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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1-14 来源:互联网

关于故乡心得体会。

读后感大全栏目推荐你阅读“故乡心得体会”等专题内容。

随着心中积累的反思与感悟越来越多之后,用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问题来了,应该如何写好心得体会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故乡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故乡心得体会 篇1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学习一篇研究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回到家乡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以及他家乡的美丽。

作者在家乡修改了一些东西,写了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这首歌的开头使用了大量的歌词,使他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家乡,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问题,并指出了歌词的主题、开头和结尾应该是,更多地写出自己对家乡的回忆。从顺序上讲,内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乱,这些都是结构的美。例如: “家乡的山,家乡的云... ”一个“家乡”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写作间,作者用的常用语,隐喻和修辞的化身,好词好句,我觉得他的家乡家乡的情感和美感。修辞才得以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家更生动,形象出的具体表现,让人感觉仿佛在这件事面前,生动,这就是语言的美丽,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脚通过,然后专门值班,所以没有遗憾。

文章我们还有一个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标准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学生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提供指引发展方向不同的人”,我从这句话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个美丽的,美的语言,美的结构,美国的情绪,还必须正确使用修辞手法。

故乡心得体会 篇2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心得体会 篇3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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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


我们有时候会突然对一件事有新的感悟,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一般来说,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的总结与反思。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您准备了故乡心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故乡心得 篇1

忆故乡-读《小桥流水人家》有感800字:

故乡挺偏,忙里偷闲携上自行车,回故乡转转。依旧记得那天,微风徐徐。我坐在自行车上,沿着泥泞路,移动双腿,颠簸前行,清风抚摸着我,阳光正好。

适时将车停靠在石墩旁,未上锁,兴奋地往里跑去。前方净是石子路,我脱了鞋,缓慢行走,磕磕碰碰,却甚是舒服。

在一棵粗壮的大树旁蹲下,树根蔓延之处,蚂蚁匍匐前行。灌木丛下也是道风景。新生的芽儿被木块压着,正思索着是否帮它,一只不知名的虫儿却一口将它吞掉了。好吧,从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理会也罢了。又一阵清风拂过,几片枯黄的叶子散落下来。这儿的春天来得晚,如今枝头上终于没有斑黄的枯叶,新芽渐吐了。便又重新站起来,迈开步子向前去。

稍抬额,一洼池水映入眼帘。一朵朵花骨朵含苞待放,密密麻麻的拥挤在一起,宛如待冲天的火箭,那场面,壮观无比。而底下的荷叶,曲曲圆圆的如同一个个盘子将花儿托起。我拾起一块石子,向池中抛去,“扑通”一声,掀起一圈圈涟漪。许是惊扰了熟睡的鱼儿,一条橙白相间的鱼率先跃出水面,在空中掠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读后感·继而,底下的鱼儿皆游了上来,先前清澈的水面瞬时色彩斑斓。欢闹之间,水珠飞溅,在阳光照耀下愈发晶莹剔透。连荷叶也开始舞蹈了,池水活起来了。

微垂眼帘,阳光透过稀疏的树的缝隙,将金黄的光斑,懒散地撒在石子路上,凹凸不平映衬着金黄,散照了我一脸的光辉。春风徐徐,枝条随风舞动,地上的金黄也在舞蹈,晃了一神,眼里净是黄灿灿的了,细看是石子路,轻轻抚摸,光滑的鹅卵石使人舒服,细碎的石子数不胜数,穿插在一块儿就成了供人行走的道路。

不知不觉时,天稍暗,落日的红晖映照在脸上,红彤彤的,惬意无比。风款款而来,仿若催促我回家,我转了身,向故乡鞠了个躬。

故乡啊,是我避世的港湾,是我休养生息的最佳去处。我爱故乡的景,我更爱故乡。

故乡心得 篇2

读《大堰河我的保姆》,跟随诗人笔触所及的生活细节,走进诗人的儿时忆。情到深处,泪光点点。

这首诗的情感深处,是艾青对自己精神故乡的追怀。无关阶级,只关人性,所以它超越时空,触摸到我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精神故乡不是地域空间上的故土,而是儿时对爱记忆的起点,是曾给予一个幼小生命以爱、温暖与安全感的人,可以是血肉相连的生母,也可以是有养育之恩的养母,也可以是其他人。对艾青而言,魂牵梦萦的精神故乡是他的乳母。

弗洛姆在哲理散文《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中说,母亲是我们的故乡,是大自然、大地和海洋。是的,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纯粹的爱,所以我们歌颂伟大的母爱,把母亲和故土并列为故乡。如果说故土是我们地域上的故乡,母亲就是我们精神上的故乡。

但不是所有的生母都是孩子的故乡、大地和海洋。我们所知的古今知名人物中,古有郑庄公和武则天的四个儿子,今有张爱玲和艾青,其生母就不是他们的精神故乡。

《左转郑伯克段于鄢》记载,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生庄公时难产受惊,于是厌恶庄公,爱小儿子共叔段并帮他谋取世子之位,甚至与共叔段里应外合意欲灭掉庄公。庄公谋高一筹,一举拿下亲生母亲和弟弟,并以黄泉(地道)相见的方式让裂隙的母子关系下了个台阶,遂母子和好如初。真能和好如初吗?在庄公情感深处,生母武姜恐怕不会成为他想回归的大自然、大地和海洋。

武则天与四个儿子的权力之争中,母子亲情在权杖的金光下黯然失色。这依然不够,李贤、李旦的死于非命,为母爱做了最令人不堪直视的注脚。

张爱玲的母亲黄逸梵临终前想见女儿一面,张爱玲的决绝无情,难道不是对年幼时母爱缺席最有力的反抗?张爱玲对自私人性的认识源自她对自私亲情的深刻感受。她没有精神故乡,因为在一个孩子自立成人前最需要爱、呵护、温暖与安全感的岁月里,她的世界一片苍凉,不堪回首。张爱玲对人心凉薄的透彻感受,让她留给这个世界孤傲苍凉的一瞥。追根溯源,她的孤傲无情是因为她精神故乡的缺位。弗洛伊德关于童年经历对人成年后人格的影响有过精辟的论述,此不赘言。

艾青的生母也不是他的精神故乡。乳母大堰河,才是艾青的大自然、大地和海洋,是他魂牵梦萦的精神故乡,是他最寒冷最孤单最无助最宁静时精神最想回归的故乡。那里有温暖,有呵护,是航船的港湾,是落叶归根的大地。艾青的幼年经历与郑庄公何其相似!据艾青关于《大堰河我的保姆》创作回忆的相关自述材料,艾青出生于地主家庭,出生时母亲难产,算命先生说他会克死爹娘。父母迷信,就不喜欢他。他一生下就遭到歧视,很快被送到本村一位贫苦的农妇家抚养。这个农妇就是艾青的乳母大堰河。直到五岁要念书了,艾青才被父母领回家里。于是我做了我父母家里的新客了。回家后,他依然在被冷漠、被歧视的空气里长大。长大后,他总想早点离开家庭。

艾青比张爱玲幸运,因为他有一个可以回归的精神故乡,这就是宽厚、善良、淳朴的大堰河,他的乳母。大堰河给了艾青胜似母亲的爱,这份爱温暖了幼年艾青的心灵,也温暖了成年艾青的人生,使他的人生敷上了一抹暖色,不至于荒凉得让人绝望。多年后,艾青在狱中的窗口看到外面下雪,想起了他的保姆大堰河,一口气写下了这首感人至深的名作《大堰河我的保姆》。

你用你厚大的手掌把我抱在怀里,抚摸我一句在诗中出现了两次。这个生活细节是对爱的记忆,是对爱的追怀,是对爱的感念。对一个幼儿,母亲的怀抱就是温暖他生命的晴空。大堰河用厚大的手掌,用温暖的怀抱,为幼年艾青撑起了一片生命的蓝天,温暖了艾青的一生。人在困厄中,情感上往往要回到生命的本源,用追怀温暖往事来温暖当下寒冷的心境。乳母大堰河厚大的手掌和温暖的怀抱,是幼年艾青的港湾;大堰河无私宽厚的爱,一直流淌在成年艾青生命的河床上,给他以温暖与慰藉。

笔至此处,我又想起了萧红的《呼兰河传》。《呼兰河传》何尝不是萧红在生命最困顿的时候对儿时温暖往事的追怀?独居香港,战火纷飞,爱人离去,重病缠身,生命无多,谁能安抚她内心的焦虑与无奈,恐惧与绝望?完成《呼兰河传》不久,萧红就香消玉殒。也许,《呼兰河传》不只是写给读者的文学作品,更是萧红生命的最后历程抚慰自己心灵的良药,因为那里有爷爷的温暖,有后花园诗意田园的温馨宁静。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走出文本,知人论世,贴近诗人的成长历程与心路历程。再走出艾青的圈子,走向其他作家作品,走向他人他事,走向更深远的人心,也许我们更能贴近《大堰河我的保姆》的情感更深处。从这个视角审视,追怀温暖的精神故乡,可能更贴近诗人情感的深处。

故乡心得 篇3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心得 篇4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心得 篇5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心得 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我故乡的柿子》,写得真好。

文章的作者深情描述了故乡的柿子生长、成熟、颜色变化的过程。

细雨如丝,一棵棵柿子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快乐的生长着。这是作者开头描写柿子树的句子,我觉得很美。

然后作者写到,几场春雨后,树上就挂满了小小的、深绿色的柿子。是椭圆形的,又亮又光滑,柿子先是深绿色,慢慢长大后,就变成淡黄色,这时的柿子很苦,不能吃,等到柿子快熟的时候,又变成了深黄色,待到熟透后,才变成了深红色。

因为我的家乡也有许多柿子树,所有,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棵棵柿子树,树上挂满了深红色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

傍晚的时候,我还特意去看了小区里的的柿子树,上面真的挂满了深绿色的柿子,很光滑,但不是很亮,上面有一层白白的东西,像擦了粉。

妈妈说,到秋天的时候,柿子就成熟了。

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想看满树的小灯笼,更想品尝那甜津津的味道!

