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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圆明园课文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火烧新野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火烧新野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三国志诸葛亮传》读后感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三国志诸葛亮传》读后感]

三国志是一本历史书,三国里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诸葛亮,读完《诸葛亮传》之后我更佩服他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三国志诸葛亮传》读后感。

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蜀国的丞相,他字孔明号卧龙。记得在刘备“三顾茅庐”时曾说过“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我”有了孔明,就像鱼有了水。因此更加说明了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位。

为什么我那么欣赏诸葛亮呢?是因为诸葛亮是一个国家统治需要的忠臣,是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并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读后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三国志诸葛亮传》读后感》。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摆八阵图,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这些都是令人叹服叫绝,意想不到的。如果当年刘备听了他的劝告没有伐吴,也许三国之后不是晋,而是刘备复兴的汉朝。

诸葛亮他又远大的志向,他聪明过人,他爱民如子,他是刘备的得力助手,他忠诚于主,他奖罚分明,他用兵如神,他深得军心、深得民心,深得民心者得天下。

诸葛亮,后人都把它比作榜样,他流芳百世,就是因为他的精神可贵。我也要向他学习,将来做一个回报社会的人。

篇二:读后感

读后感

东汉末年,张角的黄巾军起义,连胜几战,直冲京城。汉灵帝坐不住了,连忙调兵遣将。卖草鞋的刘备看到了,大喜。在参兵路上遇上张飞、关羽二人,三人在桃园结拜为兄弟,领着兵将,杀的黄巾军大败。此时,在另一个地方,曹操也在群众面前树立了威信。汉朝大臣王允为了除掉暴臣董卓,巧施美人计,最后也摆脱不了被杀的命运。刘备与曹操的第一战,刘备大败,关羽被俘,听得刘备还活着,便千里走单骑。刘备打了这仗,心知实力不够,便特地三顾茅庐,请来诸葛亮,为自己出谋划策。诸葛亮果然才高八斗,刚出山就火烧新野,促使孙刘联盟。还成功导演了“草船借箭”这部好戏。不过,东吴的周瑜也不是等闲之辈,人人皆知的“苦肉计”“连环计”都出自他之手。此时,与诸葛亮齐名的“伏龙、凤雏”中的庞统,也从山里出来,成为了刘备的副军师。此时,赤壁大战即将来临,周瑜却病倒营中,诸葛亮熟知病根,巧借东风使得赤壁之战孙、刘联盟大败曹操。此后,诸葛亮三气周瑜,“既生瑜,何生亮!”,周瑜终于去世了,都督的位置让给了鲁肃。从现在开始,孙、刘联盟开始分裂。关羽大意失荆州, 张飞因脾气躁而被手下刺死,陆逊又火烧连营,孙、刘联盟就此分裂,刘备也气死了,刘禅继位。诸葛亮为了辅佐刘禅,呕心沥血,接即发明了木流牛马、孔明灯等,最后在公元235年,诸葛亮病逝,年仅54岁。最后,魏国被司马家人夺走,改名为晋,刘禅也投降了,最后吴国的孙皓因为是个暴君加昏君,失去了民心,投降于西晋。三国时代终于结束了,三国统一归西晋。

三国时代,出了不少英雄好汉,如诸葛亮、关羽等,下面我就根据自己的感受,来写一个人物分析吧。

刘备:胸怀大志,具有较强的领导型,但是做事前有点不动脑子,对朋友则是一心一意。

张飞:标准的做事前不动脑子型,有勇无谋,大大咧咧,性格暴躁,易冲动。

关羽:知恩图报,重情义,连对敌人也是如此,但是打仗的功夫是一流的。

诸葛亮:可谓天底下最聪明之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早就算好了什么事会发生,将计就计,使当时的蜀国达到了欣欣向荣的境界。

曹操:心怀诡计,阴险狡诈,但却是个乱世英雄。

周瑜:心地聪明,可以称得上是“诸葛亮二代”。可惜,“既生瑜,何生亮!”最终败在诸葛亮手里。

司马懿:武功高强,有勇有谋,可惜老是打不过诸葛亮。

这就是我的分析。但是,“一千个孩子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有什么感想呢?快快来跟我交流吧!

篇三:读后感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我国产生较早,影响较大的一部著名长篇历史小说。描写了东汉未年和整个三国时代封建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在艺术创作上也积累了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

《三国演义》是我国章回小说的开山作品。开头有“话说……”,结尾有“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都是口头讲说的痕迹。说书人讲故事一次一段,就成为后来小说的分回;一段有一标题,便是回目。最早讲故事有说有唱,所以章回体小说中常常夹入一些诗词韵语。也许正因为这一形式,所以长期以来为人民群众都喜闻乐见。《三国演义》代表着古代历史小说的最高成就。它采用“文不甚深,言不甚俗”的浅近文言,明白流畅,对读者掌握古代汉语有所帮助。它的笔法富于变化,对比映衬,旁见侧出,摇曳多姿,波澜曲折,在写作上对读者也有一定启发。它的结构宏伟,把百年左右中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的人物,组织得完整严密,叙述得有条不紊,前后照应,环环紧扣。这是现代小说所很难出现的,它不仅仅是我们的艺术宝典,更是为后人留下了不可再生的艺术前提。

《三国演义》充分汲取了《左传》、《史记》等古代史书记述战争的成功经验,而又有所推进发展。这不仅在历史演义中是最杰出的,而且在全部古典小说中也是不多见的。《三国演义》写了那么多战争,读者并不觉得枯燥乏味,原因就在于它写出了每次战争的特点,亦即

写出了具体条件下不同的战略战术的运用,而不把主要笔墨花在单纯的实力和武艺的较量上。在整个宏伟的长篇结构中,《三国演义》所写各次战争彼此关联照应,显得全部描写匀称和谐而又波澜起伏。官渡之战,曹操统一华北;赤壁之战,决定天下三分;彝陵之战,鼎足的局面开始向统一转化;这些关键性的重大战役,都是《三国演义》的描写重点。事物发展,总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总有前因后果,因此,《三国演义》在重点描写的战争之间,又描写了大大小小的许多战争作为铺垫或余波,轻重主次配合协调。如果全部作品从头到尾都是金戈铁马的杀伐之声,那么,非但战争描写显得平板单调,读者也势必久而生厌,有所不为而后才能有所为。正如音乐之有休止,舞台之有沉默,画面之有空白,《三国演义》在战争描写中同时展开其他活动的描写,是符合艺术欣赏的要求和规律的。刘备跃马檀溪之后,惊魂未写,没想到眼前出现另一种境界,看见的是“牧童跨于牛背上,口吹短笛而来”,听到的是幽静村庄上“琴声甚美”(第三十五回)。赤壁鏖兵的战场上,正所谓“舳舻千里,旌旗蔽空”,却加入几段抒情插曲:久别重逢,饮酒作歌(第四十五回);荒山草舍,挑灯夜读(第四十七回);江平浪息,对月吟诗(第四十八回)。类似这样的描写,都不是同战争本身游离的,它们或是战争的前奏,或是战争的辅佐手段,或是战争的某一方面因素,而惊心动魄、紧张激烈的战争,却由此表现得具有旋律节奏,富于诗情画意,取得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

我相信《三国演义》中最吸引人的就是它的任务描写和战争描写。

由于它本身就是以文艺史书的形式出现,因此描写的战争情节必然用心雕饰。但它的任务描写却让人难以想象。它以生动的描写刻画了一个个让后人难忘的经典人物。象曹操,张飞,诸葛亮,关羽等。以“略貌取神”,不单纯追求细节的逼真,往往借人物自身的言语行动或通过周围环境来把人物的思想性格特征加以浪漫主义的夸张渲染。曹操奸诈,一举一动好象都隐伏着阴谋诡计。张飞心直口快,无处不带上天真而莽撞的色彩。诸葛亮神机妙算,临事总是那样得心应手,从容不迫。借助烘托气氛来表现人物的精神面貌,是《三国演义》运用得相当成功的一个表现手法,如第四十二回“张翼德大闹长坂桥”,仅仅通过“声如巨雷”的三次大喝,便使张飞威武勇猛的性格活龙活现。一喝,曹兵“尽皆股栗”,曹操“急令去其伞盖”;二喝,曹操“颇有退心”,“后军阵脚移动”;三喝,“喊声未绝”,曹操部将夏侯杰吓得“肝胆碎裂,倒撞于马下”,曹兵“一时弃枪落盔者,不计其数”,曹操本人“骤马望西奔走,冠簪尽落,披发奔逃”。其实,张飞不过孤身一人“怒目横矛,立马桥上”而已。第五回写关羽斩华雄,完全没有正面展开战斗场面,也不直接描写关羽武艺如何高强,华雄如何被斩,只是从不同方面造成气势,用周围人物的反应来作衬托。华雄挑战,俞涉、潘凤先后出迎都被杀了,说明华雄是一名非同小可的武将。曹操敬酒,一是预祝关羽取胜,二是为关羽壮胆。然而关羽置酒不饮,说“某去便来”,见出关羽有手到擒拿的必胜信心。以下完全从各路诸侯所闻所见及其反应上来恣意渲染。先是写诸侯听到关外喊杀之声震动天地,可以想象战斗之激烈,战胜华雄决非轻而易举

