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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旧作:关于《未央歌》的读后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也许以下内容“旧作:关于《未央歌》的读后感”合你胃口!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1年,我们的主旋律竟然是一本书。

2011年,我们经历了很多事,我们是一边看着这本书一边走过了这一年。

2011年,我们一起回忆,一起憧憬。

未央歌。

那些纯粹得让人心疼的美丽,那些柔软得让人不敢再次触碰的岁月,是一首早已唱完的歌,却是我们心中永远回响的旋律。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老了。

余秋雨说,我无法不老,但我还可以再年轻。

我想,我再也无法年轻了。

我的梦,遗失了。

看未央歌,让我的思想疼痛得无法呼吸。我一再的承认,我真的老了。那些雪白干净的美丽,那些如诗如画的岁月,再也回不去了,再也无法拥有了。

在未央歌里,一切都分外美,尽情的美,不羞不惧的美,又欢乐的美,他们乐观得忘了愁苦,健康的忘了创伤。

回头看时,我们也曾经如此这般呵。曾经多么熟悉的镜头,多么熟悉的心情,如今,竟然陌生的恍如隔世,渐行渐远

这一年,我最大的杯具是失去了自己的梦想。在最纠结的那段时间,我以为有人带我走进一种新的人生,但是可惜没有;面对现实,我越来越放任了。有人说,生活就像强女干,如果你反抗不了,那么就享受它吧。是的,我接受了这个现实的世界,放弃了自己N多的美好的梦想。我想,我的人生损失的也许不是一片天空,也不是一个未来,而是我内心深处最真切的快乐吧。妥协本来就是弱者的代名词,我如何在理想的天空中如雄鹰般展翅?!

很多事,我们都是在被动的任由生活来改变自己,完全无法去主动选择生活。我曾经在微博里说过,人生最大的杯具就是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人,生活最大的杯具就是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看自己想看的书、听自己喜欢的音乐。是啊,有多久了,我不曾再享受过这一切。我们总说是生活的压力造成的,可这压力不正是自己所选择的么?

责任。我知道每个人都会拿这两个字来说事。男人肩上有天生的责任,责无旁贷。可是梦想呢?有几个人还记得这个词?当你看未央歌的时候,当你沉醉在那种爱和美好的氛围里的时候,你没有被这两个字眼触动内心的丝丝琴弦么?我多么渴望自己依然是那个二十岁的青年,那时的生活多么美好!

是的,那种纯粹的美好。

而今,这一切于我而言是多么奢侈和遥不可及!

当我放下心中那些梦想的时候,我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纠缠与争斗,有谁能知道呢?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现实中,周围的人,不都是这么生活着吗?什么狗屁理想或者梦想,对现在的人来说有什么现实意义呢?包括现在的在校学生。他们跟当年的我们是多么的不同,或者说现在的我们跟当年的我们是多么的不同。可是有几个人会认为这是一种杯具呢?

或者都觉得它是成长的代价,或者说是时代所造成,可我觉得这一切都是我们自己所选择。我们本来可以不向现实低头,本来可以追寻自己的梦想生活,本来可以过得更好。

我不是怀念学生时代,我只是怀念有梦想的日子。

我不恋旧,也不喜欢回忆,这一点与鹿桥先生相反。鹿桥因为一直忘不了他的学生时代,因为眷恋那一方净土,终生都在回忆着那时那里的一切美好。其实我要说,在当时也许并不是那么美好,只是经过回忆的沉淀,过滤了一切不美好的事物,所以显得格外的美丽,充满友爱和喜悦。人生活在这种回忆里,是一件幸福的事,也是一件可悲的事。我从来都不是一个生活在回忆里的人。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我宁可享受这静静的时光给我带来一份灵感,写一首小诗或者看几页书。世事喧嚣,难得宁静。喜欢回忆的人要么是懦弱,要么是长不大。直到今天,我极少去回忆我的学生时代,虽然我说,等到五十五岁以后,我要写一本自传,要写三百万字,光学生时代就可以写一百万字。是啊,那时候发生了太多可爱的事,用一百万字都回忆不完,但这不是我现在乐意去做的事。我没鹿桥先生那么优美的文笔,也没有那么乐观的心态,写不出像未央歌这么美丽的故事,但是我的回忆肯定跟大家一样,也是充满了精彩的。

那时,我们只有用我们的眼睛照下这眼前的一瞬,把影子印在心上。我们一生可以看见许多美丽的摄影,可是如这种有精神有感觉的回忆是不多的,而又是一纵即逝的,偶然注意到了,必定终身不会失掉。

就像是一些画面,会偶然的蹦出来,如同那朗朗星空中偶尔划过的流星一样,那种光和热都极短暂的惊鸿一瞥,已很难在心湖激起涟漪。是的,我们已经越来越麻木了,越来越懒惰了,不想去回忆,也不想去梦想,只想要安安稳稳的过着现在。而现在,也许正在从我们的指尖溜走,这世间,可曾有一刻时间是真正属于我们的?可曾有一隙空间是真正属于我们的?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是内心的快乐,还是物资的满足,还是名与利的追逐,或是情与欲的放纵?面对苍茫大地,个体的生命是多么渺小和微不足道,可是人们却总是不停的在为这些外在东西而奔波忙碌或挖空心思处心积虑。如果我们能从老子的思想中吸取一点点营养,我们的生命何至于如此贫瘠!佛说,人人心中都有佛,可是我们的佛性到底是被什么给蒙蔽了呢?

而我,如今,不能自由的信仰,不能自由的梦想,不能自由的言说,更不能自由的随心所欲的生活。

生命如此短暂,我们却在加速浪费时间。

那一首唱不完的歌,只能落在心田,随着流水落花逝去,心里再也找不到一个长满香草的伊甸园。

我多想自己永远年轻!让我依然有梦,依然可以去追梦。

我多想自己就此老去!从此省我烦恼,断我痴念与妄想。

我多想告诉你,我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想要真正主宰自己的生活!

溪水急着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回大地。而沧桑的三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夜夜归来,只为那曾经满园的幽香。2011年,我三十周岁。这一年,我倍感焦虑与沧桑,我一面急着奔向海洋,一面渴望重回大地。

因为我依然渴望有梦想有信仰的生活。

因为,我还未老。

未央歌。真的是一首唱不完的歌吗?

如果此刻,我们老去,有谁来传唱,有谁来听这唱声的诉说?有谁会比我们更懂得自己心里每一首歌的每一个音符与节拍,还有那一段一段的起承转合、余音绕梁?那些醒目的休止符在我们的人生里分割开的何止是梦想与年龄!还有那许多我们都不曾读懂就已逝去的与青春有染与成长有关的激昂的诗行!你还记得吗?你忘记了吧!未央的不只是一首歌!

