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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发布时间:2021-11-26 来源:互联网

心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大家一般写的读书心得是什么样的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心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也许每个人都想像泰戈尔笔下的夏花与秋叶一般,优雅地“生活”,优雅地生存并活下去。但事实上却不能如此,比如《活着》中的富贵。如果让你写一篇关于《活着》的读后感,你会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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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1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_------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2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

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3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4

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就连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也被考学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甚至抱怨着。

我也曾经抱怨生活,抱怨自己玩耍的时间不如别人多,抱怨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抱怨学习压力大。但我读完《活着》之后,我发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我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抱怨,而故事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种.种磨难却仍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坚强的活着。

福贵曾是一位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终因为赌博输掉了祖上几代人的心血,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后又因去城里请郎中遇到了国民党军的连长被抓去充兵,在炮火与硝烟中死里逃生,诱因解放军的开明政策得以重返家乡。但回乡后他发现自己的娘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女儿又因感冒永远失去了声音和听觉。尽管这样,福贵仍选择与家人继续生活。几年后,福贵的儿子因给自己的校长献血而死掉,老婆又一病不起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不久后自己的女儿凤霞嫁了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一定安慰。然而好景不长,凤霞有因难产死在了医院,富贵的老婆终于忍不住悲痛永远的离开了富贵。不久后自己的女婿又因水泥板倒塌死于非命。就只剩下逐渐老去的福贵与小孙子相依为命,谁知不久后小孙子因吃了太多的豆子也离开了他。坚强的福贵尽管命运再三捉弄他他仍然选择了坚强的活下去!

正如《西雅图时报》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无数次的感叹福贵命运的悲惨,而他自己却勇敢坚强的面对了这一切,令我既佩服又感动。

想想看,我的生活其实十分美好我有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庭,我的家人和我都十分健康。并且我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吃穿。比起福贵,我没有任何理由来抱怨生活。

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是不应该总想着抱怨,而应多想想解决办法克服困难,并永远保留一个信念: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5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个人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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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书心得和感悟1000字左右5篇


《呐喊》尽管包含着重大的写作主题,却完全没有为了观念而抽空生活,而是真正做到了以生活为本,以活生生的人为本,自然地呈现出观念。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呐喊》读书心得和感悟1000字左右5篇,欢迎阅读参考!

《呐喊》读书心得和感悟1000字左右(1)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

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呐喊》读书心得和感悟1000字左右(2)

通过阅读《呐喊》,我看到了人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社会生活和社会矛盾,鲁迅通过对封建制度及陈朽的传统观念进行了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当我阅读完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后,通过鲁迅的直抒胸臆,我看到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的本质,狂人是一个迫害狂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

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 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式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与仇恨。儿最让那个鲁迅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他借助狂人之口,鲁迅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

《孔已己》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

《药》描述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的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通过革命者为民众的解放而慷慨牺牲与民众把他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两个鲜明的反差,有力的揭示了旧民主革命与民众的严重隔膜,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

《故乡》以浓郁的抒情笔调描绘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破败的图景。通过对少年闰土天真活泼与十多年后他的等级观念的形成,作品向我们又一次描绘了封建观念对他们的戕害。由此作者深情的希望他们走出一条新的路,希望他们的后辈有新的生活。

《阿q正传》中的阿q一无所有,靠打短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是他时时处于生存的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战胜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最终他向往革命而被假洋鬼子制止,并把他拉上法场枪决,但阿q对自己的悲剧致死不悟。这篇小说中,农民在封建制度的压迫和腐朽的传统思想的毒害下造成的人性的扭曲,揭示了就民主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

《风波》描写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

《社戏》则描绘了农村儿童天真勇敢淳朴无私的性格。

《明天》中,我很同情那位寡妇单四嫂,她在等待儿子的病情能够好转时,却使她的儿子正一步步向着死亡走近。

《头发的故事》叙述在剪辫子问题上所经历的种种磨难和斗争,表现了中国社会改革的艰难。

《端午节》给我们描述了一些知识分子自私狭隘,软弱妥协,随遇而安等弱点。

《白光》鞭挞了梦想升官发财的就知识分子的污浊心理。

《兔和猫》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鸭的喜剧》说明企图用点缀生活的方法排除黑暗社会造成的寂寞是不切实际的。

《呐喊》就像生活本身那样真实、自然,犹如身临其境,让人回味无穷。

《呐喊》读书心得和感悟1000字左右(3)

鲁迅的文章很多被收录到我们的中学课本上,很多人对鲁迅也并不陌生。很多人在初学鲁迅的文章时读到的是童年的快乐,社会的黑暗,又有一些人对其中细脚伶仃的圆规印象深刻,更有甚者也想着去偶遇美女蛇。

鲁迅的文章,常常是多年之后回头再看才明白其中的滋味。《呐喊》是你声嘶力竭呕心沥血想要呼喊的却无人应答,是寂静的山谷中只有你一人,身边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炼狱,人们如同被抽去灵魂的行尸走肉,麻木的生活在世间。

《呐喊》中,很多人对孔乙己这个人物印象深刻。孔乙己是一个落魄的书生,是被封建科考制度毒害的一个缩影,他的精神已经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迂腐不堪,在贫穷度日的同时不思进取,守着读书人的一点傲气。最后因为小偷小摸被发现打断了对,最终孤独的死在雪地里。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形象,在那样的社会情境下,麻木不仁的生活着。他清高孤寡,与社会格格不入。没有人去劝他,人们只是讽刺的看着孔乙己在咸亨酒馆赊了又一次的账。孔乙己就那样死去了,社会没有伸出援手,同胞也没有伸出援手。人们对千千万万个孔乙己的死已经习以为常。

在《呐喊》节选《故乡》一文中,跟随着迅哥儿的回忆来到了曾经的故乡。少年闰土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实木讷的中年人,再也没有了儿时一起玩耍时身上的灵气。连豆腐西施杨二嫂也变成了一个声音尖细刻薄冷漠的人。

他们长时间忍受着饥寒交困的生活,在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下渐渐扭曲了人性,变得冷漠自私。人与人之间产生了隔膜。

《呐喊》喊出的是愤怒和绝望。鲁迅先生对中国人的认识是超越时代的,他深知中国人骨子中所存在的劣根性。他曾经说过:凡有一个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这句话放到当今社会也是一针见血针砭时弊的名言。

他曾经说过:凡有一个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这句话放到当今社会也是一针见血针砭时弊m.simayi.net的名言。鲁迅是时代的先行者。他痛恨当时麻木不仁的社会,麻木不仁毫无同情心的国人,痛恨当时那个被列强践踏却不知道反抗的民族。他痛恨的是一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中国。面对一个对呐喊无动于衷的中国,他试图用犀利的文笔,精准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不留情面的唤醒沉睡中的国人。

《呐喊》刻画了一个病态的社会,讽刺了旧时中国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通过鲁迅先生的文字,我们可以强烈的感觉到,他是真正想救中国的,他是时代的英雄。很多年过去了,鲁迅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于国人心中。

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更多的人读懂了鲁迅。读懂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

