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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雪国狼王有感4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鸡王》有感4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读《鸡王》有感400字,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今天,我读了《鸡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虽然不长,但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篇文讲的是:在西双版纳盛行斗鸡,而一只名叫哈儿的大公鸡已经蝉联了六届鸡王,成为了明星,可岁月不饶鸡,哈儿老了,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在第七届鸡王选拔赛,被一只黑公鸡打败了,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鸡王选拔赛,最后哈儿上场要和黑公鸡一决雌雄,可哈儿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黑公鸡打得落花流水,可哈儿没有倒下,它的勇气下跑了黑公鸡,死在了鸡王的宝座上。

哈儿蝉联了六届鸡王,真是太厉害了,可在第七届失败了,哈儿已经老态龙钟,变得十分难看,而且受了重伤,可它没有放弃,冒着死亡的危险,去与黑公鸡决斗,它最后的坚持、勇敢让它庄严的死在了宝座上。我能看出它是一只有尊严、勇敢、坚持、不服输的公鸡,让我十分佩服。

在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失败了以后用坚持不懈的努力获得成功呢?我一开始骑自行车每回都会摔跤,可是经过我不懈的努力,最终学会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失败了以后再也没有信心和勇气了,只要勇敢、坚持就会成功。

哈儿的勇敢、坚持、有尊严的特点值得我们学习,只要一直坚持、勇敢、努力,就会有意想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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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鸡王》有感200字


今年暑假,我看了沈溪石的动物小说《鸡王》,那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哈儿是一只蝉联了六届的鸡王,它是家喻户晓的明星,可惜在哈儿七岁第七次参加鸡王选拔赛时,却卫冕失败了,鸡王的桂冠被黑公鸡夺走了,哈儿受伤很严重,主任把它抱回家后替它治好了身上的伤。转眼又到了鸡王选拔赛,哈儿不甘心去年的失败,和黑公鸡决斗,虽然它年老体弱,但凭着坚强的意志赢得了胜利,最后死在了鸡王的宝座上。

看到这儿,我真的很震撼,为了自己的理想,哈儿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在以后的学习道路上,我也像哈儿一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积极向上,坚持不懈!

读《鸡王》有感500字


读完了《感悟生灵》这本书后,我收获不少,文中的故事有悲有欢,让人感叹。但我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鸡王》这篇文章上,因为我已经完全被鸡王——哈儿给深深地震慑住了,我十分佩服鸡王哈儿有这样和人比,甚至比有的人还要好的一种精神——不肯放弃。

文中的哈儿是一只身经百战的大公鸡,竟在六年的光景里,为自己的主人“盖”了一栋高大宽敞的竹楼。可是在第七次参加鸡王选拔赛中,岁月不饶“鸡”,黑公鸡以年轻的优势把哈儿给打败了。哈儿犹如从一个千万富翁,在一会儿的时间里,金钱,名誉,地位全都被别人抢去了,而自己却变成了一个叫花子。这种事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一种沉痛的打击,可是哈儿,它却有着不肯放弃的精神。

它休养了一年,在第二年的比赛中要和黑公鸡一决雌雄。打了半天,黑公鸡被哈儿这种不肯放弃的精神给震撼了,黑公鸡逃出了场子,哈儿也如愿以偿地坐在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宝座上。

从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动物也是有尊严和勇气的,这使我想起了另一篇好文章——《不要让自己身后加句号》。这两篇文章都是讲做事不能放弃,不管流落到什么地步,都要有信心,要努力到最后。

