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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行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3-24 来源:互联网

读《单行街》有感(优秀范文)。

《单行街》是曹文轩的一篇文章。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位叫聪儿的孩子,他总会被母亲以“自由”的名义禁锢在家,严格地要求他。

也许许多人读到这时,会认为聪儿的母亲太过于严格,但是,他们是我们的父母,必定不会让我们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儿,没有一个人的父母不是“望子成龙”的,而我们,也应该努力成为父母心中那条理想的“龙”。而要想成为这样一条出色的“龙”,需要的,是磨练。

磨练,有时候它只是说一些日常小琐事。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多数家庭都富裕了起来,对于我们这一代来说,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这样的我们,也恰恰缺少了“自立”的能力,这种能力对于现在的我们,不需要太大,但却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饿着。

磨练,光会自立必然不够,还得学会“接受”。所谓的“接受”,就是指在我们成长中出现的各式各样的压力,我们都应该学会接受它,并且慢慢地将它适应,就像聪儿那样,他母亲要求的是很严格,可他也慢慢地接受,并且适应了,从而也没有了原来那种大幅度的压力。有的人接受能力比较强,而有的却比较弱,但是对于接受能力弱的同学,也该试着“笨鸟先飞”了。

磨练,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蕴藏着的是“大世界”。俗话说得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锐利的刀锋是从不断的磨砺中得到的,梅花飘香来自它度过寒冷的冬季。

一个人,没有经过风风雨雨,怎么能看见雨后天空中那一道明朗的彩虹呢?

我相信《单行街》里的聪儿,也相信我们,会背负着各自成长的重担,一步一步的前行,却又绽放出各自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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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贝街的亡灵(优秀范文)


今天,我读了《查理九世》系列的《黑贝街的亡灵》,这本书讲的是墨多多是个好奇又贪玩的小孩,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问题多多”。自从一只奇怪的贱狗“查理九世”来到墨多多的家,事情就不对劲了。

一系列令人惊叫不已的事件发生了:一本扔不掉的“亡灵日记”,一张画满眼睛的藏宝图,一首恐怖的歌谣……在神秘事件的共同吸引下,四个各具才能的小伙伴组成了少年冒险队!

“亡灵日记”指引他们来到一条拥有无数幽灵传说的古老“黑贝街”,在经历了无数难关、层层险恶后,他们终于发现了“尖叫婴儿的鬼宅”的秘密,获得了“迷境徽章”……

读完这本书,我有些失落,也有些高兴。高兴的是小白狐终于被救了出来,失落的是书里的老警卫沙皮和刀疤为了发财,不惜把墨多多四个人绑架两次,还把秋鹤老太太推下楼梯,得了脑中风!生活中也有许多像老警卫这样的人:许多人因贩卖毒品被抓,有些赌博、吸毒的人家破人亡,还有的人因为自己生活的不如意就发泄给社会……这些人真是罪大恶极!

墨多多的爷爷曾经说过一句话:“红色代表勇气,蓝色代表智慧,黄色代表好奇心,唯这三者结合在一起,才是我们寻找‘谜底’的能量。”是啊,在我们这个世界,三者中最多两者综合在一个人身上,而好奇心却在慢慢地磨灭……

读《雨街的猫》有感(精选)


