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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3-16 来源:互联网

[参考]《名著》读书笔记(模板8篇)。

栏目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名著》读书笔记”。读完一本书,了解一个故事,记得某个人物,有自己的感受,是这个过程的意义,在我们阅读作者的作品后,一定能从中感悟到什么。我们需要倾注笔尖来表达自己的感想。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名著》读书笔记【篇1】

今年假期里,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蜂、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欢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得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名著》读书笔记【篇2】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有感触。

鲁滨逊刚上孤岛时,他绝望透顶。他经常对自己说自己是个倒霉蛋,生来就一直要凄凄惨惨。但这有什么用呢?上帝又不会听到这些话。就像有些同学跟别人打打闹闹,打完了痛哭一顿,哭有什么用呢?难道上帝听到了会来帮助你吗?拉克司内斯不是说眼泪无法洗去痛苦吗?在像鲁滨逊这样遇到挫折时,我们要做的不是痛骂别人,贬低自己,而是挺过去。就像鲁滨逊后来做的一样:活下去,寻求希望。

鲁滨逊生活在岛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孤独了。在有伙伴星期五之前,鲁滨逊是多么孤单啊!他独自生活,做伴的是猫狗,等待的是过往船只,考验他的是漫长的时间,用来下饭的是孤独。一般人大概会被这种环境逼疯了,但鲁滨逊没有,因为他有自己的希望,正如肖霍洛夫在《静静的顿河》里说的一句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鲁滨逊就是抱着会有船只过往这个希望,继续活着。通过鲁滨逊,我觉得我们在最不幸的处境中,要抱着自己的希望,才有可能活下去。

光有希望也坚持不了多久,将希望存于心中的是耐心。鲁滨逊来到荒岛,就好比来到了监狱。想出监狱,就得耐心地一直等到出狱那天。在这期间,鲁滨逊是如何过日子呢?仅仅是抱着希望盯着大海吗?不是!他耐心地等,这期间,他试图让每分每秒都过得精彩。

他开始写日记、种田、在洞口围栅栏、打猎……这使他的生活很精彩,也缩短了这28年的时间。假如鲁滨逊没有耐心,没有让他的生活过得精彩,而是干等,那会怎样?很遗憾,性急的他会从希望变成失望,最后变成绝望,痛苦而死。由此可见,耐心也是不可缺少的。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如何生存,还启示我们,在不幸的处境中要抱有希望,耐心地等待着光明的到来!

《名著》读书笔记【篇3】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一一《昆虫记》,作者用鲜活的语言、幽默的笔调描述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婚习、繁衍和死亡,记录了昆虫真实的生活,是一本包涵着丰富知识的科普读物。

要了解一个人的生活习惯,想必要花很长的时间与精力去观察他。那对于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去了解一只昆虫的生活习惯,那不是比去了解一个人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吗?可以感受到这本书的来之不易。在译后记中,说道:法布尔行走在田间,双手十分灵巧,时而拨开草叶和石头,寻找昆虫的踪迹,时而趴在地上,盯着昆虫洞穴如痴如醉地看上半天。法布尔竟然能对这些毫不在值得一提的昆虫这么感兴趣,是为什么呢?

在研究中,他细心观察每一个小小的昆虫,他对于一件事情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是什么勇气,让法布尔如此仔细,如此醉心地观察昆虫们的习性生活。原来是那颗热爱科学的心!为了得出正确的结论,他需要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一次实验失败了,转身又设计下一次。这种严谨审慎、坚韧不拔的科学态度是多么令人佩服!

对于我们,也要学他的精神,对学习也同样热爱,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合理利用时间。总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抱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去学习,也会像法布尔一样大有所为!

再一说到昆虫,我就很讨厌,比如蚊子、蝉、蜘蛛……但读了这本书,就会对他们有了其他的了解。我就来说说蝉吧,蝉在夏天总是在“唱歌”,虽然在作文中经常写到蝉总是在夏天唱着交响乐,委婉动听。但我认为它越唱就越令人生厌!后来才知道,因为蝉成长到能叫的时候是要经过很多年的蜕变的,非常不容易。所以一旦能叫就叫得大声,因为夏天一过,它们就会死去的。现在就算是生命中最灿烂的时候,蝉天热的时候正是时机,它们不停的鸣叫是为了获得异性的关注,以求配。现在正是暑假,的确蝉唱的很大声,我只能静静的欣赏喽!

在这本书里学到了作者法布尔的科学精神,还有小昆虫有关它们的故事和秘密,世界上还有许多没被发现的昆虫,就等着我们去探索和发现了!

《名著》读书笔记【篇4】

简爱是一个贫苦低微、其貌不扬、性格倔强、感情丰富、独立自尊、勇敢执着、聪慧过人的女孩,她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地位的思考和努力把握,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的追求。从简爱身上,我们看到了当今新女性的形象:自尊、自重、自立、自强,对于自己的人格、情感、生活、判断、选择的坚定理想和执着追求。作为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

《名著》读书笔记【篇5】

走到床前,一阵冷风吹过,让我不禁想起了那让人毛骨耸立的《聊斋志异》。翻开书,打开铺满灰尘的第一页,那记载着岁月的灰尘更把我拉进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境界。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发现这里是多么的静。直立在街头的路灯这是也一闪一闪的,我把被子盖过肩头,带着既兴奋又害怕的感觉开始用眼睛从书本上扫过。“她把门窗轻轻地拢上,拂起那长长的袖子走到郎君的身旁,用她那带着香味的手绢拭去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忽然,一个黑影在轻薄的窗前来回踱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各种奇形怪状的画面在脑海中陆续放映。这时,手心里已满是那湿漉漉的汗。原来这些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是作者却以生动形象的手法将他们一一列举了出来,让人感到悬殊、紧张与恐惧,怪不得使它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书之一。“乔郎,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最后又以温馨、激昂的语句将文章结尾。这真让我感受到想象力的无穷力量。

生活中处处有想象,就像是在大街上,你也会想到人们的摩肩接踵;在湖边,想到鱼儿在水中欢快的玩耍;天空中的白云在和小鸟谈话……我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我在黑暗的小巷我会想到有一只青面獠牙的魔鬼向我伸出长长的手,在小草丛生的草地上与小草交谈,这些便是我在写作上充满灵感,使文章更生动。谁说想象力不重要?就是想象力使《聊斋志异》成为中学生必读的书目之一。

《名著》读书笔记【篇6】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这部小说主要讲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魏蜀吴在争分天下,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桃园结义…

在三国演义中有上百个人物,主要描写的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有“心胸狭窄、忌才好胜”的周瑜,“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威风凛凛,智勇双全”的关羽,还有赵云他赤胆忠心,骁勇善战。

我有两个最喜欢的英雄一个是关羽另一个是赵云,赵云对刘备十分忠心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了刘备身边了,关羽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有很多英雄事迹比如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伤、单刀赴会等英雄事迹。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问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与孩子一起读书,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能力,孩子读的书多了,对事物的理解也就更全面,更深刻了,在共读中孩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心得体会,有时,孩子和我们也会为各自的观点争论不已,我们就要引导孩子去读好书,让孩子和我们共同去感悟书中的知识和哲理。

《名著》读书笔记【篇7】

这个寒假,我又一次读了《水浒传》,这部书的作者是施耐庵,故事主要描写了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塑造了林冲、武松、鲁智深、李逵等一百单八位英雄形象。

《水浒传》的人物特点各不相同,很多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如:宋江的仗义疏财,吴用的足智多谋,武松的敢作敢为,鲁智深的粗中有细...

我觉得最有趣的应该就是鲁智深了,别看鲁智深外表粗鲁,可他的内心却很细致。比如说他刚到大相国寺去看菜园,有一群泼皮想给他个下马威,于是,就买了礼物,并用好言好语将他引致粪池边,故意跪着不起,就是想在鲁智深去扶他们时将鲁智深扔进粪池,可鲁智深却早已看出,只是装作不知,趁泼皮们正要抱住自己的脚时,飞起两脚,将他们踢下粪池,让泼皮们服了自己。

可梁山英雄为什么最后死的死,散的散?我认为是他们太重义气了,干什么都听宋江的,由于宋江想要“替天行道”,可是却没有一个合理的制度,结果还是“害”了他们。

读了这本书,我更加想当侠客了,可现在我明白了现在的侠客不能光靠武力去帮助别人了,而要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去帮助别人,不能靠打打杀杀。

《名著》读书笔记【篇8】

人们常说:“友谊比金钱更重要。”《夏洛的网》便讲了一个和友谊有关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蜘蛛夏洛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神奇的”网不仅挽救了小猪威尔的生命,还建立起了它们之间友谊的桥梁。书中描写的友情与爱让我感动,让我难忘。

这是一只落脚猪,在小女孩——弗恩苦苦哀求的情况下,没有被它的主人——阿拉布尔先生杀掉。弗恩非常喜欢这只小猪,为它取名为“威尔伯”。后来阿拉布尔先生把它卖给了弗恩的舅舅——朱克曼先生,于是,威尔伯就来到了谷仓。刚刚来到新环境里的威尔伯,想了解一切事物,对什么都很好奇,不久的一天早晨,威尔伯结识了一位新朋友——蜘蛛夏洛,它和夏落成为了最最要好的朋友。有一天,一只老羊对它说“人们之所以他养肥,是因为在圣诞节上,把它做成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可是,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成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性命,让他在集市上获得了一个特殊的奖项,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是,就在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了威尔伯,威尔伯像对待夏洛一样对待夏落的孩子。

它们之间友情的力量太伟大了!夏洛用蜘蛛丝编织的是一张爱的网,为了威尔伯,他不顾一切地奉献自己,最终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夏洛,你那种品质和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一定要向你学习。夏洛,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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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模板8篇)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为此,读后感大全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 篇1

《哈利波特》——讲述着魔法师(巫师)的故事。看了这套书后,我着迷于哈利,着迷于魔法,但也忘不了这套书给我的教育。

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这套书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的故事。我更加服哈利了。

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

我道了,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阿瓦达索命”“倒挂金钟”或是“呼神护卫”这些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心中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像罗琳(J.K.),《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她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有一段时间,不论干什么,我张口闭口都是哈利波特。甚至有几天,我竟拿一根黑色的筷子当做魔杖,嘴里还振振有词。现在,我明白了,也清醒了。我只知道,哈利——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 篇2

这本书写了哈利波特收到邓不利多的信上面写邓不利多来接他去上学,中途来到了邓不利多一个老同学那里去说服他到学校里去教书。后来,出人意料的是邓不利多竟然让斯内普(经常刁难哈利的一个人)当了黑魔法防御术的(哈利最拿手的一门科目)的教师。哈利在储藏室中得到了旧的魔药书,它的上任主人是“混血王子”,在它的帮助下哈利的魔药成绩一升再升并获得“魔药奇才”的称号。哈利发现马尔福(一个爸爸是食死徒的坏小子)有点奇怪,哈利想揭穿他,但没成功,一直到马尔福把坏人引到了学校中,死内普杀死了校长——邓不利多,才让所有人发现了他们的阴谋,但为时已晚。

我认为哈利很勇敢,在面对坏人时毫无恐惧只感,而是奋力拼搏。如果是我说不定已经躺在地上装死或吓晕了。但我更羡慕他是一个巫师,他有一根魔杖,而我顶多把钢笔甩来甩去。我甚至做梦也会梦到我有一根魔杖和他们一起去打倒坏人。

如果我是一个巫师(成年了的)而且有一大堆金加隆上班不怕迟到了,一下子瞬过去了,还可以买一大堆魔法世界中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玩。甚至可以和哈利波特一起对抗坏人。

上帝啊,快实现我的愿望——成为巫师吧!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 篇3

书名:

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出版社:

皇冠文化出版社

出版年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

内容提要:

哈利波特是一本广受喜爱的小说。主角哈利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佛地魔杀害,只有哈利成功的活了下来。他被阿姨收养,在那个家庭生活并不如想像中的温馨,阿姨、达力表哥整天叫哈利做牛做马的,简直把他当成仆人一样。某一天,在哈利生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庆生。但是,海格出现了,他带着哈利到霍格华兹办入学,哈利就和荣恩、妙丽一起开始冒险。

读后感想:

哈利波特的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将魔法与现实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在他的生花妙笔下,霍格华兹里聪明的妙丽、胆小的荣恩、自大的马份、巨大的海格……都各具特色;起伏不断的故事情结,更是让我百读不厌。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哈利他们比赛魁地奇的那一段。那一段惊险刺激,哈利为了要抓到金探子,他勇于尝试,才让自己的学院得高分。哈利波特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哈利的勇气更是令我佩服,我真想和哈利坐着魔法扫把,四处去冒险,变成伟大的魔法师。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 篇4

魔法,魔法!

