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读书读后感的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女人的不幸——《女性特质》读书笔记3000字。
女人的不幸——《女性特质》读书笔记3000字:

文:王紫叶;苏珊·布朗米勒写《女性特质》这本书的目的不是提出适用于未来有关于女性特质的新定义,从而在道德上或身体上给女性约束;而是探索女性特质的根源,阐明几千年来女性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遭遇的种种藩篱,以及女性特质在心理上对女性的控制。女性特质并不等同于女性,在男权社会的规训下,女性特质将男女之间的差异成百上千倍地夸大。女性特质在身体、发型、服饰、声音、皮肤、动作这些方面给女性以规训,通过这些规训限制女性的发展,让女性心甘情愿地回归家庭、照顾孩子,做一个贤良淑德的妻子和母亲。对女性特质的抨击并非是在攻击女性,而是在攻击这些具有女性特质的女性身上所呈现出的男权的影子。
1.极端的女性特质仅伤害女性
苏珊·布朗米勒写道,“极端化的男性特质可以去伤害别人(强奸、家庭暴力、街头犯罪、打架以及与此相关的不愿服输),而极端化的女性特质所能伤害的仅仅——是仅仅!——是她们自己。”在字里行间中,显示着苏珊对拥有女性特质的女性恨铁不成钢的情绪。女性遭受家暴选择隐忍,选择一次又一次地原谅,究其根本是女性特质在作祟。
女性特质使女性在接受“美丽”、“纤细”、“动人”等形容的背后,也将女性限制在种种藩篱之下。女性特质教导女性不能目无男人,女性特质训练出来的女性通常会使男性显得更加阳刚,因此女性特质会让男人感到高兴。在男权社会中,男人建构出了令自身感到高兴、显得阳刚的女性特质,但女性特质对女性来说,并不是让人舒服的存在。女性特质教导女性要漂亮、优雅、约束言行,不能有雄心,要丢下工作去照顾生病的家人,家人有烦心事儿或感到孤独时要去照应他们。在女性特质的规训下,女性全部的生活重心都在照料家人、关心家人上,她们在公共空间中存在感越来越小,甚至跟社会脱节。故而,女性在被家暴后,选择隐忍,选择一次次原谅已成为家人的丈夫。女性特质规训女性要学会隐忍,一次次隐忍的背后,被家暴的女性并不明白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女性要明白,女性特质是男权社会规训女性的产物,女性特质中看似是美德的东西不过是控制你于无形之中的藩篱。一次次的原谅、一次次的隐忍,只会使伤害进一步扩大。在《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的调查报告中显示,受家暴女性较少寻求支持,仅有7%会在遭遇家暴后报警。而另一项关于我国家庭暴力的数据显示: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家暴受害者9成以上为女性;有16%的女性承认曾遭配偶殴打;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57.51%的人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
女性要摆脱女性特质的束缚,男女之间生理性别的差异并非如女性特质中所提及的那样夸张。抛开隐忍、抛开原谅、抛开女性特质的规训,在遭受家暴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避免伤害进一步蔓延。
2.现代社会的“三寸金莲”
从“三寸金莲”到“新三寸金莲”,女性身体以及服饰的变化同样是时代变迁的见证,但不曾改变的是新旧“三寸金莲”都是男权社会对女性压迫的结果。不仅仅只有中国的三寸金莲,欧洲的塑腰、埃塞尔比亚的唇盘、缅甸的长颈项圈……这些的出现并不是让女性更方便舒适,而是为男人觉得好看而设计、为男权的审美而设计。表面看来是为男权的审美而设计,但“三寸金莲”、“塑腰”、“唇盘”、“长颈项圈”……真的美吗,真的符合当时的审美吗?其实不然,甚至有些畸形,男权社会制定出这样所谓“美”的标准,究其根本是男权社会喜欢控制女性,将女性规训于畸形美的审美标准中,这些审美的标准会使女性的日常基本生活受到限制,更别说对女性发展的影响了。通过这些来限制女性的能力,来展示自己的绝对权威与雄风。
