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管虫读后感悟
发布时间:2022-11-23 来源:互联网
关于被管虫读后感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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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虫读后感悟 篇1
在法布尔写的书《昆虫记》中把利用废弃物做自己衣服的一类毛虫叫做被管虫比如最典型的柴把毛虫。
被管虫的家族很庞大,种类很多。被管虫总是背着它的衣服,因为它的衣服是用它收集的垃圾做成的。衣服像一座小山。这些小被管虫背着它像是用了隐身术,既保暖又安全。
被管虫一出生就忙着找材料做衣服,连吃的都不管。好像生怕别人看见它赤裸的身子让人笑话。直到它把加紧做完的衣服传在身上后,才去找食物。这件衣服将伴随它的一生。
被管虫这种自愿被管的虫,虽然一生下来就是做衣服,可是它们的衣服又笨又重、甚是给它们的行动带来困难。
法布尔解剖被管虫的外衣,法布尔发现发现里面有许多极其细的枝干,大概有八十多个呢!
这样我一下子想到了我的同学们的书包!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时,我们第一任务是吃东西,然后再学习,给自己找个书包,并且我们的书包很漂亮,还有许多的小口袋。有些同学把许多无用的东西塞到书包里,于是被管虫现象出现了!
许多同学还攀比书包的口袋多不多,笔盒够不够大!这是我们班常有的现象。比如我的同桌,他的铅笔袋有25厘米长、10厘米厚、10厘米高。关键是这么大的包里竟然废物占了十分之八。有一次老师说:同学们拿出一支铅笔来听写。我的同桌在他那个肥大的笔袋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最后慌乱中肥大的笔袋 滚落在地上,肚子里的藏品全都跑了出来,正在听写的同学们全来参观大家一看啊!这么多废物啊-僵尸卡片、赛尔号橡皮、断笔头、没墨水的圆珠笔。老师都看呆了。这个笔袋简直就是我同桌自己像被管虫一样辛辛苦苦、一点一滴、日积月累制造出的包袱。这个包袱可是他的财富和乐趣。要是法布尔见到了,会不会将他们加入被管虫的家族呢?
在法布尔《昆虫记被管虫》的结尾,法布尔是这样描写被管虫的结局的:等到春天来临后,被管虫们利用闲暇的时间改良它的衣服,当这时如果被管虫因为意外失去了它的外壳,它也不再制造了,它只管在衬衣上加上新层,甚至加到不能再加为止。然而它认为外壳并不要紧,它只一心一意的装饰它的室内,填充房子即它的长袍,但是它的长袍早就没有了!它将要悲惨的死去,被蚂蚁撕得粉碎。这就是本能过分顽固的结果啊!
我们的书包、笔袋、如同被管虫的衣服外壳,我们背着书包是为了学习知识、保护自己,当我们和书包笔袋说再见时,我们会化茧为蝶变得更加强大了,不再是当初的小毛虫了!
同学们一心一意、执着的装饰自己的巨大的书包、肥大的笔袋、是我们的天性,在大人看来这是很可笑的事长大了我们就会忘了它们的。
被管虫读后感悟 篇2
昆虫记被管虫读后感
这个学期,我饶有兴味地拜读了法布尔的名著《昆虫记》。这本书描写了各种各样的昆虫,让我对昆虫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从前每当我看到昆虫,特别是那些大大的飞虫,我都会胆战心惊。我虽然表面上装作很镇定,内心深处却已经有了一个对昆虫的看法——一群长着六只脚的恐怖怪物。尤其是那带刺的蜜蜂和黄蜂,我对他们的态度向来都是敬而远之。
在我的记忆中,昆虫就是一种冷血的、无任何可爱之处的小动物。
但当我读到《昆虫记》中的被管虫时,我却被它感动了。
被管虫是一种很小的毛毛虫,不过它很美丽,有着彩色的条纹。它喜欢用树枝和树叶为自己做一件衣服。它就躲在这件衣服里,只露出几只小脚和头,只要有一小点的惊动,被管虫就会蜷缩回它的那件衣服里。
每到一个时候,被管虫就要做妈妈了。当被管虫妈妈从蛹里钻出来时,它便失去了原有的美貌,变成了一只身体肥胖、没有翅膀的蛾子。当它产下卵后,它得整天看护着它的宝贝,用皮毛给它们保暖,就是在死后也会留下一张毛皮,让它的后代们能够茁壮成长。
被管虫可以不当母亲,依旧保持那美丽的模样,依旧能够在它舒适的衣服里悠闲自得。但是被管虫选择了做母亲。被管虫牺牲自己来为后代着想,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爸爸妈妈也像被管虫一样为我们付出了很多,不辞辛劳,给予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爱。在我们遇到挫折时,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就如同被管虫那柔软的毛皮,时时刻刻都呵护着我们,给了我们温馨,给了我们希望,给了我们力量。我们要学会去感恩父母。虽然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永远也报不完的,但我们可以把他们给我们的力量化为动力,向着成功不断地前进。这大概就是最好的报恩方式了吧。
还有一种叫做松毛虫的小虫子,总是排着队向前走着。队列的头一只小虫会在他经过的地方吐下一根丝,好让后面的伙伴不会迷路。虽然这样的方法通常是很有效的,但不免有点过于死板。作者就曾经把一些松毛虫放在圆形的花盆上,它们就不断地围着花盆绕啊绕啊,直到第七天,有一只毛虫累得掉了下来,才得以让这一队毛虫得救。读到了这个看似有些可笑的小故事,我不禁联想到了那死板、教条的刻舟楚人,学到了知识还不会灵活运用。这些小生命虽然会进化,但如果有人说要让它们在有生之年学到“做事不能死板教条,要学会灵活变通”,那实在是天马行空,自欺欺人那!不过,这些小小的松毛虫还是十分认真,傻得可爱的。他们团结又执着的态度不正是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吗?
昆虫世界中有凶恶的螳螂,有榨取别人劳动成果的无翅黄蜂,但也不乏像被管虫、松毛虫这样充满爱心、有趣可爱的朋友。感谢法布尔!现在我非但不惧怕昆虫,而且愿意去更深入地探究他们的神秘世界了。
被管虫读后感悟 篇3
《昆虫记》为人们鉴照出一个栩栩如生的昆虫世界,在昆虫世界里,最让我欣赏的,是被管虫。那些被管虫是最称职的母亲。虽然她的外表丑陋不堪,但她的精神是最美的!母被管虫放弃了蛾类所有的美丽。她把自己唯一的大衣给了她的后代子孙,再用身体做屏障。经过激烈的震动以后,她倒下了,为了下一代,她无怨无悔!这就是爱,多么伟大的母爱。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如此!在这里,我要真挚的说一声:谢谢!
作者法布尔让我知道了蝉怎样唱歌,松毛虫喜爱的松叶,还有蚂蚁的团结,蟹蛛的坚持作者小时候有许多伙伴,同样的环境,同样的老师,为什么法布尔成为了昆虫学家呢?正是他对昆虫的痴迷,执着的追求,以及他那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小学生所需要的。同样是昆虫,我们见的也不少,为什么我们不能得到它们的秘密,为什么我们不能写出《昆虫记》呢?还是观察的问题啊!
法布尔对昆虫的研究方法只是观察,观察是这种最简单的方法,让我们看到了用心血写成的老公成果《昆虫记》!
就这样,我一边读着,一边反思着,不知不觉,已经翻到了最后一页wWW.hdh7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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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颠覆的文明》读后感(精选)
《被颠覆的文明》,初看书名,以为就单单是对于我们华夏文明的浅显分析,但事实并未如此。作者边芹,从四个部分:文明入侵的源头、我们怎么会落到这一步、西方文明的基因以及另类思维模式,抽丝剥茧向我们广大读者阐释了我们的千年文明是如何被外人给“吞噬”的。看完此书后,它颠覆了我以往的认知,也拓展了我的思维,让我穿过表象深入内层去理性看待西方和华夏文明。我们很多不敢说不能说的“秘密”,通过不一样的文字,句句扎心,呈现出一番真实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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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古国,并非自吹自擂,我们一直自豪。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1840年以来,这已经是最好的年头。的确,以前军事薄弱,国家主权不保,连外交层面的尊严都没有,如今,我们国家昌盛,富强繁荣,别人不再小看我们,我们确实做到了崛起。但是我们的文明,我们的精神食粮,是否也需要一段段地延伸下去,植入骨髓,深入大脑,而不是随便让人说几句就开始动摇。看看那些所谓“精英”的背叛吧,这个群体,高坐在树枝上,却被灌入迷魂汤,将自己待的树砍掉,奔向另一颗树,被人利用了也不知道。
其实西方并不完全如我们听说的这么美好,西方留学听起来非常光鲜,接受国外的主流思想,想要突破传统,得到创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头脑也不是我们想的这般聪明,在国外生活的他们时常受到或明或暗的眼神歧视、语言歧视。他们在国外生活的苦只有他们自己才能深深体会。犹如今年疫情期间,很多澳洲等国的中国孩子们,一上街就受到外国人的藐视、语言攻击,甚至是欺凌。想想我们如此不分昼夜地为他们捐物资、捐口罩、捐款,他们不仅不回报,反而做出如此之事,这又作何解释?