我累了,倦了,我不想再唱了。让我歇息一会儿吧。

如果从此我不再歌唱,那么就让佛前的那只蜘蛛替我再修行一千年吧;如果我将再放声歌唱,那么请你们随时准备为我鼓掌吧,我愿把自己的青春与激情化作那澎湃的海浪,去追逐每一个月圆时刻的涨潮与巨浪。

2011年,请原谅我如此总结。

未央歌,请原谅我如此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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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桥的《未央歌》读后感2000字


未央歌歌未央

未央,未央,不问过去,不知未来。题记不知你可曾听过这么一首歌,在未央歌的催眠声中,多少人为他魂萦梦牵;

在寂寞苦闷的十七岁,经营一点小小的甜美;我的朋友我的同学,在不同时候留下同样的眼泪不知你可曾也有过同样的经历,虽然我们早已不再是十七岁,只是大学的美好而又夹杂着小小寂寞苦闷的日子,我们仍旧在继续。《未央歌》便是这么一部,叙写大学生生活的写照小说,只是它的背景,已离我们有些久远。

鹿桥的《未央歌》便是以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抗战期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和昆明的风光民俗为背景的小说,故事的主角,是一群如我们一般天真年轻的大学生。伍宝笙、余孟勤、蔺燕梅、童孝贤在烽火连天的岁月里,在平静纯洁的象牙塔内,他们彼此引为至友、畏友,有爱有怨、有笑有泪,并交织发展出一段属于青春和校园的爱情故事。书中关于友谊的描述、爱情的铺陈以及对校园精神的探讨,表现了一代年轻学子对真善美的追求与积极乐观的生命态度。很喜爱小说中每一个鲜活的人物,每个人的形象都是那么洋溢着青春的美好。伍宝笙,聪慧异常,如同身边的一个知心大姐,一个红颜知己;她的美,比燕梅的多了一些淡定与理性,更让人久久的回味。蔺燕梅,单纯又青春的美,确如那湖心的玫瑰,娇艳、芬芳,乃至全校的师生不忍采摘;童孝贤,小童,简单的快乐着,把复杂的问题通过默默地思考而简单化,每一天清晨起来都是一张快乐的笑脸,我多想看看他养的鸽子和兔子,多想看看他的荷兰鼠,看他的破制服,穿鞋从不穿袜子。当看到宝笙爱上了大余,大余吻了宝笙的唇,总觉得没有人能够配得上宝笙,心底里总是希望宝笙和小童在一起,而我也清楚,小童在宝笙面前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每次,总能被他引得发笑。许是不喜欢大余那近于死板的严谨和苛刻,又许是觉得宝笙的美好应该由那个简单而快乐的小童来守候,因而,一直为宝笙的归宿而苦恼。如若我也能像小童一般,一直简单快乐,没有烦恼,没有忧伤,那该多好!

那么,未央一词,在鹿桥看来,又是何意呢?未央一词源于《汉传》千秋万世,长乐未央,意为过去的来源不知道,未来的结尾也不清楚。不问过去,不知未来,我们眼前的大学生活不正是这样么。只需快乐,只需无忧地活在当下,过好眼前的生活,不必讨论过去,也不必摸索未来。未央未央,大学的生活便是一首未央歌。《未央歌》是抗战时期大学生活的另类书写。四位主角,他们之间有爱有怨、有笑亦有泪,这便是他们的青葱岁月,他们的大学时光。听着黄舒骏的《未央歌》读完了鹿桥的《未央歌》,令我久久地沉醉在这书、这文字带给我的感动之中。宝笙爱上大余,小童遇上生命中的燕梅,他们都有自己各自幸福的路。在黄舒骏特有的磁性歌声中,我似乎又重回到了小说之中,感受他们那个特殊时代的大学生活。

我深爱那个时代,若是可以选择,我愿生在那个时代,考上西南联大,或是四处游学流浪。民国时期的印象愈来愈真实,没有电视里看到的永远是紧张的局势,地下党与反动派激烈的较量,书中有的,鹿桥着力想刻画的,是那个时代的友谊、那个时代的西南联大活跃的氛围。

后知后觉、简单快乐的小童,长不大的小童,用他的乐观感染着蔺燕梅,并赢得了她的爱。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欢乐来的比当下实在,或是远足、或是郊游、夏令会,当所有人都在同样的处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简单、单纯,连一同跑空袭警报这么危险的事,都是快乐的事情。体味着未央歌的世界,再回到现实之中。去远游、去流浪、去呼吸自由的陌生的空气,或许在某个山野村落,就能遇到童孝贤,在某个城市之间,会邂逅一个蔺燕梅?童孝贤还会有,可另一个蔺燕梅或者伍宝笙却是难觅了的。毕竟时间回不去那个淳朴的民国时代,如今的民国也早已不是曾经的民国了。然而,庆幸的是,我们如今还是大学生,我们还有青春烂漫的大学时光,也许我们身边就有像是小童、宝笙、燕梅类的人物,只是我们发觉,抑或是尚未发觉。好好珍惜眼前的时光吧。至少谱写好一首关于自己的《未央歌》。然而在未央歌里,我羞愧地看着我曾经的梦想走远。也许梦想并没有走,是我越走越远而已。

香港文学史家司马长风先生在他的《中国新文学史》中把鹿桥的《未央歌》看作抗日战争和战后期间长篇小说的四大巨峰之一。另外三部是:巴金的《人间三部曲》、沈从文的《长河》、无名氏的《无名书》。而《未央歌》尤使人神往,读来几乎无一字不悦目、无一句不赏心。是啊,鹿桥的笔触是多么细腻啊,他用了很多的笔墨来写昆明的景,它的风、雨、落叶、湖水,那是他一生最好的时光,那每一笔都是青春的记忆,是友情的写意,爱情的气味。

这是一部用浪漫主义的写法来写大学生活的小说,可以说,《未央歌》中的大学从来没有那么纯粹的存在过,但其中对于友情、爱情以及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对于大学精神的描绘仍然让人心驰神往。虽然小说中所描写的生活不是我所能经历的,但是却是我所想经历的。然,如今的大学早已不是那时的大学了,读《未央歌》也仅仅只是一种怀念而已。

未央歌,歌未央,我们的人生之歌,一直在不停地唱下去。朝花夕拾,能拾回过往的美好;瞩目远眺,能遥望未来人生。可我只想一路未央,活在当下,过好眼前,平淡的幸福。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通用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闲暇之余我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写好读后感的关键要分辨出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提升自己哪些方面的能力可以帮助我们写好作品读后感呢?请你阅读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3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 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国民党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 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4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bò)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5

《长恨歌》写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感情杯具。这首诗在在讽刺唐明皇因为重色而误了国事的同时,也赞颂了人们感情的真诚和专一。

文章开头就说,“重色思倾国”,作为统治天下的皇帝,不是注重贤才,而是寻找美人,这样是办不成大事的,这也是整个杯具的根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杨贵妃有着卓然天成的美丽身姿,不能自甘埋没;时机到来的那一天,被选到君王身边。她回眸一笑,就生出百般妩媚、千般娇羞,表现出杨妃的绝顶美艳与万种风情。她有云一般的鬓发,花一样的容貌,皇帝十分宠爱她,从此以后,君王再也不上早朝听政了。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起兵叛乱,成千上万的车辆马匹护卫着皇帝逃往西南。从“千乘万骑西南行”看得出,这次逃亡十分的仓促。“翠华摇摇行复止”表现出人心涣散,预示着杯具即将出现。纵使逃亡的速度十分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最终士兵叛变,六军不发,要求要求处死杨贵妃,是愤于唐玄宗迷恋酒色,祸国殃民,玄宗只好将她勒杀。头上的花钿一件一件掉落地上,无人拾取;其中有珍贵的翠翅、金雀,还有玉搔头。一代君王,应对此状,只能掩面痛哭,却无法挽救;回头眷顾,禁不住血泪交流。“救不得”,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是唐玄宗的无助与无奈。马嵬坡下,杨妃葬身之处,空有荒凉的泥土,再也见不到她美丽的容颜。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真是挚爱之情。即使诗中暗含讽喻,《长恨歌》也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凄美的感情故事,仅有这样的结局,才体现它的残缺美。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6