如今“三寸金莲”已被“七寸高跟”所取代,“七寸高跟”成为了“新三寸金莲”。苏珊·布朗米勒在书中提到:“从根本上说,女用鞋类并不一定需要高高的鞋跟。它所需要的一切无非是一个精致的障碍物,阻止她在乡村小道上或铺着鹅卵石的街道上走上超过半英里的路程。”高跟鞋的发明并非是针对女性,最初高跟鞋的出现是方便人们骑马时扣紧马镫,之后成为了贵族中流行的时尚的玩意儿,专门针对身材矮小的男性通过低跟粗跟设计的高跟鞋让自己看起来高大。之后高跟鞋成为了女性的专利,但其从低跟粗跟逐渐转变成高跟细跟,这样细跟高跟的高跟鞋的设计并不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正如书中所说,“女用鞋类并不一定需要高高的鞋跟”,这样设计给女性的高跟鞋穿起来并不舒适,对人体会造成无法治愈的伤害。在某些工作场合,要求女性穿高跟鞋似乎成为了一项不成文的规定。今年五月的坎城影展上,主办方要求女性穿高跟鞋出席,克里斯汀·斯图尔特是今年的评委,在红地毯上拍照时,不爽主办方这样的规定,当即脱掉了高跟鞋,此前的戛纳红地毯上斯图尔特也因受不了细跟高跟鞋当场脱掉。鞋跟过高过细,影响了人体的自然体态。
很多女性会说,自己喜欢高跟鞋、喜欢塑身衣……因为高、瘦、白、美符合着主流审美,但是在这样影响人体自然体态的主流审美背后,隐藏的是男权的深深用意。为什么许多女性让自己迎合着自身感觉不是那么舒服的主流审美呢?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说的一句话可以解释:“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被人为创造出来的。”男权社会建构了女性特质,并以此来限制女性的发展。许多女性深知女性特质是男权社会给予她们的藩篱,但她们之中的许多人却逃不出男权审美的规训。
3.对女性来说什么是自由
法国女权主义者科莱特·格劳蒙注意到,“女人身上总是背负着她称之为‘多种多样的负荷’,主要是出于尽到家庭角色的义务而常常带在身上的各种东西——怀抱着孩子,手里拿着孩子食品和玩具,或是提着杂货袋,胸前抱着从干洗店取回来的衬衫。女人很少体会到空着双手甩开膀子行走的自由。”在“女性能顶半边天”的口号愈响愈烈的今天,女性是否真正体会到了空着双手甩开膀子行走的自由?女性是真的没有雄心吗?这些负荷“极大限制她们从事其他工作的机会,进而使女性的价值在一般意义上以及经济体系中受到削弱——毫无疑问,男性主宰着生产的手段和权力的平衡。”国内的一些科学家安心做研究的原因之一就是:无需背负这多种多样的负荷。诺贝尔奖得主屠呦呦,她的先生包揽全部家务,大女儿从小上全托班,小女儿送到老家寄养;获颁“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弥曼在女儿只有1个月大时交给了女儿的奶奶带,女儿十岁时才回到她的身边;如今被普林斯顿受聘担任终身教授的颜宁,曾经是清华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妇产科学之母林巧稚,终身未婚,没有孩子。
2011年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其微博中发表了其提案观点:“鼓励部分女性回归家庭是时代新思考。中国女性为争取实现自我价值做了长久不懈的努力。女性回归家庭并不是时代的倒退,而是更利于国家民族长久发展的智慧。我们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时代巨变,面临着越来越多社会问题和矛盾,需要集全社会的共同智慧去研讨和面对。”这位事业有成的女性作为政协委员居然提出让女性回归家庭,并将社会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办法归结于女性。专注事业也好,回归家庭也好,这都应该是女性自由的选择,用这样的提案以及舆论导向用号召的方式让女性做出选择,不仅是将女性强行从公共空间中排挤出去,更严重的干涉了女性选择的自由。这个提案、舆论导向以及男女比例的失调,使本不宽裕的女性职场空间更加狭窄,最新的数据表明:90后新晋妈妈有70%放弃职场回归家庭当全职妈妈。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真的有选择的自由吗?
最后,就如苏珊·布朗米勒所说:“希望有一天女性的理想不再被用来使男女的不平等永远存续下去,而且也不需要夸大性别的特性才对自己的性别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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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的女性》读书笔记心得感悟500字
《醒来的女性》读书笔记心得感悟500字

她的声音陡然提高了,“难道我没有为婚姻做出同等的贡献吗?”