虚幻的事物在这里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与普通麻瓜(不会魔法的人)住在一起,分享着整个世界。与以往的奇幻小说不同,罗琳通过魔法与现实的连接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魔法,仿佛伦敦国王十字车站第九与第十站台之间的灰墙真的可以通往一个隐秘于凡世之外的仙境。

猫头鹰穿梭送信,孩子们骑着飞天扫帚比赛,国际象棋可以自行思考,画像中的人物可以来回走动串门……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这样的梦想:挥一挥魔杖,念几句咒语,就可以实现愿望。毫无疑问,《哈利·波特》满足了我们潜意识里的渴望。

然而,这并不是古典神话,魔法世界也有自己的规则。所以,枯燥的魔法理论一样需要背诵,毕业考试一样让人神经紧张,食物不能凭空变出,人也不可以死而复生。作者给现实披上一层华丽的外套,我们就轻易沉浸其中了。

可是,那些看不透,理解不了的道理,也随着这一本一本的书,给我拨开了迷雾。作为现实世界的'另一个版本,罗琳用另一种笔调,告诉了我一些关于成长的故事。

总要面对的阴暗角落,“每个人都能从镜子里看见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但是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这是一个爱的世界,

“哈利,尽管伏地魔非常强大,但是你拥有一种他一生也不能理解,不能知晓的能量,那就是爱。”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 篇5

这个暑假,是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暑假,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读了一些有趣的书,而其中让我最记忆犹新的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今天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本书。

本书写了一个不平凡的人——哈利波特。他一出生就拥有了与巫师“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因此他的父母就被这个名字都不能说的巫师——伏地魔害死了。他只好到巫师所谓的麻瓜家族里,也就是人类家族去。在那里他借住在他姨妈家,一直受到他姨夫姨妈以及他表哥的欺辱,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

因为一次意外,他认识了海格,来到霍格沃茨,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一起寻找教师中隐藏的黑巫师,起初他们认为是斯内普教授,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不是,而且他还多次救了哈利波特的命,可他们还以为他想害哈利波特呢!因为他要救哈利波特必须要念一个咒语,但哈利波特他们却以为是毒咒,所以造成了误会,这是本书的一个精彩的地方。

其实哈利战波特能战胜伏地魔还有他朋友的功劳,如果没有罗恩的倒下他一定过不了麦格教授的巨棋阵;如果没有赫敏的推理他就被魔药困住了;就连平日里看似和他仇深似海的斯内普教授,也救了他一命。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忙,他可能连第一关都过不了。当然还有他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如果他没有快速赶到,哈里波特还是会死,是她把哈利从死神手里救了下来。从中我们就能深深地体会的朋友的重要性,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需要很多人的帮助。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多于身边的朋友相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哈利能获得成功,还靠他的精神。他如果不抱必死的决心,他十分有可能被奇洛一道“魔咒”给杀死,魔法石也会被抢,那么他也必死无疑。

其实我也想评价一下那个名字也不能说的巫师——伏地魔。我知道,大家对他的评价都是差的不能不能再差,说他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是一个毫无优点的人。但是我不这么想,他的力量这么强,强的不能再强,这和他的天赋有关,更和他的刻苦密不可分。这就非常值得我学习,我平时很怕辛苦,学习上经常回松懈掉。所以成绩总是起起伏伏,时好时差,我要学习伏地魔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jk罗琳写得十分生动,令人亲临险境。你一定要看一下。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 篇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 篇7

哈利波特是一个很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就有一个闪电疤痕,不幸的是他的双亲被伏地魔杀害了。因此,他住到了姨夫家里,可在这里,他过得并不好,表哥达力总是欺负他,姨父姨母也经常呵斥他,这让哈利波特的童年生活过得很委屈,可在他11岁生日时,出现了转折,海格送了一封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受邓布利多校长的邀请,哈里波特成为霍格沃茨一名合格的学生。

哈里波特入学后很快结交到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罗恩,一个是郝敏,学校的生活使他快乐,但烦恼也有很多,与伏地魔展开激烈的斗争,最终他们几个人凭借着勇敢和聪慧拿到魔法石,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面对那样的童年生活,哈里波特不但没有放弃,还迎刃而上,去勇敢面对困难,挑战困难。我们也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气和坚持,面对挫折,不轻言放弃,去挑战困难。

在姨夫家哈里波特被打压欺负,但他不抱怨。在学校遇到困难和麻烦也毫不气馁,凭借着勇敢和坚持打败了重重困难。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生活亦是如此,越是逃避,就越恐惧,不如去迎接它,挑战它,克服它。遇到困难不退缩,不畏惧。对待问题冷静思考,不焦躁,不放弃。学习他的宽容大度,放下仇恨。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哈里波特有很多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鉴赏,这本书写得也非常精彩,吸引读者的兴趣,故事与故事之间的衔接非常流畅,各个人物的神态、语言、动作描写得生动形象,仿佛身临其境。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不仅情节生动有趣,还告诉了我们很多重要的人生道理。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 篇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这部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

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手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残疾人士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有象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

看完,我有了一个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希望我们的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我们也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参考]《全球通史》读书笔记(模板8篇)


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全球通史》读书笔记”。读书使我们增长知识,开拓眼界,作品中有不少让自己感慨万千、感触颇多的情节值得分享。读后感可以有选择性的记录书中我们认为精彩部分,并摘抄下来进行赏析。希望以下网页内容能给你帮助!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 篇1

人类学为人类提供了一面巨大的镜子,使他们能够从中窥见自身无尽的变化。——克拉克洪

社会制度之协作:

旧石器时代指人类主要使用打制石器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往往需要生活在团体中,通过协作来获得足够的维持生存的食物。尽管团体之间也会因为争夺食物而产生争斗,但由于人数的限制和工具的匮乏,大规模的战争还没有产生。

原始的平等之团体成员间的平等:

团体(也称部落)的组成单位是家庭,存在的目的采集、狩猎以获取食物。因此,狩猎本领高强的人往往会被推举为部落首领,但此时还没有出现制度规定的公权力,部落中的任何人都无法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人。

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平等:

在部落中,男性主要负责狩猎,女性则负责生育子女和采集包括植物根茎、果实、昆虫等在内的食物。由于狩猎的不稳定性和危险性,因此女性采集的食物往往多于男性。女性对于团体食物的贡献至少不低于男性这一事实,造就了在旧石器时代女性和男性地位的平等。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 篇2

一直都知道读史可修身知史可养德。由《全球通史》想到的史家司马迁的《史记》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尽管《史记》具有不可替代的史学价值文学价值但是它也只记载了一国之史。纵观我国的史学著作超出一国范围面向世界的无不受西方思维的影响这不但体现在思想上而且体现在著作的布局上。在我国史学界急功近利者居大半正如钱茂伟所批评的‘在《传统史学史研究的若干反思》一文中我对以前人结论代替自己研究的恶劣学风进行了批评明确指出“前人所得出的每一个结论都是特定时代、阶级、学识的产物。在引用前人结论时一定要先作具体分析切忌断章取义地搬用前人现成的结论来代替自己的具体研究”。’他们丢弃了史家珍贵的灵魂这灵魂是史家之所以成为史家最重要的东西丢失了它也就丢失了成为史家的理由。一位史家所写的并不只是一本介绍过去的书而是一个高尚的灵魂。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对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作了高度的概括,它不同与一般卷帙浩繁的史书,让史料、历史事件占多数,而是用一种定论性的话语将人类历史几千年来的有关文明、朝代的更替、社会制度的变迁等等问题做了一个总结性的阐释。

二十世纪是一个发展的世纪人们在短短的一百年中的发展超过了以前的总和。但这也是一个让人类悲痛的世纪在短短的一百年中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文明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人类在发展中也被一些问题所困扰如:环境问题生态问题水资源短缺资源枯竭恐怖主义宗教矛盾……这些让在发展中的人类陷入了迷茫正如在一战结束后为指引人们走出迷茫韦尔斯写成《世界史纲》一样斯塔夫里阿诺斯为在迷茫中的人们写成了《全球通史》。正如斯塔夫里阿诺斯教授在《致读者》中写道“这种多样性显示出21世纪在拥有巨大潜力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危险。虽然历史学家没有魔法师的水晶球不能够准确的预知将来但是他们能够基本确定地预测到21世纪既不是乌托邦也不是地狱而是一个拥有各种可能性的世纪。至于这些可能性中的那些能够实现则取决于这本书的读者你们在未来几十年中的所作所为将是有决定意义的。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现在既不能做自我欺骗式的乌托邦幻想也不能做杞人忧天式的悲观预言现在到了对现存的实践和机制做一个冷静的再评价的时候了我们应当保留那些性质有效的抛弃那些不合适宜的——这正是当前全世界正在努力做的。也是本着这样一种精神本书才有了这个新版本希望它能有助于这一在评价的过程从而实现培根所提倡的“改善生活”抛弃他所反对的“卑微目的”。

记得马克思主义说,事物总是有着“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的,那么人类呢?我们在不断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挖掘自己的坟墓吗?我们会最终殊途同归地走向末日吗?对于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远远比结果来得重要,所以即使我们走向毁灭的必由之路也用不着惊恐。我们对于历史的研究和认识,更重要的是能更好地帮助我们认清现在,以及美好地憧憬未来,而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现在的一切。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 篇3

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著的《全球通史》虽是长篇巨制,然主旨只有一个,便是介绍人类各阶段文明的兴衰之史。但我感到,在外敌入侵时,除了军队力量,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人自身的骨气。

正如福熙元帅在“一战”结束后说的:“这不是和平,这是20年的休战。”“一战”结束后,参战的各国不得不按捺住自己激动的内心,暂作休整。虽然未再发生大型战争,但日本侵占了满洲,德国吞并了奥地利。这等于把它们置于“二战”最有利的位置。这是为什么?就是那些“元首”们胆小怕事,便将一种自相矛盾的政策展现给外人!

“二战”揭开大幕,敦刻尔克大撤退后,希特勒便做出了他那“海狮计划”,魔爪伸向了英伦三岛。日复一日的狂轰滥炸,虽然一开始德军收到了一些成效,但是所有英国居民,并未有一丝一毫的动摇,也不见有人心惶惶的时候。反而,这段轰炸时期坚定了所有人的信念,人们为皇家空军的胜利欢呼,士兵们则更勇敢地投入新的战斗。终于,希特勒第一次没有达到他的目的。看,这就是骨气的力量!

回过头来看我们中国,抗日战争期间,自1937年起,至1943年开始反攻,总是不断地有人投向日本。我们的民族难道真是如此窝囊吗?不!抗日名将英雄辈出。那么,为什么有叛徒?一言以蔽之,怕死!保命要紧。因而,这些人为后人所不齿。

战争,如此残酷。正是因为这残酷,它培育、磨砺出了一代又一代的英雄。在这试金石上,人性如此全面的展现出来。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 篇4

合上《全球科技通史》,闭目冥思良久,又一次被吴军老师行云流水的文笔所震撼,上一次还是读他的《浪潮之巅》获得的感觉。

佩服老师的学识,如此广博浩瀚,于我而言简直就如同在宇宙中遨游,茫茫看不到边际,而他却能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就像书中老师反复提及的“历史总是重复,科技总是向前”,想想人类诞生之初,到工业革命之前,发展是线性的,并无特别的变化,基本都在低层次徘徊;而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科技加持,发展速度呈现指数级变化,短短百年超越千万年,而且速度越来越快。

当然,本质离不开能量和信息两个要素,这也是衡量发展的重要维度,任何科技的转型升级,都离不开对能量和信息的深入探索,搞清楚这一点,才能抓住了科技发展脉络的魂。

看完本书,还有个很强烈的感受,科技与人文、历史、艺术等方面有本质区别,即使在现代化的今天,依然没人敢说自己在绘画领域超越了梵高达芬奇,在音乐领域超越了贝多芬莫扎特,而在科技领域,任何一位医生、码农或者工程师,都能站在前人肩膀和过往积淀中,将科技进一步推向更高的山峰。

所以,了解科技史,才能真正了解人类的过去和现在,也才能更好的把握不确定的未来。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 篇5

司马迁的《史记》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尽管《史记》具有不可替代的史学价值,文学价值,但是它也只记载了一国之史。纵观我国的史学著作,超出一国范围面向世界的无不受西方思维的影响,这不但体现在思想上而且体现在著作的布局上。在我国史学界急功近利者居大半,正如钱茂伟所批评的(1)‘在《传统史学史研究的若干反思》一文中,我对以前人结论代替自己研究的恶劣学风进行了批评,明确指出“前人所得出的每一个结论,都是特定时代、阶级、学识的产物。在引用前人结论时,一定要先作具体分析,切忌断章取义地搬用前人现成的结论,来代替自己的具体研究”。’他们丢弃了史家珍贵的灵魂,这灵魂是史家之所以成为史家最重要的东西,丢失了它也就丢失了成为史家的理由。一位史家所写的并不只是一本介绍过去的书,而是一个高尚的灵魂。

斯塔夫里阿诺斯教授在回答出版新版本的理由时说到:“(2)新世界需要新史学。”。回答尽管简单,但是把一个史家的责任感完整的展现在人们面前。二十世纪是一个发展的世纪,人们在短短的一百年中的发展超过了以前的总和。但这也是一个让人类悲痛的世纪,在短短的一百年中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文明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人类在发展中也被一些问题所困扰,如:环境问题,生态问题,水资源短缺,资源枯竭,恐怖主义,宗教矛盾这些让在发展中的人类陷入了迷茫,正如在一战结束后为指引人们走出迷茫韦尔斯写成《世界史纲》一样,斯塔夫里阿诺斯为在迷茫中的人们写成了《全球通史》。正如斯塔夫里阿诺斯教授在《致读者》中写道,“这种多样性显示出,21世纪在拥有巨大潜力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危险。虽然历史学家没有魔法师的水晶球,不能够准确的预知将来,但是他们能够基本确定地预测到,21世纪既不是乌托邦,也不是地狱,而是一个拥有各种可能性的世纪。至于这些可能性中的那些能够实现则取决于这本书的读者,你们在未来几十年中的所作所为将是有决定意义的。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现在既不能做自我欺骗式的乌托邦幻想,也不能做杞人忧天式的悲观预言,现在到了对现存的实践和机制做一个冷静的再评价的时候了,我们应当保留那些性质有效的,

抛弃那些不合适宜的——这正是当前全世界正在努力做的。也是本着这样一种精神,本书才有了这个新版本,希望它能有助于这一在评价的过程,从而实现培根所提倡的”改善生活“,抛弃他所反对的”卑微目的“。从上面这段斯塔夫里阿诺斯教授这段话中,我们所能感到的并不是简单偏见的对一国的情感,而是对人类发展的深深的忧虑,这也是本书所凸现的”全球史观“的精髓。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 篇6

《全球通史》是一部“经典中的经典”,这本书问世30多年来一直畅销不衰,不断再版,不仅为英语国家读者所喜欢,而且还被翻译成多种文字成为在全世界拥有最多读者的通史类作品。

这部书包含了人类的起源、文明的嬗变,有帝国的更迭、宗教的扩散;有对欧亚大陆诸古代文明和古典文明不同命运的宏观思考,也有对著名历史事件的详细介绍;有对人性善恶本质的哲学分析,对文明是“诅咒”还是“福音”的辨证评价,也有对世界愈加两极分化的人道关怀对人类历史上诸多灾难的渊源——社会变革总是滞后于技术改革——的忧虑与警示。

这本书之所以可以享誉世界,还在于它是“全球史观”的代表作,是迄今为止全球史观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其实在西方,早在启蒙时代就有人试图以全球视野来阐释历史。

正如作者本人所说,我们自己这一代人是西方主导的历史观中成长的,我们也生活在一个西方主导的世界里。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是西方享有政治、经济和文化霸权的时代。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这后的殖民地革命很快就结束了这种霸权,世界地图上欧洲殖民帝国的消失就证明了这一点。地图上许多地方的名字和颜色都发生了剧烈变动,从而显示出20世纪中叶涌现出来的这个新世界。

我们渐渐不情愿地认识到,在今天这个世界上,传统的西方导向的历史观是落后于时代潮流并有误导性的。为了理解变化了的情况,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全球视角。尽管伴随着种种精神求索的阵痛,世界却已经完成了其从旧到新的转变。

新世界需要新史学。20世纪60年代的后殖民世界使一种新的全球历史成为必需,作为读者,作为一个中国人,在看到这部《世界通史》时受到了一种震撼,这是一部真正打破了国家界限的作品,它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审视整个世界从古至今的每一幅过往的画面。是呀,人类总是要向前看的,不能总在打破一种桎梏而进入另一种桎梏,而是要超越这些桎梏,上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之上。

感谢作者,也许一部书的价值不在于他在学术上取得如何大的成就而是在于他也许会影响某个读者的生活态度,进而可能影响读者的一生。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 篇7

喜欢买书,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买了半年了,一直并没有看过。今天百无聊赖,取过来看看。还是蛮有趣的。特做笔记如下:

