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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犬的天堂读后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导盲犬的天堂》读后感3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你不妨看看《导盲犬的天堂》读后感300字,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这本 《导盲犬的天堂》一书讲的都是一些感人的故事,如,如何自信,别人帮了你,你就要懂得再帮助别人,以及亲人之间的纯美感情故事。像:《老乌鸦和小乌鸦》就是你帮了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一样、《小乌鸦和妈妈》是小乌鸦照顾妈妈等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让我记得最深刻的当然是《小乌鸦和妈妈》,非它莫属,因为它告诉我了许许多多我以前没有做到的一些事情。文章内容主要讲了:小乌鸦的妈妈生了病,不能动只能在床上躺着,因为它不能动了,所以不能自己找食物吃了。小乌鸦就天天照顾妈妈,喂妈妈食物等......一直都是。

这篇小故事让我懂得了,自己的家人无论生了多么大的病,还是身体多么不好,都不能抛弃他,而应好好的照顾他,就像小乌鸦照顾妈妈一样,同样也是真心地照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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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天堂的路》读后感300字


最近,我们四年级主题阅读推荐大家读《通往天堂的路》这篇文章。我疑惑地问好朋友:“天堂是什么?”好朋友挠挠头说:“天堂是个好地方,只有好人才能去的。”我又问妈妈:“天堂是什么?”妈妈说:“天堂是指快乐。”我还是没明白,于是又去问老师:“天堂是什么?”老师说:“天堂是幸福的象征。”

我似乎有些明白了,原来在天堂的人,都是幸福的。可是怎样才能到达幸福的天堂呢?带着问题,我阅读了文章。我读得很慢,每读完一段都要认真地想一想。原来通往天堂的路上,没有鲜花,也没有彩虹,更没有天使。通往天堂的路是一条坎坷的路——需要我们丢掉自私,拥有自信和勇气;需要我们掌握丰富的知识,充满智慧;还需要我们不怕失败,勤奋一生。最后,做个诚实的人和具有了高尚的品格,就是进入天堂大门的钥匙!

我终于明白了,天堂是一个美好的地方,身在天堂的人们拥有着渊博的知识,美好的心灵,高贵的品格!我也想要成为那样的人,我会时刻提醒自己,为达到目标付出非常的努力!

《神秘的导盲犬》读后感600字


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天堂的孩子观后感300字


【第1篇】

《天堂的孩子》讲述的是一对生活在生活底层家庭的兄妹互相保密共用一双旧鞋上学的感人故事。一双普通的小鞋子,联想起一个朴素感人的故事,一个充满善良的世界及一个贫困家庭的亲情。剧中两个小主人公心灵和目光折射出一个现实贫困的社会带给人们的苦难,一个家庭面对一双鞋子都成了奢望,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一个国家的贫瘠对一个家庭的影响。

虽生活在一个如此贫瘠的家庭,但在阿里和莎拉脸上,我们丝毫看不出他们对贫困的抱怨和自卑,或许这才是电影终将展现给我们的真谛,在许多人面前,贫困是可怕的,就像浩瀚的海洋无法跨越。而影片给我们展现出的是一种对待贫困积极向上的态度,一种坚定的信念。有梦想,真诚对待生活,天堂的幸福就会降临。生活总是公平的,上帝关了你的门总会给你留扇窗。

联想自己,人生总不会是一帆风顺,即便如何坎坷多舛,我们也该斩荆披棘,风雨兼程,坚守心灵的一片净土,我们会是最后的赢家!

【第2篇】

看了电影《天堂的孩子》,我受益匪浅,里面有两个贫困的孩子因为一双鞋子而努力,为了得到鞋子,他们甚至不顾一切,真让人感动。

片子里最令我感动的一处是主人公阿里为了 让 妹妹得一双球鞋,参加了5千米长跑比赛,只为了得季军,得到一双球鞋。不小心得了冠军,却在镜头前落泪,因为他没忘记他对妹妹那微不足道的承诺。

在跑步中途,他为了得第三名,曾把第一名拱手相让。当他摔倒的时候,他脑子里满脑想的是妹妹奔跑的模样,因丢鞋责怪他和他对妹妹的承诺,因此爆发出力量,连超三人,但是因为前几名挤的太紧了,没办法只好被迫得了第一。

