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悔读后感 > 地图 > 悔读后感

悔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互联网

悔读后感(分享13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读作品,可以使我们学到更多知识。如果想对书中的内容做到真正感悟的话,不妨尝试写一篇读后感,你还在苦苦思索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以下的悔读后感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悔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为《悔与憾》的文章,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有一位守林已25年的老人,热情地邀请三位不曾相识的小朋友到他家里喝凉茶。在交谈中,孩子们提出以后每周六来看望老人,可他们却一直没有再去过。但老人曾答应他们,等到秋天,葵花籽成熟时给他们炒瓜子吃。为了守信,老人拖着病体一直等待,等到葵花籽成熟后给孩子们寄去,才去老家看病……

老人的行为让我感动。三位孩子们没有守信,他没有责怪,还站在孩子们的角度说服自己。而他自己,即使病情一天天加重,也咬牙坚持,等到葵花成熟的时候。我们可以感受到,在他的心中,守信比生命更重要。这和有着种种理由不守信的三位孩子,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我觉得这个老人太伟大了,他不仅仅感动了三位孩子,也感动了每一位读者。

自古以来,人们就推崇“一言九鼎”、“言而有信”的做人之道。就拿原来国家副主席宋庆龄来说吧,她就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新中国诞生后,有一天,一个幼儿园接到上级通知,说宋庆龄副主席要来看望孩子们。大家高高兴兴做好一切准备。谁知,那天天气骤变,飞沙走石。大家议论纷纷:“宋副主席可能不会来了。”“也许,风停了再来……”正在这时,只听大门外汽车喇叭声鸣,宋奶奶冒着漫天的沙尘来了。幼儿园老师们很感动,一位老师歉疚地说“天气不好,您就改个日子再来么嘛!”宋副主席摇了摇头,认真地说:“不,我不能失信,应该遵守诺言。”

我认为,一个有作为的人,不是看他有多会读书,而在于他是否能修身自律。其中,诚信就是立身的基础之一,如果连基础都没打扎实,将来怎么在社会上立足,实现报效祖国的理想呢?所以,我们现在就应该有这样的意识,从小事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悔读后感 篇2

今日拜读了季老先生的作品《怀念母亲》、《赋得永久的悔》,被文中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的情绪被感染了。

“我的愿望没能实现……抱终天之恨!”那份刻骨铭心的对母亲的眷恋,那份浓浓的爱母情怀!谁能赐予赎过的机会来冲刷心底积攒多年来的深深的忏悔,给一个补过的机会,好让他多陪陪母亲!但是连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都成了一种奢望!“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这种感受谁能承受得了呢!

不由得想起了我。多年了,每次回家,妈妈对我们都像小孩子似的,忙前忙后,生怕每餐没有合口的饭菜,嘘寒问暖,千叮咛万嘱咐。每次走时妈妈都会送我们坐上车目送好远,那份不舍之情在那回首的一刹,在那转身低头的瞬间,我便将这一切默默化作眼底的泪,静静地流淌在心底,为心灵取暖,为旅途作伴。每次和妈妈通话,我这边是甜甜的`一声“妈”,那头则是妈妈“哎……”的一声回应,接下来是我们母女格格的一阵笑,那声音好美,听起来好舒服,好欣慰,好幸福!即使有了不快也会烟消云散的。和妈妈,我们有永远也说不完的话题。

母亲的情是最重的啊1我告诉我的孩子们,将来不管何时何地,千万别忘了我们的母亲。不管我们将来会怎样,发达了抑或清贫,都别忘记她!常回来看看,多尽点孝道!也许她有一天会变得苍老难看,会牙齿脱落,会吁吁叨叨,会稀里糊涂,但,我们,永远也不要嫌弃!是她含辛茹苦生育养育了我们,冷了热了,病了痛了,失意难过,最最关心的就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一切就是她的全部!快乐着我们的快乐,悲伤着我们的悲伤!试问人世间还有谁会这样理解我们,宽容我们,体谅我们?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把最美丽的祝愿化作天边的云,托风儿捎给母亲,让雨儿滋润,最深的祝福都成真!

悔读后感 篇3

毕淑敏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孝。如果你不抓紧时间尽孝,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在《永久的悔》中,作者不正是这样吗,“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作者本立下了一个誓愿: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而人算不如天算,作者的母亲在作者大学毕业之前便与世长辞。当作者听到了这个消息后,如遭受晴天霹雳一般。他悔恨,他懊恼,他气愤,这时他才明白,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

现在我才知道,我是多么幸福啊!长这么大,从来不知道离开祖国母亲是什么滋味。我在学校里受到老师的爱护和教育,同学们的关心和帮助。在家里我受到爸爸妈妈的呵护、爱抚,家务活很少参与,向来都是爸爸妈妈干的。而当看到作者那悲惨的经历,我不禁心头一抖,六岁便离开母亲,要是我恐怕……我不敢想象!

《永久的悔》没有《娘,我的疯子娘》那么悲痛人心;没有《生日卡片》那么感情细腻;没有《合欢树》那么感人肺腑;也没有《狐狸与葡萄》那么意味深长;只有一种无形的辛酸的痛,只有一种离开母亲的悔恨,只有一种散发出浓浓暖意却无法回报的爱。

悔读后感 篇4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给予你的并不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的大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什么是感恩?这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旋转。

当我坐在教室里读着季羡林先生写的。季羡林一位杰出的作家因为失去了母亲的痛苦与悲伤是啊,失去母亲的痛苦和悲伤谁能体会。一个失去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感恩就是痛苦与悲伤吗?雨过天晴是彩虹,我走在铺满石子路的巷子里我喜爱雨后清风的气息,我喜爱雨拂过水面的声音,喜爱风中飘来枫叶的幽香,喜爱风经过草的的甜美味道。一个小孩和她的母亲走在这充满爱的石子路上他的母亲对他说:“孩子别着凉了。”当年我和妈妈也走在这条石子路上妈妈也常常对我说:“别着凉了。'感恩就是一句句甜美的语言吗?

不,感恩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懂得利用它,你将会驾驶着爱的航船。飘扬吧孩子,去报答母亲对你的爱;飘扬吧孩子,去报答母亲对你的关怀;飘扬吧孩子,去驾驶属于你的航船!我加快脚步,回到家说一句“妈妈我爱你!”

我们能活在这美好、精彩的世界上 ,是因为父母用“爱”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田,用“爱”的雨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用 “爱”的春风抚摸着我们的心田……经过父母精心地照料,我们才能茁壮成长。感恩是一种知足,一种回报。

悔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这是季羡林先生写的《赋得永久的悔》。

在我的眼里,我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从季羡林写的文章中,我体会到他对母亲的爱意,对母亲的怀念以及对母亲的歉疚。

作者的母亲多么盼望远离家人的他回来呵!不管有多少个日夜,她依旧眼望远方,等待着儿子的归来。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回来,一直等到自己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作者立下了誓愿,但是当作者有能力赡养父母时,父母却已离去。季羡林先生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时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就会痛不欲生。当他赶回清平奔丧时,看到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是多么想随母亲于地下呀!

当母亲离开季羡林先生时,他才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错的事情。他错在不该离开故乡,更不该离开母亲,他宁愿没有名誉,没有地位,没有幸福,没有尊荣,不管每天吃的好不好他也愿意待在母亲身边,为母亲养老送终。

季羡林先生对母亲的爱,如同一望无垠的大海,是深情的`,是崇高的!虽然她与母亲相处的时间仅有六年,但这六年的爱却好比别人的六十年

母爱,像那诗歌,悠远纯净、和雅清淡;母爱像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温暖情怀......

悔读后感 篇6

内容简介:针对人生中这两个特殊又重要的阶段,阐述了人们应该怎样转换心态书写无悔人生。人在三十岁时就应该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与发展方向,不怕前途中的曲折和困难;到了四十岁就应该没有什么可以顾虑、疑惑的事了,而是以一种充实、无悔的态度收获人生的硕果。《三十不怕 四十不悔》旨在帮助中青年人在面对人生困惑和选择时保持清醒的头脑,用大智慧和好心态迎接人生的挑战。

三十不怕四十不悔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俗话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显而易见,人到了三十岁就要开始明白什么是“人生”了。一般说来,人生的前三十年,是完成对社会初步认识和对自己人生设计的重要阶段;后三十年则是对社会深刻认识及对人生目标予以实施的过程。当一个年轻人对未来满怀激情和梦想时,勇敢的精神会引导出未来的路。如果说二十多岁的人生还充满悬念,那么三十多岁的人生是答疑解惑的过程,也是最需要拿出魄力的时候。三十岁,成为一道人生测试题。做完这道题你的天真在这里结束,成熟从这里开始。三十而立,不只对男人也对女人。四十成为人生中的一杆秤,称出之前拼搏时汗水的重量,秤杆竖起来成为家人的“主心骨”,为爱的人造一座挡风遮雨的房。也许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焦虑、恐慌与无奈,但也同样会有解决问题的法宝。当豁然开朗的心情自然而然地产生,你在更多时候可以帮助别人答疑解惑。在人生的拼搏阶段勇敢一点,在人生收获的阶段才能无怨无悔。本书针对三十岁、四十岁两个人生必经又重要的阶段给予读者不一般的启示。意在告诉人们生存的意义不只是为了忙碌,工作时要有张有驰,生活中要看开得失,才能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收获,才能让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三十岁的时候多拼搏一些,四十岁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让我们为无怨无悔的精彩人生喝彩!

三十不怕四十不悔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世界的奇妙在于存在一切可能性。正如《尚书》中所说:“非知之艰,行之唯艰。”想与做相比较起来,后者远比前者要难。但是人的能力同样具有不可测性,一个思维宽广、心灵博大的人,总是有些奇思妙想。人到三十,如果以前不敢想,那现在该认真想了,至少应该想想如何才能“而立”不倒。30岁你没有赚到钱,勇敢去闯,你还有机会;40岁你还没有脱贫,意味着,你50岁天命已定,人生几近要受穷一辈子。30岁,青涩与成熟的分水岭;三十而立,让你的人生实现质的飞跃。40岁,疲累与迷惘的交叉点;四十不惑,帮你揭开人生成就的新篇章。没有进取心,如何成就雄心,走出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悔读后感 篇7

一口孤独凄凉的棺材,一位嚎啕大哭的青年。

本文讲述了一个悲凉的故事,作者生活在一个极端贫困的乡村里,一家人靠“九叔”的接济勉强维生,母亲为这个家庭受尽了苦难,送作者外出读书,作者却始终没有回家探望,小时候的作者不曾理解到,而长大时逐渐领悟到,马上要迎养母亲时,母亲却“子欲养而亲不待”,离开了作者。

“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

这位母亲,不似高尔基笔下母亲的激昂,也不像李敖文中母亲对孩子的溺爱,却有了几分盼望游子归家的神伤。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

在这种悲哀下,作者的母亲度过了她艰难的一生,而最终的“子欲养而亲不待”使“离开了母亲”成为了作者心中永远的悔,我想,这终日不见儿子比那艰苦贫穷的生活对这位母亲更加的煎熬难耐。

我们目前天天都可以与父母见面,是不是也该对父母尽到孝心呢?

悔读后感 篇8

今天又读了《中国最美的散文集》之《赋得永久的悔》这一篇文章。季羡林先是风趣的挑了一下这个听起来有些八股味道的题目,然后大致的叙述了一下他一生的经历(从出生到八十多岁的生平经历过的地方。)原来季羡林老人家一生里最最后悔的事情竟然是;他离开了了他的家乡,离开了他的亲生母亲而去了遥远的地方发扬光大了。

如今的我们大概是都觉得季羡林为国家,为人民服务了,文学水平提高了,当然也出名了,发财了。这样有什么不好的呢?!但是其实季羡林的内心也是极为痛苦地!丧母之痛!其实并不像很多人想的那样,季羡林老人家幼年的时候家里是非常穷的!唯一阔的一阵还是在作者还未出生的时候,作者的九叔买了一张奖券竟然也幸运的中奖了!也理所应当的分给了自己的兄弟(季羡林的父亲)一笔钱,可季羡林的父亲却没有拿这笔钱用于投资,却欢欢喜喜的办了一桌宴席!!钱便又挥霍完了,季羡林的家里又是变得一贫如洗了。季羡林只在这篇文章里只是写到了关于吃的东西。

儿时的季羡林只在他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出了家庭,所以所知道的儿时的记忆大多都是吃的东西,而对于只有六岁的他来讲,对于母亲的记忆是少之又少的!而在季羡林大学毕业以前可怜的他只回家了2回,只见到过母亲一次面,且只有短短几天的时间又离开了。第二次便是回家给母亲奔丧了。

所以季羡林是十分后悔当初离开家的,他自己宁愿一辈子只吃红的,也不愿意离开自己亲爱的母亲啊!难以割舍的对母亲的思念与追悼。所以离开母亲,乃是季羡林老人家一生中最最后悔的事情了!

悔读后感 篇9

每一个人都会撒谎,但不承认错误的话,将会感到非常内疚的。

今天,我读了《悔》这一片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学生考了77分,如果爸爸看见了一定会批评他的,于是他灵机一动——改分。第二天下午,爸爸表扬了他,听了这句话后,他再也抑制不住的哭了出来,晚上,他向父亲承认了错误,心里感到非常高兴。

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 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善莫大焉。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犯错,撒谎,关键是你不去勇敢的面对它,解决它,逃避不是办法,要用行动表示,只要承认自己的过失,才能得到谅解。

像列宁小时候,曾经打碎了姑妈心爱的花瓶,它勇敢的承认了错误,得到了家人的夸奖;华盛顿曾经砍刀父亲的樱桃树,因为它勇于承认了错误,而避免了它父亲的大发雷霆。

我也有过撒谎。一次,奶奶煮了我最不喜欢吃的鸡蛋,趁奶奶不注意,便扔进我家小狗的盘子里,便上学去了。放学回到家,奶奶问我是不是没有吃鸡蛋,我小声应了一声。原来奶奶看见小狗在舔嘴巴,就明白了一切,弄得奶奶哭笑不得。

撒谎,也有善意的和恶意的,只要你不是存心去欺骗别人,而且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会得到谅解的。

还是那句古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悔读后感 篇10

最近,读了季羡林先生的《赋得永久的悔》一文,感受颇深。这篇文章是季先生在他望九之年写给母亲的。季先生是一位过早地失去母亲而终身怀有风木之悲的人,他6岁就离开了母亲,不记得母亲的笑容。文中回忆了他小时候生活的艰辛,食物匮乏,想方设法寻找吃的东西而母亲则终日吃“黄的”食物的情节,令人心酸。全文渗透了母亲对孩子的至亲至爱,通篇情意刺骨,无限凄切。季先生把他对母亲的深情和歉意寓于质朴的语言之中,自始至终倾注了一个情字,读后让人不能不为之动容。现节选文章的最后两段与大家一起分享:

“我在母亲身边只呆到6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日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不回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单的一句话里饱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了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正应在我身上。我不忍想像母亲临终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了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

这就是我的永久的悔。”

《赋得永久的悔》,如泣如诉。这是一份平平常常的人生菜单,季先生到了耄耋之年感叹自己的人生,这是季先生心灵的晾晒,值得我们深思。母亲的伟大在于母爱,母爱的伟大在于无私。母亲为了孩子可以舍得一切,忍受一切,充当一切。那么,作为儿女应该怎样回报母亲呢?读完这篇文章,我最深的感慨是,我们应该趁着自己的母亲还健在,赶紧补上这一堂人生之课,不要因为自己的怠慢和疏忽酿成人间悲剧,时间不等人呀!正象季老先生所讲的,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比起伟大的母亲又算得了什么!是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讲,人生固然重要,但与伟大的母爱和母亲的无私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季先生的感受刻骨铭心!永久的悔实则是无尽的爱。我们可能不曾有季先生那样的悔,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像季老先生那样,纵使悔痛一生,也唤不回望眼欲穿的那位母亲的生命。在母亲过世后抚棺大哭时,恨不能随母亲而地下,然后再为“永久的悔”写什么赋。我希望我们大家都有颗清清明明的心,不要有这样永久的悔。让我们理解和关爱自己的母亲吧!伟大的母爱是一盏不灭的灯。

悔读后感 篇11

“读万卷书且行万里路”

“淳朴恬澹,本色天然”

“外表平易,秀色内涵”

这些词句来概括季老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原本读这本书,信手拣来,纯属偶然,但现在却是欣然。原因自不必多说,尽(浸)在书中了。

季老的阅历已不能用丰富二字形容,但他能持着谦虚待人的本性,在“大家”中委实不多。也许正是清楚了自己的优劣,所以有感而发的谦虚是真诚的,绝不是虚妄的。

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季羡林正是经历了这样苦涩的童年。诚如季老所言,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家境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此情此景,与我们相比,真不可同日而语……六岁那年,背井离乡,成为季老一生中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叔父对他望子成龙,教育十分严格。季老也正是从此刻起开启了他漫长的求学生涯……

季老虽已耄耋之年,写起文章来仍像孩子们般生动、活泼。比方,在夜课后,在黑暗中,走过一片种满了芍药花的花畦,紫色的芍药花同绿色的叶子化成了一个颜色,清香似乎扑入鼻宫。季老戏称,学习英文总同美丽的芍药花联在一起,留在脑海,成为美丽的回忆。

关于“拖尸”,季老也描写得惟妙惟肖。据说,这是当时清华的一个特色。新生在报到前必须先到体育馆,旧生好事者列队对新生进行“拖尸”。几个彪形大汉把新生的两手、两脚抓住,举了起来,在空中摇晃几次,然后抛到垫子上,这就算完成了手续,颇有点像《水浒传》上提到的杀威棒。想想,我们报到是去的也是体育馆,只是没受到这样的“礼遇”。其实,这只不过是旧生对新伙伴开一点玩笑,充满了友情的。

季老就是如此赋有生活感,此外,他的处事原则、清醒自知、民族意识也毫不逊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季老躬行着。他心头有拂拭不掉的科钦人民的一颦一笑,有火焰山的热烈奇异,也丝毫不缺少哥廷根般的点点怀念、感激。体验天雨曼陀罗,分享山中逸趣,来到虎门炮台,一笔点出民族的脊梁: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

他不以瓦尔德施密特的评价而沮丧,也决不由于中村元教授的夸奖而发昏。他认识到翻译工作的价值,也清醒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他甚至可以对垂垂老矣的瓦尔德施密特教授说出善意的谎言,真心却又不虚伪。就是这样,一个孩子般成熟,一个百变的季羡林。一个时代的骄子。

书名用“永久的悔”,那么季老“永久的悔”又是什么呢!季老说,这是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这永久的悔片刻没有离开过他的心,即:不该离开故乡,不该离开母亲。

是呀!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季老如是说。对他自己,也对我们。

悔读后感 篇12

见习期间,遇上这篇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关于母亲,关于那个年代。

一个母亲,毕生没有过过好日子。最好的食物,便是“红色的”。那生硬的高粱,居然是母亲一生的食物。在孩子小的时候,把“好的”都留给孩子。农村里,生理需要都得不到满足的地方,就别提其他的了。等到孩子长大了,却再也难以见到儿子。

季羡林先生在母亲身边只待到6岁,之后便一直在外奋斗、学习。风风雨雨中,他该是多么想念故乡的母亲。但是,为了胸中的理想,他只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煎熬、想念。季羡林先生说,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寒、儿子远离、她又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在儿子离开的长年累月里,她该是多么思念自己的骨肉啊!

不知道有多少日夜,母亲眺望着儿子离开的村口,一遍又一遍地想念,一次又一次地落泪,盼着儿子归来。这岂是一个“心痛”可以概括的感情?但是,这个儿子始终没有回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直到母亲去世,季羡林先生回到家的时候,只看到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屋子……看到这,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细算人的一生,能待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又剩多少呢?父母想要的不是珍贵的礼物,不是名誉地位,只要一个关切的电话,就够了,仅此而已。

在心里找个珍贵的地方,把他们放在那里。好好为之奋斗,记得电话联系,记得常回家看看,记得家永远是最温暖的港湾,记得父母常常在想念我们,记得有时候母亲会因为想念而偷偷抹眼泪,记得母亲也曾一次次朝我们离开的方向眺望,久久,久久地……

悔读后感 篇13

在《大众日报》上看到季羡林的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季老对母亲的情,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一样痛彻了我的心扉。季老去世后,他的骨灰的三分之一与父母以及妻子合葬在一起,实现了他的生前遗愿——回到“母亲身边”。

我的父亲去世三年多了。子女永远欠父母的,永远报答不完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农民。小时因为家贫没有上学,他说:“中国的字我识一半,我就认识‘中’字。”因为从小不识肉味,后来酷爱吃肥肉,直至患脑血栓去世。

父亲家里很穷,直到三十多岁仍然没有娶上媳妇。36岁那年,18岁的母亲和姥姥一家逃荒从百里外来到父亲的村庄。当年恰逢父亲家里收成好一些,奶奶收留了母亲一大家子。姥姥带领子女要走时,母亲留了下来,嫁给了父亲,来年年后生下了我。几年后两个弟弟相继出生。

父亲为了生计,除了在地里辛勤耕作外,靠打短工挣点儿辛苦钱。修水库时扛方土,给人家脱土胚,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他还卖过炒花生,煮下猪下水,卖甘蔗、蒜,种菜卖菜,什么都干。即使这样,我家的日子仍然很穷。

我大学毕业后到济南上班,离家远了,近300公里。从我成家到父亲去世10年的时间,父亲一次都没到我家来过,不知道我家的大门朝哪开。他永远也来不了了。

父亲患脑血栓好几年,每年输液扩充血管。那天中午他煮了面条,想吃完面条到县城澡塘洗个澡。把锅从东屋端到北屋,刚跨进北屋的门就摔倒了,以后再也没有起来。

弟弟给我打了电话,我请了假赶紧赶了回去。我说带父亲到县城住院,母亲说还要花钱,还要人照顾,离家又远,弟弟他们又穷,又没时间,即使好了也起不来床,到时还得母亲照顾,母亲身体不好,病很多,也照顾不了。

我在家呆了10天,两个姑姑也来了,10天的时间也没照顾多少,只是给父亲喂喂饭,后来因为单位有事回去了。几天后的中午弟弟打电话说父亲去世了。又请假回家奔丧。

父亲患脑血栓期间是不应该吃肥肉的,但他非常想吃,宁愿得病也要吃。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依他,每次回去偷偷给他些钱,他都买了肉吃。

因为母亲说了自己多病不能照顾父亲的话,自父亲去世我一直怨恨母亲。

公公每年冬天到我家来住,夏天去爱人的弟弟家。父亲去世那年春天,公公走后,我收拾他的房间,洗床单枕套,给他刷鞋,这些活我是不情愿做也得做的。想到了母亲给父亲刷鞋。父亲一生不知道穿坏过多少双鞋,母亲给父亲做过多少双鞋,刷过多少双鞋。而我这个做女儿的,又照顾过父亲多少?这么多年,还不是母亲在照顾。想到这些,我心中对母亲的怨恨便释然了。

父亲的一生是贫苦的,没有享过什么福。如果有来生,我仍想做父亲的女儿,好好孝敬我的父亲。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悔读后感(合集8篇)


下面的“悔读后感”相关内容主题,是由编辑为您提供的,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 记录下读书时的主要观点,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书中的知识,怎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悔读后感 篇1

见习期间,遇上这篇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关于母亲,关于那个年代。

一个母亲,毕生没有过过好日子。最好的食物,便是“红色的”。那生硬的高粱,居然是母亲一生的食物。在孩子小的时候,把“好的”都留给孩子。农村里,生理需要都得不到满足的地方,就别提其他的了。等到孩子长大了,却再也难以见到儿子。

季羡林先生在母亲身边只待到6岁,之后便一直在外奋斗、学习。风风雨雨中,他该是多么想念故乡的母亲。但是,为了胸中的理想,他只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煎熬、想念。季羡林先生说,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寒、儿子远离、她又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在儿子离开的长年累月里,她该是多么思念自己的骨肉啊!

不知道有多少日夜,母亲眺望着儿子离开的村口,一遍又一遍地想念,一次又一次地落泪,盼着儿子归来。这岂是一个“心痛”可以概括的感情?但是,这个儿子始终没有回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直到母亲去世,季羡林先生回到家的时候,只看到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屋子……看到这,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细算人的一生,能待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又剩多少呢?父母想要的不是珍贵的礼物,不是名誉地位,只要一个关切的电话,就够了,仅此而已。

在心里找个珍贵的地方,把他们放在那里。好好为之奋斗,记得电话联系,记得常回家看看,记得家永远是最温暖的港湾,记得父母常常在想念我们,记得有时候母亲会因为想念而偷偷抹眼泪,记得母亲也曾一次次朝我们离开的方向眺望,久久,久久地……

悔读后感 篇2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给予你的并不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的大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什么是感恩?这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旋转。

当我坐在教室里读着季羡林先生写的。季羡林一位杰出的作家因为失去了母亲的痛苦与悲伤是啊,失去母亲的痛苦和悲伤谁能体会。一个失去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感恩就是痛苦与悲伤吗?雨过天晴是彩虹,我走在铺满石子路的巷子里我喜爱雨后清风的气息,我喜爱雨拂过水面的声音,喜爱风中飘来枫叶的幽香,喜爱风经过草的的甜美味道。一个小孩和她的母亲走在这充满爱的石子路上他的母亲对他说:“孩子别着凉了。”当年我和妈妈也走在这条石子路上妈妈也常常对我说:“别着凉了。'感恩就是一句句甜美的语言吗?

不,感恩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懂得利用它,你将会驾驶着爱的航船。飘扬吧孩子,去报答母亲对你的爱;飘扬吧孩子,去报答母亲对你的关怀;飘扬吧孩子,去驾驶属于你的航船!我加快脚步,回到家说一句“妈妈我爱你!”

我们能活在这美好、精彩的世界上 ,是因为父母用“爱”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田,用“爱”的雨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用 “爱”的春风抚摸着我们的心田……经过父母精心地照料,我们才能茁壮成长。感恩是一种知足,一种回报。

悔读后感 篇3

今日拜读了季老先生的作品《怀念母亲》、《赋得永久的悔》,被文中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的情绪被感染了。

“我的愿望没能实现……抱终天之恨!”那份刻骨铭心的对母亲的眷恋,那份浓浓的爱母情怀!谁能赐予赎过的机会来冲刷心底积攒多年来的深深的忏悔,给一个补过的机会,好让他多陪陪母亲!但是连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都成了一种奢望!“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这种感受谁能承受得了呢!

不由得想起了我。多年了,每次回家,妈妈对我们都像小孩子似的,忙前忙后,生怕每餐没有合口的饭菜,嘘寒问暖,千叮咛万嘱咐。每次走时妈妈都会送我们坐上车目送好远,那份不舍之情在那回首的一刹,在那转身低头的瞬间,我便将这一切默默化作眼底的泪,静静地流淌在心底,为心灵取暖,为旅途作伴。每次和妈妈通话,我这边是甜甜的`一声“妈”,那头则是妈妈“哎……”的一声回应,接下来是我们母女格格的一阵笑,那声音好美,听起来好舒服,好欣慰,好幸福!即使有了不快也会烟消云散的。和妈妈,我们有永远也说不完的话题。

母亲的情是最重的啊1我告诉我的孩子们,将来不管何时何地,千万别忘了我们的母亲。不管我们将来会怎样,发达了抑或清贫,都别忘记她!常回来看看,多尽点孝道!也许她有一天会变得苍老难看,会牙齿脱落,会吁吁叨叨,会稀里糊涂,但,我们,永远也不要嫌弃!是她含辛茹苦生育养育了我们,冷了热了,病了痛了,失意难过,最最关心的就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一切就是她的全部!快乐着我们的快乐,悲伤着我们的悲伤!试问人世间还有谁会这样理解我们,宽容我们,体谅我们?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把最美丽的祝愿化作天边的云,托风儿捎给母亲,让雨儿滋润,最深的祝福都成真!

悔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这是季羡林先生写的《赋得永久的悔》。

在我的眼里,我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从季羡林写的文章中,我体会到他对母亲的爱意,对母亲的怀念以及对母亲的歉疚。

作者的母亲多么盼望远离家人的他回来呵!不管有多少个日夜,她依旧眼望远方,等待着儿子的归来。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回来,一直等到自己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作者立下了誓愿,但是当作者有能力赡养父母时,父母却已离去。季羡林先生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时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就会痛不欲生。当他赶回清平奔丧时,看到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是多么想随母亲于地下呀!

当母亲离开季羡林先生时,他才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错的事情。他错在不该离开故乡,更不该离开母亲,他宁愿没有名誉,没有地位,没有幸福,没有尊荣,不管每天吃的好不好他也愿意待在母亲身边,为母亲养老送终。

季羡林先生对母亲的爱,如同一望无垠的大海,是深情的`,是崇高的!虽然她与母亲相处的时间仅有六年,但这六年的爱却好比别人的六十年

母爱,像那诗歌,悠远纯净、和雅清淡;母爱像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温暖情怀......