美德来自人心,乔装打扮、驯养、吹牛,什么花招都没用,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但是有些人,就是心思刁钻缜密,通过一些谋划,偏偏做出一个“美俗”来,蒙蔽了世人的眼睛。我们中国人,深受儒家文化的熏陶教养,从来都是深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对于任何人没有非常多的心思,就想着一门心思对人好。
作者在法国期间,看到如此美好的国人在异国他乡遭受文化“冲击”,落寞麻木的神情,实在痛心。曾以为踏进他们的地盘,就如同走进了“天堂”,事实上却丧失了精神的自尊。
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我们本性善良的华夏子孙被人灌输另一种思想是多么危险,我们不能被洗劫一空,尤其是精神层面。
当然,不管他国怎么样质疑我们的文明,胡诌我们的历史,只要我们自己坚定不移,足够有信心,相信我们会重新站起来,重建我们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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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法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更加了解作者的内心世界不妨将自己的心中所想当作读后感的素材,去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书法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1)
全民阅读悄然兴起,网上开始流行晒书单、晒晒一个月读了多少书,一年读了多少书。
随着晒书单还有一种焦虑也蔓延开来,“为什么读了那么多书,我们依然记不住?”“读书总是记不住,不会用,怎么办?”等等,这样的帖子也是比比皆是。
曾经我也是有疑问,为什么有人说话总是能引经据典,一碰到这样的人总是羡慕的不行不行的。因为我真的就属于那种,“看了那么多书,总是记不住”的一类人。
最近遇到了日本作家奥野宣之写的《如何有效阅读一本书:超实用笔记本阅读法》,本书介绍了一元笔记法,通过“葱鲔火锅式”读书笔记法,吸取书中的营养,达到得心用手地运用的目标。
奥野宣之
同志社大学新闻学专业毕业,曾在出版社和报社工作。不管是工作还是兴趣,他都坚持使用笔记本记录。他独创的信息整理术和智慧创造法在商务人士中大受欢迎,累计销量超过50万册。在利用新闻出版经验进行网络与杂志专栏撰稿人的工作以外,他还以“笔记本作家”的身份活跃在媒体节目和论坛中。他的其他著作包括《如何有效整理信息》《活用一辈子的笔记术》《如何写游记和散步日记》《智慧创造锻炼法》《“处方笺”读书法》《三本书创造好点子》等。
《如何有效阅读一本书》中作者把读书分为五个阶段:选书、购书、读书、记录和活用。并按照五个框架来理解这五个步骤,全部纳入一本笔记本进行管理。
展现在笔记本里分别是:
随想笔记:感悟、不要进行分类,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购书清单:电视广告、书评报道、书的推荐版块、朋友的推荐等;
报道的剪报:出版社和书店发布的信息、各类广告、作家名人的采访等;
读书笔记:摘抄、写读后感、贴腰封等内容展现在笔记本里。
而最后的“活用”是一遍一遍的重读,定期重读读书笔记,在重读中展开思考,融会贯通。
1选书:随时竖起天线,收集信息。
通过在日常生活中收集信息,记录“随想笔记”制作购书清单,这是选书的第一步。
所谓读书的动机或目的性,就好比照片的“焦点”。即使拍摄同样的场景,聚焦于面前的花朵和聚焦于远处的建筑得到的效果完全不同。读书也一样,抱着不同的目的阅读同一本书,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在列清单的过程中,就会不断地意识到读这本书的目的,在不断列表的过程中,能够看清自己真正的需求。
选书,重要的是看平时收集的信息,要经常竖起敏感的天线。可以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准备各种标签,随时记录下瞬间的思考,马上记下来,尽可能多地捕捉,尽可能多地捕捉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信息,把感兴趣的书名或主题都写在笔记本上的随想笔记里。
作者奥野宣之在书中特别提到“帮自己找书的枢纽书”即书里推荐的书。因为作家每年出书的数量是有限,书里介绍的书一般都在作者手里经历了重重筛,大多都是对作者研究的主题或认知产生重大影响的书籍,一定是值得收藏的好书。通过作者梳理出的书籍脉络,接触更进一步的研究主题,对引发连续阅读的过程、促进知识的体系化都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2购书:利用“购书清单”指名购买。
因为有了前面的“购书清单”,那么购书就不再迷茫,不管你是在实体书店,还是网上书店,根据‘购书清单’指名购买,都能够大大提升购书效率,节省购书时间。
3读书和记录:
通读、重读、标记、“葱鲔火锅式”笔记
作者提出读书毕竟应该以“能坚持下去”为先。
重要的是不管篇幅多少,都要下点功夫让自己对读过的书有印象。即使只记下这本书的作者、书名、阅读时的情景或是做些摘抄都好,要坚持写读书笔记,这是最有效的读书方法。
作者给出流程结构式的读书和笔记的方法和步骤:按照通读、重读、标记这三个步骤把一本书的重点内容筛选出来。
通读:一边阅读,一边把觉得有价值的那一页折角
重读:读完一遍后,再把折角的几页重新读一遍。如果仍然觉得很好,就把那一页另一个角也折起来
标记:再重新读一遍折起上下两角的几页,如果第三次阅读后仍然觉得值得一读,就用笔在上面做记号
重点内容被筛选出来后,“葱鲔火锅式”读书笔记便隆重登场
读书笔记当然少不了三项信息:写读书笔记的日期、书名、作者名
强调的是写读书笔记的日期可以按照六位数法:如171203(即20xx年12月3日),尽量笔记上所有的日期都统一格式。这样便于后期查找和制作检索目录等
“葱鲔火锅式”读书笔记的格式和内容其实很简单:摘抄评论
摘抄和评论:重读一遍做记号的内容,严格筛选出自己认为可以多读几遍的部分。接着,在摘抄完的文章后面留出一些空白,写上自己的评论。摘抄部分用“〇”表示,而运用自己的语言表达的感想和补充说明则标上“”,以此作为区分,交替标在每个段落前。摘抄和评论交替进行,是为了在摘抄以后,趁着印象还鲜明写下自己的感想。只要记得重点放在“摘抄对自己来说很好总要的文章”和“写主观评论”上即可。
这种读书笔记的方法,可以为写书评打下很好的基础。作者在书的后半部分也给了一篇这样的读书笔记和参考读书笔记写的书评。书评文章里除了开头和结尾其他全是笔记里的内容稍作修改。
4活用
读书笔记的记录已经是一次阅读的输出。学以致用的读书体验才开始记录读书笔记的时候已经开始。作者说“读书笔记是一种升华工具,可以让读书活动完成从生搬硬套到独创思维的飞跃。”
而说到活用,作者在书中给出的方法是:重读笔记。
如果把一本书比作一个“场所”,那么读书笔记就是在这个场所拍摄的照片。在不同时间去同一个场所拍照,拍出来的照片都会有所不同,而过一段时间再去看这些照片,对那个场所的印象也会发生变化。
养成重读的习惯
量化重读频率,可以是一周一次,也可以三天一次。作者在工作时会把笔记本放在桌子上,感觉思绪进入死胡同或是有些疲劳的时候习惯把笔记本拿出来翻翻看。
想要简单回顾时——重读读书笔记;想回忆起更多时——参考书中的重点段落;想从头开始看起时——重读原书。
读书笔记让重读不再那么困难。通过重读对自己前后的思想作对比,很多问题的答案可能一下子跃然纸上。“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自然得到体会。
坚持记录读书笔记,养成重读笔记的习惯,通过写书评锻炼文章结构的组织能力,提高思想输出的质量。写作技巧也会得到大幅提升。
所谓“摘抄”的对象是当时自己认为很重要的段落,“评论”的对象是当时自己的问题、思想和表现力。单是作为思想的仓库,读书笔记就具备坚持下去的价值。
重读笔记不仅能够让我们学以致用,有了读书笔记有时即使是书扔了,重要内容的参考还可以从读书笔记中找出来。
还能在一遍遍地重读中,发现已经没有价值的书籍,清理书架,瘦身藏书,只有书架上的空位出来,新书才能进来。就像我们的思想,只有通过输入→输出→升华才能完成提升。
按照作者的读书框架分类,详细介绍了用一本笔记本管理读书生活后,作者在最后还附送了读书小技巧,有两个小技巧让我受益颇深。
一是多用参考书,少依赖网络
作者通过参考书调查到的信息更直接、准确,不用担心像网络搜索一样偏离正题或是充满冗余的信息。比如:地图、图鉴、统计数据、百科全书、年表、词典。
这点体会比较深,我们去网上搜索时,需要从海量信息中筛选出自己需要的内容,特别是对于自己不熟悉,不了解的内容耗费的精力更是让人吃惊。
二是由浅入深吃透难懂图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砍树之前要把斧头磨得锋利无比,砍起树来才能省时省力。所以在遇到难题时,不要勉强自己正面强攻,要先找到一个比较简单的切入点再发起进攻。把理解难题的过程或感想写在笔记本里,也是可以促进理解的。
比如在读古典名著或内容较难的书籍时,可以先从入门书或解说版开始,或者各类书籍的图解版和漫画版。比如小学生对于历史书籍看不懂,不愿意看,你可以试试扔给他一本漫画版的历史书。
奥野宣之的《如何有效阅读一本书》主要介绍了通过笔记本管理选书、购书、读书、记录和活用这五个步骤,坚持下来,读完每一本书,都能有扎实的收获。解决日常读书的几大普遍难题:怎样选书、怎样读书、怎样吸取书中营养,转化为自己的智慧。建议在读书中对这几个问题有焦虑的人群可以先从这本书开始阅读。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2)
二十年前我们参加高考的时候流行一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然而高考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的改革,如今,孩子们面对的又是另一种局面:得语文者,得的天下。
享誉世界的数学家苏步青,被誉为“东方第一几何学家”,作为一个知名数学家,他却坦言“语文是成才的第一要素”。苏步青常说:“我从小打好了语文的基础,这对我学习其他学科提供了很大方便。”
语文好,阅读能力强的人,能够很快地理清数学题目中的逻辑关系和数量关系,运用相应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而阅读能力差的人往往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强大的阅读能力,还能够加强举一反三的能力。苏步青在担任复旦大学校长时曾经说过,“如果允许复旦大学单独招生考试,我的意见是第一堂课就考语文,考后就批卷子。不合格的,以下的功课就不要考了。语文你都不行,别的是学不通的。”
语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语文好说到底其实是阅读能力强。很多人说,我每天都在阅读,也读了很多课外书,可是我的语文还是很差,阅读理解还是看不懂为什么呢?阅读不光是识字看书,《高分读书法》作者西冈一诚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复读两年领悟到提高阅读能力的五步之法,从而一举拿下日本京东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西冈一诚高考的时候复读两年,他的成绩一直是很差,所在学校也是一般的学校,很少能考上京大这样的名牌大学,这样的他却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反思自己为什么成绩提不上去。经过一番思考终于找到了原因,那就是被动的读书缺乏思考力和读解力。
于是作者研究东京大学考试试题,发现阅读能力很重要,作者从被动读书到主动读书,掌握了提升阅读的方法,从而在东大的入学考试中,考了全日本第四名,成功进入东大。作者把这个方法通过自己的总结和实践整理成了这本《高分阅读法》。
《高分阅读法》包含5个阅读步骤,57个读书要点,6个选书要点,通过阅读本书,可以锻炼在阅读中锻炼我们的5种能力:作文读解力,即快速准确地理解文章的内容,把书读透彻的能力。理论思考能力,即从更深的层面理解文章,梳理书中脉络的能力。归纳能力,即用简单的话概括全书观点的能力。
客观思考能力,即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件事,对持有不同观点的人也能表示理解的能力。应用能力,即把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把知识变成自己的本领的能力。
阅读不光是识字消遣,更是一种能力的训练,只要掌握了装帧阅读法、采访式阅读法、整合阅读法、检验阅读法、议论阅读法这五种阅读方法,我们学习到的不光是书里面的知识点,更锻炼的是思考能力。
《高分阅读法》不光适合在校学生需要掌握的阅读方法,也适合所有爱看书的书友们,有一句话说:不读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读书。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3)
苏轼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
曾几何时,是否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默默放下手中物件,下决心好好看上几本书,也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女子。奈何时间匆匆而过,回头一看,读过的书还是少得可怜,照这阅读的速度和效率,等到气自华,恐怕也白了头了。
