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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2-10-10 来源:互联网

值得参考!电影重返狼群范文锦集(8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值得参考!电影重返狼群范文锦集(8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电影重返狼群 篇1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电影重返狼群 篇2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_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电影重返狼群 篇3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家李微漪带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来到了家乡成都,最后带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在写《重返狼群》这本书时的第一句话,这也许是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前路很危险,还好有爱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如果不是爱,“狼妈妈”怎么会孤身一人将一只只有六个月大的小狼带进深处的、未知的若尔盖大草原呢?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养还生的“人养之狼”,这是李微漪对格林深深的爱,才会忍痛将格林送回狼群。“让我们共同放弃吧!爱它,就给它自由!”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别时,对着大草原的最后一声喊话!

《重返狼群》给我们体现出一种特别的爱,这是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爱!

电影重返狼群 篇4

此刻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作品,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齐看了这部作品)。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能够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能够发现其实还是能够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后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此刻已经2021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此刻观众面前的资料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留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能够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仅能够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期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电影重返狼群 篇5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电影重返狼群 篇6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电影重返狼群 篇7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电影重返狼群 篇8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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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参考!飞上天的鱼读后感范文锦集(7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值得参考!飞上天的鱼读后感范文锦集(7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1】

读《飞上天空的绵羊》有感

我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平时喜欢看书,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书,读了一个寓言故事——《飞上天的绵羊》,作者是一位意大利人,名字叫弗兰杰西卡·切萨,我觉得故事很有启发意义。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从前有一只绵羊,它非常想飞上天空,跟白云一样,这是绵羊最大的梦想。忽然,有一天飞来了一只老鹰,绵羊笑笑说:“老鹰大哥,你能让我飞上天空吗?”老鹰拍拍翅膀说:“我带你去一个小房子,那边的动物或许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在房子里,绵羊遇到了各有各的梦想的鸡、驴、牛、狗这四个小动物,最后在大家一起团结合作下,绵羊实现了梦想,飞上了天,然后绵羊带着小伙伴们去它们各自想去的地方,大家都非常开心!因为它们都如愿以偿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里,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做每件事都会成功的!就像书本里的动物们为了帮绵羊实现梦想,尽管前面抓了好几次白云都不成功,但是他们坚持不懈,没有放弃,最后通过了大家的努力,终于找到一朵合适的白云,帮助绵羊飞上了天空,绵羊也帮它们实现了各自的梦想。

只要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大家的梦想都有可能实现的。小朋友们,如果你也有梦想,就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去实现梦想吧!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2】

包饺子?够简单的,这事谁都会做!当然包括我!

一大早,我和妈妈去买了冬笋、酸菜、瘦肉、胡萝卜、玉米、虾仁、香菇。嗯,包饺子怎么能没有饺子皮呢?这个可不能忘了!

按照约定,我需要搞定一根玉米。这可不容易,手剥,剥碎,刀削,只能削一半。我随手一扔,哼!我不干了!唉!剥玉米粒失败了,妈妈又交给我一个任务--剥冬笋皮。天哪!这冬笋得多怕冷呀,衣服穿那么厚,我从根部开始剥,剥了一层又一层,就像永远也剥不完一样,哎呀,累死我了!最后,我这个任务又失败了。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没想到那么难,做家务活我需要学习的太多了。最终,所有的准备工作都甩给了妈妈,我只负责在一旁观看。妈妈弓着腰拿着刀,活像个拄着拐杖的老婆婆,咚咚咚的切菜声活像拐杖敲地声。熙熙!要不我们不做了吧!就随便烧一点饭吃得了!不,那岂不是半途而废了吗?妈妈,你可不能这样!妈妈摇摇头,只好继续。

两个小时后,所有的菜终于切完了!接下来开始炒馅、调味。玉米、胡萝卜一起入锅,金灿灿的玉米粒配上火红的胡萝卜丁,再拌上鲜嫩的大虾,玉米虾仁馅准备就绪。搞定三鲜饺,接下去隆重推出酸菜馅饺子。炸至金黄的油渣,剁成碎末的酸菜,倒入锅中翻炒片刻;加入各种配料,炒至入味;再倒入冬笋丁翻炒,临起锅时,倒入瘦肉丁,搅拌均匀,就等包饺子吃饺子咯!

烧水下锅,几分钟后,圆鼓鼓、胖乎乎的饺子漂浮在水面,像一只只小肥猪在学游泳。捞起来,咬一口。哇!玉米虾仁馅的饺子甜美滑润,怎一个鲜字了得!酸菜竹笋馅的酸辣脆口,怎一个爽字了得!真是各有千秋!

享受着自己亲手制作的人间美味,我飘飘欲仙,顿觉人生到达了高潮,要飞了!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3】

飞上天的鱼童话故事

一条大河由东往西流。河水像明亮的镜子,映出蓝天白云,映出河边的树林,有时也映出飞落在树上的小鸟,以及朝着鲜花跳舞的蝴蝶,真像是一幅罩上玻璃的图画呢。

河里有一条小金鲤鱼,全身披着金红色的鳞片,当他在河水中游动的时候,就会荡起一片金色的流光,仿佛灿烂的朝霞映照在河面上,绚丽夺目。河里的水族成员都很爱这条小金鲤鱼,亲昵地唤他“小闪电”。龟爷爷还自愿充当小金鲤鱼的保护神,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大家太宠爱小闪电了,所以他喜欢撒娇,他提出来的每一个愿望都要得到满足,不然他就会哭闹不止,叫着:“我要……我要嘛!”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这一天,小闪电和大家在水中游,看到天上飘浮的白云,他就叫起来:“我要飞上天。”

“啊?鱼怎么能飞上天?鱼只能在水中游,离开了水,鱼就会死的呀!”龟爷爷耐心地给小闪电讲解。

“不嘛!我就要飞上天。”小闪电啼哭不止。

“鱼没有翅膀,怎么能飞上天呢?”螃蟹大婶哄劝小闪电。

“我就要!我要飞上天!”小闪电扯开嗓门哭,谁也没办法哄他。

忽然,小闪电猛地甩动尾巴,“嗖”的一下从河里跃出了水面。

“啊呀!”小闪电发出一声惊叫。

大家惊呆了。怎么回事儿?

是不是小闪电受伤了?

“有一条大鱼……飞……飞上了天……”

“扑通”一声,小闪电落入河里,他的嘴一张一合,喘着气讲话,仰头注视着蓝天。

“真的,快看哪……一条大鱼在天上飞……”小虾也叫起来。

大家抬头仰望天空,果然,一条金红色的大鱼游在天空,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有时向上,有时向下,就像在水中游玩一样从容。他是怎样飞上天的?

一片惊奇的赞叹声。

“我也要飞上天!”小闪电叫起来

可谁也不知道那条大鱼是怎样飞上天的,小闪电哭得很伤心。

“快看!天上的大鱼来我们河里了。”小银鱼激动地说。

大家仔细看,天上的大鱼果然也在河里。立刻,你拥过来,他挤过去,都想最靠近大鱼,却把大鱼撞碎了,只留下一个又一个水圈圈漫开去。

“河里的大鱼只是影子,就像映在河中的大树和鲜花。影子是没有生命的,也是抓不住的。”龟爷爷告诉大家。

“我要飞上天去找大鱼!”小闪电又哭起来。

扑通!小青蛙跳进河里,安慰小闪电说:

“让我问问小鸟,他们一定知道怎样飞。”

小青蛙对着大树上的鸟窝叫道:“小鸟,小鸟,请告诉我,怎样飞上天?”

小鸟从窝里伸出头来,叽叽喳喳地叫:

“我们还不会飞呢。爸爸妈妈飞出去找吃的,很久才能回来。你问白天鹅吧,他们又会在水里游,又会在天上飞。”

小青蛙和小闪电游到一对白天鹅身边。

“请告诉我们,怎样才能飞上天?”小闪电问。

“只要有一对翅膀,就能飞上天。”白天鹅亲切地回答他。

“可是我没有翅膀,只有灵活的尾巴。”小闪电说。

“鱼没有翅膀,不可能飞起来。”白天鹅肯定地说。

“你看,那天上的大鱼怎么会飞呢?”小闪电问。

白天鹅仰头凝望天上的鱼,惊讶地说:

“真是一条鱼。可他是怎样飞上天的?我也不明白。”

“我知道!我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鱼。”

小长颈鹿跑过来,晃动着长脖子说。

“可他怎么飞上天了呢?”小闪电问。

“风把他送上了天。他的名字叫风筝。”小长颈鹿说。

“风筝下面系着一条长线,男孩子毛毛把线牵在手上迎风跑,风筝就飞上了天,我看得可清楚了。”

小松鼠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地说。

“我去请放风筝的小男孩毛毛,你们等在这儿啊!”

小长颈鹿果然驮着小男孩跑来了。

呀!风筝大鱼的长线挂在了老树的顶上。

“我有办法。”小松鼠跳上树叶茂密的树顶,几下咬断了风筝线。

啊呀……

只见天上的大鱼摇摇晃晃掉进了河里。

大家围上去看那会飞的鱼,原来是纸的。

渐渐地,河水浸湿了鱼身。最后,风筝大鱼只剩下几根细细的竹架,在流动的河水里漂荡。

小闪电不再羡慕飞上天的鱼。

飞上天的鱼童话故事点评

故事里的小鲤鱼想要飞上天,可是鱼怎么能够飞上天呢,小鲤鱼相处了很多的方法想要飞上天,最后它发现原本在天上的风筝小鱼断了线之后便跌在了水里,小鲤鱼才发现自己想飞上天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切实际的梦,但是我们也会在成长中了解它的可行性,有梦想也是一种进步,我们可以不断去畅想不断去变得优秀。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4】

本来很少看电视剧,今年不知为何心血来潮,集中看了两部励志创业剧《鸡毛飞上天》和《北方大地》,有些感触,就信笔写几句。

《鸡毛飞上天》基本是以陈江河和骆玉珠的情感历程为主线展开的,主要以两人相识相知到历经坎坷结成夫妻并共同创业,来作为整个故事发展的主推手。这个在前二十集中表现得非常明显。真是不得不叹服张译和殷桃的杰出演技,将两人情感演化的曲折过程演绎得丝丝入扣、真切感人。尤其是陈江河四处苦寻玉珠,在火车上邂逅骆玉珠的一段表演,真是神来之笔!当然,殷桃的表现也不差。通过眼神的变化,将人物的内心情感表现得非常有层次。

可能是导演的理念不同。《北方大地》不是以王中天和萨日娜的情感发展作为主,而是以第七乳品厂的改革发展过程作为主线。塑造的人物比《鸡毛飞上天》要纷繁一些。这样在人物的塑造上就显得不够丰满,感染力也不及《鸡毛飞上天》。但张国强和颜丹晨的表演仍有可圈可点之处。张的表演一如既往的.松弛自然,颜丹晨的演技也越来越成熟了。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5】

正在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同步上映的“浙商”创业题材电视剧《鸡毛飞上天》开播不久就引发了热烈反响。该剧讲述的是主人公“鸡毛”,一个爱做梦,愿意带着大家一起做梦的义乌人,如何成就了一段商业传奇的故事,网友直呼“老感人,追到天荒地老”、“看个剧,虐心,烟都抽了很多”、“以‘义商’为代表的浙江商人不愧是东方犹太人”、“真的是大陆之狼,生存能力让人震撼”,同时生动展现了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梦”在浙江的成功实践和丰硕果实。

改革开放初期商品还不能流通的年代,“鸡毛换糖”被称作投机倒把,成为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可贫瘠的小县里住着一群有梦想有思想的义乌人,他们不等不靠不退缩,一手挑着货郎担,一手摇着拨浪鼓,行走大街小巷,走南闯北,不怕苦不怕累,最终开辟了属于自己的“丝绸之路”。“鸡毛鸭毛鹅毛来换糖啰”,清脆的吆喝声里体现了老一辈义乌人骨子里的乐观向上。鸡毛换糖虽已成历史,但其精神却不断地在延续,传承!