悔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为《悔与憾》的文章,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有一位守林已25年的老人,热情地邀请三位不曾相识的小朋友到他家里喝凉茶。在交谈中,孩子们提出以后每周六来看望老人,可他们却一直没有再去过。但老人曾答应他们,等到秋天,葵花籽成熟时给他们炒瓜子吃。为了守信,老人拖着病体一直等待,等到葵花籽成熟后给孩子们寄去,才去老家看病……

老人的行为让我感动。三位孩子们没有守信,他没有责怪,还站在孩子们的角度说服自己。而他自己,即使病情一天天加重,也咬牙坚持,等到葵花成熟的时候。我们可以感受到,在他的心中,守信比生命更重要。这和有着种种理由不守信的三位孩子,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我觉得这个老人太伟大了,他不仅仅感动了三位孩子,也感动了每一位读者。

自古以来,人们就推崇“一言九鼎”、“言而有信”的做人之道。就拿原来国家副主席宋庆龄来说吧,她就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新中国诞生后,有一天,一个幼儿园接到上级通知,说宋庆龄副主席要来看望孩子们。大家高高兴兴做好一切准备。谁知,那天天气骤变,飞沙走石。大家议论纷纷:“宋副主席可能不会来了。”“也许,风停了再来……”正在这时,只听大门外汽车喇叭声鸣,宋奶奶冒着漫天的沙尘来了。幼儿园老师们很感动,一位老师歉疚地说“天气不好,您就改个日子再来么嘛!”宋副主席摇了摇头,认真地说:“不,我不能失信,应该遵守诺言。”

我认为,一个有作为的人,不是看他有多会读书,而在于他是否能修身自律。其中,诚信就是立身的基础之一,如果连基础都没打扎实,将来怎么在社会上立足,实现报效祖国的理想呢?所以,我们现在就应该有这样的意识,从小事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悔读后感 篇6

一口孤独凄凉的棺材,一位嚎啕大哭的青年。

本文讲述了一个悲凉的故事,作者生活在一个极端贫困的乡村里,一家人靠“九叔”的接济勉强维生,母亲为这个家庭受尽了苦难,送作者外出读书,作者却始终没有回家探望,小时候的作者不曾理解到,而长大时逐渐领悟到,马上要迎养母亲时,母亲却“子欲养而亲不待”,离开了作者。

“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

这位母亲,不似高尔基笔下母亲的激昂,也不像李敖文中母亲对孩子的溺爱,却有了几分盼望游子归家的神伤。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

在这种悲哀下,作者的母亲度过了她艰难的一生,而最终的“子欲养而亲不待”使“离开了母亲”成为了作者心中永远的悔,我想,这终日不见儿子比那艰苦贫穷的生活对这位母亲更加的煎熬难耐。

我们目前天天都可以与父母见面,是不是也该对父母尽到孝心呢?

悔读后感 篇7

在《大众日报》上看到季羡林的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季老对母亲的情,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一样痛彻了我的心扉。季老去世后,他的骨灰的三分之一与父母以及妻子合葬在一起,实现了他的生前遗愿——回到“母亲身边”。

我的父亲去世三年多了。子女永远欠父母的,永远报答不完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农民。小时因为家贫没有上学,他说:“中国的字我识一半,我就认识‘中’字。”因为从小不识肉味,后来酷爱吃肥肉,直至患脑血栓去世。

父亲家里很穷,直到三十多岁仍然没有娶上媳妇。36岁那年,18岁的母亲和姥姥一家逃荒从百里外来到父亲的村庄。当年恰逢父亲家里收成好一些,奶奶收留了母亲一大家子。姥姥带领子女要走时,母亲留了下来,嫁给了父亲,来年年后生下了我。几年后两个弟弟相继出生。

父亲为了生计,除了在地里辛勤耕作外,靠打短工挣点儿辛苦钱。修水库时扛方土,给人家脱土胚,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他还卖过炒花生,煮下猪下水,卖甘蔗、蒜,种菜卖菜,什么都干。即使这样,我家的日子仍然很穷。

我大学毕业后到济南上班,离家远了,近300公里。从我成家到父亲去世10年的时间,父亲一次都没到我家来过,不知道我家的大门朝哪开。他永远也来不了了。

父亲患脑血栓好几年,每年输液扩充血管。那天中午他煮了面条,想吃完面条到县城澡塘洗个澡。把锅从东屋端到北屋,刚跨进北屋的门就摔倒了,以后再也没有起来。

弟弟给我打了电话,我请了假赶紧赶了回去。我说带父亲到县城住院,母亲说还要花钱,还要人照顾,离家又远,弟弟他们又穷,又没时间,即使好了也起不来床,到时还得母亲照顾,母亲身体不好,病很多,也照顾不了。

我在家呆了10天,两个姑姑也来了,10天的时间也没照顾多少,只是给父亲喂喂饭,后来因为单位有事回去了。几天后的中午弟弟打电话说父亲去世了。又请假回家奔丧。

父亲患脑血栓期间是不应该吃肥肉的,但他非常想吃,宁愿得病也要吃。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依他,每次回去偷偷给他些钱,他都买了肉吃。

因为母亲说了自己多病不能照顾父亲的话,自父亲去世我一直怨恨母亲。

公公每年冬天到我家来住,夏天去爱人的弟弟家。父亲去世那年春天,公公走后,我收拾他的房间,洗床单枕套,给他刷鞋,这些活我是不情愿做也得做的。想到了母亲给父亲刷鞋。父亲一生不知道穿坏过多少双鞋,母亲给父亲做过多少双鞋,刷过多少双鞋。而我这个做女儿的,又照顾过父亲多少?这么多年,还不是母亲在照顾。想到这些,我心中对母亲的怨恨便释然了。

父亲的一生是贫苦的,没有享过什么福。如果有来生,我仍想做父亲的女儿,好好孝敬我的父亲。

悔读后感 篇8

今天又读了《中国最美的散文集》之《赋得永久的悔》这一篇文章。季羡林先是风趣的挑了一下这个听起来有些八股味道的题目,然后大致的叙述了一下他一生的经历(从出生到八十多岁的生平经历过的地方。)原来季羡林老人家一生里最最后悔的事情竟然是;他离开了了他的家乡,离开了他的亲生母亲而去了遥远的地方发扬光大了。

如今的我们大概是都觉得季羡林为国家,为人民服务了,文学水平提高了,当然也出名了,发财了。这样有什么不好的呢?!但是其实季羡林的内心也是极为痛苦地!丧母之痛!其实并不像很多人想的那样,季羡林老人家幼年的时候家里是非常穷的!唯一阔的一阵还是在作者还未出生的时候,作者的九叔买了一张奖券竟然也幸运的中奖了!也理所应当的分给了自己的兄弟(季羡林的父亲)一笔钱,可季羡林的父亲却没有拿这笔钱用于投资,却欢欢喜喜的办了一桌宴席!!钱便又挥霍完了,季羡林的家里又是变得一贫如洗了。季羡林只在这篇文章里只是写到了关于吃的东西。

儿时的季羡林只在他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出了家庭,所以所知道的儿时的记忆大多都是吃的东西,而对于只有六岁的他来讲,对于母亲的记忆是少之又少的!而在季羡林大学毕业以前可怜的他只回家了2回,只见到过母亲一次面,且只有短短几天的时间又离开了。第二次便是回家给母亲奔丧了。

所以季羡林是十分后悔当初离开家的,他自己宁愿一辈子只吃红的,也不愿意离开自己亲爱的母亲啊!难以割舍的对母亲的思念与追悼。所以离开母亲,乃是季羡林老人家一生中最最后悔的事情了!

2023《琐记》读后感(分享13篇)


以下的内容“《琐记》读后感”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为您准备的,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不少感悟。 每个人的个人经历和背景都会影响阅读和感受书籍的方式,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

《琐记》读后感 篇1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琐记》读后感 篇2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看看今天的我们,我觉得似曾相识,世界上对我们追好的是父母,但是,我们真的是这么觉得吗?最常见的就是,天冷了,妈妈叫你多穿些衣服,但为了好看,就是不愿意穿,最后生病了,当你苦着一张脸去向他寻求帮助时,他却升起的不理你,让你烧着,任凭你苦苦哀求就是不带你去医院,心软的父母,看着孩子这副样子,听着孩子的苦苦哀求,忍无可忍最后带着怒气送我们去医院。你会不会觉得父母很坏见死不救,不,他们表面上是在骂你,表面上是在生气,但心里已经急得不得了,他其实起你当初为什么不听话,不带你去,是为了让你记住这个教训,让你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我们都无久了父母的一番苦心。

然而对一些表面上对你好的人,却是爱戴有加,绝对信任,但当你遇到困难,或让你陷入困境时,他逃的最远,甚至让你陷入困境的元凶就是他。最后真正在你身边,并且千方百计地帮助你的人,竟然是你以前不理睬甚至是曾经恶语相向过的。

所以,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它。

《琐记》读后感 篇3

ideng_f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琐记》读后感 篇4

《秋灯琐记》是清朝人蒋坦所写的忆妻书。书中所记,大多是与妻子秋芙的生活琐事,但文中一字一墨,皆妙曲横生,使人读之慨然,无不有羡慕之感。

蒋坦,字平伯,号蔼卿,是浙江钱塘人。秀才出身,善文章,工书法。道光七年与青梅竹马的表妹秋芙订婚,道光二十三年成婚。而秋芙亦有文才,著有词集,解音律,善弹琴,尤喜佛经。故夫妇偕隐家园,联吟礼佛,作诗载歌,又有游山玩水之趣,并享天人之乐,虽箪食瓢饮,常自窘困,但不输高雅之志。

可以看出,蒋坦与秋芙皆是性情中人,见山树花木,水光风涌,无不有感。

还记得书中写道二人夏日出游,到理安寺,在石屋洞中陶然忘世,不知几何。所记写道:“秋芙安琴磐磴,鼓《平沙落雁》之操,归云滃然,涧水互答,此时相对,几忘我两人犹生尘世间也。”可见二人自然之天性,非尘世之人可比也。

蒋坦对秋芙可谓珍切宠爱,记的二人在一湖游玩,到了晚上,四周暝目,霜风乍起,秋芙时着薄棉,略有寒色,蒋坦见之,于是脱衣半臂拥之。读者念至此处,怎能不唏嘘感叹,真是羡煞人间也!

春花风月有时,秋落霜寒亦有时,所以二人也常常有惜花伤神,念苍山衰败之感。秋芙常对蒋坦说:“人生百年,梦寐居半,愁病居半,襁褓垂老之日又居半,所仅存者,十之一二耳;况我辈蒲柳之质,犹未必百年者乎。”蒋坦闻之同感。是啊,生死有定,但愿你长寿百年,希去我之前,免伤孤之痛。蒋坦所想,或许如此,上天应之,所以也就有了丧妻之痛啊。

幸福源于细节,所谓琐事者间,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而人们大多愿意看的,不是表面的华丽词藻,而是内容中的真实情感。蒋坦与秋芙,如《浮生六记》中的沈复与芸娘,都是至情至性之人。

夫妇本三生结缘,若能如此,皆为良缘。但世上没有那么多良缘,所以才会去羡慕蒋坦与秋芙,羡慕古人的至美爱情。

有时候,我们无法选择对方是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如果真是如此,又怎么会怕没有良缘呢?

最后,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比翼双飞,再续蒋坦与秋芙之爱情。

《琐记》读后感 篇5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中国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琐记》读后感 篇6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平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记》读后感 篇7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琐记》读后感 篇8

这个寒假的天气却是不错的,阳光明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适合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现在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谓,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向先生致敬!

鲁迅先生的文章实在值得回味,反反复复的看才能大概了解其中滋味。曾经看过一篇关于先生的文章的评论,说先生的文是只可浏览不能详读的,盖因先生实在是个忧国忧民的革命文人吧,这等的境界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今天看了先生的《朝花夕拾》册子中的第二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也是颇有些感触的。这篇文章,先生用深沉隽永的笔描写了一个在先生家做工的女性,长妈妈。

文章着重写了先生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先生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先生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开篇介绍长妈妈的时候,铺成直叙的写了长妈妈名字的由来,人物的性格,甚至对于长妈妈那个“大”字形的睡姿也反复提及。后面通过对于长妈妈的言语行为,也给了读者一个很直观的概念,其实所谓长妈妈也就是那个时代下生活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有一些陋习,但是也有敢于创新的可爱一面。

《琐记》读后感 篇9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琐记》读后感 篇10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鲁迅在这篇文章里主要回忆了自己为追求新知识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生活和学习,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冲破封建束缚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谁。体现了封建社会思想十分陈旧,而且对新思想不接受,排斥。

在鲁迅生活的年代,正好赶上百日维新,但很多老辈的人并不支持,国门洞开的原因之一正是文化闭塞,而鲁迅先生很有主见,提倡学习新的文化。我们现在有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好好学习新的文化和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

《琐记》读后感 篇11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读后感 篇12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琐记》读后感 篇13

曾经掠过生命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命根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如果坐下来检查记忆中大大小小的事,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我们曾经认为惊夭动地的大事,很多年后想起来却变得那么模糊,仿佛当时并没有真的经意。而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在流年逝去之后反而磨洗得更加鲜明。于是我们自己也感到迷惑恍惚,究竟是哪些在生命中更重要?

曾经以为有关生死的事肯定会刻骨铭心。然而当我手抚脑后的深深的疤痕时,却发现往事已经变得寻不到踪迹。相反,整个事情的侮一个细节在妈妈的脑海里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清晰。我央她讲一讲当时的情形,妈妈看着我,眼中有一种很奇异的神色。然后述说我怎样在沟上跳来跳去,怎样在唱跳之时得意忘形,怎样突然失足,怎样流血如注而休克。妈妈的绘声绘色里带着一种记忆犹新的惊恐,她好像完全置身于十几年前的那个情景,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手不自觉地抓住眼前好好存在的我。尽管我实在已想不起来当时的事情,但是感到妈妈那徽徽颐动的指尖。我安慰似地对着她笑了,同时一串泪珠悄悄滑落在我的衣襟。

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幽默的力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小心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助,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可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弃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2023悔读后感(模板5篇)


在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都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写读后感的过程也是对我们思考和表达能力的提升,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些有关此话题的内容,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

悔读后感(篇1)

最近,读了季羡林先生的《赋得永久的悔》一文,感受颇深。这篇文章是季先生在他望九之年写给母亲的。季先生是一位过早地失去母亲而终身怀有风木之悲的人,他6岁就离开了母亲,不记得母亲的笑容。文中回忆了他小时候生活的艰辛,食物匮乏,想方设法寻找吃的东西而母亲则终日吃“黄的”食物的情节,令人心酸。全文渗透了母亲对孩子的至亲至爱,通篇情意刺骨,无限凄切。季先生把他对母亲的深情和歉意寓于质朴的语言之中,自始至终倾注了一个情字,读后让人不能不为之动容。现节选文章的最后两段与大家一起分享:

“我在母亲身边只呆到6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日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不回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单的一句话里饱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了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正应在我身上。我不忍想像母亲临终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了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

这就是我的永久的悔。”

《赋得永久的悔》,如泣如诉。这是一份平平常常的人生菜单,季先生到了耄耋之年感叹自己的人生,这是季先生心灵的晾晒,值得我们深思。母亲的伟大在于母爱,母爱的伟大在于无私。母亲为了孩子可以舍得一切,忍受一切,充当一切。那么,作为儿女应该怎样回报母亲呢?读完这篇文章,我最深的感慨是,我们应该趁着自己的母亲还健在,赶紧补上这一堂人生之课,不要因为自己的怠慢和疏忽酿成人间悲剧,时间不等人呀!正象季老先生所讲的,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比起伟大的母亲又算得了什么!是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讲,人生固然重要,但与伟大的母爱和母亲的无私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季先生的感受刻骨铭心!永久的悔实则是无尽的爱。我们可能不曾有季先生那样的悔,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像季老先生那样,纵使悔痛一生,也唤不回望眼欲穿的那位母亲的生命。在母亲过世后抚棺大哭时,恨不能随母亲而地下,然后再为“永久的悔”写什么赋。我希望我们大家都有颗清清明明的心,不要有这样永久的悔。让我们理解和关爱自己的母亲吧!伟大的母爱是一盏不灭的灯。

悔读后感(篇2)

在《大众日报》上看到季羡林的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季老对母亲的情,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一样痛彻了我的心扉。季老去世后,他的骨灰的三分之一与父母以及妻子合葬在一起,实现了他的生前遗愿——回到“母亲身边”。

我的父亲去世三年多了。子女永远欠父母的,永远报答不完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农民。小时因为家贫没有上学,他说:“中国的字我识一半,我就认识‘中’字。”因为从小不识肉味,后来酷爱吃肥肉,直至患脑血栓去世。

父亲家里很穷,直到三十多岁仍然没有娶上媳妇。36岁那年,18岁的母亲和姥姥一家逃荒从百里外来到父亲的村庄。当年恰逢父亲家里收成好一些,奶奶收留了母亲一大家子。姥姥带领子女要走时,母亲留了下来,嫁给了父亲,来年年后生下了我。几年后两个弟弟相继出生。

父亲为了生计,除了在地里辛勤耕作外,靠打短工挣点儿辛苦钱。修水库时扛方土,给人家脱土胚,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他还卖过炒花生,煮下猪下水,卖甘蔗、蒜,种菜卖菜,什么都干。即使这样,我家的日子仍然很穷。

我大学毕业后到济南上班,离家远了,近300公里。从我成家到父亲去世10年的时间,父亲一次都没到我家来过,不知道我家的大门朝哪开。他永远也来不了了。

父亲患脑血栓好几年,每年输液扩充血管。那天中午他煮了面条,想吃完面条到县城澡塘洗个澡。把锅从东屋端到北屋,刚跨进北屋的门就摔倒了,以后再也没有起来。

弟弟给我打了电话,我请了假赶紧赶了回去。我说带父亲到县城住院,母亲说还要花钱,还要人照顾,离家又远,弟弟他们又穷,又没时间,即使好了也起不来床,到时还得母亲照顾,母亲身体不好,病很多,也照顾不了。

我在家呆了10天,两个姑姑也来了,10天的时间也没照顾多少,只是给父亲喂喂饭,后来因为单位有事回去了。几天后的中午弟弟打电话说父亲去世了。又请假回家奔丧。

父亲患脑血栓期间是不应该吃肥肉的,但他非常想吃,宁愿得病也要吃。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依他,每次回去偷偷给他些钱,他都买了肉吃。

因为母亲说了自己多病不能照顾父亲的话,自父亲去世我一直怨恨母亲。

公公每年冬天到我家来住,夏天去爱人的弟弟家。父亲去世那年春天,公公走后,我收拾他的房间,洗床单枕套,给他刷鞋,这些活我是不情愿做也得做的。想到了母亲给父亲刷鞋。父亲一生不知道穿坏过多少双鞋,母亲给父亲做过多少双鞋,刷过多少双鞋。而我这个做女儿的,又照顾过父亲多少?这么多年,还不是母亲在照顾。想到这些,我心中对母亲的怨恨便释然了。

父亲的一生是贫苦的,没有享过什么福。如果有来生,我仍想做父亲的女儿,好好孝敬我的父亲。

悔读后感(篇3)

一口孤独凄凉的棺材,一位嚎啕大哭的青年。

本文讲述了一个悲凉的故事,作者生活在一个极端贫困的乡村里,一家人靠“九叔”的接济勉强维生,母亲为这个家庭受尽了苦难,送作者外出读书,作者却始终没有回家探望,小时候的作者不曾理解到,而长大时逐渐领悟到,马上要迎养母亲时,母亲却“子欲养而亲不待”,离开了作者。

“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

这位母亲,不似高尔基笔下母亲的激昂,也不像李敖文中母亲对孩子的溺爱,却有了几分盼望游子归家的神伤。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

在这种悲哀下,作者的母亲度过了她艰难的一生,而最终的“子欲养而亲不待”使“离开了母亲”成为了作者心中永远的悔,我想,这终日不见儿子比那艰苦贫穷的生活对这位母亲更加的煎熬难耐。

我们目前天天都可以与父母见面,是不是也该对父母尽到孝心呢?

悔读后感(篇4)

内容简介:针对人生中这两个特殊又重要的阶段,阐述了人们应该怎样转换心态书写无悔人生。人在三十岁时就应该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与发展方向,不怕前途中的曲折和困难;到了四十岁就应该没有什么可以顾虑、疑惑的事了,而是以一种充实、无悔的态度收获人生的硕果。《三十不怕 四十不悔》旨在帮助中青年人在面对人生困惑和选择时保持清醒的头脑,用大智慧和好心态迎接人生的挑战。

三十不怕四十不悔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俗话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显而易见,人到了三十岁就要开始明白什么是“人生”了。一般说来,人生的前三十年,是完成对社会初步认识和对自己人生设计的重要阶段;后三十年则是对社会深刻认识及对人生目标予以实施的过程。当一个年轻人对未来满怀激情和梦想时,勇敢的精神会引导出未来的路。如果说二十多岁的人生还充满悬念,那么三十多岁的人生是答疑解惑的过程,也是最需要拿出魄力的时候。三十岁,成为一道人生测试题。做完这道题你的天真在这里结束,成熟从这里开始。三十而立,不只对男人也对女人。四十成为人生中的一杆秤,称出之前拼搏时汗水的重量,秤杆竖起来成为家人的“主心骨”,为爱的人造一座挡风遮雨的房。也许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焦虑、恐慌与无奈,但也同样会有解决问题的法宝。当豁然开朗的心情自然而然地产生,你在更多时候可以帮助别人答疑解惑。在人生的拼搏阶段勇敢一点,在人生收获的阶段才能无怨无悔。本书针对三十岁、四十岁两个人生必经又重要的阶段给予读者不一般的启示。意在告诉人们生存的意义不只是为了忙碌,工作时要有张有驰,生活中要看开得失,才能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收获,才能让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三十岁的时候多拼搏一些,四十岁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让我们为无怨无悔的精彩人生喝彩!

三十不怕四十不悔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世界的奇妙在于存在一切可能性。正如《尚书》中所说:“非知之艰,行之唯艰。”想与做相比较起来,后者远比前者要难。但是人的能力同样具有不可测性,一个思维宽广、心灵博大的人,总是有些奇思妙想。人到三十,如果以前不敢想,那现在该认真想了,至少应该想想如何才能“而立”不倒。30岁你没有赚到钱,勇敢去闯,你还有机会;40岁你还没有脱贫,意味着,你50岁天命已定,人生几近要受穷一辈子。30岁,青涩与成熟的分水岭;三十而立,让你的人生实现质的飞跃。40岁,疲累与迷惘的交叉点;四十不惑,帮你揭开人生成就的新篇章。没有进取心,如何成就雄心,走出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悔读后感(篇5)

“读万卷书且行万里路”

“淳朴恬澹,本色天然”

“外表平易,秀色内涵”

这些词句来概括季老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原本读这本书,信手拣来,纯属偶然,但现在却是欣然。原因自不必多说,尽(浸)在书中了。

季老的阅历已不能用丰富二字形容,但他能持着谦虚待人的本性,在“大家”中委实不多。也许正是清楚了自己的优劣,所以有感而发的谦虚是真诚的,绝不是虚妄的。

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季羡林正是经历了这样苦涩的童年。诚如季老所言,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家境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此情此景,与我们相比,真不可同日而语……六岁那年,背井离乡,成为季老一生中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叔父对他望子成龙,教育十分严格。季老也正是从此刻起开启了他漫长的求学生涯……

季老虽已耄耋之年,写起文章来仍像孩子们般生动、活泼。比方,在夜课后,在黑暗中,走过一片种满了芍药花的花畦,紫色的芍药花同绿色的叶子化成了一个颜色,清香似乎扑入鼻宫。季老戏称,学习英文总同美丽的芍药花联在一起,留在脑海,成为美丽的回忆。

关于“拖尸”,季老也描写得惟妙惟肖。据说,这是当时清华的一个特色。新生在报到前必须先到体育馆,旧生好事者列队对新生进行“拖尸”。几个彪形大汉把新生的两手、两脚抓住,举了起来,在空中摇晃几次,然后抛到垫子上,这就算完成了手续,颇有点像《水浒传》上提到的杀威棒。想想,我们报到是去的也是体育馆,只是没受到这样的“礼遇”。其实,这只不过是旧生对新伙伴开一点玩笑,充满了友情的。

季老就是如此赋有生活感,此外,他的处事原则、清醒自知、民族意识也毫不逊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季老躬行着。他心头有拂拭不掉的科钦人民的一颦一笑,有火焰山的热烈奇异,也丝毫不缺少哥廷根般的点点怀念、感激。体验天雨曼陀罗,分享山中逸趣,来到虎门炮台,一笔点出民族的脊梁: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

他不以瓦尔德施密特的评价而沮丧,也决不由于中村元教授的夸奖而发昏。他认识到翻译工作的价值,也清醒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他甚至可以对垂垂老矣的瓦尔德施密特教授说出善意的谎言,真心却又不虚伪。就是这样,一个孩子般成熟,一个百变的季羡林。一个时代的骄子。

书名用“永久的悔”,那么季老“永久的悔”又是什么呢!季老说,这是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这永久的悔片刻没有离开过他的心,即:不该离开故乡,不该离开母亲。

是呀!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季老如是说。对他自己,也对我们。

最新科学故事读后感(分享13篇)


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编辑的科学故事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在网络线上交流时,我们常常需要写各类文档,范文的地位和作用在写作中越来越受到重视,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信息素养和数据分析技能。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1】

读了科学家的故事,我明白了科学家从小爱科学,最后成了科学家,就像爱迪生那样,小时候他父母都反对他去工作,但他讲出了理由把双亲都说复了,爱迪生他喜欢搞实验。正因为他爱搞实验,有一次他搞实验的时候,把黄磷倒在桌子上,引起了火灾,最后他父亲给了他一个巴掌,严重影响他的听力,耳朵聋了,他照样卖报,照样看书搞实验,还有一次一个小孩在铁轨上玩,车厢向他驶来,最后他把孩子救了,大家都夸他。站长看见就把电报书交给他,在他24岁时与玛丽结婚,辞去电报工作。他开始搞发明,他一开始发明会说话的机器,留声机这个发明把美国都轰动了,第二次他发明灯炮,后来成立了一个电灯公司,他又发明电影机、蓄电池等,这样他就成了一个发明家。

在爱迪生的故事中,爱迪生从小热爱科学,肯动脑筋,克服种种困难,顽强进行科学实验的事。读完他的文章,我被爱迪生那种英勇顽强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要好好向爱迪生学习。学习他那热爱科学、顽强拼搏的精神,学习他那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毅力和勇气。用这种精神时时激励和鞭策自己,使自己成长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2】

“科学”是多么美好的字眼,又有多少人在追求它。我曾认为“科学家”这顶桂冠戴在头上,便拥有了金钱、地位、名誉……对科学家而言什么是最宝贵的呢?直到我读了《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之后,才深受启发,找到答案。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科学家们的辛勤努力以及获得的成果,比如:“站在巨人肩上的巨人”牛顿、“进化论之父”达尔文、“中国克隆之父”童第周、“发明大王”爱迪生……在所以的科学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镭的母亲”居里夫人。

居里夫人一生专注于研究放射性现象,发现了镭和钋两种天然放射性元素,并两度获诺贝尔奖。这个奖项是国际科学最高奖,一次都难能可贵,两次简直不可思议!他们的实验工作非常辛苦,冬冷夏热,居里夫人和她的丈夫每天穿着沾满灰土、染着各种液体的工作服。煤烟和有毒气体刺激着他们的眼睛和嗓子,使他们非常难受,但他们从不放弃,一年、两年、三年,直到第四年,他们才发现了镭和钋,换做是我,早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不正体现了他们刻苦钻研、永不放弃的精神吗?

在法国,一克镭的价格是七十五万法郎,七十五万法郎相当于三百多万人民币,这无疑是个巨大的商机,但居里夫人并没有申请专利,而是毫无保留地公之于众。她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多么令人佩服!

为什么不同的人对成为科学家的目的有不同的看法呢?反复思索后我悟出一个道理:人生观决定幸福观,幸福观决定科学观,一个人怎样看待幸福呢?有的人认为自己腰缠万贯、富甲一方就是幸福;但也有的人认为一生奉献给大众、奉献给社会就是幸福。我想,我已找到居里夫人这样做的原因!

看完《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我不仅认识了什么是真正的科学家,而且还懂得今后一生该怎样度过。现在,我已立志:长大后成为一个科学家,给人类做贡献,用一生的年华在科学的大海里畅游。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3】

《科学哲理故事》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科学哲理故事》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科学哲理故事》读后感1

在人生的舞台上,我们璀璨的翩翩起舞。但是时间会随着我们的舞姿慢慢流逝,科学与哲学则会一代又一代的延续。

苏菲的世界曾这样写道:“当人们安于沉睡在兔毛时,哲学家总是攀在兔毛顶端,向下大喊‘你们快看’而人们只是一笑:‘这群捣蛋鬼。’”我想,哲学与科学是分不开的,那么多的科学家同样也是哲学家。一句句富有哲理的话来诠释着科学这门深奥的学术。现在的我读了《科学哲理故事》,我才知道原来科学家也是有血有肉的,我似乎与他们拉近了距离。也许,我未曾和他们离远过。

华罗庚厚薄法让我不禁肃然,这是何等奇特的思维啊。在菜油灯的摇曳下,我的眼前勾勒出你那消瘦的背影,衣衫褴褛,无不显示你的贫穷。反复使用的草稿纸,上面密密密密麻麻,只因你穷,买不起。到处飞舞的蚊子,无不叫嚣着,你的血喂饱了它们。放眼望去,家徒四壁,连这所谓的家似乎都摇摇欲坠。殊不知,在这样一个破旧的竹楼里孕育着如此伟大的数学家。

安德列·柯尔莫哥洛夫在5,6岁时就独自发现奇数与平方的关系,而这个年龄的大多数孩子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打瞌睡呢。善于思考的`他在大学里就名扬四方,但他并不傲气,仍然认真听课。在大一的时候,他竟反驳了老师的一个假设,这是何等的智慧,又是何等的思维。但他绝对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他酷爱体育锻炼,被人们称为“户外数学家”在鸟语花香的春天,他常常穿着短裤和滑雪鞋,连续四小时在外锻炼。这是,连常人都难以做到的。

《科学哲理故事》读后感2

马克思曾有过这样一句话: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艰险沿着陡峭山路攀岩的人,才能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伟大科学家的实验时发现的哲理。例如:我们要学习爱因斯坦善于思考、珍惜时间、生活简朴的精神。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节约时间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活。"爱因斯坦的事迹不正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吗?他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难道不是珍惜时间,善于思考的结果呈?

