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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风景冰心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永远的乔丹读后感。

永远的乔丹读后感

如果你把乔丹当作一尊“神”,高高地供在那里,他是完美无缺的。事实上他也一直像一尊“神”,被高高地供着。几乎在所有看过他打球的人眼里,他是完美无缺的。因此,拉里·伯德的名言一直流传:乔丹是穿着23号球衣的上帝。

供的人多了,乔丹越来越变成一尊“神像”。“神像”和“神”是有区别的。“神像”用来顶礼膜拜,远隔红尘。变成“神像”的乔丹并不是乔丹自己,那是抽象的概念,没有血肉。

大多数人还记得乔丹如何登上“神”的位置,经历多少挫折与失败。但当他攀上巅峰,走上神坛,便很少有人真正认识他的模样。其实乔丹没有改变,他还是他自己,推动他走上“神坛”和雄霸篮坛的是同一种品质。后来他做出二度退役的选择,让公牛作鸟兽散,到华盛顿复出,三度退役,在山猫当总管,依靠的仍然是同一种品质。

现在对乔丹的评价,往往忽略他在奇才和山猫的政绩,因为比起公牛队两度三连霸的伟业,那不过是一个中年男人打发时光的不起眼的工作。但对乔丹自己而言,他没有任何改变,不过换了一个战场,用同一种方式去战斗。在奇才队和山猫队,乔丹的成绩远远不如在公牛打球,这时候他是一个三流的经理人员。如果把他打球和管理球队串成一条主线来看,乔丹的个性贯穿始终。正是他个性中某些独一无二的成分,决定了他是篮球场上舍我其谁的霸主,也正是同样的个性,决定了他需要付出很长时间的代价,来认清这种个性的负面。

乔丹个性中独一无二的成分,便是“自我”(ego)。他在名人堂“登堂入室”以后,接受ESpN的采访,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温特告诉我说,在团队当中不应该有‘自我’,但我想说,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

乔丹说“自我”时,用的是英文的“I”。同样的表述,艾弗森也用过。现在的球迷更喜欢把“I”像标签一样贴在艾弗森身上。而事实情况也许是这样的:艾弗森身上的“自我”,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多,乔丹身上的“自我”,并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少。

作为一个团队领袖的楷模,乔丹两次在总决赛上靠最后一记传球完成夺冠,一次给帕克森,一次给科尔。这样的故事和场景一直为人津津乐道,但流传更多的是乔丹大量的个人英雄传奇。美国的媒体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或者他的妙传定格为一场胜利,才想起用“团队”来装饰乔丹的形象。而乔丹并不需要这种装饰,也幸亏他不是在2000年以后才扬名立万,否则他会像詹姆斯、科比、安东尼、韦德等新一代球星一样,处处小心翼翼地维护“团队领袖”的形象。

在他初入NBA的那个年代,商业代言并没有那么发达。于是,乔丹得以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己的天性。他的天性中,最突出的两点是“自我意识”和“咄咄逼人”。他的性格极富攻击性,自尊心极强;同时,当团队的命运遭遇挑战,他第一个选择的是挺身而出,身先士卒。这种个性令乔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成为超越一切球星的头号偶像,哪怕公牛队一度打不进季后赛,进了季后赛屡屡败给活塞。

在乔丹漫长的职业生涯中,流传着很多传奇故事,这是新兴的篮球商业最需要的内容。历数这些故事,你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经典都带有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比如他在尤因头上扣篮,那张定格为海报的照片流传甚广,其实乔丹在很多人头上都扣过篮,但尤因是高中锋的代表,就像现在的姚明。乔丹屡夺高分打败骑士队,令克利夫兰球迷在他代表奇才队去打客场时,仍然全场哄他。在NBA,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是最令乔丹兴奋的场地,他第一次复出后就在那里得了55分。与爵士队两度打总决赛,最让球迷记忆深刻的是一场比赛和一个镜头:那场比赛是乔丹发烧后得38分,那个镜头是最后一投前晃倒拉塞尔。