社会变革滞后于技术变革是人类历史上诸多灾难的根源。

作者将人类历史的演进划分为两个阶段,即1500年之前诸孤立地区的世界和1500年以后西方的兴起并占优势的世界。

作者在考察欧亚大陆文明的兴衰时指出:如果其他地理条件相同,那么人类取得进步的关键就在于各民族间的“易接近性”;因为易接近性既为各民族提供了发展的机会,也制造了淘汰的压力;欧亚大陆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欧亚大陆内部的游牧部落和周围的各大河流域文明区之间的历史;农业文明结束了长达数千年的种族平衡,建立起一直延续到今天的蒙古人种、高加索人种和黑人的优势;在古代文明的数千年里,中东一直是创造力的中心,但到了古典时代,中东的优势渐渐消失,除了宗教领域外,中东不再是创造发明的重要发源地;古典时代形成的,并在许多情况下一直存续至今的新思想和新制度,都是原先从欧亚大陆诸边缘地区发展起来的文明的产物,如希腊和罗马文明、印度文明和中国文明;正是欧亚大陆的西方古典文明比其他文明遭受了更彻底的破坏,无法复原,被一种崭新的东西所代替,才使西方走在了世界的前面;西方衰落了,但西方开启的现代革命却蔓延到全世界,因而西方也是成功的。

60年代的新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殖民地革命的产物。而90年代的新世界则正如教皇保罗六世所言,是“科技的神奇影响力”的结果。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 篇8

《全球通史》是斯塔夫里阿诺斯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分为《1500年以前的世界》和《1500年以后的世界》两册,《全球通史》读后感。作者采用全新的史学观点和方法,将整个世界看做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的统一体,从全球的角度而不是某一国家或某一地区的角度来考察世界各地区人类文明的产生和发展。本书对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作了高度的概括,它不同与一般的趣味性史书,它是用一种定论性的话语将人类历史几千年来的有关文明与发展、朝代的更迭、社会的变迁等等问题做了一个总结性的阐释。因自身阅读能力有限,我只能从中截取部分感兴趣的内容走马观花。下面就谈一下我在读后的感受。

一、两性间的不平等两性间的不平等是源于新型农业太繁重,女人终于不堪负重,所以只能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吗?我的认识是这种不平等虽然在新型农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显现的,但不是因为太繁重,而是因为生活得需要所产生的越来越多的工具提高了劳动力,在同样的时间里,照料同一块地不需要男女都下地干活就可以生产出满足所有人需要的粮食。这样一来就有空闲的劳动力回到家里。那么为什么是女人回家而不是男人回家呢?那不过是因为女人的生理能力决定的,因为孩子总是女人生的,过去因为食物采集,无法多生孩子,现在口粮够了,女人可以多生几个,保证种族繁衍。于是女人理所当然地留守家中,只是后来的发展却不是一开始可以预料的。虽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同样辛苦,但是没有产出,就没有发言权,于是,漫长的几千年,女性沦为第二性。这一幕甚至现在仍在上演:无论开始是怎么受千万宠爱所以做全职太太的,过个5年8载,便成为多余的人。当然,带着丰厚嫁妆嫁到夫家的不在此例。还是那句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读后感《《全球通史》读后感》。

二、文化的力量在人类社会迈入近代以前,人类的各种群族在各大洲自顾自的繁衍和生存,各种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文明、文化也就这样逐渐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又继续推动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以后,人类的好奇心衍变为强烈的野心,并逐渐对自己的生存空间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于是人们再也不像以前一样随遇而安平静地生活在自己的那一片土地上,以各类“交流”为幌子,开始了永无止境的争斗。放眼望去,创造了一直到今天我们都引以自豪的灿烂文化的远古时期所发生的战争远远比近代以来的世界要少得多,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和丰富,人们的欲望也越来越强,战争也越来越多,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偏离了人类历史正常的发展轨道,反思我们当下的思想理念是不是能够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时至今日,这种力量的转换还在继续,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提到“竞争”、“发展”之类的话语,于是世界各国大多都在拼命发展经济,希冀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度,在所谓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这种“竞争”越来越形成一种怪圈,说白了就是“物质第一”、“一切向钱看”,这是我们在人类历史的任何时期都不会找到的场景。

三、日益剧增的危机感《全球通史》在最后说“人类还从未看到在他们面前如此灿烂夺目的前景,但人类也同样从未见识过潜伏在这种景象后面的蘑菇云。” 作者以及现在众多的历史学家都认识到了科技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性。希望中孕育着危险,美好中承载着毁灭,也许真的有那么一天,人类会发展到穷凶极恶的最高境界,将那些所谓智慧结晶的恐怖武器搬出来施加在对方身上,或者说某些国家、某些民族试图创造出更具有科学含量的威慑力量,例如现在的朝美两国,不停地研发新式的武器,日益剧增的矛盾,可是他们却没想到如果在试验或是检验、尝试的过程中,科学突然和人类开了一个玩笑,发挥了它的威力,那么我们在看到结果的过程中也结果了自己。想一想,这一天会不会遥远呢? 马克思主义说,事物总是有着“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的,那么人类呢?我们在不断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挖掘自己的坟墓吗?我们会最终殊途同归地走向末日吗?对于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远远比结果来得重要,所以即使我们走向毁灭的必由之路也用不着惊恐。我们必须认清现在,以及美好地憧憬未来,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现在的一切!

[参考]高三读书笔记大全(模板8篇)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经过收集,编辑为您献上高三读书笔记大全,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高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1

《三国演义》是一本杰出的古典小说,经由罗贯中之笔。书中描写了从东汉灵帝到晋武帝一统天下的故事。着近百年的政治集团相互争斗,给百姓造成的灾难,在这本书中充分地体现出来。塑造了数以百计地历史人物,最为著名的有:仁君刘玄德,义绝关云长,智绝孔明和奸绝曹操。

我认为这数百种人物形象中,奸绝曹操最为经典,他集多疑、残忍、狡诈、虚怀若谷、克制自我、体恤民情、团结部下为一体。“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是对他最真实德写照。如:他杀了吕伯奢全家只因为他怀疑杀牛的吕伯奢要捉拿他。但残忍而又多疑的他却能够体恤民情,在一次行军中,下令全军不许踩踏农田,当时正是秋收时节。他也能够知人善用,广纳闲士,当关羽投降以后,曹操用赤兔马、钱财换取了关羽的忠心。同样,曹操知道司马氏日后一定会威胁到自己后代子孙便弃置不用,但最终他不想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司马炎费了曹奂,自立为帝。有诗为证“魏吞汉室晋吞曹”上演了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好戏。

曹操不仅是一个奸雄,他还是一个文学家、军事家。他的很多诗句都很著名,比如“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等。作为一个军事家,他叶枝到行军作战粮草为上的道理,在书中,他先抢或是烧了敌人的粮草然后再作战,这样他往往会取得胜利。

在三国中我最喜欢诸葛亮,他的智谋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让我更为敬佩。他在吴国舌战群儒,说服孙权共同抗击曹操。如果要将三国兵器排名的话,第一名的不是关羽的青龙偃月刀,也不是吕布的方天画戟,而该是诸葛亮的智谋,他将曹操的一员老将说死马上,又七擒孟获,他所制造的木牛流马更是一绝。同时他还有丰富的天文地理知识,从他借东风和草船借箭可以看出来。至于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斩魏延的战役中则体现地淋漓尽致。但是诸葛亮再怎么料事如神,他还是人,诗人就有犯错误地时候。再伐魏时,他重用了书呆子马谡,造成街亭失守。这也使得他的形象更加丰富。

同时,《三国演义》再战争描写方面可谓时气势磅礴,如赤壁之战。小说不仅写战争也写了政治斗争和外交,使得全书更加丰富。

《三国演义》是中华文化瑰宝,也有其消极的一面,因此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高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2

一七年的最后一天,我坐在写字台前,灯答答地亮着,时间静悄悄地就将我带到了十九岁,我就着思绪绕进家里的小桥,漫山的树,还有橙红色的火烧云。许许多多的不经意就在慢慢间流动到了今天。似乎我的生活从来不会泛起什么涟漪。

从高中起我就待在外地读书,对于家乡就有着极其浓厚的情感,对于那里的人也从来都是念念不忘,这风一吹,就吹过了好几个年头,我走过了高考上了大学略看了人间的风景,记忆里的人还留在那个微冷的秋天。

小学毕业时我还是个十足的臭屁孩,依我现在看来那时的我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人,非常自我,那时的我总认为日子是极慢的,庆幸有个弟弟可以在堆土玩乐打闹的日子里冒一点生活的彩泡。我从小便对外面的世界生了大堆的念头,想飞过那座大山,想冲出这空间的限制。但时间是静悄悄地,他从来都公平。后来升入初中,我仍是一样地我行我素,那时我跟前排的男孩子同高,我们经常打架吵闹,我知道他烦我,他知道我烦他,我甚至烦中又带了些憎恨。

初中新学期过的很慢,慢慢地我跟小学时一样变成了同学眼中的笑话,日子又重复着,度日如年在那时的我的天空里来往反复,我总是会害怕体育老师而耸起肩膀,被老师点名被同学们注意,我也总是会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轻声地附和着同学们的奚落他人之声,必要时自己也会多插几句,我也总是会为了一双耳环或者一条裤子而几天几天的不吃饭,也总是会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偷抹着眼泪抱怨着生活里的连件小事…这样细想来那时的我的天空,多么阴郁啊。

后来日子被重复着,初一学期过度到了深秋,我搭上了棉衣,随着新开始的好奇感的过去,我跟前排的男同学也在打闹中渐渐淡了声音,只是深秋的那天,阳光照得特别的大,有些暖,刺骨的凉风习习,五点钟的叮铃声一响,老师的口令一下,一个个争先恐后就拿着早就放置好的书包往门外冲,全然不顾后面散落的纸张。似乎校门不等人,迟了一秒它便要自动关上了。写到这里,我的心有点揪痛,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

我忘记了那天我穿着什么衣服,我努力地想记起他的名字,我定定地坐在这里我只能想到的仅仅只是学校前的小树林被深秋的凉风呼呼的打着,阳光是冰冷的,我被挤在人群里,脑袋里装的是家里温暖的火和香乎的饭菜,大家都是急匆匆的,前排的他走在我前面,20xx年的虹桥初中前的桥还没建起栅栏,什么都拦不住,桥的底下三米处是邦硬的各种大石头,大人们每次过都是小心又小心着,但那个时候的他,那个时候的我们哪儿装的下这么多,就在那么一晃间,我看到,我清楚的看到,他要踩下自行车的那只脚踩去了风,他踩空了,掉下了桥,头朝上,车摔打到他的身上,所有的空气在那时静止了,人群瞬间静止,几分钟的功夫,还是那个体育老师以火箭之速踏进秋深的凉水,抱起了年纪轻轻的他。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眼睛睁的极大,我看见他颤动的嘴角,垂下的双手…

秋天总是带有着悲伤的色彩,两天后教室里沉寂了一节课,年轻老师的脸上掉下了一滴又一滴的泪水,他柜子里的卷子风吹又动。

后来他就停在了那里,停在了那个深秋里,快和慢对他再无意义。

后来的后来,我淌过很多个深秋,学着细嚼慢咽,学着听学着淡忘,后来学会了画画,也是由着心急的性子到一天十幅到十天一幅画,在细细品味慢慢淡淡的日子里生活变成了白驹过隙。我偶尔记起他,却记不起他的名字,从前的书本衣物和他一样都了然不见踪影再无音讯。

既然不能让时间慢一点那就我让自己慢一点。情感的千丝万缕都是曾经汇聚成的细小心思,在所有的一切淹没前我想慢慢地体味这难得的此时此刻。车,马,邮件慢。我这写字台前的灯光也慢,手中笔也慢,我想家乡里溪流竹林前的小木屋里,一定有一席人坐着静谈,淡淡的月色打进木窗,他们围着的火炉沾生着花火,这时也慢。

高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3

在学校里,有良好的氛围。课下自学十分钟,不如课上一分钟。在课堂上,规规正正的坐在椅子上,认认真真听老师讲课,仔仔细细的做笔记,耐心的分析题目,钻研书本,学习自然会有所提高。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环境学习,都要靠自己。自己一定要自觉。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永远学不完,但一定得好好学习,不然自己岂不是白白走过人生这一遭了吗?

在课余时间,放松之余,顺便看看课外读物。看课外读物并不是游手好闲,课外书中也有需要汲取的知识。或者复习上次的学习内容,把知识加以巩固。这样,每天小记一下,想忘都忘不掉。当然,记的东西会越来越多。

妈妈总在生活中言传身教,我在耳濡目染中,渐渐知识多了起来。所以,在普通生活中,也可以获得知识。人生遍地是知识,只要能抓住它,那它就是你的。学无止境,在哪里都能够学习。哪怕在小广告上,也能认几个字。

时间过得太快太快,转眼间,我们已经六年级了,整整十二岁了。而且,再过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就要过一个没有作业却忙忙碌碌、也就是与老师同学分离的暑假了,那个暑假之后,我们将彻底告别小学生活,去初中上学了。时间像前一时还搭在弦上而这一刻却已经射出的箭,不可能再回来,射出去,带起一阵风,扬起往日的落叶,又让回忆的尘埃随风飘洒,还带走时光的露珠,留下唱响的清新空气。为了自己美好的未来,我一定要认真学习!