一个时代的变革,一个地区的成长同样少不了政府的“有为”和钢铁般的队伍。1982年,以时任县委书记谢高华为首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解放思想,敢破敢立,敢为人先,冲破种种禁令,作出了正式开放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决定,首创了“兴商建市”的发展战略,“资本主义尾巴”摇身变成了“改革旗帜”,在一大批“邱英杰”、“小蒋”式的精英人才推动之下,义乌大地瞬间变成了一片创业创新的热土。

如今的义乌,功勋累累,拥有一身的荣誉,但容不得半点迟疑,不撸起袖子加油干,“鸡毛”会重重地摔回地上。不待扬鞭自奋蹄,抢抓国家“一路一带”战略机遇,让“鸡毛”漂洋过海,做大“朋友圈”,深耕“朋友圈”,做坚定的追梦人,坚实的筑梦人,坚毅的圆梦人,才能不断续写义乌新的传奇,建设成为世界“小商品之都”!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6】

从前有一只母鸡,它的梦想是飞上天,周游世界。

它从小就在一座山上练习飞行,每次都摔下去,渐渐地,它的骨头发生了变化,慢慢地它终于会飞起来了。母鸡心想: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要实施“周游世界”的计划。有一天,它在飞行的时候,感到疲倦,不小心摔了下来,摔到了一棵杨树上,这里飞了好多小鸟,可都没发现这只受伤的母鸡。就在母鸡奄奄一息之时,一只善良的老鹰把它带回了家,给它敷上膏药,让它躺到自己的床上,每天照顾它,慢慢地母鸡好了起来。一天,母鸡告诉了老鹰想周游世界的梦想,然后独自一人继续踏上了周游世界的旅程。

母鸡又旅行了一段时间,忽然听到了一只羊和一头牛在说话。羊说:“听说最近有一只老鹰被人类抓了。”母鸡听到了心里想:老鹰竟然被抓了,我要去救它。母鸡找呀找,终于找到了人们抓老鹰的地方,母鸡趁人们不注意,用尖尖的嘴啄开了锁。把老鹰救了出来,母鸡把老鹰送回了家。老鹰对母鸡说:“真的太感谢你了,要是没有你,我就可能回不来了。”

母鸡不慌不忙地说:“朋友嘛,要互相帮助。”母鸡又踏上了周游世界的旅程。

母鸡知恩图报,老鹰非常感动,决定陪伴母鸡周游世界,一路上它们互帮互助,游玩了许多地方。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7】

从前,有一只总是被欺负的母鸡,有一天晚上它对着流星说:“请给我一对神奇的翅膀吧!”

第二天早上它睡觉起来,真的有了一对翅膀。它先是报复那些以前经常欺负它的公鸡,把它们一个个打得鼻青脸肿,它说:“让你们欺负我,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母鸡又飞到猫头鹰的树洞里,说:“老鹰快出来,让我跟你比比飞行。”猫头鹰说:“母鸡也能飞?我不信。”母鸡说:“那咱们就比一比。”说完它们就开始飞了。

刚开始猫头鹰在前面,母鸡怎么追也追不上,猫头鹰想:竟有母鸡要跟我比赛,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猫头鹰没有看见前面有棵树,一不小心撞了上去。母鸡得意地想:肯定是我赢了,因为猫头鹰撞到树上,等它再站起来,它就输了。但是猫头鹰还是站了起来,继续飞,最后还是猫头鹰赢了,而母鸡也因为飞的太快翅膀没有了。

值得参考!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范文锦集三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值得参考!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范文锦集三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一)

最早知道这本书,是从樊登老师那儿获得的认知,今年五月有幸读到,收获很大。

有这样一个例子,区分“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早上起来出门,发现特别倒霉,车上被警察贴条了,到了办公室发现迟到了,又被老板骂了一顿,跟别人开会又发生了争执,然后自己的意见被领导否定了,晚上回家跟家人又大吵了一架,”这时候你会怎么做?就能看出来固定型思维的人,和成长型思维的人的不同。固定思维的人第一反应是:今天太糟糕了,就不适合出门,就不该去上班,或者觉得自己就不适合跟人沟通,甚至想换工作……可以看出来,故事中的“它”有一系列的负面情绪产生,“他”认为这一天真的太糟了。但是成长型的思维的人会说:“我以后停车的时候要注意,我要把自己的时间管理抓起来,我上闹钟要上得稍微早一些,为什么开会的时候领导会否定我的意见?是不是我表达的不够清楚?我找什么机会跟领导再表达一下?还是说我从领导身上能够学到更重要,更正确的想法?”这才是一个成长型思维的人,会去思考问题的角度。

《终身成长》这本书讲的是思维模式的问题。思维决定认知,认知引导行动,行动又会改变我们的生活。所以结论就是:思维其实是我们达到满意生活的本源。透过现象看本质,当我们能够看到事件的底层逻辑时,那些表面的浮华才能被踩在脚底下。这本书会告诉我们:是什么导致了自己可以拥有一个满意的人生。它属于心理学范畴的书,核心就是要相信明天的自己,比今天更优秀,便为之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

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二)

《陪孩子终身成长》作者:樊登。最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初衷,就是因为樊登本人。他所创办的“樊登读书会”被很多人所认知。

本书引用了很多国外知名亲子教育书籍中的论点与精华。不仅提到了怎样陪伴孩子成长,而且论述了父母自身如何进阶。

我们上一辈的父母,往往更关注孩子的衣食住行。让孩子“长大”,也就完成了父母的使命。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更替,现在这一代的父母,越来越注重孩子的“教育”,如何让孩子适应这个多变的社会,怎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以及如何缓解父母自身的焦虑,本书,都给出了建议:

一。培养父母与孩子之间无条件的爱

我们常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试问一下,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是不是也会为了让孩子完成某个学习任务,而许以条件?那么孩子的学习到底是为了这个“奖励”,还是学习本身。

我不否定“奖励”确实有一定的效果,但,家长本身要认清“奖励”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真正让孩子成长的,是孩子的“内驱力”,而不仅仅是外部激励。真正认识到,学习的乐趣,求知的喜悦,才是孩子终身成长的前提条件。

二。价值感的重要性

“价值感”和“归属感”让孩子愿意变得更好。每个人生来都有不同的角色,“子女”、“父母”、“同事”、“下级”,我们在每一个角色里,被人否定、排斥,都会让我们失落甚至自暴自弃。这就是,所谓的“价值感”和“归属感”。我们的孩子亦是如此。

若孩子总是在比较中和讽刺下长大,他的自尊就会被触动,自信就会被打击。并且这种“无用”感也会被放大,直到伴随一生。

我们要学会如何点亮孩子心中的火焰,而不是浇灭他。当孩子拥有了价值感和自尊心时,他才会成为一个自律而又有自控力的人。

三。终身成长的心态

我们时常陷入舒适圈,而停止向前。规避困难,痛恨变化,这就是“固定思维”。而面对未来瞬息万变的时代,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更要培养孩子拥有“成长思维”。

不要过分纠结于别人对自己的评判,不以一次成败论英雄,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在过程中,汲取错误所带来的收获,才能拥有成长性思维。

作为父母,更应该多去发现孩子的闪光点,给予他无条件的爱,让孩子认清,学习的过程和动机才是最重要的。另外,父母也要善待自己,积极的去调节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孩子成长。

“终身成长”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终身追求的目标。从我们自己开始改变,我相信,一个成长型父母,定会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并将这种“爱”一直传承下去……

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三)

只看书名,都能给人以满满的正能量。并为我们指明了人生的方向。“坚持学习,终身成长”!再次被樊登老师博学多才,满腹才识的宽广知识所折服。樊登老师把东方经典国学文化与西方学术知识融汇贯通在一起,使人豁然开朗。领悟到世界知识文化大道相同的真理。期间插穿了我们曾经听过的《反脆弱》《关键对话》……等书籍的`知识要点,让我们再次重温书中的经典。

书中开篇就给出固定型思维模式的定义:认为人的才能是一成不变的,只相信天赋,自大或自卑,不停的证明自己给别人看等特质。而成长型思维模式,则是认为人的能力可以通过努力学习培养,人与人的差别微乎其微,拥有反脆弱心态,从失败和挫折中学习成长,让自己强大!还让我们明白:这是不同两个人的思维模式,也是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体中的两种思维模式,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修炼,去除固定型思维,让成长型思维占据我们的内心,使得我们真正成为一名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只有我们成为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运用相信,夸奖,鼓励,思考,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尝试,等方法和技巧,经由我们的改变去影响孩子和他人。

改变是不易的,谁痛苦谁改变,谁改变谁受益!世界因由我们大家的学习,而变的更加美好祥和!

关于《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参考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平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平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重返狼群读后感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读后感


整个假期,我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之前一直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爱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起哭,一起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起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后感

很认真的读完这本厚厚的《重返狼群》,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个城市里的女子,一只草原上的小狼,本是没有任何的交集,但却因为彼此间深深的情感将他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作者倾注于小狼身上的,是与生俱来的母爱,让她可以不惧任何危险,甚至是死亡,去养育一只失去母爱,濒临死亡的小狼。小狼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让作者不忍放弃。这也是作者对弱小生命的关爱和尊重。而小狼回馈给作者的,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情感,甚至有时比人类更加专一和纯粹。这也正是这本书深深打动我的。

在未读这本书之前,虽然也接触过《狼图腾》这样的书籍,但对狼的了解并不多。大多的文学作品中告诉我们的都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这样的词语。但是作者却在书中展现了我们所不了解的狼的另一个世界:它对幼时照顾过它的人终生不忘;它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牵着走的奴性生活;它充满着竞争意识和机智勇敢;对狼妈的深深依恋牵挂;对重返狼群的勇敢坚定......这一幕幕在作者笔下真实细腻地展现出来。

小说结尾处作者和小狼格林久别重逢,但却毅然让它回归狼群的情节让无数人为之感动。山风呜咽,与格林四目相对,我大喘着气,还没来得及叫它,它就快速冲过来扑入我怀中。当作者将铁链套在格林脖子上想要将它带回人类社会时,尽管格林留恋地回头望着狼群消失的方向,却又回过头来,狼眼里溢着泪光。作者的内心是矛盾复杂的,小狼格林的内心也是纠结的。作者对小狼深深的情感使她不舍得让格林真的就此离开,因为她知道这次离开或许意味着今生将永远无法再见。但格林是属于狼群的,作者自始至终都明白,不能因为自己的情感而让一只属于草原的狼被禁锢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中。因为对于小狼来说,失去自由就是失去了狼的尊严和天性,这也是作者最不愿意看到的。不管有多么不舍,作者还是让小狼重返狼群。因为感情不是要禁锢所有,而是要让它快乐自由的去生活,这也是对小狼最好的安排。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与小狼的情感所震撼,爱它就要给它尊重与自由,这是自然界和谐共处的法则。

值得收藏!蜻蜓眼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小学生,除了学习课本知识,还有要多进行课外阅读。课外阅读有助于打开小学生的思维面和创新能力。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小学生应该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值得收藏!蜻蜓眼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蜻蜓眼读后感(篇一)

《蜻蜓眼》是一部纯真的小说,包含了世上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感情;这也是一部凄美的小说,泣诉了人间的沧桑,它是出自曹文轩之手。

这本书主要以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为主,并以她的视角勾勒了上世纪30年代一家人相扶相帮,在战火中艰难却温馨生活的动人场景。当我合上书本,仿佛看见了拥有雪白皮肤、金色头发的小阿妹向我挥手;看到了慈祥温和、高贵美丽的法国奶奶奥妮莎向我微笑;看到了高大威严、眼神明朗的爷爷亲切地望着我;还看到了胡妈和宋妈坐在一起细细碎碎地聊着天……我不仅看到了他们向世界展示乐观的一面,而且也看到了他们不能言说的痛苦。在曹文轩爷爷的笔下,他们每个人都像活了过来,都在为生存和尊严努力奋斗着。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一张是《月光下》,讲的是奶奶生病了,做手术需要很多钱。但家中只剩下一架钢琴——阿梅最宝贵的钢琴。迫不得已阿梅的爸爸妈妈瞒着阿梅把这架钢琴当了,治好了奶奶的病。阿梅知道后很伤心,但因为是给奶奶治病,所以她表现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说自己不喜欢弹钢琴了。最后奶奶得知了药费的由来后,便咬咬牙用她最宝贵的东西——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当年结婚时的嫁妆)把琴换了回来。这似乎只是一架钢琴的旅行,却处处闪现着这家人最宝贵的财富——爱。因为这份爱,懂事的阿梅愿意失去自己的钢琴;因为这份爱,奶奶愿意用自己最宝贵的戒指换回钢琴。有了困难,一家人一起面对;有了快乐,一家人一起分享;有爱才有幸福。

圣人说,人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但不论在现实中还是书中,人也有自私的一面,其实人本无善恶之分,但面临做选择的时候,选善则善,选恶则恶。曹文轩爷爷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世间,永不变的是爱与美!”

