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博雷家书读后感650字 > 地图 > 博雷家书读后感650字

博雷家书读后感6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博伽梵歌》读后感。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博伽梵歌》读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博伽梵歌》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博伽梵歌》讲述的是阿尔诸纳和他的朋友奎师那在印度战场上的对话,奎师那人格首神以解释短暂的物质躯体和永恒灵魂之间的基本区别为开始教导,在现代生活或许我们理解不到灵魂层面的东西,但至少奎师那的话语所包含的智慧曾经给予千万人占战胜各种困难的力量。奎师那对工作艺术的教导可以何现代人战胜这些压力,不被自身的恶魔所主导。

“博伽梵”指任何强有力的人或半神人,在本书中指伟大的人物----圣主奎师那,即人格首神。《博伽梵歌》是圣主奎师那与他的门徒、忠实奉献者阿尔诸纳的对话,因此这部书也被认为是人类最伟大的宗教和哲学对话之一。

奎师那通过对话向阿尔诸纳讲述了《博伽梵歌》,说服阿尔诸纳去参加一场在敌对阵营中有着自己亲戚、长辈、朋友的战斗。他阐述了人是不死的,即使他的朋友亲人被打死,也是从一件衣服换成另一件。

亿万年前,奎师那就首先向太阳神讲述了《博伽梵歌》,以后又代代相传。奎师那意识运动对人类社会是必不可少的,目的是使人能够达到生命最完美境界。奎师那意识,主张所有的人都应该知道神,应该了解生物的真实地位,生物永恒是主的仆人,否则就不得不为物质自然三种属性所制造的各种假象和错觉服务,因而永远在生死苦海中沉浮。《博伽梵歌》的目的是把人类从物质生存的无知中解救出来。也就是要帮助人们从苦难中解脱,而方法就是学习和具有奎师那意识,绝对按照首神的旨意去做。

在这部书中,奎师那当做首神,是创造世界一切的因,书中一些观点与佛法颇有相似的地方。而且在学习中,可以把奎师那看做神佛。学习本书有以下几点印象:

奎师那意识就是上帝意识,要绝对服从上帝,献身于上帝。

强调控制感官,即五识六识。并要将前六识所属转到能相上,归于神的意识。

灵魂是不生不灭的,人的死亡只是从一个躯体变换到另一个躯体。

把奎师那意识看做佛法,一旦对神佛感兴趣,就自然而然对那些所相上的东西失去兴趣。

要从法所相转依到法能相(神的第一因意识),就要控制心念。通过瑜伽的方式练习。

对感官意识持否定态度,人是受不完美的感官的限制,这样就肯定会犯错,容易被假象迷惑,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是为获得感官的享乐,在索取过程中,产生各种焦虑等苦恼。

只要迷恋躯体,就会有欲望有轮回,而所追逐的是假的物质享受。

这里把物质世界描述为一棵根在上,枝在下面的树,对根在上的树我们是知道的,如果你站在河边或水池边,就会看到水中那根在上,枝在下的倒影,同样这个世界是灵性世界的倒影,物质世界只是实体的一个影子而已。影子没有实体,没有实质,但我们从影子中可以了解有实体的存在。(这一段与佛法讲的世界是虚幻,颠倒,假象,同一道理)学这部书,对于当前学唯识的变现理,对认识站在法能相看法所相有帮助。奎师那意识中许多原始朴实的观点与佛法有相通之处。但是佛法强调到是佛与凡夫平等,众生平等,而不是臣服的关系。但是学习本书,的一点也在于,人一定要有信仰,对于神佛要信,要有敬畏心。并且一定要有一个灵性导师。

这是一部对灵修非常好的书。同时也可以作为学佛的一个台阶。对于没有机缘接触佛法的人,本书不失为一部伟大的指导灵魂意识的好书!

虽然记录的人格奎师那,但并不是神的代言人,只是一直以神话的形式流传,对我们现代生活充满启迪的古老经典。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梵事进化札记读书笔记


梵事进化札记读书笔记

其实,刚开始看开始的时候,我是真的没有报太大的希望,我以为这又是个脑残的文,女主白痴。男主渣。但是冲着作者幽默的语言,我还是看完了。可能当律师的或者是从事政法工作的人,都是语言的高手吧。我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我无比赔付这本书的作者。第一天看我笑了一天。里面的人物场景真的是非常的有意思,我想这种有意思不是画面和镜头所能表达。这是语言的魅力。我是第一次看书看得这么开心而又映像深刻。这让我的心情真的是无比的感动。以为我不想错过任何的有趣环节和作者无比有才华的语言。我一个字都没有跳。我完完整整一字不漏的看完的。我很喜欢这本书这让我是一本让我无比开心的书。

下边说说吧,其实这本书的逻辑思维真的是非常的强。可能情节不是很出彩,但是因为幽默风趣的语言还是让这本俗的书变得非常的不俗,甚至是无比的出挑。我承认这是我看书看到现在从没有过的感受。我是真心喜欢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人。其实我一直觉得写小说的人都是有人格分裂的。因为一本书是一个人写的,但是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却又各有特点而又鲜活灵动。真的是不容易。我一开始觉得孟小梵真的是很无脑的一个女人怎么会开始的时候做那么渣的事情呢?我无比鄙视,连跟林诚的相亲我也觉得无比的怪异。我不知道能在相亲的时候说出那么一番话的人会做3年那么渣的事情。但是我想这也许就是渣人教会我们的道理。从韩翼跟孟小梵的第一次相遇我就知道,他们两才是这本书的主角。也许我个人情感太重。把林诚这种所有女生喜欢的人给隔离了,变成了配角。但是我是真的这么感觉的。韩翼和孟小梵的相处是让我最开心的。孟小梵这个女人是我非常企及却又达不到的程度。她敢勇敢的和林诚说那些话,她敢坦诚的面对每一段感情,甚至是毫无保留,但是她也是理智的。我在每一段感情里我都觉得她问心无愧。能做到这样的人真的是很少了。那种纯粹是我一直想要却又无法实现的梦想。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看小说总是羡慕女主会遇到那么好的男人。但是这本书我真没觉得有谁好,顶多是总归要有一个人陪着走下去,情节必要。陆洋是个我觉得普遍存在的男人,很多。但是他的成功也在意料之内的。他的存在是为了让孟小梵在这个故事里的性格感情更丰富代表了很多女孩子在最开始的时候对爱情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是我们希望得到的希望永远抓在手里的信仰。是一种浮沉漂浮的梦想。因为很有可能转眼即逝,就不存在了。的确,它风雨飘摇的存在了3年终于不在了。但是我也没觉得这是一种轻松。当林诚出现的时候我以为是孟小梵的春天来临了。但是在我看到提任梦的字眼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段感情也不会长久。尽管林诚的本意是希望给孟小梵幸福,但是那种隐瞒是每个女子都无法原谅的。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真正的坦诚不是掩饰,即使你的出发点再好,不纯粹的东西迟早有一天会暴露。可能这样的话就有点偏袒韩翼了但是我说的是真实的想法。说到韩翼,其实作者能把一个需要读者同情可怜或者是女主同情可怜的人写的那么的高傲尊贵。我也很感叹作者的能力的。起码我是真的感觉不出那种浓重的可悲气息,会衬托的韩翼的形象有任何的改变。这是改变不了的。

我看的是书版的。结局的话是我的意料之中的。孟小梵是应该跟韩翼在一起的。但是网络版的可能作者偏袒了所有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所以不是韩翼。我两种都看了。但是我庆幸自己看的是书版的在看网版的不然我会可惜的。现在我不可惜了。

说实话这本书里的人我仰望着孟小梵,可怜着林诚,心疼着韩翼。但是看完想的最多的却是,这种幸福是应该有的。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记住的,忘却的。很多。我想的最多是改变我们要改变很多东西,这本书里我觉得孟小梵唯一的不真实就是没有改变因为林诚改变了,韩翼改变了。但是没变的是孟小梵。我不知道是感叹作者的执着还是在感叹现实中不易遇到会改变的人。反正我是觉得这一点真的不真实。

说实话我现在的感觉就是我从没有真真正正的爱过。或许就像韩翼一样一遍遍的问自己我真的爱吗?谁知道呢,只有到达一个点才会明白那种事。

我活的不纯粹,我也不喜欢我现在的年纪了还在想这两个词,但是看完了之后我还是只想到这两个词。不管怎么样我是欣慰的。因为这个结局跟我想的一样,不管是不是巧合还是臆测。但是就是觉得很好。