至于这时间得见价值与否,要看自己了。在读了《匆匆》之后,我终于真正明白了:人生可谓,一寸光阴一寸进,寸金难买寸光阴。

高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4

前段时间,我有幸品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我被书中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老斑羚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深深地感动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群斑羚被狩猎者逼上了戛洛山的伤心崖,面对走投无路的绝境,老斑羚通过牺牲自己,来保护成年和年幼斑羚成功飞渡悬崖保全生命的动人故事。

斑羚,又名青羊,是食草界的跳远冠军,成年斑羚最多只能跳五米左右,而老、少、母斑羚只能跳四米左右。面对最窄也有六米的伤心崖,前是万丈深渊,后有猎人追赶,如此绝境,斑羚面临的将是一场灭绝性的屠杀!在一只惊慌失措的成年斑羚跳跃失败后,斑羚们自觉分成老年斑羚和年轻斑羚两拨。在猎人一步步逼近的时候,奇迹发生了。随着头羊的一声长咩,一只老斑羚和一个半大的斑羚分别走出队列,一老一少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在半大斑羚跳跃4米左右开始下落时,无法想象的镜头出现了——老斑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开始下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半大的斑羚踩着老斑羚宽阔的脊背在空中再度起跳,成功地跨越最后2米的路程轻松地落在对面的山峰上,而老斑羚则垂直坠落山涧。紧接着,一对对斑羚起跳,但凡有一只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就必将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读了《斑羚飞渡》后,我既震惊又感叹。震惊的是,斑羚们用去一保一的方法保持了种族的延续,它们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小斑羚开通了一条生存之路。感叹的是,正如老斑羚那样,我们的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而且为了我们的成长不辞辛苦。通过读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了父爱母爱的无私和伟大,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去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高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5

弟子规只是一个基础,但它将带给我们一个真正的人生。从很早时听说弟子规开始,我就是一个不喜欢弟子规的人。因为我最不喜欢拘束自己,尤其不喜欢拘束自己的思维。我认为社会的创造性来自对格局、对细节、对具体、对方法的放任思考,并最后对所有的思考信息形成融会贯通。这才是做事之道。正是这个思维导致了今天的我——集大失败与小成功于一身的综合体。16年的生活和工作生涯里,我以上述思想为指导原则,做了很多值得记忆的事情,但也经历了太多的人生波折。在背弟子规的过程,我突然发现,其实在我不拘一格做事的思维里,缺乏一个基础的生活工作准则。这是影响现在的深层次原因。因为工作的目的是生活,工作的目的决不是工作。否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家庭问题,以至延伸至工作问题。弟子规只是一个做人的基础,并不是很高的要求。但有了这个基础的生活原则,我们将走进一个真正的人生。看看我们的许多误区吧。“有余力,则学文”,而我们呢,可能更多的是“有余力,则孝悌”。

工作忙成为不回家的极为正当的理由。总叙说得好,首孝弟,次谨信。也就是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是排在余力学文前的;对父母的“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也是排在余力学文之前的;“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也是排在余力学文之前的;“长呼人即代叫人不在己即到”也是排在余力学文之前的;“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置冠服有定位勿乱顿致污秽”也是排在余力学文之前的。而我们,可能都在或多或少地违反着这一大的原则。弟子规不是信仰,是一种做人的准则。换句话说,不做好它,不能说没信仰,可能会没了做人的底线,或说可能会缺德。

高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6

近段,我拜读了《黄爱华与智慧课堂》这本书,这是一本很值得数学教师一读的书。这本书记录了黄爱华的成长之路和他的教学主张,读后有一些感触:

黄老师认为“数学应该是现实的,是生活化的,是儿童乐于做的”。在教学中应该创设民主、和谐、愉悦的课堂气氛。应该尊重学生,信任学生,对每一个学生都倾注真挚的爱。让后进生“体面”地坐下去。课堂中做到知情交融、教学相长。在课堂上既要有宽松的环境、和谐的氛围,更要有全情的投入、激烈的争锋。课堂不仅仅使学生停留在快乐学习的状态,而是进入真正思考的创造境。研读一个个教学案例,可以看出黄老师那些巧妙的设计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强烈的求知欲望,突破了教学的重、难点,引导学生积极思维,主动获取知识。它给枯燥的数学知识赋予了生命的内涵,它使课堂教学成为一个师生“学习共同体”,在共同学习的过程中,师生之间是一种精神交往关系,教学过程因此成了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成了学生自由表达观点、畅谈体验,充分展现个性的过程,成了师生双向交流的互动过程。

读一本书容易,像黄老师那样把读书看成一种乐趣,如饥似渴地读书并不容易。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和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我觉得我缺少的正是这种毅力。尤其身为教师,必须不停地学习,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一个有涵养有魅力的人格的支撑,更是一名教育者的课堂底蕴的支撑。今后我要向黄老师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的人,活到老学到老。

我想,这本书今后我不光要认真读完,更要在教学中实践。

高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7

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完整地看过一遍电视剧《西游记》,有时调台看到了,也并不太认真,只是觉得好玩才看看。不过自从上次无意中看到了电视上关于《西游记》的精彩宣传后,我突然决定,要从头到尾的看它一遍,将它真正的存在心里。

有些事情确实要眼见为实,只有看了,我才能真正体会到为什么都四十一二岁的爸爸,还会津津有味地坐在电视机旁看《西游记》,而演了二十多年的,都那么老那么老的老影片还会一次又一次的在多个台被当作影片中的精英来一遍又一遍的放,又有那么多不同工作的人,被这奇妙的电视剧把心集中在了一起,不管是工作繁忙的白领,还是应酬多多的总经理,都会一回家就坐在电视机旁,看着这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我真的被它折服了!

那威风凛凛的孙悟空,贪吃偷懒的猪八戒,正直勇敢的沙僧,善良不屈的唐僧,一起演义了一出坚持不懈、勇敢坚强的神话故事,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的师徒四人,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精彩的结尾固然重要,但我却觉得人们更享受的是那战胜妖魔鬼怪的过程,比如说在《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剧中,孙悟空一心保护师父,用他的火眼金睛,用他的那根金箍棒将想吃他师父的白骨精连续三次认出并且打跑了,但狡猾的白骨精在这三次中却分别变成了一位姑娘,以及那姑娘年迈的双亲。变化中,那姑娘长的十分美丽,骗过了贪色的猪八戒,骗过老实的沙和尚,也骗过了善良的唐僧,然而却被机灵的孙悟空给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化成一缕黑烟,仓皇而逃。待白骨精大惊失色地回到洞中,狡猾的她又想了一个计策变成姑娘的老妈妈,但没曾想到,在骗得了大家的同情之后,孙悟空的金箍棒也再一次毫不留情地打了下来,白骨精又一次落荒而逃了,最后,不堪服输的白骨精再次变成了那姑娘的年迈的老父亲,但还是没有逃过孙悟空的火眼,白骨精又被迫逃回了山洞。然而,慈悲的唐僧对此却十分生气,他责怪孙悟空无缘无故地毁坏了一个幸福的人家,这样地滥打滥杀的徒弟,他坚决不收,(因为佛教是讲究慈悲为怀,坚决不能杀生的)。于是,他不顾路上将要遇到的危险,决然把孙悟空赶下了山。但令我十分感动的是,最后,孙悟空并没有因为师父冤枉了他而记恨在心,反而暗中牵挂着师父,并且在猪八戒的劝说之下又回到了师父的身边,一举帮助唐僧消灭了妖精。我想,象孙悟空这样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的人,现今世上也寥寥无几了吧。最后的那场师徒和好的一幕,让我充分地感到了他们师徒间那种亲切融洽的感觉,也真正明白了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真正含义。细细感受,唐僧的确就象悟空的父亲一样关怀着他,体贴着他,教导着他做人的道理。而悟空也象一个大男孩,即使再调皮,也一心想着师父,帮他降妖除魔,甚至宁可为了师父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感人的精神呀!

再说八戒,他虽然好吃懒做,有时候还胆小怕事,但他却也是那样的爱着他的师父唐僧,在大家都以为他们的师父死了的时候,八戒也不再没心没肺,而是跟悟空、悟能一起痛哭流涕。以前,我一直是在这三个徒弟中最不喜欢八戒的,觉得他又懒又谗,还整天怨天尤人的,实在没有什么本事。但自从看完了整部《西游记》后,八戒在我印象中的地位突升。不错,他是能一顿饭吃八个馒头,他是看到女妖精走不动路,但他也会在保护师父时对师父无微不至呀!不能否认,在整部《西游记》》中,八戒是最有人情味儿的神话人物,在猪八戒难过美人关这一回里,更体现出了猪八戒敢爱敢恨的个性,有时候想想,这个憨憨的,肥头大耳的猪八戒,还真讨人喜欢哩!

沙僧应该是整部《西游记》中最不引人注目的一位了,但他如果一旦消失了,我相信人们在看电视时也会觉得少了点什么吧!确实,他总是一脸的大胡子,不会惹事生非,也没什么个性,既不象孙悟空那样机警勇敢,也不象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但在人们的印象里,他永远都是挑着一根已经褪了色的破旧扁担,拿着所有的行李,无声无息地走在最后,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就连偶尔的几句台词也好象可有可无,他就这样默默的、无怨无悔地保护着师父。在《西游记》中,孙悟空和猪八戒似乎每时每刻都在斗嘴,好象有吵不完的架,争不完的理似的,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到,每次他们一吵架,都是沙僧扮演一个和事佬的角色,劝劝大师兄,又劝劝二师兄,有时还会安慰安慰师父,我有时候也会情不自禁地想到,如果没有沙僧这个润滑剂,真不知道这悟空和悟净会吵到什么时候去哪!

而他们的师父唐僧,却是一位如此善良和蔼的人。似乎代表了一种理想的境界,有人认为他怯喏,我却觉得他代表着至善至美。说实话,以前在我没有看过整部《西游记》之前,总觉得孙悟空才是整部神话故事的主角,你想呀,从第一回开始,导演就先让观众们了解了孙悟空的身世,后来的两三回里,也都是只讲孙悟空如何大闹天宫等等。直到孙悟空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时,才出现了救他的师父唐僧,然后又接二连三的出现了猪八戒、沙僧这些人物。而现在,我却觉得,师父唐僧才是整部故事的中心人物,是灵魂。前面对孙悟空的渲染都是铺垫。的确,如果没有唐僧,也不会有取经这件事了。打个比方吧,《西游记》就好比是一碗排骨汤,象悟空呀,悟净呀,悟能呀,都是这碗汤的配料,而唐僧,才是这碗汤里的精华排骨。没有了排骨,即使配料再鲜美,徒弟再懂事,也全都象没了根的大树,变的轻飘飘的,仿佛失去了灵魂似的。而正是由于唐僧的不断坚持,这个团体才得以排除万难,取得真经,达到了最完美的结局。

《西游记》确实不愧是一部传世的经典著作,也不愧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用神话故事揭露出了社会中的善、恶、美、丑,我觉得,在这个假期中,能看完这样一部文化瑰宝,了解出国留学网到中国的传统文化,真真是获益非浅呀!

高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8

路遥先生笔下的兰香着墨不多,是孙家四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三四岁就挎着小篮子出去挖野菜了。与少安的创业致富和少平的精神追求相比,兰香是最不受人关注的,甚至不如满银兰花猫蛋狗蛋一家四口故事多。默默的兰香只是有几个场景让人唏嘘不已。

一次是家里出了“大事”,十七岁的少平临时撑起总指挥的角色,十三岁的兰香帮不上忙,自己默默地去喂猪捡柴火。等大家都忙成一团,突然想起猪还没喂,灶火圪崂里才传出兰香的怯弱的声音:“妈,猪我已经喂过了……” ,还捡了够烧好几天的柴火。

还有一次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少安分家单过以后,每天忙着创业赚钱,进城时突然想起读高中的妹妹,要给兰香留下50块钱,兰香的眼泪夺眶而出:“二哥每月给我10块钱,你那边还有嫂子呢……”这里的泪水是复杂的,委屈,体谅,欣慰,感动……不一而足。

兰香的懂事不是什么豪言壮语,也没什么动人事迹,而是默默地体谅家中的一切,做为最小的孩子,从不流露出女孩子对物质应有的哪怕一点点的期待;家里一旦有点好吃食,总是默默地不被觉察地有各种借口离开家,把那一点好吃食留给奶奶和侄子外甥……

兰香的结局比较理想(应该是作者的理想吧),考上了名牌大学,还是高大上的理工科专业,找到了正直的高干家庭的男友,真正彻底离开了双水村那个山沟沟,在一个更大更广阔的世界去体会人生的精彩。

我很喜欢兰香这个人物,不矫情,不做作,所有的亲情,感情,责任,道义,乃至追求,都默默地体现在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中。如此,内心一定是安宁的,过程一定是激荡的,呈现了另一种的高尚之美与贵族之气。

读书笔记参考范文8篇


【篇一: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故事发生在一个普通的冬日,作者和朋友看见一位老人拿着饲料在翠湖边给海鸥送餐。听说这位老人天天都去那里喂食给海鸥,已经有十多年了,所以海鸥和老人产生了特殊的感情。老人还给海鸥取了好多名字,他们也非常听老人的话。没想到十多天后,老人去世了,把他的照片放在翠湖边时,所有的海鸥竟然全都飞了过来,排成列队为老人守灵。他们似乎也很悲痛,绕着照片飞了好几圈才飞走……

我读了以后,觉得老人是一位热爱动物的人。他天天拿着一大袋饲料,走十几公里的路去喂海鸥,要一直到天黑才回家,这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

我明白了人与动物之间也要充满爱护之心,人们不要去侵犯动物的领地,而是去照顾它们,这样人与动物将成为大家庭,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在简·奥斯汀的婚姻观中,她认为所谓金钱至上的婚姻里,多数女性受到的伤害极大。事实上,在当代的现实社会中,我们也能够发现,那些追求金钱的以牺牲自己青春、容貌的女性,最终的下场非常可悲。如我国的一部都市爱情剧《蜗居》海藻这一角色的最终下场是十分悲惨的。

从简·奥斯汀的多部小说或者简·奥斯汀本人的一生,都可以看出,她提倡女性应当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爱情,经济要独立,这样的爱情与经济独立才能在婚姻里获得尊重。

如果只是一味的寄生虫式的从伴侣身上索取,一旦婚姻破灭,女性的伤害极大。因此,金钱至上的婚姻是错误的,而没有经济的冲动爱情也是不可取的,现代的女性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与爱情的关系,才能获得美好的婚姻生活。

【篇三:童年读书笔记作文】

童年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篇四: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很聪明。他做事很爱动脑筋。当鲁滨逊住上小岛之后,他什么都没有。但是,他会想办法自己做出很多东西,比如说:瓦罐、瓦锅、小船……等等。

鲁滨逊很坚强。他虽然在小岛上遇到野人的袭击,但是,他最后还是彻底消灭了野人。

鲁滨逊他不轻易放弃。他虽然在小岛上遇见过不幸运的事情也遇见过幸运的事情。但是,不管他做不幸运还是幸运的事,他都是不会那么轻易放弃的。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没有困难时解决不了的,只要我们勇敢面对,不轻易放弃,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

【篇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

暑假中,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非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保尔在朱赫来的影响下参加了红军,他和他的战友们曾一天向敌人发起十七次冲锋。在一次战斗中,他的头部被炮弹给炸成了重伤被送去了医院,结果一只眼睛瞎了。但他还是努力工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任命为铁路工厂的团委书记。后来保尔的伤越来越重,最后双目失明。他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勇气后来经过他的妻子帮助,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保尔高兴极了,他又有了新的革命武器——写作。

【篇六:《绿野仙踪》读书笔记】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绿野仙踪》就是其中的一本。

《绿野仙踪》是的内容有很多,比如说:亨利叔叔的家、空中“旅行”、女巫和芒奇金人、解救稻草人……

主要人物有小女孩多萝茜、稻草人、胆小狮、小狗托托、铁皮人。他们五个翻过一座座山,历经了千辛万苦,路上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但是被他们团结一致,齐心全力一一给克服了。最终他们达到了目的,返回了家园。

