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互联网
《1984》读书笔记。
《1984》作为世界名著,我是早闻其名。反乌托邦题材一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类型,作为对人类未来的黑暗幻想,它的分支很广阔,比如大名鼎鼎的赛博朋克电影《银翼杀手》(1982)就可以说是一部典型的反乌托邦电影。在这个世界中,人性的黑暗面被放大,或者说以一种直接明了、触目惊心的形式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脑中,剧情充斥着监视、告密、出卖等恐怖和血腥,而这些正是《1984》的主要元素。
对这个故事本身,我其实很早就有猜测:一个集权独裁国家的普通公民因为某种变故开始决心反抗,而他/她的结局要么是被摧毁,要么是战胜了邪恶势力。不幸言中,温斯顿作为故事主人公,没有过人的才华与能力,但凭借一点人性的本能,有了一点反抗的意识,可惜对手太强大,等待他的只能是被完全摧毁。
无法逃避的结局看似平淡,实则像命运一般,给人强烈的震撼。身处40年代末,作者奥威尔对于未来的黑暗社会就有这样出色的先知搬的描写,令人敬佩。你无时无刻不被监视,而你身边的人也随时可能会出卖你,你的一切都被组织控制,甚至是你头脑中的思想,你心灵深处最隐蔽的感情。
可以说在《1984》的世界中,所有人都是被奴役和被损毁的,人们没有任何个人权利,没有哪怕一丁点的私人空间。所有人都得听“老大哥”摆布,而可悲、可怜地活着。其中有些觉醒的人拼死反抗,但却注定最后被摧毁,因为他们的力量微不足道。另一部分则是像温斯顿的同事帕切斯一样,他们忠于党、服从党、相信“老大哥”所说的一切,但却因为在梦里一不留神说了句“打倒老大哥”,而被自己七岁大的女儿告发,直到被关在监狱里,他都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可思议,依然在内心深处对党忠心耿耿。
老实说《1984》的剧情并不是最精彩的,但它故事里所营造的恐怖气息和惊悚氛围,却让我感到呼吸困难。每个人都是国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被无情地操纵着,稍有差错就会被杀死。而温斯顿就是那颗出了差错的螺丝钉,他的毁灭代表了所有螺丝钉共同的命运。
国家机器是很可怕的,比如小说中所提到的互相矛盾的“双重思想”、“新话”、“罪行停止”这些元素,它们是极其荒谬和可怕的,但这些本不该出现的事情却大行其道,且成为了你只有顺从才能够保命的唯一方式。显而易见,集权社会的特点就是将正常人变成奴隶和疯子,他要吸干你的血,最后把你像垃圾一样抹去。
《1984》是一个预言小说,历史证明伟大的奥威尔是对的。虽然我出生于比“1984”更晚的2004年,但就我从父辈那里听到的、还有从书里读到的来看,我觉得奥威尔们的乌托邦还未走远……(陈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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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读书笔记及感悟
温斯顿突然转过身来。这时他已经使自己的脸部现出一种安详乐观的表情,在面对电幕的时候,最好是用这种表情。 p15

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们现在的社会有时也是如此吧,太多的人在社交场所都有着一副面具,他们切换这副面具又是那么自然、那么迅捷,好像他们从来没有过两副面孔一样。而在《1984》中,这种不同面孔的切换又是更加令人悲哀的,在这个世界里,真正的聪明人,才需要这样的两幅面孔。
温斯顿的第一篇日记 p18~p19
在温斯顿的日记里描写了普通群众在观看录像时的残忍的笑声,这个录像是一个身材肥胖的难民在乘船的时候在地中海某处遭到空袭,他落到水里,笨拙的身子在水里浮沉,后来他被直升机发现,全身中了数不清的枪,染红了海水,悲惨的死去。这种残忍的笑让我想起鲁迅先生当年在日本留学的所见,这是一种深切的悲哀。
有个面目英俊、外表凶狠的九岁男孩从桌子后面跳了出来,用一支玩具自动手枪对准他,旁边一个比他大约小两岁的妹妹也用一根木棍对着他,他们两人都穿着蓝短裤、灰衬衫,戴着红领巾,这是少年侦察队的制服。温斯顿把手举过脑袋,心神不安,因为那个男孩的表情凶狠,好像不完全是一场游戏。p30
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有一个特别喜欢的扮演游戏,就是好人坏人,能选到好人的总是自豪又欢愉,选到坏人的也会嘻嘻哈哈的配合玩耍,但每个人脸上的神情,说到底,都是童真的欢笑。但是在这里,少年侦察队不是一场游戏,他们让孩子成了侦查员,去侦查与自己最亲近的亲人,去端起枪支指向他人,去残忍的做一些不该是孩童做的事情并以此来获取荣誉。这些孩子也真正的失去了孩子应有的纯真与善良。
思想罪不会带来死亡。思想罪本身就是死亡。 p34