蜻蜓眼读后感(篇二)

热气逼人的暑假中,我时常在书海中遨游。《狼王梦》《混血豺王》等很多好书都被我反复翻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蜻蜓眼》这本书。

《蜻蜓眼》是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力作,文章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看特殊年月中一家人相扶相助的动人情景。杜梅溪在巴黎偶遇女子奥莎妮,便一见钟情,生下了四个孩子。二战时期,她和杜梅溪一起回上海定居蓝屋。随着时间的流逝,奥莎妮从年轻貌美的少女渐渐成为饱含沧桑的老妇。孩子们各自成家,又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在孙辈中奥莎妮最爱的就是阿梅,她是唯一的一个孙女。在艰难的环境中,他们幸福的生活着,直到杜梅溪不幸去世,奥莎妮也去世了。

他们留下了物质的宝物:蜻蜓眼,这是一种宝贝,一种椭圆形的珠子,据说只有两枚。蜻蜓眼与宝石串成的项链更是价值连城,因此很多人对蜻蜓眼打起了坏主意。

书中,让我感受到很多精神上的宝物:亲情与快乐!比如奶奶将自己的毛衣解拆掉,编织毛衣,一件件毛衣都体现出浓浓的爱;在下雨天中撑一把红艳艳的油纸伞,在雨中快乐的玩耍,笑容中蕴含着窘境中难得的快乐;奶奶一直保留着她妈妈留下来的小皮箱,经常去抚摸。皮箱中躲藏着思念故乡,爱护家乡,怀念国家的情感。

当奶奶所居住的蓝屋越来越穷,从小帮助她们带阿梅的保姆胡妈、宋妈只能有一个人留下。可她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已产生感情,尽管她们各自的家庭都困难急需钱,可彼此还是希望对方留下来下来。宋妈便想了一个办法:给了阿梅一粉一绿两件衣服,如果阿梅穿的衣服是粉色的,胡妈留下来;是绿色的,宋妈留下来。过了一会儿,房门打开了,阿梅选择了漂亮的那一件——粉色的。虽然宋妈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眼泪还是顺着她的脸流了下来……

这些精神的财富,比物质更饱含着奶奶喜爱家庭,怀念祖国的情感。而这些蓝屋中的宝物,也会让我念念不忘,继续去寻找人间的真情!

蜻蜓眼读后感(篇三)

蜻蜓眼,是战国时期两颗层层叠叠的如蜻蜓的眼睛一般琉璃制成的宝石。它被所有人称为无价之宝,因为它是无价的。而阿梅的奶奶却不这么认为。它是阿梅的太爷爷在爷爷带着奶奶来到他们面前时,送给奶奶的定亲信物。因此这对奶奶来说意义重大,是她与爷爷的爱情见证。如今,她又将蜻蜓眼送给了阿梅,让阿梅的父母在阿梅结婚时带上。

蜻蜓眼它传承了阿梅一家祖孙情。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也许,它还会继续传承下去。

故事发生在混战时期的上海。原本的阿梅家,过着平淡无奇的中西式结合的生活。但自从那一天,一队人喊着口号冲进阿梅家里,说阿梅的奶奶是国际间谍,而且是法国派来侦查情况的。那群人翻箱倒柜地搜,把奶奶的蜻蜓眼,从她的一只小皮箱内拿出来扔在地上,因为这些人并不知道蜻蜓眼的价值。在阿梅家服侍了几十年的胡妈和阿梅庆幸蜻蜓眼没被拿走。不过那些人诬陷奶奶的事还是被传了出去,这使得阿梅在学校中的生活愈发的艰难。她的伙伴们不再理她,同学们直接无视她,虽然有些老师对她十分同情,但是老师们还是不再因为她学习好而表扬她。甚至连学校有重大比赛演出都不让她上场了……然而她并没有放弃,坚持做好自己。她那坚定从容如雪松一般,坚定不移,就如但丁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一样。她的这一高贵的品质有令人钦佩,也使我明白了无论外界怎么样,只要是对的,就要坚持真理。

但是阿梅最令人敬佩之处的,在于阿梅对奶奶的孝顺之情。因为任何人在这样的时候可能都会想要抛弃奶奶。连阿梅的奶奶都是这么想。可是阿梅没有。她不但没有嫌弃奶奶,还加倍的孝顺她、敬佩她。在奶奶想让她弹琴时她就去弹琴,想要她干嘛,她就干嘛。她的这般孝顺也让奶奶放下了心。她虽然对学校里的事很伤心,但对奶奶总是露出高兴的一面。相比较而言,让我觉得惭愧的是,在平时的日子里我一遇到烦心事就发小脾气。有时候往往把事情搞得很糟,一点儿也不像阿梅。所以我们要向阿梅学习尊老爱幼的高贵品质,学习她在大义面前忍辱负重的精神,学习她处事不惊的心理素质。

蜻蜓眼,悲伤感人,虽然爷爷和奶奶都因那群“革命青年”的折磨,去世了,但是阿梅祖孙的深厚感情,以及阿梅身上流露出的无论面对什么样的风雨,依然坚守本心,依然做好自己的高贵形象留在了我的心中。

蜻蜓眼读后感(篇四)

可贵的亲情——《蜻蜓眼》读后感

假期,妈妈从当当网给我买了一本书——曹文轩的《蜻蜓眼》。书一到,我便一头扎进书中,细细品味起来。读着读着,我被书中那伟大的亲情深深地打动了。

书中生动地描写了在那个硝烟四起、人心惶惶的特殊年月,阿梅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故事。即使合上书,那些苦难而又美好的情景依旧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放映着。

看,奶奶对阿梅很好。因为家里经济不好,爸爸典当了阿梅的钢琴。奶奶知道了,卖了从法国带回来的首饰,赎回了钢琴。

瞧,爷爷深爱着奶奶。爷爷当了自己心爱的手表,走遍整个上海,还被人误会打了一顿,而这一切只是为了给奶奶买一瓶香水……

亲情,是何等可贵。它与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善或恶都无关,它只跟爱有关。只要亲情存在,即使再大的风浪,哪怕是乱世的伤残,都有人与你一起去面对。猛然抬眼看到爸爸正低头一边为不小心摔伤的妈妈清洗伤口、更换纱布,一边轻声问着:“疼吗?”妈妈把脸扭向一边,嘴里答着:“不疼,不疼,一点都不疼。”却忽然轻声“嘶”了一下,爸爸赶紧停住手,嘴凑近妈妈的伤口轻轻地吹气。“爸爸,我来帮你!”我放下书,向我亲爱的爸爸妈妈走去……

【评点】

这是一篇读后感,既有对感人情节的简述,又表达了作者对亲情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结尾,先议论,发表看法,再辅以生活场景的描写来丰富对亲情认识的表达。由书里回到现实,很巧妙,更增加了文章的感染力。

蜻蜓眼读后感(篇五)

《蜻蜓眼》是一部千载难逢的小说,但是“蜻蜓眼”这个题眼在文章中出现得却并不多。那么,为何作者却要用“蜻蜓眼”作题目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讲述了中国爷爷杜梅溪与法国奶奶奥莎妮在马赛一见钟情,生下了两双儿女。二战期间,他们带着儿女回上海定居,蓝屋越发窘迫,但他们却越发欢乐了……我不明白,为何在如此战乱的年代,他们一家仍会保持纯真的欢乐?面对诬蔑,他们怎会仍微笑着坚强?看着封面奶奶微笑着的神情,有些拘搂却依旧坚决的背影,我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在这样难堪的日子里,蓝屋依旧欢乐。也许就如雨果所说:“生活就是面对真实的微笑,就是越过障碍注视将来。”对于蓝屋里的人们,欢笑是永恒的;那么对于其他怨天怨地的人呢?对于他们欢笑是怎样的呢?

我们曾许多次地说过“坚持就是胜利”“阳光总是风雨后”,但世上还是有许多懦弱之人,因为可怕挫折而开始埋怨生活,殊不知,只需抬头,天空依旧阳光灿烂,依旧蓝天白云。而那困难,只需勇敢,你就会发觉,困难背后的道路仍然光明。霍金是这样,李时珍也是这样;名人是这样,普通人也更是如此。只有毅力、只有努力,你才会发觉:原来困难并不是如此不可跨越!而世上,更是有许多个因为坚强而成功的例子,而我,也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从小吹竹笛,因此,现在的我几乎在竹笛上没什么困难。但就在前不久,我却在“花舌”上摔了跟头。

“花舌”就是一种演奏技巧,使用时会发出类似摩托车发动时的声音。虽说很简单,但我那笨舌头还是打不过弯来,常气得老师吹胡子瞪眼,但又无可奈何,只得重新教我“d-e-嘚-”,我也常常很沮丧,认为我考不上十级了,但当我看到三级、五级、八级的考级证书时,我的心里便会重又充满自信—八级我都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还怕十级?于是,书桌边、汽车里、用餐时,都能听到我一遍又一遍地小声嘀咕:“d-e-嘚-;d-e-嘚-……”甚至,连同学都知道我在练“花舌”。这种卷舌音实属难练,但我还是不放弃。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个月…我还在坚持。终于有一天,我快乐地笑了:“我终于学会了‘花舌’!”但这远远不够,因为我还要练习吹“花舌”,把“花舌”运用到曲子中。半年后,也就是现在,我已经能轻松的驾驭‘花舌’了,这也让我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十级考试。

“蜻蜓眼”也许意指坚强,也许意指坚持,但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或感叹命运不公时,无论是坚持还是坚强,都是最明智的选择。一定要坚持下去,哪怕这坚持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崎岖。我们要在心中点燃一盏灯,告诉自己:不要放弃。彩虹不也是要在暴风雨后才能看到的吗?用坚持这种神奇的力量等待暴风雨的结束,不要轻言放弃。

关于国史十六讲摘抄范文锦集8篇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国史十六讲摘抄范文锦集8篇”,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1

中国的历史如同流水源远流长,我对国史更是蜜蜂喜欢花朵一般,看到国史书便会欣然读起来,可是幼时的我读后觉得索然无味,昏昏欲睡,对国史的兴趣一天一天减弱。今年暑假,我在书店无意中发现了这位国史老师《国史十六讲》。读了一会儿,发现这本书内容突出重点,讲得既深又透,讲出了一个所以然,给了我具有历史深邃感的启示,再一次激发了我读中华文明史的兴趣。

《国史十六讲》讲述了从中国起源到清朝灭亡的所有精彩片段,介绍了各个朝代不同的风情,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各式各样的古玩。就这些足以让我们大开眼界了。其中我最喜欢第7讲与第16讲。他们分别讲述了中国的兴盛与衰败。让我一会为祖先喝彩,一面为他们忧虑。来自:作文大全

唐朝被人陈为活力四射的世界性帝国,从李世民到武则天,从盛唐气象到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从佛经进国土到佛教繁荣,都能体现出唐朝那时是如此兴盛、庞大。在唐朝618-907年中国家统一,南北朝运河的开通,几座雄伟的京地的修建,与国内的贸易扩大,均刺激了世界各国。唐代的中国发展成了世界大国,亚、欧两洲各地的商人,留学生那个时候的中国人眼界格外开阔,对其他各国的文化光采博收,将印度的佛教以中国本土的学识与仪式来变化着使用。

假如唐朝比作中午的烈阳的话,那清朝便是傍晚的夕阳,真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呀!虽然拥有贤明、武功与文治都无与伦比的康熙皇帝,还是政绩颇为可观的雍正,但经受了八国联军的踩踏,清朝变得不堪一击,最后灭亡了。

樊树志教授说过:这是一个不容易到达的境界。谁不能至,心向往之。虽然我没经历中国的文明史,但我能从《国史十六讲》中深深感受到一穷二白任人宰割,繁荣昌盛受人喝彩,让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发奋努力吧,使祖国更加强大。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2

终于磨磨蹭蹭地看完《国史十六讲》一书。这本书是我半年前在南京一旧书摊淘得。以前看的历史书,大多讲历朝历代兴替的政治得失及宫廷权力斗争,而这本书主要从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角度概述了中国通史,给人更多的启发。

对于中国来说,到了西汉中期,基于小农经济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已经很成熟了,唐宋期间达到巅峰状态。从汉代以后,在2000年的时间里面,政治制度建设方面基本没有突破,只是技术层面的修修补补。朝代兴替的革命过程中,破坏大于建设,既没有技术方面的突破性进步,也没有制度的革新。新的朝代完全继承上一个朝代的经济模式和政治制度,社会越来越僵化,越来越没有活力,到明清时期中国衰落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中国历史上,也有商业贸易比较发达的时候,但不幸的是,这种商业发展没有像欧洲一样产生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明初和清初时期,帝国国力强大的时候,帝国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不是鼓励发展商业,而是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商业发展,明末所谓的倭寇很大部分是参与走私的沿海居民。宋末和明末,基于增加税收应付对外战争的需要,中央集权控制松弛,沿海地区商业贸易迅速发展,中国面临较好的发展机会,但因为国力赢弱,这种发展被外族武力入侵战争打断。

与欧洲比较,中国古代经济领先但没有率先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一是重农主义的政治理念下,处处防范和限制商业发展,没有起建立保障和鼓励商业发展的社会制度和机制;二是生产力水平停留在小农经济和手工业时代,没有显着的技术进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三是文化方面停留在对古代经典的诠释,帝国专制集权限制了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虽然在每个朝代兴替时期,有过短暂的思想自由,但不过是昙花一现。新的朝代建立后,社会秩序又回到了从前。

总之,历朝历代的兴替,基本是原样复制,缺少制度革新,没有技术进步,限制思想自由,政治越来越僵化,社会越来越没有活力,国家逐渐从领先变为落后。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3

历史见证了一个时代,并且携带着巨大的信息量,给予了我们一个可以深入剖析她的机会。历史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解读她?诸如这类的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们每一个人,历史的魅力就是这么大,总是会让我去深究其中一个微小的细节,说白了,要的就是这么一种读出了东西的快感!最近在读樊树志老师的《国史十六讲》,从中我读出了许多东西,拿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这是一本全面解读历史的好书,从大同到小康、从早 期中华的礼乐文明到诸子百家的学说着作、从秦始皇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帝国体制,再到唐、宋、元、明、清的辉煌与衰亡,纵横几千年的华夏史学文明及其思考在樊老师的笔下被深刻地描述了出来,给予了我历史深邃感的启迪,使我不仅抓住了浮出水面的史学之莲。而且潜入了湖心!

