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莱特高中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9-19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借鉴]《哈姆莱特》读后感精选七篇。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书心得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精心整理的《[读书心得借鉴]《哈姆莱特》读后感精选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阅读。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一)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二)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三)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也是他头上皇冠钻石中最闪耀的一颗!所以这样的一本书值得一读!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整个过程。婚礼完了而接着的却是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庆贺,朝廷里大多数的大臣各个奸诈,互相扭打,上演一场又一场的政治风暴。社会上民众奋起反抗,想要拯救着丹麦一大国度的最后一束光芒!这就是丹麦的现状。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
意外得知了自己的父亲是被继承了皇位的叔父所害,艰难的复仇之路从此开始!他曾经有多次能够复仇的机会,但却顾忌此举会将自己的杀父仇人送入天堂,和自己的父亲在一起。所以就放过了复仇机会,决定待其以后作孽时再动手。
最后克劳狄斯利用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报父仇的心态,让他与哈姆莱特决斗,并准备了毒剑毒酒。决斗中,奸王假意祝贺哈姆莱特初战告捷,拿来了毒酒,这时王后抢过喝下。雷欧提斯违规下手,中剑的王子抢过了毒剑再次刺向对手,雷欧提斯临死前揭发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莱特也在这时杀死了自己的杀父仇人,自己也毒发身亡,他遗命由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继位。
年轻的哈姆莱特是正直善良,英俊勇敢,具有完美个性,深受百姓爱戴,在威登堡大学学习。但在他失去了生活的主心骨,一切都显得无意义的时候时,并没有放弃,历尽千辛万苦也要找回自己的东西!这才是一位当之无愧王子的英雄本色!哈姆莱特虽然走了,可丹麦正在迎来一缕新的阳光!他是一位少年英雄!真正的王!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四)
英国的伟大作家莎士比亚,是一个善于写剧本的作家,他是欧洲文艺复兴使其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和卓越的人文主义思想家的代表。他生于斯特拉特福。
我看了他的哈姆莱特,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的父亲被谋杀了,凶手正是他的叔父。想篡位当国王。这直到他看见他父亲的灵魂,他才明白这其中的阴谋。他想要复仇却不知从何下手。他只好装疯卖傻。
他让一个马戏团表现了他叔父的阴谋。然后他的叔父派人去追杀他,他不得不去逃难。在途中他受到了许多帮助在最后那个追击头目也知道了历史去帮助他。
这个故事很令人感动,是一个王子为自己的父亲报仇的故事。我从中体会到了只要有决心再困难的事都会成功。像他面对一个强势国家的军队好不认输。
我想主人公是一个多么顽强的人他不怕困难而努力克服,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五)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至1607年完成的,这个悲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亲报仇的故事。
本文哈姆莱特内心人文主义与现实的冲突,一方面他认为事事由天定,一方面他又要除掉新国王。他虽然爱自己的母亲,但是因为母亲嫁给了新国王而讽刺他的母亲。哈姆莱特十分爱奥菲莉娅,但又因为复仇而害怕殃及到她。哈姆莱特不乏智慧,不乏勇敢,不乏对爱情的忠贞,但也流露出因厌世而犹豫不决。
哈姆莱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在哈姆莱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无意识的帮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友背叛了他的友谊,他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种种黑暗都影响哈姆莱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世界。
哈姆莱特的死是一个悲剧,但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六)
《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总之,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七)
教学《威尼斯商人》的缘故,花了两个早晨看完了莎士比亚的另一巨作《哈姆莱特》。我不知道,像我一样,第一遍没怎么看明白的读者到底有多少。我实在不能理解的是,哈姆莱特王子在替父亲复仇的这件事情上,为何显得那么忧郁而延宕?而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不似英雄的人物,到底又有何用意呢?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在第三幕第三场中,国王在进行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完全有机会替父亲报仇。可是他却没有动手。因为哈姆莱特认为,自己父亲满心俗念的时候被杀,结果要经受地狱烈火的烧灼。如果自己此时杀了正在悔过的克劳狄斯,不是送他上了天堂?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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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
“古来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书是一股清泉,沁人心脾。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书心得可以作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骆驼王子读后感