故乡心得 篇7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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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标题为《故乡心得》,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特意收集,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在学习工作及生活中,总有要写感言的时候,当我们面临人生比较重要的一些时刻。我们都会有一些重要的感言去发表,感言可以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心得体会。

故乡心得 篇1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故乡心得 篇2

对于《故乡》这个题目:

当我看到故乡这个题目时,耳畔突然回响的是母亲的叮咛、发小的呼唤还有那无言的牵动内心最深处的力量……其实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也是这么想的吧。那么既然想到了就写些什么吧。

——对于我来说“故乡”并非只是一瓦砖,一面墙或是一同楼一条街。鲁迅先生的“故乡”也并非如此。也它只是“一片”充满回忆和温暖的地方。请允许我在此诉说我的“故乡”……

那栋楼,寄托着我xx的悲伤快乐还有梦……我也在这里交到了像闰土样的好朋友。这里的像闰土并不是说像他那种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的形象。像的是他和鲁迅小时候的那种纯真的友情。

这xx可能是我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时光。分离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那信也或许是最打动我的吧……

记得心中有这么一段话,是我对我的“故乡”的记忆现在也分享给你们……

“在我初一那年。你骨折了。那一个夏天我和莹推着轮椅带着你到处跑。你还记得吗。

晚上我们玩捉迷藏。三个人藏在一起。我们俩都很害怕。你说不怕。身为男人的你会保护我们。你还记得吗。

xx年奥运会开幕式那天。我们四个人在你家的床上。闹到了晚上12点。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弹着吉他说你要用《天使的翅膀》作为参赛曲目。我感动的说不出话。你还记得吗。

我们曾都害怕的地下室你还记得吗。

曾经有个秘密基地你还记得吗。

我们在寒冷的夜里蜷缩在床上。大声唱天下。你还记得吗。

午夜十二点我们在大家都入睡之后去看哈七首映。你还记得吗。

在那个小沙发上。我们用歌曲接龙来消遣时间。我总是想不起来要怎么接下去。你总是帮我解围。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们俩帮我梳头发。把我变成了哪吒。你还记得吗。

有一年你生日。有一个人送了你一个画着海绵宝宝的柚子。你还记得吗。

我们互相在脸上摸蛋糕。我的头一下子撞在了门框上。你还记得吗。

我买衣服换好后。你们俩就用手机照下来。不停不停的评价哪个好看。那个不好,你还记得吗。服务员都很无奈了。

有一次。下雨。我和爸爸吵架。他把我电脑摔了。我从家里跑出来。你们打着伞拥抱只穿了一件背心的我。你还记得吗。

你爸爸打了你。你赌气。不开门。我和莹在你房门外喊了你很久。你还记得吗。

你说过。你要当我的伴娘的。你忘了吗。

你说过。要看着我结婚。然后让给我的孩子叫你干妈的。你忘了吗。

你说过。天底下的男人只有你最可靠。你忘了吗。”

是的,这是一个比我大5岁的发小写的。两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忘,我还记得,记得有人帮我写数学作业。记得有人陪我吃五毛钱一袋的香菇丝。辣到嘴抽筋了。还要比赛谁能一口吃完。记得有人在我偷偷逃课的时候收留我。并且说服老妈不说我。记得你们。记得这封信的名字叫做《明天会更好》,记得我的“故乡”。

我还记得我们在故乡的土地里埋下做一张纸条,那字在我心中还清晰可见:总有些时光要过去,时光就像一条河。轻浮的东西总是在上面漂着,而那些沉重的东西总是最先沉到河底,那些时光真是美好,在心中一留就是……一辈子。

青春。。从此不老……

我还在等,等着你们。大学毕业后。我还会回到这里。你们也是。到那时。我们都回归了我们的故乡。

等待。重逢。

关于闰土和鲁迅的友情

或许对于小时候的闰土和鲁迅,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友情啊。”但是再看xx后的他们,年龄变了、身份变了就连心都变了。少年时,他们哥弟相称,一起谈论乡间趣事,朝气蓬勃。中年后,闰土竟叫上了老爷,变得客气迟钝。相信鲁迅的心是悲凉的,我甚至听到了当那一声“老爷!……”响起时他的心生生撕裂的声音。闻到了心头血在胸腔中不断地环绕的铁腥味。那是怎样的痛苦啊…鲁迅说“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墙壁了。”我并不认为,我认为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条河,一片海。而那条河那片海是一种扭曲了的人性。是变态的封建礼法的影响。

我曾看到这样一段话“封建礼法关系都是建立在人与人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帝王与臣民,大官与小官,官僚与百姓,老师与学生。父亲与儿子,兄长与弟弟,男性与女性,都被视为上下等级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平等的话语权力,上尊下卑、“上”对“下”是指挥,是命令,是教诲,“下”对“上”是服从,是驯顺,是听话。”我很是认同。闰土是善良的,是怀念友情的,但他陈旧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的牵引着他,让他们原本背贴背心靠心的那种情崩塌了。而他的精神也开始崩溃,慢慢变成牵线的娃娃。可怜,可悲……

我在想当我大学毕业以后回到我的故乡,是否也会这样,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这,是个未知数。我也只是期盼期盼,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里,沉浮,将心过滤,过滤到最纯最真。那么再次见面,就不会是单单地客套和拉拢奉承。朋友,无关于其他简简单单只是朋友而已。

期盼。坚持。

最后的故乡

少年时心里所想的故乡是美好的。飘渺,却又让人那么的着迷。但人注定要成长,成年时,故乡是现实的,他不再是凭空的,因为它联系着社会和国家,影响的是一代又一代的人。而现实的故乡却让人心痛。我宁愿永远活在那美好故乡的记忆力,哪怕它已经不存在了。或许有一天,我的故乡也变得萧瑟凄凉,但我还是努力让我的心平静下来,变成一片叶,嫩绿的叶。所以我们不仅仅需要一个容纳身体的故乡还需要一个精神上的故乡。我把我的精神故乡分成若干份将他们交给他们,等着我的人…我相信他们。。

承诺。相信。

故乡心得 篇3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了一个有意义的地方,也是我的的外婆家——武训故乡柳林镇武庄村。

我们从村东头进村,入口处正上方的“武训故里欢迎您”九个大字格外醒目,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武训的老家。门柱正面刻有上海书法名家周志高题写的对联:“舍身半学比泰山还重,为国兴教与日月齐辉。”背面刻有著名教育艺术家李艳杰的隔撰联:“铁肩钢骨丹教育大业,碧血丹心育时代精英。”

我们一路向西,边走边欣赏路边风景,妈妈给我讲了千古奇丐武训先生的故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乞讨的情景在在我脑海中时时浮现。

武训的家只有一个大大的墓碑和几块小墓碑了,周围种了许多的花草树木。这里好像被历史遗忘了,被人民遗忘了,遗忘了这位可亲可敬的老先生。

通过这次的参观和妈妈为我讲述的故事,我们懂得了武训的精神:尽管没有钱,没有靠山,没有受过教育,还是抱着一颗坚持到底的决心去完成自己高尚的梦想。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成为我们的榜样。

故乡心得 篇4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

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

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故乡心得 篇5

在学习了《少年闰土》这篇文章后,我对《故乡》这篇短文有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就买到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找到《故乡》这篇短文,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我不知不觉的被这篇文章所吸引。知道了鲁迅离家一下就是二十多年,与闰土也离开了二十多年。在他回家的这几天,闰土也到他家来看他。见面时,闰土并没有以哥弟相称,而是犹犹豫豫地叫了一声“少爷。”

这可让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这时,我也很难过。想一想:二十年前,以哥弟相称的两个人,却在二十年后有了一层可悲的厚屏障。这难道就是当时社会的黑暗吗?原先的兄弟俩,现在却被迫分离。因为身份的不同,称呼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使得人们过的没有尊严,没有权利,没有钱财。因为这样,使得一些刚刚出世的婴儿悲惨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因为这样,许多老人本来可以享清福,去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因为这样,“豆腐西施”成了“圆规”。而鲁迅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一个豪侠,以笔为武器,直刺封建社会的疮疤。

他在《故乡》里写下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根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就是鲁迅小说中含着的微言大义吧。我还不太懂。

故乡心得 篇6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着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心得 篇7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心得 篇8

由于十分崇拜鲁迅,也为了提高我的文化修养,爸爸给我买了一本《鲁迅文集》。里边记录了鲁迅许多的能够令人们深思的作品,但其中对于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故乡》。那篇鲁迅对新生活的向往的佳作。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有关故乡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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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 篇1

《故乡》年,鲁迅不仅注意到了家乡的变化,而且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证明了一个字——的变化。无论是故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说话很有正义感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走得多了,就会有。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因为贫富不同。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差距太多,让人拒绝。人们说懂事,我觉得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因为他们的童真和天真是被现实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在这个荒凉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例如,润土在沧桑中成长。他不仅身体有了变化,内心也有了无奈。他恭敬地叫鲁迅:“先生。”而前面的笑就叫鲁迅:“荀哥!”飞跃的土壤已经在社会的寒冷中消亡了。真是莫名其妙。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有这样,鲁迅才想拿起笔来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路,让后人走过这条路,开创新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更多的人会变成路。人们常说要懂事,其实未必如此。还不如天真一笑。

当我看到我的家乡时,我感到一种悲伤的感觉,我不禁颤抖起来。友谊会在时间的过滤后褪色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地叫道:“润土兄弟!”而闰土沉默的回复。之后他又喊了一声:“先生!”我知道他们的友谊没有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就像一条小溪。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最好的朋友会贬值。时隔多年,也许我才想起来原来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要这个,就像鲁迅不要水生和宏子一样。走自己的路。哎,世界上不是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话我以前听过,但一直没听懂。看了以后明白了,规则只有一条,没有它的人多了,就成了规则。凡事总有个开始,当所有人都认同他的时候,就成了合理的事情。我恍然大悟,哦,我爸妈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不可理喻,却有其意义。感情会褪色变质,但只有回忆不会变。时隔多年,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了解他才是你的错。

故乡心得 篇2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

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故乡心得 篇3

走不出寒冷的冬季,走不出晶莹剔透的冰城,走不出母亲慈爱的目光,走不出父亲温暖的手掌。

走不出诗语般的冰冻三尺,走不出故乡弯弯的月亮,走不出牵动肝肠的浓浓乡情,更走不出我心目中的故乡。

故乡的春——芬芳的丁香

丁香,一种很民族的花,生于中国长于中国。它以繁星般的灿烂开满了哈尔滨的街区,以谦香和质朴,长存于哈尔滨人成长的记忆里。

满树的丁香花,可以随花开的时间不同,开出不同的颜色。有淡淡的紫色相间于粉白色的花,有浅浅的蓝色相间于青白色的花。花色在蓝与紫之间,华美于质朴之间转换着。花开花落,淡雅宜人,像我们真诚的北方人,恬静,悠然,朴素无华,淡漠名利。

丁香,一种有很顽强生命力的花,你不必去用心呵护它。在雨季没有来临时,它就已经完成了一年的绽放。天旱也好,天涝也好,丁香花都会不会挑剔天气的条件,认真的完成着它报告给万花春天到来的使命。很像我们的北方人无私和热忱的品质,是哈尔滨的骄傲。

故乡的夏——美丽的松花江

松花江,哈尔滨人的母亲河。她养育了无数儿女,受到了无数人的尊敬。她用自己甘美的乳汁,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哈尔滨人。

夏天,松花江的水清澈、凉爽,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好像撒了无数金片,正是哈尔滨的避暑胜地。人们在炎热的夏天来到松花江的身旁,孩子们和她玩耍,大人们尽情地和她拥抱。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的秋——丰收的田野

远远望去,田野里一片金黄,机器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收割庄稼,也收获着人们的喜悦和希望。

田野里一片丰收景象。大大的玉米棒子黄澄澄的,如海的高粱举起火把,金黄色的谷穗沉甸甸地弯下腰,无边的大豆摇响铜铃。向日葵花盘上的黄花已经枯萎,黑黑的果实长满花盘,它低着头,告诉人们它已经成熟了。一望无际的稻田就像一张美丽的黄地毯,沉甸甸的稻穗随风左右摇摆,仿佛是大海中的波浪,此起彼伏。

故乡的冬——晶莹的冰城

冰城,顾名思义,就是指充满了冰雪的城市,哈尔滨正是这样。每到冬天,无数的人都来到我的故土一睹冰城的风光。

冰城中最著名的就要数冰雪大世界了。一眼望去,整个就是一个冰的海洋。门是冰的、墙是冰的,甚至连房子也是冰的。到处都有冰雕艺术品,使整个的冰雪艺术气氛更浓了。可真不愧是冰城中的冰雪大世界呢。

故乡很远,故乡很近。故乡是一尾灵动的鱼,在我心海中漾起层层涟漪。啊!我爱你,心中的故乡!