《事半功倍读书法》一看到书的名字就被深深吸引,这不正是我们迫切需要的吗?作者秦灵华,中国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管理咨询师、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这么多的证书竟全是在读研时拿下的,作者的功力可见一斑。
全书总共240页,21个章节,篇幅很短,通通都是干货。不仅详细阐述了提高阅读速度的方法,重点讲述了5种读书法,如何选书,还分享了名人阅读的方法和血型阅读法。不仅实用又有趣。
一,提高阅读速度的方法,要从一些小习惯小技巧入手,更重要的是掌握阅读的心理。
眼球运动:阅读是眼球运动一连串快速跳动。加快眼球跳动次数,增大眼球跳动幅度,拉大注视点的间距,同时减少注视次数,使视野广度扩大。阅读速度翻倍。
小习惯:1)不要反复浏览。2)采用\筛选\的阅读方法。3)默读。4)视线与读物成垂直线。5)聚精会神。6)抓住关键词,有理解的阅读。7)有目的记住作者的意图和内容实质。
阅读技巧:1)语调阅读也就是有表情的阅读。带有夸张的表情来念,就像是在朗诵戏剧中的台词。在脑子里会建立自己的一些语言模式。2)积累词汇。3)背景阅读即读大量的书。4)段落方法,把每段内容概括压缩成一句话。5)认识到作者使用的结构形式。6)每读完一页,做一次简单回顾。7)掌握关键词。8)略读方法。
阅读的心理要求:要了解阅读的愿望和需要,动机不同,兴趣不同会直接影响阅读。6个要求:1)纯洁的心境。2)渴求的心欲。3)安静的心绪。4)明确的心态。5)专一的心力。6)乐观的心情。
阅读要抓住重点,边读边提问题并尝试回答。以透视的眼光去读书,了解一本书,最主要的就是把握架构,把握住文章的要点。
二,五种读书法。
1),区别对待法。对报刊杂志,经典著作、学科代表著作、教科书等等书籍采取不同的读书方法。
2),模型读书法。预先设想一下该书将说些什么,将以什么方式说。然后带着这个模型在书的“现实”中寻求验证、修正或重构。构建这个模型可以从书的序、跋,乃至书名、目录,甚至书评,介绍等等信息从中获得。
3),先读序文法。爱因斯坦总结出的“一总、二分、三合”读书法。
一总:先浏览书的前言、后记、序等总述性部分,然后认真地读目录。二分:略读正文,着重对那些大小标题、画线、加点、黑体字或有特殊标记的句段进行阅读。三合:细读一遍目录和全书内容。
4),“SQ3R”读书法:1,概览材料。2,提出问题。3,带着批判性的眼光认真阅读。4,复述材料。5,温习。
5)五步读书法。1,确定该读的内容。2,明确重点。3,反复理解、领会、记忆应该内储的内容。4,归纳概括。5,每隔一段时间复习。
三,懂得怎么读书,更要知道读什么书。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选书也是一门学问。每个人时间就这么多,想要充分利用,就应依据书目和实际需要加以选择。
鲁迅阅读文艺作品时曾说过:“先看几种名家的选本,从中觉得谁的作品自己最爱看,然后再看这个作家的专集,最后再从文艺史上看看他的历史位置。倘若要知道得更详细,就看一本这个人的传记,那便可以大略了解了。\
著名语言学家夏丐尊先生也提倡过一种读书方法:\把精读的文章或书籍作为出发点,然后向四面八方发展开来,由精读一篇文章带读许多书,有效地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所以,一个想要学点知识的人,既要泛读,更要精读。如果不泛读大量的书,知识就很难丰富起来的。可只泛读,不深入的专进去显然是不够的。
在\博览群书”中选取真正有价值的书;“读破一本”把选取的好书充分咀嚼,吸收,把别人的知识变成自己的知识,变成自己的创造力。
不仅是诗词,各种经典的著作,都值得反复读,更可以朗诵的方式增强语感。
懂得了读书的方法不够,重点的是加以练习并坚持。不要今天看个够,明天又一点都不看,坚持每天都抽出一定时间看书,书香美人就在不远处等着你。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4)
最近,《令人心动的offer》第二季热播,神仙学霸们的履历让很多人戏称,应该把这档综艺节目改名为《令人自卑的offer》。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王骁;本科北外,硕士毕业于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李晋晔;本科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詹秋怡…
以至于很多人感慨,原本是想来看综艺缓解焦虑的,没想到越看越焦虑。没有名校门槛,就没有敲门砖呀!而来自普通二本的丁辉,虽然硕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但是因为高考一般,被面试官坦言,这样的简历根本进不了君合的面试中。
难道这些履历闪亮,毕业于名校的学霸们真的就是天资聪颖,智商超群孩子吗?普通的孩子就没有机会吗?过去,我常常以为那些学习好的孩子,都是天生聪慧,不努力努力。毕竟,班级的学霸几乎不刻苦,但是成绩仍然遥遥领先。
直到最近阅读的《高分读书法》,让我实打实地看到逆袭的可能。即使天资平庸,只要掌握了正确的读书、学习方法,照样可以逆天改命,考入名校。
而这本书则通过5个读书步骤,6大选书原则,57个读书要点,帮助孩子们提升思考力和读解力,从而帮助孩子们实现他们名校的梦想,让人生少走弯路。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5)
对于读书的好处,再怎么夸张都不为过。古代有: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现在有: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总得有一个在路上。
读书能够帮助我们增长见识,获取知识,是公认的一件事情。那么我们该读那些书,才能有更大的收获呢?如何选书,成了每个读书人首当其冲要面对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倾向于读经典书,避免畅销书。总觉得读书就要读经典,这样才显得有品味。
可是没有足够的知识支撑,脱离了当前环境的经典书,我总是读着读着就放弃了。关于阅读,我最早开始的就是《如何阅读一本书》,一本经典的阅读指南。关于心理学,我第一本开始的是《梦的解析》,一本晦涩的经典书。关于商业,我买了一本《认识商业》,一本快600页的商业书……我做的都是买了,然后翻了几页,就没有然后了。
而现在的我,倾向于阅读简单的书和一些畅销书,一本书只有读下去才能有所收获。最近读了《高分读书法:大幅度提高成绩的秘密武器》,作者西冈一诚也给出了自己的选书建议,我很有收获。尤其是作者反而建议阅读一些畅销书,从中找到自己的阅读方向和我的观点不谋而合。通过这些选书方法,可以帮助你更快的找到适合自己的书,让你收获满满。
《高分读书法:大幅度提高成绩的秘密武器》是一本介绍读书方法的书,本书分为2部分,高分读书法和6大选书法则。高分读书法可以帮助读者提高读解力和思考力,选书法则可以帮助读书走出选书的误区,选到适合自己的书。
《高分读书法》的作者西冈一诚,日本东京大学三年级学生。作者在读书时是学渣一枚,偏差值35分的学生,后来觉醒立志要考上东京大学。复读一年没考上,后来通过总结读书方法,再次复读一年,考上了东京大学。而这本书就是作者的选书秘籍和读书方法大公开。
关于选书,西冈一诚有以下6个建议:
1、选择让自己收获满满的书随着自媒体信息的发达,碎片化信息越来越多。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从书中获取知识。与此同时选书就是一个问题,该选择什么书呢?
选择什么书,当然是选择让自己收获满满的书。
选书不仅仅是为了提升自己,也是为了解决问题。要与自己当下的处境结合在一起。记得读大学的时候,一学期下来书都是崭新的。要考试的前一周,突击复习,效果反而不错。由此可见,当考试成为要解决的一件事,学习效率也会提高。同样你可以对当下的自己而言,什么书是必须要阅读的,可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什么书可以让自己收获满满,读什么书可以帮助自己提高思考力呢?
这些问题可以帮助我们当下要读的区域,找到适合自己书。2、选择畅销书
说到畅销书,老实说我之前有点鄙视畅销书,总觉得读书就得读经典。畅销书不过是炒作出来的。
其实不然,一本书能畅销,自然有作者的过人之处。也说明这本书赢得了读者的喜爱,它是如何做到的呢?找到原因,可以帮助我们提升阅读理解能力。一本书的好坏取决于读书的那个人,而不仅仅在与书本身。同样一本书只要能让你有所收获,就值得一读。不值得一读的书,往往是什么感慨都没有的书。没有人评论,也没有人知道的书,才是一本没有价值的书。
一本书的畅销也说明了当下关注的热点,我们可以从畅销书中找到现在的趋势,进而为下一本书的选书找到方向。可以选择去阅读补充本书观点的书,也可以选择和本书观点不同的书,这些书可以让你的知识面更广。
3、靠谱推荐
我自己读书会看一些名家推荐,对于读书他们比我更有经验。此外网络渠道也是不错的选择,比如书单里有很多不错的主题书单。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会找一些作者在书中提过的书和作者其他的书进行阅读。在《高分读书法》中就提到了加里贝克尔的《人力资本》和西尾维新的《恋爱物语》,这两本我很刚兴趣的书,我放在了自己的读书清单里。
4、阅读经典书
就像我上文所说的经典书,这些书籍有着时代的烙印,却超越时代。他们也有着超越时代的价值,经典书每阅读一遍都会有不错的收获。作文很多经典作品虽然存在和当下环境不匹配的情况,但是稍微更新一下依然能在当下时代发挥作用。在当下很多的作品中也能看到经典作品的影子,可以说经典作品是思想的基石。如果能把经典作品的知识理解吸收,你就收获了自己的思想基石,而这是思考的基础。
但是不建议刚开始就阅读经典,比如我就是一开始选择的经典书,反而没有收获。在知识积累不够的情况下,可以从简单的书和相关的畅销书开始,培养读书的兴趣。
5、设立年度阅读主题
设立阅读主题,就是阅读同一主题的2-3本书。
单纯阅读一本书,或者同时阅读不同主题的书,知识就像汪洋大海中的船,没有经过系统的梳理,不利于理解和记忆。设立年度主题,帮助我们设立的选择区域,在这个区域里阅读不同的书。通过对主题进行检验和验证,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
6、直面让你犯难的书
读书和学习都是一件很容易停留在舒适区的事情,如果不及时规避这种情况。很容易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舒适区内,只有走出舒适区才能收获更多。
通过分析自己的阅读偏好,可以找到自己的未知领域。去尝试未知区域的书籍,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不同的世界。
通过以上6种选书方法,不仅可以让我们节约更多的时间,也可以让自己的知识体系更全面。
《高分读书法:大幅度提高成绩的秘密武器》的作者西冈一诚通过这种选书方法和高分读书法,实现了从学渣在学霸的逆袭。方法再好,如果不去行动,效果为零。
方法已经给了大家,接下来就是行动了。希望在阅读的你也能有所收获!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6)
而整本书读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们只有学会与书对话,才能真正从我们传统的被动读书转变为主动读书,正如书中作者提到的东大学生都是主动读书者,他们不会被动地接受一本书的内容,而会主动和书“对话”或“辩论”,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不仅能从书中获得知识,还能提升自己的思考力。
由此可以学会与书对话,我们也可以实现高效读书,逆转学习困境,让我们阅读速度更快、内容记忆更牢、知识运用更活。那么大家可以想知道如何与书对话呢?书又不是人,它们不会说话啊?确实,在没读这本书前,我也有这样的想法,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怎么和不会说话的书对话呢?
要实现与书对话,我们就得锻炼自己的思考力和读解力。作者书中通过6大选书法则、57个读书要点,帮助我们全面提升思考力和读解力。作者书中分步骤介绍了五种能力:读解力、理论思考能力、归纳能力、客观思考能力、应用能力。而让我最深刻的是以下三方面:
1、读书读不透的原因,90%都是没有提前准备好!
作者说东大学生不是强在读解力上,而是强在获取线索的能力上。为此,作者还给我们做了一个小实验。
大家不看封面也不看标题,随便选一本书,然后把书打开,任意选一页,看看自己能不能理解这一页内容,如果不能理解,那就先把书的封面、腰封等内容看一遍,然后再回看这一页,看看能否理解。这个实验结果证明如果我们在不了解书的基本信息和线索,直接去阅读书的内容会看不懂,可当我们返回看书的封面、腰封等内容信息后,却基本就能读懂这页内容了。
作者还将这个小技巧命名为“装帧阅读法”,关于这个方法的具体实践步骤,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从这本书中学到。大家也可以试着运用这个小技巧来解读下这本书的线索哦!
2、读书姿势正确,阅读效果加倍!
带着“记者”的思维去读书,这样阅读就变成了“采访”,想象自己在与书籍对话,理解力和记忆力都会加深。那么如何成为“记者”,首先我们要做出记者的姿势。作文那么什么是记者的姿势呢?我们如果看过记者采访的样子,肯定会想到他们都有有个共同点:对,就是身体前倾。是不是感觉很简单。作者还说如果我们把书当成受访者,那我们就要尽可能地靠近它,拉近我们和它的劜距离,同事别别忘了后背也要舒展开,不要蜷缩着身体,这样书才愿意对你知无不言。
读书姿势正确,阅读效果加倍!是不是觉得很神奇,可能会有人在怀疑,那么就让我们亲自实践一下吧!用正确的“记者”姿势开启阅读之旅吧!
3、边读边问的采访式阅读法乎你让你获得真知的知识,而不知识浮光掠影的信息!