这是一句让人心头凛然一颤的话,在现在这个时代,我很难去想象,思想什么时候会有罪?这是一个思想、言论自由的时代。所以我也无法想象,奥威尔是在目睹了什么样的事情之后,写下了这样的句子。
这句话后来在小说里出现过很多次,每一次都让我的内心非常的难过,有一种心口塞了团湿漉漉的棉花,让人使不上力来的感觉。不管是哪个时代,群众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一定是个悲哀的时代。
第三章 无产者不是人。p42~p61
在这一个章节中,奥威尔主要写了温斯顿所在的工作部门——真理部纪录司里的主要工作,这个地方要做的工作就是不断的去修改过去的文案,所有历史资料、小说、新闻等等文字信息,读书笔记.他们不断的修改,让“历史”符合“现在”,他们的历史不断被更改,从来没有稳定,自然也没有真实,所以温斯顿在写日记的时候,竟然可笑到不清楚自己写日记的确切日期,因为他们早已失去了时间的观念。
活着的人中,能够把本世纪初期的情况向你作一番如实的介绍的,如果有的话,也只可能是个无产者……“请你谈谈你小时候的事儿。那时候的日子怎么样?比现在好,还是比现在坏?”p81
这是温斯顿对老大哥营造的世界的一个巨大的疑问,他的思想已经无法支撑他的记忆与现实认知之间的矛盾,他迫切的需要有人来支持他、或者推翻他的想法,他不断的在怀疑老大哥所说的“生活已经越来越好”的话,因为记忆中曾经有过比照现实却又让他不能相信。
可以说,在没有理解能力的人身上,党把它的世界观灌输给他们最为成功。最明显不过的违反现实的东西,都可以使他们相信,因为他们从来不理解,对他们的要求是何等荒唐,因为他们对社会大事不发生兴趣,从来不去注意发生了什么事情。p137
其实不只是在《1984》中是这样,现实生活中也有着很多这样的人,他们对国家发生了的大事小事都不关心,对他们来说,眼前的生活就是他们的全部,哪怕吃不饱穿不暖他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这是一种思想上的惰性和惯性,不需要自己去思考,就不去思考。
当然,没有人承认发生过什么变化。只不过是极其突然地,一下子到处都让人知道了:敌人是东亚国,不是欧亚国。p157
这是书中第十章 仇恨周 中的一句话。书中的大多数人都有着“双重思想”,他们可以马上去相信一个显而易见的谎言,并且马上把“这是个谎言”忘记。
乔治·奥威尔说:“所有的作家都虚荣、自私、懒惰,在他们写作动机的背后,都有一个秘密。写书是一种让人精疲力尽的可怕挣扎,就像生了一场痛苦的大病。有一个既不能逃避又无法了解的魔鬼在驱动着我们,否则我们是不会去做这样一件事情的。我们都知道,这个魔鬼,就是使婴儿为得到关注而哭叫的同一个本能。但同时这一点也成立:我们必须不断地努力抹去自己的性格,否则写出来的东西无法读。好的文字风格像一扇窗子。”
《1984》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
古今中外,各种法条层出不穷,这些法条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裁决,对尚未发生的事情则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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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决定做某件事之前,先要有做这件事的想法,这个想法包含了动机、诱因、计划等一系列因素,最终促成想法落地,形成真实发生的事。
能不能对尚未发生的事提前预防呢,答案是有的,那就是严密监控人的思想,所以,新增思想罪势在必行。
思想罪,顾名思义,就是经过对某人进行思想调查,可以裁决他因为想了什么,或者可能在想什么,而判其有罪。
《国语》记载:“厉王虐,国人谤王。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上面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周厉王暴虐,老百姓纷纷指责他。周厉王勃然大怒,让卫国的巫师去监视批评他的人,按照巫师的报告,杀掉批评者。从此以后,老百姓在路上见面,不敢交谈,只能互相看一眼。这就是思想罪的最初形式。
哥白尼发表《日心说》,被教会以亵渎圣经罪处以火刑,地球是太阳系的中心,教会是地球的中心,哥白尼的行为不利于时局稳定,必须处死。
清朝虽然没有思想罪,但用文字狱的方式,在事实上把思想罪发展到一个高峰。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敢讽刺大清没文化?作者干掉!
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敢讽刺大清不是正统?作者干掉!
维民所止,敢诅咒雍正无头?考官干掉!儿子干掉!族人流放!同省学子六年不许参加高考!
你的思想,你没权力解读,而是我来解读,我想怎么解读,只看我的需要,皇帝当到这个份上,才算威武霸气!
