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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的读后感悟

发布时间:2022-11-24 来源:互联网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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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1】

暑假,我精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从中学到了很多,我觉得比起文学本身的东西,《李尔王》给我的更多是人性,理性的思考。首先,我先简单地说一下它。《李尔王》这部作品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从此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故事曲折而又悲惨,给了我很多很多的启示和感悟。

此刻我们简单剖析下书中的人物和资料吧。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正因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就应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悲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但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2】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瞎子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人看莎士比亚笔下人物,都有各人自己的见解。我也是,虽然李尔王死于他的虚荣,但更多的是死于他对人性的无知。“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莎士比亚写尽世间各样人物,却没有写出一个完人,因为世界本没有完人。莎士比亚的悲剧,就是人的悲剧。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3】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一部似乎在我们的生活中绝少见到的杯具,毕竟我认为亲情是最温暖的也是最牢固的,它有着血缘的联系,以及许多年的感情基础。可是戏剧的背景一个充满谋求权力和财富的宫廷之中,在那里,人们被财富与权力迷昏了头,于是发生了父女手足相残的杯具。

李尔王因为自我的虚荣心,害了自我更害了那个唯一真心待他并且毫不虚伪的小女儿,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是自食其果,亦是必然的。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争先恐后向他奉承的之人之中,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他说煤球是白的就没人敢说煤球是黑的。日复一日,奉承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便使他极爱面子,以至于看不清事情的真相。正当两个女儿都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小女儿没有向他奉承与夸赞,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我的国家。造就了这个杯具。

而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就是典型的宫廷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女子的温柔,贤惠,孝顺,她们狠毒、不忠、不孝、无知,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我年迈的老父,为了自我心中喜欢的浪人毁灭自我的家,甚至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明白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在不断地利用她们。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没有找回心中的亲情。

在中国的古代宫廷中为了权力而父子、兄弟相残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李尔王的杯具就在于人性因权力的的堕落。就算在这二十一世纪,家庭因遗产,房子,赡养父母而搞的家庭破碎的例子也是很多,每每在电视上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不禁会想,为了钱而否定了了父母几十年的养育之恩,手足的情谊….值得吗也许我还没有步入社会,不明白挣钱的辛苦,可是我明白的是,赚钱是为了生活的更好更欢乐,而没有亲人的关爱的生活是不会开心的。

最终一句更是全文的经典:世人啊,擦亮你们的眼睛吧,含毒的针刺往往隐藏在美丽的花束之中。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4】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一部流传百年的经典剧作,内容自不必赘述。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迫害,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故事的起初,就指出了人性的一大弱点:人都喜欢听好话,都喜欢被奉承。尤其是人到了老年,总喜欢居功自傲,也因此总被遮蔽了耳目。正如大清帝国的乾隆皇帝在一片奉承和盛赞中自封为十全老人一样,大女儿和二女儿竭尽所能地渲染,令这位不列颠国王陶醉了,醉得飘飘然,醉得一塌糊涂,醉得忘乎所以。中国有句老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列颠与我国相去甚远,大概很难懂得这个道理。于是那个讲真话、说实话、向父亲真诚坦白的小女儿成了悲剧。这似乎和我国的一个小故事有些相似:某人得子,大喜,众人探望,皆以此子富贵此子长寿必有大才谓之。唯一人曰:此子终为死焉。众皆愕然,鄙视之。说了实话而惨遭厌弃,而那些虚情假意、口沫横飞、恨不得将所有溢美之词基于此子一身的人却广受欢迎,甚至以高尚者自居,而讲真话赶出门外。这与考狄利亚惨遭两位姐姐的鄙视和父亲的厌弃如出一辙。人性的弱点也正在于此:人都喜欢被赞美,都喜欢溢美之词。但人们还希望这些话都是真诚的。于是乎,就又形成了悖论:美言绚烂而多虚假,真话逆耳而多诚意。正如饮料和白开水之于人,饮料尽管味美如饴,但真正解渴的还得是白开水。李尔王最后总还是依靠着自己的小女儿,不正是如此吗?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孝义和贪婪的问题了。身为中国人,在看待子女对待父母的问题时,自然而然地要从孝的角度出发去探讨好像在我们眼里也只有这一个角度。

当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高纳里尔和里根在用花言巧语骗得了李尔的国土之后,对待自己的父亲就不仅仅是孝与不孝的问题了,而是忤逆与大逆不道了。从大女儿高纳里尔要求裁减父亲的侍卫,到二女儿里根对父亲避而不见,一直到最后李尔在暴风雨之夜冲出宫廷,终至疯狂。这中间两个女儿的冷酷与无情表现的可谓淋漓尽致,在这些情节中,还穿插着一个小李尔王的故事:爱德蒙为了夺取继承权,诬陷兄长,陷害父亲,终至父亲流亡的故事。这两个故事交织在一起,将利益世界中人的贪婪本性表露无疑,狠狠地鞭挞了利益世界中权利和利益的争夺和人性的冷漠。正如爱德蒙为了继承权不择手段一样,两个已婚的女人为了争夺爱德蒙而自相残杀,更是给予这种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以极大的讽刺:这三个臭味相投沆瀣一气的人聚在一起,最终恶有恶报,这些都是后话。作品中暴风雨的出现,恰到好处。连天的狂风暴雨,营造出一种黑暗的、恐怖的气氛人性泯灭了,道德沦丧了,世界成了地狱

当然,光明终究还是会到来的,考狄利亚就是光明,就是善与美的化身。其实从一开始,考狄利亚就表现出了她真诚善良的一面。虽然父亲对他有些无情,但当她得知父亲的悲剧,还是兴兵讨伐。还有爱德伽对自己的父亲葛罗斯特,虽然自身惨遭诬陷,被父亲通缉,当葛罗斯特也被流放,他还是去暗中保护,这样的情节与李尔王和考狄利亚似乎是雷同的。同前边恶的重复一样,这种善和美的重复也将人们心灵的震撼最大化,善和美依然还在,在考狄利亚和爱德伽身上就体现着这种善和美。对于父亲李尔来说,考狄利亚的出现,带着雪中送炭的意味,让已经疯狂了的李尔内心有了一丝安慰。但我觉得,在这种安慰的背后还应该有一层矛盾的心理。毕竟他曾经厌弃她,他曾经剥夺了她继承国土的权利。不论如何,父女和好如初。有什么能比亲情更加宝贵呢?即使在那个为了争权夺利而自相戕杀的恐怖时代,亲情依然是一缕阳光。但这种幸福感终究还是短暂的,随着考狄利亚被缢死,李尔也在这种悲痛之中离开了人世。这样的结局虽然曾遭到人们的非议,但,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现实,在那样一个人性被泯灭、良知被泯灭的黑暗邪恶的世界中,怎么能允许美和善全身而退呢?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5】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何必操之过急呢。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6】

《李尔王》约写于16xx,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我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终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我的虚荣之心,害了自我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当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我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我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我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我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仅有自我明白自我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明白自我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我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坚持自我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我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终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我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我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我年迈的老父,为了自我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我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明白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我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我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那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当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我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向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我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我的手中,而他自我到最终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我。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一样,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可是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我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我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当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我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所以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明白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当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明白自我该如何改变自我,最终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终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资料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而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确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我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样会明白甜的滋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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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王读后感1000字精选


常言道:“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在闲暇时也会去看一些书的,多数老师会让我们记录下读完一本书后的感想,这样可以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写好读后感,有哪些关键要点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俄狄浦斯王读后感1000字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1

这是两千多年前的作品,但已经是如此地臻致完美。不管是情节,还是情感,还是戏剧性,或是对白,每一方面都远强过时下那些所谓的大片。所以我不得不得不相信我们的文明确实在大踏步地倒退,很多优秀的文明都没有继承下来,而那些虚假的伪艺术却充斥着我们的视线。很多人的业余消遣就是听听流行音乐,看看热映大片或是电视剧。他们从来没想过要主动去看一部经典名著,没想过去欣赏一出歌剧,或是听一场音乐会,看一段民族舞。这些历经时代考验的精髓文明他们一样都没想过要去了解,这不得不说是我们这个浮躁年代的悲剧。

这该是怎样一个时代?更多,俄狄浦斯就是人类,他和他的母亲,也是妻子所做的是人类群体意识之下所想要表现的。在漫长的时间流和浩瀚的宇宙中,人类以微小德形态存在着。面对宇宙的无穷大时产生的无力感,不止让人类感到沮丧,更多的却给予人类以力量。俄狄浦斯得知命运后的出逃,拉伊奥斯与伊奥卡斯特得知命运后将儿子杀死的计划,这一切都是人类对这天地的抗争。他们所反抗的不单单是命运,这里的命运更深层的隐喻是无穷无尽的宇宙。神也不是那么真实的存在,更多的却仅仅是一个载体,承载起的是命运这个抽象的概念。

至于结局。。结局是什么早已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勇气,属于那个年代的爱琴海,属于人类的勇气!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2

文本阅读的越来越走向多元的今天,我们总是会从无数个主题中洋洋洒洒的分散出各种解读:现代的,后现代的,现实的,超现实的。只要你想,总是会有结果.

然而我们的命题总归会回到几个最本质的问题上,这些问题早就由古代贤者们提出,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浮沉沉若干年,经历岁月变迁,大浪淘沙之后,依然的屹立不倒。比如,命运。

我曾试图回答自己给自己的提出的一个问题:我的未来是注定的吗?如果是,那么我现在所做的对我的未来还会有影响吗?如果没有,那么我又何必去做?如此循环往复,渐渐的就陷入无限循环的鸡生蛋,蛋生鸡的无聊问题中。

如果当时我能早些读到这本《俄狄浦斯王》也许我就不会把我有限的生命投入到这无限的的无聊之中。至少他能告诉你,是该缴械投降,还是奋起反抗。

作为科任托斯的儿子,俄狄浦斯从小就接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在一次向阿波罗祈求神谕时,意外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轨迹:弑父娶母时。他毅然离开科任托斯城。在流浪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伙出言不逊的旅人,并发生了冲突,发生了血案,这血案渐渐的变成了无头公案。之后俄狄浦斯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解决了特拜城的危机,借此成为了这座城市的英雄,当上了国王。

若干年后,命运的前奏悄然来临,特拜城瘟疫横行,人民苦不堪言。俄狄浦斯便命令自己的小舅子克瑞昂去阿波罗神庙祈求神谕。克瑞昂带来了神谕同时也带来了灾难。俄狄浦斯先是通过先知特瑞西阿斯了解到自己就是特拜城中的污渍,但他宁愿相信是克瑞昂联合特瑞西阿斯,妄图篡夺王位。