“当然有了,”他抚慰地说,可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蔑视,“可你的贡献在其他方面。你并没有贡献钱。”
“是我做了那些工作,你才能去外面赚钱。”
“米拉,别胡扯了。你以为我需要你做那些吗?我在哪里都能生活,我可以请一个管家,或者住在宾馆里。是我辛苦工作维持了你的生活,而不是你照顾家里我才可以出去工作。”
她居然不明白自己是毫无权利的。她感到自己无法与他对抗。她不能未经他的允许就把钱借给自己的好朋友。
男人们可以不用关心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所以,他们是自由的。
只有女人会怀孕,也只有女人需要带孩子。其余的规则都是从这一规则派生的。
《醒来的女性》这本书我没有仔细地看,大概翻了一下,但是上面的这几段话特别地打动我。
自己总结消化一下:
1.女人也必须自己花自己的钱。
2.女人甚至比男人更需要有一份自己拿得起的工作。
3.无论男人、女人,都不能放弃自己的成长,无论是因为家庭还是别的原因,短暂地休息可以,但是不能彻底地停下来。
4.谁也不能给到你安全感,除了你自己。
pS:今天出去了一天,晚上回来有点晚了。我说还要工作呢,等洗完澡,收拾一下,就很晚了。彤爸说那今天周末就不更新了呗,我很淡定地说,哈哈,就是过年我也要坚持日更。
你醒了吗?是似醒非醒,还是假装沉睡。
《回归》读书笔记3000字
《回归》读书笔记3000字
这几天花了一个上午时间,努力把《回归》的前奏看完,关于这本书的重读,仍然觉得前奏太长有点琐碎。
索尼娅与詹姆斯的婚姻,如果不是因为舞蹈,以及在西班牙遇到了米格尔为之讲述过去的故事,或许也可以这样沉闷乏味的予以维持,但是索尼娅因为和闺蜜学习舞蹈的原因,来到了西班牙,在米格尔的追述中,逐渐看到了一个完整的母亲少女时代的形象,并爱上了这个有生命力的国家,于是,索尼娅从婚姻中出走,开始在西班牙的崭新生活。而这个生活,被作者定义为“回归”。当翻看完100多页的前奏部分,来到拉米雷斯一家的故事中,我才开始从沉闷的氛围中走出来,走进一个充满战乱、生死离别的时代。
西班牙于1936年陷入战乱。弗朗哥政变之后,拉米雷斯的一家,也卷入了这个时代漩涡中。梅赛德丝是拉米雷斯家最小的女儿,她从小显示出惊人的舞蹈天赋。她有三个哥哥:大哥安东尼奥,二哥伊格纳西奥,三哥埃米利奥。她的父母孔查和巴勃罗是一家咖啡馆的主人。
战前的几个月,是梅赛德丝最美好的时光,她遇见了一生中深爱的吉普赛吉他手贾维尔,然而,在战争中,谁也不能躲避动乱带来的灾难和命运。
战争爆发后,拉米雷斯家里充满政治分歧,由于伊格纳西奥透露了埃米利奥同性恋倾向,导致了埃米利奥被捕最后死在狱中。而伊格纳西奥,这个骄傲勇敢的斗牛士,也由于支持弗朗哥政权,被共和派人士暗杀在街头。
而梅赛德丝与贾维尔也失散了。短短几个月时间,拉米雷斯一家经历了失去伊格纳西奥和埃米利奥的悲痛。梅德塞丝在巨大的悲痛和无望中,踏上了寻找贾维尔的道路。
这是一个战争主题的悲伤故事,战争是如此阴郁、恐惧。在故事中,格拉纳达的阿尔罕布拉宫、迷宫一般的格拉纳达街道、激荡节奏感极强的弗拉明戈舞蹈、热爱歌舞的吉普赛人都荡漾着异国情调。但更让人思考的是战争中人民的苦难和不幸。
动乱中是怎样的?在梅德赛丝去寻找贾维尔的路途中,她遇到了帮助她的老人,然而却不敢跟他透露丝毫,动乱中,人与人之间充满猜忌,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告发者。
整座城市遭到飞机炮弹袭击,孩子、妇女都被屠杀。拉米雷斯家的女主人孔查,因为偷听共和派的电台,被国民军搜索房间时搜到了证据,最后巴勃罗替妻子入狱。
安东尼奥参加了民兵,最后被捕,参加新统治者重建城市的劳动中,可也在孔查即将来探望他之前,因病逝世。
书的第三部开头,梅德赛丝问米格尔:“可这么多不幸怎么会降临到同一个家庭?”
