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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福尔摩斯英文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互联网

福尔摩斯之星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小学生学习的任务比较重,能抽空读一读课外书籍可以有效缓解身心。读书有助于小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健全的人格。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小学生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或许"福尔摩斯之星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游戏开始了!”这是福尔摩斯迷们熟悉的声音。

在浓雾的一端,福尔摩斯一手拿着烟斗,露出微笑,雀跃地说着,铃声响起,意味着读者们与名侦探的比赛开始了,我们站在同样的起跑点,就看谁能从仅有的线索中看出端倪,对喜爱他的读者来说,输赢并不重要,因为他-福尔摩斯总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套合乎逻辑的推理。

第一次看到安东尼赫洛维兹这个名字时,感到有点陌生,究竟是谁的文才足以让柯南道尔家族认可?仔细一看作者介绍,赫洛维兹自幼生活优渥,又受到母亲的激励,造就了他爱看书的习惯,到了青少年的时候迷上了福尔摩斯,不断的重读、品味、研究,还有谁比他更能胜任柯南道尔正宗接班人呢?

赫洛维兹的写作功力并不亚于柯南道尔,再加上译者的翻译很通顺,看“丝之屋”不仅仅是在阅读一本推理小说,更是在欣赏一个艺术作品,每一个环节都值得再三回味。

本书中,我们一窥福尔摩斯的许多秘密,他的推理能力依然不减,这次他失算了,他为罗斯的死感到自责不已,但他勇于改过而及时挽救,试图弥补过错,令我非常欣赏。另外,虽然平时看来冷漠,当华生受伤时,福尔摩斯一副着急的模样,也让人不禁赞叹两人的友谊,真正的关心并不是平时的卿卿我我,而是当朋友需要帮助 时,适时出手相救,不须太多的言语,因为他们都明白彼此的想法。

故事情节迂回紧张,描写生动,彷?范琳哒娴暮透6?λ挂煌?跋找话悖?虐娴玫保?挥新呒?杂植皇Т碳ぁ?br /

整本书提到几个很重要的问题,其一 是福尔摩斯勘报调查“丝之屋”时,一个名叫韩德生的人向他提供了讯息,他年纪不大,但眼神涣散,面色枯槁,毫无生气,原来韩德生为求心灵上的安定,长期吸食鸦片。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时空错乱,人民无所适从,只能将注意力转移在不重要的事上逃避责任,消极颓唐;问题之二 是福尔摩斯的帮手“非正规军”是一群衣衫褴褛、外表邋遢的街头顽童,当中有一个男孩,罗斯,生活较其他人富裕些,或许他偷窃、招摇撞骗的技术比较好,为求 生计,尽做些令人不齿的勾当。近年来,政府不断宣导着关怀弱势,也致力于平衡区域发展,改善贫富差距,但无论是哪个国家,都有像罗斯这样的孩子,为了糊口,再低下的工作也愿意做,他们已经没有身为人该有的自尊了,他们没人疼爱,没有人会为他们的存亡感到惋惜。年纪尚幼就已步入成人的世界,无法像一般孩童一样受正规的教育,拥有充实的童年。不管是哪个时空、哪个地点,总有孩童默默地在阴暗的一隅死亡。

故事的结局看似出人意料,却无疑呈现了 赤裸裸的真实,科技日渐发达,文明是否也随之开发?人类的知识水准越来越高,为什么心的距离越来越疏远?世界被功名利禄、爱恨情仇所蒙蔽,人与人之间只有欺骗和虚假。或许正如华生所述:“百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景况,人类进步到什么程度,都难以想像,但或许未来的读者会比目前的世代习于丑闻和贪腐。”且看福尔 摩斯以过人的洞察力、细腻的思维剖析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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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


要展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孑然还是乐观,你在何荡何驻,都骗不过你的内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内心。福尔摩斯就是拥有这致命弱点的解药,从而帮助了更多的人。下面是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欢迎阅读!

《福尔摩斯》读后感(一)

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片场,临此片场,人们亲近生活也逃离生活,面临虚假也逃避现实。但任何事,何尝不是用逼迫性在畅想。在某些时候,预示着迷茫而不可清透的下场,境地或是平安的、淡漠的;或是进逼,下廉的。

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时常颓丧在室内并对外界无所顾忌的实验者,在多次的租房历程中,认识了华生。对例案有独特理解的他,从此也有了个“私家的侦探”的称号。若是说在他人眼里他是个无目标且沉闷的人,这不全面,因为这只是他的外表世界。不参差修饰的说,他的外表世界只是在随意之中而蓄意掩饰,而内心世界,只有他明知,那种真实性,存在于何处。