直到前来报信的科任托斯的信使同多年前将他亲手救下的牧羊人的口供达成一致时,他才相信自己终究是命运洪流中的一页扁舟,一旦命运到来,便会成排山倒海之势。他冲进曾阻挠自己知道真相的即是妻子又是母亲的伊奥卡斯特的房中,发现他已经自尽而死,于是他决然的拔出了伊奥克斯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双眼。

他不能去死,他无脸面对自己冥界的双亲,他只有苦行行乞,用现实的苦难抵消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俄狄浦斯的一生无疑是抗争的一生,他抗争着自己恐惧的的命运。然而他的逃避却亲手将自己送到浪尖。正如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说:他急急所向之处,竟是血光之地。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抗争,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亦或者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与命运玩着躲猫猫,其实是掩耳盗铃之举。他笃信命运所以才逃避命运的围剿:他离开科任托斯,解决斯芬克斯。他以为在远离其实在接近,直到瘟疫爆发,他已经退无可退的踩在了命运的陷阱上。此时他的逃避成就了神谕,命运似乎躲在树后面发出狰狞的笑。

俄狄浦斯的悲剧其实是每个人的悲剧。我们无法知晓命运会以怎样的方式展现他的魔力,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命运会以哪样的形式出现。也许,事后我们会说,如果当初......但是我们无法重复人生,命运此时便残酷的将我们与往事隔离。

也许我们无法在客观上改变命运的结局,但是我们却可以在主观上,进行善意的掩耳盗铃:缩小结果,放大过程,让抗争本身变得有意义,这样,即便我们没有扼住命运的喉咙,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很骄傲的度过此生。这也是每个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的人应有的觉悟。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3

《俄狄浦斯王》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虽然看完了很久我还是会隐约感到当初零散细微、小心翼翼的恐惧和怜悯,总是说有时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1983年罗念生先生所译的《索福克勒斯比句二种》,到今日书页已经微微发黄了,封面也是后来重新包上的,翻动的时候还有清脆的小声响。

俄狄浦斯的这个故事最早是由初中的好朋友告诉我的。我还记得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走廊上,昏黄吊灯隐约照着乌尘的墙,身后是铁门,我们就坐在那梯阶上,说着两个小女孩见的《俄狄浦斯王》。在这之后的七年时光中,我从未忘记过这些述说中的细节,甚至隐约还能感到当初零散细微、小心翼翼的恐惧和怜悯。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里曾把悲剧看作最优秀的文学形式,因为它能引起人的怜悯和恐惧,使人的感情得以渲泄,使人的精神得以升华。

我并没有办法分辨这不作品到底是否对我起了精神升华的作用。但命运这个词却从那晚开始深深地烙印在了心里。我想象我自己会遭受什么样的命运,如果我是他,还有补救的机会么,还来得及走上更好的路途么?

可是,如我们所见,俄狄浦斯之所以会弑父娶母,犯下如此罪孽并非由于他的过错,他的命运就是用来实现这一诅咒的。

对于十四岁的我来说,发现这场悲剧的痛苦虽然浑浊,也足够胆颤心惊。有别于任何一个恐怖故事,俄狄浦斯这个王子并没有衍生出一个童话故事来,没有幸福生活的结局。这让我第一次想着身上赋含的两种力量,我发现这个秘密之日,心里就特别空洞洞的,而我不敢告诉任何人,只有星星会守住我们之间的对话。这种巨大的惶惑,让我第一次觉得我也漂泊了起来,我的生命没有力量,我们的结局被预先设定,我的一切只是为了实现它。

相信许多人都会有过类似的不安。长大后觉得这可能是青春期特正常的自我怀疑的过程之一。我不敢说自己是否又坚持我自己生命会来源于我的力量了,而命运的不确立也从此就在心里萌发了芽。

所以看过《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后就小激动了一把,在文学理论上已经知道这是继俄刺瞎了自己的双眼之后的故事。索福克勒斯就是克罗诺斯人,他在剧中歌者的部分大量颂扬了自己的家乡与神的伟大。

小枫叔叔写过一篇文章,叫《这女孩的眼睛为我看路》,颇为深邃,很还是很喜欢小枫叔叔写的文字,干净。但他讲的很多东西我还不能很好地理解下去,所以先不看了。故事说的就是俄和他的长女到了科后,直至生命终结,他的两个儿子波吕涅克斯和厄忒哦克勒斯,因抢占争夺忒拜国王位而即将开展,他作为一个流浪的乞讨者被科的过往忒修斯收留保护。他作为一个诅咒的终结者,也是另一个祈福的开端,他将两个儿子最终将战死作了预言,作为对忒修斯的回报,他所在的坟墓将永远保护克罗诺斯。

在文中,域民对神的敬畏是不言自喻的,希腊时代的城邦制度也可以窥见一斑。但最让我触动的还是希腊的英雄希腊的神们是如此具有力量感,强烈的存在感,这是让人生畏而崇敬的。相比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很多男主人公,不是鲁智深就是张生

至于其中对神所居留之地的描述,就是生动的西方油画,这番生机勃勃的模样不免让坐看云起时的我小小动心了一下。当然,中国的留白依旧是我的最爱了。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4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5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同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己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弃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希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弃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6

《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我们则活在命运联锁的怪圈里,当我们意识到时业已身在其中,懵懵懂懂的浪费了之前被暗中控制的年少时光。

就这样昭示神的高高在上,主宰宿命。而我们则活在命运联锁的怪圈里,当我们意识到时业已身在其中,懵懵懂懂的浪费了之前被暗中控制的年少时光。当我们意识到要去反抗,控诉时,面对的只有一片残局。只能困惑的等待,结果的未知。

我想整个世界和人类的进化其实就是一个大的蝴蝶效应:从最原初的a影响b,b反之,到a影响c,b影响c,ab共同影响,c则反之,进而越来越多的个人和排列组合相互影响,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在我们小时候是无法反抗这种命运的。就像俄狄浦斯是不能决定其母亲伊奥卡斯特将其双足钉钉抛入山中,被牧羊人收养,并被波吕波斯王抚养等一系列事情的,而成长的过程便是一个要求自我独立的过程,只不过他的命运过于悲惨,要求独立,反抗命运,反抗神示却反而坠入了连锁的命运怪圈。

神示其实无处不在,在我所处的周围环境的中人们通常是被这样的神示告知的:我们被要求学习人文,自然科学,并被简略的告诉我们之前的不知是否被篡改过,隐瞒过的历史,被放置在被一种主流价值观引领的大环境里(这种主流价值观只是此时代的标准,很可能有悖于之前任何一个和时代的观念。我们在这种怪头换面中嘲笑前代的无知愚蠢,前代的亡灵则唯唯诺诺活在自己的概念中。但不否认即使在时代变革后,美德与否,诟病与否还是被有所保留的沿袭)。

我庆幸自己步入了一个质疑的,趋向独立的人生阶段,开始弥补原来的不自主和愚钝无知。每个人在开始都希望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可自己现在并未成为那种人,这是我自己的缺失和遗憾。现在要求自己有规律计划的去探求未知,主动意识到自己的匮乏和空缺。不再神示下麻木,俄狄浦斯在被折磨中质疑责备了阿波罗,我也没必要过于顺从了。

有"命运悲剧大师"的索福克勒斯开辟了这个超越伦理之外的著名悲剧命题,悬念层层揭开,构思创意绝对巧妙。故事,情节,叙事强于《被缚的普罗米修斯》。

1.从先知迟迟不道破天机给俄狄浦斯带来的疑惑---2.伊奥卡斯特提出老国王拉伊奥斯得到的神示,抛弃的婴儿,被杀的地点,初步揭开了事情的原委---3.波吕波斯王的`报信人传来老国王的死讯,带来神示未应验的短暂的如释重负---4.再到报信人说俄狄浦斯并不是波吕波斯王亲生和知情的牧羊人的出现,揭开了他弑父娶母并与母亲生下了自己的兄弟的悲剧,最后以王后自杀,俄狄浦斯刺瞎双目为结局。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篇7

《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也是依据神话传说而来,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

于是我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历史的深处就是现实,个人的深处就是人类。

如何看待千百年来众人对俄狄浦斯的书写呢?

弗洛伊德总结出俄狄浦斯情结,并不是一时之间的突发奇想。

在之前的各种文学作品中,作家们已经在文本中复制了一个又一个的俄狄浦斯王,最有名的莫过于在《王子复仇记》中的哈姆雷特。

荣格在《论分析心理学与诗歌的关系》中认为:每一个塬型意向中都有着人类精神和人类命运的一块碎片,都有着在我们祖先的历史中重复了无数次的欢乐和悲哀的一点残余,并且总的说来始终遵循着同样的路线。它就像心理中的一道深深开凿过的河床,生命之流在这条河床中突然奔涌成一条大江,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在宽阔而清浅的溪流中向前流淌。

因此,哈姆雷特的复仇,也是对父权的反抗和重建。

而俄狄浦斯的出发点,终归是一种命运悲剧,是无可避免又无力抗争的现实。

往上追溯,又可以联想到古希腊神话传说。

宇宙之初,从混沌中出生的神中,有一位地母盖亚,她从自己身上生出天神乌拉诺斯。乌拉诺斯又与盖亚生出六男六女,总名提坦。乌拉诺斯将子女囚于地下,儿子克隆诺斯奋起反抗,夺取父亲政权,并娶妹妹瑞亚为妻,克隆诺斯听说自己将被一个儿子所推翻,便吞掉所生的子女。但小儿子宙斯被瑞亚藏了起来。宙斯成年后,果然打败克隆诺斯,成为众神之王,建立奥林匹斯神系。

而索福克勒斯的创作,也是依据神话传说而来。

其实,作者是集体无意识的代言人,孕育在作者心中的艺术并不是作者自己的作品,它专横地把自己强加给作者,角色完美无缺地从作者笔下涌出,它们好像是完全打扮好了才来到这个世界。而来自无意识中的塬始意向限制、影响和帮助了作者的想象,它使作者的想象沿着人心中某些固定的方向发展,并因而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因此,俄狄浦斯这个形象的发展,不仅可以通过个人表现人类的集体无意识,更加反映出人类在历史发展中的不断变化的现实。

而这种现实,摒弃了杀父娶母的外衣。在现实中,更多地以自我的抗争却无法战胜本我的悲剧来表现。于是,善和恶有时紧紧纠缠在一起,不是理智和逻辑可以分开。

由此,俄狄浦斯情结不是人类本性的恶,而是思想的恶。

李笑来把时间当作朋友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了李笑来老师这本《把时间当作朋友》书后有点感想。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教我们是如何学会管理时间,合理运用时间,把时间当朋友的方法,以及一些有用的时间小故事一直以来,困扰自己的最大问题就是面对自我期待与现实水平之间差距时,如何化解内心矛盾,不被所扰而能继续进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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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点开的一个首要问题,也是人性的劣根,就是大部分都是即懒惰又勤奋的。想想自己常常觉得时间不够用,想掌握快速学习的方法,却又懒于付出心血,常常疲于找寻各种办法,却最终都败在自己的懒惰上。太多时候我们花了许多精力,却到了临门一脚时不愿意伸出脚,回想起来确实也就服气,也为自己的愚蠢感到可笑。