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开学第一天,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对我们提了一个要求:"每上人将胳膊向前甩,每天做300下。"一个月后,当苏格拉底问有些人做到时,有90%的人做到了,一个月又一个月,当苏格拉底再问时,只有30%的人在坚持。一年后,只有一个人仍在继续,这个人就是后来的另一位大哲学家柏拉图。

我不禁脸红了,平时英语老师天天都催促我的要读20分钟英语,可是我只坚持了几天就罢工了。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决定我一定要坚持下去!我行,我能行,我一定能行!

坚持是一种素质,是与自我斗争的能力,与懒惰、厌倦,畏惧做斗争的能力。在现在这种不有硝烟的竞争生活中,更多的竞争对手都是与自我斗争。所以,才会有"胜者为王"之说,所以笑要笑到最后,提前退场者叫做自动放弃,坚持到最后的人叫做成功者。

生在现代的我们要学会像古人那样坚持,要学会不抛弃,不放弃!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4】

 我在这个暑假里阅读了《一百个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里我了解了100多位科学家:遗传学的奠基人孟德尔、避雷针的发明者富兰克林、戴草帽的博士爱因斯坦

我最崇拜的是被称为:飞机兄弟的莱特兄弟。莱特兄弟受玩具直升机的启发,对飞机入了迷,梦想是以后能做架大飞机。决心继承利伦撒尔的遗业,献身于航空学。所以他们想方设法的借利伦撒尔的著作,铭记利伦撒尔的一句名言:谁要飞行,谁就要就要模仿鸟。1900年,莱特兄弟仿鸟制成了一架滑翔机,只在空中飞行了12秒。标志人类飞行的时代终于来临了。他们又继续改进飞机,经过160次的飞行测试,终于,飞机能在空中飞行一段时间了,长达38分钟。

莱特兄弟在荣誉面前非常谦逊。当人们要求他们发表演说的时候,哥哥威伯莱特只说了一句寓意深刻的话:我知道只有种鸟鹦鹉能说会道,但是它却不能高飞。

我要向莱特兄弟学习不怕困难,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精神。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5】

《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是我寒假期间读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中写了达尔文、牛顿、爱迪生等一些科学家的故事,读完之后,觉得他们真是很伟大,很厉害。电报、电话、电灯,这些东西在科技发达的这天看来是多么的普通和司空见惯,谁也不会因此而惊奇。但是你知道这些东西对于当时的人们是多么的至关重要和欣喜若狂吗?人类因此而记住了它们的发明者——爱迪生。真不愧是“发明大王”,我们都就应向他学习。

1847年,爱迪生降生在美国俄亥俄州米兰市的一个商人家庭里。很小的时候,爱迪生就有强的好奇心,一天,他指着正在孵蛋的母鸡问妈妈:“母鸡把蛋坐在屁股底下干嘛呀?”妈妈说:“哦,那是在孵小鸡呢!”下午,爱迪生突然不见了,家里人急得四处寻找,最后在鸡窝里找到了他。原来,他正蹲在鸡窝里,屁股下放了好多鸡蛋孵小鸡呢!父母看了以后,哭笑不得,告诉他,人是孵不出小鸡来的。只好把他拉出来,又是给他洗脸,又是给他洗衣服。在回家的路上,他还迷惑不解地问,“为什么母鸡能孵小鸡,我就不能呢?”

长大了的爱迪生,学会了无线电收发报技术。爱迪生为了晚间休息好,白天能钻研发明创造,就设计了一个电报机自动按时拍发讯号。这就是电报机的雏形。没过多久,他又对电报机进行了改善,经过多次试验,一架新式的发报机试制成功了。爱迪生望着自己发明的机器,欣慰地笑了。虽然爱迪生只读过三个月的书,但他很热爱科学,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每一次实验,爱迪生都是没日没夜的工作,虽然很多次都失败了,但是他都不曾打退堂鼓。经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他才获得了成功。爱迪生在科学技术中最重大的贡献是发明了留声机和白炽电灯。

爱迪生一生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发奋工作,在75岁的时候,还每一天准时到实验室签到上班,他在几十年间几乎每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爱迪生为了搞实验,往往连续几天不出实验室,不睡觉。实在累得不行了,就用书当枕头在实验桌上打个盹。有一天,他的朋友开他玩笑说:“怪不得爱迪生懂得那么多得发明,原来他连睡觉都在吸收书里的营养。”晚间在书房读3至5小时书,若用平常人一生的活动时刻来计算,他的生命已经成倍的延长了。因此,爱迪生在79岁生日的那天,他骄傲地对人们说,我已经是135岁的人了。如果不勤奋,爱迪生怎样可能有这么大的成功呢?,我不禁想起他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透过爱迪生的故事,我知道了伟大的科学家们是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并透过自己的发奋得到了回报,发明了造福人类的东西。我们此刻有十分好的学习环境,有十分好的老师教我们学习知识,因此,我们就应发奋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为国家做出贡献。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6】

最近我读了《科学故事》这本书,书中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小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科学。

它向我们介绍了世界的奥秘。我现在知道了午睡的重要性、死海不死、听诊器的由来、……的相关知识。而这里面问题,是由科学家们的好奇心产生出来的。

它当中经常给我们提一些有趣的自然问题,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从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提高记忆的好帮手”书上说的是只要水果就可以提高记忆力。比如说苹果,苹果是四大水果之一。苹果之所以能够提高人的记忆力是因为含有丰富的果糖、镁和微量元素锌等。这些微量元素都是大脑发育所不可缺少的,所以儿童在生长发育期应多吃苹果。它里面还解答了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要吃水果?因为有助身体健康。总之,《科学故事》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科学故事》,当你翻开书本,趣味的知识故事把你带到另一个世界;我喜欢《科学故事》,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在大自然的原野上,有多少条通往大自然知识高峰的小路,我将沿着这条小路,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做个有用的人。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7】

听人们说,爱迪生是伟大的科学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了《外国科学家的故事》里的《爱迪生》这篇文章。爱迪生确实是伟大的科学家。他一生发明了1000多种东西,获得了很多国家高级学本机构颁发的奖章,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爱迪生刻苦钻研,永不满足,不怕失败。经过无数次试验,发明了电影、留声机、电灯等等,这些发明使我们人类的社会迅速走向了现代文明。

爱迪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的,而是困难重重的。有一次,爱迪生爱迪生在火车上做实验,火车开动的时候猛地一震,把一瓶白磷震翻了,磷一遇到空气马上燃烧了起来。许多人赶来才把火扑灭。车长那时侯气的火冒三丈,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这一打不要紧,竟把他耳朵打聋了。又一次做实验,他小心了一点,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但是爱迪生并没有被危险吓倒,仍然进行他的实验,终于取得了惊人的成功。

我多么渴望能像爱迪生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一个又一个的奥秘,为人类做贡献!然而,同爱迪生相比,我感到羞愧万分。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做不好,做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就不想动脑筋做第二遍。有时还乱发脾气,到很晚在写。

《爱迪生》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要取得优异的成绩,是困难的,必须付出艰苦的行动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在平常的许多小事,不都包含着深刻的道理吗?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爱迪生那种顽强的进取精神,刻苦学习、勇于实践,为祖国的科学事业而奋斗!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8】

最近,我在暑假读了《大科学家讲小故事》,有了很多的感悟和启示。

《大科学家讲的小故事》只要讲了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换旧画时从梯子上摔了下来,他觉得好奇,便把自己的想法记下来,这个想法对他研究相对论有很大的启发。爱因斯坦十分珍惜时间,一次发在等学生,朋友看见了,误认为他在挥霍时间和青春,他却不以为然,说自己得出一个出色的想法。无论在成名时还是在成名后,他总是穿着一件大衣在街上行走,朋友们都很疑惑,他却处之泰然。

再看看我们,生活在温暖舒适的家庭里,既怕苦有怕累,老师不能持之以恒地发奋学习。做数学题遇到难题,不勤于思考,不会的就往旁边一扔,或者抄别人的答案。爱,真是太不应该了。自从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只有请与思考成功才会和你握手。

从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爱因斯坦是一个善于思考、珍惜时间、生活俭朴的人。鲁迅说过“节约时间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爱因斯坦的事迹不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吗?他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了巨大贡献,难道不是珍惜时间善于思考所得出的说过吗?

我们要像爱因斯坦一样做一个善于思考、珍惜时间、生活简朴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插上成功的翅膀飞的更高、更高。

《大科学家讲的小故事》是一部值得我们每个人都去读的,在里面能够学到许许多多的道理。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9】

我读的是《沙漠里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在沙漠里也有植物和动物,而且动物都是很顽强,不怕累。

在沙漠里的植物比如:短命菊,大花飞燕鸟【还有一个名字叫“鸽子花”】,狼尾巴,……。等等这些都是生长在沙漠里的植物。

在《沙漠里的故事》中,我最喜欢“沙漠勇士”和“沙漠运动会”这两篇了,那我就给你们介绍一下“沙漠勇士”吧!

在“沙漠勇士”讲的是一只猎狗他不明白,为是么我们人类要把“沙漠勇士”给那平凡的骆驼。有一次猎狗的主人交给他一个任务跟随一只骆驼队,穿过沙漠,运送东西。他们走在路上的时候,在路上出现了风沙,骆驼让他【猎狗】到他肚子下躲一下。

猎狗一躲到骆驼下面就干就舒服多了,他就开始问了:你们骆驼为什么不怕风沙?骆驼回答我的眼睫毛又密又长,而且下垂,遇到风沙时眼睛半闭着,就可以防止沙粒进去。

我读到这里觉得骆驼真的是“沙漠勇士”,只有骆驼才能号称“沙漠勇士”,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不要小瞧周围的事物,其实他也有自己的厉害点。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科学家的故事》。书中那些妙趣横生的故事和科学家们的伟大精神深深吸引着我,使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这本书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牛顿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有一次,牛顿宴请客人。饭菜准备好后,客人还没有来,牛顿就到工作室去了。客人来了,左等右等不见牛顿出来。于是,大家把饭吃完了,又悄悄离去。牛顿突然想起请客之事,马上出去,一看饭菜已经吃完,自言自语:“我还以为忘记请客了,原来我已陪客人吃过了。”说完,他又回去继续工作,却没想到自己还没吃饭呢!从这个故事中,我可以看到,牛顿对科学的执着,以至于忘记自己的日常生活。

我们都知道,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工程师。课文上讲他主持修筑的京张铁路(北京到张家口),是第一条完全由中国的工程技术人员修筑的铁路。其实,詹天佑在此前还修建铁路。他在参加修建津榆铁路(天津到山海关)时,工程进展到湙河,需要建一座铁桥。当时铁路修建权在外国人手中,所以得由他们来设计方案。作文可是,英国、日本、和德国的工程师尝试了都失败了,最后只好让詹天佑来设计。詹天佑研究了湙河河床的地质情况,经过仔细的测量和调查,终于固定了桥基,完成了铁桥的全部工程!詹天佑展现了他的卓越才能。

这两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科学家——丁肇中。丁肇中在瑞典领取诺贝尔奖前,曾仔细地翻阅过有关资料,在众多的获奖者答词中,竟没有一份是用中文写成的,于是他决定用中文书写他的答词。虽然遭到许多方面的非议,但丁肇中坚定不移。最后,他用中文写成的答词终于载入了诺贝尔奖史册。

读完了这本《科学家的故事》,我发现,这些科学家都有着坚强的毅力和为国争光的精神,尽心尽力,为科学献身!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11】

《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中写了李时珍、达尔文、牛顿、爱迪生等一些科学家的故事,读完之后,觉得他们真是伟大,很厉害,个性是李时珍,真不愧是我国古代的科学家,我们都就应向他学习。

李时珍三四岁就开始学习观察植物,红的、黄的、白的,五颜六色的植物他都要弄清楚,等李时珍长大发现,旧本草术里有许多错误,于是他下定决心把本草重新整理,把错误的地方改过去,于是,李时珍翻山越岭,到深山采集药物,虽不是一帆风顺,但他并没有灰心,继续做了下去。

正是这种精神,让他又尝试各种草药上千种。经过了很多次的试验,李时珍最后完成了《本草纲目》的修订,记载的药物有1892种,还附有1160幅插图,还增补了374种新药草。

从李时珍的身上,我感到古人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我们就应感谢古人,感谢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它真是一部伟大的巨著啊。

李时珍为了重新编写《本草纲目》,吃尽了千辛万苦,还亲自实验,不怕困难,不怕死亡,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在学习上不退缩,不怕苦,不怕累,要多向其他的同学学习,要有细心,要有信心,这样我们的学习才会有进步。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12】

假日里,爸爸带我到新华书店购书。我看到了《科学家的故事》,随手翻了一下,觉得挺有趣,就让爸爸帮我买下来了。

回到家,我捧起书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首先,我翻开目录,原来,中国的科学家是那么多的,比如有发明家:鲁班、蔡伦、张衡……其中令我最深刻的故事是:鲁班在陡坡路上不小心脚下一滑,身体便顺着山坡滚下去,鲁班连忙用力抓住一把芽草,哪知他刚抓住芽草,手心便一阵剧痛,鲁班狼狈地爬起来,伸开手掌一看,手心渗满了血。

但是,鲁班没有急着处理伤口,忍着痛,细心地观察芽草,令我最惊奇的是,鲁班用芽草把另一只手只也刮破了。我心里想:应该是鲁班为了观察才这样做的吧。经过鲁班细心观察和不断地努力终于发明了锯子。

鲁班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我们应该向鲁班学习他那种善于观察的习惯和爱动脑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

科学故事读后感【篇1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科学哲理故事(大悲剧引出大成果)的书。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如:“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千里之差,失之毫端”,“不要轻易相信权威”,“要努力打破常规的思维定式,找到创新的途径”,“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窗的同时,也会为你打开另一扇”……而我也从中受到启发,改掉了我自身的一些坏毛病。比如“粗心大意”这个毛病是大家都非常厌恶的共有的一道“难关”。我也有“粗心大意”这个毛病。因为“粗心大意”这个毛病,我考试不知丢了多少分,原来应该考100分,可因为“粗心大意”,最后又都成了99分、98分。好了,事实胜于雄辩,来给大家举个例子吧。一提起这件事,我就恼火:“终于下课了。”今天又考试了,不知道考得怎么样,好担心了!“柳天润,上来。”范老师终于喊我了,我快急死了。“看,我说得没错吧,只要细心点,就一定能考到100分。”“嗯。”谁知……才过了两天,我的100分就成了98分了。

刚刚上课时,老师拿着我的试卷来为同学们讲解试卷上的题,谁知在讲到最后一题时,范老师竟然说我最后一题少写了一个the,只考了98分。范老师接着对我说:“你看看你呀,每次都考不到100分……”就因为少了那一人“the”,害得我被老师训了半天……现在你知道我对“粗心大意”有多么恨之入骨了吧。以前我还当“粗心大意”不是一回事,可是自从我读了科学哲理故事中的一篇微小差别面前的`思考——“重男轻女”和氩的发现之后,我明了“粗心大意”很可能会酿成大祸。于是我分析了导制我“粗心大意”的两个关键点:一是注意力不集中,二是不在乎所做的事。现在,我正在想办法来改“粗心大意”这个毛病。此外,通过读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很多科学家他们的故事,也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建议大家也去看看这本书。

《心悔》读后感


读《心悔》已经两年了。其实我也会时不时的看看,因为激情可能就是一时的,路却是一辈子的。一时的激情却可以影响我们一生,影响我们前进的速度和最终的选择。
说的说,写的写,但是要实际贯彻到生活中还是有很大的距离。因为想是可以随时的,你动动脑很简单,动动手就要身心合一。我看到过并且现在还在不断的看见很多人引经据典口若悬河,这好比纸糊的老虎,像的很啊,但是经不起一点的敲打。但是这个纸糊的老虎依然可以给我们老虎的信息,身披花纹,凶目利齿,依旧会让我们对老虎有些了解。
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交流成了生存的必备条件之一,好比这个世界的广告,好东西既要真,也要广而告之。又好比报纸新闻监督,打嘴架广宣传也是为了制约行为,扬善抑恶。
有目的才有方向,有愿望才有行为。思想指导行为的同时,也被行为检验,监督。反省的力量在于我们能时时检验自己的行为和思想的正确与否,反省的力量在于我们每一天每一刻都能认真面对自己,面对生活。写读后感,写自己的学习总结都是在调整我们的思路,调整前进途中的种种错误,修正自己,完善自己。纸老虎不是虎,但是纸老虎却可以让我们多少明白虎是什么样的,至少见到真的老虎时你可以有一个第一参照物。
去年开始喜欢写说说,喜欢把自己的感悟和认识用语言表达出来和大家共享。今年开始我在逐步检验自己的感悟,当风雨来时我也是在用自己的感悟鼓励自己,开释自己,支持自己,引导自己。路就是这样看到了目地后就要不断的前行,前行。
才能过上自己想要有尊严的生活,我在路上,一直在前行。(编辑: )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分享(13篇)


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不读书就完全不可能了解人。读完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后我陷入了沉思。读后感要抓住体会最深的一点,联系实际,展开联想,有感而发。一篇优秀的《百万英镑》应该怎么写?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1)

饱读诗书,方能气自华。这个学期,我不仅阅读了许多中国文人墨客的诗作著作,更阅读了许多外国著名作家的许多辉煌巨著,就如同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

这篇小说,通过一条主线索将一系列的人事物联系在一起。一张薄薄的百万英镑钞票,将许多的事情穿插,“一线串珠”式的故事浑然天成,读来生动有趣。

一个穷人,意外的捡到了一张百万英镑。两个神仙打赌:“他肯定花不出去,如果三日内花出去,这百万英镑便是他的了!”果最后出乎人的意料,三次的失去,三次的获得,三次的偶遇,三次的让人啼笑皆非,这便是马克吐温幽默小说的真正魅力吧!最终钞票,悠悠的落在了酒店的红地毯上。小说把读者的胃口吊的足够的足,故事的发展波澜起伏,仿佛大海的波涛一般,一层未平一波又兴,这才是马克吐温真正的写作技巧吧。

当我读到那个商店的商人,看到这个穷人身上带着一张百万英镑时那贪婪的眼神,人性的贪婪展现了出来!金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它却足以唤起人们心中贪念的种子。那段描写可谓是文中的精彩绝伦之笔。“他那眼睛直勾勾得盯着他身上的那张百万英镑,嘴里却阿谀奉承:“您想要点什么?哦对对,不应该叫你客官,应该叫您富贾才对啊!你想要什么,我们都不敢怠慢,你想要什么就直说吧,有什么就给你,绝不要你一分钱的”其实这段描写这是透露了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于金钱至上的观念,而不是真正的提供服务。

最后收尾的时候,马克吐温却又在一句话中点明了这篇故事的真正意义,“虽然富人他身对纯真生活的美好的感觉。”这便是这篇故事的真谛吧,通过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一线串珠,向我们展示了对于马克吐温人生人性的解读,以及对于社会风情的真正描写。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2)

马克吐温着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要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等到那兄弟俩回来时,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并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3)

这天,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篇文章,读完后,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深刻的道理。

《百万英镑》是美国的著名幽默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一篇文章,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亨利·亚当斯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英国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能凭这张钞票活下去并且不出任何事情来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而且凭借这一张钞票赢得了世人的尊重,利用它发了一笔财,还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马克·吐温以幽默风趣的笔调揭露了整个社会的丑态,在当时的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金钱就是用来衡量一切的,它代表一切,甚至可以说没有钱就什么也做不成,还会被排挤、被嘲笑,有钱才是万能的,没有用钱办不到的事情。当周围的人看到衣衫褴楼的亨利时,都不屑一顾,当他拿出巨额钞票时,所有的人都想变了一样,对他点头哈腰、阿谀奉承,所有的人简直对他百依百顺,他说白的就是白的,说黑的就是黑的,甚至把月亮说成星星,也一定会有人赞同和支持。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钱就真的那么重要吗?有钱就真的可以得到一切吗?有些人为了钱可以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可以背叛他的家人、他的祖国以及他的一切,可以宁愿让别人来践踏自己的尊严,不仅是在那时,就是现在的社会也存在着这种人,并且不在少数,这种人唯利是图,往往会众叛亲离、遭人唾弃、遗臭万年的。

也许钱对于人们来说真的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可是请人们无论如何也要控制好自己,千万不要丢掉做人的本性,否则一但掉入那个深渊,将再也无法自拔!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百万英镑》的小说。上课时教师就对我们讲,马克吐温是一个幽默的作家,很会讽刺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亨利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有两个很富有的兄弟,因为一个约定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钱。亨利最终用这钱在一个月内成了百万富翁,并且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问当时社会上的人,钱真的就那么重要吗?有钱真的能够得到一切吗?

我认为不必须!

有钱买不到友情,还有可能失去友情;有钱买不到欢乐,还有可能失去欢乐。

为什么有的人为了钱,或背叛自我的家人?或不惜生命的代价?那时的人对待金钱的态度跟此刻的人是无差别的。

此刻有些少年沉迷电子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向父母要钱,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成了迷途少年。

这本书指出了当时社会的丑态,人们要经过金钱比地位的高低,比身份的上和下……

我们不能像文中的人物一样,被金钱迷惑,更不能做金钱的奴隶,我们要让金钱做我们的工具,真正为我们服务!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5)

其实要说这篇文章是读后感的话,倒不如更贴切的说是观后感,因为这本书有一个同名电影,在看了书的简介后,我就决定去看那部电影,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也很生动,再配上背景音乐,更加渲染的书要表现的主题。

书的内容我也不多加表述了,就是讲一个贫困的小伙子在得到百万英镑后的奇特经历,其中着重运用对比,描写了当时英国上层阶级的那种势利的心态,加上人物的表情,动作和心理,夸张的背景音乐,更是让影片到达高潮。

金钱重要吗?

看完影片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也许很重要吧,当主人公亨利·亚当一开始没有得到百万英镑时,那种窘迫,那种无助,到后来得到百万英镑后的潇洒日子,简直是不能比的,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这一切改变全都因为金钱。

还有,在百万英镑“遗失”了后,人们对他的态度的改变,大声骂他是骗子,非常不信任他,到后来找到百万英镑后的懊悔,谦恭,也是不能比的,而这一切也是因为金钱。

所以,也许,金钱是很重要的。

是,影片的最后,女主人公说的一些话很让我感动,她说不管他是不是百万富翁,她爱的始终是他这个人,这样看来,爱情在金钱面前,似乎超越的它的地位。

还有那对富有的兄弟,到影片的最后还在争论不休这个问题,我突然发现他们每个人说的话都是有道理的,金钱对于我们的重要性,要看我们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了。

不过这部喜剧片还是非常讽刺的,就像书一样,批露的当时社会以金钱为荣,以权贵为势的不良风气,值得我们借鉴。

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这本书还是这部电影,都是值得一看的。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6)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1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2

百万英镑作者将那些见钱眼开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当饭店小老板瞟到那一张钞票时,给吓傻了,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它,以全副身心贯注着,羡慕不已;衣衫褴褛的亨利跨入服装店时伙计见亨利如此落魄,推三阻四的,不肯接待亨利,等亨利将那张钞票拿出来时,伙计脸上霎时变成了满是蛆虫似的笑容,看了直让人恶心;而服装店的老板为了巴结亨利说了一大堆让人恶心的话。在亨利说你得无限期等我付钱时,老板竟然说:“无限期这几个字还不够劲,您得说永远永远——那才对哩!”老板的奴性在金钱的面前的面前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对有钱人的惧怕和卑躬屈膝比比皆是。前不久,一辆宝马车风驰电制般在解放路飞奔,一不小心撞倒了路边的小摊,小摊的主人向车主索要赔偿,车主不肯,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突然,一位天真无邪的小男孩跑了过来,大声叫道:“我看见了,是你撞到了人家的摊子,你因该赔偿。”小男孩的母亲慌慌张张地冲过来连忙向车主赔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孩子不懂事,您被放在心上。”说罢,不由分说的扯起孩子的手,急冲冲地走出人群。真不知道小男孩会不会对母亲的行为感到失望。

金钱不是万能的,人的正义和尊严不是钱所能买来的。我希望人们能在金钱和权力的面前收起虚伪的笑容,挺直脊梁,堂堂正正的做人。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3

《百万英镑》主要讲诉一个美国的年轻人在一次出海航行遇到风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面打义工支付自己的船费来到了伦敦。他当时一贫如洗。而两个有钱的兄弟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并把那一百万英镑借给了那个年轻人,看那个年轻人能不能用那一百万英镑在伦敦生活一个月但不能把那一百万英镑打开。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最后他把钱还给了那对兄弟。他还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有三万元利息。真是一举两得呀!

当我看到陌生人讲的故事这一章节时,我真的相信了哈里斯所讲的故事,我真的以为他们在车上吃了人肉。当我看到他们吃人肉时,我背后直冒冷汗,因为真的很吓人到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故事不是真的,而是他编的。因为他曾是一名国会议员。可是有一次他被风雪困在了火车里,差点儿冻死。,最后成了偏执狂,每次提到那些老话,他就说个没完没了。当我看到他把它倒翻了个。,于是他喷出两捧铁砂时我觉得那个人太卑鄙了,为了赢不择手段,不公平比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这本《百万英镑》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的阴暗。这本书反映了社会的阴暗,不择手段的人。这本书让我明白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4

这个寒假,我读了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

让我印象最深的部分是:亨利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5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整本《百万英镑》。我深深地震惊于这份智慧的力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创造出了一笔财富。

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主人公原本是一个一贫如洗,但又富有智慧的青年。机缘巧合,正好有两个富豪打赌——一个赤贫却富有智慧的青年能否用一张兑不开的百万英镑生存三十天?并偏偏选中了他。而他则不但非常快乐地生活了三十天,还为自己获得了一笔财富。

的确,在我们生活当中,有许多靠智慧而发家致富的例子。比如我们熟悉的互联网之父马云,他提倡的网上购物,让大家感到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因此成为了中国首富。我们中国有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名字叫华西村。为了改变村中的生活环境,一位干部提出工业化生产,不能只靠农业生产的意见。再结合众人的智慧和努力,终于把原本的贫穷,变成如今的富裕。这难道不是靠智慧改变的吗?所以智慧是财富的源泉,智慧可以铸就财富。如果你只有财富而没有智慧,那么你最终还是会变得一贫如洗。所以好好学习吧!获得更多的智慧为了自己的进步,为了自己能创造出财富,更是为了社会的进步,让祖国更加富饶。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6

《百万英镑》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全文短小精悍,语言简洁、幽默、犀利。作者对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

主义观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与批判。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感叹这位主人公的“幸福”遭遇,其实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美事?”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那些老板、伙计先前是都不用正眼看亨利,给他提供的更是一些残羹剩菜、别人不要的礼服,后来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表情夸张到无法想象,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就对亨利发生了改变,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词。作者想要讽刺的其实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7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的《百万英镑》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哈哈大笑。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其实生活中这种事也有发生,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总有一些征兆。例如对大老板的前呼后拥、巴结奉承;对一些乞丐、衣着不太亮丽的人的看不起,在我们身边的社会中也有发生。这是《百万英镑》这篇文章的另一种折射,也许有一些夸大,但足够证实其内涵。

《百万英镑》只是一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在与其同名的书中,也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小说,让人赞叹。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7)

暑假里,我读了《百万英磅》这本短篇幽默小说。马克·吐温的文笔幽默且讽刺,并用夸张的手法描绘了主人公亨利一次又一次“用百万大钞把势利眼制得服服帖帖”的情形。

作者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当读到:亨利去饭店吃饭,老板先对他很刻薄,之后,当亨利拿出百万大钞,小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老板就青了脸色,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并告诉亨利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使我不禁对势力眼的店主很鄙视。

当读到:亨利去了服装店,要买衣服,却屡遭白眼,给他的衣服不合身也很不好看,当他拿出百万大钞时,店主的态度来个180度的转变,一脸谄媚的笑容:“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吧。请您赏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简直是贵族的气派……天哪!看看,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有人能把这件衣服穿的这么漂亮哪!……“我不禁感叹人们的势利,见到有钱人就急忙恭敬,见到穷人就好像眼睛长在天上,看都不看一眼,真是不平等的社会啊 !