本文是沈石溪写的五只野骆驼的生活故事,野骆驼有一个习惯就是爱护弱小。可是就因为这个习惯让骆驼王子成了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骆驼。有一次,骆驼王子已经到该独立的时候了,可是因为其他成年骆驼十分溺爱。把骆驼王子一次次要去独立的路阻拦,结果在一次和云豹打斗时骆驼王子十分不勇敢全家死了两只,因为伤心跑走一只,只有骆驼王子和一只雌骆驼。后来骆驼王子又十分不懂事,雌骆驼也离他而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独立否则会一事无成!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小说,每次去书店,我几乎都会买一到二本他的书。也写了不少有关他的小说的读书笔记,这一次我看的是《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从珍贵的稀少的野骆驼,变成了集市上随处可见的家养骆驼的故事。这只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不但很软弱、很胆小,而且还非常的心胸狭隘。他害怕一只比他小得多的灰狼,怕只需要高抬贵蹄就可以杀死的雪豹;他不可以看到他的妈妈不宠爱他却宠爱别的小骆驼;他只晓得如何去接受关爱,却不懂得如何去关爱别人;他还因为自己的胆小导致一个大家庭四分五裂。但是,是谁让他变成这个样子的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四匹经常给骆驼王子所谓的关爱的成年骆驼。要不是成年骆驼们像保镖一样,从小就围着骆驼王子;像训练有素的间谍一样的跟踪着骆驼王子;像行星一样的绕着太阳般的束缚着骆驼王子;要不是骆驼王子离群出走时,成年骆驼用自虐的方法留住骆驼王子,也许骆驼王子早就成为了一匹顶天立地的成年骆驼,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
看完这本书,我想对溺爱我们孩子的大人们说:请你们不要太溺爱我们,否则会适得其反的;会导致我们胆小、懦弱、心胸狭隘的。会使我们不能独立,成为一个真正有自己思想的人。
骆驼王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骆驼王子》,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作家——沈石溪。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野骆驼的出现、生活和毁灭的过程。读后,我深受教育。
这篇小说讲的是:作者在考察动物时遇到一小群野骆驼,它们后面跟有一对雪豹,当野骆驼最终被雪豹围住时,它们没有丝毫撤退的意思,原来中间有一只半大的骆驼。作者帮助它们赶走了雪豹,和骆驼交上了朋友。后来经过一系列反复斗争、生活、猜想后,在死亡的阴影里落下了帷幕。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所谓的“骆驼王子”其实就是一个“骆驼孩子”,因为它总溺没在父母的爱里,所以它胆小、懦弱,什么事都依赖父母,它不会生存,遇到其他猛兽时就像个孩子一样只知道又跳又蹦,寻求父母的保护。父母的溺爱使它放弃了一切想法和独立生存的大好机会,所以它是使这个族群毁灭的导火索。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我们现在要尝试面对生活,不要过分依赖父母,因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独自面对生活。否则就会像“骆驼王子”一样被生活淘汰。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的感悟爱,请您放手
它,是名副其实的王子,父母百般溺爱,家族小心呵护;它,不需吃苦,只管享受;不需动脑,只管服从;一只胆小懦弱的骆驼,一个自私狭隘的王子,一个能力低下的弱智儿。为了享受舒适,它放弃了自由。可悲,可叹,可怜……
以前,我也像骆驼王子那样被爸爸、妈妈、奶奶关爱着。然而,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爸爸、妈妈开始转变教育观念,开始对我放手了。
爱,就请您放手!我们要做敢作敢为的“野骆驼”,而不要成为软弱无能,面对困难束手无策,退缩不前甚则逃避的“家骆驼”。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父母,把孩子含进嘴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对孩子的溺爱不亚于骆驼王子的父母。对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可以满足。
我们要早一点学会自强自立,不做“骆驼王子”,让我们记住骆驼王子的教训,父母要学会对孩子放手,孩子要学会独自承担成长中的苦与乐。
亲爱的爸爸妈妈,爱我们,就请您放开您的手!
文/申琦阅读箴言: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骆驼王子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骆驼王子读后感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18年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所谓的啃老族,就是不会独立的人。现在不管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委屈孩子,孩子擦伤了,大人就紧张慌乱,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他,孩子哭,就一个劲的哄,衣服脏了,有多少大人让他们自己洗?一个个温室里的小花,怎么独立?大人总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可大人偶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合理的引导孩子成钢,有没有让儿女自己安排过人生。
看完《骆驼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楠楠小姑。小姑25岁,虽然生在农村可平时就像个小公主。他小时候大冬天要吃雪糕,它的妈妈我姑姥姥惯她,让我姑姥爷半夜去大街上找,小姑14岁辍学,一直被父母养着,拿父母的钱染头发,粉色、紫色,经常喝酒,喝完就和姑姥姥吵架,还喝伤了身体,得了羊角疯。其实姑姥姥如果小时候不太溺爱小姑,让她自己去独立,小姑也不至于那么失败。小姑在亲人眼里,是个不懂事的小孩。
大人与小孩的差别就在于能否有主见的独立生活,在精神上摆脱对父母的依赖,离不来父母,你再大也是个精神侏儒,可以自理生活,你再小也是生命的光彩,放弃靠山,走向成熟,人生的变化,就看此时,由孩子走向大人,只需一点独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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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如字,事如书,让读书回归生活,让有字与无字合一,便是读书的意义。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一)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中国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thelostgeneration)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去直接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
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二)
一年过去了,在春节来临之际,我认为是时候总结我过去的一年了。
过去的一年里,我荒废不知多少光阴蜷缩在充斥着烟味和粗鄙字眼的网吧。其实打完游戏后,我是迷惘的。走出网吧,走出那个“温暖热闹”的地方,冷风刮醒了我:我又在那里度过了两个小时,我在哪里,我该去哪里。但过去的一年里我一直在重复这个过程,我不知道该怎样解决,可能一定要伤害到了我,才能让我苏醒。所以即使我知道最终一定会痛,但不痛不醒。
