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第2篇】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这是《风之王》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风之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阿拉伯小马,被取名叫“闪”。它一生下来就命运多舛,既被认为是一生不幸的,又被看好能成为一匹快如疾风的赛马。“闪”出生没几天,它的妈妈就被死了,它在一名叫“阿格巴”马童的关爱之下终于顽强地活了下来。长大后又被当成贡品送给了法国国王,看到这里我觉得“闪”的遭遇并没像预言里的那么糟,反而挺好的,为它担心的心情也慢慢没了。可是接着往下看,心不免揪着了,它被送到法国后并没有受到好的待遇,而是去给厨师拉货车了,又被厨师卖给了马贩子,后又被好心的商人买去……几经周转,受尽鞭打,欺侮,最后终于被葛多芬伯爵发现它是一匹拥有高贵血统的优良品种马,最终成为“骞马之父”。

证明自己——读《风之王》有感


如果命运对你不公平,那么你会怎样选择?面对这个问题,有的人承受打击;有的人口口声声说改变,却只是闹着玩;有的人虽有想法要做点什么,却没有勇气然而,世界上也有一群人,会在命运天平倾斜的一瞬间,冲出逆境。

《风之王》的主角正是这样的。书中讲述了一匹阿拉伯骏马闪,出生便少福份,好不容易被一直信任它的少年阿格巴养大,送给法国国王,却因海上的劳累而瘦弱不堪,沦为工作马。

此时的骏马闪,有才干却不能发挥,有血统却不能发展,有资格却被埋没但是,在少年阿格巴的关照下,它却逃脱了苦难的束缚,成为了赛马之父,证明了自己。

闪的精神,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们班的一件事。

我们班有一个叫小彭的男孩,他很淘气:上课的时候,在相距100米的地方都能听到他在座位上说话的声音;同学们没做好的时候,他总是肆无忌惮地喊:下台!;老师上课发火,百分之七八十都是他在课桌下看书所以,我们班除了他的狐朋狗党,没人和他玩。

可是这个学期初,在他这个总是漫不经心的男孩那里,我们收获了许多惊喜。

一个平常作文的下午,李老师紧皱着眉,严肃地对大家说:明天进行古诗词比赛!听到这个消息,我心头顿时像被狠狠地抓了一把。看看其他同学:他们有的唉声叹气,有的瞪大双眼,有的看着同桌但是小彭可不是这样,他骄傲地望向四周,像一只小公鸡。

一下课,本该一溜烟跑下楼抢乒乓球桌的他却老实地留在了教室里。他先翻着什么,又自言自语地嘀咕着,最后一跃而起,拉着正准备出教室的小卢问:可以一起背古诗吗?

结果是肯定的,小卢挣脱了小彭的手,自己下去玩去了。小彭撇撇嘴,回到座位上继续看书。

第二天中午,比赛卷被无情地发了下来,同学们看着试题,有的东张西望,有的托着脑袋唰唰唰地写着的没有几个人,他们当中竟然包括了小彭。

最后的结果出来了,小彭爆冷获得了第一。后来才知道,原来小彭在古诗词大赛的前一天,复习到了晚上11点。

是啊,如果命运对你不公,承担打击的人对它屈服了;口口声声说改变,却只是闹着玩的人对它不重视;虽有想法做点什么,却没有勇气的人,不能迈出勇敢的一步只有冲出逆境的人,才会使命运的天平重新向你倾斜。

浮生无可说——读《诗经·曹风·蜉蝣》遐想_优秀读书笔记1000字


轻轻解开白玉珠帘,散下一地帘外夕阳。面前的少年倚靠在雕花梨木椅上,浓密的睫毛拢着微阖的双眼。

忽而微风袭来,庭下那株老棠树索索作响,呢语中,一片雪白的花瓣悠悠飘来,落入少年手中的云纹玉杯。少年蓦然张开双眼,望着杯中如泛舟般的细瓣,爽朗一笑,蹙眉仰首,将半冷的清酒与花瓣一同饮下。

殿下,我唤他,西岐王已入了东陵南城。

云修羽淡淡点头:最迟在三日之后,西岐大军便可压我东陵京城。

不,我说道,三皇子和五皇子已降了西岐,明日一早,开城迎王。

云修羽栗色的秀丽瞳孔中闪过一丝惊异:三哥和五哥已降了?

我点点头。

所以,你此行是来劝降我的?

我不置可否:留得青山在。

云修羽缓缓站起身,为自己斟了一杯温酒。修羽生为东陵皇子,恕不能揽西岐揆席。

我沉默了一刻,说道:东陵安王所守的颖宁城尚未沦陷,殿下若弃守北城赶至颖宁,或可夺得生路。

云修羽笑了笑,蛋清色的脸颊上漾起浅浅梨涡。庭下棠花,夜幕正好。替我将那珠帘卷起吧。

我走过去,拾起窗沿上的青绸带,将珠帘拢入带中系起。回身看云修羽,只见他已又斟一杯酒,正自顾自细细品味。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云修羽手执酒盏,望着窗外棠树,目光中也不知是黯然还是宁静,鹤寿千岁,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而尽其乐。叹只叹我不幸生于帝王家,烽火乱世,躲不过的皇子薄命。

蜉蝣朝生暮死,有何乐可言,不过韶华一瞬,微小之极。我说道。

云修羽摇了摇头,一阵淡淡酒香在空气中晕散开来:未然。秦始皇命人炼丹祈求续命,汉武帝造仙露台长命,最终都逃不过驾鹤西去。天命何其强大,小小蜉蝣又何苦与之相争。

殿下以为,自己当与蜉蝣作比?

修羽不过是东陵千万子民中的一个,何尝不是蜉蝣。

我大笑不止:殿下未免轻贱了自己,可莫忘了,堂堂凰王殿下,身上背负着整个东陵国的命运。

云修羽亦自嘲般地一笑,不语。

再次举杯饮尽,云修羽的眸光骤然一变,那是我作为他的谋士从未见过的眼神,长长的睫毛掩映下,眼瞳中闪烁着血红,熠熠光辉。

蜉蝣短命,一生只为一刻展翅,一朝一夕,随水而生。啪的一声脆响,云修羽摔了玉杯,不知何时,挂在墙上的铣铁短剑已被他持在手中。

云修羽此生甘为蜉蝣,今日系命于西岐国君,家仇国恨,不共戴天。云修羽冷静地笑,从案上取下两只象牙酒杯,粗狂地斟满,你我君臣一场,如今不必谏言,修羽此去,甘愿落幕残霞。

我仰头将那酒缓缓咽下,上好的芙蕖酿,不知为何又酸又涩。

放下酒杯,云修羽早已远去,余两三滴清冽酒水,兀自挂在杯沿。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于我归说。我默默低头,微臣软弱,恕臣不得助殿下最后一力。

《东陵后志》载,东陵七皇子云修羽,总角之年善诗文武艺,十三冕凰王。十七年,夜刺西岐国君于南城,伤王未遂,自刺于城下。十日,西岐国君毙命于归途。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于我归说。

再将经书轻轻念诵,遥远天边,夜色凉如水。

悠悠蜉蝣飘飞,蒙了眼眸。

自是浮生无可说,但求铭刻永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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