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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黄昏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血色黄昏读后感。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血色黄昏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血色黄昏读后感(一)

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在上初中,看到我的一个同学家里有这么一本书,就借来看。没想到这一看就是魂牵梦绕,这本书超乎我想像的精彩。我用了一夜的时间看,并且一度痛哭流涕。其实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那个年纪,我的同龄人还在看金庸和琼瑶的时候,我就开始看这种所谓伤痕文学的作品。这种经历,让我的青春变得索然无味。

这本书的名字2020就叫作《血色黄昏》,她的作者是老鬼,他是杨沫先生的儿子。后来去了美国,很多年以前我看到过一个报道,好像他在美国一个城市里面开垃圾车。报道作者的口气是一个感慨,因为一个有点名气的中国作家竟然只能在美国开垃圾车。但是,我想如果他看过这本书的话,他一定不这么想。这个叫作老鬼的作家,这个叫作马波的男人,这个杨沫的儿子。在他的青春岁月面对了那么多的痛苦,垃圾车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很难给这个作品定位,于是我只能说他是一个伤痕文学。但是他文学吗?难道我们就要把一代人的青春的损耗归于文学的范畴,然后再去细细品味吗?我想,不尽然。

老鬼的这本书国内已经很少,我还是出国后发现了一个英文的版本。但是我的英文水平又不足以了解它,于是我就下载了电子书。我不爱电子书,因为它没有书籍的一种外在形式,可是,我有时候又不得不依靠他,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悲哀。老鬼的这个新版本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比如说他人生第一次的性经历,这点让我很感兴趣。但是还有一些内容被删除了,其中就好像有他们当年在工棚里睡觉,啃羊骨头,然后手淫的情节,说实话,我深感失望。你不知道,我在 14 岁的时候对这些情节有多么感兴趣。

老鬼的这本书讲的一个背景的中学生,为了响应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的号召,毅然的和几个伙伴去内蒙插队的故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作者真正的生活经历。那种血色的黄昏,略带残酷的青春,有时候让我们不寒而栗。他被批斗,就是因为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他写血书,就是因为要得到一支枪,想和敌人拼命;他们去救火,然后为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荒山, 69 个青年人被活活烧死。他们的死亡毫无意义,所以他们注定会被遗忘。这个世界的历史,注定是英雄史,小人物哪怕去死,也毫无声息。然后他想过逃亡,想过坦白,想过背叛,想过爱情。最后,他只能看着他心爱的姑娘远去,然后拿起一把她吐出的瓜子皮塞到自己嘴里。这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生活和最不堪的爱情。

每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句话:青春若此,可以一死。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自己的脑袋上开一枪,然后倒在草丛里,慢慢的变得干枯。可是老鬼活下来了,而且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部作品,我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在这本书里,你看不到任何关于幸福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它的意义所在。


血色黄昏读后感(二)

读几遍《血色黄昏》也感受不到。这是我读小说《血色黄昏》后的第一感受。

第二、书中脏话太多。

第三、在那个特殊的火红年代里,出身不好,就应该逆来顺受。退一步讲,即使出身好根红苗正,但说错话了、办错事了、站错队了,也要挨整受批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好象出门在外的人,见人矮三辈,见谁都要叫爷。可老鬼偏偏不认头、不服软,又是抗争又是出逃上访,又是写清白材料又是不服管教。最后他迎来了改革开放,等到了拨乱反正,走到了胜利的一天,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而有多少人在抗争中、在出逃上访中、在写清白材料中、在不服管教中想不开自杀。自杀了也就自杀了,小命呜呼,那年代人命能值几个钱。又有多少人虽然没有想不开自杀,但在整日冤枉委屈中病死了,小命丢了也就丢了。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点道理应该懂。在那个大形势大环境下,委屈的事多了、委屈的人也多了。你说你的事委屈,比你的事更委屈的多了;你说你委屈,比你更委屈的人多了。

往前看,有坚定的信仰,相信我们的党,再难再苦再受罪,算个啥。

往后看,好死不如赖活着。此话自古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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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母爱》读后感


《血色母爱》讲述的是一位叫做罗莎琳的小女孩因为妈妈地位低下而十分嫌弃她。在一次滑雪中,为了让因饥寒交迫而生命垂危的罗莎琳得救,妈妈献出了自己生命的事。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联想到一件发生在国内令人震撼的事:一对夫妻带着仅仅几个月大的婴儿去坐缆车,结果缆车发生故障,突然坠落。夫妻二人为了保住婴儿,把它高高举起。虽然最终夫妻俩都摔死了,但是婴儿却安然无恙,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这两个故事让我觉得,正如莎士比亚所言:母爱胜万爱。母亲是最无私的,她认为没有什么能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为了孩子,她甚至愿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伟大的母爱!母爱是海湾的避风港,母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母爱更是我们坚固的后盾!母爱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你常常忽略它的存在,但它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身边。在需要的时候,它会变得非常强大,强大到可以创造出奇迹!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为了我们的前途着想,千方百计把我们送入最好的学校;每天早上,父母会给我们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下午回到家,餐桌上又会摆上香气四溢的晚饭;我们生病的时候,他们还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世界上比海更宽的是天,比天更广的是父母对我们的爱!因为它是无私的,是无限的,是高尚的。可是有一些同学是怎么对待父母的?随随便便朝父母发脾气;和父母打冷战,很长时间不理他们;到处捣蛋,让父母操碎了心等等。难道父母为我们付出这么多,得到的回报就只是这些吗?同学们现在都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是如果没有父母辛勤的工作,我们怎么会有如此幸福的生活呢?
我不禁想到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有一次,我突然想学习小提琴,妈妈见我对小提琴有着浓厚的兴趣,就花钱让我去一位老师家学习。刚开始我还挺好奇的,可不久就三分钟热度,觉得十分乏味。学习了几个月就没有兴趣再学了,于是浪费了妈妈很多钱。但是妈妈知道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没有怎么责怪我,对我只有理解和宽容。这让愧疚的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母亲的伟大。
同学们,像父母爱我们一样去爱我们的父母吧,即使只是递上一杯水,捶一次背,甚至是一声亲切的问候,都可以让他们疲惫的心灵得到慰劳。