马克·吐温在这篇小说里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文中那些滑稽可笑的情节,正是当前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面对金钱的诱惑,有一些人迷失了自己,制作地沟油,为了暴利生产辣条等。在这种丧失人性的人眼里,金钱比其他人的健康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之前看到一则新闻,杭州纵火案,一位保姆被金钱迷了眼,不惜纵火盗取财物,因为她,活生生拆散了一家人...这是多么残酷阿,一场纵火,使一名父亲与他的妻儿,与他的三个孩子永远分离了。记得一句话,人眼是黑的,心是红的,但人眼红了,心就黑了。

马克·吐温所著的《百万英镑》是一部非常好的讽刺小说。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这些想法进行了讽刺与抨击,无论是在穷困潦倒时还是成为有钱人后,亨利对待金钱的态度始终是不卑不亢,不迷失自己,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挣钱和生活。所以亨利获得了尊重,也获得了自己应有的财富和幸福。

其实,这个世界上比钱更珍贵的有很多:道德,友谊,诚信。所以我想,在金钱与良知、道德之间,大家都会选择正确的那条道路。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8)

《百万英镑》这本书里有数十篇马克。吐温写的幽默小说,以其中颇负盛名的《百万英镑》做题目,作为一种结集出版,《百万英镑》果然很好看,不愧是马克。吐温的经典作品。

一个旧金山的经记员,因为一次意外的事故,到了英国伦敦,并“碰巧地”得到了一百万英镑。他用这一百万英镑,名声达到了除全英大主教和皇室以外的一切公爵之上,并获得了二十万镑的存单,获得了一位美丽的妻子,乘坐着最豪华的马车回到了他刚来时的地方。

人们对一个百万富翁疯狂巴结,更何况这是一个突然暴富的百万富翁,所以,这是一部讽刺到了极限的小说。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9)

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叫《百万英磅》的书,深有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讲述的是主人公本在旧金山工作,因为一个意外遭遇,流落荒岛,被一位水手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在那里他很贫穷,这个时候有一个人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当时他很高兴,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人和他弟弟的一个赌注,之后,他利用超凡的信念和毅力,在不花费一分钱的情况下又挣得了一百万。他的这种身陷困境却依然靠自己的努力自立自强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印象深刻。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人的潜能是无限的,这些宝贵的人生价值远远超过了百万英镑,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一定会拥有更加精彩的明天。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10)

我读了Piperu,我的想象力飙升,我读了童年,我了解了高尔基艰难的生活,今天我要谈谈这位美国著名作家马克。 吐温的“百万英镑”,他给了我一种感觉,让我知道了很多事情,也让我了解了世界上人性的另一面。

记得《百万英镑》的其中对于一篇百万英镑,就是这样一篇研究十分讽刺的还带有幽默的一篇阅读文章,里面主要写了有钱的两兄弟让马克。吐温在一个工作月内花光整整100万的一张支票,最后根据马克。吐温通过提高自己的机智教学成功的完成了我们这项重要任务,而且还抱得了美人归,而且因为在他花光这100万英镑的一个月间他也了解了我国许多企业商人发展背后一面。

例如,老板会米线,服装店老板,并以书面形式让我无法忘记托德,心脏的改变,只要你能看的懂他的贪婪心态的延迟,人们就会理解发生了钱。在托德,马克的说明文字。吐温这个男人,他的言行举止以及行为语言的非常具体的描述,都在这本书中显示;服装老板的文字说明,他急需钱,他已经见怪不怪了痕迹。吐温;有面店的老板,他看到这一个万元的欠条,惊慌,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却是没有想到那么多钱,更别说看出来了,他的服装老板一样,他一直奉承马克的利益。吐温。这三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百万英镑》这本书把富人和社会穷人自己心里的一面全都可以呈现了出来,是那么企业真实生活而又赤裸裸的诠释了人性的贪婪。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11)

《百万英镑》讲了一个叫伯特﹒亚当的穷光蛋因迷了路,从英国赶到了美国。一对颇具的弟兄决策在他的身上打个赌。她们给亚当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亲哥哥觉得他若不换为钱便会死,而侄子不觉得是那样。因此,亚当拿着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开始了他历时一个月的冒险之旅。在经历了诸多艰难后,亚当趁着支票不仅赚了2万欧元,还找到一位老婆。

这一部影片尽管搞笑幽默,但它要我了解到的大道理却十分刻骨铭心。在影片中,亚当获得支票一开始探险时,因为他的衣服裤子很旧,饭店里的人都瞧不起他,给他们太差的坐位,吃过饭后还心态粗暴地为他需要钱。而当亚当展示那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时,那些人马上对他溜须拍马,不断致歉,不但免了他的信用卡账单,还送他外出。之后亚当的支票丟了,这些人又修复了真相。当亚当的支票找到时,这些人又立刻把他奉若上宾,比照十分明显。让大家一眼看穿了她们的心里:只了解讨好这些有权威性、有钱财、有影响力的人,对穷光蛋则恶声恶气,不屑一顾,她们换脸比翻开书还快,这些人的心里是最污浊的。实际上,一个人的心里、品性比他的影响力和金钱关键多了。

在今年的春节联欢会上,有一个搞笑小品便是体现这类安全隐患的。搞笑小品中的小伙儿在老总眼前低三下四,尽说好听的话,文质彬彬,而在外面却见死不救,趾高气扬。最终,他总算获得了他需有的处罚。

期待全世界的任何人都能搞清楚:内在美才算是真实的美。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12)

《百万英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作品,当我读了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是有多么深啊!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办事员亨利出海游玩,在他迷失了方向之后,幸运地被轮船救了下来,然后,他随船来到了英国伦敦。他不但身无分文,而且举目无亲。可这时,有一对非常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打了个赌,看他能否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钞票活下去。令人没想到的是,在这段时间里,周围的人们都对这位衣着奇怪的罕见富翁,拼命地进行拉拢,让他免费吃饭,免费买衣服,免费住宿,一个个都拼命地讨好他,并且不断地提高亚当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公爵之上!而且,亚当还因此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完了这本书,令我惊讶的是,虽然他并没有真正拥有过那张百万英镑的钞票,但他竟然可以在那三十天里面活下来,并且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现在我明白了,这正是因为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对富有的向往,才会向亚当百般献殷勤,才会使他受到了那样高的待遇。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可以在这三十天里面活了下来。

这本书讽刺了金钱在当代社会中那种呼风唤雨的作用,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现在的社会中大部分人都是把金钱放在第一位,以貌取人,就像故事里面的亨利一样。从前是穷酸落魄的人,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的钞票时,所有的人都向他献殷勤,拼命讨好他。

我希望,那些拜金主义者可以把金钱的地位放的轻一些,这样,一定也会觉得快乐、幸福许多了!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作文(篇13)

《百万英镑》改编自马克·吐温的小说,故事本身倒是不用担心质量不够,很幽默风趣的喜剧片,该赞扬的都赞扬了,该讽刺的也全都没落下,最后的结局是团团圆圆热热闹闹,大家各取所需了。你别说,这有钱人有时候的确是闲得没事儿干哈,用这个来打赌,真给是吃饱了撑的无聊到一定程度才能想的出来的娱乐方式。

英国还真是一个名声、信誉至上的国家,对待一个绅士在很多地方是很宽容的。在付款赊账方面,看过的一些片子里对待大学生还可以有很长的赊账期呢,当然那时能上得起牛津剑桥的怎么也给是个中产阶级有点儿身份地位的,要不怎么《法国中尉的女人》里查尔斯只在听到合约里“自我放弃绅士权利”那条显得尤为激动呢,名声坏了这个人一辈子就完了。不过不管怎么说,赊账到电影里这个地步恐怕也是戏剧上极大值的处理了。

在马克吐温生活的那个年代并没有“福利国家”的概念,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当时社会的贫富差距是很大的,我们能从饭店老板惊讶的表情看得出来,我们能从裁缝店服务员的眼泪中看出来。他们肯牺牲他们的利润来讨好那所谓的“百万富翁”。这是为什么?难道他们并不在乎这些利润吗?他们当然在乎。如果亨利以一个穷人的身份走进这两家店。即在他并没有得到那张支票的情况下,我相信他一定会被老板们毫不犹豫地赶出店外。但在他拿出这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一切都变了,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常说“多个朋友,多条路”也许这是其中一个原因,谁没有困难的时候,总得给自己留条后路。然而,当亨利是“百万富翁”的消息登报之后,原因就绝不是给自己留条后路这么简单。他们可以借亨利之名来为自己赚取利益,这也许就是他能免费的过着高品质生活的原因。也确实有人拿着他的名字去用了。

丘吉尔在铁幕演说中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句话本用来形容国家之间的关系,但我觉得把它用在这里也未尝不可。

结局无疑是温和的,不知为何我的脑中突然有了这一奇怪的想法,如果将《百万英镑》以鲁迅先生的风格呈现出来,我想结局一定是悲惨的吧。必定是血淋淋的。但电影中的这个结局(原著中的结局)却更能激起人们对爱情的美好向往。

这一张支票,两兄弟口中的“废纸”照出了社会丑恶的一部分,也照出人性中美好的部分,我想还是称其为“镜子”吧。“照妖镜”反而不适合它。

教育有悔读后感(精选)


最近,我认真阅读了薛农基、冯卫东主编的《教育有“悔”》这部著作,该书通过六十多个小故事,讲述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犯下的让自己后悔的错误。全书以“有些秘密说不得”、“因宠爱铸成的错”、“我扔了他们的快乐”、“他们还只是孩子”、“愿随月华流照君”、“我等你,你没来"等六个部分组成。故事短小,但叙述都很感人,表达了老师的悔意。

读后感大全网为大家提供优质原创内容,转载请标明。http://m.dhb100.com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小学生,还是中学生,他们的心理还只是孩子,我们不能以大人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行为,书中一篇文章描写了一位老师和一个母亲生病,性格内向的孩子的故事:孩子自己打理家里的菜园,种了点小西红柿,但长得不好,却很真诚的送给老师一点,老师没有理解她,还给她钱,让她很委屈,并且在一年后种出了又红又甜的西红柿并再次送给老师时,孩子用书信表述了自己的心理,让老师很惭愧,也很后悔,几乎伤害了一个弱小的心灵。

还有一篇文章介绍了老师为了不让孩子形成送礼的风气,不许学生在节日给老师送花、卡片之类礼物,可她却在生日时收到一个学生送来的贺卡,感动之余却为了所谓的制度批评了这名同学,使这个同学伤心的大哭一场,当老师看到同学生气地把撕碎的卡片扔在桌上时,オ知道自己伤害了学生的心,虽然老师珍藏了自己重新粘贴好的卡片,但却留下了一段悔恨的记忆。

书中都是以这样的小故事讲述让老师后悔的经历,也引发了我内心隐隐的痛,我在刚步入讲台时,也曾做过这样的后悔的事。

那是我刚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带的是三年级的学生。一节下课,一群学生拥着一个文文弱弱的小女生跑来,七嘴八舌的向我报告,夏闯把若曦的手弄破了。拨开众学生,我看见了那个举着的右手,手掌部位划了一个口子,血还在往出涌。要放现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会很冷静。但是刚刚工作的我哪见过这阵势呀,我一声狮吼:“把夏闯叫来!”那个一直躲在墙角的男生被连拉带扯的弄过来了。他低着头不敢看我,他说的话我也是一句都没听清,以为他是在辩解。情急之下,我抽了他一巴掌。然后扔下哭泣的夏闯,陪若曦去医院了。

从医院回来后,别的孩子都回家了,夏闯却还在我办公室门口。他还是低着头,脸上红红的。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样子,我才把他叫进办公室,仔细询问事情的经过。他依旧是唯唯诺诺,但这次我听清了,事情不怪夏闯,是若曦自己摔的。可是我却不分青红皂白打了孩子一巴掌。就是这一巴掌,扇在了孩子脸上,也打在了我的心上。

现在我还是时常想起这件事,感觉不能原谅自己。如今,我也已经带了好多届学生了,但是我再也没有打过学生。现在,夏闯应该已经也为人父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原谅老师当年鲁莽行为。如果还能见夏闯,我一定会向他道歉,并告诉他:当年老师错了,老师很后悔!

希望读后感大全网能够对您找寻优质读后感提供帮助。http://m.dhb100.com

赋得永久的悔读后感


赋得永久的悔是季老先生的作品,下面小编整理了赋得永久的悔读后感,欢迎阅读!

赋得永久的悔读后感(一)

最近,读了季羡林先生的《赋得永久的悔》一文,感受颇深。这篇文章是季先生在他望九之年写给母亲的。季先生是一位过早地失去母亲而终身怀有风木之悲的人,他6岁就离开了母亲,不记得母亲的笑容。文中回忆了他小时候生活的艰辛,食物匮乏,想方设法寻找吃的东西而母亲则终日吃黄的食物的情节,令人心酸。全文渗透了母亲对孩子的至亲至爱,通篇情意刺骨,无限凄切。季先生把他对母亲的深情和歉意寓于质朴的语言之中,自始至终倾注了一个情字,读后让人不能不为之动容。现节选文章的最后两段与大家一起分享:

我在母亲身边只呆到6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日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不回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单的一句话里饱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了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正应在我身上。我不忍想像母亲临终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了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

这就是我的永久的悔。

《赋得永久的悔》,如泣如诉。这是一份平平常常的人生菜单,季先生到了耄耋之年感叹自己的人生,这是季先生心灵的晾晒,值得我们深思。母亲的伟大在于母爱,母爱的伟大在于无私。母亲为了孩子可以舍得一切,忍受一切,充当一切。那么,作为儿女应该怎样回报母亲呢?读完这篇文章,我最深的感慨是,我们应该趁着自己的母亲还健在,赶紧补上这一堂人生之课,不要因为自己的怠慢和疏忽酿成人间悲剧,时间不等人呀!正象季老先生所讲的,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比起伟大的母亲又算得了什么!是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讲,人生固然重要,但与伟大的母爱和母亲的无私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季先生的感受刻骨铭心!永久的悔实则是无尽的爱。我们可能不曾有季先生那样的悔,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像季老先生那样,纵使悔痛一生,也唤不回望眼欲穿的那位母亲的生命。在母亲过世后抚棺大哭时,恨不能随母亲而地下,然后再为永久的悔写什么赋。我希望我们大家都有颗清清明明的心,不要有这样永久的悔。让我们理解和关爱自己的母亲吧!伟大的母爱是一盏不灭的灯。

赋得永久的悔读后感(二)

在《大众日报》上看到季羡林的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季老对母亲的情,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一样痛彻了我的心扉。季老去世后,他的骨灰的三分之一与父母以及妻子合葬在一起,实现了他的生前遗愿回到母亲身边。

我的父亲去世三年多了。子女永远欠父母的,永远报答不完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农民。小时因为家贫没有上学,他说:中国的字我识一半,我就认识中字。因为从小不识肉味,后来酷爱吃肥肉,直至患脑血栓去世。

父亲家里很穷,直到三十多岁仍然没有娶上媳妇。36岁那年,18岁的母亲和姥姥一家逃荒从百里外来到父亲的村庄。当年恰逢父亲家里收成好一些,奶奶收留了母亲一大家子。姥姥带领子女要走时,母亲留了下来,嫁给了父亲,来年年后生下了我。几年后两个弟弟相继出生。

父亲为了生计,除了在地里辛勤耕作外,靠打短工挣点儿辛苦钱。修水库时扛方土,给人家脱土胚,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他还卖过炒花生,煮下猪下水,卖甘蔗、蒜,种菜卖菜,什么都干。即使这样,我家的日子仍然很穷。

我大学毕业后到济南上班,离家远了,近300公里。从我成家到父亲去世10年的时间,父亲一次都没到我家来过,不知道我家的大门朝哪开。他永远也来不了了。

父亲患脑血栓好几年,每年输液扩充血管。那天中午他煮了面条,想吃完面条到县城澡塘洗个澡。把锅从东屋端到北屋,刚跨进北屋的门就摔倒了,以后再也没有起来。

弟弟给我打了电话,我请了假赶紧赶了回去。我说带父亲到县城住院,母亲说还要花钱,还要人照顾,离家又远,弟弟他们又穷,又没时间,即使好了也起不来床,到时还得母亲照顾,母亲身体不好,病很多,也照顾不了。

我在家呆了10天,两个姑姑也来了,10天的时间也没照顾多少,只是给父亲喂喂饭,后来因为单位有事回去了。几天后的中午弟弟打电话说父亲去世了。又请假回家奔丧。

父亲患脑血栓期间是不应该吃肥肉的,但他非常想吃,宁愿得病也要吃。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依他,每次回去偷偷给他些钱,他都买了肉吃。

因为母亲说了自己多病不能照顾父亲的话,自父亲去世我一直怨恨母亲。

公公每年冬天到我家来住,夏天去爱人的弟弟家。父亲去世那年春天,公公走后,我收拾他的房间,洗床单枕套,给他刷鞋,这些活我是不情愿做也得做的。想到了母亲给父亲刷鞋。父亲一生不知道穿坏过多少双鞋,母亲给父亲做过多少双鞋,刷过多少双鞋。而我这个做女儿的,又照顾过父亲多少?这么多年,还不是母亲在照顾。想到这些,我心中对母亲的怨恨便释然了。

父亲的一生是贫苦的,没有享过什么福。如果有来生,我仍想做父亲的女儿,好好孝敬我的父亲。

恐惧读后感13篇


今天推荐一篇网络文章介绍的是“恐惧读后感”的相关内容,在看完作品之后感到受益匪浅,忽然懂得了更多道理。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如何从小的感悟着手撰写作品读后感呢?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恐惧读后感 篇1

莹莹是一位很优秀的姑娘,香港大学毕业后,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深得领导赏识。

可是,这样优秀的人,却时常怀疑自己的能力。她和男友是高中同学,相识相恋多年。这份感情,让她有一种行走在蛋壳上的感觉。相恋之初,两人的感情很好。男友称她才华横溢,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可是后来,男友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声音轻了他说像蚊子声音,声音大了他又说莹莹在发脾气,声音不高不低,他会说敷衍,质问她是不是想分手。

前一刻还表现得柔情蜜意,下一刻恨不得撕成碎片;刚刚赞美她优秀,转眼大吼大叫,说她卑鄙,是祸根。

男友一面说着很爱很爱她,一面用自杀来胁迫她。她不明白,一个聪明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怎会表现得如此不可理喻。可怕的是,她逐渐接受了他眼中的现实,不能信任自己,成为一个低自尊者。后来,心理医生告诉她,并不是她有问题,而是她男友有问题,她男友的行为是典型的边缘性人格障碍特征。

恐惧读后感 篇2

“非黑即白”的思维,让边缘性人格者总在极端完美和贬低之间切换。由于没有界限感,边缘性人格者沉浸在随时被抛弃的恐惧中,他们会采取控制、恐吓、折磨等手段,寻找存在感。

莹莹男友有一个不幸的童年,莹莹对男友有一种想要救赎的感觉,也许自己忍着他、满足他,就能够治愈他内心的创伤。可是,边缘性人格障碍是一种病,并不是言语就能治愈的,想不想改变、要不要改变,取决于她男友。

而男友过度的批评和责备,会跨过一般人的底线,变成言语虐待。情感虐待会直击一个人的内心,就像洗脑似的,一点一点消磨掉受害者的自信心、自我价值感、自我认知,受害人会变得负疚,陷入情感困境,最后接受边缘性人格者的思想和感觉,觉得自己就是他人口中那样的人。

这种亲密关系,如同乘坐过山车。在赞美声中,攀上令人目眩的高峰;再突然地,令人绝望地跌下深谷,饱受打击;然后曲折地、不合逻辑地循环反复,急停之后,是空寂、沉默、平淡地结束。

可是,带来的伤害也是巨大的,孤立、低自尊、恐惧(包括对未知的恐惧,对未来的恐惧),会影响着受害者以后的生活。庆幸的是,虽然莹莹无法改变男友人格障碍本身,但她有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他们这段亲密关系。

在书中,作者提供了几种技巧:1.照顾自己;2.摆脱情绪困扰;3.用倾听去沟通;4,用爱设置界限;5.强化正确行为。

卡里·纪伯伦在《先知》中写到:神殿里的柱子,也是分立在两旁;橡树和松柏,也不在彼此的荫中生长。边缘性人格障碍者需要他们的朋友和家人保持稳定而清晰的态度,不排斥他们,也不压抑他们。他们需要你能够让他们照顾自己,不要越俎代庖。帮助他们最好的方式就是先照顾好你自己。

尊重自己的选择,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认识自己的处境,设置界限,磨炼技巧。如果莹莹想留在男友身边,必要时也要为自己进行心理咨询,以确保不会在陪伴中失去自我。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自己不是神,弥补并不是你的责任,要下决心去过自己的生活。

设置和维护界限是非常重要的。界限就像一枚鸡蛋的蛋壳一样,塑造出你的样子,保护你。个人界限不是控制或改变他人的行为。界限与他人无关,只与你自己有关,与你需要如何关爱自己有关。具有健全情感界限的人能够理解和尊重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他们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独特性。界限能够帮你界定自己是谁,界限为你的生活带来秩序,界限能让你感到安全,健全的界限会促进亲密感而不是羁绊。

安妮·凯瑟琳在《界限:我始你终》一书中表示,“说‘不’的权利能够强化情感界限。说‘是’的自由也会强化对情感的尊重,对差异的接受和对表达的许可。”

关于如何设置和维持界限,在书中作者给出了非常详细的介绍。

恐惧读后感 篇3

恐惧,大概是人类最早体会到的情感。当婴儿呱呱落地,从漆黑的子宫来到这个明亮的世界,本能地嚎啕大哭,那就是恐惧。尽管如此,我们对恐惧本身还是了解得太少。在弗里茨的《直面内心的恐惧》的一书中,他为我们开启了一扇了解恐惧的窗户。

断断续续看完此书,我觉得收获很大。而且,这本书跟我们所学的人格心理学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在书中,弗里茨介绍了4种类型的人格:害怕把自己交出去--分裂人格、害怕做自己--忧郁人格、害怕改变--强迫人格、害怕既定的规律--歇斯底里人格。

其实人在不同的时间段表现的是不同的人格,也包括这4种人格。如果某一种人格过于强烈,那么可能就会导致疾病,只有把握每一种的度,在多重人格中保持一个恰当的平衡,才能取得内心世界的和谐。

《直面内心的恐惧》这本书在叙述四种关于生命的病症时,也逐一讨论了健康的人的片面人格,以及轻微、严重或极端严重的心灵创伤。本书以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的知识与经验的理论为基础,来介绍四种人格的典型特质,不采取宿命论或下断语的方式来进行论述,而是从人的特质或性情着手,来对恐惧进行深刻的论述,使之通俗易懂。

在书中,恐惧与畏惧这两个词反复出现,但我没有严格区分其词义,因为这不是本书的重点。有人说害怕死亡,而畏惧死亡也说得通,其中并无太大的异同。通常我们认为“畏惧”是指特定、具体的东西,而“害怕”则指非特定的对象,比较不理性,虽然敬畏上帝与害怕上帝有所区别,但也不是每次都言之成理、斩钉截铁。因此,恐惧、害怕、畏惧、忧惧等都是同一个意思。

在这本书中还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即一个人的人格的形成和自己的童年时光有很大的关系。就是一个人的童年对人的影响是很深远的,特别是父母对自己的影响,可能自己没有察觉,但是它却时时刻刻影响着自己。要想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好的未来,除了要把好的教育给孩子外,自己也需要做孩子的榜样,这会潜移默化孩子的人格,长远地影响孩子。

恐惧读后感 篇4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读后感3000字!

生活中,每个人的内心都或多或少有过恐惧。明明渴望一份爱情,可当爱情降临时,又会去抗拒它、怀疑它;明明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却处处怀疑自己的能力……

这份让人无所适从、孤立无援的恐惧来自何方呢?直到我遇到了《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摆脱来自亲人的负能量》(以下简称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这本书,才知道了答案。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是由美国著名边缘性人格障碍专家兰迪·克莱格和心理治疗师保罗·梅森两人合著的。兰迪·克莱格还著有《与内心的恐惧对话:实战攻略》和《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家庭实用指南》。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是一本写给边缘性人格障碍者的亲人、朋友及其他受到影响的人疗愈之书。让我们了解恐惧的根源,从而找出治愈创伤的方法。

恐惧读后感 篇5

正如译者所说:《与内心的恐惧对话》不是一本心灵鸡汤,也不是情绪发泄和控诉,而是一步一步、切切实实地教给你很多切实可行的、实用的、专业又科学的方法,让你能清清楚楚看到自己的局限和困境来自何处。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来处——“你从哪里来”,自然知道“将往何处去”。

每个人都有权保有自己的观点、思想和感受。无论好坏、对错,它们都是自己的组成部分。

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的看法,别人也可以不同意你的看法。我们的目的,不是控制他人的行为,而是坚定地做自己,从内心开始改变。

当一个人的力量不是来自外部赋予,而是来自于自己的内心深处时,那它就会是最强大、最无法动摇的能量。

可以说,《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达到了它的目的,这本书将帮助非边缘性人格者建立起内在能量,以摆脱来自亲人的负能量,从而获得重生。

恐惧读后感 篇6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绝佳拍档》之“同桌恐惧症”。

这本书是讲马一左、马一右和他们同班同学的故事。马一左是哥哥,马一右是弟弟,他们是双胞胎,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都要在一起。他们的同班同学有:安大壮、余多多、沙莉莉、童铁弟、米小小,他们在一起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马一左和马一右一起对付高年级的男生胡子原,一起跟踪大侯老师,一起给女生米小小挑选生日礼物,一起和小乔老师以及她的男朋友去“沙沙冰”里吃冰激凌。就算是写作文,他们也会不约而同地提到对方……

马一左和马一右虽然是双胞胎兄弟,但我觉得他们的性格差异很大,马一左比较冷静但胆小,马一右比较活泼胆子大,如果马一左的性格和马一右的性格加起来,不就十全十美了吗?就像我和表妹,我较冷静但胆小,表妹比较活泼胆子大想法多。所以,我应该从表妹身上多学习她的优点,克服自己的性格弱点。

恐惧读后感 篇7

内容简介:任何人都逃避不了恐惧。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与恐惧共存。本书将与你分享恐惧专家的10大秘诀,发掘和利用恐惧的力量。通过对100多位世界名人的采访,《与恐惧共舞》将为你揭开驾驭恐惧的秘诀,助你化恐惧为优势。无论你的目标是赚更多的钱,变得更加自信,改善人际关系,还是简单的想在一场篮球赛中打得更好,这些秘诀都将助你一一实现。

与恐惧共舞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正在看《与恐惧共舞》,原来每个人都有内心深处的恐惧,是逃避还是正视它,这是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很多恐惧都是纸老虎,也都是我们最脆弱的地方,一旦战胜了这些恐惧,我们会变得无比强大,恐惧的另一面也是推动我们的力量,不要害怕恐惧,要敢于面对!

与恐惧共舞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把恐惧消化掉,就变成了勇敢的营养。——周德东

恐惧读后感 篇8

当我拿着这本书,看到书的封面时,我的血液似乎凝固了。这本书是科幻书吗?世界上真的有魔血吗?

那它又是什么样子呢?带着这些问题,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中描写的魔血是一瓶淡绿色的液体,它的功能是能使事物快速增长。但是它有有效期,若超过有效期,那么它就失效了。书中的茸茸球是一只仓鼠。它由安提拉老师供养。茸茸球不小心吃了魔血,突然间变得无比巨大,而且它还会对其他的人和事物造成很大的危害。为了拯救学校和人们,学生伊凡就想方设法控制这只仓鼠,但是需要成功闯过关,而且每一关都有生命危险。

尽管如此,伊凡还是沉着冷静,勇敢地去闯每一关。最后,他终于成功了,既拯救了学校,也挽救了人们的性命。读完这本书,我被主人公伊凡深深地感动了,同时也非常敬佩他。伊凡一身正气,面对困难,他不退缩,不放弃,做事坚持,有始有终。作为小学生,我觉着自己也该向伊凡学习。学习他迎难而上、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更要学习他善恶分明、冒死救助他人的优秀品质。

恐惧读后感 篇9

通常,我们会随着时间推移,在不同的环境中,通过不同的人,感受到一个持续统一的自我,而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却无法体验到这种自我的连续性。

可是,边缘性人格障碍者就像金鱼的记忆只有7秒一样,也只有短期记忆。他们一会儿觉得自己很漂亮,一会儿觉得自己很丑;一会觉得自己有价值,一会又觉得自己没有价值,活着没有意义。

他们缺乏对自己基本的认知,也缺乏对他人的统一认知。所以,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边缘性人格障碍者都很难设置与恪守个人边界。

他们认为,完美的亲密关系不应该有任何边界,要么完全融为一体,要么就完全孤独一人。一个没有边界的人生是很恐怖的,他们感觉不到自己是谁,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这种内心空虚的恐惧感时刻浸蚀着他们,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带来的结果是疯狂反击。

对内,他们可能做出自残行为;对外,他们可能失控而冲动的愤怒、批评与指责别人。几乎所有的非边缘性人格者都表示,他们在生活中总能感受到边缘性人格者的情感勒索。

恐惧读后感 篇10

宿命绝望,但生命欢愉!