我好久没有这么轻松的看一个文了。觉得心情特别的好。不论是书中的人物 还是我的心情我都很喜欢。我真的很久没这么开心了。我觉得很好。我相信书中的人物都是幸福的。我也会是的。

《中国与世博》读后感


暑假里,我在网上看了一本书,叫《中国与世博》。这本书出版于上海申办世博会期间,本书充满了浓郁的宣传色彩,是一本科普性图书。本书介绍了历届世博会和中国在这几届世博会上的突出表现。

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图片,最令我惊讶与赞叹的是:1851年伦敦世博会上的水晶宫和1889年巴黎世博会上的埃菲尔铁塔。除了这些其它的内容也为我增加了很多的知识,像赛会大臣杨兆黎的照片,徐荣村的荣记湖丝在1851年的伦敦世博会上获得的奖状的图片等。书本上说了:就是因为徐荣村的荣记湖丝在世博会上获了奖,所以中国与世博的渊源才一下子拉近了。从那次开始,中国人便出现在了世博会中。1876年美国费城世博会是第一次真正由中国人代表中国选派人员参加的世界博览会。时隔160多年中国人从参加世博会到,自己举办世博会,100多年的坎坷。这次2010上海世博会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我也去参观了这次的世博会。

这次世博会最令我喜欢的建筑是墨西哥国家馆。墨西哥馆是一座由风筝组成的奇幻世界。在墨西哥官方语言的西班牙语中风筝一词来源于纳瓦特尔语中的papalotl,原意为蝴蝶。在墨西哥,风筝代表人们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盼。而风筝又起源于中国,它将作为中国和墨西哥两种古老文化中的共同因素,意喻未来无限的腾飞与发展,也作为两国友好进程的象征和见证。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就像看完世博会我懂得了许多一样。我希望大家要真正的走进世博,走向世界,用眼睛观察,用耳朵倾听,用手触摸。这样才能真正的了解世博,了解世界。

读《伽俐略传》有感600字


达芬奇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科学是将军,实践是士兵。”正是如此,科学和实践才密不可分。从古自今,能对未知问题提出猜想的人不计其数,但真正付诸行动,用实践验证猜想的人却凤毛麟角。

科学巨匠伽俐略把这个道理诠释得很清楚,他不顾世人鄙疑的眼光,毅然在比萨斜塔上做了“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著名实验,从此推翻了“物体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的学说,此举可谓震惊了世界,他居然纠正了一个持续了一千九百有年之久的错误!有谁能说,这个伟大的发现不是伽俐略凭借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永不服输的精神得来的呢?更重要的是,他不顾世人的斥责和不屑,用一已之力挑战权威,这种勇气,这种对科学的热爱,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啊!后人给伽俐略 “近代实验科学的先躯者”的封号,他当之无愧。

读完《伽俐略传》,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对这位伟大科学家的敬佩,还是对那些无知人类的嘲讽?我无从知晓。我只知道,我受到这本书的影响,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科学,不由自主地敬佩起科学家们勇于探索的精神!

物理书上讲大气压一课中,写到了一篇叫“马德堡半球实验”的文章,讲的是马德堡市长为了证明有大气压,让人们把两个铜制空心半球合在一起,抽去里面的空气,用两支马队向相反的方向拉两个半球。当每侧马匹达到16匹时,才将半球拉开,并发出巨响。刚开始,我对这个实验不以为然,但还是忍不住亲手实验一下。回到家,我用一个玻璃环装满水,在杯口处贴上一片光滑的纸片,然后突然把水倒过来,令人诧异的是,杯口的纸片居然纹丝不动!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抵消了水的重力,过了半响,我才得出结论:大气压!我十分激动,原来实验成功的心情是如此美妙!想必伽俐略当时也和我一样自豪吧!这种感觉,真可谓是“拔开乌云见天日”啊!

如果科学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我们就是大海中的小鱼;如果科学是广袤无垠的蓝天,我们就是天空中的小鸟。

赵一博演讲读后感


赵一博演讲读后感(一)

赵一博,励志教育演说家,中国最受欢迎的十大演说家之一,世界成功学大师陈安之的弟子。大上周,赵一博来到我们学校,进行了励志感恩演讲。

第一部分是帮助学习提高的方式,通过他的演讲,我知道了恒心和毅力才是通向成功的桥梁。赵一博又跟我们讲了几个关于坚持的小故事,我都非常受启发、非常感动。

更让我感动的是第二部分感恩父母这个内容。赵一博说:亲情,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无论你在别人的眼里怎样,在父母的眼中,永远是最棒的,无论你让父母如何寒心,你还是他们身上掉下来的肉啊。但是,不要把父母的心伤害成连他们自己也无法拼接成的碎片,否则,一切,就再也来不及了。他这一番话,让我深受启发,是啊,我们的父母每天工作那么辛苦,我们回家还发脾气。真是太不对了!

我们已经是成人了,应该懂事了。父母辛苦为了我们一辈子,我们真的应该感恩,应该对他们尽孝心了。所以反思下平时我们做的不对的地方。对我们的父母好点,再好点。


赵一博演讲读后感(二)

昨天下午,我校组织了全校师生家长聆听了赵一搏的演讲。在演讲前,我觉得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活动,可是,随着演讲的进行,学生落泪了,我们老师家长落泪了。我觉得他的演讲是成功的,不管最后他卖不卖碟子,最起码,他触动了学生及家长心中那块最柔软的东西。他演讲的内容主要是两大块:一是成才,二是孝道。特别是孝道,我觉得我落泪是因为我想起了我自己,我觉得我还够孝顺,但是自己从来没有给自己的父母洗过一次脚,我想起了他讲的离家出走的小女孩老板给她一碗面条她就给老板磕头,而家长整天辛辛苦苦,她从来没有说过谢谢,相反还用离家出走来对待,我想起了那个独眼妈妈,她把自己的眼睛给了自己的孩子,而孩子却嫌弃自己的妈妈是个残疾人,我想起了那个给孩子买虾吃的家长,孩子吃了那么多,家长吃了一个,孩子竟然要他吐出来!

总之,我感动,不感动能叫人吗?我决定今天,对!就是今天,我要家走给年迈的父母洗一次脚!


赵一博演讲读后感(三)

星期六下午,去儿子学校听了赵一博的演讲《唤起心中的巨人》,如同大多数励志者所鼓吹的一样,成功,就是自己成名、成才,有非常好赚钱机会。一句话,基本上绝大部分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还是为民自己。

我觉得很可怜呀,一个功利,一个只求自己存在价值的社会中很危险,纵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所有存在的纷争无不是由为自己而起。而我们的存在本身不是为了自己的。空气的存在是为了自己吗?大树小草的存在是为了自己吗?不是的!都是为他他人的存在而存在的。

所有真正的成功,不是以自己为衡量的,而是以让他人的价值得以实现,让他人的存在成为幸福、快乐的存在为参照系的。这样的成功才是能使社会和谐的成功。否则,只为自己的成功,将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

读后感博尔赫斯4篇


重新读了一遍作者写的作品,心里有了一些新的感悟,我们在写读后感的同时,书本里的很多精华,自然而然为我们所用。有哪些作品的读后感模版值得借鉴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读后感博尔赫斯,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后感博尔赫斯(篇1)

记得第一次读博尔赫斯,是他最有名的《小径分岔的花园》。那是一篇带有哲学与诗的气质的短篇小说,其中关于时间的描述,使我惊叹又困惑。时间原来可以是这样的……时隔多年,看到这本访谈,对他作品的理解似乎深了一些。

很少有人去思考时间、空间、无限的问题。很少有人意识到宇宙,并为自己的存在而感到匪夷所思。绝大多数人只看到表象,把宇宙视为理所当然的,从不会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界上。博尔赫斯的作品引我走向那可能无解但意义重大的问题。回答不了没关系,意识到那些问题,就很好。

博尔赫斯的作品中常出现迷宫、圈套、难题,不是他有意卖弄,而是因为他总对世界充满好奇,心怀困惑,从某种程度上说,“迷宫”就是他所感受到的世界,是一种确切的象征。对刚出世不久的孩童来说,生活中感到好奇与惊讶没有什么特别,但对一位耄耋老人来说——不仅没有习惯和厌倦,还能保持惊奇之心——实在太过可贵。

啊,有时简直对他的状态感到嫉妒。一生都能好奇与惊奇地活着,如同神的馈赠——谁不嫉妒?