越挑战越兴奋,这是乔丹性格的典型表现。斯塔克豪斯初出茅庐,没有把乔丹这位学长放在眼里,扬言同场比赛要打败他,这样的话登在报纸上。乔丹一言不发,训练时更是沉默得可怕,到比赛中全力追防斯塔克豪斯,让他只得13分,自己得38分。直到2001年乔丹在奇才队,到底特律打客场时,仍然没有放过斯塔克豪斯。显然,他的“个人英雄主义”背后埋藏着强烈的报复心态,正是这种性格特质,让乔丹每每遇上强敌,便有高调演出,决不会让球迷失望。也是靠这种不服输的复仇心理,乔丹最终踩着活塞队登上第一个总冠军宝座,激励他的不仅是此前每个季后赛输给活塞的事实,更有活塞队的“乔丹规则”,这种完全针对他个人的防守策略,刺激着他的神经。

从“个人英雄主义”到公牛队夺得“三连冠”,乔丹的个性在接踵而来的成功中日益成熟。然而他个性中的本质成分不会改变,那就是强烈的自我和自主意识。事实上在他加入公牛队四年以后,总经理克劳斯让温特引入了“三角进攻”,以便通过团队配合增加乔丹在篮下一对一的次数。克劳斯说,在头四年,乔丹没有篮下要位单打的机会,是温特的战术提供了可能性。但乔丹在第三个冠军到手以后,自我判断篮球场已经没有挑战,于是选择了退役,以便在棒球场寻找新的刺激。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错误的,他只属于篮球常

夺得前三个冠军的公牛队远远没有后三个冠军时那样成熟和具备统治力。经历“转业”失败的乔丹更加认识到团队的价值,这才有了72胜10负的无敌纪录。但是在又拿到两个冠军以后,乔丹的“自我意识”再次主宰了他的选择,而且决定了公牛队以后十余年的命运。在1997年夏天,总经理克劳斯劝说乔丹带着换血后的公牛队继续征战,帮助球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新老交替,而“禅师”杰克逊和皮蓬并不在克劳斯的蓝图之内。乔丹愤而以自己为“人质”,要胁克劳斯留下皮蓬,续签杰克逊,否则他们三人同进同退。克劳斯无奈之下答应了乔丹的要求,于是有了第六个总冠军。但接下来公牛队正如克劳斯所料,乔丹和他的战友们集体撤退,芝加哥篮球十几年没有翻身。

乔丹第二次复出选择华盛顿,并不是为了炫耀球技,而是为了迅速让奇才队步入正轨,此时他的身份与其说是NBA球员,不如说是一个管理者。为了避免球队工资过高,他只象征性地领取100万美元工资。乔丹把管理一支球队当作全新挑战,因为打球已经无可证明了。他刻意避免成为这支球队的教练,并且选择当初公牛队的教练科林斯为主帅。乔丹说过,他永远不会当主教练,但他又不能忍受奇才队的年轻队员如此不堪。最初,乔丹穿上训练服和手下练一对一,希望“手把手”教会队员们成熟,后来他终于忍不住,重新穿上23号球衣。

此时乔丹已经将近39岁,与其把他看作老将复出,不如看作新手上路,因为他复出的本质是管理球队。对于那两年的打球经历,可以作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乔丹迷们聊以回味“飞人”带来的快乐,他41岁仍然比很多20多岁的年轻人具有统治力,这一点他是成功的;作为一个管理者,靠言传身授带领球队上路,他是失败的,“状元”夸梅·布朗被证明是水货,汉密尔顿与他交恶,奇才队并没有比过去更好。

乔丹在奇才队犯下的选人错误,直到在山猫队仍在继续。现在的山猫队是他一手组建,数年后他逐个送走了自己亲手挑的新人,重头再来。在山猫队初期,乔丹和在华盛顿一样,企图通过和手下共同训练来刺激他们,后来发现并无用处,于是宣布永不下训练场乔丹带着同样的不服输劲头和强烈的自我意识挑战经营一支球队的高难度,但显然远远不如打球时游刃有余,球在别人手里,而不是在自己手里,让他感觉万般的无奈。但乔丹比过去成熟的是,他选择了拉里·布朗做山猫队的主教练,这可能是他当上管理者以来,惟一正确的决定。