书中最为精华的部分,就是提出人需要依靠心智去把握自己,克服劣根性。我们不是不能科学的制定计划和清单,而是不能科学的执行和完成任务,我们在制定计划时过于勤奋,却在执行中过于懒惰。大部分长久的失败很少能反思到,这个过程中我们让自己的心智迷失,让自己的劣根发作,所以书中给我了一个最大的提醒,就是“所有学习上的成功,都只靠两件事:策略和坚持,而坚持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策略。”

书中将我们经常屈服于我们的懒惰和毛病归结于我们丧失心智,并且任意它的丧失。而要想转变,首要的是学会开启心智,并掌握持续开启他的技巧。

在阐述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书中内容首先阐述了我们天生的毛病有哪些,也就是哪些毛病会阻碍我们开启心智。第一个毛病是自我感觉良好,因为每个人最了解的是自己,越是或多或少我们都天生的会感觉自己比较优秀,并且会很容易因为自己的体验和感觉产生自以为是和自欺欺人,这使得我们常常陷入一种错觉中,要么自己觉得对的实际是错的,要么自己觉得错的实际是对的。所以要想开启心智,首先要明白很多自己身上的经验和认知有可能背离现实。

第二个毛病就是走神。我们常常会被外界因素和刺激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往往是顺着刺激趋势继续放大的'。比如外界的负能量接收后我们自己的情绪会变得更糟,这就好比巴普洛夫的经典刺激试验,我们无意识的情况下往往都会听到铃声就会掉口水。当我们认识到这个天性时,我们要做的就是用意识控制自己的大脑,在外界刺激时,有意识的分析,有意识的掌握自己的注意力,不要让大脑控制自己,而是要控制大脑。

同时书中还提到,“对痛苦的深刻感受会扭曲和抹杀我们感知其他事物的能力”,同时由于自我保护意识,我们会很容易遗忘痛苦,好了伤疤忘了疼。这对于一个善于反思,不重蹈覆辙的人来说倒是一个很糟糕的毛病。所以要学会利用心智让自己保持痛觉,善于利用痛觉来激发自己的动机。

还有就是及时行乐的天性。每个人天性都希望是及时行乐的,也就是说我们都希望付出就马上有回报,于是我们容易短视,容易放弃,容易失去耐心。而书中告诉我们推迟满足感是我们开启心智的要领,你能推迟满足感,也就证明你正在用心智让自己成熟。

最后,书中一句很重要的话来提醒每个实践心智开启之路的人——平静接受并且正确认识自己的额天性时改变天性的第一步。

其实本质上,书中的许多操作性的建议与许多讨论时间管理和人生规划的书有诸多相似之处,但是所站的角度,包括作者希望每个人以理服己的角度都与其他书籍有些不同。作者认为时间是不能管理的,而要做到花时间花到刀刃上,要做的是与时间合拍,本质上就是掌握自己,用心智控制自己,让自己保持一种自律的生活。而这个过程中,我们主要做的就是用心智对抗懒惰、认知偏差、先天的自我保护意识。

总结看来,书中在具体的建议上有几点着重强调,一是计划很重要,二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三是不要让完美主义阻碍了实践。

《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5篇)


写作品的读后感有哪些技巧呢?在阅读过作品之后,对于这个作品往往拥有着独特的体验,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想要写一篇读后感。经过我们精心整理,推出《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1)

《大卫·科波菲尔》还通过大卫的半生经历,揭露了英国教育制度的腐败,童工制度的残酷。大卫童年所进的萨伦学堂,是当时英国学校的真实写照。通过大卫当童工时饥寒交迫、受尽屈辱的遭遇,控诉了资本家利用儿童廉价劳动力进行剥削的真相,指责童工制度扼杀儿童才智,摧残少年身心,侵犯人权,不合人道。小说多方面地揭发了金钱对家庭和夫妻生活的破坏作用。摩德斯通为了侵吞则产而诱娶大卫的母亲,把她折磨致死。大卫的姨婆也有丈夫,但他挥霍成性,分居后还不断勒索钱财,造成姨婆的痛苦。利己主义的情欲和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使爱弥丽这个纯洁的姑娘得不到正常的婚姻生活,身心都受到摧残。狄更斯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关系对婚姻的危害,体现出他追求纯真的感情、鄙视金钱利益的进步思想。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最大的特点是,作者亲切地、清晰地、抒情诗般地叙述、描写了生活,人们读作品仿佛是大卫在跟我们促膝谈心。这里没有《双城记》那样惊心动魄的斗争场面,也没有《巴黎圣母院》、《基度山伯爵》那样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它只是通过讲述日常琐事,使读者了解时代的风貌,认识作品中的人物,陶冶思想感情。

《大卫·科波菲尔》以刻画人物的多种多样性格著称。作者着重通过人物的容貌、言谈、动作、服装、习惯,以至某些怪癖来写出人物的不同身份和不同性格。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性格的成长和发展过程,写得细腻、真实、亲切,这在一些以情节取胜的小说中是难以见到的。大卫姨婆贝萃小姐的个性特征非常突出。长期的独居生活,形成了她严峻、孤僻、自信和旁若无人的性格。她外表吓人,讲话尖利,但心地善良,不畏权势,正义感强。对于坏蛋乌利亚·希普,采用外卑内恶的手法。写他没有眉毛,没有睫毛,眼睛是红褐色的,身体从不站直,任何时候都是扭曲、蠕动;手又冷又湿,像青蛙一样令人厌恶,用外形丑恶的描写衬托他蛇蝎一样的狠毒心肠。其他如疯疯癫癫但又心地善良的狄克先生,贪婪、阴沉的摩德斯通,等等,也都是各有各的语言、习惯、神情和特性。

《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2)

我用了相当长的时间读完《大卫。科波菲尔》,上下册,厚厚的两本书。值得自豪的是,我没有走马观花地浏览一遍,因为是狄更斯的作品,因为狄更斯是《双城记》的作者,大文豪,更因为小说的开头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精明强悍的贝西姨婆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窗外,咄咄逼人的气场使大卫孩子气的母亲(姨婆评价她简直是吃奶的娃娃)害怕,使前来接生的大夫齐利普先生(男性中脾气最柔顺的人)胆战心惊,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姨婆听说生的是男孩儿,而不是她期望的女孩儿(姨婆甚至早已取好名——贝西。特洛伍德。科波菲尔)时,“一言不发,只揪着帽带,可能把它当成了投石器,砸向齐利普先生的脑袋。帽子被砸扁了,也就这样戴着扁了的帽子走了”,她像一阵风一样,或者如鬼魅般消失,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甚至都没有上楼看一眼产妇和新生儿。姨婆神秘的出场以及其怪癖果断的性格不能不叫人喜欢,那个可怜的遗腹子、新生儿大卫。科波菲尔的命运又将如何呢?这部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开端如此精彩,怎能不叫人用心去往下读呢?虽然工作繁忙、琐事缠身使我少有闲暇,但每当我抽出时间,舒适地倚在床头,心情愉快地打开崭新的书,翻到上次读到的页数,就立刻沉浸在大卫。科波菲尔的人生经历中了,这是多么幸福的享受啊!

读完后我想写一写心中的感受,却发现有些力不从心。如此的鸿篇巨著,可提炼的主题很多,可分析的典型人物很多,值得品味的情节很多。阅读的过程中,我的感受随着情节的发展而变化,千头万绪的,该从何写起呢?

小说的上部,写大卫童年的那部分,曾让我深深地感到愤怒。《灰姑娘》的故事早让世人领略了后母的恶毒(当然不是所有的后母都那样),但继父虐待孩子的事情还是相对较少的。可是在这部小说里,大卫的后父摩德斯通先生及其姐姐摩德斯通小姐就像魔鬼一样可怕。当摩德斯通先生娶了大卫的母亲后,立刻控制了这个美丽柔弱的人。当分别两周的儿子回家时,做母亲的甚至不敢表现出和孩子的亲热,因为摩德斯通先生不许她激动。摩德斯通小姐一搬过来就要走了家里所有的钥匙。大卫母子俩就像一对可怜的小鸟儿任人宰割,看着摩德斯通姐弟俩的脸色过日子。原来他们和女仆皮果提一起在客厅的火炉边说笑的日子不见了,大卫的卧室被换了,他从优越的小少爷变成了被虐待的小奴隶。摩德斯通先生以继父的身份第一次和大卫谈话说:“如果我要对付一匹犟马或一只凶狗,你认为我会怎么做?”“不知道。”“我揍它,”他接着说,“我要让它害怕,让它学乖。我一定要征服这家伙,哪怕要让它把血流干,我也会那么做。”有一次,摩德斯通拿着鞭子听大卫背书,因为害怕,大卫背得很糟。摩德斯通先生把大卫的头扭到胳膊下打他,大卫咬破了他的手,差点儿被打死。在屋子里禁闭了五天后,八岁的大卫独自一人被赶到离家很远的一所寄宿学校。校长是摩德斯通先生的朋友。大卫一到那里就被勒令在脊背上挂一块牌子,上面写道:“当心他!他咬人。”失落、屈辱、绝望,可以用来形容大卫的这段生活。两年后,母亲被折磨致死,大卫被送到摩德斯通格林拜公司做童工。如果不是后来他逃跑找到姨婆并被姨婆收留,他可能来不及长大。

关于人物的描写,精彩之处太多了!比如尤利亚。希普的外貌——头发剪得很短,像贴地皮刈过的麦茬,几乎没长眼眉,一根睫毛也没有,红褐色的眼睛。瘦骨嶙峋,手很长,骨骼根根突起。说话激动时,身子像蛇一样扭来扭去。和大卫握手时,那手又湿又冰,摸上去真像只癞蛤蟆。他挂在嘴边儿的语言是:“我很清楚我是世上最卑贱的人,我母亲也是一个很卑贱的人,我们住在一个卑贱的地方……我父亲先前的职业很卑贱,是个教堂看墓人。”说到语言,我不得不提到许多人的招牌语句,米考伯先生:“我冒昧恳请老友科波菲尔先生或老友内寺成员特拉德尔先生(若此人尚在人间,可呼之即出者),枉驾趋彼处一会,重叙旧谊。若蒙首肯,幸甚,幸甚。”米考伯太太:“我绝不抛弃米考伯先生。”迪克先生:“我就要写那呈文了。你的姨婆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斯梯福兹称呼大卫:“我亲爱的雏菊,你这可笑的雏菊。”达特尔小姐:“哦,真的?你知道我很无知的,我只是请教,可是不是总是那样呢?我认为都认为那种生活是——是不是?”朵拉:“哟,卖肉的当然知道怎么个卖法,还用得着我知道怎样买吗?我说,你这个傻孩子!姨婆称呼朵拉:“小花朵在哪儿呀?””米尔斯小姐:“照一般道理讲,温馨的茅舍胜似冷漠的宫殿,爱情所在,一切皆备。”安妮:“夫妻之间的不和,莫大于志不同道不合。……我的爱情立基于岩石之上,是能历久不变的!”