这本访谈让我对博尔赫斯的仰慕又深了一层。除了超群的智力与才华,他的谦逊着实令人敬佩。他的采访者说:“博尔赫斯似乎完全不需要他人对他有任何感激的表示,他总是能让你感到,他才是心怀感激的那个人。”多年后,看着他留下的东西,我心怀感激。

读后感博尔赫斯(篇2)

读完博尔赫斯谈话录,一直想写点什么,一直又不知道能够写些什么。今天随手翻了一下,发现最想读的还是第五章,因为上面有他几首诗。读了几页后我想,果然,作者最好的方式还是用作品说话。对话录固然有其独特的魅力,但就个人的感受而言,读他的诗带来的愉悦更多也更深入。

作为一个也能写点诗词(仅限旧体诗)的人,也许还有些诗歌鉴赏的能力。但对于现代诗歌一直处于未开蒙的状态,认知限于大众口口相传的一些断篇,如“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国外的诗歌读过一些,始终未窥堂奥。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读到博尔赫斯的一首《陌生的街》,猛然间竟有一种心神俱醉的感觉。记得当时我向朋友赞叹:饱满而又空虚,真实而又虚幻,语句柔和而又不容置疑,境界极高而又触手可及。

回过头来看,我认为并非谬赞,博尔赫斯是少数能把意象和语言的技巧运用到巅峰的人之一,这源于他本身的渊博、谦逊以及永不知倦的好奇心,因为《陌生的街》翻译有几个版本,我把我看到的版本录于下:

希伯来人曾将黄昏初始比作鸽子的晦暝,

这暮色无碍行人的步履。

降临的夜幕是一首氤氲期待的古曲,

它飘逸滑至

是在那一时刻,我踏过细沙的霞光,

步入一条未知名的街区;

路面平展宽阔,屋檐与墙壁色泽柔润,

与远方的天际交吻;

种种景象——普普通通的房舍、俭朴的栅栏和门钹,

也许还有少女在阳台上的期望——

它们涌入我空荡的心底

它们倦怠着清明的泪珠

可能是银灰的晚景赋予这条街道温馨的意趣。

让你这样谐美,如忘却后又忆起的诗句。

只是在事过之后我才想到:

夜色初上的街道与我无关,

每幢楼舍都是烛台一具,

它们的生命在燃烧。

好比是各不相同的蜡柜,

我们向前跨出的每一步,

都是在髑髅地里驰驱。

博尔赫斯曾说诗歌不能被翻译,但我们仍能翻越这障碍从这首诗里体味到诗歌的美。源于此,我在谈话录里特别留意关于诗歌的部分,值得庆幸的是,博尔赫斯虽然写过很多文体,比如小说、散文、演讲稿……但无疑他最爱的仍是诗歌,并自认为是一个诗人(他当然是一个诗人)。你可以在这本谈话中找到大量关于诗的谈论,譬如他说,诗歌并不诉诸理性而诉诸想象。还有,所有的诗歌依存于对于事物的陌生感。诗歌和哲学一样,关心的是同一种困惑。不同的是,在诗歌里,你运用的是隐喻。还有,我要写一首好诗,为了写好,诗应该没有什么含义。等等等等。

回到这首陌生的街里,这首诗从各个方面来说,无疑都是很出色的。然而最出色的地方,我说不出。恰恰这个说不出,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假设我赞成博尔赫斯所说“诗歌和哲学一样,关心的是同一种困惑”,那么至少他们谈论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哲学是要探究和解决“困惑”本质性的问题,而诗歌更多注重表达和记录。然后就涉及到了准确性,一直以来,我对这个不以为然。但就在前几天,我对小池子说,语言的准确性在诗歌里应该和思想的深度在一个级别。因为我相信世界可知的,同时也认为事物本身不能被准确的描述。比如我说请描述一下时间,哲学要怎么做呢?然而诗歌可以说河流,可以说梦境,可以说风来了。这种隐喻的手法博尔赫斯无疑已经运用的很娴熟,他的诗歌有一种精确。他思索着时间和空间,然后选择了用诗歌和寓言的方式去表达。由于他的博学,我想这样的精确是博尔赫斯独有的一直方式。同样我想到了村上春树,他在一篇文字里说,怎么描述自己呢?何不试着描述炸牡蛎呢?通过描述炸牡蛎,你与炸牡蛎的相互关系及距离感会自然得到体现,这追根溯源的就描述了你自己。如果结合佛教的“八不中道”来想,可能会更有意思。

那么再回到这首陌生的街,它好像并没有什么含义,实际上有很好的含义。这含义无需说出,重要的是你会觉得它本身很美,我认为这就够了。

读后感博尔赫斯(篇3)

内容简介:博尔赫斯是20世纪西班牙语世界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在本书中,英国著名传记作家詹森?威尔逊以一个朋友和同行的身份回顾了博尔赫斯的生平,点评了那些对博尔赫斯写作生涯的各个阶段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事件、作品和思潮,对于我们读懂和欣赏博尔赫斯而言,这本书是一部极佳的导读作品。

博尔赫斯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从失明这一角度来谈论博尔赫斯的写作多少冒着危险,因为从表面上看,两者并无确切的逻辑联系。譬如很可能会有这样的反驳,有那么多的盲人为什么都没有成为作家呢?当然同样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证明,失明是与许多作家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远的如中国的左丘和他的《国语》,古希腊的荷马和他的史诗,近的如英国的弥尔顿和他的《失乐园》,更近的还有......

博尔赫斯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博尔赫斯短篇传记之中最精彩的一部 作者:詹姆斯?巴里斯原载:亚马逊网站 当我们这些身处阿根廷之外的人追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1986)的写作生涯时,起初看到的是一位可怜的老盲人,扶着某位造访者的胳膊,步履蹒跚地向布宜诺斯艾利斯北郊的某家咖啡馆走去。然而,詹森?威尔逊这部短篇传记佳作提醒我......

读后感博尔赫斯(篇4)

谁是博尔赫斯?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下意识地飞过很多在他的谈话以及诗集中出现过的句子。从博尔赫斯本人的口中,我们不止一次地听到过类似的陈述;他渴望自己是无,是金钱豹,是古兰经的传说中飞起的神毯,是老子出关时的坐骑。他渴望自己是所有。

这是一种存在意识上的神秘主义。在他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无数个博尔赫斯在不停地论辩、衍生、湮灭和存续。这是他迷人的,也是令人困惑的地方。迷人的地方在于,一个有着泛神论倾向的诗人,在面对他眼中的虚无,或者思想中的无垠时,他的慨叹与感受反而被放大到了无限;困惑的地方在于,我们不能以一种决定论或者单一的本质论去界定这位诗哲;我们只能不断通过不同的路径,去不断地接近他。

博尔赫斯,这位向往着无限、神秘、循环与不可知论的人,身上聚集了20世纪人类对于自身以及外界的典型迷惑。他没有反抗历史与存在中那些坚固的,如同铁栅栏一样的论调;他总是在以一种轻柔、呢喃以及略带神秘和敬畏的语态,去亲近降临到他身上的一切。

所以,正如所有陈述博尔赫斯的文章一样,对于他,我们最好的陈述,是感受和体会;是不去言说和书写。我们站在他站立过的土地和平原上,看到永恒消逝和大地沉睡的阴影时,我们便和他一样,成为了同样的“博尔赫斯”。

读《伽俐略传》有感600字2024


达芬奇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科学是将军,实践是士兵。”正是如此,科学和实践才密不可分。从古自今,能对未知问题提出猜想的人不计其数,但真正付诸行动,用实践验证猜想的人却凤毛麟角。

科学巨匠伽俐略把这个道理诠释得很清楚,他不顾世人鄙疑的眼光,毅然在比萨斜塔上做了“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著名实验,从此推翻了“物体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的学说,此举可谓震惊了世界,他居然纠正了一个持续了一千九百有年之久的错误!有谁能说,这个伟大的发现不是伽俐略凭借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永不服输的精神得来的呢?更重要的是,他不顾世人的斥责和不屑,用一已之力挑战权威,这种勇气,这种对科学的热爱,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啊!后人给伽俐略“近代实验科学的先躯者”的封号,他当之无愧。

读完《伽俐略传》,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对这位伟大科学家的敬佩,还是对那些无知人类的嘲讽?我无从知晓。我只知道,我受到这本书的影响,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科学,不由自主地敬佩起科学家们勇于探索的精神!