米格尔答道:“并不是只有拉米雷斯一家有这种遭遇。这不是罕见。一点也不。每一个共和派家庭都遭受了这样的痛苦。”
这就是战争。充满着绝望、恐慌。不止共和派家庭,无数无辜的家庭,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遭受到战争的残害。梅德赛丝与贾维尔的爱情如此绝望。
最后,梅德赛丝离开了她的出生地来到了英格兰,遇见了索尼娅的父亲,从此再也没有回到西班牙。
米格尔讲述完后,索尼娅在最终终于意识到,故事中的梅德赛丝就是自己的母亲,而她成为拉米雷斯经营生意的继承人,米格尔邀请她来西班牙继承家产,这成为了她摆脱沉闷婚姻的一个契机。索尼娅回到家中,詹姆斯对她下了最后通牒,舞蹈与家庭,只能m.i1766.com选择其一。索尼娅几乎没有犹豫的选择了舞蹈。她的父亲将母亲的舞鞋传给了她。她热爱舞蹈,在更深入的了解到舞蹈的内涵之后,她更是如同生命一般热爱它。
全书对人物描写都比较节制,比如引言中1937年,格拉纳达,语言对白都极为简洁。
“对不起,安东尼奥。”她轻轻地说,坚定地凝视着他的眼睛,“我不能停止。我根本无法停止。”
“但那很不安全。亲爱的,那很不安全。”
然而,读完后却禁不住涌起深沉的情感,联想到毕加索的《格尔尼卡》。在这个阴郁的天气中,让我陷入一种悲怆的思绪中。
还有几个小细节引起我的注意,一个是索尼娅在告别婚姻之时,“有一件衣服让索尼娅犹豫了一会儿,她在伦敦上流区一家香槟吧里举行订婚派对时穿过它,那是件又轻又薄的雪纺绸裙,当时詹姆斯买来令她一定穿上。它并不完全属于她,却和那段幸福的日子息息相关。”这让我感觉到,其实这段婚姻,这是因为长达7年了双方有些疲惫而显得沉闷乏味,实际上还是有幸福时光的。詹姆斯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男人,如果从现实角度来看,索尼娅的出走对婚姻来说实际上有些不负责任。她并没有讲清楚她出走的意义。
还有一段,描写农民离开西班牙接受法国士兵检查时,捏着一把西班牙的泥土,让我感慨万分。
有一个女士,就是伊格纳西奥的情妇,最后暗中救了巴勃罗。总觉得这个女人也比较传奇,如果写出来也是一个不错的故事。
还有教堂在西班牙内战中对统治者的阿谀谄媚,对人民的压榨造成人们心理上和身体上的痛苦。诸如此类的细节,在看完后都历历在目。作者:小栈
“鲁迅的创作”读书笔记3000字
“鲁迅的创作”读书笔记3000字:
鉴于对自己的阅历与表达能力的不满,此篇只作为自己整理的读书笔记,希望以后有能力用自己的表达来写下对鲁迅先生以及李欧梵前辈所给予的阅读感悟。本篇着重于整理此书中的第二篇“鲁迅的创作”这一部分。
李欧梵先生在探讨“鲁迅的创作”时,主要从现代化技巧以及“独异个人”与“庸众”的分类来探讨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从“希望与失望之间的绝境”来探索《野草》,最后是简论鲁迅先生在杂文中透露的对“生活与现实的种种观感”。
(一)现代化技巧
在探讨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之现代化技巧的起点处,李欧梵先生先从“短篇小说”这一体裁在当时的中国文坛所蕴含的现代性作为突破口,点出了鲁迅先生的在形式上“现代性”选择:受外国文学的影响,先对中国历来“重诗文轻小说”的文人传统进行了反拨;对传统体裁的继承,鲁迅先生爱好唐代及其以前的传奇、志怪等,因为这些文言短篇小说富于想象力,并且艺术上也不受儒家正统道德的约束,是“自由与简练的结合”。(中西结合,创新选择,从而在体裁上进行了睿智的融合)然后举例《怀旧》,借小孩子的口吻对以私塾教学进行了揶揄,以古文形式虚构了一个高度主观性的小说。
如果说《怀旧》是鲁迅先生的现代小说的“习作”,那么《狂人日记》则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真正的“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了:日记体;文言“序”与白话正文的双重结构;狂人的“被迫害狂”心理的描写;人兽相混的象征手法;传统文化的吃人主义与人的进化的双重主题;谜似的结尾……从外部形式到内部主题思想,鲁迅先生彻底向传统文学发起了“总攻”,当然,《狂人日记》中交织的乐观与悲观以及双重结构中所蕴含的反讽(狂人虽“狂”,但最终“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的古文序将结尾处“救救孩子……”的呼吁一举推翻),充分显示了鲁迅先生内心的堪忧。
《狂人日记》之后,鲁迅先生开始以小说方式展开了自己“为人生,且要改良这人生”的“启蒙主义”创作。本着“现实主义”的创作目的,鲁迅先生巧妙地将个人经历与中国民族经验进行了融合,在探索自己灵魂的同时,也对民族的灵魂进行了揭露与反思。比如经过虚构后的鲁迅故乡-鲁镇,既有鲁迅先生现实生活的原型价值,又有中国农村社会的缩影体现,是典型的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的结合。