读《雨街的猫》有感600字

“‘蕾莎太太,今天会下雨吗?’阿洛天真地问。‘当然不会了,我的孩子。’蕾莎太太收起她镶着淡粉红色蕾丝的雨伞,头上的乌云立刻散去。”这是王一梅的长篇抒情童话——《雨街的猫》中的一个片段。阿洛是谁?阿洛是一只猫,一只可怜的流浪猫。蕾莎太太是谁?是雨街的主人,雨女巫。这本书讲述了发生在雨街上的一个感人故事。通过开始收养阿洛开始,蕾莎太太的等待化为了现实,最后悲伤地死去,阿洛守着雨街,守着那座老楼,用那把残破的小提琴拉出最美的声音。风女巫、雾女巫、阳光女巫轮流来看望他,他有了一个美丽的家。看完这本书,我感动不已。阿洛是现实的,他坚持要在老楼生活下去,不理解蕾莎太太干嘛老是要想啊想,想去海边,等啊等。明知雷特船长已死,却还要等待船长的第八十八封信。把信翻出来,一封一封的读,然后再露出甜甜的笑。蕾莎太太对于一切都不关心,当然,阿洛是她的唯一朋友。她的心已经飞得很远,不会再在意,为了雷特,她连放弃做雨女巫都愿意。所以,蕾莎太太是幻想。而生活又何尝不是呢?生活中有多少人,他们孤僻,被大众所抛弃。表面上看上去冷漠高傲的不可一世,但实际上半多是用来遮盖自己内心虚弱胆怯。这种面具很冰,很伤人。这个时候就要有一道“爱”的阳光来融化这个冰面具。下雨天也是晴朗的,不光要让“爱”去照耀天空,即便是在困厄与忧伤的雨季中,“爱”的阳光依然明媚。有些时候,独自生活是简单的;有些时候,独自生活是孤单的。哪怕是在没有爱的墙角,那种简单,简单的只有思念。风女巫的任性,雾女巫的端庄,阳光女巫的单纯,她们其实都比不上雨女巫的爱心。雨女巫可以收养阿洛,可以养很多小动物,善良到连老鼠要断了她的桌子腿,她还对阿洛说:“虽然讨厌,但我觉得最好不要吃掉它。”因为误会了一个魔鬼,结果自己整整哭了一百年。明明说了再也不做女巫,可是遇到别人遇到困难时,还是忍不住七手八脚地帮忙,当然,没了巫术帮的半多是倒忙。但是,她这种水晶般的爱心弥足珍贵,黑猫阿洛也是继承了雨女巫的爱心,它用自己的力量帮助雨街上的人们,用雷特船长的那把小提琴拉那首第八十八首曲子——《当雨街不下雨的时候》。远远的雨街,传来一阵琴声,粉红色蔷薇花带着露珠绽放。当雨街不再下雨,爱的阳光会重临大地。

读《瞿秋白》有感(优秀范文)


在二十世纪初期,那个风云激荡、硝烟弥漫的时代里,中国诞生了一位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经受了中国革命的一次次洗礼,并成长为中国共产党一位杰出的领袖。他就是瞿秋白。

瞿秋白出生于江南一个贫苦人家,在求学过程中因家境原因辍学当了教师,深深懂得民间疾苦。“五四”运动爆发后,以瞿秋白为代表的“十人团”到处演讲,接触了革命思想。后他赴苏联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回国后投身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当党的路线出现偏差时,他挺身而出,在危难的时刻纠正了错误,挽救了党。最可贵的是,当他受到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错误批判,身处困境的时候仍然不屈不挠,坚持斗争,回到上海投入文化战线活动。他的革命理论深得鲁迅的称赞,两人被称为“文坛双璧”。在红军长征后,瞿秋白被安排去香港就医,途中他不幸被俘。在狱中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他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贵气节,坚持用笔墨与敌人斗争,最后在罗汉岭慷慨就义。

读了《瞿秋白》一书,我被瞿秋白爱国爱党、为中国革命呕心沥血的热情、无私奉献报效祖国的至诚所折服。综观他的一生,虽然跌宕起伏,沉浮不定,但他自始至终都展现了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坚持真理,无私无畏的领导风范。对待学习,他刻苦钻研的意志让人钦佩,不论是面临严竣的斗争形势,还是受到不公正的错误批判,他都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追求,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挫折面前不气馁,这种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瞿秋白,让我们永远铭记!

读《活着》有感(优秀范文)


读《活着》有感“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活着》讲述了富贵一生的起落盛衰,以及他的悲欢。文中的主人公徐福贵,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让他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从此以后过起了老百姓的生活,徐福贵也恨过这,恨那的,最后还是恨他自己。俗话说“自作孽不可活”可他终究还是活着的,于是他也意识到他的新身份了。正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着高兴,穷也不怕”自从当了佃户之后,也许劳动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为了活着,为了一家人都能活着,福贵积极的劳作,日子也似乎有了盼头。。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之后,成了俘虏,向解放军申请领盘缠回家,那是能坚持他活下来的理由也许就是为了回家吧。人生中就有很多选择,只是每个人追求的不同。就如同样被俘虏而选择留下来的春生。回来之后解放了,土地也改革了,曾经买了福贵家的地主龙二也被枪毙了,那一刻主人公福贵也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话说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也结束了。我感觉书中的福贵很悲惨,亲手埋葬了他的两个孩子,一个女婿,还有他的妻子,和一个外孙。他最大的痛苦就是,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死亡而去,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后来他买了一头老牛,但那只老牛也是病入膏肓的那种。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世上很多人都会纠结这个问题,有人是为了幸福、有人是为了赚钱、有人是为了爱情,为了养家、为了做官、为了别人?虽然我们有时会经历一些不幸,一些挫折但我们还要积面对迎难而上。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

读《简爱》有感(优秀范文)


