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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互联网

牛虻读后感(系列8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牛虻读后感”。

牛虻读后感【篇1】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中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牛虻读后感【篇2】

牛虻死了。读完了这个故事,心里很沉重,牛虻,为了自己的信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不。从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一直苟活到了现在,终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临死,那些当初逼得亚瑟逃离的人,深爱的人都在,也算是有个完整的结局!想到逮捕前,他在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红衣主教的时候,放弃了逃生的机会,被逮捕入狱,受尽折磨,我便觉得这是一个至情至义之人。虽然从前面,他对这次出行会难逃一死的预计,给了我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真的这样就死掉了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悲痛。就这样一个人,一个教父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虽然女人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但却没能给她的儿子带去足够多的温暖,导致母亲死后,亚瑟在这个家里受尽女主人的排斥,不知道这是不是促使亚瑟参加革命斗争的起因?好在参与革命的过程中,亚瑟认识了一个他深爱的,同志,但却因为,同志的关系,和另一位同志波多,便从不敢把自己的爱意表露给詹玛。后来,被逮捕。他没有出卖自己的,战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而詹玛给他的那一巴掌。以及养父母戳穿他是私生子的事实,直接导致了他伪造跳海自杀,实则逃亡之路。换做是我,也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在面临这样的一个双重打击之下,在原生态环境中都再也没有办法抬起头来,面对这一切。而解决办法就是逃离,去极力寻求一个新的环境,去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无论前方有多大的磨难和痛苦。可是,他出逃后的经历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现实社会的残酷,出逃没有想象的那般容易,逃去的环境也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甚至糟糕太多!经历了奴役,经历了暴打,化作小丑,被人嬉笑,逗乐,谩骂,讽刺。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没有尊严最不是人的生活。但凡一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都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吧!但是牛虻没有,他一直为自己的信仰活着,成为了革命的指挥者和主导者!从出逃前,便是革命者,到现在,到死亡前,依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甚至想要说服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加入他的阵营。只是,令我意外的是,主教最终居然做出了,至他于死地的决定。要是我是他的亲生儿子,恐怕也心灰意冷了,临死都没能改变父亲对上帝的信仰!这对父子真是像到家了!如果不是因为信仰上帝,爱护民众,恐怕他也想和儿子拥抱在一起活下去!可这位蒙太尼主教放不下自己的信仰,放不下自己的上帝,最后疯了。死了。书中最后部分,主教大人,在他儿子死后的各种失常表现,真让人痛心。这部小说,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仰的重要性。信仰,超越了痛苦,超越了爱情,超越了生命!一个人,如果拥有了信仰,便会奋不顾身的去维护,去为之奋斗。这几天也观看了一些关于二战的视频,我可以毫不过分的说,像希特勒也是用自己的信仰,点燃他人的信仰,引发了二战!一个对信仰有着强烈执着感情的人,也会感染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与他,有着相同的信仰,然后帮助他一起实现梦想,由此可以看到精神力量的重要性。一个有信仰的人能够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与折磨,成就一番常人到达不了的伟大事业。而没有信仰的人,就像是一盘散棋。成不了气候。中国共产党当初就是凭借着共产主义信仰,创造了新中国。佛僧有信仰,教徒有信仰,而现在的我们,还有多少依然有着自己的信仰?有着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牛虻读后感【篇3】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篇4】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篇5】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牛虻读后感【篇6】

开始觉得牛虻很固执偏激,但了解了他多年的痛苦经历后又看到他对那个男孩的呵护,便改变了对牛虻的看法,我们无法真切想象环境对人物的塑造起到多大的作用和影响。牛虻,从一个富家公子经历巨变成为坚强的战神,把对父亲的爱藏在心底,没有什么能摧残他革命的信心。

一个孩子经历了家人的歧视,师友的欺骗,朋友的误解,恋人对自己的失望,无处可去,只能独自“死亡”,来到你一无所知的陌生的南美洲,做很多脏活,染上疾病,演小丑被人玩乐讥笑。然后易容脱胎换骨,练就了锋利的笔头,成为了革命者的领导,见到昔日女友却不能认,见到生身父亲却只能以陌生面目相视。

最感人的一段是牛虻对蒙太尼里说出自己的身份和十三年来所过非人的生活。监狱中进行着信仰与亲情的较量,蒙太尼里为了宗教,亚瑟为了革命,两人都不肯放弃自己的信仰。对二人的语言、神态描写,仿若眼前之景,蒙太尼里的内心矛盾,亚瑟的内心在煎熬,是父子之爱还是宗教与革命之斗争,蒙太尼里选择当一个好主教,却永久地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尽父爱的机会。

令人动容的还有牛虻赴死时,那些士兵们不忍心射杀一个手无寸铁身有疾病的人,不忍心射杀一个给他们带来快乐的人,牛虻经过多次枪弹射击后,终于无法站起来,无奈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就连上校等人也感到不忍。牛虻死后,蒙太尼里对人们发起怒吼,为了上帝为了世人牺牲了儿子,却换来这样一群靡乐之众,顿觉不值,故精神失常继而死去。

牛虻未能亲口向詹玛说破身份是为遗憾,而父亲宁愿牺牲自己也要追随上帝是为赤裸裸的被抛弃。有种岳飞狱中言天日昭昭之感,我内心的苦楚怕是只有天知了。。这本书算是给勉励自己吧。。去看牛虻电影~

日常情节回顾:出生富贵的亚瑟与兄嫂生活,兄嫂因早知亚瑟身世待其不友好,亚瑟与神父蒙太尼里亦师亦友。亚瑟决意以意大利独立斗争为信仰,蒙太尼里反对亚瑟此举。亚瑟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爱上少时伙伴詹玛。蒙太尼里调任主教,密探卡迪接替其位置。卡迪诱骗亚瑟在忏悔中透露秘密行动和同志名字,多人被捕。众人包括詹玛以为是亚瑟告密,詹玛怒打亚瑟耳光。亚瑟痛恨自己幼稚无知轻信卡迪,又得知蒙太尼里是自己亲父。蒙太尼里的欺骗,卡迪的出卖,朋友的误解等另其极度痛苦。

亚瑟伪造自杀现场[跳水身亡],逃至南美洲,经历了十三年的非人生活后亚瑟回到意大利,成为牛虻,化名乔尔达尼·里瓦莱兹,带着交际花女友绮达·莱尼[深爱亚瑟,但亚瑟利用其拥有生活刺激感]。亚瑟因笔头尖锐供革命党需要与詹玛相遇,詹玛已成为波拉[秘密集会中一同志,亚瑟曾因其吃醋,被捕后释放,死有余年]。詹玛与亚瑟经常相处讨论革命文章,暗恋詹玛的马丁尼吃醋,亚瑟送詹玛回家,遇到小男孩,亚瑟同情心大发[因想到自己在兄嫂家的痛苦]。亚瑟生病,詹玛、医生、马丁尼等来照料,詹玛觉得亚瑟某些动作很熟悉,已有怀疑。詹玛想起亚瑟,内心满是愧疚。

亚瑟决意偷运军火,接班要与詹玛告别说起悲惨经历,二人虽都有所感觉但没说破身份和关系。亚瑟被敌人发现又因蒙太尼里心软下失去逃生机会被捕,蒙太尼里拒绝上校用军事法庭和暴力手段驯服牛虻,牛虻试图越狱因病未果,蒙太尼里多次探望终于得知牛虻真实身份,并愿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之事换其归降,牛虻悲痛诉说多年痛苦经历,要蒙太尼里在上帝与儿子之间做选择。最终蒙太尼里放弃牛虻,牛虻死后,痛苦至精神失常。牛虻赴死,士兵们感动不已,詹玛得知牛虻是亚瑟。

牛虻读后感【篇7】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

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 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牛虻读后感【篇8】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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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读后感(系列8篇)


栏目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柏林》读后感。读书是我们人生的美好,作者写的作品值得大家去细细品读。人们在读过这个作品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柏林》读后感 篇1

菇沃上校希望巴黎攻克柏林,他渴望胜利,尤其渴望祖国的胜利。他是一个特别看重荣誉和爱国主义的军人,但被虚幻、被理想化的胜利严重地打击了他的爱国之心。当巴黎被普鲁士围困攻陷时,老上校伤心欲绝,他希望法国必胜,以祖国为自豪,他对自己祖国有一种深厚的感情。这是一种强烈的爱国主义感情,这种感情是纯洁的,直接的、强烈的,根深蒂固的。

这种爱国主义是令人钦佩的。我们国家也有许多这样的英雄。正如精忠报国的岳飞,他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为了保家卫国,舍生忘死。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面对元世祖忽必烈亲自来劝降,许以丞相之职,他毫不动摇,唯有以死报国,别无所求。一身报国有万死的爱国诗人陆游,在老年时仍不忘保家卫国,奋勇杀敌,但始终没能看到“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一幕,最终在抗金的呼声中病终。他不也是和菇沃上校一样,热爱祖国,但终究心愿未成,含恨而死。我很敬佩他们爱国的高尚情操。

爱国是一种崇高的精神,我也要学习菇沃上校的爱国情怀和坚定的爱国思想,争取做国家的栋梁,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柏林》读后感 篇2

花了两天的光阴看完了《乘车去柏林》的记录片,会看这部记录片是在读《你那说说罢了的人生》内里提到。这部记录片还出了一册同名的书。刘畅和谷岳乘车去柏林是20xx年,一瞬间已十多年往日。

谷岳和刘畅在20xx年夏季,历经三个月从北京到柏林,搭生僻人的车,经过13个国家到柏林见谷岳的女友伊卡。

在这一万六千多千米的路途中,一点点的希望,搭生僻人的车从被捎三四千米,到被捎两天,路上碰见许许多多的人,风趣幽默的···,生僻人的仁慈在他们行走的一起上从来伴随操纵。

从最开端的北京出来,没有搭到顺风车而淹留,到血忱司机赞同捎他们一程。其中看见在海内被非常多司机推辞,但是在谷岳向一名司机解说原由要搭顺风车时,有位姑娘为肯定他们身份的可靠性花了半小时确定,最后带他们一块上路。在受到推辞中除不顺道,还有另外一个或许是大家的警戒心。将心比心的议论-如果你我碰到这样的状况,第一商讨即是自己的安全,生僻人的搭顺风车起码在海内没有那么普遍和浮现。

谷岳和刘畅在这一起上,搭着生僻人的车,与他们认识,谈笑自若,虽然在烈日下等候却坐不到车,但大局部的司机都情愿采用他们,带他们上路,有的以至不问情由。有的时候他们以至被生僻人恭请抵家里做客,掏钱让他们住旅社,参与婚礼,谷岳和刘畅还在孤儿院停留两天,为他们照相和做中餐。在不期而遇里,生僻人的血忱协助使他们向希望的地点愈来愈近。就好像记录片里说的“假如你想做一件事,全球都会为你让开,你想坚持本人的空想,全球都会协助你。”

当他们真实归宿柏林时,曲折几趟专心想见女友的谷岳在刘畅的提示下买了一束花预备送给女友,在赶往女友家中里却不料在街上见到伊卡。就好像谷岳说的,以乘车这车式样来见她,要比作飞机能够要美好一百倍一千倍。

或许谷岳和刘畅即是这样“说走就走的旅游”,去浮夸和碰见未知的本人,在分别的地点看别样的得意。就好像谷岳说的“许多时间我们都宁可在我们熟悉的环境里忍耐着,而不敢走入未知的世界。”“别感到担起生活的担子即是勇气”,是啊,我们想出去看看世界,总会有分别的成分拘束着,例如家庭和经济,工作和光阴,因而我们总在年复一年的光阴里,活在原先的环境里,以至到老都没有去看看世界。

