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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刀疤豺母有感

发布时间:2022-04-18 来源:互联网

读《刀疤豺母》有感范文500字。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每个人在阅读的时候,都会与作品产生共鸣。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读《刀疤豺母》有感范文5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在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窝珍贵的金背豺。

它们脊背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金色绒毛,就像穿着一件华丽的毛背心。鼻梁、眉眼和耳廓之间勾勒出两条粗粗的黑线,威严的脸颊轮廓分明。走在豺群最前面的是一只母豺,叫“刀疤豺母”。它已经有一把年纪了,脊背上的绒毛色泽凝重,下颏和脖颈间的绒毛被岁月的风尘染成了黑色。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使这张豺脸显得格外苍凉悲苦。作者请来的向导强巴和这群被藏民当作魔鬼的金背豺有着深仇大恨。当年,他和爱犬雪娇去打猎,爱犬被金背豺咬死。强巴用砍刀砍伤了刀疤豺母,自己死里逃生,下定决心要把它们一网打尽。强巴和沈石溪想尽办法把这群金背豺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人们都欢呼庆祝,整个村子都沸腾了,却不知道灾难悄悄地降临了。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地疯狂繁殖,到处都是一大片令人头皮发麻的红色。无论打多少,都不见少。连尕玛尔草原的草都不够吃了。用火、毒药等都没用,反而引起了瘟疫,许多吃不饱的牲畜都一个个倒下了,猎犬也中毒身亡。村民们每天忧心忡忡,有些人都搬到城市里去了。强巴和沈石溪谎称山神托梦,把金背豺千辛万苦地请了回来。从此,红毛雪兔再也嚣张不起来了。人与豺和睦相处……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修复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家园。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类道德的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和动物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动物是有灵性的,我们应该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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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书笔记


人是大自然中的一员,人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大自然中的各种资源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遭到破坏,其他方面也会受到影响,从而直接或间接的威胁人的生存,使人类受到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大自然。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人人都要关心,人人都要尽力。我呼吁:保护大自然,爱护我们生存的家园吧。

读《红豺》有感范文350字


【第1篇】

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情感,它会让我们在伤心时得到安慰,在迷茫时找到前进的动力。而最近,一本叫《红豺》的书,让我对“母亲”两个字有更深的认识。

《红豺》主要讲了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收养了小狼崽“甜点心”后,为了“甜点心”付出一切,最后甚至失去生命的故事。在看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只有人才拥有各种感情,但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动物也有情感,它们也懂“爱”。

豺狗和狼是天敌,谁会想到它们会生活在一起,而且感情是那么深厚?可是书中的“火烧云”和“甜点心”做到了,这让我感到很不可思议。更让我惊讶的是它们之间竟然孕育出了“爱”。故事中,“火烧云”对“甜点心”产生了母爱,并为它多次涉险,比如和熊搏斗等等。当我看到“火烧云”为了“甜点心”能找到伴侣而离开了自己的巢穴并最终饿死时,我禁不住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试问,有哪一种情感能比得上母爱啊!就连动物也会因为母爱而保护天敌,它难道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吗?

说起母爱,就自然会想到母亲,想想自己的妈妈,我不禁觉得十分惭愧。妈妈平时每天要上班,下了班还要做家务,十分辛苦,就算这样,也还会抽出时间来关心我。可我不但不领情,反而有时还对她发脾气,只因为觉得她太烦了。对于我的所作所为,妈妈一定很伤心吧,如果我能早一点醒悟,或者再耐心一点,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我真是个不称职的女儿。

《红豺》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母亲的辛苦,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她。

教师点评:本文条理清晰,先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然后通过写自己的事情来说明这个观点,表达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有悔悟,有自责,情真意切。

【第2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些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沈石溪的感悟生命书系的《红豺》。

接下来,我就来给大家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起先,大母狼有一天想吞吃红豺“火烧云”的两个豺崽,大母狼趁火烧云不备,叼起两只豺崽,逃跑而去。第二天,母豺火烧云准备去报仇,来到大母狼家时,发现大母狼被捕狼器夹住了,不一会儿,大母狼就停止了呼吸。火烧云就把丑的那只狼崽给吃了,漂亮的那只叫“甜点心”,准备留着以后吃。