的事。这里,用诸侯的“失惊”,反衬关羽的镇定。然后写诸侯提心吊胆,正想派人打听,却见关羽已经纵马回营,斩了华雄首级。作品最后回到那一杯酒上,酒还是温热的,进一步点出斩华雄时间之短促,同时关羽喝酒时那种豪迈的神态,也可想而知了。这样着墨不多,而关羽勇猛善战的形象已经跃然纸上,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有的描写都没有多少细节的精雕细刻,大都依靠粗线条的勾勒,环境气氛的渲染,使人物神态活现,形象栩栩如生。

其中让我最为熟悉和陌生的就是诸葛亮和曹操以及刘备这三个人物了。《三国演义》中的英雄,此二字不知纠葛了几多逐鹿群雄、东征西讨的人的心绪。多少人又葬身名利场下? 凡言“三国”者,即便未曾看过此书者也必知悉“卧龙先生”诸葛孔明的大名。书中,他是一位羽扇纶巾、谈吐高雅、自比管乐、有呼风唤雨之能、经天纬地之才的一代儒将。隆中定三分,火烧新野,草船借箭,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无不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这一点。在无数人心中,诸葛亮的文才武略、战术谋略,甚比“武圣”孙武而被顶礼膜拜。没错,孔明多谋而近妖,是个奇人;三国系一体,是个伟人;言归子底,他呕尽心和血,可惜却是个苦人,一世争战却未能打下那汉室江山。刘备尝夸诸葛亮:“君才十倍于曹丕。”缘何其六出祁山终无功而返?只因他把自己一生命运捆绑于一个平庸王朝的戎马战车之上了。知刘禅不可扶而扶,人格固然可敬,而现实终究是悲哀的:一代贤相南征北战,心血呕尽,戎马倥偬,到头来却也不过是五丈原夕夕秋风,锦官城片片降幡。 而书中倍受推崇,集大义于一身的刘备,虽为汉室宗亲,当世皇叔,尽

人和之利,而论起英雄,便如当时青梅煮酒论英雄之时一般,此酒也得脱手,难入口。书中刘玄德大仁大义,至孝至亲,满面忠厚之相,又有识人用人之才能,真可谓系古今圣主之德行于一身而无半点瑕疵。可惜透书而观,这却只能说是贯中为体贴顾念这位刘姓皇帝的面子而在其苍白脸上抹上些许胭脂而已。李宗吾所书之《厚黑学》中骂刘玄德之脸皮之厚更甚城墙转拐之处。刘备皮虽厚、心虽黑却终是心中无谋,而其皮厚心黑却实实在在地体现出了:刘备好哭,且会哭,哭得山崩地裂,日月无华。而其亦非干嚎,亦非嘶喊,乃是真正泗泪齐流,惺惺作态之中又不得不使人心服口服,以至于低声呜咽几声,似鲁肃这般忠厚之人便会跟着流下两行老泪。刘备之哭,把人心收买,孔明被哭出隆中,赵云被哭得死心塌地,左一声“刘大哥”,右一声“主公”,虽然没有拜过把子。玄德之心黑,胜于浓墨啊!其黑在于利用人近乎残忍卑鄙。白帝城托孤之时他对诸葛亮说:“若嗣子可辅,辅之,若其不才,君请自取。”这招欲擒故纵之技阴狠歹毒之至,好一声“君可自取”听得孔明汗流满面,热泪盈眶,手足无措,抽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想刘备听毕必是侧脸叹息,心中却已笑足三万六千五百次了,可见刘备确是一个皮厚心黑的“忠厚长者”。 而回头看看那些各路诸侯,吕布虽可独战三英,却只是个背信弃义、沉迷声色的三姓家奴,被历史唾弃;周瑜,虽然是青年俊才,深谋远虑,城府之深都和卧龙有得一拼,只可惜意气用事,心胸狭小。孙权,只不过依父兄基业,虽有任人唯贤之能,知人而用之才,却无争世夺天下之大才,而无半点建树;董卓乱政,擅自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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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是啊,在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呢?野性什么时候停止过呢?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书店里。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得不去买一本书来看看。在书店,面对玲琅满目的书籍,我不知该如何抉择。《野性的呼唤》并不是我第一眼相中的书,因为它没有漂亮的封面,连书都是被透明塑料封着的。觉得它比另外一本看着挺精美的书似乎要厚一点,而且价钱也是一样的,买这本比较划算。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对它没有任何感觉,并且还带有一点抵触。出乎意料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就欲罢不能了,连书本都舍不得放下。原计划十天看完的书,大概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篇笔记是我看完第二遍之后写的。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故事里,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原本过准出游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他是王者,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它的主人米勒法官。就是这样一只优秀的狗,被主人家的仆人曼纽尔从主人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拉雪橇的苦役犬。残酷的驯服过程使得巴克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最终巴克熬成了领班犬。在拉雪橇生涯里,主人几经更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情谊。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最开始的巴克只是一只家养犬,优雅,机灵,勇猛,和“野”毫无关联。经历过太多事情之后,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强大,努力适应生活。自然的法则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去适应它,就只能被淘汰。

巴克那从未停歇过的对自由和野性的追寻最令我震惊,我每读一遍文字都觉得自己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那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他成了狼族之首;正是这股力量,使他免于淘汰。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他通过努力选择了想要的生活,没有消失在自然法则之下。

我不可以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与方式。用“适应”与“韧性”铺就基石,且不说免于淘汰,或许还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眼界更宽,心胸更能容天地。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舒适的温室里永远不会有站在生物金字塔顶端的强者,再惊人的潜力没有磨练的诱导也只是枉然。只有肯吃苦,能够从教训中获得经验的人才能蜕变真正的强者。

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之后我感觉世界不只是属于强者的,更属于我们每一个人,因为生存的机会不是别人给的,是我们自己在学会适应别人的规则后得到的奖励,只要我们肯努力,肯吃苦,建立自己的规则,成为强者还会是梦想吗?

小说的主人公是只名叫巴克的狗,适逢发掘黄金的热潮,他被人从温暖的美国南部卖到了贫瘠又寒冷的北方,当然,对他来说,也是从文明教化进入了原始法则。他在驯狗人那里第一次认识了大棒的法则,心中有了一些原始的冲动。踏上北方的第一天对巴克来说就像噩梦一样,这里没有友好只有“站立”和“倒下”。亲眼看到同伴被撕成碎片;像马一样被驱使着拉雪橇;被担心权威受到挑战的领头狗一刻不停的窥视着等等一系列的事情,让巴克绷紧了神经,利齿的法则也被种在了他的心头。野性开始被唤醒,文明的枷锁被打破,一颗骄傲的心在他的胸膛中跳动。出于野性和对权力的渴望,他先是隐忍,继而不得制造麻烦,最后挑起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不停的斗争,恶劣的环境,艰辛的生活让巴克在不断成长。拨开了文字,我看到的是一个历经坎坷又不甘于屈服命运,勇于反抗的人。

“坚持住,绝不能倒下”,这个信念一直陪伴巴克,但他也有累的一天,他想爱与被爱。

经过三易其主,一次偶然让他遇见桑顿,这个男人让他在离开南方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于是他以更加热烈的爱回报他:他三次跳入湍急的河流,冒死救出桑顿、为桑顿赢得1000美元、近乎疯狂的扑杀加害桑顿的土著人。桑顿死后的每一年他都会到桑顿身死的地方哀鸣,而那时的他已经成为当地狼群的头领,真正的回归了自然,获得了自由。远离了原始法则盛行的北部,一只感情丰富,有人情味的狗又映入我脑海。

巴克是一个强者,他和生活中的苦难作斗争并取得胜利,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而作为未来的我们,在生活中能承受磨难并最终走向成功的能有多少?我想,不多。可能一顿小小的训斥就让我们难以接受,而巴克在初到北方时忍受的又有多少?我想,很多。这本书不仅仅是小说。巴克也是作者按照自身形象来塑造的一个强者。他身上的种种优秀品质是现在的我们不具备的。就拿其中一个韧性来说,它是面对困难时不轻易放弃的坚持,没有对生命的向往和历经苦难是不会拥有的一种品质。做一个小小的比较,一到长跑的时候,就像要我的命,没跑多久我就觉得不行了,从心底里感觉到的无力。可是如果是巴克,如果是在生死攸关,我想他即使是跑到累死也不会停下,因为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不会选择停下被杀死,这才是一个强者。从实际来说,和巴克相比,我们的这点苦和累又算得了什么呢?是我们太骄纵自己了,其实我们也可以做到,只要平时比别人多留一点汗,多吃一点苦,少说一点抱怨,成为学习和生活上的强者并不是梦想,所以每当我累了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巴克,他一直是我勇往直前的动力。

作者杰克伦敦是为了自由而呼唤,但我在此向所有像我一样不能承受挫折的人们呼唤,我要告诉他们,热爱生活会让我们有坚韧的生存意志,在何时都不会对生活失去希望;与磨难作斗争会让我们有顽强的生存力量,一往无前,打破束缚;坚持走过通向梦想的曲折小路会让我们有坚实的生存技能,在路的尽头,成功的开始处不会停滞不前。让我们在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问一问自己,想不想做强者?

