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10 来源:互联网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600字8篇。
书写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真的特别困难吗?在熟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在身心上,都令人收获颇丰在读完一本书后,不妨将自己的读后感写下。以下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篇1)
蜜儿是小乔家的保姆,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有点知道蜜儿是一个无所不能又神秘的保姆,我知道书中的蜜儿就是作者杨红樱心中所希望的教育者的形象。蜜儿有几样让我感到很吃惊的法宝,古里古怪的船形鞋,可以在海上行走,更神奇的是她那老式外套里披着的大围巾,戴着它能飞起来,再来说说她的那个箱子,里面有很多药,能治百病。
故事中的孟小乔的父母很希望小乔成为一个有出息的孩子,给她安排了很多课外补习,小乔虽然成绩很优秀,但是胆小,没有一个朋友。蜜儿鼓励小乔走出去大胆地出去交朋友,让她变成了一个阳光开朗的孩子。但是孟小乔最后把蜜儿是仙女的秘密告诉了别人,蜜儿忧伤的离开了。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好想拥有蜜儿的法宝或者一个蜜儿一样的保姆,这样能帮助很多人,但我们都不是会魔法的仙女,还是不要脱离现实生活。爸爸妈妈的出发点都是为我们的成长好,但是他们也会有做错事情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能不对的错误低头的人。还有一定要信守承诺,不然连最好的朋友也会失去。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篇2)
我最爱看《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里的《雪花飘飘》。它讲了两个道理:1不能在生活上瞧不起差等生;2做事要讲信心。这是一个关于小泽尔胜于自信的故事。小泽征尔是世界著名的交响乐指挥家。在一次世界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照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起初,他以为是乐队演奏出了错误,就停下来重新演奏,但还是不对。他觉得是乐谱有问题。这时,在场的作曲家和评委会的权威人士坚持说乐谱绝对没有问题,是他错了。面对一大批音乐大师和权威人士,他思考再三,最后斩钉截铁地大声说:“不!一定是乐谱错了!”话音刚落,评委席上的评委们立即站起来,报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他大赛夺魁。原来,这是评委们精心设计的“圈套”,以此来检验指挥家在发现乐谱错误并遭到权威人士“否定”的情况下,能否坚持自己的正确主张。前两位参加决赛的指挥家虽然也发现了错误,但终因随声附和权威们的意见而被淘汰。小泽征尔却因充满自信而摘取了世界指挥家大赛的桂冠。
莎士比亚说得对:“自信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即是其失败的原因。”让我们忘记过去,找回自信的我们!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读了《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这本书,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它主要讲了学生孟小乔在神秘的仙女湖岸边遇到了愿意到她家里当保姆的仙女蜜儿。蜜儿来到了孟小乔家里后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她让孟小乔和她的爸爸妈妈都有一些毛病,蜜儿让他们服下了一百年的仙药以后,药到病除。她还让一直板着脸,很严肃的孟小乔的老师变成了爱说爱笑的老师等等。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出租时间的孩子》这篇童话。
《出租时间的孩子》这篇童话主要讲了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缠住蜜儿租他的时间。蜜儿想给他一些教训,就答应了。男孩立刻长大了。他在电子游戏厅里把租时间得来的钱花了精光。于是他决定找一份工作,可是没有一家公司要他,因为他一没技能,二没知识。他只能靠租时间维持生命了。他最后变成了六十二岁的老人。蜜儿最终把时间还给了他,他变回了男孩。
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生命。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之一。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它给我一个很好的教育。它的内容是一个学生她的名字孟小乔,她也是一个五年级的女生,她在十分神秘的仙女河畔,她遇到了一个心甘情愿愿意去做保姆的这样的女人。她是谁呢?她是一个神秘的女人,她的名字叫蜜儿。她们的保姆蜜儿的出现让孟小乔的家里的生活变得神奇、活跃和快乐起来。蜜儿看见孟小乔她总是再忙功课,于是,蜜儿就带着她去了森林里,结识了一个十分十分的会玩的小人精;
已经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她们的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因为蜜儿给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所以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一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段优美而让人听了以后舒服的评语……还有一个叫王老二的人,他有2个脸皮,接着,蜜儿使用魔法让个个单元的人们知道那个王老二的不对劲。还有一个年轻人在偷东西,蜜儿用法术来惩罚那个人。因为年少,他还有一点羞耻之心。你们可能要问我,小人精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多大?小人精是个纯真、善良、快活的人。他没有年龄,永远长不大。你们可能还要问我,到哪儿才能找到小人精?
小人精就在你们的身边,但是用心才能找到。我的眼睛除了具有透视的功能之外,还有一大功能就是在看人的时候,能把人的优点放在并使它闪出光来。我的离去,并不是因为孟小乔没有为我守住秘密。我得回到天上处理一些小事情,但我还会再来人间的。天上好,人间更好!我感受到这是一本很好的教育书。每一个字行里,我感受到作家杨红樱对孩子们快乐生活的期盼。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篇5)
前两天,我又把课外书《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读了一遍。因为这本书写得很好玩,而且也写到了小孩子的心理。
本书主要写:孟小乔是个小学五年级女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女人原本是天上的仙女,到人间来散散心。她用仙女棒变出了三样法宝,帮了孟小乔大忙。
可是,有一天蜜儿不辞而别,孟小乔以为是自己泄露了蜜儿的秘密,所以伤心欲绝。
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定价15元,是我请秦老师帮忙从网上订购的。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六章——出租时间的孩子。