物理书上讲大气压一课中,写到了一篇叫“马德堡半球实验”的文章,讲的是马德堡市长为了证明有大气压,让人们把两个铜制空心半球合在一起,抽去里面的空气,用两支马队向相反的方向拉两个半球。当每侧马匹达到16匹时,才将半球拉开,并发出巨响。刚开始,我对这个实验不以为然,但还是忍不住亲手实验一下。回到家,我用一个玻璃环装满水,在杯口处贴上一片光滑的纸片,然后突然把水倒过来,令人诧异的是,杯口的纸片居然纹丝不动!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抵消了水的重力,过了半响,我才得出结论:大气压!我十分激动,原来实验成功的心情是如此美妙!想必伽俐略当时也和我一样自豪吧!这种感觉,真可谓是“拔开乌云见天日”啊!

如果科学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我们就是大海中的小鱼;如果科学是广袤无垠的蓝天,我们就是天空中的小鸟。

一个个进步背后,都是数不尽的汗水,多少个日夜的努力,才换来今天的成功,但科学家们从未退缩,因为他们坚信,只有实践才出真理!我爱科学,更敬佩伽俐略那样的人,我更敬佩为了真理坚持不懈、永不服输的科学精神!

云中歌读后感


【篇一:《云中歌》读后感】

哈哈,大汉情缘的第二部,比《大漠谣》更加的婉转曲折,磨人心弦。读罢全篇,心中只回荡着四个字,家国天下。没有了第一部骠骑大将军的铁马金戈的风采与沙场上的豪情万丈,第二部带来更多的是隐忍与退让。不同的时代背景,造就了帝王不同的性格,也造就各个主人公不同的命运。

夜里读完全篇,久久不能入睡,跟着故事心痛,跟着故事窝心,爱着的人不能长相厮守,最亲的人却不能担起信任,整个气氛都是一派惨淡,作者传达出来的信息我读懂了一点,就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谁都不能事事如意。心疼着历经世事洗礼的堕入凡尘的精灵云歌,佩服着刘弗陵的心系天下与坚守承诺,悲悯孟钰的自作自受与有缘无份;最可怜的是刘病已和霍成君,前者身世苦楚,隐忍一辈,虽最后登顶最高处,可是又能怎样,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失去自己的亲兄难弟,曾经最亲最近的人都一个个离他而去,怀中人心怀不轨,虽然外在光芒万丈,可是内心孤苦与自责,做的错事太多,晚上怎能睡的安稳?后者机关算尽去也是个可怜之人,爱的人不爱自己,为了家族背叛自己,人哪能容得起背叛,万事皆有因果,种下因肯定有果,可怜可叹;霍光是个矛盾的人,他的人生都是纠结的,不过幸好他的立场是正确的;许平君是个勇敢和幸运的人,追寻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又在想要把握住幸福的时候得到云歌的退让和孟钰的指点;过的逍遥的我觉得是上官小妹,幼时有刘弗陵的照顾,后来做了正确的选择,因为帮助过刘弗陵,拯救过大汉的江山,这样的事情,这样的被信任且是被自己心爱的人信任的力量足支撑她度过一生,这些回忆也能充满她的生活,人生只一不悔二字就足矣,所以她的人生不能说是圆满的,但起码是有飞鸟飞过的;结果最好的莫过于于安,年少时有刘弗陵这样对他十二万分信任的人,或是亲人,并且亲眼见证了自己亲人的幸福与这世上难能可贵的爱情,后来就可以跟着云歌一起踏遍千山万水,心中念着值得想念的人,身边护着想要保护的人,精神世界真的是圆满了,多好,一生如此。(桐大的文总是这样,没有绝对的主角,人人都有血有肉,有自己的鲜明个性,有自己存在的位置)

整篇最悲痛的看到云歌被孟钰灌药,可以想象自己曾经最亲近的把自己的孩子毁掉,还是跟自己最狠的人一起联手的,这样的痛啊。还有被霍成君抽鞭子,凭什么啊?最让人有种快意恩仇感觉的情节是霍曜的出现,牛的很,可惜却没有为云歌报仇,只像是一记漂亮的霍家拳打在了棉花上,让人心口一堵。全文让人稍显遗憾的是云歌没有特别畅快得给刘弗陵复仇,让人惆怅,略过平淡,既然决定了,也去坐了,可是没有金庸的杨过那般扬眉吐气,行动起来还是会遇到这种或那种的现实困难,还是要去取悦讨好刘病已,还要去低声下气的去跟孟钰说话,连去皇陵看刘弗陵还要被群军射杀太窝囊,可也是这样的窝囊,说明了江湖与朝堂的不同,连九五之尊的皇帝都又无可奈何,都有没有办法的时候,何况小小的云歌?她做了她能做的一切,只是让人心疼的要死。

全文的爱情线哪,让人那个纠结啊,再次说明了那个恰恰好,刚好在那里,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不行的关键性。虽说她娘玉瑾当年先碰到孟九,后碰到霍去病,可是老霍同学死皮赖脸,真诚相待啊。可到了云歌这儿,先碰到赵弗陵后碰到的孟钰,孟同学还上门去提亲了,这次孟同学没有放弃,可结果还是没有得到,恐怕是因为爱情中不能掺杂杂质,这种东西连呵护都还来不及,又怎能容人去利用?一次不纯净就永不可再纯净,所以孟同学还是出局了。

从小说这个小孔可窥探到整个汉朝的大概情景,从政治到经济到军事到生活到百姓,才略微懂得为何汉朝被人称作大汉王朝,整的我都想去翻《汉书》了。就只看皇帝和大臣们如此看中民间百姓的舆论,都愿千古留名便知,他们的价值观着实比现在的某些个官员高的太多太多啊!听桐大淡淡叙述不同皇帝的执政方法,文景之治和汉昭帝时期百姓富裕安康,可惜却被匈奴人屡屡侵犯和欺负,武帝时发动战争,一心想建功立业,求的后世永远平安,汉人不再被边疆人欺负,可是却血流成河,百姓生活受到波动,孰对孰错自有历史和百姓来评判,我也没有能力来评说,只是知道这些好皇帝不论采用怎样的执政方式,他们的立场都是对的。尤其从刘弗陵宁负了自己和云歌也不愿负天下人那儿,我深感触动家国天下,有国才有家。也是从他那儿可知,其实最大的情感是宽恕。

【篇二:《云中歌》读后感】

云中歌看完了!捧着书,心里好沉重!就跟看桐大的《步步惊心》的感觉一样,心痛泪流,梦绕魂萦,当然全是为了孟珏!陵也让我哭,为他守着一份早年的诺言十年不逾,为他身为帝王而能处处为云歌着想,为他对云歌的温柔情义,更为他终于等到云歌的爱却盛年早逝而不甘。可我觉得陵是幸福的,在他短暂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他得到了云歌完整的爱,全部的情!他离去在云歌对他最缱绻最浓烈的爱之时,他完美的谢幕却给云歌留下了无穷无尽的思念和痛苦以至云歌眼中、心中再容不下别人了。如果他晚走几年两人情转薄抑或是时事所逼出现裂痕,云歌可能就不会这么伤痛如斯。可他离去时云歌对他正好是温温的情酿到最浓时,因而陵是幸福地、毫无遗憾的离去的。

可我们孟珏呢!我们玉中之王是多么可怜呢!不错,他结识云歌是在陵之后,是在他最潦倒贫困之时,可小小的、无邪的百灵鸟对他的真心的关怀让他在最困苦的时候支撑着活了下来,那时他心里就有了隐隐的期盼了吧,要活着、好好活着以后再去见她!果然破茧成蝶他终于成了后来那个风神俊逸、气质高华的人儿,等他自信自己有能力配她以后他去了她家求亲,可不知为什么没有成。也许就象其他亲们所说的正因为他是西漠的义子玉儿才为难吗?如果那时玉儿成全了他们该是多么完美!(陵哥哥党们表拍偶哦)以后就不会有那些生死离别、肝肠寸断了。唉,可要真是这样还怎么会有以后的故事呢!于是珏儿就追着云歌去了,设计了最完美的相逢,不,应该是重逢!