因为我想做强者,所以我愿行走过地狱,只为到天堂时的感叹;因为我想做强者,所以我尽力去品尝寒冷,只为温暖抚面时的喜悦;因为我想做强者,所以我独自面对困难,只为不后悔;因为我们都想做强者,所以,让我们鼓起勇气,直面学习和生活中的挫折,让它们和巴克走过的路、淌过的水一样成为我们蜕变成强者的证明吧!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 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本书依靠桑顿和哈尔对于狗狗巴克的态度来衬托出人究竟应该如何与动物与自然相处?哈尔对待巴克的态度正如他自己的话该狠心的时候就得狠心一点,他对于巴克以及其他的雪橇犬丝毫没有展现仁慈的一面,动不动就是鞭子抽或是毫不犹豫的结束狗狗的生命,对于不需要的狗则是毫不犹豫的卖掉,而对于他的死活却是从不过问,正如中国的一句古话“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他处理与狗得做法就是把狗置于一种奴隶的地位,自己确实高高在上的样子,通过他与狗得关系也能折射出他对于自然的态度:征服自然无休止的利用自然

而桑顿却是用他自己独特的表现爱的方式,表达对狗的尊重和对巴克对狗的爱与狗狗友好相处从而折射出其对于自然的态度:敬畏自然与自然友好相处!

与其说是野性的呼唤还不如说是天性的呼唤,这种野性是本就存在于巴克心中的,只不过是被激发出来了而已

小插曲:如何去表达爱,就是把简单的事儿,小事重复的去做同样能够感动别人!表达爱要做行动派而不是言语派,用细微的行动去感动别人。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8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篇一:火烧圆明园的读后感

火烧圆明园的读后感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影片《火烧圆明园》。

其中最另我感动的是烧完后拍卖铜牛头和铜猴头的时候:在中国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却让可恶的英法联军抢了去,一几英镑的价格卖掉了!几英镑,就等于几十元人民币——可在中国,现在我们要花几千万元才能买到!可见洋人是多么的可恶!

我怀着一颗愤愤不平的心,写下了这满腔的愤怒。此时的我,百感交集——

我愤怒!圆明园,万园之园,就这样被你们破坏掉了,你们真是一群蒯子手。可恶!可恨!可耻!

我惋惜!一座十全十美的皇家园林,在熊熊大火之中化为灰烬。这一切,都是你们的罪恶!这些虽然被你们毁了罪证,但中华人民的耻辱,你们犯下的滔天罪行,深深地铸进了我们的灵魂,死死地铭刻在历史里!

我后悔!清政府为什么这么软弱无能?中国人口众多,为什么没有强大的力量?为什么没有一颗反抗的心?

我不解!曹植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们同是女娲创造的人类,都是诺亚方舟拯救的灵魂,你们为什么??你们由着自己的性子。任意的屠杀自己的同类,给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

历史不堪回首!中国要强大!

“六一”节前夕,老师带领我们看电影《火烧圆明园》,这部电影使我很受教育。

从影片中,我了解到圆明园内有弯弯的流水,高高低低的假还是五光十色的金珠玉物的珍奇,圆明同都堪称世界上的杰作。

可是,随着镜头的推移,我越来越生气。片中演到:公元1860年6月,英法联军闯进圆明园,看见这么多的珍贵文物和金银珠宝,就像恶狼见到了猎物.疯狂抢夺起来,能拿走的尽量拿走,手里拿不了的,就用抢来的绸缎和刺绣品做包袱,背走成包的珍贵文物和金银珠宝。对拿不走的楠木器具、铜器、瓷器等物品,则用枪托或棍棒砸碎。一连几天,侵略者又让骑兵团分头到圆明园各处同时放火,霎时间,圆明园各处浓烟滚滚,遮天蔽日。庄严华贵的宫殿和优美玲珑的亭台楼阁被火光烟雾吞没,在烈焰中“噼噼啪啪”响了一阵后,一座座都倒塌下去,整个圆明园变成了一堆堆的焦土和残破瓦.世界上最辉煌壮丽的建筑群从此消失了。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我们的祖国有光荣的历史,也有屈辱的过去,火烧圆明园便是祖国屈辱的一页。

为什么帝国主义敢在藐们的国土上肆意地践踏、蹂躏?为什么我们的祖国这样软弱?因为清zf的腐败无能,封建王朝使我们的祖国在许多方而都远远落后于资本主义国家,清zf对于外来的侵略者无力抵抗,又不敢抵抗,还是人民的反抗,给了侵略军应有的惩罚。

看完这场电影,我非常气愤。看看过去。想想现在,如今我昼露腾飞在世界东方,经苗建设飞建发展,名胜古迹重放异彩,祖国的变化.吸引了无数外宾来我国旅游观光,那:些鼻王蓝眼睛的外国人在我们中国人面前也会点头微笑,他们就是再点头,再微笑,我也永远不会忘记英法联军侵略中国时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1860年10月8日,我们应铭记于心间,因为在历史的篇章上,是帝国主义火烧圆明园的日子,圆明园的

毁灭,及见证了帝国主义伤天害理,领人发指的罪证,也证明了清政府的落后与腐败,更加证明了“落后

就要挨打”的道理!

篇二: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今天,我观看了爱国主义电影《火烧圆明园》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想,当可恶的八国联军即将把这座万园之园的烧毁时,清朝政府哪里去了?为什么没有一个中国人站起来奋起反抗呢?

从影片中,我了解到圆明园是万园之园,它是人类最宏伟﹑最壮观﹑收藏最多奇珍异宝的园林。圆明园有金碧辉煌的殿堂,有精致的的楼台亭阁,还有价值连城的历史文物。令我引以为荣……可这一切都不存在了。1860年10月18日,英法联军发动了震惊世界的火烧圆明园事件,他们疯狂的掠夺园里的珍贵瓷器﹑珠宝玉器﹑经典书卷,甚至还在大庭广众之下拍卖这些赃品,为了销毁罪证,他们用一把大火把圆明园烧了整整三天三夜,大地在颤抖,人们在哭泣,举世闻名的、万园之园的圆明园变成了一片废墟……看到这里,我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对这群帝国列强咬牙切齿!现在,我们看到圆明园只剩下几根残缺不全的大石柱孤零零的躺在那里了。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所有炎黄子孙都为此感到痛心。

为什么帝国列强敢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5000年文明、科技、历史的国度上,这样肆无忌惮的践踏、破坏?为什么我们的祖国这样软弱?我觉得,是因为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致使我们国家科学技术落后,国家贫穷,民不聊生。而外国人有洋枪洋炮,清政府无力抵抗,又不敢抵抗。以致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这是多么的可恨可悲啊!

看看过去,想想现在,我们的国家强大了!我们中华民族像条巨龙腾飞在世界东方,经济、科技飞速发展。外国人再不敢侵略我们了,这还不归功于我们的党,我们所有中国人的不懈努力吗?虽然我们强大了,但是我们永远不能忘记这段耻辱的历史!我们更应该为振兴中华而努力拼搏﹑奋斗,更应该不停的发展科学技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学校里,要好好学习,不忘国耻,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的繁荣富强献出一份力量!

篇三:火烧圆明园观后感400字

火烧圆明园观后感400字

火烧圆明园观后感400字(一)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一个国家若是弱小,就会受到欺凌。中国就经过了这样一件事。

是什么事呢?—圆明三园的毁灭。

圆明三园又称之为圆明园。圆明园本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地方,有如诗如画的乡村、有热闹的大街、有如仙境的西洋楼、也有经典的民族建筑……平静的湖面上衬托出一切一切美好的事物。而讨厌的英法联军,在1860年10月06日闯入了我国园林瑰宝,他们有的看见了金子眼睛都发绿,直往口袋里塞、有的把宝石放在帽子里、有的把挂在墙上的名人字画统统拿走……圆明园内一片废墟……大火连烧三天……只有那烟在倾诉不幸。

作为这一代人我,因英法联军的做法而愤怒,因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软弱而伤心。清政府为什么不懂得珍惜?签订不平等条约、割地忍让……为什么对人民不负责?我们与英法联军无冤无仇,你们为什么做得那么毒?在中国干了那么多的坏事,真是无耻下流……看完《火烧圆明园》后我只想把英法联军骂个痛快,因为在我的心里燃烧着熊熊大火,同时又可怜当时的老百姓……说不尽的心酸与愤怒。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这句话在我耳边回荡,不忘国耻。只有多学知识、多学本领,让我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强大。

有一本书,没有任何名字,但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这本书的作者,有一页写下了耻辱两个字,这就是《火烧圆明园》。

火烧圆明园观后感400字(二)

今天我看了《火烧圆明园》后,心中感受好像泉水般,涌现出那一幕幕可恨、可气、可悲的时刻。

英法联军打入北京大门,而皇帝和慈禧却逃之夭夭,只留下一座空城和手无寸铁的百姓。残暴的敌军很快打入了圆明园,在对圆明园进行了一番洗礼后,又下令:火烧圆明园,理由竟是看园的大臣不让他们进去抢夺东西。罪恶的火连烧三天,现在的圆明园只剩下几根残缺不全的石桩。

现在,有一个问题浮现在我的心头:英法联军为什么敢在中国的领土上为所欲为?答案只有一个——清政府太无能。

当时在位的皇帝整天不务正业,把外国所谓的科技视为玩物丧志,可真正等敌人攻入国门时,却手握落后的武器去防守,结局当然是——全军覆没,这样的结果是意料之外的,也是情理中的:当时的清政府完全没有想到,被他们视为玩物丧志的东西竟有如此大的威力,没有想到我们和敌方的实力是那样的悬殊。可当清政府明白时,一切却显的那样不堪一击。由于清政府的无能,皇帝及大多数官员的贪生怕死,与入侵者签定了各种不平等条约,以此来换取太平生活。

历史是不可改变的,但我们手中可以把握未来,使这段悲剧不再重新上演。火烧圆明园观后感400字(三)

可恶!我放下书,叹息了一声,叹息着圆明园就这样毁于一旦,叹息着英法联军是多么无耻、残暴、贪婪!