这是这个月看的第三本欧文亚隆了,对他的思想和生平熟悉了很多,所以看这本小册子就轻松快速很多。感觉亚隆很像一位很会写论文的学者,他一生接待的来访、阅读的书籍、做的个人体验和自己的思考就是科研学者做的一批实验数据,每次从这批数据中挖掘一个方面,像写一篇论文来写一本书,当然是更为通识性的论文。加上亚隆本人非常擅长讲故事,很会说话,所以阅读时也非常顺畅,结构也一点都不艰深晦涩。

亚隆一直秉承的是存在主义,这也是他写作这么多书的原因。看到一些评论说对本书很失望是因为亚隆说到的解决方式对ta很不适合。我想这可能只是存在主义跟你不对付而已,但亚隆本人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写作,阐述他自己的思想和原理,是没有问题的,也是给人类知识宝库增添了很多智慧的。

虽然亚隆的思想并非原创,来源是尼采等一批存在主义哲学家,但他结合一生的心理咨询经验融汇成一种新的存在主义心理治疗观点,也确实弥补了一些不足。就像他在书里所说,很多治疗师在遇到生死问题时都会回避,因为“不要去挠还不痒的地方”,还有他们自己可能也无法面对这个问题。但亚隆提出,死亡虽然像骄阳一样无法直视,可是直面死亡反而能够让我们更好地活着。所以本书从哲学、案例、亚隆的人生经历和给咨询师的建议出发,立体阐述了我们可以怎样解决“我们该如何面对死亡”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

当然,我会有这么正面的观点,也是因为存在主义的思想触碰到我个人的思考。从小我就觉得,既然人终有一死,那么活着所做的一切有什么意义呢。不论短暂的时光多么幸福,人生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啊,因为每个人的终点都是永恒的黑暗。包括我也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很多影视作品把永生设定为一种诅咒。在我看来,如果我们可以永生,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应该就都不是问题了。实际上,一切对自己不够成功、不够有钱、不够漂亮、不够美好等等的焦虑,背后的原因不都是“我应该怎样怎样”,再背后是因为我们会在七八十岁死去,因此应该在二三十岁结婚,因此应该在十六七岁取得好成绩,等等,这样倒推来活的。倒计时的钟一直在走,就算我们不去想,它也左右着我们的行为。但是如果这个存在的期限被无限拉长,我们是不是就不会计较一时的利益得失,都可以去追求对个人而言最期望的生活状态。那么存在主义的观点就是,我们可以这样做,即便我们终有一死。

写到这里,我想了想,如果我很快要死,我能否用这种思想得到慰藉呢?答案是现在还不能。因为我还没有做到完全的自我实现。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的人生就是已有的人生的无限重复,那么我还有挺多想要改变的。所以呢,我希望能够带着对死亡这种宿命的接纳,去尽量不要后悔,尽量充分活出自我地度过剩下的日子。希望如此吧。

恐惧读后感 篇11

【直面内心的恐惧】这本书在叙述四种关于生命的病症时,也逐一讨论健康的`人的片面人格,以及轻微、严重、极端严重的心灵创伤。人的一性一格气质是讨论时的一个要素,我也把重点放在我们的成长背景上。

本书以一精一神分析、心理治疗的知识与经验的理论为基础,来介绍四种人格的典型特质,不采取宿命论或骤下断语的方式,而是从人的特质或一性一情着手;一性一情与生俱来,难以扭转,只有安之若素。

因此,我之所以是我,并不是因为身一体构造使然,而是因为我对这世界与人生有一定的看法,一定的行为举止,而这源于我的生命历程;人格由此铸成,并且拥有特质。其中不可逆的是我天生的一性一情、童年环境、父母亲与老师的个一性一、社会与社会规范,这些在某种程度上塑造出我这个人。书中阐述的人格,若先天因教养者忽视和缺乏良好的示范,致使人格受影响、被压抑,都可以借由后来的发展来补缀,使我们的人格趋于完整或成熟,磨光磨亮我们的生命。

恐惧与畏惧这两个词在本书中反复出现,但我没有严格区分其词义,因为这不是本书的重点,而且我也认为一定要做区分的话,恐怕并不容易。有人说害怕死亡,而畏惧死亡也说得通,其中并无太大的异同。通常我们认为“畏惧”是指特定、具体的东西,“害怕”则指非特定的对象,比较不理一性一,虽然敬畏上帝与害怕上帝有所区别,但也不是每次都言之成理、斩钉截铁。因此,恐惧、害怕、畏惧、忧惧等都是同一个意思。

这本书是为每一个人而写的,目的在于帮助大家多了解自己与别人,同时要告诉读者童年这个阶段有多么重要。另一方面,则是希望重新唤一起大家重视感觉机能,我想,我们可以从感觉中学到很多东西。

恐惧读后感 篇12

当我看到德国心理学家弗里茨-李曼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顿觉眼前一亮,勾起了我心底的好奇,“恐惧”自然是让人恐惧的,到底怎样才能直面恐惧。

在这本书中作者以天体运行的自传与公转、向心力与离心力的四个特征类比人的四个成长动力。“自传”:我们要做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人,肯定自我的存在,与其他人有所区别,个性如假包换,无人能取而代之。“公转”:我们对这个世界、生活与周遭的人敞开心扉,与人交往,也与很另类的人交流。广义说来,就是兴冲冲地活着。“向心力”,即万有引力,也就是我们对永恒的向往。“离心力”。我们随时准备改变自己,肯定所有的变革与新发展;抛掉熟悉的东西,把传统与习俗扔到脑后;才到手的东西,立刻与之告别,一切都是过渡与过站。

恐惧属于生命的一部分,你我都在劫难逃,它以不同的面貌伴随着我们,从诞生直至死亡。我想,恐惧大概是人类最早体会到的情感。当婴儿从母亲黑漆漆的肚子来到这个明亮的世界,本能地大哭,那是恐惧。虽然我们都体会过恐惧,有人害怕置身人群之中,有人穿过车水马龙的马路会感到惊慌,有人会看到毛毛虫就心惊肉跳,也有人惧怕独自一人的黑夜。但我们对恐惧本身了解得太少,这本书把所有的恐惧归纳为四种原型:害怕把自己交出去——分裂人格,害怕做自己——忧郁人格,害怕改变——强迫人格,害怕既定的规律——歇斯底里人格。作者认为所有的恐惧都是由这四种原型衍生出来的,这四种恐惧原型同时也对应着四种对人类息息相关、互补也互为矛盾的动力:保持自我与孤绝疏离,把自己交出去以及归属感;追求永恒与安全,以及追求多变与风险。恐惧与我们如影随行,正是因为我们身处无解的对立情景中。性情与环境,家庭与社会,都有可能成为培养恐惧的温床。

每一个人的恐惧与人格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影响他们的一部分是遗传,另一部分则是后天的成长环境以及人生经历,其中童年的比重不可忽视。所以,我们害怕的,别人往往难以感同身受;他人视为理所当然者,在我们却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如果我们能多了解别人一点,就会比较宽容,骄傲与自大就不复存在。书中对四种恐惧原型以及对应人格进行了描述。分裂人格——在分裂人格者看来,生活的上上之策就是戴着一顶童话中的魔帽,终其一生隐形于帽子下面。忧郁人格——像鸵鸟一样,他把头埋藏在生命深渊的沙子里,虔诚地相信对方是一个大好人。强迫人格——他们害怕新鲜的事物和新奇的经验,风险、改变和消逝是他们最大的恐惧。歇斯底里人格——他翘首以待新鲜感,不断追求刺激、新奇的印象与惊险,随时臣服于外在的引诱与内心的呼唤。

“毕竟我们每个人的过往都有一个模糊地带,有些人对早年的坎坷心存感激,将之转化为助力,因此成就斐然,难道不该更同情且包容那些没有这么幸运的人吗?”如果我们有勇气一探心田上郁黯角落的究竟,那些伪装矫饰与浮夸将变得一文不值;褪却硬壳,豁然开朗,坦荡荡无所惧,人生才不虚此行。直面内心的恐惧,才能过的坦然,人生也才会更有趣。如果有一个人理清了自己为什么害怕交出自己,因而对生命与周遭的人敞开心灵,有勇气让个性自由发展,主宰自己的生活,然后不再因缺乏安全感而害怕,接着接受了生命事物终将消逝的事实,活得有声有色又有意义,接受世界上以及生活中的规范与法律,知道既定事实毋需回避,但不因此而惧怕自由被剥夺。那么,他在直面内心的恐惧。

恐惧读后感 篇13

迎难而上,战胜恐惧

——读《深夜,那盏灯》有感

我看过的文章很多很多,但唯独有一篇文章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那便是《深夜,那盏灯》。

文章大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在一年春天里,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被轧断了腿,造成粉碎性骨折,于是他住进医院,整天日不能食,夜不能寐,每天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一天,他的姐姐来看望他,指着一栋楼房,黑黢黢的楼房中有一个亮着灯的窗子。“里面住着一个全身瘫痪的姑娘,与她的盲人母亲相依为命。”作者的姐姐通过这件事告诉作者,哪怕是遭遇了巨大的磨难,也要学会跨过布满荆棘的道路,振作起来,像那位乐观的姑娘一样苦中作乐,勇敢地面对以后的道路。可有谁知道,一个大雨倾盆的下午,那位瘫痪的姑娘为了救一位落水的儿童,把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

原来,作者的姐姐为了让他在挫折中振作起来,对他讲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没有残疾的姑娘,也没有盲人母亲,她只是希望作者能早些懂得,哪怕是遭遇了不幸,觉得人生没有了希望,也要化悲伤为力量,变得坚强、勇敢,生活总是充满阳光的。

如作者的姐姐所说,人生之中总会遇到许多的风风雨雨,每当我们处于困境的时候,若是知难而退,放大痛苦,就会永远被生活踩在脚下。面对挫折与失败,应当鼓起勇气去面对,把它当成微不足道的浪花,要记住,恐惧会使小水花变成惊涛骇浪。

背书读后感13篇


我在网上找到了一篇名为“背书读后感”的文章,其中提到,阅读能够促进人们独立思考,丰富人们的内心世界,作品就像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如果我们阅读作品中的精华内容,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相信对我们都会有所帮助!

背书读后感(篇1)

通过读朱自清所写的《背影》让我知道了,父爱也同样伟大。

作者通过写外祖母去世,父亲为祖母奔丧,生意在这个时候亏了,父亲不得已去借钱,家中光景一日不如一日。后写父亲为安排“我”上车,与别人谈价。安排好后,父亲看到火车道的另一面有卖橘子,由于身体肥胖,下的时候要探下身去。作者禁不住的流泪了......

我先看了题目,是《背影》,我想了想,背影有什么奇特。在这篇文章中几乎没有华丽的语句,但是,我想流泪。虽然题目不是很特别,语句不是很华丽,但是,它却很煽情,煽出一种伟大的父爱。

从父亲的形态、动作可以体会到父爱,正如朱自清所写:“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作者的父亲为他买橘子的辛苦,足以证明,父爱是伟大的!

当父亲已经年迈,离大去之期不远时,用颤抖的手为作者写平安信。

父爱是伟大的,在最后时刻也不让儿子担心,也许父爱有时也会为你指点迷津。

背书读后感(篇2)

朱自清《背影》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我拜读后,也是深深为之感动。

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离开家和父亲从我这里离开的时候,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读这篇散文,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父母关心子女、子女关心父母,我们关心别人,别人关心我们,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不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吗?

背书读后感(篇3)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终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择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一定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每次读这篇文章总是忽略写作技巧,思路构思之类的专业性的鉴赏方式,因为我总觉得字里行间的情感是不需要这些来限制的。好的文章就是能够以情动人,能够引起人的思考。我们是时候去学会珍惜了,是时候体会他人的爱,然后去爱别人。父母的爱是世间最伟大的爱,却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接受太多爱的我们,似乎对于他们的关心已经麻木了,这是多么悲哀的事。他们给了我们全部的爱,但我们却对这全部视而不见。父亲的爱永远是深沉的,父亲总是不太愿意表达自己的感情。以前的我总是觉得爸爸不爱我,后来在爸爸为我感冒而担心,为我难过而焦急,我才知道我一直都错了。没有哪个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但在我们和父母闹别扭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想起来呢?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背书读后感(篇4)

初读《背影》一文,还是在去年的暑假。

一位父亲,在送儿子外出读书坐火车时,亲自为儿子捡定座位,虽知儿子已在北京来往过两三次,却还是不厌其烦地反复拜托一个熟识的茶房多多照应儿子,还艰难的穿过铁路,蹒跚地走到月台,爬上爬下为儿子买来朱红的橘子。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当儿子看到父亲的背影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他发现在他长大的同时,父亲也老了。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同样的背影。

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天也黑得特别早,因此,那天我早早地就回了家。回到家中就见正忙着做晚饭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关切地说:“回来啦,赶紧先用热水洗把脸,暖暖手,饭马上就好。”厨房里热气腾腾弥漫的白色水汽中,透过水汽看着妈妈模糊的身影,我感到十分温暖。开饭了,饭桌上全是我爱吃的,妈妈也时不时地夹菜给我,顺便与我交流学校的趣事,不大的餐厅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因着临近期末考,我们的学习任务也变得繁重起来,卷子如流水般哗哗袭来,我因为自身本就不算聪明,因此常常忙到很晚。这天夜里我写得昏昏欲睡,忽然就见一杯牛奶被放到面前,原来是妈妈。“不要急,越急越写不好,”,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喝杯热牛奶暖暖身吧,早点休息。”然后,又轻轻地走出了房间。我摸了摸杯子,那滚烫的温度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里,振奋了一颗隐隐消沉的心。写完作业后,我走出房间,却见妈妈坐在沙发上,一手支着头,却睡得很熟,背影是那样瘦削,眼下还带着淡淡的乌青,忽然间,我的鼻子很酸,却也坚定了期末考好的决心……

时隔一年,如今再读《背影》,顿觉感触良多。对于父母的唠唠叨叨,其实很多人是避之不及的,又有几人能体会父母的良苦用心?当人们真正静下心来,才惊觉有一个背影一直在默默陪伴着自己,为自己付出。

现在,让我们少一份轻浮,多一份沉稳,少一份骄傲,多一份谦逊,少一份责备,多一份理解,不要让这些“背影”的付出白费,让他们的期望消逝,让他们的爱被辜负。

背书读后感(篇5)

这篇散文,简单朴素,风格平易自然,却感人至深,激起读者共鸣。作者怀着真挚的感情,以行踪为线索,抓住瞬间的生活感受,紧扣父亲的背影,叙事抒情。

从语言方面品析:

第一、用词精当。文中用词进行推敲,斟酌过,例如送行一段,“父亲一位事忙,本已说好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熟识表明是靠得住的,再三嘱咐,说明反复交代。有些语言表现力很强,内容丰富。例如,“蹒跚”一词挺关键,连走平路都难,上下月台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语言简洁。文中四处描写了父亲送儿子是的话语,言简意赅。“不要紧,他们去不好”,八儿子旅途平安当成大事,任何人区都比不上“我”去。“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这点事我能办,你看好行李。父亲的关怀无微不至。“进去吧,里面没人”。这说明父亲担心的首先是儿子,以怕丢东西为由催儿子早点做好位置,自己好放心离去。

感人至深,真情流露。文中四次写到“我”流泪,第一次流泪是因为作者怀着沉重的心情,从北京赶到徐州跟父亲一起奔伤,见到满园狼藉,不禁潸然泪下。第二次流泪,因为感动,父亲老态龙钟的样子为我买橘子。第三次流泪,是惆怅落泪,父亲的背影消失在人群当中。第四次流泪,是伤心落泪,思念父亲。

聚焦特写镜头,布局独具匠心。作者用“背影”作为题目,突出了背影。开头一段就说“:我最不能忘记的师他的背影。”引人入胜。背影的特写镜头,写了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整个形体的动作,刻画形象生动。作者又捕捉到另一个背影,分手后,贮望着离去的父亲。“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在找不着了,我变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此刻作者心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受到拿斧子情深,想到父亲的至亲至爱,想到自己先前的自以为是,想到父亲的命运,想到父亲的前程吧,真是百感交集。这一次对背影逝去的追忆,包含无尽的牵挂。末段回忆往事,回顾这些年父子关系,最后又落脚到背影上来,首尾呼应。“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像一尊塑像似的矗立起来,完成了形象的定格。

突出背影,是这篇散文成功的一个主要因素,可见,写人记事,应该选择最动情的一件事,些最动人的一件事又要突出最动人的瞬间。

背书读后感(篇6)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

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柔手动我的心弦,是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又仿佛一双圣洁的翅膀飞过天空,在我的心中留下点点倩影。

母爱如水,温柔圣洁,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让我们沉浸在爱中;而父爱如山般深厚,父亲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父亲那深沉的爱要用多麽华丽的语言才能说出口?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

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麽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背书读后感(篇7)

《背影》是朱自清誉满文坛的代表作,叙写的是一些朴实而生动的感情细节。《背影》也是篇首点明题旨:“我和父亲不相见已有两年,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在叙事中,融进了真挚的情感。在通常的情况下,要表现人物的感情,往往要写这个人的正面,写他的表情、眼神等,唯恐给人印象不直接。但在这篇作品里,作者却不写父亲正面的形象而写了父亲的背影,切合人物特定的关系和场合。孩子大了,尤其是男子,他虽然很爱自己的父亲,但这种爱比较含蓄,不那么外露。在离别的时候,明知父亲很哀伤,他不会特地从正面去细致观察父亲的表情,只会在父亲转过身去时,表面装着毫不经意,而实际上是很注意地从侧面或背后去看父亲,而且也只有这时才好意思看仔细。所以,作者以背影为中心来写,正是他抒情真实的地方。

文章围绕“背影”对各种材料进行适当的剪裁布局。首先是由远及近,回叙父子奔丧时的相聚,细数父爱的种种表现,定下深情怀念的基调。接下来写父亲“终于不放心”,亲自“送我上车”的情景,初步揭示了父对子的挚爱之情。这些简练的叙述,为即将推到面前的“背影”作了必要的铺垫和蓄势。再接着对父亲买橘子的“背影”集中描写渲染,一方面描写父亲行动的艰难,真切地表现父对子的深情关怀。另一方面突出“我”的动情,表现了父对子的感激思念。最后概述父亲老境的凄凉颓唐及始终惦念儿孙的厚爱。并通过读信时的心境描写,让“背影”第四次出现,首尾呼应,感情回荡。

在第三次提到背影,是描写父亲离开车站时,说“父亲的背影混入来往的人里”,只虚带一句,文字很简单,但父亲那么眷恋儿子,至此也只是黯然分别悄然离去的悲酸惆怅,感情也就包蕴在其中了。文章的最后,又一次地让父亲的背影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映现——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由生离的悲伤发展到死别的预感,感情愈是深沉真挚。

作者将自己的真挚情感与叙事结合起来,不是简单的凑合,而是“情”与“事”交融。通过一系列的典型生活细节,抒写自己的衷情,真切自然而不空泛。其生活细节自然而然地成为感人的'“抒情细节”。

朱自清偏重于叙事的散文感情委婉细腻、诚挚、真切,有别于周作人的恬淡,有别于俞平伯的缠绵,也有别于徐志摩的矫饰,“另有一种真挚清幽的神态”。正是因为他在抒情与叙事结合中追求着一种“真挚”的特色。

背书读后感(篇8)

只那一个月台边的背影,便成了父爱最好的象征;只那两行感动的清泪,便教会了我们感恩。一个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其实,真正令他感动的,是父亲对他深沉的爱。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甚至有些臃肿的身姿,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那么高大,从而深深地烙在了我们心灵的最深处,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自古以来,亲情似乎永远是文人墨客笔下亘古不变的话题。古有“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感人亲情,而现今歌颂亲情的辞藻更是数不胜数。可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篇抒情的散文――《背影》。

有时,越是平常的人或事却越具有令人震撼的力量。朱自清的文字似乎正具有这样的力量,它将我们带入一个极其平常的事件中,却让我们从中体会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印象中,我的父母也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给我帮助,给我温暖。迷惘时,父母为我指点迷津,让我不要灰心;难过时,父母会小心翼翼地安慰我,为我抚平创伤;开心时,他们会和我一起笑,和我分享喜悦。可有事,父母的所走所谓却总是得不到我的理解:天凉了,父母让我加些衣服,我却执意不肯,认为它们多此一举,却忘了是谁在我感冒时为我递上热水和药片;每次考试前,父母都会帮我复习之前所学的内容,可我总是嫌它们烦,每次都带着情绪听他们讲完,却在获得好成绩后,沾沾自喜地向爸爸妈妈炫耀,接受他们赞许的目光。我和那时的朱自清不正一样吗?我们总是自认为聪明,总是对父母的关爱不屑一顾,现在想来,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啊!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好好报答他们,而万万不可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追悔莫及。

因此,我们要学会理解,学会感恩。学会感恩,并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空话,它需要我们付诸于实际行动,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诠释。感恩,是在父母疲惫的时候为它们捶捶背、揉揉肩;是为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担;是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一点一滴,都是感恩,感谢父母的辛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一个背影,让我们学会了如此之多……

背书读后感(篇9)

《背书》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为《背书》的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我”在中学读书时喜欢早起,因为那时没有手表,所以睡醒以后就不敢再睡,就来到墙角溜猪的地方背书。到了冬天,在那里背书时,“我”的手、脚、耳朵都冻麻了,两只脚溃烂成疮,袜子与脚粘在了一起,还是坚持背书。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作者在中学时是多么用功呀!如果是我的话,根本不会起那么早去看书的。我现在有着良好的环境,有着充足的时间,却并没有珍惜,没有去背诵课文,只有老师布置了背诵作业,我才会不情愿地去做,差别真是太大了!

这时,我想起鲁迅先生小时候的故事: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励给他一枚金质的奖章。他立马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是用这种方法驱寒读书,最后成为了一名文学家。

“如却如磋,如琢如磨。”玉要经过打磨才可以成为玉器,人也一样,在学习上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枯燥,才能学有所成。这样将来才有可能成为大器,为国家,甚至为全世界出一份力。

背书读后感(篇10)

父亲的一个背影让朱自清多次泪流满面。

深深的父爱,在朱自清的作品中蕴含着悲伤。父亲失业,奶奶走了,家里赤字,我不得不出去谋生。

在火车站,父亲为了给自己买橘子,爬上爬下。那个又胖又老的身影无泪烙进了我的心里。

真正让他感动的不是买橘子,而是父子情。

在朱自清平淡的作品中,他的父亲是那么的高大肥胖。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感恩。

孟郊母亲的离别“她缝得小心,补得彻底,怕回来晚”。孟母的《昨日孟母,选择一个邻居》。孩子不学,打破机器表达”的教学方针。韩的母亲“一个白头母亲捂着门哭,衬衫袖子破了不止一次”的悲伤,被她父亲今天在朱自清《背影》辛辛苦苦给孩子买橘子所关注。自古以来,哪些孩子不享受父母的爱,哪些父母不爱孩子?越普通越厉害。

父母生活中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们眼里是不必要的行为。

忘记父母出门前吩咐带指南针时的不屑。迷路后焦虑中出现的熟悉面孔。

考前把父母的劝诫都忘了,你只是敷衍了事。取得好成绩后,我骄傲地炫耀。

忘了天冷了,父母给自己加衣服,坚持不用。一个病后急于给自己送水和药人。

我们想要学生的感激不是言语,而是行动。用心体会,用心感受。

背书读后感(篇11)

在我所读过的所有文章中,最打动我的就是朱自清的《背影》,在那寥寥几百字中,我读出了朱自清对父亲深深的爱和他对父亲的思念。他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令人刻骨铭心,不能忘却。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父爱似山,我终于理解了这句话。

背书读后感(篇12)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读《背影》有感。

这篇散文记述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父亲也失去了工作。当丧事完毕后父亲要谋事了,朱自清也要回去念书了,他们便同行。当朱自清要去车站时,本来父亲准备让茶房陪他去,但父亲临时又改变主意,亲自送朱自清上火车。他父亲又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爬上爬下月台非常艰难,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被父亲的慈爱所感动,眼泪也禁不住流下来了。

我读完后发现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关爱他啊,当他们到了南京后,父亲原打算找人代为送行,自己去找工作,认为找到工作是最重要的,但朱自清的父亲最后自己亲自送行,担心出远门的孩子。另外,从朱自清的父亲去买桔子的背影这段,也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文中尽管没有详细描写父亲的言语和神态,只是多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体现了一个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的心情,以及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之情。

我也有一位慈父,父亲也曾多次费尽周折为我安排生活和学习,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帮助我查找原因。我每次见到父亲头上渐多的白发,便会想到父亲为我的操劳。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感受到这深深的父爱。

背书读后感(篇13)

一向以来,《背影》这部作品总是让人感动万分,虽然早在初中《背影》就作为课文被学习研讨过,但不可否认经典的力量总是永恒的,每读《背影》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情愫,正应验了“常读常新”这句老话。

记得初中刚读时,我曾为作品中父亲做的这些细琐只事感到不解,为什么要将这些平凡至极的事写入文章。此刻,我才渐渐懂得了作者那自认“聪明”背后真正的内涵。

出行之日,父亲本是不准备送“我”的但终因放心不下,还是亲自过来送,并托付茶房好好地照应“我”。对此“我”的看法是——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并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我么唉,我此刻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平时父母细致到点的安排常让我觉得有些迂,甚至在别人面前觉得难为情。不理解父母这时候怎样不懂了呢还是自我聪明,赶紧摆脱,觉得会让人留下笑柄的。但渐渐地我发此刻那些身经世事的作家笔下,与我同样的经历,却是全然不一样的看法。随着一年年地成长,我才更加明白,这是一种少有的也是极其珍贵的亲情。或许父母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幼稚”、“完全用不着”,但那份融于其中的无限的关心、无尽的爱袒,却是仅有深品才能体验,才能了解那份来自亲情的苦心。

其实自我并不聪明,真正智慧的是我们父母,他们不惜以自我能做到的一切方式,灌注爱在孩子这片原野上,身处肥沃土地的我们竟然自作聪明,把善意的初衷看成累赘,多么得不该啊!看到过一本书上总结人一生各阶段对父亲的看法,很经典,大概意思如下:很小的时候,总是依靠于父亲,因为他在孩子眼里的强大与万能;上了学,渐渐地为父亲严厉态度与苛刻要求感到不满,开始出现抵触心理;二十多岁,有了一点生活经历就觉得能够闯遍天下,在新潮的社会中,父亲的老话显得更不中听了,就是要逆其道而行;人近中年,看遍了人情冷暖,细细嚼味,原先父亲的话是很有道理的,最终发现,父亲教给孩子的都是自我一生中吃的教训、苦头以及难能可贵

的经验。那份爱是不忍我们经历他曾受到的苦的别有用心,这才真正明白了父亲的好与伟大。

《背影》中,最让人感动的饿情节莫过于父亲买橘子的一幕(原文略),让人揪心又动心——

这样感人的画面让无数人动容,真的仅有买橘子这么件小事吗不,远远不止。父亲艰难地前往,又是如何努力地回来,努力地装作简便催促儿子上车,这其中既有一位长辈的关爱与奉献,又有一位父亲独有的深沉与含蓄。肥胖的背影蹒跚前行,即使是在人来人往的铁道口,这一幕也必须会让儿子今生今世不会忘怀,不忍任之飘入过去历史的浮尘中。

小小的橘子因为沾上了父亲的气息,变得格外甘甜起来,尽管日后父亲待他渐渐不一样往日,但“我”惦记着只是父亲的好,惦记着父亲对儿子完美的初衷。文章结尾段——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我的脑中缓慢插放着蒙太奇式的画面,不禁泪欲夺眶。

如此真切感人的情节在朱自清其他作品中也多有体现,在《给亡妇》中,作者深切怀念那个一向只挂念孩子与丈夫的爱妻,件件琐碎的小事却道出了平凡夫妻间真挚的感情。《哀韦杰三君》中韦杰三的“忧郁、悲苦、坚忍、温雅”最足以“引人深大之思和切至之情”。

品读朱自清的文章,我不仅仅感受到他笔下个个生动人物的气息,更感受到了他自我人性的美丽光辉:善感的心灵,一颗勇于肩负职责的心!

赋得永久的悔读后感500字


赋得永久的悔读后感500字(一)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给予你的并不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的大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什么是感恩?这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旋转。

当我坐在教室里读着季羡林先生写的[赋得永久的悔].季羡林一位杰出的作家因为失去了母亲的痛苦与悲伤是啊,失去母亲的痛苦和悲伤谁能体会。一个失去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感恩就是痛苦与悲伤吗?雨过天晴是彩虹,我走在铺满石子路的巷子里我喜爱雨后清风的气息,我喜爱雨拂过水面的声音,喜爱风中飘来枫叶的幽香,喜爱风经过草的的甜美味道。一个小孩和她的母亲走在这充满爱的石子路上他的母亲对他说:"孩子别着凉了。"当年我和妈妈也走在这条石子路上妈妈也常常对我说:"别着凉了。''感恩就是一句句甜美的语言吗?

不,感恩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懂得利用它,你将会驾驶着爱的航船。飘扬吧孩子,去报答母亲对你的爱;飘扬吧孩子,去报答母亲对你的关怀;飘扬吧孩子,去驾驶属于你的航船!我加快脚步,回到家说一句"妈妈我爱你!"

我们能活在这美好、精彩的世界上 ,是因为父母用"爱"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田,用"爱"的雨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用 "爱"的春风抚摸着我们的心田……经过父母精心地照料,我们才能茁壮成长。感恩是一种知足,一种回报。

赋得永久的悔读后感500字(二)

在《大众日报》上看到季羡林的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季老对母亲的情,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一样痛彻了我的心扉。季老去世后,他的骨灰的三分之一与父母以及妻子合葬在一起,实现了他的生前遗愿——回到"母亲身边".