绿野仙踪读后感:读了这本书,我要学习他们那种勇敢、坚强,不被困难打败的精神。

【篇七:《皇帝的新衣》读书笔记】

《皇帝的新衣》讲的是很久以前有一位皇帝很喜欢穿新衣服,打扮自己。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能织出最美丽的布做出最漂亮的衣服。不过,漂亮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皇帝生怕别人说自己愚蠢,所以就假装说看见衣服,还穿在了自己的身上。最后,皇帝光着身子上街炫耀,还觉得自己很漂亮,其实出了大丑。

骗子利用了人的虚荣心,皇帝要是能实事求是,就不会上当了。

【篇八:《童年》读书笔记】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

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读书笔记参考范文8篇]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模板8篇)


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也许以下内容“《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模板8篇)”合你胃口!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 篇1

《巴黎圣母院》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文学特征的作品。首先,小说的情节是典型的浪漫主义,充满了现实生活中所不可能有的巧合、夸张和怪诞,例如卡西莫多一个人在圣母院的抵抗,爱丝美拉达母女在绞刑之前的重逢,卡西莫多与爱丝美拉达两个可怜人的尸骨一被分开就化为灰尘,等等,完全都是作者奇特想象的产物,但由于作者对自己的故事充满了一种热烈的激情,运用了巨大的浪漫主义的艺术力量,这一切仍具有引人人胜的效果。

小说的环境描写也是奇特的,不寻常的。小说里以浪漫主义色彩浓烈的笔调出色地描写了巴黎城市的壮丽图景和中世纪阴暗生活的风貌,把读者带进一个充满绚烂色彩和奇特声响的世界,使他们看到高大的哥特式的建筑、此起彼伏的屋脊的海洋、纵横交错的街道、散布在街头的刑场绞架、阴森的巴士底狱和流浪人聚居的神秘的怪厅这一片奇特的景象。雨果还以不少的篇幅描绘了巍哦壮观的巴黎圣母院,它是建筑艺术的奇迹,“好像是巨大的石头交响乐”,“每一块石头都生动地表现出艺术家的天才加以修饰了的、用千百种形式表达出来的劳动者的幻想”,它那雄伟的整体带着难以数计的繁复的人与兽的浮雕,高踞在中世纪的巴黎之上。雨果用生动细致的描写把它加以拟人化,写它像是一个肃穆庄严、壮丽而又神秘的有生命的存在物,俯视和见证了历代的生活和眼前的这个悲剧。这更加重了小说的浪漫主义气氛。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 篇2

(一)爱斯梅拉达

一个漂亮、迷人的吉卜赛姑娘。活泼的天性,妖娆的舞姿、善良的内心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她就是一个圣母,在她的身上,充满爱的力量、光芒。

她以德报怨,救助于一个丑陋的在生死边缘徘徊的“魔鬼”。卡西莫多的丑陋,引起众人的嫌弃,他因抓漂亮的埃及姑娘未遂被抓,被绑到耻辱柱受刑。他饥渴难忍,但人群中没有一个人伸出援助之手,给他一滴水。他喊啊喊。吉卜赛姑娘从人群中走出来,到台上来给他送水喝。

救陌生人于危难之间。格兰古瓦闯入丐帮,即将被绞死。众人都嫌弃,没有人选择他。只有吉卜赛姑娘从众人中走了出来,选择了他。与他摔罐成亲,挽救了他的生命。

至此,她的圣母形象大放光彩。她不仅长相美丽,而且心地善良。是集真善美与一体的时间难得的女子。

而面对爱情,她是一个善良的情窦初开的姑娘,没有看清弗比斯这个浪荡子的嘴脸,执着英雄救美女的执念,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个救命恩人。即使知道他背叛了她,她依旧爱他。

面对代理主教这个恶魔给她提供的求生机会,她即使送掉性命也不屑与这个恶魔为伍。她就是这样一个勇敢的姑娘。

(二)卡西莫多

一个善良的“魔鬼”。

他天生是一个畸形儿,但是他的内心是一个天使。他盯着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在他的心目中犹如生母般的纯洁、美丽,富有魅力。他看中的更是爱斯梅拉达心灵上的美。他为之倾倒。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他的内心是自卑的,尤其是面对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他深知他引起她的恐惧,所以敬而远之、爱而远之。这就是他悟出的爱情。面对爱斯梅拉达的痛苦,他想发设发帮她摆脱痛苦。他虽是个聋子,却能明白爱斯梅拉达心中对弗比斯的爱。他宁愿等一天一夜,也要等到弗比斯,将弗比斯带到爱斯梅拉达跟前。让她倾诉她的心意。弗比斯不愿意来,他又将责任推到自己的身上,回复爱斯梅拉达没有等到他,宁愿她责备他,也不愿意看到她痛苦的样子。丐帮的人来围攻圣母院,他不愿叫醒爱斯梅拉达,独自抵抗。最后与她一起长眠于万人窟。他的爱是成全、保全爱斯梅拉达,是尽一切可能让她快乐、幸福,满怀开心地笑。

(三)克洛德·弗罗洛

宗教培养出来的伪君子。表面上彬彬有礼、款款大方。实则是一个懦弱、卑鄙、无耻、自私、内心极其阴暗的家伙。

他一开始就由父母决定献身神职,被父亲送进托尔希学院,他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永浴知识的海洋。但是他却是一个伪君子。以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对于他的罪行,是隐形的,任众人谁也不会知道。他就带着这样的一副面具坦然自得的生活着。

他在塔顶上盯着爱斯梅拉达,质问格兰古瓦有没有和爱斯梅拉达发生关系,他不允许有人“破坏”他的所爱。

当听到弗比斯的名字,他一路跟踪,用诡计让弗比斯记住他的“恩德”,相信他的“善良、忠诚”,(这无疑是对这愚蠢之人的一张讽刺),乖乖将他带进暗角。弗比斯与爱斯梅拉达的亲密,让他的愤怒、嫉妒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夺门而出”,刺向弗比斯。然后嫁祸给爱斯梅拉达。

他对爱斯梅拉达表明自己的感情,承认自己之前的种种罪行,显得心安理得,显得深情款款。他向她说明她在刑讯室里受刑,他的心也跟着痛苦,随着他惨烈的叫声,他也一刀一刀刺向自己的身体。殊不知,哪一个美少女都不可能接受这种阴险的爱。他爱而不得,“甩门”而去。

爱斯梅拉达在圣母院前几乎赤身裸体悔罪,他不敢面对,转而躲避。看到自己心爱的人临死,他心里痛苦,但还是不忘嫉妒市井无赖、盗贼乞丐、厮徒仆役等人对她的亵渎。他爱她,却没有勇气为她而死。他是懦弱的。

得知爱斯梅拉达没有死,想着他爱着别人的痛苦又涌上心头,他不能允许别人碰她、得到他,也不允许他爱上别人,他就是这么自私。夜深人静,他肉欲大发,他想占有爱斯梅拉达,幸有卡西莫多的保护。卡西莫多成为了他新的嫉妒对象。他反复发狠:“谁也别想得到他”。

他又心生一计,“救”出爱斯梅拉达。在格兰古瓦的妙计下,他“救”除了她。但是,也正如他说的,他毁了她。此时,他的腹黑达到了极致,他的偏执的爱也达到了极致,得不到的“东西”就要毁掉。

(四)弗比斯

一个无耻、自私浪荡子。没勇气、没担当的社会渣子。

他垂涎爱斯梅拉达的美貌,想占有他的身体,嘴里情意绵绵的话。心里却没有想和她结婚。

偷情未果,反而被克洛德·弗罗洛刺中。他已恢复健康,但是为了自己的名誉。依旧不能站出来承认自己还活着的事实。让她免受苦难。卡西莫多欲带他去见爱斯梅拉达,他逃跑了。他不想再承认这桩风流韵事。

他不爱自己表妹百合花,却为了金钱与地位,选择和自己的表妹结合。

(五)格兰古瓦

爱斯梅拉达名义上的丈夫。一个穷困潦倒的诗人。自恃才高八斗,却为填饱肚子发愁。他坚持自己所坚持的,他相信自己的才华,而面对现实,他又会用阿Q精神麻痹自己,好死不如赖活着。

他无意之中闯进乞丐帮,为救他的命,爱斯梅拉达与他摔罐成亲。他也欣赏她的美貌,无奈她的出发点只是救他,别无他想。从此,他只能爱那只山羊佳利。爱斯梅拉达、佳利获刑,他爱上了建筑艺术,代替之前令他狂热的炼金术。

他掉队被国王的巡逻队抓走,为求生,他阿谀奉承,扑倒在国王的脚下。奴性十足,为苟活,丧失应有的作为诗人的尊严。

爱斯梅拉达在众人中答应要他,摔罐成亲救了他,他却为了躲避魔鬼——主教代理的鹰爪,出馊主意放出假消息说司法宫不顾圣母院的庇护执意要绞死爱斯梅拉达,促使丐帮围攻圣母院救爱斯梅拉达,另一边再让趁此机会“救出”爱斯梅拉达,落到代理主教的手里。他的卑鄙、无耻、自私、贪生怕死无人能及。或许,他不明白代理主教的意图,但是他却是间接杀死爱斯梅拉达的凶手。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 篇3

这部作品是法国作家雨果的一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作品的特点情节离奇,富有戏剧性,同时它也是一部表达人心中真善美的一部充满浪漫爱情的作品。

作品内容是一个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美丽善良,快乐热情,她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广场里。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被爱斯梅拉达的美貌所吸引,他的欲望被禁欲主义所压抑的情感蠢动起来,疯狂的爱上了她。他不择手段地想占有爱斯梅拉达,在罪恶情欲支配下,他的追求竟变成了迫害,而外表丑陋的卡西莫多在爱斯梅拉达被送上绞刑架的时候,英勇地救了她。但后又经历了一些事使爱斯梅拉达与善良的卡西莫多长眠于黄土之下。作者用灵魂和心灵塑造人物,用想象多变幻想来浇铸作品,使这部小品达到了浪漫主义创作的高峰。

文章的开头几篇表现出了各种各样的主人公,像;卡西莫多、爱斯梅拉达、穷诗人格朗古沃以及费比斯军官等。自然他们的心灵性格也截然不同。有的人表现得很善良、热情而有的人却很邪恶与狡猾。各色各样的人物把这部作品[巴黎圣母院]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使人忍不住赞叹。

文章内部的情节有时很优美有时却很凄凉,爱斯梅拉达的各悲惨遭遇使读者不由得心灰意冷,以及文章内容中丑陋的卡西莫多在教堂中所引咏的诗句说明了人生而平等以及卡西莫多的善良举动和费比斯军官那种花心背气的表现。文章的最后一篇似乎写得与题名不符,但最后几句话却点明了文章的主旨。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 篇4

我不识表里不一的人,因为太难分辨,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深刻地剖析了丰富的人性世界,我看到了那些有着美丽的外表善良的内心的艾斯美达拉;看到了有着丑陋的外表、内心却如同天使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看到了道貌岸然自私险恶的弗洛罗。

在中世纪的法国,有一个非常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女郎艾斯美达拉,她从小被吉普赛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她有欢快的舞姿,美妙的歌声,所有人都被她吸引。当她深夜被人打劫事,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救美,也因此爱上了他,而弗比斯也被艾斯美达拉的美貌吸引。与此同时平时被人唾弃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也成为丑人王被大家拥簇着。平时道貌岸然的弗洛罗也被艾斯美达拉的外貌吸引,想要得到她的爱情,就指使卡西莫多去做坏事,伤害了艾斯美达拉,艾斯美达拉却在卡西莫多遭鞭打的时候用它善良的内心包容了卡西莫多,卡西莫多第一次体验到了人心的温暖,在卡西莫多的心中深深刻下了艾斯美达拉的美丽、善良。

在那个反人道主义,不公平的时代谁也不能得到丝毫同情,人们恐惧黑魔法,讨厌吉普赛人。艾斯美达拉也难逃被诬陷,而处决以绞刑的命运。然而她深爱着的,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弗比斯却眼睁睁的看着她即将被____。虽然可是卡西莫多和艾斯美达拉的外表成为他们无法跨越的鸿沟,卡西莫多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但是并没有出现奇迹,但是在艾斯美达拉被处死后,他便紧紧地追随着她。

艾斯美达拉很美,她的心中的白马王子是弗比斯,却得不到弗比斯的保护,而且因为弗比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丑行不指认凶手而被处死,伪君子的弗比斯善于谈情说爱,花言巧语,可是关键时刻,他的眼中只有自己的利益,所谓的爱情对他来说一文不值,因为在他的心中没有真正的爱情。

卡西莫多向往着爱情和美,然而艾斯美达拉太优秀,对他来说艾斯美达拉是无法触及的女神,是那么的高高在上,没有污点。卡西莫多自卑,痛苦,无法触及他的爱情。可是在那关键的时刻他不顾一切所做的,是他对他的爱情的证明,他爱着艾斯美达拉,甚至超越了他自己的生命。上帝最终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与艾斯美达拉永远的在一起。

若有白天的阳光明媚,必有夜晚的黑暗寒冷。人与人之间有着不同的内心内心的善良、险恶、我无法识别,毕竟人类有着类似的外表,有着高级的智商。

那些虽然外表丑陋却有着善良的内心的最底层的人,他们远胜于那些所谓的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整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美”于“丑”,“善”与“恶”的强烈的对比,让我看到了这个色彩浓郁的画面。

不管有着怎样的外表,只要我们能够心中充满真爱,善良,那么我们就是美丽的。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 篇5

《巴黎圣母院》最值得读者欣赏玩味的、最突出的艺术特色在于以美丑的对照原则来创造浪漫主义的艺术形象。作为一种美学理想,对比原则是雨果浪漫主义最重要的特征,贯穿着小说的始终。

首先是巴黎城市和圣母院和谐美丽的自然环境与人民阴暗不幸的生活构成鲜明对比,这样更突出暴露了封建暴政的黑暗。其次是草菅人命,任意诬陷的封建王朝与尊重人权,公正廉明的“奇迹王朝”的对比。最主要的是人物形象的对比:正面与反面人物的对比,爱丝美拉达和卡西莫多是善良、真诚和美好的人性的代表,克洛德、法比则是自私、冷酷和丑恶的人性的代表。

善与恶十分鲜明地分别体现在这两组人物身上,产生强烈的对照。还有人物自身的对比,如卡西莫多外貌与心灵的对比等。两个节日的对比:愚人节与宗教节;两个王朝的对比:乞丐王朝与封建王朝;两个国王的对比:乞丐王国国王克罗班’徒意福与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一;两种法律的对比,乞丐王朝一视同仁的公正法律与封建王朝、教会所操纵的用以镇压穷人的反动法律,等等。作者正是通过美与丑、善与恶、光明与黑暗的强烈对比来创造形象并表现其深刻的主题的。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 篇6