圆明园是我国着名的皇家园林,不,应该说是世界着名的皇家园林,里面收藏着非常多的历史文物,且建筑也很宏伟。里面不仅有金碧辉煌的殿堂,还有美丽漂亮的田园风景,有仿照各地名胜而建造的,也有按古代诗人的诗情画意而建造的,不管怎么说,

圆明园绝对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园林,而里面收集的历史文物,更是多不胜数,美丽漂亮了。

可是,就在1860年的10月1日,英法联军侵入了圆明园将院内凡是能拿走的,就一个不留的给你拿走,拿不走的,就任意的毁坏,之后,3000多名侵略者进入院内放火焚烧,3天后,圆明园就成了一片灰烬。

凭什么让英法在我国土地上胡作非为,凭什么我国的东西就要让他们拿走,凭什么我们非要听他们的话,凭什么我们要把土地割让给他们!因为,我们当时的中国太瘦小,太瘦小,而英法就以大欺小吗?想到这里,我就希望把英法联军剁成肉酱,杀了他们!哼,英法来抢我们的土地,那我们也抢他们的土地,但是,又怎么可能。哼,这些强盗,简直就是被贪婪蒙蔽了双眼,成了财富的走狗!

可是,清政府竟然置之不理,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现在落得这样个下场,现在只能成为强盗的走狗,签订那个不平等条约,用严厉一点的词来说,就是汉奸!

圆明园,再怎么说都说不完我心中的痛惜,再怎么说都说不回来圆明园的辉煌,再怎么说都说不出那些强盗的贪婪、无耻、残暴!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700字系列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700字系列,欢迎你的品鉴!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可以让人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条狗的名字,叫做巴克。它不担任在人类社会充当好友的角色,而担任了一个充满野性、残忍的灵魂角色,它让我受益匪浅。

巴克,一条从小生活在法官家里的狗,它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继承了父母的体重、骨架体型和品种的佳犬,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软金属。

存有贵族气息的巴克被拐卖后,生平第一次遭到了毒打,被几经猛打之后,它明白了一个道理:和拿着根棍棒的人打,我不可能赢。棍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能让巴克唤醒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生存法则。

巴克开始进入冰天雪地,为人们拉雪橇。它的同伴派克教会它如何窃食充饥,因为要吃饱,你必须去偷窃。从贝里那学会了挖洞取暖。但让巴克学到最多的是一条丝毛犬,让朦胧的巴克回忆起了祖先的原始杀戮。

丝毛犬原是同伴中的领袖,但它一次又一次向巴克挑战找茬,起初巴克一次又一次忍让,但最后巴克体内的本能被一次次挑衅激活了,靠着祖先的咬噬、撕扯和血腥疯狂的虎狼式击打,活跃了起来,打倒丝毛犬,代替了领头犬的位置。

可,一旦野性被激活苏醒,大森林中的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恐怖、毛骨悚然的呼唤,巴克却很高兴地一起嚎叫。原始动物的本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得到了体现,耐力让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获得的快感……

人类社会中的竞争就是古老野性的体现,是野性带来了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像巴克,事实告诉了它,世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让它知道: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不仅是残酷,它还带来了友情、古老的文明和结晶。当巴克的最后主人死时,它发出了长长的嚎叫。这就是忠诚,伤感的,也是震撼人心的。

野性,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把世界推入地狱。它狡猾、忠诚、野蛮,带来了友情。这就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而野性的呼唤,便来自隐秘的心灵深处。也让我懂得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2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3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4

寒假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让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叙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第安人,从此与狼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凭吊。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5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6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野性的狗终于还是成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旷野里尽情嚎叫的领头狼!而当今的人类又会不会象那一匹狼狗一样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经藏有危机的中国大地呢?

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边的煤矿工人,下岗工人,那“总是受害者”的农民,那过度的贫富分化而走向抢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泪串起来的一串新中国的弱势群体啊!我真想向总理说回实话,真想疯狂的问总理几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事故是他国的几倍?为什么出了问题有些关键人物还心安理得的到处演讲还安安稳稳的坐在办公桌前?为什么中国的工人农民比别个国家的都善良?为什么中国的布衣的话比德国等过的公民讲话更不引起本国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我们是国家的“和谐”口号真的只是所谓的口号?……

《火烧赤壁》读后感


《火烧赤壁》讲述的是曹操想带领十五万大军抢夺东吴江南的地方。蜀国庞统的连环计成功后,周瑜决定用火攻来对付曹操,先让黄盖写信诈降,让曹操降低防备,曹操不知有诈,黄盖的船借着东风飞快地冲进曹军的水寨,乱杀一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是靠了团体的智慧战胜了曹操。因为先是庞统出了连环计,周瑜出了火攻的主意,诸葛亮前来借东风,最后是黄盖写诈降书来攻打曹操,让曹操不知所措。

在日常生活中团体的力量是巨大的,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团体可以互相帮助,互相把缺点弥补。我们还需要智慧和勇气,在遇到困难是不能直接不加思考就硬做,要多动脑筋,想出化解困难的好办法,面对困难要有勇气去面对。如考试卷上有一道难题,我们不能空着不做,得通过脑子的思考来寻找一个正确的答案,你实在不会了,蒙也得蒙上。智慧固然重要,但是我们也需要勇气,如果没有勇气的话,你的智慧也是用不上的。比如遇到抢劫的,我们要用智慧和勇气并存,才能制服强盗。说到勇气,我还真有一件事让我感到勇气的可贵。

那是一个星期日,我和我的好朋友边策一起去了濮上园,我们一起玩了很多东西,漂流,套圈,射击,投球让我最难忘的就属套圈了。我们买了十四个圈,套了十三个后,我们套了三个好东西,我的手里还剩最后一个圈,这个圈是套前面的呢?还是套后面好的呢?我的心里很纠结,能套上什么就是什么,套个小的吧,不能太贪心,我们已经有两个了,当脱手的一瞬间,我的心里闪出一个念头:在三国里,火烧赤壁的周瑜是勇气和智慧并用的,我不能只有智慧,还得有勇气呀。在脱手的一水间,我瞄准一个用玻璃盒子装的大炮,猛地一推,期待着奇迹出现,果然不出我所料,正好套中了那个东西。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生活中既要有勇气,又要有智慧,让我们做一个智勇双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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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赤壁读后感


这篇课文选自罗贯中的着名小说《三国演义》,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话说曹操豪情满怀,挥师南下,想要夺取江南,吞并东吴,消灭孙权﹑刘备统一中原。

《火烧赤壁》讲述的是曹操想带领十五万大军抢夺东吴江南的地方。蜀国庞统的连环计成功后,周瑜决定用火攻来对付曹操,先让黄盖写信诈降,让曹操降低防备,曹操不知有诈,黄盖的船借着东风飞快地冲进曹军的水寨,乱杀一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是靠了团体的智慧战胜了曹操。因为先是庞统出了连环计,周瑜出了火攻的主意,诸葛亮前来借东风,最后是黄盖写诈降书来攻打曹操,让曹操不知所措。

在日常生活中团体的力量是巨大的,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团体可以互相帮助,互相把缺点弥补。我们还需要智慧和勇气,在遇到困难是不能直接不加思考就硬做,要多动脑筋,想出化解困难的好办法,面对困难要有勇气去面对。如考试卷上有一道难题,我们不能空着不做,得通过脑子的思考来寻找一个正确的答案,你实在不会了,蒙也得蒙上。智慧固然重要,但是我们也需要勇气,如果没有勇气的话,你的智慧也是用不上的。比如遇到抢劫的,我们要用智慧和勇气并存,才能*强盗。说到勇气,我还真有一件事让我感到勇气的可贵。

那是一个星期日,我和我的好朋友边策一起去了濮上园,我们一起玩了很多东西,漂流,套圈,射击,投球……让我最难忘的就属套圈了。我们买了十四个圈,套了十三个后,我们套了三个好东西,我的手里还剩最后一个圈,这个圈是套前面的呢?还是套后面好的呢?我的心里很纠结,能套上什么就是什么,套个小的吧,不能太贪心,我们已经有两个了,当脱手的一瞬间,我的心里闪出一个念头:在三国里,火烧赤壁的周瑜是勇气和智慧并用的,我不能只有智慧,还得有勇气呀。在脱手的一水间,我瞄准一个用玻璃盒子装的大炮,猛地一推,期待着奇迹出现,果然不出我所料,正好套中了那个东西。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生活中既要有勇气,又要有智慧,让我们做一个智勇双全的人。