血色母爱读后感


血色母爱读后感

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正为因为这样,所以人世间充满了爱。我就看过那么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她的题目是《血色母爱》。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黄昏》读后感


《黄昏 》读后感

六年级一班 李云飞

“黄昏是美丽的,但是,它美丽的时间也是短暂的,只一会儿,就无声无息的急匆匆的溜去了·····”在文中,作者描写的黄昏则更是美妙: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

黄昏仍是要走的,再走到哪里去呢?不,应该问黄昏从哪里来的呢?随着作者对黄昏的理解,他提出黄昏是从北极来的,但它又去了哪里呢?从北方来的,就应该去南方了,南方的非洲,非洲有耸峭的峻岭,当然,也会有大森林,作者靠自己的想象,又联想到森林里有老虎,渐渐地,又是黄昏了,夜幕也降临了,老虎的眼睛在此时此刻更像两盏灯了。

明天,明天,有着数不尽的明天,黄昏,黄昏,也有数不清的黄昏,要知道,我们要小心,因为作者说过。所谓的人们,不是一切的人们,也绝不会是一切人们的,如果有今天的黄昏,就会有明天的太阳,黄昏是那么的神秘而又美妙。

黄昏过去了,我们依依不舍,一生过去了,比黄昏过去了还要难过,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黄昏的故事》读后感


读过这段文字,心情久久地无法平静下来,眼前老是浮现出一个瘦弱病恹的老人,倚着栏杆,等待我的出现,脸上才会有一丝丝的欢愉,那是见到朋友的或是一天中能够说话人的仅有的快乐时刻吧。

心有千千结。

读过这段文字,心情久久地无法平静下来,眼前老是浮现出一个瘦弱病恹的老人,倚着栏杆,等待我的出现,脸上才会有一丝丝的欢愉,那是见到朋友的或是一天中能够说话人的仅有的快乐时刻吧。

谁能理解体会一个孤独的老人的感受,当我看到三毛写的《黄昏的故事》中的那个老人,叫做水肿的,每天病得不能出门,只能中途趴在家门口的栏杆旁,苦等着黄昏的时刻,我经过他家的门口,喂喂地叫着我,当我走过去,拉着我不放,而我又是那么的惊惧,内心又是何等的充满怜悯。我的心心灵一颤,有几人能读懂别人内心的孤独和难过,头一天黄昏的时候我见过,老远的看着他,没敢靠近,第二天早上听说半夜死了,第二天早上就搬出去葬了,好像这个人从来就没有来到世上一般,人真的是一个过客,好像从来就是等着死一样,在他的身后是一个高大的洋房,房子里剩下个和他一样的病得不成样子的儿子,当“我”第二天晚上路过那里的时候,他的儿子代替了父亲的位置,把半个身子探出栏杆外,喂喂的叫着我,我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吓得逃开了,看到这里,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是悲哀的笑,悲凉的笑,悲戚的笑,人生你可能有很多金钱,有取之不尽的物质财富,但是没有健康,没有朋友,只能孤独地等死,那么多东西,没有人一起分享,自己也无力享受,又有什么用呢,每天也许活得和在地狱中一样,想想内心就跟着难过得撕扯地痛。

有时候在沸腾的生活中,常常忘了我是谁,有时候在忙碌的生活中,常常不知道谁是我,一份纠结的感情,一份易感的情怀,热爱生活,感恩生活

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一)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今天我看完了血色浪漫的原着了,看完以后思绪万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 ,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钟跃民,那个时代的顽主,玩世不恭的语气和神态,贫的很。拍婆子、打架、撬门跳窗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学习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秦岭,一个非常理性的特别的女人。她比钟跃民还要超脱,正是这种特质让这个不想被爱情束缚的男人爱上了她,并让他多年以后还念念不忘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还有部队里的吴满囤,他对跃民和海洋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家庭,那种贫困、那种对摆脱贫困、养家糊口的渴望,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这个双休日,不愿外出和上网,躲在书房里,品着茗茶,随手拿起都梁先生的《血色浪漫》。慢慢地品尝着,却一点点被感染,差不多一口气地读完这本书,一种 在路上 的追求与感觉充斥自己的神经与梦想。书中 春天享受着青春的浪漫 , 夏天品尝的爱情的美酒 , 秋天有了成熟的思想 , 冬天坐在火炉边回顾一生 , 仔细品味这一生的快乐和痛苦 , 友谊和爱情 , 这种温馨的回忆伴你走向生命的尽头 ,令人由然而起的是内心静谧畅快。人生有不同坎坷,四季有类似变换;学会理解不同的振荡,接受一样的起伏;人生的春夏秋冬,造成心态不一和理解的不同。春天太短,而且无知贪玩,还没意识到自身的结累,春天却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太热,热得疲于奔命,热得烦燥难安,热得处理大堆大堆人生时而务焦头烂额;终于秋天来了,为了一生的希望和播种,为了一生幸福和完美,却不知任何收割?冬天来时,大地寒冷,万物冬眠,已无收获可言,只能怡弄着孙儿,品味着无尽的回忆,静静地望着大海、望着天空,让思绪飞翔飞翔、飞过那春夏秋冬

黄昏菩提读后感


黄昏菩提读后感(一)

我喜欢黄昏的时候在红砖道上散步,因为不管什么天气,黄昏的光总让人感觉特别的安静,能较深刻省思自已与城市共同的心灵。但那种安静只是心情的,只要心情一离开或者木棉或者杜鹃或者菩提树,一回头,人声车声哗然醒来,那时候就能感受到城市某些令人忧心的品质。

