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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感悟

发布时间:2023-02-10 来源:互联网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如何写。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有关故乡心得感悟如何写,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故乡心得感悟 篇1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记忆中院里有两棵树,一棵结核桃,一棵结香椿,如今再次回去,却不见了身影。儿时的片段映入作者的脑海油灯下一个生病的孩子,枕着母亲的膝盖,闻着香椿炒鸡蛋的清香,听着远处深巷里的狗吠和小河流水的叮咚,梦见了白日里拾核桃的欢乐场景,露出了甜甜的笑......这是童年的影子,故乡的影子,可现在,树不见了,连影子也显得苍白无力。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值得凭吊的美好记忆都没有了。明知如此却还回来寻找,作者自己也知道这是矛盾的,因此他写到矛盾于心成乡愁,正如作者所言,乡愁不是大悲、大恸的,它只是一种温馨的淡淡的哀伤,乡愁是留不住的回声,是捕捉不到的美丽。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但又有多少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又有多少人,想要努力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却忽略了对家人的陪伴呢?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故乡心得感悟 篇2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故乡心得感悟 篇3

润土应该成为一个关键人物。经过20年的蜕变,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或者.这是我们不能知道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目中,润土一直是一个勇敢、聪明、活泼的人,否则,当他提到润土的时候,他不会想到他的刺。然而,当润土与鲁迅交谈时,第一个词竟是“大师”。我相信鲁迅当时内心的'震动一定很大。他可能想到了成千上万种说话方式,但他肯定没有想到这一点。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闰土应该叫鲁迅先生的师傅。但是,从20年前的快哥到20年后的高手,跨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闰土的变化很明显,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外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是心理上的改变。或许,他内心还是把鲁迅当成了快哥,只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玩,但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是有主仆关系的。一个“大师”包含了多少感情?是懦弱吗?是懦弱吗?还是因为很久没见陌生人了?这一点,也许只有闰土知道。

另一个角色,嫂子杨二,没被看过《故乡》的朋友注意到。虽然嫂子杨二是配角,但她也是变化很大的角色之一。20年前,她曾有豆腐师的美名,但20年后,她的模样已面目全非。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指南针”关于她的外貌。如果只是外表的改变,杨二的小姨子之所以变成了这个“丑陋的样子”,是因为她的内心在逐渐改变。她去鲁迅家,其实是要一些旧家具。他拒绝后,她夸口说“越是有钱的人越不肯放松,不肯放松的人就越有钱”。这样尖锐的说法,不像是一个“石”能说的,倒像是一个夹杂着菜味和苦口婆心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鲁迅的母亲离开时,杨二还带着她的手套。这一切,这个人的变化也很大。

故乡心得感悟 篇4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故乡心得感悟 篇5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故乡心得感悟 篇6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心得感悟 篇7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心得感悟 篇8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故乡心得感悟 篇9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

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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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故乡心得感悟(篇1)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心得感悟(篇2)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夜幕下的树影摇曳婆娑,刚下过雨的空气中裹杂着树叶的清香,白月光在窗台静静流淌。总在这样静谧的时刻,勾起对故乡的思念,一点点乡愁,一点点秋思——我打算回一趟老家。

一大早的路程奔波后,怡然自得地漫步在田野,冷峭的晓风给人带来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抬头便是澄澈的天幕,犹如一块纯净水晶,大片大片的云朵在亲吻纯朴的瞬间,羞涩远去。远处早早耕作的村民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袅袅炊烟在他们身后升起,飘在半空中,形成一幅早耕的温情画卷。

玫瑰紫的.天色越来越明亮,却又下起秋天的第一场小雨,细如牛毛的绵柔,触碰时竟流淌进我的心房。走到溪边的青板石路,路旁的榕树高大,像远路上的马车夫,眼含热泪,靠着天空,日子久远。而雨,轻轻滑入叶的怀抱,叶,温柔缠绵拥雨入怀。雨丝落在溪面上荡起阵阵涟漪,鱼儿在溪中闲游,吹快而陶然,些许胭脂红的小鱼吐着泡泡,仿佛每个泡泡上都浮现童年的回忆。小溪清澈见底,似一面明亮的镜子,我望着溪面,却好像望见一个扎着麻花辫眼神清亮的小女孩,她的眉眼弯弯,单纯不染世俗。故乡,像生命之船曾经行驶过的路标,时时地提示着你最初走过的路。

小雨很快就停了,一座老屋也出现在我眼前,屋前静默着一位鬂微霜的老人,金色日光流淌至她发梢,显得和蔼温柔。奶奶见我回来虚寒问暖个不停,孩子们也拥上来与我玩乐,打打闹闹了大半天,屋里的笑声飘向远方,飘在田野上,飘进归乡的人儿,那颗欣喜的心中。

天上的阳光渐渐熄灭了,地面的薄暮慢慢地升起来。夕阳拽着紫红的薄纱依偎在黄昏,清风低唱着轻盈的歌漫步在田野。家家升起炊烟,结束忙碌的一天,投身于油星四溅中。一群鸟儿划过夕阳,金色的光铺在它们的翅膀上,不久又飞向远方。镶了金边的云朵急急聚拢又弥散,好似彼此偷偷地在喃喃絮语。

待到夜幕降临,奶奶做的饭菜香味弥漫整个屋子,她对我的喜爱,也是这般浓烈。此时家家灯火通明,故乡的夜晚充满亲情带来的温暖,月光透入屋中,流淌在一家人的身上。是爱,是暖,是人间四月天。

我感受着故乡的魅力,顺着时间的方向,带着一份来自乡土的牵挂,往前走,再往前走。

故乡心得感悟(篇4)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心得感悟(篇5)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故乡心得感悟(篇6)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故乡心得感悟(篇7)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故乡心得感悟(篇8)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人兽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平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故乡心得感悟(篇9)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故乡心得感悟(篇10)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篇11)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故乡心得感悟(篇12)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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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感悟(篇1)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心得感悟(篇2)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当再次踏上这片热土时,心中澜翻絮涌,不知所云。

鲁迅笔下的故乡,已物是人非,不免有些凄凉。当年活泼的闰土,变得尘世,懦弱,道那一声“老爷”不禁让人觉得疏远;当年豆腐西施——杨二嫂,变得势利,鲁迅先生形象地把它比喻成圆规……或许,时间可以浊化一个人,但无法改变我们对家乡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情怀!

“爷爷,奶奶,我回来了!”我激动地叫喊,我已经好久没有和他们说笑了。低矮的房屋,灰色的瓦,烟囱冒着袅袅青烟,俨然一幅和谐的画面。奶奶弯着腰,在田间除草,猛然一起身,踉跄了一下,眉头微微一皱,但转瞬冲我傻呵呵的一笑。奶奶一米五矮小的个子,黝黑如枯枝的皮肤似褶皱的核桃,让人看了一阵心痛。“海燕(我的乳名)回来啦!”宠溺的眼神如水。这时,正从猪圈出来的爷爷,手拎猪食桶,腆着个大肚子,略显笨拙地停下脚步,愣了愣神:“孙女儿回来了啦,放几天?”“明天就走了”我有点沮丧。“啊?”爷爷耳朵有点背,还中过风,我又大声叫了一遍,这才罢休。中午的阳光甚好,笼罩着这温馨的画面,不觉一阵和风拂面而来,真是惬意……

下午,走在泥泞的小路上,石子还是有些硌脚的。在绿色的麦浪中,偶有几处灰色,一起一伏,原来是那些老爷爷老奶奶大叔大婶在忙活。“大婶好”“你好,海燕都长这么大啦,小时候还那么一点点呢,肉嘟嘟的”我笑而不语。这时一旁的人听到些动静,纷纷抬头看我,对我笑。我仿佛看到了不同的面孔上有着相同的善意。不一会儿,他们又专心低头忙着农活,他们一生勤勤恳恳,最好的报酬,莫过于这满田的金黄。抬头仰望参天大树,仰望湛蓝的天空,长吸一口新鲜的空气,伸伸懒腰,舒活舒活筋骨,向着羊肠小路的前方悠然走去。

傍晚,夕阳西下,驻足于小溪边。展望这天然的一切:天空像是被披上了一件彩衣,颜色均匀有致。从深处渐渐向远处变淡,紫红,大红,玫红,粉红,一层又一层,错落有致。像是一幅水墨画,慢慢的渲染开来。瞧!有的还藏于树丫间,躲在树枝后面,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越是要接近她,她越是躲得厉害,带你佯装生气时,她便会依偎在你身边,好个调皮可爱!我从家里搬了一个长凳,与堂妹静静地坐在那儿,看着火红的太阳一点一点的被远方的房屋吞噬,直至消失。不禁慨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淡淡的忧愁充满了我对这片土地的不舍。一天,竟不知不觉中过去了……

艾青曾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而我要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可爱的家乡哟,你贮满了这世上最美的情愫——乡情!”

故乡心得感悟(篇4)

上完了《故乡》一课,真是感慨万千。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岁月的沧桑中,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才是我们今天重读这课的真正意义。

杨二嫂是一个没能守住本心的人,从一个善良的.受害者变成一个恣意伤害他人贪图小便宜的人。闰土是一个能守住本心,却没能积极求变的人,他从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迂腐、麻木的人。“我”是一个能

守住本心,积极求变的人,虽然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但我毕竟从农村进入了城市。

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与那时有太多的相似,一个人是否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决定了一个的未来。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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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感悟【篇1】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故乡心得感悟【篇2】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故乡心得感悟【篇3】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故乡心得感悟【篇5】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心得感悟【篇6】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心得感悟【篇7】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有关故乡心得


感言就是表达因为接触到外界事物引起的思想感情的语言文字,当我们经历一些重要的获奖场合时。我们都会有一些重要的感言去发表,感言是记录我们难忘的时刻的证明,感言你知道怎么去写比较好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故乡心得”,感谢您的浏览!