名著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弗比斯的可恶之处在于他只爱恋爱斯美拉达的美色,却丝毫也不爱惜爱斯美拉达的生命。爱斯美拉达是以谋杀弗比斯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的,可是弗比斯在接受治疗中从医院逃出来后,为了不使自己的丑行暴露,竟然不去指证真正的凶手,以解救爱斯美拉达的生命。生活中这样的伪君子并不在少数,虽然他们平时很善于谈情说爱,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天花乱坠,但一到关键时刻,爱情对他们来说便立刻变得一分不值,因为在这些人的心里,从来就没有懂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三、克洛德的爱情观

如果说弗比斯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伪君子,那么克洛德则是我们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恶魔。三十六岁的克洛德是巴黎教会的副主教,他从小在教会学校里接受教会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爬上了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并没有能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这种本能欲望在极度的压抑下变得更加激烈和疯狂。当他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情冲决了宗教对他的长期压抑后,他的欲望本能便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变得无法控制和收拾。

我们无法否认克洛德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是热烈的,无可替代的,他甚至愿意为了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但是他的爱情也是极端自私的,他的爱情观就是:“如果我不能拥有,我就要让她毁灭!”所以他先指使他的养子卡西莫多在深夜里去抢爱斯美拉达,失败后,又刺杀情敌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美拉达。当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救到巴黎圣母院内合法避难的时候,他再利用权势和阴谋让爱斯美拉达失去了巴黎圣母院对她的庇护,然后在一片追杀声中,用死亡作威胁,逼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所谓的爱情。

生活中无数因爱成恨,因爱成仇而产生的人间悲剧,基本上都因为有克洛德这种极端自私,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欲,丝毫不考虑对方意愿的根本不懂爱情的人物存在。所以每当我看到那些竭力鼓吹“爱是没有错”的爱情宣言时,就忍不住腹诽不止。因为个人觉得,无视被爱人意愿的,单方强加给对方的爱,不但是极端错误的,有时甚至是罪恶的。

四、格兰古瓦的爱情观

格兰古瓦是一个潦倒的诗人,就像在今天的社会,诗人无法靠写诗来养活自己一样,在两百年前的巴黎,诗人也无法靠写诗来养活自己,所以他不得不到流浪者人群聚集的乞丐王国里去求生存。遗憾的是一个诗人连当乞丐的技能测验也没有能够通过,结果被当成没有资格当乞丐的人而送上绞刑架。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想起了中国的一句古话:“百无一用是书生!”看来法国人和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基本上一致的。

然而书生的可爱之处是有自知之明,当格兰古瓦的爱情被爱斯美拉达平静地拒绝后,他立刻就明智地放弃了。因为他感到惭愧,身为男人,在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劫的时候,他没有勇气出面挽救,而他自己的生命,反而是靠了爱斯美拉达的怜悯才得到挽救,面对这样一位“女强人”,只要还有一点自尊的男人,便不会再奢望什么爱情了。

所以格兰古瓦格在和爱斯美拉达结婚后,便自愿当起了挂名丈夫,每日里随着爱丝美拉达上街去卖艺。挂名夫妻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爱情,但最起码还有一个婚姻,并可以维持生存。

从格兰古瓦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今天许多中国丈夫们的身影,他们明明知道他们的妻子和自己没有爱情,明明知道他们的妻子渴望怎样的爱情,但是他们不得不接受这份没有爱情的婚姻。

五、卡西莫多的爱情观

如果说没有爱情只有婚姻的格兰古瓦们是不幸的,那么相对来说,卡西莫多则算得上悲惨了。卡西莫多是属于自身条件极差,但眼光又非常高的理想爱情主义的典型。卡西莫多由于长相畸形,从小成为弃婴,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 篇7

巴黎圣母院的作者雨果是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领袖,人道主义的代表人物,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而《巴黎圣母院》正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从对人物形象的刻画,通过情节的的描绘,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它艺术性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实,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

阅读下载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的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既来源于现实生活,又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雨果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整部作品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艾丝美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洛罗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卡西莫多。

小说的反叛者吉卜赛女郎艾丝美拉达和面容丑陋的卡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洛罗和贵族军人弗比斯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

书中描写了一个残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状态,麻木的弗比斯,最底层的老鼠洞里的几个隐修女,至于副主教弗洛罗和敲钟人卡西莫多,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弗洛罗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他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卡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艾丝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性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艾丝美拉达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巴黎圣母院》名著读书笔记 篇8

雨果的那本巴黎圣母院,把巴黎的圣母院推到了尖风浪口,令它家喻户晓。

雨果笔下的巴黎圣母院宏伟,壮观。在巍峨的外表下,又被增加了一丝灵魂。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拥有鲜明的人物形象。卡西魔多的善良,美丽淳朴的爱丝美拉达,弗罗洛的阴险,浮比斯的双面的特征。格兰古瓦的贪生怕死,克洛班的勇敢,悲惨命运的麻袋女和尖酸刻薄的百合花。各种各样的人,不同的心,不同的身份,就谱写了这样一部讲述屹立在巴黎市中心的圣母院的传奇。

如果说,有两个人站在你面前叫你评理,他们中的一个人,相貌,衣装,高贵文雅,说话落落大方。而另一个,相貌可怕,衣装破烂不堪,说话气势不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愿意相信谁?所以,有些时候,人心很可怕。我记得童话中的《白雪公主》里面的后妈长的很美,却拥有一颗丑陋的心灵。最后,她不是并没有好的结局吗?

请平等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你要相信,他们都有一颗美好的心。

雨果用文字揭露社会的黑暗,用笔刺穿人们虚伪的面具。

《巴黎圣母院》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1000字(模板8篇)


阅读优秀作品是一个好的习惯,而阅读后记录自己的想法,更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通过阅读作者所写的作品,我收获颇多。怎么才能把所有的感悟和启示写成一篇读后感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篇1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事物的本质要用心灵才能看的见。正是因为小王子为她付出的时间,使得他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是最重要的。

因为小王子为她浇水,给她盖过玻璃罩,为她消灭过毛毛虫。因为小王子倾听她的沉默。因为她是小王子的玫瑰。所以小王子觉得她比所有玫瑰加起来都重要。虽然寻常的路人认为她和其他玫瑰差不多,但在小王子心中是最宝贵的。

之所以他的玫瑰花在他心里如此宝贵,是因为玫瑰被他“驯化”了。我不禁想起了那盆植物。我已经把它“驯化”了,可我没有对它负责到底:原先,时不时就去浇浇水,晒太阳,到了最后,我几乎忘了它的存在,有一天,猛然间发现叶子已经枯黄,还有些黑点,仿佛它在伤心流泪。过了不久,我又养了盆植物,我每天去照顾它,后来,它越长越茂盛,一阵风拂过,叶条随风摆动,那长长的柔软的枝叶好似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我望着那婀娜的舞姿,不禁抿嘴笑了。

后来,看了《小王子》后明白了:如果你“驯化”了东西,那你必须要负责到底,不然它就只是普普通通的,和其他成千上万的同类一样,没什么不同。

但你“驯化”了它的话,那它就是独一无二的。其他的同类虽然很好,但也很空虚,更不会有人为它们去死。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篇2

《小王子》这本书大家是否看过呢?如果没有,那就太可惜了,这本书在西方可是很有名的呢!一看你就会被故事中的情节吸引,我就是这样!

小王子住在一个星球上,这个星球上仅有他一个人和一些小羊。他每一天的会给他的玫瑰花浇水。之后,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去旅行,见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小星球上的人。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行员,小王子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小王子十分想念他的玫瑰花,不得不离开地球。为了要离开地球,小王子还被毒蛇咬了一口……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小王子之所以执意要离开地球,是因为他怕玫瑰花会被小羊吃掉。如果没有了玫瑰花,整个星球将会失去光芒。为了让星球更美,放弃自我的好友,可看出小王子内心纯洁。善良!

妈妈告诉我,这本书里许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像“整天点灯,灭灯,点灯,灭灯”的灯夫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要对任何事情负责,忠于职守;还有那个“没有手下的国王”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欺欺人……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触深刻。我们再长大的过程中永远要坚持一颗纯洁的心,这样才能够所追求我们想要的东西。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篇3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感觉小王子是个纯真无邪、善良、单纯、敏锐、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的小孩。

这本书讲述的是:外星人小王子和地球人“我”结为朋友,之后,小王子因为要照顾自我星球上,唯一的一朵花,小王子不能不与地球人“我”分开,回到自我的星球。那时,他们虽然离得非常远,但他们互相思念,互有关心,遥遥相望,心心相印。他们是一对实实在在的好朋友,他们的友谊并没遭到距离的影响。大家应当学习,小王子和地球人“我”这种朋友之间的深厚友谊。

过生日那天,母亲送给我一份非常有意义的过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母亲对我说:“小孩,母亲期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

读了这本书,我最后了解什么叫纯净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几只口罩。对他来讲,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些玫瑰都不同,假如花儿没了,就仿佛所有些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便小王子离开了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的颜色。我此刻了解了,原先大大家也会做不少蠢事,大大家也不需要都对,大家小孩在长大的过程中要坚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大家真的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篇4

时间过的很快,两个月的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天气也很闷热,所以不大高兴往外跑,在家睡睡觉,看看书,写写作业,玩玩电脑,日子过的也很惬意。最近新看了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小王子》,这本曾被翻译成百种文字,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的拥有大量读者的这本书,可见它的影响之大。

我想它之所以影响那么大,这是离不开作品的本身的。可以说这本书塑造得很成功,虽然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豪华的包装,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就像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的老人在你的耳边诉说着以前的故事,平淡的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道理,真正好的作品亦是如此!

这本故事书是以献给一个大人来拉开帷幕的,故事书的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他讲了六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遇见小王子的故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小王子告诉了他和他的玫瑰的故事;小王子为什么离开自己的星球;在抵达地球之前,他又访问过哪些星球。飞行员述了小王子对六个星球的历险及和小王子在沙漠中拥有了友谊。当小王子无法回到他的玫瑰身边,他选择了死亡。飞行员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部小说。

故事书中提到了许多的角色,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世间的丑恶和依然存在及永远都不会被磨灭的那份真·善·美。才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原来可以那么的大,有些人是那么的善良然而有些人却可以那么的邪恶。只能说故事中许多的人都是悲哀的,国王,一个只是徒有虚名,也只能让别人去做别人自己想做的事的人;土耳其天文学家,一个只能靠一套雅致的西装才能让大家相信他的论证的人;爱虚荣的,一个永远只能听到别人对他的赞扬,却听不到那些真心话的人;酒鬼,一个不敢面对自己,用喝酒来忘记自己整日喝酒的可笑的人;商人,一个自认为拥有所有的星星,却不曾作过对星星有益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了人类本性中丑陋的一面,当然那另一面便是善良,小王子是善良的,应为他一直拥有着一颗童真的心,他为了看见日思夜想的玫瑰和一片净土而选择了死亡,可以说小王子是以死来完成了他那不朽的童真,这不禁给那些生活在权利,金钱,残酷,现实的大人们一个震撼!告诉他们只有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故事书中提到一种猴面包树,一种不是小灌木,而是象教堂那么大的大树。书中说道“即便是带回一群大象,也啃不了一棵猴面包树。”这不禁让我感到很有趣,所以对这种猴面包树产生了兴趣,于是一直在思考它到底代表的是什么?书中也提到“一棵猴面包树苗,假如你拔得太迟,就再也无法把它清除掉。它就会盘踞整个星球。它的树根能把星球钻透,如果星球很小,而猴面包树很多,它就把整个星球搞得支离破碎。”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们身上的那些恶习,一旦不即使改正,那么它就会像猴面包树那样越来越致命!千万不要小看那些小缺点,如果不纠正,迟早有一天它会像猴面包树那样长成苍天大树!让我想到了那句古话“忽以恶小而为止,忽以善小而不为。”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篇5

看小王子时,大概是高二的时候,看了这本书,给了自己很大的触动,心情不再那么浮躁,能够平和很多,想想自己如今的生活,问问自己剩下的日子将怎样度过,明白了很多。

≤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淡雅。他能让你宁静地阅读,同时又使你明白了许多。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主要讲述了小王子在受到玫瑰花的伤害后,决定离开自己的星球。于是他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先后访问了六个星球,最终到达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但是不知何时,他想回到自己的星球,回到自己魂牵梦绕的家。因此最终小王子的在蛇的帮助下死去,心灵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王子没有被成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小王子用自己的善良与纯真,而最终找到自己的理想。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虚伪、金钱的厌恶以及对真善美的讴歌。

看了小王子后,联系到了当今社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没有灵魂的木偶,每天机械地生活,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想起自己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自己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真已渐渐远去。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即使伤害他人。为了防止牵扯到自己,可以自私地看着弱小的生命在我们面前流逝。其实在我们不断追逐的过程中,而渐渐忘记了生命的真正意义,失去了最可贵的善良、纯真,即使再富有又有什么用处呢?这本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我们发现了,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向孩子学习,他们身上有着最原始的纯真与质朴。这些正是当代社会急切需要的,来为这个社会注入更多的正能量,让更多的人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能够更加热爱这个世界,更加勇敢执着地走下去。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篇6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老师和爸爸布置的作业,一年前爸爸叫我读过,然而前几天当我读完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后,我觉得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相处的几天里,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小王子在旅行中曾经去过别的小行星,接触到一些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灯夫。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灯夫每分钟都必须点燃和熄灭一次路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们见面时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灯夫说:“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命令,这是我的职责”!说着还不忘忠守命令,认真地点灯、熄灯。

这个灯夫也许也会被他人嘲笑,就像国王、酒鬼和商人一样,好像他也是另一个行为荒谬的大人。但是,灯夫的无私奉献精神得到小王子的赞叹。他是小王子到地球之前,唯一被他认为可以做朋友的大人。当然,灯夫也是他们之中我唯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比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舒醒过来了。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执行命令,为完成任务而竭力坚持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忠于职守,奉献他人,不论在哪个国度,其所做的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此刻在我眼里,老师就是我们成长的点灯人,老师就是忙碌的灯夫,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向我们敬爱的老师致敬!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篇7

名著《小王子》学生读后感篇1

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小王子》。

这只是一段稍长些的故事,甚至单单依靠这一则历险都无法凑齐作为一本书的厚度或字数。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小王子》的时候,花了一个多星期才看完这不长的童话。那开头直到中间都没能激起我的兴趣,只是那时常听起某人说“像小王子的日落那样……”如何如何,于是便把这无趣的薄书才一直看到结尾。一本被闲置在角落的《小王子》却时常在那之后让我想起了那人说的话。

我对着日落发呆,遂想起小王子的小星球。于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又将它翻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那时的我对《小王子》甚至看不太清逻辑和情节,再到了后来我对《小王子》的痴念让我讶异。这莫非就是“书翻百边,其义自现”的道理么,那些每每想起都忍不住鼻酸的对话简单之极,却满是日落般那股淡淡的忧愁。