有些工作你此刻不去做,你一生都不会去做。素来搭飞机成天光阴就可以到柏林见伊卡,但谷岳却挑选这样放浪的乘车式样来见她,由于他为她许诺过。或许,恋情即是这样,你爱对方而且有能力去许诺和实现,就好像谷岳毫无预言的在陌头碰见伊卡,相拥而吻,三个多月的艰巨和跋涉在这一刻都是甘甜的。

就好像记录片里说的:“本来,去过本人想要的生活,才是真实的勇气,才是能力。”

《柏林》读后感 篇3

花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搭车去柏林》的纪录片,会看这部纪录片是在读《你那说说而已的人生》里面提到。这部纪录片还出了一本同名的书。刘畅和谷岳搭车去柏林是20xx年,转眼间已经十多年过去。

谷岳和刘畅在20xx年夏天,历经三个月从北京到柏林,搭陌生人的车,经过13个国家到柏林见谷岳的女友伊卡。

在这一万六千多公里的路程中,一点点的前进,搭陌生人的车从被捎三四公里,到被捎两天,路上遇见各种各样的人,幽默风趣的···,陌生人的善良在他们行走的一路上一直伴随左右。

从最开始的北京出来,没有搭到顺风车而滞留,到热心司机同意捎他们一程。其中看到在国内被很多司机拒绝,然而在谷岳向一位司机说明原因要搭顺风车时,有位女士为确定他们身份的真实性花了半小时确认,最终带他们一起上路。在遭到拒绝中除了不顺路,还有另一个也许是大家的戒备心。设身处地的思考假如你我遇到这样的情况,第一考虑就是自身的安全,陌生人的搭顺风车至少在国内没有那么普及和出现。

谷岳和刘畅在这一路上,搭着陌生人的车,与他们结识,谈笑风生,尽管在烈日下等待却坐不到车,但大部分的司机都愿意接受他们,带他们上路,有的甚至不问理由。有时候他们甚至被陌生人邀请到家里做客,掏钱让他们住酒店,参加婚礼,谷岳和刘畅还在孤儿院逗留两天,为他们拍照和做中餐。在萍水相逢里,陌生人的热心帮助使他们向前进的地方越来越近。就像纪录片里说的“如果你想做一件事,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想坚持自己的梦想,全世界都会帮助你。”

当他们真正到达柏林时,辗转几趟一心想见女友的谷岳在刘畅的提醒下买了一束花准备送给女友,在赶往女友家中里却意外在街上见到伊卡。就像谷岳说的,以搭车这车方式来见她,要比作飞机可能要幸福一百倍一千倍。

也许谷岳和刘畅就是这样“说走就走的旅行”,去冒险和遇见未知的自己,在不同的地方看别样的风景。就像谷岳说的“好多时候我们都宁肯在咱们熟悉的环境里忍受着,而不敢走入未知的世界。”“别以为担起生活的担子就是勇气”,是啊,我们想出去看看世界,总会有不同的因素束缚着,比如家庭和经济,工作和时间,于是我们总在年复一年的时间里,活在原来的环境里,甚至到老都没有去看看世界。

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去做,你一辈子都不会去做。原本搭飞机一天时间就能到柏林见伊卡,但谷岳却选择这样浪漫的搭车方式来见她,因为他为她承诺过。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你爱对方并且有能力去承诺和兑现,就像谷岳毫无预兆的在街头遇见伊卡,相拥而吻,三个多月的艰辛和跋涉在这一刻都是甜蜜的。

就像纪录片里说的:“其实,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勇气,才是能力。”

《柏林》读后感 篇4

《柏林之围》是都德的短篇小说。小说讲述了普法战争时期,法国一位重骑兵团的老人茹沃上校满怀期望,希望祖国在战役中胜利的故事。但他最终发现胜利的喜讯只是孙女善意的谎言,禁受不住打击,猝然离世。这个故事发生在普鲁士军队将法国巴黎围困前后,作者的描绘使我身临其境,我仿佛也来到了巴黎,看到当时那兵荒马乱的场景。

文中的老兵茹沃上校是最让我敬佩的人,他的爱国心多么高尚啊!病榻之上,瘫痪的他还不忘给儿子回信:永远不要忘记你是法国人。简单的一句话足以见得老人对祖国拳拳赤诚之心。最令我动容的是他为了迎接胜利的法国军队,竟然忍住了病痛站了起来。多么坚强、率真的老人啊!只可惜他美好的幻想最终在残酷现实的撞击下,毁灭了。

文中除了茹沃上校,他孙女的人物形象也让我记忆深刻。

茹沃上校的孙女让我感动。可怜的她不仅要面对国家危亡,民族受难的局面,而且她的父亲被抓,生死未卜,并且还要在重病的爷爷面前强颜欢笑。为了让满怀期待的爷爷不受战败的打击,她编织着一个又一个法军胜利的谎言,念着一封又一封欢快的信。明明窗外一片凄凉,她却还要为爷爷讲诉外边的大好情景;军队节节败退,她却忍着悲痛组织出一场场辉煌的胜利;自己只能吃粗茶淡饭,却要为祖父提供营养品。她为了祖父的健康费尽心思,强忍住泪水,她的精神让我敬佩,不由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在家中常常不做家务,只知道吃喝玩乐,真是羞愧。今后,我一定得孝敬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考虑父母的感受,向茹沃上校的孙女学习。

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国家战败的悲凉之景,一位老人强烈的爱国之心和一位孙女的真挚孝心。作者都德从刻画小人物命运来展现一个国家的兴亡,由一个普通退伍军人的故事,表达了法国人民伟大的爱国情怀。阅读这篇文章,让我内心感到悲伤,更愤恨残酷的战争。(梅席语)

《柏林》读后感 篇5

这是一篇跑题的读后感,毕竟这本《柏林故事》是一本欧洲漫画,内容量写300都不够,那么,这本写作故事读作怪谈的漫画就我们东方人尤其是汉文化为主流的圈子去读,有一说一非常平淡。造成这种平淡的阅读感的原因是文化差异,在我们汉文化圈主流的怪谈≈鬼故事≈恐怖故事。但西方国家,尤其是欧洲,怪谈也就仅仅是怪谈,在当初封建王权统治的时候,他们的宗教对人民的约束力其实比我们高很多,所以他们不太需要通过鬼故事来教化人民天理昭彰报应循环。

清淡并不代表就不好,这是需要强调一下,这部我真是的阅读感觉是德国版的走近科学,而德国张腾岳老师是一位出租司机。和世界上所有老司机一样,都喜欢边开车编讲故事,整部漫画的故事充满的是浪漫主义和幽默感,还不是那样抖

机灵的幽默感,有几个故事其实还挺暖心的。

好了,书的事情也就说到这里,下面赶时间的朋友可以有序退场了,接下来我们来聊聊我对怪谈的理解吧。

可能很多人和我一样,胆小又喜欢看鬼故事,但因为看多了,知道套路以后肾上腺素的分泌量就下来了,为了追求刺激,我就从鬼故事进阶到恐怖故事再进阶到怪谈。

这种进阶带给我的第一个感受是神鬼妖狐并不恐怖,就借用那句:地狱空空荡荡,魔鬼都在人间。恐怖故事真的让人背脊发凉都是人,每每被吓到几近尿裤的时候我都在想作者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写出如此恐怖的故事。我为什么就写不出来,就算我知道了套路还会吓到。

其实笼统一点说,能吓到人的好的故事都是反逻辑,但又自洽,这两者结合出一种诡异。其中新怪谈有那种瑰丽的诡异感,让人神往。

第二个感受是比起那种肾上腺素分泌的感觉,更基本的诉求依然还是看到一个好故事。我读到现在喜欢的怪谈其实都不吓人,反而大部分都挺感人的。但由于本身的能力有限,真没办法给大家解释和分享到底好的标准,更别说怎么把这些能触动人内心的东西量化了。

《柏林》读后感 篇6

内容简介:“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如果你真想做成一件事,全世界都会来帮你”。一个美籍中国小伙(谷岳),一个纪录片导演(刘畅),在2009夏天一路只依靠陌生人的帮助,从北京到德国柏林,用招手搭车的方式前进,共搭车88次(包括维族大爷的三轮车1次,伊拉克老农的拖拉机1次,吉普赛人的马车1次),途经13个亚洲与欧洲国家,穿越中国、中亚和欧洲,耗时3个半月,行进16000多公里,最终抵达了德国柏林,完成了一次史无前例、艰辛又浪漫的旅程。而在那里,等待他们的就是谷岳的女友伊卡。搭车之最慢:从吐鲁番到库车的一辆大货车,620公里花了18个小时。搭车之最快:从布达佩斯到布拉格,530公里耗时3小时。那是一德国老板的豪华款辉腾,时速200公里。搭车等待时间最长:两天。在罗马尼亚离匈牙利边境只有19公里的地方,等了两天。

搭车去柏林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说实在的,以爱情的名义出走,是我一直不齿的话题。因为这,太过现实,行走应该是一种姿态,而不是一种路径,就像死亡只是必然的结果,而不是我们的目的一样。 但是我还是不得不说,无论以什么理由上路,这样的行走本身让我动容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包括我,即使具备了一切出行的客观条件——好身体、充分的时间和够用的金钱......

搭车去柏林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旅游卫视的纪录片“搭车去柏林”。谷岳和刘畅,一个是环球旅行家,一个是纪录片导演,从北京到柏林,一路上靠陌生人的帮助,完成1万6000多公里的路程。前方是未知的道路,前方有浪漫的守候。去完成这样一个常人想来疯狂的举动,是需要怎样的一种勇气和毅力?!他们做到了。“有些事情现在不做,这辈子都不会去做了”--可能我并不缺少那样的情怀,但是就是少了那么一点点的勇气,多了那么一点点的顾虑,被现实牵绊了双腿。

《柏林》读后感 篇7

《柏林之围》,这部短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中的一个老人贯穿了全文,那就是菇沃上校。这个老人是一个特别看重荣誉和爱国主义的人,当他听说法军战败后,当即中风倒下。她的小孙女和医生为了他的病情,不断编谎话。在普军包围巴黎时,他们说是法军包围了柏林。普鲁士兵进巴黎时,老上校以为法军凯旋,于是,他穿上军装准备迎接凯旋归来的法国士兵,而他看到的却是一队队普鲁士士兵行进在巴黎的街道上,这晴天霹雳,使老人的心猝然停止了跳动。

这篇小说情节安排巧妙,通过一个病中的老军人视角的运用,将巴黎被普鲁士围困攻陷的苦难现实与主人公想象中的法军攻克柏林的胜利对照起来,既深刻表现了人物的强烈爱国主义情感,又使小说具有一种动人的悲剧色彩。风格独特,语言优美,篇幅短小精练也成为这篇小说的艺术特色。表达了作者对祖国深深的热爱和对敌人的仇恨。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爱国诗人陆游,他在老年时仍不忘保家卫国,奋勇杀敌,但始终没能看到“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一幕,最终在抗金的呼声中病终。他不也是和菇沃上校一样,热爱祖国,但终究心愿未成,含恨而死。我很敬佩他们爱国的高尚情操。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向菇沃上校学习,学习他的爱国情怀和坚定的爱国思想。努力学习,争取做国家的栋梁,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柏林》读后感 篇8

《都柏林人》中情节发展往往通过主人公的“顿悟”来完成,即主人公突然的反省,造成内心深处的一种波动起伏,乔伊斯解释为:一种猝然的心领神会,仅仅一个片段就包含生活的全部意义。如《死者》篇章中主人公加布里埃尔教授在妻子对已死亡的恋人的怀念,促使主人公顿悟到自身的渺小与狭隘,更加客观地看待自己,消解了此前作为知识分子的自命不凡。