乔治奥威尔在《1984》里,设置了一个真理部,派出思想警察对思想犯罪者进行调查和裁决。探究一个人的思想是否有罪,可以从这个人的言论、文字、行为入手,只要发现异端就可以定罪。
一个人说过什么话,有什么暧昧含糊的意思,就应该定罪。
一个人写过什么文字,含沙射影的讽刺什么,就应该定罪。
一个人在做任何事前,不背几段最高指示,就应该定罪。
一个人不说、不写、不做任何事,这是消极对待国家建设的伟大事业,还应该定罪。
一个人说的话、写的文字、做的事,都是热情拥护的,这是包藏祸心,还应该定罪。
一个人是否犯了思想罪,与他的思想无关,只与裁决者的需要有关。
你是集体的一份子,集体给了你安定的环境,给了你工作的机会,给了你果腹的粮食,你要懂得感恩,在集体需要你献身的时候,你要义无反顾的献身。所以当裁决你犯了思想罪时,你不要惊讶,你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号角,让大家知道皇帝要发威了,都老实一点,仅此而已。
大洋国的臣民必须懂得以下道理,谁控制了过去,谁就控制了未来;谁控制了现在,谁就控制了过去。在普天下皆骗的时代,讲真话就是一种犯罪。有些语言的目的就是使谎言听起来像真理,谋杀听起来值得尊敬,同时给完全虚无飘渺之物以实实在在之感。
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二加二等于五,这是现实的需要,也是需要的现实。
《1984》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这本书打从高中时就一直列在了我的书单内,但知道现在才读,也所幸是到现在才读。只因为这本书读完后令我不寒而栗,从没有这本书令我感到这般毛骨悚然的。有些书无论再怎么讽刺黑暗,最多也只是令我感慨三分,感叹世事多有不公,世道多有不平,人生或多几许苍凉,但这一本书给我的却是发自心里、骨子里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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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是藏不住秘密的,只要有心,就能窥中秘密。无论我们心中藏着什么,都是我们思想的内化,思想透过它改变我们的人生轨迹。我们是人,自有文明记载以来从未停止过思想的种群。然而在《1984》中,我们看到却是思想沦陷于权利,人类在自我毁灭的过程。“战争即和平,自有即奴役,无知即力量”,这六个自相矛盾的词构成了一个小短句,成了贯穿全文的核心,文中诸如此类矛盾的话语不在少数。我没有经历过那样特殊的年代,无法想象那个特殊的恐怖,不能体会到李银河对于这本书的那种切肤之痛,我只觉得书中构建的社会是难以存在的!
人们常叹息不自由,更多的是因为他不能随心所欲,这是人类的本性所决定的。我们常常忽略了自身思想的自由,当我们可以呵斥自己的不自由时,这不就是我们最大的自由吗?我们没有因言获罪,我们的思想的火花始终燃烧,我们所求的自由到底不是真正意义的自由。我们渴望自在无拘束,我们渴望掌控他人,希望自己的欲望得到释放。但这一切如不加以制止约束,不就是对于自由最大的暴行与蹂躏吗?
如书中所著,思想警察对于暴行不会过多关注,他关注的是人们那无法掌控的自由思想。他们知道,想要掌控一个人乃至全社会,必须让这种控制与主张深入人心,形成无法磨灭的烙印,通过控制人的思想、意识、感情、记忆、希望、欲求、感觉等来控制一个人的外在行为和活动。书中改变世界和人们的方式包括篡改历史、否定过去,而这意味着否定人类千百年来的积淀和文明进程。
人类对抗不自由的途径应该是不停地思考。只要思想不停,自由的进程不会停,历史的进程也不会停。
在黄昏的小屋里,他和她从缱绻后的睡梦中醒来,窗外夕阳的光芒投射在她的身上,外面有一个洗衣妇人的歌声和尘世中种种车来人往。那样的时刻,那样的爱情,它真实地存在,不容抗拒。他们都知道这样的时光不会长久,但是从此复活的人的情感,他想,谁也不可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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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冬日的小公园里,她对他说:Ibetrayedyou.他说,Ibetrayedyoutoo.她说:真的有让你害怕到心底的东西,让你想叫另一个人代替你受苦,而且,想的时候,youmeantit。他点头。当她起身离去,她的身影一眨眼淹没在人群中的时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呢?
什么叫做betray?他一开始就交代了关于她的一切,她也是。可是在受尽折磨之后,他还能面对他的审讯者,说:Istilldidn'tbetrayher。——因为他还爱她。他不怕分离,不怕不能互相保护,不怕她会恨他,他唯一害怕的,只是自己不再爱她。
他不相信有什么力量可以让自己不再爱她,直到这种力量真的出现。
但是,这一切其实并无关乎爱情。爱情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意义,只是他们无论怎么样改变他,他都总能有这最后的一点坚持——如果用一个比较俗的词,一个信念。甚至在已经不相信自己,不相信道德与人性之后,他还可以相信自己的感情。当头顶上最后这一缕茅草也被揭掉的时候,他终于彻彻底底赤裸在世界的面前,任他们改造,不再是人,只是那具硕大机器上一颗冰冷的螺丝钉。
我不知道是不是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生命中曾经有过两段有信念的时光。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曾经相信课本里为我们描述的美好生活和光辉未来,直到那一个夜晚,姐姐和姐夫翻开那本书,告诉我一些被掩饰在歌舞升平之中的,活生生血淋淋的事实。面前粉饰得雪白的墙壁一点点剥落碎裂,再不能遮蔽风雨,我无助地流落在这个世界之中,眼前只是一片一片的血光。
很久很久以后,我又一次,渐渐地开始相信什么,然而又总伴随着恐惧,怕这样的相信把自己暴露在同一个容易受伤的位置。最初的信念,是被旁人在我还没有能力抗拒的时候塞进我的脑中,丢掉的时候固然迷茫,却有理由原谅自己。而现在,是我自己可以睁开眼睛看,可以伸出手去抵挡的时候,自己仍然一点点建立起来这样的信念。如果有一天,连它也轰然倒塌,我的呼吸和存在,还会有什么意义么?