渐渐地,火烧云和甜点心熟了,每次火烧云想把甜点心吃掉时,都狠不下心。为了挽救甜点心,她曾经与猛兽搏斗,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有一天,甜点心长大了,开始寻找自己的伴侣。过了几个月,甜点心把自己的伴侣带回住地时,那只公狼立刻就进入了战斗状态。过了一会儿,火烧云被公狼赶出去了。甜点心后来还是把火烧云找了回来,这时没有见到公狼的影子,可能是和甜点心闹了矛盾。

最后一章是“同归于尽”,甜点心因为饥饿,实在时找不到食物来喂自己的孩子,决定去闯一闯人类的村寨,不出所料地遭遇了危险,和一条公狗展开了决斗。最后,母豺火烧云为了帮助甜点心“虎口逃生”,和公狗展开了殊死搏斗,最后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连动物都珍惜生命,尊重没有血缘的亲情和生命,我们人类更应该珍惜所有生命!

读《目连救母》有感范文300字


看了《目连救母》这个故事我的感触还是挺深的。故事主人公是目连,主要讲了他在儿时遇见了一位老和尚,直到长大后还一直纪念他。小时候他总是给予和尚们钱与食物,却不被妈妈赞同。长大的目连在一次佛祖的讲道中想起自己的母亲,于是匆匆回家尽子女的孝道。可是母亲已过世了,他十分思念。佛祖指点目连他可以看见别人所看不见得东西,目连看见了自己母亲过得并不好,想救母亲。他通过佛祖的指示做了,让母亲脱离了苦难。

首先,在小时候目连是受到母亲的责骂连连,他从不顶撞,很怕惹了她生气。目连的懂事是可贵的。长大了,当他在庙里听讲道,“四恩”中的第一恩,也就是“孝道”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母亲,他想马上回家,去为母亲尽孝道。目连他知道母亲去世了,心理可以说算是五味杂陈。目连看到了母亲在地狱里挨饿受苦,很想帮助她,无论要多艰难,目连都会去做。爱母亲的目连很懂事,我们也要像目连一样的孩子,好好听父母的话,让母亲少操心,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品德,是一片肺腑之言,如果人与人之间缺乏感恩之心,必然会导致人际关系的冷漠,不知感恩报反而忘恩负义之人,必是遭人唾骂的无耻之人,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感恩。

读《象母怨》有感范文300字


《象母怨》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美丽的纳壶山谷,生活着由一条罂粟花为界限的夏尔邦象群与夏尔芒象群。它们为一丁点领土和食物就大打出手,最后两败俱伤,只剩下小象与母象,它们一个个被同伴们的杀戮惊呆了。就在这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刻,一只名叫嫫婉的母象走了出来。它告诉大家,如果母象们全部死去,那么小象就会被野兽们吃掉!象群们终于重归于好了。

可是,几年后,小象们都长大了,它们长出了雪白的牙齿。虽然说还很稚嫩,却能把象捅个透心凉!潜伏的隐患又出现了,红色的罂粟花又长了出来。

终于,在一次嬉戏中,嫫婉最疼爱的孩子扎雅将一只小象捅死了。为了维护两族象的友谊,嫫婉不得不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扎雅推向万丈深渊。

为了使人们不再发生冲突,嫫婉费尽心思,日夜操劳;为了使族人们和睦相处,它忍痛割爱杀死亲生骨肉;为了使族人们和谐共处,它起早贪黑埋头苦干,这是多么伟大的精神。我希望人类也是如此,不为争夺土地而战斗,只为建设家园而努力;不为争抢权力明争暗斗,只为保卫家园添砖加瓦。

读《混血豺王》有感范文350字


【第1篇】

白眉儿是一只豺,也是一只狗,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白眉儿的母亲是一只豺,而他的父亲却是一只英勇无比的大狼狗。白眉儿就是混血豺王,他曾经当过猎狗们的首领,在猎狗群众一呼百应,后来又去当了红豺群中的豺王,在此之中,除了前任豺王夏索尔不听它的话,别的豺都对它服服帖帖,可都没有干成,最后倒在了金黄的牧草上了。

读这本书时,我发现白眉儿有许多地方值得我学习——它的出手相助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它曾在主人遇难时,甚至要用生命来换得主人的安全。