而在现实中,那些犯罪者就是因为太注重表面性,所以糊涂而犯罪,事后,悔者可达百分之六十。犯罪者的内心很挣扎,心理活动很明显。而且世态总是冰冷,有一种稳固的现实性,总是可以用心理去挤压事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内心感觉的人,当然,读懂他人的内心世界他都有很稳的把握,他对自己的内心拥有很强的感应性,侦探是一个对他来说很适合的工作。尽管他内心孤单,不太愿意面对太多的人。

要展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孑然还是乐观,你在何荡何驻,都骗不过你的内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内心。福尔摩斯就是拥有这致命弱点的解药,从而帮助了更多的人。

你何时准备好,与自己的内心鏖战一番了呢?其实何时都是机会。重在的,便只是把握。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破解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论中美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


中国与美国的历史文化不同,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而美国只有236年的历史。然而美国却久居世界霸主的地位,在世界上有很大的影响。中国和美国从地域、历史、文化等等领域上的不一样,使得人们的性格和生活以及教育上产生很大的差别。教育是国之根本,但在教育方面,中美不管是方式制度还是教育方法都大相径庭。美国人的性格独立,有个性,敢于冒险和创新,这或许是形成美国追求高效的素质教育的原因之一;也或者是这样的教育才养成了这样的美国人,相辅相成。美国老师承认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天赋,并鼓励他们努力展示自己的特长。

看中国,很多孩子尊老爱幼,中规中矩,但是独立性并不是很好,家长会帮孩子做选择做决定,让孩子失去了果断决策的能力。过于安于现状,相对保守,这些性格或许造成了中国教育是应试教育。在美国,一味追求排名和分数的现象并不那么普遍。美国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并没有很高,简单的生活和健全的人格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中国有这样一个社会现象,每个家长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认为只有考上一所好的高中或是大学,那才是唯一的出路。因此孩子在上小学就把名次看得很重要,学生平时很少学课本里的真本事,而是一心想想如何应付考试,奴隶性强。老师都是强行布置作业让学生去完成。使孩子失去啦对学习的向往和兴趣。中国教育和美国教育的区别就在于中国教育严谨,而美国教育自由,但恰恰中国人的犯罪率要比美国高得多。因为他们给了学生犯错误的权力,家长老师不应该剥夺学生犯错误的权力,否则会让学生感到很压抑 .

很多人认为,小孩像个空瓶,吸收能力特别强,于是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往里灌输知识。教其背唐诗、诵古训,尽管他们不一定理解,但先让其被动吸收,然后慢慢消化,最后将这些知识融汇贯通。美国人尽量让小孩多玩,提倡利用幼童的探索天性,通过让其接触大自然、认识真实世界,建立认知基础。多让幼童用五官感觉大小、形状、颜色、质地,用心去体会数字的意义,而不是只获得正确答案。他们认为幼童不能像大孩子或成年人一样抽象地学习,只有用真实世界的印象建立逻辑思维。中国孩子可以不加理解地知道 3+4=7,将乘法表背得滚瓜烂熟,但那只是鹦鹉学舌。美式教育让学生做课题,通过探究性学习,对某个主题做较深入的学习。当学生对一个课题深入研究时,他需要翻阅大量资料,学习相关知识,思考要解决的问题。然后做实验,写论文,应对质疑和答辩。回过头来,不但经过阅读、写作等综合训练,而且所学的知识大大超出教科书范围。

每个人的精力都有限,不可能对所有主 题都做深入探究,重要的是通过探究,深入学习和研究的能力得到锻炼和培养。有广博的知识,又有深入学习和研究的能力,博大精深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但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教育,都各有所长,希望两国教育方法可以各取所需,来完善自己国家的教育事业!

执念,归宿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


她的眼圈越发的黑,白开水喝出了酒的味,她没有泪,只是想起了谁。

——题记

也许人真的只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吧,她把自己一生的倾注当做是理所当然,可我总是忘了,直到后来,她终于离开了,而我还是会忍不住差异是否经历过的都只是梦境而我还未醒,妈妈,这就是你得到的回报么?

这本书,文字不多,却句句戳人心:她回去看望八十岁的妈妈,她发现妈妈在家里一直省吃俭用得了眼肿瘤,手术后,妈妈变得很呆滞没有自主能力。她很生气,有一次妈摔在地上她没有扶,结果回来看见妈仍跪在地上没力气了,她感到心酸。后来一天晚上,妈妈主动开始练习,第二天,随着保姆的尖叫声,妈妈跪倒在跑步机前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或许后来,你只是静静地离去,一步一步孤独的背影。多想伴着你,告诉你我其实多么的爱你。花静静地绽放,在我忽然想起你的夜里。多想告诉你,其实你一直是我的奇迹。一年一年,风霜遮盖了笑脸。你寂寞的心有谁还能够体会,是不是春花秋月无情。把爱全给了我,把世界全给了我,而我,却是你的全世界。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多想靠近你,依偎在你温暖寂寞的怀里,你的寂寞我的心痛在一起。多想还有你。只要你就好。