我们知道,秦朝建立后,中央集权也随之形成,首先要求全国在文化上必须高度统一,其次是在交通上的高度统一,再而是意识形态上的高度统一,以上三个统一诠释了中央集权制的精髓!在樊老师的整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一幅诸多王朝辉煌与没落全过程的宏图巨制,然而细细咀嚼,我发现每一个王朝都离不开一种制度,那就是刚才我们提到的中央集权制,在谈到刘邦时,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刘邦建立的汉朝,最大的贡献就是汉承秦制。这句话表明刘邦虽然推翻了秦朝,却继承并维护了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充分肯定了这一制度。古代皇族们为了巩固他们的政权,小心地拿捏着手中的那把戒尺,重了不行伤了自己,轻了亦不行镇不住那帮觊觎权力金钱的所谓臣子!野心勃勃的政客们在无所不用其极的寻找着可能更迭现有政权的任何一个机会,唐末的藩镇割据、党争现象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在那个时代,中央集权制无疑代表的是最先进的制度!它能使政权得以稳固,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经济得以长足发展,于是各个朝代都曾拥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

然而几千年的集权统治同时也禁锢了中国人的心灵,老百姓甚至已经习惯了被无条件支配的生活,因为国家就有这个权力!适应这种制度就是百姓的义务!那么民主呢?民主到哪里去了?谁又来疾呼民主?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摸不到那本该触手可及的民主,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从史学到事实,我不禁扪心自问,这会不会已经成为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陈规?古往今来,中国从分裂到合并,从合并到分裂,从集权到集权,之后从集权再到集权,似乎进入了一个死循环

《国史十六讲》持论稳健,饶有兴味,使我能够大胆地联想现实与历史的级差,用一种较为发散的思维思考史学精要,挖掘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让我学会了如何多视角地看待历史现象,同时也校正了我看待现实的方式不能用历史的眼光来审视现实,更不能将历史的思想延用到现在!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4

《国史十六讲》,发现这本书内容突出重点,讲得既深又透,讲出了一个所以然,给了我具有历史深邃感的启示,再一次激发了我读中华文明史的兴趣。

《国史十六讲》讲述了从中国起源到清朝灭亡的所有精彩片段,介绍了各个朝代不同的风情,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各式各样的古玩。就这些足以让我们大开眼界了。其中我最喜欢第7讲与第16讲。他们分别讲述了中国的兴盛与衰败。让我一会为祖先喝彩,一面为他们忧虑。来自:作文大全

唐朝被人陈为活力四射的世界性帝国,从李世民到武则天,从盛唐气象到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从佛经进国土到佛教繁荣,都能体现出唐朝那时是如此兴盛、庞大。在唐朝618-907年中国家统一,南北朝运河的开通,几座雄伟的京地的修建,与国内的贸易扩大,均刺激了世界各国。唐代的中国发展成了世界大国,亚、欧两洲各地的商人,留学生那个时候的中国人眼界格外开阔,对其他各国的文化光采博收,将印度的佛教以中国本土的学识与仪式来变化着使用。

假如唐朝比作中午的烈阳的话,那清朝便是傍晚的夕阳,真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呀!虽然拥有贤明、武功与文治都无与伦比的康熙皇帝,还是政绩颇为可观的雍正,但经受了八国联军的踩踏,清朝变得不堪一击,最后灭亡了。

樊树志教授说过:这是一个不容易到达的境界。谁不能至,心向往之。虽然我没经历中国的文明史,但我能从《国史十六讲》中深深感受到一穷二白任人宰割,繁荣昌盛受人喝彩,让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发奋努力吧,使祖国更加强大。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5

《国史十六讲》讲述了从中国起源到清朝灭亡的所有精彩片段,介绍了各个朝代不同的风情,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各式各样的古玩。就这些足以让我们大开眼界了。其中我最喜欢第7讲与第16讲。他们分别讲述了中国的兴盛与衰败。让我一会为祖先喝彩,一面为他们忧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史十六讲》读后感2021-国史十六讲读后感800字范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6

最近阅读了中华书局2006年版的《国史十六讲》,感觉收获很大。本书主要以时间和朝代为序,分十六个专题概述了中国自史前到清朝前期的历史。作者结合最新的科研成果以及自己对各朝重大历史事件与思想文化的理解,将中国古代历史完整,简略,却又清晰的展现在读者面前,无论是对于历史爱好者,还是史学研究者而言,都不失为一部好的史学作品。

首先,以各朝各代的代表为每一讲标题,重点更为清晰。名为《国史十六讲》,在形式上分十六个章节,以讲座的形式概述中国历史。章节名称特点鲜明,通过标题读者便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各章的主要内容及作者的侧重点。总的来看,作者更侧重于思想文化方面。从先秦的诸子百家到秦汉魏晋南北朝的经学、谶纬、清议、玄学,再到宋朝开始继续发展的新儒学,包括有明一代的朋党之争与文人社团都有列专题进行专门叙述。而其他的部分思想文化也间接地在文中提及,即史前和夏商周等思想问题,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盛行于唐代的佛教文化,晚明开始的西学东渐及清朝前期的文字狱问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史十六讲》里含有作者对中国古代几千年思想文化价值观的深刻思考。

其次,文中无时不显示出作者严谨的学风以及灵活的写作技巧。本书包含了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且作者将中外同时期的文化做比较,也结合了部分国外学者对中国的研究成果,这说明其研究不拘泥于时间地点的限制,这也使得本书有视野开阔的鲜明特点。以第一讲为例,史前史一般由于枯燥很难激起读者的兴趣,然而作者在第一章中即以对西方人类起源说中的主流观点夏娃理论发出质疑,并且以中国的考古成果进行考证。

这在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同时也表明了历史研究是不断进步的,我们应该抱着质疑的观点来看待历史,这样历史研究工作才能不断的有新的突破与进展。此外,本书旁征博引,清晰明确的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使得读者在轻松阅读的同时不仅巩固了基础知识,也对学界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有个大致的掌握。而且,樊先生在写作过程中援引不少诗词及成语典故,使得语言表述更为形象生动,引人入胜。

再次,书中将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同时期的比较,在通览全局历史方面有较大的帮助,也对各地读者容易混淆的相关概念进行了阐述。解释了中国分封制下的封建制度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ism的区别,指出了两者的不同。此外,也对东林非党问题做了详尽的解释,指出朋党与政党的区别。对晚明开始的西学东渐与东学传入西方也有独特的见解,这些都是研究中国历史值得注意的地方。

最后,除了重点对文化史的探究外,对政治制度,经济等各方面的论述也是详略得当,重点分明。书中的图片及数据使得论点更为清晰。关键字用黑体标出,更便于读者阅读。诸如论述秦汉时中央集权体制初建的维持方法,解释魏晋风度的特点,分叙唐朝佛教的各派别等等。以黑体字表明论点,并于后文详细分述。这有助于读者把握重点,理清各部分的基本脉络,并且加深对思想文化方面的理解。

《国史十六讲》确如先生所说,不纠缠于历史的细枝末节。但是其简练的文笔却最大的概括了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脉络,将中国文化史的发展过程深入浅出的展现在读者面前。全书主次鲜明,重点清晰,对于我们了解以及研究历史有着很大的帮助,也是史学论文写作的一个很好的范例。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7

寒假期间,抽空读了樊树志先生的《国史十六讲》。本书是樊先生为复旦大学精品课程国史概要撰写的讲稿。出版之后,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欢迎,一再名列各种畅销书的排行榜,一度排行第一,是一本读者自己选出的深入浅出的好书。这本书凝结了作者自己的读史心得,力图对中华文明史上的重要问题,进行具有深度和新意的解读,不再纠缠于历史的线索和细枝末节,给不同专业的学生一个历史深邃感的启示,激发学生重新思考中华文明史的兴趣,也同样使读者深切体会到了可以换一个角度看历史的方法。

在这十六讲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九讲宋:繁荣和创造的黄金时代。传统史家的笔下,宋朝是屡屡遭受非议并评价不高的时代,积贫积弱,在与骑马民族契丹、女真、蒙古的较量中,总是处于下风。但实际上,宋朝有它辉煌的另一面。宋代的辉煌在平日教学中有很多体现,在学生平时的试题中也有很多史料,可见已经是史学界的共识了。

宋朝处在中国历史从中世向近世转变的转折点,也就是学者们常说的唐宋之际的社会变革时期,无论在经济、科技、文化各个领域,它都是繁荣与创造的黄金时代。

一、政治上,官僚政治与体制内改革

经过唐末五代的激烈社会变动,贵族政治彻底崩溃,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官僚政治体制,其突出的特点是君主独裁体制的形成。主要表现为:首先是宰相权力的削弱,如二府三司制的确立,分割了宰相的权力,加强了皇权。其次是军事权力的集中,如杯酒释兵权,强干弱枝,虽然这种重内轻外的方针,产生了许多负面效应,如军队战斗力在为削弱,但是军权毫无疑问地高度集中于中央了。再次是财政权力的集中,如设转运使,把各地税收机关收归中央掌握,地方税收除留一部分供地方开销外,其余全部上交中央。

官僚政治对于贵族政治而言,是一种进步。但是它也有新的问题,官僚机构的空前庞大就是其中之一。这种官僚政治给北宋带来所谓三冗的局面,于是出现了体制内的改革。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虽然都没有逃脱失败的命运,但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经济上,传统农业的新发展和商业革命

农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中部和南部水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粮食产量相应增加,耕作技术与经营方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传统农业的新发展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它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商业革命较早的出现,成为宋朝历史的一抹耀眼的亮色。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他的《全球通史》中写道:除了文化上的成就之外,宋朝时期值得注意的是,发生了一场名副其实的商业革命,对整个欧亚大陆有重大意义。主要的表现就是北宋的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城市发展。唐朝的坊市制被打破,商业发展中时间、空间的限制被取消,这种变革在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中有着巨大的意义,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把商业活动从封闭的坊中解放出来,扩散到大街小巷的沿线,形成了近代都市商业街的雏形,为都市商业拓展了新的空间,也为都市增添了繁华的商业气息与市井色彩。于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景观:政府宣布取消对于夜市的禁令,商业活动不再有时间的限制,开封城内出现了通宵达旦的商业街。这样一个细节,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唐宋之际的社会变革。

同时城市中还出现了专门的娱乐场所瓦子。北宋还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纸币交子,在商业和金融发展进程中的历史意义,无论如何估价都不嫌过分。

而到了南宋的时候,天下流行这样的谚语苏湖熟,天下足,说明古代经济重心南移最终完成。

三、科技上,领先于世界的科技成就

宋代,古代的四大发明中的三项:印刷术、指南针和火药,都有了划时代的突破,北宋的毕昇发明的泥活字,开创近代活字印刷的先声;指南针在北宋后期已经普遍用于航海;北宋初年,火药广泛使用于战争。而这些成果传到欧洲,导致欧洲结束中世纪时代而进入近代文明时代,推动了西欧的社会转型。

因此,我们说,宋代时,出现了政治革命、科技革命、商业革命,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是中国中世纪的结束和近代的开始。这样的观点与传统的史家的观点有所不同,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宋朝的历史,开阔了视野。感谢樊先生的《国史十六讲》,把复旦大学课堂上的讲义贡献给社会大众共享,奉献给我们这些没有机会进入复旦大学听课而又对此心向往之的读者!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8

樊树志先生的《国史十六讲》确实不错,脉络清晰的讲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些大的时代,很明显针对的对象是刚刚进入大学的本科生或是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历史爱好者。唯大学者,方能放下身段,用浅显的文字,对普罗大众进行这样的知识普及,可惜现在的大学,早已不是几十年前的大学了。

樊先生的讲义非常精当,对于中国历史上一些令人非常感兴趣的问题,都做了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解释(当然,这是对于我们这些历史盲来说的)比如,对于建文帝的下落,晚明时期中国与国外的贸易关系,全球化始于元,发于明,盛于晚明等等的阐述,以及对于清初大玉儿下嫁多尔衮等流言的考证,都非常新颖而具有说服力。