也喜欢了两个女孩,她们都特别好,但我太不成熟,太小家子气以至于伤害了她们也伤害了自己,对她们我怀着深深的愧疚。我无法改变过去,但我会一直记在脑海,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我才成长,才让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我和前一位已经恢复了朋友的关系,也和后一位关系更紧密,因为和她经历了这些傻事才让我更加珍惜她。她不喜欢说永远,她也受过伤,我会怜她惜她,那怕让她成为象牙塔姑娘,也不愿让世俗改变她。这两个人不仅教我爱所爱之人,也让我在对待朋友上更加注意。前些日子有位朋友说我不该看到她难过就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这会很累。可这就是我,我对待任何朋友都是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我不会让任何人为难,这也是我的待友之道。我知道会说自己都管不过来那有闲工夫去管别人,说不定自己忙得晕头转向还换不来别人的理解,但这就是我这几十年来的生活。我会觉得委屈,但我反而会问自己为什么得不到他人,这只有可能是你的角度或方向错了,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也会一直阳光地,热情地对待生活。
比较难受的就是对我的家人,我住在学校附近,所以两三周才回次家,本来应该更抓紧和家人相处的时间,但反而和母亲闹翻了。我也不知道说是我性格问题,亦或是我母亲的问题,我很反感她过多干涉我的生活。我反感的,她热衷于,这大概是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我不知该如何解决,我也不愿投入更多的精力,她不改变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很感谢我的班主任,他是真正地“传道授业解惑”,不仅在学习上帮助我,鼓励我。更多的是教我如何做一个男人,教我男人的担当与责任。我可以跟他无话不说,告诉他我任何的问题,他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过失。感谢在这迷惘彷徨,不知所措的一年里能遇见他,真心感谢。
这一年失去也收获,停滞也向前,但更重要的是“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三)
冰山以下是温和海水,海明威教我们以爱
海明威应该是一个外表冷峻但内心细腻的男人,而温柔是一种比肌肉更有力且庄重的力量。
我以为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爱,关于如何去爱。当然这是“迷茫的一代”代表作,而故事也的确充满了一种模模糊糊的眩晕感,像是一个深夜刚从酒吧跑出来摇摇晃晃的酣醉的家伙。这个家伙讲了些关于在巴黎的琐碎生活和一次西班牙狂欢节的故事。
事实上海明威一直都在讲同一个事情,如果生活就像笼罩在迷雾里的森林,那么是爱在指引我们前行。从故事的开始一直到结尾,我们都可以看到杰克对布蕾特的爱,这是一种温柔且厚重的爱。这种爱不是科恩的占有,不是迈克尔的轻浮,也不是罗梅罗的欲望,而是一种更为深沉的爱,一种充满了包容和责任的爱。它既让杰克放手,也让杰克包容,也让杰克照顾,但从来没有让杰克埋怨,就算是苦恼也只会大醉一场。所以布蕾特也十分清楚杰克是最可以信任的人。不过这种爱太优雅且无私了,要无私到忘记爱对方,我可能做不到。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一度感到十分迷茫,因为故事的情节和节奏在这个快速消费的时代很难撑起读者的兴趣和耐心,但是用心去感受杰克的情绪后,觉得还是相当贴近我们的生活。我们可能都没有足够幸运和我们爱的人在一起,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爱这个人呢?我想海明威在这本书告诉了我们答案。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四)
昨夜梦中,我变成一个誓死尽忠的死士,还有一个英勇的搭档,我们有着不同的身份,却有着一样的梦想,只是但愿自己的但愿可以平安生长。
夜里老是呼叫一个名字,醒来就忘了,好笑。听你最喜欢的歌,在悄悄的夜,那歌声悠扬,仿佛你还唱着。回想你,吸烟的表情,你眼神落寞,你寂寞不说。我之与你,只是过客,你是忘了,我如何笑呢!你之与我,重要那么多,每当我疲劳,总有你耳边说,好好糊口。我看着手机,你名字闪烁,想要对你说,可手指颤动。你老是说,糊口不是混的,要努力,别错过。我一直微笑,即使难过,不想你知道,我的脆弱。就让你眼中仍是那个我,我隐藏自己,不被发现,带着假面,舞蹈旋转。听你喜欢的歌,在悄悄的夜,伴我入眠,迎接另一个明天!
天要亮的时候,看见了你,你仍是那个样子,只是显得更加哀伤,可能是我想你了,醒了,似乎又恍惚了,搞笑!
太阳出来了,我才醒,似乎很累的样子,放松下来,反而无聊。计划老是失灵,但新的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五)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写下这句话。
《太阳照常升起》首版于1926年,是海明威创作起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以巴黎为背景讲诉了一群战争后青年们迷惘的生活。
了解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位up主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塑造《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大概是提及一段迷惘的年代,于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买了这本书。
首先夸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吧!装帧真的很美丽,翻开是一整页金色的手稿,封面是海明威年轻的样貌,读完背面却是年老的模样。
这本书几乎都由大段大段的对白组成,没有人称前后缀的对白让人乍一看很累,但好在内容简洁有意思,也许对白比直接描述一个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受力。
下面摘抄我觉得很有趣的几段对白:
“别这样变扭。除了你,我没有别的知心人了,今儿晚上我的情绪特别坏”
“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
“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会使我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
……
本书出现的人物并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激烈跌宕的情节,一切反倒有点平常无奈的感觉。杰克一面与阿施利夫人相爱,一面又对夫人爱上别人和公爵订婚而无动于衷,他明白自己没法和她真正在一起,而试图在自然、酒精、欢乐中寻求精神的解脱。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是如此,我想大概迷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唉声叹气,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选择了逃避。对生活,命运的无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等。
男主人公巴恩斯是海明威塑造的一个反英雄形象吧,但又如同硬汉形象一样,迷惘的同时他又是打不垮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作品给了我一种与《老人与海》完全相反的感受,怎么说呢,回想起来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观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六)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比如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七)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今日读书心得:《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七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今日读书心得:《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但愿对您带来帮助。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本除了封面设计太丑,其它部分堪称完美的书(虽然翻译有一点小错误)。据说是村上春树很佩服的文字风格,不过我从林少华的翻译中完全看不出来,最近对他的怨气很大哈哈