我们在逐渐和这个社会接触的过程中,在某个深夜,突然想到了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岁月和磨练让人读懂鲁迅,社会和不公让人《呐喊》

《呐喊》读书心得和感悟1000字左右(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书心得和感悟1000字左右(5)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

也许,更多,更多时候,都自己在无力地呐喊。

心得:《目送》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龙应台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目送》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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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1

这是一本奇妙的书。淡淡的文字,平淡的语调,细腻的感受,完全没有华丽的影子,也没什么大悲大喜。但却能让人很认真地读下去,在无形间净化着我们那被尘埃腐蚀的心灵。

这是一次关于亲情的坦言。“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多么朴实的文字,却触动了我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仔细想想,好像也真的是这样。年幼时的我们,总是走在最前面的那一个,向着朝阳迈去,而顺着我们的背影一直倒退回去就会发现,在那个最隐蔽的角落里,总有一个或两个人,他们的眼神,从我们出现在这世界上时,就从未离开过。他们或许期待,或许渴望我们的一回眸,一丝观注,但我们一直没给过。即便如此,每一次看他们的眼神时,那里总是带着说不清的深情与期盼。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我们也成为那个望背影的人时,才会真切的体会到父母那份痛楚与沉默。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我们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我们想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一切的感受,可被时间悄声无息地挡住了。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

真的是这样,有些感受只能一个人体会,有些眼泪只能一个人掉,有些痛苦只能一个人承担,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走。明白了这些,才算是真真正正的成长了吧。

这是一个人生命的历程。不管是时间也好,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该经历的会经历,该遗失的会遗失。生命是一条无法回转的轨道,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目送》这个光阴岁月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时光消逝中成长度过,我们的皮肤会由光滑到粗糙,我们的背影会由高大到佝偻,我们曾经拥有的也都会一一消失。这看起来是一场永恒的遗憾,但我们却能从这一次次的目送中提炼出最纯净的心灵,最温馨的回忆。

龙应台的文字是我最欣赏的,它如清晨的雨露,清新朝气,如黑暗的火焰,温暖明亮,带给我一种很平静的感觉。在喧嚣吵闹的课间读她的书,我的世界竟也莫名的变得安详了。

《目送》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2

几年前儿子推荐我看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一本书《目送》,至今为止看了五六遍之多,每次看过的感想又都不同,是越看感触越深,越看理解的也越多。

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写的那么细腻、真实、感人、有哲理,好像每一段话,每一件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也都曾或多或少经历过。我们每个人在这里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这里的“我”又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对自己生活的回顾和反省,到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那就是爱。

我对其中的《目送》一篇感触最深,“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我都能背下这段话了,我和父母、女儿和我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的!

记得我考学离家的时候,母亲不也是目送着我渐行渐远,就如我现在每次目送着儿子一次一次的别离……

我们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再目送着我们的孩子,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为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迹。越来越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更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儿子离开我们,独自在外打拼,做父母的又何尝舍得,只愿子儿将来终能明白,现在的付出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因为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儿女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儿女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学会独自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学会与人分享努力过后的豁然开朗和欣然喜悦,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我知道儿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既然微笑着迈出了第一步,留给父母一个“不用追”的背影,那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哪怕被扎的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目送》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3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窗外的雨已经停了。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在书里,那位母亲轻声的呼唤——雨儿。我不停地在问自己,谁目送了我,我又目送了谁。隔着一条马路,当我回头的时候,是谁在那里,是谁在哪里轻声呼唤我。

人们常常说,三生,可是真的又三生吗?如果又的话,今生的我在不停地被谁目送,来世我又会目送谁?“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真的是如此吗?许多年过去,当我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我是否会在拐角处回过头来,然后笑着对母亲说——妈;或者,我是否也会在母亲悲伤的目送中消失在拐角处?

我记得小的时候,我常常躺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将她那童年的故事,母亲的泪光是启蒙我的明珠。如今,我们两人之间却常常隔着一扇门,我在门里头,她在门外。我却没有勇气打开门……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孝敬父母,那是责任。年少时,母亲目送孩子离去,年老时,孩子目送母亲离去。那又是什么呢?目送着,背影消失里,只剩下哀伤和寂寞吗?不,不会的,我相信不会永远都是目送的。我想,我会打开那扇门的,我依旧可以像儿时那样,像儿时那样依偎母亲怀里,尽管母亲不再将她童年的故事了。

在这本书的魅力睿智的文字里,我看见了自己,在叹息作者的哀伤之余,也深深地体会到母亲,我的母亲的那么伤情。我想,许多年之后,等我也是一位母亲的时候,是否也会如此,是否也只是目送?

珍惜可以挽留,不是吗?也许,我现在所做的都只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相信,一句问候,一杯清茶,一个拥抱真的可以让那落寂消逝。也许,许多年后,我目送着母亲离去的时候,我仍然会悲伤、难过,但是,至少不会遗憾,不是吗?

《目送》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4

曾经在爸妈与朋友们的聚餐上听到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所有的感情都是越来越亲近的,唯有长辈和孩子不是这样。“

—— 题记

揪着心读完了龙应台的《目送》,欲哭无泪的感觉在心中漫散开来。”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

我出生在新安江,爷爷奶奶以及家里其他人都住在那

儿,由于父母的工作,我们家住在杭州。低年级时,我们经常到爷爷奶奶家去,五一也去,国庆也去,中秋也去,寒暑假去住上个把星期是常有的事。奶奶总是牵着我,早起坐公交车到江对面吃早餐,公交车上,我们总是说说笑笑,慢慢,慢慢地走,丝毫没有赶时间的紧迫。我经常会到后院里喂鱼,我不总喜欢干精细活儿,于是爷爷过来,皱着眉头,喊道:”喂鱼的食物要掰小一点,不然鱼吃不了!“爷爷又拉我绕后院走一圈,指指点点,用方言重复着我早已烂熟于心的内容:”这个叫番茄,这个叫丝瓜,那些是辣椒……“

但这些只留作回忆,现在,来回车程四小时,已被爸爸妈妈繁忙的工作以及我各种各样的课外班所占领,于是只能在一年的寒暑假里面见缝插针抽出几天去看望他们。即使去了,我也更喜欢独自做自己的事情,并不乐意与他们对坐着谈话。仅此而已。

我小学一年级时,妈妈总是跟我说:”你永远都这样大就好了。“我无法体会这句话所蕴含的心情。害怕时光飞逝罢,担心我长大后会离她越来越远罢……

读初中了,我要学习,妈妈要看报、办公,虽然天天在一起,但从来都各自坐在各自的书桌前,永远隔着一扇门 —— 这个距离挺远的。

”今天是最后一堂课,老师想对大家说几句话,首先,要理解父母,爸爸妈妈工作很辛苦的,真的很辛苦,只是你们现在体会不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目送》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5

最近我读了目送这一本书,它讲了父母亲情的故事。

这本书是一本回忆性的书,讲的是作者在翻卧房的抽屉时,突然翻出来的一个红盒子,然后展开的回忆。主要内容是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读《目送》一书,让人有一种顿悟的感觉。其实父母与子女这一生到底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处理父母子女关系是所有青年人都在焦虑的问题,隔代的文化差距,不一样的年龄代沟都会使大部分人和父母亲之间陷入矛盾的深渊。比如书中母亲送孩子上学依依不舍的目送,还在走后仍然会想着他,这些无不体现着母亲对于孩子的担忧,哪怕是已经成年远去上学的孩子。