他们在长安的那一年里应该是珏儿最幸福的时光吧。守着心中的女子为她做着各种各样的事,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都呈给她,做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时能为她做的极致。可惜珏儿为她做的这一切她都是不清楚的,即使有点明白,云歌对他也是淡淡的,因为她心里早就留了一个陵哥哥了。有时我想如果珏儿知道她的心中早就有了一个陵哥哥珏儿会怎么做,还会若无其事的为她默默地做那些事吗?会挑明自己的心意吗?如果云歌知道了珏儿为她默默的做的那些事后还能无动于衷或者说是若即若离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因为这两人都是极其自傲的人,一旦知道对方的心意后定不会像常人那样心安理得的接受吧。一定还是像现在一样,珏儿还是会为她默默做该做的事一点也不让她知道,云歌也一定会选择逃避不会坦然接受。哎,还真是苦呢,珏儿的情和爱啊!那么样的自敛又是何必呢!有时我想若是珏儿在云歌重见陵之前就为云歌而死,事情会不会完全不同!在云歌慢慢的接受了珏儿之后因为一场变故珏儿为救云歌将死之时,比如把珏儿坠落悬崖改在云歌重见陵之前,让他在弥留之际一点一点说出过去的种种情形,一点一点说出自己对云歌十年的牵挂思念,一点一点说出他为她所做的一切一切之后完美谢幕离去,云歌是不是终于会明白他为她的一直以来的所有付出所有不计任何回报的付出,是不是也会为他痛哭为他伤心的再容不下别人包括她的陵哥哥呢?我宁愿看到这样的故事,因为我看到了珏儿所有的付出可我没看到他得到任何回报,他可以为了心爱的人不要任何回报,可珏儿心中的不甘我心中的不甘有谁来成全呢!我哭,我为玉中之王哭!我为玉中之王痛哭!这样你死后该不会冷清了吧,沧河水中你会安息了吧,你见不到你的云歌可你还有我们孟珏党啊!只希望你再转世后能遇到真心相爱的人好好的过一生吧,至少是付出会有回报的过一生吧,一定一定不要遇到云歌吧,因为她是你命中的劫啊!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这应该是指云和陵的初见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这应该是指在长安云和询的相见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我固执的认为这是指云和珏的重逢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这是指的谁呢?没参透。

不知道桐大会不会写云4了,唉,反正后妈是不会疼小珏儿的,所以写不写都没关系了。桐大真是偏心的人,《大漠谣》里让孟九受苦还可以理解,毕竟玉儿给了他机会他没珍惜,是他自己亲手放掉了幸福也就罢了,可《云中歌》里根本就没九儿的戏不说,还这样虐九儿的儿子,我们的珏儿做错了什么呢要这样虐他?还是桐大根本就不喜欢孟家的男儿?没天理啊!真真让人心疼,心酸,心灰,心不甘啊!

【篇三:《云中歌》读后感作文】

最近对驾驭文字常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一种感受从脑中迅速积聚窜到心间,笔下却总找不准戳中心底的那个准确的词。比如这篇《云中歌》的读后感,该如何表达我的感觉,说不清楚。

之前看过《大漠谣》,很喜欢,讲的是自由主义,书中表达的是对如鲜花怒放、烈火燃烧般青春的赞美;而《云中歌》则讲述生命中的错过,美不是绝对的,好书就是好书,换一种角度便是回味无穷。

刚开始读《云中歌》,并未吸引。太多宫廷争斗,太多铺陈,带着一个谜团走进另一个谜团,当结果出来也未觉豁然开朗,可能只读过一遍,未能悉数了然,不过桐华曾说过,有些线确实不明,等到《解忧曲》出来,或许真的海阔天空了。

不知从哪段开始,就陷入其中了,近乎废寝忘食地想看下去。同事不止一次看到我泪眼蒙蒙,我笑说,看小说呢,太虐了,同事本来惊讶的脸上又多了份诧异。

看完之后,想起一些情节,总想发呆,什么都不干,就那么呆坐着,反复着情节,感叹生命中的错过,纠结着为何会如此。

《云中歌》读后感-生命中的错过虐至心殇

云歌和陵哥哥生离死别

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她的陵哥哥,无奈此时的梦中人,早已不记得她。为了那个承诺,她不远千里,她费尽心力救他出牢狱,她顾念姐妹情,将心底的话深埋,付出一切,谁想一腔热血与感情竟是错付了,眼前的陵哥哥是刘病已,是皇太孙刘询,并不是给她承诺的那个人。

真正的陵哥哥却是那般风景,紧抿的唇角,孤直的身影,冷漠刚毅。每天默默凝视着西方的天空,终日等待着那个持发绳寻找他的人。

直到孟珏让云歌伤心,欲返回大漠之际,碰上一场生死争斗,她被误认为刺客,身受重伤,才开启了她与陵哥哥的劫后重逢。

生离可以阻挡,而死别是任谁也无能为力的。很心疼陵,宁愿放弃江山而选择与云歌比翼双飞,从此天涯海角。可是,再坚贞的感情,再不舍的挣扎,都抵不过黑暗的宫廷倾轧。

陵的离去,带走了云歌的灵魂。那种恨不能和心爱之人白头到老的痛无法言明,怎一个殇字了得。

云歌和孟珏注定错过

大概从一开始,两人就注定错过了吧。两双珍珠绣鞋,赋予两个男孩,云歌却只记得与陵哥哥的承诺。

孟珏求婚,云歌踏上寻找陵哥哥的征途。孟珏追随,以最完美的姿态制造重逢,而太多的算计终是辜负了他心上的人。

她是他心头的温暖、舌尖的百味。他原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再有,但却寻到了,曾经以为只要自己不放手,就永不会失去,可是,原来他只能看着她一点点地从他的生命淡出。

他以为有很多时间他一直盼望着她的释怀,她也终于准备遗忘过去、重新开始,可是他从没有想到,她的遗忘就是从他开始。

最终的离去,她没有说再会,因为她永不会再与他相会,她只想和陵一起安静地走完余生。

刘病已和许平君曾逝拥有

落难皇孙从不认为自己奢望拥有,他是混混头领,斗鸡模狗,太多的事情,想忘而不能忘,想做不能做,混日子或许才是王道。他很幸运,有一个女子始终追随,为他倾尽所有,无怨无悔。她是他的故剑情深,她是他心里永远的痛。

老天给了缘,让他和她幼年时就相识,这个缘给得慷慨到奢侈,毗邻而居,朝夕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可他觉得她像白水野菜,平凡烟火下是寻常到乏味、不起眼到轻贱,他内心深处,隐隐渴盼着的是配得起梦中雕栏玉砌的雅致绚烂,因为遥不可及所以越发渴望。他一直以为得不到的雅致绚烂才会让他念念不忘,却不知道人间烟火的平实温暖早已经刻骨铭心。

他只要轻轻一伸手,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接住老天给的缘,将它变作此生此世的分。可是他忙于在雕栏玉砌中追逐,太害怕一个不留神就会再次跌人平乏的人间烟火中,根本没精力,也不想回头去伸手。

所以,他即便拥有江山,拥有一切,但他心里的空白永远也无法填补。

大公子和红衣天人永隔

大公子刘贺是风流倜傥、荒唐至极的昌邑王。

红衣就像他的影子,随时随地都在,他从不用去想如何得到她,从不用去费劲琢磨她的心思,也从不用担心会失去她,反正她永远在那里。他只要轻轻叫一声红衣,她就会盈盈笑着出现。

她侧首时,温婉的笑;她低头时,含羞的笑;她抬头时,粲然的笑;还有她默默看着他时,欲说还休的笑可他竟然从没有看懂过!或者不是他不能懂,而是他太习惯!

直到为了救他,红衣逝去,永远的离开了他。

才蓦然回想起寂静宫殿中,红衣低着头、仔细织着丝绦,她眼中柔情百绕、唇边含着希冀的微笑,憧憬着有一日,她能把它亲手系到他的腰间。可是直到最后,她都没有送出她的同心结。

他自以为聪明一世,却连一个女子临死前的心意都看不懂。

一寸同心缕,百年长命花。一寸同心缕,百年长命花

《明日歌》读后感


昨天带着回忆慢慢走远了,今天带着新的希望也悄悄的来了。有的人总是在回忆昨天的美好,有的人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明天,这两种人都没有意识到,最应该珍惜的是今天。

今天是24小时,短暂的24小时。今天是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遇到问题的总想明天再问家长吧,暑假作业还是明天再做吧。不留意间明天已经变成了今天,又会有新的问题出现,问题越积越多,开学的时间也快到了,这时才着急的连夜把作业写完;快考试了才把一堆问题那去问家长,这一会儿时间能把这么多问题解决了,消化吗?这时才后悔为什么不在当时就把问题解决了。

莎士比亚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我说:抛弃今天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今天抛弃了他,他也不会再有明天。

农民在春天及时播种、施肥、浇水秋天才会及时收获。如果在秋天才会播种,果实就不知在何时才会结出。

忘掉昨天,珍惜今天,不要依赖明天!