当然,因为是讲义,不可能讲的太深太透,如果说中国历史是一条长江大河的话,樊先生的讲义,固然不是飞机航拍抑或卫星图片,最多也就是游轮在江面上一路而下,挑几个著名的美景指点下,然后就轻舟已过万重山了吧。对于此江此河的各处的水文状况等等,只能是泛泛而谈了。而且,最令人惋惜的是,樊先生的讲稿中,我们可以隐隐约约的时常感觉到一些意犹未尽,一些欲言又止,一些题外之意。樊先生讲义的大纲,也未能脱去主旋律思维的影子。

最明显的就是只讲治世,不讲乱世;只谈正溯,不提余脉了。这正是让人感到悲哀的地方,读史是为了明今,是为了更好的看清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而非钻旧纸堆,搞些杜甫究竟是冻死的还是吃冷肉噎死的这些话题。所以对于历史的评述中,我最希望看到的是史学家能以其深邃而智慧的眼光,给我们指引。现在发生的一些事情究竟历史上面究竟有没有发生过,历史上这些事情的后果是什么,其来源、起因是什么,其结局又是怎么回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透古观今,而历史研究者要做的,当然少不了借古讽今了。

当然,这些在皇权逐渐加强且失去约束的时候是要砍头的,然而樊先生为什么留着这么多欲语还休呢?难道是怕什么吗?我们以为早就过去的一些事情,对那一代、下一代,乃至下下一代的国人,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呢?这一切一切,还未知。

重返狼群读后感2000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重返狼群通用


能读书,才必博;能养气,量必宏。二者不可偏废。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知识和感悟的双重收获。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联系生活中类似的事物。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算是有新意的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现在向你推荐读后感重返狼群,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1

一匹狼与人和平共处的惊世美丽传说在若尔盖草原上诞生了。

李微漪,一个柔弱的80后女子凭着博大的母爱与坚强的毅力跳出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与狼共舞”。格林,一匹货真价实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图报的纯情颠覆了狼在人们心目中的丑恶形象,打动了所有观众的心。

我已经把《重返狼群》读了四次,但仍然想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或因为格林的悲惨身世掩卷而泣,或因为格林把大獒们逗得团团转而笑出了声,或因李微漪的似水柔情而感动得泣不成声。这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一篇惊天动地的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动人乐章。它道不尽的是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欢乐,说不完的是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的可爱的友情。李微漪用她那女性独有的温柔,细腻的文笔,不仅为狼申冤,同时也对残害野生动物的罪恶人类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她在文中这样写到:“……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试问哪个人愿意把一口救命粮拱手让人,自己却饿着肚子?何况这只是一匹狼啊!不知道它比那些干喊着感恩的口号却不做事的人可爱多少倍!

李微漪只是一个人,她也只是救了一匹狼,但她救得更多的是人们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心。有的人天天喊着“保护大自然,与大自然和平共处”的口号,转过身去,却在心里盘算着下一餐是吃熊掌呢还是吃鱼尾,我说不出来对这种人有多么的鄙视。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世界最大剁椒鱼头在长沙开锅”,这鱼可是在水中活了三十年啊,在水中它就是鱼王,可是它被疯狂的人类捕捉了去,做成了鱼头,还申请了那可笑的“吉尼斯”记录,简直是荒谬至极,那可怜的鱼儿成为了那些高官口中的大餐,吃的时候还微笑着脸,眯着眼睛不停点头称赞:“嗯!野生鱼王味儿就是不错!”吃完之后又打着“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旗号四处招摇。唉,多么可悲!悲的岂只是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还有那人们被世俗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心。

有位网友是这样评论李微漪的:“这女人肯定是疯子,居然把野狼带回家喂养,居然敢与野狼在狼山上共处达三个月之久,简直不可思议!”当看到这时,我不禁要发问了,试问这位网友,就算给你一百万,你敢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快要绝种的草原狼吗?何况还是不求回报的。

李微漪不仅是一个人,还是一种精神,一种对大自然有深切的爱有精神;是一把钥匙,一把开启心灵尘封已久的对大自然受的本能的钥匙,是一束阳光,温暖人心,给予大自然深切的爱意。以前的我,可能是因为年纪小吧!心无一点怜悯之心。经常和玩伴爬上大树去掏鸟蛋、捉小鸟,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鸟被我们玩弄于鼓掌之中,急得鸟妈妈在枝头上乱蹿,我们却在树下掩嘴偷笑。有时候把蛇呀、老鼠呀、青蛙呀抓起来关在一个盒子里,让它们自相残杀,以此取乐,殊不知这些可怜的小生命也是有灵性的,正如李微漪照顾小格林,格林也会反哺一样,它们都会感恩,它们都懂得感恩!

当我第一次读完这本书时,泪流满面,心中惭愧难当。对不起!那些被无知的我折磨死去的小生灵们!请你们原谅我的无知,我将会尽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好你们的后代,以此来弥补我过失。让我们一起沐浴在李微漪那神圣的爱之光里,让我们也用爱心去感化那罪恶的xx,去感化那无情的猎夹,去感化那冰冷的屠刀。让我们一起高呼“人与自然,和平万岁”!

姜戎说:“图腾仍在飘扬,狼以成为传说”并不是仅有狼将要成为传说,还有更多的动物都将要成传说,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直至今天,为了不让我们人类也成为“传说”,所以我们得行动起来,一起去拯救更多将要绝种的野生动物,一起去拯救我们的未来。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2

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己的绳索就可以被解开了。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3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4

此刻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作品,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齐看了这部作品)。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能够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能够发现其实还是能够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后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此刻已经2021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此刻观众面前的资料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留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能够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仅能够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期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5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6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7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片子的主人公——格林,中国西北狼,又名夜月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坐标:若尔盖大草原。李微漪,野生动物画家,坐标:成都&若尔盖;亦风,自由职业者,摄影爱好者,坐标:成都&若尔盖。是夫妻,是爱人,是工作伴侣,是灵魂契合的爱侣……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格林八个月大时,终于狼群出现了。这也是国内首次拍摄到的最大规模的野生狼群。此时是入群的最好时机了。狼群路过的时长很有限,格林很紧张,狼嚎和狗叫,有点凌乱了。李微漪和亦风一起与格林狼嚎,最终狼群驻足了……伤心留恋后的奔赴族群,格林,终于是一匹真正意义上的狼……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大的方面而言,狼群在过度的被捕杀,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也在逐步的沙化。人与狼,人与自然环境,自然万物之间,相依相存,相生相克。自诩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高在上的人类,急切的需要呼吁对自然的信仰,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保护身边的小小动物和植物做起,从生活中的低碳环保做起,护养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格林与李微漪(妈妈)。狼,不只是专心专情,聪明果敢,温情感恩是人类疏于对他们的标签认知。镜头中,在食物紧缺下,格林给李微漪夫妇刻意留下的猎物(他自己也饿着肚子);李微漪生病时,格林刨出他掩藏的食物给妈妈;李微漪崴脚了,格林跑到很远的牧区,为她迁来马匹;与狼群回应后即将离去,与妈妈的留恋不舍……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一:重返狼群读后感】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篇二: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篇三: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篇四: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篇五: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篇六: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篇七:重返狼群读后感】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篇八:重返狼群读后感】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篇九:重返狼群读后感】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篇十:重返狼群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值得收藏!《失乐园》读后感600字范文锦集(7篇)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每个人从出生之后,都需要阅读一定量的书籍。在我们阅读完一部文学作品时,心中就会产生很多的想法。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最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值得收藏!《失乐园》读后感600字范文锦集(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失乐园》读后感600字【篇一】

花了三个晚上看完了日本作家渡边淳一的《失乐园》。说句心里话,我没有看懂!真的没有看懂作者想要表达的难道仅仅是爱情至上这个理念么。

因为人到中年,因为夫妻之间的感情不如原先那么炽烈,因为外面的诱惑太大这样就可以背着自己的爱人在外面找小三儿了么我不懂!

难道这样的爱情还要被称作至高无上的爱情么久木,一个五十多岁得男人了,家里有着那么一个贤惠的妻子,女儿也已经长大出嫁。自己也算是有着一个还算稳定的工作。至于那个淩子,就更是让人理解不了了。自己的丈夫也算是个比较有成就的医生,自己的家庭主妇做的是那么的舒服。

这些人难道就仅仅是因为性满足不了,就可以这么大大方方的出去找情人了么这个社会是怎么了呢至少我现在是理解不了的!

既然做出决定,跪着也要走完自己的选择的路!既然当初是那么的爱着对方,为什么就不能还和当初一样爱着对方呢毕竟你们是夫妻啊,夫妻的含义远远不像男女朋友关系那么的简单啊。这里面充斥着太多的责任与义务。

因为性就可以放弃一切,不顾一切,违背一切,那人活着还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呢

现在的我还是个单身,我也在努力的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至少我现在是希望自己能够找到那个最适合自己的另一半。为了爱情,为了真正夫妻之间的爱情,我和他都要努力的去为了爱情,为了责任,让对方拥有一个幸福的性。

对于性这个东西,我真的没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谈太多,没有经历过就没有发言权。我只是衷心的希望以后的自己不要做出像《失乐园》里主人公的事情,因为他们的做法太自私了!

不能因为图自己一时快乐,就伤害了周围那么多无辜的人!

要学会爱自己的同时,也不能伤及无辜啊,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啊。

加油,每天都要开心哦 火娃。

《失乐园》读后感600字【篇二】

《失乐园》是渡边淳一的经验之作,渡边是一位弃医从文的大家,医学出身的他对于爱与性爱,性与人性,色与好色,驾轻就熟,处理得游刃有余,娱乐性与严肃性,大众通俗性与文学高雅性共赏。渡边写的好,林少华译得更好,想必也只有中国的文字能够将本书的生动、精彩给演绎出来。

《失乐园》所失何乐?英国诗人弥尔顿的长诗《失乐园》中,亚当和夏娃由于偷食禁果而失去了伊甸园这个乐园。所失之乐乃是本真生命之乐。其主题乃是对本真生命的一种温情脉脉而又咄咄逼人的叩问与探寻。然而必须说,其所借助的婚外恋这一形式乃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禁果,一颗可能人人想摘而又不敢摘的禁果。毕竟,人之所以为人,情愿也罢不情愿也罢,都必须受制于责任、义务、伦理道德以至法律、体制、意识形态等种种样样的约束。任何社会留给个人“任性”的空间都是有限的,就如同本书的男女主人公,爱得轰轰烈烈,即使有主角光环的庇佑,最终也难逃宿命,双双殉情,勇气固然可嘉,但行为万不可取,毕竟踩着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寸步难行。

PS:请用文学的思维去欣赏本书的艺术性~

《失乐园》读后感600字【篇三】

这是一部性爱指南,他们这种灵肉结合已然达到了超然物外的境界,被剩下的人是选择祝福他们呢?还是继续背弃的态度?

我们什么时候会选择原谅一个背叛的人?我觉得那应该是你看到他们因为背叛而脱离原来生活轨道艰难生活还坚持相爱的时候吧。然后你才恍然明白自己才是该离开的那个人!我曾经用大鱼海棠的故事来鼓励一个姐妹去追求爱情理想,但是现在我想说,不是每个人都能为追求理想带来的后果买单,所以大胆放肆是爱,隐忍克制也是爱。无论你在苦苦挣扎之后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请你负担起这个选择背后带来的伤害……我想起寂地的灯塔,两个孤独的灵魂选择背离亲人的期待去追寻自己梦中的灯塔,他们问路人可曾在南方见过,路人说见过的,刚刚,就在你们的眼睛里

渡边淳一要传递的是情侣间那种害怕爱到绚烂至极之后必将走向衰落的心理感受(仅限于热恋男女),男女主人公最后选择双双赴死来保留住这极美的爱情!但是如何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保持爱情而不是仅靠脆弱的责任感来维系,我想应该是两个人都要想方设法让对方不断地爱上自己,因为你一旦疏于管理懒得应付,你的他(她)就有可能转身去爱他人。毕竟爱情永运都具有让人舍弃一切的魔力!所以关于这本书,我只想说:拜托先离个婚

《失乐园》读后感600字【篇四】

小说的描写是从久木一郎,即男人的视角来描写,而电影也是以第三人视角,或者事上帝视角来看的。老实说,电影对小说的还原度极高,但是里面也加入了导演的二次创作,总的来说都非常棒。因为我是先看了电影再来看的书,所以对男女主角的印象总是停留在电影里,不自觉的就会代入进来。婚外恋,被渡边淳一写的让人唏嘘,可就像最后久木才想明白的一样,无论双方怎么回避,怎么遗忘,都改变不了两人是婚外恋的事实,是世俗眼中的不伦恋,无论双方有多么相爱。爱情是自私的,谁都希望拥有独一无二的,不与他人分享的爱情,但是对待情变,有久木文枝的决心离婚,有晴彦的绝不离婚反击报复,也有久木和凛子的殉情赴死。从凛子的角度来看,她在越陷越深后,想到的是死,而从久木的心理变化来看,他想挣脱,但反而也是越陷越深。世界上最没有道理可言的,恐怕就是感情,其中最甚者应是爱情。陌生的两个人,只因为相互吸引,相互喜欢,发展到相互爱慕,直至相互结合。因为爱的极深,就能做出许多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从这个方面来说,常人是可怜的,因为他们体会不到极致的爱,极致的性。但是能达到极致状态的人应该是万中无一,所以我们更多看到的是阿部定式的对爱情执着,对对方的毁灭。像书中的久木和凛子,是万万中无一的男女,互相对对方爱的极深,互相被对方性的吸引,最后殉情。可是不要忘了,婚外恋,这是道德所不能容忍的,也是人之于动物的区别。婚内出轨的男女双方,张口闭口就是爱情,恐怕没有一同赴死殉情的决心吧。

《失乐园》读后感600字【篇五】

怀着复杂的情结读完此书,比较肯定的是,渡边淳一对出轨男女情感心理的细致描述,可以说是几乎让人物浮现在读者眼前,让一对出轨男女看似不仅不那么不堪,而且好像追求真情真爱,追求最原始的人性、赤裸裸的欲望。让看客对他们给予理解和宽恕!