类似的写作手法在伍尔夫的写作中也有所运用,如《墙上的斑点》结尾主人公顿悟墙上的斑点原来是一只蜗牛;在国内的文学作品中,张爱玲的《封锁》也可以算运用了“顿悟”手法,女主人公在最后看到男主人公回到了电车上自己的位置,顿悟封锁期间发生的事情不过是“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

在故事发展结构上,《墙上的斑点》中的重要瞬间构建于过去的某一时刻,故事结构散发状铺开。而乔伊斯的《死者》和张爱玲的《封锁》故事都呈线性发展,《死者》这一重要瞬间或精神顿悟是故事发展的必然结果,通过主人公的几次受挫循序渐进推进。而张爱玲的《封锁》中,翠远的顿悟虽然也是故事发展必然结果,但是相对于乔伊斯的《死者》,封锁的故事情节更为集中,作者对此的铺垫更少,因此显得主人公的遭遇更为“意外”,翠远的顿悟是”黄粱一梦“式的,并非循序渐进,是在瞬间的浪漫即刻消亡。

此外在叙述方式上,伍尔夫《墙上的斑点》用第一人称叙述,向读者展示的世界是个别的、内部的心理世界,而《死者》/《封锁》运用第三人称叙述,所展现的世界则倾向于社会化和非个体化,我们能在文本中感知到叙述者的干预。但张爱玲的干预渗透不自觉地在整个篇章中,对环境的描写可以说是镶嵌在主人公的视角之内的,如写宗桢看包子上印出来的报纸的字,看远处的翠远“看上去像是一个教会派的少奶奶,应该还没结婚”,在这样的叙述中,作者的视角与主人公的视角重叠了,使读者很自然地有第三人称叙述滑向了主人公的内心活动之中。而乔伊斯对叙事的干预主要集中在结尾的最后部分,前面大篇幅的篇章作者的描写都显得十分克制,直到最后才出现了明显的对内心活动的描述和融情于景的抒情,给人一种沉闷之后豁然开朗的诗意。

总而言之,上述作者都通过生活中的瞬间来揭示事物的真实本质,使人物在一瞬间感知不曾知道的事物真相,更深刻地认识到人生的意义。我个人认为“顿悟”在短篇小说中运用是更容易出色,若是篇幅过长,铺陈过繁容易显得延宕犹疑,破坏了瞬间的破坏性力量。

读后感牛虻5篇


时隔多年再次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依然会有新的见解。为了更好地展现我在书中收获的知识,我们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或许"读后感牛虻"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牛虻 篇1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读后感牛虻 篇2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读后感牛虻 篇3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后感牛虻 篇4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读后感牛虻 篇5

“今天来了一批重伤员。一个头部受重伤的红军战士被安置在病室角上。他叫保尔·安德烈叶维奇·柯察金。……他常常疼得失去知觉,但是从来没有哼过一声。他伤势好转后我问他原因,他说:‘您读一读《牛虻》就明白了。’”

——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们读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这一段时,一定会对《牛虻》这本书产生巨大的好奇心。这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能使保尔有着如此坚毅的性格呢?那就不妨来读读它吧。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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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


导语:《牛虻》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小编希望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同样对大家的学习有影响,学习写作越来越好。

牛虻读后感(一)

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二)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同的名字,不同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系。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悲剧,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悲剧!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美好,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欢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同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因为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因为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择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肉欲,但是这个吉普赛女人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面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因为他对那种欺骗一直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保持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爱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直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因为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美好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可以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留下泪水,可以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相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努力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要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悲剧。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小妇人读后感系列8篇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相信对于作品这本书的阅读会让人心里感触很多。读后感这种应用文体,让我们能够更直观的去了解读书后的心得感悟。你尝试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小妇人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小妇人读后感【篇1】

“我们还有爸爸妈妈,我们还有彼此。”这句话是《小妇人》里面贝丝说的,是的,不管我们身在何处,我们都有亲人的陪伴。贝丝和他的姐妹们生活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们的父亲去为国家而战,家中只靠他们那慈祥的母亲支撑着,家庭从曾经的富有变成现在的朴素而贫穷,四姐妹从小公主般的生活变成应该自己劳动的少女。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只是不断的在鼓励她们,给她们温暖的怀抱与无比的关爱,还有那谆谆的教导,马奇太太以母亲的身份来关爱她们,又以父亲的身份来严厉的要求她们。然而,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但我们降临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上,放开喉咙高歌一曲的时候;我们的母亲还在产房中任由医生的缝合,但她无怨无悔。当我们开始长小牙齿的时候,母亲被我们咬伤了多少次,但她还是充满喜悦,因为我们进入了成长的阶段……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唠叨个不停,总是怕我受到任何伤害,总是对我牵肠挂肚的。每次送我上学,她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的看我进校园的大门才肯扭头回去;每次我们受到一些小伤害或者是受伤,母亲总是会“小题大做”的责备我,可我却不知当时母亲比我们还疼,每次我犯错误,打我骂我的都是母亲,我对母亲是埋怨的,却不知其实她更心疼…··

记得我刚开始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约几个小伙伴到处游玩,妈妈总是在我出门的时候唠叨个不停。每当晚饭后,我们的爸爸妈妈和邻居坐在门外的小桥上闲聊,我在一旁骑着自行车,刚学会不久的我只能用速度来保持平衡,一旦到拐弯的地方我总是操控不好,车身总是摇摇晃晃的,看上去就像要到了一般,妈妈见了立马喊我要小心点,可我一下没把持住,人和车在一声响声后啪的摔在了地上,妈妈马上跑过来把我扶起,一遍埋怨着爸爸给我买自行车,一边责骂我,还不停的看看我身上有没有受伤。爸爸把自行车扶在一旁,默默的说声:“还好有护栏,不然就要破像了。”妈妈一边扶我坐下,一边说着要把自行车扔了,我一听要把自行车扔了,哭的更加响亮了,妈妈急忙问我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我其实并没有受伤,只是舍不得自行车。但我那时并没有说出,妈妈着急的看着我,等我不哭时,我已经睡在床上了。我马上就跑到楼下看我的自行车还在吗,我见到自行车时很欣喜,但它被牢牢的锁住了,我被“泼了冷水”,我开始责怪妈妈,一天都没有和她讲一句话,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后来姐姐告诉我那天晚上妈妈把我身上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生怕我受伤。亲爱的妈妈,我讲你对我的好都忽略了,只留下了你对我的责备和唠叨,我总是嫌你对我不够好,可你去用尽了全力来爱我。

妈妈,我爱你!是你让我有快乐而美好的回忆,是你让我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你是世上的好妈妈!

那种永远温馨甜美的家庭氛围,很羡慕梅格那个英俊善良,志向远大的丈夫,很喜欢那一群可爱的宝宝们。。。。。唉,如果生活不这么激进该多好!可以不为生活所奔波,可以不为名利所费心,可以不为生计所劳累,,,找一个情投意合的他,一起生活在一个遥远宁静的乡间田野,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闲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与山水为友,和虫鱼相伴,就这样平静的携手度完自己的一生,该有多好啊。。。。。。呵呵,也许这个幻想的生活只有梦中才能实现吧?嗯,做人总要面对现实的,尽管有点时候,现实和我们的期望值相差很大,但我们可以奋斗努力来缩小差距。我记得西医基础理论老师曾说过:"不要埋怨这个社会的不公平,只怪我们自己不够强大。"是啊,我们不可以改变世界,但是可以改变自己,时刻保持一颗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心态,相信我们的生活会很美好。生命可以腐朽也可以燃烧,我们又怎能沉迷堕落?我们要用自己的激情让它燃烧的轰轰烈烈!为生命喝彩,为自己加油!

小妇人读后感【篇2】

我发现,作者在叙述故事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给我阐述了许多道理与观点,让我受益匪浅。我想:我一定要珍惜即将到来的人生旅途,是这本书使我变得睿智,它仿佛是我前进道路上的引路人和明灯,将带着我自由自在地在人生的天空中翱翔。书中描写的种种情感体验和生活经历,都曾经、正在并将要发生在每一个女孩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书中提倡善良、忠诚、无私、慷慨、尊严、宽容、坚韧、勇敢,是我们永远憧憬和追求的美德和信仰。这本书中的马奇一家有四个姐妹,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老大,玛格丽特(梅格),漂亮端庄,学业有成,她唯一不足的就是有些爱慕虚荣;老二,乔,她是个假小子,全身除了浓密的长发就没有能看出她是女孩子的地方了,她做什么事都像男孩子一样,莽莽撞撞,性格也大大咧咧,但她文思泉涌,能写出许许多多的好文章;老三,伊丽莎白(贝丝),恬静可爱,善良羞涩,热爱音乐,是姐妹们公认的“小好人”。她会用钢琴弹出无比美妙的音符,令人如痴如醉。她非常孝敬妈妈,帮妈妈分担家务,吃苦耐劳;老四,埃米,活泼开朗,活脱脱就是个芭芘娃娃:身材苗条,肤色白皙,有一双蓝如大海般的大眼睛,金黄的发卷垂落在肩上。她十分注意自己的举止,说话时却不行,她经常把两个相近的词混为一谈,引得姐姐们哈哈大笑。

对了,她们的母亲——马奇夫人,很温柔,理解、关爱孩子们,她会通过生活中的小事来教育孩子们。书中的故事在我的生活中也可以发现。看过这本书后,我开始反省自己,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平时没有留心观察,根据一点一滴的小事,悟出人生的道理。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要做一个有心的人。

我相信我将来会像马奇四姐妹一样,在我的人生之书上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小妇人读后感【篇3】

今年寒假,妈妈推荐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妇人》的书。刚开始我十分不情愿,不想看这本书,因为我觉得小妇人就是指那些女人之间勾心斗角的事情,但是在妈妈的一再劝说下,我还是决定试一试吧,看看这本书,于是我翻开了那散发着油墨香的书页,谁知这一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究竟有多好呢?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中期。

这本书主要讲:马奇家的四姐妹,在他们艺术家一般的才能下,强调的是个人的尊严和我们的自立、自律的重要,她们写作、绘画、弹钢琴、创作剧本,演出、管理家务……这些无一不渗透着她们怎样的多才多艺。同时,她们又结社、又办报、照顾婶婶、做家庭教师、勤奋写作的任务。明智、自由地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她们的归宿虽然各不相同,无论是为了爱情甘于贫困的梅格,还是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以及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还有扶弱为己任的艾米,虽然她们的理想和命运都不尽相同,但是他们都具有了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洋溢着乐观的、有理想的、的坦然面对死亡的主义精神。

这本书,作者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温馨动人的家庭生活图,人物栩栩如生,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这些都将深深的吸引着读者,并将使这部份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还有她们对家庭的眷恋;对爱的忠诚以及对亲情的渴望,描写了他们历经风雨的磨难和奋斗的历经的艰苦。

《小妇人》这本书告诉我:理想和命运是不相同的,可是应该都有着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

小妇人读后感【篇4】

其实这是一部很无聊的电影,描述的就是很简单的家长里短,实在是不符合我的胃口,然而我竟然把它看完了。

故事主要讲述了性格各异的四姐妹的日常生活,尤其是描述了她们迥异的爱情观。

老大天生丽质,为人善良质朴。最终选择追求自己的爱情,代价就是忍受生活的困顿。她热爱自己的家人,热爱自己的丈夫,却也为生活的困顿所苦恼。人之常情,既想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又想生活上过得优渥。即实现物质和精神双满足。可惜这往往就是奢望,难以实现。世间哪得安全法。

插一句嘴,姐姐总说我过于悲观,其实我之前并不是这样。可能这和我的生活经历有关系。现在想想可能需要进行反思,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我确实在生活中受到了打击,那段黑暗的生活扭曲了我的生活和观念。二、阅读知乎过多,塑造世界观时阅读过多的知乎其实是十分有害的,知乎所宣扬的观念是较为极端的,那段时间知乎对我影响很大。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并以此为正确的教条。借此可以看出,越是负面的情绪,越容易在人群中快速感染。至于原因,可能与人的生存本能有关吧。三、我自己的性格,懒惰,不给自己找出路,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性格呢?你又是如何看出一个人的性格的呢?通过言行举止吗?那么我改变自己的言行举止会不会让你认为我已经做出了改变呢?如果支配我们生活的是习惯,那么改变性格其实就是一个错误的说法,应该被改变的是习惯。习惯决定命运,那么为什么要改变自己的习惯呢?因为某些习惯是很不好的,那么评判习惯的标准是什么呢?比如赖床,就是很不好的习惯。比如悲观,就是很不好的习惯。所以,应该改变自己的想法,改变想法就会改变行动,改变行动就会改变习惯,改变习惯就会改变性格,改变性格就会改变做事成功的概率,改变命运,以及之后的一系列事情。所以,有了想法还要进行行动,这也是我所欠缺的,懒惰,不过我为什么会懒惰?因为大脑会抗拒去做某些事情,而你没有做的事情,在别人眼中就是你很懒惰。其实懒惰是别人给你定义的词语,在你身上打上的标签,你自己并不会懒惰。你只是抗拒去做某些事情,没有足够的动机和动力。所以,需要解决的事情就是要给自己足够的动机和动力。会有很多人强调,不要强迫自己,但是理智存在的意义不就是为了让自己做些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吗?不能率性而为。这种探讨我觉得很有意义,但是我还没解决好自己的问题,目前还是空谈。不能只讨论,不改变。绝对不可以这样。开始行动起来!