不敢相信开始读这本书是去年暑假的时候,时光匆匆流过,物是人非。我只记得那无数个夜晚,天上的星星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行,我也在按照自己的轨迹前进。不知不觉有些事情其实已经注定,昏黄的灯光下,那个努力奔跑满身是汗的少女唯有用现在的眼泪来回忆过去。送走了夏季,在这个不同以往又相似的秋季里阅读完。在这些日子里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但是日子还要往前,加油������

看这本书的起因是现当代老师推荐,让我们看一下讲了一个南方女子一生的故事。直到现在,王琦瑶给我的印象还是那种旧时代上海画报上的女人。不管岁月如何摧残,不管日头如何漫长。在看书之前已经知道结局,但王安忆高超的写作手法还是让我在看到结局是感到毛骨悚然。一开始差点读不下来,作者手法十分细腻,写的东西面面俱到又深入骨髓。女人的一生可能都要遇到几个刻骨铭心的男人,此恨绵绵无绝期啊!最后的结局是让人唏嘘的,对于王琦瑶来说,每个人都是过客,留下了痕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陪伴到她最后,死于非命让王琦瑶的命运蒙上一层灰。这个曾经轰动一时成为街坊谈资的她,这个看似精明实则囿于感情的她,这个无比孤独又无比渴望爱情渴望陪伴的她,是你是我也是她………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7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通用


读书、读好书能帮助我们感悟人生、思考人生,作者写的作品,让我受到很多启发。每当我们有了新的感悟,不妨记录下来,这有助于记住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你是不是还在为自己的读后感质量不高而苦恼呢?以下为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1)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2)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3)

前段时间疯狂的迷上京剧,尤其是梅派。学唱了梅派代表作品“穆桂英挂帅”。对“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的穆桂英非常欣赏。梅派经典,以柔美婉转的杨贵妃形象为主,但刚柔相济的穆桂英、虞姬,也是梅派塑造的光彩照人的角色。梅派传人梅葆玖,把“大唐贵妃”演绎到极致,一曲《梨花颂》也成为经典。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如泥”脱胎于《长恨歌》里“梨花一枝春带雨〞。长恨一曲千古思,想那相爱的李隆基与杨玉环何幸,被后人不断的歌咏传唱。

今天是正月十五,学校一旦开学,元宵节是绝不在放假之列的,除非刚好赶上星期天。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我们这里也不大流行。从腊月就开始的灯会,到现在恐怕也让人审美疲劳了。“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盛景,倒是随处都能够遇到,不过是堵车堵的人心烦的时候,无奈的美好联想而已。早已没有了赏灯过节的兴致,人们多思的是如何减肥,把过年胡吃海塞的过错纠正过来。所以元宵节主要就热闹在微信和QQ里。然各种祝福,虽花样百出,实则一个意思,元宵节快乐。

快乐于现代人早已是奢侈,却又是最为廉价的希望,人人都想拥有,人人都想送出。最终会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停在时间里的烟花。昨晚的月亮很大很圆,让人怀疑是不是农历计算错了一天。前不久的'超级蓝月已让人惊艳,这轮满月便不是稀奇之物,亦没有多少人去歌咏感叹了。

还是会想到汤圆的,以前吃汤圆是自家做的。把黑芝麻、核桃、花生炒香了,打磨成粉,再用猪油白糖炼制,辅以桂花或橙糖粒。汤圆的心子,已耗费了无穷心思,白糯的汤圆便承包了做者的全部祝福。或者在某一个汤圆里包上洗净的硬币,则吃上的人就好运好兆。旧时的年味,到元宵节是隆重的收尾,是节日的高潮。(很喜欢《千江有水千江月》,便因为它写的年味浓美)一碗汤圆的个数,都蕴含了美好的祝愿,好事成双,三星高照,四季发财,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巧成福,八方来财,九九长寿,十全十美(不大允许只吃一个)。

我记忆里最特殊的汤圆,如今已是绝唱。那一年元宵节姐姐突然生病,外婆母亲照顾她去了。我与表妹则拜托青春正茂的小舅。小舅聪明而贪玩,早上嘱咐我和表妹只管赖在床上,别起身,待中餐早餐一起解决。我俩饥肠辘辘,催他做汤圆。他倒好,三下两下做的四个大汤圆。有多大呢?平常吃饭的小碗只能装一个。于是那天我与表妹各吃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汤圆,小舅吃了两个。三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笑逐颜开。如此特殊的记忆,随小舅的去逝,而成为记忆的乐梗,斯人已逝,怀念如故。

而怀念之情《长恨歌》表现得那么深切,“圣主朝朝暮暮情〞〝孤灯挑尽未成眠”。相思之情浓烈、惨淡、持久。我们的怀念,则淡而弥久,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元宵节其实又是情人节。中国人好玩,自己的情人节,从七夕到上元均已忽略,别人的2月14被商家热炒,就记得真真切切。又送玫瑰花又送巧克力,还红包满天飞,大家都陶醉在祝福里不宜乐乎。而更多克己、谦逊又含蓄的人,无所谓的过了每一天。美其名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有人替他们分辨。其实从忽略拥抱到忽略节日,中国人早已不善表达爱。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教育鸡汤,恰好折射出人性的冷漠。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4)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读书笔记:繁梦三千,璧陨黄泉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5)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关于长恨歌读后感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与看法。我们应该如何来写作品读后?以下的长恨歌读后感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冲着茅盾文学奖来的,果然没有让人失望,看之前,先百度了作者,百度了同名改编电影,我是在电影先入为主的影响下,带着演员的外形,深入到了作品的品读,一个女人在特定时代下的一生,王绮瑶是怎样一种女人呢?自恃清高,却总总遇人不淑,一而再的错过一个对他执迷不悟的程先生,两个人都是悲惨的结局,这样的人,这样的故事似乎很熟悉,我们周围总能听到,或是知道有这么一两个这样的人,怎么说呢,我是觉得这两个人在感情上的命运似乎与时代并不是特别息息相关,程先生可惜了,但是王绮瑶却让人读后有种自作自受的感觉,如果没有那么虚荣的去选美,如果没有被李先生的钱权所打动,如果没有爱上不值得爱的人,如果好好用心养育女儿与之建立良好的母女亲情,如果不去奢望自己依然风采依旧,如果……我可能觉得一个女性在哪样一个时代,其实也是可以不把自己过得这么让人嫌弃的,一个活在虚荣崇拜的幻境里,不知道清醒努力去生活的女人也许不值得同情,她的结局就是最终的答案……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王琦瑶

读完了《长恨歌》,我的两大感受,一是红颜薄命,二是事有始终。“红颜薄命”,薄的不是命,而是这命福;“事有始终”,看的不是果,而是这种。

王琦瑶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但凡和她有过深入交往的男人几乎都会喜欢上她。从一开始的程先生、李主任,到后来的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但这些和她有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又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她。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都是与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她最后的死去,也是与一个和她并无多大情感瓜葛的男人有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是个风流成性的女人,倒也让她这“上海小姐”做得名副其实了。