在人物刻画艺术上,鲁迅先生很注意人物的外形描写,特别是他们的眼睛,并且他笔下的人物形象来源多是复合的:“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此外,鲁迅先生还运用人物形象的“典型化”与“阶级分析”相结合展开了带有政治思想性质的分析,比如孔乙己这一难以区分阶级的混合形象:“站在外面喝酒的唯一的长衫顾客”,既不属于站在柜台外面喝酒的短衫顾客,也不属于坐在房子里面喝酒的长衫顾客,这就将孔乙己塑造成为了一个历史转折期的典型人物形象代表。再者,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时还运用了“内在病的外部标志”这一技巧,将人物精神上的病以“伤疤”、“断腿”等具体性的残缺展现出来,以达到“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效果。
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的复杂艺术:首先是获得了一种多重讽刺的效果,比如《孔乙己》中的小伙计,他作为孔乙己当时境遇的见证人,对孔乙己是鄙视的;另外,通过小伙计,交代了他所见的看客对孔乙己的嘲弄;再者,小伙计的追忆叙述,说明他已成人时,对孔乙己的态度仍无多大改变。通过这种间接的叙述层次,鲁迅就达到了三重讽刺的目的。另一重效果即拉开作者自己与读者对自己的联想之间的距离,运用“曲笔”,将自我置于反讽的位置进行说教与反思,这种主观紧张与客观距离的结合,形成了鲁迅小说现代化的主要之点。
内心的戏剧艺术的应用:典型案例是《在酒楼上》,主人公和叙述者在这里进行了一场持续的对话,在某种意义上,两人都是鲁迅自我的投影,是鲁迅安排的一次内心独白的戏剧虚构。类似的篇目还有《孤独者》、《伤逝》以及散文集《野草》。
象征艺术的运用:举例《药》,华家儿子生病,需要吃蘸了夏家儿子的血的馒头来医治,这两个作为象征的姓氏正好是“华夏”的象征,而二者在故事中的关系即---为了一个“中国之子”而使另一个“中国之子”无益的牺牲了性命,以此来揭露革命者与群众之间的隔膜与悲剧。另外两处就是坟上的“花环”与树上的“乌鸦”这两处象征,我们通常的理解都是认为这是鲁迅埋下的希望之笔,但李欧梵先生的理解却新人耳目,他认为“是”或“否”都是对鲁迅含糊结尾艺术的简单化,相反,他把乌鸦这一意象提到了一个宇宙的高度,即所谓“天地不仁”的衡量尺度,认为乌鸦只是自顾自地飞走了,并没有估计人类的希冀。
多样化现代艺术技巧的代表作:日记体形式的超现实主义文本《狂人日记》;人物描写《孔乙己》、《明天》;象征主义《药》;简短复述《一件小事》;持续独白《头发的故事》;集体的讽刺《风波》;自传体说明《故乡》;谐谑史诗《阿Q正传》;无情节的群众场面的电影镜头似的描绘《示众》;非正常心理的描绘《长明灯》、《弟兄》……
拓展阅读:韩南《鲁迅小说的技巧》;黄金铭《追溯的抒情:对鲁迅第一人称小说的研究》
(二)“独异个人”与“庸众”
在探讨了鲁迅先生短篇小说的现代技巧后,李欧梵先生又从短篇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出发,将其分为了“独异个人”与“庸众”这两个人物谱系来进行探索。
“独异个人”---狂人;夏瑜;孔乙己;祥林嫂;吕韦甫;魏连殳…
“庸众”---咸亨酒店的看客;典型代表阿Q;《示众》中的集体看客;闰土…
这里着重整理祥林嫂和阿Q:
祥林嫂作为鲁迅笔下的“独异个人”代表,算是悲剧性最为浓厚的一个形象了,她并不具有鲁迅所说的“个人的自大”,而是一个受迫害者的“异类”。从婆家逃到鲁镇做工却不得;儿子的惨死却成为“看客”的消遣;悲惨的遭遇却被鲁镇人视为“败坏风俗”,从而沦落为做常人也不得的悲惨境遇中去,直至成为“祝福”的第一个祭品。这样的“独异”形象相较于吕韦甫、魏连殳,更加表露了鲁迅内心对时代环境的悲愤与控诉。(关于祥林嫂重复向听众讲自己儿子惨死的两次情节复述,李欧梵先生认为这是鲁迅先生圆熟技巧的体现,通过多次重复使听众厌倦,从而控诉庸众的无情。我从自己阅读《祝福》时的真实体验出发,认为此处还有鲁迅先生对读者的考验,因为我在读祥林嫂第一次的诉说时,还算是逐字逐句的读了下去,到第二次重复时,在意识到眼前段落与前面的诉说无多大差别时,就下意识地选择了跳读,也正是由此,在不满听众的无情时,殊不知自己连小说中的听众也不如。可见鲁迅笔锋的深邃与犀利之处。)
关于阿Q,李欧梵先生认为阿Q标志着鲁迅用小说探索国民性的结束,这句总结也恰好体现了以阿Q为代表的庸众的典型性:怯懦、贪心、无知、无骨气、骑墙、欺软怕硬以及著名的“精神胜利法”。在“大团圆”中,阿Q作为一个孤独的受害者被庸众围观的情节,鲁迅先生在《示众》中又一次对庸众“看客”进行了集体的描写,这是对中国庸众的典型叙述,使我们再次想起鲁迅先生有关庸众观看剥羊的比喻:“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人们的牺牲能给予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而况事后走不了几步,他们并这一点愉快也就忘却了。”
在此以李欧梵先生对鲁迅小说中的两类人的总的状况的总结作为结束:
“少数清醒者开始时想唤醒熟睡者,但是那努力导致的只是疏远和失败。清醒者于是变成无力唤醒熟睡者的孤独者,所能做到的只是激起自己的痛苦,更加深深意识到死亡的即将来临。他们中的任何人都没有得到完满的胜利,庸众是最后的胜利者。‘铁屋子’毫无毁灭的迹象。”
(三)《野草》之希望与失望之间的绝境
关于《野草》部分的探讨,我认为李欧梵先生的观点略乱且零碎,可直接阅读孙玉石的《野草研究》,更全面系统,此外还可参阅李国涛《野草艺术说》、闵抗生《地狱边缘的野花》、石尚文、邓中强《野草浅析》、李希凡《一个伟大寻求者的心声》。
但李欧梵先生对《野草》的综述总的来说,梳理的还是很中肯的,此处全段引用:
“诗人的内心自我,陷在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的绝路上,开始进行一种荒诞的对意义的求索。他认识到,在他长久求索的终点,并无什么至高的目的,只有死。当他在过去与未来的时间框架中寻求确定存在的意义时,发现“现在”也并无其他重大意义,只是一个不断的时间之流,一个变化的过程。因此,诗人痛苦的情绪,可视为在希望和失望之间的不断的挣扎。当他到达最黑暗的底层时,他在每一级找到的都是虚空;就在这最虚无的时刻,他决定依靠着从身内看向身外,依靠着确定自己和他人的关系,而走出这绝境。
但是在这关系中又有另一种矛盾。在独异个人与庸众的相对中,前者的行动除非和后者相关便没有意义,而后者并不了解他的意图。于是出现了奇怪的“复仇”逻辑。这是一种爱与恨、轻蔑与怜悯之间的紧张的矛盾,唯一的解决办法是牺牲:独异个人只能成为某种“烈士”,对庸众实行“复仇”,或是拒绝他们以观赏自己的牺牲而取得虐待狂的快感,或者作为一个固执的战士,对庸众进行无休止的战斗直至死亡。不管她选择的是战斗还是沉默,孤独者总要为那迫害他的庸众而死。”
另,对于《野草》的喜欢,全书背诵都不为过。
(四)杂文中对生活和现实的种种观感
鲁迅的杂文,我入手最少,了解的相关背景知识也远远不足,所以这一部分只是从李欧梵先生引用的几段杂文中一窥了鲁迅先生的锋芒、矛盾与坚持,希望自己能逐步深入拓展相关研读。作者:芒果之味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书笔记4000字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书笔记4000字:

有人说,女人的幸福是丝萝找到可托之乔木;也有人说,女人最艰难的问题便是面包与爱情之间的抉择。张小娴的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向我们讲述了程韵、朱迪之、沈光蕙三人在爱情里的悲欢喜乐,她们的爱教会我成长。
朱迪之、沈光蕙、程韵三人十三岁一起加入保中排球队,她们一起谈论月经、发育、胸罩、排球,甚至在后来一起谈论爱情、婚姻、孩子。在她们的生命里,深埋着彼此的印记。
在小说中,程韵是这样评价朱迪之的,“迪之不像保中女生,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刚开始认识朱迪之的时候,我以为她是个勇敢追求爱情的姑娘。她可以因为邓初发泳技很出色而对他倾心;她能够做到为了接近邓初发而参加渡海泳;她也可以为了吸引他的注意穿上性感的泳衣。
我还记得迪之和程韵的一段对话,在得知迪之是因为邓初发蝶泳游得很好而喜欢他时,程韵说“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泳游得好吗?”,“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须太复杂呢?”迪之是这么回答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女孩子,简单明朗。情人之间很多时候,女生都会问“你喜欢我哪儿呢?”,男生冥思苦想半天,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我是喜欢你的眼睛还是鼻子,但我就是喜欢你。”听到这种回答,女生一般都会很满意。情话不过是加了滤镜的谎言,女生想听的从来就不是正解。但是,这种回答一点都不真实。我喜欢朱迪之的直接,因为她很明确地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并且勇敢地展开追求,这无疑是她讨喜的地方。
故事的发展总是有许多意外,就算是王子也无法跟公主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迪之爱上了林正平,一个天王巨星,她很快地忘记了邓初发并和他分了手。在她看来,五年的感情比不上和林正平亲吻时的心悸。这无疑是个决绝的女人!虽然迪之和林正平的交往时间不长,但我相信迪之会像记得邓初发那样记住林正平,因为他使她明白爱情原来是可以玩弄的。
迪之总是能够很快地陷入对另外一个人的爱恋。在她刚刚对五年的爱人说再见并且很快地被另外一个人抛弃时,她曾经跟一个录音公司的技师交往过,因为这段感情的萌发不过是因为迪之太过寂寞了,并没有在她的生命驻足太久,这里就不赘述了。