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租给了蜜儿50年的时间,不过后来,当他领悟了时间的宝贵后,蜜儿又把时间还给了那个小男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时间是很宝贵的,每个人都要珍惜时间,这样,才能有一番大事业。(?点评:这一节文字与上一节有所重复,感想比较空洞)
这本书有个特点,每一章前面都有一段蜜儿说的话,有说明道理的,有简介内容的,还有蜜儿自己和别人的对话节选……
保姆蜜儿是孟小乔可以说真心话的朋友,小乔有什么话都对蜜儿讲,她不明白的,蜜儿也会告诉她。
我多么想有这样一个朋友呀!哪怕她打扮得再怪异,我都愿意与她做朋友,做最知心的朋友。可惜我没有,我有些事情,父母都不理解我,所以我的心事连他们都不能说。我真羡慕孟小乔。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篇6)
清明假期期间和女儿一起共同阅读了着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一部童话小说——《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人们说,杨红樱写的书都是一些休闲书,没什么教育意义。不过我却不那么认为,在杨红樱的笔下,我与姑娘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欢笑,一起悲伤,为他们成功而高兴,为他们失败而伤心。书中的故事好象都发生在我们的眼前,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一些生活的道理……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五年级女生孟小乔,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人。这个神秘的女人叫蜜儿。蜜儿见孟小乔总是整天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一个十分会玩的小人精,使得孟小乔的生活变得神奇而活跃起来。到了期末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优美的评语……由此带给同学们更多的自信
书中的蜜儿其实真的是一个仙女,蜜儿无所不能,因为她手上有一根万能的仙女棒,人也可以是万能的,只要有足够的自信和大胆的想像。但遗憾的是人大都缺乏这两种宝贵的东西,就如蜜儿手上要是没有了仙女棒,还能是万能的吗?真是不敢想像了!从书中我只是了解到,现实中的孩子们会比所有人都忙,连周末都在忙。其实,抢去他们周末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这些家长。这本书通过幻想故事真实地反映了孩子们的心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做家长为了使自己的孩子能超过别人,就给孩子读很多课外课程,报很多的课外辅导班(当然我们也不例外)使孩子没有了玩的时间。如如的姥姥姥爷每次一见到我们也总是说:“让孩子多玩会吧,孩子有时间玩,才是孩子,给孩子们一些自己的时间吧。”其实从书中蜜儿也告诉我们:有孩子的地方,就有阳光。而有阳光的地方,就有光明,就有快乐,就有欢歌笑语……
我感觉杨红樱的书就像是孩子们的“心情宝典”,他们在想什么,他们在做什么,最主要的是,他们现在想玩什么,在她的书里都能够找得到。谁都知道,爱玩应该是孩子的天性,可是,在我们的现在的生活中,也许你会惊讶地发现:人世间居然真的有好多孩子连玩都不会,真是太可怜了。在杨红樱的书中,很难见到爸爸妈妈眼中理性的话语,在字里行间流出的都是孩子的思想和那种单纯的语言,满书中充满令人难以忘怀的童趣。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生活中的我也会学会教孩子该如何去学习、去生活、我也希望我的宝贝也能像孟小乔一样快乐地长大,希望小仙女蜜儿总是陪伴在她的身边。让她能够自由的成长、使她在自信中改正缺点,在鼓励中进步!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篇7)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杨红樱的童话,是我早就瞄上的书了。终于等到孩子要上小学了,我赶紧拿下,慢慢看咯~~我小时候主要是看郑渊洁的《皮皮鲁和鲁西西》,前一段时间我看了网上一个调查,据说杨红樱和郑渊洁现在可是名列作家版税收入之首呢!可见童书还是深受欢迎的,更重要的是这类作品一般都是系列化出品,一个系列动辄数十本,版税自然是高。可话说回来,我还真不打算全部搬回来,孩子读的书也需要多方并举,文风有所区别是好的。现在最适合的还是这类比较有想象力的童话故事,再过几年就该看看名人传记等很多其他题材了。骑轮箱来的蜜儿,是一个仙女,这可真是一个有想象力的构思。我知道很多小女孩的内心都有一个仙女在成长,长着长着就会和蜜儿一样突然消失了,那时候,咱们的小女孩也就长大了。我想这个蜜儿多少也带着这种意味吧?!蜜儿来了,她是来给孟小乔(梦小瞧?)家当特别保姆的,因为她家正为这个事儿发愁呢!可别小看咱们的小仙女哦,她可为孟小乔家解决了很多的困难。可惜,最后孟小乔泄露了蜜儿的秘密,蜜儿走了……不管看多少遍,我都还觉得这个故事隐喻着小女孩成长的过程——从梦出发,寻找心目中的仙女,也就是自己强大的化身,然后帮助妈妈解决棘手问题,并且对自己真实中遇到的问题也是所向披靡,有一天梦醒了,一切回归原样了。这本书里的故事,非但孩子喜欢看,连我也看得津津有味,看起来我这个老女孩还在成长呢,呵呵!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整本书的完整性还是欠缺一点点。我更希望这本书是全神贯注的讲述关于蜜儿的系列故事,而非融汇了蜜儿、狐狸、小灰狼、小鸡等诸多小寓言的杂烩。我想如果把书做成一个单独人物的系列故事会对孩子更有吸引力,而且也可以在其中融入更多的品格教育,同时当孩子接受了蜜儿这个人物之后,她就会和偶像剧里的偶像一样感召着孩子不断的在蜜儿的世界求索,作者还不乐坏了?呵呵。可小狐狸什么的太多见了,实在是没什么竞争力的,有点画蛇添足~~后缀的散打故事……
那个骑轮箱来蜜儿读后感(篇8)
读过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我知道应该如何做一个人。首先你必须认识到自己的缺点,然后一个一个的改正,这样你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叫孟小娇的女孩,她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有仙女,有一次她来到了仙女湖旁,看到一位穿着船形鞋,披着一条大批巾的女人,那个女人的名字叫蜜儿,因为孟小娇家里需要保姆,所以孟小娇把她带回了家,这位神秘的女人让孟小娇的家里变得神奇而活跃起来,蜜儿还让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后,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上了优美的评估。蜜儿让孟小娇在森林里认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让孟小娇变得会玩,有童心……
在最后孟小娇发现蜜儿其实是一位仙女,她让孟小娇保守这个秘密,如果孟小娇泄露这个秘密,她就会永远离开她。可是孟小娇无意中泄露了这个秘密,结果蜜儿离开了人间,回到了天堂。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做一个人,就要认识错误,然后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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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六篇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1
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骑鹅旅行记》,据说这本书还曾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呢!