HelovedBigBrother.
他真的热爱么?我不知道。
“我出卖了你,”她若无其事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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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卖了你,”他说。
她又很快地憎恶地看了他一眼。
“有时候,”她说,“他们用什么东西来威胁你,这东西你无法忍受,而且想都不能想。于是你就说,‘别这样对我,对别人去,对某某人去。’后来你可以伪装这不过是一种计策,这么说只不过是让他们停下来,真的意思并不是这样。但是这不对。当时你说的真是这个意思。你认为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救你,因此你愿意用这个办法来救自己。你真的愿意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他受得了受不了,你根本不在乎。你关心的只有自己。”
“你关心的只是你自己,”他随声附和说。
“在这以后,你对另外那个人的感情就不一样了。”
“不一样了,”他说,“你就感到不一样了。”
这是小说《一九八四》中男女主人公温斯顿和裘莉亚被友爱部释放后两人偶遇时的一段对话。他们是情人关系,双方有着真挚的情感,彼此真爱着对方,并且有着共同的理想~推翻党的统治,享受真正的家庭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两人抱着赴死的决心,他们知道一定会被友爱部逮捕,在酷刑之下一定会交出对方,但两人一定要共同坚守一个秘密,就是无论如何都要爱着对方。两人认为这是内心深处的活动,甚至对自己来说也是神秘的。
但是对党来说,一个人甚至在死的时候,也不容许有任何脱离正规的思想。这是我认为在这部小说中能够体现出来极权主义最恐怖的地方。最终两位主人公在101号房被攻破了最后的一点秘密,党实现了,除了对党忠诚以外,没有其他忠诚;除了爱老大哥以外,没有其他爱的终极目标。
老大哥一贯正确,全才全能。一切成就、一切胜利、一切科学发明、一切知识、一切智慧、一切幸福、一切美德,都直接来自他的领导和感召,他是永远不会死的。
乔治·奥威尔在小说中用党对伦理的破坏,对思想的控制,对自由的剥夺,对人性的扼杀,对历史的捏造和篡改……来揭示极权主义的危害,向世人敲响警钟。
这部作品完成于1948年,1949年出版。作者于1950年因肺部疾病去世。他没有看到这部作品在文坛的轰动给他带来的荣誉。他生前从未去过苏联,却对苏共有着深层次的思考。应该说他是上帝派来拯救我们的。身为一个中国人可以不读唐诗宋词,可以不读孔子、孟子、《论语》,但是一定要读乔治·奥威尔。
“多一个人看乔治·奥威尔,就多一份自由的保障。”论家如是说。
近日,我读完了英国著名作家乔治·奥威尔的著作《1984》。读完后除了震惊,还有深深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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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前大战后,全球进行合并重组,最后诞生了三个国家,它们分别是大洋国、欧亚国、东亚国,而男女主人公,便是大洋国的居民。大洋国是由领袖“老大哥”率领的“党”统治的英国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里四处布满监控,街道、家里、厕所里、山洞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覆盖不到的地方。每个人,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被一个叫做“电幕”的装置捕捉监控,若是你的言行,或是表情透露出对党的一丝丝不满,第二天你就会“消失”。所谓消失,就是你从不曾存在过,没人会记得你,你死了,不只是肉体。“电幕”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播放党想播放的图像、音乐、影视,也可以随时向某个人喊话,它也担任着向国民分配劳动任务的工作。
男主是一名外党党员,也就是低等党员,他在国家设立四部:“真理部、仁爱部、和平部、富足部”中的真理部工作,每天就是编辑与党方向相同的文案,或是修改党变卦后以前作废的文案。男主每天回家后都会记日记,但是党不允许这么做,男主的家构造奇怪,有一个凹角,他每天都会窝在那个电幕扫不到的角里记日记。男主思想活跃,他知道党毁灭了人性,在国家里,小孩都是特务,每天都想着揭发自己的父母、邻居、朋友,只因为他们说了错字。有一天男主遇到了奥勃良,一位内党党员,他认为这一定是自己志同道合的反党同志,奥勃良说:“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再见的。”是的,等我们发起革命,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国家不允许有爱情,但是可以有家庭,党鼓励试管生育放弃性行为,因为爱情、亲情对党是无用的。没有感情寄托的男主有一天遇到了女主,一个机械师,他们悄悄的恋爱,悄悄的做爱,以为躲过了电幕的监视。一小段幸福的生活后,男女主角毅然决然前往奥勃良的家中商讨反党事宜。作为内党党员,奥勃良有权关闭自己家中的电幕,反党组织是“老大哥”曾经的伙伴,现在的对立面戈德斯坦率领的,组织中大部分人不得相见,各自做各自的任务。奥勃良接受了男女主加入组织的申请,并将戈德斯坦所著的禁书借给他们阅读,顺便介绍了“安全屋”的所在地。
几天后,男女主在“安全屋”内朗读禁书,随之而来的思想警察逮捕了他们,原来“安全屋”里隐藏着很多电幕,一点都不安全。他们被带到仁爱部分别关押,原来之前消失的很多人都在这里,有些已经死了。仁爱部是一个没有窗的大楼,这里的灯永远不会熄灭,原来,这就是奥勃良所说的“没有黑暗的地方”,原来,戈德斯坦就是“老大哥”,反党组织就是党的一部分,奥勃良就是清扫反党思想的人。
男主在仁爱部受尽折磨,但是却又寻死不得。除了身体的破败,思想罪犯更需要进行思想纠正。在疼痛、恐惧、饥饿、绝望中,男主承认了“2+2=5”,承认了“人只有四根手指”,承认了“党伟大的一切”。男主头秃了,牙齿掉光了,瘦的像皮包骨,皮肤变成了灰色,被驼的接近直角,但是身体的变化远没有思想上的变化大,他成了一个好党员,但是他依然说不出“我爱老大哥”这几个字。奥勃良终于拿出了终极武器——老鼠,男主最害怕的东西,男主拼命挣扎,却只能看见老鼠在脸边划过。他终于忍不住了,他背叛了女主,他喊着求着将老鼠扔在女主的脸上,他背叛了自己。