故乡心得 篇1

《故乡》年,鲁迅不仅注意到了家乡的变化,而且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证明了一个字——的变化。无论是故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说话很有正义感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走得多了,就会有。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因为贫富不同。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差距太多,让人拒绝。人们说懂事,我觉得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因为他们的童真和天真是被现实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在这个荒凉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例如,润土在沧桑中成长。他不仅身体有了变化,内心也有了无奈。他恭敬地叫鲁迅:“先生。”而前面的笑就叫鲁迅:“荀哥!”飞跃的土壤已经在社会的寒冷中消亡了。真是莫名其妙。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有这样,鲁迅才想拿起笔来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路,让后人走过这条路,开创新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更多的人会变成路。人们常说要懂事,其实未必如此。还不如天真一笑。

当我看到我的家乡时,我感到一种悲伤的感觉,我不禁颤抖起来。友谊会在时间的过滤后褪色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地叫道:“润土兄弟!”而闰土沉默的回复。之后他又喊了一声:“先生!”我知道他们的友谊没有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就像一条小溪。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最好的朋友会贬值。时隔多年,也许我才想起来原来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要这个,就像鲁迅不要水生和宏子一样。走自己的路。哎,世界上不是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话我以前听过,但一直没听懂。看了以后明白了,规则只有一条,没有它的人多了,就成了规则。凡事总有个开始,当所有人都认同他的时候,就成了合理的事情。我恍然大悟,哦,我爸妈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不可理喻,却有其意义。感情会褪色变质,但只有回忆不会变。时隔多年,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了解他才是你的错。

故乡心得 篇2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

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故乡心得 篇3

走不出寒冷的冬季,走不出晶莹剔透的冰城,走不出母亲慈爱的目光,走不出父亲温暖的手掌。

走不出诗语般的冰冻三尺,走不出故乡弯弯的月亮,走不出牵动肝肠的浓浓乡情,更走不出我心目中的故乡。

故乡的春——芬芳的丁香

丁香,一种很民族的花,生于中国长于中国。它以繁星般的灿烂开满了哈尔滨的街区,以谦香和质朴,长存于哈尔滨人成长的记忆里。

满树的丁香花,可以随花开的时间不同,开出不同的颜色。有淡淡的紫色相间于粉白色的花,有浅浅的蓝色相间于青白色的花。花色在蓝与紫之间,华美于质朴之间转换着。花开花落,淡雅宜人,像我们真诚的北方人,恬静,悠然,朴素无华,淡漠名利。

丁香,一种有很顽强生命力的花,你不必去用心呵护它。在雨季没有来临时,它就已经完成了一年的绽放。天旱也好,天涝也好,丁香花都会不会挑剔天气的条件,认真的完成着它报告给万花春天到来的使命。很像我们的北方人无私和热忱的品质,是哈尔滨的骄傲。

故乡的夏——美丽的松花江

松花江,哈尔滨人的母亲河。她养育了无数儿女,受到了无数人的尊敬。她用自己甘美的乳汁,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哈尔滨人。

夏天,松花江的水清澈、凉爽,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好像撒了无数金片,正是哈尔滨的避暑胜地。人们在炎热的夏天来到松花江的身旁,孩子们和她玩耍,大人们尽情地和她拥抱。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的秋——丰收的田野

远远望去,田野里一片金黄,机器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收割庄稼,也收获着人们的喜悦和希望。

田野里一片丰收景象。大大的玉米棒子黄澄澄的,如海的高粱举起火把,金黄色的谷穗沉甸甸地弯下腰,无边的大豆摇响铜铃。向日葵花盘上的黄花已经枯萎,黑黑的果实长满花盘,它低着头,告诉人们它已经成熟了。一望无际的稻田就像一张美丽的黄地毯,沉甸甸的稻穗随风左右摇摆,仿佛是大海中的波浪,此起彼伏。

故乡的冬——晶莹的冰城

冰城,顾名思义,就是指充满了冰雪的城市,哈尔滨正是这样。每到冬天,无数的人都来到我的故土一睹冰城的风光。

冰城中最著名的就要数冰雪大世界了。一眼望去,整个就是一个冰的海洋。门是冰的、墙是冰的,甚至连房子也是冰的。到处都有冰雕艺术品,使整个的冰雪艺术气氛更浓了。可真不愧是冰城中的冰雪大世界呢。

故乡很远,故乡很近。故乡是一尾灵动的鱼,在我心海中漾起层层涟漪。啊!我爱你,心中的故乡!

故乡心得 篇4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心得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故乡心得 篇6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故乡心得 篇7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故乡心得 篇8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故乡心得 篇9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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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标题为《故乡心得》,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特意收集,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在学习工作及生活中,总有要写感言的时候,当我们面临人生比较重要的一些时刻。我们都会有一些重要的感言去发表,感言可以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心得体会。

故乡心得 篇1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故乡心得 篇2

对于《故乡》这个题目:

当我看到故乡这个题目时,耳畔突然回响的是母亲的叮咛、发小的呼唤还有那无言的牵动内心最深处的力量……其实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也是这么想的吧。那么既然想到了就写些什么吧。

——对于我来说“故乡”并非只是一瓦砖,一面墙或是一同楼一条街。鲁迅先生的“故乡”也并非如此。也它只是“一片”充满回忆和温暖的地方。请允许我在此诉说我的“故乡”……

那栋楼,寄托着我xx的悲伤快乐还有梦……我也在这里交到了像闰土样的好朋友。这里的像闰土并不是说像他那种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的形象。像的是他和鲁迅小时候的那种纯真的友情。

这xx可能是我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时光。分离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那信也或许是最打动我的吧……

记得心中有这么一段话,是我对我的“故乡”的记忆现在也分享给你们……

“在我初一那年。你骨折了。那一个夏天我和莹推着轮椅带着你到处跑。你还记得吗。

晚上我们玩捉迷藏。三个人藏在一起。我们俩都很害怕。你说不怕。身为男人的你会保护我们。你还记得吗。

xx年奥运会开幕式那天。我们四个人在你家的床上。闹到了晚上12点。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弹着吉他说你要用《天使的翅膀》作为参赛曲目。我感动的说不出话。你还记得吗。

我们曾都害怕的地下室你还记得吗。

曾经有个秘密基地你还记得吗。

我们在寒冷的夜里蜷缩在床上。大声唱天下。你还记得吗。

午夜十二点我们在大家都入睡之后去看哈七首映。你还记得吗。

在那个小沙发上。我们用歌曲接龙来消遣时间。我总是想不起来要怎么接下去。你总是帮我解围。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们俩帮我梳头发。把我变成了哪吒。你还记得吗。

有一年你生日。有一个人送了你一个画着海绵宝宝的柚子。你还记得吗。

我们互相在脸上摸蛋糕。我的头一下子撞在了门框上。你还记得吗。

我买衣服换好后。你们俩就用手机照下来。不停不停的评价哪个好看。那个不好,你还记得吗。服务员都很无奈了。

有一次。下雨。我和爸爸吵架。他把我电脑摔了。我从家里跑出来。你们打着伞拥抱只穿了一件背心的我。你还记得吗。

你爸爸打了你。你赌气。不开门。我和莹在你房门外喊了你很久。你还记得吗。

你说过。你要当我的伴娘的。你忘了吗。

你说过。要看着我结婚。然后让给我的孩子叫你干妈的。你忘了吗。

你说过。天底下的男人只有你最可靠。你忘了吗。”

是的,这是一个比我大5岁的发小写的。两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忘,我还记得,记得有人帮我写数学作业。记得有人陪我吃五毛钱一袋的香菇丝。辣到嘴抽筋了。还要比赛谁能一口吃完。记得有人在我偷偷逃课的时候收留我。并且说服老妈不说我。记得你们。记得这封信的名字叫做《明天会更好》,记得我的“故乡”。

我还记得我们在故乡的土地里埋下做一张纸条,那字在我心中还清晰可见:总有些时光要过去,时光就像一条河。轻浮的东西总是在上面漂着,而那些沉重的东西总是最先沉到河底,那些时光真是美好,在心中一留就是……一辈子。

青春。。从此不老……

我还在等,等着你们。大学毕业后。我还会回到这里。你们也是。到那时。我们都回归了我们的故乡。

等待。重逢。

关于闰土和鲁迅的友情

或许对于小时候的闰土和鲁迅,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友情啊。”但是再看xx后的他们,年龄变了、身份变了就连心都变了。少年时,他们哥弟相称,一起谈论乡间趣事,朝气蓬勃。中年后,闰土竟叫上了老爷,变得客气迟钝。相信鲁迅的心是悲凉的,我甚至听到了当那一声“老爷!……”响起时他的心生生撕裂的声音。闻到了心头血在胸腔中不断地环绕的铁腥味。那是怎样的痛苦啊…鲁迅说“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墙壁了。”我并不认为,我认为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条河,一片海。而那条河那片海是一种扭曲了的人性。是变态的封建礼法的影响。

我曾看到这样一段话“封建礼法关系都是建立在人与人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帝王与臣民,大官与小官,官僚与百姓,老师与学生。父亲与儿子,兄长与弟弟,男性与女性,都被视为上下等级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平等的话语权力,上尊下卑、“上”对“下”是指挥,是命令,是教诲,“下”对“上”是服从,是驯顺,是听话。”我很是认同。闰土是善良的,是怀念友情的,但他陈旧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的牵引着他,让他们原本背贴背心靠心的那种情崩塌了。而他的精神也开始崩溃,慢慢变成牵线的娃娃。可怜,可悲……

我在想当我大学毕业以后回到我的故乡,是否也会这样,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这,是个未知数。我也只是期盼期盼,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里,沉浮,将心过滤,过滤到最纯最真。那么再次见面,就不会是单单地客套和拉拢奉承。朋友,无关于其他简简单单只是朋友而已。