静静的读一本书,就是一次有趣的旅行。当我读到“男孩简直不敢相信他会变成小狐仙。这大概是一场梦,一种幻觉吧!他想:过一会儿我肯定还会再变成一个人。忽然他浑身战栗,吓得直哆嗦。”我“扑哧扑哧”地笑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他叫“尼尔斯”。他父母是勤劳的农民,而他有很多缺点,不爱护小动物,还十分顽皮,性情非常粗野,在一次玩耍中,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一次意外他骑着自家大雄鹅和大雁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旅行,最后变回原形回到父母身边的故事。通过这次旅行尼尔斯改变了,他变成了一个勇敢、聪明、充满爱心的少年。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尼尔斯这种能正视自己的缺点而勇敢改正的精神。他本来就一个无恶不作的坏孩子,被所有动物讨厌,在和大雁们的旅途中尼尔斯有过悲伤、害怕,也有过开心与欢喜。但是,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尼尔斯渐渐成长,当父母说要杀掉大雄鹅时,尼尔斯勇敢的站了出来。在那一刻,他也懂得了爱,懂得关爱弱小,懂得了担当,他再也不是那个自私自利的尼尔斯了,他成为了善良、勇敢、理智、热爱动物,受大家欢迎的好孩子。
看似一只平凡渺小的家鹅,但家鹅不断努力向上,完成了一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梦想,跟阿卡的雁群经历了艰苦与危险,也亲身游历了大河山川,感受到了人间的冷暖。我们应该像家鹅一样,突破自己、完善自己、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完成几乎不可能的事情,遇到挫折不放弃,勇往直前。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有爱心,要帮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可以得到快乐。遇到危难时刻,不要退缩,要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要爱护小动物,长养我们的慈悲心。
读完这本书,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乐于助人,现在我深刻地理解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内涵。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2
《骑鹅旅行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因为品行不端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小人,因为家里的大白鹅跟着雁群飞了,尼尔斯上前阻止,也被一起带了上去。尼尔斯经过一系列惊险的、温暖的、悲伤的、快乐的事件过后与大白鹅、雁群成了好朋友。最终旅行结束,大白鹅回到家中差点被杀掉,尼尔斯挺身而出救下大白鹅,自己也变回了人,但不能再与动物交谈了。
尼尔斯变回人的要求实际上是要让大白鹅被父母杀掉,也就是说尼尔斯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让大白鹅死掉,要么自己永远做个小人,这是两条很艰难的路,他无论走哪一条都不会快乐,但是就没有第三条路吗?
渡鸦巴塔基曾经给尼尔斯讲过三个故事,一个是卖桶人与老婆婆被狼追赶,本以为会被狼吃掉,但他找到了另一条路,他与老婆婆都活了下来,剩余两个故事讲的也都是陷入困境后找到了第三条路。巴塔基暗示了尼尔斯有第三条路可走,不一定非要让大白鹅死掉才变回来。果然,尼尔斯找到了除两条路以外的第三条路,打出了完美结局。第三条路并不是不存在,只是没有想到罢了。
我经常会让我老妈怒火三丈,有一次实在是把她给气炸肺了,抄起棍子就要打,我只能跑回自己的“狗窝”避难,老妈在外面疯了似的踹门,听声音就吓人,门已经承受了它这个年龄不该有的痛苦,如果我再不出去门就要蹋了。但如果我出去的话可能会落得个“半身不遂”,待着是死,出去也是死,那我干脆放弃抵抗听天由命吧。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拿椅子堵住了门,让它坚强一些,老妈在外面兴许是踹累了,回到她的房间砸东西去了。我估摸着她从“怒火万丈”状态到了“自怜自艾”状态,出了房门,尽力去说好话,终于让她原谅了我。最终我既没有损失门,也没有挨揍。
当面前只有两条路时,不妨寻找第三条路。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3
看完《骑鹅旅行记》,我觉得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放鹅姑娘奥萨和小马茨》那章了。
故事还是挺简单的,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除了父亲、奥萨和小马茨外,他们一家的其余人都纷纷因收留了得病的女留民,且没有做出正确的防范而相继去世。不明缘由的父亲因为惭愧而选择了离家出走。而终于知晓原因的奥萨姐弟俩辞掉工作,踏遍各地,想告诉父亲原因。弟弟小马茨在途中意外离世,奥萨为他举办了丧礼,最后孤身一人找到了父亲。
她们的姐妹一个接着一个死去,一个接着一个被送去坟墓……最后小屋变成死气沉沉,好像天天在举行丧宴。小屋从原来的快乐,最后变得死气沉沉,两个小孩子承担了太多他们这个年纪所不应承受的,他们印象中的,是每天都是黑白色相间的天。最后母亲的离世,家里的担子落在了奥萨的肩上。一夜间成长,一夜间懂事,一夜间长成了小大人。他们自食其力,努力、尽力地生存在世上,尽管他们觉得自己或许将来不久也有这样一天。这就是俗话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想不明白的,这到底是多强大的意念在支撑着。
在小马茨死后,奥萨的反应让我惊讶。她不哭,也不闹,而是镇定地将弟弟给收拾好。是因为麻木了吗?一家人前前后后离去,而唯一陪伴的亲人也去了,这是让人悲伤而又崩溃的事啊!父亲不知所踪,陪伴的亲人无一幸免,小姑娘是多么大的信念才坚持到现在的啊!
这个故事里,奥莎给我的最深刻印象大概就是坚强、聪明的了。她就像不倒翁一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挫折,是永不倒下的,她的脊梁是不会弯下,不会向命运低头的。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4
《骑鹅旅行记》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我读罢后真觉得这书当之无愧,如今十有二岁仍看得津津有味。
本书讲述了一个调皮捣蛋的放羊娃尼尔斯因捉弄小狐仙而变成拇指大小的小人,和家鹅茅桢一起跟着阿卡率领的雁群飞越瑞典,在途中不断得到历练,从不务正业淘气捣蛋的坏孩子,蜕变成心地善良勇敢正直的好孩子的故事。
表面上看似拍了一个环游瑞典的旅行片,实际上描绘了一个丑小鸭蜕变白天鹅的华丽转变,一个坏孩子的逆袭之旅。
尼尔斯在旅游前是一个标准的放羊娃,厌学,爱耍小聪明,颓丧、淘气,似乎身边林林总总的坏毛病都完美地渗透进他的肌肤里,又自然地成为了那个千人厌、万人恶的垃圾,没人会同情。
直到在旅途中,他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大家脱险,阿卡表示愿意用生命保护他,这一刻尼尔斯才第一次感受到世界还有一种东西叫“爱”。这句话如同导火索,彻底点燃了他心中的火花,他感受到了他的价值和意义,不再是一个滚动的垃圾。他终于挖掘到了自己的优点,最后善良得一发不可收拾。
一句话虽然简短,却有你永远无法想到的后劲。
传说《猎人笔记》的作者屠格涅夫在路上捡到一本《现代人》杂志,对一篇文章大加赞赏,费尽周章查到作者后写信鼓励,作者非常激动,继续写了下去,最终成为享誉世界的文豪,他就是——列夫托尔斯泰!