我理解阿里的悲伤,得了第一还 不高兴的心情,他为了那双鞋在运动场上拼搏,最后却没兑现他对妹妹的承诺。本片最后的场景最为宁静,阿里那长满水泡的脚泡在池塘里,慢慢地,出现了无数的金鱼,可爱的鱼在阿里的脚边游。

我也很钦佩妹妹莎拉,当她看见自己的鞋子穿在别人脚上时,她忍住了,没有要回来,而是默默走开了。因为那个孩子比她更不幸。

《天堂的孩子》让我感到家贫,志不能贫,贫困儿童不为自己悲伤,而高兴地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高大得墙壁也拦不住孩子的心,破灭不了梦想,锁不住那童真,童趣,孩子仍有自己的美丽的天堂。

【第3篇】

我们今天看了一部电影,叫《天堂的孩子》,这部电影使我深受启发。

电影讲的是,小主人公阿里把妹妹的鞋弄丢了,阿里和妹妹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两个人每天穿一双鞋去上学。到了最后,阿理在学校里报名了长跑比赛,第三名的奖品是一双球鞋。阿理坚持不懈,想得到第三名,可是一不小心得了第一名……

我要学习阿里和妹妹那么懂事,还 要学习阿里在长跑比赛里坚持奋斗的精神。我今后也要为家里减轻负担,还 要在学习里坚持努力。我对兄妹俩的遭遇感到同情,更被他们的执着、的关爱和亲情所打动。我还 要学习阿里一家子不贪图别人的东西,即使面前放着一大袋糖,但他们不拿,因为那是清真寺的东西。

我们能感受到贫困生活中买不到的希望与温暖。影片的最后,他们的父亲的车后座有一红一白两双新鞋,被压在蔬菜的下面,暗示着,他们的生活仍在继续,或者还 会过更好。

【第4篇】

一天奔走之后,坐下来看起了一个电影。开始并不觉得有什么,电影里没有任何的特效,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情节。是的,再平淡无奇不过了。

电影讲述“小阿里”通过自己的各种努力,渴望能为妹妹换来一双鞋!这种渴望变成了一种执念。这种执念就是“不让妹妹失望”,通过各种方法,一定要搞到一双鞋子给妹妹!最后他知晓了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参加跑步比赛,来获得一双跑步鞋(据说可以换成女鞋)。为此,他苦苦的哀求老师一定让他参加比赛,并承诺拿第一名。终于到了比赛现场,在整个跑步过程中,这种执念一直支持着他,哪怕中途被竞争者推倒在地也不放弃,一定要拿到第三名,获得鞋子。可是最后结果却是,他获得了第一名。但小阿里并不高兴,哭了。老师不理解为什么他哭了,第一名应该很高兴啊。只有他内心知道,没有得到鞋会让妹妹失望的。

【第5篇】

影片讲述了一对兄妹与一双小鞋子的故事。阿里不慎把妹妹仅有的鞋子弄丢了,为了免除父母的惩罚,减轻父母的负担,他与妹妹萨拉每天上学时换着鞋穿,在承受着种种压力的换鞋中,两个小孩强烈渴望着一双鞋子,阿里参加了长跑比赛,一次次换鞋的情景和妹妹渴望的声音促使疲惫不堪的他在长跑中赢得了冠军,然而,被采访时,抬起的却是一双充满失望的泪眼,影片的最后是父亲自行车上的新鞋和失望着走开的妹妹、被磨烂的球鞋和被金鱼亲吻着阿里的双脚。

这部影片对自身文化进行了充分肯定和赞美。在这里,很贫穷,但这里的人很干净。贫困是一种不幸,但那些贫困的人们,却不曾因贫困而丢失善良、诚实和体贴以及相互之间的温情,这部影片让人感受到贫困生活中仍存在着金钱买不到的希望与温暖。正如影片中生活得富裕的小孩,却很寂寞,请求着阿里与他玩,而阿里的妹妹却会因一支笔而欣喜异常,邻居会因一碗汤而会心微笑。

我们也应如影片中的人们一样,面对苦难,不退缩,不绝望,抱着对未来的美好希望,执着梦想,相信有一天,美好也如金鱼一样,会向我们游来。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400字:《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400字 《导盲犬迪克》 读后感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导盲犬哈克》读后感400字


你们知道沈石溪吗?他写的动物小说令人回味无穷,这不,我今天就看了他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导盲犬哈克》。