玫瑰,狐狸,飞行员,小王子,还有猴面包树和沙漠间的无名小花在我心里扎根,不知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了一本最爱的书。

“驯养”、“常规”这些朴素的字眼在其中都被予作者特别的理解。如果你不愿意被驯养,而且铁定不改,那你可以微笑着看,把它当成童话故事书,想象自己是国王。这样就请你不要寄望从它身上找到丝毫快乐的答案。如果你愿意被驯养,那么你可以躺在沙漠里看,和“被你驯养”或“驯养你的人”一起看,和它作真正的朋友,看穿箱子后面的秘密。不论一切都需要常规,而我们从其中获得报酬,“有了惦记”是其中最甜蜜的一个:一个人一旦让自己被人驯养后,就必须承担一点哭泣的风险……

“要是一个人看着一朵花,在千千万万的星群里,唯有她盛开着,只要看着星星,也会让他觉得快乐。”每每读到这一句,嘴角总是在不经意间勾起。《小王子》给了我多少似曾相识的温情,在不经意间被温暖了心房。因为想念着那世上独一无二的花朵,漫天的星光只因一朵高傲的玫瑰而闪亮。在经历无数旅行之后泪流满面:“那时的我太年轻。”于是悔恨着自己年轻的少不更事。我还想他,小王子。

不知道他在他的小星球上过得如何,他的玫瑰是不是还在等待之中亮着她天真的四颗刺。也许不知道他离开了有多久,只是在春夏秋冬之中凋零重生着不离寸步。那狐狸会不会怀念起那段日子。看见在风中舞动的片片金色麦田,于是便想起了他在风中凌乱的一头金发。聆听着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于是遂想起了小王子的笑颜。

于是遂想起了那段不长的童话,《小王子》,从相伴到相知,体味着孩童世界中的质朴与纯真,及生命中最宝贵却最易被忽略和忘记的真情……

名著《小王子》学生读后感篇2

玫瑰——在《小王子》中骄傲、虚荣、脆弱、美丽,她的出现温暖了小王子那颗孤独的心。让小王子寂寥无聊的星球充满了爱与幸福的希望。而这朵诞生在小王子星球上的玫瑰花又是多么的幸运的幸福。她拥有小王子细心的呵护,全力地维护与爱。可她却没有珍惜和维护,用自己的自私、虚荣、骄傲推远了全身心为自己着想的小王子。从开始对小王子的隐瞒到后来对小王子的挑剔,不满,导致后来小王子因为她而离开自己的星球,离开这朵玫瑰。玫瑰心中舍不得,可因为虚荣,骄傲并没有挽留小王子。她没有想过,自己是小王子心中独一无二的玫瑰,可在玫瑰园里,她就会是众多玫瑰中一朵不起眼的玫瑰。她因为小王子对她的喜爱,宽容而放纵。

其实想想,我们人何尝不是如此。面对我们最亲爱的亲人,面对包容理解我们的亲人,我们往往任性地选择伤害,选择隐瞒,却要求无条件地理解和包容自己。不就是肯定亲人会包容和理解自己吗?与外人交往时会懂得收敛和理解,即使有所不满或质疑,也会有意无意地忽略和放过,可对自己最亲近的人,我们往往放纵自己,容不得一点反对或误会,否则就会用有时自己也没料到的行为或语言去发泄自己的不满,甚至把在别处受到的委屈一股脑地怪罪在亲人身上,还觉得他们不理解自己。这不像玫瑰吗?当造成严重的后果时,却又痛断肝肠。可在这之前,我们往往造成多方痛苦,却不自知。

玫瑰是我们一部分人的缩影,因为一点小误会,选择伤害,选择离开。可在离开后又觉得后悔,却不知道去改变自己。小王子经历了痛苦的旅程,最终回到了玫瑰的身边。如果玫瑰不改变的话,终有一天,她还会伤害自己,伤害关心自己的人。

名著《小王子》学生读后感篇3

假期中,我阅读了这本充满哲理的童话——《小王子》。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永远不想长大,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小王子居住的星球很小,虽然住所很小,但带给小王子生活的乐趣却很多,尤其是小王子的那枝玫瑰花,玫瑰花骄傲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眷恋着小王子,小王子深深的爱着她,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一次恼怒面对玫瑰花的爱产生了怀疑。于是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忧虑的旅程从此开始。飞行员圣凯克苏佩里6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在沙漠的那段时间他遇见了小王子,交谈得知小王子来自另一颗星球,圣埃克苏佩里很是兴奋,接着小王子又向圣埃克苏佩里讲述了自己星球上和另6颗星球上的一些事,其中小王子拜访的6个星球上先后遇见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和爱点灯的人,其中点灯人留给我的印象最多,点灯人居住在所有星球最小的一颗,星球上只能竖起一盏路灯和住一位点灯人,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在这天空一隅,一颗又无房又居民的行星上,路灯和点灯人有什么用,小王子举得这个点灯人挺荒唐的,至少比得过那个国王、爱虚荣的人、鬼和商人;至少每一次的点灯仿佛在天空中又诞生了一颗星星或绽开了一朵花,当熄灭灯时,又似花儿或星星入眠。这颗星星每分钟转一圈,这可累坏了点灯人,他必须停也不停的点灯和熄灯,但这也值得我们学习,那些为了自己而不为他人着想的人得不到幸福。

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每天天未亮就辛勤劳作的环卫工人们,他们的工作又脏又累,但他们从来不抱怨,一心一意的帮助城市“美容”,虽然也有些人抱怨自己的命运如此坎坷,可看到市民走在大街上发自内心的赞扬的笑时,他们也忘却了之前的抱怨,比之前更加充满了力量,再次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中来。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一部写给儿童的作品,写给“还是孩子时的人们”。这本小说的语言简单、纯洁又哀婉惆怅,又简单明了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感动的富有哲理的韵味。这也是一本可以在任何年龄让自己再感受一次纯真的爱,再为纯真的爱感动一次的书。

名著《小王子》学生读后感篇4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一部童话,篇幅很短,很容易阅读。但就是这篇幅不长的一本童话,发行量据说是仅次于《圣经》。而且,很多人评价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王子,是一个最温馨、最真挚、最感人的故事,还将其定位为一篇写给大人的关于爱与责任的童话,一则充满生命和生活哲理的寓言。可想而知,《小王子》是一本怎么样的童话书。

我读《小王子》这本书,大约用了半小时,又感觉读得不过瘾,从头又读了一遍。读完两遍,这本书的内容久久不能喻之于怀,总觉得这本书描写了一个极富哲理意义的故事。正应了一句话:虽是童话,却是哲理。西方人有句谚语: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诚然,不同的人读《哈姆雷特》,肯定会有不同的见解。我们读《小王子》,也肯定是这样,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段、年龄段读这本书,肯定会有不同的见解。结合自己的精力,我对这个故事,说说我自己简单的见解。

读《小王子》这本书,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说这个故事,我就从最常见,也是与青少年内心联系最紧密的爱情角度来解说这个故事,说说我自己粗浅的理解。我所说的爱情主要是小王子和玫瑰、小狐狸之间的关系,书中没有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爱情关系,只用了“征服”这个词语。我将其理解为三人之间的爱情关系。先是小王子爱着玫瑰,天天给玫瑰浇水,但是玫瑰并不爱小王子。而后是小狐狸遇到小王子,爱上了小王子,但是小王子不爱小狐狸,而是依旧爱着玫瑰。这就是三者之间的爱情,抑或是征服,玫瑰征服了小王子,小王子征服了小狐狸,反过来,却不能征服对方。

针对这种情况,我所理解的是,小王子自始至终爱着玫瑰,为玫瑰付出了很多努力和精力,但依旧没打动玫瑰的心,因为玫瑰是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之后,小王子历经很多事情,再回到自己的星球,玫瑰对小王子的态度才有所改变。可能是因为小王子离开的这段时间,玫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认识到了小王子对自己的喜爱。这就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才知道拥有时多么地重要。

名著《小王子》学生读后感篇5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如水一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合上这本书,小王子天真无邪的话语时时萦绕在我的耳畔。狐狸说的没错,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才能够承担起爱的责任。

六年前的撒哈拉大沙漠中,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的“我”意外结识了来自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和他一起度过了一段梦幻般、甜蜜的时光,在这短短的一周里,“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许多,感悟了众多人生的哲理,最终,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那个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的星球。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生命的代价,一心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是爱的责任,虽然她的态度很傲慢,但小王子依然爱着她,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虽然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导致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但是这朵玫瑰花在他的心中是那么的重要,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的、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曾经驯服过她,因为他要对她的爱的责任负责!

“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灵去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在下雨天,母亲宁愿自己淋着,也不会让孩子着湿;在烈日下,父亲不论路途多么遥远,也一定要将遮阳伞送到孩子手中;在寒雪里,父亲毅然挡在孩子面前,把自己能保暖的衣物给孩子穿,也不会让孩子脸色通红……难道这些事在我们的眼里就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理所当然吗?不,不是的,假如我们能用心灵去体会父母对我们的爱,你还会对这些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或许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名著《小王子》学生读后感篇6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对我深有感触。它很感人,时不时地想让人感动得流泪。

主人公小王子住在B612星球。这个星球小的让人不可思议。它只住得下两座小火山、一朵玫瑰和一个人。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还一直照顾着他心爱的玫瑰。但因为一次与玫瑰的感情纠纷,他把他的星球打扫得干干净净之便离开了这个星球。他走之前用了罩子玫瑰保护起来。

他拜访了周围的几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些无聊的大人。国王说:“我的星球上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会判它死刑。可我每次又不得不赦免它,因为它是这个星球上的一个老鼠。”爱慕虚荣的人对小王子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最聪明的人,虽然这个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酒鬼说,他喝酒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是因为喝酒。

商人说,他数星星数了44年,这些天上的星星都属于他,拥有这些星星,他就会变得更富有,而富有,又会买更多的星星。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的休息时间也没有,每分钟我就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地理学家说,我不是探险家,地理学家不需要去计算和探测城镇,高山,大海,大洋。我的工作太重要了,跟本没有时间到处闲逛……

狐狸让小王子驯服他,他就很满足了。他送走小王子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他又见到了一大群玫瑰,这让他很失望。可他又醒悟过来。他的玫瑰的美是独一无二的。最后,他与我旅行,找到了真正的爱。但他却经受不起对玫瑰的思念,让毒蛇朋友要咬死自己,抛下笨重的身体离开了这个世界,回到了玫瑰身边。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永不消失,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名著《小王子》学生读后感篇7

一部送给所有大人的童话书,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明快清晰的笔调,让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感触良多,会触碰到心中的那份伤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小王子》名著读书笔记 篇8

在读书会之后领取了《小王子》一书,其实一直以来都是知道作者安托万是一名非常了不起的人,并且书中有一句经典永流传的话,也是我看这本书的原因“看东西只用用心才能看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这本书的逻辑顺序是非常鲜明的,最高潮的部分也就是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b612,去其他各个小星球开启了一段段旅程。

他在里面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其中他所遇的第二个小星球的人是一个虚荣的人,我从中看到了很多社会性现实问题。

现在的生活大多充斥着谎言,利益等等导致人们现处于一个非常危险的阶段,有很多人一生追求金钱的快乐,但最后到头来发现自己一生追求的东西不过是一个数字,很多人因此没有获得自己想象中的快乐与满足感。

作为高中生的我,我觉得这本书带我进入到了童话世界,可以在外太空遨游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向往。

它扩大了我的视野,可能纵观宇宙来看,人类只是渺小至微的生物,宇宙上还有许多未知生物并且已经比人类先前了近乎几亿甚至几十亿。

所以我们仍要保持初心且保持热爱纯真,也许成年之后的世界会很残酷,但是在跟随着世界发展的同时,也不能被事物表面的风靡诱惑,保持纯真善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保持初衷方能永胜。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精选8篇)


感谢查阅小编为你推荐《活着》名著读书笔记,希望以下网页内容能给你帮助。当我们在读一本好书的时候,就好像在和一位友人交谈一般,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的心灵也在阅读中得到了一些感悟。写读后感时,我们一定要联系生活实际。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篇1】

现如今似乎已经很少有人去掂量‘活着’这个词的份量了!人们大都逐之以金钱名利、悦之以声色犬马,死死盯着与生命本身关系不大、与欲海情壑紧密相连的东西,使很多人都不再去思考活着的真正意义了!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世上仍有无数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他们心中所谓的幸福、爱情、金钱、做官!有的人觉得自己改变不了命运,对前途不抱有任何希望;有的人,碰到困难,就选择了后退,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

在《活着》一书中,主人公福贵也许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他也许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经历一下世间的酸甜苦辣,也许活着在他的心里真的就是如此简单。福贵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但由于自己没有思想和信仰,年轻的他无情地对待家珍,愚昧地赌完了家产,残酷地在一夜之间让自己殷实的家庭走向生活的底层。到后来,福贵还清了所有的赌债,他也因此变得一无所有,也不再赌了,也懂得了怜爱与珍惜家人,然而,生活是残酷无情的,现实没有因为福贵幡然悔悟历经沧桑就给予他平静和安宁的日子,他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离他而去,最后他一贫如洗、无依无靠,只能与老牛为伴。也不由得让我对他由当初的憎恶转而变成了同情。在这里《活着》就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告诉我们公子哥式的品行只会让人走向失败,余华写《活着》的初衷,也许也正基于这个原因吧。

其实福贵不过是当时广大中国农民中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的身上,除了曾经的疯狂和为所欲为,还是遗存了不少的优良品德:比如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在苦难的背景下,福贵经历了人生中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时,他的心其实在滴血!但他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直面自己的人生,风烛残年之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他觉得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他曾经伤心哭泣、痛苦挣扎,但他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自己的人生,在他的脸上,你看不到他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他对世道有多少的厌倦,看不到一丝的沮丧,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的人生取向。

然而我们有的人遇到轻微的挫折就意志消沉、痛苦流涕,感叹工作的辛劳与生活的不易,感叹命运的不公,有的人选择了“混”,其实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我们所遇到的挫折就失去信心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不能!可是我们中间经常有人犹豫、彷徨、滞步不前!然而,我们生长的时代与福贵那个物质匮乏、荒唐无知的时代相比,是多么地幸福,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生活,理性的生活,要懂得如何勇于承受困难解决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

其实即使在那样的时代里,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勇士,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做着有意义的事情,他们勇于面对困难勇往直前,他们是社会进步的真正勇士,他们是中国革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改革开放一样都是源于农村的,是与农村老百姓密不可分的!当初正是因为及时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勇敢地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神奇般的胜利!当初的中国正是因为有着无数像福贵春生这样的百姓,正是他们坚强地活着并因此忍受了无穷无尽的痛苦和磨难!