一次表扬虽小,有时却含无限可能!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5
《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我在这一学期读的,书中有很多情节使我受益匪浅。
一个居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庄的男孩尼尔斯,他懒得像只猪,顽皮得像只猴子,而且他是个“反动物主义”,对动物心狠手辣,残酷无情。在作者的安排下他变成了连猫都打不过的小精灵,这就叫报应。他骑在大雁阿卡背上,从瑞典南部的斯戈耐一直到北部的乌普兰,最后回到家乡,成为大家口中的“三好学生,”他拥有了责任感,不再那样孤僻,也变得爱护动物,他就像极了脱胎换骨,修道成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尼尔斯被一个个人、一件件事所感动,慢慢地有了责任心。如果他没有担当,没有责任心,他会帮助那个丢失了手稿的大学生吗?他会躲进植物采集箱救出白鹅吗?
说到了责任心这个词,我想起了去年六月份发生的一件事。
那时,外军悍然越线挑衅。虽然敌众我寡,但边境战士寸土不让,而为了捍卫我国的领土主权,有四位战士将他们的青春永远留在了喀喇昆仑高原。如果他们没有那种保卫国家,保卫人民的责任心与担当,他们是不会与敌人这样血拼到底的。他们用自己对祖国的热爱,用自己的生命与鲜血铸成了一道坚固的防线,让敌人永远不敢越线。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我记得有一个情节:孙悟空与唐僧闹翻了,孙悟空回到了花果山,不再管西天取经的事。后来,唐憎被一个妖怪抓走了,在朋友的劝说下,孙悟空离开了花果山,救出了唐憎,并且得到了唐憎的原谅。孙悟空是一个有担当的人,在师傅有危险时,他主动回去救出师傅,并得到了他的原谅,这不是一箭双雕吗?它一直向西行,却怎么也放不下自己的“子民”,这不也是有责任心的表现吗?
责任心与担当都特别重要,有了责任心后,它就会让你升一层台阶。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6
在读完《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后,“勇敢”二字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此书主要讲述了小男孩尼尔斯被变成小狐仙后,跟雁群一起旅行,尼尔斯在旅途中经历一次次冒险后,逐渐蜕变,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儿变得聪明、善良、勇敢。
勇敢可以是拇指大的尼尔斯在狐狸手下救走大雁,可以是拇指大的尼尔斯从人类手中救下白鹅,可以是拇指大的尼尔斯从琉璃坊中救出渡鸦。
勇敢也可以是董存瑞舍身炸暗堡,可以是死在北京工作的李大钊,可以是为人民奋力战斗的共产党。“做那个挑战风车的傻子,鲁莽也比怯懦更接近勇敢。”
勇敢其实随处可见。之前我们班有一个恶霸,常常在班上威胁一些人,要他们交出钱财,每天都收获颇丰。大家看他人高马大、浑身疙瘩肉,都把嘴闭得严严的。
在校外,他更是无法无天,碰见人就让别人请客,没一个人敢反抗,不然沙包大的拳头可就落在你身上了。一次,我走在街上,发现同学正被他推搡着进入角落,沙包大的拳头,一拳一拳落在同学身上,我吓得双腿发软,不敢吱声。“怎么办,上去制止?不行不行,会被打成肉酱的,还是明天告老师吧。”我便小心翼翼地离开了。
第二天同学被打得鼻青脸肿,“怎么办告不告老师啊,要是被他发现了我可就完了,但是也不能一直让他逍遥法外呀。”我十分纠结,内心十分复杂,在犹豫不决中,我还是坚定地向老师报告。“小陈啊,老师知道了,但是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反击,弱小并非服从恐惧的理由。”
勇敢是雄鹰不为暴风折脊,狼群不为长夜畏惧。我希望当我们变成小狐仙时,仍有直面磨难的勇气。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7
“信守承诺”这句话我们都听过,但在利益的诱惑下,又有谁能做到信守承诺这个词呢?我相信答案可能是很少,或基本没有。
而《骑鹅旅行记》里面的两个例子,刚好诠释了守信。
在克拉山鹤舞大表演上,一直以来的约定是在那一天,所有的动物都要有保持和平,不能打架,更不能捕猎。而狐狸斯斯密尔却没能守信,在大会上咬死了一只大雁,最终因它不守信的行为被驱赶出了这个家园。
故事的主人公尼尔斯在怕被父母看见的情况下,仍然鼓足勇气去救雄鹅。因为他答应过雄鹅要保护他的安全,所以不管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还是勇敢地敲响了门,把雄鹅从自己母亲手中救了出来,小狐仙也为他守信的承诺,帮助他变回了人。
所以,守信在生活中会起很大的作用,也许,一不小心你可能会收获意外的惊喜!一次,爸爸告诉我,他要在三八妇女节时给妈妈一个大惊喜,叫我一定不要告诉妈妈,而妈妈不知从什么地方得知爸爸要给她惊喜,用各种方法想让我告诉她,一会儿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好朋友要分享秘密”。一会儿又说“告诉妈妈我就带你去吃好吃的······”但是,我坚决的摇了摇头,妈妈垂头丧气的走开了。
最终,在三八妇女节的那天,不但妈妈得到了礼物,连我也有一份呢!爸爸说是奖励给我守信,没有把秘密说出去!