期盼。坚持。

最后的故乡

少年时心里所想的故乡是美好的。飘渺,却又让人那么的着迷。但人注定要成长,成年时,故乡是现实的,他不再是凭空的,因为它联系着社会和国家,影响的是一代又一代的人。而现实的故乡却让人心痛。我宁愿永远活在那美好故乡的记忆力,哪怕它已经不存在了。或许有一天,我的故乡也变得萧瑟凄凉,但我还是努力让我的心平静下来,变成一片叶,嫩绿的叶。所以我们不仅仅需要一个容纳身体的故乡还需要一个精神上的故乡。我把我的精神故乡分成若干份将他们交给他们,等着我的人…我相信他们。。

承诺。相信。

故乡心得 篇3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了一个有意义的地方,也是我的的外婆家——武训故乡柳林镇武庄村。

我们从村东头进村,入口处正上方的“武训故里欢迎您”九个大字格外醒目,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武训的老家。门柱正面刻有上海书法名家周志高题写的对联:“舍身半学比泰山还重,为国兴教与日月齐辉。”背面刻有著名教育艺术家李艳杰的隔撰联:“铁肩钢骨丹教育大业,碧血丹心育时代精英。”

我们一路向西,边走边欣赏路边风景,妈妈给我讲了千古奇丐武训先生的故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乞讨的情景在在我脑海中时时浮现。

武训的家只有一个大大的墓碑和几块小墓碑了,周围种了许多的花草树木。这里好像被历史遗忘了,被人民遗忘了,遗忘了这位可亲可敬的老先生。

通过这次的参观和妈妈为我讲述的故事,我们懂得了武训的精神:尽管没有钱,没有靠山,没有受过教育,还是抱着一颗坚持到底的决心去完成自己高尚的梦想。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成为我们的榜样。

故乡心得 篇4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

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

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故乡心得 篇5

在学习了《少年闰土》这篇文章后,我对《故乡》这篇短文有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就买到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找到《故乡》这篇短文,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我不知不觉的被这篇文章所吸引。知道了鲁迅离家一下就是二十多年,与闰土也离开了二十多年。在他回家的这几天,闰土也到他家来看他。见面时,闰土并没有以哥弟相称,而是犹犹豫豫地叫了一声“少爷。”

这可让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这时,我也很难过。想一想:二十年前,以哥弟相称的两个人,却在二十年后有了一层可悲的厚屏障。这难道就是当时社会的黑暗吗?原先的兄弟俩,现在却被迫分离。因为身份的不同,称呼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使得人们过的没有尊严,没有权利,没有钱财。因为这样,使得一些刚刚出世的婴儿悲惨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因为这样,许多老人本来可以享清福,去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因为这样,“豆腐西施”成了“圆规”。而鲁迅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一个豪侠,以笔为武器,直刺封建社会的疮疤。

他在《故乡》里写下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根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就是鲁迅小说中含着的微言大义吧。我还不太懂。

故乡心得 篇6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着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心得 篇7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心得 篇8

由于十分崇拜鲁迅,也为了提高我的文化修养,爸爸给我买了一本《鲁迅文集》。里边记录了鲁迅许多的能够令人们深思的作品,但其中对于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故乡》。那篇鲁迅对新生活的向往的佳作。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有关故乡心得精选


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故乡心得”。在我们从某件事情中受到启发的时候,我们要把这种认知写到我们的心得体会里。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拥有更好的思维能力,可以让我们的思想更加成熟,理性。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故乡心得 篇1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心得 篇2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心得 篇3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有关哈姆雷特心得感悟如何写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有关哈姆雷特心得感悟如何写”,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1

很难说这样的结果是否是一个杯具。但至少,上场人物死亡率是颇高的。皇室成员更是死的一个不剩。御前大臣一家也全部罹难。

可是,我认为,那里死的每一个人都有他该死的理由。国王的弑兄,王后的不忠,大臣的谄媚就不用说了,典型的该死。

大臣之子勒替斯,在与哈姆雷特比武前,在自我的剑上涂毒,与国王密谋杀害哈姆雷特,即使他有为自我的父亲、妹妹复仇的权力,可是没有做到光明磊落,甚至能够说十分卑鄙。

大臣之女莪菲莉霞,在自我的父亲被哈姆雷特杀死后疯掉了。最终投湖自尽。在对待自我的感情上,她似乎完全受到自我父亲的摆布,根本没有自我独立的想法,是个毫无主意和胆识的蠢女人。

最终是哈姆雷特。虽然,印象中似乎不择手段的报仇在正义一方是能够理解的。可是我认为,这并不公平。为了迷惑国王,实现自我报仇的计划,他不惜牺牲莪菲莉霞的感情,不惜伤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子。所谓怨有头债有主,上一辈的恩怨不该牵涉到下一代。然而他却如此行为,令我不齿。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2

如果你身上背负着深仇大恨,你将怎么做?如果你的仇人是你的亲人,是你不易复仇的对象,你将如何面对?这些问题离我们很遥远,可是,并非不存在。

父亲去世,母亲再嫁给自己的叔叔,哈姆雷特无法接受这所谓为了减少悲伤而办的喜事。父亲的鬼魂告诉他自己死亡的真相时,他心里应该是很痛苦的吧,自己的母亲竟然是那样不堪的人,而叔父成了他杀父夺母的大仇人。因此他决定复仇,他所选的办法是很通俗的装疯。为了复仇,他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失去了深爱人;为了复仇,他冷酷的对待性格柔弱的母亲.他内心的那些善良呢?他内心的那些柔情呢?他内心的那些正义呢?在仇恨中,他丧失了这一切。他在真理和仇恨中挣扎,在仇恨中燃烧,在仇恨中呐喊: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 深深的震撼着我们的灵魂。他喊出了我们每个人都不敢出口的,但在内心深处都曾思考过的对生命的怀疑。

无法理解哈姆雷特的做法,或许是无法设身处地地进入到情节里,我并不赞同他的行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过于优柔寡断,若非如此,有些人的死是不必要的。他很勇敢,但有常人所有的缺点他也拥有了。过于谨慎,不断的在杀与不杀间徘徊,思索着他认为最佳的方法,全副精力的在做决定,而错过了时机,这或许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之一。

虽然,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矛盾的是双重的,但是在我心中,哈姆雷特依然是那个才智过人,内心深处的善良不曾泯灭的高贵的王子!对于那些奉命想从他口中套出他癫狂的真相的所谓同学,他采取的是智斗,用亦真亦假的话混乱他们的视听。对于爱情,我无法评价他起初对奥菲利娅的感情是否出自肺腑,但至少我认为那并非作假,只是他身上背负的仇恨不允许他去爱吧。奥菲利亚是个令人同情的人,她的悲剧可以说是莫名其妙的。父亲不明不白的去世,连丧葬也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她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悲伤,导致精神错乱,她的美丽,高贵,优雅成了泡影,最终失去了生命。这些不必要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它却发生了,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悲所在。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

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3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4

莎士比亚的众多著作中,我最喜爱的还是《哈姆雷特》。在这部作品中,无论是哈姆雷特与叔父克劳迪斯的仇恨、与奥菲利亚的爱情甚至是与霍拉旭的友谊……被刻画的无一不生动,无一不细致。

莎士比亚创作《哈姆雷特》的时候正处于十六、十七世纪之交,当时英国正处在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社会矛盾突出。而莎士比亚正是借助自己的`作品中八世纪的丹麦来反映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现实。

当时的英国,不可谓不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那不断争斗的哈姆雷特与克劳迪斯,不正是象征着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与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吗?当时的莎士比亚已经人到中年,早已失去了对于人文主义理想给人带来的乐观与浪漫,而是表现出了对于理想与进步背后的隐患的深度思考,这正是《哈姆雷特》中想要告诉世人的。

他原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处处受人尊敬,接受着最正统的教育,享受着最精致的生活,无需为生计发愁,不用为未来苦恼,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使得哈姆雷特成为了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者,丝毫不知生活的黑暗。这样一个光风霁月的人物,当经历了父亲死亡、母亲马上嫁给叔父,再加上父亲托梦之后,人生观终于发生了变化。我们都知道“生存,或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出自哈姆雷特之口,这样一位悲情式的英雄,一位有着自己原则并且不肯轻易背弃的英雄,即使最后被奸人所害,也是为了正义而死!

从书中可知,哈姆雷特与霍拉旭本是君臣关系,但哈姆雷特却丝毫不在意这些封建礼节,而是说“更愿意和你作为朋友”,他非常了解霍拉旭的为人。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哈姆雷特此人不拘于封建思想,而且对此有所突破,他追求的是人性主义。

在报仇的过程中,哈姆雷特仍然坚持自己内心的正义,即使心中充斥着复仇的怒火,他也不用暴力解决问题。在复仇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身,他变得更坚强,更果断,无愧于是一个伟大的悲情英雄。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5

奥菲利娅之悲

娇嫩的紫罗兰岂能在风雪中盛开,圣洁的雪莲何曾感受过火的惨烈?锋利的宝剑破坏不了水的潋滟,沾染的鲜血却将倒映的梦境撕扯的四分五裂!

前一秒,她是骄傲的公主,沉醉在用蜜织成的罗网之中。父亲的疼惜,王子的爱慕,百灵的歌声为她建起春天的花圃。这梦太真,太美,任何人都会流连忘返,沉迷其中。只是这风来得太早,太猛,夹杂着肆虐的冰雪,将一切都毫不留情的冰封。是花蜜太过轻薄,还是爱情过于炽烈,融化的罗网无法承载过重的心灵。这一秒,她坠落深渊。

王子的剑刺穿父亲的胸膛,越是美好的誓言,就越是残忍的罪与罚。沉重的枷锁代替轻盈的脚链,尸体的腐臭驱走花朵的芬芳;乌鸦用翅膀遮挡她的双眼,死亡与悲哀在脑海中流淌蔓延。

记忆的迷迭香,相思的三色堇,毛茛、荨麻、雏菊编成的花环无法送抵上帝的眼前。她宽大的衣裙在水中飘起,口中的歌谣与波纹相契,凋零的花瓣装点水中的葬礼,无法在天堂歌唱,就在坟墓里舞蹈吧!