之前看过一本同名的讲癌症的书,所以开始没想到这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没想到写得这么烧脑,很多话没说出来,很多话被说得过于明白,我不擅长推理和记住人名,导致有些句子看三遍也没明白,是很耐人寻味的那种摸不着头脑。
对女主艾琳的描写堪称典范,寥寥几笔塑造出一个金发美梦。幸好男主马洛侦探的感情线并不清晰,完全没有传统而俗气,他一开始对追求正义的固执和最终反转之后的告别,感觉是一个硬气和柔软并存的形象。
(太困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实名安利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二)
这个城市已经有38天没有下雨,也甚少阴天,温度最低到过14度,大部分中午在28度左右,简而言之,还没够格正式入秋。我开始喜欢关注天气,谈论天气了。早上拉开窗帘,看到的是蓝天和阳光的话,并没有因此开心起来,当然如果是暗淡的阴天或者雨天,心情应该会很糟糕。不糟糕的心情便是好心情。我喜欢关注天气,也不得不关注自己的心情。
去年开始尝试的创业已经告一段落,从本质上来说,已经失败了,完败!我个人从经济上可以看到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精神的打击是巨大的,自责、内疚、自我怀疑、失望、颓废、逃避、迷茫……未必不是件好事。生活再一次把真实的面目袒露在我眼前,嘲笑我之前的无知无畏、自以为是,我必须足够谦卑,足够努力,才有可能过上平常的生活。
我向往的从来都只是平常的生活。我所经过的都还不够格叫生活。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总会有许多需要适应的地方,比如上班的路线,使用的交通工具,办公室的楼层,每天接触到的人,上下班的时间,休息的时间,还包括从办公室窗口望出去的风景。时有热闹,常有孤独。
有些事情结束了,有些会开始。我再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为了丢失某一样心爱的东西嚎啕大哭,也不会为了即将到来的人或发生的事兴奋得彻夜难眠。我知道失去与得到只是某样事物的暂时状态,真相是什么都没有。只是曾经拥有,只是必然失去。
然而还是会有难过或悲伤。
“别多想,别做梦,别爱,别恨……”
做了很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但没有活出一个别人眼里正确的人生,沮丧是有的,可那又如何?那点执念就是支撑我们好好活下去的的英雄梦想啊。
不再惧怕说再见了,无论如何每天都在死去一点点。
再见!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三)
现在很后悔没有认认真真一气呵成读完此书,而是排解空虚断断续续看到结尾。这本书就像一杯螺丝起子,刚喝第一口,在困惑这是什么味道;再喝一口,发现原来这味道还可以,并不让人讨厌;再来一口,便已深深爱上它了。
书中马洛和特里漫长的告别,却讲述了一段感情的漫长告别。第一次偶然的见面,两个人因为内心的真实惺惺相惜,以至于特里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了并不太熟络的马洛,让马洛送他去机场,这也是第一次告别,悲伤、孤独而决绝。马洛坚守着内心的真理、善良,固执的对抗灰暗、不公,却得知特里自杀的消息,这算是第二次告别,这次告别美好、让人动容,因为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和自我的肯定。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真正的凶手心有忌惮,主动接触马洛,一份真相慢慢在人心和细节中暴露。马洛正义、天真、固执,只身寻找答案,为了心里那份真实,然而真相有一天坐在他对面,“死”掉的特里改头换面回来,来的有点迟。虽然迟,确是正式的告别,从前的特里莱诺克斯已是过去,那个彬彬有礼、纯粹的人已经死掉了,特里死掉了,活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社会的现实,是马洛固执、孤独、傻瓜?是这个社会太现实、太疯狂、太真实,是大家变了,马洛没变。一个随波逐流顺其自然的凡人敬马洛!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四)
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终于读完了…
习惯看本格推理,第一次看冷硬派,理论上说是侦探视角的写实化,但因为书中很多钱德勒以马洛第一人称描写的比喻和体会,让我觉得这书很文艺。
开头几章过于平静,最近生活有些忙乱,以至于我第一次觉得推理小说很难读进去。马洛与特里的友情在我看来发生的没有什么逻辑,偶尔相约喝两杯螺丝起子的朋友,怎么能让马洛帮助他跑路,还因为他被卷入接二连三的看起来没有什么联系的怪异事件,没有怨言,不求回报,追下去,揭开真相,只因为他相信“特里没有杀人”。第一次接触钱德勒作品,认识侦探马洛,不禁疑问,他到底在坚守什么?其实他没有朋友,即使有过也很短暂,他一直都在告别。
因为喜欢“Tosaygoodbyeistodiealittle”,太想看到这句话坚持读了下去。每个人物的出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不论描写是否着重,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心中或贪婪,冷酷,或颓废,沉沦,或寂寞,渴望…终于读进去之后,并不会等着推理的部分了,只想看到人物之间会产生怎么样的交集,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就像等着一部老电影慢慢放映。所以直到真相揭开,没有期待中的恍然大悟而是开始有些明白了马洛为什么坚守,为什么寻找。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净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的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告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人生总在不断面对离别,但是好像从来没有人好好教过我如何面对离别,所以我经常在离别很久之后才感受到它的意义。开始学着跟人,事,或者某种生活,某个习惯告别。每一次告别,都是死去一点点。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五)
“漫长的告别”,无数次猜测,没猜到中间,更没猜到结局。
喜欢西方文学,头疼地是记不住故事中的人名。小说讲述地是私人侦探马洛和他的朋友特里的故事。一个绝顶聪明地逃犯和一个貌似平凡的天才侦探。看完故事的结尾,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地一个故事,大体意思是这样的。
一个半仙算命很厉害,能知过去未来。某天,来了一个客人,带来两个瓷瓶,让半仙算一下瓶子何时何地因何而破。半仙算完以后说天机不可泄露。此时过了很多年,客人在堂屋小憩,梁上老鼠不小心碰到了牌子掉下将一个瓷瓶打碎。此时破瓶中飘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瓷瓶毁于梁上鼠动。客人一算,竟然分毫不差。不禁佩服半年的能耐。但转念一想,你能算准这个瓶子,我看你是否可以算准另外一个。说完拿起石头将另外瓷瓶打碎。不出所料,又飘出一个字条,某年某月某日此瓶因彼瓶岁而碎。