守信就如同空气、水、心脏、光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从现在起做一个守信用的人,你的生活必定会快乐许多!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8
读完《骑鹅旅行记》,我没有一直沉浸在令人意犹未尽的结局中。反倒是回味着那一个让我感慨万分的人物——大雁阿卡。
或许更多同学对主角尼尔斯的想法更多,但阿卡这只雁真的让我五味杂陈。
它只是万千大雁中很普通的一只,可这只平凡的雁所展现的性情和品质令我动容。
它很善良。面对自己宿敌的孩子没有弃之不顾,也没有狠狠报复,而是将它抚养长大。阿卡在过程中也许含有私心,但最终它还是严厉不失慈爱地养大了这只被自己命名为“高尔果”的鹰。
可阿卡并不单单有这些美好的品质,它也有非常真实的一面。
面对曾经是人的尼尔斯,它立刻表现出了警惕与恐惧。毕竟它不是圣人,它要为同伴和自己的安全着想,何况它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动物。我顿时感到阿卡和自己贴近不少。
并且,得知只有牺牲雄鹅才能使尼尔斯变回人类,阿卡选择了尼尔斯。尼尔斯曾救了它一命,这份恩情超过了雄鹅和它们一同历险的陪伴,单纯的阿卡才会如此抉择——无论做什么都会造成一定的牺牲。
这几点不同于美好品质的“缺陷”是多么动人,甚至直接唤起我沉睡的记忆。
那时,我四年级。在朋友的一次争执中不小心被推倒,虽然不算什么大伤。但她们都觉得十分对不起我。于是,同时提出了带我出去玩的意思。
可两人的关系还没缓解,我小小的伤并不足以使她们冰释前嫌。果然,她们一个想去动物园,一个想去书店。
这下该我为难了。两个都是我的好朋友,可我没有分身术,只能去一方。但另一个又会生气不搭理我,这可如何是好?几番纠结下,我决定和玩得比较好的同学一同去书店。
面对选择,总要舍弃一方。这是人之常情,动物也一样。阿卡面对尼尔斯与雄鹅,它自然会做出那样的选择,作者能考虑到这一点并将它写进去,实在是厉害,何况这一点还为结局反转添了彩。
那只大雁,着实令我意难平。
菌儿自传读后感600字4篇
好书有不朽的能力,他是人类活动最丰硕长久的果实。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看到更广阔的的天地。写读后感要分辨主次,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整理的"菌儿自传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菌儿自传读后感【篇1】
早就听哥哥说《菌儿自传》十分好看,既有趣,又能丰富科学知识。我就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给借来,用了十天,我就把这本书给看完了。
本书作者是高士其,它是我国科普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虽然他从二十三岁直到八十三岁离开人世时,都坐在轮椅上。可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智慧,而这本《菌儿自传》就是其中的一段佳话。
《菌儿自传》主要说了细菌从发现到研究等一系列的故事。它以鲜明,自述的故事。使我们能学到许多东西。例如细菌的不死精神、细菌的衣食住行、细菌的祖宗——生物三元论、人身三流等等。里面的介绍十分丰富。正是因为这样,这本书才获得第二届国家图书奖,第八届金钥匙奖等奖项。
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人们发现菌儿的故事了:其实在十七世纪,人们就已经发现了菌儿们,但在当时,科学家只当它们是科学的小玩意,没有认真研究。但到了十九世纪,人们发现了细菌的危险***,并把它们关到了玻璃小塔里来研究。可细菌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必需要给它东西吃。所以 ,聪明的科学家决定让它在冰箱里冬眠。不久,科学家便拿菌儿们做起了实验:烧它以烈火、洗它以辣酒、浸它以强酸、毒它以碘汁、灌它以色汤,让我们透彻的了解了细菌的结构。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细菌的范围十分广泛,例如《大力宣传戒烟》这一章,我还了解到每年至少有一百万人死于吸烟,而香烟中的有害物质里,携带有病菌,会让你雪上加霜。而且即使加了过滤嘴,其实也没有太多用。这在以前我都不知道。所以我马上就让爸爸戒烟。并把这个知识告诉爸爸叫他戒烟。爸爸见状,只好答应我戒烟,看来,这本书还挺有用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科学省感兴趣,以后一有机会,我就会找这类书看。
菌儿自传读后感【篇2】
高爷爷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妙趣横生的笔触,幽默、风趣地介绍了一个菌儿世界。这是一个由世界上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生物组成的大家庭,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小人国”。它们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的纷飞,却看不见它们也夹在里面飘游,它们将好几十万挂在苍蝇的脚下,而苍蝇也不觉得重。最小的细菌,长约0.5微米,宽约0.3微米。1微米等于壹千分之一毫米,所以科学家必须用显微镜才能观察到细菌。
在这个微生物王国里,居民数不胜数,无论在陆地、海洋、天空都有它们的身影。它们的数量比我们地球上的人口总数还要多。它们中大多数是“良民”,但也有不少是“歹徒”。“良民”如:能做成酸奶的乳酸菌,酿成美酒和做成香喷喷馒头的酵母菌,抑制肠道腐败的双歧杆菌和其他各种益生菌。而一些“歹徒”则专门攻击人类的器官,如溜进人们的呼吸道,使他们感染上肺炎、流行性感冒等,钻进肠道使他们腹泻,患上肠炎、痢疾……
菌儿自传读后感【篇3】
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人们发现菌儿的故事了:其实在十七世纪,人们就已经发现了菌儿们,但在当时,科学家只当它们是科学的小玩意,没有认真研究。但到了十九世纪,人们发现了细菌的危险***,并把它们关到了玻璃小塔里来研究。可细菌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必需要给它东西吃。所以,聪明的科学家决定让它在冰箱里冬眠。不久,科学家便拿菌儿们做起了实验:烧它以烈火、洗它以辣酒、浸它以强酸、毒它以碘汁、灌它以色汤,让我们透彻的了解了细菌的结构。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细菌的范围十分广泛,例如《大力宣传戒烟》这一章,我还了解到每年至少有一百万人死于吸烟,而香烟中的有害物质里,携带有病菌,会让你雪上加霜。而且即使加了过滤嘴,其实也没有太多用。这在以前我都不知道。所以我马上就让爸爸戒烟。并把这个知识告诉爸爸叫他戒烟。爸爸见状,只好答应我戒烟,看来,这本书还挺有用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科学省感兴趣,以后一有机会,我就会找这类书看。
菌儿自传读后感【篇4】
《菌儿自传》很早以前就听说过了是高士其爷爷的着作,一直很想看,这次能交换到这本书,真的是三生有幸啊!
写这本书的高士其爷爷在23岁时,因实验意外感染甲型病毒,留下严重后遗症,最后全身瘫痪。从23岁开始到83岁离开人世,一直坐在轮椅上,他一生为青少年们创作的书籍有很多,《菌儿自传》就是其中一本最具代表性的。
《菌儿自传》谈的净是些生物细微琐屑的事,但是却都和人生有关:民主的纤毛细胞、大海给我们的礼物、地下王国漫等。
《菌儿自传》揭开了细胞不死、生命起源的秘密。细胞为什么会永远长大,永远不死?而由细胞组成的人却得不到永生,会逐渐衰老、死亡呢?本书从生命的起源、单细胞的性生活说起,揭开细胞的不死之谜。
在书中,高士其爷爷把自己比喻成菌儿,在人体经历了一段奇妙的旅程,看完了这本书,我认为高士其爷爷主要想表达的意思就是,细菌虽然渺小,但是人体中一旦少了它,也是无法正常运作的。《菌儿自传》是一部科普知识性的书籍,不了解细菌的同学可以去看看哦。
《骑鲸之旅2》读后感600字
这两年,幼儿绘本如雨后春笋般大量产出。早在怀孕之时,便开始给宝宝准备绘本。宝宝的绘本并不多,大部分却是我精心挑选,有的是朋友推荐,有的是育儿大咖推荐。我的初衷是让宝宝对书有兴趣,不讨厌不拒绝。
宝宝3个月以前,主要是看色卡,会翻身之后,看布书、洞洞书。一岁左右,开始对洞洞书、机关书、音乐书着迷,会自己拿书看,这是他第一个对绘本感兴趣的阶段,我很欣慰,于是又大量的入手了一批适合更大年龄的绘本,内容、形式更加丰富。
同时,我也第一次认真思考,是什么原因驱使我执着地给宝宝阅读绘本?反思自己,记忆追溯到上中学的某一天,整理东西发现一本印着儿歌的塑料书,仔细翻看,一丝丝熟悉的感觉慢慢浮现,这若隐若现的熟悉感将我拉回小时候,就像所有怀念童年的感觉一样,是如此的美好。怀孕的时候,想起了这个片段,所以想多给宝宝读绘本,让他体会到阅读的乐趣。我认同本书中作者的观点:
当孩子和我们分开,被推向这个世界,我们何以相信他们终究会平安无事,终究会屹立不倒,终究会露出微笑独自走下去?