至于这本书的主角大卫。科波菲尔,无论是童年时历尽艰辛长途跋涉去找姨婆的历程,还是姨婆破产后他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那种精神,就像姨婆评价的那样:“坚忍、独立、克己”,这些,都让人敬佩。

最后,让我以书签上的一句话来结尾吧:“你可以不了解社会,但你不得不看《大卫。科波菲尔》。”的确,这本书让人受益无穷。

《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3)

可能小说被看来是用来消遣和打发时间的,曾经一度我看到的层面也是这样。直到听到老舍说的:“读小说是讲人生经验的,我们读小说,才会明白人间,才会知道处身涉世的道理”。对这句话的理解可能时间会慢慢地给每一个人答案吧。读类似于大卫科波菲尔这么厚的小说还是在有暑假的日子读过的(是啊我是在怀念暑假,同时也过了一段实则没有暑假却感觉是有着暑假的日子)。不用急着在什么规定的时间把什么看完,不像看电视看电影一样会有那种很直接设定好的植入感。而这种植入感虽然可以通过切换就可以短暂的消除掉。读小说会慢慢通过文字及自己的想象: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些什么样的人,发生着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当放下小说时,故事短暂地停下来了,当你再翻开接上之前的故事的时候,不会有追剧的急迫感,因为所有的节奏全由自己去设定。

有时在想人生追寻的是什么?是两种东西吧:一个是填补空缺,另一个是被治愈。谈不上自己被治愈,但却能通过故事里人物的心被爱、善良、友好、执着、隐忍和正直等而得到治愈,我想这种治愈是互通的,多重的治愈吧。

大卫那颗未经磨练的心在艾妮丝高贵的心面前敬而远之。直至经过世事变迁,那颗心得到了磨练,而艾妮丝就像一颗星星一样一直伴在大卫身边。大卫这个颠沛流离的小男孩内心的空缺我想得到了填补,被磨练的心也得到了治愈。一切人物在都通过一生围绕着一个圆心从一个点开始经历弯曲磨练最终又回到了这个点,有了一个明朗的着落。

《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4)

“情不是所起,一往情深”。你不知什么是爱,你不知爱会什么时候降临,你不知面对爱应该怎么办。

而在《大卫·科波菲尔》中主人公似乎找到了他的爱,大卫尚未出世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又很胆小,很渴望爱情,又嫁了。从那以后他的人生才真正开始。

幼年时,大卫跟着奶妈辟根果去度假在那,大卫接触了艾米莉,这个女孩的父母是渔民,却因一次大雨中遇难了,过世了,而大卫失去了父亲,让他们俩有着共同点。大卫心中似乎有一种情愫。

后来,母亲去世了,他找到姨婆贝西小姐,贝西小姐脾气古怪,对男生很讨厌,但身为女性她也有博爱、心软、善良。她收留了大卫,并告诉他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贱忍。这让大卫在一个健康环境下成长。这么有能力的女人却重情,他的丈夫抛弃了她,他爱上了别人,因为没钱收养情人,结果变成了流浪人,贝西小姐没有绝情,当他要钱的时候都是大方地给他。

在这期间大卫认识了朵拉,朵拉像他母亲一样美丽又善良,大卫刚看见她时,就对她一见钟情。也许他知道这就是爱情吧。她对朵拉关心至极,读后感。把她当做整个世界。即使朵拉并不聪明并不懂事,但在大卫眼里朵拉就是它的一生。朵拉也深爱着大卫,但却因为身体原因去世了,在临终前把大卫托付给她的朋友艾妮斯。

艾妮斯就像一个完美的人,无可挑剔。艾妮斯对大卫的爱是深深的、长久的。她以一个守护者的身份陪伴着大卫到最后,大卫也懂得她,他们结婚了。艾妮斯在事业上、生活中总是他的知音。

爱到底是什么?情又是什么时候产生?当丈夫死了克拉拉为什么选择再嫁?而贝西丈夫出轨,为什么她却包容自己丈夫。也许爱情和婚姻完全不同吧。爱情是精神满足,但婚姻却是物质上的需求,就像大卫明明是深深爱着艾米丽,艾米丽也是深深爱着大卫,但为什么艾米丽最后要把大卫托付给艾妮斯。后来大卫因为艾尼斯有能力、感性,他们却结婚了。对我来说这些事还很远,当一份爱情摆在你面前时,你是否会选择珍惜?他们的爱很复杂、很难懂。但他们的爱都是纯洁的、都是美丽的。即使他们不知道怎么面对,怎么处理,如何珍惜对方。

如果遇上爱,别慌,请用心感受。

《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5)

《大卫.科波菲尔》的作者是著名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代表作,在这部具有传奇色彩的小说里面,狄更斯借用“大卫.科波菲尔自身的历史和经验”,回顾并总结自己的生活道路,放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思想。狄更斯曾在序言中写到“在我心底生出有一个孩子最为我宠爱,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狄更斯自己的童话年艰苦,少年大卫的生活同样不如人意。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莫德斯通先生你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大为成长过程中遭遇过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犹赖亚.希普。但大卫的生活也不乏善良的人:又可爱的保姆辟果提,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有貌似严肃却菩萨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如意,但十分善良的米考博夫妇。有恬静温柔的艾格尼丝;还有大卫.科波菲尔的前妻朵拉,一位可爱又天真无邪的女孩……

这本书中更显出了当时社会对于金钱的罪恶。大为身边的不幸也都因金钱而起。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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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1)

第一二部分在写梦,一个万里长梦。在梦中的古驿站上他们相遇相失。正如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分分合合。

书中这样写到:ldquo;他已骨瘦如柴,我也老态龙钟。他没有力量说话,还强睁着眼睛招待我。我忽然想到第一次船上相会时,他问我还做梦不做。我这时明白了。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这我愿意。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rdquo;于是杨绛先生便娓娓道来这个万里长梦。

第三部分是回忆这个家的点点滴滴。杨绛先生一家好像总是可以在平淡的生活中找出趣来,比如饭后遛弯儿是ldquo;探险rdquo;,而彼此分享所见所闻则称之为ldquo;石子rdquo;。杨绛先生也描写许多当时如火如荼运动,但这并不是杨绛先生的笔下的核心内容,她将眼光放在了运动中的人,可是平静何尝不是他们一家的生活态度。他们不求名份不求富贵,他们拥有最温馨的家庭生活也忍受过最艰难的社会压力,他们有的只是学术上的钻研和追求,甚至还略带呆板之气。可他们就是这样,走过了普通却又不平凡的63年。杨绛先生被称为ldquo;最贤的妻最才的女rdquo;,这又怎么样在此之前她是一名母亲,一位妻子。而她却在短短的一年内失去了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正应了那一句话,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碎彩云散。

杨绛先生在书中写到,人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ldquo;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rdquo;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

杨绛先生的这本书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她的幸福和那难以言表的亲情和忧伤弥漫在字里行间,令读者无不动容。那安定于无常世事之上的温暖亲情和相濡以沫如亲情般的爱情已经把他们仨永远联结在一起,家的意义也在此书中得到了尽情的阐释。她用文字回忆一家三口的点点滴滴。虽然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恸,虽然亲人爱人先自己而去,虽然在这个无法称之为家的寓所独自生活,杨先生还是在笔下寻到一点慰藉。我想拥有回忆的人是幸福的。大家可以在闲暇之余翻阅一二,体会期中平淡的幸福。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2)

亲情的可贵——我们仨读后感800字

读过后,久久不能入睡。胡思乱想了许多,有关于书的,有关于死亡的恐怖的,有关于自己的家庭,有关于父母……

很难平静下来,转眼第二天就又都忘记了。

有时我想我是不是适合写作呢,确实喜欢记录生活,但是难免过于悲伤和消极,如或是写小说又怕是陷入难以自拔,又因着自己的懒惰迟迟的,慢慢地写一写零碎的记事。毫无意义和意思之言。

亡的是我的死穴了。这次又是深刻的感受到钱钟书先生在船中默默的,静静的离去的感受,昨天的感同身受是那种无依托,孤独,身体的难过,等待死亡降临的恐惧,可是今天看过知乎有人评价后,感觉自己实在是过于自我和狭隘了,先生们根本没有这么强烈的死亡恐惧,不过是别离的感伤很强烈罢了。他们面对死亡是平静超脱的,宁静而平和的,尤其是钱瑗教授临别前还在给父母写那么可爱的信件,嘱咐母亲如何吃饭,注意身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超脱自我,是如何的强大精神。真的,不要过于局限于自己了,忘记了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

先生一家的亲情不是仅仅局限在物质方面,精神的超脱,强大,独立是看了许多书所沉淀和积累的吗?

关于家庭。孩子现在还是可以的吧。学习不用很督促,品德也没有问题,身体还不是很坏,眼睛是个心病,但是也不能对孩子毫不留情放弃一切的娱乐呀。有问题慢慢解决,有方向,方法一步步不间断的实施,不要过紧也不要放松。让他张弛有度,养成各种习惯。不要带给孩子许多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关于孩子身体的方面,有提示,提醒,但也不能过分的夸大。我们也是“我们仨”呀!如果我们也能有这样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慢慢经营,慢慢感受。

不要什么是事情都过于紧张,着急,和偏激,静下来,慢下来。

这几日反复的休息不好,是不是和没有去父母家有联系呢?