故乡心得 篇4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心得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故乡心得 篇6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故乡心得 篇7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故乡心得 篇8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故乡心得 篇9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故乡心得精选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故乡心得精选,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故乡心得 篇1

灯下,我缓缓合上书页,感受着那植物纤维混杂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朴实又扣人心弦的文字,和他故乡食物那天然又诱人的味道,在我脑中飞速又有节奏地流动。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诱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家乡乌镇的味道就愈发浓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名声极大,且多受人称赞,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故乡这一小块地方的农家总会养上几只的独有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

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正来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头。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锅糍茶仅在招待贵客时才会奉上。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就在天堂中央。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故乡心得 篇2

最近老师要我们读一本名叫《故乡》的书,这本书是由三个大故事和十一个小故事组成的,第一个大故事叫《呐喊》,第二个叫《彷徨》,第三个叫《故事新编》。

这本书我开始读起来还有点读不进去的样子,但是后来我又感到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了以后的几点感想。

《兔和猫》写了一个家庭主妇三太太,在夏天给孩子们买了一对小白兔。小说就围绕着小白兔的出现和消失展开了曲折的故事情节。作者观察细致入微,描写生动,文笔清丽活泼富于童话的气息,字里行间充满了无邪的童真和诗意的浪漫。小说写的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强者和弱者,欺压者和被欺压者之间的尖锐矛盾。

而《奔月》则是说了一位英雄后羿的故事,他用神准的箭法把大地上的猛禽都射光了,从此后,后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后羿为生计而奔波忙碌,但也总遭到夫人嫦娥的白眼,世上的人已经将他的功劳渐渐地遗忘了,让他赔黑母鸡等等,弟子逢蒙的忘恩负义,使后羿逐渐陷入了落寞、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英雄遭世人淡忘,被人背叛的悲伤故事。

我虽然只说了其中的两个故事,但里面还有许多的好故事,比如:《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等,都很好,我一定要认真的读完这本书,能让我认识了解更多的事物,开阔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

故乡心得 篇3

又是秋风起。

在这凄凉的季节里,倍感阴冷与忧愁的我,在国庆节前夕,踏上归家的列车。

列车疾驶,秋风瑟瑟。车里的我睡意朦胧。朦胧中我看见那广袤无垠的乡土;看见那犹如一条绿带又似一只长蛇蜿蜒东流的淠河;仿佛又看见了那古朴壮观的石桥;看见了父母那盼子归来的急切的眼神;又看见了爷爷那满是皱纹的慈祥的面庞我看见了很多,很多

下车后,一阵凉凉的秋风吹过,一片枯谢的枫叶飘落在我的肩上,拾起它,只见它很红,很红,真是红似二月花。又是一阵秋风吹来,把它往空中一抛,飞走了。

走到淠河桥上,桥面已厚厚的落满了一层灰尘。倚栏观河,哎,原先的一片澄绿已难见踪影。河底的小鱼、小虾、鹅卵石之类的倒是看了个清楚。拾起一粒石子扔下去,鱼虾都狼狈而逃,只剩下水面上荡起的那一圈圈耐入寻味的涟漪。哎,真是人是物已非啊!

我曾钟爱那一条条羊肠小道般的乡野小路。那醉人的绿啊,着实让入感到惬意十足;那宛如风笛般的虫鸣,的确令人心驰神往;那躺在青青河边草上的感觉。真的让人感到飘飘欲仙。而现在这一切都没了,剩下的只有那一堆堆烧焦的黄土,有的只是稻田里的参差不齐的稻茬。这难道就是人们时常赞美的秋的美好么?

这么看着,想着,走着,不知不觉也就到了家。父母看着从校归来满身疲惫的我,又是心疼又是高兴。晚餐很丰盛,但我却没有什么胃口,草草了事,澡也没洗,就睡了。但不知怎的,怎么也睡不着,有种僵卧孤树不自哀的味道。突然,雷声大作,狂风四起,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雨很大很急。不知怎的,竟出现了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幻觉。我推门出去,孤独地站在院中,傻傻发呆,雨淋遍了我全身,秋风秋雨愁煞人,树上的枯叶纷纷落在我身上,好冷,我觉得。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温暖的被窝中醒来,头好痛,原来我被雨淋坏了。在床上躺着的我,望着屋顶的天花板痴痴发呆,头脑一片空白,模糊地搜索着这几月以来在学校经历的前前后后

十月三日,身体略微好转的我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踏上了返校的列车。窗外依旧是秋风瑟瑟,父母的身影慢慢地变得模糊起来,这时,又是一片枫叶从窗外飞起来,落到我的手上,它,它很红,很红。

列车疾驶,又是秋风起!

故乡心得 篇4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了一个有意义的地方,也是我的的外婆家——武训故乡柳林镇武庄村。

我们从村东头进村,入口处正上方的“武训故里欢迎您”九个大字格外醒目,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武训的老家。门柱正面刻有上海书法名家周志高题写的对联:“舍身半学比泰山还重,为国兴教与日月齐辉。”背面刻有著名教育艺术家李艳杰的隔撰联:“铁肩钢骨丹教育大业,碧血丹心育时代精英。”

我们一路向西,边走边欣赏路边风景,妈妈给我讲了千古奇丐武训先生的故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乞讨的情景在在我脑海中时时浮现。

武训的家只有一个大大的墓碑和几块小墓碑了,周围种了许多的花草树木。这里好像被历史遗忘了,被人民遗忘了,遗忘了这位可亲可敬的老先生。

通过这次的参观和妈妈为我讲述的故事,我们懂得了武训的精神:尽管没有钱,没有靠山,没有受过教育,还是抱着一颗坚持到底的决心去完成自己高尚的梦想。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成为我们的榜样。

故乡心得 篇5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中国母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中国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中国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习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国歌唱和战斗。

故乡心得 篇6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心得 篇7

秋日如圆月,沋河如月船;秦岭似画廊,万物揽诗意。我相信一个文学家不但有外在的眼睛,而且有内在的眼睛。外在的眼睛看见现象,内在的眼睛看见意义。被外在的眼睛看见的,成为大脑的贮存,被内在的眼睛看见的,成为心灵的财富。

许多时候,我们的内在眼睛是关闭着的。于是,我们看见利益,却看不见真理,看见万物,却看不见美,看见世界,却看不见灵魂。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头脑是满的,灵魂却是空的。

外在的眼睛不使用,就会退化,常使用,就能敏锐。内在的眼睛也是如此。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写作便是一种激活内在视力的方法,它促使作家经常睁开内在的眼睛,去发现和捕捉生活中那些彰显了意义的情景和瞬间,只要保持着写作状态,这样的情景和瞬间就会如沋河源源不断。相反,一旦被日常生活之流裹挟,生活就成了一堆无意义的碎片,写作也就中断了。事实上它的确成了碎片,因为作家的内在眼睛是关闭着的,而唯有灵魂的君临,才能把一个人的生活形成为整体。所以,王晓飞笔尖流光,始终保持着写作状态。他真正在生活,在道学,在报德。

王晓飞心灵激荡,秋吟秦岭,写得是画意,饮得是美酒。秦岭像孕育生命的子宫,渭河如滋养我们的乳房,而它的支流沋河则给予了我们生命的阴门。

沋河,一条攥紧历史头颅的乡河,一条运送美德的天流。

兴渭之要,其枢在水。渭河是陕西的母亲河,沋河是渭河的支流。它从大山的夹缝中猛的一跃,跳脱群山的包围,清脆而出,引吭清唱,肥沃土壤。秋天的阳光如火眼金睛,派生度金,闪烁着把王晓飞的心境和作品诗句揉和在一起,五彩喧哗,平静中清净出不平静的生活。秦岭大象似一幅禅图,雄图;沋河流音如一道禅意,禅诗,它们静气,禅悦,空灵,就系最后一片叶子也在沋河游泳。

禅风吹拂王晓飞,作家一醒绘千秋。沋河直属渭河,使人油然思念两千余年前,一条大型灌溉渠在渭河之北开工兴修,这项被后人称作郑国渠的水利工程,西引泾水连注洛水,灌溉着秦国四万余顷良田,为秦军南征北战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秦灭六国一统天下,泱泱大国的由此展开。千年过去,如今,这条母亲河依然静静流淌在三秦大地,支流沋河却也被诸多问题萦绕周身。祭告天地苍茫,秦皇声音雄壮,焚书灰烬飞扬,坑儒恶冠满盈,宫女苦泪入河。

一个有灵魂的作家,才是一个有魅力的作家,一个有信仰的作家,才是一个有正能量的作家。可以暂时茫然,但不是自怨自艾,可以一时感慨,但不一时沉迷。若是美好,叫做精彩。若是糟糕,叫做经历。

沋河笑了,哲理物语。沋河春天明媚,夏日热情,秋天涩涩,冬藏清气;物语春有爱,夏有情,秋有丰,冬有静。这就是《沋河物语》的品德,这就是《沋河物语》的天道,这就是《沋河物语》的生命密码。沋河纵涤,清洗人们的心灵,成就人们的灵魂,流幸人们的故乡;沋河纵涤,竹林禅盛,竹叶禅气,一道一道的笔画,一撇一捺的刚正,这就是人的沋河,这就是沋河的人,这就是人性的故乡。

一棵弯曲的老树,被夕阳染红,充盈着生命的活力,如一个偌大的酒盎,倒扣西天,层林尽染,曼山金色,晕染天宇。这棵老树正是大家王晓飞,他退休不退色,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初心不改,牢记使命。走过了春的温暖,拥过了夏的热情,醉过了秋的浪漫。他精神不减,又将和时间一起,相约在冬季第一场雪。很唯美,醉了秋的浪漫,装扮了冬天的雪景,描绘了沋河的灵魂,道出了物语新时代的德治。

看!万家灯火,两个方方正正的汉字映入我们的眼帘,烙印我们的心田尚德!沋河载着尚德冲向大海,物语呐喊助威。这就是《沋河物语》的真谛,这就是《沋河物语》的命根,这就是《沋河物语》的天道。

沋河是有灵魂的故乡,物语是有哲学的教堂。灵魂是一片园林,不知不觉中会长出许多植物,然后又不知不觉中凋谢了。王晓飞惋惜,于是写作。写作成为他自己的灵魂园林中的一个初心的园丁,将自己所喜爱的植物赶在凋谢之前加以选择,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

王晓飞做到了,《沋河物语》做到了。尚德!新时代的凯歌,初心不改的本,使命牢记的根!

故乡心得 篇8

你让我懂得了不懈追求,小升初的考试我毫无意外的没有考好,但同样进入县城最好的中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时间和空间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人出现质的变化!这次的地震是非常厉害的,整个本州岛面目全非,地震引发的大火烧了整个城镇,并且由于本州岛是沿海地区,所以因为地震还引发了海啸,这次的海啸一直冲到宫廷县德楼,把整个日本本州岛可以说是全部吞没,变成了茫茫的海洋,今天,由于海啸发生,于是引起了漩涡,把东西都捐了进去。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故乡心得 篇9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都会有在故乡的回忆:一花一草,一水一木;一只昆虫,一个故事。这都包含了我们对故乡的喜爱!