关于什么是边读边问,作者举了一个幽默的例子:比如我们听到“西冈君长得好帅啊!”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呢?通过反应也会暴露出我们平时的读解力。有人会说:“哦,是吗?”有人会说“那我好想渐渐这个帅哥啊”当然,也有人会说:“帅就帅,跟有啥关系。”很遗憾的是作者告诉为我们如果我们是以上三种回答那么表示我们的读解力不怎么样。
为什么呢?因为他说这些回答都暴露了我们处理信息的方式是全盘接受。而当我们会问出诸如“西冈君是谁”、“他到底是什么样人”、“谁认为他很帅”等问题,那么说明我们的读解力还是很强的,我们不会轻信冲进大脑的所有新鲜,拥有自己的筛选系统和质疑信息的能力。
我们读书时候要做的是对文中内容时刻保持质疑:为什么会是这样?作者为什么要这样说?一定要像记者那样,带着疑问去“采访”一本书。
学会与书对话,相信我们也会实现从学渣大学霸的完美逆袭,尤其适合对于目前正处于学习困境、想实现名校梦想的朋友是不错的选择,不妨读读这本《高分阅读法》!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7)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中国书法史的发展历程。整本书由前言,十一章介绍书法史发展历程的内容和赘语、跋、修订后记以及书法名碑的附图组成。前言就已经向我们阐述了中国书法史世界唯一的艺术,是中华文化审美的独特辉煌,向我们述说了整本书的大概轮廓。
在这本书的背后还有赘语、王春南先生所写的跋以及作者本人的修订后记,并且,还有众多的书法附图。
从小到大,在亲人的耳濡目染下,就对中国的书法产生了深深的敬意;读书时代中,老师们更是满怀自豪地向我们介绍着颜真卿、苏轼等书法名家在书法当中的伟大成就,让我更是对中国古代名家们顶礼膜拜。近日抽空读了《中国书法简史》后,对中国的书法发展的历史及其在发展过程中更是产生了进一步的了解。
在前言中就已说明中国书法是世界唯一的艺术,就充分说明了中国汉字在世界文化上的特殊地位。从原始图画中产生象形文字开始,就经过了不断的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华特色的文化。在第一章中记述了美学家宗白华所说的一句话:中国人写的字,能够成为艺术品,有两个主要因素:一是由于中国字的起始是象形的,二是中国人用的笔。对于宗白华先生所说的原因,我是比较赞同的。正是因为象形所具有的独特的图形,才赋予了他独特的意义,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文字,也才吸引了众人。不过我认为,中国的字能够成为艺术品,不仅仅是因为起始于象形,还应该包括它本身所具有以后继续发展的独特的其他五种造字方法,即形声、指示、会意、假借、转注。几种因素结合起来,才构成了他的独特的魅力。第二,关于他所说的中国人的笔,我想这是无可争议的,是值得国外友人赞赏的,是值得每个中国人自豪的。因为中国人练书法所用的笔是用柔软的动物的毛所制成的,但是非常的讲究腕力、笔力。外国人曾评论柳公权的字:中国人造出了世界上最柔软的笔,却写出了世界上最硬的字。这也就充分体现了中国书法的博大精深。
通读全书,了解了中国书法在历史上不同阶段的辉煌及遭遇,但它却延绵不断地发展起来了,而且还生生不息,在书法史上显示了它的灿烂辉煌。从甲骨文到篆书,再到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世界奇迹。从汉朝发展起来的立碑到魏晋南北朝的禁碑而中国人有发展出了墓志铭,这是中国人在保护中国书法得以流传下来的伟大贡献。
其中最受感触的还是古代书法家们在书法方面的孜孜以求的精神。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与张旭合称颠张醉素的怀素和尚,怀素家里很穷,他便在庭前屋后种了很多芭蕉树,用芭蕉树的叶子来练习书法,用坏的笔堆成了小山,他便称之为笔冢。为了更好的学习书法,他又不远万里从湖南长沙到长安向张旭及张旭的弟子邬彤请教。在古代,贫苦的人连衣食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他却能坚持追逐自己的梦,在交通异常不便的情况下他却能排除一切艰难万险,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应是当代中华儿女应该继承和发扬的美德,在追逐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永不言弃。
最后,附图向我们展示了不同时期异彩纷呈的部分书法,虽然说不比看到真迹好,但从中我们也能大概体会到中国书法的独特魅力。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8)
我以为书法入门与否,首先看学习者是否精通笔法。精通笔法,用功深造,始有门径可言。书法的用笔方法不外两种:一种是篆隶运笔法,一种是行草运笔法。楷书笔法介乎于两者之间,可以意会。前一种运肘,不需运腕,遇转折波挑处,用捻管转笔之法;后一种全赖运腕。运腕之法,是靠腕下两个骨节一起一倒交替运行。篆隶用笔,因笔画以中锋直而圆润为主,笔画中段满实,有丰富变化,且笔笔断,不连,故无太大的提按起伏变化;而行草笔法,笔画中侧锋并用,笔势求连绵不断,顺势承接,故多讲求笔画之两端提按起伏变化,因此,非腕力灵活不能随意自如。
在魏晋以前,基本上是篆隶运肘转指笔法的一统天下。自从草书兴起,尺牍流行,运腕法应运而生。从东汉末至晋唐、宋、元、明、清代前期,基本上是运腕法一统天下,即使晋唐人、宋人、明人作篆书、隶书,也用运腕法。故这很长一个阶段的篆、隶,不为近代书家所重,以为不及秦汉。至清代中叶,金石学盛,中断千余年的篆隶笔法被邓石如、包世臣、何绍基等人摸索出来,遂大行于世,以至一百年间,行草尺牍的运腕法及乎成了绝响。
故清代中叶以降,很少有人能在行草书上与前人抗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笔法中绝。用篆隶笔法写尺牍,曾熙曾言:如带磨盘而舞,吃力不讨好。当比之际,沈尹默潜心于二王传统,首先从挖掘运笔法入手,遂使中绝百余年的行草运腕法兴起于末世。沈氏的成果在《执笔五字法》一文中。沈氏的字,或有不同的评价 ,而探讨笔法一项成果,亦足以在书法史上垂名不朽。
张岩潜心于书法,取法米芾行草,奠定了基础,又加之多年来于明清题跋、尺牍、文稿真迹颇为留意,揣摩有年,多有心得,故其作品,结体用笔可以看出是消化了米芾而又能参以明清人尺牍、题跋结体笔意。因此上可以说,张岩的字,不受时俗流行风气的影响,笔法是较为纯正的行草尺牍的路数,姑看他的字,于每笔提按转折处,都有交代。点画干净利索,且运笔较为自如,结构章法也能稳妥,自然看得出,他是在追求古雅、优美和书卷气。
在今天书法普遍庸俗化、丑陋化、浅薄化,学术规范沦丧的时流下,张岩的追求无疑是有意义的。他所选择的师法传统,与古人血战的道路是被历代书法家所印证了的正道、大道。林散之云:入的深,才能出得显。可见这条道路是一条艰难而漫长的路,非急功近利、浅薄之子所愿为,所能为的。愿张岩努力。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9)
阅读《汉字书法之美》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看到蒋勋的书,是在我们小县城的书店里,一排全部是他的书,书名都没印象,倒是记住了作者的名字,以为是美女呢。
再次和蒋勋“结缘”,是去年和网友们一起阅读《红楼梦》,初次学习每天坚持小目标打卡,还不是很习惯,有时候看书看不进或者是太忙碌了,经网友介绍,我去听蒋勋细说《红楼梦》,一听,方知蒋勋声音很是动听,他讲的《红楼梦》,先不管对对错错,反正错了,我也未必留意到,可是听蒋勋的声音觉得是美的享受。再阅读他的文字,也是美感占第一位,总之,蒋勋成了美的化身。倘若阅读真有麻醉的作用,也得是蒋勋这样的才子方有良效。
去年书友散他的藏书,有好几本都是和书法有关,我想着,我连毛笔都握不稳,研究书法的书怎么会看得进去呢?不是特别的枯燥么?蒋勋的《汉字书法之美》偏偏又是给自己打开了新的一扇门,原来书法是可以这样看的。虽然平时也会去参观书法展览,但是好坏还真看不出,外行看热闹,但是看书法得要假装看热闹,假装自己真的看得懂。还好,我牢记小学美术代课老师的一句话,大意是说,自己觉得喜欢,就是美。
《汉字书法之美》注定是很容易就被翻阅完毕的书,哪怕作者专门研究多年.到了读者那里,能领略个百分之五都很神奇了。我自己没有耐心练字,看到“九宫格”,方想起平时根本就没留意练字帖有多少格,翻出字帖一看,原来不是九宫格,而是米字格,问了问偶尔写书法的人,他说九宫格是学画画的,这又让我语塞,我也不好提蒋勋。
看了这本书,倒是回想起看过的一些民国名人的书信真迹,忍不住感叹他们的书法真好,字写得太美了。可是另一本书《书法,18个关键词》里说,有些人练书法只是为了传达感情,而不是为了练字练成书法家,所谓的“字写得漂亮”也只是人家的日常状态。
我们现在习惯了手机打字,手指再拍屏幕里涂涂画画,自然就对笔墨生疏了,偶尔想重温童年的回忆,毛笔也拿不动了,拿得动也心大了,恨不得一口吃成个胖子,写了几天字,觉得写不出“美感”,就觉得太难了,也不会有出头日,干脆又放弃了了。可能也是因为美颜相机用多了,习惯了被点赞,可是字写得丑却无法变美,自然也就放弃了,甚至也不觉得街上统一的美术字招牌的丑陋了,既然电脑能设计各种字体,就不要书法艺术了,就这样,书法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汉字书法之美》不知能不能改变一下大家的心态?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10)
我看书的习惯多数是读完一本再读一本,很少同时读几本书,那样会有做事做一半的感觉。看过《高分读书法》之后,我才知道这是并不高明的读书方法。
真正高明的阅读方法叫“检阅阅读法“,就是同时读多本书,这样大脑会同时接受更多的信息,会避免被动读书,而且在阅读时掌握主动权,读书的效果会更好。
一听说同时读多本书,我们会感到很难:同时读多本书,书中的观点会不会互相打架?几本都读不完会不会产生焦虑心理?其实,我们可能在不经意间就做过这种“检阅阅读法“。比如:读书时查阅字典;通过读一本简单的书,读懂了一本较难的书;同时听几个人在谈论对同一件事的观点等。
同时读多本书,我们可以选择“平行阅读法”或者“交叉阅读法”,阅读的同时记录便签或笔记,这样更容易比较并吸收所读到的内容,可以让自己获得从多角度看事物的能力,也会帮助我们更为深刻地理解书中的内容。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11)
从去年从图书馆第一次见到中国书法史到今天,终于读完了一遍,掩卷思考,感慨良多。
这次看的是《中国书法史》(七卷本),从先秦的甲骨文金文起到清代帖学碑学发展而结束,沿着漫漫历史长河,重新审视了历代的书法作品和历代书家,收获匪浅。从里面学习了很多前所未闻的知识,极大的开拓了视野。记得以前练字选字帖,还会纠结于某一帖、某一书家写的是不是好,自己学哪家不学哪家。现在看完了书,已经完合没有这样的纠结了。不会再囿于某一书家或某一帖子,不用再去关注和在乎什么一二三四的排名。现在所要做的只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去选择适合自己方向的帖子和书家去学习就好了。从篆隶古法,到晋韵、唐法、宋意,再到元明的复古,到清代碑学兴盛,从中感悟体味中国书法的大善大美。
而通过这样的学习至少会有两大好处,一是在欣赏书法作品的时候,心中有了标准,可以知道作品好在哪儿缺在哪儿,能了解书法的传承关系,对书法之美的理解有了更深的体会。二是在下一步的练字中,则有了更明确的方向性。练字选帖这事情,真的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不适合,路子选好了,进步的可以快些。
读《中国书法史》实在是一件快事,很久没有这样的看书感受了,一套本应枯燥无味的书籍看得欲罢不能。本书妙在这么大的部头,跨跃了这么长的年代,涉及这么多的人物和法帖,但在语言方面几乎没有废话,包涵的信息量无比巨大。每一位作者都是业界真正的专家,从他们的写作中可以看出,每个人都掌握了大量的资料,信手拈来,字字玑珠。即便如此,书中所展现的,也还只是他们所掌握的内容的冰山一角。从每一部分后面所列的参考资料看,想真正的了解中国书法史,要学习的内容还要更深广的多。这样的书如何能让人释手,看这样的书,所收获的绝不仅仅是书法的知识,而更多的还有对中国文化和历史的深入理解。
目前只是读了一遍,要消化这些内容,也已经就需要下一步在读帖和练字中去慢慢体会了。我相信,这也只是个开始,以后我还会不断的去重新读书中的内容和段落,去加深体会。
读好书不亦快哉!!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1000字精选
我们的日常工作离不开各种文字工作,学习一下范文是怎么写吧!多多地去借鉴范文的整体框架很重要,你搜集了多少范文的优秀素材呢?请你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我们仨的读后感悟》,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1)
第一二部分在写梦,一个万里长梦。在梦中的古驿站上他们相遇相失。正如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分分合合。
书中这样写到:ldquo;他已骨瘦如柴,我也老态龙钟。他没有力量说话,还强睁着眼睛招待我。我忽然想到第一次船上相会时,他问我还做梦不做。我这时明白了。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这我愿意。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rdquo;于是杨绛先生便娓娓道来这个万里长梦。
第三部分是回忆这个家的点点滴滴。杨绛先生一家好像总是可以在平淡的生活中找出趣来,比如饭后遛弯儿是ldquo;探险rdquo;,而彼此分享所见所闻则称之为ldquo;石子rdquo;。杨绛先生也描写许多当时如火如荼运动,但这并不是杨绛先生的笔下的核心内容,她将眼光放在了运动中的人,可是平静何尝不是他们一家的生活态度。他们不求名份不求富贵,他们拥有最温馨的家庭生活也忍受过最艰难的社会压力,他们有的只是学术上的钻研和追求,甚至还略带呆板之气。可他们就是这样,走过了普通却又不平凡的63年。杨绛先生被称为ldquo;最贤的妻最才的女rdquo;,这又怎么样在此之前她是一名母亲,一位妻子。而她却在短短的一年内失去了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正应了那一句话,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碎彩云散。
杨绛先生在书中写到,人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ldquo;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rdquo;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
杨绛先生的这本书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她的幸福和那难以言表的亲情和忧伤弥漫在字里行间,令读者无不动容。那安定于无常世事之上的温暖亲情和相濡以沫如亲情般的爱情已经把他们仨永远联结在一起,家的意义也在此书中得到了尽情的阐释。她用文字回忆一家三口的点点滴滴。虽然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恸,虽然亲人爱人先自己而去,虽然在这个无法称之为家的寓所独自生活,杨先生还是在笔下寻到一点慰藉。我想拥有回忆的人是幸福的。大家可以在闲暇之余翻阅一二,体会期中平淡的幸福。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2)
亲情的可贵——我们仨读后感800字
读过后,久久不能入睡。胡思乱想了许多,有关于书的,有关于死亡的恐怖的,有关于自己的家庭,有关于父母……
很难平静下来,转眼第二天就又都忘记了。
有时我想我是不是适合写作呢,确实喜欢记录生活,但是难免过于悲伤和消极,如或是写小说又怕是陷入难以自拔,又因着自己的懒惰迟迟的,慢慢地写一写零碎的记事。毫无意义和意思之言。
亡的是我的死穴了。这次又是深刻的感受到钱钟书先生在船中默默的,静静的离去的感受,昨天的感同身受是那种无依托,孤独,身体的难过,等待死亡降临的恐惧,可是今天看过知乎有人评价后,感觉自己实在是过于自我和狭隘了,先生们根本没有这么强烈的死亡恐惧,不过是别离的感伤很强烈罢了。他们面对死亡是平静超脱的,宁静而平和的,尤其是钱瑗教授临别前还在给父母写那么可爱的信件,嘱咐母亲如何吃饭,注意身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超脱自我,是如何的强大精神。真的,不要过于局限于自己了,忘记了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
先生一家的亲情不是仅仅局限在物质方面,精神的超脱,强大,独立是看了许多书所沉淀和积累的吗?