这种品质使我们在吵闹的车流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寂寞;在奔逐的人群与闪亮的霓红灯里,我们更深地体会了孤独;在美丽的玻璃帷幕明亮的反光中,看清了这个大城市冷漠的质地。

现代人更需要诚恳的、关心的沟通,有情的、安定的讯息。生活在这样的都市里,我们都是菩提树,拥有的土地虽少,勉力抬头仍可看见广大的天空;一棵树需要什么呢?;园艺专家在电视上说:阳光、空气、和水而已。还有一点点关心。

活在都市的人也一样吧!除了食物和工作,只要渴求着明澈的阳光,新鲜的空气,不被污染的水,以及一点点有良知的关心。

我们是像那样沉默的榕树一样渺小,最需要的是自在地活着,走路时不必担心亡命的来车,呼吸时能品味到空气的香甜,搭公车时不失去人的尊严,在深夜的黑巷中散步也能和陌生人微笑招呼,时常听到这个社会的良知正在觉醒,也就够了。我们对都市风格、人民品质的忧心是不是过度了呢?

都市的树也是树,都市的人仍然是人。

凡是树,就会努力生长;凡是人,就不会无端堕落。

凡是人,就有人的温暖;凡是树,就会有树的风姿。

黄昏时,那一轮金橙色的夕阳离我们极远极远,但我们一发出智慧的声音,他就会安静地挂在树梢上,俯身来听,然后我感觉,夕阳只是个纯真的孩子,他永远不受城市的染着,他的清明需要一些赞美。

每天我走完黄昏的散步,将归家的时候,我就怀着感恩的心情摸摸夕阳的头发,说一声赞美与感激的话。

感恩这人世的缺憾,使我们警醒不至于堕落。

感恩这都市的污染,我们有追求明净的智慧。

感恩那些看似无知的花树,使我们深刻地认清自我。

最大的感恩是,我们生而为有情的人,不是无情的东西,使我们能凭借情的温暖,走出或冷漠或混乱或肮脏或匆忙或无知的津渡,找到源源不绝的生命之泉。

听完感恩与赞美,夕阳就点点头,躲到群山之背面,只留下满天羞红的双颊。


黄昏菩提读后感(二)

菩提是佛祖何时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印记,即使冥冥中也没有一点回忆,我想这对佛祖是一种亵渎、大不敬。为了赎罪,我常常想佛的智慧,菩提树下的冥思苦想以及慈悲为怀的宽容之心。于是菩提也就成为我心中的圣洁之物。

最早接触菩提是读六朝慧能的谒语,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由于学识和年青,对这种一切归于虚无的博大思想还只是似懂非懂。但一种向往,一种神圣,一种不可侵犯还是由心底升起。后来进了大学,学校在一座山的东麓,山上有寺,住持还挺有名,晨起锻炼,黄昏散步就经常光临,那时的山、寺皆不收门票,进的山门拾级而上,一步一级本身就是对佛的礼拜,于是就想对佛了解更多。读完《六祖坛经》和其它一些介绍佛教的着作,才知佛祖是在菩提树下悟道,佛教从此才发扬光大,菩提也就成为佛祖的象征,成为佛教的圣树。从此就有了对菩提的景仰。但生长于北方的我始终没有能见过菩提蔓妙的风姿。之后的多年虽也多次到南方,但一直都是独来独往,即使修的百年,换来的也只是擦肩而过,菩提对于我始终是一种无和梦。于是我想到了无提无树,无镜无台,本无一物,哪有尘埃?

这几年潜心工作,家庭幸福,生活美满,也不作他想。倒经常上网逛逛,偶尔去聊天室看看,不期遇一福建网友名曰:黄昏菩提,勾起我许多对佛的记忆。问名字2020来由,答曰:黄昏菩提名字2020来自于一次泉州之行,那次到开元寺是傍晚,站在菩提树下抬起头,看到透过树叶的夕阳格外炫目的美丽,菩提树叶与夕阳交相映衬,越发让人目不转睛,那一刻我就被震撼被感动了。当然没过多久夕阳西下后这份震撼人心的美就消失了。不过让我感动的是在消失之前的绚烂的美。所以我叫自己黄昏菩提,我希望自己接近黄昏的岁月能有一份绚烂,哪怕只有片刻,毕竟绚烂过呢。梦中的菩提何在?

人到四十体力明显不行,忙完一段感觉精气神都已没有,同事说出去玩吧,于是决定到八闽大地,那里有山有水有大海,有黄昏菩提,还有心中的圣树。南方碧水蓝天,绿树成荫,感觉挺好,就是太阳有点大。在集美游玩时同事都去游泳,我站在树下纳凉,远处鸥鹭掠过,海天一色,厦门大桥如长虹连接陆岛。近处同事在池中嬉戏,一脸笑容,一身轻松。导游过来问我为什么不去,我笑了笑没有作答,想能看到别人幸福也是一种幸福。导游指着我身后的树说:这是菩提树你认识吗?这就是菩提,我心中的圣树。来的突然我到显得很是平静,抬头看看树叶,摸摸树干,百年的承诺换来的并不只是擦肩而过,闭上眼睛我感受到了一种幸福。几个女同事过来要合影,我站在中间,就站在菩提圣树之下,我微笑着,女同事也微笑着,镜头闪过,这一刻是否已凝固?我想佛祖的伟大,并不只是其大智慧,更在于他把别人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而且愿意为别人去创造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讲佛的真谛并不是只无,还有有,给予。但佛祖确实没有想到自己,他把一切奉献给了他的信徒,没为自己留下任何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又是无。

在福建的日子,和黄昏菩提通了几次短信,但始终没有见面,很是遗憾。回来后我发信给她,说想念她,她回信说也很想念我。因为工作关系,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上网找她了,她也改了名字2020叫踏遍清秋,但经常留言给我。前段时间她说身体不好,很是担心了一回。人们说闭上眼睛花儿都归于寂,对于她,虽远隔万里,未曾谋面,我还是能真实的感觉到她的存在。