《导盲犬哈克》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瞎子少年,在一个瞎子师傅后面学二胡。而在另一个村子里,一只母猎狗白莎和一只公猎狗产下了三只狗崽子,有一只小狗崽生下来长的就丑,连白莎都不喜欢它,等它断了奶之后主人就把它给放到森林里去了,它想找一个主人,可是谁都不想领养它。直到有一天,它遇见了瞎子少年——阿炯,它看见了阿炯的盲杖掉进了水沟里,就立马把叼起来放到了阿炯的手里,阿炯以为是别人帮他捡的盲杖。它叫了两声,阿炯走了,他的面前有一个水坑,可他还是直径往前走,这时小狗立即把阿炯带到安全的地方,阿炯蹲下来问它:“你是不是想跟我走?”它叫了两声,阿炯说:“我叫阿炯,你叫什么呢?嗯……哈克!师傅说他以前有只狗就叫哈克,”

过了几个月,他们离家出走,去找阿炯的亲阿妈,阿炯的亲阿妈在昆明,阿炯在一座山上遇见了地质队的人,在地质学家的帮助下,送他们去昆明,见到了阿妈,但却不能相认。他有一次生病了,就住到了阿妈的家里,后来他在红雷剧院里成为了大明星,哈克却为了他进了夹板房,他天天不能活动,直到有一天深夜里,阿炯把它身上的铁链解开了,带着哈克流浪天涯。

我感觉生活中有许多挫折,不要灰心,因为只要你坚强,幸运女神会来到你身边,帮你度过难关,如果你没有信心,幸运女神就觉得你很懦弱,便不想帮你了,阿炯他们靠自己战胜了困难,但是最后他们选择了流浪,因为,阿炯怕红雷剧院里的人把哈克给杀了,所以他和哈克选择了流浪天涯。我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想:阿炯和哈克真是好样的,为了找到阿妈,不向困难低头,勇敢地面对困难。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勇敢地面对困难,不低头不屈服的精神。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400字2024 《导盲犬迪克》 读后感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400字2024 《导盲犬迪克》 读后感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

小说讲了一只叫做迪克的狗,因为长得太丑,被它的主人遗弃了,在野外游荡,从一只有高贵血统的猎犬变成了野狗。后来它被善良的小瞎子阿炯收留,成为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阿炯很凶很不好。阿炯在茶馆拉二胡,后来茶馆老板买了双卡收音机,不再需要阿炯拉二胡,阿炯失业了。迪克把茶馆给闹了一番后,带着阿炯和自己的妻子红娜去春城昆明里的豆腐营找阿炯的亲阿妈。他们在穿越雪山死林的时候,迪克为主人咬死了自己的妻子红娜。后来,他们碰到了勘探队,勘探队的人把阿炯和迪克送到了春城昆明豆腐营。找不到阿妈,阿炯和迪克住在桥洞里,阿炯淋到雨生了病,为给阿炯治病,迪克学会了乞讨,还用自己的身体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阿炯和迪克在街头卖艺乞讨时,遇到了好心的阿姨,把他们收留到家里。剧场的宋经理发现阿炯很有才华,让他去红蕾剧团演出。但是因为迪克长得太丑,演出过程中被观众哄下了台。然后剧团找来另外一只狗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关进了伙房。迪克很生气,窜到舞台上破坏了演出,最后被判了死刑。晚上,阿炯偷偷地来到伙房,救走了迪克,从此远走高飞。

这一篇人与狗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动。这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外貌来判断人的好与坏,外表丑陋的不代表心灵也丑陋,外表美丽的不代表心地也善良。同时也告诉我们,对待朋友要真诚。我要学习迪克和它主人不离不弃的精神。

导盲犬读后感3篇


现在,有请阅读编辑推荐的《导盲犬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读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让人获得优越感,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最好的心得体会就是读完后那短暂的感受。

导盲犬读后感(篇1)

《导盲犬迪克》是一部青少年励志情感之作。它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为阿炯和迪克的多舛人生感到悲伤难过;但同时也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因为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它对主人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一起勇敢地面对并不容易的生活。他们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了另外一个道理: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为什么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经常看到一只脏兮兮的土黄色流浪狗,它不像那些卷毛的白色宠物小狗招人怜爱,但我对它只有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善良的人同情我。它只是外表丑陋,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同样,我们不能单凭一个人的外表,就轻易地否定他的人品。因为心灵美,才是最美。

让我们珍惜友谊,珍爱心灵美!