关于家庭。孩子现在还是可以的吧。学习不用很督促,品德也没有问题,身体还不是很坏,眼睛是个心病,但是也不能对孩子毫不留情放弃一切的娱乐呀。有问题慢慢解决,有方向,方法一步步不间断的实施,不要过紧也不要放松。让他张弛有度,养成各种习惯。不要带给孩子许多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关于孩子身体的方面,有提示,提醒,但也不能过分的夸大。我们也是“我们仨”呀!如果我们也能有这样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慢慢经营,慢慢感受。
不要什么是事情都过于紧张,着急,和偏激,静下来,慢下来。
这几日反复的休息不好,是不是和没有去父母家有联系呢?
今天接送奶的机会,去了一趟。妈好像还是不是很精神,爸爸不在。家里又一位老人去世了。不是我不想去,我是真的承受不了我妈的说话方式。而我又是极小心眼的一位。我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种关系。慢慢解吧。
和孩子爸爸还真没的可说,除了对他态度不好,要改掉,生活之间并没有交集的地方,也就没有话可说了。精神方面根本就是通不到的呀!和睦相处吧,只能如此,互敬互爱。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3)
通过《围城》,钱钟书成为我最为喜欢的作家之一。其实作家这个称呼放在钱钟书身上显得太没有分量。由于他的原因,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讲述钱钟书一家三口的故事。这本书像一位慈祥的老人给你讲述一个普通、温情的故事一样,用毫不华丽的语言娓娓道来。就是这本书,让我喜欢上杨绛和钱钟书夫妇。
钱钟书夫妇的婚姻被一直都被视为美好婚姻的典范和楷模。钱钟书先生对杨绛女士有这样一段评价,后来被视为理想婚姻的典范:1、在遇到她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情。2、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作她的妻子。3、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如此完美,什么样的婚姻才能如此琴瑟和谐,让我用瘦狐狸的理论分析分析。
1、钱钟书、杨绛夫妇人生观、价值观高度一致
杨绛说:我们仨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他们夫妇二者懂得英、法、意等多国语言,翻译众多文学着作,他们一生不追求功名利禄,只求得安心、专心的做做学问。在人生观、价值观上高度一致。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他们想成为同一类型的人。
2、两人互相包容对方
在生活中,两个人互相包容对方。钱钟书是一个学问上的巨人,生活上的侏儒。
杨绛怀孕住院那段时间,钱钟书只能一个人过日子。他每次到产院探望的时候,经常苦着脸和杨绛说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把台灯打翻了,也束手无策,书里面还有一段说1972年的(钱钟书当时应该62岁左右)是钱钟书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不知道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像杨绛那样如此包容这样一个人?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4)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世间美好的东西可能会很脆弱,如昙花一般只美丽那一瞬,但那惊艳人的美丽,永远留在心尖。
《我们仨》是钱钟书夫人杨绛撰写的家庭生活回忆录。这本书以简洁而沉重的语言,回忆了先后离她而去的女儿钱瑗、丈夫钱锺书,回忆一家三口那些快乐而艰难、爱与痛的日子。痛定之后,只剩下满纸洞彻生死的达观……多美好的回忆总是痛苦的,如得到后却失去,但杨绛先生永远在痛苦中寻找那一份温暖。让生活充满一点阳光。杨绛先生说: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人间也没有永远。面对那一些小确幸,我们更加要学会去珍惜。
海子曾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我喜欢着太阳的光与热,靠近他人会变的温暖。而生活总是预料不到的给你带来打击。对于八十高龄的钟书夫妇而论,独女钱媛的离去,让老人的心从此成为了干枯的老井。杨绛说:“生了独女钱媛这么多年,也就牵挂了这么多年。而今她走了,就再也不用牵挂了。”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是莫大的不幸,可白发人送黑发人又该如何的哀伤?所幸的是,这个时候,还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他能够相偎相伴。
但是,总有一天,他们之间也必有一人要先行离去,风风雨雨相扶持着走过了这么多年,而突然间要理解挚爱的永远离去,从此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了一生中最牵挂自我的人、自我最牵挂的人,余下的漫漫长夜,再多的风风雨雨也只得自我一人走过。午夜从噩梦中惊醒,身边已空无一人,那个在身旁睡了六十多年的人再也没有回来。一个人守着孤单的身影,对着寂寞的台灯叹息。人生就是如此,痛苦中的一丝甜也会让人觉得幸福。做一个容易满足的人,也未尝不是一种得到幸福的方式。
彩云易散,乌云又何尝会永远占领天空。生活记录,人间的大悲大苦,起起伏伏,化为笔下文字,镌刻在血液之中,留在人们的心里。(黄伊慧)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5)
转眼在中山这个城市已经生活半年多了,越发喜欢中山这个城市。
就读书而言,中山的图书馆就比北京便利很多,这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无需押金,刷身份证即可(国家图书馆和朝阳区图书馆的押金合计1000多,还没有退掉呢),全程自助,刷身份证机子自动吐出一个读者证,选好的书放在指定位置,自动全部借阅成功。便捷的我都不确定自己借阅成功没,哈哈。
“市民选书,政府买单”,不错吧,几乎你想读的书都可以在图书馆里借到哦,如果借不到,给政府发书单啊,哈哈。
最近借阅的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读书之前对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的经典语录多有耳闻,只觉得是距离自己遥远的名人而已。读完之后更是多了一份敬意,出乎意料的平实、简单、真实、朴素、智慧,就像生活在身边的一个贤良的妻子、一个乖巧的女儿、一个有趣的爸爸,让凡人的生活也可以有很多启发。
最喜欢他们仨“小石子”的习惯:钟书每和我分离,必详尽地记下所见所闻和思念之情。阿瑗回家后,我曾出国,而他和阿瑗同在家,他也详尽地记下家中琐碎还加上阿瑗的评语附识。这种琐琐碎碎的事,我们称为“石子”,比作潮退潮落滞留海滩上的石子。我们偶尔出门一天半天,或阿瑗出差十天八天,回家必带回大把小把的“石子”,相聚时搬出来观赏玩弄。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6)
几天前,看到杨绛先生去世的消息,开始翻读他们夫妇的书,近日开始读《我们仨》,说实在的,开篇半真半虚空的感觉,会让人有种隐痛,但又无从说起,读到第三章,一种淡淡的清香和向往让我欲罢不能。
这一家三口的脉脉亲情和链接,是平顺、舒服而又如索扣,扣的紧紧的。在女儿小的时候因为身体或其他原因,她们也没有焦虑,没有担心,可以不去上学,可以"随心所欲",所有情和理都如细流般浸入孩子的心灵,只是在钱媛的草稿中有"我犯混,大受批评",可以看到严父的身影,其他全是和乐的、安静的。
就像是生活在与世无争的桃花源,和美地生活着,杨先生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我们一同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我们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
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真正支撑这个家、这三个人的,也许是:"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的默契吧!
可是生活过得如书中的"我们仨",无论是碰到什么都能够和风细雨,能够发自内心的"笑的那么乐"真的是一种至高境界,这也许是我等追之而不及的吧!没有书和智慧的润养,没有百不称心的磨炼,没有坚忍和相守的信念和修养,在历经岁月和历史的各种时期,怎能有如此韵致淡雅,身轻如燕、云淡风清的润泽之笔。
我也有个"我们仨",我们正相反,我希望儿子能像爸爸,一个严谨、执着、仁爱的小伙儿,一个让人见了就觉得踏实、安全、幸福的人。我们仨,爸爸和儿子有秘密,妈妈和儿子也有秘密,当然妈妈和爸爸的秘密是最多的。有时我们也会偶尔交换一下秘密,交换时却已不知是过了多久的时间,无论是什么都变成了笑话或是可追忆的往事,无论事情是安全的不安全的(爸爸有时会领小伙做些冒险的事),都没有了追究和发火的必要,倒觉得顽皮的可爱,可爱的顽皮。
"我们仨"一个家的支撑是什么呢?也许是对生活的理解与感悟吧:互相支持和成全,尽其所能地参与彼此的生命。当然不能以自我牺牲为代价。这是爸爸提出来的"成全一个人不能以牺牲另一个人为代价".这位"哲人"总能在我的生命中不经意地亮几盏小灯,让我知道方向和底限。
"我们仨",需要反思的也有很多,有时会把云淡风清的日子过得风风火火,会把不是事的小事当成个大事,会把爱和要求一起使用,会经常争论和反思,就这样,热热闹闹地过着,闹着。在这淡淡的书香中找到人生的至高境界mdash;mdash;相守、相长、相扶。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7)
听着美妙的音乐,躺在床上把读一半《我们仨》读完了,《我们仨》记录钱老一家人在飘摇乱世中的点点滴滴,读来朴实无华,却又动人至深。觉得人生实在不易,他们仨的经历充实而坎坷,平淡而温暖,一直保守初心、单纯。主要的感触如下三点:
1、我折页书里喜爱的场景和句子。由于我喜欢之处太多了,每隔几页便要折页,选取其中部分和大家一同分享:
爱猫的钱锺书——猫在半夜爱和别的猫打架,钱钟书在那时化身成猫的辅助,他特地在门口备了一枝长竹竿,不管多冷的天,只要听见猫儿叫闹,他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着竹竿,赶着去帮自己的猫打架。(钱老甚是可爱)
杨绛先生做虾——还有活虾。我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我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我手里抽搐,我急得扔下剪子,扔下虾,逃出厨房,又走回来。钟书问我怎么了。我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钟书跟我进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钱老肯定爱吃虾,哈哈)
钱老第一次划火柴——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生活上彼此相惜)
让人安心的不要紧——钟书这段时期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墨水呀!”“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我说“不要紧”,他真的就放心了。因为他很相信我说的“不要紧”。我住产院时他做的种种“坏事”,我回寓后,真的全都修好。
相依相守——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我们一同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我们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
2、去浮躁、去虚妄。钱老一家三才子,学习上的一丝不苟、持之以恒实在让人钦佩,实在是值得学习。钱老与杨绛先生的相处方式让人羡慕,相互一直包容,一生对待彼此都很耐心,可谓是鹣鲽情深。把平淡艰辛的生活过得很有诗意,对生活的琐碎,也要慢慢体会其中的味道,不需太过急切和浮躁,脚踏实地,尽人事就好。
3、读书感悟:杨绛先生说“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摧,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她的平和,她的与世无争,她的坦然恬静,给予了我们莫大的精神上的信仰。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这一生,浮生若梦啊。
最后,对书社的小小疑惑:只能写读诗书名篇后的读后感吗?例如对小说、电视剧、音乐、人生哲思、好奇的、迷茫的、喜欢的非书类事物写文是否接纳?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8)
每日励志:为明天做准备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中你所有智慧,所有的热忱,把今天的工作做得尽善尽美,这就是你能应付未来的唯一方法。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在一个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日子里,我试着接受了“我们仨”的温暖与沧桑。
一个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太阳已经下山,黄昏薄暮,苍苍茫茫中,忽然钟书不见了......我大声呼喊,连名带姓的喊。喊声落在旷野里,好像给吞吃了似的。”这是一个梦,一个虚幻却又真实的梦。在梦中失散,在梦中分别,梦中凄凄惶惶,却充满万千思念。梦里四顾彷徨,那人不在,梦醒身旁温热尚存。害怕别离,害怕那种手足无措的彷徨。我很幸运,xx来,没有经历过至亲的生离死别。也很不幸,在今年的清明节我目送我的大表叔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火化之前的最后一眼,他似乎还是生前那副和蔼可亲的模样,也似乎昨天他还在唤我小名。一个梦一个寻寻觅觅十几年的梦,梦中人在天亮的那一刻,晨曦微醒,他挥了挥手,说:就这样,走了。独留他人泪目。表嫂本来很平静的为他整理着着装,可是啊。看见朝夕相处数十年的枕边人就那么离开。终是忍不住嚎啕大哭,泣不成声。杨绛先生微微叹息:“钟书大概是记着我的埋怨,叫我做了一个长达万里的梦。”表嫂何尝不是。人生的死别生离,一场万里长梦.......