昨夜刮了一场秋风,雨也下了一会,园林过处,落叶满地,湿湿的、黄黄的,身在其中,一园秋色,满眼清风。秋是收获的季节,秋也是感伤的季节,不知远处的菩提是否依然。

季羡林黄昏读后感


季羡林黄昏读后感

开元小学雅竹班 赵可

《黄昏》这一文是季羡林先生早期的作品,写于他大学毕业前夕的1934年1月14日,本文是以作者独特眼光来审观生活中的黄昏的匆匆流逝以及作者对黄昏的来和去提出了提问。

窗外红彤彤的落日染红了天际,燃烧的激烈,却又带上几分美艳。此情此景,恍若画卷,却又更胜一筹。只是,这绯红撩人的黄昏,又有谁真的有所在意?众人都只是在对的时间干错误的事情,然后又在错误的时间,在艳红转而黯淡之后,才会无比叹惋,摇头直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季羡林的《黄昏》是绝美中带着窒人的叹息。在温馨美丽惬意的黄昏面前,我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却又也是那么的可悲。我们不曾有过欣赏黄昏的经历,却也不曾珍视过这些机会。这些排山倒海般向我们袭来,让我们措手不及,应接不暇。

总有人爱推迟,总会满不在乎地说:“这事等明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日月月,岁岁年年。明明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殊不知我们自己口中的明日,就足以将你我推入地狱!

曾经有过这么一道益智题:“什么一直在到来却从来也未曾到达?”我一度为想出答案而伤透脑筋。然而,答案出来却让我啼笑皆非——明天。(w w w . f w s i r . c o m)是啊,我们是否对黄昏就如同对待明天一样。知道它会到来,却从没重视过它的到达。有人说,不要只看重结果,重在过程。可是,没有希望没有目的的等待难道不是一种摧残吗?

一天的黄昏有一天的美丽。夏日里看墙角渐暗,看四周的白墙也布上一层阴影,一直看到暗灰的天空里嵌上闪着眼的小星。在冬季,黄昏来得早了,是寒风吹走了它的光和热吗?光秃秃的树枝在风中颤抖,渐渐地它的身影也模糊了。

黄昏真美丽,可他不能久留。当日子悠悠流走,你是否留够时间体会人生的美好,别被太多的梦牵绊,别让这关在门外。

血色浪漫读后感(精选)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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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这书越看我越觉得朴树《白桦林》里: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这几句歌词,唱的就是那个时代,唱的也是人们内心的任何一个时代,所以这首歌震撼灵魂,因为人们内心都渴望冲破时代的阴霾,也就是人们都渴望想钟跃民一样生活,人们都渴望这种浪漫,可是谁又能做到呢,谁还不是用这辛劳又卑微的一生,去刻一块墓碑呢。想着,竟然有一种凄凉悲壮感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讲真的,这部长篇小说给我的震撼蛮大的。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看得出作者是一个生活阅历丰富,视野开阔,经常独立自考的人。我不敢说这部小说有多伟大,但我可以说的确值得阅读。电视剧就算了,电视剧根本没拍出小说里的精髓,可以翻拍试试。书里有很多独立思想,我只是写了其中几部分,篇幅有限,就先写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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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想,一个人的一生究竟怎样才像一棵庄稼苗那样风调雨顺,要风时就有风,要雨时就有雨,要运气和机遇时,老天就给运气和机遇。似乎不仅植物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人也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事实上,不是每个人如此幸运有这么良好的生长发育条件。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经历磕磕绊绊,生死考验。

工作的时候,人最苦逼的就是工作。当我写作以后,我发现最苦的还是活着。这个活着并不是简单的活着,而是有滋有味的活着,身体和心灵一起成长品味人生百般滋味。这时我才明白母亲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就数做人最难还不如一头撞死了算。母亲发完牢骚,跟着太阳东升西落依旧忙碌,睁开眼忙着给孩子丈夫做饭,忙着给孩子丈夫洗衣服,忙着给孩子丈夫缝缝补补。说实话,我感觉家里最忙的就是我的母亲。就算这样,母亲照样和我们一起下地干活,而且还能干好几个人的农活。

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家庭妇女,她有着农村劳动妇女身上所有优点,勤俭持家,孝顺父母,把所有的爱无私奉献给家里每个人,从未想过自己。她还有最典型的缺点,那就是爱唠叨,唠叨起来没完没了。她身上具备传统优良品德,关爱孩子,对丈夫忠诚,一心一意帮助丈夫,干什么都想着这个家。

我不知道怎么就写到我母亲身上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母亲了。我只想说我从母亲身上看出生活艰辛,生活艰辛到母亲一边抱怨一边前行。抱怨归抱怨,人只要活着睁开两眼就是吃喝拉撒。

当时,我并未体会到在地里干农活艰辛,只是当父母开口求人办事时的那种放低姿态,让我心里难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暗自发誓,将来自己一定要有本事,不能降低自己尊严求人办事。谁知道在城市工作总是遇到各种恶心事恶心恶人,活儿不累糟心的事不少。说实在的,我之前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农民,我喜欢在地里晒太阳,更喜欢在地里顶着日头大汗淋漓的感觉。这种感觉距离我太遥远了,仔细一算,我已经有二十多年不在地里顶着日头薅草锄地。我想起这种感觉时总是一种模糊,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又像是做梦。当时我是个孩子,过早体会生活不易,越是这样越激发出我对未来无限憧憬,整天盼望自己长大,赶快长大,长大以后挣钱养家,替父母分担家庭重担,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当时我不懂父母深陷水深火热的状态和其中各种滋味。只是当时我除了寄托于未来,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实在不知道怎么做心里才能好受一点。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好好上学读书,这个想法成了我的希望,让我心怀美好。