《鸡王》这个故事震撼了我的心灵,也使我知道自己一定要有一颗永不放弃的心,持之以恒地努力下去,自己的目标才能实现。

爱拼才会赢——读《鸡王》有感


爱拼才会赢——读《鸡王》有感
六(6) 王超
“哈儿满头都是血,简直变成了一只血鸡。可它仍然张着带血的颈毛,亮出残缺的嘴喙,脖子一伸一伸地做着啄咬的动作。它身体剧烈颤抖,像是要倒的样子,可始终没有倒下去,不仅站着,还步履蹒跚地艰难地向黑公鸡追来。”看到这儿,我油然而生地对哈儿产生了敬佩之情。哈儿虽然是只公鸡,但是它是一个真正的勇士!这是沈石溪写的《鸡王》中最精彩的片段。沈石溪,著名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小说我们百看不厌,他给每一种动物赋予了人的生命,写得栩栩如生。
《鸡王》主要讲一只名叫哈儿的鸡,七年连续当上鸡王。但是岁月不饶人,也不饶鸡。哈儿七岁,对于鸡来说已经是老年期了。在一年一度的泼水节到来时,又开展了斗鸡大赛,黑鸡战胜了哈儿,成为了新一代的鸡王,哈儿失去了被主人利用的价值。一般斗输的鸡要当家鸡杀了吃,可是哈儿的主人不舍得杀掉为他争取了七年荣誉的哈儿,且为它治好了伤。但是哈儿却不肯苟且偷生,碌碌无为地死去,就想跟新鸡王一决高下。最后,哈儿的玩命,哈儿的勇敢让新鸡王震撼了,心虚了,最终新鸡王退出了,哈儿也倒下去了……它终于如愿已偿,死在了鸡王的宝座上。
我被哈儿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也感动了。哈儿,你太勇敢了,你永不服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哈儿,仅仅是一只鸡吗?不,在我的头脑中,它渐渐幻化成了高大的人物形象,它让我想到了在奥运赛场上拼搏的奥运健儿,为了祖国的荣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在伦敦奥运会上,我国运动员李京子腿部受伤,教练员让她放弃比赛,但她咬紧牙关,坚持参加,最终战胜了对手,赢得了一块铜牌。我觉得它比金牌还要宝贵。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那些奥运健儿不正像哈儿一样勇敢坚强吗?他们不也正在实现着作为一名运动员的价值吗?此时,我也联想到了自己,每次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总会畏缩不前,不肯拼尽全力,真的还不如一只小小的斗鸡。今后,我是否应该像哈儿一样奋力拼搏,超越自己,超越别人呢?
我想,在人生的征途中,我们总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只有我们敢于拼搏,才会拥有希望、赢得胜利,才不会留下遗憾。
爱拼才会赢,就像哈儿一样……

读《黄鼠狼偷鸡》有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黄鼠狼偷鸡》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公鸡夫妇带着孩子们住在笼子里。为了防止野兽的袭击,他们每天天大亮才出去找吃的,傍晚天还没有黑就回到笼子里。

一天,天刚亮,黄鼠狼见院子里没有人,就偷偷地来到鸡笼旁边,正赶上鸡妈妈关笼门前,结果黄鼠狼抓住母鸡的头,使劲儿的往外拉。母鸡也拼命的往回拽。小鸡吓坏了,哭着喊:“爸爸:妈妈的头被黄鼠狼抓住了!”公鸡不慌不忙的说:“不用怕,黄鼠狼抓头不抓脚,妈妈一定没事的。”

黄鼠狼一听这么说,就赶紧腾出前爪抓母鸡的脚。小鸡见了又喊道:“糟了,妈妈的脚被抓住了。”公鸡说:“没关系,黄鼠狼抓脚不抓尾巴,妈妈一定没事的。”于是,就又腾出一只前爪抓母鸡的尾巴。

母鸡的尾巴虽然被拖到外面去了,但是身体还在里面,于是她使劲儿拍翅膀,两脚用力拉,力量比以前大多了。公鸡一看黄鼠狼上当了,连忙喊:“孩子们,快来救妈妈啊!”大家全都扑上去拉妈妈。母鸡很容易就被拉了回来。黄鼠狼四脚朝天摔在地上,手里只留下了几根鸡毛。愚蠢的黄鼠狼上了公鸡的当,小鸡们最终救回了妈妈。