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在《我们仨》第二部中,杨绛先生开头写到:“这是一个‘万里长梦’。梦境历历如真,醒来还如在梦中。但梦毕竟是梦,彻头彻尾都是梦。”这一篇章,梦境与现实交错。钟书在客舍,阿圆在医院,而“我”两头奔波,梦里辗转。“我”陪伴着他们,“我”送别了他们。回不到从前的美好,只能在梦中一遍遍温存。阿圆终于还是回到了属于她的“自己的家中。”那里没有杨绛和钟书,只有阿圆自己。“她鲜花般的笑容还在我眼前,她温软亲热的一声声娘还在我耳边,但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一晃眼她就没了。”“我使劲咽住,但是我使的劲儿太大,满腔热泪把胸口挣裂了。只听得噼嗒一声,地下石片上掉落下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迎面的寒风,直往我胸口的窟窿里灌。我痛不可忍,忙蹲下把那血肉模糊的东西揉成一团往胸口里塞;幸亏血很多,把滓杂污物都洗干净了。我一手抓紧裂口,另一手压在上面护着,直觉得恶心头晕,生怕倒在驿道上,踉踉跄跄,奔回客栈,跨进门,店家正要上闩。”对圆圆的爱,随着她的离去而变成令人心痛的诅咒,心活生生被剜下来一般,是骨血经脉撕裂的疼痛。这个梦不再像以前那般温馨。曾经那个万里长梦若是能分成一小部分一小部分的那该多好。生活累了,把这万里长梦的美好,取一部分,细品,抚慰破碎的心。把一个又一个的小梦拉成万里长梦。
相守相助,相聚得失。想把每一个美好的瞬间放慢,拉长,一直到未来的未来。我和我所珍视的人和物,不会别离,不会悲伤。曾经是这么想的。
可是啊,在“我们仨”温暖感伤的文字中,我明白了。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摧,我们在人生道路已走到尽头了。”
婵婵:世界上最残忍的不是久久不相遇,而是当生命线交织再一起后不得不的离别。每个人终会历经生离死别,最终化作一捧黄土。愿你我都能再短暂的一生中快快活活,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守一起,相聚一起。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9)
是因为自己老了吧,总觉得自己和家人分散了,这是一个万里长梦……
这本书很好,很深,必须要仔细研读才行。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绛,这时她大概在1981写的,文中的我们仨指钱钟书,钱媛,写了我们仨在一起的时光,作者在写的文章时已经有一些年迈,自然,年长的人总会做梦,作者梦见自己与亲人失散的情景,一想到我们仨失散了,也就十分难过,十分不舍,不知如何才好,作者文章每一句很朴素,文学味儿特浓,想在读小诗,字里行间都写出了我们仨关系密切,形影不离,相依相随,但又突然分离,这使文章形成了一种对比,更能体现出作者在梦中的恐惧和无助……
这本书举例了我们仨在一起的时光,有喜有悲,但大多都是欢喜更多,女儿成了大学教授,笑谈父女相,俩夫妻互相理发等等。但也就是这样,作者才会更加害怕分离。
文中多处用到环境描写,主要背景十分阴暗,而这时年迈的自己突然与自己唯一的亲人失散了,再使作者进入这样阴森的环境,便会无比恐惧,无比害怕。《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中,虽然文章很短,但起到了序的作用,在文中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做的梦和钟书的解释更让我害怕。
这使我想到了我的奶奶,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每天晚上半夜总会惊醒几次,有机会总会和我们在一起,可是因为工作,爸爸妈妈一直都不在家,奶奶也就一直跟我在一起,其实我也都知道。
也许,也就是这种恐惧分散,害怕离别的心吧。
不愿分散,不愿离开。
现在的我们还多陪陪老人们吧,别让他们为了自己,操碎了心。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10)
ldquo;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rdquo;这句话我见过无数次了,真的,数也数不清。大多数人都会问:ldquo;哪句话对你触动很大?rdquo;ldquo;哪本书最让你落泪?rdquo;等等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会让我想到很多书,很多作家。但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应该是我读过的最娓娓道来的一本书。
第一次读《我们仨》应该是高中时期十六七岁的年纪,那段时间看过一个关于ldquo;失独家庭rdquo;的调查报告,或许是因为十六七岁本身就是一个极易敏感的年纪,那段时间就一直在脑子里面反复去想一个家庭失去唯一的孩子,对父母应该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情。然后就在这个期间读了《我们仨》,初读时整个人都笼罩在极大的悲伤之中,感觉人生为什么会如此残酷,让一个人在垂暮之年先后送走了自己的女儿和丈夫。
第二次读《我们仨》是大学时期二十二岁,假期在家闲来无事,便又读了第二遍。脱离了那个敏感易感伤的年纪,在读时看到的已变成一个邻家老太太在给你讲述儿女情长,父女嬉闹,相濡以沫这些再平凡不过的日常生活片段,以及世事沧桑,家园变故中的辗转与艰辛。文中有一句钱先生的话ldquo;嘿,从今以后,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rdquo;这大概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了。尘世间的相濡以沫,互相搀扶,即使再多的艰辛苦涩,也变得甜润。后来又有了女儿,一加一成了三。三口一家,在家里没有文学泰斗,也没有翻译巨匠和建国后外语高等教育的拓荒者,有的只有三个人,你爱我,我也同样爱你的温暖。
第三次读《我们仨》就是几天前了,因为这篇读后感,又重读了《我们仨》。与第二遍的阅读时间相差不远,但身份又发生了改变从一个学生变成了一个工作者。也随着年岁的增长经历了新生命的诞生,亲人间的离别,还有一对对朋友走入婚姻的殿堂。这些阅历,让性格变得更加随和安静。就像是文中描写到的那种暖,不是盛夏七月的骄阳似火,而是冬日的寂静午后,静静的洒在身上,细碎,但入人心。生活中的感动必定是一个个细碎而温暖小事的堆积,像是渴的时候的一杯水,像是你爱我时我刚好也在爱你。没有策马奔腾,也不应该是你死我活。在我看来,婚姻与家庭中最珍贵的回忆绝不应该是物质和形式上的,它应该很细碎,一餐一饭,一盏灯一杯茶......就像杨绛先生在书中的点滴回忆那样,每一件事都是极小的事儿,但恰是这些小事,才藏着这世间最珍贵的幸福。
人生中的美好大概就是有一天我们终将失散,或者分手,全靠那些过往的回忆即可聊度余生......
杨绛先生曾经翻译过兰德的一首诗,谨以此诗作为文章地结尾:我和谁都不争和谁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准备走了。
我们仨的读后感悟(篇11)
《我们仨》是我在逛街的时候,在一家书店偶遇的,黄绿色的封面,简单地以一幅家庭合影开封面,下书“我们仨”。是杨绛先生的笔迹,很少从现象书中感觉“墨香”的存在,这本书便有,很多的亲笔信,字迹并不是可以上书简的那种,然而,寻常的家信却洋溢着浓郁的亲情与爱,将我们熏醉。一开始就知道这本书是令人心伤的,杨先生将太多的情感注入其中,教我们这些外人也不得不将自己的感情投放。
xx年出版的《我们仨》,也许并不能说是杨绛最好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感人并发人深省的一本书。《我们仨》带给我的感受的复杂的,读到伤心处,我会落泪;读到开心处,我会欢笑;读到离别时,我会心酸;读到家常处,我则会认同。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伟大和震撼,也让我体会到了一本好书的魅力。我想,也许正是因为它的朴实无华,方才显出情感的真挚动人;也正是因为它的真挚动人,才吸引了包括我在内的这么多人的争相传阅吧!亲情,似乎永远都能勾起人的心弦。它不需要过多的渲染,普通的平常言语便能表达出亲情的温馨和持久。一位90多岁的老人对家人的追忆,更能让人为之动容。钱钟书先生一家三口日常时的相扶相帮和患难时的不离不弃,在杨绛老人的笔下一一展现开来。我随她喜,随她悲,随她一路陷入对亲人的思念。我敬佩他们三人的治学严谨;悲伤他们的坎坷人生;欣慰他们的患难于共;羡慕他们的融融亲情;也心痛他们的相继逝世。一个国学大师,一个翻译名家,一个着名学者,耀眼的头衔并没有让他们失去常人的亲情。几十年来,他们相濡以沫,读书为乐,不去理世俗的嘈杂,不去计较个人的得失,生活在他们自我设定的祥和的世界里,不幸乎,大幸也!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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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1】
暑假,我精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从中学到了很多,我觉得比起文学本身的东西,《李尔王》给我的更多是人性,理性的思考。首先,我先简单地说一下它。《李尔王》这部作品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从此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故事曲折而又悲惨,给了我很多很多的启示和感悟。
此刻我们简单剖析下书中的人物和资料吧。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正因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就应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悲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但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2】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瞎子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人看莎士比亚笔下人物,都有各人自己的见解。我也是,虽然李尔王死于他的虚荣,但更多的是死于他对人性的无知。“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莎士比亚写尽世间各样人物,却没有写出一个完人,因为世界本没有完人。莎士比亚的悲剧,就是人的悲剧。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3】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一部似乎在我们的生活中绝少见到的杯具,毕竟我认为亲情是最温暖的也是最牢固的,它有着血缘的联系,以及许多年的感情基础。可是戏剧的背景一个充满谋求权力和财富的宫廷之中,在那里,人们被财富与权力迷昏了头,于是发生了父女手足相残的杯具。
李尔王因为自我的虚荣心,害了自我更害了那个唯一真心待他并且毫不虚伪的小女儿,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是自食其果,亦是必然的。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争先恐后向他奉承的之人之中,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他说煤球是白的就没人敢说煤球是黑的。日复一日,奉承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便使他极爱面子,以至于看不清事情的真相。正当两个女儿都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小女儿没有向他奉承与夸赞,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我的国家。造就了这个杯具。
而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就是典型的宫廷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女子的温柔,贤惠,孝顺,她们狠毒、不忠、不孝、无知,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我年迈的老父,为了自我心中喜欢的浪人毁灭自我的家,甚至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明白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在不断地利用她们。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没有找回心中的亲情。
在中国的古代宫廷中为了权力而父子、兄弟相残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李尔王的杯具就在于人性因权力的的堕落。就算在这二十一世纪,家庭因遗产,房子,赡养父母而搞的家庭破碎的例子也是很多,每每在电视上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不禁会想,为了钱而否定了了父母几十年的养育之恩,手足的情谊….值得吗也许我还没有步入社会,不明白挣钱的辛苦,可是我明白的是,赚钱是为了生活的更好更欢乐,而没有亲人的关爱的生活是不会开心的。
最终一句更是全文的经典:世人啊,擦亮你们的眼睛吧,含毒的针刺往往隐藏在美丽的花束之中。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4】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一部流传百年的经典剧作,内容自不必赘述。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迫害,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故事的起初,就指出了人性的一大弱点:人都喜欢听好话,都喜欢被奉承。尤其是人到了老年,总喜欢居功自傲,也因此总被遮蔽了耳目。正如大清帝国的乾隆皇帝在一片奉承和盛赞中自封为十全老人一样,大女儿和二女儿竭尽所能地渲染,令这位不列颠国王陶醉了,醉得飘飘然,醉得一塌糊涂,醉得忘乎所以。中国有句老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列颠与我国相去甚远,大概很难懂得这个道理。于是那个讲真话、说实话、向父亲真诚坦白的小女儿成了悲剧。这似乎和我国的一个小故事有些相似:某人得子,大喜,众人探望,皆以此子富贵此子长寿必有大才谓之。唯一人曰:此子终为死焉。众皆愕然,鄙视之。说了实话而惨遭厌弃,而那些虚情假意、口沫横飞、恨不得将所有溢美之词基于此子一身的人却广受欢迎,甚至以高尚者自居,而讲真话赶出门外。这与考狄利亚惨遭两位姐姐的鄙视和父亲的厌弃如出一辙。人性的弱点也正在于此:人都喜欢被赞美,都喜欢溢美之词。但人们还希望这些话都是真诚的。于是乎,就又形成了悖论:美言绚烂而多虚假,真话逆耳而多诚意。正如饮料和白开水之于人,饮料尽管味美如饴,但真正解渴的还得是白开水。李尔王最后总还是依靠着自己的小女儿,不正是如此吗?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孝义和贪婪的问题了。身为中国人,在看待子女对待父母的问题时,自然而然地要从孝的角度出发去探讨好像在我们眼里也只有这一个角度。
当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高纳里尔和里根在用花言巧语骗得了李尔的国土之后,对待自己的父亲就不仅仅是孝与不孝的问题了,而是忤逆与大逆不道了。从大女儿高纳里尔要求裁减父亲的侍卫,到二女儿里根对父亲避而不见,一直到最后李尔在暴风雨之夜冲出宫廷,终至疯狂。这中间两个女儿的冷酷与无情表现的可谓淋漓尽致,在这些情节中,还穿插着一个小李尔王的故事:爱德蒙为了夺取继承权,诬陷兄长,陷害父亲,终至父亲流亡的故事。这两个故事交织在一起,将利益世界中人的贪婪本性表露无疑,狠狠地鞭挞了利益世界中权利和利益的争夺和人性的冷漠。正如爱德蒙为了继承权不择手段一样,两个已婚的女人为了争夺爱德蒙而自相残杀,更是给予这种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以极大的讽刺:这三个臭味相投沆瀣一气的人聚在一起,最终恶有恶报,这些都是后话。作品中暴风雨的出现,恰到好处。连天的狂风暴雨,营造出一种黑暗的、恐怖的气氛人性泯灭了,道德沦丧了,世界成了地狱