这一句插得太多了......

二女儿是以为非常独立的女性,具有自己的想法和非常特别的爱情观,与当时的`主流完全不同。当时的人认为,女性就是嫁个好人家,仅此而已。不然就是保持单身,这个的前提是有钱(例如婶婶)。她想要自己能够获得精神上的独立,经济上的独立,并因为非所爱而拒绝了追求自己的富家公子劳伦斯。她点亮了自己的写作天赋,非常喜欢写作,很有才华。小妇人作者的原型就是她。后期的时候,也有过为生活折磨想要放弃之前的坚持的想法,但是,可能作者较为仁慈,放了她一马,给了她一个完美的结局。说实话,我是不喜欢这种大圆满的结局,有些理想。(啊哈,潜藏在我心中的悲观想法又出来了)

老三嫉妒老二,并且爱上了追求二姐的劳伦斯,并为此十分痛苦。她希望能够战胜二姐,哪怕一个方面。她和富有但非所爱的男人相恋,希望借此满足自己内心的虚荣。最终,在游历欧洲的路途中,和劳伦斯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并最终和劳伦斯相爱,订婚。

老四很安静,善良。得了重病,最终不治身亡。

总体来说,这个还是很治愈的,和原著的基调基本一致。

美好的事物那么多,世间值得!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都会过去。不必悲观,如果真的出现了无可奈何地事情,尽全力也无法解决,那就直接放手吧。另外一件事情,花钱就花钱,没关系。别抠抠索索的,真的很浪费时间。

小妇人读后感【篇5】

暑假的一天,和朋友们一起逛宁阳城。我们去了新华书店。就在那儿,我又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她们是《小妇人》的主人公们――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还有慈祥的马奇太太、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

女孩们的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了,于是就在这样一个没有一个儿子,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爱情的家庭中,一场场的如家庭日记般简单的故事上演了……

整本书可以说是马奇家四姐妹和男孩劳里的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更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但这是纯真的友情,她想让梅格嫁给劳里,后来又想让艾美、贝思嫁给他,乔认为他们很般配,最后劳里向她吐露爱意时,她才发现,挡在中间的是自己,应该尽快把自己处理掉。于是她选择了逃避,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乃至付出生命,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爱戴,面对她的死,所有人都伤心欲绝。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虽然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艾美想作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扶弱助贫,变得成熟稳重了,最后,和劳里建立了爱情。

小妇人读后感【篇6】

新版《小妇人》在七夕上映,挺合适。伴侣们走进影院,观看一部温暖美好、阵容强大的电影。恰好之前看过94版的该片,想着写一点点不成熟的想法。

电影的主体是它所讲述的内容,《小妇人》作为享誉全球的名著,故事经久不衰。古往今来改编过的版本也是非常多,基本都维持在了不错的水平上。越往后的改编,在细节处理和拍摄上要更下功夫。

两版的演员阵容都很强大,94版的马奇母亲扮演者苏珊—萨兰登是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获得者且4次提名最佳女主角、饰演乔的薇诺娜—瑞德2次提名奥斯卡最佳女主角、饰演泰迪的贝尔2次提名奥斯卡最佳男主角以及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配、饰演艾米的'邓斯特是后来蜘蛛侠中的简。

新版也不遑多让,母亲的扮演者劳拉—邓恩是奥斯卡最佳女配获得者、饰演乔的罗南3次提名奥斯卡最佳女主、饰演梅格的艾玛—沃特森是曾经的赫敏、饰演罗利的甜茶也不用说、饰演马奇阿姨的斯特丽普也无需介绍。

阵容强大在演技上把底托住了,基本不会有接不上明显感觉差一截的表演。新版时长上要比老版要多出大约20分钟,也就增加了一些内容,在故事串联上更加清晰,让这个故事说服力更强一些。

很大的不同在于新版采用了倒叙插叙结合的方式,还是比较亮眼的做法。相比于旧版平行叙事会更有戏剧性一些。因为故事本身是没有太多调动视觉感官或是极大格局的东西,聚焦于角色人物命运,算是要把情感更多个人化和普通化,不需要宏大的叙事感。

插叙方式完成得挺好,很自然,穿插不显突兀,也让故事更加丰满。新版当中相对于三姐贝丝的更多描写,和马奇姑姑的更多着墨,都让群像更完善。尤其是马奇姑姑在旧版中,存在感蛮低,且没有太多变化,人物表现相对单一。斯特丽普让这个角色不仅是所谓的比较刻薄的老太太,情感上更细腻,更加饱满,人物面更多了。

毕竟旧版已经是26年前了,制作上必然不如现在,但是表达和拍摄都很好,加之演员演技到位。表演方式略带一些舞台感,相对更夸张一点,但不多,更有话剧的感觉,但因为剧情设定是在南北战争时期,本身年代感就很重,倒也并不突兀。

新版个人觉得开头阶段的升格画面,其实有点怪,有些像在看MV,不过后来倒是再也没出现过了。两版在罗利和艾米的情感线都交待得不清楚,旧版艾米是从小就喜欢罗利这点更突出一些,新版稍弱,可能因为时长的关系,这块并不是很明了。

都是在表达女性追求,追求爱不需要看对方的富贵或贫穷,女性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在新版里更加突出一些。其中乔在阁楼上对母亲说的,女人也有天赋、有热情、有抱负,但人们却认为她们只能去爱。

乔在用反抗爱和婚姻的方式去证明自己的独立,这也是那个时代下很明显的背景。当女性不再需要用这样的方式去证明自己的独立,只是能够凭借自身的本事去完成去追求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会受到非议受到干扰,无人觉得奇怪,便是胜利了。

在旧版当中乔并不喜欢罗利,至少在艾米和罗利结婚之后,乔只有惊讶。但在新版里加强了这条线,乔对于罗利的感情更加复杂,以至于她自己也无法说清。好在她最后遇见了教授。

值得一提的是两版中教授这个角色的年龄选择上的不同,旧版中选择更为年长和成熟的45岁的加布里埃尔—伯恩,新版中是36岁的路易—加瑞尔,老教授的儒雅气质尽显,新版更有年轻人的气息。

——乔。旧版的演员为薇诺娜—瑞德,我个人心目中的颜值天花板,精致灵动,总而言之,太好看了,语言匮乏了,透。

乔是剧中最具反叛思想和独立性格的人,她热爱写作,向往独立自我的生活,很有自己的想法。薇诺娜在处理角色的时候,很可爱,表情的处理上也很到位,很生动地展现了角色。更天真、单纯一些,不知世事,向往着冲出重围。

在新版中罗南的处理则有些不同。更偏向于细节中的表演,因为呈现的故事更多,在层次上更丰富。虽也活泼,但不似瑞德那么可爱。但是整体表演仍然非常出色,在四姐妹中独占鳌头,提名最佳女主也实至名归。

——罗利。罗利是个善良可爱的富家子弟,不成熟,和四姐妹打成一片。人物并不复杂,就是快快乐乐地来,追求爱人不得,最终得到真爱,阶段上比较清晰。

旧版中演员为贝尔,演技也不用说了。蝙蝠侠深入人心。时年20岁的贝尔青涩到,真的就是那么青涩。他给罗利注入了少年气,那种很活跃但又带着一丝紧张感,显得很真实。

甜茶则显得更成熟,这成熟是相对而言的,依然很少年,只是更自如了,没有贝尔当时演绎的青涩感。但是整体水准很好,也非常帅。两版相较我还是会更中意贝尔,但不妨碍我对甜茶的喜欢。

其实主要就是说的这两个角色,其余就合并说一说。旧版中艾米是分为两个人饰演,邓斯特饰演小时候。在新版中则由皮尤完成全部过程,就显得年龄上稍微有点不切合,因为皮尤不像孩子长相。

大姐梅格就是既传统又带有自己坚守的气质型。旧版中的阿瓦拉多身上有很强的亲和力,拿捏得更好。虽然我中意艾玛的颜,但是艾玛显得过于精致一些,对故事中生活条件不好的梅格的贴合度稍差,但整体仍是合格表演。

能感受到新版中对于自己要输出的价值观更强烈,也用了更多画面和内容去表达。你能从这个故事当中感受到温暖,感受到爱,感受到坚守,不算多么让人惊喜,但确实是在好好讲一个故事。

情侣是可以一块去好好看个这片的,蛮推荐的。最后贴个去年七夕推的:七夕特辑:“我仍然认为你会回来拯救我的一生。”

小妇人读后感【篇7】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将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表现约束,而独立自强有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风范。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个不相同,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们回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回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想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她们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善良的心。

小妇人读后感【篇8】

电影改编自世界名著《小妇人》,由奥斯卡提名最佳导演格雷塔.葛伟格执导,直击当代女性困惑。作为2020年颁奖季热门,影片聚齐两代神仙阵容“世纪大同框”——金球奖最佳女主“伯德小姐”西尔莎·罗南与屡获提名的超人气演员“甜茶”再度携手诠释错过的真爱,“赫敏”艾玛·沃森与“黑寡妇师妹”罗伦斯·珀联袂呈现手足情深,三获奥斯卡的老戏骨梅尔·斯特里普与四次金球奖得主劳拉·邓恩倾力加盟。导演葛伟格用细腻又颇具新意的叙事手法,为这部经典文学名作带来充满活力的现代风格。

编剧兼导演格蕾塔·葛伟格(《伯德小姐》)所打造的《小妇人》,既忠于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经典小说原 作和文笔风格,又利用作者的化身乔·马奇反思并展望自己的人生来延展故事。在葛伟格的构思中,马奇四 姐妹这受人喜爱的故事既是永世经典,又符合当下——这四位年轻女性决定要按照自己的想法过好自己的 人生。本片由西尔莎·罗南、艾玛·沃森、佛罗伦斯·珀和伊莱扎·斯坎伦分别饰演乔、梅格、艾米和贝丝·马奇 四姐妹。还有蒂莫西·柴勒梅德饰演邻居劳里,劳拉·邓恩饰演玛米,梅丽尔·斯特里普饰演马奇婶婶。电影即将在国内上映。

《小妇人》改编自同名经典名著,讲述了一家四个独立女性坚守自我,努力追求梦想的励志故事。好莱坞新星西尔莎·罗南和艾玛·沃森在片中首次扮演姐妹。此外,“甜茶”蒂莫西·柴勒梅德,多项金球奖得主劳拉·邓恩和奥斯卡神级影后梅丽尔·斯特里普也在电影里奉献了精彩的演出。

暑假风筝读后感(系列8篇)


读后感可以从什么方面去写?作者在作品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可以写一下自己的读后感,今天读后感大全为您提供暑假风筝读后感,希望本文能让您喜欢!