管理球队是乔丹的第二段职业生涯,把这一段和他打球的英雄业绩联系起来综合评价,才能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乔丹。此时的“飞人”走下了“神坛”,还原为一个普通人的本质。他仍然那样单纯,好胜,永不服输,在经历奇才和山猫的失败后仍然坚持这种性格,这才是乔丹值得钦佩之处。而大多数超级球星,早已湮没在红尘之中,要么享乐,要么落魄,只有乔丹仍然直面挑战。他早已过了“不惑”之年,再过三年多可知“天命”,但我宁愿相信乔丹还是会成功,正如他在球场上曾给予我们必胜的信念,现在的乔丹仍然用他的执着让我们相信。

评语: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这种独一无二的‘自我’, 决定了乔丹是篮球场上舍我其谁的霸主。从“飞人”走下了“神坛”,乔丹单纯,好胜,永不服输 的典型性格的一以贯之,这就是作者笔下的乔丹,相信也是读者心中的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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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乔丹观后感(精选)


刚开始在网上看到对这部纪录片的介绍的时候,心里很是不屑,乔丹固然伟大,但评论上都把他吹捧的如神一般,还说如果不相信,就去看看这部片子,于是,我怀着将信将疑的态度,点开了网站上的链接。

这不过是一部四十分钟的纪录片,讲述的是乔丹职业生涯最后一个赛季的历程,如果他拿到总冠军,那无疑他将满载荣誉而归,反之,篮球之神的美称将不再归自己所有。

影片里有一句话我恐怕难以忘怀,那是当乔丹率领的公牛队通过七场艰难的比赛赢了步行者队后,一位记者这样问到他:“你们的身体已经接近极限了,你确定能够拿到最后的总冠军吗?”乔丹答道:“我们的心不累,这才是最重要的。”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一个人有了斗志,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很多事有时候只是你以为做不到。

这个星期的星期六上午,篮球队训练,来了一个高中哥哥打球,于是老师就组织全队打了一场篮球赛,打完比赛,所有人都是气喘吁吁,结果老师又来了一句“现在所有人上跑道,开始素质练习。”几个简单的字符如炸弹般轰击到了每个人的心理防线,我一听,差点两腿一软跪倒地上,本来体力消耗就够大了,又搞个拉体能,这太恐怖了吧。那一刻,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恐惧袭上心头,但是我知道,只有不断的挑战自己的极限才会变得更强,于是鼓起勇气,走上了跑道,但是在跑道上站定的那一刻我突然后悔了。冲刺的体力消耗比起长跑来说只多不少,对于体力全满的我自然不是什么事,可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之后的我,想要达到三十五秒二百米的速度真的可以说是不可能。于是我的两腿开始发颤,心脏的跳动也越来越快,四周静的似乎只剩下自己呼吸的声音。

老师一声“走”的指令传入我的耳中,直到这时,我心中所有不安的想法都烟消云散了,一切都已经开始了,想要退回去是不可能的了,相信自己吧,三十五秒是很长的时间,不可能跑不完短短的二百米的!然后我的信心倍增,突然觉得自己根本没有消耗多少体力,于是我奋力的向前冲去,整圈我没有丝毫的减速。跑回了起点,仅仅用了二十九秒的时间。

有了信念,没有什么做不到。

小学读后感作文500字:《乔丹传奇》读后感


当妈妈让我选一本人物传记的书看,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乔丹传。乔丹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是神一样的人物。

书中讲述了迈克尔乔丹高中进入篮球队,并在大学得到名师迪恩史密斯的指点,进入当时的一支弱队芝加哥公牛队,直到公牛队成为NBA年度最佳阵容第一队,而他自己成为得分王,成为球星的比赛经历。

对于书中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第13章中所述情节。在1989年季后赛时,公牛老板让菲尔杰克逊来代替科林斯坦任主教练。新的主教练认为之前的公牛队过分地依赖乔丹了,整个球队就是把球扔给乔丹,其他人赶快闪开,而乔丹当时也已经习惯在一个缺乏天赋的球队里打球。有了新的主教练的技术指导,乔丹与队员形成了三角进攻的战术配合,终于使他们得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乔丹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过辉煌的战绩,但他也投失过9000次篮,错失过26次决杀,输掉近300场比赛。我在书中看到的是乔丹的精神和能力。他一个人能带动全队进攻,用自己的实干来激励队友,他争强好胜,只要他被击败过,他就一定要找机会回击对方,使别人输得心服口服,同时,他也很注重团队配合,把敌队打得落花流水。