读《简爱》有感故事一开始给我的印象并不深刻,如果有的话,也仅仅是小简爱的叛逆思维和个性鲜明;无疑,罗沃德的八年生活对她起到了一定塑造作用,没有了那种童年个性的菱角,不再执着于计较对错,优雅而淡定,谨慎而谦逊。从她选择走出罗沃德又可以看出,她不能忍受自我迷糊地度过,因而选择去见识和开辟新的生活,期望发现并确认自己的价值,这种省察人生和思考自我的意识在我看来就是她首先与众不同的地方!进入桑菲尔德,便发生了她的爱情;面对美好的爱情,简爱也无力抵抗其魅力,许多时候任由其左右理智而无可奈何,表现出所有少女都有的敏感,激动和自卑;又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爱情,就是卑微到土里,然后生根发芽”。但我也在她身上看到了克制和原则。她离开罗切斯特,是遵从了原则上对的事情;她重新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却是遵从了爱情上对的事情;她拒绝圣·约翰,遵从了判断上对的事情,她再次想接受的时候,却是选择了大义上对的事情。故事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激动和好奇;简爱会对其伴随的变故和考验做出怎样的反应和抉择;同时也发现,圣经典故的引用也越来越频繁,这些引用介入到了简爱的境遇当中,左右或者说是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她的决断和思考;这种介入似乎像一种压迫感,一种也许是属于当时社会所默许和遵从的理念,就像道德不可被违反一样。让我感觉作者像是借由圣经去暗示一种世俗所认同的东西,借助简爱来表达自己所认同的东西!简爱这本书本身的格局并不是很大,独特之处在于以主人公为主线所传递出来的理念和思考。追求自由,自主,反抗偏见,是我看到的大内涵,是由作者借主人公的故事传递的。对简爱这个角色本身,我很欣赏她的谦逊,独立,克制和本份,尤其使我比较喜欢的是她对自我的清晰认知,明白哪些是属于自己的,哪些是自己需要的和不该要的,清醒而克制,原则而本份,能时时省视自己的内心,活得清醒而自由,一个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和省察,并了然于心人,我觉得是很了不起的人,是一个会找到真正幸福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掌控了自己的人生,选择和追求到了自己想要的,这样的人必定是幸福的!另外想说的是,感觉罗切斯特这个角色在对待爱情的某些方面也落入了流俗和局限之中,在求婚阶段,他选择经验性和世俗性的通过物质去堆砌爱和表达爱,一味地准备在简爱身上套许多虚假的“浮饰”,在简爱自己看来,都是一些“假面具”,不属于和不是“她的东西”,这种爱意因而显得肤浅而自私,带着压迫感,没有尊重到她的人格和价值观。因此,可以得出一个观点:“爱一个人,并不是自以为是的为她假设幸福,完成那些象征幸福的指标!真正的爱,应该是对她人格和价值观的尊重,对她独有之处的珍惜和爱护!”

读《火印》有感(优秀范文)


读《火印》有感600字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人类精神的营养品。所以生活中缺不了书。最近我便读了《火印》。《火印》是曹文轩先生写的,讲述了草原的小牧民坡娃与他的爱马雪儿的故事。一天傍晚,坡娃在野狐谷附近放羊,回家的途中遇上了狼群。可狼群的目标不是坡娃与羊群。而是一匹小马驹。坡娃用石头击退了狼群救出了小马驹,他看见小马驹有一身雪白的毛,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雪儿。几年后,雪儿长大了,一位相马的师来到野狐谷,看到雪儿,不禁赞叹:“好马,好马啊!”又说:“这么好的马到了你的手里,一定是天意。好好的照顾它啊!”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日本军官河野也看上了雪儿,终于有一天,日本人来到野狐谷,把这里的马、驴、羊和能吃的食物全部抢走。又把反抗他们,不愿意交出东西的人统统枪毙。雪儿也在被征缴之列,它不愿服从日本人,身上便被留下了耻辱的火印。作者是借坡娃与雪儿的故事,讲述我们被日本人欺凌的历史。看到这里,我很生气,又很伤心。不禁想起日本侵华时,中国人受到的磨难与屈辱。日本人把中国的铁路炸毁,声称是中国军队干的,借机发动9·18事变。让300万名东北的父老乡亲迷迷糊糊成了亡国奴;日本的731部队抓中国人做实验,在中国的领土上投放病毒……这些凌辱,桩桩件件罄竹难书!是啊,落后就要挨打!这是历史告诉我们的事实。因为清政府的无能,我们受尽屈辱。幸好新中国成立了,越来越强大。但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这个世界从不太平。我们要好好学习,让祖国永远不再落后。感谢《火印》让那段历史如此逼真的重现,让我们时刻反思与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