鲁迅(1881至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在故乡的故事。直抒了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快乐时光。一些有趣的人与事,或是一本书。也都是鲁迅先生快乐的例子。

关于鲁迅先生,横眉冷对,戟独仿徨;以笔为枪,战士的形象。这种原有的思维是不是已经定势了?远不是这么简单:他的爱心,他的情趣,它的丰富多彩。常常被遮蔽、被忽略了。鲁迅从故乡走向开阔的世界与人生。爱是他创作的根。也许,只有读懂了鲁迅的大爱,才算真正读懂了鲁迅。本书从爱与梦人与事观与思等角度,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可爱可敬、真实可信的鲁迅。是一部为学生读者编选的鲁迅读本。先生的诸多名著,如《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雪》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故乡的路,坑坑洼洼。时代的改变,让泥地成了水泥路。正如鲁迅所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有关故乡心得精选


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故乡心得”。在我们从某件事情中受到启发的时候,我们要把这种认知写到我们的心得体会里。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拥有更好的思维能力,可以让我们的思想更加成熟,理性。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故乡心得 篇1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心得 篇2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心得 篇3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故乡心得感悟系列


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在写感言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的“故乡心得感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故乡心得感悟 篇1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 篇2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心得感悟 篇3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心得感悟 篇4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故乡心得感悟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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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感悟(篇1)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心得感悟(篇2)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当再次踏上这片热土时,心中澜翻絮涌,不知所云。

鲁迅笔下的故乡,已物是人非,不免有些凄凉。当年活泼的闰土,变得尘世,懦弱,道那一声“老爷”不禁让人觉得疏远;当年豆腐西施——杨二嫂,变得势利,鲁迅先生形象地把它比喻成圆规……或许,时间可以浊化一个人,但无法改变我们对家乡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情怀!

“爷爷,奶奶,我回来了!”我激动地叫喊,我已经好久没有和他们说笑了。低矮的房屋,灰色的瓦,烟囱冒着袅袅青烟,俨然一幅和谐的画面。奶奶弯着腰,在田间除草,猛然一起身,踉跄了一下,眉头微微一皱,但转瞬冲我傻呵呵的一笑。奶奶一米五矮小的个子,黝黑如枯枝的皮肤似褶皱的核桃,让人看了一阵心痛。“海燕(我的乳名)回来啦!”宠溺的眼神如水。这时,正从猪圈出来的爷爷,手拎猪食桶,腆着个大肚子,略显笨拙地停下脚步,愣了愣神:“孙女儿回来了啦,放几天?”“明天就走了”我有点沮丧。“啊?”爷爷耳朵有点背,还中过风,我又大声叫了一遍,这才罢休。中午的阳光甚好,笼罩着这温馨的画面,不觉一阵和风拂面而来,真是惬意……

下午,走在泥泞的小路上,石子还是有些硌脚的。在绿色的麦浪中,偶有几处灰色,一起一伏,原来是那些老爷爷老奶奶大叔大婶在忙活。“大婶好”“你好,海燕都长这么大啦,小时候还那么一点点呢,肉嘟嘟的”我笑而不语。这时一旁的人听到些动静,纷纷抬头看我,对我笑。我仿佛看到了不同的面孔上有着相同的善意。不一会儿,他们又专心低头忙着农活,他们一生勤勤恳恳,最好的报酬,莫过于这满田的金黄。抬头仰望参天大树,仰望湛蓝的天空,长吸一口新鲜的空气,伸伸懒腰,舒活舒活筋骨,向着羊肠小路的前方悠然走去。

傍晚,夕阳西下,驻足于小溪边。展望这天然的一切:天空像是被披上了一件彩衣,颜色均匀有致。从深处渐渐向远处变淡,紫红,大红,玫红,粉红,一层又一层,错落有致。像是一幅水墨画,慢慢的渲染开来。瞧!有的还藏于树丫间,躲在树枝后面,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越是要接近她,她越是躲得厉害,带你佯装生气时,她便会依偎在你身边,好个调皮可爱!我从家里搬了一个长凳,与堂妹静静地坐在那儿,看着火红的太阳一点一点的被远方的房屋吞噬,直至消失。不禁慨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淡淡的忧愁充满了我对这片土地的不舍。一天,竟不知不觉中过去了……

艾青曾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而我要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可爱的家乡哟,你贮满了这世上最美的情愫——乡情!”

故乡心得感悟(篇4)

上完了《故乡》一课,真是感慨万千。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岁月的沧桑中,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才是我们今天重读这课的真正意义。

杨二嫂是一个没能守住本心的人,从一个善良的.受害者变成一个恣意伤害他人贪图小便宜的人。闰土是一个能守住本心,却没能积极求变的人,他从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迂腐、麻木的人。“我”是一个能

守住本心,积极求变的人,虽然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但我毕竟从农村进入了城市。

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与那时有太多的相似,一个人是否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决定了一个的未来。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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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感悟【篇1】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故乡心得感悟【篇2】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故乡心得感悟【篇3】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故乡心得感悟【篇5】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心得感悟【篇6】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心得感悟【篇7】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故乡心得感悟如何写


读后感大全花时间为你编辑了故乡心得感悟。感言包括优秀团员获奖感言、科技先进集体获奖感言等,当我们在一些重要的获奖场合或者其他重要场合。我们可以写一篇感言记录自己心中的感想体会,感言是记录我们难忘的时刻的证明。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故乡心得感悟 篇1

既生而为人,就要承担,安然接受人生可能发生的一切。

外来的比较是我们心灵动荡不能自在的来源。

面对人生难以管理的生老病死,我们能以起承转合去寻找心灵的故乡。人总是有限制的,但有梦总是最美的。

快乐活在当下,尽心就是完美。今天扫完今天的落叶,明天的树叶不会在今天掉下来。不要为明天烦恼,要努力地活在今天这一刻。

对顺境逆境都要心存感恩,让自己用一颗柔软的心包容世界。柔软的心最有力量。

我,宁与微笑的自己做搭档,也不与烦恼的自己同住。我,要不断地与太阳赛跑,不断地穿过泥泞的路,看着远处的光明。

山谷的最低点正是山的起点,许多走进山谷的人之所以走不出来,正是因为他们停住双脚,蹲在山谷烦恼哭泣的缘故。

虽然儿女像风筝远扬了,父母的心总还是绑在线上。充满爱的脸是文字难以形容的。爱,只能体会,不能描绘。

故乡心得感悟 篇2

太阳炙烤着大地,风是热的,在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选择一到周末就去图书馆。迈着欢快的脚步,我又一次来到了图书馆。顿时,一阵清凉迎面扑来,纸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犹如往常一样,如饥似渴地扫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这本,那本,我都想看。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上。虽然这本书在家里我已读过,可再次看到它,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封面,捧着书依偎在书架旁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可爱的男孩比利努力攒钱,买下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对小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伶俐的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关爱,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时,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绝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坟头睡着了,在它们沉睡的地方竟长出了红色羊齿草……

读着读着,我眼前浮现出了奶奶家两只可爱的鸡,一只叫绒绒,是只聪明但瘦小的母鸡;另一只叫长毛,是只健壮的公鸡。每当吃午餐时,绒绒总能迅速地找到虫子的藏身之处,随后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长毛,长毛便用他强有力的爪子刨开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虫子递给绒绒吃,绒绒又会把虫子分一半给长毛,两个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们的午餐。可不知为什么,一天清晨母鸡绒绒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鸡长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离开!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吗?这种温暖心灵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楼梯时,一不留神脚受伤了,行动不便。同学们有的替我打饭,有的帮我背书包,有的代我收作业……每当吃午餐时,送饭的同学总是自己还未吃上饭,便匆匆忙忙地端来热腾腾饭菜,轻轻地递到我面前,嘘寒问暖,“这些饭够吗?”“菜是不是凉的呢,要不我明天拿个盖子盖吧……”我说:“以后你自己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她总是摇头。每次等我吃完饭,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盘子往餐厅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湿润了,真想冲上前去,大声地说:明天你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

天气炎热,街口有大妈在赠送免费凉茶;马路上少先队员正搀扶盲人过马路;公园里,一位大哥哥正帮忙捡小妹妹飞走的气球……在我们身边,总能不经意地发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论是情同手足的亲人、朋友,还是素昧平生的路人,这股正能量无处不在。

故乡心得感悟 篇3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心得感悟 篇4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故乡心得感悟 篇5

读了《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不禁涌起澎湃的爱国情怀。本书讲述了雏鹰行动队(雏鹰行动队就在我们身边,他们是一群优秀的小学生代表)带领读者深进了解中国的历史,寻访优秀党员,宣传我们四周的优秀事迹,以实际行动,让党的光辉闪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本书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有关抗美援朝义士邱少云的。1952年10月12日中午,忽然飞来四架敌机,在埋伏区投下几颗燃烧弹,有一颗正落在邱少云身边。四散飞迸的燃烧液溅到了邱少云的腿上,他顿时成了一个火球,实在,邱少云身后就有一条水沟,他只要后退几步,在泥水中打个滚儿,身上的烈火就可熄灭,但他深知,这样会暴露目标。他牺牲自己,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在持续燃烧的烈火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下午五点,经过40多分钟,战士们攻占了391高地。战友们都说,邱少云没有死,他在烈火中永生。第二个故事有关黄继光的。1952年10月19昼夜,黄继光所在的部队碰到敌人一个暗躲火力点的疯狂射击,部队连续多次冲锋都没成功。在这关键时刻,他主动要求参加攻坚小组,负责消灭这个火力点。在战斗中,攻坚小组的两位战友牺牲了,黄继光也身负重伤,可他不顾一切地爬到敌人。

的枪口旁边,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眼,光荣牺牲。我被他们的事迹感动着,我被他们的爱党之情感动着,我更被他们的勇气激励着。90年前的中国,列强侵略、军阀混战、政治、民不聊生,国家命运岌岌可危。中国的前途究竟在哪里?无数志士仁人苦苦探寻着。而我们现在呢?生活是多么美好:新鲜的蔬果,干净的衣服,毛茸茸的玩具,搞笑的漫画书这麽好的生活环境,有家人的庇护,老师的教导,朋友的友情在以前战火纷飞的年代,和平,离人们太远。今天,以同道为的党中央,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好家园,开创***盛世,中华大地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九十年风风雨雨,九十年饱经风霜,九十年励精图治,九十年灿烂辉煌,换来了祖国繁荣昌盛,换来了人民幸福安康。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国富民强!我们把美好的梦想层层堆砌,让远瞩的目光投向时间的前沿,审阅昨天,展看未来,沿着金光大道,一步一步靠近我们心中向往的地方。

故乡心得感悟 篇6

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 ,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子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真是一幅天然的图画,那就是我的故乡。那画中的少年就是闰土,他刺猹是因为它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他还曾随其父亲来我家给照看祭器,他说他能用一根短棒支起下面撒了秕谷的大竹匾捕很多鸟:稻鸡,角鸡,还有蓝背,还有在他不得不在正月回家要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他回家后还托他的父亲给我带来了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

要不是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光顾我还一直沉浸在美好少年时的回忆里或者会更作无尽的遐想。乡邻的穷俭贪利总让我哭笑不得,现实总让我的美梦破碎。一天闰土在我的盼望里出现了:身材是长了一倍,脸却由先前的紫色圆脸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好象他的父亲一样周围胀得通红,红活圆实的手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了象松树皮。

故乡心得感悟 篇7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故乡心得感悟 篇8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心得感悟 篇9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着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心得感悟 篇10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故乡心得感悟(篇1)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心得感悟(篇2)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夜幕下的树影摇曳婆娑,刚下过雨的空气中裹杂着树叶的清香,白月光在窗台静静流淌。总在这样静谧的时刻,勾起对故乡的思念,一点点乡愁,一点点秋思——我打算回一趟老家。