再一次坐公交车时,茫茫的人群中,一只手摸向了一个人的钱包,天哪!那是一个小偷。可车上的人并没有任何反应。这是,一位中年的男子站了起来:“快,有小偷!”大家这才如梦初醒,有的掏出手机拨电话,有的团团围住小偷,甚至连司机也停下了车。小偷想逃跑,可中年男子使劲抓住那个想逃跑的小偷的手,狠狠地将他拉住,毫不犹豫,丝毫没有迟疑。这时,小偷见跑不了了,便狗急跳墙,伸出右手,拳头攥紧,猛地打在中年男子脸上,想要用疼痛使中年男子的手松开,可他并没有如愿。中年男子并没有松手,反而抓的更死了。小偷没有停下,他也没有停下。不停的忍耐直到警察的到来。尽管他什么也没有获得,但他让所有人都看到了他的无私奉献以及出手相助。

我不太喜欢豺的一些手段,但从白眉儿身上,让我学到了东西。

【第2篇】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 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读《混血豺王》有感范文300字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大家有可能不太了解沈石溪,那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吧!原名沈一鸣,1925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拥有了一大批读者迷。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白眉儿其实不像我们说的一样是贼,是恶棍,其实豺对豺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像白眉儿小时候,因为爸爸是条狗(要知道狗和豺是敌人),所以只有妈妈一个人疼爱它,豺群都冷落它们,直到它妈妈死后还是这样,没有一位妈妈让白眉儿钻进自己的窝里。就在这时有位叫兔嘴的母豺把它叼回自己的窝里,白眉儿终于享受到了温暖,所以任何事情不是想象的那样。

白眉儿后来长大了,去做了一位猎户村村长的狗。它为猎户村立了功,人们纷纷称赞它是一条好狗,却令自己的主人阿蛮星引起了怀疑。为了安全起见,主人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重新回到了豺群。要知道阴雨后总会有彩虹的,白眉儿在豺群中战胜了老豺王,当上了英勇的新豺王,它统治了豺群,和一匹母豺生下了一堆可爱的宝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混血豺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今为止,我已经看了五遍了,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推荐给大家,我以后也要多看一些课外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读《红瓦》有感范文500字


故事首先从主人公林冰所就读的油麻地中学开始,这所中学分为初中(红瓦房)和高中(黑瓦房)。一群孩子从故事中走出:身体壮实如牛、皮肤黑如乌鱼皮的谢百三,“从裤兜里掏出一枚小圆镜,转动着脸照一照”为标志性动作的马水清,诚实憨厚的刘汉林……不知不觉也就将你带进了那个雄纠纠气昂昂的少年中。

曹文轩以优美的略带伤感的笔调,以一种悲悯与近乎追忆的情怀,为我们展示着主人公林冰的生活,也展示着他们或甜蜜或沮丧或绝望的情感世界。掩卷而思,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仿佛就在眼前,杨文富被批斗时夏兰香的不弃不离,而杨文富却表现出了猥琐与怯懦,也因此深深伤了夏兰香的心,虽然后来他百般殷勤,却终未能打动夏兰香的芳心。 马水清面对着丁玫泼泼辣辣、一心一意的爱,但他最终走进了军营,留给她的或许也就是绵绵无绝期的思念。主人公林冰一个才艺出色的少年对陶卉的爱半遮半掩,工工整整地写成的情书却不敢亲手相赠,最后几经周折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中。

当我们被一个个起落跌宕、震撼人心的故事牵着走的时候,也不忘停下来欣赏曹文轩用文字精心营造的诗意的境界。难怪李师江先生说“曹文轩是小说界的汪国真”,曹文轩从水乡少年的视角,用诗样的语言描写着水乡平原的迷人风光,也用细腻的笔触叙述着动人心弦的故事,如水乡小河里的水一样不急而缓,就这样慢慢的淌着。书中所写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成长于八九十年代的我,我想也定能感动今天的孩子。也正如他在《追随永恒》所说的同样手写在这本书封底的那段话,“能感动孩子们的东西无非也还是那些东西——生死离别、游驻聚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他们的,应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真诚的感谢曹文轩,在我们这个感情已被沙漠化、感动渐成奢侈的年代,他以水乡少年纯净的歌声让我们尘封的心扉,猝不及防中再次被轻轻的叩开,原来感动的感觉也如此美好!

读孔乙己有感范文500字


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孔乙己有感范文50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第1篇】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第2篇】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感谢您阅读“读后感大全网”的《读《刀疤豺母》有感范文5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书笔记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刀疤豺母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