凭借的,不过是我们对自己付出过的爱之深信。相信在他们短暂的孤独无力中,我们曾经说过的话、念过的书、唱过的歌、张开过的怀抱、撅起嘴落下过的吻,会在记忆中一再包裹他们。
人生是一片茫茫的海,而父母之爱,渐行渐远,孩子终有一天要自己扬帆远航,我们无法帮他冲破飓风险浪,也无法替他躲避暗礁险滩,只能在陪伴他的时候,尽可能多的给他储藏勇气、智慧和爱,让他在独自掌舵时能够激流勇进,能够平安回来。
而这勇气、智慧和爱,藏在日常的一言一行里,藏在他日渐熟悉的绘本里。其实在陪宝宝阅读绘本的时候,家长自身也深受启发,这些朴素的、浅显的道理,是幸福的魔法,成人的世界太复杂,静下来回归简单,就是幸福。
《象与骑象人》读后感600字
《象与骑象人》,作者为乔纳森·海特,是著名心理学家,坦普尔顿积极心理学奖获得者,伟大的思想家、积极心理学先锋派领袖。(坦普尔顿奖旨在鼓励科学和宗教对话,因奖金比诺贝尔高而著称。)
这本书的读后感,酝酿了大半年,自己反思了很久,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到底解决了我什么问题?
这本书给我一个最重要的答案,那就是中庸,我们既要有积极向上的心态,也要有活在当下的心境,既要有积极去追求幸福的行动,也要有应付现实困难的勇气。最后我得到人生的意义为体验生活,积极的去幸福生活,勇敢的去面对现实,经历的一切就是人生的意义。
内容介绍:如果单独来看书的每一章节内容,甚至每一小节的内容,它们都没有太多的联系。但运用象与骑象人的比喻贯穿整本书就比较容易看到书的主线。从象与骑象人的比喻开始,了解他们的相处,如何追求快乐,心理层面和道德层面如何成长,如何找到人生的意义。
作者知识面太广,所以内容多且杂,我第一次阅读的时候还被卡在心理和道德成长的章节,第二遍阅读才把全部内容勉强读懂,而第三遍阅读的时候才知道整本书内容是如何浑然一体的,这还不包括我不时的翻开随便读读。
而内容的广也导致不好写本书的总结,加上书中翻译后组织的语言是我喜欢的,任何一章节似乎已经是浓缩后的精华,想单独去提任何一个我喜欢的内容,都需要从文中摘抄整段出来,否者我提的任何一个内容点,最后都只是浮在水面上冰山的峰尖。
我个人认为:正确的快乐假设应该是:快乐之道在中庸。关于“综合”这个观念最深刻的一个见解:当人们肉体、心理及社会文化三个生存层次的生活连贯一致时,人就会找到人生的意义。
个人在做决定时,往往处于自私的动机,但是如果有一群人持续不懈地想改变这个世界,那么他们的愿景。(戴思婷)
[参考]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00字通用3篇
阅读过作品之后,对于这个作品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将这些新的体验和想法记录进读后感才是我们吸收知识最好的途径。你知道怎样让读后感的开头更加精彩吗?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瑞典的名著,让我受益匪浅。
这是一本童话故事。作者赛尔玛—拉格洛芙让主人公14岁的尼尔斯骑着雄鹅莫顿开始了一次冒险的旅行。尼尔斯是个不爱学习的孩子,调皮捣蛋,喜欢欺负小动物。有一次,他捉弄一个小精灵,不幸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他被一只家鹅带上了天空,跟随雁群开始游历瑞典大地。在这次旅行中,他游览了瑞典各地的风光景色,知道了更多的地理知识,也经历了种种危机与苦难。最重要的,他明白了该怎样做人,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最终成功回到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真羡慕尼尔斯,羡慕他能有一次冒险的旅行,羡慕他能有一群善解人意的动物朋友,同时我也为尼尔斯能成为一个好孩子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尼尔斯为了取得大雁们的信任,主动帮助别的动物:他帮大雁们放哨,防备狐狸斯密尔;他想办法让人们放了母松鼠;将势强凌弱的灰老鼠赶出了黑老鼠的城堡;又帮公羊们赶走了三只可恶的狐狸……俗话说得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尼尔斯帮助别的动物后,不但动物们非常感激他,连他自己都很高兴。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感谢,同时他也感受到了助人为乐的心情。
尼尔斯的故事不但吸引了我,他还告诉一个道理:助人为乐一点都不难。雨天里一把遮雨的伞;泥坑里一只搀扶的手;挫败时一句鼓励的话;黑夜中一盏指路的灯……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可以做到。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帮助身边有需要的人,做一个助人为乐、人人称赞的小学生,让爱点亮生活!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2
寒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因为捉弄小精灵而变成小人儿,跟随雁群进行了长途旅行,最终由一个非常顽皮、欺负小动物、爱偷懒、爱搞恶作剧的男孩成长为一个善良、机智、乐于助人的好孩子的故事。
在这次奇妙的长途旅行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好多新朋友,还帮助了很多小动物,帮助大白鹅解救小灰雁邓芬,从动物园救出老鹰高尔果,解救天鹅,阻止人们夺走鸟尔的家园……他同时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但都努力克服了。
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尼尔斯也获得了快乐,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慢慢改掉了以前的坏毛病,慢慢地变得懂事、勇敢。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尼尔斯变小后,虽然力量也变小了不止一倍,但他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在旅途中,他遇到困难不低头,朋友有了困难,他总是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这不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美好品德吗?如果是我们,我们会这样吗?可要是在生活中,我们如果像他一样有困难不低头,有需要伸援手,那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什么样呢?