读完《目送》一书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虽然形式内容都有差别,但是它所表达的意义都是一样的,同样都是父母和孩子的情感关系,不过不同的是《背影》是儿子看到父亲背影所发出的感慨,这样的作品也其实我们要感恩自己的父母,善待亲人。

《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龙应台这样别有用心的刻画无非就是想将自己内心对于亲人之间的那份情抒发的更透彻,在一条路上,如果有一个人在为你之路,及时碰到了挫折也会挺过去,那么就与这样的人结伴而行吧。

《目送》不仅细致的刻画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也让许多人明白一个人在路上需要一个懂你爱你的人结伴而行。

《目送》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

读书心得模板: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


书中自少年五彩的梦;书中自有中年朴质的影;书中自有老年夕阳的红。书中自有感人的亲情,书中自有纯洁的友情,书中自有诚挚的感情。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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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1

故事把我带向神秘的阿富汗,以前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仅限于塔利班、美国的轰炸,但所有的这些都离我们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政治制度、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都令我对这个陌生的国度充满了好奇。

喀布尔、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在这些陌生而拗口的城市名字背后,一个关于亲情、友情、忠诚、背叛、人性的弱点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着。

我,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

哈桑,阿米尔儿时最忠诚的玩伴,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们从小都没有母亲,却又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在一起玩耍,摘桑葚,一起爬山,拿镜子把太阳光反射进邻居家里;他们坐在高高的枝桠上,没穿鞋的脚丫晃来晃去;在山坡上阿米尔会给哈桑讲述在学校里的事请,给哈桑念课本里的故事。那个时候有着兔唇残疾的哈桑仿佛永远微笑着。哈桑坚强勇敢,对阿米尔忠心耿耿,在阿米尔受到阿塞夫欺负的时候,哈桑挺身而出为阿米尔解了围。他们在树上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在那段纯净的童年时光,他们就是那片乐土的主人。

刚会说话的时候阿米尔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的确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成功的生意、优雅的举止,并且乐于助人,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从不盲从于他人。阿米尔特别崇拜他的父亲,并且希望能从父亲那里得到额外的关爱,能够得到父亲的认可。

风筝大赛是阿富汗每年冬季都要举行的比赛。谁的风筝能在天上坚持最长的时间,并且能拿到这只最后坠落的风筝,那就算是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是追风筝的好手。为了能让父亲对自己另眼相看,阿米尔特别希望能够赢得风筝比赛。在最终的比赛中,经过精心准备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冠军,追风筝的任务便落到了哈桑的身上。"为你千千万万遍",对阿米尔说完这句话,哈桑便跑开追风筝去了。

但悲剧也就此发生,阿塞夫他们几个人把哈桑挤到了一个死胡同,为了保全阿米尔心爱的风筝,哈桑遭受了阿塞夫的侮辱。但此时阿米尔在一旁看到了一切,虽然有千万种冲动要去解救哈桑,但生性懦弱的阿米尔最终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看着这一切发生。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父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从阿富汗打来的电话,扰乱了阿米尔的原本平静的生活。父亲以前的合伙人,阿米尔幼年时的一个成年朋友,拉辛汗从阿富汗打来电话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希望能再见阿米尔一面。

阿米尔又回到了阿富汗,在拉辛汗病榻前,拉辛汗说出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一直崇拜的父亲睡了哈桑的母亲。还有哈桑已经被塔利班分子枪杀,想要对他弥补自己的过错已经不可能。对于这两个事实阿米尔一时难以接受。在谈话中,拉辛汗显然已经知道当年阿米尔背叛并陷害哈桑的事情,也知道阿米尔因此而遭受的良心的煎熬。"你父亲知道做错了事,他通过做善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罪恶导致善行,那就是的救赎","这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说。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于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行动便展开了。

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不得不再次面对已成为塔利班分子的阿塞夫,这次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阿塞夫,虽然也有恐惧,但是阿米尔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像当年哈桑保护他那样,保护索拉博。这迟到二十六年的挺身而出导致阿米尔被打的受了重伤,但他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是痛快。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内心深处的内疚与自责,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最终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并通过努力把索拉博带到了美国与自己一起生活。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故事的前半部分让我沉浸于友谊与忠诚的感动中,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少年闰土》,孩童时期的游戏以及那份纯真的感情都是如此相似,也许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分国界的吧。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读到的是人性中的懦弱、自私,以及对自我内心的救赎。有些东西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逃避只能让自己背上更重的心理包袱。也许,勇敢的人不是打不倒的人,而是在每次打到后都能重新站立起来的人。知错一定要及时改,不要用新的错误来掩盖旧的错误。

这部书同时也让我对阿富汗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政治变动,以及阿富汗儿童的苦难与生存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不仅看到了兄弟情谊,还看到了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种族歧视,以及什叶派穆斯林与逊尼派穆斯林的纷争。

早先是苏联入侵阿富汗,阿君主立宪制宣告结束,于是美国支持塔利班对抗前苏联。9.11事件后,美国便在阿驻军__塔利班政权。虽然塔利班政权已经垮台,然而直至现在,这个多难的国家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中。书中也描述了战乱中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的惨状,以及那种环境下人们对和平与安宁的向往。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2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__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实际上,造成社会悲惨的不是法律,不是坏习俗,不是没有自由平等,而是经济制度,根源是经济制度,与政治关系不大。

悲惨不悲惨是经济上的事,经济上的事就应该从经济制度上找原因,不要从政治上找原因。张三有病,不要治到李四身上。

经济制度分为私有制和公有制两种,私有制是私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公有制是公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

私有制恰恰是造成私有制社会悲惨的根本原因,只要这个制度存在的地方,社会就是个悲惨的社会,世界就是个悲惨的世界,无论发生不发生民主革命;只要这个根本原因不除,世界就会永远悲惨下去,不管人民是不是自由平等。2000年前的专制社会,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2000年前是个悲惨的世界,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的法国是悲惨的世界;100多年前的丹麦,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有“卖火柴的小女孩”,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法国的珂赛特是个可怜的小女孩;今天……一千年后,如果私有制仍然存在,这个世界仍然是悲惨的,一模一样的事情仍然会发生,与有没有民主,有没有自由平等无关。

雨果在本书的序言里还说:“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这句话正确吗?当然正确。

如果年青的冉阿让不因贫穷就不会去偷面包。然而,雨果并没对这句话深究下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贫穷、饥饿和黑暗?怎样消灭贫穷、饥饿和黑暗?他没深究。或者他深究下去了,但是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答案——他认为自由平等和慈善可以消除贫穷、饥饿和黑暗。

他不知道,造成贫穷、饥饿和黑暗的是私有制,不消灭私有制,贫穷、饥饿和黑暗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悲惨的故事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私有制里,固然也可以提出自由平等的口号,自由平等固然也可以被做得有模有样,但是没有公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平等是无本之木,是空中楼阁,是虚空的。

私有制里,在民主革命之后,专制等级虽然被废除了,虽然没有法律规定的等级和各种限制了,但是自由平等是受金钱限制的,有一分钱就有一分钱的自由平等,有两分钱就有两分钱的自由平等。五酒店,穷人可以进吗?虽然法律允许,但是穷人仍然不能进。尽管在等级制度下,法律是不允许下等人进的,这个制度很可恶,可是民主革命后废除了等级制度,穷人仍然不能进,这样的自由平等难道不是虚空的,口号式的?私有制里的民主革命,固然能废除不合理的法律,但是废除不了富人的金钱。

慈善能改变悲惨的世界?雨果在书中说道:“社会上层的博爱总敌不过下层的贫穷”,这就是说,来自政府的慈善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那么来自民间的慈善呢?雨果比较推崇冉阿让的慈善行为,看来他认为这是可以的,可能他认为如果所有资本家都能像冉阿让那样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美好了。实际能不能这样呢?