今天接送奶的机会,去了一趟。妈好像还是不是很精神,爸爸不在。家里又一位老人去世了。不是我不想去,我是真的承受不了我妈的说话方式。而我又是极小心眼的一位。我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种关系。慢慢解吧。

和孩子爸爸还真没的可说,除了对他态度不好,要改掉,生活之间并没有交集的地方,也就没有话可说了。精神方面根本就是通不到的呀!和睦相处吧,只能如此,互敬互爱。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3)

通过《围城》,钱钟书成为我最为喜欢的作家之一。其实作家这个称呼放在钱钟书身上显得太没有分量。由于他的原因,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讲述钱钟书一家三口的故事。这本书像一位慈祥的老人给你讲述一个普通、温情的故事一样,用毫不华丽的语言娓娓道来。就是这本书,让我喜欢上杨绛和钱钟书夫妇。

钱钟书夫妇的婚姻被一直都被视为美好婚姻的典范和楷模。钱钟书先生对杨绛女士有这样一段评价,后来被视为理想婚姻的典范:1、在遇到她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情。2、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作她的妻子。3、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如此完美,什么样的婚姻才能如此琴瑟和谐,让我用瘦狐狸的理论分析分析。

1、钱钟书、杨绛夫妇人生观、价值观高度一致

杨绛说:我们仨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他们夫妇二者懂得英、法、意等多国语言,翻译众多文学着作,他们一生不追求功名利禄,只求得安心、专心的做做学问。在人生观、价值观上高度一致。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他们想成为同一类型的人。

2、两人互相包容对方

在生活中,两个人互相包容对方。钱钟书是一个学问上的巨人,生活上的侏儒。

杨绛怀孕住院那段时间,钱钟书只能一个人过日子。他每次到产院探望的时候,经常苦着脸和杨绛说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把台灯打翻了,也束手无策,书里面还有一段说1972年的(钱钟书当时应该62岁左右)是钱钟书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不知道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像杨绛那样如此包容这样一个人?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4)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世间美好的东西可能会很脆弱,如昙花一般只美丽那一瞬,但那惊艳人的美丽,永远留在心尖。

《我们仨》是钱钟书夫人杨绛撰写的家庭生活回忆录。这本书以简洁而沉重的语言,回忆了先后离她而去的女儿钱瑗、丈夫钱锺书,回忆一家三口那些快乐而艰难、爱与痛的日子。痛定之后,只剩下满纸洞彻生死的达观……多美好的回忆总是痛苦的,如得到后却失去,但杨绛先生永远在痛苦中寻找那一份温暖。让生活充满一点阳光。杨绛先生说: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人间也没有永远。面对那一些小确幸,我们更加要学会去珍惜。

海子曾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我喜欢着太阳的光与热,靠近他人会变的温暖。而生活总是预料不到的给你带来打击。对于八十高龄的钟书夫妇而论,独女钱媛的离去,让老人的心从此成为了干枯的老井。杨绛说:“生了独女钱媛这么多年,也就牵挂了这么多年。而今她走了,就再也不用牵挂了。”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是莫大的不幸,可白发人送黑发人又该如何的哀伤?所幸的是,这个时候,还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他能够相偎相伴。

但是,总有一天,他们之间也必有一人要先行离去,风风雨雨相扶持着走过了这么多年,而突然间要理解挚爱的永远离去,从此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了一生中最牵挂自我的人、自我最牵挂的人,余下的漫漫长夜,再多的风风雨雨也只得自我一人走过。午夜从噩梦中惊醒,身边已空无一人,那个在身旁睡了六十多年的人再也没有回来。一个人守着孤单的身影,对着寂寞的台灯叹息。人生就是如此,痛苦中的一丝甜也会让人觉得幸福。做一个容易满足的人,也未尝不是一种得到幸福的方式。

彩云易散,乌云又何尝会永远占领天空。生活记录,人间的大悲大苦,起起伏伏,化为笔下文字,镌刻在血液之中,留在人们的心里。(黄伊慧)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5)

转眼在中山这个城市已经生活半年多了,越发喜欢中山这个城市。

就读书而言,中山的图书馆就比北京便利很多,这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无需押金,刷身份证即可(国家图书馆和朝阳区图书馆的押金合计1000多,还没有退掉呢),全程自助,刷身份证机子自动吐出一个读者证,选好的书放在指定位置,自动全部借阅成功。便捷的我都不确定自己借阅成功没,哈哈。

“市民选书,政府买单”,不错吧,几乎你想读的书都可以在图书馆里借到哦,如果借不到,给政府发书单啊,哈哈。

最近借阅的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读书之前对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的经典语录多有耳闻,只觉得是距离自己遥远的名人而已。读完之后更是多了一份敬意,出乎意料的平实、简单、真实、朴素、智慧,就像生活在身边的一个贤良的妻子、一个乖巧的女儿、一个有趣的爸爸,让凡人的生活也可以有很多启发。

最喜欢他们仨“小石子”的习惯:钟书每和我分离,必详尽地记下所见所闻和思念之情。阿瑗回家后,我曾出国,而他和阿瑗同在家,他也详尽地记下家中琐碎还加上阿瑗的评语附识。这种琐琐碎碎的事,我们称为“石子”,比作潮退潮落滞留海滩上的石子。我们偶尔出门一天半天,或阿瑗出差十天八天,回家必带回大把小把的“石子”,相聚时搬出来观赏玩弄。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6)

几天前,看到杨绛先生去世的消息,开始翻读他们夫妇的书,近日开始读《我们仨》,说实在的,开篇半真半虚空的感觉,会让人有种隐痛,但又无从说起,读到第三章,一种淡淡的清香和向往让我欲罢不能。

这一家三口的脉脉亲情和链接,是平顺、舒服而又如索扣,扣的紧紧的。在女儿小的时候因为身体或其他原因,她们也没有焦虑,没有担心,可以不去上学,可以"随心所欲",所有情和理都如细流般浸入孩子的心灵,只是在钱媛的草稿中有"我犯混,大受批评",可以看到严父的身影,其他全是和乐的、安静的。

就像是生活在与世无争的桃花源,和美地生活着,杨先生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我们一同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我们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

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真正支撑这个家、这三个人的,也许是:"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的默契吧!

可是生活过得如书中的"我们仨",无论是碰到什么都能够和风细雨,能够发自内心的"笑的那么乐"真的是一种至高境界,这也许是我等追之而不及的吧!没有书和智慧的润养,没有百不称心的磨炼,没有坚忍和相守的信念和修养,在历经岁月和历史的各种时期,怎能有如此韵致淡雅,身轻如燕、云淡风清的润泽之笔。

我也有个"我们仨",我们正相反,我希望儿子能像爸爸,一个严谨、执着、仁爱的小伙儿,一个让人见了就觉得踏实、安全、幸福的人。我们仨,爸爸和儿子有秘密,妈妈和儿子也有秘密,当然妈妈和爸爸的秘密是最多的。有时我们也会偶尔交换一下秘密,交换时却已不知是过了多久的时间,无论是什么都变成了笑话或是可追忆的往事,无论事情是安全的不安全的(爸爸有时会领小伙做些冒险的事),都没有了追究和发火的必要,倒觉得顽皮的可爱,可爱的顽皮。

"我们仨"一个家的支撑是什么呢?也许是对生活的理解与感悟吧:互相支持和成全,尽其所能地参与彼此的生命。当然不能以自我牺牲为代价。这是爸爸提出来的"成全一个人不能以牺牲另一个人为代价".这位"哲人"总能在我的生命中不经意地亮几盏小灯,让我知道方向和底限。

"我们仨",需要反思的也有很多,有时会把云淡风清的日子过得风风火火,会把不是事的小事当成个大事,会把爱和要求一起使用,会经常争论和反思,就这样,热热闹闹地过着,闹着。在这淡淡的书香中找到人生的至高境界mdash;mdash;相守、相长、相扶。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7)

听着美妙的音乐,躺在床上把读一半《我们仨》读完了,《我们仨》记录钱老一家人在飘摇乱世中的点点滴滴,读来朴实无华,却又动人至深。觉得人生实在不易,他们仨的经历充实而坎坷,平淡而温暖,一直保守初心、单纯。主要的感触如下三点:

1、我折页书里喜爱的场景和句子。由于我喜欢之处太多了,每隔几页便要折页,选取其中部分和大家一同分享:

爱猫的钱锺书——猫在半夜爱和别的猫打架,钱钟书在那时化身成猫的辅助,他特地在门口备了一枝长竹竿,不管多冷的天,只要听见猫儿叫闹,他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着竹竿,赶着去帮自己的猫打架。(钱老甚是可爱)

杨绛先生做虾——还有活虾。我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我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我手里抽搐,我急得扔下剪子,扔下虾,逃出厨房,又走回来。钟书问我怎么了。我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钟书跟我进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钱老肯定爱吃虾,哈哈)

钱老第一次划火柴——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生活上彼此相惜)

让人安心的不要紧——钟书这段时期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墨水呀!”“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我说“不要紧”,他真的就放心了。因为他很相信我说的“不要紧”。我住产院时他做的种种“坏事”,我回寓后,真的全都修好。

相依相守——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我们一同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我们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

2、去浮躁、去虚妄。钱老一家三才子,学习上的一丝不苟、持之以恒实在让人钦佩,实在是值得学习。钱老与杨绛先生的相处方式让人羡慕,相互一直包容,一生对待彼此都很耐心,可谓是鹣鲽情深。把平淡艰辛的生活过得很有诗意,对生活的琐碎,也要慢慢体会其中的味道,不需太过急切和浮躁,脚踏实地,尽人事就好。

3、读书感悟:杨绛先生说“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摧,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她的平和,她的与世无争,她的坦然恬静,给予了我们莫大的精神上的信仰。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这一生,浮生若梦啊。

最后,对书社的小小疑惑:只能写读诗书名篇后的读后感吗?例如对小说、电视剧、音乐、人生哲思、好奇的、迷茫的、喜欢的非书类事物写文是否接纳?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8)

每日励志:为明天做准备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中你所有智慧,所有的热忱,把今天的工作做得尽善尽美,这就是你能应付未来的唯一方法。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在一个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日子里,我试着接受了“我们仨”的温暖与沧桑。

一个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太阳已经下山,黄昏薄暮,苍苍茫茫中,忽然钟书不见了......我大声呼喊,连名带姓的喊。喊声落在旷野里,好像给吞吃了似的。”这是一个梦,一个虚幻却又真实的梦。在梦中失散,在梦中分别,梦中凄凄惶惶,却充满万千思念。梦里四顾彷徨,那人不在,梦醒身旁温热尚存。害怕别离,害怕那种手足无措的彷徨。我很幸运,xx来,没有经历过至亲的生离死别。也很不幸,在今年的清明节我目送我的大表叔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火化之前的最后一眼,他似乎还是生前那副和蔼可亲的模样,也似乎昨天他还在唤我小名。一个梦一个寻寻觅觅十几年的梦,梦中人在天亮的那一刻,晨曦微醒,他挥了挥手,说:就这样,走了。独留他人泪目。表嫂本来很平静的为他整理着着装,可是啊。看见朝夕相处数十年的枕边人就那么离开。终是忍不住嚎啕大哭,泣不成声。杨绛先生微微叹息:“钟书大概是记着我的埋怨,叫我做了一个长达万里的梦。”表嫂何尝不是。人生的死别生离,一场万里长梦.......