特里所有掩饰真相地动作,都巧合地帮助了马洛最终揭示了真相。就像为了破解灾祸却导致了灾祸一样。说地有点拗口,难得地是作者构思如此巧妙,虽然过了大半个世纪,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依然挡不住像我一样的中国人对这本书的喜爱。
书中的人物对话,看似离经叛道,答非所问。看完结局才明白是字字珠玑,只是我们这些看惯了大白话的后学无术之辈鱼目混珠难以分辨而已。
不愧为雷蒙德钱德勒的巅峰之作,村上春树的枕边书。“人生必读硬书中的莫氏硬度接近10的好书。”
每一个小说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我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求知的渴望。刚刚看完,我就迫不及待地希望重看。远胜于去游行,对这个世界的探索。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六)
非常烧脑的一部书,并不在于情节,而是翻译让人有这烧脑
前期大量的铺垫,从脖子上的伤口,最新做的拉皮手术,再到黑帮老大,再到酒醉的作家
感受有三
一是,表面上看马洛像是一个忠诚的,为朋友讨说法(为了告别)的正直的私家侦探。他睿智,敏感,犀利,喜欢玩国际象棋游戏。而且他善于抓住细节人性,缜密的推理就像是象棋大师的棋谱一般
二是,隐含的boss是马洛的朋友
当过兵,负伤,结婚,与富家千金五婚,离开又复合。为了跳出怪圈采取了很多办法。当他得知现任妻子被杀之后的逃离,并伪装自杀。期间引发了一些列光怪陆离的谋杀事件。有嫉妒的仇杀(作家老婆),有献身性质,但同时也是灭口性质的谋杀(作家)。另外,这里面是否可以加上医生洛林情感纠结的药物谋杀,还有佣人坎迪的事件,这样作为副线
三是,钱德勒真是个写侦探类作品的天才,没到最后一刻谜底永远不会揭开,太精彩了。
侦探小说与演讲的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要有问题抓手,让大家好奇,一直跟着走下去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七)
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钱德勒著述的《漫长的告别》,乍看之下以为是一部普通的推理刑侦小说,细品之余方觉其不凡之处。作为推理类小说,它兼具细腻的环境、外貌和神态描写,惟妙惟肖,尤其是看似平实,实则栩栩如生的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恰到好处的运用,令本书具有很高的文学欣赏价值。时不时会有一句生花的妙语令人拍案叫绝,或者一段淋漓尽致的描写令人掩卷沉思。
当然令人叫绝的还有本书精巧的构架布局能力。钱德勒把那么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完美地编织到诡异离奇的剧情中,前后呼应,游刃有余。总是在让读者觉得能琢磨到案情脉络的时候,来一个峰回路转。
喜欢私家侦探马洛这样一位侠骨柔情的铁血硬汉,他有浓浓的正义感,不随波逐流。愤世嫉俗的他却有着一颗柔软的心,他可以为了最初他认为惺惺相惜的人付出自己的一切,执着无悔,也可以为了帮助酗酒的作家生死时速地飙车飞奔过去夜访。他为了追求真相,为了替他曾经欣赏的朋友洗清冤屈,可以得罪各方势力,不为金钱所动,不怕威胁利诱,只为了当初那一次邂逅,只为了心中这一个真相。
实用读书心得:《数学之美》读后感七篇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书心得可以作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实用读书心得:《数学之美》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数学之美》读后感(篇一)

《数学之美》读后感800字:
本书介绍了Google产品中涉及的自然语言处理、统计语言模型、中文分词、信息度量、拼音输入法、搜索引擎、网页排名、密码学等内容背后的数学原理。让我们看到了布尔代数、离散数学、统计学、矩阵计算、马尔科夫链等似曾相识的内容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相比于其他数学题材书籍,吴军老师把抽象、深奥的数学方法解释得通俗易懂,书中同时引用了诸多的历史典故和人物介绍,给人以很多启发,也让人由衷感叹数学的简洁和强大。
虽是数据专业毕业,但是才疏学浅,无力对数学的美进行阐述。仅就书中两个比较喜欢的地方发表一点不成熟的见解,与诸位共勉。
其一,在讲Google的搜素引擎反作弊时谈到做事情的两种境界“道”和“术”,术就是具体的做事方法,而道则是隐藏在问题背后的动机和本质。在术这个层面解决问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有点类似于我们常说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暂时不疼了,过几天复发了,再去医治,如此往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而只有找到了致病原因,才能做到药到病除,根本治愈。本人之前参与过行内月终自动核对的研发,月终核对初期数据的不一致性只能靠数百业务人员人工核对数据差异,然后修改数据,每月1日都要加班加点,工作量很大,这是从术上解决问题。后来找到了产生差异的原因是会计核算时的利息调整造成的,把这些数据接过来进行相应冲减后差异就消失了,业务人员也不用来加班了,这才是从道上解决问题。
其二,是在做中文网页排名时提到的从业界成功的秘诀之一:“先帮助用户解决80%的问题,再慢慢解决剩下的20%的问题。许多时候做事失败,不是因为人不够优秀,而是做事的方法不对。一开始追求大而全的解决方案,之后长时间不能完成,最后不了了之”。我们在做项目时也是一样,业务有时要的功能非常急,可能有些功能也实现不了(比如系统响应时间长、查询明细不能支持省行等)。这时我们就要将焦点关注在那些可以实现的80%的功能上,哪怕刚刚上线的系统界面丑点,操作复杂点,反应速度慢点,但是至少业务有可用的系统,剩下时间再去优化那剩下的20%。这样可以帮助我行抢占先机,在与同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主动。如果等待我们把所有的细节都搞清楚再动手开发,力求完美,那么很可能系统能够上线的时候业务已经不需要了。
数学之美,也就是简单之美。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数学,喜欢数学之美。
《数学之美》读后感(篇二)
看到吴军的另一本书《数学之美》,激起了很深的兴趣,所以很快把书看完了,普及了很多基础的知识的同时也启发了很多想法,感觉很爽。
我自己在交大学的是工科(虽然没怎么上过课),小学、初中、高中都是一路参加数学竞赛,名次都还不错,也因此没有参加中考、高考,一路保送,自己对数学有很深的感情,同时女朋友大学也是数学系,有点后悔的大学选了个并不感兴趣的专业(交大当时允许我随便选专业,我没有跟父母商量自己选了船舶制造)。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找到了很多高中在看竞赛书的感觉,里面提到的很多概率论(不等式)、图论、数论的知识是高中数学联赛复试的重点,高中的时候已经研究的很深了,不过大学荒废了之后也忘得差不多了,书中提到的很多定理还很有亲切感
书名叫做《数学之美》,显得有些太大,毕竟更多的是吴军在google做搜索相关工作用到的数学模型的介绍与总结,提到的数学部分大多集中在概率论、图论、数论领域,所以书名太大了,可能hax说得对,也许是出版社为了卖书取得名字
不得不说吴军是一个大家,文字中能够透露出大家的气势,书中不断的穿插着各种历史上的大科学家以及科技领域的大家的小故事甚至八卦,从文字中非常能够感受到吴军是一个和他们一个层次的人(即使他自己会自谦说是一个二流的工程师之类)
书中具体的模型就不介绍了,说几点我学到的知识(仅仅皮毛),能列出来的都是看完还有点印象的:
1.在互联网的世界中,信息是如何量化的,信息熵是怎么回事?有啥用?
2.搜索领域中,语言是如何统计的,尤其是如何通过概率模型进行分词
3.搜索引擎是如何工作的—网络爬虫是怎么回事儿
4.PageRank是怎么回事?为了解决什么问题?