生活,是一份重量,这份重量像一座又一座大山压着我们喘不过气,就算我们喘不过气,我们也要硬要挺起脊梁站起来像个人一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孩子时懂父母不易,说实话,这种不易并没有刻在骨子里,也就无法做到和父母感同身受。

人都说,孩子不知父母恩,只有自己当父母以后才懂父母不易,当大人不易。长大以后发现,我们正在悄悄走父母的老路,沿着他们往前走,像是前后车轮。到了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我们像我们的父母一样咬着牙硬抗,忍受各种煎熬,像中草药在火炉上慢火煨着,无止境,看不到尽头。

这段人生之路最难走,最艰苦,最有味道,五味杂陈,说不上好,说不上不好,我们眼前看到的感受到的都有一份说不出道不尽的苦楚。这种苦楚让我们成长,真正长大,真正变成一个大人,像个大人一样站起来,面对人生各种苦难,考验,纷争。

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大问题有小问题不断,就像一个人大病少小病小灾没停过。这也和工作一样,每天都有烦恼,各种各样的烦恼。这些烦恼让我们想要逃离,甚至让我们退缩不前。我们开始抱怨,抱怨别人,抱怨环境,很少抱怨自己,很少自己审视自己。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够不幸,从小到大好像没有一件顺心如意的事,甚至自己可怜起自己,自怨自艾,感觉没一个人同情自己,没一个人理解自己,甚至觉得自己活的特没意思,特别没劲。所有的这些负面情绪,都在不断给我们提示——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想要改变别人,第一个就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来适应这个环境,弥补自己的缺陷和不足,让自己变的更好,更优秀,更受欢迎。也许我们缺乏灵活变通,也许我们缺乏倔强坚持,也许我们还有很多未发现的缺点。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明白一件事——找到自己。找到自己,也就意味着自己认识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这时我们的大脑起了关键性作用。我们不能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我们不仅四肢发达,还要懂脑子还要学会灵活,更要灵活应用,不能生搬硬套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管学习还是生活,我们都要学会举一反三。不管到什么时候,多动脑子对我们都是有益无害。脑袋不用,日子久了会生锈,会木纳,会不运转。

如何找到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还不算,还要深刻反省自己哪儿做的不对,哪儿做的对,老话说一日三省吾身,这句话流传千年,说明已经经得住时间检验,但凡经得住时间检验的都是真理。在反省过程中,我们发现自身不足,发现天生擅长的地方,做到扬长避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不要说我对什么都感兴趣,相当于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是否真正感兴趣也需要时间检验,在此我想说世上一切检验标准都是时间,我们不用任何评判标准,只需时间来说真话。我们真正感兴趣的点并非一天两天,三月五月,更不是三年五载,也许你认为我夸张,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凡是真正热爱的东西都是热爱一生一世,一生一世热爱,它不是时间长短评判,而是只要你活着你就爱它,哪怕你死的时候依然爱它,想着它,心里依然放不下它。

这就像我们发自内心的爱一个人,就像母亲爱一个孩子,不计任何代价,更不计任何回报。这种爱是不讲回报报酬,甚至不讲任何条条框框。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热爱,这种热爱是一种原始驱动力,是最原始的最简单的动力,让你付出的同时内心依然很快乐很充实很有成就感,这种原始动力支持着我们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各种风浪考验,不管小风小浪还是大风大浪。这份热爱足以让一个人对抗整个世界。没办法,这就是热爱,这就是热爱无法抵抗的魅力,这才是真正的内心热爱,这种热爱发自内心,这种热爱给我们能量,动力,没油了自动蓄油,没热血了就自动满血复活。

如果你没有这种热爱带来的深刻感受,那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没有找到自己心中所爱,你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热爱。

如果你有这种深刻的感受,我想就算我不恭喜你,你也会觉得内心热血沸腾,激情四射,脸上不自觉地洋溢着神采飞扬,毫无疑问,你会忍受各种不能忍受的,经历各种别人不能经历的,这时候你就赢了,真的赢了,是一个真正的赢家。

我们不难发现,人只要活着就是赢家,那句话说谁笑到最后谁就才是真正的笑,同样适用于谁活到最后谁就是真正的赢家。这点想必不用我说了,当然人各有志,当人心中无牵无挂的时候,也许就是走到时间的尽头。哪怕阎王老子再多给十年活头,估计那个人也不愿意继续活着。活着,心中得有份牵挂,得为一份爱活着,也得为自己活着。

小说里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老生常谈的题目:穷,人明明知道自己穷却走不出穷的怪圈。小说里有一个笑话,钟跃民问放羊娃长大以后想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钟跃民又问娶媳妇干什么,放羊娃说生孩子,钟跃民又问生孩子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仿佛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放羊娃却没想过走出这个贫困落后的地方,更没想过如何走出去。如果放羊娃说自己攒钱读书,说不定会引人反思。虽然钟跃民针对这个穷的怪圈独立思考,但他并没有完全想明白如何逃出宿命,钟跃民当兵走了以后,那些知青只有郑桐一边看书一边反思,在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出路。郑桐想来想去,要想走出这个鸟不拉屎的黄土高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读书,不停学习知识,准备好自己随时抓住机遇,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当时郑桐要求村支书推荐他参加县里考试时,村支书不屑一顾地说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是照样来他们这个穷地方当知青。

这本书也提到了社会阶层,间接描写了社会每个阶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时代正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也在不断往前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存在的漏洞,尤其在法律制度方面不断健全。任何时代都有人打法律擦边球,但是任何时代都在不断推动向前发展,谁都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往哪个方向发展才算正确,譬如下海经商还是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时代像是一把看不见的操盘手,推动着每个人前进,谁原地不动谁就会落后挨打,谁就会被时代淘汰。