[参考]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模板4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你不妨看看[参考]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模板4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作文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2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3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4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应该怎么写好一篇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有一次,我被一部关于动物的电视纪录片深深吸引。

不是因为难得看到这些凶猛的大型野生动物的新鲜,而是因为这是在荒野中驰骋于天地之间的自由和凶猛,是捍卫生命、茁壮成长、勇敢奋斗、努力觅食的生命意志。有一次看到一个来自西藏的摄影师拍的照片,很兴奋。那是一只狼,眼睛盯着远处的雪地。雪地上那双独特的眼睛坚定、深邃、英勇、令人惊叹。

它的眼睛里充满了强大的力量,我想再勇敢无畏的人,面对这样血淋淋的眼睛,也会害怕三分。它随时准备着攻击、进食或对攻击做出反应,捍卫自己的存在和尊严。只为生存。有一次,看了徐悲鸿的画展。一幅飞奔的马的图画令人印象深刻。地上扬起的尘土,凸显了气魄的雄壮。在铅灰色的乌云背景下,人类的一种潜在力量日益被唤起,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只有全身的血液在沸腾,就像波涛汹涌。生命的存在,使它们凭借着强烈的生存欲望和不屈的生存意志,大规模迁徙,艰难地寻找水源和牧场,顽强地生活在险峻的静谧中,构成了广阔草原上生命跳动的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景观”。升值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毕竟生活在钢筋混凝土搭建的空间里,有时候会觉得很压抑,想发泄一下,像野兽一样爆发出英雄气度。经过无数次的挣扎,我们常常被这种狂野的激情所感染,渴望像他们一样充满活力,奔放,无拘无束的做自己;听着他们强烈的生活节奏,他们心中回荡着强烈的回应和信念,最终实现了生活。

正是因为大自然的无所不包,有这么多生物的存在,尤其是野生动物,人类才不再是这个世界上的孤独者。他们不仅是人类的朋友,也像世界上的人类一样平等生活。他们有个性,有灵魂,有无限的激情为生命的尊严而咆哮。自由,自信,无拘无束,激情四射,人生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野生动物,我们将与自然隔绝。那么,我们该何去何从?人类的道路会有多远?如何获得人生的真谛?我很茫然,很无助。只为人类的所作所为感到悲哀!对大自然来说,每一个生物都是平等自由的。大自然充满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悲惨的失败,有无情的死亡;有甜,多有苦,多有苦;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也不会没有激情的生活。自然竞争残酷狂野,但整个自然和谐完美。人类来到这个世界,也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埋藏在人类心中的自然。

所以要克制自己,善待众生,尊重生命,保护自然。人类不能留在地球上,地球不是只为人类而存在的。一幅画面展现在我眼前,一群野兽在呼唤!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1896年,人们在北极发现金矿,需要壮狗拉金子到城镇。曼努埃尔是米勒先生的员工,他很爱钱。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到了代耶海岸,巴克就亲眼目睹另一只狗科莉,因无法适应,被其他狗活活咬死。从那以后,巴克就努力学习拉雪橇,尽力的去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善。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途也越来越危险,巴克它们险些掉进冰层而丧命。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把巴克和它的同伴们买走了,就这样,它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拉特别重的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快到初春的时候,冰层已经很薄了,他们经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爱,便和桑顿成了朋友。有一次,桑顿与人打赌,说巴克可以将一千磅的雪橇拉动一百码,结果,巴克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此后,桑顿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部寻找金矿。他们定居后,巴克每天都去捕猎,渐渐有了野性。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发愣,就是在营地里游荡。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经历,它的智慧和它的勇气都是我佩服。从而,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2024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8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火烧云》读后感


火烧云读后感

读了《火烧云》一课,我仰望着天空,脑海里浮出美丽的火烧云。

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把火烧云比作活泼的马、凶猛的狗还能用一些关于颜色的词,来体现火烧云色彩多的特点。读着读着,我仿佛也随着作者的文笔走到了情景中,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之情。多么美的文章啊!

多么美的火烧云啊!作者以热情酣畅的给我们勾画了一幅绚丽多姿的火烧云晚霞美景。

第一自然段中,用了排比句,不仅展示了栩栩如生的晚霞,同时写出了人们欢乐的心境。一个烧字,极其形象地写出了火烧云的特点:红彤彤的,好像是天空着了火。以着火作比喻,多么鲜艳,多么光亮啊!

课文形象地描绘了火烧云晚饭后,从上来到下去的过程中,颜色和形状的变化。作者非常细心地观察周围的事物,我也要学会观察奇异的大自然,去欣赏大千世界的美丽。

火烧云读后感

我学习了著名作家萧红写的《火烧云》这篇文章。文章中作者用平实的语言把火烧云绚丽的色彩和多变的形态写得生动形象。

我觉得,作者把火烧云的颜色写得非常好,其中:天上的云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红彤彤的,好象是天空着了火。这一句作者把火烧云比做火,写出了火烧云的总体颜色。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足以看出火烧云的面积大,范围广。

作者在介绍火烧云的形状时。

重点介绍了火烧云像马,狗和狮子这三种动物的样子。只有通过合理的想象才能把火烧云介绍得如此生动。

作者在日常生活中善于观察勤于积累,所以写出了这样优美的文章。今后,我也要向作者一样仔细观察周围的事物,积累丰富的词语,展开合理的想象,相信我也会像作者一样写出优美的文章。

读了《火烧云》一课,我仰望着天空,脑海中浮现着那美丽的火烧云。

这篇课文讲的是火烧云上来时、火烧云的变化和火烧云下去后的情景。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作者的文笔走到了情景中,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之情。多么美的文章啊!多么美的火烧云啊!可是,火烧云是怎样形成的呢?原来,太阳光中的黄、绿、青、蓝、紫几种光无法穿过空气层,只有红、橙色光能穿过空气层,将天边染成红色。

火烧云读后感

读了《火烧云》一课,我仰望着天空,脑海中浮现着那美丽的火烧云。

这篇课文讲的是火烧云上来时、火烧云的变化和火烧云下去后的情景。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作者的文笔走到了情景中,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之情。多么美的文章啊!多么美的火烧云啊!可是,火烧云是怎样形成的呢?原来,太阳光中的黄、绿、青、蓝、紫几种光无法穿过空气层,只有红、橙色光能穿过空气层,将天边染成红色。

我想变成火烧云,把大地上的一切都变的炫丽多彩,把大黑狗变成五彩斑斓的大花狗,把白母鸡变成光彩夺目的花母鸡,把全世界变的五彩缤纷、五光十色的童话王国。

快看,天空中突然窜出一只巨大无比的白老鼠,接着又窜出来一只十分强奖的大黑猫紧追着老鼠不放,跑着跑着,老鼠不见了,猫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些全是火烧云的功劳,太神奇了!不是吗?

火烧云虽然短暂但天空和大地变化极多。我太爱火烧云了。以后,我也会像作者那样感受大自然的色彩,感受大自然的美!

火烧连营读后感


火烧连营读后感范文一

世界着名文学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看书能带给我们许多好处。它能让我们开拓视野,让我们丰富感情,让我们增长知识等等。在我看过的书中,《三国演义》印象最深,它里面的故事《火烧连营》更是让我深有感触,使之得到人生的启示。

《火烧连营》主要讲了在三国时期,蜀国的皇帝刘备因为东吴杀死了自己的结拜兄弟关羽和张飞,心生悲愤,于是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大军进攻东吴。但由于扎营不当和气候问题,被东吴的军师陆逊用火攻,导致蜀国的军队火烧连营,几乎全军覆没。

读了《火烧连营》,我深有感触,不禁为刘备感到惋惜。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多悲惨啊!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实力强大,文有卧龙凤雏,武有五虎猛将,完全有能力统一天下。但由于刘皇叔的冲动,让怒气冲昏了头,不听手下的劝告,气冲冲地去攻打东吴,结果把更多兄弟的性命都赔了上去。征战沙场多年的刘皇叔居然被一介书生打败,而且输得那么惨,这对刘皇叔来说是多大的耻辱啊!自从那一仗后,蜀国便因小失大,不但没能报到仇,而且开始走向下坡路,成了三国中实力最弱的一国,多可惜啊!刘皇叔的冲动导致了他的蜀国败北!

读了《火烧连营》,我又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有过因小失大的事情吗?

记得小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李力。有一天,下课后,我和李力各自拿出了自己制作的小木船来玩。在玩的时候,李力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小木船立刻飞了出去,裂开两半。我顿时火冒三丈,不听李力的解释,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摔在地上,变成两半。李力看后,愤怒地对我说:我以后没你这个朋友!说完便跑出了教室。我也怒气冲冲地走了。打那以后,我们便没有再说过话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冲动用事,因小失大;后悔自己因为一个小木船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后悔自己因为一次吵闹而失去了一段珍贵的友谊。

读了《火烧连营》,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因小失大,冲动用事,要能屈能伸,否则,你将失去得更多更多。

《火烧连营》读后感范文二

昨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中《火烧连营》这一集。

这一集讲的是刘备等人听说关羽遇害,个个悲痛欲绝,刘备要起兵报仇雪恨,中间张飞又不辛死去,刘备一开始把东吴杀得大败,最后东吴手下的大将陆逊用火攻大破刘备。最终刘备因忧虑过多而死去。

看完这一集我的第一反应是担忧,因为刘、关、张都是蜀国的重要人物,少了他们,这个蜀国还能撑的住吗?我真为蜀国的未来担忧啊!第二反应是悲伤,刘、关、张他们的死去,真的很令人痛心,他们三个为天下太平做了那么多好事,谁不会为他伤心呢?