暑假风筝读后感 篇1

“为你,千千万万遍,遍体鳞伤还是会义无反顾,也许这就是人生,人生不是只做值得的事情!”

第一次和朋友在书店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有些抵触心理的。因为听闻朋友说,这本书表达的东西太过沉重,对于一个看书就想轻松愉快的人来说,真的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开始看这本书是因为,在听闻这本书的介绍后,记住了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故事。作者讲述故事的方式并不华丽,他只是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写了一个家庭的悲剧。阿米尔年轻时的亲情与友情,成长过程中的背叛与最后的救赎。作者用一个一个小小的例子,给我们描述了哈桑这个灵魂人物:坚强、勇敢、忠诚。看完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哈桑真的是那个悲剧年代的产物。他身上有一个少年的所以美好品质,但他的人生却比绝大多数人都过的凄惨。

哈桑是阿米尔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玩伴,他们俩的身份是那么的不同,却有着同一个人喂养长大的情谊。阿米尔是老爷的孩子,生母因难产而死;哈桑是老爷仆人的儿子,生母生下他一个星期就跟人私奔抛下他。 “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我第一次拜读的时候,就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了这句话,回过头再读的时候发现,也许这是作者留下的伏笔,暗示他们同父异母的身份。

身份的悬殊,并不是导致哈桑悲剧人生的关键,相反我觉得,造成他悲剧人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哈桑对阿米尔的绝对忠诚和阿米尔对强权的懦弱心态。都是性格使然。

悲剧的开始非常的切题,如果要简明概括来说,就是一个风筝引发的血案。在回家的路上,小霸王阿塞夫欺负少爷阿米尔,哈桑即使害怕颤抖着也用弹弓吓走了阿塞夫。这里埋下了更大的伏笔,在之后的喀布尔风筝大赛,阿米尔胜利在望,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是少爷阿米尔的心愿。哈桑义无反顾的追逐阿米尔心中的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的打击报复。因为不愿丢失少爷的风筝,哈桑遭到了阿塞夫的凌辱。而外出寻找哈桑的阿米尔看着被欺负的哈桑,却懦弱没有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躲在一边看着暴行的发生,什么也没有做。

哈桑回来了,带着阿米尔心中的那个风筝,只字不提遭受凌辱的哈桑让阿米尔备受折磨。也许这是阿米尔不能承受之重,他想出了一个坏主意,栽赃哈桑偷他的手表,让哈桑离开了自己的家。在他看来,哈桑离开了自己的视线,说不定就能减轻自己的负罪感。

战火纷飞的时代到来了,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遥远的vv。“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己爬上来。”哈桑就像一根刺一样,一直插在阿米尔的心里,久久不能忘怀。他又偶然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内心的震撼更是久久不能平静。阿米尔决定去往战乱的vv,拔出内心的那根刺,救赎自己的灵魂。到了vv却得到了哈桑已经被vv残忍杀害的消息,而他的儿子,也就是阿米尔的侄子还活着。阿米尔越过重重艰险,冒死救出侄子,把他带过vv,亲自照看他,抚养他。“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也许他只是想偿还哈桑,也许他只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在世为人,也许都曾犯下错误,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所以每个人都需要改正的机会和救赎的灵魂。也许我们能从这本书里找到答案,小时候我们说话直白,不经考虑,按照自己的内心去做事做人。我们渐渐长大,懂得了体谅别人,换位思考。懂得了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是为了我们自己。因为曾经的小时候的自私残忍,所以需要灵魂的救赎。所以当阿米尔成年,他回想起小时候的做法,内心仍会受到折磨。于是他返回战乱的故乡,他走上了自我救赎之旅,不管别人是否在意,他需要给自己一次洗礼。

那一只风筝,带着世间所有的美好象征飘向远方,我们要做的,就是终其一生追逐它,它是我们生而为人的意义所在。

暑假风筝读后感 篇2

看完这本万人好评的世界名著,心里的感觉不是所谓的升华和救赎,而更可以说是怀疑和沉重。也许我写的是读后感的读后感,看了这本书太多的正面评价,我却总觉得都在一厢情愿地解读。

首先,我们撇开这些并不能说明文学作品的真正价值的东西:政治史诗、控诉战争、种族歧视等等。将书中的人物形象单纯作为文学形象而言,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父亲的形象无疑都具有典型意义,但也并没有达到恰当描绘的程度,即,没有达到我心中的经典的标准。人物的塑造是动态的过程,但是主角哈桑,从少年一别便再无什么剧情,永远定格在那个从幼时起便无限勇敢忠诚的形象。阿米尔到美国之后的经历与全书情节的联系不够紧密,无论是结构还是情感的联系都较为松散,这也让阿米尔形象的突然转变即赎罪之旅的开始显得突兀。

再抛开人物形象和写作技巧不谈,被大力追捧的所谓书中反映的“自我救赎”的价值观本身就很有问题。如果说哈桑的忠诚、勇敢和捍卫给了我们一个“兄弟”的正面榜样,那么阿米尔的妒忌、懦弱、冷漠、背叛、陷害就是无可宽恕的反例。很多人为阿米尔的自我救赎而感动,为了那个结尾露出的不经意的微笑欣慰。但我不。自我救赎,只是改正错误的一个过分好听的名字。从阿米尔的经历就能看出,错误就像谎言一样,是越滚越大的雪球,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从妒忌哈桑的受人喜爱,到故意侮辱和戏弄,再到对伤害的袖手旁观、为了让哈桑离开的故意陷害,阿米尔从来没有想过怎么停止第一个错误的想法,而是任由妒忌和好胜越来越强,任由自己纵容自己的懦弱和自私:为了父亲的喜爱,就可以牺牲仆人。是的,只是个哈拉扎人而已。不管他自己的心情是如何痛苦糟糕,他后来如何醒悟和弥补,他给哈桑带来的伤害已经永远无法补偿了。

我们给了知错就改太高的评价,却忘了这本来就是应该的。我们给了阿米尔太多的宽容和谅解,却没人同情哈桑和阿里的遭遇。何况,这个错误不是偶然,不是天灾,不是为了另一个崇高和善意的理由,而是完全自私,完全蓄意,是阿米尔一步一步,自己设计,自己选择的。就像一个人蓄谋杀害了另一个人,之后对着他的尸体痛哭一样。为什么我们要这样赞扬这个人的痛哭?给上一代的伤害,以为在孩子身上就能弥补。为什么不能在当初,就留给他一个快乐的生龙活虎的父亲?这就是我质疑的。

如果作者只是像巴金在《随想录》中的一样,只是想记录一桩恶行、记录悔恨的感情,那我不会提出任何意见。重点是,《追风筝的人》的作者跟读者一起,给了那个轻飘飘的风筝过于丰富的内涵。阿米尔被阿塞夫打得鼻青脸肿、跟将军毫不隐瞒地道出实情,都让读者觉得他很酷。尤其是最后一段的,“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很容易将读者引向一种假性的轻松和喜悦的心情——仿佛一切都可以变好,一切错误都可以消逝和弥补——而万千读者就跟着这只高高的风筝,得到了净化和升华——原来原本胆小、恶毒的我们,也可以这么勇敢和善良。是的,这就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灌的一大碗鸡汤。对于《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本身我并没有太多的意见,因为它的记录基本也还是平静的,没有过多刻意的引导和升华。在我看来,这本书最多可以看成主角对这一生的错误和改过经历的诚恳的絮絮叨叨,最多是生动地展现出,人性可以这么恶毒和懦弱,也可以受到触动而回归正途。

我只是想对那些受到了感动的读者说,不要把知错就改当成一种太过崇高的品质,那只是身为一个人应该做的,也许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要犯错;不要为自己的错误寻找任何的借口,更不要大方地承认和接受自己身上恶劣的品质,那样只会让你越来越无可救药;不要以为所有的伟大和崇高都在于先成为一个不好的自己,再战胜那个不好的自己,有的人生来就是、并且一如既往拥有纯洁和高贵的灵魂,更不需要做一些看起来很动人的事情。告诉自己,正直和美好的一切是本就应该的常态,也许我们,都会少走一点弯路。

暑假风筝读后感 篇3

这是一部优秀的世界名著,让全世界的读者得到了启发和感悟,故事曲折充满灵魂的震撼。到春暖花开时节,公园广场就成了放飞风筝的乐园,抬头看天空,栩栩如生的风筝在天空争奇斗艳不停地飞舞着,环绕四周,人们在阳光下尽情欢笑,有大人有孩子,有三五成群的好朋友,他们似乎分工很明确,地面上有放风筝的人,有追风筝的人,也有捡风筝的人。突然想起《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脑海里浮现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追风筝的人》这本小说通过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的友谊贯穿全文,在一场风筝比赛之后,发生了一件极其悲惨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深感痛苦,逼走了儿时的玩伴哈桑,成年后的阿米尔无法原谅当年对哈桑的背叛,进行了一场赎罪。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感触比较深的有以下几点:

一、真正的救赎,是接纳不完美的自己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是可以被埋葬的。然而我终于明白这句话是错误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的。这本书故事结尾部分,可以说是又暖又感动,阿米尔接纳了不完美的自己并且为童年时犯的错进行了赎罪,阿米尔带着索拉博放风筝,他追着风筝,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为你,千千万万遍,他把哈桑对他的爱传递到了索拉博身上。追风筝的人,追的不仅是风筝,更是美好的人性和自在的心灵。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内心的缺口,过着不完美的缺口生活。但当我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确找到一种不完美中的完美,愿我们都能接纳自己的不完美,努力生活。

二、有一种友情:无关于任何,只是为你,千千万万遍

鲁迅先生曾说:“友谊是两颗心真诚相待,而不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敲打。”而哈桑,一直用自己的方式践行着“友谊”的内涵。书中记忆很深刻的一句话。阿米尔问哈桑:“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他回答:“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对于哈桑来说,他把阿米尔当作自己的好朋友,有困难会第一时间站住来,挺身而出,鼓励无条件支持阿米尔。甚至会愿意付出生命代价,对于阿米尔来说,哈桑对他来说只是一个仆人,一个儿时的玩伴。朋友就是这样,他们需求你的东西总是很少很少,而给你内心填补的东西往往是任何人都难以替代的。友情,世间最宝贵的财富。

暑假风筝读后感 篇4

7月10日 星期日 雨(读后感悟)

为你,千千万万遍——《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能获得这本《追风筝的人》完全靠的是缘分,之前想买另一本书,结果发现两本一起买更便宜,所以便买下了它,结果,读了几页,发现这是本不可多得的小说。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少年阿米尔和仆人哈桑共同长大,情同手足,但在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因追到了风筝而被人欺负,阿米尔目睹这一切,却选择了袖手旁观,为此,他陷入深深地自责之中,故事也发生转变,少年去了美国躲避战争,但仆人选择留在阿富汗。

多年以后,阿米尔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日子过的很美满,但他依旧放不下哈桑,所以,他又回到了阿富汗。不过,他又发现个大秘密——他与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也陷入过迷茫,但没有放弃。得知哈桑已死,但他有个儿子索拉博,拼尽所有,把这个孩子带回了美国。