不要说所有的资本家并不是都有善心的,即使都有善心,也是做不到的。

几千年以来的私有制,在财富的分配上,一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潜规则,这个潜规则就是:不允许劳动者富裕。为什么?因为有识之士认为,如果劳动者报酬高了,一年的工钱两年都花不完,一辈子挣的够两辈子花的,那么劳动者就会失去劳动的动力,他们可能要去旅游,要修养等等,这样就没有人创造财富了,资本家也招不到工人了,这是很可怕的。

所以只能给劳动者极低的报酬,让他们仅够养家糊口的,花完还得挣,只能不断地劳动。大家都知道放鱼鹰的,放鱼鹰的人,是不给鱼鹰饱食吃的,鱼鹰吃饱就不捉鱼了。而鱼鹰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当然,放鱼鹰的人绝对不可能站在鱼鹰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所以,一些人干脆就明目张胆地高喊:“贫富分化利于社会发展”“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最美好的”。

因此,私有制社会是不允许大家都富裕的,是不允许人民在经济地位上平等的,或者说,一部分人的贫穷和悲惨,是有识之士或私有制这个社会,早就规划好了的,是必须存在的。开头本文就说过,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人,为什么说他勤劳而穷苦?30多年来我们一直受到的教育都是勤劳致富,按理来说勤劳是不能和穷苦挂上钩的,应该只有吃喝__赌、游手好闲和穷苦才能挂上钩。可是,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广大勤劳的工人和农民都是穷苦的,为什么?就是鱼鹰原理。这样,我们还能指望私有制消除悲惨吗?它抹粉似地救助的悲惨没有它制造的多。

今天来看,这部名著虽然有一些局限,但是进步意义还是很大的。它用现实主义手法给我们描绘了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仅仅它的现实主义,仅仅它对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描写这一点,就足够许多作者学习的了。我们都读过很多小说,也看过许多戏剧、电影,但是以底层人民为主题的,反映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我们很少见过,我知道我,只在30多年前看过几本。四大名著是不是?不是。尤其是现在,言情的、玄幻的、搞怪的、搞笑的、打斗的,汗牛充栋,可是就没有这方面的。作者都没有社会责任感,都只想赚钱发财了,总是迎合低级趣味。底层人民占大多数,为什么就没有写他们的现实的书?请作者们多些现实,少些浪漫,有点社会责任感。当然,出版不了也可能是一个原因。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3

读罢《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騒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4

我是在老师的推荐下找到这本书的,不巧的是,刚好那天上影视鉴赏这门选修课的时候老师就播了与小说同名的改编电影。《活着》这部小说是余华所作的,而这部同名电影是由张艺谋导演的,曾获1994年法国夏纳电影节评审团大奖和男演员奖。

我觉得无论是原著还是同名电影,都值得我们品读和欣赏。它讲述的不仅是主人公的生活故事,更是当时整个社会人们生活的反应,甚至在字里行间也能读到那些触动我们内心的熟悉的场景,还有那些根深蒂固的思想引起我们的思考。

不管是原著还是电影,都以时间为描述顺序,以描述中国自五十年代以来的社会背景来叙述徐福贵的一生。故事以徐福贵与老全和春生三人为横向讲述了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激励,又互相仇恨,但谁也不开谁。描写了他们面对绝望,面对苦难却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的精神,即使看到死伤无数,他们仍然说"要活着回去","回去咱得好好活".又以徐福贵一家三代人为纵向讲述了三代人之间发生的变化,也暗含着时代的变化,社会关系的变化。

一个方面,作者描述了中国女子的美好形象,这些女子就有点像鲁迅笔下的封建保守的女子形象,像小说中所描述"家珍回来后,脱掉旗袍,也和我一样穿上粗布衣服,她整天累得喘不过气来,还总是笑盈盈的。"还有许多细节都刻画出当代农村妇女辛勤劳动,嫁夫随夫,毫无半点怨言,甚至在褔贵__赌输尽家产后还不顾父亲阻挠跑回徐家的典型辛勤劳苦的农村妇女形象。像书中也常写到富贵母亲的艰辛"家珍走后,我娘心疼我,也跟着我下地干活,一大把年纪,脚又不方便,身体弯下去才一会儿工夫就立不起来了,常常是一__坐在了田里。"还有富贵的女儿凤霞,也是从小就父母劳作养家,她虽然被卖以供弟弟有庆念书,但是她总是那么懂事,虽然因病无法说话,但是却很乖巧很懂事。另一方面,书中也写到家珍离徐家和背着父亲回徐家的两个细节:因为富贵输光家产,他的丈人生气地接走家珍那个情景,"抬着花轿,敲着锣鼓,比娶亲时只多不少。"好有尊严的离去。另一个是家珍回徐家的场景,回来时,家珍穿着水红的旗袍,手挽着一个蓝色百花的包裹,漂漂亮亮地回来。虽然她们在家庭中是处在较低地位,但是,就像高中的一篇文章《孔雀东南飞》"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刘兰芝被逐出门时的装扮以及出门前很有尊严的拜见焦仲卿家人的情景。"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两个情景都描绘出女子那种"外柔内刚"的个性。

再者,小说中重复出现了这样一个段子,"鸡长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开始时我不明白为什么句话在文章中反复出现,后来跟同学讨论,认为这句话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中国的社会背景是有一定契合的。文化__时期,错误的思想正如同这句话的不符合科学,不符合逻辑的夸张想象一般,这样理解也颇有道理。当然我觉得这句话贯穿了徐家发展的始末,是徐家兴衰的放映。如像福贵爹说的"到了我这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又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反应了当时福贵输光家产后,徐家一度衰落的景象。而最后通过福贵一家的艰苦奋斗最终福贵与老牛一同进入垂暮的生命的过程。福贵对孙子哭根说:"钱积够了我们就去买牛,你就能骑到牛背上去玩了。"苦根眼前一亮,"鸡就变成牛啦。"等等,都暗示着徐家随着租佃制,人民公社,大跃进,文化 ___一系列社会变化的变化发展。