就这样,迪之遇上了她生命中第四个男人卫安,一个飞车特技员。她说,第一次看见他,他正好是从熊熊烈火中走来,仿佛历尽劫难也要来赴约的爱人一般。我很庆幸,迪之还是当初那个简单明艳的女孩儿。她会因为一个动作、一个眼神而产生爱情。但命运好像总在报复迪之,埋怨她抛弃了邓初发那样好的一个男孩子,所以迪之总是碰到坏男人。卫安有个青梅竹马的爱人,严格来说,迪之在这段三角恋里充当了第三者的角色。在迪之看来,第三者是个很浪漫的身份,在这场三人角逐里,她想赢!可以说,在这种时候,迪之对卫安的感情就已经变了质。她不过是想证明自己的价值,她不会连一个人老珠黄的女人都比不过,但事实证明,她还是输了。但我想,她不是输给了爱情。
在迪之的一生中,遇到了很多的男人,却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的归属。虽然邓初发像一个忠诚的船夫一样一直守在他们爱情的渡口,迪之却从未想过踏上归去的船。就算受到再多的苦难,她依然执着地追求着爱情。对待爱情,迪之就像飞蛾扑火一般,哪怕耗尽生命全部的光亮,也要不顾一切。可是她的爱情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样,来得迅速,也快速地消逝,就像没有来过一样。她太寂寞了,以至于太过期待爱情,太过奋不顾身地投入到下一段感情中去,这样的迪之是令人心疼的,她的心已经千疮百孔,尽管有的已经结痂,却在黑暗无人知的时候,偷偷地疼着。我希望,能够有这样的一个人出现,或许没有那么高大英俊,但是却能带给迪之她想要的爱情。
我曾经疑惑迪之的爱情为什么会消逝得那样快,就算她遇到的并不是什么好男人。看过这样一个研究,美国康奈尔大学爱情心理学教授坦尼尔·伊露用了三年的时间对美国的情侣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经过相关心理医学测试之后发现,男女之间产生真正的爱情,其时间只能保持18~30个月。所有的爱情都是有期限的,传说中“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爱情是不存在的。读书笔记爱情必然都会经历亢奋、冷静到厌弃的过程,那么爱情从亢奋到冷静的临界点是什么,是性欲。是的,在很多人心中,爱情就像是高岭之花,不可亵玩。但是,就算爱情再过虚幻飘渺,它归根究底是人的感情,终究是七情六欲的产物。我想,迪之的爱情悲剧,是由于她自身对于性爱的过度追求。她将性和爱看成一体,以至于太多的男人得到了她而不珍惜。我记得,在她抛弃邓初发的时候对程韵说“他理所应当照顾我,我把最好的自己交给了他。”我并不是在强调朱熹那套灭人欲的说法,我只是觉得女孩子不应该对于性太过开放,如果你在一段感情中追求的是情人忠贞的爱情的话。
如果说迪之是个被爱情之火灼伤却依然执着地爱火的孩子,那么光蕙就是一直站在火堆旁,以冷眼看待世上痴男怨女的大人。在刚刚认识光蕙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爱上了一个比她大很多岁的排球队教练,老文康。我们姑且以为那是爱情。在临别的时候,光蕙想要将自己的贞操交给老文康。我以为那是个同迪之一样大胆的女孩子,并且是个完美主义者,她不允许自己的第一段爱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逝去。文章中对老文康进行了一定的外貌描写,我无法想像花一样稚嫩的少女就这样被一个老男人所玷污。我承认,认为老是个罪过才是真正的罪过,所以,我强迫自己把这段感情当作是一段美好的忘年恋,毕竟爱情是能够超越一切障碍的。但是,光蕙的献身终究没有成功,光蕙将老文康的行为看成是爱惜她的举动,并且在之后很长一段岁月中持续地为之而感动。
我以为这样的一个女孩子,是大胆的,是相信爱情的,并且她的爱情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她并没有因为老文康的年纪、世俗的眼光而放弃对爱情的追求,但是悲哀的是,她所以为的爱情终究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她所以为的爱惜不过是情人的无能而已。这样的认知,对于处于少女懵懂时期的光蕙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以至于她在之后的岁月中,她再也无法奋不顾身地爱上一个人。
对于光蕙,爱情就是个奢侈品,是她消费不起的。她所期望的,不过是个有良好收入的男人而已。她跟孙维栋在一起,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牙医的身份。到了后来,光蕙自己都在怀疑,自己爱的,究竟是眼前这个男人,还是医生这个体面的门面。对于光蕙来说,和一个性无能的男人在一起是一种痛苦,可是她无法做到彻底离开他,她太寂寞了。虽然这样的做法太过缺乏责任感,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她不过是个在爱情里接二连三受伤害的女人而已。在这漫漫长夜,又有谁陪她过呢?