读书的过程,我的内心也随着忽上忽下,发生转折和之前一系列故事时,我的内心是极其气愤的,因为阿米尔的软弱,遇到事情时只会一味逃避,让自己的好朋友受如此大的苦难,甚至对索拉博也出尔反尔。不过,在几年之后,他却可以正视自己的错误,想着做些什么去弥补。

当阿米尔从战火之中就出索拉博时,我激动了,他在后悔中成长,从懦弱到强大,也许这正是一个人的成长。

我不只从这本《追风筝的人》中看到***问题,还有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这种赤子之心很难得,但阿米尔不就是大家的缩影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负责任,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的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

暑假风筝读后感 篇5

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这是一个有些残酷的故事。从最初的哈恩的承诺,到最后主人公完成自我的救赎中,我看到了人性的重生。故事发生在阿富汗­­——

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娓娓道来一段人性的救赎。语言平实而力透纸背,感强烈真挚而不造作,仿佛一位老朋友向你诉说他曾经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便勾勒出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在书中,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曾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甚至是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但次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从他身上中折射出的正是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阿米尔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追风筝的人,就像我们在追逐的那些美好的希望一样,有时我们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而不顾一路荆棘,无畏向前;有时我们为了涤荡自己的灵魂,将目光集中在那美丽的“风筝”之上,在痛苦中寻找到通向幸福的方向,绽放人性的光辉。

暑假风筝读后感 篇6

落寞、不甘,酿就童年的过错。童年的记忆,良知的谴责,惊人的真相……你回到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好人是否有好报?《追风筝的人》一书中那个老实善良忠诚的兔唇男孩哈桑,他是好人这毋庸置疑,即使遭到了背叛,面对阿米尔少爷的诬陷,他再次选择了包容。这样的好人,最后却落得凄惨的下场。也许有人会说,阿米尔少爷奋不顾身救出哈桑的儿子,正是对哈桑善良的回报。可是哈桑的父亲同样也是对主人忠心耿耿的老实人,他的好报呢?一辈子视若生命的儿子却是别人的,妻子的抛弃,最凄惨的事情都降临到这个好人身上。我不禁深思好人真的都会有好报吗?

对于文中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时追风筝的场景,起初我并不理解哈桑为什么总是能准确无误地追到风筝,作者想表达给我们的是什么,读完后我才恍然大悟,哈桑追的风筝不仅仅是天空上肉眼可见的风筝,也是阿米尔一直在心中追寻的无形的风筝,童年的哈桑就已经能准确无误地追寻到它。哈桑不是看影子,“他就是知道”因为哈桑早早地就走上了那条成为好人的路,不曾迷茫。反观阿米尔那时还在迷惑,徘徊,内心还在剧烈地挣扎,很久以后他才追寻到那只在他心灵上空飘忽不定的风筝。正如童年哈桑总是能带着阿米尔找到风筝一样,成年后的阿米尔也终在哈桑的带领下找到了那只自己的风筝。我想阿米尔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是透过索拉博对哈桑说的,是替童年的自己说的。

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哈桑的不幸,和阿米尔的蜕变中沉浮,阿米尔负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负了阿里,我想阿米尔比他父亲更让人敬佩,阿米尔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努力弥补,而他的父亲从未把阿里当作朋友。起初,他对仆人儿子和自己儿子一样甚至更多的疼爱,我被他的重情重义感动,那时我以为他是把阿里当做好朋友,才对哈桑视如己出。当阿里提出离开的的时候,他拼命地挽留,原来留的是哈桑,不是阿里。如果他把阿里当作朋友,就不会有哈桑,就不会和阿里的夫人在一起,他不如阿米尔。我更喜欢阿米尔,在他心中哈桑是朋友,是独一无二的挚友。

我常常想追风筝的人到底指谁?他所追逐的仅仅是那只蓝风筝吗?追风筝的既是哈桑也是阿米尔,只不过哈桑追逐的那只断线的蓝风筝,追寻是他心心念的阿米尔少爷的荣耀。而阿米尔去追寻的那只风筝则承载得是良知,是童年一直困扰着他问题的答案,追寻的是内心的无愧与释然,是对哈桑迟来的回馈。我们也是追风筝的人,在不同的路上,追寻着自己的风筝。

暑假风筝读后感 篇7

天上的风筝安静地飘着,地上的人驻足仰望看着那飘渺、彷徨却又自由的风筝。《追风筝的人》,一本融入了快乐与悲伤,深情与绝望的小说。很美丽的开始,跌宕起伏的经历,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故事很完美,一场残忍而美丽的人性救赎。

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和童年伙伴,两人从小形影不离,手足情深。在追风筝的比赛上,他们获得了冠军,哈桑去追回落下的风筝,却遭到欺负。目睹了一切的阿米尔因懦弱恐惧没有挺身而出,这成为了他童年一份痛彻心扉的罪恶,这也最终逼走了哈桑。因为战争阿米尔和父亲逃亡美国。阿米尔成年后决定要赎罪,再次回到了家乡,命途多舛。他还发现了惊人秘密:哈桑是他的亲兄弟。最终得知哈桑去世,阿米尔决定抚养哈桑的儿子,完成了一个男人的赎罪与成长。

童年是甜的,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一起玩弹弓,摘柿子...童年是难以忘却的萦绕于心的。可是阿米尔的懦弱彻彻底底地撕裂了这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的懦弱锁上了哈桑的心窗,虽然悲伤难过但哈桑始终还是惦记着阿米尔,可是阿米尔却无法打开内心的枷锁去面对他。人,生来是软弱的,懦弱其实本不是一种错,可是在阿富汗,这个纷乱的国家里,无法克服懦弱却成为了每一个悲惨人生的开始。其实阿米尔很善良,他很珍惜和哈桑的感情,但罪恶感几乎充斥了阿米尔从此以后的人生,像是风筝被剪断了线。

暑假风筝读后感 篇8

我是一个热爱自然的人,所以我享受自然的风,因为风,自然多了放风筝的心情,因为风筝我结识了《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让我心灵震撼的书。

它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让我永远的回味。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

《罪与罚》的读后感系列8篇


人生在不断地阅读中充实自己,如果带着思考去读书还能促进自我成长,读了作品后,我有很多不一样的感触。我们在写作品读后感时应该把重点放在哪里?以下为栏目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罪与罚》的读后感。

《罪与罚》的读后感(篇1)

超负荷!

开头就有译者对本小说的概括分析和总结,看完就对这整部小说故事情节人物心理以及社会现象有大概致的了解。

我对这部小说的总体感受是十分悲剧性,但是总归结尾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未来是美好的了。但里面有些人物命运还是十分可悲凄惨的。

首先说拉斯柯尔尼科夫,一个有思想,头脑聪慧的在校学生,因为贫穷和各种长期积压着的复杂情绪使他成了完全病态的形象,一直想要杀掉放高利贷老太婆的思想似乎成了他为自己病态扭曲想法的辩护,也是这种变质了的思想的必然结果。各种策划和想法使他整天疯疯癫癫,神经质一般折磨他,当他“如愿以偿”杀了老太婆(被老太婆同父异母的妹妹看到,其妹妹也被杀)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安慰释放了,然而并没有,反而病状日趋严重,不仅仅是身体的虚弱,精神上的折磨最让拉斯柯尔尼科夫感到无比的痛苦,他整日整夜都虚无缥缈,浑浑噩噩,经常忘记自己在哪,要做什么,要干什么,大脑混乱不堪。然而当他看到社会上种种惨状,如贫穷使许多人走投无路,对生活没有希望,看到人自杀,社会上没有地位的真正的善良人群受到欺压

整篇小说对拉斯柯尔尼科夫的心理描写十分透彻,也从他的言语动作反应出主人公在深深罪恶感中的痛苦,真的让人感到揪心。最终主人公还是选择了去赎罪,让自己的心变得不再那么劳累,其实拉斯柯尔尼科夫真正的焕然一新还是当他认识上帝的时候,他和索妮娅相爱之后,索妮娅和她的那位上帝深深的爱彻底感动和改变了他,使他接下来七年的(共九年)监狱生活不再那么痛苦,而是真的在赎罪。

当然,还有许多许多的人物和悲剧性事件。透过这些让我思考不同的问题。其中让我印象最最深刻的是卡捷琳娜伊万诺夫娜,她得死让我觉得痛心,她呈现出一个被生活逼迫到无路可走了的自尊心极强的可怜女性的形象,她被贫寒逼疯了,彻底的疯了,死都死的十分不甘心。不知道怎么说,大概只有唏嘘来形容了。

作者冷峻的文笔,让我感受到了文章中充斥的浓浓的无情和绝望,有些画面触目惊心,毫不留情的展现人性的虚伪、残忍和冷酷。

其实里面还是很多内容晦涩难懂,确实很难懂,毕竟是一部世界性名著,信息量很大。然而这部小说看完我觉得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不适合,但《罪与罚》刻骨铭心,年轻人还真的很难懂,要用心

《罪与罚》的读后感(篇2)

穷困潦倒,自尊被践踏,拉斯柯尔尼科夫为自己找到解脱的道路是杀人,杀死一个他认为的坏人。经过准备后,他终于下手了,砍死了老太婆,迫不得已砍死了她无辜的妹妹。他认为自己绝对不会像其他杀人犯表现得慌张,愚蠢留下痕迹,但实际上作为初犯的他却表演得最不成功,虽然没人亲眼目睹,虽然最终他还是避免被当场抓住的结局。他象征性拿了一些钱财,却成功地逃离了。钱财对他的诱惑力没有那么大,他反而陷入了“有没有人知道我是凶手”的折磨中,他开始思考自己有没有露马脚,他把所有的一切都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他开始对所有人的一举一动收入眼里,并怀疑是否他们已经知道真相。他不相信那些警察长官的言论,他觉得他们只是在演戏,逼出他说出事实,拉斯柯尔尼科夫做好一次又一次的准备去面对,想打好这场心理战,但事实上他的心虚及紧张让他一点点将自己暴露。他心里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是杀人凶手,他也曾想掩盖这个事实,因为他不想让自己失败。他没有选择自杀,是因为害怕死吗?纵使恐惧是一部分因素,但更多的是因为不甘心吧。他不认为自己杀人有罪,假如杀人有罪,那么那些用更加残暴的手段的人更应该被判处,但由于他们成功了,所以被视为正义,被尊敬。他认为自己唯一犯罪的地方就是作案失败了。

为什么选中索妮娅呢?在他眼里,索妮娅是跟他同病相怜的,他们的自尊都被践踏,但有时他似乎认为自己比她高一等。他帮助索妮娅,是不是也想做点善事来弥补自己的罪行呢?毕竟他杀了一个无辜者。他认为母亲和妹妹的爱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他不想让她们知道自己原来杀过人,纵使他坚持这不是犯罪,但是他还是想维持自己的形象,自己的尊严,因为在世俗人的心里,这是铁铮铮的罪行。一个近似精神病的人,在犯罪与认罪的折磨中挣扎,反复无常,最后还是选择了投案自首。接受惩罚不是一种解脱,索妮娅对他的爱才让新的生命复苏。最后的结局竟是如此,该欢喜还是悲哀。总之这个结局不太如意,但也不想看到他坚持斗士的模样。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自杀,要么自首。逃跑是不可能的,他也不想逃跑,也跑不了。一直隐藏下去也是不可能的,纸包不住火。这样看来,自首倒是最好的。认罪曾让他感到后悔,不过接受处罚让他换个境地重新思考。最后是索妮娅的爱让他复苏?他可能觉得过于沦陷罪与罚的挣扎让自己错失生命中其他美好的东西,他开始意识到索妮娅对他的重要,爱给他带去福音,拯救了他。至爱无敌?暂且搁置,第一次看断断续续,囫囵吞枣,评论如不当,望谅解。相信第二次看时一定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是一本关于人性的书,推荐。

《罪与罚》的读后感(篇3)

前几天,我在图书馆找到一本小说,俄国的著名小说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书的主人公的一位穷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

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家很小,是租来的,老板娘心狠手辣;这位穷大学生因为没有钱,吃不饱,睡不好,必须要自己当保姆的妹妹把辛辛苦苦赚来的工资从远方寄来帮助他。欠了很久房租的他,每天看老板娘的脸色!他相出了一个坏脑筋—把可恶的老板娘杀了!