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在《我们仨》第二部中,杨绛先生开头写到:“这是一个‘万里长梦’。梦境历历如真,醒来还如在梦中。但梦毕竟是梦,彻头彻尾都是梦。”这一篇章,梦境与现实交错。钟书在客舍,阿圆在医院,而“我”两头奔波,梦里辗转。“我”陪伴着他们,“我”送别了他们。回不到从前的美好,只能在梦中一遍遍温存。阿圆终于还是回到了属于她的“自己的家中。”那里没有杨绛和钟书,只有阿圆自己。“她鲜花般的笑容还在我眼前,她温软亲热的一声声娘还在我耳边,但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一晃眼她就没了。”“我使劲咽住,但是我使的劲儿太大,满腔热泪把胸口挣裂了。只听得噼嗒一声,地下石片上掉落下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迎面的寒风,直往我胸口的窟窿里灌。我痛不可忍,忙蹲下把那血肉模糊的东西揉成一团往胸口里塞;幸亏血很多,把滓杂污物都洗干净了。我一手抓紧裂口,另一手压在上面护着,直觉得恶心头晕,生怕倒在驿道上,踉踉跄跄,奔回客栈,跨进门,店家正要上闩。”对圆圆的爱,随着她的离去而变成令人心痛的诅咒,心活生生被剜下来一般,是骨血经脉撕裂的疼痛。这个梦不再像以前那般温馨。曾经那个万里长梦若是能分成一小部分一小部分的那该多好。生活累了,把这万里长梦的美好,取一部分,细品,抚慰破碎的心。把一个又一个的小梦拉成万里长梦。

相守相助,相聚得失。想把每一个美好的瞬间放慢,拉长,一直到未来的未来。我和我所珍视的人和物,不会别离,不会悲伤。曾经是这么想的。

可是啊,在“我们仨”温暖感伤的文字中,我明白了。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摧,我们在人生道路已走到尽头了。”

婵婵:世界上最残忍的不是久久不相遇,而是当生命线交织再一起后不得不的离别。每个人终会历经生离死别,最终化作一捧黄土。愿你我都能再短暂的一生中快快活活,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守一起,相聚一起。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9)

是因为自己老了吧,总觉得自己和家人分散了,这是一个万里长梦……

这本书很好,很深,必须要仔细研读才行。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绛,这时她大概在1981写的,文中的我们仨指钱钟书,钱媛,写了我们仨在一起的时光,作者在写的文章时已经有一些年迈,自然,年长的人总会做梦,作者梦见自己与亲人失散的情景,一想到我们仨失散了,也就十分难过,十分不舍,不知如何才好,作者文章每一句很朴素,文学味儿特浓,想在读小诗,字里行间都写出了我们仨关系密切,形影不离,相依相随,但又突然分离,这使文章形成了一种对比,更能体现出作者在梦中的恐惧和无助……

这本书举例了我们仨在一起的时光,有喜有悲,但大多都是欢喜更多,女儿成了大学教授,笑谈父女相,俩夫妻互相理发等等。但也就是这样,作者才会更加害怕分离。

文中多处用到环境描写,主要背景十分阴暗,而这时年迈的自己突然与自己唯一的亲人失散了,再使作者进入这样阴森的环境,便会无比恐惧,无比害怕。《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中,虽然文章很短,但起到了序的作用,在文中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做的梦和钟书的解释更让我害怕。

这使我想到了我的奶奶,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每天晚上半夜总会惊醒几次,有机会总会和我们在一起,可是因为工作,爸爸妈妈一直都不在家,奶奶也就一直跟我在一起,其实我也都知道。

也许,也就是这种恐惧分散,害怕离别的心吧。

不愿分散,不愿离开。

现在的我们还多陪陪老人们吧,别让他们为了自己,操碎了心。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10)

ldquo;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rdquo;这句话我见过无数次了,真的,数也数不清。大多数人都会问:ldquo;哪句话对你触动很大?rdquo;ldquo;哪本书最让你落泪?rdquo;等等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会让我想到很多书,很多作家。但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应该是我读过的最娓娓道来的一本书。

第一次读《我们仨》应该是高中时期十六七岁的年纪,那段时间看过一个关于ldquo;失独家庭rdquo;的调查报告,或许是因为十六七岁本身就是一个极易敏感的年纪,那段时间就一直在脑子里面反复去想一个家庭失去唯一的孩子,对父母应该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情。然后就在这个期间读了《我们仨》,初读时整个人都笼罩在极大的悲伤之中,感觉人生为什么会如此残酷,让一个人在垂暮之年先后送走了自己的女儿和丈夫。

第二次读《我们仨》是大学时期二十二岁,假期在家闲来无事,便又读了第二遍。脱离了那个敏感易感伤的年纪,在读时看到的已变成一个邻家老太太在给你讲述儿女情长,父女嬉闹,相濡以沫这些再平凡不过的日常生活片段,以及世事沧桑,家园变故中的辗转与艰辛。文中有一句钱先生的话ldquo;嘿,从今以后,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rdquo;这大概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了。尘世间的相濡以沫,互相搀扶,即使再多的艰辛苦涩,也变得甜润。后来又有了女儿,一加一成了三。三口一家,在家里没有文学泰斗,也没有翻译巨匠和建国后外语高等教育的拓荒者,有的只有三个人,你爱我,我也同样爱你的温暖。

第三次读《我们仨》就是几天前了,因为这篇读后感,又重读了《我们仨》。与第二遍的阅读时间相差不远,但身份又发生了改变从一个学生变成了一个工作者。也随着年岁的增长经历了新生命的诞生,亲人间的离别,还有一对对朋友走入婚姻的殿堂。这些阅历,让性格变得更加随和安静。就像是文中描写到的那种暖,不是盛夏七月的骄阳似火,而是冬日的寂静午后,静静的洒在身上,细碎,但入人心。生活中的感动必定是一个个细碎而温暖小事的堆积,像是渴的时候的一杯水,像是你爱我时我刚好也在爱你。没有策马奔腾,也不应该是你死我活。在我看来,婚姻与家庭中最珍贵的回忆绝不应该是物质和形式上的,它应该很细碎,一餐一饭,一盏灯一杯茶......就像杨绛先生在书中的点滴回忆那样,每一件事都是极小的事儿,但恰是这些小事,才藏着这世间最珍贵的幸福。

人生中的美好大概就是有一天我们终将失散,或者分手,全靠那些过往的回忆即可聊度余生......

杨绛先生曾经翻译过兰德的一首诗,谨以此诗作为文章地结尾:我和谁都不争和谁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准备走了。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11)

《我们仨》是我在逛街的时候,在一家书店偶遇的,黄绿色的封面,简单地以一幅家庭合影开封面,下书“我们仨”。是杨绛先生的笔迹,很少从现象书中感觉“墨香”的存在,这本书便有,很多的亲笔信,字迹并不是可以上书简的那种,然而,寻常的家信却洋溢着浓郁的亲情与爱,将我们熏醉。一开始就知道这本书是令人心伤的,杨先生将太多的情感注入其中,教我们这些外人也不得不将自己的感情投放。

xx年出版的《我们仨》,也许并不能说是杨绛最好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感人并发人深省的一本书。《我们仨》带给我的感受的复杂的,读到伤心处,我会落泪;读到开心处,我会欢笑;读到离别时,我会心酸;读到家常处,我则会认同。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伟大和震撼,也让我体会到了一本好书的魅力。我想,也许正是因为它的朴实无华,方才显出情感的真挚动人;也正是因为它的真挚动人,才吸引了包括我在内的这么多人的争相传阅吧!亲情,似乎永远都能勾起人的心弦。它不需要过多的渲染,普通的平常言语便能表达出亲情的温馨和持久。一位90多岁的老人对家人的追忆,更能让人为之动容。钱钟书先生一家三口日常时的相扶相帮和患难时的不离不弃,在杨绛老人的笔下一一展现开来。我随她喜,随她悲,随她一路陷入对亲人的思念。我敬佩他们三人的治学严谨;悲伤他们的坎坷人生;欣慰他们的患难于共;羡慕他们的融融亲情;也心痛他们的相继逝世。一个国学大师,一个翻译名家,一个着名学者,耀眼的头衔并没有让他们失去常人的亲情。几十年来,他们相濡以沫,读书为乐,不去理世俗的嘈杂,不去计较个人的得失,生活在他们自我设定的祥和的世界里,不幸乎,大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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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悟(篇1)

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题记

如果一个人,她愿意永远赞同并且欣赏你的看法,你没办法不爱她;

如果一个人,尽管你不是那么十全十美却无条件的对你好、为你付出,你没办法不爱她;

如果一个人,她会为了赶走你的噩梦而构筑一个新的国度,你没办法不爱她;

如果一个人,无论你受了什么委屈她会像一支军队一样永远站在你身后,做你坚实的后盾,你没办法不爱她。

那个人就是文中爱莎的外婆。一个活泼过头的外婆,一个爱孙女的外婆,一个永远站在孙女身后的外婆。

爱莎是一个“不称职”的七岁小孩,她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老成,她在学校及平时里非常孤单。

妈妈和爸爸离婚,各自有了家庭;在学校里被人写纸条骂,被其他小朋友疏远;在校长眼里是不合群的坏学生……外婆是她的朋友。

爱莎在网上看到有小孩在睡眠中死去,她就害怕入睡。于是外婆就创造了不眠大陆。不眠大陆里有六个王国:密阿玛斯,密瑞瓦斯,密普洛瑞斯,密莫瓦斯,密奥达卡斯,密巴塔洛斯。

外婆为爱莎“虚构”了一个精彩的童话世界,借此每晚安抚爱莎进入梦乡。

外婆带着爱莎乘坐云兽前往不眠大陆,那是以“永恒”为单位,由爱与想象构筑的密阿玛斯、守护梦想的密瑞瓦斯、储存哀伤的密普洛瑞斯、音乐的发源地密莫瓦斯、勇气的故乡密奥达卡斯以及在战争中已成废墟的密巴塔洛斯六个王国组成的奇幻之地。

那里有蚁象、憾马、诺温、呜嘶、狼心、海天使、公主、王子、可怕的敌人暗影等等神奇生物,爱莎在那里被受封为光荣骑士,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纵意驰骋。

外婆则是那里的超级英雄,每晚用一个又一个神奇的故事带着爱莎去探索不眠大陆中最危险却又最美好的地方。

无论在现实里爱莎受了多大的委屈,每当夜晚降临,她总能在外婆的带领下,进入不眠大陆,继续做一个毫不畏惧、勇往直前的、正直善良的骑士。

但是超级英雄也会有失去超能力的一天,外婆得了癌症,永远的留在了不眠大陆。

外婆临终前交给了爱莎一个光荣且责任重大的任务“保护城堡,保护你的家庭,保护你的朋友。”还给了爱莎一把钥匙和一封信,让她把一封封道歉信送给邻居。

爱莎认识外婆七年,却一点也不了解她的外婆。爱莎不明白为什么外婆不说“再见”只说“回见”、在医院里抽烟触发火灾警报器、说话经常爆粗口、用彩弹枪射击推销员,朝警察扔屎球。

最奇怪的是她与爱莎的妈妈和邻居布里特—玛丽相处得很差。

直到她在完成任务时,才发现不眠大陆其实是现实生活的缩影:呜嘶是楼下爱吃糖果的凶恶大狗,狼心是那个总在消毒洗手的怪物,海天使是那个穿黑裙的女人,诺温就是……

爱莎了解到外婆的另一面、妈妈的另一面、每个人的另一面,她终于明白外婆所说的“保护城堡,保护你的家庭,保护你的朋友。”这句话的含义,爱莎像骑士那样担起保护的重任,因为他们都是爱莎的朋友。

外婆希望爱莎在完成任务时摆脱难过,好好生活,所以就算外婆留在了不眠大陆,仍深深地爱着她最可爱的外孙女,死了都要爱。

那个陪着爱莎大笑、做梦的外婆,应该也特别幸福的化为爱莎床前的泰迪熊,夜以继日地看着她成长并且默默地守护者她吧!