5.密码与解密领域的数学模型,尤其提到的二战时候的各种解密的趣事儿,提到的电视剧《暗算》打算抽空看下
6.拼音输入法的数学模型
7.、文本自动分类的模型
……
看完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
1.数学模型巨大作用,推动着新技术的发展
2.攻城师是一个伟大的职业,能够运用这些知识转化为生产力,非常牛叉
3.书中提到了很多数学模型都是在不断的进化、改良、升级,也就是说有人不断的在做优化,会有不断更好的模型、更新的技术出现,跟得上技术的发展可能也是比较重要的,否则很多人一直在做某一点上的持续优化就没有意义了。
但同时技术很大的作用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书中提到的各个数学模型、各种方法都是为了解决人们的需求或者业务的需求,毕竟公司不是科学研究所,所以追求通过技术直接解决用户需求或者做成易用的工具给业务人员、运营人员来间接解决用户需求是挺重要的,可能不是技术人员觉得做到80分就可以了,而是用户、使用工具的人觉得做到80分是一个重要的衡量
提到“工具”,想到赵赵说过的一句话:“不好用就等于没有”,可能就是这个点,同时运用工具的人必须好好的运用,如果用不好甚至不用就太对不起技术了。
《数学之美》读后感(篇三)
读完这本书有一点强烈的感受:工具一定要先进。数学是强大的工具,计算机也是。这两种工具结合在一起,造就了强大的google、百度、亚马逊、阿里、京东、腾迅等公司。他们不是百年老店,但他们掌握了先进的工具。
掌握了先进的工具,必将获得竞争优势。如果你知道哪里有一群软件工程师,维护着更大的一群计算机,那么不要犹豫,想办法使用他们提供的服务,因为这会给你带来优势。所以我们使用Google的搜索和邮件,在亚马逊、京东和淘宝上购物,用QQ和微博联系朋友,使用银行卡和网上银行,利用交易终端在全球市场上进行各种交易……
人类历史就是一部工具的进化史。石器、青铜、铁器、火药、蒸汽机、内燃机、电报、电话、电视、计算机、卫星、互联网,工具的进步引领着文明的进步。新的工具不断淘汰老的工具,就像互联网视频点播正在淘汰电视、微博正在淘汰报纸、电子书正在淘汰纸质书那样。
但有一些古老的工具,今天仍有人在学习和使用,甚至在上面花费许多时间。毛笔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今天学习掌握毛笔这种“落后的”工具,还有什么意义?其实我们在使用一些“落后的”工具时,主要是在学习工具背后的思想。书法和绘画中蕴含的艺术审美的一般原则,经得起具体工具变迁的考验。甲骨文、金文、石鼓文所包含的对空间构图的理解,仍然值得现代人学习。思想工具是比实物工具更强大的工具。
工具组合使用,形成更强大的新工具。《数学之美》中提到的马尔可夫链虽然是很强大的工具,但我在数学课上没有听老师提到过。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例子是余弦定理和新闻分类。余弦定理是中学数学,再加上一些不算很难的多维向量的知识,竟然解决了计算机新闻分类这样的难题!
每一种工具的背后,是人们对世界的一种理解。蒸汽机和内燃机背后,是力学的世界。电报、电话、电视、计算机和互联网背后,是信息的世界。数学是抽象的工具,是其他工具背后的工具。每一门学科要成为科学,都少不了数学。也许有一天人们会习惯,用数学工具来分析艺术。数学是一种语言,它源于具体的世界,又高于具体的世界。如果说语言是对世界的认识和描述,如果说数学是一种语言,那么它一定是最接近神的语言。看似毫不相关,却又能描述万事万物。
学习数学有什么用?物理学家费曼当年在大一时提出这个问题,他的师兄建议他转到物理系。今天,这个问题已不成为问题。具有扎实数学功底的人才正进入各行各业,例如金融业。我认识一个出版社的老总,他招应届毕业生有一个条件:数学要好。
工具虽好,关键还要会用。最终要回到掌握先进工具的人。软件算法工程师加上计算机集群,这是目前一流企业必需的装备。正如马克。安德森所说的,各行各业的一流公司,都是软件公司。优秀的软件算法工程师,是人才争夺的焦点。这样,我们就容易理解Google招工程师的要求。
对信息加工处理和传递的能力不断增强,是知识经济的特点。《数学之美》展示了Google如何运用数学和计算机网络,带领我们进入云计算和大数据时代。
知识经济时代的工作,就是在各自的领域中进行科学研究。科学研究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科学研究要量化。科学研究要有对比实验。科学研究要有数学模型。科学研究要有田野调查。科学研究要有文献查证。科学研究要有同行评议。《数学之美》向我们介绍了自然语言分析领域的科研方法和过程。
任何一个领域,深入进去都有无数的细节。有兴趣的人不但没被这些细节吓倒,反而会兴致勃勃地研究,从而达到令人仰慕的高度。吴军先生向我们展示了数学和算法中的这些细节,也展示了他所达到的高度。值得我学习。
《数学之美》读后感(篇四)
在网上看到有人推荐吴军博士的《数学之美》,尽管我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但对数学的推崇一直如此,所以买来一读,我的真切体验正如吴军博士在书的后记中所说,把自己“境界提升了一个层次”。
那么,对我而言,到底提升了什么境界呢?
首要的肯定是思想境界。在未读这本书之前,我知道对于这个世界的事件形成的信息集合,人类只有两种方式可以表达,一个是数字,一个是语言。整个实数的集合是无穷个,而且每个数字都是唯一的;整个世界中的事件也是无穷个的,而且每个事件也时独一无二的,这样数学中的数字集合与世界中的事件集合就构成一个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研究数字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在研究世界中事件之间的关系。语言中的概念和世界中的事件之间也是可以构成一个对应关系的,但问题是,语言中概念的集合是有限的,所以它和数字集合的对应显然只能是部分对应。
计算机科学的发展,人类需要把语言处理成数字,因为计算机只能识别数字信号,所以“语言的数字化”成为计算机产生以来发展最快、而且最有创新性的领域,而许多华人科学家成为了这个领域的顶尖专家,如李开复,吴军博士是卓越的科学家之一。至此我才感到,在计算机主导的世界中,信息化就是数字化,而最难的数字化、也是最有成就的数字化,就是对人类自然语言的数字化,因为人类的信息几乎100%是用语言承载、传播的,计算机要与人对话,变成智能化的机器,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语言的数字化问题。但我们在电脑上自如地输入文字时、或者拿着手机通话时,我们跟本没有意识到,那些卓越的语言科学家,早已经把我们的语言,转化成数字信号,通过输入、处理、解码的方式,让我们无障碍地联络、工作。
我似乎感到,语言与数字的关系,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接口。套用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点,加上我的理解,即是,数是万物的本原,语言是人的本原!