导盲犬读后感(篇2)

导盲犬中,最出色、最优秀、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小Q了。

故事发生在一个阴沉晦暗的一天,“为多和田先生,我是东京水户,家里养了几只拉布拉多犬,想把它练成导盲犬。”一个女人对着话筒说着,却遭到了为多和田先生的拒绝,但这个女人的接二连三的电话,他只好答应选一只犬。最终,一直身上有鸟翼似的花纹的幼犬被选中了—他就是小Q。

训练第一条就是让狗狗感受到人们的友善,小Q就因此被送到了仁井夫妇家里,小Q也结识了他的第一个朋友—会发声的小熊。在送别时,仁井夫妇和小Q出去散步,这次散步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在为多和田那里训练时,小Q更是经过一波三折,不过他很努力、很有进步,人们都说他聪明伶俐。但它的主人却是一个它们训练中,在菜场见到的一个带着孩子的奇怪的盲人,这就是渡边先生。渡边先生天生就不喜欢狗,所以在和小Q配合训练时一点也不好,最后测试没及格。一段时间以后又要重考,此时,渡边先生和小Q的感情越来越深,配合得越来越好,第二次考试成功通过了。

由于渡边先生对小Q很冷漠,离家出走过一次,但不久就从独自一人来找自己的渡边先生那里找到了爱,重返家园。

渡边先生年轻时操劳过度,年老时,毛病就很多了。不过,这并压不倒他对待工作的精神,他仍然坚持去工作,这样他一病不起。小Q被带回了训练场,在训练场十年如一日的等着渡边先生,就这样过去了三年。一天下午,小Q听见熟悉的脚步声,知道主人来了,兴奋地跳起来,陪着渡边先生散步,没走多远,渡边先生体力不支不能再走了。不过几天,就与世长辞了。

为多和田先生又带着小Q又做了7年的示范犬,小Q十岁时,就结束了他的工作,又回到了仁井夫妇的家。不幸的是,小Q得了绝症白血病,小Q不久也离开了人世,但他一点也不痛苦,因为他心中有爱。

导盲犬读后感(篇3)

小Q死了,但它的精神可敬,于是上帝就给了它在天堂上生活的权力。它的主人——盲人渡边,也因为这升上了天堂。他们偶然在天堂相遇······

所有的人和动物,只要升上了天堂,疾病、残缺的器官、老和死亡,都不会再回来。小Q在天堂上开心地玩耍,因为变得很年轻,所以跳来跳去也不会使它感到疲惫。它用它那好像用不完的力气,玩着它的第一个朋友——B仔。玩具在天堂是不会损坏的。这时,渡边散布走过来,小Q看到渡边兴奋不已,汪汪直叫,渡边也很高兴,问道:“你是小Q吗?小Q时你吗?”小Q点了点头。渡边一下子抱起小Q泪流满面。渡边问小Q:“你愿意放养还是牵住?”小Q在地上画了一个圆,表示牵住。于是渡边立刻去上帝那儿,拿了一根狗绳,套住小Q。小Q高兴地叫了几声,然后跟着渡边散布。渡边说:“我虽然能够看见东西了,但我没有朋友。你来给我做个伴儿能够吗?”小Q点了点头。

从此,小Q和渡边,在天堂上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在天堂遇见猫》读后感300字


《我在天堂遇见猫》这本书主要讲了失恋的依依堂姐和柯简简一起去旅行。因为依依堂姐说只有旅行才能让它缓解伤心。 依依堂姐和柯简简,来到了一座美丽的小岛上。向导史提芬和去旅行的人们说要在山林里举行一次“山林徒步”。依依堂姐穿着凉鞋和柯简简一起去了山林徒步。 还认识了一位新邻居,他的名字叫丹尼。依依堂姐还给自己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苏丝。走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动物命案,那是一个关于犀鸟的事情。因为依依堂姐穿着凉鞋,所以他的脚扭伤了。好心的邻居丹尼,把依依堂姐背回酒店。并把柯简简让史提芬照顾。柯简简对犀鸟的动物命案,产生了好奇心。他又往回走到动物命案的发生现场。走着走着迷了路,然后柯简简掉进了冰冷的水里。醒来的时候看见一只小黑熊。没过多久,它的妈妈来了。发现有一个人类,准备要打它。停!一只小老鼠说道。小老鼠对柯简简说,它叫贝克汉姆先生。贝克汉姆先生让柯简简说说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因为柯简简掉入了冰冷的水中,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记得和依依堂姐一起乘船去了度假村,一起参加了山林徒步活动,然后依依堂姐穿着凉鞋扭伤了脚。好心的邻居丹尼把依依堂姐背了回去,然后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贝克汉姆先生笑着说,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你要我怎么帮你回去。柯简简非常生气,说道:太可恶了,你这家伙!这里是什么地方? 贝克汉姆先生回答道:这里是我的世界! 可渐渐说的这里是你的世界,你就应该知道怎样要让我离开。贝克汉姆先生将食指和中指迅速塞进嘴巴,吹出嘹亮的哨声。只见远处的树丛晃动,两只猛兽霍地纵身跳了出来,比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奔过来。一只狮子和一只老虎。老虎的名字叫泰格,狮子的名字叫莱恩。然后贝克汉姆先生,把柯简简交给了莱恩。莱恩把柯简简带到了奇幻马戏团……