乔丹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是神,而是与他的努力进取分不开的,我喜欢他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勇气。

极限乔丹观后感600字


刚开始在网上看到对这部纪录片的介绍的时候,心里很是不屑,乔丹固然伟大,但评论上都把他吹捧的如神一般,还说如果不相信,就去看看这部片子,于是,我怀着将信将疑的态度,点开了网站上的链接。

这不过是一部四十分钟的纪录片,讲述的是乔丹职业生涯最后一个赛季的历程,如果他拿到总冠军,那无疑他将满载荣誉而归,反之,篮球之神的美称将不再归自己所有。

影片里有一句话我恐怕难以忘怀,那是当乔丹率领的公牛队通过七场艰难的比赛赢了步行者队后,一位记者这样问到他:“你们的身体已经接近极限了,你确定能够拿到最后的总冠军吗?”乔丹答道:“我们的心不累,这才是最重要的。”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一个人有了斗志,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很多事有时候只是你以为做不到。

这个星期的星期六上午,篮球队训练,来了一个高中哥哥打球,于是老师就组织全队打了一场篮球赛,打完比赛,所有人都是气喘吁吁,结果老师又来了一句“现在所有人上跑道,开始素质练习。”几个简单的字符如炸弹般轰击到了每个人的心理防线,我一听,差点两腿一软跪倒地上,本来体力消耗就够大了,又搞个拉体能,这太恐怖了吧。那一刻,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恐惧袭上心头,但是我知道,只有不断的挑战自己的极限才会变得更强,于是鼓起勇气,走上了跑道,但是在跑道上站定的那一刻我突然后悔了。冲刺的体力消耗比起长跑来说只多不少,对于体力全满的我自然不是什么事,可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之后的我,想要达到三十五秒二百米的速度真的可以说是不可能。于是我的两腿开始发颤,心脏的跳动也越来越快,四周静的似乎只剩下自己呼吸的声音。

老师一声“走”的指令传入我的耳中,直到这时,我心中所有不安的想法都烟消云散了,一切都已经开始了,想要退回去是不可能的了,相信自己吧,三十五秒是很长的时间,不可能跑不完短短的二百米的!然后我的信心倍增,突然觉得自己根本没有消耗多少体力,于是我奋力的向前冲去,整圈我没有丝毫的减速。跑回了起点,仅仅用了二十九秒的时间。

有了信念,没有什么做不到。

永远的哨兵读后感


《永远的哨兵》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在坚持中才能看到成绩,这是这些小英雄们给予我们的精神财富。要做一个优秀的有责任心的人,像一耕一样,为了梦想,为了自己的未来,需要我们勤奋努力!

在永远的哨兵这一书中,作者张品成为我们讲述了许多关于红军中的特殊群体——小红军的传奇故事。

这本书一共讲述了九篇文章,每一篇文章都十分令我感动,里面的文章我都一遍又一遍的去品读每次看着小红军那些非凡的经历都有不同的感受,时而为他们庆幸,时而为他们担忧,时而为他们骄傲。

在九篇文章中给我影响最深刻也最令我感动的是永远的哨兵。

文章的主人公是王一耕,一耕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红军一进村,他就把师长缠住了。他每回都跟师长说“我想入队伍!”师长说“你还小。”那一天,一耕又来缠师长了。师长正忙,敌人大兵压境。参谋长对一耕呵斥道“你还来胡搅蛮缠!”师长灵机一动,从屋角里摸出根梭镖递给一耕,“你就是部队上的人了,你要好好放牛,一边在峁上放哨,南峁那句刚交给你了。”师长没想到队伍当天就出发,把一耕留在了南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队伍一去就没再回来。但一耕的哨一直没撤直到被白军士兵打死。

一耕真是红军的好战士,他不怕苦不怕累天天都在放哨,风霜雪雨,酷暑寒秋,他的哨一直没撤。

我很奇怪一耕为什么不听村上人的劝,把哨撤了?为什么手中无枪还与白军战斗?