福贵对于自己的一生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的讲述自己,可以看到自己过去的摸样,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看到自己如何衰老,也许困苦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常显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为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东西而活着。

这部著作让我看到了徐家的眼泪,看到人民用乐观承受苦难,看到了中国几十年的发展过程,动荡与宁静,也许在不同时期对一定事物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就把自己读完的浅解记录下来,进而通过交流接受各方的观点与对作品的见解。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5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范文:读《飘》心得3000字左右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飘》心得3000字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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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心得3000字左右1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20__年,可以说是整个酒店业的寒冬年。在整体市场一片萧条的危机中,旅业公司自主管理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京瑞大厦没有因循守旧,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助危机对固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在危机中寻找新的经营出路。京瑞人紧追时代步伐,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迎合新兴消费形式,尝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为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全新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依赖网络媒体的新客源,开创了京瑞新的经营方向,开拓出全新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京瑞人分析市场环境,大胆改变多年的营销侧重方向,严格控制低价旅游团队的占有量,将营销重心向商业散客和会议市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商业散客、会议市场为核心,以旅游团队为补充的客源结构。使得京瑞大厦的市场占有率等各项竞争指数稳居区域内前列。京瑞大厦正是靠着这种在危机中不消极、不放弃,不断开拓创新寻找机遇的精神才能在行业寒冬中逆势增长。

曾经像也一直像思嘉一样,我在心中都会默默藏一个带有光环的影子,疲劳的时候,那个影子可以给我力量,有了那个影子,我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愿意。随着成长,影子在不断变换,一个破灭之后又有另一个,总之,心里的那个位置一直不曾空虚,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让那个位置彻底消失,也许那样会更好,但何苦现在要强迫自己呢,顺其自然吧,顺其自然地成长,活得越来越像真实的自己,才是自己。

思嘉始终以一个努力的姿态存在书中,也存在在我的心目中,看到过很多书中的人物,最喜欢的却始终是她,一个始终向上的努力的姿态,是永远都不会失去色彩的。

读《飘》心得3000字左右2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

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

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www.lz13.cn)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

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读《飘》心得3000字左右3

在读过的外国文学作品中,最喜欢的是美国女作家读了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又名《乱世佳人》,原名为《随风而逝》。

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起的变化展开情节,将宏观的历史分解为微观的个人经历,通过人物随风而逝的变化,使人深切地体会到思想的飘渺。故事始终有一种凄凉的调子,看似写郝思嘉个人的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随风而逝”。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的前夕,塔拉庄园的千金小姐郝思嘉爱上了另一庄园主的儿子卫希礼,但卫希礼却选择了郝思嘉的表妹——温柔善良的媚兰为终身伴侣。郝思嘉出于妒恨,抢先嫁给了媚兰的弟弟查尔斯。不久,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卫希礼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很快就在战争中死去了。郝思嘉成了寡妇,但她内心却一直热恋着卫希礼。一天,在一次举行义卖的舞会上,郝思嘉和风度翩翩的商人白瑞德相识。白瑞德开始追求郝思嘉,但遭到她的拒绝。郝思嘉一心只想着去追求卫希礼,结果也遭到拒绝。在战争中,美国南方军遭到失败,亚特兰大城里挤满了伤兵。郝思嘉和表妹媚兰自愿加入护士行列照顾伤兵。目睹战乱带来的惨状,任性的郝思嘉成熟了不少。这时,从前线传来消息,北方军快打过来了,不少人家惊惶地开始逃离家园。不巧媚兰要生孩子了,郝思嘉只好留下来照顾她。

在北方军压境之日,郝思嘉哀求白瑞德帮忙护送她和刚生下孩子的媚兰回塔拉庄园。白瑞德告诉郝思嘉他不能目睹南方军溃败而不去助一臂之力,他要参加南方军作战,他留下一把枪并和郝思嘉拥吻告别。郝思嘉只好独自勇敢地驾驶马车回到塔拉庄园,这时家里已被北方士兵抢先洗动一空,母亲在惊吓中死去。不久,战争结束了,但生活依然困苦。北方来的统治者要庄园主缴纳重税,郝思嘉在绝望中去亚特兰大城找白瑞德借钱,但得知他已被关进监狱。归来的途中,郝思嘉遇上了本来要迎娶她妹妹的暴发户弗兰克,为了要重振破产的家业,她骗取弗兰克和自己结了婚。郝思嘉在弗兰克经营的木材厂非法雇用囚犯,并和北方来的商人大做生意。此时,白瑞德因用钱贿赂而恢复了自由。两人偶然碰面,再次展开爱恨交织的关系。弗兰克和卫希礼因加入了反政府的秘密组织,在一次集会时遭北方军包围,弗兰克中弹死亡,卫希礼负伤逃亡,在白瑞德帮助下回到媚兰身边,而郝思嘉再次成为寡妇。此时,白瑞德前来向她求婚,她终于与一直爱她的搞私运和粮食致富的白瑞德结了婚。婚后,夫妻二人住在亚特兰大的豪华大宅。一年后,女儿邦妮出生,白瑞德把全部感情投注到邦妮身上。

郝思嘉偶然翻阅卫希礼的照片被白瑞德发现,终于导致了二人感情的破裂。其后,在卫希礼的生日会前夕,郝思嘉与卫希礼相见时热情的拥抱引起旁人非议,但媚兰不相信他们之间有暧昧关系,但白瑞德可不这样想。当郝思嘉告诉白瑞德她已经再次怀孕时,白瑞德怀疑地问那是谁的孩子?郝思嘉在羞怒之下欲打白瑞德,却不慎滚下楼梯引起流产。白瑞德感到内疚,决心同郝思嘉言归于好,不料就在他俩谈话时,小女儿邦妮意外坠马摔死了。与此同时不幸的事也在另一个家庭里发生,媚兰终因操劳过度卧病不起。临终前,她把自已的丈夫卫希礼和儿子托付给郝思嘉,但要求她保守这个秘密,郝思嘉不顾一切扑向卫希礼的怀中,紧紧拥抱住他,站在一旁的白瑞德无法再忍受下去,而转身离去。面对伤心欲绝毫无反应的卫希礼,郝思嘉终于明白,她爱的卫希礼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白瑞德。

当郝思嘉赶回家里告诉白瑞德,她是真正爱他的时候,白瑞德已不再相信她。他决心离开郝思嘉,返回老家去寻找美好的事物,被遗弃的郝思嘉站在浓雾迷漫的院中,想起了父亲曾经对她说过的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着美好的明天的到来。

郝思嘉和白瑞德是书中的第一男女主角。郝思嘉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她不完全依附于男人,是个聪明勇敢,积极进取且信守承诺的女性。但同时也暴露出人性化的缺点,如自私、虚荣和冷漠等等。白瑞德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有不忘本,他外表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深刻执著,理智于情感、冷酷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