福贵老人成长在解放前期,他一生的写照其实就是现代中国的一部精彩的演变史,让我们真实地见证人生的无情与战争的残酷。然而,即使福贵一生的故事是这样一幕人生苦难经历的人生悲剧,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但是在余华的笔下,他还是在向我们展示高尚!那一刻在余华的笔下,活着就是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他通过福贵的口,告诉我们人应该如何去承受苦难;告诉我们绝望之中总是会有希望;告诉我们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福贵牵着老牛渐渐远去,“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路粗哑而令人感动的歌声在空旷的田野里像风一样飘扬……从这样的文字里我们可以读出:他所叙述福贵的经历和感受,不是为了博取别人的同情和帮助!

当今社会,虽然有一部分人仍然一味地崇尚金钱与权力,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也以金钱与权力作为标准!这些都会使有些人的价值取向迷蒙也促使有人想一夜暴富,但是,我们仍然要选择坚强地活着,并且勇敢地从自身做起,勇于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和关爱他人、培养后代,我们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压力,凭着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即使生活再艰难困苦,我们在很好地活着的同时,还可以了无遗憾地对世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也许这也是人活着的意义吧!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和书中青年时期的福贵又有什么区别呢?!因而,对于读到这本书的我们来说应该算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赋予了太多的内涵,读着它是一种享受,让我们明白作者的良苦用心,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自己,让我们知道应该了解并牢记中国的每一段历史,因为“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活着》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这样的文字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活着》不畏权贵,一切凭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用自己的文字真实、客观地反映和评价着心中的人和事。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篇2】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在书的中间部分,我为每一个淳朴、善良生命不应该地离去伤心抽噎。有庆热情地献血,却被无情地抽死;苦命的凤霞,刚在为她终得嫁一真心之人欣慰、舒心之时,却又不情愿地看着她为新生儿的降临而逝去;最善良的家珍,永远都怀着那最柔软的心,为家人无私地付出,最后,实是被累得死去;中途成为徐家女婿的二喜,一个偏头男人,同是苦命的人,同样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还有最让人怜爱的苦根,他的死,最是让人痛心的难以接受……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篇3】

张艺谋拍了这部电影,很有名气但是没有看过,只知道这是大背景下的小说。读之前我准备了很多,准备成为时代下渺小的一只,站在岸边被滚滚而来的潮水打湿鞋子,去触碰历史的马车扬长而去掀起的灰尘。但读完之后却是意外的平静,有一点点的无奈,只是人生本就具有的无奈。没有拧巴,没有怨恨,仿佛小说里人物的命运都与时代无关。

余华的笔触细腻而有抓力,我好像也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布衫,一同经历着这一生。印象很深的是文中有一处描写饿了一段时间的男主人公和儿子把作为家里唯一财产的羊卖了,换回来米,在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路上,像洒满了盐。读到这的时候,嘴里也咸了一下,没有经历过挨饿,就想象着连续吃了很多天的大米粥,今天突然加个冒油的咸鸭蛋,夹出一点放到粥里,有点滋味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以后吃,我想就是这种感觉吧。书中讲羊是性价比很高的财产,能产奶能卖羊毛只吃草,男主人公的儿子每天喂羊,感情很深,但我想回来的路上,男主人公更多一点的是能吃上一段时间米的欣喜,能不被饿死的欣喜。书中像这样简单自然的描写有很多,也是在表达了对生活的态度,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

作者余华在自叙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在小说中,看到了时代,看到了被时代拉扯着的命运,更看到了一份简单的意志,是希望,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的人性的善良。

很感恩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努力做什么就能成为什么。不用担心是否有明天,而是去想怎样让明天更好。深处其中可能不会觉得,与书中的时代相比,现在这个时代真的给了我们很多。我想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里,我们都可以作出选择,选择做个善的人,选择努力的生活。曾经想过,下辈子要做什么。想过当一棵高高的大树,骄傲的立着,看世界变迁。想过做一只国宝大熊猫,过着吃吃喝喝卖萌的生活。现在更想做人类,去接受世界,接受命运的安排,有思想有性格,去感受一切好的、不好的情感,去渡过每一天。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篇4】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篇5】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篇6】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篇7】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学会拥抱不完美的自己,把每一天当作最后一天,以自己的方式认真生活。苦难虽多,但是人间值得。

早前就读过余华的《活着》,疫情期间二刷了这部作品。作者以一种平静的口吻向读者讲述了徐福贵充满波折的一生。福贵出生在地主家,一出生就衣食无忧,少年时期成为了一名精通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在赌博中,输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的家产,沦落至为三餐温饱而奔波的佃农。而后,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所有的亲人相继离去。他亲手埋葬了所有的家人,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伴。

初读《活着》觉得故事很压抑,整本书里没有希望,每当福贵一家燃起希望之时,生活便给他们沉重的当头一击,把他们再度拉入痛苦的深渊。有时候我会想结局会不会有什么反转。然而作者就是无情地揭露了一个事实:活着注定是要与苦难和挫折相伴的,人生是没有一帆风顺的。活着实属不易。福贵的一生与苦难为伴,仍活着。不禁感慨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相较于福贵来说。我们这一代人是幸运的,却仍时常抱怨生活中的一些不如意。于是我便时常告诉自己知足常乐,懂得感恩。

疫情期间再读《活着》,又是一番新的感悟。“活着”这个词在打击和困境下,是充满着力量的。它不单是与命运的抗争和呐喊,更是一种接受,接受自己肩膀上沉甸甸的责任,接受生命中所有的起起伏伏,坎坎坷坷,接受现实给予我们的无聊,跌宕,苦难和幸福。接受命运给予的种种,感激他,仇恨他,拥抱他,但是不抛弃他。正如作者所说“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就像作者说的:“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输掉了家业,家还在;经历了生死,命还在;福贵更是在苦难中品尝了生活的滋味。所以除去苦难和不幸,他的生活里是有幸福快乐的。

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那都是属于自己的经历。不断的提高思维的宽度和内心的包容度。学会拥抱不完美的自己,以一种姿态去抒写自己的人生。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最后一天,认真生活。苦乐参半的人生里,爱自己,便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活着》名著读书笔记【篇8】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雷锋读书笔记模板8篇


随着在作者写的作品里获得新的感悟。望着桌上的笔,种种情感在心里交织,不禁想要倾诉,以下的内容“雷锋读书笔记”是栏目小编特意为您准备的,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雷锋读书笔记 篇1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在三月学雷锋月里,我们身边涌现出许多“活雷锋”,看着这情景,我又拿起了那本看了无数遍《雷锋日记》。

这本书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泪流满面。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冬天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到: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者你生活的岗位位上?……”这是出现在雷锋叔叔日记中的一小段,从这里,我知道了雷锋叔叔是那么的尽职尽责,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紧紧地被钮在革命事业当中,可是他却做到了自己的本分。坚守着自己生活的岗位,他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光荣的,有价值的,是比泰山还重的,我们难道不是也应该学习雷锋叔叔,做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吗?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他那穿破了的衣服,补好了再穿;在军队里,其他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自己够用就行了。与雷锋叔叔相比,我们实在惭愧,衣服划破了一个小洞,买新的;鞋子旧了,马上换掉;书本脏了,把他扔掉;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都不懂珍惜,从来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想过这些生活都是革命者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这种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格外珍惜才对啊!雷锋叔叔那默默奉献、忘我劳动、尽职守、艰苦奋斗、生活简朴、不顾生命的精神,在我们心中永远放出闪亮又伟大的光芒!

我记得雷锋叔叔有这样几句名言:

1、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寒冬残酷无情。

2、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在红花绿柳的映衬下,每处都有雷锋的影子。又让我想起了那坚定的旋律:“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

雷锋读书笔记 篇2

从书中我知道雷锋叔叔在童年时期便是一名孤儿了,小小年纪就要上山砍柴来养活自己。

长大后,他入伍成为一名军人。在部队中他不怕苦不怕累,什么脏活累活他都抢着干。他十分艰苦朴素,衣服补丁补的满满的他仍旧舍不得扔还接着穿,而他把省下来的钱全都用来帮助了别人。书中有这样一件事,深深印在我的心中。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外面下着瓢泼大雨,雷锋叔叔急着往部队赶。这时,他看到前方有一名妇女一手抱着个孩子,一手还拉着个孩子,身上还背着个大包袱,在雨中一步一滑艰难地走着。雷锋赶忙跑上前,当得知这位大嫂要到十几公里远的樟子沟去,虽然那里距离自己的部队很远,但他毫不犹豫地主动帮助妇女。只见他把自己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自己抱起大一点的孩子,背起大嫂的大包袱,趟着泥水艰难的前行着,他宁可自己淋湿了衣服,却用雨衣裹紧了孩子,大概冒雨走了3个多小时,终于安全的将她们母子送回了家,他还要走上好几个小时赶回部队,他已累得精疲力竭。

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中,做了无数的好事。他的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危险、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时刻鼓舞着我,我也要向雷锋叔叔学习。

雷锋读书笔记 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下面让我来给你讲一讲吧!

从雷锋抓紧时间,就连看电影前一会儿的时间雷锋都要看书,一点时间也不放过。也有人问过雷锋叔叔:“就这么一点时间,你还看书啊!”雷锋却说:“时间短吗?我已经看了三四页了。时间虽短,可能看一页算一页,积少成多嘛!不抓紧时间不行啊!时间似流水不能让它白白流走。”雷锋就是这样一位爱学习,不放过时间一分一秒浪费的人。看看雷锋,再想想我们现在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着这么优越的环境,而还不好好学习不羞愧吗?

雷锋对自己生活要求苛刻,但是对那些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人却大方。那年雷锋知道辽阳地区遭到百年不遇的大洪灾,他脑海里闪出一个捐款的念头,他立刻跑到储蓄所把自己两年来在工厂,部队积攒下的200元寄给了灾区人民。他常说:“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帮助人们客服困难,献出自己的力量,是我应尽的责任。”

还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学过一句雷锋的名言,人的一生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从这可以看出雷锋叔叔非常爱帮助他人

雷锋精神值得我们传承下去,雷锋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让我们大家以雷锋为榜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

雷锋读书笔记 篇4

读《雷锋日记》有感

在老师的指导下我读了《雷锋日记》,我被日记中的内容震憾了、感动了。我从内心深处想要抒发一下对雷锋叔叔的崇敬。

雷锋叔叔在日记中写到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镙丝钉,要表达的就是一种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而这种精神就是我们今天所需要的,我们今天更多的应该是付出,不是索取我们跟我们的父母需求的已是太多太多,我们应该学会付出给予对父母对老师、对同学,我们应该更多的是想着我们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们不能感受到他们对我们付出的劳动值不值得。

心怀感恩之心是雷锋日记的主题,虽然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但他所做的好事中总是隐含着一颗善良之心,一颗感恩之心,永远想到别人的好,永远想着尽自己的一份力,为别人尽一份心。

其实我读了《雷锋日记》我还有很多的感受,我只想说有雷锋叔叔的精神指引着我们大家。

我们的明天会更和谐、更美好、更温馨。

雷锋读书笔记 篇5

小时候就听妈妈讲过雷锋的故事,妈妈说,雷锋是个大好人,只知道助人为乐,不知道累的。

如今,我看了许多雷锋的故事,有一种雷锋的精神一直鞭策着我。雷锋当军人的时候,队长让他们练习投弹,其他的战士都得到了好成绩,只有雷锋离及格线还有一大断距离,雷锋就在别人休息的时候继续练着,早上在别人还没起床时,他就在训练着……一天之内似乎除了吃饭睡觉都在练着,他从末想过要放弃。渐渐地,他的手臂越来越有力量了,投得越来越远了。后来,雷锋取得了优秀的好成绩。这个小故事让我相信,做任何事都贵在坚持!

雷锋的故事千千万,雷锋的事迹说不完。他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

雷锋,一个不朽的名字,你将永远是一开盏不灭的明灯,你将记过活在我们心中!

雷锋读书笔记 篇6

雷锋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他的“傻子”精神。

有一天,吃过早饭,连长给了雷锋他们一个任务:上山砍树搭菜窖。……劳动到了十二点,大家拿着自己从连里带来的盒饭,到达了集合地点,去吃中午饭。那时,雷锋同志发现王延堂同志坐在一旁看着大家吃,他走到王延堂面前,发现他没有带饭,于是,就拿了自己的'饭给他吃。

你看,多感人哪,以后我们要学习这种“傻子”精神:当老奶奶、老爷爷、小孩子和怀着宝宝的阿姨在公共汽车上没有座位时,我们应该主动站起来,把座位让给他们;当同学在下雨天没带伞时,我们应该和他一起撑,送他回家;当别人想买书却没有钱时,我们应该帮他付钱;当盲人要过马路时,我们应该扶他过马路;当别人饥饿时,我们应该把吃的给他……

这就是“傻子”精神,无私的“傻子”精神!

雷锋读书笔记 篇7

有句话叫做:“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雷锋经常出去报告。他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人们常流传的这样一句话。一天雷锋坐上了从抚顺开往沈阳的火车。他看到坐车的人很多,就把座位给了一位老人。他看到列车员忙不过来,就主动帮她扫地,擦玻璃,倒开水,帮助下车的旅客拿东西,忙个不停。有人劝说他,说:看你累的满头大汗,快歇歇吧!可他说:“我不累。”在沈阳换车的时候,一出站口,雷锋看见一群人围着一个背着孩子的妇女,原来是把车票弄丢了。只见那个妇女翻了个遍,车票还是没有找到。雷锋不由自主上前问:“大姐,你到哪儿去,怎么,把车票丢了?”妇女着急的说:“俺是从山东来的,到吉林去看孩子他爸,不知什么时候,钱和车票,全丢了。”雷锋听了,把自己的经费买了一张吉林车票给了妇女,妇女感激不已。

雷锋善于助人,是我们学习好榜样,而且我感受到雷锋十分善良,不怕牺牲,宁愿用自己的一切,去换被人的一切,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

雷锋读书笔记 篇8

我读了《雷锋》这本书之后,心里就像打碎了五味瓶似的,很难受。

雷锋还在牙牙学语时,他的爸爸就因国民党的毒打而死去。接着,他的弟弟哥哥因患病没钱治疗相继死去。他的妈妈受尽了污辱,也含泪悬梁自尽了,从此,雷锋成了一个很可怜的孤儿。

时间如流水,转眼间,雷锋已是一个青年了,他没有忘记儿时的痛苦,努力工作,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真是喜气连连,他又当上了军人,有一次,部队的车丢了一个火花塞帽,他坚决不换新的,在车里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避免了一次事故。

可是,在1962年8月15日,他和助手把车开到驻地时,雷锋看到车上溅了好多泥水,他是很爱护车的,就指挥助手把车开到营房后面去洗,可正当雷锋在专心指挥汽车时,不幸被倒下的木桩砸伤头部,送到医院抢救时,因伤势过重,不省人事。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不禁流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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