死,是绝美的风景。

丹麦王朝之悲

死神的邪恶圈定了命运的玩偶,丹麦的臣民从此要向挪威的王子俯首;末日的火山嘶吼着他的威严,着尊贵的血液将要为他作祭奠。不要生命之光为王冠加冕,就到坟墓里去谈情说爱,唇枪舌剑。

说不完的悲,道不尽的哀。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6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7

ideng_f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列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答应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

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期望霍拉旭可以为他in this harsh 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假如哈姆雷特可以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俺们每一个人也是列样,可以说,在俺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俺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俺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俺们的抉择是否正确,俺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 standing thus unknoe ! 或许俺们要面对的难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布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轻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8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

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9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梦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可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梦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可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10

有人说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看人方法是不一样的。可是哈姆雷特是一个悲惨的人儿,这一点,却是无庸置疑的。

这个王子复仇记的故事千百年来,传诵不衰。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得知自己父王亡故的真正原因后,经过装疯、暗查、赛剑等一系列的行动之后,终于与那个杀了自己父亲,娶了自己母亲的叔父同归于尽了。

据说里面很多情节都和《丹麦史实》中的一篇《阿姆列特》完全相符,原书中只记载了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可在莎士比亚笔下的五幕悲剧却变得如此动人,令人叹为观止。

许多评论都说围绕书中的主人公哈姆雷特,可以提出许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他在反复谋划之后,有不少机会,为什么迟迟不动手,显得犹豫不决?这些问题都不是单从剧情中就可以找到答案的。

天生哈姆雷特就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一直到"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的绝望叹息,充分显示了哈姆雷特的性格与环境之间剧烈的矛盾。

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花瓶里。纯洁高尚,纤弱又明达的哈姆雷特就是这只"花瓶",那与他行为能力不相称却又不可推卸的重任就是那株"橡树"。一旦"橡树"在"花瓶"里生了根,发了芽,花瓶就注定要粉身碎骨,就如哈姆雷特注定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这正如古希腊人所说的命运,而哈姆雷特就是这命运追逐的牺牲品。他被命运捉弄,害死可怜的情人奥菲利娅。

在他复仇的一系列过程中,情人的哥哥雷欧提斯,自己的母亲可怜的王后等多人因其丧命,最后,他也与他那奸邪恶毒,篡夺皇位的叔叔同归于尽。可是,他悲惨的命运并不是他自己造成的,但是他却选择了去走这条复仇之路。人的脆弱和环境的残暴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如此的相反又相成。

有人说,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而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为别人的灾难而忧郁;想得很多但是做的不多;深感宇宙无垠而个人空间狭小;最后愿奋不顾身,孤注一掷,那么这个人就越接近书中乃至莎士比亚心目中完美的哈姆雷特。

这棵橡树终究是要张大,就如哈姆雷特复仇的欲望不断涨大,他把这他承担不起的,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的责任装进了自己的胸膛,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一切全凭自己,他计划计划再计划,让这棵橡树贪婪的啃蚀着他自己,到这棵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的时候,他,哈姆雷特,这个十足的美丽脆弱的花瓶就随之碎落了。

其实,仔细想来,每个人都是在同命运捉迷藏,但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我们都在一条单行道上,有人踌躇,有人欣喜,有人踱步,有人奔跑。有人太早勾勒了生命的线条,有人太早看出了命运的玄机,所以,当生命的时针飞速向前的时候,他们无所期待;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的安排,有人太晚了解生活的残酷,所以,当该来的终于来了的时候,他们无处可逃。

不知不觉,有人已经陷入了爱不释手的游戏,这一路他们都无法自拔,只能在命运的安排下苟延残喘的活着,为了那所谓的人生目标活着。但当"任务"完成时,他们的世界就好像突然间被抽掉了所有生存的价值。所以,也许这样同归于尽的结局,对哈姆雷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也是他最大的解脱。

人生苦短?我觉得这要看你怎么去活,怎么去面对。因为一些小事,去抱怨生活,浪费时间去悲伤,那是傻子,对,傻子才悲伤!所以,既然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无为地去浪费生命,要学会享受生命给你带来的一切,这些都是奇迹。

郎费罗说:学会生活,学会劳作。对,不要让人生变得苦短,即使是一条单行道,也要一步一步好好地走下去,活出个样子,哪怕是橡树栽在花瓶里,哪怕是注定的悲剧,也要活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生命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也许一切都是注定,错过了就不能回头,但要相信自己的选择,选择了就去做,坚持到底,永不向命运妥协。

借用一句歌词,那就是“春眠不觉晓,庸人偏自扰,走破单行道,花落知多少。”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1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写的四大悲剧之一,并且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悲剧作品。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很犹豫很彷徨,会与我所认知的王子公主的童话故事有着天翻地覆的区别,更担心自己会看不懂其中的精粹。

这本书以戏剧剧本的讲述方式,讲述了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纯真、善良而有理想的少年,他非常崇拜自己的父王,并且以为自己继承王位后也会成为一位出色有作为的丹麦国君。同时看到自己父母恩爱,也幻想自己以后会与自己喜欢的奥菲利亚结为连理同样如此幸福快乐。但是,世事难料,在父王死后,叔父继位并且与母后结婚,这一系列的变化来得太快,以至于使哈姆雷特开始思考身边的一切——怀疑父王的死、看不起母亲、不再相信爱情。尤其是父亲的鬼魂将自己的真正死因告诉他之后,他便开始酝酿报仇雪恨,同时也开始思考人生——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但是他也开始放弃自己,觉得人生毫无意义,活着只是为了替父王报仇,他的情感没了依托,开始变得疯疯癫癫。在复仇的这一个过程中,哈姆雷特伤害了许多人,或许有些是罪有应得,但有那么一两个却是无辜的,例如真正疯了并自杀身亡的情人奥菲利亚。最终,哈姆雷特也死在别人的复仇。

《哈姆雷特》这本书中有许多的教诲,例如“我们应该承认,有时候一时孟浪,往往反而可以做出一些为我们的深谋密虑所做不成功的事;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来,无论我们怎样辛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我感受到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我初次阅读《哈姆雷特》的感悟,我想我以后会不时再次多次阅读,我会很期待我心中那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哈姆雷特影响着我看待生活和自我反思。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 篇12

有句话这么说:“一千个读者心目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今日看完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我就是其中的一个读者,当然也就有话要说了。

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纯真、善良而有理想的少年,他崇拜自己的父王,并且以为自己以后继承王位也会成为丹麦又一位出色有作为的国君。同时看到自己父母恩恩爱爱,也幻想自己以后会与自己喜欢的奥菲利亚结为连理同样如此幸福快乐。但是,世事难料,在父王死后,叔父继位并且与母后结婚,这一系列的变化来得太快以至于使哈姆雷特开始思考身边的一切——怀疑父亲的死、看不起母亲、不再相信爱情。尤其是父亲的鬼魂将自己的真正死因告诉他之后,他便开始酝酿报仇雪恨,同时也开始思考人生——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但是他也开始放弃自己,觉得人生毫无意义,活着只是为了替父报仇,他的情感没了依托,开始变得疯疯癫癫,这也是折射了一个时代里迷茫的一群人。在复仇的这一个过程中,哈姆雷特伤害了许多人,或许有些是罪有应得,但有那么一两个却是无辜的,例如真正疯了并自杀身亡的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自身还是存在着弱点的,但只要是人,他的性格就难免有弱点,这些都不会阻碍他成为一个英雄,虽然这是悲剧式的英雄,所以他的死未免让人惋惜,不过这也是悲剧所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这是鲁迅先生对悲剧的定义,也正是因为毁灭所以使其变得深刻起来。不可否认的是,哈姆雷特是一个时代的英雄。

在戏剧中,我还读到了贪婪欲望与阿谀奉承,也正是前者是许多人丧失宝贵的生命,而后者是一个人丧失本性,这些人性的弱点无论是放在哪个国家哪个年代都是存在的。所以,在《哈姆雷特》中,我们应该学习哈姆雷特的要学会去克服自己的弱点,从而变得坚定与强大,我想这才是我从中最大的收获吧。

有关挪威森林心得感悟如何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有关挪威森林心得感悟如何写,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挪威森林心得感悟 篇1

初读村上春树的作品被吸引,似乎在作品中体验,又似乎是个旁观者。

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死为终结,这里有作者的无奈即每个人都会死,也有作者面对生活的勇气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两次死,很相似的两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话说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另一个相似之处是,木月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不是他最爱的直子而是渡边,这似乎应该是木月把直子托赋给了渡边,直子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也不是渡边而是玲子,同理应理解为直子把渡边暂时托赋给了玲子。

渡边本书的男主角,一个实在是很普通的人物,普通得让人难以留下印象。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不过这家伙扞的也就是这种逆来顺受了,似乎任何人都不能影响他的生活轨迹,虽然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或将要去哪里。不过渡边的心理也不太成熟,他在寻找一种既不伤害直子,又不伤害绿子的方式,但这种方式是不存在的,“如果每个人正义都大行其道,每个人都得到自己的幸福的话,必然导致混乱”,在直子死后渡边想通过旅行来找回自己但却失败了。直到渡边见到玲子,玲子说“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此时应该说渡边解到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

直子本书的女主角之一,很执着于完美。本书一开始直子就提到了一口井,一口在森林边缘的井,一口深的并且一但坠入便只有孤独陪伴直至死亡的井,但又是很吸引直子的井,因为坠入井中便与现世隔绝,她也明白这是危险的,但这才是她真正想要的,这就是直子的无奈了。这口井也是直子后来生活的写照,所不同的是渡边一度在井的附近守望着直子。在疗养院的直子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她需要靠井边的渡边才能确定自己还活着,需要靠玲子才能完成与外界的交流,以至到最后玲子几乎成了直子的化身。