刚刚接触郝思嘉时,我仅仅以为她是一个美丽、倔强、骄傲的公主,她对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有强烈的占有欲,她甚至想一网打尽身边所有优秀的男孩子,自己妹妹的情人也不例外。在南北战争的残酷的时代背景下,战争使她成为了寡妇,战争使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社会地位的变迁,她仍继续展现着自己的魅力并仍然吸引着许多男子。不是有人说吗,爱上一个人是因为不了解,当了解了,或许就不再爱了。可是如果郝思嘉没有那么的美丽,那么白瑞德还会那么一往无前的爱吗?爱的到把爱都磨光了,爱的没有力气再爱了呢,我希望有人爱,但是却不喜欢他是因为外表的什么,来爱自己,那样这种爱还会值得坚持多久。郝思嘉她很坚强,她自己克服眼前的困饶,一个女孩外在的美丽或许重要,但是没有内在的东西做支撑是毕竟是很空虚的。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比起郝思嘉,白瑞德的性格更加复杂,当他第一次以新奇姿态出现在媚兰和卫希礼的订婚宴席上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只是一个玩世不恭、尖酸刻薄的怪异分子。特别是他无意中听到郝思嘉关于感情的精彩对白后,表现出的那种幸灾乐祸,使他看上去更象是个无赖、一个危险人物,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他的经济头脑和政治远见得到充分展现,他靠投机买卖挣得巨额财产,并疏通了许多关系,将局势牢牢掌握,游刃有余。白瑞德不仅有政治家、经济家的意识,更有心理学家的气质,他总能透过扑朔迷离的表象洞察所有人的心。郝思嘉为此吃了不少苦头,她的隐瞒在白瑞德眼里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白瑞德总能清楚看穿她的所有心思,拥有如此多的优秀品质,可是他偏偏有着强烈张狂的个性,这也使这一人物形象具有了无穷的魅力。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媚兰。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方军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方士兵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方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方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卫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卫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媚兰,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它是一部外国红楼。然而关于“飘”的内涵姑且概括为:曾经发生的一切好像被风吹走,难寻踪迹;于乱世中飘浮,于情感中飘浮,在喜欢和爱中飘浮;于丈夫与情人间飘浮,在追求与放弃间飘浮;于物质与精神间飘浮,于取与舍间飘浮;在现实与理想中飘浮;作为乱世中的佳人,她的一生就在这许许多多的矛盾中飘着,即使再难,也绝不下沉。

让一切不美好的都随风而逝,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读《飘》心得3000字左右4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

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

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飘》心得3000字左右5

曾因高中语文老师的推荐,我和一位素未谋面的乱世佳人撞了个满怀;最近伴着淅淅沥沥的夜雨,我和她再次相遇,对这位乱世佳人及那个时代有了更多更深的了解与理解。同时,也让因疫情凶险居家却颇有点闲来无事的我,好好思索了一番如何定义强者如何才能成为强者这一问题。

01、斯嘉丽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飘》的主人翁,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有地位的种植园园主的女儿,一位如猫一般的女人。她可以高傲的昂起自己的头颅,享受着万众的瞩目与追捧,她有与猫一样的目光,坚定而执着,和猫一样的步伐,高贵却也孤单。故事并不复杂,有童话般的美丽情节,也有残酷的现实片段。

话说斯嘉丽这位骄傲的公主,她满心欢喜地爱着温文尔雅的艾希礼。很骄傲但入世不深的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艾希礼也是爱她的。但当艾希礼和梅兰妮的婚事传到斯嘉丽的耳中时,她近乎崩溃了,可盲目的自信让她依旧认为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强很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动艾希礼和她私奔。可是,事情不总是如人意的,斯嘉丽被艾希礼拒绝,一气之下决定与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她觉得这样才可以挽回自己被拒绝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两周后,这个16岁的天真却充满骄傲的小女孩便成了人妇。

天却有不测风云,战争席卷了斯嘉丽所在的佐治亚州,查尔斯病死在了前线,斯嘉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在艾希礼妻子梅兰妮的邀请下,她来到了亚特兰大,南北战争让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全城戒严,北方军队直逼亚特兰大。与此同时斯嘉丽接到了来自家里的信,她的母亲与两位妹妹重病,在瑞德的帮助下,她终于在经历重重困难后回到家时,重病的母亲早已去世,两个妹妹还躺在床上,父亲因为母亲的离开而彻底疯魔了。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暂时结束,为了撑起这个家,她彻底抛弃了原来养尊处优的生活,扛起了责任的大旗,为了不让北方人因为种植园交不起租而抢走她唯一的家,她和一位还算富有的半老头子——弗兰克·肯尼迪结婚了,并且不顾他人怪异的目光,开始了自己的经商之路,她凭一己之力让种植园起死回生。不久,弗兰克·肯尼迪去世,此时的斯嘉丽已经是一位比较富有的小资本阶级。几个月后她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和一直在她身边的瑞德结婚了,因为战争的摧残,斯嘉丽逐渐冷漠,变得不愿相信任何人,瑞德也因为渐渐失望而决定弃家而去。当斯嘉丽回头发现自己喜欢且愿意相信的人只有瑞德时,一切都太晚了。此时此刻,对于斯嘉丽来说,她生命中的一切光和亮都熄灭了,她感到太疲劳了,她自言自语的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02、关于斯嘉丽,初见时,其实我是不懂她的,她只是为了报复、为了面子而轻率的选择共度一生的伴侣;她争强好胜,对得不到的东西抱有强烈的欲望,得到后却不屑一顾;她冷酷无情,对待自己的孩子从不像一般母亲那样尽心呵护,她的温情甚至只有在利益面前才会流露;她不择手段,为了利益不顾他人和当时的道德……

可是后来,在我和她熟悉后,一种敬佩也油然而生。斯嘉丽漂亮、迷人,在残酷的战争与现实面前,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她利用自己的女性优势,博取同情,取得青睐,如果说和查尔斯的婚姻是她年少的一时冲动,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不甘,那和费兰克·肯尼迪的婚姻却是为了让她的种植园、她的亲人朋友可以在北方人的统治下存活。读后感www.simayi.net当时北方一些军人看中了斯嘉丽的种植园,想用巨额的税款逼迫斯嘉丽主动放弃种植园,在家中实在拿不出多余的钱的时刻,此时冷静但绝望的斯嘉丽认为相比于自己的情感,种植园更重要,便毅然选择了牺牲个人情感。她知道,种植园是父亲一生的守护,是全家唯一的希望。现在全家都陷入了困境,她毫不犹豫地挑起了这份重担,守护这个家。

斯嘉丽是个坚强有魄力的女子,也是因为这种坚强和魄力,她即使怨恨梅兰妮抢走了她自以为深爱的艾希礼,但当亚特兰大被敌军包围,她和梅兰妮的亲友都离开时,她没有选择抛弃刚刚生产完的梅兰妮,而是陪着她,在战火中照顾梅兰妮,并带她一起逃离困境。在看到种植园被北方军队迫害到颗粒全无时,她没有放弃,在烈日下,忍受着被棉花枝丫划破的伤口的火辣辣的疼,亲自下田收棉花,这些当时只有低级黑奴才做的活,斯嘉丽都亲自动手,为了生计,她甚至光着脚丫徒步走很远去寻找吃的。再后来,她做了一件在亚特兰大前所未有的事——她开始自己经营做生意,一个女人经商,而且像男人一样挣钱,且比大多数的男人都出色,但这并没有让当时的人觉得敬佩,相反,在斯嘉丽背后指指点点的人更多了,斯嘉丽却没有因此放弃,她反抗着社会对于女性的刻板印象,努力适应新的生存规则,终于,她靠着自己的努力与变通让种植园度过了危机。