这一集刘备失败的原因是他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当他听到关羽死后,第一反应是悲伤,第二反应是愤怒,诸葛亮曾多次劝阻他,可他就是不听,结果遭次大败。所以无论我们在什么情况下或遇到什么事情都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否则会酿成大祸。

这就是我对《火烧连营》的看法,886。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通用


我们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火烧圆明园读后感。面对书籍,我们要做的是将书本中的知识转化为自身的知识,作者所写的作品打动了我。读书感是真情实感,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感谢您的阅读!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篇1

我的眼在流泪,我的心也在流泪,看完电影火烧圆明园。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的心灵被耻辱啃噬着,被愤怒的火焰灼烧着。作为一个中国人,谁不想看看有许多美丽传说。极精美的,举世无双的圆明园呢?那具有中国特色的梢致的亭台楼阁,那奇异的花草树木。那价值连城的国宝……然而,这一切都不存在了,留下来的只是几根残缺不全的石柱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它们好像在向人们诉说着当年的屈辱和痛苦。许多年前,嗜血成性的英法联军,无视中华民族的尊严,态意践踏中华国土。大肆掠夺火烧圆明园的文物和财宝。推倒圆明园的亭台楼阁,毁坏了圆明园的奇花异草。为掩饰罪行。他们放火烧了圆明园。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大地在颤抖。人们在哭泣,举世闻名的圆明园变成了一片废墟……啊!这一切的一切—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奇耻大辱!

这样的耻辱在黑暗的旧中国,又何止一次呢?现在,我们的祖国正在发展,祖国未来的蓝图有待我们去描绘。我们一定要把过去的屈辱牢记在心,好好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锻炼强壮的体魄,培养良好的品德,树立报效祖国的坚定信念。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篇2

因杨老师布置的作业,我特意去观看了《火烧圆明园》。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泪如雨下,我心中被耻辱的火焰无情地烧灼着,拳头也不由自主地握紧了,眼中燃起了愤怒的火花。

我们身为中国人,龙的后代,怎么不想见一下那有着优美动人的传说、极致精美、闻名于世、举世无双、雕梁画栋的圆明园呢?它那具有中国特色、复古形式的亭台阁楼,千奇百怪的花草树木,价值连城的、独一无二的国宝,美至无瑕、精致小巧的钸品,光润光滑、璀璨夺目的珠光宝器……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消失了。剩下的只有那些光秃秃的、丑陋残缺不堪的石块孤零零地躺在那儿,它们好像在对我们诉说当年的奇耻大辱与痛苦。

在那一百多前,嗜血成性的八国联军,居然无视我们中国人的尊严,肆虐践踏中国的宝贵国土,偷抢拐骗样样精通,他们大肆抢夺圆明园的文物和财宝,捣乱破坏珍贵的亭台楼阁,毁坏了圆明园中的那些奇异的花草树木,这引起宝贵的东西就这样被破坏了,我们作为龙的子孙们,有尊严的中国人,难道会不感到气愤吗?这群作恶多端的强盗,为了掩饰他们的罪行,竟然不知耻的地又放大火烧了圆明园,大火整整持续地烧了三天三夜。大地在巨烈颤抖,人们悲愤哭泣。那举世闻名,独一无二、诗情画意、融合了艺术之美、建筑之雅的圆明园在大火燃烧的一瞬间、顿时都化为了乌有,成为了一片废墟。

我们中华民族可是一个不屈不挠的伟大民族,又怎能忍受这样的奇耻大辱呢?“老虎不发威,把我们中国人当病猫”吗?瞧!沉睡已久的睡狮已醒,即将怒吼咆哮!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与艰苦卓绝的战争,已埋葬那腐败丑陋的旧社会,也埋葬了那段可怕的记忆、耻辱与痛苦!接着,又带领人们走出过去的那些阴影,在旧中国上的废墟与耻辱中,发愤图强,建设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巨龙已经腾飞了!睡狮已经怒吼了!如今的我们,已不是曾经受外人摆布的棋子,取代而之的是强者,真正的强者!我们要去外国人的面前抬起胸膛,告诉他们:中国人的尊严你们是没资格践踏的!我们的伟大的祖国母亲如今也是繁荣昌盛,像一颗璀璨耀人的明珠,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光彩照人。

我们的祖国在飞速发展,祖国未来的那幅如痴如醉的优美动人的图画还有待我们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去点缀、描绘。我们要将过去的奇耻大辱铭记在心,好好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优良的品德,锻炼强壮的体魄,培养良好的素质,树立光辉的形象,明确一个远大的志向,用我们的努力与心血去换回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祖国母亲的哺育之恩,并告诉外人——中国的土地是绝对不允许你们这些外人侵略的!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篇3

1960年10月18日——我们应该铭记于心的日子,因为在历史的篇章上,这是帝国主义火烧圆明园的日子。圆明园的毁灭,即见证了帝国主义的伤天害理,令人发指的罪证,也证明了那时清朝的腐败和“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

看了学电视的《火烧圆明园》的记录片后,我感受颇受。

闭上眼睛,我好似看到了近160年前那火烧圆明园的场面,也看到了法国和英国这两个强盗在肆无忌惮的犯着罪恶。我可以听到他们在骄傲的笑着,笑着他们的胜利,笑着他们的伟大,笑着中国的腐败。

其实,这段历史是我最不愿意面对的历史,因为它是中国历史上的屈辱,也是作为每个中国人心底最疼的地方。我想,是个中国人。就一定仇恨妄自尊大,毫无避讳的烧杀抢掠的帝国主义吧!这不是我在夸大其词,而是他们的做法真的不能不让中国人气愤,不能不让全世界所苟同。

对于圆明园,我是心存骄傲的。不管它曾经是否被帝国摧毁,也不管它现在是如何的面目!但是可以说,它集我国几千年优秀造园艺术之大成,把我国古典园林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当年,凡目睹过其盛况的人,都说它确实是好。一些西方人,对中国园林刮目相看,也正是从圆明园开始的。总之,圆明园为我们这个文明古国赢得过荣誉,曾经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

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保护祖国!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篇4

今天下午,我看了老师推荐的一部电影《火烧圆明园》。

这部电影讲了1852年,出生官门,颇具姿色的被选入宫,册封为贵人。但因所属的叶赫那拉与爱新觉罗家族有宿怨,而未能得到帝的注目。苦思近身之计,终以一曲小调吸引咸丰,进而博取宠幸。以后,聪明伶俐的,经常伴随在皇帝身旁。一年后,玉阑因生子载淳,被咸丰封为懿贵妃,在宫内的地位已于皇后相仿。此时,清王朝内忧外患,危机四起。英法联军进攻广州、天津、后直达北,朝廷上下一片混乱。咸丰采纳懿贵妃主张,命僧格林沁亲王率兵御敌。八里桥一战,清兵败北,参战将士全部阵亡。咸丰即率嫔妃及大臣肃顺等逃往热河行宫,留弟弟恭亲王——在京与洋人谈判。热骄横不可一世的英、法联军欺其昏庸,仗着洋枪洋炮攻入京城。

整个电影将咸丰皇帝的软弱昏庸与大臣的腐败无能和百姓的愚昧无知结合在一起,在洋人队伍的侵略中,表现的淋漓尽致。电影也为我阐明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闭关锁国不吸取先进的经验就要被人家欺负。盲目的自大,才是自取其辱的主要因素。这部电影记录下的是我们国家曾经的屈辱史,那么好的万园之园被付之一炬。可见当时的大清帝国是怎样的腐朽不堪。

作为新中国新时代的我们,要牢记这些耻辱,要好好学习,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让中华民族屹立在世界民族之巅!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篇5

今天我和妈妈看了《火烧圆明园》,我们的心像泉水一样,流露出可恨、气人、难过的瞬间。

圆明园是清代著名的皇家园林之一,是一座宝库,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和美术馆,有许多珍宝、书籍和杰作。蕴含名人字画、金银首饰等珍贵文物,浓缩古代文化精华。圆明园也是一个奇葩的花园,有数以百万计的珍稀花卉和树木。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入侵北京,皇帝和慈禧却逃之夭夭,只剩下一座空城和手无寸铁的百姓。残暴的敌军很快进入圆明园,抢劫后下令焚烧,理由是看守公园的大臣不让他们进去抢东西。三四千英军在公园各处放火,大火三昼夜不熄,烟云长时间笼罩北京。这个独特的花园杰作被一起烧掉了。

现在我脑子里有个问题:为什么英法联军敢在中国领土上为所欲为?答案只有一个:清政府太无能。

当时在位的皇帝整天不务正业,视外国所谓的科技为玩物而丧失意志,但当敌人真正进入国内时,他手持落后的武器进行防御,结果当然是——全军覆没,这是意料之外的,也是合理的:当时的清政府并不认为他们所视之为“玩物而丧失意志”的东西有这么大的力量,也不认为我们和敌人的实力有那么大的不同。但当清政府明白后,一切都显得那么不堪一击。由于清政府的无能,以及皇帝和大多数官员对死亡的恐惧,与侵略者签订了各种不平等条约,以换取和平的生活。