绿子本书的另一位女主角,应该说是森林里一棵非常奇异的树,她似乎可以冲破黑暗享受到阳光,也是我非常非常佩服的一位女性。之所以说她是一棵树是因为她非常坚强,面对生活的苦难,亲人一位接一位在经历了非常的痛苦后慢慢死去,应该说她是以常人无法想像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是绿子的无奈了)。她也想逃避,也许逃到那个被她称做驴粪蛋的乌拉圭去,也许是借助性幻想(其实从这点看她的道德观远比看起来要严格得多)。她也很想有个依靠,就像她对渡过说的那段关于买饼的任性的话。绿子从心理上表现得相当的成熟,甚至很有策略,她很明确的向渡边表白,因为她尊重自己的感受,也尊重渡边的选择。当渡边因为陷入对直子的思念而忽视了她时,她选择告诉渡边自己当时的真实感受并选择暂时离开让大家可以冷静的思考。

永泽注定会成为这个社会“精英”的人物,他暗熟在这个社会成为“精英”的规则,“绅士就是做他应该做的,而不是做想做的”(这是永泽的无奈),虽然他也看不惯这个社会。他也期待和初美获得爱情,但他清楚这样做就会被排除在“精英”这个圈子之外,在他的价值观里除了成为“精英”其它都是通往“精英”这座城堡的铺路石而已。社会的压力,家族的压力以及周围人对他的看法都注定了他永远都无法做一个随心所欲真实的自己,他在为这些看法活着,为别人活着。

初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并不多,但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像,是我非常喜爱的一个人物。应该说初美很纯美童真式的梦想会让每一个读者动容吧,初美的梦想是用自己的爱来改变永泽,使他获得真正的自己,把他带回到那个纯美的世界中去,即便为此赋出再大的代价也无怨无悔,即初美可以一定程度的接受永泽的放纵。可是在永泽却不想放弃“精英”这个社会赋予他的头衔(这是初美的无奈),因为如果放弃了他可能除了初美就真的一无所有了,永泽选择了戒色,而初美在纯美的梦想破碎后选择了自杀。

玲子,虽然作者赋予了她身世背景,但玲子更多的时候还是以直子的附助者,或者是替身的形式出现的,替直子写信,以至在直子死后和渡边发生关系,我们似乎看到的是直子。关于玲子来到疗养院的原因到是有点要说的,在我看来玲子相对于对事件本身的打击来说,似乎更看重玲子丈夫对此事的冷静处理,应该是这件事在玲子价值观里这件事是重大事件,解决方法只有马上离开换个新环境,而从玲子丈夫的价值观看首先是家庭本身的稳定,这件事应该是排在第二的位置,玲子感到自己没有被重视于是崩溃了。

完美不是在风平浪静的海面上行驶的船,而是暴风雨过后洒在甲板上眩目的阳光,完美不是来自由我们对它的执着追求,而是源于勇于面对磨难的坚强的心。

挪威森林心得感悟 篇2

《挪威的森林》看完了。这是一本很精致的书,正如书中所言:“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翻开书,看见自我色彩斑驳的青春。

谁没有过迷惘的青春?怀疑朋友的友情,无视父母的亲情,对存在的意义和世界的真相提出质疑。混混噩噩不知前路在何处,只得相信自我,一个人蜷缩得更紧。永泽说:“人生中无需梦想这种东西,需要的不是梦想,而是行为规范。”他又说:“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我想做的事,而自我应做的事。”

然而我们这个社会,在这样的冷漠的人群中,徒有网络的温暖,却不需要绅士,我们只需要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脱离了社会性那样的一个单一的人,如此而已。正是因为这样,死亡的阴影才一步一步侵入生命的领地,等察觉到,已经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了。

这样的后悔着,也无事无补。于是直子死了,活着的渡边亲身将挚爱的直子送进了坟墓,送到了木月的身边。路渐渐的远去了,心却还在开始的地方挣扎着,这种痛一如离开母腹的婴儿,非要那么痛彻心菲的哭上几声才能证实自我真的存在。

直子就这样无声的啜泣着,虽然她很想哭出声来,可是女性的虚荣在阻止着她,不想成为众人取笑的对象,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压抑。曾说过以前我是这样活过来的,往后也只能这样活下去。一旦放松,就无可挽回了。

是的以往的目标在今日如果一旦放松,那么往后的期望就将不复存在,活着就是为了那一虚渺的幻想,尽管穷尽一生也未必能够完成。

初读时,我看见了一种在世人眼中称之为颓废的生活和思想。主角渡边无所谓明天如何,对大多数人漠不关心,按照自我的步调行走人生,平时去大学上课,周末呆在宿舍洗衣服和晾衣服,到了晚上去打工,如此反复。这种人生无所谓好不好,谁都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指点点。只是我想,在一味追求成功与荣耀的此刻,能不受周围环境与世俗理念影响,坚持着自我的个性与信念,实在难能可贵。这点给我感触颇深。

我还看见了凄苦的爱恨纠缠。渡边的情感被往事和现实所缠绕不得解脱。代表过去的直子,渡边对她的情感是十分复杂的,不仅仅有少时便存在的憧憬,还有因自觉认为被友人所托付而产生的职责感等等,真正称为爱的部分占的比例并不高。在直子住院后,渡边遇见了代表现实的绿子,与直子不一样,绿子身上有蓬勃的生命力并对生活洋溢着热情,是个人见人爱的主角。渡边同样深深地为她着迷并且感到为难,无法从示爱的两人中选择,体现了他优柔寡断的一面。

再读时,我看见了自我。与渡边相反,我对生活充满了十分的热情,努力搞好人际关系,就是这样,也平稳地走过了二十年,并且将继续热情地生活下去。读完《挪威的森林》,带给我的并不仅有故事完结的悲戚惆怅,同样还有对未来无限的期望。

到第三遍,我不再局限于从故事具体情节和人物情态中发现什么了。从整本书讲述的故事和作者所想表达的思想。我悟到了,书中反复提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的确,怎样才算人的出生和终结?如果一个人死了,他就真的消失于这个世界了么?亲友的记忆,遗留下的物品,都彰示着这个人的生命的痕迹。只是形体的消亡,真的是生命终结的标志么?每一部文学作品都或多或少的对社会与时代有所反映。六十年代的日本的具体情景我不了解,可是我想渡边之所以有如此的苦闷与孤独必须与大时代背景分不开的。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我不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这恐怕就是所谓的时代与时代间的代沟吧!戴望舒说:“你教什么智慧给我小小的白蝴蝶打开空白之页合上空白之页?”其实,蝴蝶告诉每个人,青春年华只剩下了两个字:“寂寞。”也许你不明白青春为什么是这样的。

然而村上春树告诉你,青春只能是这样的。

挪威森林心得感悟 篇3

曾几何时,我们在失落中徘徊,在孤独中无奈,在混暗中迷失,找不到指引前方的光,在灰灰暗暗的在人生中路涉,但在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后,我对孤独有了新的认识,恰如一缕曙光,不偏不倚的照在我的身上。

村上春树与一般的日本作家不同,不会在书里专注于描写日本的文化,而是将目光投向世界,因此他的书受多国文人的推崇。

《挪威的森林》中主角渡边,他的人生中有丝丝灰暗的轨迹,和太宰治不同,他灰暗的轨迹是每一个人的真实写照,任何人都可以从渡边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渡边极少数的朋友或是死亡或是失踪,在不断前行中忽然发现只剩自己一个人,孤独、迷茫的陷入混乱的社会中,或是在孤独中麻木,或者把玩着孤独。

渡边或许是发现了孤独的真谛,在一个个朋友的离开中平静生活。

如世界痛吻我,我却报以歌的态度体验生活。

如果没有能力改变未来,那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努力过就好。

人生如此,世界也如此。

所谓人生,其实就是在黑暗中行走,你不知道前方如何,也没空想,因为走过的路已经坍塌。

我相信当直子死的那一刻渡边的弦是断的。

但他依旧笑着,我们何尝不会这样。

灰暗的孤独中寻找那一缕光,努力了就好。

挪威森林心得感悟 篇4

用了连天的时间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有一些不得不记下的感受,又担心记下的东西过于肤浅,然而怕又没有耐心,更多是怕没有时间继续读完第二遍,所以索性还是把自己可能尚未成熟的种种感受写落纸上。可能是习惯使然吧。

这是一本很封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而且,我对于日本的文化和历史又知之甚少,这就是我担心不能深入理解作品的一个原因。我所说的封闭只是一个外界环境的封闭,而决非作品中典型人物心理上的封闭,相反,对人物的刻画上,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震撼力,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失之偏颇,它更多的给我了心理上的震撼。这震撼很强烈,而且是全方位的强烈。

爱情、友情和性交织在一起,融洽、冲突、此起彼伏。从诞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无所畏惧的解脱,畸形的性接触和近于病态的心理。抽象而出的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把活的部分拖进死亡,又把死亡拖进活的部分,终于是从不成熟走向成熟。

在文章开始处的伏笔更有意思,直子讲的那草皮掩过的让人毛骨悚然的井,男人会小心翼翼的去提防,而女人,包括直子,因为不怕,或者那怕只是潜意识的怕,所以终于掉进去,是偶然之中的必然。爱,走的太近,付出的太全部,就可能变成相互的伤害。这些与性无关。玲子拥有的仅仅是友情和性,所以有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另外,玲子又是超凡脱俗的女性,她可以把性从爱中解脱出来,()坦然面对美好的生活,这区别于一般,显得很不容易。

谈及作品中悲剧性的人物,直子和初美,虽然通往悲剧的路途,一个激腾一个平坦,但其根蒂都在于对性和爱有太完美的憧憬,想得到百分之百的完美又不可能,终于导致悲剧。而绿子则很幸运的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更加坚强和果敢的性格给她带来了看似较完美的结局。有更多的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总的看来,这是一本区别于以往的更模糊,其实包含更加深邃思想的书。现在是一定不能完全体会作者思想的,因为年轻,或许,再经过十几年的生活炼励,重读到这本书,我会有更澎湃的感受。