不想陪在你身边,怎能走过春秋冬夏。

你给的回忆太好,差一点就是一辈子:

五个月时,她将我抱在怀里,看着婴儿熟睡的脸庞,有轻微的笑意。

五岁时,她小心翼翼地牵着好动的孩子的手,穿过车水马龙。

十五岁时,她细心地帮我整理好脏乱的房间,让我舒适地学习。

也许二十五岁时,她能做的,只是含着泪挥着手目送我离开了吧。

想念是会呼吸的痛,它活在我身上每个角落。哼你爱的歌会痛,看你的信会痛连沉默也痛。遗憾是会呼吸的痛,它流在血液中来回移动,后悔不贴心会痛恨不懂你会痛。后来想到你就痛。

如果秋天掌上的日光一寸就能许一个愿望,那么我希望你开心,幸福。

我能想象面对我无休止地吵骂后,你的心伤痕累累;我能想象面对我一落千丈的成绩,你的恨铁不成钢暗淡神情;我能想象你不昼夜地恶补电脑,然后一个字符一个字符在键盘上寻找;我能想象,泪一滴一滴流下来。酝酿了一千,只为你流。祝你岁月无波澜,敬我余生不悲欢,你要大笑你别皱眉。

再翻开,我发现母爱是本无言的书。

妈妈,留在我身边,远近都好。那便是归宿。

——后记

活出自己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


——《草房子》读后感

何必去纠结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呢,活出自己就好了。

——题记

他是个放荡不羁的顽童,天黑时跑到山丘上玩;他是个机灵可爱的小鬼,悄悄帮白雀姐姐送信;他是个善良乐观的孩子,放飞鸽子自由成长;他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为喜欢的女孩不惜旷课……百变的他, 让人捉摸不透;神奇的他,不禁引人注目。他活出了自己,活出了真实的自己。

他是桑桑,是曹文轩《草房子》里的桑桑,是令大家喜爱的桑桑,《草房子》这本书,便是他精彩的生活写照。

本书记载了桑桑精妙绝伦、跌宕起伏的六年小学生涯,通过描绘一幅幅动人的生活画卷,将桑桑这个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在这本书中,桑桑是鲜活的、立体的。

桑桑和大多数同龄孩子一样顽皮、天真、好奇:他用家里的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让人忍俊不禁的各种行为恰恰是桑桑最可爱的地方。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刘一水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把他当做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

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的小英雄形象,但是小说作者并不是要把桑桑刻画成一个概念化的单一的完美形象,所以我们还看到了他性格的另一方面。

秃鹤“带帽子”抢走了他“穿棉衣”的风头,使他被冷落了,他会生气,和班上的同学一起捉弄秃鹤;杜小康在很多方面比他强,桑桑会有点嫉妒他,玩捉迷藏游戏时就不愿意带他玩。然而杜小康用自行车很容易地就让他丢掉了“骨气”,这又让我们看到了他小小虚荣心的一面。最后当桑桑得知自己生命垂危,毫无希望的时候,他没有抱怨、没有萎靡,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更加善良”,“愿意为人做任何事情”,“甚至愿意为羊,为牛,为鸽子,为麻雀们做任何事情”……

桑桑最打动我的地方就是他不管身边的环境如何,亦或是自己遇到了什么糟糕的事,他都能以十分乐观向上的心态面对生活,活出自己的模样,做最真实的自己。

记得有一句励志的名言这样说过:“跟着理智走,要有勇气;跟着感觉走,就要有倾其所有的决心。从不曾放弃追求,从不愿放弃自己的所有,一路走下来,路过太多的风景,领略太多的是是非非,才渐渐明白,人活着不只为了自己而活着,却要活出自己。”

繁杂红尘,很多人为了别人的眼光或者是所谓的形象,从而将自己伪装起来,就像用几层无形的“膜”把自己与他人隔开,这样不仅自己会活的不自在,也让人与人之间多了几分怀疑,几分猜忌。

所以,让我们大家都做最真实的自己吧。像桑桑那样,不受世俗的干扰,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大众的眼前,活出自己,活出最真实的自己,也让这个千千世界充满真诚!充满善良!