一大早的路程奔波后,怡然自得地漫步在田野,冷峭的晓风给人带来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抬头便是澄澈的天幕,犹如一块纯净水晶,大片大片的云朵在亲吻纯朴的瞬间,羞涩远去。远处早早耕作的村民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袅袅炊烟在他们身后升起,飘在半空中,形成一幅早耕的温情画卷。

玫瑰紫的.天色越来越明亮,却又下起秋天的第一场小雨,细如牛毛的绵柔,触碰时竟流淌进我的心房。走到溪边的青板石路,路旁的榕树高大,像远路上的马车夫,眼含热泪,靠着天空,日子久远。而雨,轻轻滑入叶的怀抱,叶,温柔缠绵拥雨入怀。雨丝落在溪面上荡起阵阵涟漪,鱼儿在溪中闲游,吹快而陶然,些许胭脂红的小鱼吐着泡泡,仿佛每个泡泡上都浮现童年的回忆。小溪清澈见底,似一面明亮的镜子,我望着溪面,却好像望见一个扎着麻花辫眼神清亮的小女孩,她的眉眼弯弯,单纯不染世俗。故乡,像生命之船曾经行驶过的路标,时时地提示着你最初走过的路。

小雨很快就停了,一座老屋也出现在我眼前,屋前静默着一位鬂微霜的老人,金色日光流淌至她发梢,显得和蔼温柔。奶奶见我回来虚寒问暖个不停,孩子们也拥上来与我玩乐,打打闹闹了大半天,屋里的笑声飘向远方,飘在田野上,飘进归乡的人儿,那颗欣喜的心中。

天上的阳光渐渐熄灭了,地面的薄暮慢慢地升起来。夕阳拽着紫红的薄纱依偎在黄昏,清风低唱着轻盈的歌漫步在田野。家家升起炊烟,结束忙碌的一天,投身于油星四溅中。一群鸟儿划过夕阳,金色的光铺在它们的翅膀上,不久又飞向远方。镶了金边的云朵急急聚拢又弥散,好似彼此偷偷地在喃喃絮语。

待到夜幕降临,奶奶做的饭菜香味弥漫整个屋子,她对我的喜爱,也是这般浓烈。此时家家灯火通明,故乡的夜晚充满亲情带来的温暖,月光透入屋中,流淌在一家人的身上。是爱,是暖,是人间四月天。

我感受着故乡的魅力,顺着时间的方向,带着一份来自乡土的牵挂,往前走,再往前走。

故乡心得感悟(篇4)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心得感悟(篇5)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故乡心得感悟(篇6)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故乡心得感悟(篇7)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故乡心得感悟(篇8)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人兽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平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故乡心得感悟(篇9)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故乡心得感悟(篇10)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篇11)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故乡心得感悟(篇12)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

关于活法心得体会


当你正在经历某件事情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感受,心得体会总是能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感受。心得体会,就是根据具体的事件为导引,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感受。栏目特意为你整理活法心得体会,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活法心得体会 篇1

想要塑造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必须在实际生活中抓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习惯是行为的 自动化 ,不需要特别的意志努力,不需要别人的监控,在什么情况下,就按什么规则去行动,习惯一旦养成,就会成为支配人生的一种力量。

其次 ,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是重要的。对于行为习惯这个问题,第一,我们要提高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良好的行为习惯来自于对行为的正确认识。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第二,我们要对自己提出明确的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无巨细,都要对自己提出明确具体而又严格的要求,并且认真依照去做,时间长了,自然就成为习惯了。第三,要培养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形成好的行为习惯要靠持之以恒的精神。意志力薄弱,控制能力差的人很难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

个人小节的不文明是一种耻辱。个人,无论在国门内外都是国家重要的形象窗口。国人理当从此时此刻开始多一点自律,多一点礼让,多一点知识,多一点理想,共同塑造优雅文明的社会环境,从而成为和谐大气的中国形象的坚固基石。

团队精神是一种团结一致,互帮互助,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坚毅奋斗到底的精神。目前在青少年甚至成人中都存在一意孤行,缺乏团队精神的现象,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平常教育中缺乏对团队精神的培养。

再次,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在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对青少年教育中适当让之树立争第一的意识,使每个青少年用教高标准但同时也要让孩子明白,在争第一中,要用正当的手段,要有正确的心态,各种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我们相信未来的时代是一个需要团队精神的时代,因此,我们培养青少年的团队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用约束来强化自己。让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我们的生活。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小学生要遵守《小学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城市不能随便放鞭炮等等

我们班经常开展班队活动,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队会的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在这次班会,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 故事 ,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

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

活法心得体会 篇2

他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和缜密的思维,阐述了自己的人生观,即做人最基本的论理观和道德观,告诉人们应该有的正确生活态度,给读者以启示和感悟。特别是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小节《踏着人生的正道,走向光明的未来》,读后更加坚定了我此生一直信守的价值观——人间正道是沧桑。近日,利用业余时间全文通读了日本企业家、哲学家稻盛和夫所写的《活法》一书,此书是稻盛和夫先生利用70余年时间对人生“活法”意义进行一次思考的集大成之作。

稻盛和夫先生在书的序言中说到:“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安宁的时代,世道混迷,看不清前途……一种压抑的空气弥漫于整个社会,这是为什么?因为许多人找不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迷失了人生的方向。”稻盛和夫先生说,最要紧的就是要提出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什么是人生的真理?人生应有的状态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我曾不只一次的问过自己,也认真思考过。我认为,人的一生就像一场旅行,目的地很明确,但旅行的过程却很艰辛。除了一条世人都公认的正路外,还有很多的小叉路和捷径,由于每个人对活着的意义认识不一致,在世道昆迷,经不住诱惑时,就看不清前途,从而离开“正路”,步入了叉路或选择了捷径。

这些人里有些人由于走了叉路,越走离目的地越远,从而迷失了方向;另一部分人由于选择了捷径就会比选择正路的人要提前到达目的地。但由于这些人都没有选择正确的人生之路,走叉路的人要不停的询问路人要如何才能走回正路或者怎样才能尽快到达目的地,而选择捷径的人由于心境发生了变化,他们的心已经不在路上,而是想快些到达目的地,所以丢失了欣赏沿途风景的心情,失去了此次旅行的最终意义。当别人开心讲解此次旅行的感受和意义时,他们却无言以对,甚至对自己走捷径时付出的艰辛也不能公之于众,留给自己的只有可怜的自我安慰。

那到底人为什么活着?人活着的意义又到底是什么?稻盛和夫先生在序言中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在于提升心性,磨炼灵魂。人生在世,面对各种诱惑,为欲所迷,为欲所困,是人的本性,如果放任这种本性,无止境的追求财富、地位和名誉,就会沉湎于享乐。看过电视剧《士兵突击》的人都知道许三多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人活着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就是要好好活”,天生资历不如成才的他也靠着他的执着和真诚,或者是在别人看来笨拙的生存方式验证了这句话,做出了超凡的成绩,让自己的一生活得更有价值和意义。

大家都知道革命战争时期,中国面临着内忧外患,多股势力都想在这轮变革中承担起引领中国人民继续走下去的重任。但历史的车轮却看似戏剧性地发生了转折,包括当时代表孙中山“三民主义”的都失败了,归根结底就是他们没有看清中国历史的正确走向,没有找到中国真正的出路,迷失了方向,从中国历史发展的正路走向了叉路,最终走向了失败的深渊。这里面毛泽东思想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说,他的思想就像中国历史前进道路上的明灯,为中国人民走向光明指引了方向。

所以在这里我想引用毛泽东诗词《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结束我的读后感,也想再次表达我此生的“活法”,那就是坚持正确的人生轨迹,继续奋斗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为周围的人传递正能量。当到达我此生的目的地时我还能骄傲地说:我这一生活的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一直走的是正路,没有做违背自己内心的事,活得坦然。

活法心得体会 篇3

一直到小学,到初中,到毕业。.。老师不断地传授着知识,告诉你人生应该如何度过,告诉你路应该如何走,但这样的人生就是正确的人生吗?所有的路,所有的生活,所有的阅历,都已经传授给你了。理论上来说,只要人听从教导,那么灵魂就一定符合社会的需求。但事实是这样吗?

从自己内心中审视这些观点,带着如上的种。种疑问,让我们从自己的内心来一一的剖析:

一、对于活法里面的道理,您是否都明白?大多人读完后,似乎有种顿悟。

静下心,仔细想想这些道理,在你的人生中,其实大部分都有所经历。从胸怀大智,成为将军、从追求梦想,成为作家、从点燃激情,超越自我、从磨练心智,父母的言传身教。那么问一句,道理你明白吗?

二、出人头地,衣食无忧是否是你想要的人生?

每个人都怀揣着一个梦想,将来一定要挣很多的钞票,住上富丽堂皇的别墅,开着拉风的跑车。别人那羡慕与嫉妒的眼神,令你飘飘然。那你是否已经达到了你的目标呢?。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恶其体肤,空乏其身。.。,你是否能够忍受这些痛苦呢?如果您有这种斗志,那你就是,别人眼中的成功人士。

三、努力地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是否做到了?

三天打鱼,二天晒网。几乎成了现代学生的通病,少年时,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中年时,想读书,却又被生活所累,有心无力,老年时,感慨自己的人生。回首往事,年轻时,是那么的虚度时光,那么为什么不从现在做起呢?

四、你是否学会善待他人,学会感恩?

当看到盲人过十字路口时,你是否会上去搀扶?当别人帮助你时,你是否说声“谢谢”?老生长谈的道理,人人都明白。是啊,道理就是道理,仅此而已?

当你完全的把上面所有的东西都理解并运用,而至取得成绩。那就是“完美的人生”。但我认为,那仅仅是一个人选择的“活法”,并且令别人羡慕的活法而已。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具有独立的认知体系,独立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对于同一个事件的不同的理解,就构成了人生的多彩性。

活法心得体会 篇4

在年轻时期稻盛和夫先生备受挫折、甚至有些幼稚想凭借着自我一些武功底子加入黑社会,之后进入到了一个濒临倒闭的陶瓷企业做技术员,他努力提高自我技术本事,做出完美的作品,这是“望尽天涯路”的第一境界。进入经营者时期,他凭借一颗单纯努力做好企业之心迎接困难和挑战,以满腔的热情、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投入,朝着目标心无旁骛去努力充实,这正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第二境界。当稻盛和夫先生65岁从两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上的领导者位置上退下来,回顾一路拼搏的经历,发现原先“活法”其实能够这么简单,于是有专属于他的“灯火阑珊处的美丽”。

功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也许稻盛和夫的一些理念对于年轻的我尚还不能完全理解,但这本中很多道理都会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不断影响着。

每个人的人生都会面临遇到艰难的时刻,残酷的现实会让我们暂时失去前进的勇气,艰难的环境让我们暂时丧失拼搏的动力,但当我们再次登高望远,远远看到那阴霾后的美丽阳光,我们心里明白自我脚下的路依然是一条通向成功的阳光大道。人类的生命和浩瀚的宇宙相比显得短暂而渺小,但我们的灵魂在终结死后的价值必须高于降生时的价值,这才是我们生存的意义和目的,一切努力的过程体现了人高贵的品质。

活法心得体会 篇5

读了稻盛和夫的《活法》和《干法》这两本书,感触颇深,使我又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人生态度和工作精神,充分认识到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