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的文字虽然没有辞藻华丽,却如夏夜潺潺流淌的小溪,总能在不经意间打动你的心。

他笔下的爱莎有着与实际年龄不符的成熟,在面对成长过程中的荆棘总能乐观积极地看待;爱莎的外婆能不顾一切地为孙女付出,能在七十八岁高龄仍保持一颗纯洁的童心……

这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我现在所缺乏的,也许我也要到不眠大陆向她们请教吧!

在笑与哭之间,渐渐明白:家人永远是站在你身后的骑士,他们既能像一支军队也能像一块盾牌;只有活得与众不同,人生才有意义,才会精彩,平庸的人什么事也做不好。

就像外婆说的“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悟(篇2)

有一本书让我懂得了爱的真谛、原谅的重要和为了守护自己的亲人付出一切的代价的精神。那就是瑞典作家巴克曼所写的《外婆的道歉信》。

《外婆的道歉信》讲的是七岁的爱莎有个古怪而疯狂的外婆。她曾在医院吸烟,遭保安阻止,还把保安臭骂了一顿; 她也曾半夜带着爱莎闯进动物园;甚至有时还趴在雪堆里吓唬邻居,好像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四处惹麻烦,弄得爱莎的妈妈常常看人家脸色,时不时就给人家赔偿。可这个四处惹麻烦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 是爱莎心中认为有“超能力”的超级英雄。不论爱莎做了什么事, 她的外婆总是会站在她那边, 为了守护自己的外孙女,付出了一切代价, 甚至和整个世界拼命。然而, 不幸的那天最终降临了,拥有“超能力”的外婆不幸患癌去世。在她临死之前, 留给了爱莎一个艰难的任务――将外婆所写的道歉信送给她以前所得罪的九个邻居, 请求他们原谅。收信人包括一只大狗,一个总在不停洗手的怪物,一个管闲事的烦人精和一个酒鬼医生。在这次送信中,爱莎渐渐地发现了她的外婆和邻居们原来发生的许多精彩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爱莎和她外婆的故事,还向我们讲了爱的真谛、原谅的重要和守护亲人的精神。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父母也像外婆很爱自己的外孙女一样爱我们,守护在我们身旁。也许,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爱的真谛和守护孩子的精神吧! 而在邻居之间、在学生之间……我们人人都会犯错, 但只要向他人勇敢的道歉、原谅对方。别人做错事了, 勇敢的道歉, 如果你大大方方地原谅对方, 那你们也就一定会多一份友好。

感谢瑞典名作家巴克曼所写的《外婆的道歉信》,让我在这个年龄段就懂得了人生中的大道理。

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悟(篇3)

“每个七岁的小孩都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

“如果你摆脱不了坏事,就必须用更多‘好料’去盖过它”

“好好长大,做个与众不同的人,不要任何人告诉你不应该与众不同,因为所有的超级英雄都是与众不同的”

……

这些是本书中我印象比较深的几句有代表性的话,一个陪着外孙女胡闹,不管对错坚决现在外孙女这边,同时在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时对外孙女殷殷叮嘱的外婆影响跃然纸上。我甚至能想象到说“好好长大”的时候那双饱满不舍的眼神。这样的外婆让人舍不得~~~

小孩子的世界是孤单的,即使大人再小心翼翼地关怀,而书中的外婆却是硬生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奇奇怪怪的小孩,一个陪外孙女一起翻墙、胡闹的伙伴。她无条件地认可、支持外孙女,陪着她一起冒险,为了外孙女变得无理取闹。另一方面她又通过行为的引导去教会她勇敢、乐观和感恩,教会她面对生活的态度。即使有一天她真的陪不了她了,还在用自己的方式引导着外孙女真的长大……这样的外婆怎能让人舍得下?

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悟(篇4)

用了两个晚上的睡前时间和今天的晨起时光,读完了瑞典作家巴克曼的《外婆的道歉信》。

信中的内容不多言了,喜欢的人自然会一点点读下去,不喜欢的人看了之后会觉得不过如此。每个人的阅读喜好不一样,也不需要强求。于我而言,觉得这本书还不错,至少可以引发人的思考。

第一个值得人思考的是,我们的生活中是否需要想象力?记得十几年前的联想电脑就有一句很有名的广告词: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基于联想能力之上的想象力对我们的生活来说,虽然看不到摸不着,但真的`是很重要的。书中的八岁孩子爱莎一直和外婆愉悦地穿行于现实生活和想象王国中,每次读的时候,都会让我想到我几乎没有朋友的童年,那个时候也许我也是一个像爱莎一样“不合群”的小女孩吧?我不喜欢明星,不喜欢织毛衣,不喜欢没事儿东家长西家短地唠嗑,而总是在脑海中编织一个又一个故事,于是,也像爱莎一样在学校中受欺负,现在想想,除了因为跳级而产生的和同学的年龄差,更主要的是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很被宠爱的怪小孩儿吧?

书中反复论证了难道我们一定要成为一个合群的小孩子吗?是不是我们可以成长为自己想要的样子?其实,小孩子们的世界天真而又残忍,合群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可是,对于自己的内心而言,又是最大的舍弃,因为,连自己都否定了自己,会让自己质疑存在的意义。之前写从教感言时,我回顾了自己三十多年的人生,最终确定的主题是“做自己”,我很庆幸对书籍的挚爱让我有着丰富的阅读量,从书中见识到了人生百态,并且保留了不断反思的好习惯,于是,我清晰地认识到从内心接纳自己,并且也在不断的努力下有了做自己的可能性,并最终成长为今天并不会让自己很失望的样子。可是,有很多的孩子会在这个过程中迷失自己吧?如果真的感到迷茫,我建议,这本书值得一读。

第二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一个离异家庭的孩子,如何在父母都各自重组家庭后找到自己的定位。这一点对于很多孩子来说都很难,应该说是问题家庭造成了孩子成长中的种种问题,书中的爱莎虽然才不到八岁,可是,她会漠视那个“受所有人喜欢”的继父,原因是她怕一旦她真的把继父当作父亲,等妈妈和继父有了属于他们的孩子后,继父会不再爱她,与其到时候再承受那份痛苦,不如不要开始好好相处;她想和爸爸去共度愉快的周末,又怕自己在爸爸的新家庭里格格不入,于是,一次次地放弃了把自己的想法说出口;妈妈怀孕了,她一次次地敌视这个孩子,觉得这个孩子如果出生她连妈妈都会失去,于是一次次和妈妈冲突……好在她有一个视她为最爱的外婆,活着的时候全心全意地疼爱她,为她打造了想象中的无限大陆,在因癌症去世后也通过让她一点点找线索,给邻居们送信来了解身边的人,最终,她走出自己的不安,成为一个快乐的孩子。可是,还有那么多孩子没有走出内心深处的被抛弃感,他们的伤口只是表面愈合了,其实会在很多的时候仍然隐隐作痛,而这份疼痛,很有可能会伴随他们一生,最后形成种种不同的偏执的性格。也许一本书改变不了什么,但觉得还是值得一读,学着如何同自己和解。

每个孩子都曾经是好孩子,他们的未来都曾经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可是,很多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把自己内心中的天使弄丢了,于是,变成了连自己都无法接纳的样子,而珍贵的人生也似乎变成了可以同样轻易舍弃的东西。可是,事情不是这样的!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对于我们来说有且仅有一次,虽然有着种种苦恼、磨难,可是,也正因此而变得更加丰富,更加璀璨。希望每个孩子都可以在成长的过程中找回自己的天使,与自己和解,与生活和解,接纳可能会遇到的不美好,珍藏偶尔相逢的小确幸,把日子过成自己真正想要的样子,毕竟人生只有一次,不要辜负!

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悟(篇5)

断断续续的看完了这本书,都说看书也得看缘分,时机未到就不会有看的冲动。这本书(纸质版)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翻开的冲动,那天看书友圈推荐又看群里书友推荐,立马来了兴趣,看xxx评价也很高,于是果断加入假期书单。

而且书友力荐的另一本书《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刚好也是本书作者,真巧,相信大家都有过很多次这样的感受,前一秒听到看到的内容在下一秒就会出现在眼前,每当这个时候都欣喜若狂。

七岁的爱莎有个古灵精怪能用幽默化解一切外表看似大大咧咧其实内心丰富细腻的外婆(在故事开始外婆的行为有种包租婆即视感)这个四处招惹麻烦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不管发生什么,外婆都无条件第一时间赶到切永远站在爱莎这边,为她和全世界拼命。还为鼓励陪伴爱莎而讲了很多童话故事,看似孤立无关的童话故事却环环相扣贯穿本书始终,以至于开始以为狼心和呜嘶只存在于童话故事中,后来才明白狼心是战后心理受到重创留下了一直不停洗手的怪癖,呜嘶是一只喜欢吃糖果的大狗,他们都是外婆救下来的。外婆的去世给爱莎留下一项艰巨的任务,寻找道歉信并将他们送给邻居们,爱莎也因此发现了妈妈和外婆争吵不休的原因,以及外婆和邻居们的故事。外婆年轻时是位医生,为了救更多的人和别人的孩子而不能陪伴在妈妈身边,因此妈妈“恨”外婆。也因此外婆在年迈时把所有爱都给了爱莎,相信也是对女儿的一种心理补偿吧。让人惊讶的是外婆的邻居都是外婆救下的人,对外婆敬佩之情油然而生。爱莎起初因为外婆对妈妈童年的疏忽而埋怨她,也“恨”她的离世,但通过一封封道歉信慢慢揭开外婆的伟大和不易,爱莎和妈妈也就原谅了外婆。感慨外婆伟大的同时,八岁爱莎的“早熟”和懂事善解人意,在学校被排挤被追赶被打的经历更让人怜惜。太喜欢这个小女孩儿了,书里幽默的文风和比喻可以给孩子作为作为范本,加上童话故事的完美贯穿,五星推荐此书。