《根鸟》读后感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


本文作者是当代作家曹文轩,他以想象的笔调叙述了一个有趣而感人的故事。

“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一不小心坠入了深谷……”这画面出现在了本文主人公根鸟的梦中。碰巧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正来到了那个深谷,并且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写着一位叫紫烟的女孩在悬崖边采花不慎坠入深谷,请求那只白鹰把事情告诉人们,要人们救她。

当晚,根鸟与他父亲找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根鸟竟在梦中看到了那个峡谷——在很远的西边,但他还是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在沙漠中他找到许多朋友,其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十八岁那年板金失去了梦乡,于是他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心中那没有结果就永不放弃的信念,历经千辛万苦也不屈服的意志。他们跋山涉水,尝到了社会的酸、甜、苦、辣、咸,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果然,板金的命运是悲惨的,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了。在他奄奄一息之时,他告诉根鸟:“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和紫烟。”根鸟就凭借梦中的记忆,继续踏上了往西的路程。虽然只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他被一个面表温柔的人骗去给他挖矿。虽然根鸟在做苦力——脚上挂着两个大铁球卖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一次又一次地逃跑——借助一位老人的经验,直至成功。在米溪,他又一次忍痛舍弃了荣华富贵(秋蔓是一个地主的女儿,他救了她,地主以表感谢让他在地主家打工,翻倍工资。)和秋蔓(他跟秋蔓玩得好。),毅然又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最终来到了大峡谷……

这一切,不都标志着根鸟心中那永远不断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吗?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板金虽然没有找到自己那失去的梦,但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耗尽到最后一刻。他的行动也向我们蕴予着要在荆棘丛生的艺术大道上闯荡,常人可能会望而却步,但生活的强者,那种意志坚强的人,他们也许会得到史无前例的成功,欢欣鼓舞地来品尝成功的乐趣。

这不都是坚持不懈的毅力中的成功者吗?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什么事都要尽力而为,半途而废的人永远都不会成功,永远都不会有成就。

《狼图腾》读后感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


《狼图腾》——一次盛大的独属蒙古草原狼的宴席。这本书是可敬的作者:姜戎先生用他三十多年前的宝贵记忆,写下了这狼的传奇,画下了这精神上的图腾,让人们正确地认识蒙古狼。这是这个给时代的人们写的一场精神的盛宴。

姜戎以前是一名北京小知青。他自愿去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十一年之多。在他插队期间,多次与草原狼相处:钻狼洞,养小狼,与狼作斗争……蒙古狼是他的敌人也是朋友,它给他解释了蒙古狼宁死不屈,顽强,狡黠这些性格背后的故事。

小说塑造了一个叫陈阵的人物形象,全文以他为中心,写出了一个个与狼打交道的精彩故事。一步步给我们揭开了蒙古草原中信奉的“狼图腾”的秘密。

记得陈阵刚开始与高大雄壮的蒙古狼接触的时候,他正在回去寨子的路上。他骑着一匹青马,来到山谷口,遭遇到了饥肠辘辘的蒙古狼群。蒙古狼群先把陈阵包围起来,然后用气势试探敌情,恐吓陈阵。看见计划失败,蒙古狼王毫不沮丧,接着派侦察兵跟踪试探。可是最后在这样一个千钧一发之际,陈阵和青马冷静地用他们各自的智慧吓退了蒙古狼群,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就因为这件事,陈阵被蒙古狼的一举一动吸引住了。他觉得,蒙古狼触及了他的灵魂……他心中渐渐有了一个模糊的“狼图腾”。

陈阵在往后的日子里,不断跟狼群作斗争,最后还不顾危险,养了一只小狼。而正因为这只小狼,陈阵对蒙古狼的情感彻底升华,敬佩又敬畏。

可是在整本书的最后,因为人们的肆意破坏,蒙古大草原最后一块“处女之地”被破坏了,整个草原千苍百孔,以前雄壮的蒙古草原狼死的死,逃的逃;马儿羊儿也少了,懒了……草原上渐渐被农耕民族侵蚀了,草原上年轻一辈的人都忘记以前的传统了……

故事的最后,我看到无限的悲凉,因为人们对保护环境意识的薄弱,造成了这般局面。其实,这也是给现在的我们敲响了警钟。

人们常识中的狼是狡诈,冷血自私的;而经历了与狼生死患难的姜戎来说,是值得尊敬,保护的:许多年前战无不胜的蒙古族正是因为狼,才受益无穷;而现在的人聪明,忠诚,趋利避害也是狼所特有的。也许在很多年前,人们也是观摩了狼的生活习性,才有了《三十六计》和一系列兵法,才有了历史上一系列的成就……

而如今,许多动物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纷纷濒临死亡,野生的动物越来越少……我不想以后只能在动物园里看到没有了原始本性的动物,也不想我们的后代看不见这个世界的原始的美丽。

看完这部小说,蒙古狼群仿佛也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高昂着脖子,高傲地嚎着,不愿屈居任何人之下——也许,这是我心中的“狼图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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