吴军博士似乎也在提升我对方法的认识境界。科学研究的思考方式,习惯遵循本质、规律、连续性思维,在语言学研究的早期,人类为了让计算机识别语言,采用建立语言规则和语言规则数据库的办法,但最终以失败告终(20世纪50-70年代),70年代后科学家采用了语言统计模型,研究取得了突飞猛进。语言统计模型的胜利,再一次证明了宇宙量子模型的信念,世界是不连续的随机性的粒子构成,人类数千年文明进化出来的语言系统,就是动态的随机概率事件。其二,物理思维再也难逃牛顿的经典本质思维方法,即找寻到百分之百确定性的规律,而信息论思维是研究如何把握不确定性现象,利用概率统计是不二法门。其三,语言本质上就是信息传播,只有从通信模型视角才能真正理解计算机的功能,对语言的编码、处理、传输、解码是计算机的强项,计算机是永远不可能理解语言的意思的。
在《数学之美》中,吴军博士对他的老师、师兄弟、同事的经历、掌故进行了叙述,让我们了解到这些世界一流的学科家、技术精英们的为人处世品质、鲜明个性、科学素养及其管理风格。例如贾里尼克对博士生的严酷淘汰,马库斯对学生的宽宏大度,但我感到他们有一样东西是共同的,就是对科学创造、顶尖人才的识别和器重,甚至是无条件的包容。如此为人的境界才是根本,因为伟大的科学创造毕竟是人做出来的,只有崇高的人文精神之下才能造就顶尖的人才、一流的科学和技术。
观国内的学说界,官风盛行、腐败当道、人情充斥,与这些一流学说群对科学创造的赏识、对个性人才的包容,对科学探索的热诚,可谓相去甚远。
看来,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年轻一代,但愿吴博士的《数学之美》,能让我们的学子们,初步体验到科学精英们卓越的才智与情怀。
《数学之美》读后感(篇五)
《数学之美》,一个从事多年工作的谷歌研究员眼中的数学。令我大饱眼福的是,大学里面的数学知识竟能如此广泛运用到了计算机行业中。
在语音识别、翻译,还有密码学领域,有着许多基于概率统计的模型和思想。当然,贝叶斯公式是基础,应用到隐含马尔科夫链模型,神经网络模型。
在搜索中,一些相关性的计算,无不用到了概率的知识。在新闻分类中,用到了一些有关矩阵特征值、相似对角化的知识。当然,在图像处理方面,矩阵变换可谓是无处不在。另外,在识别方面,有一些通信模型,涉及到了信道、误码率、信息熵。
最近刚开学也没什么事,所以就想随便找几本书看一下,但最好别是那种太艰深晦涩的书。8月份一直到现在,吴军写的这本12年5月出版的《数学之美》一直盘踞京东、亚马逊等各大网上商城科技类图书的榜首,当然,还有早些时候出版的《浪潮之巅》也排在很靠前的位置。心想市场的力量应该能帮我挑出好书吧,于是就从图书馆借了一本来,一直到今天晚上把它给看完了。
因此想写一点东西来总结、反思一下,反正刚开完班会也没什么事干。
写在前面的建议:如果你不讨厌数学的话,强烈推荐这本书,网上也可以下到电子版,不过阅读感觉上还是很不一样的。
废话就不多说了,《数学之美》其实是一本科普类的读物,所面向的是接受过普通高等教育的人,完全不需要在特定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就可以看懂,大概懂一点线性代数、概率统计、组合数学、信息论、计算机算法、模式识别最好(虽然列举了这么多,其实有些不懂也没关系),所以尤其适合信科的人看。内容大部分是和人工智能、计算机相关的,这并非我所学的专业,但作者比较擅长将看似复杂的原理用简明的语言表达出来,所以可读性还是很好的。
吴军是清华大学毕业的,之前任职于Google,后来到了腾讯,这些文章都是发表在Google黑板报上的,后来经过了重写,所以网上下载的和书本内容有所差异。由于吴军本人是研究自然语言处理和语音识别的,所以统计语言模型的东西可能会多一点,不过我觉得这丝毫不妨碍全书数学之美的展现感觉收获还是挺多的,知识上的有一些,但更多还是思维方式上的。作者举了很多例子试图让人明白很多看似复杂的高科技背后,基本原理其实是出乎意料简单的(当然,必须承认第一个想到这些方法的人还是非常了不起的)。比如高准确率的机器翻译,看上去好像是计算机能够理解各国语言,隐藏在背后的却是很多具有大学理科学历的人都非常清楚的统计模型和概率模型;再比如拼音输入法的数学原理,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缩短平均编码长度,比如曾经流行一时的五笔输入法,而现今真正实用的输入法却是有很多信息冗余、编码长度比较长的拼音输入法,作者从信息论和市场的角度做了简单的阐述;又比如新闻的自动分类,许多非IT领域的人可能会认为计算机可以读懂新闻并进行分类,而实际上只是特征向量的抽取、多维空间中向量夹角的计算,非常非常简单,但凡学过一点线性代数的人绝对是一看就懂的当然,完美的实现还需要考虑很多细节和现实的情况,但这并不是这本书所关注的地方,数学之美在于其简洁而不是繁琐。
除了对于具体信息技术的剖析之外,作者还花了很大篇幅来讲一些杰出人士的成长过程,特别是把这些人的成长经历和中国学生的成长经历作对比。虽然作者并没有明说,但字里行间多少流露出对于中国高等教育以及很多中国企业的批评,一是教育的功利性,缺乏宽松的独立思考的环境,即使学了一堆理论也难有用武之地,自然也就缺乏创新性的成果;二是中国企业的短视,大部分都不舍得在新框架开发上投资,而是坐享学术界和国外企业的研究成果。
总结一下呢,《数学之美》事实上不能带给你编程能力的提升,也没法让人的数学水平有显着的提升,但它在很大程度上让你跳出教科书式的繁琐细节的束缚,能够从更宏观的角度来思考信息世界背后的数学引擎的运行原理,让人明白看似很高级、复杂的东西背后其实并不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复杂,而我们所学的枯燥的数学真的可以四两拨千斤,改变亿万人的生活。
《数学之美》读后感(篇六)
1,知识要学以致用。上学的时候学习概率论、运筹学这些学科,只是单纯的认为是数学知识。读过这本书才发现,原来我们日常用到的搜索、语音识别、文章分类这些功能的背后,都是数学知识在起作用。
如果读书的时候就知道这些,学习会更有目的性。结合应用情况,也能更好的理解这些概念。
2,一项技术如果注定要被淘汰,那么从现在就放弃它。从统计学的角度解决机器翻译的方法,明显优于从语法结构角度起手的方法。但是还是有很多学者钻研后者,最后白白浪费了自己多年的时间。