王琦瑶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她一生中遇到了六个男人,这让人摸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她最爱的。对于追求者,她似乎是来者不拒。都能在这些男人身上找到她要的温存和依赖。她甚至可以为了爱,不求名分和许诺,只要眼前的陪伴与关怀。这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意思,但也恰是在这得过且过里,可窥探出作为一个女人的她,终其一生所求的不过只是一份安稳踏实可以依靠的爱。但王琦瑶毕竟又是个特殊的女人。红颜薄命的定数注定了她的命福短浅,让她这一生在寻求爱的过程里,循环往复,得而复失。

王琦瑶又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懂得了随遇而安。在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里,她不随大流,懂得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女人的独特魅力,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带有一种自知之明的味道。

在王琦瑶前半生繁华似锦的岁月里,她遇到了名利权贵的李主任。毕竟年纪尚轻,她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和幻想。所以当她在李主任这权力象征的追求者面前,虽是因为畏惧而顺从,但也是因为对爱富有浪漫的憧憬,所以尝试。更何况那时候的她已是个家喻户晓的上海名媛。自古英雄配美人,怎么做也不会错的。当然,这其中也是藏着些作为女人的心高气傲和义无反顾在的。直到李主任失事去世,身份陡然转变的王琦瑶又依次遇到了阿二、康明逊、程先生、老克腊这些男人。正是这些男人将她那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生信念步步扎深。

而与王琦瑶交往过的这六个男人,身处的时代、社会地位、学识经历都是不同的,但他们却都能在她身上寻到自己要的那温柔乡和梦中情。虽然也无一例外的都是黄粱一梦,但因为他们那梦中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王琦瑶,所以也是不枉此生的。

王琦瑶看似糜烂无度,一生荒唐。但从她的衣食住行里却能看出她是个捉得住细节,懂得过活的女人。虽然被男人再三地抛弃让她变得谨慎,但再遇到爱时,她仍能以诚相待,奋不顾身。甚至比年轻时更能豁得出去,看得明白。

只可惜多情总被无情伤。王琦瑶的爱情总是让她始料不及,来了又走。一句红颜薄命,是否真的可将其说尽?

王琦瑶死前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摇曳不止的电灯。这让她想起四十年前的片厂。而我在想,倘若她王琦瑶四十年前谢绝了吴佩珍的邀请没有去片厂,没有结识那位让她试镜的导演,没答应程先生帮她拍照,没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她是否就可以像上海弄堂里那些普通的女人一样,过着最平凡却是最实在的生活?

王琦瑶一生的故事,要从她生活在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说起。那时的上海是摩登的代名词,是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多少男人想要在此安身立命,干出一番大事业;多少女人期盼在这里享受繁华,寻一位王权富贵。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上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里充满着的时尚气息,培养了她作为一名女性,对美的关注与追求。也将那作女人的风情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尽管在那个生活艰苦,穿着简朴的五六十年代里,使她仍能保持着一股女性的魅力。虽是不经意的,却还是能叫人辨得出。再到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日子里,人们的生活又渐趋多元与时尚起来。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头衔又再一次被人们提起。在一场场的舞会派对里,她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年前。只是岁月留痕,此一时不如彼一时。那时候的王琦瑶是舞会的芯,现在的她只是这舞会的影。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也是时代改变了她。

四十年的光阴,让王琦瑶体会了浮华与平淡。但四十年代的上海毕竟是特别的,繁华的。它骨子里带有一种天生的贵气。虽然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它一下子由贵气变得普通,但它的骨子里多少是藏着些不甘的。可它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只好将这一切的不安分往嘴里咽,往肚里藏。待时机一来,便又是一番大变动。而生活在这里的王琦瑶自然也不例外。

王琦瑶一生看似放荡不羁,却是个最不自由的女人。她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偏离常规,却也逃不出世俗伦理的束缚,并在这边缘如履薄冰,艰难行走。

从被包养到成为弃妇开始,王琦瑶这一生的结局似乎就只能是不幸的。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机会。连她的外婆也认为,因她开错了头,再拗过来就难了。即使再开了头,到底比不上那开头了。

后来,王琦瑶又遇到了康明逊。但有介于她的身份,康明逊最终没有正视过这份感情,即使她生下了孩子,也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名分。虽然康明逊有过抗争的念头,但也只是惊鸿一瞥的闪现,不作数的。

在那个已讲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里,的确是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但始终还是没有做到男女人格和地位的平等。像李主任这样的达官显贵可以妻妾成群,有理想抱负的男人可以放弃日夜陪伴他的女人,不满眼前寻求解脱的男人可以抛弃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而变成弃妇的王琦瑶却始终得不到男人的宽慰与相伴。男人可以对女人始乱终弃,女人却难以得到男人的一生相守。男人想在女人身上寻求贪婪和欲望的满足,女人却想要在男人身上求得依恋与陪伴的希望。

《长恨歌》记录的是王琦瑶的一生,唱的却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哀歌。世俗让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滋长,让女人的小女人眼光蔓延。说不清谁对谁错。时代是在进步的,人也是在进步的。值得肯定的是,我所处在的这个时代的新女性,的确是要比那时候变得独立有思想得多的了。

都说王琦瑶和阮玲玉很像,那我就用张曼玉主演的电影《阮玲玉》的主题曲《野草闲花风春生》的歌词,来作为我对王琦瑶这一生的总结吧: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怎受得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仇海,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骊山。骊山本就是多故事的地方,相传女娲补天时就是在骊山挑选的五彩石;幽王也在此为博美人千金一笑烽火戏诸侯。而唐明皇李隆基,也在此遇见了改变自我一生命运的人——杨玉环。

那时李隆基还是一代明君,只是陪着爱妃武惠妃来养病而已,而杨玉环,也仅仅是“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或许那时的惊鸿一瞥,就已为日后埋下祸端。一见倾心,爱恋的情绪在心里日夜疯长。

武惠妃最终在病魔的纠缠下解脱,玄宗痛失爱妃,悲哀绝望之时,他想起了骊山脚下,那天生丽质的杨姑娘。可那时,玉环已在他的亲生儿子寿王怀中巧笑嫣然,应对自我的儿媳,他定是犹豫了许久的罢。道德与情感间,他定是辗转反侧了许久的罢。那样的爱,即便在此刻也是要遭受冷嘲热讽的,更何况在当时了,更何况他李隆基还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明君。

终究是情难自禁,情难自禁,他不顾外人如何言语,将那“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环夺了来。夜深人静时,在她面前,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也不是抢了自我儿子妻子的父亲,他只是她的三郎。一个情意绵绵的三郎,一个只属于玉环的三郎。

或许正是这样的平淡,才让玄宗对玉环刮目相看,才让玉环“三千宠爱在一身”。才有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荒淫无度,才有了“姊妹兄弟皆列士”“不重生男重生女”。玉环玉环,既是情人又是知己,故有伯牙摔琴谢子期,今有隆基作鼓伴环舞。

“从此君王不早朝”,终究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安史之乱爆发了。她如此爱她的三郎,如何舍得他去亲征,他可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一代明君呵!所有爱恋,所有痴缠,在那一刻变作了“宛转蛾眉马前死”的凄凉绝艳。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人死去,该是何其的残忍,何其的心痛,却也只能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可玉环却似当真怨他一般,竟然“魂魄不曾来入梦”,一次,都没有。

以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简单甜蜜,这不属于天家的简单甜蜜,最终化为了“昭阳殿中恩爱绝”的落寞。天人两绝,此刻只愿“天上人间会相见”。可“天长地久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人生若只如初见。若他当时只是单纯的对杨家女一见钟情,或许这爱便随着时间流逝了,这杯具便不会发生了吧。可我相信,若要他们再选一次,结果,定是相同的。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6篇