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打破社会早已固定阶层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是子承父业,不管是处在社会上层还是底层的人物,谁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最为明显的就是那些出身名门世家的孩子还未出生家里早已安排好出路,哪怕孩子不按父母安排好的路线走,他们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多选择权,他们用不着为生活发愁。普通人就不一样,普通人想要往上走,每走一步都要经历千锤百炼,都要历经层层选拔,严格要求和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打回原形。

小说里最为明显的例子,周晓白的父亲是将军,毫无意外周晓白家里的人都和当兵有关,周晓白的哥哥姐姐都是将军,虽然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将来也是将军。从他们一出生,他们就能参军入伍一步一步往上走,最后建功立业。这要是换成平民百姓家,怎么可能,对于当时来说不是谁都想当兵谁就能当兵,需要走后门托关系送礼。就拿宁伟来说,宁伟天生的将才,他比他们军队里任何一个人都适合在军队发展,天生是个军人,对他来说想要战功赫赫简直易如反掌,偏偏命运就爱和人开玩笑,他没有任何家庭背景,没有强硬的后台,没有送礼,最后被赶出部队走上犯罪道路。李奎勇的父亲拉板车,到了李奎勇成了出租车司机。

所以,人的出身注定未来人生道路。但是人可以改变命运,人要改变命运,就得让自己优秀,就得让自己不断学习,不断看书,不断思考,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丰富自己的心,修护自己的心,不断完善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出来。走这条艰难道路之前,我们应该事先做好心理准备,做最坏的打算,不要期望过高,这不是打击自己自信心,而是告诫自己不要一味盲目乐观,更不要一味求快,欲速则不达。既然想做成一件事,就要磨砺自己,在最艰苦的环境下造就自己。毕竟从无到有,需要付出常人十倍的心血努力,需要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觉得历史上最励志的创业不是刘邦,也不是朱元璋,而是秦朝。秦始皇为了统一天下经历几代人呕心沥血,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为了实现统一天下这个宏伟目标,传了一代又一代,每一代都付出不少心血,在此期间也历经内部不少权力斗争。我想表达的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不能只看眼前,还要看以后,甚至还有看以后的以后,这就需要一个人有开创未来的决心毅力,还要有长远的目光。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放眼未来。

既然我们有了这个糟糕的心理准备,就要敞开怀抱接纳这种考验,不抱怨,敢于正视自身不足,修炼自己,丰富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石头缝里开花,吸取天地日月精华。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人活着,不是和别人斗,也不是和天斗,而是和自己斗。那句话说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挑战自己成功了,才算真正的成功。我看风景时,经常注意到这样的场景,越是不能生存的环境,发现植物生长的越是旺盛,看起来越精神,甚至还能开出娇艳的花儿。这让我为之钦佩,这份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毅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看见并学习,反思自己。

不管我们所处的环境有多恶劣,我们都要和自己斗争,活下来,一定要活下来,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不仅要活下来,还要活出精彩,开出好看的花儿让人瞧瞧。我们需要这样一种精神,更需要这样一份坚定信念和力量。谁都不可以把我们打败,唯有我们自己打败自己。

说到这点,我不得不说,小说中让我为之震撼的就是钟跃民身上苦中作乐的精神。那么艰苦的生活条件,他却给所有人带来笑容。我们不仅看到生活艰辛,更要看到生活另一面,哪怕再苦,也要苦中做乐。这份苦中做乐是一种生活态度,需要我们学习和借鉴,并想尽一切办法改善生活环境。我想如果我们生活或工作中有钟跃民这样的人作伴,那太有趣了,太有意思了。不仅我这样想,书里的那些知青也这样想。其中有个知青说钟跃民离开以后,把他们知青的灵气也带走了。不夸张地说,钟跃民这个人物形象是那些知青的灵气,魂魄,精神,甚至是希望。钟跃民在的时候,他们那些知青并未意识到钟跃民的重要性。钟跃民离开以后,他们发现了钟跃民身上的闪光点。确实是,我们能遇到钟跃民这样的朋友是我们的幸运。钟跃民身上有一种天生的乐观主义,准确地说,天生有一种浪漫主义。他总能给人制造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惊喜,虽然有时惊喜变成惊吓。

不管工作还是生活,我们活着总要给别人带来点什么,哪怕物质上没办法帮助别人,我们也可以在精神上鼓励别人,让人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好好生活,努力向上看,努力向前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钟跃民一直崇尚在路上,我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他说的在路上说白了就是不希望生活一潭死水,不希望按部就班的生活工作。他不按套路出牌,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是激情,也许是热血,也是体验,也许是浪漫。他总能把生活不好的一面变成好的一面。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魔力。

这本书的名字起的特别好——血色浪漫。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浪漫的生活,毕竟浪漫给人带来愉悦的身心感受,我们的生活又不允许我们完全生活在浪漫之中。毕竟我们都是人,而且都是一个大俗人。从我们出生那天起,生活早已磨刀霍霍向牛羊,我们就是生活早就想被宰的那头牛羊。如果我们不振奋精神和生活对抗,我们就会被生活吃的骨头渣儿不剩。

这时,我们的生活到处刀光剑影。我们被生活捉弄,戏谑,剥削,压榨,到处是我们洒下的热血。这种热血像残阳如血。那天,我和妹妹从老家回北京时正好见到西边的落日残阳如血,火红火红的,红的让人感动震撼,仿佛那是一颗火红的心脏。

生活让我们绝望,同时又让我们生出新希望。也许到了任何时刻,人都不能自我放弃,不能自暴自弃。不管怎样,天无绝人之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书中写道钟跃民在古轮城见到如血残阳,我想虽然我们不是一个时代,不是一个空间,但我却觉得钟跃面见过的残阳如血应该和我见过的残阳如血是同一个画面。尽管是日落,仍然能给人无限遐想,像是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车轮,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我们活着就要自己给自己希望,自己给自己活下去的力量和动力。如果一个人没了希望,等同于混吃等死,浪费资源不说,还荒废时间,更荒废生命,就别提给身边的人带来正能量。