只是,结局不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是两个人选择在最美好的时候一起登上极乐世界!也许,对他们俩个人来说:的确此生再不会有背叛,有痛苦,是纯粹的解脱。但从世俗的眼光看: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凡事都应该有一个尺度,他们俩个追求纯粹的情爱,超出了正常的尺度,不顾父母,子女及身边朋友的死活,就是不负责任,这样的行为应该被批判,引以为戒。

现实社会中,婚外情也随处可见,如今,约束我们的似乎只有道德,社会风气是越来越open,人的观念也是约来越新潮,尤其是收入高、经济独立的男女,越来越不想委屈自己,想追求平等,还有自由……本在情理之中,我不做评判,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生命的意义在于什么”,这个问题无数人问过我,我也思考过无数次!此刻,我想:活着,不给身边人添麻烦,对社会有一定贡献,散播正能量,就是充实的人生吧。人都是空空的来,空空的走!既然有机会做人一世,就尽情体验人世间的喜怒哀乐吧!否则,对不起“为人”的这一生。

《失乐园》读后感600字【篇六】

人并不是生活在一座孤岛,与身边人有着斩不了切不断的联系。所以当久木和凛子扑向世人眼中不道德的爱恋之火时,终究无法逃离这个社会对于他们的压力。

平常生活的琐碎会磨灭曾经的激情,曾经许下山盟海誓的那个人,慢慢的,也变得无话可说。我认为,爱情的维持并不需要持久的激情,需要的是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习惯与依赖。

我无意指责久木和凛子的爱情,相反,我很欣赏他们之间这种纯粹的爱恋。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这种无奈与痛苦是很沉重的。这件事并没有对错,爱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甚至在我看来是散发着圣洁光芒的。只是当你选择要飞蛾扑火时就注定要承受火的炙烤。

最后,对于久木和凛子选择在至福之时赴死的选择,我是不太赞同的。活着就是幸运,活着就好。活着可以看那美丽的夕阳与日出,可以任那清晨的明媚的风吹乱你的发梢,可以与你喜欢的人静静的走在无人的街角……岁月会使皱纹爬上你的鬓角爬上你每一寸肌肤,时光会消磨我们的激情,会让那混浊的颜色钻进你的瞳孔,然而,当你回过头来,你会发现,过往的每一段日子都在熠熠生光。无论悲痛亦或是欢喜,都是你独一无二的记忆。

《失乐园》读后感600字【篇七】

爱情是充满浪漫和激情的,一旦爱情进入了婚姻的殿堂,会随着日常的琐事而使得爱情逐渐褪色而转换为平常、平淡,而人的内心的欲望是无限的,他们渴望恋爱时的那份浪漫与激情,那种怦然心动、心跳加速的感觉,于是才出现了精神出轨、肉体出轨。

久木和妻子也是因为爱而走入婚姻、凛子与先生也曾经有过心动,只是在进入婚姻后,一切都渐渐的褪去了颜色。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们心中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们不敢也不愿提及两人结婚的话题,只愿永远活在爱情的童话里,尽情的享受爱与性带来的欢愉。

如果不曾死去,或许在日后的日子里,他们也会走到一起,结婚、生子,慢慢的过上平凡的生活,然后……或许然后彼此再次遇到另一个带给他们激情的人。可是,他们不想背叛彼此,又担心自己的心和肉体背叛彼此,因为他们控制不住自己的心和欲望,所以为了保持这份爱、这份顶峰的情,他们在最顶端的时候选择死去。死去,或许是他们最好的选择,因为他们守住了彼此在对方心中的地位,守住了他们的爱,守住了他们心与欲望。

范文系列之《小妇人》读后感范文锦集(8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范文系列之《小妇人》读后感范文锦集(8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小妇人》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读完《小妇人》这本书,同时又看了这部电影,收获非常多,在这里简单的分享自己的感触。

《小妇人》这本书的名字第一眼给我感觉就是不特别好,认为讲的就是女人之间的琐事,但是当打开来读时,越来越上瘾,这是一本女性成长的书籍,一位平凡的母亲对自己四个女儿的教导,教会她们正确的看待身边的人和用心对待身边的人、事,同时不羡慕外在的诱惑,而是追求自己内心的充盈和丰满。

不太富裕的家庭,但是在母亲爱的呵护下,四个女儿健康的成长,有着自己独立的思想,不需要依靠他人,内心充满着爱和善良。

母亲从来没有想到把她们留在身边,当女儿遇到问题时,提出要远离家去外地学习时,母亲非常赞同而且给予鼓励,支持她们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生活,不会阻扰。

女儿们离开家乡,每周都会给家里写信,告知自己的所见所闻和一切,这样就让父母和姐妹们放心,也完全知道她的近况,同时之间的感情没有一点减少,反而越来越浓厚。

大女儿梅格总是认为自己会嫁给有钱人,但是因为经历了一些不愉快的经历后,母亲给予一些指导和引领,后来幸福的嫁给一个普通的老师,婚后生了孩子把全身心都投入给了孩子,忘记了与丈夫的交流,慢慢的变成一个抱怨邋遢的妇女。

母亲知道后,耐心的告诉她,除了孩子,丈夫是你最重要的人,孩子的照顾,丈夫也有责任,要让他参与进来,相信他可以对孩子的成长是很有帮助的,就这样,梅格听取了母亲的建议,开始改变自己,换上了漂亮的衣服,与丈夫和解,丈夫也非常乐意的接受她的建议,参与到孩子的教育和照顾上,两个人的关系也就变得更以前一样好。

二女儿乔是一个喜欢写作的人,也是一个非常独立和顽皮的女生,但是母亲也从来没有限制她的爱玩之心,因为提前给予正确的指导,知道哪些不该去接触也就完全放心她。

后来因为教学认识一位大自己十几岁的教授,父母依然没有反对他们的接触,教授的正直和耐心让乔的父母很喜欢,在乔的家乡那里逗留时刻,每天晚上都会去乔的家,与她的父亲交流,他们也从来没有不耐烦和认为对方有打扰,就这样的一个家庭,给予乔很多无限的独立和思考空间,不限制但是非常有爱,最后爱上教授,并与教授一起在家乡办起了学校。

三女儿艾米是一个优雅的女性,喜欢画画,有机会去了各个地方游玩学习的机会,每天都会做记录,同时及时寄回家与父母和姐妹们分享看到的所有,本来也是一个喜欢上流社会的女性,但是在这期间自己的经历,和母亲的指导,让她变得更加独立,不羡慕富人,只管内心的舒服,依然保持着自己的优雅行为,嫁给了邻居家的乐迪,回到了自己的家,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四女儿贝思,因为小时候意外染上猩红热,差点伤命,但是却留下了不好的后果,身体变得虚弱,她是喜欢在家里做家务的,整个生命全部都奉献给了这个小家,喜欢弹琴,隔壁劳伦斯先生特意送来自己小女儿的遗物-钢琴,贝思非常的感激和喜欢,在短暂生命最后的时光里,父母和姐妹们的陪伴,让她满足而幸福的离开,没有任何惧怕和遗憾。

这位母亲是普通的,这个家也是普通的,但是母亲非常有智慧,总是在女儿们困难和难过的时候给予耐心的聆听和引导,没有让她们觉得家庭的平凡带给她们不好的成长,在父亲远离家乡当兵期间,一个女性带着四个女儿,每一个女儿都是健康的成长,都有独立的思想和自己喜欢的事情,有着正直的人生价值观,内心都是充满着爱和善良。

当艾米在学校遭到老师羞辱的批评后,母亲建议艾米在家上学,前提是可以安心专注的学习,艾米说“可以。”母亲同意了,并且写了封信给这位老师,告知他的所作所为是不可取的,态度非常坚决,不允许不好的人对孩子这样的教育和羞辱。

她可以学习不好,但是不可以受到对人格的羞辱,这就是母亲对艾米遭遇羞辱后给予的态度,在这里也看到母亲可以严厉的一面。

在他们这个小家里,母亲回到家后,大家围在一起,一起读书做游戏,气氛非常融洽,女儿们可以扮演各种书中的角色,发挥自己的想想来表演,母亲作为观众观看者女人们的演出。

虽然我还没有做母亲,但是也见到许多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孩子遇到困难时,我们很多时候就是没有耐心的引导他们,而是会片面的做出结论,就会让孩子觉得你不喜欢我,你不爱我。

在这本书中,感触最大的就是不管女儿们做了什么,母亲第一表现就是给予满满的爱,给予亲吻和拥抱,再给予解决问题的答案,让女儿们就愿意与母亲讲自己内心的话,就足够了。

《小妇人》读后感【篇二】

每当我拿起你,细细品味着你时,软弱的我学会了坚强,平凡的我懂得了珍惜,急躁的我变得冷静,生活中,你是一轮明月,溶溶银辉点亮了我前行的路途;学习中,你是一把响笛,声声清鸣时刻提醒着我,多少年里,你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陪我一起走过春夏秋冬,你给了我一颗纯洁的心,一颗战胜困难的决心,一颗自信的信心和一颗感恩的心。你就是——《小妇人》。

区的孩子们的生活做些什么,也从来不懂得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珍惜和感恩,更不用说是去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了。

通过读了《小妇人》我懂得了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爱,并且学会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他们。他们的笑容永远存在我的记忆中,她们的信念将成为我克服困难的勇气。

《小妇人》读后感【篇三】

《小妇人》是我最爱看的小说之一。作者奥尔科特占据美国名人堂已经百年,她的作品《小妇人》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即使是我们东方人,也发现小说乐趣无穷。并在无形中得到启迪。

《小妇人》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美格,乔,贝丝,艾美和她们的父母,朋友发生的事。

奥尔科特所处的时代,恰逢美国南北战争。北方的资本主义已经初步发达,而南方依然有农奴主势力,残酷压迫着黑奴。小妇人的爸爸就是为了打败南方要独立的地方政府,毅然上了战场,而妇女们则在家里生产军需品,支援前线。作者构思巧妙,故事虽然平凡,却是一环紧扣一环。

我最喜欢第十七章黑暗的日子。贝丝得了严重的猩红热,大家十分着急担心,因为贝丝可能会随时面对死亡的危险。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地待在贝丝床边,美格一个人担起了家里的重担,艾美寄居再姑婆家,渴望回家照顾贝丝。三姐妹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让我十分感动,也十分佩服,在面对病魔的折磨下,三位平均年龄才十六、十七岁的小妇人,没有父母的帮助,撑起整个被黑暗笼罩的家,陪着贝丝脱离危险。我敬佩她们,她们真勇敢!

四个小妇人中我最喜欢乔,乔性格开朗,说话直爽,像男孩儿一样,但她疼爱妹妹,有责任感,喜欢写小说,是个“书虫”。对于这样一个惹人喜爱的女孩儿,谁能不喜欢呢?