对于外婆的解读,就像书里所说,她会无条件对你好,对你好就是对自己女儿好,只有你好了你妈妈就会好,你妈妈好了她就好。记得那时候看倪萍的《姥姥语录》当时就想我的姥姥也可以出一本语录了,虽然她没念过书但说的话做的事以及那个聪明程度,姨姨总说那是顶呱呱,直到走前头脑都是清楚的一点不糊涂,而且是个面面俱到考虑周全的人,从不怪任何人。姥姥说:“刮不出去风哪儿能下得回来雨”(意思是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姥姥说:“做在人前吃在人后”(干活儿抢着人前干,吃的时候让着别人吃,勤劳辛苦了一辈子)每次回老家看她带给她的好吃的都要分出去自己一点不剩,说:“自己少吃点,多和别人分享,别人给你88你给别人个99”永远不要亏欠别人……自古勤劳智慧的劳动人民总结出金玉良言都在理儿,那才是靠实践不断总结出的经验!每逢佳节倍思亲,三十儿和韩回他家路上,忽然想起姥姥,如果她还在,又可以一起过年,也可以孝顺孝顺她,妈是一提起姥姥就内牛满面,我何尝不是,只是不想让妈更加伤心,因此很少在妈面前流泪。人都是在事情发生后才会想:如果当时……也许不完美和遗憾才是生活本来的面目,生活本没完美……我们要接受这不完美中的完美……始终相信姥姥一直在我们身边,从未离开过……

【书中佳句分享】

1、不是所有的怪物一开始都是怪物,有些是因为悲伤才变成了怪物。2、因为当你非常爱某人时,很难学会和别人分享她。3、她是个了不起的外婆,爱莎,你是她的第二次机会!4、外婆曾说:最好的故事从来不是完全真实的,也不是完全虚构的。对外婆来说任何事情都不是非黑即白。故事可以是完全真实的,同时也可以是彻底虚构的。5、她盯着爱莎,像两个人在厕所门口相遇,外面的人盯着里面那个占坑时间太长的人的眼神。6、女人深深吸了一口气,深到如果你扔个硬币进去,都听不到它触底的声音(这个比喻好!)7、出乎意料的是,同一种气味会带给人截然不同的感受,取决于它唤醒了大脑中哪部分记忆。更想不到的是爱的记忆与恐惧的记忆竟然只有一线之隔。8、如果你不喜欢别人那他们就伤害不到你。9、死亡最强大的力量不在于它能让人死去,而在于让留下来的人不想再活着。10、现实世界的人总说,在悲剧发生之后悲伤、失落、心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轻,但这不是真的!悲伤和失落是永恒不变的,但如果一生都一直背负着它们,我们将无法承受,悲伤会让我们瘫痪。所以最后我们只能拿袋子装起它们,扔到什么地方去。1

1、他们只做了对恐惧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嘲笑它们,笑的非常大声。结果所有的恐惧都变成了石头,一只接一只。(好方法!)12、妈妈这些日子总这样,累的像有人拔掉了她的电源。13、与恶魔斗争的人要时刻警惕,以免自己也变成恶魔。如果你久久地注视深渊,那深渊同时也在注视着你。你恨一个心怀仇恨的人,那你也可能会变成你恨的那个人。14、因为如果你什么都不说就没人会不开心。15、人必须有信仰,外婆总这么说。“相信什么并不重要,但你总得愿意去相信,才能明白那些故事。”也许到了最后这就是一切的意义。16、跟死亡讲道理真的很难。对你爱的人放手也很难。生命的难处就在于尽可能的待在不是混蛋这一侧。17、不得不坦言她觉得必须有东西放弃自己的位置,才能让别的东西占据那位置。18、人希望被爱,若没有那么被崇拜,没有被崇拜,那么被畏惧,没有被畏惧,那么被仇恨和蔑视。人想给他人注入某种感情。灵魂害怕真空,不顾一切代价,他向往接触。

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悟(篇6)

《外婆的道歉信》是一本既有趣又感人的故事书,爱莎的外婆真是个“活泼过头”的老太婆!她的胆子好大,居然敢对着警察扔粪球,对一个护士说“你有一个漂亮的大屁股!”而且爱莎的外婆也很疯狂,她不仅在开车时边抽烟边吃烤肉,还用膝盖驾驶车,如果她踩下离合器,并且大喊着“快,就是现在!”爱莎就得立刻换挡,真是让我难以想象。

读了后面的故事以后,我又觉得爱莎非常可怜,从小父母离异,每两周才能和爸爸一起过一个周末,平时和妈妈住在一起,又在心里害怕妈妈肚子里的“小半”会获得妈妈全部的爱。在学校里,老师又认为她不合群,同学又经常欺负她。在故事开始不久后她又失去了自己唯一的朋友——外婆,外婆可是最支持爱莎的人,不管爱莎是对还是错,总是无条件地爱着她。

我很喜欢爱莎,因为她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当别的孩子欺负她时,她也不会去告诉家长或者老师,因为她知道如果她告诉自己的家人或者老师,欺负她的孩子就会受到惩罚,而且她也明白如果自己的外婆知道他们打自己一定会痛欧他们的!所以爱莎总是选择隐身和逃跑。值得高兴的是,爱莎在执行外婆留下来的寻宝游戏过程中,慢慢地获得了很多真心爱她朋友——呜嘶,狼心,出租车司机等,其中也包括妈妈。

值得人思考的是,我们的生活中是否需要想象力?记得十几年前的联想电脑就有一句很有名的广告词: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基于联想能力之上的想象力对我们的生活来说,虽然看不到摸不着,但真的是很重要的。书中的八岁孩子爱莎一直和外婆愉悦地穿行于现实生活和想象王国中,每次读的时候,都会让我想到我几乎没有朋友的童年,那个时候也许我也是一个像爱莎一样“不合群”的小女孩吧?我不喜欢明星,不喜欢织毛衣,不喜欢没事儿东家长西家短地唠嗑,而总是在脑海中编织一个又一个故事,于是,也像爱莎一样在学校中受欺负,现在想想,除了因为跳级而产生的和同学的年龄差,更主要的是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很被宠爱的怪小孩儿吧?

书中反复论证了难道我们一定要成为一个合群的小孩子吗?是不是我们可以成长为自己想要的样子?其实,小孩子们的世界天真而又残忍,合群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可是,对于自己的内心而言,又是最大的舍弃,因为,连自己都否定了自己,会让自己质疑存在的意义。

之前写从教感言时,我回顾了自己三十多年的人生,最终确定的主题是“做自己”,我很庆幸对书籍的挚爱让我有着丰富的阅读量,从书中见识到了人生百态,并且保留了不断反思的好习惯,于是,我清晰地认识到从内心接纳自己,并且也在不断的努力下有了做自己的可能性,并最终成长为今天并不会让自己很失望的样子。可是,有很多的孩子会在这个过程中迷失自己吧?如果真的感到迷茫,我建议,这本书值得一读。

一开始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还以为这本书讲的是外婆给主人公小女孩爱莎的道歉信呢!结果没想到,这本书讲的其实是外婆给公寓里所有的邻居的道歉信。那些邻居和外婆之间有着很不一般的故事,外婆给爱莎讲的童话故事其实也都是真实的事情,慢慢地,爱莎也明白了外婆原来和她说过的一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虽然校长说爱莎很不合群,但是其实她很特别,不,应该说是非常特别!她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女孩,就像外婆说的与众不同。

这是一本特别温情又特别搞笑的书,读的过程中一会儿让你眼泪汪汪想哭,一会儿又逗得你哈哈大笑,有时候还让你为爱莎担心。当外婆死的时候我就跟着爱莎一起难过,难过的眼泪都出来了。当听到密阿码斯只有国庆日才能吃肉桂卷,而密阿码斯每天都是国庆日时,我又忍不住哈哈大笑,感觉太幽默了。当进入注射公园,那些人追爱莎的时候我又为爱莎担心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这样的情况在这本书中实在太多太多了!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希望大家也都能去读一读这本既有趣又感人的书!

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悟(篇7)

她是故事的主人公,她是每个人都最爱的外婆是故事的核心,她做过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她在临死前为每个人写了一封自己的道歉信,就在不知不觉中,密阿玛斯的故事也由此开启。

密阿玛斯,是外婆用童话故事编造的一个城堡,其实,也是爱莎所居住的公寓,公寓中的每个人都是童话故事中的主角,每个人的遭遇都是故事中最动人的情节,而布里特玛丽则是,这本书最具特色的人物。她是来自悲伤王国的公主,两个兄弟同时爱上了她,一直争夺直至公主的家园支离破碎,引发了战争,战争申公主失去了一件最爱的宝物,致使她一生去追寻,荒废了时光。

而我对于这个女人的看法却一步步发生了转变,由厌恨一步步走向同情,在她刚出场时,他的句句话都咄咄逼人,连七岁的孩子也不屑一顾,言辞不加委婉,厌恨之情,因此而生,渐渐地她却又令人怜惜,一个女人软弱无助才不断用过错掩盖内心的伤痛,在故事结尾,他在两难中离开了新的态度面对人生,珍惜身边的事物!

是啊,在两难中做出抉择。如果是我会怎么去面对呢?

依稀记得那个小雨沥沥的夜晚,夜深人静,连青蛙的叫声都显得分外聒噪。而我脸上的泪珠却一滴接一滴的滚落,我努力让自己不哭出声,擦试着眼泪向前跑去,一个个随身而过的灯光吓的可怕。我的眼里充满的不只是悲伤还有愤怒。突然前方的灯光缓缓靠近,那个人是母亲,母亲望着我生气地说:“人跑到哪里去了?前门又不在,东也不在。”我的哭声再也止不住了,大声吼道:“一直就在这儿,你人呢?”母亲眼里充满歉意,什么话也没说。当时的我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无论母亲怎么说我都不理他回到家后气氛更加凝重,谁都不敢直视彼此。夜更深了,我听见母亲啜泣声,而我也为自己的不懂事而后悔,可我该怎么做呢?

我的内心一度纠结,到底该不该向母亲道歉呢?道歉,可这又不完全是我的错呀,不道歉,可这毕竟也有我的错呀,我的心绪被扰成了一团乱麻。母亲却像往常一样在我回家之前为我准备好热水和饭菜,我心头一酸,为自己的不懂事而自责。母亲,她都不计较,而我又在犯什么傻呢?我默默的走到母亲跟前道歉,而她温柔地望着我,抚摸着我的头发:“下次可不许乱发脾气了。”我点了点头,开心的笑了!

是啊,我们要学会珍惜,珍惜身边美好的事物。珍惜是时光最美的表达,最美的事物就在我们身边,不要在白白荒废时光之后,才学会去追寻人生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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