稻盛先生提出“人生方程式”,即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他认为思维方式、热情和能力,试试先人生价值的三个基恩素质。要度过幸福的人生,要把工作做到最好、事业做到最大,就无论如何必须具备正确的、正面的“思维方式”。因此我们作为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更应该有热情,积极主动的做事,提高自身的置业素养,用热情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人生和工作。

稻盛先生在《活法》和《干法》这两本书中都提到了“磨练灵魂,提升心智”这一理论。他认为,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工作,只要做到这一点,就可以磨炼自己的灵魂,铸就美好的心灵。有了美好的心灵,就会很自然的去想好事,做好事,为社会、为他人着想,并落实在行动中,你的命运就一定会向好的方向转变。只要我们喜欢自己的工作,就能忍受任何艰苦;只要不懈努力,任何事情都能成功。即使我们做不到很快就热爱我们的工作,但至少厌恶工作这种负面情绪必须从心中排除。同时,我们要抱着感恩之心去认真的做好每一件事,这样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会在感恩之心中轻轻松松的度过和完成。

稻盛和夫崇认为持续的力量是强大的。专心致志与一行一业,不腻烦、不焦躁、埋头苦干,你的人生就会开出美丽的花,结出丰硕的而过时。当遇上难以克服的困难,认为已经不行了的时候,其实并

不是终点,而恰恰是重新开始的起点。我们每一个亿联人的工作是平凡的,每天都在重复同样的工作,但是我们不应该放弃学习,放弃挑战,应该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不懈的努力,融入到我们这一个充满温馨的大家庭中,尽最大努力来展示自己的价值,进而共同创造亿联明天的辉煌。

读了这两本书,确实让自己感悟很多。认识到了自己以前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很多不足,我们需要正确的思维方式,树立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的热情与能力,来做好生活和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努力改变自己的心态,调整心态,做好每一天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工作,带着感恩的心,以高目标为动力,持续付出高于常人的努力,从而达到自己的追求与目标。

关于论语心得体会


感言包括优秀团员获奖感言、科技先进集体获奖感言等,感言能够帮助发表人表达内心也能激励他人。当我们面临人生比较重要的一些时刻,从这些事情获得了深刻的感触后就可以写篇感言,你了解过哪些优秀的感言呢?《论语心得体会》是由栏目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语心得体会 篇1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 ——歌德看《于丹〈论语〉心得》,仿佛在和一位朋友聊天,所有的道理都被于丹娓娓道来,那样一种从容谦仰的态度正是儒家所提倡和追求的。

寒假期间在家闲得无聊,本来打算找本小说来看看,但寻觅好久还是没找到可以一读的感兴趣的书,于是便找同学去借。到他那里一眼就看到了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这本书,记得以前在网上无意看到了网友对这本书的看法,当时就感觉这本书应该不错,再者于丹教授曾经上过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也算是个名人,所以便仔细阅读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感受颇深,真可谓受益匪浅,虽然谈不上是大彻大悟,但是心灵上也有所触动:它使我重新认识了孔子,让我领略到了一种独特的智慧,一种正确的心态,一种融入到当今社会中理性的道德。

说起《论语》,相信每一个人都比较熟悉。它是我在念中学的时候阅读过的一本书,是一本记录了2500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的语录。不过那时的我只是在语文课上机械得背诵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怎么会想得到在社会高速发展的21世纪,竟然有一位女学者用自己独特的眼光,将这样一本古老的书籍,用现代的眼光进行阅读和给以理解,拉近了我们普通人和圣贤之间的距离。这的确是极具创新意识和吸引力的一点。

在我的心目中,孔子是一位离我们很遥远的古代圣贤,但是,更多的人却愿意称他为孔夫子,认为他代表了迂腐和固执。可是现在,于丹老师却将一般人很难懂的《论语》和现在这个缤纷的世界联系起来,通过心得的方式来解读,把这样一本难以理解的古代典籍,结合现代的实例,变得更加通俗易懂,使我们更易悟出其中所蕴含的道理。还有,于丹老师笔下的孔子没有圣贤的架势,朴素平和、平易近人,时时传递一种朴素、温暖的生活态度。正如易中天所说:“孔子没有温度,只有色彩”。

其实,简单说来,《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主要讲述了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事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书中通过很多故事告诉了我们许多为人处事的哲理。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来谈谈《于丹〈论语〉心得》诠释的“为人处事”:

(一)、为人之道。《论语》说的是人,如何做一个真正的人,人的生命是何其短暂,孔老夫子从各个角度,各种层面不断地教诲我们,怎样使自己有限的生命变得更有意义,总体概括为:精神富足、心理健康、积极生活、和他人和睦相处、爱岗敬业、安于本职、献于社会。在物质生活得到不断满足的今天,人们却显得越来越浮躁,精神世界十分空虚。工作压力大、贫富分布不均等等一些问题都具有普遍性,这使很多人都心理不平衡,怨声载道。

于丹老师在《论语心得》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座寺庙里供着一个花岗岩雕刻得非常精致的佛像,每天都有很多人来佛像前膜拜。而通往这座佛像的台阶也是跟它采自同一座山体的花岗岩砌成,台阶不服气地对佛像提抗议:我们本是兄弟,凭什么人们采着我们去膜拜你?你有什么了不起?佛像淡淡地说,因为你只经过了四刀就走上了今天的岗位,而我经过了千刀万剐才成佛。我想,这正是我们现在很多人心态的真实写照,和别人攀比,比到最后常常闷闷不乐,郁郁寡欢。这是没有什么必要的,人要学会知足常乐。

(二)、处世之道。在社会交往中,无论是交友还是工作,人们都想找到一个适中的生存法则,既对自己负责任,又对他人负责任。于丹教授在《论语心得》中,谈到了一个职业化的工作态度,“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就是说每个人要做好自己的份内事,也就是常说的本质工作,这也是现代企业管理所需要推崇的。但是在很多单位,都提倡要多工作,最好是一个人做几个人的工作,这样其实是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

(三)、交友之道。我想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过很多的朋友,但是究竟有几个真正的朋友呢?究竟有谁会在你需要的时候伸出手来,帮你一把呢?于丹老师在《论语心得》中也提到了,对待朋友也要有一定的尺度,保留一条界限,朋友才能够交往得久远,有很多朋友间彼此伤害就是因为没有保持一定的友情距离。可见,通过《于丹〈论语〉心得》,《论语》告诉我们的是一种交友方式:怎样交朋友,交怎样的朋友并要怎样维护友情。

四)理想之道。一个人应该有理想。中国传统的道德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好一切事情的根本是修身,修身是放在第一位的。修身可理解为:外在能力完善,懂得变通,与时俱进,内在心灵完美、富足。因为只有内心修为提升了,自身能力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去处事。通过《于丹〈论语〉心得》,我们知道了这是孔子对人生理想的总结,这也被后人奉为人生理想的指南。

(五)人生之道。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这是孔子自道的人生轨迹,却也成了后人的人生坐标和价值体系。它就像一面镜子,人们可以通过它比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当然,人的年龄有生理年龄、心理年龄和社会年龄,但如果我们能在二三十岁时就能提前感悟到四五十岁的境界,并在内心建立起明晰的人生价值体系,做到淡定从容,那这样的生命一定是有效率、有意义的生命。从《于丹〈论语〉心得》中,我读到了这份人生的价值体系。

于丹教授对《论语》的感悟是快乐的、丰富的、给人启发的。通过读《于丹〈论语〉心得》,我学会了修身养性,品味人生的生活道理。只有以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并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到自然的状态中,才能寻找到自己内心的那份安宁,也才能如孔子教导我们的那样:快乐地生活!

论语心得体会 篇2

《论语》是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结集的语录体散文,是记载孔子及其学生言行的一部书。《论语》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是由孔子的学生及其再传学生记录整理而成的一本书。整本书共分20篇,分别是《学而》、《为政》、《八佾》、《里仁》、《公冶长》、《雍也》、《述而》、《泰伯》、《子罕》、《乡党》、《先进》、《颜渊》、《子路》、《宪问》、《卫灵公》、《季氏》、《阳货》、《微子》、《子张》、《尧曰》。该书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教育、文艺等诸多方面,内容非常丰富,是儒学最主要的经典著作。同时,该书语言精炼而形象生动,是语录体散文的典范。

对于《论语》,我也只是大概地读了几遍,没有去深入地考察研究,但即便是这样,也在字里行间被孔子的言行深深地感动,为他的宽宏仁爱的胸襟和超人的智慧折服! 也许会有许多现代的年轻人对于这本老祖宗留下来的书不屑一顾,觉得都已经是21世纪了,那种老朽的思想早已经不适合我们现在了。其实正好相反,生活在物质欲盛行的年代的我们越是应该静下心来好好读读这本《论语》,听听我们的老祖宗给我们讲讲仁爱、孝顺、诚信、和为贵等的为人处事的道理。这样我们才不会被无尽的物质欲望冲昏了头,离我们的本真越李越远。其次,论语里面的一些学习方法和技巧等,到现在看来还是很有实用性的。当然,毕竟是那个时候的著作,里面的一些思想在现在我们看来是片面的或者完全是错误的,所以,我们要用批判的眼光去读这本书,取其精华,取其糟耙。对于这本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我们现代人是很有必要一读的。下面我就大概地讲下我读这本《论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要善于学习,虚心求教

《论语》里面虽然大都是讲中国伦理道德和我们民族传统的文化思想,但也有些孔子关于学习方面的经典论述,这些论述到我们现在看来都是非常有理的,都是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的地方。例如,《论语》里面讲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这些告诉我们现在应该抓住机会不断地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以后进入了社会才能游刃有余,才能有所作为。学习首先要勤奋,其次要有科学的学习方法。勤奋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方法,就是要勤学、勤记、勤思,“温故而知新”,从以前学过的内容里面再发现新的知识。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学”是“思”的基础,“思”要在“学”中进行,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个人要增长知识和才干,就必须认真读书和思考,两者不可废,要养成经常思考问题和总结自己的习惯。

孔子很重视学习的态度,不仅要求我们要“敏而好学”,还强调我们要终身“好学不厌”,要有一个活到老,学到老的心态。同时他提倡我们“不耻下问”和虚心求教,鼓励我们时刻反省自己,及时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然后加以改正。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这里的“三人”当然不会都是强于自己的人,大多时候是我们身边无数的普通人。对于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的“善者”之处,我们就要及时吸收借鉴过来,进而提升自己:对于“不善者”之处,我们要引以为戒,改正自己也有的缺点。这里指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虚心向别人学习,因为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优点,都有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这些看似很简单的几句话,却道出了我们学习的最重要的方法和态度,很值得我们现代人去好好品味和学习。

二 、要对人仁爱,孝顺守礼

孔子说:“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我们知道“仁”是孔子思想中的核心的观念和价值。孔子认为“仁”是君子的本质所在,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正直诚信的君子,首先必须要学会仁爱。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意思是指在家就孝顺父母;出门在外时,则谦恭有礼,对人如兄弟一般,谨慎而诚实可信,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现代人一般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关爱,得到他人的尊重,但他本人首先却没有做到对别人给予关爱和应有的尊重,这种事是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问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提倡仁爱,提倡我们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我们要先学会去关