当然,光明终究还是会到来的,考狄利亚就是光明,就是善与美的化身。其实从一开始,考狄利亚就表现出了她真诚善良的一面。虽然父亲对他有些无情,但当她得知父亲的悲剧,还是兴兵讨伐。还有爱德伽对自己的父亲葛罗斯特,虽然自身惨遭诬陷,被父亲通缉,当葛罗斯特也被流放,他还是去暗中保护,这样的情节与李尔王和考狄利亚似乎是雷同的。同前边恶的重复一样,这种善和美的重复也将人们心灵的震撼最大化,善和美依然还在,在考狄利亚和爱德伽身上就体现着这种善和美。对于父亲李尔来说,考狄利亚的出现,带着雪中送炭的意味,让已经疯狂了的李尔内心有了一丝安慰。但我觉得,在这种安慰的背后还应该有一层矛盾的心理。毕竟他曾经厌弃她,他曾经剥夺了她继承国土的权利。不论如何,父女和好如初。有什么能比亲情更加宝贵呢?即使在那个为了争权夺利而自相戕杀的恐怖时代,亲情依然是一缕阳光。但这种幸福感终究还是短暂的,随着考狄利亚被缢死,李尔也在这种悲痛之中离开了人世。这样的结局虽然曾遭到人们的非议,但,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现实,在那样一个人性被泯灭、良知被泯灭的黑暗邪恶的世界中,怎么能允许美和善全身而退呢?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5】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何必操之过急呢。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李尔王的读后感悟【篇6】
《李尔王》约写于16xx,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我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终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我的虚荣之心,害了自我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当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我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我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我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我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仅有自我明白自我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明白自我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我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坚持自我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我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终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我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我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我年迈的老父,为了自我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我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明白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我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我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那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当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我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向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我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我的手中,而他自我到最终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我。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一样,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可是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我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我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当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我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所以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明白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当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明白自我该如何改变自我,最终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终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资料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而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确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我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样会明白甜的滋味呢?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阅读不过是给大脑提供知识材料,只有经过思考,这些知识才有可能变为自己的思想。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对于读后感来说,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你是否正在关注作品读后感方面范文?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关于围城的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1)
关于《围城》,早前是那些美、俄、法、德、日等等语言的译本使我将其定位于名著内,其实不得甚解;关于钱钟书,早前的认识也是止于那一张张黑白的照片,他的眼神干净严谨,让我感觉更有科学家的气质,如今想来,我实在是眼拙了。在我闻名拜读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和先生本人的《围城》之后,先生那种温和幽默的气度、那种洞察细微的眼光、那种妙语连珠的文笔,无不使我折服敬仰。
《围城》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虽然是以二战前后作为背景,但今天读《围城》的时候,我却时常有一种被批判的感觉,难以释怀。作品中的方鸿渐这一角色,依然代表着今天很多年轻人的特点,虽不同的读者就有不同《围城》,但在此我就自己感触最深的地方谈谈感想。
我很难忘记书中方鸿渐对文凭的看法: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就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与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很多时候很多大学生在自己最光华的青葱岁月里,岁月静好,却渐渐迷失了自己,迷失了那颗梦的种子,一同迷失的还有那激情四射的活力,渐渐地只希望***能及格,只希望大学能毕业,只希望拿到大学文凭,那曾经的蓝图连梦里都不再出现过。
或许,家里的老人问起,就把那看似沉甸甸的文凭炫耀一番,纵然也有千万般心虚窘迫,但也以为文凭可以遮百丑,还以为到了社会上,有文凭就是有了身份有了价值。可这张好像让人觉着体面的纸究竟可以在什么样的程度上代表你呢?
方鸿渐后面的人生里,这混来的文凭始终是心里的刺,插在那里拔不掉,隐藏的后患也是灾难性的。先是前岳父大人在报纸上宣扬他的博士学位,把他吹成了一个五光十色的大气泡,窘迫不已极恐被人看破;后是父亲大人让他去学校讲演,又硬着头皮胡乱一通,贻笑大方;再是大家闺秀苏文纨揭露假的文凭,致使美丽可人的唐晓芙离他而去;又因为假的文凭在三闾大学混得教授而心虚怯懦,一谈到博士学位脸红得像有一百零三度寒热的病人为什么方鸿渐要浪费那么好的在国外读书的机会,致使回国来一事无成呢?
在小说中方鸿渐始终是一个特别喜欢大发不必要议论的人,我记得唐晓芙称之为表演口技,实际上方鸿渐的口若悬河、忽东忽西、言论大于行动的特点时时都有体现,不用赘述。既是这样,就难怪在小说的开头就写到他兴趣甚广,无所用心了。
在当下每一所高校,每一个大学生都被寄之以务实创新的厚望,可是所谓年少轻狂,青年人常常心高气傲、不可自知,总是追求广度,图个新鲜,只是涉猎,而不求深度,无论甚解;思想便如无向之风一直飘荡,便如空中楼阁不曾落实,人已是飘飘然,自然难求专一。
我们也都一直梦想着用知识使自己游刃有余于工作、如鱼得水于生活,可是社会青睐的是专业人才,若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又该如何定位自己、如何立足?小说里有句话一个人,到20岁还不狂,这个人是没出息的;到了30岁还狂,也是没出息的。想来是很有道理的,20的狂,是青春的活力,30的狂,就是青春欠的债了。
方鸿渐是钱钟书先生给所有人的一个忠告,青年人便更是应当警觉,围城譬如囹圄,禁锢的是自由,伤害的是心灵,突破围城之困方有人生之乐。作文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2)
人生是座被围困的城堡,许多人想要超脱其外,获得真正的自由,不过这很难。理想、事业、婚姻,在一定程度上都被许多无形的力量围困起来,让你无法从中脱身。我觉得这便是小说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思想。
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海归,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他起初在那名义上的岳父的银行里任职,因为想要摆脱丧妻的痛苦和来自岳父的压力,他从上海辗转来到三闾大学任教,不过大学教授与校长之间潜在的利益关系,又迫使他离开了三闾大学,心甘情愿地走进了与孙柔嘉的婚姻围城之中,最后也落了个不欢而散的结果。他不断地从一个“围城”进入另一个“围城”,或者说他从未走出过围城,最终也在围城中迷失了自己,陷入了难醒的梦。
究其原因,我觉得与主人公的性格密切相关。方鸿渐性格单纯,不谙世事,渴望得到浪漫的爱情,是一个典型的傻小子,他遇事被动,不愿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受,空学了满脑子的知识,却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方鸿渐陷入了婚姻的痛苦中无法自拔,苏文纨从一个优雅秀气的女子变成了庸脂俗粉,孙柔嘉也悲伤离去。他们所追求的理想、事业、爱情都在这围城中慢慢沉淀,沉淀成最现实的、无法反抗的、无意识的流俗。这也是最令读者感到绝望的。
正如小说中的一个比喻,快乐犹如哄骗小孩子吃药的方糖,骗你喝下人生之苦水。作者认同的似乎是人生本来就是座“围城”,快乐也只是在这绝望之都里唯一能抚慰心灵的一剂麻药而已。
诚然,人生匆匆几十载,我们被限制在这有限的生命和空间之中,那些世上纷繁复杂的关系也如负在我们背上的蜗牛壳,我们极力摆脱却又不得不依赖它,任它使你的脚步变得沉重,最后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软弱藏在其中,受它的保护。这也就是庄子所说的“犹有所待”吧。
剑客手中的剑限制了他的招式,心中的剑限制了他的境界。我们用以满足自己的手段也把自己困在人生的围城之中。随着年岁的增长,外界的物质也逐渐侵蚀着人们内心的灵魂,人们已经很难相信人类与生俱来的精神力量,也就失去了走出围城的指引。霍金曾说,他虽居于果壳之中,却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安迪在逃出监狱后说,希望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作为空间中的物质的我们虽然被更多的物质所制约着,但我们的思想却是无法被禁锢的,哪怕是一副皮囊或是一座监狱。
我无法准确定义钱老所说的“围城”到底是什么,不过我并不想知道。我只想在剩余的人生中,心中少些困扰,自在逍遥最好。
《围城》是一部名著,对它的寓意的解读早有定论,小作者读后有一些相同的感悟,但又不局限于此,无论是对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的性格和命运的认识,还是对小说的主题的分析,都有属于自己的个性化解读,本文语言也很有个性色彩,纯熟的文字传递着比较成熟的思想,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对作品的深入思考。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3)
读完《围城》后,感受最强烈的便识作家亦谐亦庄、嬉笑调弄的笔触,无怪乎杨绛说:《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这样的钱先生创造了一批痴气旺盛的人物。
方鸿渐如一个赵辛楣,可谓是这本书中一个好人,一个成功的人。他本为外交官署处长,又为华美新闻政治编辑,后来被三闾大学聘做政治系主任,被解雇了仍能在重庆混的风生水起。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真才实学,处事圆滑。他待方鸿渐也很好,且为人真诚。误将方鸿渐当作情敌时,敌意醋意不加掩饰,不做笑面虎;误会澄清后,把酒释恩仇他唯一的能算得上缺点的,也是香港重逢苏文纨时,面对方鸿渐的调侃,赵辛楣竟红了脸,那张四川小姑娘的照片终归是孙柔嘉,赵辛楣的。
忽然别转脸,手帕按嘴,肩膀耸动,唏嘘哭起来她有女孩的 。在重庆,将要见苏文纨时,她今天穿了件新衣服来的,胆子大壮,并且有点好奇进客堂以前,方鸿渐把草帽挂在架子上的时候,柔嘉打开手提袋,照了照镜子。她也有女孩的虚荣心和醋意。她没有什么特点,不像苏文纨才华横溢,也不像唐晓芙天真率直,但这也是她最大的特点。
让他来,我最喜欢小孩子。实是虚伪。背后编排唐小姐,三次电话欲阻唐小姐与方鸿渐见面,又掩饰事实;故意想看到两个男人争抢自己的场面,向往优越感,实是心机深沉。伸手让柔嘉拉一拉,姿态就仿佛伸指头到热水里去试试烫不烫,脸上的神情仿佛跟比柔嘉高出一个头的人拉手,眼光超越柔嘉头上。实是目中无人。
孙柔嘉和苏文纨虽可以说是两个极端,但她们仍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如此看来,方鸿渐作为主人公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 那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4)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不明白看《围城》有什么益处,书中所塑造的各个人物,方鸿渐、孙柔嘉、赵辛楣、苏文纨——除了唐晓芙尚有一点可爱之处外,其他人全部都该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这样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到配角到跑龙套的角色,几乎没有一个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读来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恐怖”片段就是一个胖女人在给孩子抓虱子,钱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条香肠,阅罢在下头皮发麻,顿时深切体会到洗头的重要,不知这是否正是钱先生对我们的循循善诱?如果说许多人喜欢钱先生就是因为我前面提到的语言的“犀利”,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要讲钱先生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每天都在喊着“钱钟书万岁”的,他好像叫韩寒。现在的韩寒是挺成功的,至少几本书销量都能过百万,但他学习钱先生偏偏走样,以致那些先读韩寒再读钱钟书的少男少女们懵懂地将钱先生的刻薄引申为幽默更延长成搞笑,于是一代大师的作品就被当成笑话影响着我们这一代。这当然不是钱先生的错,但又是谁之过?