纠正后,男女主都被放出了仁爱部,有一天他们又相遇了,男主想向前拥抱,但是只看到女主满脸的伤疤和厌恶的眼神,她说:“我背叛了你。”他说:“我也背叛了你。”她说:“当一个人背叛另一个人,他们的感情就变了。”他说“是的,就变了。”她的眼神更厌恶了。他们再没有见过,男主作为优秀党员每天挂念着党和国家的安危,40年后,他被带回仁爱部枪毙,因为“存在即永恒”,在临死的那一刹那,他终于说出了那句话:“我爱老大哥。”全书完。
近日,我读完了英国著名作家乔治·奥威尔的著作《1984》。读完后除了震惊,还有深深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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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前大战后,全球进行合并重组,最后诞生了三个国家,它们分别是大洋国、欧亚国、东亚国,而男女主人公,便是大洋国的居民。大洋国是由领袖“老大哥”率领的“党”统治的英国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里四处布满监控,街道、家里、厕所里、山洞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覆盖不到的地方。每个人,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被一个叫做“电幕”的装置捕捉监控,若是你的言行,或是表情透露出对党的一丝丝不满,第二天你就会“消失”。所谓消失,就是你从不曾存在过,没人会记得你,你死了,不只是肉体。“电幕”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播放党想播放的图像、音乐、影视,也可以随时向某个人喊话,它也担任着向国民分配劳动任务的工作。
男主是一名外党党员,也就是低等党员,他在国家设立四部:“真理部、仁爱部、和平部、富足部”中的真理部工作,每天就是编辑与党方向相同的文案,或是修改党变卦后以前作废的文案。男主每天回家后都会记日记,但是党不允许这么做,男主的家构造奇怪,有一个凹角,他每天都会窝在那个电幕扫不到的角里记日记。男主思想活跃,他知道党毁灭了人性,在国家里,小孩都是特务,每天都想着揭发自己的父母、邻居、朋友,只因为他们说了错字。有一天男主遇到了奥勃良,一位内党党员,他认为这一定是自己志同道合的反党同志,奥勃良说:“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再见的。”是的,等我们发起革命,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国家不允许有爱情,但是可以有家庭,党鼓励试管生育放弃性行为,因为爱情、亲情对党是无用的。没有感情寄托的男主有一天遇到了女主,一个机械师,他们悄悄的恋爱,悄悄的做爱,以为躲过了电幕的监视。一小段幸福的生活后,男女主角毅然决然前往奥勃良的家中商讨反党事宜。作为内党党员,奥勃良有权关闭自己家中的电幕,反党组织是“老大哥”曾经的伙伴,现在的对立面戈德斯坦率领的,组织中大部分人不得相见,各自做各自的任务。奥勃良接受了男女主加入组织的申请,并将戈德斯坦所著的禁书借给他们阅读,顺便介绍了“安全屋”的所在地。
几天后,男女主在“安全屋”内朗读禁书,随之而来的思想警察逮捕了他们,原来“安全屋”里隐藏着很多电幕,一点都不安全。他们被带到仁爱部分别关押,原来之前消失的很多人都在这里,有些已经死了。仁爱部是一个没有窗的大楼,这里的灯永远不会熄灭,原来,这就是奥勃良所说的“没有黑暗的地方”,原来,戈德斯坦就是“老大哥”,反党组织就是党的一部分,奥勃良就是清扫反党思想的人。
男主在仁爱部受尽折磨,但是却又寻死不得。除了身体的破败,思想罪犯更需要进行思想纠正。在疼痛、恐惧、饥饿、绝望中,男主承认了“2+2=5”,承认了“人只有四根手指”,承认了“党伟大的一切”。男主头秃了,牙齿掉光了,瘦的像皮包骨,皮肤变成了灰色,被驼的接近直角,但是身体的变化远没有思想上的变化大,他成了一个好党员,但是他依然说不出“我爱老大哥”这几个字。奥勃良终于拿出了终极武器——老鼠,男主最害怕的东西,男主拼命挣扎,却只能看见老鼠在脸边划过。他终于忍不住了,他背叛了女主,他喊着求着将老鼠扔在女主的脸上,他背叛了自己。
纠正后,男女主都被放出了仁爱部,有一天他们又相遇了,男主想向前拥抱,但是只看到女主满脸的伤疤和厌恶的眼神,她说:“我背叛了你。”他说:“我也背叛了你。”她说:“当一个人背叛另一个人,他们的感情就变了。”他说“是的,就变了。”她的眼神更厌恶了。他们再没有见过,男主作为优秀党员每天挂念着党和国家的安危,40年后,他被带回仁爱部枪毙,因为“存在即永恒”,在临死的那一刹那,他终于说出了那句话:“我爱老大哥。”全书完。
皮囊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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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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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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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茶馆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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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茶馆》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颇多写老北京,并把人性的罪恶从文字中表现出来,与鲁迅的革旧迎新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一起走进老舍笔下的老北京,寻找他笔下的风俗和人文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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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舍的文章,怎会缺少品格下贱,厚颜无耻之徒呢?