你还想再了解吗?请读一读《小妇人》吧。

《小妇人》读后感【篇四】

我是看到《老友记》中瑞乔喜欢《小妇人》,并且她读了好几遍,随后joey也喜欢,加上他是名著选读中介绍读的,所以我决定读一读。读过之后发现它很好,尤其是作为教科书,——妈妈教育女儿的教科书。我知道自己在文学上没啥天赋,读小说对我来说就是读情节,还有别样的生活,对于文字的美我好少能感觉得到。所以我说这部小说很好,是针对其情节和教育意义而言的,至于语言我不知道,一是我本身缺乏语言美的感受力,二是他是中文的,在怎么说她会失去原来语言一部分的美。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大的是妈妈,她独特的教育方法,以及她性格的完美,她对女儿的教育方法不是直接告诉她们应该怎么做,而更多时候是让她们感受后知道该怎么做。她对幸福的见解是正确的,也是很难做到的,自古到今,普通人都受金钱的诱惑,大多数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婚姻变得富裕,而她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一句“我宁愿你们成为拥有爱情、幸福美满的穷人家的妻子,也不愿你们做没有自尊、没有安宁的皇后。”是多么贴切,充满了母爱。

妈妈不仅教给女儿们正确的婚姻观,同时也以身作则的给予了她们正确的人生观,生活观以及让她们明白生活中的责任与义务。这本书值得作为教科书,家里有女儿的妈妈要看。

同时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四个年轻的姑娘,她们有不同的性格,这更加深了我对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解,是的四个不同的性格四个不同的生命结果。梅格美丽,喜欢打扮,性格温婉,她最终的结局是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乔喜欢自由,追求自由,但后来的孤独让她改变了自己一些想法,但她最终还是找到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贝丝胆小,善良,富有责任心和爱心,为所有人着想,没有私心,但恰恰是这毁掉了她年轻的生命。(不知是我步入社会的原因还是我本身的缘故,越来越觉得太善良的人没有好结果,尽管大家都会说你是个好人,大家都喜欢你,但大多情况下这种喜欢都是嘴上的,你该受欺负还是会受的,而欺负你的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那些说喜欢你的人,前天我们宿舍的人还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以赵薇为开头的,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对一些人太宽容,要学会反击。)艾美从小就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她可以说是从小就想嫁入豪门,她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当然她也知道怎样让大家喜欢自己,她拥有很高的交际能力,从小培养起来的形象气质,不仅受年轻小伙的喜欢也受大妈级人物的喜爱,最终她成功嫁入豪门。这同时也告诉我们想要结果,就得努力。

再者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些诸如夫妻间如何相处,如何在问题产生之前调解,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不是一下子发生的,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而这一点一滴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是你不知道和不想的,也是不清楚的,当结果到来时你以为是突然地其实,他早在酝酿,在在发酵了。因此我们要多注意一些小事,不要让其放生可怕的事,尤其是我们最在意的那些人,那些物。(梅格夫妇的事)

还有的就是不能因为一时之气,来故意气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同时更不能说那种狠话来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有些话一说出口就再回不来,一些事一旦做出,就再也没有回头再来的机会,总之学会原谅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只有这样爱才能不变。(乔和艾美)

这本书前部分我很喜欢,后半部分我不太喜欢了,觉得有点太完美了,不知是自己的怀疑毛病又犯了,还是生活告诉我人生的事没有那么完美,还是小说写得本身缺失了真实性,总之我不喜欢后面的过程的描述,尤其是艾迪、乔和艾美之间的描述。他们命运的结果我可以接受,但是那种完美的结果我不能接受。

总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一本良好的家庭教科书。值得成家的小妇人品读。

(这本书读的有点仓促,有点读的不认真,加上读后感是半月之后写的,看完后许多感触早就忘了,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读一次。

《小妇人》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小妇人》。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那个人物呢,也不好说。我喜欢梅格的温和,乔的文学细胞,贝丝的乐于助人,艾米的漂亮。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喜欢贝丝,她做事不求回报,乐于助人,身体虽弱但具有忍耐力,她做事默默地干着自己的分内事,有时还会帮帮别人什么的。

这几天一直在看韩剧<小妇人>,恩,满不错的,不象是那些言情的,是蕴涵了大智慧的电视剧,我最喜欢老二,未得了,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在认真,努力,真实地活着,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忍受着一切。我总是很喜欢坚强的女性,期盼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

看了这个电视,才知道要成为作家得多辛苦,多努力啊。我们应该多读些书,前些时候有数据显示中国人现在的读书率太低了,平均每人一年读半本书都不到。

《小妇人》读后感【篇六】

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让我认识了一个家庭中的四位坚强的女孩:梅格、乔、贝思、艾米。梅格窈窕贤淑;乔泼辣直爽,贝恩温柔文静,艾米漂这活泼。

她们性格不同,各有追求。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梦想成为作家,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米喜欢绘,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爱好弹钢琴。

她们都对美好生活充满渴望。她们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每一个人,都是坚强的。

《小妇人》读后感【篇七】

《小妇人》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奇一家有四个姐妹,他们的生活清贫,简单而又温馨。整本书描述了她们从懵懵懂懂的少女时代慢慢蜕变,长大,变得懂事了。本来姐妹们之间有许多的间隙,互相看不顺眼,大家天天吵吵闹闹的,一点儿也不和谐。但她们慢慢的懂得了互相之间谦让,礼貌。

我和我的妹妹本来年龄相差不大,各自都有自己的想法,不仅是玩不到一块去,还经常吵架。这本书让我和妹妹深有感触——我们也要学长大后的四姐妹,于是,我们决定和平相处,也要对对方礼貌和谦让。

渐渐的,我们的关系变好了,我也发现了她的“优点”,比如说,妹妹很会聊天,找话题,她跑步也很厉害,可以和我一起比赛跑步。而且,她还是一个游戏大王,玩游戏特别牛,她还很可爱,她还……

现在,我们在一起玩的很好,成了“连体人”。干什么都在一起,即使起了争执,也会互相商量,找到两个人都愿意的方案。记得那一天,我想出去玩,她想在家看电视,要是以前,我们早就为了这种小事吵起来了,但现在则不同,我们长大了,我们商量商量,我们去逛商场吧,这样,既不听我的,也不听她的。很公平。

读过《小妇人》这本书后,我真是感触良多。她不仅让我看到了好看的故事,还让我懂得了与妹妹怎么相处。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也来看看吧,一定不会让你失望哟!

《小妇人》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之作——《小妇人》。

这本书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梅格,乔,艾米,贝丝与他们父母之间,朋友之间,邻居之间发生的一些事情以及她们自己的成长历程与自身的感悟。

《小妇人》描写的虽然是简单、朴素的家庭生活,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谅解、相互关心、相互宽容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人类真诚、善良的本质。有一次,劳里邀请乔和梅格看戏,艾米执意要跟去,却遭到了脾气急躁的乔的严词拒绝。于是,艾米一气之下把乔的书稿付之一炬。乔因此不肯宽恕她。直到艾米不小心掉进冰窟,差点淹死的时候,乔才忏悔不已,艾米也哭着请求乔的原谅。于是,两姐妹之间的隔阂也冰融雪化了。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宽容的可贵,人在交往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误会与隔阂,这时候,我们不应该去斤斤计较,把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而是应该相互的宽容、相互的原谅。

在《小妇人》这本书中,我认为写得最感人、最有意义的就是十七章——姊妹真情。这一章讲述了贝丝因照顾梅尔家生病的孩子而传染上了猩红热,全家都担心不已,因为贝丝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人世。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的守着她最爱的贝丝,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梅格则勇敢的挑起了家庭重担;寄居在马奇姑婆家里的艾米并没有忘记这个小姐姐,而是一边又一遍的祷告上帝,让贝丝快点好起来。姐妹几个齐心协力,终于度过了难关。读完这章后,我真是感动不已。几个平均年龄才十几岁的小妇人,在没有父母帮助的情况下,居然能照顾好整个家庭,并且能把自己的姐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真是太厉害了!我要向她们学习这种坚强的精神。

同学们,读读《小妇人》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的。

[推荐]小王子读后感范文锦集(8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推荐]小王子读后感范文锦集(8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小王子读后感(篇1)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毕业第一年,刚出来工作被社会这个大熔炉虐得很惨,听说小王子是一本写给成人的童话书,当时心情过于浮躁,并没有看懂里面的很多道理;如今重读,不能说深有感悟,比从前多了一些见解吧。

开篇的蟒蛇吞象画很有意思,反正我是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来这是一幅吞了大象的蟒蛇,思维定势或者看问题的视觉太多于表面了;大人自己什么都不懂,总是要小孩来给他们解释,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6岁的外甥女兴致勃勃地向我展示她的画,可是,如果没有她在一旁的解释,我是不能理解画上几个圈圈的意思的。最近在学画画,可是我只能对着老师的画来一笔一笔临摹,撤掉原画,我就无从下笔,心中无画,这让我很挫败。做了大人太久,怀念儿时,越长大越孤单。

感触最深的应该是狐狸请小王子驯化它的那一段,狐狸说:“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你的世界里的唯一了。”驯化这个词用的很奇妙,通过驯化,成为彼此的唯一。在我们生活中,无论是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事物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驯化关系。从前,我们形同陌路,偶然机会,我们认识了,基于你需要关爱,我需要拯救,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亲密关系,互相驯化。可是我不开心,我们都忘了关系破裂带给彼此更大的伤害,如果不能对你驯化的东西负责任,就不要轻易去创造关系。但是,很多大人都忘了责任这回事。

自从读了小王子,日落在我心里的意义就大大不同,我爱上日落,但并不难过了。

小王子读后感(篇2)

小的时候觉得《小王子》只是一本童话书,看完就扔到一边了。但现在,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了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传奇作家安托万,在思考和批判现实生活。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从一个金发小男孩开始,讲述他的旅程。在照顾好他的小B612小行星后,小王子在行星间游荡。他看到傲慢的国王、痴迷的商人、奇怪的饮酒者、固执的地理学家和迂腐的点灯人

但在小王子满脑子天真无邪的世界里,很多事情他不懂,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吃解渴丸?每周节约53分钟。为什么每天都要有人在赛道上忙碌的巡视?当他看到成千上万朵玫瑰时,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玫瑰欺骗了他。很快,小狐狸给了他答案。福克斯说,正是因为你的时间,你的玫瑰对你来说才如此重要。对一只小绵羊来说,吃一朵花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小王子来说,就像所有的星星都在一瞬间熄灭了一样。

1909年,一位土耳其天文学家用望远镜发现了B612行星。后来,当他穿着一套古土耳其服装在天文大会上展示时,没有人相信他。但当他穿着正装发表自己的发现时,所有人都相信了他。人只注重权力,财富却忘记了生命本身的价值。

小王子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他愿意花53分钟走向甜蜜的河;愿意拿着木凳看44次日落;愿意完成自私的玫瑰;愿意冒着眼泪驯养狐狸

重要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这是安托万给读者的最后一句话。

小王子令人心碎的悲伤让我心碎,他纯真无邪的爱让我感动,他童真让我伤心。关于作者安托万还有很多最后的困惑,但我更愿意相信的是,安托万回到了B612,和小王子一起照顾这个独特的星球。

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中,狐狸坐在小王子的旁边,小王子直起身来,看着只属于他的星球B612和他独有的玫瑰

小王子读后感(篇3)

小时候各式各样的故事书,似乎都把主题放在亲情、友情和爱情上,可是在写作上适度的映衬和反差,更能吸引读者的眼睛,如果故事里有两个个性、行为完全相反的角色,也是一种特色和亮点。

法国童话故事《小王子》正好有着这样的特点,小王子来自地球,住在B612行星,他是一个很正直善良也很聪明的小男孩。小王子代表着宇宙里的正能量,像一颗颗的星星,它们虽然很远也很小,但是如果没有它们,寂静的夜里将失去灿烂的星光,许多生命也会因此而干枯,无法隽永出美丽的诗篇。小王子和一只狐狸在宇宙里翱翔,唤醒那些失去希望或者被权力及欲望蒙蔽心灵的人们,帮助这些人找回希望和爱,让一颗颗失去光芒的小星星再次点燃,照亮着周围黑暗的角落,让这份爱的力量永远像一股清泉一样,源源不绝的传递下去。

但是原本在黑暗的角落里,有着一个代表着失望、忌妒、仇恨的生物—蛇,它试图抹去那些耀眼的星光,因为他得不到!他得不到爱,所以它让原本友爱的行星充满了怨恨;他得不到温暖,所以它熄灭一盏盏代表希望的灯。他希望宇宙变回只有他的时代,似乎在他的认知里,只要他得不到,任何人都不可以拥有。他利用人类的弱点—权力、欲望和地位,让他们自以为过得很好,事实上,他们已经接近无可救药的地步了。而小王子在拯救一颗颗黯淡无光的星星中发现,只要把人们心中的善良唤醒,找回那最原始的初衷,丢掉那些被邪恶控制的念头,就可以拯救他们的星球。其实每个人就像是一颗颗的小行星,而每个人心中都住有小王子和蛇,一善一恶,就像在这个社会里有着各式各样从四面八方而来的声音,你需要做的可能不只是打开耳朵听,更重要的是你要愿意打开你的心,听听自己的声音,听听那个最纯净的声音。

一个念头影响的不只是那一件事情而已,影响的可能是你的一生,最终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每个人心里一定有个标准答案是你应该做的,另一个则是你想做的事,就像小天使和小恶魔一样,但心底那个微弱但清脆的声音,或许才是最纯净、最好的决定,小王子其实一直都在,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听他所说的,丢掉你的贪婪和欲望,找回最正确的心态,找回真正的自己!