我们要学习公鸡这种遇事冷静、沉着、不慌张的精神,千万不要像黄鼠狼那样遇事不思考啊。

读《混血豺王》有感 (4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一书,里面讲了一个豺一生的事。这个豺的名字叫白眉儿,是狗和豺的混种,本来在猎户寨做猎狗,被老黑狗冤枉后回到了豺群。回到豺群后,白眉儿的豺群遇到了一群狼,经过一番血战,白眉儿终于打败了狼群的首领,成为豺王。后来,白眉儿遇到昔日的主人,于是白眉儿就放走了他,但这时一条大公豺却死了,前豺王夏儿起了疑心。不久,昔日的主人带了好多人来杀豺,白眉儿想了好多办法才逃出去,可是幼崽们却留在了那里。于是,猎人们用了好多计谋来诱骗,全被白眉儿识破了。但最后一个计谋白眉儿无力阻止,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自己来诱骗猎人,这个计谋成功了,豺群逃离了,白眉儿也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深有体会。我认为白眉儿是个真正的英雄,明明自己可以逃走,却选择牺牲自己来拯救大家,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和学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它向我们介绍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介绍了动物的社会生活和制度,使我们更加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大家都认为豺是坏动物,但是它们非常聪明,也懂得感情。豺现在已经濒危,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也要做像白眉儿一样的英雄,舍己为人,帮助大家。

读《混血豺王》有感400字


前一段时间我从老师那里借了一本书叫《红飘带狮王》,通过那本书我喜欢上了沈石溪的作品。

《混血豺王》是我看的沈石溪的第二本书,书中讲的是一只名叫洛戛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生的一只雄性豺崽叫白眉儿,白眉儿自幼父母双亡。一个下着暴风雪的冬夜它被一只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因为它是优秀猎犬和母豺结合的产物,身材高大健硕,在普通豺面前鹤立鸡群。可是后来受到豺王夏索尔陷害赶出了豺群,成为一匹无依无靠的流浪豺。一天他在山谷流浪时又被一个叫阿蛮星村长收养成了一只猎犬,又被阿蛮星的另一只猎犬陷害被主人赶出了村子。回到豺群,过了些日子,山谷里来了一群狼,它们抢夺豺群的食物,逼迫豺群离开它们世代生活的家园。在它们离开家园的江河中受到狼群的攻击,白眉儿带领豺群打败了狼群。后来被封为豺王。

其实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读到这里我已经被白眉儿的历经磨难,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感动,我要学习它在困难面前不低头,遇到困难不后退的豺王精神。

读狼王梦有感400字


【第1篇】

狼,在人类的字典里就是凶残的代名词,千百年来,人一直想把他们赶尽杀绝。可是,狼也有亲情,也有爱。

沈石溪用他的笔,将人们带入了狼的世界之中。在没有奶水喂养小狼崽时,母狼紫岚便用死去的狼儿充饥;为了塑造六亲不认的“狼性”,紫岚用狼牙狼爪狠狠地揍亲生儿女;在双毛挑战狼王失败后,饥饿的狼群一拥而上,将它撕成了碎片……这似乎很不符合“人道”,却符合“狼道”。要在自然中生存下去狼只能将亲情扭曲为最无奈的残忍!沈石溪把狼的生存逻辑、狼的喜怒哀乐和狼的灵魂表现得淋漓尽致。读了他的文章,你也会不由得融入进去,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欣喜、而悲哀。

自然锻造了狼的本性:残忍,不近“人情”。在人的角度看,狼可以吃掉同类,可以为食物自相残杀,是极冷酷的。可是,如果狼性不那么冷酷,就会被弱肉强食的自然淘汰。狼不是人,人也不是狼。人不能理解狼的血性、狼的苦衷。

母狼紫岚的所作所为是如此的黑白分明,又是如此的干脆。它为了实现黑桑的遗志,不惜付出自己的青春,在紫岚眼睁睁地看着狼王梦一次次破灭时,它那种无能为力的辛酸又有谁能理解?最后,它同夺去黑仔性命的金雕同归于尽,将狼王之梦寄托在了狼孙身上。这是一种何等的悲壮!