尽管我们生活一地鸡毛,还是要有浪漫,没有浪漫自己制造浪漫,没有美好,自己创造美好。如果有手就用手创造美好,如果有脑子就用智慧创造美好。说来说去,我们没脑子就出力气,我们没力气就用脑子,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做一个创造者。我们创造的一切根源动力都来自我们的大脑和双手,而不是坐享其成。

小说中钟跃民也在思考如何产生创造力,也是因为钟跃民不断产生创造力,才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真心帮助他,心甘情愿和他成了莫逆之交。

这让我不断反思自己,如何才能做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而创造力需要具备哪些素质。也许做一个创造力的人,才会成为一个备受瞩目,备受欢迎的人。我们不是一个创造力的人,我们就该好好思考。有时候思考改变不了什么,也许想明白了会让人醍醐灌顶,受益匪浅。有些事情真的需要我们停下静下心好好思考,如何让自己不断完善,如何让自己一步接一步进步,像芝麻开花那样一节比一节高。

我们不是一块天然美玉,但我们可以做自己的雕刻师,雕刻刀在我们自己手里,我们想把自己雕刻成什么样就雕刻成什么样,最终我们雕刻成的成品考验我们一生修炼功底如何。

这时,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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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黄昏》


篇名: 黄昏(选自《舒婷·顾城抒情诗选》) 作者:顾城 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1982年10月   佳句: 我说 小雏菊都闭上昏昏欲睡的眼睛 你说 夜来香又开放了层层迭迭的心  我说这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暮春 你说这是个诱人沉醉的黄昏     点评:我以为顾城的诗,在朦胧诗派中是颇具代表性的。诗,之所以言朦胧,大抵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雾浓非雾难见花;花香非花寡不闻。虽言之有物,但在形式上大胆的留白,叫人心生迷惘,眼朦胧,思亦朦胧。“你说”、“我说”,“我”看到的是真实的表象,“你”挖掘的是浮华之下的叹息——一抹斜阳,可以是生机盎然的暮春佳景,亦可以是叫人销魂的黄昏一叹。心灵的悸动源于思想的碰撞,没有灵魂的火花,自然也没谈不上深刻的哲思了——雏菊的清雅,夜来香的浓郁,在昼与夜的交接处呈现,给予人的是关于光影的思考。其实,朦胧之中的线条是明晰的,框架是清楚的,留给人们的,只是空间上的朦胧——一些零碎的空白罢了。较之饱满,它略显清瘦些,但依然是圆满的。   质疑: 朦胧的诗作,收录在抒情诗集里,似乎冲破了我对抒情诗的理解。从前,我以为只有像《致云雀》、《白鸟》这样的 诗歌——丝毫没有晦涩与隐逸的风格,才能算作抒情。原本,在我这个年龄,阅读这样隐晦的诗作,是不太合适的。也许,是我对这些了解得不够,只捕捉到了只鳞片甲罢了。那么,诗为何要把满溢的情感深埋呢?    2007年5月

黄昏季羡林读后感


黄昏季羡林读后感(一)

《黄昏》这一文是季羡林先生早期的作品,写于他大学毕业前夕的1934年1月14日,本文是以作者独特眼光来审观生活中的黄昏的匆匆流逝以及作者对黄昏的来和去提出了提问。

窗外红彤彤的落日染红了天际,燃烧的激烈,却又带上几分美艳。此情此景,恍若画卷,却又更胜一筹。只是,这绯红撩人的黄昏,又有谁真的有所在意?众人都只是在对的时间干错误的事情,然后又在错误的时间,在艳红转而黯淡之后,才会无比叹惋,摇头直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季羡林的《黄昏》是绝美中带着窒人的叹息。在温馨美丽惬意的黄昏面前,我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却又也是那么的可悲。我们不曾有过欣赏黄昏的经历,却也不曾珍视过这些机会。这些排山倒海般向我们袭来,让我们措手不及,应接不暇。

总有人爱推迟,总会满不在乎地说:这事等明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日月月,岁岁年年。明明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殊不知我们自己口中的明日,就足以将你我推入地狱!

曾经有过这么一道益智题:什么一直在到来却从来也未曾到达?我一度为想出答案而伤透脑筋。然而,答案出来却让我啼笑皆非明天。是啊,我们是否对黄昏就如同对待明天一样。知道它会到来,却从没重视过它的到达。有人说,不要只看重结果,重在过程。可是,没有希望没有目的的等待难道不是一种摧残吗?

一天的黄昏有一天的美丽。夏日里看墙角渐暗,看四周的白墙也布上一层阴影,一直看到暗灰的天空里嵌上闪着眼的小星。在冬季,黄昏来得早了,是寒风吹走了它的光和热吗?光秃秃的树枝在风中颤抖,渐渐地它的身影也模糊了。

黄昏真美丽,可他不能久留。当日子悠悠流走,你是否留够时间体会人生的美好,别被太多的梦牵绊,别让这关在门外。


黄昏季羡林读后感(二)

我曾经读过不少描写黄昏的诗文,度过毛对笔下气势雄厚的黄昏,也读过何其芳笔下的那寂寞惆怅的黄昏,还读过诗人勃洛克那缠绵悱恻的黄昏,而季羡林老先生笔下的黄昏却是一种别样的感觉。今天我就为大家推荐这梦一般的《黄昏》。