挪威森林心得感悟 篇5

迷失的人就迷失了,相遇的人会再相遇。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得以永存。很多人都会说,懂得很多道理,却仍旧过不好这一生。我想我可以从这句话乃至这本书中真正体会到什么,而不是看起来如何或是浅尝辄止。

渡边彻,叙述了全部故事。木月,与直子青梅竹马,两人十分喜欢渡边。木月自身的性格常被人认为是傲慢,所以朋友方面,木月只有渡边,对他极其热情,顾虑周到,心思细腻到不想让任何一个在场的人(其实就是直子和渡边)被冷落,可以说木月有着十分出色和完美的才能,但直到最后都对自己没有信心,以至他在直子面前都很颓丧。然而,太在乎别人的人往往坚强给别人看,脆弱留给自己,他无故自杀了。一年后,每当周日来临,渡边与死去的朋友的恋人直子幽会。不是作为道德低下的男人,反而渡边带着怜惜爱恋直子的心情,他明白直子需要的不是他的安慰故不能大胆给予,大学生活中不咸不淡,可谓是在心里迷茫的“苦吟”。

偶然间,渡边一次读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时,认识了所谓“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对书不屑一顾”的永泽,如果说木月是仅对直子和渡边君有领导魅力,那么永泽是有能力在众人之上迅速审时度势,让人迅速察觉“此人是非等闲之辈”,这两人在信心上可谓是天壤之别,“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劣诺夫干的勾当。”永泽对于深深追求他的初美薄情得很,“我没有同任何人结婚的念头,这点对初美也说得明明白白,初美如果想同某人结婚也是可以的,我不干涉;要是不结婚而想等着我,那她就等。”初美割腕自杀,永泽给渡边写道“由于初美的死,某种东西消失了,这委实令人不胜悲哀,甚至对我来说”渡边将信撕得粉碎,并以后不再和此人有往来。每人有其两面性,永泽那颗心既春风得意却又在阴暗的泥沼里苦苦挣扎。

绿子,和渡边在大学中遇到,家境艰难,母亲癌症死去,父亲和母亲一样得脑瘤,姐姐爱好坐在狂吼乱叫的车子上兜风,两人仅靠和亲戚经营的小气的“小林书店”度日,一手好厨艺,吉他唱歌不敢恭维,面对着附近的火灾,却坐在阳台上唱歌,“死了就死了呗!我们早已决定对未来的事来个不屑一顾!”没有温馨的家庭,得不到别人能得到的爱,就会对爱有独特的标准,“对某种人来说,爱是从根本上不值一提的,或者说非常无赖的事开始萌芽的。”

这书中,没有让人很崇拜的角色,有的只是我的影子。

对于只身独处的人来说,四月实在是不胜凄寂的季节,四月里,周围的人无不显得满面春风,人们脱去外套,在明媚的阳光下或聊天,或练习棒球,或卿卿我我,我却孑然一身,形影相吊。渡边在两次探望疗养院的直子(精神病),发觉直子可以回到现实世界了,可以与自己生活了,但却又得到病情急剧恶化,幻听很严重,生活难以自理的消息;同时面对着绿子真诚的爱情不能做出绿子心中的正确回应。浑浑噩噩,两处都难以摆平。

其实,这种境况随处可见。在风和日丽的天气行舟于湖面,既觉得蓝天迷人,又觉得湖光旖旎。倾心于某些人,再正常不过,只是随着世事长河流逝,留下的是一个或者无。

直子自尽,某种程度上是对自己的解脱。对于渡边,不管直子是否在世,两人注定无果。渡边对直子只是一种责任,并且不能放弃这种责任。渡边对直子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尽管爱的方式在某一过程中被扭曲的难以思议。绿子生性活泼,脑子灵活,渡边有缘与她一起共度余生,就像绿子说过的话“把人生当作饼干罐,饼干罐里不是装有各种各样的饼干,喜欢的而不喜欢的都在里面,如果先一个劲儿条你喜欢的吃,那么剩下的就全是不大喜欢的。每次遇到麻烦事我就这样想,先把这个应付过去,往下就好办了。人生就是饼干罐。”

这样,渡边继经历木月的永逝,又经历了一次伤痛。直子的死没有成为一个结点,而作为渡边的成长,再次延续了渡边的生命。

但是无论怎样的哲理,都无法消除所爱之人的死所带来的悲哀。那句话也一样,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并从中领悟某种哲理。所谓成长,尽是如此。

挪威森林心得感悟 篇6

记得第一次看村上的《挪威的森林》的时候,心中有一种强烈的刺痛和不安,不曾想到有一个人,一个我对于他来说如此陌生的人能如此精确的描绘出我当时的生活和心理,随即放下书,不愿意去可以用别人的故事来诠释自己似曾相识的生活。时间毕竟会洗涤一切,让很多的过往变得已经没有印记,当我第二遍、第三遍乃至更多遍的领会村上文字的时候,越来越多的是发掘文字中更深层次的意境和写作的风格。生活就是这样,我们有了新的目标,我们心中依然有着年少时纯洁的梦想,不会因为一些什么别的而做过多的停留。

现在的我,更多的喜欢文字的风格和意境,另一个就是富有哲理的对白。村上文字里的对白,简短、有力,并且还有一丝玩世不恭的冷漠。有时候人与人的交流和沟通是需要一点技巧的,或者说对于某些人不要那么的一本正经,运用一点小聪明,用一点吊儿郎当自然和达到更好的效果。对于哲理性的对白,我一直很喜欢,有一种迂腐但不失高雅的味道。村上的哲理在于不是应用别人的话语,而是喜欢用歌曲的名称开始对白,然后越来越多的文字描述,使得整个篇幅开始活灵活现,富有哲理,其中的文字都是他亲手制造,无需引用他人的。

最喜欢的是《森林》的开始和结尾,很有诗意,很有一种让人神伤的感觉。对于最后渡边仰天长叹,我自己到底在哪里的时候,我想很多人都会扪心自问,曾经的有一段时间,我们自己似乎在生活中迷失了自我,找不到方向。对于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存在于成年和孩子之间,似乎很多时候永远的长不大一样,所以对待生活对待人和事物有一种依赖感,还有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难免迷失自己,找不到前进的路。

《森林》对于我来说是一部彻底反映现实生活,现实社会的文字作品,从中可以了解生活的细节,人生的起伏。最重要的是活着,真实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活着,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更好的活下去。

每一部文学作品都或多或少的对社会与时代有所反映。六十年代的日本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但是我想渡边之所以有如此的苦闷与孤独一定与大时代背景分不开的。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我不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这恐怕就是所谓的时代与时代间的代沟吧!

故乡心得感悟系列


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在写感言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的“故乡心得感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故乡心得感悟 篇1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 篇2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心得感悟 篇3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心得感悟 篇4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故乡心得感悟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有关名著心得感悟如何写


每当我们面临一些场合或者重要时刻。感言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表达情感,怎么写出一篇优秀的感言呢?“名著心得感悟”为小编为您收集并提供,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名著心得感悟(篇1)

我特别喜欢看《查理九世》系列小说,它是我休息时的好伙伴。它不仅让我身临其境,还让我有了无穷的乐趣。

《查理九世》一共有二十四册,每一册都有精彩的故事。它主要讲四人一狗组成的DODO冒险小队,分别是虎虎生风的学校“小霸王”——虎鲨,天才小发明家——扶幽,女生代表优秀班长——尧婷婷,未来侦探问题多多——墨多多和绅士小狗——查理九世,他们展开了一起经历惊心动魄的冒险。

一打开书,你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故事内容环环相扣。DODO冒险队虽然遇到了麻烦,但是他们知难而进,他们密码,对比指纹,分析推理,一个个巨大而神秘未知的秘密展开了。他们齐心协力,克服困难,用智慧的力量化解了一个个奥秘。从中,我看到了可贵的品质:勇敢、坚强、团结合作,正是这些品质,他们才能战胜困难,度过难关。

在《查理九世》里有为财富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也有为自己研究痴迷的人。世界上有大多执迷不悟的人,可最后他们都敌不过墨多多这样心灵善良的孩子。

一本有“魔力”的书,会不知不觉的让你跟随着他们去探索迷境,而且还会跟随着他们一起去各种谜题。惊奇地故事情节,让我爱不释手,书名是《查理九世》全集,我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就读完,深受感动。

在这本冒险小说里,查理九世、墨多多和他们的小伙伴知难而进、无所畏惧,克服了重重困难。

书中几个小伙伴们团结友爱的精神,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就像我们在学校里一样,同学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我也要像书中的小伙伴们一样勇敢,这样才能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在生活中才会有进步。

名著心得感悟(篇2)

看过之余,掩卷沉思,“草船借箭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要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逾和现在我们看来,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瞒“过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十万支箭,令周逾刮目相看。试想,诸葛亮不讲究“策略”能行吗?

细细思量,我们的学习不也一样吗?也应讲究方法,注意适当休息,劳逸结合,让大了大脑得到调节,为下一节课积蓄精力,就能提高学习效率。

学习是这样,生活也如此。有一次,家里来客人,妈妈让我给客人沏茶,沏茶就要烧开水,清洗杯子,以及分放茶叶。烧开水约十分钟,洗杯子约要五分钟,分放茶叶约三分钟,这样一来,就要共花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条妙法:在烧开水的同时,就洗杯子,分放茶叶,等水烧开后,其余两项工作早已完成了。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时间去做其它事情,还让客人在短时间里感受到了主人的热情。

做事情不仅要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的“识”,还要有“单匹救主”的赵云的“胆”。记得那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跳高。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生龙活虎,就像猴子一样一跃而过。轮到我了,生怕摔着的我及得额头直冒冷汗,胆却的内心使我的动作变得缩手缩脚,最后落得个“嘴肯泥”的下场。体育老师摸透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又耐心地给我讲解跳高的要领,在老师和同学们地鼓励下,我大胆地又重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成功了!漂亮的动作还博得同学们地欢呼,齐声叫好。唉没有胆量可不行啊!