自然铸就的狼道是那么无情,那么惨烈,却也是那么理性,为人道所不及。紫岚的爱、恨、情、仇从另一个角度看,甚至超越了人类。沈石溪从各个方面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让我们潜入狼的世界,感受那份截然不同的苍桑……

【第2篇】

我一直以为,狼是凶猛的动物,但是自从我读到这本书后,我发现我错了,因为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这让我对狼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崽夺得王位,千方百计的计划这“阳谋”,其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母子之爱,可是在这些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只是其中感人的一段,因为有这么多的感人的情节,所以我才会被这强烈的母爱感动。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起了失去孩子的亲人,有一次,我在网上浏览,突然,我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大地震的情形,在照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石板中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还是抱着这个孩子。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伟大的母爱,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母爱——无边。

读《马王》有感作文400字


······ 读《马王》有感 这个星期里,我利用休息的时间看了一本名为《马王》的书。这本书把动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语言自然流畅,很值得一读。 这是一部关于一匹马从刚生下来的小马驹成长为马王艰难归程的小说。蒙古野马中的野马一号胡尔勒家马的枣红马相爱了,并生下它们的爱情结晶——拳毛騧。拳毛騧刚出生的第二天,它的母亲枣红马就死了。在没有母乳的情况下,小马驹(拳毛騧)靠着耍无赖和机智,在艰苦的环境下一天一天成长,并开始展现出与众不同的听觉、视觉、嗅觉。在马群被饥饿的狼群包围时,拳毛騧带领特勒骠、白蹄乌、青雅与狼群应对;在率先知晓了险情后,拳毛騧急忙向马倌林卫东传递消息。虽然林卫东没有察觉,但拳毛騧也没有放弃,而是把这个消息传给了飒露紫,可飒露紫却不信它。关键时刻,拳毛騧冒着生命危险下了水,他用实际行动通知了马群,并救了胡尔勒马群。一场暴风雪,让拳毛騧走上了拯救马群之路,而拳毛騧也赢得了“马王”的美誉。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坦然地面对困难,才能成功。

读《狼王梦》有感 400字


读《狼王梦》有感
武进区洛阳中心小学 五(1)班 朱姜恬
最近,我看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狼崽。为了让它的狼崽成为狼王,它很努力地训练几只狼崽,可是最后它们都可怜地死了。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崽,与可怕的老雕厮杀,甚至牺牲了自己的性命。
这本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书中,作者用非常高超、深入的笔法,描绘出了一个互相残杀、荡气回肠的狼世界。
看完这本书,我想起七岁的时候,我曾经发高烧,四十多度呢!爸爸妈妈急忙把我送到洛阳医院,医院人太多了,我眼皮一翻,又抽起筋来,可把爸爸妈妈急坏了,于是他们又带我去常州一院。爸爸心急如焚,顾不上罚款,一连闯了好几个红灯,妈妈也望着我直掉眼泪。到了医院,爸爸抱着我直奔诊室,医生说要住院,妈妈立马去办了住院手续。我在医院住了三天。这三天里,爸爸妈妈一直守在我的身边,连班也没有上,也没有回过一次家。在这几天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爸,妈,我爱你们!
正如文中的狼妈妈紫岚一样,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哪怕舍弃了生命,也是心甘情愿的。

读《狼王梦》有感400字


【第1篇】

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的所有动物小说,读了以后,我对动物们有了很深的了解,我很同情那些小小动物们,我觉得他们生活在自然界里,处处都存在危险,朝不保夕。我还知道了它们和人类一样,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爱恨情仇,也有伟大的父爱、母爱。

读了这些动物们的故事以后,我对小动物们产生了很深的感情,我觉得人类有时候其实比动物还要残忍,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砍乱筏,还把加工厂的废水废气到处乱排,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平衡,使大量的动物失去了他们的家园,还有的人直接猎杀动物。我一想到书中写的那些动物小幼崽失去妈妈或者妈妈失去孩子的情景,我就觉得特别难过,所以我一定要爱护小动物。

我家窗外有一个蜜蜂窝,我刚发现它的时候,只有两个手指宽,里面只有一只蜜蜂,还有许多蜂卵,我把蜂窝指给奶奶看,奶奶想把它弄掉,说蜜蜂窝离窗子太近,以后蜜蜂多了会蜇人。我没让奶奶那么做,我觉得这是蜜蜂的家,我不忍心让这些小蜜蜂无家可归,后来,我经常观察他们,看它们的数量不断增加,蜂窝也越来越大,我就觉得特别开心。每次遇到狂风暴雨,我都非常担心它们的安危,我会想出各种办法为它们遮风挡雨,只有风雨过后看到它们还安然无恙的呆在那里,我才会安心。现在它们已经有一个拳头那么大了,蜜蜂也已经多得数不清,但是它们从没蛰过我。它们也一定把我当成了它们的朋友。