明日歌读后感


明日歌读后感(一)

我对《明日歌》的理解是这样的:总是明日又明日,明日是何等的多啊!如果天天等待明天,那么只会空度时光,永远一事无成。世上的人都受待明日的害处,明日是无穷无尽的,但人却越来越老。从早到晚,一天天就像这滚滚东流水一样,飞逝而去,从古至今的漫长岁月,就是随着落日西下,慢慢过去。百年来的明日能有多少呢?请诸位听听我的《明日歌》。

对!做人不能像井底之蛙那样,空度时光,最后还不是一事无成嘛!

二年级时,暑假到了。暑假中作业累累,本来想:每天做一点,那很快就会做完了,可是我一天推迟一天,大半个暑假都过了,可是,我一点作业都没碰过。到了最后两天,我拼了老命的赶做,写得手都起泡了。

经过这件事,我以后都在放假第一个星期把所有作业做完,后面的假就不用心惊胆战的度过了嘛!所以做人要把当天的事做完,不等待明天。还有要抓住每一个努力的机会,做好每一件事情哦!


明日歌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首诗《明日歌》,诗的内容是这样的: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老将至意思是明天过去了又有明天,明天真的是那么的多。如果一辈子等待明天,什么事情都会办不成。人们如果被明日牵累,春去秋来很快就衰老。早晨看河水向东流逝,傍晚看太阳向西坠落。人一生有多少个明天?请你听我唱唱《明日歌》。

看完后我知道人的一生是有限的,但明天是无限的。大家千万不要被明天给拖住。尤其是我们小学生在寒、暑假的作业,想着时间很多,一直想着明天写,结果到了开学的前一天作业一点也没做,补了个通宵十分累。

大家一定要按时完成自己的事,不要被明日所累。


明日歌读后感(三)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日日待明日我大声朗读着这首引人思考的《明日歌》。我非常喜欢这首诗,它给人们带来无尽的思考,特别是那些不珍惜时间的人,他们肯定在某个角落里默默流泪。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这说的多好呀,时间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去珍惜它,爱护它,而不是焦急地等待明天。你应该时刻想着,在今天一天里,我们都应该干点儿什么,做点儿什么。如果你只是闲散地游荡,那么,你的时间就会像汽车里的汽油一样耗尽。

曾经有一个人说过:时间如沙漏,过去变成沙。是呀,那些过去的往事,经过一段新的经历,那些往事不都变成了沙,你永远也回不到以往。世界上也不可能会有个时间通道来接你回到过去吧!

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布置了一个观察作文,要求五天内完成。我心想:不就是一篇观察作文吗,简单!三天过去了,我突然想起这个作业,我慌了,连忙跑到草坪上去挖蚂蚁,可老天也不愿帮我,硬是找不到蚂蚁。我放弃了,只好硬着头皮不交作业了。

下一个。老师的眼睛瞅了瞅我。 我我没做。我不好意思低下头。 什么?老师的眼睛发出一种难以扑灭的怒气火苗。 我找不到蚂蚁。我没办法,只好硬找一个理由来预防老师的责骂。 一寸光阴一寸金,你当我看不出来你是在装假呀!老师和蔼地看着我,瞬间,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想哭,可我又哭不出来,我回避着老师的目光,生怕老师打我骂我。 傻孩子,你得珍惜时间,你是想补作业,可你能回到从前吗?好好珍惜时间吧!老师并没打我,反而她的一番话开导了我,。那段话深深地影响着我,终于,我养成了一个珍惜时间的好习惯!

是呀,在这里,我提醒大家一句,时间是有限的,为什么不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呢?时光一去不复返,可是,我们可以好好的合理安排时间,争取不做时间的奴仆。

《支离歌》读后感


《支离歌》读后感

胡杨

和石凌女士结缘于2015年,那时我正在河北出差,在工地上做项目技术指导,闲暇之余写了一篇不到十万字的乡土小说《水泉》,这也是我的处女作。对于写作,我这个学机械设计的工科男是个不折不扣的门外汉,只是一个人在外面久了就会想老家,于是我便断断续续写了这篇粗陋的文字,写完后羞于拿给别人看,只在同学间传阅,这篇陋作传到我的初中语文老师任小刚手里,任老师看后推介给了石凌女士,希望能发表在家乡刊物《灵台文艺》上,于是我便与石凌女士在网络上认识了。很感激她不嫌弃我作品粗陋,全文刊发了。

认识石凌女士后,先后通过云从龙先生的自媒体公众号“吾乡灵台”读了她的几篇文章,再后来读了她很多发表在网络上的优秀作品,渐渐成了她的一名读者。她的作品涉及面很广,有散文、时评、书评、游记、小说等,我比较喜欢她的书评,文风犀利睿智,见解独到。

收到石凌女士的长篇小说《支离歌》后,我利用在河北出差期间,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全书。这是一部让我很震撼,并引发了共鸣的作品。作为80后的我,也目睹、亲历了一些文中所描述的时代发展和变迁的历史事实。

《支离歌》讲述了20世纪90年代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的大背景下,以袁宏涛、江海岩、孙玉涵等一群有冲劲的北方青年在社会洪流中南漂的创业史与心灵史,作者以一个知识分子独有的情怀与责任感,真实地描述了我国十年经济转型期间,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所引发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存焦虑、农村空壳、人性扭曲等社会问题,以及在这股洪浪下底层生存者的挣扎与无奈。

江海珍是“文革”中出生,夹缝中土生土长起来的女强人。这样一个没有多少知识文化的底层女性为了更好的生存,不得不采取各种她能想到的手段一点一点地积累自己的财富,提升自己的地位。她经营的浅海湾娱乐城活脱脱一个缩小版厦门走私案中的“红楼”,实际上是一个藏污纳垢之地。她所用的手段也与赖昌星的相似,利用金钱、美女拉拢腐蚀有权有钱人,甚至打出亲情牌,专攻其软肋,投其所好为自己谋取生存空间。她赚来的钱有多少是“干净”的?

作者在后记中将江海珍定位为一个农村暴发户,我觉得这个定位有失偏颇,受制于家庭贫困和弟弟学业压力,江海珍被迫嫁给跟她毫无感情的煤矿工人咸玉民时表现出的亲情大义,她与前夫离婚时表现出的机智,她为了嫁给初恋而追求爱情时表现出的勇敢,她在洗浴中心开业时被顾贵红妻女暴打及羞辱时表现出的沉着,她对待前夫家人时表现出的大度,她对于商机把握时表现出的睿智,她去西安学习管理、上新项目时表现出的勤奋与上进……除了在与掌握其命运与财路的各种权力人物及达官贵人之间周旋时表现出的手腕与狡黠,她丝毫没有农村暴发户的张狂与蛮横,反而,她身上有着一些难能可贵的善良和质朴,即便是背着一百多万的银行债务,她还在资助贫困学生上学,我觉得捐款做慈善一方面是她驱赶内心自卑感的一种途径,另一方面也是她善良的最好明证。

江海珍这个人物形象就是一位具有浓厚时代背景以及特定社会发展形态下的北方农民企业家,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十年经济转型期间很多农民企业家的发迹史。

袁宏涛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漂创业者形象,其形象和经历代表了一大批90年代南漂创业者。袁宏涛经历了两次高考落榜后回家务农,为了改变贫穷面貌,被迫走上打工之路。他在兰州建筑工地打工时遭遇了老板欠薪逃跑,他初到广州露宿野外,他好心收留老乡索兴旺后反被其坑,他被迫野外逃荒,他在工厂内挥汗如雨,他遭遇了父母逼婚,他创业后又经历了艰难的讨要款项、被竞争对手算计、职工尘肺工伤事故后的起诉索赔、保险箱被盗、媒体勒索、管理危机、替肇事逃逸后的合伙人事故赔偿、被逼债、金融危机时面临倒闭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曲折和煎熬。

袁宏涛骨子里透着西北人的善良勤奋与不屈不挠的精神,他是西北人吃苦耐劳的典范。在被索兴旺坑后,他不计前嫌去监狱看他;乡党袁小峰因工伤断手后,他帮其出主意并对其照顾。他对打工女彭雪融母女的同情与帮扶,他帮老乡找工作……当然,他的善良与热忱有时也容易被人利用,例如陈月桂的父亲与自己父母设圈套,使他和并不喜欢的陈月桂结了婚。