我的父亲去世三年多了。子女永远欠父母的,永远报答不完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农民。小时因为家贫没有上学,他说:"中国的字我识一半,我就认识‘中’字。"因为从小不识肉味,后来酷爱吃肥肉,直至患脑血栓去世。

父亲家里很穷,直到三十多岁仍然没有娶上媳妇。36岁那年,18岁的母亲和姥姥一家逃荒从百里外来到父亲的村庄。当年恰逢父亲家里收成好一些,奶奶收留了母亲一大家子。姥姥带领子女要走时,母亲留了下来,嫁给了父亲,来年年后生下了我。几年后两个弟弟相继出生。

父亲为了生计,除了在地里辛勤耕作外,靠打短工挣点儿辛苦钱。修水库时扛方土,给人家脱土胚,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他还卖过炒花生,煮下猪下水,卖甘蔗、蒜,种菜卖菜,什么都干。即使这样,我家的日子仍然很穷。

我大学毕业后到济南上班,离家远了,近300公里。从我成家到父亲去世10年的时间,父亲一次都没到我家来过,不知道我家的大门朝哪开。他永远也来不了了。

父亲患脑血栓好几年,每年输液扩充血管。那天中午他煮了面条,想吃完面条到县城澡塘洗个澡。把锅从东屋端到北屋,刚跨进北屋的门就摔倒了,以后再也没有起来。

弟弟给我打了电话,我请了假赶紧赶了回去。我说带父亲到县城住院,母亲说还要花钱,还要人照顾,离家又远,弟弟他们又穷,又没时间,即使好了也起不来床,到时还得母亲照顾,母亲身体不好,病很多,也照顾不了。

我在家呆了10天,两个姑姑也来了,10天的时间也没照顾多少,只是给父亲喂喂饭,后来因为单位有事回去了。几天后的中午弟弟打电话说父亲去世了。又请假回家奔丧。

父亲患脑血栓期间是不应该吃肥肉的,但他非常想吃,宁愿得病也要吃。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依他,每次回去偷偷给他些钱,他都买了肉吃。

因为母亲说了自己多病不能照顾父亲的话,自父亲去世我一直怨恨母亲。

公公每年冬天到我家来住,夏天去爱人的弟弟家。父亲去世那年春天,公公走后,我收拾他的房间,洗床单枕套,给他刷鞋,这些活我是不情愿做也得做的。想到了母亲给父亲刷鞋。父亲一生不知道穿坏过多少双鞋,母亲给父亲做过多少双鞋,刷过多少双鞋。而我这个做女儿的,又照顾过父亲多少?这么多年,还不是母亲在照顾。想到这些,我心中对母亲的怨恨便释然了。

父亲的一生是贫苦的,没有享过什么福。如果有来生,我仍想做父亲的女儿,好好孝敬我的父亲。

母亲读后感13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母亲读后感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母亲读后感 篇1

最初接触《为奴隶的母亲》是几年以前的一次观影过程。那时候并没有学专业,只是单纯地为春宝娘的悲惨命运而扼腕叹息。后来研读中国电影史时,发现这部片子进军了国际影坛,女主角何琳还获得了艾美奖最佳女演员,这是亚洲女星第一次获此殊荣。

这都使我对这部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看一下柔石的原着,也想看下电影与原着之间的差别、两种艺术形式如何转换且各自不同的艺术价值与魅力。

令我惊讶的是原着并没有电影版明显而尖锐的戏剧冲突与对白,更多的是一种娓娓道来。但又不能说它平淡,其中的内容实在骇人听闻,引发思考。再仔细看其中的一些言语竟有鲁迅的味道,看来柔石也很受鲁迅影响。虽然那个年代已经相去久远,但我还是一度很喜欢鲁迅、老舍、曹禺、沈从文、钱钟书、张爱玲、孙犁等等现代作家的文字、笔风与味道。从柔石的字里行间恍惚间似乎瞥见了鲁迅的现代主义风格,这种鞭辟入里,深刻揭露社会现实的作品在当代文学中是鲜见的,我想这不能单单推脱于现在的社会环境的发展,物质条件的充足。更多的应该从写作者自身来考虑。当然,现今读者群中有很多一部分人心态的浮躁、希望逃避压力与现实,轻松与快速阅读以获得愉悦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说了一些题外话,还是回到这部作品上。柔石用不长的篇幅向我们勾勒出了一幅旧中国社会的图景,蒙昧的人物群像、其中最具意味且突出的自然是春宝娘这一人物形象。她的可悲既是由于封建社会阶级压迫与典妻制度,周围蒙昧的人们的虐待于压迫,也是有其自身不知反抗、逆来顺受、愚昧无知的缘故。她把这一切都归结于苦命与倒霉,而这件荒诞的事在所有人眼中都是司空见惯、十分正常的事、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人们的精神状态。显然,春宝娘的个体命运并非偶然与孤立。同样的借故事来呼吁唤醒和疗救国民、变革封建制度,在《祝福》、《药》中都可以找到。

从这些作品中我们看到了整个旧中国愚昧无知的国民的群像与可悲而不自知的状态与命运。而从《为奴隶的母亲》里,我则更为深刻地感受到旧中国女性悲惨至极的命运。春宝娘固然可悲,而她的女儿呢?连生命的权利也被剥夺,且是被自己的亲生父亲亲手烫死的。这已不仅仅是一个麻木可解释的,而完全是一种泯灭人性的行为。不过即便她能活下来又如何呢,重蹈她母亲的覆辙吗?

现在再读《为奴隶的母亲》可以从中瞥见当时的社会现实,但是在重男轻女仍然存在,职业性别歧视,还有与春宝娘如出一辙的现代代孕妈妈的今天,我们还能嘲笑当时人们的愚昧吗?或许我们应该更深入地去阅读与思索,而非浅尝辄止,从这些经典中我们觅得的不仅是故事、道理、感悟,还会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在结尾,柔石写到死一般的长夜无限地拖延,这个长夜是春宝娘抱着春宝睡觉的黑夜;是愚昧国民的精神写照;是充满阶级压迫与封建制度存在的旧中国的象征,也是春宝娘等旧中国女性的悲惨命运的指代。这些暗夜中的女性在自己悲惨的命运中徒劳地喘息与哀叹,终究没有觅得照亮前路的亮光。而我希望,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能有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沉浸在暗夜中,自信且自由地掌握自身命运,清晰地明了自己想要什么并且为之努力,渐行渐远

母亲读后感 篇2

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许多问号。为什么要藏起母亲的秘密?藏起母亲的什么秘密?于是,我便带着这些问号去读了这篇文章。

它讲的是作者的母亲生病了,他姥姥听了很着急,于是便从老家赶来。由于作者的妈妈因生病变的很不想吃饭,于是他姥姥给女儿包了她最喜欢吃的芹菜饺子。有一天作者发现妈妈的床底下有一大袋芹菜饺子,原来妈妈还是吃不下东西,但为了不让姥姥担心,就把饺子放在了床底下。

我的眼角湿润了,我顿时被一股浓浓的母爱气息包围着,这些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那是一个灰色的下午,我发高烧,躺在家里。妈妈听说以后,不顾眼前繁忙的工作,赶紧从公司赶来。那时我很难受,一直沉着脸,妈妈一边不停地哄我,一边想办法让我降温。突然妈妈跑出了房间,我用尽力气喊:妈妈,你去哪儿?!妈妈没有回答我。我急坏了,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在这时,妈妈跑进来,手里拿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本书,我仔细一看,那本书是植物大战僵尸。啊,我知道了,她是想跟我玩植物大战僵尸,让我忘记痛苦静静静,这就是母爱!伟大的母爱!

母亲读后感 篇3

做了二十年教师,一直觉得自己懂教育,可拜读了王华东的《发现母亲》后,我如坐针毡,因为我又发现了自己的浅薄。一般会被认为,《发现母亲》是一本讲早期教育的书,倒不如说它是讲全面教育的书,作者以理想主义的热情,发现了母亲的伟大作用--“母亲的素质决定着民族的未来和命运”,或者说:“左右国民命运的是母亲的育”,“母亲,只有母亲,才是创造历史的正直动力”。多年来,我一直关注着学校教育,《发现母亲》让我找到了那些学校教育顽疾难以治愈的症结----家庭教育的薄弱。

《发现母亲》让我对家庭教育又有了更深的理解。目前我国正在进行这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全国上下从教材到教育理念,从教育方法到教育设备等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学校教育的确在改变,而且已初见成效。但是,受王华东老师的启发,我认为我们的教育改革,少了很重要的一部分,那就是家庭教育。我们不妨做个试验,把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学习生涯中的老师换一换(可以换换班级)也就是换成同时代的其他教师,我想结局一般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为同样环境下,社会对教师的要求都是统一的,老师的素质虽有高低之分,但是相差不会很大,每位老师最低标准也要拥有教师资格证。而如果把一个刚生下来的孩子送到一个不同环境的家庭里去养育,孩子将来的结局肯定会与亲生姐弟大相径庭。我们都能看到,从一个家庭里走出来的几个孩子都有惊人的相似,除了遗传素质的影响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后天接受了相同家庭教育的影响。目前,我们的学校教育有各级的政治机构、专业机构在引领,有众多的家长和监督部门在监督,这些都促进了学校教育的质量。可家庭教育呢,有哪个专业机构和部门在监督评价检查每个家庭的教育情况呢?父母教育水平提升只是一种自发行为,其家庭教育的效果自然相差悬殊。所以,我国的家庭教育的水平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教育的发展,影响着人的素质的提升。在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下,人才才能大批地涌现,教育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价值,否则,再好的学校教育也像一个跷脚走路的残疾人,它永远难以发挥出速度和水平!《发现母亲》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用他自序中的话:“愿天下人共读之,不仅仅是读这本书,甚至就不是读这本书--而是读父亲、母亲这样的大书,而是读做人、做高尚的人这样的大书。因此,不仅愿天下人共读之,更愿天下人共勉之、共行之。”教师要做母亲。自从有了学校组织,无论是教育家还是普通百姓就逐渐把学校教育神化了,特别是父母,把学校教育当作孩子成长成才的必然方式。

《发现母亲》用理论和实践证明:母亲才是孩子教育的源头,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基地,学校教育不是教育的源头。学校教育不是孩子教育的源头,但学校教育是学生成长关键时期。所以教师要像母亲,教师要做母亲。班级教育从前苏联兴起以来,世界上盛行学校班级教育,这是教育普及的结果。于是,教育者的研究逐渐转入班级教育的狭小范围,教育家以及教育实践者过多地关注的是整体、是全体,造成了对学生个体注意的冷漠。随着研究的回归,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学生个性成长的要求。今天我们大力倡导好实施对学生个体、个性的研究,以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那么我们的教师必须学会首先做母亲,即使你不是母亲也应该从母亲的育儿那里来学教育的技术好方法,历练母爱襟怀和母爱的艺术。像母亲那样对孩子,以此为基础的教育首先已经成功了一半,因为教师的爱更可能解开学生的生命密码,学生会像相信母亲一样依恋、热爱教师。我们是做教师的,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学生当成是我们的孩子般的来爱护、教育。读了此书,有3点很值得共享。铃木镇一认为要改掉坏习惯是不可能的,唯一能做的便是培养正确的习惯以超越它。确实是,一个坏习惯是很难改正的,他是学生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特别是坏习惯往往有它优越舒适的特性,很难让学生一次改正,但我们可以给学生一个过程,经常的在孩子的耳边提醒,以督促他们形成好习惯,超越坏习惯,我想经过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孩子也许就能体会到自己的成功与进步了。家校结合的方法:冷静的帮助孩子分析自己的错误,启发孩子理解老师的心情,指出老师是关心和爱护他的,老师虽然生气,只要他认真改正错误,老师就会欢迎,同时,母亲要把孩子改正错误的决心转告老师,让老师对孩子不抱成见。对孩子的进步充满信心。

书中倡导的好:教育应该同孩子一道成长!教师是教育的执行者之一,我们也该一道成长了,给自己的孩子做个榜样,更给身边的孩子做个榜样我也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教育方面的一些理论。比如知识与智力的关系:智力同知识并不是完全不同的,知识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而智力是获得知识的能力。比如水是无色无味的液体,在老师讲解水的知识时,孩子们接受到的程度各不相同,有的认识快,理解快,记得牢,有的接受慢,理解浅,记得少,明显地表现出智力的差异。即使记住了,在实际中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大不一样,文彦博运用它去树洞取球,司马光运用它去砸缸救人,曹冲运用它去称象的重量。对水的认识属于知识,而掌握和运用这种知识的能力才是智力。知识和智力虽是不同的.范畴,但相互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等必要条件,而智力的发展又能促进一个人对知识的掌握。智力的核心是思维能力,而智力则是质的问题,知识是量的问题。学生的智力教育不在于获取知识的多少,而在于发展孩子的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思考习惯。尽管获取知识也是一种结果,但绝非是目的。如果把知识和智力的理论运用到语文教学中,那就不只关注知识的积累多少,更要关注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是否发展了智力。举例来说,我在引导学生背诵精彩句段和古诗词时,往往我注重的是学生记住了多少古诗词。今天看来,如果记住了古诗词,不会运用,那等于储存了垃圾,因此,重要的是教师要引导学生在背诵古诗词的过程中,关注学生是否学会了积累和运用,这才是教育目的。为此,我在引导学生记忆和背诵古诗词时,应该创设多种情景,让学生表达已积累的古诗词,同时,还要学会运用已经背诵的古诗词来自己创作诗词。这样,就会使积累和创作相结合,更好地发展学生的能力,提高写作水平。当然,明了了这个道理,在语文教学中,都要建立一种发展学生智力的理念。学习生字,教学目的不光是记住生字词,更重要的是学会自己认字、解字、记字;理解课文内容,不光是要会读,还要在读的过程中去思考,联系生活实际,读出问题,读出自己。只要心中有“高度”,学生也就一定能达到这个“高度”!

母亲读后感 篇4

今天上午,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母亲的存折》。

有一位母亲的记忆力逐渐下降,为了方便记忆。这位母亲便将家里所有人穿的衣服的尺寸和他们喜欢的食物都记在了一本存折上。你们没听错确实是一张存折,是一本存折上面没有记录着家里的存款,而是记录了家里的每一个人穿的衣服的号码和他们最喜欢吃的食物。

听到这里,我的心怦然一震,心想:这位母亲的记忆里虽然衰退了,但是她对子女们的爱依然永久不衰。啊!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不正像这个母亲一样吗?我们的母亲为了我们无私奉献着,永远都不觉得辛苦。

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无比爱无际的大海;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夏日里那凉爽的风;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在下雨天为我们遮挡雨水的雨伞;母亲对我的爱就好比冬天里那温暖的炉火,照亮我们的心灵总之,母亲为我们付出的太多了。

母亲读后感 篇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母亲的力量》,十分感人,看完后泪流雨下,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讲一讲这个故事,希望大家也会明白那母亲是多么伟大!

有那么一天,生活在山上的部落,向山下的部落发动了侵略,他们不但抢去了大量的财物,还把一户人家的孩子绑架了,知道了这些消息,酋长马上派出了战士去找回孩子,但战士们找了很久也找不到,正要返回时,看到了孩子的母亲从山上走下来,背回了孩子,战士们纳闷了:连我们也找不到孩子,甚至连路也不知道,你区区一个平常妇人怎么会知道?那位妇人却平静的说:因为那不是你们的孩子

啊!母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他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是为了孩子都会义无反顾的、坚强的走下去。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是多么的勇敢,为他各方面危险和困难。

母亲读后感 篇6

《母亲的故事》这本书,我读了许多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了!

这个故事讲了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从死神的受里抢回死去的孩子,读《母亲的故事》有感作文。在雪地里唱歌;抱起又冰又尖的刺;失去了迷人的双眼;失去了一头美丽的金发。最后,当母亲看到孩子在那很幸福,很快乐。就求死神把孩子带到幸福的天国去。从中我知道了:每一位母亲为救自己的孩子,宁愿牺牲一切,甚至是生命。

对于母亲的爱,我是真正有体会的。一天深夜,我发高烧了,快到四十度了。那天正巧不在家,而且还下着像冰雹一样的大雨。妈妈连忙把我背起来,把雨伞拿上就急急忙忙跑往医院了!我在路上冷得发抖。妈妈慢慢地把我放在大树下,脱下外衣,连忙披在我的身上,把我报起继续跑。我们到了医院,妈妈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汗像断了线的珠子大滴大滴地落下来,衣服已经滴水了!我的衣服还一点都没有湿!妈妈扶着板凳休息了好大一会,才气喘吁吁地说:“宝贝,呆会打针时要是痛就报着我,可别哭出来,这样你可就变小了!”听了这句话,我眼前的一切东西都变模糊了!

是啊!母爱可真伟大!以后我一定要多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让妈妈多有一些休息的时间。我还要好好学习,让妈妈少操一份心!

母亲读后感 篇7

《母亲》是我极为欣赏和喜欢的一部作品。它描写了前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场面。

巴威尔·符拉索夫是工人区中钳工的儿子。他偷偷地学习,因为这是工人所不能拥有的权利。一些工人的子女和他一起读书、讨论问题、办报、散发传单,干起革命事业。母亲起先担忧自己的儿子,慢慢的,她喜欢并钦佩这些年轻的革命者们,自己也受到了教育,参加了革命工作。随着革命事业的不断壮大,沙皇反动政府开始迫害革命者。但以巴威尔为首的组织却冒着生命危险宣传革命思想。工农运动越来越浩大,群众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母亲的思想觉悟也越来越高,她将整个心灵献给了属于人民自己的革命事业。

《母亲》是一部思想上的革命作品。它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为自身利益而奋斗。小说中,巴威尔这一群青年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壮丽的革命事业。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为无数平民的利益到处奔走,演说、散发传单,用宣传去唤醒人民,使人民从以沙皇反动政府为主的压迫大众的机构中解脱出来。他们追求真理、热爱和平,所以他们要奋斗,要用行动去****一切不平等的现象,去捍卫群众的利益,去创造社会主义的社会,去实现无产阶级的和平梦想。他们崇高的理想和真诚的呼吁使无知的工农阶级觉醒,他们伟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了身边的人。母亲正是从一个柔弱、温顺、忧郁的传统工人区妇女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见地、满腔热情、勇敢无畏的新时代革命工。她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送报纸、传单,不顾警察的残酷毒打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她和青年们一起带头,高高举起代表理性、真理、自由的旗帜,向世界宣告着革命者强有力的信仰;她忍受着儿子被捕、骨肉离别的痛苦,在一个个革命者接连入狱后仍坚持着实现自己的宿愿……当法庭审理这些革命者时,年轻人振奋人心的微笑显示着革命事业的光荣与革命工的顽强,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宣示着坚定的信念:“……你们使人们无法生活,毁灭他们;社会主义却要把遭到你们摧残的世界连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伟大整体,而且这一点——一定要实现!”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正义的光辉。

这部小说使人热血沸腾,令人强烈地感受到可敬的革命者们的勇敢不屈、正气凛然,由衷地赞叹他们对理想的坚持,钦佩他们对伟大事业的献身精神。特别是母亲这个人物的思想转变,由胆小、明哲保身的保守派到热爱生活、传播真理的革命先驱。这壮丽、激昂的革命故事震撼着我,我看到了生命的真谛。

从文学技巧的角度看,《母亲》以一个母亲的改变为脉络描写振奋人心的革命。这使得小说更贴近读者,使读者感受更真实,更深刻。这一做法有着相当大的效果,它使小说情节更紧凑、引人入胜,并使革命显得更人性化。

记得小说的最后一幕。母亲在人群中呼喊着散发传单,向人们演说。宪兵扑上去毒打母亲。不屈的母亲高呼:

“复活的灵魂——是杀不死的!”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发现母亲》是教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王东华用十年的时间写出的一部关于母亲与教育的书籍。

“你可以不是天才但你可以是天才的母亲”,“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这两句话贯穿了全书的中心,是作者最有价值的发现。

放假之前朋友说:“我给你推荐一本书,这本书对我们做教育工作的尤其是女性有很大的教育性和指导性,书名是《发现母亲》。

寒假期间认真阅读了此书,《发现母亲》不止是从一般意义上论述了母亲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影响,而是从文化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现代社会演进过程中,母亲角色的悄然变易、社会观念对母性的支配以及教育制度对母性的重塑。在这本书中,作者不但号召人们关心母亲,更要给为人之母营造做母亲的环境,让每一个母亲都成为孩子成材的推动摇篮之人。

阅读之后细细回味,书中提到的每位杰出的人的背后都有一位伟大的母亲,他们都是在母亲的启蒙和引领下走向了成功。如:孟母、岳母等等这些伟大的母亲成就了儿子的辉煌。所以王东华教授提出“上帝之所以先造出男人,并不是因为男人比女人优越,而是因为男人比女人好造,上帝先造出男人这个试验品后才去造女人。当上帝把女人造出来后,上帝造人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它把这一任务交给了女人!母亲的工作正是上帝的工作!”“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握在母亲的手中!” 也就是说:母亲不仅可以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母亲还可以通过培育子女完成对人类的贡献,是世界未来的创造者。

有那位女性能比她的工作更忙,以至于不能照顾孩子。如果因为工作而放弃对孩子的教育是最错误的选择,你的工作可以由更多的人去做,但孩子因此被毁掉的一生却是永远没有人能弥补的,对于母亲工作孩子应该兼顾,如果不行,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孩子。即然生下孩子就要为孩子负责,也是为国家负责,把一个合格的人送进社会是比自己工作更重要的事。

做一个好母亲并不只是生下孩子给孩子喂饱这么简单,母亲不能只是用手把孩子捧起,更要用心把孩子捧起来。母亲喂给孩子的不仅仅是奶水更应该用自己的精神素养喂养孩子幼小的心灵。因此母亲要有足够的自我认识,知道自己肩负的是怎样重要的便命。

母亲读后感 篇8

为了信仰,为了人类美好的未来而奋不顾身;母爱的力量,总是如海一般,给人以超乎寻常的动力,一切困难,在最原始的永恒的母爱面前都微乎其微。

在乱世中,一位平凡的母亲身上,所发生得重大变化,让我震撼。尤其是母亲不识字,却比那些识字的理解真理的含义,理解俄国的未来。是啊,任何人在经历了苦难之后,都会对命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难时,走投无路,昏暗的统治更是让她绝望,最后,她终于坚定了信念,靠自己,靠一腔热血,一个妇女竟会有热血男儿一样的报国理想,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必须推翻当时的残暴阶级的统治。让新的光明照亮前方的路!

当然,这些与她的儿子帕沙卡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她的儿子是工人的代表,是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不断对他的母亲灌输革命的真理,将母亲的思想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有站在人民的高度上,才能有如此的认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情势所逼。倘若不是士兵们的不由分说,那么无情,又怎会使得一个薄弱的女子义无反顾地投身于革命的队伍?这场景使我想起了《水浒传》中,众多英雄被逼上梁山的事,要不是百姓生活的水深火热,要不是及时的觉悟,不知又会有多少无辜的性命,死于不白之中。那种巾帼英雄的气概,重情重义,不正是那个年代所缺的吗?

如果没有母亲对儿子的理解,对儿子所从事事业的信任,没有对儿子的自豪,对儿子深深的爱,也不会使她在儿子被捕后,下定决心走儿子的路,从而真正成为一个革命者,一个大造新时代的人。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多么朴实的豪情!

多么肺腑的呼喊!

我使得的母亲不辞辛苦的奔走街头的动力,就是信念。信仰高于一切,有着执著信仰的人会为它而抛弃生命。

是,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个衣食无忧的社会里,肯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明知会死,也不顾一切的扑上去,视死如归的人,也许已经淹没在繁冗的霓虹灯光中,所以,我感动于文中母亲如海般广阔无边的爱。

母亲读后感 篇9

我终生一生没世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养我的生身母亲,而另一个却是我宏大的15亿人都领有的故国母亲。我从未失去过这任何一名母亲,而季羡林爷爷却得到了他的生身母亲,还写了一篇感想的作文:《怀恋母亲》。

《怀念母亲》主要讲的是:作者季羡林读大二时,年仅四十多岁的母亲就过世了,这对作者来说是个不小的进攻。他很思念生身母亲。过后去外国留学,他进一步觉得到了本身的孤寂与伤感,又一遍遍留念着本身的祖国母亲,从未断过。这类留念之情,始终随同着作者在国外留学的十一年。

过后,季爷爷到外国留学,第一次离开了祖国母亲的怀抱,是以极为思念,是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祖国母亲与生身母亲频来入梦。季爷爷写了一篇叫《寻梦》的散文以来告白他对两位的怀念与酷好。我是家中的小珍宝,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家人每天围着咱们转圈,享尽了全家人的宠爱,而我呢,不单不知恩图报,还满口诉苦这个不好,那个厌恶。我真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我应当珍爱此刻家人带给咱们的爱,并要试着去回报,可能是为阿妈洗碗,为老爸捶背,考个好成绩……不要等到老了的时候,像季爷爷那样构成为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可惜,所以,请朋友们,和我一块儿好好珍惜陪伴在家人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为咱们而自豪,因我们而骄傲。

母亲读后感 篇10

如果说当时那种黑暗的社会就犹如一块沉重的幕布笼罩在整个中国上空,但至少我们还有双手可以让我们一起掀起这块幕布,去追寻光明。但可悲的是,有些人沉浸于黑暗中太久了,却反而失去了追寻光明的能力。或许世界上最悲哀便是有些原本可以做到的事,却没有做到;原本可以让自己自救的行为却没有让自己得到救赎。

主人公悲剧式的命运说明麻木、自小的纲常理论已经使他们在潜意识里被物化了。如果一个人自己甘愿被无形的枷锁束缚,甘愿将自己关闭在一个自我构建的牢狱中,那么他自己只能成为一个可悲的奴隶。小说中的母亲善良、温顺,可是却缺乏一种敢于抗争的精神。当她被自己的丈夫看作一件物品,看作一个奴隶,把她卖给秀才家时,尽管她内心痛苦、不愿,可是她只是默默地、发痴似地,带着颤音小心翼翼地问了几句,就对丈夫的要求顺从了,却没有一句反抗的话。甚至当她生下的第二个孩子因为是女婴,被丈夫用热水活活烫死,她也不敢有多少怨言,只是“剜了心一般地昏过去了”。

也许,我们会说是春宝娘太善良了,然而这善良的背后,是一种甘愿忍受痛苦的心酸,()是一种甘愿屈从于当时封建制度的妥协。可是我不禁在想,她为什么不去大胆地冲破这一切,为自己的权力去进行一次抗争,却甘愿做一个心灵被束缚的奴隶呢?

这是一个被中国传统封建观念和自身思想所束缚的母亲,她就像一个身上背负者沉重锁链的奴隶,终将在劳苦中耗尽自己的心力,默默地死去。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地走出内心中的那个囹圄,勇敢地去追寻自由与独立的天堂,就像罗曼?罗兰说过的那样:“多快乐呵,独立不羁,完全自主!多快乐呵,摆脱了他人的束缚,摆脱了往事的纠缠,摆脱所爱所憎的面目的骚扰!多快乐呵,生活而不为生活所俘虏,做着自己的主人!”

母亲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故事。

故事中的小女孩因发生车祸昏迷不醒,女孩的爸爸手足无措地坐在病床前,神色凄楚地看着女儿痛苦地挣扎,不知该如何帮助女儿,只是不停地哀求医生救救她的女儿。医生对他说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该用的药都用了,病人有时候也是要自救的,能不能活下来,要看他对这个世界是否充满生的渴望,也要看她的造化。护士记起女孩在昏迷中不时地喊着妈妈,于是问女孩的爸爸为什么不叫她妈妈来?当她听孩子的爸爸说他们离婚很久了,找不到她时,只是皱眉头,就默默地坐下来,轻轻握住女孩凉凉的手柔声说:女儿乖,妈妈在,妈妈在。女孩的爸爸抬起头,吃惊地看看护士,他没想到年轻的护士竟然担任起了女孩妈妈的角色。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位护士像一位真正的妈妈那样,一有空就守在女孩病床前,握着她的手,跟她说话、讲故事、轻轻地唱歌直到那女孩完全醒过来。医生说:她能苏醒是个奇迹。

从这篇文中看出,年轻的护士是多么的善良、多么的有爱心。当她知道昏迷不醒的小女孩需要母爱来唤醒的时候,竟然不顾还是一个姑娘的身分当起了她的妈妈,经过不但地努力最终于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使她苏醒了过来。这个故事在体现了年轻护士医德高尚、善良无私的同时也体现了母爱的力量伟大。

母亲读后感 篇12

她使我感动。

为了孩子们能上学,她竟敢挑战极限运动马拉松。仅仅是年龄方面,她都处于劣势,更何况是至关重要的训练和营养供给呢。这位肯尼亚的农妇切默季尔,看似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妇,但是,她却做了农妇永远做不到的事。

她的汗水所挥洒过的土地,一定都被她这种不甘屈服于命运的精神所打动。在那两小时三十九分零九秒中,她奋力挥动双臂,一马当先跑在队伍前列,一路跑来,有如神助,她奇迹般夺得了内罗毕国际马拉松比赛的桂冠。这突如其来的黑马,也让全场吃了一惊吧。

我所赞赏的`,不是她夺得7000英镑奖金的实力,而是她那种敢于和命运作斗争的宝贵品质。她本来知道自己在高手如云的马拉松赛场上是站不住脚的,是敌不过那些训练有素的职业选手的,但是,母爱创造了这个奇迹。我们无法想象,瘦弱的切默季尔在崎岖的山路上所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无法承受的。不管是在身体上,还是意志上。

她是体育界的一个奇迹。她的脸孔沧桑,饱经风霜,却坚毅无比;她的眼睛疲惫,暗淡无光,却倔强坚定;她的身份卑微,毫不起眼,却创造奇迹!曾经,她就是一名农妇,现在,她依然是一名农妇,但是,是用母爱创造了奇迹的农妇。不管她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我们看见的只有穿越纯净光环的母爱,平凡而又伟大。

在她奔跑的过程中,也许曾动摇,曾怯懦,却一次次从失败中爬起,倔强地坚持下来。可以这么说,孩子是她奔跑的动力,那一双双求知的大眼睛多少次让她湿润眼眸。这位奔跑的母亲告诉我们,只要把对孩子的爱化为前进的动力,永不言弃,一定可以创造奇迹!

感谢母亲!感谢一直在我们背后默默付出的母亲!

母亲读后感 篇13

“母亲最会吃亏。她的泪会往心中落。”

“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了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望着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眼泪不停在眼中打转,老舍《我的母亲》一文将我深深感动,他将我的心引痛了。老舍在文中用最朴实、最平淡的语言对其母亲的追忆触动了我对母爱的那根弦。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母亲忍着疼痛笑了。在孩提时代,母亲是我们的主宰:饭是母亲喂的,衣服是母亲教我们怎么穿的,名字是母亲教我们写的。唐代一位叫孟郊的诗人写了这样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诗不但说明了母亲对儿女的恩情,还歌颂了母亲的伟大。是的,母亲是万能的,母亲是伟大的。

然而,在我们一天天长大的过程里,却忽略掉了她的存在。

长大后,都渴望自由的我们,身上多了一双翅膀,飞得更高更远了,也越来越沉溺于自己的圈子。我们在这个恰到好处的年龄恰如其分的用一个正当的理由“青春万岁!”忘记了母亲的存在。在职高校园里已接近一学期,每次回家,嘴里虽然甜甜的喊着一声“妈!”但后面都会迫不及待的加上“我这月的生活费没了!”真可笑,真寒碜,环保得连一句问候,一句关心的话都省去。我可怜的母亲,她的'青春给予了我,岁月吞噬了她的花容月貌,然后得到的却是女儿对她不停的压榨。

“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母亲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是啊!母亲是我们的根,有母亲我们便是宝,没有母亲我们便是草。

请记住:我们是母亲的命,母亲是我们的命!