读了这些《狼王梦》,我还弄得了母爱的伟大,我现在知道妈妈为什么希望我好好学习了,我再不惹妈妈生气了。

我觉得读书不仅使我增长了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第2篇】

狼,大家熟知的一种动物,《狼王梦》就是一个关于狼的故事:

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因为她有一身紫色的毛。她失去丈夫,在最脆弱的时候:怀孕期间失去了丈夫。要知道,一匹母狼在失去丈夫的情况下,是不怎么可能在充满危险的森林中存活的,更何况还带着一群小狼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她在被大白狗追赶的时候,生下了五只狼崽。因为太冷,也因为狼崽太脆弱,紫岚当天晚上就失去了一只狼崽。

还剩下四只,有三只雄性狼崽。紫岚给四只小狼起了名字:老大一身纯黑,叫黑毛;老二有一身罕见的蓝毛,叫蓝魂儿;老三有两种毛色,叫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崽,和紫岚一样有一身紫毛,妩媚动人,叫媚媚。

她先培养黑毛,给予了黑毛所有的爱,但是,黑毛却在离王位还有一步之遥时撞在枪口上;然后是蓝魂儿,这只狼有着狼原本该有的所有性格:冷酷、残忍、无情……这一匹狼儿就要成功了,但被捕兽夹夹住,成了猎人的战利品;最后是双毛,他最难培育,因为紫岚之前一直把双毛放在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所以他身上的狼气,早就被洗刷掉了。但是经过紫岚的努力,双毛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狼。可惜,最后还是像哥哥们一样,死了。只是哥哥们是死在人的手里,他却死在狼王洛戛手里。

紫岚几乎崩溃了:自己几年的心血就这样没了!但是最后紫岚没有消沉,她还有一个女儿,她要把她的外孙培养长大,于是她再一次满怀热情投入到培养狼王事业当中。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震撼,狼,母狼,一只母狼,在弱肉强食的森林中独身一人养育四只狼,更加令人敬佩的是她那执着的母爱!

其中有一个场景令我十分感动:哦,这不就是当年那只杀死黑毛的金雕吗!竟然又打起媚媚后代的主意了!紫岚强打起精神,朝天空吼了一声。金雕无可奈何地飞走了,紫岚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她不能让讨厌的金雕伤害媚媚的儿女。

我们的母亲也一样,一心想把我们培育成“龙”、“凤”,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像紫岚一样,意外重重,但每位母亲都像紫岚一样,挫折多多。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母爱,关心母亲,这样才对得起母亲。

狼,娘。当了娘的狼,是很伟大的。

你感动了吗?

【第3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看了之后觉得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故事性很强,内容跌宕起伏、扣人心悬,总让我忍不住想把它一口气全部看完。书中聪明美丽的紫岚一心想把自己的狼崽培育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她费尽心血、耗尽心机但都不遂心愿,三个狼崽都死于非命,紫岚对它们付出了太多,最后成了一匹名副其实的老狼,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光彩,以至于以前疯狂追求她的大公狼卡鲁鲁也投进了她女儿媚媚的怀抱,并把她彻底赶出了洞穴。最后,紫岚为了能成为狼王的,媚媚的狼崽,跟凶恶无比的大金雕顽强博斗,最终为了自己的狼王梦而玉石俱焚。

文中精彩片段比比皆是,最让我难忘的是紫岚最疼爱的第二个孩子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陷阱抓住后,紫岚冒着生命危险赶去救它,想尽一切办法都未能成功,于是她在蓝魂儿不觉察的时候咬死了它。刚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由的惊恐起来,我不能理解它是紫岚的亲生骨肉呀,而且它还是紫岚精心培养的狼王呀,怎么就这么被自己咬死呢?往下看我才理解,那是因为紫岚宁愿杀掉自己的孩子,也不愿看见人类去凌辱它,在狼的世界里没有眼泪和怜悯,它们的强大必须体现在牙爪之上。