年幼时的斯嘉丽是任性的,是爱面子的,是虚荣的,但随着年龄的增加,责任的增加,压力的增大,再加上外界环境的压迫,斯嘉丽慢慢的成长了,她变得有担当,勇敢,不惧他人眼光,直面流言蜚语,坚强和魄力在她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03、有人说这位乱世佳人虚荣、贪婪、残忍、自私,这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乱世佳人的“佳”人风采。在社会转型时期,在战乱时期,人的一些固定观念需要被打破,需要接受并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的观念。如果人不能一改陈腐观点,主动适应环境的挑战和压力,转变为对的、适合自己的观念,那他终究被成为不了强者。斯嘉丽就是一个勇于改变了那些固有观念,适应了新的生存、生活方式的人,她是资本主义时代的新女性,也是一位值得敬佩的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

在人们所依赖其生存的一切物质包括精神被摧毁时,当原本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且无法回归时,人们该如何让自己存活、安顿自身,如何重拾物质条件与精神信仰,让自己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如何面对世俗,如何面对各种枷锁各种挑战,我想这就是斯嘉丽想要告诉我们的,也是我们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吧。即使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不会面临斯嘉丽所遇到的那些绝境,但生活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在学习上,我们可能会在遇到一时无法解决的难题或成绩一落千丈的失望;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他人的不理解甚至没有物质条件支持的窘迫;在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遭遇事业的滑铁卢或者研究的瓶颈……但即使再失落,也不要放弃,直面现实,寻求出路,大胆求索求变。各种难题都会在你的努力拼搏中不断解决,很多疑惑会在你一次又一次的思考中渐渐变小再消失,甚至于一落千丈的失望也是用来考验锻炼你,让你更了解自己,让你变得更强大,让你心智更加成熟的。办法总比问题多。没有完全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完全克服不了的困难。不随着现实放逐自己,在逆境里找准方向,在一个个困难面前选择坚强,表现出过人的勇气、魄力和意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主宰自己的生活,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

直面现实,不在幻想的美好里让自己的羽翼失去丰满、强劲的可能,适应变化,抓住变化中的每个机遇,你也可以如同乱世里的斯嘉丽一样,主宰自己的命运,成为自己生活中的强者。

读《飘》心得3000字左右

读书心得范文:《庄子》读书心得800字左右


《庄子》一书主要反映了庄子的批判哲学、艺术、美学、审美观等。其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涉及哲学、人生、政治、社会、艺术、宇宙生成论等诸多方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庄子》读书心得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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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读书心得800字左右1

因为闲着无聊,刚好家里面放有一本《庄子》,遂顺手拿起来读了几天,平常我是不爱看这些古文书的,但那天我竟真的静下心来读了进去,并还有所感悟。

在这个物质极度丰富的年代,人们所理想的社会本应就是此刻这个样貌,然而这又是个精神境界极度缺乏的年代,所有此刻的大部分都容易极度焦虑。物质上的满足并不等于精神上的富裕。《庄子》——“贫也,非惫也”。贫穷不代表不快乐,相比物质生活的丰足,我们更就应重视精神生活的自由。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人们习惯于高效率,不肯放过一丝一毫的时间,长久下来必将感觉身心疲倦。“世人攘攘皆为过往”,不能说这句话是褒义还是贬义,它只是陈述一个道理,但在庄子看来正是因为名利而有了“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茶然度役而不知其所归”。这天所提倡的就应是物质与精神的共同丰满。《庄子》中,他渴望“乘天地之正,而御天气之辨,以游无穷”。我们能够不用要求这么高,只要学会静下来,将混乱的自己,忙碌的自己放松下来,个性是在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和困难,这些都会使我们感到焦虑和不安,如果能做到这句话里所包含的境界,那样不仅仅能够让处于奔波劳累的身体得到释放,还能更加有益于自己的精神世界。

《庄子》中所着重描述的是“自由”二字,庄子他渴望大自由、大自在、无拘无束,身心不受羁绊。在这个时代虽然不可能像它所说的那样,但亦能够要求我们的“自由”。有了“自由”,人们能够更加全身心的释放,在工作中或学习中皆能够要求这种“自由”,而这种自由并不是指真正的大自由,这种“自由”是在必须束缚下的自由,很多状况下,束缚并不是阻碍自由的,恰恰相反,它是为了能让我们更好地在一方天地中做好自己,得到真正的自由。

在当今社会中出现了很多以前没有出现的病,不管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都是,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还是人们将物资与身心融为一体,将精神摒弃一边,这是万万不可取的,我们就应学会重视自己的精神世界,正如《庄子》里所所提倡的,理念精神就应胜过物资,因为精神世界所带来的快乐远远大于物资。

《庄子》读书心得800字左右2

庄子不是一部书,而是一个世界。是的。当看完庄子那些看似荒唐怪异的故事,反复揣摩这其间颠扑不灭的真理,才会发现原来你仅仅只是打开一扇大门,这扇大门通往本真朴质的天之道。人间数千年的悲哀,就在于世人只在世俗中寻求人生真谛,却没有超越世俗到旷野幽邃的宇宙中去寻求大道。庄子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他已经跳出三界,站在云端鸟瞰人间沧桑。“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倪万物。”

庄子就是这样的性格达人,他认为天下沉浊,不能讲严正的话,满书缪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他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始无终者为友。庄子一直在讥讽万代颠倒的世界,嘲笑那些为功名利禄蝇营狗苟之徒,讽刺那些为眼前蝇头小利毁坏天人和谐的小人。那些谋取权力之人以心灵的残缺和人格的扭曲来换取世俗所谓的福气,而庄子却宁愿做在烂泥里拖着尾巴的老龟,也不愿做供在高堂的占卜龟壳。庄子的飘逸和洒脱,正是他卓尔不群、高傲不羁的性格魅力托起的自由天空。在《庄子》天下篇中,阐述了最高的学问是探讨宇宙和人生本原的学问。

打开庄子的世界,有限的内篇无不昭昭弘道,万物依天道而行。何谓万道之本源?唯道。何为万物之源泉?唯道。人生本原又何在?庄子微笑轻轻点拨——人最大的智慧是意识到自己的渺小,人生不过蚁穴一梦。柏拉图说,人的灵魂来自一个完美的家园,那里没有我们这个世界的污秽丑陋,只有纯净和美丽。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漂泊很久,寄居在一个躯壳里,忘记了自己从哪里来,也忘记了家乡的一切。每当他看到、听到感受到这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就会不由自主的感动,会觉得非常舒畅亲切。他知道那些美好的东西,来自他的故园,于是他的一生都极力的追寻那种回忆的感觉,不断朝自己的故乡跋涉。依真性生存是庄学的核心。可我们都在人为的魔圈中生存,一切都是人为,我们早已迷失本性。