爱他人,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关爱。

其次,孔子对孝道和礼节非常注重。《为政》里有句话孔关于孝道的话,即“生,事之以礼;死, 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这段话的意思是讲:“父母在世的时候,我们要依礼服侍他们;父母不在世了,我们要依礼埋葬他们、依礼祭祀他们。”《论语》里对孝的语录是比较多的,这也说明了我们这个国家历来是重视“孝道”的。从这段话里,我们还是看出了孔子在各种各样的孝道里提倡的以顺为主的思想。再如,“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说如果对父母在感情上不尊敬和爱戴的话,仅是物质上的奉养,又与犬马有什么区别呢?这些话就告诉我们要多关心长辈,常回家看看,而不单只是给点钱给父母就算了。不过,孔子对“孝”的有些阐述在我们现在看来是不合理的,例如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三、要正直诚信,广交良友

孔子很提倡正直诚信的品格,经常提起君子这个名称。孔子认为,君子主要是用来指有道德、有修养的,具有完善人格的和高尚的情操人。在我们现在看来那也就是一个正直而诚信的人。对于君子所具有的正直诚信的品格,孔子有很多的论述。例如,他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认为君子的生命是向上发展和延伸的,小人的生命是是向下发展和延伸的,孔子道出了君子一个正直上进的品质。孔子又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在他看来君子应该是正直的,光明正大的,是没有什么见不的人的东西的。孔子很重视人的诚信问题,他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可见诚信对于我们是多么重要,一个人不讲信用,就像大车少了輗,小车少了軏,车子还怎么能走呢?孔子教导我们,无论是个人的修身养性还是待人接物,无论是做学问、教学生还是治理国家,诚实守信都是一个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

《论语》里写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可见孔子对朋友之间的交往是很看重的,在他看来朋友有时也是良师,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当我们要实现自己的某种崇高的价值或理想时,志同道合的朋友的帮助是不可缺少的。当然,孔子择友的标准很严格的。“无友不如己者”,告诉我们交友必须交优秀的人,德才兼备的人。对于与人交往时,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从人际交往来说,“和”指与不同类型的人交往,“同”是指只与气息相投的人交朋友。朋友相交重在一个“信”字,论语里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我觉得这是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前提,没有“信”根本不能交往,何来朋友。孔子告诉我们要广交良友,诚信交友,因为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需要朋友的相伴,那样我们才不会孤独和无助,我们的人生才更加地顺畅,更加地有多彩。

四、要自然平和,泰然处世

《论语》的精华之一就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泰然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和苦难。论语里的一则让我记忆深刻,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孔子所谓的人生更高的境界是什么呢?一个人不仅安于贫贱,不仅不谄媚求人,而且他的内心有一种清亮的欢乐。这种欢乐,不会被贫困的生活所剥夺,他也不会因为富贵而骄奢,他依然是内心快乐富足、彬彬有礼的'君子。这种自然、平和、泰然处世的心态绝对是值得生活在当代的我们去追求的。孔子提倡“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隐含着就是“在其位要谋其政”。在我们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是前提,不追求我们做的工作要多么伟大的,只要跟我们的实际能力相符合就可以。

令我印象很深刻的是《论语·先进》“侍坐”。孔子和他的几个学生谈论他们各自的理想。在孔子的其他学生都说出自己的“远大”理想后,曾皙却对孔子说自己的理想是,“暮春者,春风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雾,咏而归”。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是在匆匆忙忙周而复始的工作节奏中,我们内心深处的心灵的声音则恰恰被遮蔽了。正如于丹老师所说,理想和行动的关系,就如同引线和风筝的关系。这个风筝能飞多远,关键在于你手中的线。而这条线,就是你的内心愿望。你的内心越淡定,越从容,你就越会舍弃那些激烈的、宏阔的、张扬的、外在的形式,而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

这会使你走到社会角色中的时候,能够不失去自我,能够有担当,能够做到最好。也许不同于“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那样的沉重,它却是所有那些人生大道社会理想得以实现的内在基础。

论语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论语》从多种角度反映了孔子的思想特征,作为两千多年前的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和我们今人依然有许多共同之处。对于生活在充满物质欲的21世纪的我们,其中的许多思想是我们的精神楷模,是我们应该去追求和学习的。

对于论语给我们的启示,许多人都各有各的看法。于丹在《论语心得》中阐明:“《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我最欣赏的,就是于丹教授对《论语》的这种简单、快乐的感悟。所以,有时间就去读一读《论语》吧。

论语心得体会 篇3

《论语》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在初中、师范的课本里读过,在参加自学考试时,大学语文我也自认为对有关《论语》的内容有所了解。最近看了于丹教授《论语》,才发现自己所理解的浅薄。

于丹教授用通俗易懂的白话文把孔子的《论语》诠释给世人,使我们能够领悟到《论语》传递的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她从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这七个方面分别阐述,用很多生动的耐人寻味的例子来诠释了《论语》的真谛,那就是怎么样才能过上心灵所需的那种快乐生活!

于丹教授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翻译《论语》,并在其中穿插了很多能够吸引人也能震撼人心灵的小故事,去注解去阐明去领会《论语》,《论语》不再高深莫测,不再那么令人难以领会。

幸福快乐只是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与内心相连。《论语》告诉我们,为人不仅要拿的起放得下,还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得到帮助的人。我们常说予人玫瑰,手留余香,其实给予比获取更能使我们内心充满幸福感。

我们生存的环境会有许多不如意甚至不合理,虽然我们凭借个人的力量不能改变社会,但我们能凭借我们勇敢的心灵去改变自己的心情和态度。一个人外在的表现与他内心的世界是相辅相成的,一个人心中有什么,他看到的就是什么。

心灵的力量是无穷的,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面对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我们往往感到无力应付,其实只要我们自己有一颗从容镇静的内心,有一种心灵的勇敢,我们就可以变得坚强,就可以表现出勇敢。在人生之道中,于丹教授说:“人的一生不过是从光阴中借来的一段时光,岁月流淌过去,我们自己也就把这段生命镌刻成了一个样子,它成为我们的不朽,成为我们的墓志铭。”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短暂的一生活得有价值,那就是要多学习,从书本上学,从社会上学,从小学到老,其实就是学习一种把握幸福的能力。孔子所言的从十五到七十的人生历程,每个阶段都是可以参照的一面镜子,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压力的增大,怎么样才能有一颗从容淡定的心,那需要的是一种修炼,需要的是学会舍弃,不论是对自己的心还是对于社会岗位,都有一种无愧的交待。

《论语》里面所教给我们的这种仁爱之心是从一开始就去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尊重每一个人,稍微留一点分寸,有一点余地,这一点非常像禅宗里面所说的一个境界,禅宗说这个人间最好的境界是花未全开月未圆,是这样七个字。也就是说花一旦全开马上就要凋谢了,月一旦全圆,马上就要缺损了,而未全开未全圆,就是你内心有所期待,朋友之道,亲人之道,皆是如此。稍微留一点分寸,海阔天空。

总之,在当今以经济利益为主导的社会潮流中读于丹的论语心得,真的能给人以心灵净化,如一丝清泉沁人心脾,让人陶醉,给人以启迪。

论语心得体会 篇4

《论语》我以前只是非常粗略的看过,对于其中的含义自知甚少,只从局里每个科室发了一本《论语》后,我认为真的读了几遍,真的感觉到;

每一遍都有新的收获。《论语》一书在历史上具有崇高地位,宋人赵普曾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论语》不仅影响了中国历史两千多年,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重大的影响,被称为东方的《圣经》。

一、要勤学善悟,学以致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像我们工作时间不长,只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学习首先要勤奋,其次要有科学的学习方法。爱因斯坦有个著名的成功公式:“勤奋努力+正确方法+讲究效率=成功”。其中把勤奋看成是首要因素,说明要取得任何方面的成功,都必须具备勤奋精神。勤奋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方法,就是要勤学、勤记、勤思。子曰:“学而不思则殆,死而不学者網。”一个人要增长知识和才干,就必须认真读书和思考,两者不可废,要养成经常思考问题和总结自己的习惯,通过自身的知识储备,形成自己有理有据的判断,那就是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定期对自己所感所悟进行梳理和提炼,才是最自己不断温故旧学、收获新知。能“悟”,才能有所提高,才能在自我成长的过程中事半功倍;

得“悟”就会豁然开朗,对新问题有新的办法,而不是束手无策。

二、爱人犹如爱己,敬人犹如爱己。

现代人一般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关爱,得到他人的尊重,但为什么自己付出了什么,却很少去思考,有的人为我至上,目空一切,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有的人出口就脏话粗话,不管他人接受不接受,爱人者之恒爱之,敬人者之恒敬之。如果自己心中没有了别人,就难得到别人的尊重,特别是生活中诸多不如意的人,忧患多于欢乐的人,更不容易做到至尊自爱,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一颗真诚的心,真心赞扬他人,真心对待他人,真心接受他人的好意,要以德抱怨,以直抱怨,用论语精神指导我们的行为。

三让我们重新审视以什么样的心态来自己的人生观

每个人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我们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论语》的精华之一,就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和苦难,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对苦痛。第二个态度是,承认现实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缺陷的态度,在处世之道中,孔子提倡“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隐含着就是“在其位要谋其政”。在我们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是前提,社会是一座大的学校,要想在工作中有所作为,真正胜任本职工作,就要多听、多看、多思、谨言慎行,以自己的身体力行结合别人的间接经验才会使自己在自己的工作中游刃有余,孔子所言的“修以安百姓”那样的一种高尚的信仰、情怀和社会坦荡,作为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认识没有能力顾及,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始于足下,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每个人你都能做好每个人份内的事,那么整个集体就是一个和谐的集体,是一个积极向上的集体。

四、生活中我们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得与失。

《论语》一书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的精神遗产,具有极大继承价值,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真可谓是“学而不厌悔人不倦”。特别是看到北京大学教授于丹编写的《论语》心得一书,更是耳目一新,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其中印证的每一个小故事,内容虽短小浅显,却蕴含着许多人生的哲理和处世的大道理,如于丹在论语心得中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使我印象很深刻:一座寺庙里供着一个花岗岩雕刻得非常细致的佛像,每天都有很多人来佛像前膜拜,而通过这座佛像的台阶也是跟它自同一山体的花岗岩石砌成的,台阶不服气的对佛像提出了抗议:我本是兄弟,凭什么人们都踩着我们去膜拜你?你有什么了不起?佛像淡淡地说,以为你只经过四刀就走上了领导岗位,而我经过了千刀万剐才成了佛。告诉你们我们心中常常自觉不自觉中愿与他人凡是做比较时,其前提就是自己是有可比性,关键在于比较方法要有科学和理性,通过比较应该是发现差距而产生压力和动力,因有了鉴别而便于定位和确定目标,其目标应是催人向上,奋发有为,这样比起来我想我内心就平和多了,怨气自然就少了,常言道,你有你的快乐,我有我的开心,知足常乐!

读论语,让我们领悟到的是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实生活中的理性道德。我们今天也常会说,天时、地利、人和是国家兴旺、事业成功的基础,特别是在我们努力创造和谐社会的今天,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论语心得体会 篇5

《论语学而》另一种理解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李泽厚说:学者,学为人也,论语读书心得。学为人而悦者,因人类即本体所在,认同本体,悦也。友朋来而乐,可以本体乃群居而作个体独存也。人不知而不愠,则虽群却不失个体之尊严,实在与价值也。此三层愈转愈深,乃仁说之根本,乐感文化,实用理性之枢纽。

一切文字,只有在一定的语境中,其意义才能清晰地浮现出来。《论语》,这本子夏留给后世的学习笔记,记录却是如此简单!(子夏在孔子的门徒也确算不得是最好的学生)以这则文字而言,它缺少了具体的语言背景:在什么情况下,对谁,就什么问题而言,等等,这些都不清楚。从文字表面看并不深奥奇僻,似乎确实是谈悦、乐二字,如李泽厚所言:以儒学为骨干的中国文化的特征或精神是乐感文化。倘以知人论世的方式以理解这则语录,就一定作如是解么?