我后来想了想,明白了这本书的用意,想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在坚持中才能看到成绩。做人要讲诚信要有责任心。要向一耕一样为了未来,为了理想,勤奋努力,刻苦奋斗。

永远的最美-----读后感


打开《文苑经典美文》6月刊,何竟的一篇《原来你和我的帐簿是那么地不同》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

开始读时,有很多句子让我禁不住笑出声音来。如:在姚小跳6岁时,胖胖的姚芬兰来到姚小跳家一蹲下去小椅子就散架了,姚小跳笑道大屁股,大屁股;在继父把身份证上的原名伊小跳改为姚小跳的时候,姚小跳叫他们狡猾的大人;在父母被爆炸事件炸到的时候,姚小跳说他们是被炸得飞起来;姚小跳称姐姐姚芬兰是狠心的胖丫头;在笔记本里记好差姚芬兰的钱说要大学后一分不差地还给她......这些,让我们看到了姚小跳的调皮,同时也看到姚芬兰作为姐姐对妹妹的严格。

但这只是开始,一个引子。

读到后文快结束的时候,却觉得心中隐隐地作痛。姚芬兰为了姚小跳的学费去打工;姚芬兰给姚小跳寄学费;姚芬兰从千里之外赶到妹妹的学校,却只是站在门外看,说怕别人看到妹妹有一个又老又丑的姐姐;姚芬兰最后把自己的笔记给姚小跳看,上面写满的全是对妹妹的关心,而并非她告诉小跳的那样是小跳的债,姚小跳第一次叫她姐姐.....

读完,泪水已经装满眼眶。这是真实之美、人性之美、生命之美。

爱,是这个世界永恒的主题。有了爱,我们什么也可以不怕。

永远的女孩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拜读了一本名叫《给你整个世界》的书。书中有一个个故事,有一个故事令我深有感触。这个故事叫《永远的女孩》。

女孩王颖是一个无忧无虑、快乐的女孩。但厄运还是降临了。女孩患了内胚窦瘤,而且那瘤子已经被杠子硌破了,引发了腹膜炎。在医院时,同学们经常会去看她。在化疗过程中,女孩很坚强,她就哭了两次。尽管多次化疗,但最终女孩还是被残酷的死神夺去了年仅十六岁的生命

王颖是个坚强的女孩。当她得知自己不可能生育时,她的父亲热泪滚滚,而她没有掉下不滴泪水,她把化疗时的痛苦当成平常事,没有逃避现实。因为她知道,她必须坦然面对现实,而且这不影响她的学习。面对厄运,王颖没有自怨自艾,反而乐观向上,这种精神,令人赞叹。如果换了别人面对这些接踵而至的噩耗,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也许大多数人会自暴自弃;也许会有少数人像王颖那样坚强,可又会有几人坚强乐观呢?面对天灾人祸作文,只要坚强乐观,就有希望!

王颖是个热爱同学的女孩。她在自己病重时,还会和同学写信交流,还写了一首关于星星的诗,表达自己对同学的思念。无聊时,她会黩写班里的座位表。她把阅读同学寄来的信看作是一种奢侈的享受。女孩只有和同学在一起说笑时才会特别开心,同学要离去时请求同学再待一会儿不热爱同学的人会这么做吗?

面对天灾人祸,能做到坚强乐观的人少之又少,只有这种人才是勇敢的人。我们要像海伦凯勒、恩科西等名人一样坚强!

王颖如同一朵刚刚开的花儿,却突然凋零了,令人感叹。我们看到了生命的离去,也看到了曾经生命的华美与璀璨!女孩走了,可她把永远的青春与微笑留给了她的亲朋好友。她的懂事、勇敢乐观和对生命的热爱,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感染着我!

这篇故事令人感动,也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坚强乐观。勇敢地与厄运抗衡,积极向上,就是坚强与乐观!我们要赞叹并学习这种精神。

读《迈克尔·乔丹》有感600字


今天我读了《迈克尔·乔丹 》一文,我思潮起伏。文章主要写了乔丹在经历重重困难后终于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球员。这篇文章歌颂了乔丹不畏艰险 、迎难而上,为自己实现愿望而奋斗的精神。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到那一个歌手—林俊杰。林俊杰一生在音乐道路上是跌跌撞撞的,记得又一次:

那是某个地方举行一个音乐比赛。由于有很多歌手都来参加,他感到有些压力了,但他化压力为动力,努力创作作品,准备比赛。比赛开始,过了好几十分钟终于轮到了他,他在台上超水平发挥但是,这次他居然连晋级都没有,但他不灰心,因为他相信:老天竟然生了他,就不会不要他,上帝虽然给关了一扇门,但同时也给开了一扇窗,透过窗阳光仍然能穿国来。于是他怀着这颗积极乐观的心参加了另以个比赛,啊!这次比赛的结与那次截然不同,这次他拿到了银奖。后来,他就这样“跌跌撞撞”下去,但他居然“跌撞”出了名。

看看乔丹,看看林俊杰,再来看看我自己吧!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上体育课。老师宣布这节课要考试——400米往返跑。终于轮到我了,我的心像兔子似的砰砰直跳。哟,这是怎么会事呢?这刚跑了200米我就气喘喘吁吁了,要是再跑200米那还得了。我想:放弃吧,反正我也不行。不可放弃,我一定行。放弃!不可放弃…终于在放弃与不放弃中我选了不放弃。最后我终于跑完了全程。

我掩卷沉思:如果我们能够怀着一颗积极向上,积极乐观的心,那么,胜利将永远是我们的!失败将永远被我门抛在后面……

永远的蝴蝶读后感


永远的蝴蝶读后感(一)

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边的云彩。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是啊!徐志摩不带走一片云彩。然而【永远的蝴蝶】中樱子却带走了我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景,留给我的是自责、是悔恨,是千千万万个日日夜夜的痛苦、失眠。

随着一阵拔尖的刹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起来,缓缓的,飘落在湿冷的街面读到这儿我的心仿佛掉进一个冰库。就在短短的一刹那,樱子结束了。我不惊感叹: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为什么天公不作美?为什么要下雨呢?要是不下雨,樱子就不会这样,那么等待樱子的是美好幸福的家庭。一定有丈夫的体贴,一定有丈夫无微不至的关怀。但是这一切已是不可能的了,就像太一陽一明儿早从西方升起一样。

人事间的事真是变化莫测,时好时坏,真是烦恼呀!

愿天下有情一人终成眷属,千万别像【永远的蝴蝶】结局那样让人的心灵受到创伤。

2. 生活对于我们来说,充满着幻想,充满着希望。生活也如同一页书笺,上面谱写了你全部的历史,谱写了你人生的篇章。不管是拥有欢笑还是悲哀,我们都应该乐对人生。

台湾作家陈启佑在小说【永远的蝴蝶】中,娓娓讲述了这样一个令人感伤万分的故事。那是一个一陰一雨绵绵的春夜,街对面有一对避雨的年轻男一女,他们好像是要到绿色邮筒这边来寄信。因为只有一把小雨伞,所以只能一个人过来。女孩主动撑着伞向这边走来,却意外地发生了一场触目惊心的车祸!她静静地躺在街面上,像一只夜晚的蝴蝶。只是寄一封信而已,而那女孩却失去了她最珍贵的生命。男孩呆呆地望着,仅仅只有五公尺远,而那男孩却觉得很遥远,很遥远。只是寄一封信而已,为什么就那么惨不忍睹呢?全世界都好像静下来了,所有的车子都停下来了。男孩眼里淌着热泪,心里后悔至极,为什么只带一把雨伞?为什么过马路寄信的不是他自己而那信里面要告诉他母亲的却是:下个月,他和女孩要结婚了。在他一生一世最大的一场雨中,男孩心中的蝴蝶飞走了,美丽的蝴蝶飞走了,永远的蝴蝶飞走了

生活有时就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么令人心碎。也许,像那不幸的美丽蝴蝶之类的,还有许多许多。但那场车祸,是永远让人无法忘记的,因为生活有时让人琢磨不透,现实有时叫人无法改变。那就顺其自然吧,只是我们应当尽力去避免那些令人悲哀的故事发生,也不要整天沉浸在过去痛苦的一陰一影当中。

永远的蝴蝶对他来说是刻骨铭心,他对蝴蝶曾是多么情深意重。但蝴蝶总会飞走的,对于生活中的每一只蝴蝶的飞走,都不要那么长久的伤感。趁这似流水的年华,我们当在有生之年努力学习、勤奋工作、顽强拼搏。人的一生当中,就应该有追求、有奋斗,当然也会有汗水、有泪痕。生活中总会有许多的不如意,只要我们冷静地处理,尽量避开种种不幸的发生,就将争取到许多许多的快乐!