读了好书之后,应当从中得到希望、勇气和喜悦,开阔视野,读了作品,让我体会到了人生百态。只要我们静心阅读,一定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本意,什么是作品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1】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读书笔记:繁梦三千,璧陨黄泉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2】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3】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落叶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吹落的梧桐叶,勾起绵绵长恨。

一个是重色轻国的君王,一个是娇媚恃宠的妃子。云鬓花颜,芙蓉暖帐,曾经铸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自古君王迷色误国,爱江山更爱美人,只可惜李隆基生不逢时,安史之乱,六军不发,君臣出逃,情急之下,只有以杨贵妃的死换得苍生性命。西南路上,悲凉秋景,马嵬坡生死离别,无边落木萧萧下,香销玉陨。

长恨啊!为国之君,身不由己,不忍割爱却又欲救不得,“血泪相和流”是那没完没了的恨。蜀地的寂寞悲伤,还都路上的追怀忆旧,回宫后睹物思人,白日伤情夜难眠,朝思暮想不复返。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真切的酸楚愁惨,梦中的“悠悠生死别经年”是那动人心魄的恨。

行宫月色,夜雨铃声,萧条衰败,落叶有情。上天入地,蓬莱仙境,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拖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

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闪过瞬间的美丽。吹落的梧桐叶,从高高的枝头掉下。从枝头到树根,从完美到毁灭。也许李隆基本不该为大唐天子。一个贫民百姓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白头偕老,又有谁会横加阻拦呢?或者李隆基不是贪图享受的酒色之徒,杨贵妃也不是个好玩的女子,又哪里会有六军不发,马前死呢?既然是一国之君,就要以江山为重,社稷为大,否则到头来只会陪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可兼得,成全了一面总还有另一面让自己心痛啊!

落叶梧桐,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4】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5】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朽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6】

《长恨歌》的第三部分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分,这是就文字表达和通篇气韵而言。

所有的遮遮掩掩,所有的欲语还休,在这里都呈现出一种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意思。以前都是小打小闹,旁敲侧击,在这最后一部分,终于都云开雾散,万物归宗,文字洗练,意向准确,每一句话都说出了王琦瑶和读者的心声。

用王安忆自己的话说:“原先它是多么不规矩呀,角角落落都是风情的媚眼,你一进去就要上它的圈套。如今,又好像是故事到了收尾部分,再嬉皮笑脸的都须正色以待,再含糊不过去,终要水落石出了。”

读者都期盼着一个风情万种暗藏媚影的结局。

然而,几十年前的风情还是敌不过时间的冲洗和嘲弄。

王琦瑶先是和自己女儿毫无意义的对抗,是的,她比她女儿美,她比她女儿更懂得美的真谛,但是这真谛是用来传授和教导,用来滋养和施恩,如果用来一一对照,就显得怪异,甚至于可怜。

此时的王琦瑶像一只一直沉睡的蝉蛹,终于决定破蛹而出,但是早已经不是她当初的世界——她毕竟不做上海小姐已经很多年。

后来,女儿远嫁美国,她依旧和女儿的旧友玩成一片,还是因为无所寄托吧,还有那颗不服老的心。

王琦瑶作为女人中的女人,她也许可以忍耐寂寞,但是她不能忍耐周围热闹的风景里,她不在其中。不是恨着,就是爱着,她不能被冷落在阁楼的角落里。

她一辈子小心翼翼的藏着收着也守护着,自己的美貌和智慧,遗恨常有,来日无多。可惜的是,她正经爱过的男人都不可能给她一个一生一世的结局。

李主任自不必说,她本就是他特地买来的金丝雀;康明逊有点可惜,不是说没有结果可惜,而是说,他的出现搅乱了本来也许可以和王琦瑶玉成的程先生——康明逊那个人自己倒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惜的是王琦瑶的一片真心。

最后出现的老克腊,明明就是康明逊隔了二十年的光阴再次还魂,除了暧昧,一无用处,得到之后,又疑心自己是不是还有更好的选择。

王琦瑶自己显然是看不到这一点的,在明明该山远水阔的时候,被挑起的一颗凡心竟然无法回到从前的优雅姿势。

她以为这次是她自己选择的不要结果,她以为她这次甚至还有金钱打底,但是这与26岁的老克腊来说,这种交往是多么的难堪和难为情——好像他是特地来占她便宜似的,不光为了肉体还有利益。

这次王琦瑶的主动破坏了所有的游戏规则,所有的恋爱的无法明示的朦胧和不动声色的进退,一招一式中暗藏的美好,终于全部消失。

不是说主动或者进取有错,只不过错的是时间和这个人。聪明了一辈子的王琦瑶终于做了一回愚蠢的凡人,又或者她的阅尽千山的看破和无所保留,不是面前的这个人可以承受。

收藏了一辈子的七窍玲珑玻璃心,交给一个凡心尤炽的人,摔碎了踢远了,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只叹人生长恨水长东。终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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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1)

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2)

从来没有过,倒也无所谓;曾经有过的,便再也放不下了。

一曲《长恨歌》,所有的痴与怨、哀与愁倒都应了这句话。王琦瑶跌宕的一生亦是终其所累吧。

先说说小说的主要情节:少女王琦瑶在民国末年机缘巧合被选为“上海小姐”,而后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风雨飘摇中大员魂归长空,露水姻缘后只能捧着遗金缅怀遗像;上海解放后,王琦瑶继续辗转于各色男人间,毛毛娘舅、萨莎、程先生、老克腊……最终,暮年的她被女儿同学的男友因为那一盒遗金而杀死。

故事似乎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所有的感情都不是那样灿烂燃放而不加保留,一切是收放有致,欲与高潮又戛然而止,那些大团圆式的美好结局注定不合时宜,而小说的结尾是否得当,这是后话。

先说王琦瑶和程先生吧。一提起程先生,脑中立刻跳出的竟然是金岳霖,但金岳霖毕竟还是世间少有的。而王琦瑶也毕竟不是林徽因。王琦瑶的美丽与梦幻是程先生发现并展示给她的,而这份美丽与迷恋化成的爱慕也牵住了程先生的一生。为了这一份爱慕,他几十年孑然一身地守着那一抹他为她创造的风情,甚至在久别重逢后还能不问不闻的照顾生下别人孩子的她坐月子。爱是世间最善也最恶的心,他承着王琦瑶的辜负也辜负了别人(王的好友蒋丽莉)。他求王琦瑶时,王琦瑶因不爱选择逃避;而几十年尘埃落下,王琦瑶反过来求他时,他终因双重的辜负同样选择逃避。

李主任,这是王琦瑶的第一个男人,因了他,她才真正蜕变成女人。该怎样评说这位国民党大员和王琦瑶之间的“爱情“呢?想起一句说男人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也许这就是男人的天性,也是人的天性: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他和王琦瑶也算是各取所需。身居要职,官场尔虞我诈,形势波诡云谲,他求的,不过是现世里的一点安稳。而此时的王琦瑶,单纯并不愚蠢,奢求但不要求托付,在海上波涛汹涌里太久,她就是他略作休憩的港湾。锦衣玉食,有时并非女人生活所需。尤其是长得好的女人。

“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便蒙混过去了。但这个世界,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唯恐你不知道的。而这个时候,连自己都愿找一个方法来证明自己了。而这个证明更多时候就是那些世俗里成功的男人。她甚至知道与李主任就是一场繁华的梦,靠不住,依赖不了,但依然是惟愿长梦不愿醒。