本文中的多大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加入了基督教只为是靠洋人的权力做威做福,而且还想靠骗洋人的钱来享受还败坏家族,油嘴滑舌,对加入的教毫无一丝相信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势利眼。这样的人不但连累了家人,祸害街坊还是国家的反面教材。而传教的牧师也是一个对宗教忽冷忽热,为了亨清福才来中国的洋鬼子,我们中国当时居然让这样的社会败类入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崇洋媚外,朝廷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但将近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盛起来,现在外人也开始想得到我们的技术和物品了,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
老北京的生活如果不去看那些负面事情的话,其实让我渴望不已,每天提上鸟笼散散步,到了渴了,累了的时候就去茶馆与大家聊天,喝点茶吃点点心,有空还能去看京剧呢!多么的闲暇美好啊!宛若在世外桃源里一样。
《茶馆》一书虽说是刚读不久,可作者文笔已让我痴迷不已,这也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另祝大家疫情安稳度过,过的平平安安。
《简爱》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范文)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勇于反抗的一生,让人们奉之为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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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可以分为5部分来介绍简爱一生的经历。
第一部分为苦难的童年。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便父母死亡,舅舅便收养了她,但不久舅舅也亡故了。
舅妈一直视简爱为一家人的负担并极其讨厌她的一举一动。
于是简爱在舅妈的家度过的童年时期里遭受到了巨大的磨难。
在盖茨海德府度过了黑暗时期,最终在十岁那年,她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义塾。
第二部分为艰难成长。
洛伍德义塾,一个教规严厉,条件极为艰苦的地方,简爱刚到这里的第一年,便赶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
眼看着一个个同学在这里倒下了,特别是海伦·彭斯的离去,使简爱幼小的心灵体会到了生命的残酷。
在这里,简爱虽历经磨难,却坚强的生存了下来。
度过第一年的难关后,学校改善了学生们的生活饮食条件,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关心与教育下,简爱在这里做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老师。
在洛伍德义塾生活的八年中,谭波尔小姐成为简爱敬仰和感激的敬爱之师和人生挚友。
然而,当谭波尔小姐结婚离开时,简爱心中的洛伍德义塾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
她在一番思索后,决定要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过另一种新的生活。
于是她毅然的登了广告,应聘去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走上了新的人生旅程。
第三部分为体验爱情。
在桑菲尔德府,她遇见了罗切斯特先生。
面对既无姿色又无财产的简爱,男主人公罗切斯特表现的极为傲慢,但内心十分欣赏简爱不凡的气质。
不久,两个人互吐真情,倾心相爱。
直到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是有妇之夫,他的妻子患了可怕的精神病,被关在庄园楼顶的密室里。
虽然罗切斯特之后向简爱讲述了他的爱情经历,但简爱去意已决,在黎明到来之前,偷偷离开了桑菲尔德府。
第四部分为相遇圣约翰。
离开桑菲尔德的同时,简爱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经过几天的流浪和乞讨,简爱在生命垂危时被圣约翰一家人收留。随后她在这里度过了一年虽无波澜却相对平静的生活。
先是在沼泽山庄与圣约翰兄妹友好相处,后来又到莫尔顿圣约翰创办的学校教书,放假后又回到了沼泽山庄。
期间,一次偶然事件揭开了简爱是里弗斯先生的表妹。她还在这期间接受了叔叔赠给她的一笔遗产。
圣约翰极力要求简爱嫁给他,为此简爱深感苦恼而不得不祈求上天帮助时,她冥冥之中听到了的罗切斯特的三声召唤,她终于下定决心,重返桑菲尔德。
第五部分为拥有爱情。
当简爱满怀激情与希望,回到她阔别一年的桑菲尔德府时,她万万没想到,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堆废墟。
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
她四处打听罗切斯特先生的下落,并最终在芬丁庄园——个凄凉的处所找到了他。
这时的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变成了手残眼瞎的残疾人。
突如其来的惊人变故并没有阻止简爱与罗切斯特相爱的脚步,他们安静地举行了婚礼。
两年之后,在一位著名眼科医生的诊治之下,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恢复了视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才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困、苦难、习俗、荣辱、金钱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
现在的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她都已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简爱》告诉我一个人的强大,就是能与不堪的人和事周旋,最终战胜懦弱卑怯的自己。