在这本小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程韵和林正平之间的爱情。虽然他们之间经历了很多分分合合,但是好歹这么多年的岁月只为一个人而蹉跎,而不是在经历了许多之后,发现自己一无所有。这样的爱情刻骨铭心!
程韵和林正平之间存在的爱情毋庸置疑。程韵在遇到徐起飞、程星宇这些能让自己安稳度过一生的男人之后,明知林正平不会给自己承诺,还是选择回到他身边,哪怕会面临着再次分手的局面。林正平这样一个不羁的创作才子,哪怕在他的生命中,曾经停留过再多优秀的女子,哪怕知道程韵不会给自己自由,还是离不开她。他们之间的爱情令人动容,在故事的最后,令人遗憾、痛苦、不解、矛盾。这么多复杂感情交融在一起,让我不知道到底他们是应该分离还是重聚。
林正平是个有才气的作词人,他答应每年除夕都会送给程韵一首歌。这样的承诺,是浪漫的,是永恒的!这样的承诺无疑会令每个女人沦陷,而程韵恰恰是个喜欢才气的女人,以至于在分手过后,也会因为林正平的除夕之歌而重新回到他身边。
程韵是个在爱情里缺乏安全感的女人,但是林正平恰好是个爱情浪子。我一直无法理解林正平为什么能在爱着程韵的情况下,跟其他女人纠缠不清,为什么在发生矛盾的时候不去寻求程韵的原谅?我一直觉得如果真的很爱一个人的话,不会把自尊看得比自己的爱人更重要。如果不是,那就是不爱。
就像书中说的,林正平是个很好的情人,他会让女人伤心。可能我太过愚钝,无法理解一个才子的内心。也许不断的得到和失去能让他迸发出更多的灵感,来进行创作;也许他以为程韵不过跟他生命中的其他女人一样,只不过是偶尔停靠在他的身边便会离去;也许一颗心真的能够拆成很多半,去爱不同的人。
书中花了些许笔墨去描写林正平和他的母亲的关系,他们之间似乎连陌生人都不如。林正平的父亲是个海员,很早就死了,他的母亲后来跟一个中年男人在一起,林正平无法原谅他母亲的这种行为,也许他以为女人都该是忠贞的。他没有想过女人是会寂寞的,在失去丈夫的余生,她该怎么活呢?
也许林方文母亲的死是他们之间爱情的一支强化剂。因为她的死,林方文明白了并不是一切都是来得及的。他终于在爱情面前低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终于第一次主动去找程韵。女人无疑都是感性的动物,程韵可以因为林方文写的歌而爱上他,可以因为他脱下自己的鸭舌帽而原谅他,可以因为他的除夕之歌的承诺而一次次回到他身边,当然也可以因为他的第一次低头而重新跟他在一起。
我本以为这就是程韵和林方文之间的结局,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很庆幸兜兜转转这么多年,他们终究还是走到了一起。只是我没想到《面包树上的女人》不过是张小娴“面包树三部曲”的第一部而已,我无法用看《面包树上的女人》的心情去看另外两本书,因为那会使我难过!因为那使我明白就算深爱也不一定会在一起,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是不是所有在一起的有美好结局的爱情,都不过是假的。要想爱情永远保鲜,只有分离。
无论多么精彩多么沉重,那终究不过是他们的人生,也只有他们才知道这样的生命到底是暖的还是冷的,他们的爱情注定就像蒲公英一样永远无法停留。作者:汉师学业中心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