李主任死后,王琦瑶的梦终于跟着破了。短暂的蛰居苏州之后,终是受不了那海上繁华的挑逗,回到上海。都说纸醉金迷、黄粱一梦,可真真的身处之后,归于平淡的生活却是冷清更为冷清,寂寞更是寂寞。

做了这一梦后,王琦瑶终于明白:再绚烂的感情必得以生活为底色,女人靠的终究是自己。所以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盒金条不到万不得已,一直丝毫未取。

日子仿佛就会平静流淌下去,回到上海的王琦瑶学习了护士工作,倒是能自己养活自己了。那关于上海小姐的殊荣,与李主任的往事,倒真像随着改朝换代变作了前尘旧梦。但偏偏就会有人来挑拨这一颗心,而人心呐,是最经不住挑拨的,这一挑,心底的不甘心就草似地疯长了起来,而毛毛娘舅就是那挑拨的一根草。她背负着过去,他是家族庶出,在身为妾身的生母和正房的大妈之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夹缝里那点可怜的生存境地,明知结合不易,可有了那点零星的希望,她还是忍不住地靠了上去。即使要把腹中胎儿嫁祸给另一个被命运抛弃在边缘的可怜男人——萨沙,她还是做了。只是那星星之火,经不住寒风一吹。两个男人在责任和背叛之间,就那么轻易的逃避了。她这才明白什么是趋利避害,而她竟被他们生生当做了害。

也罢,倒不如抱着自己腹中的孩儿共度余生,男人不是自己的,孩子终归还是。

岁月流淌,有的女人就和古董一样,世间越久。那一点光泽俞见柔和,经了光阴的历练,没有了耀眼的微刺,映入的,都是满满的欢喜;也像留声机,即使有了沙沙的响动,可流出的音符却是永不过时的风情,其中的余韵和悦耳也不是所有人都懂,而懂得,便注定了沉醉。为王琦瑶沉醉的,就是老克腊。有太多的人说这是一份畸形恋,也许从相差几十年的年龄来说是如此的。但是如王琦瑶的心,又何尝会变老呢。

所以,老克腊这样恋旧而又有一份苛求安稳的心在王琦瑶这儿找到了归宿。只是这一次,面对这个与自己相差了四十年光阴的旧人,她终于是怕了,她这一生不论是风情还是罗曼蒂克,都是尾巴了,而他偏偏就是在这尾巴上赶了过来。而且赶得那么急,那么不顾一切。终于,她还是骗不过自己,想是时候了结自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那一个底是不能退的了,而现在她愿意把自己的那一个底——一盒金条交给他,换他伴她这最后几年的时间,把这交了他,她是没有任何挽留和余地了。倘若一直没有他倒没什么,可有了他,再一下子抽身退步,便觉得脱了底,什么也没了。她把盒子试图打开给他看的一段总是读起来让人唏嘘不已,有落泪之感。但是,他终究不甘也不敢接受了。他真是不知道王琦瑶的可怜,这四十年的罗曼蒂克竟是这么一个可怜的结局。他没赶上那如锦如绣的高潮,却赶上了一个结局,这算是什么命啊?如此,王琦瑶一生对感情的希冀终究是尘埃落定,尽管不甘,还是相方设法想赢得老克腊回来。

其实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在王琦瑶蛰居苏州出现过,而后却凭空消失,以传统观点来看,这似乎不合情理,但仔细一想,却明白深意:他真是书名《长恨歌》的引者。这个阿二不仅重新把王琦瑶回上海的心唤醒,也暗示了王琦瑶的一生,他说王琦瑶是: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看似句句夸赞花容玉貌,可说者无意,看者有心。

这诗词的描写对象,王昭君,琵琶女,杨贵妃,哪个不是命途多舛、红颜薄命,这最后是景象虽是嫁娶的吉祥,可那底色终究是灰暗的。这也对应了后来王琦瑶女儿要出嫁了,她抽出那准备了多年的嫁妆,说我多少年前就为你准备的。要缝喜被了,她对多年相交的严家师母说:你知道,我这样的女人是不能缝这鸳鸯被的,严家师母你儿女双全,大富大贵,薇薇有你百分之一的福分就好了。随后即使一针一线也不碰。这样的情节总是让人心酸,再罗曼蒂克的生活也抵挡不了她对这平静生活的向往,而她一生求索的,不过是在罗曼蒂克下,有这点平凡生活的底。

海上繁华梦终碎。王琦瑶的死,也许真的是王安忆安排的有些突兀,这样的戛然而止总觉牵强。但面对这样一个具有上海史诗的东西,期间的点缀和细绘已经让人惊叹不已。我们也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结局也好,命运又是有多少东西是我们能感知的呢?太多是不期而遇,不期而至。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3)

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捧一卷古书,穿古今,恨无期。

――题记

曾几何时,她还“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令人艳羡。她被宠,被爱,天下至尊只高的人愿意为她准备极尽奢华的生日宴会――极乐之宴,她该是何等的幸运。

“云想衣裳花想容,”他,从第一眼在殿前看到她婀娜的舞姿时,便深深地迷恋上了她。“惊破霓裳羽衣曲”便是他那时的感受吧。她的确与那些世俗的女子不同,惊为天人,一顾倾城,再顾倾国,能使他沦陷其中,无法自拔。她的一舞,惊艳了他的时光,使他愿意为她温柔其以后的岁月;她的一眼,便是他的万年。那一抹妖娆的身影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那个名字――杨玉环,则如罂粟般不知不觉间渗入他的皮肤,他的血液,他的脑海,使他不顾大臣的劝阻,违背天理,收自己儿媳为后宫中的嫔妃。

其实,并非他不爱江山、不顾社稷,只爱美人。只是,“回眸一笑百媚生”――早已牵动他的神经,令他着迷,令他沉醉,令他疯狂,令他成魔。

或许是她的滋味太过于美好吧,与她在一起时,他常常会把自己认为成一名平凡普通的男人,以至于忘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忘了江山社稷。他常恨春宵苦短,也因此罢朝寻欢。

然而,正是因为他的不负责任,也最终酿成了她们两人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大臣百姓都愤玄宗,愤他迷恋女色,恨她祸国殃民;“六军不发”要求处死杨贵妃。玄宗虽恨,但由于自己内心的怯懦,马嵬驿前,他只能看着他的玉环“血泪相和流”,但他无力阻止,却也不敢阻止。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一坯黄土掩风流?人生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一夜,无眠。此后的每一夜,更是无眠。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长恨歌,爱过,恨过,终成遗恨,恨无期。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篇4)

最早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三刚开始的时候,课间无聊看到同桌桌上放着一本《长恨歌》就随手拿过来翻了翻,越看越有趣就借回家接着读。今年寒假整理书房,翻到这本书的扉页赫然写着老同桌的名字,才想起来这本书一直放在我这里忘了还他。碰巧寒假出行去了一趟上海,现实与文学终于有了一个相交汇的机遇,又可以在读书的过程中发现一点新的东西。

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出发,《长恨歌》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通篇看过去似乎有些零散的故事情节、细腻的笔触、纷繁复杂的感情、背景又是一个国际都市几十年冗长且艰难的变迁。上了大学之后常常在种种无形的压力中迷惘,读书就更偏爱奔放朴实读之畅快的乌托邦。而王安忆的这本书与张爱玲的作品读起来的感受有着太多的相似,书中的争议和矛盾是一种无声的嘈杂,除了新年阖家团聚得以放松时,还真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时机去读这本书了。