这本书写的非常好,她是来自马来西亚的邓秀茵写的。里面有许多好词佳句,和一些有趣的故事。联系在一起,使这本书写得很生动。

《最接近天堂的人间》读后感300字


这是描写意大利托斯卡纳各处小镇风土人情的一本书。书中不时配有景色,人物和食物的照片。让我坐在家里去感受异国的风情和美貌(因为我现在没钱却稍有些充足的时间),还有试着用臆想去品味意大利舌尖上的美味(极讽刺的是我挑食,不喜欢吃肉,而最让人满足的味道往往都来自各种经过烹调或慢慢蒸熬的肉中)。但是,看过那些稀奇的菜普后,我真的有心动的感觉和想自己烹制的欲望。(当然,对于我这种感性动物,一切冲动都是一时的,说不定会突然停止于下一个思维中或下一个小事后,比如说上个厕所或喝杯水)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小说,偶尔换个口味,看看最接近天堂的地方,通过文字在想象的美影中游荡,也不失一种平淡的心境。

人类啊!我们需要生活的故事来慢慢填满我们的人生,同样也需要情怀这种东西让我们的人生变得饱满起来!故事随时有,而情怀需要我们自己去培养,今天你的情怀生长了吗?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篇幅很长,但我却读了一遍又一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让我感受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渴望有主人的“丑狗”迪克和拉琴卖艺的小瞎子阿炯相遇、相惜、相伴的故事。开始,阿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不顾继母的反对收养了迪克,迪克其实是猎狗的后裔,有一颗忠诚的心。每当阿炯去茶馆拉琴卖艺时,迪克便充当导盲犬为小主人领路,主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主人公被势利的茶馆老板赶了出去,开始了一人一狗的坎坷寻母之路,几经波折终于到了阿炯妈妈的故乡-昆明,在茫茫人海的异乡,寻母艰难,无依无靠,举步维艰,只能靠乞讨卖艺维持生计。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阿炯发起了高烧,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求医治病,竟不惜被人当“活靶子”打得遍体鳞伤,攒钱为小主人买药,不离不弃。后来,阿炯的亲生妈妈发现了他们,阿炯妈妈的现任丈夫是一个歌舞团团长,他利用阿炯拉胡琴的天赋,让他去团里当演员。果然,剧场人气爆增,但当迪克上台亮相时,观众们都被吓跑了。被利益熏心的团长把迪克关了起来,准备宰杀,阿炯的抗议全是徒劳。最后,在一个雨夜,阿炯勇敢地的救出了迪克,重新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读完后,我的心中汹涌澎湃,对迪克赤胆忠心的敬佩,对阿炯坎坷命运的同情,对贪财的团长和自私的父亲的愤慨。这些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团乱麻,唯独清晰的是我对以后生活的决心:以前我经常捉弄狗,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要珍惜身边的动物。更要学习阿炯独立勇敢、坚毅不摧,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

“爱往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正如故事中讲述的主仆情缘,只要心中充满爱的力量,在人生旅途中,温暖与感动就会伴随左右。(肖渐歌)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8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导盲犬迪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到新华书店买的。这本书介绍了瞎子阿炯在师父去世之后带领自己的导盲犬迪克谋生,寻找亲生母亲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靠拉二胡卖艺为生。在豆腐营,他们收到过好心人的帮助和坏人的“帮助”。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