我还从中知道了狼的许多特点,群居、团结、聪明等等。它们有凶狠有慈爱,有冷酷无情也有大爱无疆。同时,紫岚那浓浓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第4篇】

我们都曾认为狼是一种很冷酷无情的动物,但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让我有所改观!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头名叫紫岚的狼,在与猎狗的机智斗勇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黑仔拥有和黑桑一样的气魄,紫岚在他身上仿佛看到了黑桑的泡影,为了培养他,紫岚用尽了所有的精力,黑仔的大胆傲慢最终伤害了他,在金雕的爪下最终死于非命。蓝魂儿从小就强势,他不甘心让他的野性吞失了他的理性,正在他春风得意之时,就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儿子被猎人嘲笑,因为紫岚觉得狼也有尊严,在无奈之下咬死了他。双毛从小失去了自信,心就像被一块阴霾笼罩着,狼的狠、毒、辣在他身上似乎已经泯灭踪迹。所以,紫岚对他更是严上加严,为了他,紫岚失去了一条腿。最终,就在双毛争夺王位时被意外的咬死了,只剩下女儿媚媚了。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狼崽,紫岚只能把自己的遗愿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了,最后她为了保护狼孙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处在老雕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助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然紧紧地抱着老雕。”读到这句话,我不禁潸然泪下,从中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在金雕身上紫岚似乎看到了黑仔那无助的身影,为了黑仔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刻,还不放手在紫岚心中有一股力量一直激励着她!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杀子。

这种心理和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珍惜过妈妈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骂你几句,这都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理解,去体会!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 

【第5篇】

狼,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但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虽然,它们野性十足,但并不是冷血动物,它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

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位母亲,她一心想实现“狼王梦”,她叫紫岚。故事发生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四只小狼,希望它们能成为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小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一开始,我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为了“狼王梦”付出了生命,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的存在: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时不顾一切地咬捕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梦想,她才回与金雕同归于尽;因为有梦想,她才会以生命换取狼王的梦想……在紫岚伤心、绝望时,是爱和梦想支撑着紫岚,让紫岚勇敢地面对。渐渐地,“狼王梦”变成了一种渴望。紫岚却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苦受累,但想到丈夫黑桑,她就让自己的孩子不间断地训练。为了完成丈夫的心愿,紫岚丢弃了爱情、丢弃了颜容、甚至丢弃了一条腿……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伟大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发明性能更好的炸药,失去了弟弟,也失去了父亲的双腿,但诺贝尔没有放弃,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年轻时曾说过要当美国的一位参议员,为了完成梦想,他曾当过受人轻视的小职员……这些不都说明了拥有梦想是可贵的吗?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为了让世界更美好,让我们一起付出自己的爱,拥有自己的梦想吧!

读狼王梦有感400


读狼王梦有感400

狼王梦读后感400字(篇1)

在我的记忆中,母爱的伟大的,是无私的。但是我读完《狼王梦》后,我改变了我的想法,原来爱也可以是自私的,可以是悲惨的。

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段:"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这样是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吗?紫岚这样做应该也有她的道理,也许吧,如果这样能使黑仔成为新一代的狼王的话,那就是正确。但是紫岚万万没想到她的溺爱会成为黑仔致命的伤害。

虽然黑仔死了但她还不放弃,文中这么一段描写了:"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后来一个接一个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紫岚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身上。她为自己的狼孙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和杀害黑仔的那之老鹰同归于经…

书本中描写的许多片段至今我都难以忘却,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也让我看清楚了动物之间的许多关系。所以我推荐大家去看《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读后感400字(篇2)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狼王梦读后感400字(篇3)

终于在新的一年到来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令人讨厌的动物,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荆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在今年冬天里,妈妈怕我的耳朵受冻,特意去街上给我买了一顶温暖的毛线帽子给我戴上。长大后我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读后感400字(篇4)

狼,在人的眼里似乎充满罪恶,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

虽然,它们野性十足,但是它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书中一位要完成“狼王梦”的母亲——紫岚。