后来,穷大学生娶了老婆,在老婆索尼娅的劝说下,拉斯科尔尼科夫自首了。他们的爱情可并没有被锁起来!

我想,假如当时,大学生没有杀人,他们一对可以离开这个城镇,去找一份适合他们的工作,赚一点儿钱,也许就会好多了。而且,还能把自己的妹妹接到一起住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的行为和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后悔,甚至于影响了自己的一生!

首先,我们应该懂得最基本的守法,不能违法乱纪,一定要懂得面对事实,怎么样才能去克服面前的困难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做错了事情,那更应该去勇敢的承认和改正它!这才是我心目中最勇敢最聪明的人啊!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不要去做拉斯科尔尼科夫,不要去犯一些让我们后悔都来不及的错误。希望大家能去看看这本书,去感受一下吧!

《罪与罚》的读后感(篇4)

理想主义的困境:与世界抗衡还是握手言和,我们是否有选择?

看书的时候就不禁怀疑陀氏是不是真的犯过罪?他对主人公拉氏复杂的犯罪心理描写实在是太细致入微丝丝入扣了…

“我是天选之子,我是不凡之人,我是拿破仑。我看到了人世间的不公和罪恶,我感到愤怒却无能为力,我叩问命运的不公,上帝的失职,却得不到回应。我厌恶这世间的一切。好吧,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就由我来代替上帝履行职责,来劫富济贫,重新分配资源,让这个世界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吧。”虽然拉氏是无神论者,然而他的犯罪心理逻辑大致上和《七宗罪》里的连环杀手相同。

拉氏的迷茫或许也是许多贫穷且爱幻想的年轻人的迷茫:他们有一套自己的价值观,却与这个世界现行的规则格格不入。

所以他疑惑、愤怒、压抑,也想突破、想试探,直到脑子一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杀害了一个借高利贷的老太婆,同时情急之下还杀害了无辜闯入的老太婆妹妹。

然而杀人之后拉氏并没有得到他幻想中的解脱,他生活的虚无感丝毫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因为逃避罪行而让自己的心理背上了更大的负担。他甚至不敢动用那些杀了两条人命才换来的钱。

最终拉氏意识到他的犯罪行为并非无懈可击,在一个深谙心理学的警官的诱导和规劝之下他去自首了,但他直到自首那一刻也不认为自己犯了罪。他觉得他杀死的老太婆只是一个对社会无用甚至有害的“虱子”。然而法律崇尚的生命平等却无法饶恕他。

最终拉氏意识到凭他鲁莽的一己之力是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的文明已经存在了五千年,现行的社会规则怎么会因为一个二十四岁的青年而改变呢?

想要改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没有捷径可循,只有放弃理想主义,像他的朋友拉祖米兴一样务实,才有使生活变好的可能。

这个世界上,迷茫、愤怒且贫穷的年轻人太多了,我也是其中一员,甚至不再年轻了,也依然迷茫,依然愤怒。对生活的参悟并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自动到来。在时代的浪潮中,我们就像一只小鱼,能做的只能在涨潮时顺势上岸透气,退潮时乖乖回去修炼、努力生存。

比起拉氏,我想到了另外一个理想主义代表人物,那就是毛姆小说《刀锋》里的拉里。他同样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无法融入主流世界,也打心眼儿里讨厌无知和虚伪的人们。然而拉里选择的方式不是犯罪,而是求知和救赎—读书、游览世界、宗教灵修…拉里放弃了和富家女子的婚约去,最终决定娶一个有忧郁症的可怜女人,试图去拯救她。这方面拉里的选择有点像《罪与罚》里的索尼雅,他选择用他的善良来治愈这个世界,而不是用愤怒来捶打这个世界。

书中最终把拉氏从生活的烂泥中解脱的是索尼雅的爱情,然而我们都知道爱情也是不恒久的,爱情无法回应对人生的虚无感和意义感的追问。

或许,如何理好自己和世界的关系,和这个世界好好相处,是一个我们终生都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罪与罚》的读后感(篇5)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的俄国当代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在世界文学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放高利贷老太婆和老太婆的妹妹后矛盾的内心世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感觉读不下去,但是慢慢地就会发现,里面充满了玄机,让人感觉压抑,想要大声的呐喊。

书本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描写。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罪与罚》的读后感(篇6)

初次读这本书只是一种浅意识的认识,但当第二次读完它时,心却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震憾心灵,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还不如准确地说它是一部心理巨著。

这是一部浸透着血和泪的社会悲剧,一部酣畅淋漓地剖析了一个罪犯内心世界的心理小说,小说以刑事犯罪为题标,写的是罪与罚。主人公是一位大学生名叫拉斯柯尼科夫,为贫穷所迫,他不得不中途辍学,他住在一个衣柜似的陋室里,像只猫一样整天躲避着他的房主,只靠着母亲省下来的一点抚恤金过日子,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产生了一种理论。他把人分为了两类,一类平凡人,另一类是统治者,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的人。于是他铤而走险,举起了发抖的双手,用斧子砍死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抢走了她的钱和首饰。事情虽然干得不顺利,但又由于某种巧合,他竟然完全地逃离了死场,后来警方也找到了一个假凶手,然而他虽然摆脱了法律的惩罚,却受到了另一种可怕的惩罚—道德与良心的惩罚。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同时也揭露了人丑恶的一面,被金钱而丧失了良心、丧失了自尊。而在当今的社会没有那种社会的压迫,也没有那种丑恶,但人心还是有那种的丑恶之人,为了钱不择手段,在如今社会比比皆事,让人感觉不到人内心的美丽。

《罪与罚》的读后感(篇7)

一段罪孽与惩罚的故事,一段重生与救赎的佳话。

拉斯柯尔尼科夫,似游离在两个人之间一样,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同时,他也冷漠无情、麻木不仁。好像在他身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交替变化,对于这个有天赋、有正义感的青年来说,他正在忍受冰火两重天的折磨。

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但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想变为“不平凡”的人。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高利贷者,心狠手辣,于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在一天晚上杀害了他,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漫上了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内心的煎熬,使他紧张得昏厥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缠住他的血液,缠住他的心灵。这就是罪。

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要么证明杀人是一种对抗不公平社会的合理行动,要么承认罪恶,接受惩罚,痛苦的他,无从选择,因为如果选择不承认,等待着的他的便是更深的煎熬,承认呢,承认的话会怎么样,承认之后还要服刑,但是,他去选择了后者,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坦白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向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众人认罪,拉斯柯里尼科夫的灵魂终于摆脱煎熬,从而走向了解脱和救赎。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这就是罚。

《罪与罚》,一部让人审视自己心灵的良药,从中,你的心灵将会和拉斯柯尔尼科夫一样,获得新生。

《罪与罚》的读后感(篇8)

《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

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老太婆瞪大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淫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断干出令人发指的勾当……作者怀着真切的同情和满腔的激愤,将19世纪60年代沙俄京城的黑暗、赤贫、绝望和污浊一起无情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然而,作者作出的上述揭露和批判仅仅是从伦理道德观念和宗教思想出发的。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作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作者还力图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归结为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所致。用索尼娅的话来说,是因为“您离开了上帝,上帝惩罚了您,把您交给了魔鬼!”作者为拉斯柯尔尼科夫安排的一条“新生”之路,实际上就是一条与黑暗现实妥协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索尼娅的道路”。作者把索尼娅看作人类苦难的象征,并在她身上体现了虔信上帝,承受不幸,通过痛苦净化灵魂的思想,作为一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一个受压迫最深的女性,索尼娅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典型意义,但是作为一个理想人物,这一形象却显得十分苍白。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宣扬的这些宗教思想,与整部作品所显示的强大批判力量是不相协调的: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世界观的尖锐矛盾。

《罪与罚》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小说比较全面地显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刻画人的心灵深处的奥秘”的特点。作者始终让人物处在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通过人物悲剧性的内心冲突揭示人物性格,同时作者对幻觉、梦魇和变态心理的刻画也极为出色的。小说中,由于作者着力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作品中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凶杀事件扣人心弦,但它们都只是“一份犯罪的心理报告”的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才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展现在读者面前。此外,这部小说场面转换快,场景推移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鲜明。

《春》朱自清读后感系列8篇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灵敏,写作则可以使人精确,读完名著作品之后,相信大家都流连忘返。读后感可以记下来我们在书中神奇的发现,到底应该如何写作品读后感呢?以下为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春》朱自清读后感,敬请浏览本文内容!

《春》朱自清读后感【篇1】

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春》,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错误。《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

《春》一文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在朱自清的笔下,春草是如此的天真烂漫、活泼可爱。"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儿,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如果作者没有发自内心的由衷的喜爱之情,怎能写出这等精彩之笔!在朱自清笔下,春风、春雨都显得那么美。风中的柳枝是多么温柔,风中的乐声是多么动听,风中的气息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还有,那绵绵的春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像薄烟,表现了飘渺朦胧之美。我读着读着,仿佛正在春风中尽情地欣赏一部春天的乐章,一幅春天的写意画。作者对春天真挚的赞美之情,已不留痕迹地融入了景物描写之中,让我读来回味无穷。

《春》一文景中寓理。文章先描绘春天美景,再写春天里的人们。我们在春天里的人身上,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的气息。这气息,能让消沉的人振作精神,让懒惰的人勤奋工作,让失望的人充满希望。

读着读着,我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美丽的景象,一副春天特有的景象:桃树,梨树,杏树上都开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有的红的像熊熊烈火,有的粉红粉红的,像天上的朝霞,有的洁白的像雪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闭上眼睛,树上仿佛结满了桃子,杏子,梨子!蝴蝶,蜜蜂围着花儿翩翩起舞,野花数不胜数:杂样儿,有名字的,无名字,都像赶集似的聚在草丛里,像一只只彩色的眼睛,像一棵棵闪烁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调皮地眨着眼睛

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

让我们一起用心去感受这幅图画。

《春》朱自清读后感【篇2】

《春》是朱自清老师的名篇之一。散文借景抒怀、情形融会。这篇散文以诗的笔调,作者捉住春的特性,用火热的情感、清丽的色彩,经过有层次的、活泼的描画,画出了生机盎然的春的形象,讴歌春的创造力,歌颂春季的有限希望,通报出作者内心蕴涵的蓬勃向上、奋发立异的竭诚情感。

作品没有采取绚丽多彩的文句,只是经过平实的言语,给大家描画出春季到来,万物苏醒的景象,暗含着作者对那时国家、民族的盼望。

《春》里的春季是四时之首,繁花烂缦。山醒了,水醒了,小草醒了,花儿醒了,另有微风、细雨和城里乡间的老老少少,组成一幅美妙的春景。斑斓的色彩,芬芳的气味,含蓄的曲子、笛声,强烈刺激着我的感官。静的是物,动的是人;静的球开始转动,动的风筝在飘扬;春季里的一切都仿佛有了生命。晴天也好,雨天也罢,风雨阴晴总相宜。比方、拟人、排比和援用等修辞伎俩,轻车熟路,信手拈来,不着陈迹,朱自清为我们勾画出一季如画的春季。文中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那里使用拟人的伎俩,把小草的发展神志描写得绘声绘色,也向我们表示,嫩绿的春季已在不知不觉中来到我们的身旁。

《春》朱自清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披发文集》,我对朱自清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作为一位披发文大家,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披发文增添了许多瑰丽的色彩,建立了中国现代披发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披发体裁制和风格。

朱自清的披发文反映着当时的社会现实,他初期创作的披发文是写景抒怀的,如《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绿》等,让人感触感染到朱自清先生对大天然的热爱和对美的追求。如对《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描写,将秦淮河大大小小的船活生生的展现在读者眼前,这些文章体现着朱自清先生对于夸姣糊口的热爱和向往,对于夸姣的追求。看了这些,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了解这本披发文集呢?那么,请翻开《朱自清披发文集》的第一页吧!

