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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500字左右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左右心得。

解读于连_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我读一本书的缘由有时候仅仅只是因为一句话。最初有读《红与黑》的想法来源于《默读》中引用的“真实,这残酷的真实。”一句,后来上社会学课,老师讲社会角色时,用了于连作为社会角色失败的例子。

终于,我读完了。

不得不说,在阅读的过程中,对我造成最大阻碍的不仅仅是不好记的外国人名地名、翻译语言的距离感,更是故事所处的历史和宗教背景。这种文化上的隔阂,让我理解人物逻辑时有一些困扰。于是这次的读书笔记只能做一点浅薄的理解。

第一是关于于连的人物形象。

提到“于连”,我们往往对他的第一定位便是“天生的野心家”,他也似乎也没有辜负这个评价_他崇拜拿破仑,一心想要飞黄腾达,还利用女人作为他的晋升之阶。可是读完于连悲剧而纠结的一生,我认为他的命运形成不能止步于所谓阶级斗争上,而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当然是书中也经常提到的_现在不是拿破仑的年代了。于连作为一个木材商人的儿子,在复辟王朝里是没有出头之日的。于连自身拥有建功立业的抱负,却不得不屈从于贵族制定的游戏规则,因此他自负又自卑,与“上流社会”一直呈现出格格不入的姿态。

其次便是他的原生家庭所带来的影响。在他的人生里,母亲的角色是缺失的,而父亲又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小人影响,把于连物化成木材厂的劳动力,但于连偏偏瘦弱文静,爱好读书,干不了重活。于是他的父亲觉得养着于连是浪费金钱,懂不懂冷眼相向,恶语相加。而在他两个哥哥看来,于连只是一个小白脸,却收获了众多女性的青睐,这使得他们十分妒忌,对于连动辄拳脚相加。

于连的心思非常敏感,天生如此,再加上成长经历(从后文中于连经常想东想西,为别人的哪怕一丝神色而揣测许久可以看出)。可以想见,于连在这样一个家庭环境长大,又被时代压抑着,满心的抱负最终变了味,他选择走上不择手段追名逐利的路。

反观于连的人生轨迹,他先是当上了市长的家庭教师,在与瑞纳夫人的奸情被捅破之后,远走巴黎,又获得了玛蒂尔特小姐的青眼,玛蒂尔特的父亲还许诺了于连一个职位。但是就在他正要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瑞纳夫人却受忏悔士的挑唆,写信给了于连的老丈人揭露于连与自己的感情。

所以我认为,于连的一生是幻灭的,他奋力地想要在时代中挣扎出一条路出来,想要逃脱原生家庭的压抑获得爱与尊重(且不论他的手段如何,或者说,建功立业在他看来是获取爱与尊重的必要方式),但最终“如梦幻泡影”了。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也是时代的。

第二则是两条感情线。于连到底爱没有爱过瑞纳夫人和玛蒂尔特小姐?

我认为于连是投入了真实的爱情的。虽然他开始的动机不纯,但是他还是爱了。尤其是瑞纳夫人。

因为瑞纳夫人除了爱情,还能给予于连一种母性的包容。前文说过,在于连的成长过程中,母亲的角色严重缺位(推测是幼年丧母,书太长我记不清了),而父亲和哥哥对他毫无亲情之爱。瑞纳夫人和于连的相爱对双方都意义非凡,瑞纳夫人从前的婚姻是无爱的,而于连也是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温暖与温馨,体会到了关爱与尊重_于连最缺乏的就是关爱与尊重,家庭未给予他关爱,社会未给予他尊重。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后来他会开枪打伤瑞纳夫人_在他不知道真相的时候,瑞纳夫人的行为与“背叛”无疑,而这样的背叛击碎了于连心中爱的支柱。

而对于与玛蒂尔特小姐之间的爱情,虽然也有爱,但我觉得不如与瑞纳夫人之间的纯粹。这和玛蒂尔特小姐的个性有关。玛蒂尔特小姐生在贵族之家,却因为读了先祖的故事而向往一种符号化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于连只不过是在恰好的时间里出现,使得这个符号化的向往有了具体的形象而已。甚至,对玛蒂尔特小姐这样的闺阁小姐来说,爱情婚姻即是事业,她要的是这样轰轰烈烈留名青史的事业。她能给予于连充满激情的生活,但或许不能平淡到老。