你救不起道德沦丧,但在一大片道德沦丧里,你可以选择巍然挺立。
简爱用她自身来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崛起的力量有多强大,在追求梦想和追寻阳光的道路上不忘初心。
一个人要做到对自己的美丽、聪明、善良完全不自知,才显贵重。
在简爱的后半生中,告诉我们不管全世界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我们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就像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相爱,虽然后来他残废了,但她不管别人异样的目光,都一起追寻心中的那道光。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知世故而不世故,善自嘲而不嘲人。
曾国藩传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曾国藩传》,今天我有幸读到这本书,受益匪浅。是什么让中国近代两位历史大人物毛泽东和蒋介石相继把他当做自己的精神偶像与导师?是他天资聪颖?不是。曾国藩资质平庸,每次考试都不能如愿,是他名门之后另有能人?也不是。在曾国藩之前的曾氏家族中,甚至没有出过一个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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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立德、立言,曾国藩全做到了。就立功而言,他从一介书生起家。创立湘军,统率群雄,力挽狂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使中国传统文化免遭彻底毁灭的命运,延续清王朝的生命六十余年;就立德而言,时时以圣贤标准要求自己,道德修养基本接近纯粹;就立言这方面来讲,近代中国之大儒非他莫属,对理学研究身体力行,造诣很深!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大志向,民族自强是支撑曾国藩在艰难困苦忠奋力拼搏的精神动力。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认知传统使他从前人、从他人、从自身,学到智慧总结经验,应对复杂的时事和风云动荡的朝堂,至诚待人,用自己的人格力量,使英雄为我所用,终成大业。
在湘军的建立过程中,把训和练完美集合,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思想动员与宣传,树立了湘军不怕牺牲、勇于向前、忠君为民的思想,把一只团练队伍也就是今时今日所说的民兵组织,发展成为后来保家卫国抵抗太平天国运动的中流砥柱。左宗棠、李鸿章都是后清时期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都是曾国藩的得意门生,尤其是左宗棠的以德报怨更是让后辈敬仰。
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其弟曾国荃谎报战绩称洪秀全之子,被焚烧致死,曾国藩深信不疑奏报朝廷,朝廷通令嘉奖。然而后来左宗棠发现洪秀全之子踪迹未通过曾国藩而直接上报朝廷,朝野震怒。其时,左宗棠也不想活在其师曾国藩的光环下,因而有此一出,自此师徒不睦。然后来左宗棠出师西北,粮草军饷均需曾国藩筹集相助,左宗棠担心曾国藩会为了以前的事情而报复,然而并非如他所料,曾国藩摒弃前嫌,用心办公,以德报怨,左宗棠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承认自己确实不如其师。
说了这么多,曾国藩确实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至诚待人,在维护民族大义的道路上坚持不懈,奋力拼搏。曾国藩在那个年代是为了民族大义,而现在的我们又该为了什么而去拼搏,大概不用我多说了吧。
初中读历史的时候,学习过晚清历史,曾国藩这个名字,给我印象就是卖国贼。随着年岁增长,逐渐对他有了更多认识,于是乎有兴趣了解一下他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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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寒微,修身律己
曾国藩出身在湖南的小富农家庭,祖父辈有意识培养子孙学习。曾国藩不算天资聪慧,但勤奋好学,27岁中进士得道光帝赏识进翰林,从此成为京官。清朝晚期当官俸禄低,但是有各种灰色收入渠道,京官其实没地方官好当。京官在当时各种宴请拜访纳财,曾国藩为官清廉而与同袍格格不入,最终被挤兑。不过这不阻碍他在官场的升迁。
转文投武
1851年洪秀全太平军起事,开启了浩浩荡荡的反清运动。曾国藩以侍郎京官身份尴尬地组建湘军,抵御太平军。毫无实权又缺钱情况下,凭借人脉和得力助手组建骁勇善战的湘军水陆两军。最终以攻占太平天国天京城结束十几年的戎马生涯,熬费身体,可谓鞠躬尽瘁。
眼明心彻,深谙为臣之道
曾国藩毕竟是汉人,尽管清政府表面重用汉人,但政权核心仍对汉人不信任。有能力的汉人官员,在慈禧眼里都是工具。曾国藩为官也深谙揣测上面的心意,自撤湘军以表忠心。
主办洋务
曾国藩意识到西学的先进,从小接受儒家思想的文人有此等思想觉悟和眼光值得称赞。寻找人才、从海外购置机器、创办工厂等等过程,曾国藩最终体会到人才紧缺的难处,因此派遣聪慧学生留学,以技术知识振兴满目疮痍的清朝。
沦为卖国贼
晚清国力空虚,洋人列强纷纷想要瓜分肥猪肉,但并无夺取清政府政权之意。各地均有洋人插足,部分外国势力借教会以传教之名行洗脑、强占利益之实。各地均有民众反抗教会的事件,称为教案。其中天津教案最为轰动,因为其涉及了洋人官员死伤。清政府派曾国藩办理此事,又要抚民又要安洋人,难题,怎么做其实都会得罪其中一方。无论派何人处理这事均不好办,曾国藩作为清朝高官,这个锅替清政府背上了,结果是背上了卖国贼骂名,以往在文人心中的良好形象也一朝败坏。其后因身体劳累病情加重,回任两江总督终止了在天津教案的署理任务。
总结曾国藩一生的事迹,我认为他为官清廉,识时务,善于结交得力人才,能助力自己发展,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可是儒家思想始终束缚了他,如果起义运动有曾国藩此等人才,是否历史会改写?