生活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生活等着我们去探索,生活等着我们去发现。生活将被我们描绘成一幅美好的人生蓝图!男孩虽然失去了他心一爱一的女孩,失去了他永远的蝴蝶,但他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念,没有失去最有力的信心。除了表示沉痛的追思和深切的怀念,更为重要的是要化悲痛为力量,永远的蝴蝶将激励他更加热一爱一生活,倍加努力地去追寻人生的美丽。

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肯定会遭遇许多的艰险与坎坷,那么,我们也要学会坚强;为了人生的远大目标,遇到再多的困难和挫折,也要坚持到底!

永远的蝴蝶读后感(二)

那是一篇优美动人的散文;那是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那是一个催人泪下的情节;那更是一个悲惨的结局。

是的,作品中的真实感也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慨。

当你第一次阅读时,就可以发现作者是哀愁的。文章一开始就为下文作了铺垫。凄凉的环境,衬托出作者凄凉哀愁的心。让读者一开始就感受到了作者的真挚感情,引人深思,又有如身临其境,以至使读者迫不及待的想往下看。在从容地交待了时间地点后,作者用貌似冷静的笔写到年轻的樱子在拔尖的刹车声中,轻轻飘起,然后又轻轻的落下的整个过程。虽然是在叙事,却只有短短的几行,但掩盖不住作者无尽的痛苦,因为痛苦而哀愁。啊剪不断,理还乱。

当你第二次阅读时,便会有不同的感受。那是一种眷恋与对樱子无限的一爱一。从小雨点溅在我的眼睛玻璃上到更大的雨点溅到我的生命里来,雨虽不大,但在作者感觉,这仍是他生命中最大的一场雨。因为作者的蝴蝶永远的飞走了,不再回来,那短短的五公尺竟让他觉得是那么的遥远,那是生与死的距离,无法逾越。于是我才明白,开篇作者为什么要将青色放在三种颜色前,是因为青色代表的是冷酷与残忍。真是这冷酷残忍的上天一次次破坏人类最美好的感情,制造一场场令人肝肠寸断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作者对樱子的用情之深得到了更好的体现,让人更是掩卷唏嘘不已。

当你读第三遍时,你便会感慨生命的脆弱。刚才还与作者手挽着手,共撑一把雨伞,像天使般露出甜蜜微笑的女友,瞬间已变成在黑暗中飞舞的蝴蝶,就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留下,留下的只是令人窒息的安静和淅沥的雨点,留下的只是作者挂在腮边永不掉落的滚一烫的热泪。

合上书,我看到了作者眼中化不开的一陰一霾,我感受到了生命与生命间的相互依赖。

永远的伤痛,永远化不开的浓雾,永远的思念,化作了一只永远的蝴蝶。

永远的蝴蝶读后感(三)

水似乎留不住鱼儿游过的痕迹,天空似乎留不下飞鸟飞过的痕迹,烟花燃尽后也留不下绽放刹那绚丽的痕迹

人仿佛是世界上的匆匆过客,持着单程车票,如烟花一般,灿烂时映入眼帘,燃尽时便被另外的美丽取代。难道这样我们就应该放弃那一瞬的美丽了吗?不!尽管是短暂的,但也要坚守,也要有美丽的风景。我渴望宁静,但也不愿意失去原本拥有的!

随着一阵拔尖的刹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冷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即使水真的留不下痕迹,但鱼儿确实游过;即使天空留不下痕迹,但飞鸟确实来过;即使生命的烟花燃尽后消失在那遥远的地平线,但它也曾经灿烂过。生命的黑白在一陽一光下显得缤纷多彩,但黑色就是生命的本色,没有丝毫的装饰意味,质本洁来还洁去。

让生命的乐声在喧杂的尘世中响彻心扉,一陽一光会因你而灿烂。留下最真的,失去后也要坚守,笑着流一出眼泪,即使不开心也要勇敢地微笑。相信只要你坚强,生命的烟花也会因你而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