小王子读后感(篇4)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跟一朵玫瑰花吵架了,小王子负气逃离了星球,途中遇到了一个由于飞机故障而迫降在撒哈拉沙漠的飞行员(也就是这本书的作者)并一起展开了一段奇幻的星际冒险的故事。

在旅途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这些人分布不同的星球上:有强烈控制欲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自大狂,有自相矛盾的酒鬼,有唯利是图的善人,有忠于职守的点灯人,还有脱离实际的地理学家。这些人都给作者和小王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他游历的第七个星球——地球上遇见了等爱的狐狸,他也因此懂得了爱和责任的重要性。这本书既温暖又好看,让我明白了“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这个道理。

小王子的爱,纯净淡雅,诚恳认真。他期待和所爱的玫瑰花相见,他诚挚地追寻着爱,为了爱义无反顾,让我深受触动。

小王子读后感(篇5)

“凡事只要用心去观察才看的清楚,用眼睛看是看不出事情的本质的”。这是《小王子》中的一句话,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人世间的美与丑,善与恶,特别是小王子那纯洁的心灵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这个故事写了一名飞行员架机坠落在撒哈拉沙漠,遇见了住在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后来描述了小王子去旅行,先后来到了七颗不同的小行星。先遇到一位国王,自认为占领了所有的星球;又遇到一位爱慕虚荣的人,自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崇拜他;又遇到一位商人,自认为所有星球的人都在和他做生意;又遇到一个一直都在喝酒的醉鬼;后来遇到一位忠于职守的灯夫,虽然他经常被人嘲笑,但小王子认为灯夫是唯一可以和他做朋友的人。

这些人每一个人都不相似,但都是被世俗磨掉突兀棱角的正常人。他们都过着十分庸常的生活,这种生活无聊乏味。小王子拼命想挣脱,活得精彩,本以为飞离了自己生活的星球就可以摆脱,其实不然。书中其他主人公都存在这种贫乏的生活理念。就拿点灯人来说,他的行星一昼夜只有一分钟,所以他以分钟就要点一次灯,他的人生都浪费在这一开一关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平庸的吗?

在生活中我们不可以这样机械的活着。这本书告诉我们:没有人永远生活在童年,可是人应该永远保持一份童心。作者用简洁天真的语言,描述着一个个动人温情的小故事,并静静的安慰着不被大人理解的孩子们,提醒已经长大的不再理解孩子的人们,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东西,不能只用眼看,而要用心去体会。

小王子读后感(篇6)

1.虽然并不会有许多人看,但是我还是要说,以下所有,只是本人片面主观以及非常受情绪影响的感想,如若打扰冒犯,请在我的背后悄悄骂我就好。

2.惭愧的是,这本世界销量仅次于《圣经》,被翻译成三百多种语言的童话,我竟然才把它看完。并且是在即将做关于它的exposé的情况下,以一种紧迫的姿态中法交叉打乱顺序随意阅读完毕。

三百多种语言,大概每一种语言读它,都不一样吧。

每次用中文读小王子,语气里总带着一种忧愁,一种说不出的悲哀,一种飘荡在空气里的叹息感。大概也有可能是我在深夜阅读的缘故吧。甚至也有可能是我算不上一个良好的法语专业学生,再惭愧一次。

3.乱序读完小王子之后,终于明白网上为何会流传着”没有玫瑰还有狐狸“这种话。没意思。

玫瑰,玫瑰只是作,只是幼稚,可别人明明是爱着小王子的,凭什么说小王子没有玫瑰,莫名其妙。于是小王子走了,他喜欢玫瑰,玫瑰却没有让他开心。临走之际玫瑰开始后悔,开始难过,悲哀自己不作就不会死。于是从不懂得如何去爱,到认识到该如何去爱,总得失去点什么。小王子走了,玫瑰长大了。

然后呢,小王子遇见了很多很多人,那些星星上的人,从不关心生命里重要的事情,那些都是大人,莫名其妙的大人,不可理喻的大人。来到地球上,有一只狐狸出现了,他请求小王子驯服他,成为千万只狐狸里,对小王子而言特别的那一只。狐狸这一章里的对话,是好多好多人喜欢提起的,单独看,就是极佳的情话。

“如果你来,比如,在下午四点,那么在将近三点的时候,我就会开始感到幸福。”

小王子驯养了狐狸,然后他要走了。狐狸很难过,小王子说:

“这可是你的错,我本来不希望你难受,可是你想让我驯养你。”

“你什么也没得到”

就像那首名叫“错误”的诗,最后一句说“我不是个归人,是个过客。”

是狐狸的错吗?小王子没错吗?小王子还是个孩子,孩子有时候也挺伤人的不是吗?

然后狐狸说:

“你对你驯养过的一切负有责任。”

接着就让小王子回去对玫瑰负责,如同他不是小王子驯养过的一样。看到这里我有点混淆,我以为狐狸是爱小王子的,可是后来他又变成了置身事外的导师,就像他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哭过。事实上,谁也不知道狐狸哭过没有,只听见狐狸说他要哭了而已。也许狐狸给小王子的不是爱最重要,而是那些说给小王子的话,小王子不断重复的那些话。

4.因为要对玫瑰负责,小王子要回去了。

让我想起一部电影的结局,一部很一般的电影,不过男女主角的颜值确实够吃。结局大概是,男主角以为女主死了,就去打针忘了爱她这件事,后来女主没死,拉着男主逃,可是男主不爱他了呀,也还是跟着私奔了。为什么呢,男主说:“我记得我承诺过。”

我不敢说小王子不爱玫瑰了,可是小王子给我的原因却是他要”负责“。在我眼里他已经不是个小孩了,不是那个告诉狐狸说是狐狸自己的错的小孩,他倒在沙地上,回到B612,回去对那一切负责。这不是错的,是长大了。小王子看过了很多星星,遇见了很多人,一些他不理解的,一些他能做朋友的,一些教会他某些东西的,然后他选择回去了。回去照顾她的花,疏通火山,拔掉猴面包树的苗,一天看四十三次日落。

即使在那个星球上:

“就算笔直的往前跑,也跑不了多远的......”

我还挺羡慕他的,年轻的时候不懂玫瑰的心意,世界那么大,他去走了走看了看,最后他醒悟了,回去了,玫瑰在,星星也还是他的。而他可以不用成为莫名其妙的大人,而是成为一个关心生命里重要的事情的大人。

但这根本就不是给小孩看的书,也不是给曾经是小孩的大人的书。在我看来,就是在告诉大人,你看,每个人总会长大的。你说小王子到底是死了还是回去了?谁知道呢,反正,要么长大,要么死。

小王子读后感(篇7)

终于在国庆节假期即将结束的时候读完了英文版的《小王子》,其实这本书挺适合一个人在孤独的时候读的,就像此刻的我一样,一个人在一间小出租屋里待了6、7天,正因为这样孤独的心境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无比深刻的感受。成长,这个词于我的脑海中又有了新的定义。

究竟经历过什么才是真正的成长?成长又意味着什么?这就是圣埃克苏佩里通过《小王子》这本书向我们阐述的最深刻的故事。这是一本不足200页的童话书,但即便是像我这样的成年人在阅读的过程中都会数次热泪盈眶。我们跟着小王子一起旅行、一起冒险,又一起成长。同时我们又被他时刻感动着,因为他的善良,为自己星球上仅有的一朵玫瑰倾注心血;因为他的执着,敢于不厌其烦地询问同一个问题直到得出答案;因为他的纯真,拥有狐狸这样美好的朋友。我们每个人都会从小王子身上看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我们都曾是小王子。

成长就是我们对这个世界不再充满疑问。书中的小王子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厌其烦地发问。遇到国王他会反复地问“权利的意义”;遇到地理学家他会问“地理的定义”;遇到自大的人他会问“崇拜的理由”。在小王子的眼中,宇宙是未知的,他对任何一件他不了解的事情都会打破砂锅问到底,哪怕其他人会厌烦,哪怕有些问题对于其他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这多像我们生活中的孩子呀,孩子会为了一个问题的答案不停地问成年人,直到他认为了解了。充满疑问是孩子的天性。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我们越来越对我们身边周围的事物变得冷淡,甚至我们遇到难以理解的事情也不会去询问。繁忙的生活节奏和巨大的生活压力逐渐使我们失去了这一本性,变得越来越麻木。当我们对世界的疑惑越来越少时,那就是长大了。

成长就是和一些人、一些事、一些价值观说再见。人类是性识无定的动物,我们对待事物的态度会随着眼界和经历而变化。《小王子》的作者后来成为了一名飞行员,但他在小时候的梦想却是成为一名画家。他在六岁时曾画出一幅“旷世名作”:大蟒蛇吞食大象。这幅充满着童真的“画作”却被大人们当成帽子,惹得群嘲。“大人们总是难以理解”使得作者收起了当画家的梦想,接受了现实的安排,逐渐成为一名飞行员,再也没萌发过当画家的梦想。作者抛弃的是梦想,而小王子也在旅行的过程中刷新着自己的人生观。自己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被作者当成是唯一的一朵,而来到地球,五千朵玫瑰令他震撼。霎时,小王子明白了自己的渺小、自己的无知,这个宇宙总有令自己开阔眼界的地方。小王子不断前进、不断遇见、不断离别,他遇见了蛇,明白了不要凭外貌来评断人或事物的能力;遇见了狐狸,明白了朋友需要“驯服”。我们生活也是这样,不断地去离别才会遇见其他的事物。离别了小学,遇见了中学;离别了家乡,来到了大学;将来还要离别父母,组建自己的家庭。当你发现身边可离别的东西越离开越少时,那就是长大了。

成长就是一个不断走向孤独的过程。越长大,越孤单。这句话一点也不假,随着年龄的增加,我们会逐渐走向社会这所巨大的孤儿院。在这里,我们藏起了我们的天性、隐匿了我们的本能。就像书中的小王子,在旅行中他领悟了不少道理,这逐渐让他失去了发问这一可爱的天性。他知道,即便再怎样发问也不会有人真正给他他想要的答案,在与作者的最后一次见面中他成为了一名述说者,平淡地述说着自己的经历。同样失去的还有他在地球上最好的朋友——被他“驯服”狐狸,狐狸给了他最好的友谊。小王子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离开狐狸,离开作者,离开地球,一个人去他那颗孤单的小星球——只有一株玫瑰花和三座小火山的B-612行星。所有的`一切画上句号。这一刻,作者哭了,读者哭了。人生就是不断地走向孤独,即便旅途中间我们会遇到令我们留恋的人和事,但都是人生中的一瞬间而已,最终的旅程得一个人来完成。当你发现身边理解自己的人越来越少时,那就是长大了。

社会,让我们成长,也让我们变圆滑。在生活中,请在保持成熟的同时,千万不要失去我们心底仅有的那一份童真。

我们都曾是小孩,只是有人忘记了。

小王子读后感(篇8)

一个完美的童年,少不了的伙伴必定是书了!

我的伙伴便是部温馨、真挚、感人的生命童话——《小王子》!

它讲述的是一位居住在B612星球上的小王子,想去探访其他星球,于是开始了他的星球之旅。途中,他遇见了骄傲而又孤独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奇怪的酒鬼、忙碌的实业家、守时的点灯人和自大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地球认识了“我”,与我结成莫逆之交的故事。

小王子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心地善良、天真纯洁,富有同情心,更重要的是他对待友谊的那份真诚。

小王子与“我”相遇后,开始了一点点的交心。一天,在沙漠上,小王子与飞行员口渴极了,想要找口井打水喝。可是都找了一天了,却依旧一无所获。“我”几乎放弃了:“在茫茫沙漠上,盲目地找水喝,是件多么荒唐的事啊!”小王子 却在鼓励着“我”,沙漠很美,它之所以美,是因为在它的某个角落里藏着一口水井。加油!

们一定能成功!”小王子的话使我精神振奋,让我觉得我们还有希望。于是我们肩并肩地朝前走去……

每个人的友谊都是珍贵的,是不能随便去破话的

有时,当我的朋友获得某项荣誉而我却没有时,我会因此对她产生嫉妒之心;有时,当她无意中碰到我时,我也会因此斤斤计较;更荒唐的是,我和她居然会为了块小文具而产生矛盾。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对自己才有了反思:真正的朋友是不会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闹翻的:真正的友谊是坚不可摧的。我们都要珍惜自己的友谊并去维护它!因为友谊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

《小王子》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不断地净化着我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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