在各种压力、威胁和阴谋下,袁宏涛还是通过自己的勤奋与努力在南方站稳了脚跟,看似赚到了钱,但他却和江海珍一样,过得并不轻松,每一步都如履薄冰,提心吊胆。他们就像成熟的蒲公英,稍有风吹草动,努力就可能付之东流,用经济学上的名词来说就是抗风险能力极低,一个小小的灾难可能会导致灭顶之灾。

孙玉涵作为江海岩的妻子,可谓经历了各种坎坷与磨难,作品对她的写作路线以情感线为主。她在青春遭遇爱情,无果后懵懂中遇到了江海岩。江海岩对她的爱一半是洪水猛兽般热烈的爱,一半却是无休止的猜疑与伤害。她对心怀不轨的药厂领导王峰小心周旋,她小心翼翼地适应着办公室政治,却还是遭遇了企业改制,被迫辞职,遭遇江海岩好友万立伟乘人之危时猥亵,她与记者程冰的短暂感情邂逅、她做保险推销员时遭遇客户禁药强奸,她在广州地下室蜗居时遭遇阎昌林灌酒猥亵,她与流浪歌手大胡子李凌的短暂情感瓜葛,她遭遇道貌岸然的律师吉斌文的感情欺骗,甚至为他堕胎,以及最后与初恋薛志明之间的一夜情都让人感喟。在寻找真情的历程上,她就像一叶随风飘荡的小舟。

孙玉涵一开始是一位善良纯洁的女性形象,打工时在窘迫的生活逼迫下她违背了记者的良知,收了袁宏涛和初恋薛志明的贿赂,这使她的人格形象打了折扣。同时,她也是一位滥情不矜持的女性。喜欢她的男性很多,但却没有一个是真正理解她爱她的。我在想像孙玉涵这样一位女性为什么会遭遇如此经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这个问题留给读者无限的思考空间。

孙玉涵的丈夫江海岩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角色,他身上既有知识分子的清高,也有世俗人的狭隘和懦弱。江海岩遭遇了童年丧父,目睹了三叔江治国对母亲的蹂躏、与同辈份的江大年与母亲的不伦姘居、17岁姐姐江海珍的堕胎,以及姐姐与咸玉民的离婚,使他人格发生了些许扭曲,对女性产生了很深的成见,尤其对妻子无休止的猜忌,语言暴力等显得不可理喻。即便他读再多的书,也没能解除童年时期禁锢在心灵上的魔咒。同时他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个叛逆者。文中有四个人对江海岩做了评价,其表妹李梅梅是这么评价的,“我海岩哥看的书太多了,把社会理想化了。宏涛读的书不多,本身对社会没有抱多大希望,社会要求他怎样他就怎样,打个比方,宏涛就像水,什么样的容器他都能适应,海岩哥像石头,而且不规则,总想着社会适应他……”妻子孙玉涵的评价是“空有知识,智慧不足”,同样是下海的范文华说:“我知道你是个有思想的人,可你也看见了,企业不是混日子的地方。你有没有真才实学不是说了算,你得拿出真本事来……”

江海岩的才情是有目共睹的,他因涉嫌在外文期刊发表文章,被带走调查,他的呕心力作《超越与创新——中国工业经济的误区》书稿被没收,在经济类专业期刊上发表了文章,又为民营企业家立传写书,再到写网络小说《站街女》等一系列文章,足以说明他确实是一位才学极好的知识分子。但与此同时,他世俗狭隘,度量小的一面非常明显,例如对妻子的猜忌近乎变态,在孙玉涵药厂的职工厕所中遭遇王峰羞辱后与妻子发生争执,后又哀求妻子说:“千万别找他(王峰),他是你领导,你想想,你在人家手里攥着……”他南下后对女人的贪婪又表现出一个世俗男的劣根。南下广州前他信誓旦旦地对孙玉涵说一定不会出轨,但是南下没多久就跟初恋张雪雁书信往来,给妻子孙玉涵写信时也给初恋张雪雁写一封,他进入广告公司后对白莲的爱慕,他在书店上演英雄救美,邂逅风尘女子陈雪仪,再到后来与于瑶之间的肉宴……种种迹象表明了江海岩实际上就是一个在乡镇企业赋闲了六年给惯坏了的眼高手低、性情懦弱的孤傲知识分子。

在我看来江海岩走向毁灭与两个人密不可分,一是华南理工大学冯一楠教授。冯一楠教授喝着雀巢咖啡,衣食无忧,却对一个南漂打工者且生存都有困难的江海岩教导:“你不应该和其他人一样沦为赚钱的机器,而应该肩负起启迪大众的责任”,“你的目光很敏锐,你应该拿起笔,负起知识分子的使命……”同时还给江海岩开了假证明: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所的研究员……煞是可笑,一个教授有各种人脉和知识资源,却没有肩负起知识分子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是教导一个“打工者”肩负起知识分子的使命,虽然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但也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一说。也许是我的思想有些狭隘,但这难道不是一个诺大的讽刺吗?而且冯一楠对江海岩后来的人生轨迹影响非常大,实际上,冯一楠将理想主义者江海岩向毁灭的深渊推了一把。

另外一个不得不说的人就是于瑶,虽然文中并未交代,但种种线索和暗示表明江海岩卷入走私案的幕后推手是于瑶。活着是之一,以于瑶与苏世民关系,于瑶不可能不知道苏世民的买卖是否违法。对于瑶来说,江海岩似乎就是她为了解决生理需求的一个闯入者,用完后就像吃完了饭的一次性筷子,没有扔给社会,而是直接扔进火炉,她自己却远走高飞去了新加坡。

《支离歌》还塑造了一些非主线人物形象:打工女彭雪融爱慕袁宏涛无疾而终后成了老板的情人,怀孕生育后却遇到老板出车祸死亡;孙玉涵的初恋薛志明,名校毕业后通过妻子的裙带关系走了捷径,爬向满是脓包的社会顶层;被人贩子拐卖到偏远山区做人妇的史雪琴,为了逃出丈夫马大栓的手心不惜用尿溺死自己襁褓中的孩子;买彩票上瘾且受工伤断了手的袁小峰……还有像白雪、包琴、于玲、朱栓明、孙莹……这样一大堆挤在地下公寓打工的蚁族们,他们的生活、情感,各种挣扎、焦虑和艰难与无奈的人生百态,尽管寥寥几笔白描,人物性格、形象却跃然纸上。

读完全文使人感到莫名的沉重,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社会没有给弱者更多的同情与怜悯,而是排挤和围剿。“知识分子的使命是唤醒,是激发。江海岩略一沉吟,说道……”石凌女士无疑是这样一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在写作过程中注入了大量新颖的观点和理性思考,例如她一针见血地指出:“哲学不能产生效益,但哲学却是一切科学的润滑剂,中国近代最大的悲哀不是经济上的落后,而是没有自己的哲学家。所以许多人不会思考,也不去思考。没有信仰也认识不到信仰在人类生命中的重要意义,不知道为什么活着只是活着而已。人人都盯着钱,学生走进大学只是想找到赚钱的捷径,很少有人认真思考。一个人急功近利顶多缺少了许多乐趣而已,如果一个民族太急功近利,就是一种短视行为,用不了多久就会陷入僵局……”伟大的批判者,往往是伟大的爱国者,知识分子掌握着大量的知识资源,看待社会问题远比普通人透彻、深刻,因此作者在文中大胆地反映了很多社会现实的问题,同时揭露了人在一味地追求金钱的过程中,人性所表现出的丑恶与扭曲。

作为一个搞工业设计的,写作对我来说真的是门外汉,不敢随便妄评写作技巧、作者视野等方面。可能有职业病,我比较刻板严谨,喜欢鸡蛋里面挑骨头,在我看来这本书中有多处时间逻辑瑕疵,下面给这部作品挑挑刺儿:

1、文中交代“打他有了记忆,这个他应该叫老哥的人帮他们家干农活儿:耕地、装车、撒化肥、打撵粮食……”假设男孩子的记忆从7岁开始,那么也就是江海岩7岁的时候应该是1971年,正处在文革中期(1966年~1977年),挣工分吃大锅饭的时候,有自留地的可能性不太大,那么所描述的农活有瑕疵嫌疑。

2、文中交代江海岩15岁的时候因学校要住宿费所以半夜回家,发现江大年在其家中。江大年塞给江海岩20元作为学校住宿费。江海岩15岁也就是1979年,包产到户刚刚一年,对于偏远贫穷的甘肃凤源县,20元无异于一笔巨款,先不说交给一个15岁的孩子是否妥当。根据文中暗笔交代,江大年同样作为一个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农民,20元有可能是其好几个月甚至大半年的收入。

3、袁宏涛21岁高中毕业,秋天8月份((国庆节找乡党聊天10月1日))去兰州,2个月保安,8月个建筑,第二年6月回家,但回家后发现父母在收烤烟,此处有悖常识,甘肃地区烤烟一般8月到9月成熟收割。那么6月份明显时间节点有瑕疵嫌疑……

提出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对作品吹毛求疵,同时也是提醒作者在写作的时候能够严谨一些,尤其涉及到一些时令、或者一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作为背景时,尽量作考证。尽管大多数读者不会在意这些微小的细节,但追求完美不是更好吗?