是啊,我们虽是新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如果没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那样渊博的知识,横溢的才华,没有赵云那浑身是胆的气魄,试问,我们能有“胆”有“识”吗?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世纪少年吧!

名著心得感悟(篇3)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老师和爸爸布置的作业,一年前爸爸叫我读过,然而前几天当我读完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后,我觉得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相处的几天里,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小王子在旅行中曾经去过别的小行星,接触到一些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灯夫。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灯夫每分钟都必须点燃和熄灭一次路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们见面时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灯夫说:“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命令,这是我的职责”!说着还不忘忠守命令,认真地点灯、熄灯。

这个灯夫也许也会被他人嘲笑,就像国王、酒鬼和商人一样,好像他也是另一个行为荒谬的大人。但是,灯夫的无私奉献精神得到小王子的赞叹。他是小王子到地球之前,唯一被他认为可以做朋友的大人。当然,灯夫也是他们之中我唯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比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舒醒过来了。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执行命令,为完成任务而竭力坚持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忠于职守,奉献他人,不论在哪个国度,其所做的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此刻在我眼里,老师就是我们成长的点灯人,老师就是忙碌的灯夫,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向我们敬爱的老师致敬!

名著心得感悟(篇4)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有关工匠精神心得感悟如何写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工匠精神心得感悟如何写”,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工匠精神心得感悟 篇1

几千年来,工匠生活在社会底层,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艺经验与“知识”“真理”无缘,他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被精英文化轻视。中国传统思想中,孔子对“学稼、学圃”不以为然。孟子更将它称为“劳力”,断言其被“劳心”者统治。这并非“中国特色”。杜威曾说,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相差很大,却共同地贬低技艺。柏拉图把手艺人安置于“理想国”的金字塔底层。亚里士多德把技艺称为“制作”,认为只是达成外部目的的手段。随着近现代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日益兴盛,人们对工匠技艺经验的批判,就愈演愈烈了。

在此背景下,“教书匠”几乎成了教育领域的“过街老鼠”。“教书匠”和“教育家”间的虚假对立,诱使“要教育家,不要教书匠”之类口号出炉。在它们的误导下,有些一线中小学教师,如宗健梅所言,“不去做具体的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研究,甚至鄙视常规教育教学工作,把扎扎实实的教育教学轻蔑地称之为‘教死书’,把实实在在的教育工作者轻蔑地称之为‘教书匠’,却进行宏观的、不切实际的理论研究,说一些专家们常说的话,写一些学者们已经写过的文章。”奢谈一知半解的理念,执迷于建构教育流派或教学模式,轻视学科教学知识打磨和积淀,最终将导致教学荒芜。

故而,教师要重拾工匠精神。这是我国时代精神的需要,也得到了当代学术研究的印证。上世纪哲学研究的实践转向及其对社会学、教育学的影响,都为技艺经验的合法性、奠基性和重要性做了“背书”。

这些学术思想资源包括:存在论层面,xx对“用具透明性”的现象学描述;认识论层面,xx对缄默知识与名言知识之关系的“冰山比喻”;语言哲学领域,xx对“知道什么”和“知道怎么做”的区分和xx的“相似的看待”“相似的处理”;在社会学领域,xx揭示的“实践逻辑”;在教育学领域,xx的“教师个人实践知识”和xx的“教学机智”等。

简言之,教育教学不仅是科学,而且是艺术。作为艺术,它总有一些地方没有道理,总有一些地方不讲道理,也总有一些地方讲不出道理,教师只能靠技艺经验。

工匠精神心得感悟 篇2

工匠,是一种职业,看似平凡,却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人们都在询问,什么是工匠精神,在究竟来自“何方“?它,神神秘秘,似乎很少人能够体会到它的真正内涵。有人说,工匠精神就是不断改变精益求精,其实不然,我认为工匠精神不只是精益求精,更要有一种心态,而这种心态,决定着你的命运,你似乎在慢慢的为之所改变。

曾经有一篇文章这样说道:“一天,一位大学的学者来到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派了几个人到建筑工地去砌墙,这位大学者问了第一个正在砌墙的人说:“你在干什么?”“难道你看不见吗?我在砌墙。”那位工人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回答道。显然,对方是嫌他打扰了自己的工作。

学者笑了笑,有走到另一位砌墙工人身边问道:“你在干什么?”那人差异的看了看他,然后用手比划着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大大楼说,我在盖一座高楼。这两个人的回答令他大失所望,但当转身欲走的时候,一阵歌声吸引了他,在忙的焦头烂额的工地上竟然还有人唱歌,这位学者狐疑的循着歌声找了过去,原来是一位目光囧囧的年轻人,只见他麻利的砌着转,同时哼着一首首老歌。

“你在干什么?”学者又问了他一个问题。

“我在建设一座美丽的城市。”这个人爽快的回答道。

十年之后,这位学者因为某一课题又来到了这个工地进行调研,凑巧的是,他发现一件令他非常震撼的事:“十年前的那几个人,第一个还在工地上砌墙,第二个成立图纸设计师,而第三个,却已经成立他们的老板。”

由此来看,所谓的工匠精神并不是只有精益求精,而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态度,能否意识到这一点,决定了你以后能否干出一番大事业。

工匠精神心得感悟 篇3

No.1、不要将工作当做赚钱的工具

很多人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纯粹的思想,工作就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图生存,最终,致使成为工作的机器,为工作而工作,为赚钱而工作。

在《工匠精神》这本书里,对工作的解释是“生命价值的体现”,当然,我们的生活除了工作真的是所剩无几,所以,工作是致使我们是否获得幸福感的主要因素,被爱、被赞美、被他人需要、为他人服务,这四个因素是塑造幸福的基石。拥有工作、热爱工作就是一种幸福。热爱自己工作离不开兴趣的培养。

上大学之前,我总觉得机会多的岗位和专业可以在毕业之后寻得一份轻松稳定的工作,以便安逸终身。道听途说不假思索的报了当下最热门的基础服务专业,畜牧兽医专业,直到在大学里遇见了对我影响巨大的一位老师,集教育、书法、音乐、文学、满贯的老师,我很敬仰他。帮助我找到了我自己热爱的东西,毕业后便一头扎进了热爱的事业中,所以,在工作里,我不是那一类为了工作而工作的人,工作里夹杂了太多自己的兴趣和热衷。

不去将就,工作和感情一样。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那么,不要让它成为你的负担。毕竟你选择的这份工作每天要陪伴你八小时,所以、就需要在这份工作中找出可以让自己突破的地方,让自己提高的部分。研究学习,直到你爱上你的这份工作之后,你会觉得,生活过的很精彩。世界上没有一种换取对应金钱的工作是不辛苦的。

放下浮躁,放下功利,放下投机心,初出校园的的年轻人大多都存在浮躁、投机倒把、好高骛远的心态。这几种心态的横行,直接导致社会就业不稳定的现象出现,、屡屡跳槽、换工作致使年轻人在工作中失去了上进心,浮躁占据着大部分的生活状态。

这一段中,三个方面说给行走在路上的年轻人。

首先,切勿将金钱欲与工作直接挂钩,因为这样无法将工作形成为生活,而只是工具。不去热爱,便成了将就。其次、体现自己的价值,为他人所需,为他人服务,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得到认可。最后、放下浮躁,快速褪去校园里稚嫩的孩子气,适应社会生存法则,圆滑人际世故,成为有用的专业性人才。

No.2、唤起生命中的正能量,带着爱去修行,去普渡你的周围。

信仰是一股无法阅读和聆听的力量,自然界万物之力也无可比拟。信仰自己职业,信仰自己的工作,是我认为工匠精神的最高境界,一旦有了信仰,那么牛鬼蛇神、千沟万壑也只是皮毛而已。

信仰,需要唯一、也需要忠诚。我们经营一家企业,从事一种专业,履行一种义务,就需要善始善终,自始至终都要坚持下去,唤起生命中的正能量,让自身的力量时刻影响着你的周围,信仰宗教信仰并取得不凡造诣的信徒大多都经历众多苦难和煎熬。这种精神在后来被人们当做教材供人们学习模仿。

拥有一个梦想,当做信仰,明确目标后,需要寻找方法,达成目标,实现梦想。梦想,千差万别,各有不一。如何实现目标,结果导向尤为重要,工作是以结果为导向的,没有结果,相当于空谈。带着爱去工作,带着爱去处理人际关系,带着爱去处理工作事务。让工作在爱中,让爱在工作。这是我们就应靠拢的方向。减少自我偏见的心,利己的心,不公的心。增强自我利他,助他,成他之心。让爱的力量深入工作,深入人心。

大学刚毕业,早在学校历练了很久,社团、宿舍、班级关系处理的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学生社团工作也是得心应手,水到渠成。我很明白也很清楚,这些工作大部分是知道老师为我们铺好了道路,我们只是按照规则进行施法布场,当取得相应的成绩的时候,沾沾自喜以为可以傲视一切当离开了学校,离开了支持工作的老师,离开了团结的同学朋友,一切都变了。

记得刚上班,工作环境里的每个人都不会将你视为学生来包容你的错误和无知,错了就是错了,没有人会对你的错误买单,只有自己承担,在学校树立的自信和优越早已不存在,当无法用年轻和搪塞无知的时候,你必须抱着社会生存法则细嚼慢咽,在跟头和套路面前学着大人的样子为人、处事。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便成社会人。

No.3、请选择不被欲望操控的人生

工匠精神:是指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的精神理念。精益求精,注重细节,严谨专注,精致专一。

如今社会普遍存在心浮气躁,追求“短、平、快”(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带来的即时利益,从而忽略产品的品质灵魂。这是对企业而言,同样对于个人而言,欲望操纵,在工作中为获取眼前的小利益挺而走险,一直在打着捷径获利的小算盘,无法将心思用在工作的创新当中。

现实生活中,利益无处不在,一旦将利益摆上桌子,那么就会沦为赤裸裸的利益交换,进取心逐渐消失,功利心逐渐增强。

发挥自己的优势,展现自己的实力,将每件事都认真的对待,每一份耕耘都获得应有的成长。

工匠精神心得感悟 篇4

学习工匠精神后感触很深,它会让我有时浮躁的心情平静下来。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过深层次的思考。这个工作到底值不值得全心全意的付出?在又苦又累的时候会想:反正都是发那么多的工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是更舒适吗?工作于生活到底怎样平衡。

作为一个在新能源工作1年得我。首先学会了怎样做人,做一个善良真诚的人。通过学习《工匠精神》明白了很多,找到了自己工作的定位,明白只有把结果做好了,才是对自己和别人负责。只有用感恩的心去对待人和事,拥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把事情做得。

乔布斯曾说:“工作将占据你生命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从事你认为具有非凡意义的工作,方能给你带来真正的满足感。而从事一份伟大的工作的方法就是去热爱这份工作”。不可否认“工匠精神”是一种奉献精神,它可能默默无闻,无私的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从而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转。试想若没有这种精神,企业将会怎样?作ATL的一份子,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今天我以公司为荣,明天公司以我为荣,我是公司的一员,我该对公司负责”。

工匠精神不是枯燥机械更不是僵硬死板的,而是一种热爱工作的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拥有工匠精神无论自己还是企业,都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工匠精神值得我们去体会,工匠精神的含义和内容值得我们慢慢去总结。总之,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他的人生态度。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得出色,才能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让我们一起把这种工匠精神文化传承和发扬下去吧!