回想了一下去上海玩儿的那几天走在上海街头看着种种景物的感受,再看看这本书仔细地琢磨一下。似乎有那么一点之前我无法理解的东西更清楚了一些。全书的灵魂人物王琦瑶,千千万万上海姑娘的代表。从前无法理解她的生活,还是因为自己经历匮乏无法仅凭想象就勾勒出整体的轮廓。亲身去走了一趟,感受到了这座城市昼夜无息的繁华,从未休止的变迁,还有从前只是耳闻却从未得见的排外和冷漠。或许作为一个旅游城市,上海热情洋溢。一旦妄图接触它的本质,它却摇身一变成了冷美人。王琦瑶的个性跟这座城市也有那么多的共同点。精致华丽的外表,不那么柔软亲和的内心。果然有些东西,经历了便懂了,亲身体会之后就不会站在局外盲目的叫嚣我不懂、我不理解、我拒绝认同与我差异太大的东西。

王琦瑶是王安忆创作的具有绝对代表性的一个人物,那段时期里上海任意一个角落里的上海女孩,都有王琦瑶的一面两面甚至多面。对于全书大段篇幅来写的她的感情生活,与《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很相像。稍有不同的是流苏温婉,王琦瑶放纵。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如出一辙,最后惶然的结局也相同。如果没有一座城市的颠覆来成全,不知道两人又要如何自处。书中这种疲敝的感情纠葛实在是看不下去,不多赘述。值得补充一句的是此处不多言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借用一句被高中语文老师讲了很多次的话:一千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再加上寒假看到一句很多事情只是不同,并无对错,联想到这次读书的感受,很有触动。不喜欢的事情不作评述不予争论,求同存异互相尊重。知人不评人,知理不争论是最大的礼貌。

写到这里,这本书本身似乎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读书过程中的联想和生发占了主流。寒假闲着的时候天马行空想了很多事情,有的想明白了有的还模糊着,看的书给思考的过程提供了很大的助推作用,终于也算进益了那么一点点吧。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范文5篇


学无止境对任何人来说都适用。我有读过一本名叫《长恨歌》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这本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你是否有写《长恨歌》读后感的问题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范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范文 篇1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范文 篇2

《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范文 篇3

女人是首歌,唱出了时代的旋律,唱出了桑海的变迁,更唱尽了人世间的种种爱恨情愁。可她们却从来都不是时代的主题,她们只是主题中的背景音乐,千年不变的历史主题却不停地切换着时代的背景旋律。女人就犹如历史的胶片一张张地定格,却又一张张地尘封,直到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沉淀,只有回忆还在继续着她们的故事。

纵然是妖娆美艳至极的夏姬也无法主宰那个狼烟四起的年代;或许沉魂西湖水底的游鱼永远都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个让自己沉淀西子湖底的绝世美女却只能是诸侯争霸的工具呢?荒凉大漠,渐行渐暗的余晖映不出塞外美人的袅娜多姿,望不尽的漫漫长路,哪里才是这位千年美女的真正归宿呢?寒宫冷月下那抹柔软的倩影,不是天上飘逸的彩虹,划出的是一道道长长的相思之痕,永远都无法抹平!

数不完的故事是读不尽的红颜悲剧,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王琦瑶是这些千千万万薄命红颜中的一个,是极普通的一个,却又是不平凡的一个,她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城市的代言。王安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女人的悲剧命运,更是千年历史中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自古红颜多薄命!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惜春常怕花开早,真正的王琦瑶只属于三四十年代的上海,解放后的天空已经不是她所能看懂的神话故事,因为那只是一片人去梁空的虚无。王安忆笔下最精彩的部分也是那个风起云涌的旧上海所演绎的,演绎着王琦瑶的似水流年。

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片厂这一切的开篇场景,气势恢弘,这也是王安忆笔法独特之处。或许这些都是旧上海最平凡的生活碎片,作者重拾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只为迎接一个人物的出场,一个极富旧上海滩精华的王琦瑶,她是旧上海生活的缩影,是一个时代的写照。

当年的上海滩,光彩四射的霓虹灯伪装着这座城市的虚荣,也同样包藏着无比虚荣的心,她们都披着一件极其华丽的外衣,刺痛着旁观者的眼睛,始终给人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在这样的环境下王安忆的过人之处在于她透过了这层外衣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上海,她看透了这座城市的底蕴,并成功塑造了一个真正的上海女人,有血有肉,有着女人的那种万种风情,她是真正读懂了一个女人的心,更重要的是她把王琦瑶作为一个上海女人的那种虚荣包装得近乎完美。上海小姐,沪上淑媛,都市交际花,时代的青春偶像,这些无与伦比的光环给了她想得到的一切,但也就是这些耀眼的光环套住了这个青春少女的命运轨迹,她的一切看起来好象都是蒋丽莉,程先生等为她设计的,可真正主宰命运的是王琦瑶她自己。

最让人感触的是爱丽丝公寓,那是上海繁华都市里难得的一片宁静之地,那里的天空是朦胧,爱丽丝是曾经驰骋上海滩的交际花的临时归宿。王琦瑶也就这样糊糊涂涂而又理所当然地在爱丽丝公寓的生活,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或许她自己也无法预见会有这么一步,她也没有能力预见,因为此时她的命运是被李主任掌握着,这也是无数女人的悲哀:自己的命运是别人的!爱丽丝公寓的生活是单调的、孤独的、空虚的,在那里王琦瑶唯一能做的就是望尽天涯无归路的等待,等待那棵她要依靠的树,她知道只要攀附在这棵树上就可以为自己遮风挡雨了。在别人看来王琦瑶好象什么都有了,其实她除了拥有那栋空虚的爱丽丝公寓外什么都没有,李主任都只能是千年大等一回的拥有。真正的那个有血有肉的王琦瑶已经死去。爱丽丝看上去是一栋温情的公寓,其实它是一座女人的坟墓。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金钱、虚荣冲击着这个时代的底线,几乎每个人都在这个物欲泛滥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但其中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坞桥的阿二,虽然他只是漫长故事中的一个过场人物,可有可无,可有就是因为他的存在让我们还有勇气去寻找那个年代的足迹,至少我们还能在黑暗的夜空中看见一颗发出亮光的星星,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美,纯净如水的感觉,就像来自大山深处的清泉,没有污秽,只有对真、善、美的追求。也许只有他才能给王琦瑶诠释玉容寂寞旧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的真谛。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一切的繁华,一切的虚荣,所有的风情万种都已成过眼烟云,没有昔日的繁华。解放后王琦瑶要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真实的生活。纵然她有不老的容颜但是心是会老的,毕竟这个时代已经不属于她了。依旧喜欢热闹的派对,激情的舞会,可是她已经不是主角了,无情的岁月已经偷偷地把一个有心人变成了旁观者,无法想象当年叱咤风云的上海交际花会被冷落在这个城市的角落。

每天独守空房,望着那些漆着过时颜色的箱子,里面锁着自己尘封的记忆,也锁着她一生中唯一的财富过往的岁月!而今她只能在那些旧箱子中找到一个女人的虚荣,纵然已成往事,可是又有几人能读懂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受呢?这是一个女人的命运,也是一群女人的命运。