不妨换个角度来看孔子的这段话: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句话语意重点并不在学字上,而在习字上。习,实践。这句话的意思可以这样理解:学习如果能经常实践它,那不也是很快乐的么?学固然是快乐的,但实践所学更能让人快乐。

以孔子而言,夫子以行道救世为心,是一个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哲人,在殷商的废墟上,这位生于野合的父母,起于贫贱的处境的殷宋公孙嫡系,成了儒的复兴者。他说:吾其为东周乎?吾从周!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他想建立一个东方的周帝国,他以几百年来商周文化的混合物--《周礼》作为支柱来建构一个理想的家园。所以他认自己是这种文化的代言人: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然而初不见用于鲁,十四年周游列国,栖栖惶惶一如丧家之犬,喟然长叹,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逝者如斯,不舍昼夜,在如水流年中白了双鬓畴昔之夜,梦里在空寂神殿的两楹之间,抚柱哀哀哭泣: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

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学何为?习也!学而无所用,才是一种真正的痛苦。学而致用,那只是孔子理想的快乐而已!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九万里的风等待扬起东海的波涛,托举鹏翼扶摇碧霄。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同门曰朋,来当然是切磋修养,研讨学问的;又自远方,山高水长,路途迢迢,交通不便,平素难得一见,这实在是可以快乐的事。何时共把盏,重与细论文,这多少古人所临风怀想的美景。

然而细细想来,我们可以有另一种理解:难道朋友都在远方?近处无友?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不也是孔子所欣赏、所向往的么?只是微斯人,吾谁与归?现实生活的周围却往往没有这样志同道合者!

圣人可以光耀千秋,可以光照四海,却照不亮附近凡人们的双眸!凡人们会告诉你:太阳再鲜艳,它也有黑子,像女人脸上的雀斑;西施是美,可是她有心脏病,娶不得!所以圣人是孤独的。所以他期待远方有一双慧眼,能够看到他的光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寂寂的柴门,等待远来的寻芳者扣响,打开一个尘封的春天。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伟大的人,他的痛苦在于,他是清醒的,他比平凡的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他超越了他的时代;还在于他有更远大的抱负。而这一切都是世俗所不需要的,因而他也是不合时宜的,也是不被理解的。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奈何这世上,谓我何求的人远比谓我心忧的人多!更有甚者,人们总是习惯用石块、鸡蛋来迎接启蒙者、先知者。

胆怯一点的人,滔滔者天下皆是,而谁以易之,于是避人且避世。

勇敢一点的人,毁誉无动乎中,荣辱在所不计。即使是举身赴清流,也不肖于同流合污。

孔子说:我不生气!因为我是君子,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怎么好和小人计较?也罢,也只好如此了!否则,还有什么能让我宽慰自己呢?

可是当一个君子,真的好难啊!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一声无奈的叹息,袅袅了千古!

关于活着心得体会


感言的使用遍布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感言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当在毕业之际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若是有话语深入人心,受到了触动,就可以写一篇感言,如何写好一份优秀的感言呢?下面的“活着心得体会”相关内容主题,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提供的,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

活着心得体会 篇1

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当他站在生命的边缘才能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是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并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下载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心得体会 篇2

看完这本书,真的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阅读习惯的人来说,强烈推荐这本书,阅读流畅。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一本书有五个序言。在日本的序言中,余华谈到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与死,创造了起起落落,并引用了贺的一首诗:

小离家老大回来,地音没有改变鬓毛衰老。孩子们不认识对方,笑着问客人从哪里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理解,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理解。就像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觉一样,初中和现在有着深远的不同。现在看完《活着》这本书,感觉不是很深,也不觉得这本书写得有多好。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们这一代人没有亲身经历过上一两代人的痛苦。

读完后,我可能会有以下感受:财富最大的幸运是带走了这么好的妻子,这甚至改变了他以前的择偶观;遗憾的是,凤霞因为生病而变得哑巴,但我对她第一次相亲的成功感到惊讶;有庆一定是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他能给他一只狗和他一起玩,那就是天堂般的生活,毕竟,绵羊和人类之间的互动仍然很少。最深刻的感受是,当财富称赞他在跑步中获得第一名时,他唯一的赞扬真的比有庆本人更兴奋。这可能与他的生活经历有关;凤霞死于难产,二喜死于施工现场事故,因吃豆子而死于苦根。当她回到家乡时,她也听到长辈们提到了这样的事情。当时这样的事情是真的。

只有回到家乡,我们才能听到长辈们讲述他们年轻时的痛苦。他们的表情大多是相似的。他们脸上的皱纹快乐地游动着。就像财富一样,他们精彩地讲述自己。

活着心得体会 篇3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心得体会 篇4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主要讲的是民国时期地主家的少爷徐福贵。他年轻时沉迷于赌博和放荡,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导致家庭落后,成为一名租户。之后,随着一系列的社会变化,他的生活和家庭不断遭受痛苦,所有的亲戚都离开了他,只有他和一头老牛住在一起。

在读福贵故事的开头,我深深地讨厌这个花花公子沉迷于赌博、放荡和进取。他每天只知道吃喝嫖赌,有个贤惠的妻子却不懂得珍惜。在他的没有合格的儿子和丈夫应该有的样子。然而,在他的家庭道路中落后后,他终于意识到,慢慢地开始承担自己的责任,这让我非常欣赏。家珍刚开始的时候是米行老板的千金小姐,后来福贵对她一见钟情,把她娶回了家。后来,她忠诚地陪伴着福贵,直到她死去。当他们第一次结婚时,福贵仍然是原来的花花公子。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她仍然永远不会放弃福贵。后来,我认为这可能与当时妇女的传统教育有关。在他们心中,丈夫是自己的天堂,无论丈夫是什么样的人,他们都应该忠于他,永不放弃。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觉得福贵也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后期,作为一个下层劳动人民,他的命运深受时代的影响。他看着亲人一个个死去,却无能为力。这种深深的无助和绝望一个接一个地摧毁了这个穷人的身心。但与此同时,我也认为他是个幸运的人。在一些人看来,他的生活可能除了痛苦或痛苦之外什么都没有。然而,从他自己的叙述来看,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悲惨。在他所经历的痛苦中,他仍然充满了幸福和快乐,尽管这些快乐和快乐相对较短。在他心中,他的妻子贤惠忠诚,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儿子孝顺,是世界上最好的孩子;他的女婿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婿……所有这些都给他带来了幸福和快乐。因此,他并没有对书中的我讲述他的故事表现出多么悲伤。当他描述自己的痛苦时,他似乎在讲别人的故事,语气甚至透露出一种轻松和沧桑的感觉。

书中有一句话: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情。揭示了作者想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的真相。福贵看着家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虽然他感到很痛苦,但他没有选择和他们一起死去。他仍然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可见,家庭并不是他活着的主要意义,他也不是为了家庭而活着。俗话说:存在就是合理。当福贵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时,他应该好好生活,为了生活而生活,而不是为了生活以外的任何事情。这就是他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合理性。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活着是为了钱,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权力,有的人活着是为了爱情……当他们失去这些东西时,他们似乎失去了活着的支柱。最后,我选择了死去。这些人没有意识到活着的真正意义。他们不知道活着是我们存在于世界上的最好意义。活着比什么都珍贵。

活着心得体会 篇5

汽车蜗牛般在陡峭的盘山公路上爬行,迎面而来的是石壁,石壁林立。倏然,峭壁的石缝间伸出一簇瘦瘦长长叶片的茅草,那边石缝间探出一朵小小黄黄的山花,更高处一棵老松从山崖间腾空出世,苍翠如伞的树盖悬挂在云雾缭绕的悬崖,悬崖石缝间鹰爪般的树根,不屈不挠地深扎在一个个石缝里,支撑起那永不凋落的松针。

我的心灵为之颤动——峭壁上石缝间竟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读余华《活着》有同感。作者以一种娓娓而谈的语言,似清清流水的小溪,缓缓地流进我的心田。人为什么活着?人怎样活着?只为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如此的艰难,活着是如此的沉重。活着就是要与恶劣的环境,人生之险恶搏斗着、对抗着、挣扎着,争取好好的活着。

活着,就要战胜自我,征服死亡。在逆境中,以死来逃避现实的人是一时的勇士,死需要勇气,生更需要坚强;在逆境中,能忍辱负重,顽强地活着的人,方显英雄本色。

徐福贵年轻时依赖父母,游手好闲,梦想靠来发家致富,结果是倾家荡产,一贫如洗。面对人生大起大落的逆境,徐福贵没有死,象石缝间的一棵野草活了下来。命运作弄他,厄运接二连三地打击他,先是丧父,接着丧母、丧子、丧女、丧妻,最后丧孙,老来形影相吊,与老牛相依为命,他把自己对亲人的思念,都寄语给了老牛:“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看似平常语,满纸辛酸泪。

人生的逆境,犹如生长在峭壁上,石缝间的生命,根扎入贫瘠,枝长对抗风雪。

活着心得体会 篇6

世界上每分钟都有很多人死去,什么名,什么利,都会成棺材上的一缕尘埃。而更多的人还活着,过着摧枯拉朽的生活。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对于这个问题,能坚定且自信地回道的,莫过于唐僧了“贫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往西天取经去。”唐僧活着就是为了真经,为了大乘佛法,他身上,有普渡众生的担子,背后,则是一位君王对他的期望,我们都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还在日复一日的苟活,在柴米油盐间忙碌,可谁又能否认这不是大众的活着?

人群中谁认识我?

俗话说,前二十年看父养子,后二十年看子敬父。我们尚处于第一个阶级,所有的一切都是父母给予的。退去全部,人群中谁认识你,又有谁稀罕去认识你。你,不过是树荫下,泥土中一颗卑微的种子,在黑暗中能靠的只有自己,你的未来,也只有你自己能解决。

你想成为什么人?

你能成为什么人?往日,坐在窗前,看飞鸟掠过黄昏,心生一种莫名的悲凉,我能成为什么样的人?从前谈天说地的老表们,一个个堕落,有的去了技校,有的在工地上挥洒汗水,只为生活的柴米油盐,再见面,早己没有当年的坦诚与感动,代替的只有客套、虚伪,可能这就是这个社会,慢慢地,慢慢地,我了解到所谓童真童趣,不过是步入社会前老天爷给人最后一点温存的回忆。

这是韩寒对青春的诠释,也是我想对所有老表以及和我一样迷惘的人所说,无论处境如何,未来如何,我们要永远自行,永远不被现实击败,永远扼住命运的咽喉。我个人觉得,生活就是攀爬高山,就是深潜海沟。它不是在一张标配的床上睡出你的身形,岁月是把雕刻刀,但我们要拼尽全力在它让我们脸上留下皱纹之前,雕刻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这才是我们活着的意义。

多少年以后,我垂垂老矣,倘若有人问我“你将如何祭奠你的青春?”我会忘却身上所有的伤痕与皱纹,或以沉默,或以微笑。

活着心得体会 篇7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正因这部小说资料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正因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资料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和___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资料,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正因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下,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好处,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关于故乡心得体会》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故乡心得体会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