所以读完整本书,我觉得于连其实是一个虽然拥有不小野心,也做了许多不太符合世俗高尚标准的事,但仍然不失纯粹的青年。他在入狱后终于明白自己一生所求与一生所爱,不愿再为自己辩解,或者按玛蒂尔特所安排的方式获救,而且坦然选择了走上断头台。这样的于连,人物变得更加丰满、具有真实的人性;这样的结局,也才使这个故事没有划上一个苟且的句号。作者:一盏俗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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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后感1500字左右读书心得


边城读后感1500字左右读书心得:

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翻开《边城》,作者沈从文开篇便为我们细细描摹出一幅湘西风光的人文画卷。作品中的人物并不少,分明是一个喧喧嚷嚷的社会,却给人以极静谧、极安稳的感觉,仿佛这座边城中的人们早已与自然山水无隙地融合在了一起,并不见极鲜明的人物感。

全文以翠翠的爱情悲剧为线索展开,然而,在这一幕悲剧中并不存在加害者的形象,更多的带有天意弄人的色彩,主要角色间虽然存在分歧,但解决方式爽朗而正派,充斥着人性的闪光点。看完全文后回头再来看第一章的开头部分,受损失的也同样呆望着,对于所受的损失仿佛无话可说,与在自然安排下,眼见其他无可挽救的不幸来时相似。原来早在一开始就已经有了前后照应的伏笔。正如后来作者沈从文本人在《水云》中的阐释: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因之朴素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

那么,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呢?

刘洪涛在《〈边城〉:牧歌与中国形象》中提出了一个别有心裁的观点:我认为国民性中不仅有劣根性的一面,还应该包括姑且称为优根性的一面。沈从文的小说大约与鲁迅同时代,不过一个写浙东,一个写湘西。在沈从文的小说中可以看到另一些中国人,他们非常安详、和谐、善良,恰恰就没有鲁迅小说中劣根性的东西,把两位大师的小说放在一起谈,可能会帮助我们得到国民性的完整形象。同样是写底层最普通的中国人民,鲁迅的小说中深刻剖析了中国人性中消极的一面,他们愚昧无知、随波逐流,不懂得抓住自己的命运;而在《边城》中,人们又淳朴厚道,充满了人性的闪光点。

通过平时在生活中的体会,我们不难发现这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特性确实同时存在于我们的普通国民_或者说农村人_身上。他们热情好客,

这两个社会是泾渭分明毫无交集的,却又切实地发生在同一波国民身上。不同的是,大多数小说中的人物虽不自知,作者却已经清晰地点出了他们的问题所在并让读者同样理解到这一点,此后顺理成章地形成一个悲剧结局,以达到发人深省的效果。《边城》营造出的是一个让读者们也不禁神往的桃花源,里面每个人物身上拥有的是书本外的读者也不得不敬佩的高洁品性,这样美好的社会与人物,最后却落得了一个充满缺憾的结局,让读者都深深记住了这些人、记住了他们精神的伟大美好。

作为悲剧的重要源头之一,这种史诗般的命运感让人无能为力,而每一个人物之愈伟大、愈善良,反而使得这股弥漫全文的悲哀愈加浓重。作者在文中没有任何矛头精准的价值取向与批判,仅仅是客观地呈现,将之后的一切都留给了读者自己去捉摸评判,继而认识到什么才是真正需要赞扬的、应当追求的。

有的研究者运用结构主义批评方法,把《边城》分成表层和深层两种主题结构来分析,认为从《边城》表层来看是一个爱情故事,然而通过这个象征的框架,它不仅象征作者意识中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及其无可换回的必然衰落,而且暗示了作者一向追求的重塑民族形象,重铸民族精神的良好愿望的无可奈何的破灭。

施药十分,入体三分便已算有所成,《边城》不是让我们抛下大城市现代化的物质与繁华、回到乡村去过自给自足的生活,它更像是一阵拨开迷雾的春风,擦亮人们被金钱浮华蒙蔽的双眼,让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更本真的、在物质追求以外应该追求的东西。作者描写的社会或许完美到近似虚幻,但那些美好的品质却确实是刻印在我们血脉中的,是与那些我们迫不及待丢掉的愚昧所共存着的。应该怎样做到扬弃,是我们现在也必须思考的话题。文案:王若霖

《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心得体会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着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读书笔记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活着》读后感: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围城》读后感800字左右


《围城》读后感800字左右:

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给了我很多时间来读完手里的这本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说实话,尽管我尽心尽力读完了这本书,其实还是一知半解。所以没办法,又去豆瓣、知乎等网站上搜索了其他读书者的精彩见解。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知识分子形象,整篇小说充满了讽刺的意味,以他为代表,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当时留洋回国后一大批知识分子对生活无所追求,被当时社会风气逐渐消磨菱角,最终被世人所遗忘的普遍现象。这是我理解的围城中的一层意思。