《黄昏》是一篇意象清新奇雨、思绪轻倩澄清的美文。季羡林既是名扬四海的学者,又是文笔优美、风格隽永的散文家,他的散文家兼备东方哲人的思维方式和西方哲人的睿智。对人生百态处处表现出广大悲伤,这是我崇敬他最大的原因。黄昏本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现象,而季老先生却把他描写得美轮美奂,用诗化的优美以至于华丽的文笔,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多姿多彩的黄昏画卷。黄昏是一个时间概念,是白天与黑夜的过渡,是黑暗的序幕,漫漫黑夜的起点,但是在季老先生的笔下,黄昏却是神秘的是平凡无奇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这一天的末尾,他们便有个黄昏。黄昏天天与人们打着交道;然而,它却是十分美丽迷人的: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每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真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不足,只能赞叹。一然而却终于给人们关在门外了。可叹人们为何不能发现他的美呢?我们不就正好是将美丽的黄昏关在门外的那些人吗?黄昏天天与自己擦肩而过,却无法发现它的美丽之所在。罗丹曾说过:生活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这篇文章之所以值得阅读,是因为整篇文章弥漫着淡淡的惆怅和忧愁,作者反复咏唱黄昏只一掠,走了,像一个春宵的轻梦的主题,强调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这一意象,采用 的手法,往还回旋变文章变得层层深入,逐步揭示出富有深意的主题。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借用这句话来形容季老先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是他散文动人心灵的原因之所在。季老先生这种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巧妙地比喻渲染了黄昏的美,这样几大亮点整式我要向你推荐的理由。《黄昏》中黄昏的灵性与美会使你沉醉于其中,是你真正意识到大自然中那神奇之美。

黄昏何其芳读后感


黄昏何其芳读后感(一)

何其芳的《黄昏》,尽管有着细致的场面感,通篇却是一种暗淡的色彩,宛如一部灰色调的电影。从前到后,从后到前,作者似乎什么也没有说,除了某些情绪。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幼稚的伤感,年轻时候的孤独(抑或寂寞),莫名的伤感,看不清前路的茫然。

马蹄声永远是那么的单调,它不会孤独也不会忧郁。街道,它就在那里,沉默也好,热闹也罢。所有的情绪,都来自人,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

作者叩问宫墙,其实是在叩问自己:我到底在寻找什么?这个问题当然不会有答案,否则他就不会写出《黄昏》。

那个始终无法到达的小山巅的亭子是一个隐喻。也许那里就是作者所寻找的所在,也许那里有的仅仅是另外的一些孤独和忧郁。重点在于它的不可到达。在我们的生命里,无疑都有那么一个亭子存在,差别只在于有些人发现了它,有些人没有发现。


黄昏何其芳读后感(二)

读了何其芳的《黄昏》这篇富有诗意的散文后,感触极深。在里面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感觉,一种感伤的沉郁,一种大的苦闷。作者有极高的文字2020驾驭能力,这使作品更具有感染力,满贮感情因子的语言风格也给读者留下探寻和想象的余地。

90后的一代,大多数青少年是沉郁、感伤的。我们的青春狂傲不羁,会叛逆,会放荡,会去寻找自己的爱情。无论是苦涩的暗恋,还是青涩的初恋,都是春雨洗涤后爱情的朝露,容易消失,容易破碎。

在大多时候我们会感到寂寞,不知不觉中有种莫名的感伤。而当我们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的时候,却是一种苦闷感到现实无法超越梦想,只能在幻想的国度里踱步。时常会问幸福是什么?也许那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情缘,或黯淡时光里一个无法触及的微笑,很甜,却是在梦里

血色母爱读后感500字


“索菲娅用岩石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了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直升机在空中发现她们的位置,而救援人员正是因为看见了雪地上那道长长的血迹才意识到下面有人……”这是王帛写的《血色母爱》中的一段。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罗莎琳是个十三岁的少女,幼年丧父,家境贫困,常受到外人歧视,胆小怯懦。母亲索菲娅决定想办法让女儿快乐起来。于是她利用放假时间带女儿来到阿尔卑斯山滑雪。由于技术不好,她们偏离了滑道,迷路了。紧接着又遇上了该死的雪崩。但她们意志坚定,终于从厚厚的雪堆中逃离出来。此时她们饥寒交迫,已在野外走了近三十个小时。最可悲的是她们穿的是银灰色滑雪服,任她们挥手、叫喊,营救人员并没有发现她们。极度疲劳的罗莎琳已经睡着了。体力不支的索菲娅摔倒了,头碰破了而染红了身边的一小片雪,她看着那片雪若有所思。结果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当罗莎琳在医院醒来时,医生沉痛地告诉她真正救她的是她的母亲。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灵受到了强大的震撼,泪水悄悄地从脸上滑落,这真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感情真实、催人泪下。何等伟大的母爱呀,她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千古绝唱。她让我对母爱有了更深一层意义的理解。在动物界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很多动物用生命来哺育自己的孩子,日本的红螯蛛就是杰出的代表。小螯蛛出世后,就爬到雌蛛的身上,开始啮咬自己的妈妈。令人惊讶的是雌红螯蛛并不反抗,也不逃跑,默默地忍受自己孩子的撕咬,直到生命的结束。这是何等的伟大呀!其实,正是这份付出与牺牲,才真正体现了做母亲的责任,更体现了她的伟大。

母爱是世界上最圣洁、最无私的感情,母爱没有固定的表达方式,也许是游子即将远行、彻夜赶制的缝补;也许是向同事请教学会一种编织技巧给孩子编织的一件花毛衣;也许是一桌香喷喷的饭菜;也许是雨天在学校门口那一把把伞下焦急等待的面孔;也许是几件洗的干干净净的衣服整齐地叠放在那里……母爱的表达方式实在太多了,她们为了子女的幸福和安全,有时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想想现在有些孩子,对自己的母亲常因熟悉而没有在意,常因习惯而不去珍惜。其实我们时刻都沐浴在母爱之中,享受着母爱的温暖,她如清清的泉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她如轻轻的炊烟,勾起了游子回家的心愿;她如温馨的家园,让无依无靠的心灵找到栖息的场所。让我们好好的珍惜母爱吧,她会让我们回味一生、享用一生的!

小编感想:珍惜母爱,珍惜和家人相处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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