最后,尼尔斯的善良感动了小精灵,小精灵解除了魔法,让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可他再也找不到阿卡雁群了,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这神奇旅行成了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书中的故事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人生总会遇到很多困难与艰辛,但只要朋友在身边,自己勇敢点,困难总会克服的。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非常奇妙的书,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很值得我们一读。
这本书的作者是拉格洛夫,它讲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得罪了小精灵,所以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他骑在自家大雄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进行一番奇妙的旅行。
这次旅行中,尼尔斯经历了许多。他不仅欣赏了祖国的旖旎风光,而且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传说,还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在旅行中,尼尔斯帮助了大雄鹅解救小灰雁郑芳、帮助黑老鼠打败灰老鼠、帮助松鼠妈妈解救小松鼠……
尼尔斯原本非常调皮捣蛋,经常欺负动物们,还不爱学习,是一个让父母十分头疼的孩子,但是在这次旅行中,通过帮助别人,他不仅获得了快乐,还逐渐改掉了自己的缺点,慢慢变成了一个聪明、善良、勇敢、坚强、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我相信所有的读者在看了这本书后,一定像我一样,也向往变成尼尔斯那样的小人儿,能骑在大雄鹅的身上,进行这么一番旅行。但我更相信,读者们其实更向往变成一个好孩子,不断去完善自我,变成一个更好的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人生的意义,才能得到更多的幸福,你们说是不是呢?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600字
编辑为你收集并整理了《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读书是做人的根本,它可成就礼贤之士、诚信之客和德善之人,感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自己瞬间长大了很多。一篇读后感应该体现自己对书中内容的见解。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1】
期中考试过后,金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我以前在其它地方看到过这个故事,但是内容十分简单,不太具体,于是我就请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新书。
故事的主人公有调皮的尼尔斯、善良的白鹅马丁、有责任感的领头雁阿卡和狡猾的狐狸斯密尔。事情是这样的:尼尔斯是个十四岁的男孩,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捣蛋鬼,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生气的小精灵把他变小了,而他又凑巧骑上了快要飞上蓝天和大雁一起旅行的白鹅马丁,开始了一段冒险旅程……
我觉得马丁非常善良,因为他冒着与雁群失散的风险,独自留在厄兰岛,照顾因为翅膀受伤而跟不上雁群的小灰雁邓芬。我觉得尼尔斯很勇敢,因为他明知道自己很弱小,还要去吸引狐狸的注意力,争取时间,救出狐狸口中的大雁。
这本书还写了许多瑞典的风景,这都是作家花费两年的时间和精力,游遍瑞典才写出来的。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到瑞典的风景,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才能合力克服各种困难。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瑞典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她19xx获得诺贝尔奖,1949年当选为瑞典学院院士。她的代表作有《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耶路撒冷》、《一座贵族园的传说》、《沼泽人家的女儿》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的是一名叫尼尔斯豪格尔森的调皮小男孩被变小,骑着鹅跟大雁一起环游世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放鹅姑娘奥萨和他的弟弟小马茨”和“在拉普人中间”这两个章节我极其喜欢,因为这个故事极其感人。虽然奥萨为了寻找父亲经历了千辛万苦,但是通过尼尔斯的帮助,她最终还是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尼尔斯的这次旅行对他非常有意义,让他懂得了要爱护动物,也让他受到了磨练。尼尔斯的父母就不会因他而烦恼了。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当然也很有道理,从大雪山来的大雁阿卡那里,我知道了只有团结才能成功。从鹤之舞中,我知道了做坏事就会得到惩罚。
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她的作者,有机会我会再读她其它的作品。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3】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些书,有《少儿百科全书》、《森林谜案》、《鸡皮疙瘩》,但我最喜欢的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调皮捣蛋。有一次,他因捉弄了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人他在院子里走动,希望能找到小精灵,向它道个歉,求它把自己变成人。他没有找到小精灵,但他发现雄鹅莫顿打算飞走同大雁们一块旅行。为了不让莫顿逃走,尼尔斯拉住了它。结果,他们都飞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干脆骑在莫顿身上和大雁群一同旅行。一路上,他们见识了很多很多。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这本书,以动物的视角揭露了人对动物的残忍拿机枪扫射大雁群,把小鸭当诱饵诱捕众多鸭儿,为自己方便而剥夺无数动物的家园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尼尔斯是个爱调皮捣蛋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欢他。然而,在他那调皮捣蛋的后边,乐于助人的心。
尼尔斯为了朋友奋不顾身,他的善良感动了小精灵,小精灵将他变回了原形。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也要考虑朋友,不要自私,这样才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4】
正如王安石所说人生乐在相知心。《骑鹅旅行记》这本充满着童话色彩的书就像我们讲述了一个小男孩与白鹅以及一个雁群的友谊故事。
尼尔斯。豪尔耶松是一个爱捉弄小动物的男孩。一次偶然被小狐仙变成了只有大拇指般大。他家的白鹅茅祯在跟随大雁一块儿南飞时带走了他。一段冒险之旅就此开始。当男孩于雁群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时,小狐仙又来警告说,男孩的父母十分想念他,并说回家的唯一办法是让男孩的母亲把白鹅以及它的未婚妻一块儿放到屠宰凳上。但男孩终于克服种种困难,回到了家并将白鹅也送回鹅圈。
当小男孩受不了夜晚的寒冷时,雄鹅就把它放在自己的翅膀底下取暖。男孩在羽一毛一里被裹的严严实实,无法答话,但是躺在里面却暖和而舒适。这不正是友谊的体现吗?当大雁阿卡被狐狸抓走时,男孩里刻前去营救。正当狐狸对着雁的咽喉张开大嘴时,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一拽。友谊就是朋友间的互帮互助。当大白鹅在一座破旧的小房里发现美羽时,他就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大雁和男孩也帮了很多忙。从那时起,雄鹅就给她送吃的。这是多么美丽的友谊阿!
友谊这个词贯穿了全文,也贯穿了我们的生活,这何尝不是一种美妙的情感呢?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捉弄了小精灵,被他施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开始了意想不到的冒险。
尼尔斯骑在家鹅莫顿身上,发现自己能听懂动物的语言,就骑着鹅,与大雁们开启了一次长途旅行。
在旅行途中,尼尔斯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不少好朋友,听到了许多惊人的传奇故事。同时,他也经历了重重困难与危险。但他从不低头。尼尔斯还从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点,慢慢改掉了自己以前的坏毛病。
尼尔斯变小后,虽然力量也小了,但是他心中帮助他人的善火仍在燃烧,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向有困难的人伸出援手。朋友有难时,他更是会不顾一切地去救,甚至差点丢了性命。他的善良与勇敢,不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美好品质吗?