《青鸟》读书笔记范文(读书笔记)
在这个世界里,大家应该都理解“幸福”这个词吧,可你知道幸福的真谛吗?让我们去《青鸟》这本书里探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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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小主人公棣棣明白了许多事理,变得慷慨大方。他妹妹咪棣富有爱心,尽管她十分害怕危险,但始终坚定和哥哥一起冒险。光神是光明智慧的化身,她用真诚的爱去保护孩子们,用智慧带给孩子们启示。她们和没有主见的面包,和有着急性子的火,和温柔的水,和乐于助人的糖,和狡猾的猫,和忠诚的狗,一齐踏上了找青鸟的路。他们可能会经历各种折磨,也可能在途中有所发现。
棣棣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了光神的秘密:“我们给别人幸福,自己会更幸福。”这一句话让我联想到了《海蒂》里的克拉拉。她从小身体不好,又生活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所以每次都是别人照顾她的。而这一次,海蒂去摘花,只留下她来照顾那只小羊——小雪,因为她体会到了别人依赖自己的幸福感。两者都帮助了别人,所以两者都感到了幸福。从里面我体会到了帮助别人也可以感到幸福。
你最喜欢的人物是谁?为什么?我喜欢的人物是光神,因为她用爱与关怀鼓励孩子们,用无尽的智慧给孩子们以启迪,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觉得自己快乐就是一种真正的幸福,比如说:我考试得了一百分我觉得快乐,我觉得我这样很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帮助别人,快乐地生活就会发现幸福。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走夜路,妹妹怕黑,我也比较怕黑,可我想:在妹妹的面前一定要勇敢。所以,我勇敢地带着她,回到了家,大家都说我很棒,我也感到了快乐、幸福。
暑假要看的书到了,我在里面翻了翻,我的眼睛扫到一本叫《青鸟》的书上,“青色的鸟?”“还是名叫青鸟的鸟?”我的好奇心让我读起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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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的作者是比利时的美特林克。这个故事十分有趣。讲了在一个贫穷的屋子里,住着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哥哥叫蒂蒂尔,妹妹叫米蒂尔,他们一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他们在看富人过圣诞节时一个长像奇怪,自称贝丽吕娜仙女走进他们家,给了他们一个带有钻石的小绿帽,要他们由光的指导下和猫等一起去找青鸟。在找青鸟的路上经过了仙宫、思恋之土、夜之宫、森林、墓地,新福之园、未来王国,他们最后还是没有找到独一无二的青鸟,但找到了幸福。
故事充满童趣和幻想,很多细节都很神奇、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仙女给蒂蒂尔的帽子,那个帽子戴在头上只有自己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扭动帽子上的钻石,就可以到各种地方,看到各种人类看不到的东西。蒂蒂尔头上的帽子就是电视遥控器,他转一下就是换一个电视频道,就可以进入不同的地方;也像未来的一种时空穿梭机,上面的钻石就是一个带箭头的按钮,想到什么时代就把箭头指向到那个时代就行了。
而且,蒂蒂尔帽子的这个按钮就像《青鸟》整个故事的按钮,串联起了整个故事,他们通过转动整个按钮,去到寻找青鸟的各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是找青鸟的关卡,就像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而取得真经,他们也遇到重重困难。他们的经历也让我明白:想要得到幸福,是要经过重重困难的,只有坚持从“心”出发,才能最后获得幸福!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初读鲁迅先生的作品,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唇齿间都是余香。初读时,你也许感到有一些不知所云。细细想来,才能感到其中之真谛,然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亦如这本《朝花夕拾》,我感受到的是信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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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中,写鲁迅先生年少时发生的一些故事,如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的事,父亲生病就医时……但细读下来并不是只有故事这么简单,更多的是想透过故事来揭露社会。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使大众清醒。
站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去看战争年代的鲁迅,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觉得这本书满含着无奈。一场大火之中,所有人都被困在了火海之中,所有人都在沉睡之中,但却有些人醒了,他希望让周围的人能清醒,然后一起逃出去。可周围的人却无法喊醒,鲁迅无疑是这早醒的人,他也想用他的文字使人们清醒,但这却收效甚微。
即使是这样,鲁迅先生也不愿意放弃,从《朝花夕拾》中,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信念,一种坚信,坚信着中国能够站起来的信念。在今时今日的我们身上有看到信念吗?有的人是有的,但大多数人身上是没有的,你没有自己坚信的东西,没有指路标,那必然会迷路,《朝花夕拾》中传递的信念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让我明白了很多,希望更多人能从中参悟出更多的道理,指引更多人在信念的光辉下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