边城读后感13篇


在繁多的资料中,读后感大全小编发现一篇特别有用的“边城读后感”。我们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不仅要读书,还要读透书。我看完这本作品,感觉到了世界万变不离其宗。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抓住机会,及时记录自己内心的感受。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边城读后感 篇1

一直是抽不出时间来写读书笔记,也算得是忙里偷闲,这种闲适其实正好是印证了今天要介绍的一本书----《边城》。

第一次读沈从文的这本书是在初中那年,苏教版语文课本上有着一篇名叫《端午日》的课文,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下一篇就是《本命年的回想》。

现在想来,恍惚间如同昨日,我还坐在教室中,看着书上那些让人感到亲切的字体。听着老师的领读,鼻间都是书的香气。

初中的语文课本实在是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去瞅上那么一眼。一般我都是吃着饭的时候看书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的一种下饭的宝贝。

《端午日》其实就是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看完的,其中的主要内容其实还是在于沈从文对自己家乡的端午节的描写,我先前还偷偷在黑板上用粉笔描摹过这篇课文的插图。

后来再读的时候,就是高二那年寒假在家。百无聊赖的下载了一本边城的电子书,用了一个上午,十分开心地读完了。当时临近春节,外面的地上都是积雪,但是阳光很大。

也许是在和寒风相抗,冬天的家中温暖的气氛愈加浓烈起来,昏昏沉沉之中,我居然是真的看到了翠翠,看到了赛龙舟,看到了唱情歌。

一直认为的最好的心境,不是避开车水马龙,而是在窗前看着街道上熙来攘往的车辆,埋头是另一个世界,抬头又回到了现实之中,在这两个世界中不断切换,似乎也是一种乐趣。

诚然,读《边城》之时,我凭借着的一种想法,无外乎就是这样子。

最近一次完整地读《边城》就是在去年的这个时间。大学的课本《中国近代文学作品赏析》被我用一周的时间读完了,不过在当时我一直是流连在上一个小说世界中无法自拔,也就很难放空自己的心来看《边城》了,想来也是有些遗憾的。

《边城》之于中国传统的爱情,依旧是存在着很多的可借鉴之处的,起码里面的翠翠、大老和二老之间都是十分单纯的一种爱情观念。

就好像是木心说的那样,

人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我们大可以想一想,如果翠翠有了微信,那么就不会是像早先那样存在着自己的那一份善良或者可爱了。当然,没有什么如果。

这本书主要的内容还是在于对于书中的那些人物的情感塑造和爱情米描写,沈从文早年间的经历丰富,写出来的很多东西都是带着自己的那份独特体悟的。

《边城》也只是因为自己给小姨子的一个"讲故事"的承诺。但是这篇小说,却造就了一个美丽的凤凰古城。

文字的魅力在这里,却也不仅仅是在这里。这些作家们勾勒着很多的青春美好,书写着无数的世态炎凉。

思来想去,仍旧还是心有期待。

边城读后感 篇2

“一方风水养育一方人”,边城是一座质朴的城,潺潺流水,细细涓流,没有一丝杂乱与喧哗,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也一样的纯净质朴,人们的内心一片祥和。作者的行文也如潺潺流水,细细的淌着,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就是这样不华丽又平淡的文字,让人惊艳,从文章的开篇就深深地吸引到我。作者能够深深的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文章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如此真情实意,引人入胜。

“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这是《边城》给我们呈现的最初画面,不经意间便引人入胜。小说中那清澈见底的河流,那旁山依水的小城,那河街上的吊脚楼,那攀引缆索的渡船,那关系茶峒“风水”的白塔,那深翠逼人的竹篁中鸟雀的交递鸣叫……这些富有地方色彩的景物,都自然而又清丽,优美如画让人如入梦境,无不给人美的享受,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沈从文先生描绘了一个美丽而温馨的“边城”世界,这里的人性皆真,皆善、皆美,由每个人身上所换发的人性美、人情美营造了这个世界。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沈从文先生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出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这群纯净质朴的人中,沉迷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

《边城》它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风、景色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也不动气……”。短短几个字就清晰塑造了大山养育下天真善良、温柔清纯的少女形象。翠翠就像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对傩送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但最后却留人一个让人唏嘘的结尾。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这样的爱情以一个不似结局的结局收尾,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却又那么细腻,引人入胜,让人唏嘘又让人回味。

《边城》这本书是我多年以来最喜欢的,总能在喧嚣的日子里想起《边城》中的那份纯净质朴,怀念那秀美的景色,回味那淳厚的民风,唏嘘那份细腻的爱情,还有感叹那细腻平淡的文字下透露着的哀婉。

边城读后感 篇3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但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现实中谁都可以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感人。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但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边城读后感 篇4

早在高中时,就接触过沈先生的《边城》。那时的我浮躁而稚嫩,甚至还不知道里面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凤凰古城,也读不出其中的韵味,更没有对它产生任何自己的想法,仅仅把它当一篇普通的课文,糊弄过去了。现在把《边城》通篇读下来,我读出了沈先生会湘西风情的钟爱,读出了当地的人们纯朴赤诚,读出了故事淡淡的忧伤。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边城读后感 篇5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 、船夫 、妓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读后感 篇6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我生长于作品中所写到的那类小乡城,我的祖父,父亲以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照目前风气说来,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但多数人谁不害怕“落伍”?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念了三五本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问题的洋装书籍,或同时还念过一大堆古典与近代世界名作的人,他们生活的经验,却常常不许可他们在“博学”之外,还知道一点点中国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因此这个作品即或与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批评家便加以各种赞美,这种批评其实仍然不免成为作者的侮辱。他们既并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这本书不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文艺爱好者呢,他们或是大学生,或是中学生,分布于国内人口较密的都市中,常常很诚实天真的把一部分极可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国内新近出版的文学书籍。他们为一些理论家,批评家,聪明出版家,以及习惯于说谎造谣的文坛消息家,通力协作造成一种习气所控制所支配,他们的生活,同时又实在与这个作品所提到的世界相去太远了。他们不需要这种作品,这本书也就并不希望得到他们。理论家有各国出版物中的文学理论可以参证,不愁无话可说:批评家有他们欠了点儿小恩小怨的作家与作品,够他们去毁誉一世。大多数的读者,不问趣味如何,信仰如何,皆有作品可读。正因为关心读者大众,不是便有许多人,据说为读者大众,永远如陀螺在那里转变吗?这本书的出版,即或并不为领导多数的理论家与批评家所弃,被领导的多数读者又并不完全放弃它,但本书作者,却早已存心把这个“多数”放弃了。

我这本书只预备给一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或始终就无从接近学校,还认识些中国文字,置身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以及说谎造谣消息所达不到的那种职务上,在那个社会里生活,而且极关心全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的好处与坏处”的人去看。他们真知道当前农村是什么,想知道过去农村是什么,他们必也愿意从这本书上同时还知道点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与军人。我所写到的世界,即或在他们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宽容,他们向一本书去求取安慰与知识的热忱,却一定使他们能够把这本书很从容读下去的。我并不即此而止,还预备给他们一种对照的机会,将在另外一个作品里,来提到二十年来的内战,使一些首当其冲的农民,性格灵魂被大力所压,失去了原来的质朴,勤俭,和平,正直的型范以后,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新东西。他们受横征暴敛以及鸦片烟的毒害,变成了如何穷困与懒惰!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我的读者应是有理性,而这点理性便基于对中国现社会变动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很寂寞的从事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这作品或者只能给他们一点怀古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或者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尚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边城读后感 篇7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

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一样,清清的,甜甜的,没有华丽的辞藻,自然流淌,却沁人心脾。就像他的《边城》,让人沉浸在那悠长悠长的宁静中,尽情的去领略和感受那里的景色和人情。

沈先生的孩童时代和一般顽劣孩子一样,贪玩,逃学,好斗,说谎全占了。他的父母给他换到远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走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

嘿嘿,这样使我们想到我们自己的童年。我们一群小孩上学也是路上磨磨蹭蹭的,钻下这里,看下这里,对什么事情都觉得很好奇,很好玩,所以每次都会迟到,被老师罚站。

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她们在路上摘人家果树上的果实,挖黄泥地里的红萝卜。他们觉得这是在帮果树减轻负担,是为萝卜们不再受委屈被埋在深土里。

“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

我小时候也很爱吵闹,整天像一个假小子一样。可是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很快乐。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做我想做的事,我可以和我的伙伴一起玩一起去冒险,一起去观察我们自己所好奇事物。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河里洗澡,去翻螃蟹。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山上摘野果,冬天我们坐上自制的滑板车滑雪,所以现在回忆起童年觉得幸福无比。

沈从文先生的童年是幸福的,而我们的童年也是幸福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几乎是没有你童年的,他们只有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他们几乎没有伙伴,更不可能与伙伴们一起去亲近自然,与自然有什么亲密的接触,也不可能了解自然中的事物。

我在现在的孩子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他们会记得些什么。

边城读后感 篇8

《边城》叙述的是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与“淡淡的凄凉”。

小说叙述了女主人公翠翠的一段朦胧而了无结局的感情。可是感情却不是小说要表现的全部。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士兵的私生子,父母都认为这是不道德的,更是无望的感情自我惩罚而先后离开人世。翠翠自打出生,她的生活就仅有爷爷,渡船,黄狗。

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淡化了翠翠与爷爷孤独清贫的生活,却尽量展现他们与自然与乡人的和谐关系。这也是那艰苦生活中的一种美。

然而作者在为我们描绘着人与自然相处得相融、优美和谐时,却无法不体味到爷爷与翠翠这一老一小单纯生活中的孤单与悲凉。“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栲下,看天空被夕阳染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是一种少女春情初萌而又茫然无依,说不清道不明的凄楚与忧郁。

翠翠感情的杯具,并不具有戏剧性,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不见,就像生活中许多失之交臂的事情,爷爷的木讷与犹豫,源于没有“碾坊”的自卑与善良人的自尊,而船总顺顺对爷爷的误解,无意中揭示了一个深邃的哲学命题——人在根本上是无法沟通的。翠翠与大老,二老还未展开就仓促结束的感情,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与爷爷的离世,迅速将一个妙龄少女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

而他们却是那样的完美。二老为了纯真的感情,宁愿放弃一座碾房的陪嫁而选择渡船,大老则宁愿牺牲自我的幸福,期望成全弟弟的感情,他们都胸怀宽广,光明磊落。

而这般对乡情世态的叙写,对乡土的感情,对生命的爱,总是令人忧愁。这是一种梦想的“人生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然而它们却不仅仅是“优美”,也有人在命运的面前的无助与无奈的忧伤。

边城读后感 篇9

夜幕降临,避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宁静中,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品尝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想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而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情节简单优美。湘西山城茶洞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宝和诺送,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爱是诺送,那天明白三角爱的真相,知道不能勉强,主动退出竞争,在陈州,忘记一切,但不幸死亡,虽然诺送仍然爱翠翠,但哥哥死了,让他沮丧,误解老船夫,也痛苦地离家去桃园。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化,等待,等待那个可能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诠释生活,诗意诠释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了完美,翠翠无限期的等待显示出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时代造成的。她和诺派可以完全结合起来,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不幸的是,他们错过了,留下了很长的遗憾。

现在谁会放弃他们的爱呢?在当今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完美的爱是我们想要追求的。在《边城》中,诺为了亲情放弃了爱情。亲情很重要,但为了亲情放弃爱情也很可悲。崔不知道天宝因为得不到她的爱而忧郁地离开了水,不知道诺送因为得不到她的爱,也不知道祖父突然去世是因为他的幸福思考和疲惫。后来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解释后,她才如梦初醒,真让人为她感到遗憾和难过。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如何?给人留下了悬念。诺最后回来了吗?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吗?我忍不住陷入了幻想,希望他们的爱人能结婚。看过《边城》,我又怀疑了世界上完美的爱情,对人性有了更多的了解,却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应该为之奋斗。如果我不能得到它,遗憾了。

边城是如此健康纯洁,充满了淡淡的悲伤和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悲剧。

边城读后感 篇10

《边城》,一个令人动容伤感的故事。神往怀古朴素的小镇,没有污染,远离喧哗,安静得令人可忘掉自己的呼吸。小镇有一条明澈明晰的溪,哺育了一方苗家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溪边坐落的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这家里有爷爷、翠翠还有一只黄狗。翠翠是孤雏,爸爸妈妈双双殉情而死,在那个并不吝命的年代,逝世能够只为情仅为义。生与死只是发觉的决择,只是苦了爷爷和这个被天然养大、被天然雕刻的女子。《边城》中的翠翠,敬而远之,飘忽不定,郁闷感伤的美,似乎是陈旧神话的女神。想必沈从文先生在写书时也着实是偏心她的,“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暴的工作,从不忧愁,从不动气。”爷爷很心爱翠翠。爷爷与孙女彼此依存那般无法舍弃。老船夫淳朴仁慈,守信朴素,重义轻利。在极俭的日子中,两人彼此忐忑不安、照顾。老船夫有时在大石头上睡着了,人在彼岸招手喊过渡,翠翠不让祖父动身,就跳下船去,很敏捷地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从不误事。这样简略高兴的日子,是多么美丽的啊!

只可惜,凡美丽的都不简单长存。

先是顺顺船总家的天保的意外逝去,导致顺顺认为是爷爷的差错。爷爷因孙女的婚事急得“发了疯”。雷雨交加的夜晚,这位质朴淳朴的白叟,因受了巨大的波折和冲击,静静地脱离了他最心爱的翠翠。又是一场大雨,冲走了渡船,轰倒了白塔,爷爷死了,心上人滩送下了桃源。整个故事轰然闭幕,只剩翠翠孤身一人守着渡头,企盼着滩送的归来。

山城仍旧清翠欲滴,可人已逝。爱的人呢,或许明日回来,或许永久不会回来了!

知道凤凰古城的人,不知是否都因于《边城》,但不去凤凰古城的人,好像是永久也无法了解《边城》的。作为凡尘中人,咱们的确应对月夜的凤凰古城的流光溢彩抱一份梦想,有朝一日亲自历之。

边城读后感 篇11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书还是在我上高中那个阶段,或许是因为时间久了的原因,现在已经记不得是在哪本语文课本中了,只记得翠翠,天保和傩送几位主人公的名字了。

《边城》是可以说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了。《边城》给我所展现出来的画面就像是:遥远的边城小镇中,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一条船。女孩叫翠翠,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在这座小塔下,在这个边城小镇中,在这户人家里发生了许许多多关于爱情与亲情的故事。

《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故事从翠翠和祖父老船夫在河边撑船开始,翠翠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个时代,包办婚姻仍是主流,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和翠翠的自由恋爱难以达成。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而翠翠心里爱着的却是傩送,当大老天保发现这个实情后,自觉不能勉强,因此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了辰州,好忘却这里的一切,却在中途不幸遇难。

傩送心里虽仍深爱着翠翠,但是哥哥的死也让自己十分的压抑,和老船夫之间又有深深的误会,也离家去了别处,只留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等待着那个也许回来,也许不会回来的人。

结局也好也不好,我是希望二老会回来陪伴翠翠的,但其中各种变故也让我深深的明白,二老是不会回来的,大老的身故,二老的离去,祖父的离世,翠翠似乎还没明白什么,故事便已经结束,独留读者思考回味。

世上的缘分似乎皆有定数,要来推之不去,要走也挽不回。

边城读后感 篇12

第一次读《边城》是在初中时,那时我对于沈老先生这篇小说是没什么感觉的,就单纯地认为文中的性格特征十分鲜明,描写异常细致,仅此而已。

如今的我重新拾起这篇小说,感悟油然而生。的确,作者很用心的描写了一个“世外桃源式”的乡村社会,朴素的乡风,淳朴的人们就像无数的DNA,组成了一个如此大好的边城。是啊,如此优美的环境,迷人的乡土习俗,清新的乡土气息,谁不想去?而沈老先生却说:“我主意不在引导读者去那儿旅行,却想借那儿一个小城小市中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的人和事牵连到一起时应有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一水,一舟,一老头,一女孩,一切尽是那样的惬意和美不胜收,然而这种野性原始的美却不是沈老先生所追求的,他所要给我们的是“爱”,一种纯粹的千姿百态的爱,。我一直在想,沈老先生所说的“爱”究竟是什么呢?是翠翠的母亲和军官的纠缠不清?是翠翠对二老傩送的痴情?是大老天保对翠翠的喜欢?是厚道的祖父对翠翠的疼爱?还是所有人对于边城山水的大爱?或许是沈老先生内心深处的记忆里那一点点叫做纯洁的东西罢。

在作者笔下,边城的人们仿佛是没有任何烦恼的,正如他所说,中国其他地方正在如何不幸挣扎中的情形,似乎还不曾为这边城人民所感到。边城的人们善良有责任感,热情好客,种种好的元素似乎都集聚在了这小小的边城,或许这一切都是沈老的臆想,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也许边城不富裕,没有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都市生活,你可以说它穷,它一无所有。但是,边城的人们很幸福,们它沐浴在爱中。它们很富有,它们从不缺少爱。

有这样的一个地方,一条干净的河;有一个这样的地方,一群纯洁的人。

边城读后感 篇13

读《边城》,你可以感受水乡小镇立于尘嚣之外的意韵之美,可以了解淳朴厚道的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习俗礼仪,可以观赏一个犹如世外桃源的典雅之乡。在《边城》中,令我最深受感触的还是主人公翠翠浪漫但曲折的情路历程。

翠翠是川湘交界的边境小城茶峒中一位摆渡船的老船夫的孙女,祖孙二人负责将岸边的过客由河的这岸渡到河的那岸。茶峒掌水码头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大老和傩送二老同时爱上了翠翠,而翠翠只钟情于二老。两兄弟相约用唱歌的方式争取翠翠的心,哥哥自知自己并非弟弟对手后便退出,后来却淹水而死。顺顺要二老迎娶另一个姑娘,但二老的心却仍钟于翠翠,后赌气随船远行。祖父察觉此事于雷夜中去世,独留翠翠一人等着二老归来。

在茶峒这个小城中,人们依山而生,傍水而活。小城处处是山青水秀、莺鸣鸟啼、如诗如画的优美景色。书中所描写的句子令读者读后仿佛进入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如“秋天溪水清个透亮,活活地流,许多小虾子脚攀着一棵草,在浅水里游荡,有时又躬着个身子一弹,远远地弹去,好像很快乐”,短短一两句话,便把茶峒的自然和谐之美,一一体现在读者面前。也许正是如此开阔豁朗的一方山水孕育了坦诚直爽的男儿和温柔甜美的女子。翠翠便是这一方山水所孕育出的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这是书本对翠翠的第一次描写,也是我对翠翠的第一印象。她和祖父一起在水边长大,在渡船中平凡生活。她就像一张白纸,洁白得无暇,又如一块未经雕饰的玉,周身都是青春的气息,似有无限的可能。她天真无邪、自然淳朴、活泼善良,犹如一只蹦蹦跳跳的小鹿,这样一位女子怎能不惹人怜爱。

在我认为,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孩理应在爱情上也能获得一个完满的结果,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情窦初开的翠翠对爱情有着美好的向往,无比地憧憬恋人带给自己的惊喜。她是喜爱唱歌的,无疑傩送二老的歌声带给了她更大的满足。但令人唏嘘的是,最后的结局竟是要翠翠一人独自等着二老,仿佛进入一个深洞,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出去的地方。

当我读完《边城》结局的时候,突然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席卷着我的心脏。我为翠翠的敢爱敢恨感到敬佩,因她的天真无邪感到快乐,最后却因为她的爱而不得感到惋惜。我曾试想过翠翠和傩送二老的许多结局,最后才发现原来沈从文这个开放式的、未点明的结局才是最容易抓住读者内心,让读者产生共鸣,令读者读来“言有尽而意无穷”。

纵观全书沈从文对翠翠心路历程和情感变化的拿捏,都显得恰到好处与分寸适当。翠翠与祖父相依为命,一起渡他人过河的生活令我们体会到亲情的可贵。翠翠与城里其他人的交谈,又让我们领会这一边境小城所特有的淳朴民风与习俗。而傩送二老对翠翠所唱的歌,所做的事更让我们明白一个年青人对一个女孩所付出的真心是如此纯粹。

两位男子追求一位女子的故事放在今天看似是非常俗套,网上也有不少此种类型的低俗作品令人不堪入目。而沈从文在创作时,非但没有使故事情节落入俗套,相反的,沈从文将故事放在一个意境优美,山水丰饶的边境小城中,用细腻清新的文笔描绘点点滴滴,一个故事被逐渐填满,还带上了它特有的.韵味与出彩。在故事中,年青人的心是热烈而纯粹的,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碳火,火红且炙热;姑娘们的心是感性且纯净的,她们对爱情忠贞不渝,对爱人不用二心。也许正是这样一个古朴清新的小城,真挚善良的人们,热闹淳朴的民风佐以沈从文清新脱俗的文笔、不加修饰的描述才使《边城》有如此高的成就与地位,才让它的读者来了一批又一批,且常读常新。每次的阅读都是一次收获宝藏的过程,每次的捧阅都是一次涤荡心灵的历程。

也许写作也是如此,有的题材“淡妆浓抹总相宜”,有的故事需要来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有的真情不需要点缀装饰,只需要你真实表达、真情流露,到最后也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尽显你的出类拔萃。也许未来的我们也可以为翠翠续写属于她的独一无二的美好,了结当年心中的那份缺憾和不甘,增添一个大团圆结局。

我爱《边城》细腻的文笔,爱这古朴的小镇,当然更爱翠翠的真性情。在我心中,她爱的人在明天等着她,她最终也会走向通往幸福的道路。

金锁记读后感13篇


这篇文章将帮助大家深入分析“金锁记读后感”从不同的角度和面向进行探讨。阅读传记的同时,我们也能感受到伟人们的伟大光辉。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把他们当作自己的榜样,读完之后,仍然沉浸在思考中,为其中的博大和伟大理念所感动。写一份读后感能够整理和总结这些想法,供大家参考,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锁记读后感(篇1)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凤箫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九老太爷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季泽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了。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篇2)

1、这些年了,他带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

2、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 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 但是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3、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应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纸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后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带点凄凉。

4、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5、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6、长安悄悄的走下楼来,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

7、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

8、不大的一棵树,稀稀朗朗的梧桐叶在太阳里摇着像金的铃铛。

9、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街上小贩遥遥摇着拨浪鼓,那瞢腾的“不愣登……不愣登”里面有着无数老去的孩子们的回忆。

10、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是忍受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11、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着太阳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

12、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13、他穿过砖砌的天井,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磁上的冰纹。长安静静的跟在他后面送了出来,她的藏青长袖旗袍上有着淡黄的雏菊。她两手交握着,脸上显出稀有的柔和。

14、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15、七巧眼前仿佛挂了冰冷的珍珠帘,一阵热风来了,把那帘子紧紧贴在她脸上,风去了,又把帘子吸了回去,气还没透过来,风又来了,没头没脸包住她——一阵凉,一阵热,她只是淌着眼泪。

16、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裤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17、七巧过世以后,长安和长白分了家搬出来住。七巧的女儿是不难解决她自己的问题的,谣言说她和一个男子在街上一同走,停在摊子跟前,他为她买了一双吊袜带。也许她用的是她自己的钱,可是无论如何是由男子的袋里掏出来的。……当然这不过是谣言。

18、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瓷上的冰纹。

19、她再年轻些也不过是一棵娇嫩的雪里红。

20、茶给喝下去了,沉重地往腔子里流,一颗心便在热茶里扑通扑通跳。

21、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

22、半夜里她爬下床来,伸手到窗外试试,漆黑的,是下了雨么?没有雨点。她从枕头边摸出一只口琴,半蹲半坐在地上,偷偷吹了起来。犹疑地,longlongago的细小的调子在庞大的夜里袅袅漾开,不能让人听见了。为了竭力按捺着,那呜呜的口琴忽断忽续,如同婴儿的哭泣。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星,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长安又吹起口琴。“告诉我那故事,往日我最心爱的那故事,许久以前,许久以前……”

23、风从窗子里进来,对面挂着的回文雕漆长镜被吹得摇摇晃晃,磕托磕托敲着墙。七巧双手按住了镜子。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为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

24、一阵风过,窗帘上的绒球与绒球之间露出白色的寒天,屋子里暖热的黑暗给打上了一排小洞。

25、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读后感(篇3)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情欲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情欲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变态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金锁记读后感(篇4)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篇5)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十分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生命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我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感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感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最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我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我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发奋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刻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潜质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发奋去领悟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之后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篇6)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金锁记读后感(篇7)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书籍乃储积智慧之不灭明灯。书--人类发出的最美妙的声音!

趁着暑假还未结束,我在新华书店挑选了好几本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本书——《金锁记》(《怨女》)。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这本书 讲述了一个女人的悲惨一生。这个女人就是曹七巧,原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后来却被她一心想要攀附大户人家的大哥卖给了姜家,做了二少爷的姨太太。可她的丈夫却有软骨症,根本满足不了一个正常女人该有的被爱需要。再加上旁人对她的冷嘲热讽,老太太对她的利诱,季泽对她的欺骗,妯娌对她的轻蔑和下人对她的冷漠都硬生生地将她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疯子”。至此伤害到了所有人,所有人都成了牺牲者。

曹七巧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一个原本活泼辣妹的人随着身边的环境变化成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人。可怜的七巧,做了一个怨女!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身边的环境可以改变人性,和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一切!

金锁记读后感(篇8)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金锁记读后感(篇9)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金锁记读后感(篇10)

屋外天色阴郁。

屋内也没有色彩,灰暗的天空将郁郁的气息塞入屋子里,穿着21世纪的衣服,支着头趴在窗台上,疲倦的样子,面向窗外,于是风冷冷地穿越发丝的间隙。想着40年代的微笑,天空中已寻找不到那样昏黄的月光,如今的上海已看不到当年的`月亮了。

第一次读《金锁记》,还不太懂它的意思,在张爱玲所营造的压抑气氛中,只是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深触动着,为那样凄惨的命运叹息着。现在再读它,七巧生活在昏暗的屋檐下,那凄惨的声音仍在耳边回旋。她的一生就这样嫁给了悲哀,嫁给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惨白身体。

然而,《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戴着黄金枷锁,劈杀了自己,劈杀了自己的骨肉,成了殉葬品,也拉上了不少陪葬品。一部《金锁记》,一部枷锁记,人性的枷锁总是那么令人望而生畏。

在《金锁记》中张爱玲描写了“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的一个湿晕,像朵云轩信上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对乌云中的月亮她又写道:“隔着玻璃窗望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对下弦月她这样形容:“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她眼中的如此完美却带着一点遗憾,也许这才是真正的perfect。”

张爱玲的一生如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苍凉而捉摸不定。她用她独特的笔调,写出了一个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残缺的人生,却是对人物,对生命无限的豁达。

金锁记读后感(篇11)

文\芦荻

看完《金锁记》,一声叹息。不,几声叹息。

为七巧叹息。她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手臂瘦到可以把腕上玉镯一直推到腋下,然而她曾经有着怎样浑圆的胳膊,怎样青春而张扬的笑容啊。只因误入豪门,便把此生误。她临终之时,有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张爱玲的小说里,没有提到七巧是自愿还是被迫嫁到姜家的,我猜还是自愿的多。一个麻油店铺的女儿家,终于不用天天站柜台卖麻油,可以进到姜家做太太,哪怕是给一个病弱不堪的半残疾的人做太太。在年轻的她的眼里,大约先生出嫁入豪门的欣喜吧?只是她不知道,这一生从此不再一样,不是一个她期待的前路光明的人生,而是人性被压抑被扭曲的悲哀的人生。她以为是用自己的青春,而其实是用一生,换来了足以让后半生衣食无忧的财富。然而,她并没有无忧,而是始终处于惶惶然的状态。分家独立门户之后,三少爷季泽前来造访,她马上警觉到是为了她的钱来,于是心中残存的一点柔情都被恼恨的烈火焚烧掉,她变成了一只满身长满了刺的刺猬,扎向季泽,也彻底毁灭了自己生命中唯一的一份爱。自此她简直开始了自我毁灭的过程。不但毁了自己,也毁了自己的一双儿女。

为长安叹息。那个傻孩子啊,当初好容易离开家庭来到学校里,几个月下来脸色都红润了几分,身体也丰满了一点,何苦就要为脸面所拘,因为母亲要去大闹学堂,一定不肯再去上学?假如你知道因为这一个当时看似不那么重要的决定,从此开始命运完全无法掌控,最终孑孓一生,你还会那么顾忌你一个孩子的颜面么?你完全活在了母亲的阴影之下,为什么就不懂得去抗争,最终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安排?看到你跟世舫有了那样一个温情脉脉的开始,真是为你高兴,你也终于感觉到这份爱的力量,于是努力变得更好你不再跟母亲吵,你努力地戒烟,你只想做一个世舫眼里最温良贞淑的中国古典女子。哪里知道,你的母亲竟然亲手斩断了你的前路,让你无路可逃,于是,你彻底缴械,让自己的人生就这么一味地黯淡了下去,再也照不进一丝阳光。暗夜里,那口琴的旋律幽幽地响起,那是你心底对于爱的渴望和诉说。然而,你生命中所有的音乐终于渺不可闻,随着世舫离去的脚步而归于沉寂。包括你的人生,还未开始,已经看到了最终的结局。

为芝寿叹息。这个袁家的善良女儿,怎会料到嫁给长白,不是幸福生活的开始,而是厄运的开始?竟然还在新婚之夜,就开始遭到了婆婆的侮辱。她只是长得不那么好看罢了,而在七巧这个恶婆婆眼里,竟然那么不堪,说得出那么刻薄的语言。那语言穿透薄薄的门帘,似一把冰冷的刀,让她不寒而栗。这个性情憨厚的女子,却只是一味地忍着,却不料婆婆竟然变本加厉,让芝寿羞愧到恨不能一死。她没有勇气上吊,却最终在那个有着惨白的月亮的夜晚,一步步走向了她的不归路。

小说当然是描述的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唯有如此,才能带给读者强烈的震撼,才会引发我们的诸多思考。是以直到今天我们读来,还感觉到小说所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意义。

于家庭教育的意义。多少父母假以爱的名义,为孩子安排了自以为正确的人生道路?你真的以为,你为孩子所做的选择就是他要的吗?爱,绝不是控制和占有,而是需要适度的放手。不然,你的爱也是一副金制的枷锁。你自己扛枷前行,不堪重负,你的孩子也会被你戴上一副这样的枷锁,陪着你一起承受生命之重。

于当代择偶观的意义。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非诚勿扰节目上,那个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女孩?如果她看过《金锁记》,是否还能说得出这样的话?回头再设想一下七巧的人生,假如当时她嫁给肉铺的朝禄,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生一群活泼泼的孩子,无论以后经营肉铺还是麻油店,过一种普通人的人生,就一定不好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七巧一定后悔过,不然,不会在脑海里闪现出那些年轻时的片段。那么多生动的生活场景,都是曾经年轻而美好的她拥有过的,为什么她那时不懂得珍惜?她曾经有过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金钱可以带来的。恰恰是这些足够她锦衣玉食的财富,变成了一道困住她一生的枷锁。如果没有这枷锁,她就可以放心地爱季泽,哪怕只是在心里想着,也可以让那些细细的喜悦温暖孤苦的后半生。如果没有这枷锁,世舫走近早已变成剩女的长安,她只有替女儿高兴才是,又何必去担心世舫另有所图,所以横加拦阻?