反观自己,不禁有点惭愧。我一遇有难题,想一会儿就不想了,总是退缩不前;帮助他人时,先想到的都是自己,更不会不顾自身安危而去救别人,就连借别人一块橡皮都要犹豫一会儿,总是以自己为重,不能“亏”了。
我真应该像文中的尼尔斯学习,知错就改,学习他人的长处来改掉自己的不足,迎接崭新的自己。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6】
我看了许许多多、教人难忘的课外书,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最负盛名的作品———《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爱捉弄小动物的小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时,被小精灵用妖法将他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正在此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
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见了自己的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听到了许多故事传说,同时也饱尝了不少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缺点,培养出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不仅重新变成了高大帅气的男孩子,而且还成了一个善良、勤奋的好孩子。
作者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启发少年儿童要有良好的品德,旺盛的求知欲。要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我深深地感到:在危难时候不要退缩,要勇敢的去面对;遇到困难时应智慧、冷静思考。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仔细认真、不可马虎,不可以敷衍;我们也要爱护小动物,不能去伤害他。书中我饱览了瑞典的锦绣山河,学习了瑞典的地理,历史和传统文化,了解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领略到瑞典的高山大川、森林草原,那里的景色有着另外一番风情,让我深深陶醉其中,回味无穷。
我爱阅读,这本书充满了无限魅力。因为它不仅让我领略了秀丽的北欧风光,更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特别是放鹅姑娘“奥萨”,困境和悲痛中依然有一颗坚强的心。聆听了这些动人的传说,令人感动,深受启发。朋友!请记住这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你也会同我一样着迷不已、爱不释手。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7】
从前,在瑞典的一个农场里,有一个男孩,名叫尼尔斯,他总是惹麻烦。
有一天,当他欺负一个老精灵时,他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骑在家鹅马丁身上的时候,马丁看见天空中有一群野鹅,于是朝它们飞去。奈尔斯还没反应过来,马丁就把他带上了天。
马丁和野鹅要飞到温暖的拉普兰特过冬,于是尼尔斯开始了他的骑鹅之旅。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狐狸和乌鸦想要吃到野鹅肉,尼尔斯为了保护野鹅差点就牺牲了。当然,他们也遇到了可爱而温顺的小动物,尼尔斯和它们成了好朋友。经过重重困难后,野鹅来到了拉普兰特,度过了一个舒适的冬天。第二年春天来了,马丁和奈尔斯回到了农场与父母团聚。
塞尔玛·拉格洛夫小时候也住在瑞典的一个农场,她很小的时候就从祖母那里听到了这个故事。她羡慕尼尔斯能飞上蓝天,希望有一天她也能飞上蓝天。因此,塞尔玛·拉格洛夫写了一本名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来表达她的梦想。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好书,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和感受,尼尔斯变小是精灵对他的惩罚,飞到拉普兰特过冬是一种特殊的体验。在这个过程中,尼尔斯成长了很多。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8】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叫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拉盖洛夫,书中的主人公叫作尼尔斯。
他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因为作弄了小精灵,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有许多被他欺负的动物都嘲笑他,只有一只名叫莫顿的白鹅带着它一起和大雁旅行。
刚开始大雁不许有人类在队伍中,直到一次行动让大雁改变了主意。
一天夜晚,大雁、莫顿和尼尔斯在一块浮冰上睡觉。夜里风很大把浮冰吹到岸边,被正在觅食的狐狸看见了。
他非常开心,他跑到冰上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大雁和莫顿惊醒过来,看见了狐狸,他们立刻飞到天上。但莫顿忘记了身上的尼尔斯,尼尔斯重重地摔在地上。
有一只大雁没来及飞走,被狐狸咬到了翅膀。就在这紧急的关头,尼尔斯用力拉扯狐狸的尾巴,狐狸摔了一跤,被咬到的大雁趁机飞走了。
莫顿把尼尔斯救了上来,大雁被尼尔斯的行动感动了,于是同意留他一起旅行。
这个故事让我看见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大雁,他的勇敢和善良让大雁接受了他。
读到尼尔斯离开家园,被小动物嘲笑时,我为他感到难过;读到被乌鸦绑架时,我真为尼尔斯捏把冷汗;读到尼尔斯恢复原形重返家园时我为尼尔斯开心。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我要把这本收藏起来。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9】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主人公是一个14岁的男孩尼尔斯,他非常顽皮,对读书毫无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小动物。他在家里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一只雄鹅莫顿也想飞走,他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雄鹅身上,跟随大雁一直飞到拉普兰。他饱览了祖国的风光,经历了种种的困难和危险,并从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点,该正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当他重返家园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成了一个有爱心、责任感的好孩子。
这本书讲了许多民间传说,还用优美的词语描述山水秀丽,景色优美的大自然。尼尔斯用自己的聪敏才智,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拯救了许多动物。尼尔斯回到家为了拯救雄鹅莫顿,不顾一切的找爸爸妈妈,谁知他已经恢复原形。
我要学习尼尔斯乐于助人,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做个诚实,勇敢,友爱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篇10】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听了这本书的名字就很有趣,接着就读了起来。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图,觉得有趣,便迫不急待的打开了这本书,看了起来,翻到第1页,我才知道尼尔斯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他长得瘦瘦高高的,有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睡觉和吃饭,剩下的时间时间就是调皮捣蛋。刚读完这一段,我的头脑中就浮出了几个问号,天鹅能背得动这个十四岁的男孩吗?如果能背动,又能飞多远呢?几个问题在头脑中回旋着,原来是一个神奇的镜子里有一小精灵,尼尔斯看到了,用苍蝇罩把小精灵罩住了,过了一会儿,小精灵想尽了办法终于逃了出来,于是小精灵生气了,便把尼尔斯也变成了小精灵,尼尔斯恳求小精灵,可是小精灵还是那样对待尼尔斯的,尼尔斯从屋里逃出来了,从此尼尔斯居然能听懂动物说话了,他看到了自己家的鹅要和大雁一起去南方,便走到前去,随着家鹅一起去南方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从中我知道了,无论变成一只什么,无论丑,还是不丑,都要学着做一个活泼开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