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但我们可以把握手中的未来,让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篇6

我的眼睛在流泪。我的心也在流泪,看完《火烧圆明园》,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的心灵被耻辱着,被那愤怒的火焰灼烧着。

作为一个中国人,谁不想看见有许多美丽传说,极精美的,举世无双的圆明园呢?那具有中国特色的精制的楼台亭阁,那奇异的花草树木,那价值连城的国宝,……然而,着一切都不存在了,留下来的只是几根残缺不全的石柱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它们好象在向人们诉说但年屈辱与痛苦。90多年前,嗜血成性的八国联军,无视中华民族的尊严,恣意践踏中华国土,大肆掠夺圆明园的文物与财宝,推倒圆明园的楼台亭阁,毁坏圆明园的气话异草,为掩饰其罪行,他们放火烧毁了圆明园,大火连续燃烧了三天三夜。大地在颤抖,人们在哭泣,举世闻名的,溶艺术与建筑于一体的圆明园变成了一片废墟…………

中华民族是不屈服的民族,怎样蒙受这样的奇耻大辱?看!睡狮已醒,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艰苦的斗争,埋葬在黑暗的旧社会,又领导人民在旧社会的废墟上发愤图强,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巨龙腾飞了,如今,我们伟大的祖国像一个璀璨的明珠在世界的东方闪闪发亮,光彩照人。

我们的祖国正在发展,祖国未来的蓝图有待我们描绘,我们一定把过去的屈辱牢记在心,好好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锻炼强壮的体魄,培养良好的品德,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15篇)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我对此进行了一份全面的介绍。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深深陷入了沉思。进而对如何撰写读后感进行了思考。撰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理解文中作者的思想表达和情感。所以,本文将为您介绍如何撰写一篇读后感。最后,请您一定要将本文收藏起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最初我从它身上看到了贵族气息给它带来的骄傲,勇敢与威武。但是随着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慢慢的这些殴打与暴力让巴克明白原始的本性渐渐露出尖角,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它认识了朋友,面对着敌人,在它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当中,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而展现出来的生存本能。它的朋友有它的同类,也有人类,而它所面临的危险也一样。若稍微有谢掉以轻心,很有可能巴克面对的就是死亡。

比如,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这是很高潮的一段情节,我认为它标志着巴克野性的完全展现,虽然未到复苏,但是在我面前的早已不是那有着贵族气息的家犬了,而是为了自己命运而奋斗的动物。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巴克是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而这野性与友情的交会时最值得我们读者去深思的,从养尊处优的家犬到野性狂傲的狼狗,一条从文明世界进入野蛮世界的狗,是它向我们展示了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其实是多么野蛮与复杂甚至是肮脏,也是它向我们展示了野蛮世界里其实是充满规则与尊重甚至是文明的因素。多么矛盾而又复杂的寓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不仅聪明,而且非常忠诚。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布克。

布克本来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布克。

布克本来是生活在庄园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每天都开心地和主人一起玩耍。后来,它被主人的奴仆偷偷地卖掉了,后来又被别人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极,成为了雪橇犬,布克和雪橇犬的首领斯匹茨中发生的种种矛盾和故事。并在棍棒和饥饿下,变的狡猾、凶猛和坚强,最后打败了斯匹茨成为雪橇犬的首领。这样的日子也没过多久,它和它的朋友又被转卖了几次,最后它卖给了哈尔。每天都要干很重的活。也吃不饱,布克的朋友都一个个地倒下了。最后,连布克也倒下了,它奄奄一息,再也不想站起来,哈尔非常生气,棍棒雨点般地打在布克的身上,最后关头,桑顿救了它。恶有恶报,最后,哈尔连人带雪橇车都掉到了冰窟窿里了,再也没有上来。于是,桑顿就成为了布克的最后一位主人。而布克经过桑顿的精心调养,变的强壮、俊美起来了,皮毛也发出了油亮的光泽。桑顿和布克的感情越来越深了,他们形影不离,任何人都休想伤害桑顿一根毫毛。

有一天。有人和桑顿打赌,说布克拉不动一千斤的货物,桑顿不服气,说布克不仅能拉动,而且还可以拉着货物走一百米。他们的赌注是一千六百美元,其实,桑顿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布克没有让主人失望,果然拉着一千斤的货物走了一百米。然后,桑顿用赢的一千六百美元买了装备,也去淘金,最后,布克的主人淘到了很多金子,可是有一天布克不在,到森林里去玩了,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布克发现后伤心欲绝,变的异常凶猛,咬死了印第安人的首领和许多印第安人。最后,布克跑到了丛林里,不仅变成了狼,而且还成为了狼的首领。

我为布克对桑顿的深厚感情而感动,我为人类的残忍和贪婪而悲哀!我多么希望能拥有一条像布克那样的狗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过得累但却充实,因为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巴克的宠物狗被送到阿拉斯拉这个冰天雪地里做一只雪撬犬,而它更是做了矿群里的领头犬,而结局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巴克居然成了狼王。杰克·伦敦表面上说的是狗,实际上也反映了人的世界。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只看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奥数作业,碰到了一道难题,我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在我想放弃时,想到了杰克。伦敦说:“面对危机只能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想到这里,我又做了起来,一小时后,我终于把这道题解决了。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也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野性的狗终于还是成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旷野里尽情嚎叫的领头狼!而当今的人类又会不会象那一匹狼狗一样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经藏有危机的中国大地呢?

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边的煤矿工人,下岗工人,那“总是受害者”的农民,那过度的贫富分化而走向抢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泪串起来的一串新中国的弱势群体啊!我真想向总理说回实话,真想疯狂的问总理几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事故是他国的几倍?为什么出了问题有些关键人物还心安理得的到处演讲还安安稳稳的坐在办公桌前?为什么中国的工人农民比别个国家的都善良?为什么中国的布衣的话比德国等过的公民讲话更不引起本国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我们是国家的“和谐”口号真的只是所谓的口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8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1896年,人们在北极发现金矿,需要壮狗拉金子到城镇。曼努埃尔是米勒先生的员工,他很爱钱。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到了代耶海岸,巴克就亲眼目睹另一只狗科莉,因无法适应,被其他狗活活咬死。从那以后,巴克就努力学习拉雪橇,尽力的去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善。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途也越来越危险,巴克它们险些掉进冰层而丧命。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把巴克和它的同伴们买走了,就这样,它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拉特别重的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快到初春的时候,冰层已经很薄了,他们经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爱,便和桑顿成了朋友。有一次,桑顿与人打赌,说巴克可以将一千磅的雪橇拉动一百码,结果,巴克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此后,桑顿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部寻找金矿。他们定居后,巴克每天都去捕猎,渐渐有了野性。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发愣,就是在营地里游荡。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经历,它的智慧和它的勇气都是我佩服。从而,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0

古老的渴望激荡着,挣扎着挣脱世俗的枷锁,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野性的情怀。这是整本书的总结,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个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从一只家养的南方狗,发展成一个像狗但不是狗,像狼但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是一个动物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与其他动物故事不同。在这本书里,虽然他描述了动物世界,但杰克伦敦笔下善良的巴克的代名词却改成了“他”。当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描述狗来表达自己的感受。看完整本书,我又查阅了杰克的个人资料。最后,我试图理解杰克的写作意图。通过描述巴克的土地经历和奋斗过程,歌颂了不屈不挠的英雄精神,表达了他对自由和幸福的渴望。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好像在看一部3D电影!当巴克被人类残忍杀害时,我不禁担心巴克能否活下来。巴克和其他狗比赛的时候,我很期待最后谁是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眼前。

但是,在学习的同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这么残忍?你看,主人为了早点找到金子,天天让小狗早出晚归,不给它们吃的,让它们在冰天雪地里睡觉。当他们老了,快死了,没用了,人们为了不拖累自己而抛弃他们。死而弥留的狗,人们用枪来杀死这些勤劳的狗!但是这些狗,它们似乎从出生起就是奴隶,它们把一生都献给了人类,但是人类却残忍地把它们处死了。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幸运的是,主人公巴克遇到了一个真正爱他的桑顿大师。只要人类真心对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对待别人。快看!巴克一再冒着生命危险在危机时刻拯救桑顿。那不就是人和动物的和谐吗?如果每个人都能和动物和谐相处,那该多好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1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2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3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因此,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只有生存是最重要的,这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直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后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直追赶着他们,一直发泄着自己的怒火。

最后,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该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4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5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火烧圆明园读后感范文


圆明园,这一座辉煌的园林,这一个抒写着光荣,充溢着梦幻和幻想的伟大园林,就这样化为了灰烬。

《火烧圆明园》电影解说词里有这样一段话:“有一把火曾把耻辱烙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脸上,同时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里烙上了深深的仇恨。这把火腾空燃烧的时候,一个拥有黄河和长江滚滚波涛的民族,一个拥有亿万双有力的手和亿万双泪汪汪的眼睛的民族,却只能握着空拳,眼睁睁看着这座万园之园化为一片灰烬。”电影刚开始,就出现了这样几个镜头:圆明园里熊熊的大火无情地燃烧着,一批又一批的宫殿烧塌了,一根根柱子冒着黑烟,陆陆续续倒了下去,圆明园成了一片废墟……看到这里,我又气又恨:“圆明园——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公园竞毁在英法联军手里,真可恨啊!”我发现四周的同学看到这里,都紧皱眉头,紧握双拳,气愤极了!