我理解的另一层意思是关于婚姻的围城。简单意思上是推崇的婚姻概念,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围城外的人想进来,就如同婚姻一般,结婚的人有时想着离婚,还没有结婚的人盼望着能早日成家,方鸿渐是个超凡脱俗的人,他不适合结婚,婚姻束缚他,在围城内苦不堪言,夫妻矛盾激化,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孙柔嘉以前是个文弱不争的女生,结了婚后就变得矫情,锱铢必较的这么个人。像他说的那样,女人是天生的正直家,而男生在婚姻后懂得的正直。

婚姻和人生这两道墙形成了方鸿渐的围城。总的说来,我觉得他婚姻最大的不幸还是由他的经历所决定的。他像个哲学家一样,时常说出的话乍一听起来很有道理,却经不起推敲。他有留学的背景,却没有真才实学和真本事,但却偏偏幻想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出人头地。这种理想主义情怀,让他注定那那个动荡的年代不能适应现实生活和社会,最终落个流落街头的悲惨命运,这样的性格就成了他人生的围城,也是人们不愿意直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小说中的围城是人们一种求而不得,摆脱不了的一种困境。书中的人物或迂腐、或清高、或保守、或虚伪,他们缺少的是一种强硬、真实、努力的精神,这本小说将人性的缺点刻画的淋漓尽致。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其实也存在这些人,或者某些时刻,我们也会不小心流露出这种软弱黑暗的缺陷,对目前的生活得不到满足,好高骛远,不断地追求想得到的东西,但是当得到之后,又对此感到厌恶。这两者不断地交织、转换,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层层的围城。只有战胜人性的弱点,围城里面的人才能解脱。

关于论语读后感1500字左右


《论语》是孔子死后,弟子们把他平日的言行记录收集起来,整理编成的。其中有孔子的言论,也有弟子们的自相问答,它是儒家思想所依据的经典。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他父亲孔纥,又名叔梁纥,曾做过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宰,本身属于贵族阶级下层的“士”。他的母亲姓颜,名叫征在。孔子3岁时,父亲就死了,17岁时母亲也死了。孔子青年时,曾做过管理仓库(委吏)和管理牛羊(乘田)的小吏。后来孔子精通“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孔子的政治主张是“礼”和“仁”的学说。他生活于春秋大变革时代,他反对以政、刑来强迫人民服从。他所说的“礼”,是一种政治秩序,他所说的“仁”,是最高的道德规范,当然,这种仁和礼是有上下、尊卑、贵贱、等级之分的。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为了争霸,是讲究实力,着眼于利的,所以未能采纳孔子“仁”的政治主张,孔子也没有被重用。孔子师徒颠沛流离XX年周游列国,于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返回鲁国,这时孔子已是白发苍苍的68岁的老人了。但孔子用他晚年的精力,集中整理古籍——“六经”。

公元前479年,孔子去世,享年72岁。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辑录其言论,编成《论语》一书,共20篇,计492节,合计12700字。《论语》记到孔子晚年的学生曾参的死为止,其中保留着孔子生平、思想学说的重要材料,尤其是教育思想和教学活动的重要材料。它是我国一份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也可以说,它可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书。

孔子从他的政治、哲学和心理学观点出发,认为德育的主要内容是仁和礼。所以他主张“为政以德”,这反映了当时人的价值的提高和奴隶要求解放的时代特征。因此,孔子的道德观是适应时代潮流的,具有进步意义的。

孔子所谓“礼”,其核心是“正名”。在孔子看来,周礼最重要的原则是尊尊与亲亲。为了贯彻亲亲和尊尊的原则,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张,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所以,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作为“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说,为君者要使自己符合于君道,为臣者要符合于臣道,为父者要符合于父道,为子者要符合于子道。在等级森严的奴隶制社会里,上下尊卑的关系是靠“礼”来维持的。因此,孔子对于不按自己名分行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如他批评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论语·八佾》)鲁国的三桓在祭祖时,唱起天子祭祀“相维辟公,天子穆穆”的《雍》诗,也受到孔子的指责。

孔子道德思想的范畴,主要是“仁”。孔子主张“仁”,在《论语》中有多重涵义。一是“仁者爱人”;二是“克己复礼为仁”;三是“仁者人也”。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孔子主张“仁”,孟子重视“义”,所以,孔子的“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与他的继承人孟子的“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对后世志士仁人的影响极为深远。

孔子是我国第一个主张“因材施教”的教育家。他对子路、冉有的不同教育就可以说明: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

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

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

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