假如一切可以重来,七巧会做怎样的选择,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结论。而人生,却已经没有了回头路。

金锁记读后感(篇12)

我庆幸在看这本书之间读了张爱铃的另一部作品《小团圆》,了解了她的身世,这让我轻松地理解了她笔下的众多悲伤的人物。张爱玲出生在富庶的大家庭,但家庭关系非常的不美满,这导致她自己的婚姻及一辈子的生活都不美满。她看到了更多的人生丑态,并用她灵动的心灵和充满智慧的笔触记录下来了。

我个人非常喜欢《传奇》这本书,因为张爱玲的文笔太生动,太犀利。她仿佛是一位雕刻大师,用灵动的语言刻画出一个又一个立体而丰满的人物,另人难忘。

《金锁记》里的七巧,为了钱嫁入豪门。她心里爱的是自己的小叔子,可是自己却每天与瘫在床上的活死尸丈夫厮守。她心里充满了怨恨,为了金钱她赔进了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心巧的心里由爱生怨,由怨生恨,并且将这种恨转嫁到自己女儿的身上。“我没有了幸福,其他人也不能有。”这个其他人也包括自己的女儿。她变得尖酸怪谑,不可理喻。她贬低嘲笑女儿的爱情,并挑拔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个在旧时代婚姻关系里被压迫的女人成为一个牺牲品,凄凉悲哀的活着。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他们之间的爱情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地老天荒,书里的故事其实很现实,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没有人能享受爱情,那是一件奢侈品。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你我,过真实的日子。

《苿莉香片》里的传庆,陷在自己母亲的爱情故事里,在生父和继母的责难下无所适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如何去爱。他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因为没有人爱他。《第一炉香》中的薇龙,那么卑微地爱着一个不值得自己爱的人,并在梁太太的安排下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挣钱养着自己的男人。这种变态的爱情是那个变态的社会的产物。

《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娶了“纯情”的大家闺秀愫西,她却在新婚之夜从家里跑了出来,告罗杰欺负侮辱她。这样一场戏反复了几遍,一个正常的男人罗杰却要被纯情少女愫西逼疯了。早知当初,罗杰还不如找一个坏女人。在那个缺乏正常性教育的家庭和年代,罗杰成为了又一个牺牲品。

《心经》里的小姑娘小寒,一直爱着自己的父亲,她与母亲争宠,还与父亲的情人争高下。她用尽各种手段想独占自己的父亲,自己的爱人,但是她失败了。这种变态的爱情在那个变态的年代应该也算正常吧!

张爱玲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与她的成长经历和环境有关,她是唯一的,没有人再能和她媲美。

金锁记读后感(篇1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一样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杯具,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终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样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完美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终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我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我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我,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仅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我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终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

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仅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本事。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明白吗?他明白,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终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明白,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终的最终,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我,当时的自我欢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我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

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我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我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齐,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我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我的命运从来都是自我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论语读后感13篇


经过大量搜集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整理了论语读后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想必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我们应该仔细分析作品内容,并撰写成一篇读后感,读后感该怎么写才好?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论语读后感【篇1】

我们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上下五千年,数不尽的风流人物,说不完的英雄故事。绘制成了一本本经典名著,丰富了后来人的精神海洋。

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学经典当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论语》。古人皆说:“读半部论语,可以行天下。”这句话放在现在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了《论语》的好。

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抽早读的时间带着我们诵读国学经典。从《弟子规》到《千字文》,从《大学》到《中庸》,然后就到了《论语》。我们从一开始的被“之乎者也”绕晕头,到后来慢慢学着去领悟其中奥义。

还记得第一次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们一个个都不知所措,明明是“shuo”,为什么要读“yue”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的“说”和“悦”是一个意思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写“悦”字呢?我们的脑子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无法理解,诵读的时候只能是呆呆地念、死死地背。

慢慢地,我们逐渐找到了它的韵味,一边跟着读,一边摇头晃脑,就算是被老师点名站起来背诵,也能从容自如的来上一段:“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在讨论问题时产生了分歧,在讨论的过程中我已经论证了是他错了,可他却还要与我争执,我当时心里就有些瞧不起他,甚至不想跟他玩了。可我突然想到了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又想到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不过是这一个看法与我不同而已,他还有那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呢,我又怎么能轻视他呢?

越读《论语》我就越发感受到孔子的伟大。《论语》里的每一句、每一条都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道理。孔子教我们修身养性,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做人要具有“君子”人格。品德高尚、待人诚信、谦虚好学,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们的《论语》都还没有读完,但这样一部伟大的论著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读完的。它在我们人生的每一刻都能给我们以不同的指引。正所谓学海无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把《论语》一直读下去,还要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就让我沉浸在中华经典中肆意徜徉吧!

论语读后感【篇2】

《论语》是我国的“天纵之圣”——孔丘,及其弟子的言行而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是儒家学派的经典之作,给华夏等地区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在《论语》中,我最喜欢孔夫子的一句话:“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孔子作为我国具有重大贡献的教育家,他之所以认为“温故而知新”是一个十分可行的学习方法。是因为他觉得只有不断温习所学过的知识,从而获得新知识。这一学习方法不仅在封建时代有其价值,在今天也有不可否认的适应性,在教育界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的新知识、新学问往往都是在过去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的意思是在温习旧知识时,能有新体会、新发现,就可以当老师了。我记得老师常常教导我们:温故而知新,那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复习旧知识的重要性。在能力范围以内,只要广泛阅读书籍,反复思考其中的涵义,对已经了解的知识,也要定期地进行巩固复习,就能有与第一次阅读时不同的心得、领悟。并且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学习旧知识中隐藏的新知识。从而,开拓自己的视野,开拓人类知识的领域,让生活中充满知识的存在。像这样融会新旧、贯通古今才可以称为真正的“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从中,我懂得了,只有不断地温习旧知识,才能从中领悟到新知识。只有把旧知识弄懂了,才能理解就只是中隐藏的新知识。只要能做到以上两点,那么,成为老师也不难了。

只有多学习《论语》才能从中学习孔子交给世人的学习、道德、礼仪、做人之道。《论语》给予了我一种十分可行的学习方法,让我明白了学习新知识固然重要,可巩固旧知识也不能忘记,只要多多巩固旧知识,才能从中得到新知识。

论语读后感【篇3】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而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一定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快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起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起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快乐。别人不理解自己,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该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可以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可以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现在,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积极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论语读后感【篇4】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论语读后感【篇5】

关于论语的读后感700字精选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论语的读后感700字精选,欢迎阅读与收藏。

于丹教授在她谈《论语》心得时,开篇就讲到: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经标榜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于丹教授明确地阐述自己的心得:"《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

我最欣赏的,就是于丹教授对《论语》的这种简单,快乐的感悟。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母体文化。中华民族尊崇皇天后土,以大地为母亲,所以形成了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主体,以平和敦厚为特征的民族传统文化。我们知道,西方国家以宗教立国,中国长期以儒学立国。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不管多少岁月的风霜雨露,多少朝代的更迭变迁,都没有改变道儒文化在民族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两千年的农耕文明也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

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仁,义,礼,自,信"的伦理教育,从孔融三岁让梨的尊礼,守礼,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患意识,无不显示着儒家学说对国民成长过程中千丝万缕的渗透。几千年来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我想这与孔子的"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做黜!"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我们都坚信:明天是正直人的世界!

我喜爱伺茶,每每在茶的面前,我会感到一切都变得平和美好。品味人生,忧患生命是茶道与儒家的共同主题。有人品茶"茶可雅志,茶可行道",有人品茶"茶烟一塌拥书眠",道心文趣兼备。过去儒士不能一日无茶,其文也不能不常以茶为喻,我感悟到,这种闲适人生就是儒士茶人的品茗追求吧!于丹教授理解《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子并以此来影响着他的弟子。"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温暖的,快乐的生活?我理解为:平和。

茶是个和气的性子,与谁都合得来。柴门也进得,侯门也进得,不卑不亢,不做宠物状。所以,和柴米油盐酱醋过日子的时候,也能与琴棋书画诗酒共发雅性,且在那个浪漫天地里,还担任着缺一不可的角色。只是就像一个艺术天赋极高的人一样,绚烂之后归于平淡,自己不评说,只待旁人去品味罢了。在儒家的眼中,和是中,和是度,和是宜,和是当。和是一切恰倒好处,无过亦无不及。平和,是儒家思想的根本,是中庸之道。平和下来,会使人"怡","怡"者,正是和悦,愉快之意。在茶道讲求的要让身心"怡"的过程中,就又与《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于丹教授语)不谋而合了。

孔子提倡仁爱,但他并不认为应当以丧失原则的仁爱之心去宽宥所有人的过失。《论语》告诉我们,要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尊重每一个人,且彼此之间要留有一点分寸,有一点地。常言道:世界是个大家庭。既然是在"家"里,就不免人各有志,人各有禀性,正如有爱茶者喜欢龙井,有爱好乌龙茶一样,不过都是求真的一种心境。"不夺其真香","不损其真味",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真心待人,真诚说话,真情做人的道理呢!

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论语读后感【篇6】

曾经有个别员工跟我提出:国家提倡建立和谐社会,企业也提出要打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如果员工违反了制度,是不是说就可以不按制度考核呢?也就是讲构建和谐文化和强调制度的执行刚性和严肃性;这两方面是否矛盾呢?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想借用孔子的一个弟子,---"有子"的一段有关"礼"和"和"之间辩证关系的论述来阐释我的观点。他说:"礼之用,和为贵。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

礼,这里是指礼制,和,这里是指仁爱、和谐。他这句话的前半句是强调礼制等级规则的运用,必须辅之以"和",必须有仁爱贯穿于规则管理的始终,没有"仁爱"的管理,所有的规则规章就是冰冷的,无情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各项规则,各项管理指标,全都冰冷执行,一定会有行不通的地方。

话又说回来,不要制度,不要规则,不要管理指标,不要管理程序,是否就一定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呢?有子也是反对的。"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和谐很重要,一味夸大的追求和谐,不用制度规则予以约束,也是很危险而行不通的". 那么,作为管理人员如何理解和运用规则与和谐的关系呢?

我看过一篇《管理者的致命诱惑》文章,其中讲到:"希望自己受员工的欢迎,这是人之常情;但对于管理者这却是危险的,管理者必须是‘孤独’的。""受人欢迎"是追求一种和谐的境界,对管理者来说,"不以礼节之"是很危险的,当管理指标不能达到但又必须完成这些指标时,管理者在这些平时是兄弟朋友的下属面前则显得踌躇不前,不能临之以威。因此这样的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是束手无策,随之懈怠松劲,降低管理标准,久而久之,企业则在一团和气声中走向衰败。"和"固然重要,没有"礼"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

所以,"礼"是规则,规则需要有"度","和"是仁爱,仁爱也需要有"度","礼"的"度"用"和"去衡量,"和"的"度"用"礼"去限制。一个企业的管理,既要有"礼"的冰冷强硬,又要有"和"的慈善仁和;既要有"礼"的规则规范,又要有"和"的柔和;刚柔并举,"礼""和"并用,

执行规则的最高的境界是"罚而不怨",惩罚却不使员工怨恨,运用仁爱最高的境界是"和而不流",和谐却不同流合污。

论语读后感【篇7】

一提到《论语》,我们第一反应想到的肯定是大圣人孔子,他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论语》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

孔子的教育思想有很多,比如,孔子主张有教无类,认为每个人都能接受教育,并创办了私学。他还提倡因材施教,主张根据每个人的天赋、兴趣进行不同的教育,强调学生自我思考。此外,他还提倡启发式教学,主张老师应该启发学生自己思考,而不是采用“填鸭式”教学方法将所有知识灌输给学生。作为老师,我们应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逐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论语》的教育思想可谓是人类一笔宝贵的财富,在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如今的教学方式也是这些教育思想的体现。在教育活动中只有遵循这些理念与原则,才能促使教学的高效。

论语读后感【篇8】

在学习班里,同初一预备班的学哥学姐们读到了初一上册的课本,其中,《论语》这篇文章勾起了我浓厚的兴趣。

起初,我看不懂这奇怪的古文,看不懂那极其深奥、奇怪的文字。后来,教文言文28年的那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其中的大意,让我们读三遍,然后,背下来,我觉得非常容易,比死记硬背强多了。最后,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下面,我选了几则论语,分享给大家。

论语之一: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大意是:学习之后按一定的时间复习,不也很愉快吗?有朋友从远方到来,不也很快乐吗?所以我觉得,人生,好比一块面包,你已经把一块面包吃完了,不一定你的一生就过完了,你可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更好吃,更有用处的东西,不是吗?

论语之二:曾子曰:五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大意是:我每日反省自己:替别人出主意是不是尽心尽力了呢?跟朋友交往是不是真诚?老师传授的学业是不是复习了呢?读到这篇论语的时候,我觉得现在的孩子一般都很任性,不会反省自己。我应该学会检讨,学会反省自己,同学们你们也应该行动了!

论语之三:子曰:岁寒,然后之松柏之后凋也。大意:碰上寒冷的冬天,才知道松柏最后凋谢。读了这篇论语。我知道人的知识是无穷的。随时随地都可以想出一个创意。

以上几句中,有好几句是孔子先生写的,他名丘,字仲尼,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创始人,是古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读了上面几句论语,我感觉自己又增长了一些知识,又懂了几分道理。

论语读后感【篇9】

近日,课业之余,或睡前静卧,或周日赋闲,随意而安,清茶相伴,读先生之《论语别裁》。

今之吾辈,对国学望而生畏,恐与古文晦涩难懂有关;对国学望而生厌,也许皆以“之乎者也,迂腐守旧”观之。今聆听先生娓娓而谈,古今逸事,人生家国,信手拈来,以微言释大义,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论语别裁》顾书名知其意,此书是南怀瑾先生对儒学经典著作《论语》基于其自我理解之上作出的一种新解,故称“别裁”。这种新解当然不是对于经典的离经叛道,也不是对经典的势利功用,而是南怀瑾先生基于其毕生致力于国学研究及“通古今融中西”之功的学识升华。它使我们以一种新的思维去解读这一本中国人必读的儒家思想经典,并从中获取养分,受到启迪。

这本别裁里的思想是教我们如何读《论语》。虽然时代不同,见解不同,且不评孰对孰错,一本文言《论语》拿来,就要有自己的见解。这里教我们的读法就是“以经解经释名言”。

如果象孔孟后世一些人一样,将《论语》一段、一句分开,不把论语二十篇当作一个整体融会贯通来看,就很有可能误解孔孟语录的本意。比如“无友不如己者”一句,如照他们的解释,交朋友不要交到不如自己的,那不是太势利了!还什么圣人呢?但我们联系上下文,“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以及后面的“三人行必有吾师”等句,我们是否应理解为,前面要人自重,后面要人不要看不起任何人,不要认为任何一个人不如自己。现实就是,人各有所长,学人长处避其短处,当如是。

《论语》是一本语录集,一句一句可以当作名言来看。又看似一段一段没有体系,其实它是经过孔子弟子们精心编排的,是首尾相连不可分割、支解的。另外,以经解经可以是本经的首尾前后相解,也可以它经来旁通此经,如用佛经解论语,也有相通。

我们要知道从前的先贤圣者做学问是以人格修养为观察点,与现代人着重看有没有价值而学习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以不能以现代的标尺衡量先辈们的观点,因出发点不同而产生的差异,究竟谁对谁错谁强谁弱还很难说,还要看今后的变化。

另外,随着历史的演变,社会的发展,时代的不同,相同的词句,意义上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是要注意的,否则很容易误解。比如,“自然”一词,现在大家都以物理的大自然为概念,但在《老子》中有“道法自然”一句,这时的“自然”就不是物理的大自然了,应为“本自当然如此”之意,是说“道”效法自己的意思。

所以南先生对论语的别裁自然会招来一些学者的非议。人情见得多了,而又不困于人情,仍有所依持是非分明,说出话来往往就成了智慧。至于是不是《论语》本来面目,有什么打紧?只要参照其他平实严谨的本子就行了。南先生也只是借着《论语》来说事儿,还说得特别有趣、妥帖。读书嘛,管他谁对谁错,要读出自我才有味道。

《论语别裁》使我们感到《论语》并不神秘,它不过是一部关于人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文献而已。就好比我们学习驾驶,第一步就是要背诵交通规则,以便能够顺利驾车。路有多种,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乡间小路有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立交桥等等,各种各样的路况,需要不同的操控方法。人生呢?有多重身份,有多重职责,有多重的行为选择;人和人之间又有多重差别,所以人生世上犹如汽车行驶路上,不同情况不同的操控选择。经历不等于经验,经历是曾经做过的事情,经验是在做过的事情以后,总结出来的一些东西。所以,经历是经验的前提条件,但是经验未必是经历的必然结果,要使经历有价值,提升到经验,我们不但要实践地“学”,还要随时随地地总结、反思,就是“习”,即我们要“学而时习之”。

今天,我们学习《论语别裁》,可能未必都能理解。但是,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都是一种境界,我想这也应该是《论语》的价值和意义。

南先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注解《论语》。当时,先生即对现行的教育导向和制度进行了无情批判。先生言:今之教育,最大的失误,在于教育的功利性。一味强调职业教育或技术教育,学生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一张文凭,寻得一个饭碗,而对青年的人文教育,如何做人、如何立身,视而不见。其最终的后果就是整个社会的人文缺失、精神泯灭、信仰不在,在这个物质的天堂、人文的沙漠里,和谐何从谈起?!这是先生的忧患意识,他也曾在书中说到“一个国家的科技落后了,可以很快迎头赶上;一个国家的经济衰落了,也能补救;惟独一个国家的文化不复存在了,也就意味着亡国后,这个国家不可能复活了。”

这个世界,人是决定性力量。若是人文尽失、精神泯灭、信仰不在,这个世界何能不乱?!所以,《论语》跨越几千年、传承至今,而且必将继续延续,以其人性的光辉照耀着人类前进的历程!

论语读后感【篇10】

从一年级起,我们每天就在悠扬的音乐声中进行20分钟的国学诵读,从《论语》、《弟子规》、《三字经》到《千字文》,我们在经典中浸润心灵,在音乐中培养习惯。《论语》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的内容广泛,记载了孔子关于政治、哲学、教育、文学、艺术和道德修养等各方面的言论。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和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我最喜欢的两句话。就拿我们这个四十多人的班集体来说吧,我们班有的人是跑步健将,有的人是绘画能手,还有的人是数学专家、英语博士、折纸大师大家各有各的特长,只有取长补短,互相学习,才能共同提高。还有一次,语文姚老师给我们讲解习题,其中有一道题我认为讲得不对,在经过查资料核实后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向姚老师指出了错误,没想到姚老师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在全班表扬了我。姚老师的年龄比我们大那么多,知识也比我们渊博得多,可她却勇于在全班同学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件事情在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在这里我懂得了要尊敬长辈,爱护同学,还有老师,因为这里面孔子写的特别好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还有,巧言令色,鲜亦仁。等

总之这本论语我一定要坚持背下来,那样做什么事就不会小鸡肚肠、埋怨别人了。

《论语》需要我精心拜读、细细品味、慢慢感悟。

论语读后感4

《论语》,大家都知道,是孔子弟子编录的孔子的经典语录,这部曾被誉为治国之本的《论语》,对于我们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吗?今天还能启发我们的心智吗?还能对我们今天的心灵产生触动吗?最近读了北京师范大学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感触颇多,于丹教授结合其深厚的古典修养,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从中国人的宇宙观、心灵观、处世之道、交友之道、人格修养之道、理想和人生观等七个方面,从独特的个性视角出发来解读《论语》。

大家别以为,孔夫子的《论语》高不可及,现在我们必须得仰望它。这个世界上的真理,永远都是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说白了,《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这就是于丹教授《论语心得》给我们的启迪。全书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以智慧诠释人生,以人生诠释人性,以人性安顿人心。穿越两千多年的时间隧道,体悟经典的平凡智慧。相比易中天的《品三国》更好一些,她的语言没有易中天那样幽默,但绝对值得思考。

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是从天地人之道说起的。从盘古开天地这种变化最终达到的一个境界,叫做“神于天,圣于地”,她说:这六个字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格理想: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上很多的规则与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去进行他行为的拓展。……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就是我们的天和地。有了这样一个大的宇宙观,再将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朋友之道娓娓道来,全方位地解读了孔子及论语的思想以及这种思想对于现代人、普通人及现代社会的需要。

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仁,义,礼,自,信”的伦理教育,从孔融三岁让梨的尊礼,守礼,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患意识,无不显示着儒家学说对国民成长过程中千丝万缕的渗透。几千年来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我想这与孔子的“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做黜!”的思想

《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论语读后感【篇11】

云游书海,翻阅古籍,经典无处不有,中华文化之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令世人惊叹不已,儒学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影响着世代炎黄子孙,读其《论语》,渗透人生真谛,学会处事原则。

读《论语》,懂待人接客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句流传自今的名句从小就教导着我们要善对朋友,礼貌待人,人生在世,朋友是我们最不可缺少的,正是因为有了朋友,我们的生活才不会那么单调,我们的生命才不会那么枯燥,而与朋友相处,我们又应该做到什么呢?就如《论语》所道,我们应该以热情乐观的态度去对待朋友,这样,友情才会更加珍贵,朋友才会伴你一生。读了《论语》,让我以后会以更真诚的态度去对待朋友,让我更珍惜那些来之不易的友情。

读《论语》,知生活智慧

《论语》道:圣人千虑,心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再伟大的人物考虑问题,都会有不周全的地方,然而再笨的人思考问题,也可能会想出一引起有益的意见,就如契诃夫所说:大狗叫,小狗也叫,小狗不应该因为大狗的存在而不敢叫,在生活,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某些方面不如他人,就放弃自己,就夫去自信,即使我们没有别人聪明,我们也应该勇敢地面对每一个问题,不怕愚昧,只要勇气。像贝多芬一样,即使双耳失聪,也用心灵谱写奇迹;像爱迪生一样,即使失败多次,也用智慧带来光明;像海伦凯特一样,即使身体残疾,也用毅力战胜病魔,永远的相信自我,超越自我,就一定可以做到。

读《论语》,解学习人生

学习乃人生之大事,而方法又是学习的心脏,《论语》就告诉了我们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学习要思考才会得以升华,才能从中提取珍宝,我们要把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才是学习最高的境界,学习不只是学习,而是给予我们一个思考的大舞台,展现的大世界,所以,结学与思两者融为一体,是《论语》给予我的,也是告诉天下每一位学者的。

小小《论语》,给予我人生大大的智慧,收录着的不只是经典,更是精神与灵魂的结合体,读《论语》,感世间百态,悟人生真谛。

论语读后感【篇12】

在不少报章杂志里,我总会看到有人提起《论语》,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这本熟悉的书。

记得读四年级时,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我就背熟了《论语》。由于是第一次背一本书,花的时间比较长,很多字我是第一次才开始“碰面”,所以我当时只是用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来对待它。

近两年来,我多次反复看《论语》,慢慢体会了其中的道理。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那三千弟子共诵《论语》的盛大场面,给我一种“春雷”猛炸惊醒之感觉。它使我顿悟,它使我兴奋,它使我骄傲。至今它仍在我耳边回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真是一部千古绝唱。它不但唱响了我国古代文明,而且唱响了世界古代文明。它向所有华夏儿女乃至全世界人民宣示:这是一部中国蒙学的经典之作。

古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在人类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世界上人们读得最多的书恐怕就是《论语》了。尤其是那些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目标的读书人,都曾将此书奉为经典。就连外国人也曾赞扬孔子和《论语》。如,在1988年,七十五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发表感言:“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二千五百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而现代日本企业家的精神导师涩泽荣一也曾说过:“要把现代企业建立在算盘和《论语》的基础上。”可见,《论语》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在生活中,《论语》这本书无时无刻地提醒我。例如,我在和别人交朋友时,它就说:“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它提醒我要与正直的人交朋友,与诚信的人交朋友,或者与见闻学识广博的人交朋友,不要和虚伪、阿谀奉承、喜欢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还有,我学习中不深入思考的时候,它会告诫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这本书如同我生活的老师,时刻提醒和纠正我的错误行为,它就像我的人生坐标,时刻指引我前进。

朋友们,《论语》是祖先留给我们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要珍惜它。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亲密伙伴,我们要学习它,运用它。

让《论语》这部千古绝唱继续在中华大地上唱响吧!

论语读后感【篇13】

孔子是中华民族思想情操的缔造者,是中国五千年文化的传播者,孔子开创的儒学、经学、易学、几千年来终究成为了中华思想的文化主流,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出事后由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的伟大巨著。是孔子及其弟子的名言汇集。《论语》中的许多名言已成为千年名言,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建树产生了不朽的影响。难怪前贤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正是:“一句名言一锤音,撞响寰宇铿锵听;哲人虽己乘鹤去,千古不朽震古今。”

当翻开《论语》,开篇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名言便吸引了我,这么熟悉!于是我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读着读着,原先对读古书的一些担心随之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亲切感,这一句我读过,那一句我初中的时候曾经背过,原来我们常说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出自《论语》。

合上书,静静地回味,一句话始终不能让我忘怀,这一句话始终激励着我。那就是曾子说的一句名言。曾子曰:“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对,每天反省自己,为别人做事尽心竭力了吗?与朋友交往诚实吗?老师传授的学业温习了吗?看了这几条,似乎自己做的还不错。但是我作为企业的一员,而且已到了三十而立之年。我是不是该每天问自己,我今天学习了吗?我今天的工作认真的完成了吗?“反思”是现今较为时髦的一个词语,学生时代要反思,步入社会要反思,进入工作岗位更加需要反思,每行每业都强调反思,原来这么时髦的词语也出自《论语》。

“我今天读书了吗?我今天学习了吗?”这句话让我汗颜,作为烟草的一员,我们每天都强调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但问问自己,我自己每天读书了吗?我没有做到,我发现自己现在读书很功利,需要什么了,赶紧找书,翻看电脑。《论语》不是教育我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吗?自己为什么不能保持每天学习的良好习惯呢?原先总是有很多理由,工作忙,事情多啊,总喊着:怎一个累字了得!“总是说:“不是我 不想学习,是自己没有时间学习,是自己读不进去!”读着《论语》,细细反思,真实感悟颇多,人都到了永远忙碌的地步,怎么还有回首来路的心情和处世不惊的心态,怎么可能细细欣赏教育之河中激起的朵朵浪花,去采摘教育之树结出的一个个果实呢?所以,我告诉自己,每天都要有阅读的时间,要有思考的时间,阅读,会让我们归于平静,与伟人、名人对话;思考,会让我们穿越岁月的迷雾,锻炼敏锐的智慧。

静静的读着,静静的思考着,也静静的收获着。20xx年,我给自己定下了读书的目标,我一定要好好的为自己充电,为了使自己将将计划落实到行动中,我为自己制定了读书的“四不要”:不要等有时间才阅读学习,见缝插针,想读就读;不要等到要用了,要检查了才去学习阅读,任何地方都可以阅读学习;不要盲目的阅读,急功近利,立竿见影是妄想,永远不要嫌自己读得太晚,只要有行动,就会有收获。

新年的读书行动,就让我从认真读《论语》开始吧!“吾日三省乎吾身!”牢记计划,牢记读书,付诸行动!

相信《悔读后感(分享13篇)》一文能让您有很多收获!“好读后”是您了解读后感的必备网站,请您收藏hdh765.com。同时,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悔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