一本书的主要人物是一只猎狗,他叫迪克.它的主人叫作阿炯。阿炯跟课文中的阿炳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他们都非常喜欢拉二胡,生活同样的艰难,同样以卖艺为生,这让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情景.书中的阿炯在来到到昆明市时,昆明是秋天,可几个月后就变成了冬天。那时非常非常的冷,阿炯只能穿着破破的衣裳在街上卖艺,还生了病。同样在上课时老师上我们体会阿炳在冬天时在街上卖艺的情景,真是命苦。还有,书中的阿炯的师傅也是个瞎子,在师傅死后,又被茶馆的骆老板开除,心情十分低落。后来,他为了寻找阿妈来到了昆明的豆腐营。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如,阿炯生病了,迪克却卖艺乞讨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一个描写迪克外貌的段落: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体会到: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这也是我爱这本书的原因。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600字


【第1篇】

一只奇丑无比的猎狗,沈石溪赋予了它人类的感情和智慧;一个命运坎坷的盲少年,沈石溪赋予了他音乐天赋与向往自由的心;一段人与动物的情谊,沈石溪赋予了它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的感动。

刚拿到《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时,我就被书的封面深深地吸引住了:起雾了,道路两旁的银桦树被雾淹得只显出一个朦胧的剪影。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手拿竹棍,腰别白瓷缸,背背一把二胡,步伐坚定地跟在一条猎狗身后,这条外表丑陋的猎狗,眼神透亮而温暖,昂着头,挺着胸,领着它的主人一直向前走……

这本书讲述了盲人少年阿炯和一只名叫迪克的导盲犬历尽千辛万苦,尝尽人间冷暖,一路上相依为命寻找少年母亲的故事。

自古以来,狗一直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导盲犬迪克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遭遇,向人们更好地诠释了“忠诚”的含义。比如遇到危险对主人阿炯不离不弃,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拦路的狗群;为了救下主人阿炯,被迫大义灭亲,含泪咬死有着豺本性的妻子红娜;为了给主人阿炯筹集看病的钱,甘愿被人揍得皮开肉绽……阿炯对迪克同样情深意重。在盲少年阿炯眼里,迪克不是一条狗,而是他的眼睛,他的朋友,他相依为命的亲人。在这个世界上,几乎人人都讨厌迪克,人人都恨它,包括迪克的父母,只有阿炯理解它,不在乎它丑陋的外貌,给它温暖,给它爱。所以最终,阿炯和母亲近在咫尺,但他还是选择救下已被判处死刑的迪克,带着它永远地去流浪。

少年阿炯与迪克之间这段人与狗的情谊深深地打动了我,不禁让我想起那部曾经感动无数人的电影《忠犬八公》。小狗“八公”很爱自己的主人,每天到车站去接主人上下班。主人去世后,“八公”依旧每天到车站接主人,见主人一直不出现,它就一直在那儿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风雪无阻,一直等了十年,直到老死。

如此感人纯粹的人与动物的感情,我也曾美好地拥有过。四年前,奶奶家养了一只小黑狗,我给它取名“如意”。我和它形影不离,我吃饭,它就蹲在我脚边;我睡觉,它就睡在我床边;天气好的日子,我们一起去河滩、田野、山坡玩耍,我的欢笑声和小狗的汪汪汪叫声撒遍了小村庄的角角落落。我七岁了,离开乡下奶奶家去城里上小学了。每到周末,我就回奶奶家看望如意。聪明的如意竟然找到了我回家的时间规律,每个星期六的早晨,就飞奔到村口等我、迎接我回来。一见到我,就一个劲地摇尾巴,脑袋和身体不停地往我身上蹭,嘴里发出“汪汪汪”的声音,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但有一次如意跟奶奶坐车去二十公里外的镇上赶集,就再也没有回来。那天,我和爸爸妈妈开着车在镇上找了一遍又一遍,嗓子都喊哑了,找到天黑了,也不见如意的踪影。回家后,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哭得眼睛都肿了。如今在街上,只要看见黑色的小狗,我就会上前看看是不是我的如意。梦境中,我经常看见如意迎着太阳向我奔来,它黑色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所以说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在看《导盲犬迪克》时,迪克和如意的形象交替地在我面前出现。尤其是文章的结尾:阿炯和迪克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远方,紫黛色的天宇露出一抹水红色的朝霞。他们正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我觉得向着太阳走去的不仅是阿炯和迪克,还有我和如意。