其实写书评和欣赏艺术作品有异曲同工之妙,实际上都是在揣测作者的创作意图,与作者发生思想和心灵上的碰撞, 期待石凌女士写出更多更好的新作品。

读者胡杨于2017年11月23日

离歌读后感


离歌读后感(一)

徘徊在书架之间,我在寻找一本书。一本封面印着几个女孩和男孩的书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从书架把它拿下来,揽入了怀里,走向了收银台。

回到家,我盘着腿坐在沙发上。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叫做《离歌》,作者是饶雪漫。无论是书名还是作者名都吸引了我。在书中,一个名叫马卓的女孩跟着妈妈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奶奶的离去,妈妈的死,朋友的离开,在马卓的人生里唱响了一首又一首悲伤的离歌。

看完了《离歌》,一股不知名的味道涌上了心头。离别,谁可以避免?世间的万物有多少东西是没有尽头?小溪会断流,太阳会下山,花儿会凋零,我们人也会死,不是吗?有的人,不去养花,是为了不想看到花儿不一点点地凋零。也许,这样做的确不会看到花儿凋谢。可是,在逃避了凋谢的同时,他也失去了一个新的开始。起点,终点,只有一线只差。没有终点,就没有起点。没有起点,就没有终点。到了终点,就得分离,开始下一段旅程。其实,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去躲避,而是去珍惜。珍惜烟花在天空绽放的那一瞬间,珍惜小溪流淌的叮咚声,珍惜雨点滴在地面溅起的水花。相比之下,珍惜不是更加美好吗?每当回忆起当初珍惜过,心头一定会涌起一阵幸福吧?至少,我们不会遗憾,因为我们珍惜过,因为我们拥有过。

漫漫长路,我们难免要匆匆写下一首首情不自愿去又不得不的离歌。可是我们也不要忘了,这也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离歌读后感(二)

今天在宿舍整理书籍,手指轻轻滑过每一本书,突然一个淡雅的封面紧紧地把我的目光抓住了,原来是饶雪漫的《离歌》,我若有所思地笑了笑,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那年的夏天、那年只属于我们的青春

主人公马卓出生在一个美丽的小城镇,然而父亲早早去世,母亲也弃她而去,她自小就与奶奶和小叔一起生活,生活的曲曲折折、坎坎坷坷一直没有放过这个可怜的少女,不久奶奶就离开人世,只剩下了残忍虐待她的小叔和她一起生活。

几年后,马卓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她有着和妈妈林果果一样的性格。她个性倔强,极端自我,喜欢独来独往。同时,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高中。因为一次偶然,她认识了技校的问题少年毒药,从此,马卓的一生就改变了本来的应有方向。马卓被毒药的桀骜不驯深深吸引住,冥冥之中,像是有一条命运之线,无形地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就像有很多时候,情感都不由自主控制着生活的轨迹。尤其是女生,正处在多愁善感的时期,对爱情有着懵懂的向往,那颗敏感而多情的爱心种子一触即发。像马卓这样骄傲的女生,其实是个复杂的个体。乖顺和叛逆这两种个性在她的体内并存,自我压抑和对爱的渴盼长期矛盾纠结。长期缺乏关爱的孤独,在毒药这个坏小子猛烈地爱情攻击下,爱情的种子迅猛生根发芽,蓬勃生长。骄傲的人在自己认准的事情前面,更加是不顾一切,即便知道自己是飞蛾扑火,饮鸩止渴,也别无选择。青春的美,其实也正在于这份无与伦比的勇气与付出。很多时候回想起来,幸好主人公还年轻,也很坚强,(.org)还有很多的时间让她来收拾这一切的残局,这一地的碎屑。也许若干年后,她会懂得爱情与生活,也许生活也会少一些伤痛,但青春过的爱情会永远埋藏在心底的深处吧?

又一次沉浸在这本书中,又一次陷入了思考当中。其实,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我觉得现实中并没有这样平淡细腻或者惊天动地的爱情,在小说中,爱情要多动人有多动人,要多轰动有多轰动,这样的爱情多么的唯美,多么令人向往,多么令人遐想无穷。不论是阿南对林果果那多年不变的爱恋,还是肖哲苦苦追求马卓的执着,或是毒药与马卓之间青涩懵懂的爱恋,都是那么令我感动,似乎抓住了你心底最柔软的那个部分,久久不能令人释怀。

尾声响起,心底最深处回旋着的那一首离歌,终于成为爱与告别的最终曲。终点处,谁将会在那里,把幸福唱与你听?而我们要铭记的是伤痛让成长的过程更深刻,而青春也正因为这份疼痛而成就永恒的魅力!

离歌读后感(三)

《离歌》,是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最近,我读了这部小说,十分震撼。

马卓有着悲惨的命运,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难以接受。在她一岁时,她的爸爸就被人杀害,至今都没有找到杀人凶手,随后,她的母亲也弃她而去;她只好和她的奶奶相依为命,她的叔叔只会喝酒、赌钱,别的男孩子也欺负她,甚至放狗咬她,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马卓一天天长大;在她九岁时,她的母亲又突然出现,把她带到成都来生活,这让马卓有了一丝幸福的感觉,可好景不长,她的母亲在给她买早餐时,遭人惨杀;马卓,无家可归,只好再次回到雅安雨城,奶奶的家里,不料,她的奶奶也离开了她,还遭到了她叔叔的毒打;还好,一直喜欢她母亲的一名男子阿南,领养了她,把对她母亲的爱全灌注在她的身上,对她如亲生女儿一般细心呵护

马卓也不负阿南的期望,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天中,在高中的那三年时间,她偶遇毒药,并被他身上的桀骜不驯、帅气所吸引,展开了一段揪心的爱情故事,谱成了一曲悲伤的《离歌》

上天是不公平的,剥夺了马卓所有至亲至爱的家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受尽了欺辱、折磨,这是非人所能承受的,何况当时她还只是个孩子,可是上天又是很公平的,她如钢铁般的坚强,就是赐予她最好的礼物,也是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慢慢磨练出来的。

比起她的坚强,我的坚强根本不值得一提。被烟头烫在胳膊上的滋味虽然从未尝过,但想想也知道那种痛苦,她,竟然一滴泪都没有滴下,也没有挣扎,只是无言地承受着。我小时候犯了错,妈妈用针扎我的手心,我没有哭,那是因为针头并没有扎进去,只是在我的手心上稍微重地点了一下。当时我看着针锋利的针头要扎进我的手心,心里都紧张的不得了,但还是强忍着马上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倔强地看着妈妈的眼睛,面无表情地接受着一切,一副不服输、坦荡荡的样子。当冰凉的针真的碰到我的手心时,心跳得很快,但我只是眉头皱了一下,手缩了一下,没有留下眼泪。我觉得我好了不起,面对这样的场景,我没有吓得流眼泪,直到现在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看到九岁的马卓冷静地面对她叔叔狰狞的表情,残酷的毒打,又是踢,又是踹,又是扇,又是拿烟头烫,又是揪着头发,她的嘴角都流出了鲜血,她却一声没吭,甚至反抗!真的,那场景,很残忍,我看着这段时,眼泪就已经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心里好像很疼,何况,那是真实的疼

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学到的,只有她拥有;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理解的,只有她懂得

她的勇气无法用任何东西衡量,不知道这股勇气是从哪里来的,与坏人勇敢搏斗,对方拿出白晃晃的刀子,对着人质和自己,她也毫不慌乱,镇定自若地跟他们讲道理。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马卓和毒药并没有在一起,我也深深为马卓遗憾,看到结局,我流泪了,不过哭完之后,也明白,总有一个人,会默默站在你身后,呵护你,爱你,不管你怎样改变,这就是爱。

也许,我们的坚强和勇气都比不上她,但是我们有相同的性格不服输!我们也会学着更坚强,要好好好长大!

喜欢《《博伽梵歌》读后感》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博雷家书读后感65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