一个公司更应该如此。后面读《浪潮之巅》看到雅虎为了避免文章分类出错,竟然采用人工分类的方法。看到的时候,很难想象这是一家互联网公司能做出来的事情。
3,要学会发现问题的本质,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利用搜索引擎的漏洞,做所谓的SEO优化,方法千奇百怪。如果只去解决具体问题,那么就会让自己处于被动状态。发现作弊方法的特征,斩草除根,效率会提升很多。
《数学之美》读后感(篇七)
《数学之美》读后感2000字:
第一次看到《数学之美》系列文章,是在2008年的Google黑板报上(那个时候Google还没有退出中国)。作者吴军博士当时是Google的研究员,后来到腾讯担任副总裁,两年后又回到Google负责人工智能方面项目,现在他自己创办了创投公司。可以说,吴军是从学术到工业,再到投资界的顶尖专家,在每个领域都有很深的造诣。
之所以对这个系列文章记忆犹新,是因为当初自己正在做机器学习方面的研究,而书中举的很多例子正是我在研究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其他数学题材书籍比起来,最难能可贵的是,吴军把抽象、深奥的数学方法解释得通俗易懂,给人以很多启发,也让人由衷感叹数学的简单之美和强大之美。
此后,吴军把专栏内容集册成书,并发行了两版,每次读完都有更深一层的体会。至此,我从方法论和思维方式上对此书加以总结,以对这次持续十年的阅读历程画个句号。
一、学习建立解决智能问题的框架。在面对智能问题时,一般地可以考虑按以下四个步骤求解:1.将问题转换成数字描述;2.找到恰当的数学模型(目标函数);3.对复杂的数学模型进行简化或近似处理,以便计算;4.求解目标函数。(对统计模型来说,还要利用数据学习参数)
在今天这个大数据和云计算时代,统计模型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利器,因为现在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是不确定的。从信息论的角度讲,统计模型的本质是利用信息来消除或减少不确定性。此外,摩尔定律的持续作用,让计算能力快速提高的同时,计算成本急剧降低,使得解决统计模型所需要的海量计算成为可能。
可以说,在科技发展的这个时间点,统计+数据+计算=人工智能。以前计算能力不够,统计模型无法得到求解,在当等式左边三要素都齐备之后,人工智能才就此走向了浪潮之巅。
二、在做事上,首先追求完成,而非完美。许多时候做事失败,不是因为人不够优秀,而是做事的方法不对。一开始追求大而全的解决方案,之后长时间不能完成,最后不了了之。在工程上,应该坚持寻找简单有效的解决方案,先帮助用户解决80%的问题,再慢慢解决剩下的20%问题。
这么做至少有两个好处:1.节约资源。资深工程师往往倾向于低估简单方法的有效性,而完美的方案需要花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但可能最后的提高不多,即性价比不高;2.简单的方案容易解释每个步骤和方法背后的道理,这样不仅便于出了问题时查错,而且容易找到今后改进的目标。
三、正确认识道和术。做事情的方法有道和术两种境界,具体的做事方法是术,做事的原理和原则是道。在术的层面,往往没有捷径可走,必须要通过不断的训练和努力。道决定了做事结果的上限,很多时候在术的层面再努力,也无法突破这个边界,这个时候就要考虑道是否正确。
对搜索引擎反作弊这件事,在术的层面的解决方案是,找出每个作弊的例子,分析并清除之。这种方法能解决问题,而且不需要太动脑子,但是工作量巨大,不断会有新的作弊方法出现,难以从个别现象上升到普通规律,即所谓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Google从一开始,就认为反作弊实质上是个通信中解决噪音问题,并从加强通信自身的抗干扰能力、过滤噪音两方面入手,从根本上提高了搜索算法的抗作弊能力,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可见追求术的人一辈子工作很辛苦,只有掌握了做事的道才能永远游刃有余。
四、找到科学的工作方法很重要。人类为了实现飞行的梦想,首先想到的是模仿鸟类制作振动的翅膀,但这种方法根本不能让人飞起来。后来英国人乔治·凯利爵士通过重新审视鸟类翅膀的功能,发现了空气动力学原理,并制造了一架滑翔机,实现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载人滑翔飞行。后人从空气动力学这个科学原理出发,最终发明了现代固定翼飞机。
在人工智能领域,也存在上述“鸟飞派”和“空气动力学派”的分别。机器翻译中,最难的问题之一是词的二义性。比如Bush一词可以是美国总统布什的名字,也可以是灌木丛。最直接想法的是告诉计算机加一条规则:“总统做宾语时,主语必须是一个人”。如果这样做的话,语法规则就多得数不清了,而且还有很多例外。
真正简单却实用的方法是,从大量文本中找到和总统布什一起出现的词,比如美国、华盛顿、国会等等,对灌木丛也作如此处理。在翻译Bush时,看看上下文中哪类相关的词多就行了。这就巧妙地把一个人类的智能问题变成计算机擅长的计算统计问题。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到,所谓鸟飞派,就是指从经验出发,让计算机模仿人的思维方式,试图获得智能的做法,这个做法证明行不通。所谓空气动力学派,就是指搞清楚智能问题的本质,让计算机通过数据和数学模型解决智能问题。今天人工智能的全部进步,都是走后一条道路的结果。
《数学之美》一书,即使对不做研究或工程的人来说,也是开卷有益的。当吴军老师如讲故事般地,把复杂的问题以简单的数学形式讲述出来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本深奥的公式是如此亲切和栩栩如生,也让人由此坚信,任何复杂的问题,最终都可以用简单的方式去解决。
可以说,数学之美,也是化繁为简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