王琦瑶这一形象成功塑造于王安忆细腻的笔法和丰富的感情基调,虽然她笔下的上海没有张爱玲的那种无尽的悲凉。旧上海有许多说不完的故事,可是却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讲好几件旧上海的故事,但王安忆做到了,她说出了长恨歌的恨,也唱出了长恨歌的歌。

纵观全篇,太多的光芒也掩盖不了那些零星的败笔,我们不要求完美,但每个人都向往完美。人们都说:王安忆最大的成功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之骨髓,挥之不去的苍凉。其实不然,漫长的故事中我们看不到一句从主人公口中说出的话,所有的对话都是通过作者加工后转述给读者的,这样就造就了一种思维、意境的绝对化。不管多么先进的矿泉水制造技术也加工不了纯正山泉的味道。我想文学创作亦然如此。王安忆最大的败笔在于用散文式的思维去驾驭小说的感情建筑。

王安忆还有一失败之处在于落花这一环节的构思。王琦瑶是被长脚因财而杀死的,这似乎来得有点太戏剧化、太不可思议,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作者是想通过王琦瑶的死来加强故事的悲剧效果,以突出她命运的悲凉,也为了和开篇时片场的一幕相呼应。可是对这样一部宏篇巨着,这一死或者这一死法却远没有达到死该得到的悲剧效果就像《红楼梦 》中,林黛玉的死永远是一个争议,或许我们更愿意接受玉带林中挂的结局而不是积病而亡,这样才能体现真正的悲剧色彩。这天真的一死,把王安忆亲手塑造的王琦瑶草率地离去,同时也草率地给自己的着作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其间充满了跌宕起伏,画满了悲剧色彩,她的命运好象一直被男人左右着,或许有人会认为是时代主宰了她的命运,可是真正能主宰她命运的是她自己,只不过她没有能力让自己的命运跳出历史为她们设计好的轨迹,这是她的悲哀,也是所有女人的悲哀!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稍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锈帘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范文 篇4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关于长恨歌的读后感范文 篇5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当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感情杯具,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杯具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梦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可是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异常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向都不是感情。她选择某大员,也可是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终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理解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可是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清殇夜未央读后感


清殇夜未央读后感范文一

我很少在看完一本书后感叹着要写点什么读后感,但今天却想写一些。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看完之后,我又看了第二遍,之后的每天闲下来的时间总是在想这本书,令人无奈、伤感。

以前很喜欢看琼瑶阿姨的小说,煸情。现在不怎么看了,感觉看过的言情小说大都是一个套路,没什么意思。

这是一本很伤感的书,穿越时空的爱,太多的牵绊、太多的顾及、太多的无奈,整个故事都让我很伤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悲伤、无奈、愤恨,无论好坏,为了更好地活着,为了想要守护的人或物,有那份执着,无奈的年代无奈的身份地位造成一系列的悲剧

可以说其实熙臻是幸福的,有四四的爱对她温柔专一、百般呵护,就像她所说的能为他变做泡沫消失,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也许吧,爱到深处,红尘一醉,有你,有我,就够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武则天的无字碑,看似无字,却胜似万字!他们终究是幸福的。

八爷与熙臻的爱,是有缘无份、是错过、是误解。因为他自己心中的坚持,错过了解开误会的时机。以至熙臻移情别恋,最终使两人相见不如不见。八爷其实是爱熙臻的,但他的身份、地位、历史背景,注定了这样的悲剧。成王败寇,输了就得死。他怕,怕自己的爱是一种负累,所以他婉转、含蓄,在熙臻移情后依然默默关注着她。

十四的爱是我不能体会的,或许他的爱出现的太晚,书中描写并不太多,但爱了就是爱了,直到熙臻死去那一刻,对他的描写,才直正觉得,他的爱虽比不上四爷的热、比不上爷的暧,却是最纯、最真的。

为八爷的一生感到悲哀、为十三与四的兄弟之情震憾、为十四的多情感到无奈,却更多的是四四与熙臻的命运,聚聚散散终落空。跟着文中主角感伤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不得不说,弘历和熹妃,忘恩负义不足以表达,权势蒙蔽了人本良善的双眼。时代注就的悲哀。

爱与不爱要自己翊,想爱要敢爱,不爱就彻底放弃吧,何必再去伤害真心爱你的人呢???

活着本来就很不容易,需要背负太多,失去太多。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人或物,即使以后为失去,能留下美好的回忆也是值得。

《清殇夜未央》读后感范文二

两天干完了这部小说,久违的连城终于又能进去了,虽然下一章时不时的会跳出来出错,但是我对连城无比的耐心,关掉IE,重来一遍,一般都能搞定。就这么磕磕碰碰的看完了,实属不易。

最近书荒的很,幸亏坛子里有人在推荐。看了口碑很好的这部,我却如同嚼蜡。

此部小说完全是步步的翻版,一直看一直觉得似曾相识,后来恍然大悟,跟步步完全一个版本,却不如步步揪心。步步太经典了,么办法。桐华的文笔我一直很折服,谁让人家是清华才女呢。

说起清华,才女真不少。我记得悠世也是,而且还是美女。

我嘛,上不了清华,他们写的小说还是可以看看的。哈哈。

无聊的时候消磨消磨时间,顺便多愁善感下。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800字


女儿常回来说,我们班级的学霸特喜欢读丁立梅的诗集,他说他的诗集写的特好,读了让人感触很深,以前我也很喜欢看小说,但诗集还真从未读过,于是无聊的时候,便随手翻来。


翻到一本丁立梅的《花未央,人未老》,读了几篇,作者着重写了各式各样的花并寓意各种各样的人。有浓艳如血的虞美人,有弥漫春水的桃花,还有姿态优雅的荷花,还有赏心悦目的梅花……仿佛整个世界在她眼中就是一片花海,她随便走到哪里,都能静下心来,享受大自然的绝美风景。


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丁立梅的生活态度,她在书中写道:“我愿意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一匀出来,交给光阴。只为听听风,看看花开,只为在这样的黄昏下。


携一袖清风,看看云的演出。”这句话让我感触很深,其实人活着最主要的还是心态,不管做什么事,如何对待,如何去做,心态还是最重要,前几天我在抖音上无意间看到了这样一篇幽默段子说邻居家的。说隔壁家的老王年纪越来越大了,身体越来越差,整天萎靡不振无精打采,有天他儿子从国外带了瓶蛇泡的药酒,据说非常昂贵,老王便开始每天想烧小杯,几天过去后,老王精神抖擞,气色也越来越好,还感叹于国外的东西到底不一样,真真的好,一个月过去后,酒也喝完了,瓶子中只剩下一条蛇。老王想着这么好的东西不能浪费了呀,于是他便想取出蛇煮着吃。


结果当他从瓶中取出蛇的那一刻,才发现,那蛇竟然是塑料做的,可想而知,心态有多重要,只要我们每个人心中认定那东西是好的,那边是无可替代的。我感觉写的也是人的心态,所谓花未央人未老,你说话怎么可能不一样,都说花无百日红,人怎么可能不老,岁月不饶人哪,但是只有五彩缤纷的花,永远开在你的脑海中,那他就永远绽放『www.puXuewang.com』,永远点缀着世界的每个角落,人民只要心态是年轻的,那他就永远有活力,有干劲,每天活得有意义,有价值,所以我觉得人活着做任何事,尽力就好,知足更重要,与谁都不争,与谁争都不屑。


肉体包裹着的是灵魂,可想无知有多脆弱,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花未央,人未老,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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