《朱自清披发文集》对于朱自清本人来说只是他自己作品中的一部,可对我们青少年来说可是我们的必读之书籍。

那时,朱自清写的“匆匆”、“我是扬州人”、“扬州的夏日”等故事令我很喜欢;当朱自清消耗时间时,他决定从头开始糊口,多年之后,朱自清随同家人搬到了扬州,朱自清很喜欢扬州的夏天,等故事都很出色,令人拍案叫绝。

不外,最吸引我眼球确当然是朱自清的成长历程了。朱自清毕业于北京大学,学历很高,后来他在中学教书,教了五年中学后,他又到中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以披发文为主,树立了“口语美文的模范”。xx年后,抗日战役爆发,他又担任了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

朱自清的披发体裁现了他的糊口观。如《背影》表达的是对于父子珍惜亲情,这是糊口中很平凡的一种感情,往往由于在平凡而收留易被忽视。《背影》实在就是要提醒大家好好珍惜这种感情。再如《春晖的一月》就体现了朱自清对于闲适糊口的向往,这就是对于他心目中夸姣糊口的思索。

《春》朱自清读后感【篇4】

如果说有一篇最适合在春天里朗读,能读出一种极致的美感,能读得心暖暖地融化,读得眼中几乎要涌出惬意的泪水,那应该是朱自清的《春》吧。请想象:久经凄风寒雪的冬天,心和眼一样的干涩枯寂,单调而寂寞地盼,甚至盼到了绝望。突然,呼啦啦,天地奇迹,艳艳的五彩缤纷,亮亮的金碧辉煌,脆脆的声清清的香甜甜的笑,纷沓沓在我们的身边挤满。呵,读读《春》吧,谁能不欣欣然地放歌?

《春》带给我们的,是生命感的惊蛰,心灵最柔软处的一次醍醐灌顶的惊蛰。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鱼儿似的跃跃欲试地跳出水面,她们顺理了春的足迹,唤醒着我们沉寂的感觉,走出灰暗的绝望之域,带着微笑向那个可以纵情欢歌的希望天堂进发。这,是我今天又一次读《春》最强烈的感觉,是过去没有的。

不止一处,我读到别人眼中的《春》,被“结构美”“语言美”“情感美”的赏析同化了。也不止一次,从这样的角度,带着孩子们走在《春》里,让他们读一读,赏一赏,悟一悟。未褪尽稚气的声音,增添了课堂的春意,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得意于教学的“成功”。但是,我从没有感动过,也没有让孩子感动过。很简单,那是朱自清自己的《春》,是一篇文章叫《春》。

现在,读《春》,不知道为什么,一句话反复出现在心里:这是希望的春,这是我们的春,这是我们的希望的春。它不再隐藏在那形形色色的美景深处,从草尖、花蕊、柔风、雨丝中,浮现出来,以深呼吸的状态吸引着我们的目光。朱自清的《春》,应该是人的春,是每个人都能为自己美好的希望播种和耕耘的春。处处美景,只是做着人的陪衬,变成希望萌发的催化剂。

开篇的那句呐喊,扑面而来,令人肃然。这种盼望是什么?是身上多些淡淡暖意,抑或是色彩斑斓的视觉享受?如果关注一下“脚步“,会发现它和文章最后一段的关联。”领着我们上前去“,春走前面,我们紧随其后,激情满怀地走,力度十足,奔向的一定是充满快乐的地方,那就是希望的招引。春天来了,因为希望来了。

春草之所以美,是因为我们无拘无束的放松姿态。漫长冬日的拘谨,一下子找到了最佳释放方式,那种快乐是尽情的。但这里极有分寸,“两“”几“在提醒我们,放松而没有放纵。再照应第七段的内容,便发现草地上欢快的我们,是为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更重要还是”各做各的一份事去“。那份内的事,才是希望。

春花的美,艳丽而芬芳,令人陶醉。当然我们不能忽略那个“闭了眼“。多么富有神韵的词啊,色彩之艳留成余韵,清香之意犹在鼻端,让思绪玩一回浪漫:那硕果累累的希望,登场了。”已经“,谁说希望还很渺茫?”满是“,谁说希望不令人神往?我固执地认为,正因为有这样的神来之笔,朱自清的花才脱了俗气,呈现出与他人笔下的花不一样的风姿。

春风里,读读“新翻“的气息,这样的泥土上,走着多少辛勤的脚印。有多少脚印,就会有多少希望。春雨中,读读”默默工作“的身影,每一缕雨丝,都浸透了为希望劳作的努力。这两处,从播种的清香风,到耕耘的淡淡雨,紧扣着我们的希望历程,走出愈来愈浓的春意。

春天的人——我们,在3——6段的写景中,都不缺少精彩的身影。但作者感觉太淡,还不够强烈,于是,第七段便出现了最响亮的文字。如果仔细品读,你会发现这段的语言风格和上文有很大差异,氛围活跃了,节奏加快了,发音响亮的词语也多了。文字中,洋溢着高亢的精神、激情的生命。当读出“有的是希望“时,你有什么感觉?我那时,感觉到每一根神经,都激烈地振动着,每一个细胞都像浸透水的黄豆种子,萌发!

再看高潮处:刚落地的娃娃,瞧瞧他幼嫩的脸颊和纯清的眼睛,是我们的希望在长着。花枝招展的女孩子,看看她欢乐的笑容和轻盈的舞姿,我们的希望多么美好。健壮的青年啊,挥动着强劲有力的腿脚,是召唤着我们向光明的希望前进。这样的层次,需要柔柔地读,欢快地走,高昂地读,从呢喃读到呐喊,由微笑读到严肃,把春天带来的希望,一颗颗,植入我们日渐旺盛的生命里。

或许有朋友会说:你举出的大多是一段中的某一点词,并不能代表作者倾注感情在写“希望”。我以为,我们可以把这些点串起来,首先会发现他们组成了全文基本的线索,贯穿全文的重要“春之特征”。其次,画龙点睛的地方,会辐射出很多内容,但如果那些内容缺少了整个点,便会显得浅薄而单一。我们试着去掉这些词,再去看“春”,除了“美”“朝气”外,很难读到更深的内容。仅仅凭借“美和朝气“,春的意味要打折扣的。所以,把“希望”的感受,从《春》里挖掘并突出出来,会让文章多了深度,也多了平静中的激情。

如果只让我说《春》写出了美丽,那我更愿意去品味一幅幅精美的画片。如果只让我说《春》是一篇结构精致的文章,那我更愿意欣赏一座座凝聚严谨的雕像。名篇,带给我们的,更重要的是内里的神,能够唤醒并打动我们心灵的力量。《春》,在华丽语言精巧结构的背后,就储存了这样的魅力。一首希望的赞歌,一首属于我们的赞歌,才有理由让我们去喜欢她,在春风里放声吟诵。

《春》朱自清读后感【篇5】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春》,望着窗外阳光明媚,我的心也跟着明朗起来,按捺不住也要读一读春天。

春风吹皱一池春水,叫天子在云端亮开了又尖又细又快的嗓子,伶伶俐俐,叽叽唧唧,春雨洒一片烟,滴一方屋檐叮叮咚咚,唰唰唰唰,春姑娘长袖一舞,雨霁云散,草木泛出油油绿意。杨柳先是鹅黄,继而转为翠绿,再就摇摆起来,在水中点出汩汩仄仄的涟漪。

春就是这样,来了。或许只是在吹开书页的一刹那,已有某种气息,不再如针如刺,而是如鹅毛,如婴儿的小手了……

所以读春——晴春或雨春,总有温暖如手、湿润如膏的感觉。总是有“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的况味,总是梦到了唐宋的烟雨楼台。或许正是这样的风声雨声吧,更有一种千年远古的意念。总是冒出诗经和楚辞的章节。“采薇采薇,薇亦作止”、“砍砍伐檀兮,植之河之干兮”,那“清且沦漪”的不正是那一汪春水吗?那紫薇抽芽不正在春天吗?那湘夫人那宓妃,不正是浴着春水轻移莲步的吗?

冬季沉睡的一切都伸开了懒腰,打起了呵欠——柳的懒腰风的呵欠;睁开了眼睛开始歌唱——小草的眼睛麻雀黄雀的歌唱;跳起了舞蹈,那自然是一剪黑衣的燕子的舞蹈了。

新翻的泥土和新施的粪肥混合着发出了温润的芬芳。清新一如千年以前的那一片。那些滑滑的苔藓和葳蕤的苍蒲啊,是否记录着尘世的变迁呢?那静如处子的春水啊,是否洗浴过洛神的羽衣呢?

它们总是踩着季节的节拍,如期开放,不会犹豫也不会迟疑。谦卑静默地接受多少代农人或诗人朴素或忧伤的吟唱。

《春》朱自清读后感【篇6】

朱自清的散文是很好的,写得很有诗意,写法也很新颖,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不错呢!

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认为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这一句写出了春的突然到来,小草在不知不觉中长了出来,说明了春来到了,到处都是,有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

接下来,就是开始写树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这一段把花丛中的美景描写得淋漓尽致,特别是第一句,我觉得写得最好,因为这一句话把桃、杏、梨这三种树描绘得简直跟人一样,在这一段里作者还用了不少的修辞手法。

最后就是最经典的一段: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这一段我认为是整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家经常模仿的一段。这一段描述用的修辞方法也很多,让看的仿佛也身临其中,屋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密密斜斜的交错着,远处的房屋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到处都是绿色。晚上,点上了灯,光芒在黑夜里变得非常的孤单,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大家都在干自己的事情。朱自清的这篇文章,仿佛把我们领进了春的世界里,仿佛把一副春景图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所有让一副春日的情景在我们眼前跳动

朱自清的散文很不错,我还要多找一些来看看

《春》朱自清读后感【篇7】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 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我们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说,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优秀和未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

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有必要。我的观点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时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自己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来吧,让我们一起抓紧这大好春光,去耕耘,去播种!

《春》朱自清读后感【篇8】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可以使人精神焕发,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一个草长莺飞的季节,春天是个生机勃勃的季节。

当春天到来时,所有的挫败和失落都被春天吹走了,迎面向我们走来的是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以前的一切都已成为历史。春天就像一条巨龙,新的起点在龙头,只有龙头的带动,龙身和龙尾,才能绚丽的飘动起来。

在春天文章长廊中,朱自清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珠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进我的心灵,虽然现在是炎热的夏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此时此刻,正在接受的阳光无情烧灼着我,是多么希望能穿越时光里,到达这么美,还充满诗意的美的春天去啊!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清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鸟儿与牧童的合奏的交响曲,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似的。

春天最开心的莫过于孩子们,天上的风筝渐渐多了,地上的孩子也多了。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他们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事去。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部,他充满力量,他充满活力,他领着我们向前。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我们一齐努力,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吧!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春天和未来,我们只有好好学习,茁壮成长,才有祖国的繁华和收获。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不能愧对“祖国的春天”的称号,要让花开更好更香,更让草长更绿更广,为真正实现朱自清梦中的春天,添上沉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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