工匠精神心得感悟 篇5

“日本占世界百年老店30%”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一直认为中国是一个传统老店留存比较好的国家。为什么还在运营的老店不如日本?直到我了解到日本工匠的“工匠精神”。山本酱油的第三代传人山本太郎,为了做出最好的酱油,花了一年时间学习如何做出最好的木桶。有人问他是不是浪费时间,他觉得是他对父母和客户的责任。这种精神就像这个浮躁的社会里的一缕清风,沁人心脾。

匠人的精神就是专注于眼前的人,脚踏实地的尽职尽责。工匠从来不在乎产品的售价,只在乎人们认为自己可以提高的地方。人的思维是有限的,不能用同样的热情同时对待很多事情。工匠们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手中的工件上,剩下的就交给别人了。如果每个人都能有这样的工匠,只要分工明确,社会就永远不会混乱,但现在人们看到电影行业赚钱很快,所以不管是作家、歌手、食人族,都去当导演,最后落得工作没做好、电影口碑很差的尴尬境地。

手艺的第一个条件是崩溃。当前面的路很多的时候,有些路可能看起来是捷径,有些路看起来是漫长而艰难,但是你怎么知道这两条路有相同的终点呢?我一直认为不努力就没有结果,不走弯路就没必要走。为了找到最合适的方法,孟剑锋尝试了几十种材料,推翻了一套又一套方案。没有那些看似无用的尝试,你怎么能得到外宾渴望赞美的结果?工匠的精神,不急于做出最优质的产品,大概是我们社会每个人都需要学习的东西。

说到工匠,我们总觉得“踏实”、“踏实”,因为他们不能被整个社会浮躁的风气所驱使,却给这个社会带来一丝凉意。

工匠精神心得感悟 篇6

说起与父亲住在江北的那几年,印象最深的,便是老李那日伏下的身子和手尖斑驳的表印。

有些事,命中大抵是真有因与缘的存在的。

老李称得上是个不修边辐的人,顶着一头杂草丛生的头发,略有秃顶的迹象,只套着件洗得发黄的衬衫,待人接客,都是那么双几近发白的拖鞋。

是了,这便是第一印象了,尚幼的我对他实在起不来什么肃敬感,因而许久都不明白父亲当初为何要用拜访这两个如此慎重的字。驱使我常往他家跑的,是挂在他家正厅的草体,写的是腰间带得纯钢斧,要斫蟾宫第一枝,说来也好笑,我那时并不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是恰在学书法,觉得这字真真大气,像真迹似的,怀着少年心性,总想去一睹真容,见见世面罢了。

最甚的时候,我似乎还临摹过。也不曾一次地缠着他问:老李,到底是哪搞来的?他也只是抬了抬眼角,不甚在意地说:都说了我年轻时写的了。反正那时我是不信的,扮个鬼脸不够,还要挖苦上那么两句:你怕是都不晓得这写的是啥!他也不恼,笑骂一句小丫头片子便也过去了。所以,我当时觉得,他这人虽邋遢,但也是极和善的。

令我费解的是,某日我拿着书法考证欲去找他炫耀一番,本着吓他跳的心思,蹑手蹑脚地踏入他家副厅,刚发出一个音节的大叫,被他陡然回头的眼神扼住了声波,那眼神其实很平静,但斥满了安静!两个字的警告,那是我第一次在老李的眼中看到了随意之外的情绪。我闭嘴了,安静了,满怀委屈地望着他小心翼翼地伏下身子,捏着细针的手稳稳当当地落在圆型的表盘上,空气中渐渐响起嘀嗒,熵嗒的指针声,我看着他如同对待神明一般专注于那狭小的零件,他的世界似乎只有他与他眼前的表,一点余地也无法留给别的物或人。

那天,我知道了他原来是一位制表匠。手上是斑驳的表印,而非深了的指纹。

与他再不联系的日子,听闻某个品牌似乎不远万里来到这希望能聘用他,但他拒绝了,别人惋惜,他也只是笑着说他有生之年只想把那么几块表做准了, 没有量产那个本事。

我走时,父亲沉默着捎给了我一块怀表,上面刻着要斫蟾宫第一枝的字样,我当时在想,他这移物接物的本事,去了又何止是做个量产的工人呢?可冥冥中我似乎有些理解了他的选择。

后来,我终于读懂了那句诗,明白了工匠精神 这四个字,我不再想问他是否后悔,一身才华尽与时间蹉跎,与世间的名利擦肩而过;我只是望着那今日仍精准的怀表,一遍又一遍地临摹那句要斫蟾宫第一枝。

工匠精神心得感悟 篇7

“没有一流的心性,就没有一流的技术。”方寸之间,他们创造出精致,他们阐释着格物致知的.真理。大国工匠,那一刀一刻中尽显的人生信念,实为人类文明的一朵繁花。工匠精神从不会落后于时代,在任何时候,我们需要的,就是工匠精神。

“生活的目的就是自我发展,我们就是在不断认识发展自我中成长。”王尔德的话并不晦涩,也不玄虚,却如狮吼雷鸣般,张驰有度。生活有多种选择,但我们可以在细微处将事情做到极致,将生命赋予活力。工匠精神,我之拥有,不负韶华,则未来可期。

个人需要工匠精神,工匠精神让个人不断塑造心性,涵养品性,健康成长。

时代精神有工匠精神来丰富,而我们青少年,更应有一颗正心诚意的心。北大女生宋玺赴亚丁湾护航,怀瑞戎机壮志。她并不仅仅满足于学识更在心灵中充实自己。大国工匠火箭雕刻师徐海平以严谨的态度为中国火箭保航,他十年磨一功,力求做到极致。

工匠精神,在任何时候都是个人的良药,利于心,践于行。

社会需要工匠精神,工匠精神让社会的风气清明,是对当今浮躁风气的有力净化。

华盛公司为何屡屡在世界上搏得头筹,战胜别国?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们的员工精益求精,结合时代要求,关注着人们的需求,以工匠般的精神精打造出优秀出众的产品。中国为何能创造出天宫二号,北斗卫星等闪亮世界的科技,究其原因,缺不了研发团队的广博学识,严谨态度与以及不可或缺的工匠精神。

国家需要工匠精神,工匠精神创造国家辉煌,推动国家不断前进。

曾文正公曾在家书中谆谆教导:不至诚能胜天下之至伪,唯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曾文正公对投机取巧弃若敝屣,进而在诚挚执着中汲取人生的养分。工匠精神正是如此。国家不能没有工匠精神,且看那陆续发射的北斗卫星,不断研发出的天宫系列;看那美美奂的手工艺品和传统手艺;看那专注于修复文物的工匠。他们,存留了国家的历史记忆,国家的未来图象景。正是有他们的存在,我们才可领略到祖国的风采。

工匠精神,一直在与时代并行。作为时代的领跑者,我们应携着工匠精神迈向未来。

工匠精神心得感悟 篇8

何为工匠?一砖一瓦,一凿一砌,令尽身精血聚其中,命理念思想隐其内,其中艰辛历历在身而不足与外人道。

——题记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位院士虚弱地躺在普通病房的病床上,但他竟不顾自己的身体,先后9次向家人和医护人员提出要下床工作。顽强的意志撑起他那临近枯竭的生命之花,哪怕死神在身边徘徊,他也只是强硬地答着:“我要工作!”两小时后,近昏迷的他被抬回了病床。也只有这时,他才倏然回想起他如陀螺一样不停转动、忙忙碌碌的一生。

他入伍52年,参加了我国全部核实验任务,办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倾尽心血,在癌症晚期,仍以超常的意志工作到最后一刻。他知道化疗会影响工作,所以在被确诊癌症后他坚决地反对化疗和手术。因病情突然恶化,不知疲倦为何的他终于倒下,被送进重症监护室。醒来后,他强烈要求转回普通病房,他说:“我是搞核试验的,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现在需要的是时间。”

那一天,病危的他,在众人的掺抬下,向数步之外的办公桌,开始了一生最艰难也是最后的冲锋……哪怕是最坚强的人,在此时此刻怕是早已心力憔悴,但他从不是轻易放弃的人。5小时后,心电仪上波动的生命曲线,从屏幕上永远的消失了。这位军人,完成了生命中最后的冲锋。

何为工匠?是他!他是林俊德,一位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有志者,他将毕生心力献给国家。尽职尽能、不辞辛劳就是他的一生,他的工匠精神让我们为之震撼。但凡誉之尽心者,凤毛麟角;称之工匠者,寥若星辰。凡有志者,应念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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