故事发生在尕玛尔草原上,紫岚在绝境中生下四只狼崽,想把它们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狼崽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他与金雕同归于荆

起先,我一直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那是因为爱和梦想。

因为有爱,所以紫岚不顾生命危险培养狼王;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去咬捕兽夹;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与危险盘旋中生下狼崽……

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自己的孩子一个个离自己而去……

爱和梦想支撑着紫岚。难道这些都不是可贵的吗?可到最后呢?变得一无所有,只留下悲伤和绝望。他为此丢下面子,甚至是自己的一条腿。

为了让世界充满爱与梦想,要付出心中的一点爱,让心灵充满梦想……

读后感大全:《鸡王》读后感


鸡王哈儿争夺王位的故事,令人热泪盈眶,使我佩服不已。

鸡王哈儿是一只绿翎大公鸡已经蝉联了六届鸡王。如果是普通公鸡,能坐上鸡王宝座,已是极大地荣耀,哈儿当了六届鸡王,名声大振,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可惜,岁月不饶人,花无百日红,哈儿不可能永远雄踞在鸡王宝座上,在它第七次参加斗鸡比赛时,终于输给了一只黑公鸡。第八次比赛时哈儿却仍然想要夺回自己的鸡王宝座,而它自己的生命却已进入暮年期了,肯定打不过正值青壮年的黑公鸡而哈儿却义无反顾,带着必死的心态走上了斗鸡舞台。有些人认为哈儿实在是不自量力,肯定一会儿就体力透支了。果不其然,体魄强健的黑公鸡跳到哈儿身上一阵猛啄,哈儿满头都是血,简直成了血鸡,可它却依然勇敢地向黑公鸡扑去,黑公鸡实在是顶不住了,落荒而逃。哈儿发出一声带血的鸡鸣,便一头栽倒在地上。它终于如愿以偿,死在鸡王宝座上。

勇敢无畏的哈儿为我们谱写了一首悲壮生命哀歌,它这种拼死也要守卫尊严的精神令人生畏。

读《自乱阵脚的鸡》有感600字


暑假里,我拜读了《小学生哲理故事晚读本》,里面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不少启迪。其中《自乱阵脚的鸡》,使我受益匪浅。我一口气就彻彻底底地将它读完。

故事主要讲了:有一个农夫养了八只母鸡,可第二天的早晨,农夫却只捡到了七个鸡蛋,农夫想找出那只不会生蛋的鸡。别人想出了很多办法,农夫都觉得行不通。最后一位老人建议农夫在鸡窝里放一个箩筐。结果,那只不会生蛋的鸡就自乱阵脚,农夫就马上找到了那只鸡,并杀了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坦坦荡荡,如果心中有鬼,那一定会惊慌失措,自乱阵脚。

读到这,我突然想起了宋朝时的一个的清官——阮长之。阮长之他做官是就清正廉明,深受百姓的爱戴。后来,他调离到了京城当了中书郎,因夜里值班,慌乱之际不小心穿错了别人的鞋。第二天,阮长之不仅把鞋还给了别人,而且还做了自我批评,大家都觉得阮长之没这个必要,可他不这么觉得,他说自己一定要坦荡做人、光明磊落、绝不欺暗室。 

阮长之的言行让我重新审视了那一次自己所犯的错误。那天,我早上七点钟才起床,因为早饭我没吃饱,奶奶多给了我一块钱,叫我自己去买包子吃。我兴高采烈地来到包子铺前,那里人好多啊,我排了好久的队伍才轮到我。店主一边给我包子,一边给我找钱。我发现店主给我的钱仍是一元,心中暗自窃喜。我急忙回家告诉奶奶,本以为奶奶会夸我。可没想到奶奶不仅不夸我,反而把我训斥了一顿。她还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别人赚钱不容易,我们不能不劳而获,做人要诚实。”听了奶奶的话,我羞愧难当,立即把多余的钱还给了店主。

是呀,光明磊落是面明镜,在事实面前,心中坦荡的人总会从容不迫;只有心中有鬼,才会惊慌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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