我们要做的就是寻找美好的本性世界。乘着庄子自然的箫声寻找那失落的世界吧,人的生命历程就是灵魂踏上寻找美丽故乡的归途。

《庄子》读书心得800字左右3

庄子认为,一个人要想有自己自由的栖息地,就不要受拘与外物,外物总是短暂而易腐朽的,而生命灵魂才是永恒。不要做财富的奴隶,要做财富的主人,这样,人才能真正的逍遥。否则,就可能迷失方向,失去自我,失去人生对逍遥的享受。

自由的栖息可以让疲惫的心得到安歇,让压抑的心得以释放。自由的栖息需放得下繁华,耐得住寂寞,达到“物而不物”的境界。若是心恋浮华,不舍喧嚣,终不得心灵的安顿。

现实当中,一些事情是我们无法放下的,那样的境界我们很难达到,但是我们应该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生活没有必要有太多的弯子,弯子太多会使你的心情沉重,影响你的情绪,导致恶劣的结果。其实,只要你够纯粹,把握住人生最重要的真谛,你会觉得前景一片广阔。

有的人对生命有太多的苛求,弄得自己生活在筋疲力尽之中,从未体味过幸福和欣慰的滋味,生命也因此局促匆忙,忧虑和恐惧时常伴随,生活实在是糟糕至极,要知道月圆月亏皆有定数,岂是人力可改变的?不如适可而止,有选择的放下执着,给生命一份从容,给自己一份坦然。

人生一世,谁总是一帆风顺?“物而不物”会另有收获,对于物欲的追求和执着,是人生一切痛苦的根源。

《庄子·田子方》中有一句话:“夫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意思是说:最可悲的事,莫过于心如死灰,而身死了倒是其次呢。这说明人的心是最重要的,一个人如果总是对一些事情耿耿于怀,放不下,就会心灵闭塞,好像被绳索牢牢困住,心之将死,无法将他们恢复元气。他们就像一个蚕蛹,用厚重的茧把自己捆缚了起来!

放下很难,可能会带来一时的损失和心痛,可是真正放手后会发现所有的纠结和烦心反而会转化成一片海阔天空,放下是一种感悟,一种心境,是一种对外部事物进行取舍、轻重缓急、远近厚薄的把握,放下你该放手的东西,你会拥有快乐的人生!何不每天在清新的阳光中过日子,洗练一份仁厚清净的心境,无憾无悔的走到生命尽头,抛弃一切尘世的烦扰,留一份开阔的天空给心灵安个家。

《庄子》读书心得800字左右4

一谈到庄子,我们不由得想到道家创始人老子,他是老子的弟子。思想上都追求“得道”,精神上追求“超然物外”。庄子更注重对个体的重视,让人更加重视身体、生命,也就是注重于养生。

《庄子选注》中,有一则《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这是一篇语录体议论文。文中两人,一力辩,一巧辩;一求真,一尚美;一拘泥,一超然;让读者看后会心一笑而又沉思良久。

本文讲述两位辩论高手,由在池中游来游去的儵鱼引起联想。其题虽小,其旨甚大。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把这场辩论引向深入。读完文章,不得不感叹两人在辩论中反映出的敏捷思路与睿智的交谈,令人拍案叫绝,无不折服于他们的“善辩”。头一回读完,心中不时佩服两人的才辩,也不由得会心一笑。

濠梁之辩”,在庄子看来,物与自身是浑然一体的,所以才能体会到钓鱼的快乐,不过从庄子以“安”字,反驳惠子,体现了他的诡辩风格。

“惠子相梁”选自《庄子秋水》,文中惠子在魏国做宰相,庄子去看望他,有人挑拨他俩之间的情谊,为此惠子在国都搜捕几天几夜,庄子把自己比作“鹓鶵”,将惠子比作“鸱”,把功名利禄比作“腐鼠”,形象地说明自己鄙弃功名利禄的立场和志趣,讽刺了惠子醉心于功名利禄又无端猜忌他人的丑态。

可见,庄子本人是把世俗名利看轻的,对于外界的诱惑,他可以做到言行如一,洁身自好。

《庄子选注》这一本书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追求着虚无缥缈的理想世界。体现了庄子的虚无主义,书中蕴含着高深的哲学理念,处处都引人深思,有的可能长时间都无法琢磨透。

在我看来,道家这一学派的思想是一门深奥而不容易嚼透的学问。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认为道是一切事物的起源,有了道便有了一切,庄子作为道家的创始人之一,对道的贡献也是不可忽视的。

作为一名初一年的学生,可能我对《庄子选注》中的文章的理解只是一知半解,但是它已经深深地植入我的大脑深处,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我将力求读懂它、理解它,并且我将以其中我所认可的思想来指导我的人生观。

《庄子》读书心得800字左右5

我们已经走的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

——题记

经济滑坡,名不聊生,贪腐横行,物欲横流。

合纵连横,人才辈出,制法变革,思想汇集。

这,便是战国。

时代呼唤英雄,人民期盼变革。商鞅、毛遂、白起、赵奢……无数英雄豪杰汇成了不朽的诗篇。在历史的星河上闪烁。然而,有这么一位老人,他不求闻达于诸侯,不屑锦衣与玉食,他只愿在自己的烂泥巴里快乐而又自由地打滚。其人谓谁?蒙城庄周也。

庄子是诸子百家中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文章气势磅礴,纵横恣肆;他的思想深邃宏阔,宏盖古今;他的寓言想像奇特,寓意深远;他的风格嬉笑怒骂,了无拘囿。

读《庄子》,读到的是豁达与超越。庄子在《齐物论》里提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万物的知识、标准不一。所以“人为”的标准,并不是“唯一”绝对的标准。就像《逍遥游》中所述的那只庞大的怪鸟,当大鹏在九万里高空的浑然苍茫境界,便是打破了一切人为的“相对”。昭文不再弹琴,因为他在弹琴时,只要发出一个声音便失掉了其他的声音,只有不弹时,才会五音俱全。这正如陶渊明的“五弦琴”。

读《庄子》,读到的是洒脱与淡然。何谓逍遥?列子御风而行,自由自在,这是逍遥吗?答案是否定的。列子飞行忘不了风,也只能成为世俗的幻想与浅见。真正的逍遥在我们的心。如庄子“无为而无不为”“天人合一”,面对世俗,嬉笑怒骂,皆由性情,他逍遥于世间,淡泊于名利。面对惠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庄子淡然一笑,“今子以梁之宰相而吓吾也。”何等淡然。正如南朝诗人柳恽就曾在他的《咏蔷薇》里有言:“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

读《庄子》,读到的是坦然与欣慰。庄子妻子死时,他鼓盆而歌,有人不解,有人谴责,但他却悠然地依旧如此,因为他渗透了生命的真谛,生是自然,死亦是自然,生固然可贺,死何尝不是回归,一如中国民间的红是喜事,白亦是喜事。

《庄子》是哲学的天籁,更是我们心灵的琴音,他让我们找到了那个最本质的自己,花开花落,静谧无声,这是心灵的盛宴。

无论你再走多远,请你一定一定不要忘记,自己原来出发的目的。

《庄子》读书心得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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