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批了这么多,并不因为钱先生教训的:嫌脏就表示爱洁。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5)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无论看多少遍《围城》,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始终是扉页中的这句话。
初读《围城》,我是被文字里精巧绝伦的譬喻所吸引的。钱老用独特的眼光扫视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把冷掉的肉和菜比做刚从水中登陆的战舰;把按耐不下的好奇心比做烧水时掀起的壶盖;把忠厚老实人的恶毒比做饭里的沙砾等等。譬喻贴切得来又引得人捧腹大笑,好的譬喻是值得反复回味的。钱老是在用戏谑的口吻描述故事,也是在暗喻社会中的荒诞和无可奈何,引人深思。
而“围城”二字又该怎么理解呢?书中主角方鸿渐的一生,先后经历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围城不仅仅是指婚姻,也是指人生里各种阶段,如求学、职业、生活等。我们都是围城内外的人。作为学生时,努力学习进入高校;成年后,尝试挣脱父母和学业的束缚,参加工作,进入职场;生活中,人际关系、经济独立、梦想与现实,也无不成为一座座围城。我们羡慕围城内的安稳,争得头破血流也要进入。我们又羡慕围城外的繁华,于是又争得头破血流想要出来。其实我们一直在围城内外徘徊,一生在循环往复中渡过。决定这一循环的好坏的,便是每个人的心态。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不被外界的喧嚣而打乱自己的计划,稳步向前;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心向往着希望,美好的事物也会接踵而来;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内耗的恶性循环。
《围城》一书,细细读来,少了啃“大部头”的厚重与传统,多了亦书亦情的酣畅淋漓。以平淡又有趣的故事为脉络,以无奈又坚持的人生态度充盈,以精巧的譬喻点缀,以深切的人生哲理升华。痛快读完,仿佛跟随着方鸿渐走过了社会里的一生,荒唐、无奈、渴求改变,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文人的缩影,也是当代车水马龙的世界每个人的写照。
欲望便是人们心中的围城,人不能没有欲望,围城也始终存在。在围城内外徘徊,最重要的其实还是摆正自己的心态。愿我们都能破灭心中的围城,奔向各自的美好的人生。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6)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平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社会的复杂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平静的校园里可能还感觉不到真实而复杂的社会,但生活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为我们上这堂课。
然后,《围城》告诉我们了生活本身是一个悲剧。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的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的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但有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继续写下去,依然是个悲剧。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一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那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我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的生活,升学、考试、工作…难道不是一座座围城吗?在这些围城中,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挣扎着摆脱,好不容易冲出了一个,很快又陷入另一个,好像围绕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运行着。我们追求自由,却发现越来越不自由;我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却永远生活的不美好。就像那句话说的:生活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
最后,《围城》也告诉我们生存的哲理。
“尽管每个人都是荒谬世界中痛苦而孤独的人,但个人不是任凭摆布和无能为力的。每个人都有独立意志,能够通过行为选择走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
萨特围城中让人觉得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在经历了一次次选择后,他不但没有得到欢乐,反而落入更加痛苦的深渊,这也是他悲剧的所在。但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面对曲折的感情生活,他遵从了自己的意志,他在不断的追求和失败中做出了自己的努力。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他在为了生存而不断的努力着。
现实生活中,升学压力、恋爱纠葛、婚姻悲剧、事业低谷…这些烦恼的琐事都是现实而不可避免的。然而,有多少人带着“世界荒谬,人生孤单”的思想被生活的失败所击垮;有多少人没有目标的选择,因此卑微而痛苦的活在黑暗之中;又有多少人逃避残酷的现实而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杨绛说过:“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要在在这些实实在在的现实悲剧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我们就应该退缩吗?这不正是我们每天努力所要做的的吗?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意义的所在吗?
存在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某种价值得追求的目的,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体现在方鸿渐身上,他竭尽全力一次次地试图摆脱生活的困境。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者;一个不愿做生活奴隶的不屈服于所谓“命运”安排的勇敢者。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他的理想成为可能,而这正是方鸿渐的使命——使人生成为可能。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不管结局如何。
这样看来,《围城》深刻深刻揭露生活中存在悲剧的现实,并描绘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它旨在反映人的生存状态,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告诫人们一个道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
我想这也许就是《围城》的精髓所在吧。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7)
《围城》是钱锺书的一部长篇小说,在20xx年春节长假里带着敬仰的心态读完了《围城》,更加觉得这部著作的非凡文学魅力和哲学思考。
简单的故事情节就是:在中国新旧社会交替的背景下,知识分子方鸿渐不断地追求恋爱并走向失败的过程。文中不乏精彩幽默讽刺的笔法。正如作者在序中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作者用简单的故事讲述了当时的社会面貌,而其中所蕴含的深刻哲理,依然应验在现代人的生活层面里。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地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又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这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杨绛说过:“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存在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体现在方鸿渐身上,他竭尽全力一次次地试图摆脱生活的困境。他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者;一个不愿做生活奴隶不屈服于所谓“命运”安排的勇敢者。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他的理想成为可能,而这正是方鸿渐的使命——使人生成为可能。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不管结局如何,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
《围城》深刻揭露生活中存在悲剧的现实,并描绘了现实和理想的冲突。它旨在反映人的生存状态,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告诫人们一个道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我想这也许就是《围城》的精髓所在吧。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8)
我读了钱仲书的大作>,虽然没能看完,但对于里面的好词好句仍是尤新,把感悟写在纸上与大家共享。
开头主要讲述主人公苏小姐和方鸿渐做船回国,其中有两段描写外貌和心里活动十分精彩的语句——皮肤在东方人眼里算白,可惜着白色不顶新鲜,带些干涩,她去掉黑眼镜,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擦的口红不够丰厚。假使她从帆布靠椅上站起来会见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线条太硬,象方头钢笔画成的。年龄看上去有二十五六岁,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订,鸿渐心直跳起来,又给那脚步捺下去,仿佛一步一步都踏在心上,那脚步半路停止,心也给他踏住不敢动,好一会心被压的不忍了,幸而那脚步继续加快的走进来。以上描述看得出作者刻画文章里人物非常细腻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
作者对于景色的描写同样十分精彩,有独到之处——满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无声无息,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再羞涩。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不知那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几星萤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精彩之笔,我要继续的看完它。同时建议大家都去读读着本书吧!一定会有许多收获的。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9)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讲述了民国时期出洋留学的方鸿渐,回国后的感情,亲友和生活。以第三人称的角度,刻画了民国时期那个动荡不安,黑暗混乱,勾心斗角的社会。
在故事开篇,便介绍了方鸿渐在国外的懒惰,终不得不为学位发愁,被迫去买了博士文凭。这文凭后来也是给了他一些本不应有的地位和待遇,但负重那浅薄的知识终要露馅,从他在三闾大学的任教便可见一斑。文中也暗示了这种情况绝非个例,足见当时许多学生出国并不是去学知识,而只是去混个文凭。但这文凭在国内却远比知识重要,只因当时国人对于这样镀金的无比推崇,以及当时人才的短缺,这着实让人感到悲哀。其实这在现在也同样有之,学位便是我们找工作的敲门砖,没有或是比较低基本无望。这实质上是一个缺陷,如果没有文凭学位,我们很难评定一个人的才干。但没有也不是不行。就如民国时的陈寅恪先生,在外留学却未曾获得一个学位,但最终仍是一代大师。至于原因,他曾说过:如果为了一个学位,花个三五年去只学那一点,未免太浪费时间了其实学习本应是不断掌握知识的过程,而文凭也是学习过程中的成就,本不应看得这么重,但迫于现实的无奈,但又不得不将其摆上台面,可能这样会显得公平一点吧。
在故事的中后期方鸿渐与孙嘉柔结婚,但婚后的生活却异常不平。有诸多因素在影响,诸如家庭,工作,妯娌,交际以及结婚的仓促,但无疑,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和态度才是关键。方鸿渐有时的固执和孙柔嘉时不时的性子便造就他们吵不完的架。其实,这也属正常,因为我们对于最亲的人才最肆无忌惮,因为我们总是下意识地认为他们理所应当地要包容我们,体谅我们,孰不知每个人都应被尊重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脾气和性子,没有人应该无限包容你。不断地争锋相对只会为感情添上一道道鲜红的伤疤。若是他们能适度地宽容与理解对方,感情也不会那么容易破裂。同时对于妻子,丈夫应该维系的从不应是亲情,而是爱情。亲情的平淡只会造就关系的疏远,而爱情的甜蜜才会造就关系的紧密,才会变成彼此的依靠和需要,稳定一段婚姻本就应靠的是彼此的宽容与谅解,彼此的需要与扶持以及那甜蜜与满足感。这也正是方,孙二人所缺少的,而且本来对于彼此的了解也不充足,最终感情的破裂是在所难免的。这些问题在当今许多夫妻身上都有,许多都已是貌合神离,但为什么还要在一起呢?大多都是为了孩子。而要如何弥补呢?无疑要双方共同努力,共同承担起维护与守护婚姻的责任。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10)
钱钟书在《围城》中写到“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方鸿渐在没有结婚前,总想着,结婚后却有另有一番感悟。人性总是贪婪的,永不满足的。就像女人买衣服一样,当她逛街看到一件非常喜欢的衣服时,却又不足以支付其价钱,那么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心里都会一直挂记着这件衣服。可若是当时看见时就将它买下,或许会因为新鲜感而喜欢上一阵,但很快就有被其他的衣服吸引了。所以说,得不到,你会给那个人或物用想象加以美化,优点永远留在心里,而缺点(包括新的缺点)却不会记得那么牢固。而得到的,你会慢慢发现他的缺点,慢慢不在乎就会不珍惜,这时会更加怀念得不到的。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不一定要拥有,但是不试着去追求。
但盲目的追求不一定是件好事,强行得到一件东西而使用手段,换来的或许是别人的看不起。在前往三闾大学的坎坷之旅中,方鸿渐问及赵辛楣这一路是否觉得自己讨厌,赵辛楣脱口而出,前半句算是回答方的提问,后半句则是对他一针见血的评价。大学期间,方鸿渐在准岳父周先生资助下出国留学。可显然方鸿渐心思并不在学习,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这张证书确实为他回国带来方便,也是他令人失望的人生的一笔,但实在没什么骄傲的,甚至是可笑的。
在这浮华的都市,我们都在用自己的热血和青春去换取自己理想中的生活。并没有多少过人之处,却又幻想这个世界对你我另眼相待。每天都被唠唠叨叨的信息吞没,何曾不想逃出这围城,去往另一座城。
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困境,人活着就应该不断地追求,而不是逃避。尽管生活上、事业上、爱情上都不大如意的方鸿渐,依旧选择追求人生,最后与孙柔嘉结婚。是的,没有谁的人生旅途是顺风顺水的,更没有随便看破的红尘,逃避挣扎都是没有意义的。也许我们坚定地亦步亦趋朝心中目标走去,被现实和挫折打击,曾一蹶不振,但是只要朝着目标靠近,曾经的一蹶不振就当做停下脚步欣赏人生路上的风景。
地球还在绕着太阳转动,而我们也在追逐太阳的脚步,明知道永远不会到达,只能等到地球的终结。人生总是坎坷的,不需要辉煌,也不需要太灿烂,只需要刚刚好。刚好到达追求的彼岸,不要在这追逐的世界,追逐的人生中迷失自己,自己满意彼岸足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