【第2篇】

迪克,一只血统纯正但相貌丑陋的猎犬,断奶后就被主人遗弃在了森林里,开始了漂泊生活,在大家都嫌弃迪克的相貌时,小主人阿炯收留了他。

阿炯是一个盲人小孩,天天遭受着后妈的虐待,直到有一天,阿炯带着迪克出走了,去省城寻找自己的亲妈。一开始他们只有街头卖艺拉二胡,才能有饭吃。但在一位好心阿姨的帮助下,他变成了一位天才演奏家,也渐渐得知了自己的身世,最终选择了远走高飞。

读完整本书的我,早已泪流满面。

是啊!狗,一旦认定了主人,就会一辈子守护着他,宁可为了主人的安危而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迪克为了保卫主人,亲手杀害了自己的伴侣红娜,和腹中的孩子。那种选择中的痛苦,是大家无可忍耐的。一边,是不嫌弃自己相貌收留自己的小主人;一边是已经有了孩子的伴侣红娜。可迪科最终,毅然选择了站在小主人这一边,咬死了亲爱的红娜。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细节,就是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拿钱治病,去当几个彪壮且持有武器的大汉当陪练,为了小小的,对常人来说不值得一提的六元钱,不惜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最后,尽管被打得伤痕累累,也在所不辞。

它们之间已不仅仅是一对生死患难的朋友,它们之间的感情,已远远超过了亲人,它们可以为了对方牺牲自己,放弃自己的。阿炯是迪克生命中的保护航,让迪克感受到了爱的温度,和它梦寐以求的主人的亲昵抚摸;而迪克,又是阿炯生命中的一盏明灯,为他照亮未来的路,也时时刻刻在保护着阿炯。它们之间无尽的爱,让他们在遇到困难时互相依靠、取暖。这种爱,是无尽的,是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摧毁的。因为,他们的心,已成了一体,一辈子不会分离。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他们对自己是千依百顺,让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永远先为我着想。我居然很心安理得得接受那份爱,有时还会因为父母不放心的一声唠叨而厌烦,敷衍了事。可父母却一次也没有生气,反而对我更加关心。

迪克,希望你们能够找到那个传说中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前进,寻找一个不在乎外貌只看重心灵的地方,用心去感受世界,用心去观察真实的世界。

【第3篇】

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我喜欢动物,尤其是狗狗。今年暑假,我到妈妈单位写作业,然后和好朋友弯弯一起玩耍。弯弯随身带来的一本新书——“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那天上午,我一口气就把她才看了两页的书给看完了。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其丑无比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后来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炯收养。阿炯之前在茶馆拉琴卖艺谋生,可是茶馆买了收音机后,就不要阿炯去卖艺了。迪克看到主人伤心,便冲进去撞坏了收音机,只是为了让阿炯能够重新获得卖艺的机会。闯祸之后,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被迫离乡,来到昆明去找离家出走的妈妈。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历尽了千辛万苦,一路上互相保护,终于找到了妈妈。可是幸福的生活没过多久,迪克咬伤了人,即将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妈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带着它永远地去流浪了。

合上书本,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敬佩迪克,它为主人赚看病钱被打得痛不欲生却依旧坚持。我也佩服阿炯,他能一路坚强地走过来,拼了命地保护迪克不被警察和家人打死。他们的友谊不再是单纯的友谊,更多了一份像亲人般的温情,暖到心里,我被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阿炯和迪克之间不离不弃,他们一盲一丑,但是他们并不在意对方的缺陷。可以说他们外表丑陋却内心美丽。我去少年宫上兴趣班时,少年宫附近的桥边常常会有街头卖艺人,吸引我的目光,让我停留。他们其貌不扬,衣衫褴褛,但他们有的歌唱得好,有的杂耍玩得好,有的吉他弹得好……他们靠自己的技能养活自己,他们都是坚强美丽的。记得幼儿园时,我有一个同学脸被烧伤过,十分难看。一开始,大家都不愿意接近她,甚至有小朋友背后偷偷叫她巫婆。后来,我在班上丢了一件东西,是她帮我一起找到的……渐渐地,我和她成了好朋友。也正因为她的善解人意、乐于助人,慢慢地,同学们都喜欢上了她。

亲爱的朋友们,愿我们都能够收获金子般的友谊,拥有像迪克这样的动物朋友,更有身边的知心朋友,在我们的人生路上,温暖我们、陪伴我们。当然,前提是我们自己,要拥有一颗金子一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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