随着电影情节的不断发展,我心潮起伏,激动不已。当电影放到清朝骑兵用长矛、刀剑杀死一个又一个手持钢枪的洋鬼子时,我情不自禁地与同学们一起喊了起来:“打啊!狠狠地打!打死侵略者!打死狗强盗!”当电影放到英法联军疯狂地掠夺珍宝、焚烧圆明园时,我愤怒地紧握拳头,咬牙切齿。我永远忘不了这批强盗抢夺珍宝、互相扭打、放声狂笑的可憎的样子!

电影结束了,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我感到,清政府太*了。慈禧太后只知道保住自己的权势,对内*人民起义,对外步步退让,不断地割地赔款,让侵略者长驱直入。这样的封建统治者真是民族的罪人啊!

我又想到:侵略者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历史终将审判他们的滔天罪行。法国作家雨果当时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有一次,两个强盗闯入了圆明园,一个动手抢劫,一个把它付之一炬。原来胜利就是进行一场掠夺,胜利者盗窃了圆明园的全部财富,然后彼此分赃……”践踏人类文明的侵略者总有一天会受到正义的审判,历史的清算!

如今,圆明园的断柱残垣还顽强地屹立在那里。它记录着1860年10月英法联军摧残中华文明的滔天罪行,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的奇耻大辱,它告诉我们后代一个深刻的历史教训:落后就要挨打,中国一定要强盛!

火烧圆明园的读后感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影片《火烧圆明园》。

其中最另我感动的是烧完后拍卖铜牛头和铜猴头的时候:在中国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却让可恶的英法联军抢了去,一几英镑的价格卖掉了!几英镑,就等于几十元人民币——可在中国,现在我们要花几千万元才能买到!可见洋人是多么的可恶!

我怀着一颗愤愤不平的心,写下了这满腔的愤怒。此时的我,百感交集——

我愤怒!圆明园,万园之园,就这样被你们破坏掉了,你们真是一群蒯子手。可恶!可恨!可耻!

我惋惜!一座十全十美的皇家园林,在熊熊大火之中化为灰烬。这一切,都是你们的罪恶!这些虽然被你们毁了罪证,但中华人民的耻辱,你们犯下的滔天罪行,深深地铸进了我们的灵魂,死死地铭刻在历史里!

我后悔!清政府为什么这么软弱无能?中国人口众多,为什么没有强大的力量?为什么没有一颗反抗的心?

我不解!曹植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们同是女娲创造的人类,都是诺亚方舟拯救的灵魂,你们为什么……你们由着自己的性子。任意的屠杀自己的同类,给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

历史不堪回首!中国要强大!

“六一”节前夕,老师带领我们看电影《火烧圆明园》,这部电影使我很受教育。

从影片中,我了解到圆明园内有弯弯的流水,高高低低的假还是五光十色的金珠玉物的珍奇,圆明同都堪称世界上的杰作。

可是,随着镜头的推移,我越来越生气。片中演到:公元1860年6月,英法联军闯进圆明园,看见这么多的珍贵文物和金银珠宝,就像恶狼见到了猎物.疯狂抢夺起来,能拿走的尽量拿走,手里拿不了的,就用抢来的绸缎和刺绣品做包袱,背走成包的珍贵文物和金银珠宝。对拿不走的楠木器具、铜器、瓷器等物品,则用枪托或棍棒砸碎。一连几天,侵略者又让骑兵团分头到圆明园各处同时放火,霎时间,圆明园各处浓烟滚滚,遮天蔽日。庄严华贵的宫殿和优美玲珑的亭台楼阁被火光烟雾吞没,在烈焰中“噼噼啪啪”响了一阵后,一座座都倒塌下去,整个圆明园变成了一堆堆的焦土和残破瓦.世界上最辉煌壮丽的建筑群从此消失了。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我们的祖国有光荣的历史,也有屈辱的过去,火烧圆明园便是祖国屈辱的一页。

为什么帝国主义敢在藐们的国土上肆意地践踏、蹂躏?为什么我们的祖国这样软弱?因为清zf的腐败无能,封建王朝使我们的祖国在许多方而都远远落后于资本主义国家,清zf对于外来的侵略者无力抵抗,又不敢抵抗,还是人民的反抗,给了侵略军应有的惩罚。

看完这场电影,我非常气愤。看看过去。想想现在,如今我昼露腾飞在世界东方,经苗建设飞建发展,名胜古迹重放异彩,祖国的变化.吸引了无数外宾来我国旅游观光,那:些鼻王蓝眼睛的外国人在我们中国人面前也会点头微笑,他们就是再点头,再微笑,我也永远不会忘记英法联军侵略中国时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1860年10月8日,我们应铭记于心间,因为在历史的篇章上,是帝国主义火烧圆明园的日子,圆明园的

毁灭,及见证了帝国主义伤天害理,领人发指的罪证,也证明了清政府的落后与腐败,更加证明了“落后

就要挨打”的道理!

闭上眼睛,我好像看见了160年前那火烧圆明园的场面,也看见了法,英联军这两个强盗无忌的犯

罪,可以听到他们骄傲的笑声,笑着他们的伟大,笑着中国的腐败。嗜血成性的英法联军无视中华民族的

尊严,随意践踏中国土地,大肆掠夺文物,财宝,实在拿不走就用火烧,无恶不作的的英法联军为了掩盖

住自己的罪行,竟放火烧了圆明园,就这样,中国乃至世界的瑰宝就这样化为灰烬!

今非昔比,原来的圆明园是一个诗情画意的皇家花园 ,有雷峰夕照,蓬莱阁,十二生肖喷泉,假

山。。。。。。还有一些仿造古迹的山水景物,流连其中,仿佛身在“极乐世界”,久久不愿离去。圆明

园历经了几代王朝,花费了多少人力,财力,是全中国儿女智慧的结晶啊!可就是这三天的大火,现在的

圆明园就只剩下几残柱了!

我们这代的中华儿女,一定要不忘记国耻,振兴中华,为国家贡献一份力量,但我们一定不要忘记

“火烧圆明园”的耻辱,因为这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这一化成深深的疤痕刻在了中国人的心上!

作文-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作文-火烧圆明园读后感

学习《火烧圆明园》之后
在品德课上我读了《火烧圆明园》这篇课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了很多很多。
1860年10月6日,这是个让所有中国人都难以忘怀的日子。这一天,两个欧洲强盗,手牵着手,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大肆抢劫。这帮可恶的强盗,为了掩盖自己的罪恶,竟将已被他们洗劫一空的圆明园放火焚烧!大火烧了三天三夜,这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就这样毁了。熊熊燃烧的火光,映红了北京城,也映红了历史的天空。直到今天,它仍然燃烧在每一个有良知的炎黄子孙的心头。
我没有到过北京,没有在现场目睹过圆明园的现在。从课本和网络的图片上,我认识了圆明园的残缺不全。它仅剩的几根残柱,让我想到一种古代的冷兵器,它与熊熊的火焰,形成强烈的反差。大家有没有想过,当时的清政府为什么不奋起反抗,倒让侵略者任意在自己的地盘上烧、杀、抢、掠、夺呢?答案不言自明,那是因为中国当时十分落后,别的国家都用上大炮和火枪,而我们的军队只有长剑与大刀。我们的皇帝总是闭着眼睛叮嘱:“外国人送的东西千万碰不得,否则会玩物丧志。只有剑和刀才是打仗时最可靠的武器……”、
惋惜、愤怒之余,我一定要立志好好学习,掌握本领,把祖国失去的,全部拿回来,而不是花高价买回来。

火烧赤壁的读后感


火烧赤壁的读后感范文一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最喜欢其中《火烧赤壁》这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分天下,谁都想当霸主,可是都不具备足够的实力。最强大的是魏国的曹操,他名为汉相,实是汉贼,一直想消灭孙权的吴国和刘备的蜀国。于是,孙、刘两家就联合起来对付曹操。因为北方人都不习惯乘船,走在船上摇摇晃晃的,很不适应。孙权的谋士庞统就给曹操出了一个馊主意如果用铁环把战船都连起来,在上面铺上木板,别说人可以在上面走路,就连马都可以飞速地奔跑。然而,曹操没想到,中了人家东吴的计啦。蜀国军师诸葛亮为了能使东吴的火攻曹贼顺利进行,故弄玄虚借来了东南风。东吴的三军统帅周瑜就让大将黄盖借着东南风,带上火船前去诈降,其实是想用火船烧曹操的连环战船。果然,孙、刘两家取得了胜利,曹操被打得落花流水。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比如,如果孙权和刘备不联合起来,怎么能打败强大的曹操呢?这充分说明了团结力量大。曹操为什么没有取得赤壁之战的胜利呢?原因就是他太粗心,没有认真分析庞统的计策是不是对自己有利,这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动动脑子。刘备和孙权势单力薄,为什么把强大的曹操给打败了呢?这说明只要想出好力法,多难的事情也不怕。

《火烧赤壁》的读后感范文二

这几天,我开始读《三国演义》这本书,今天,我读了《火烧赤壁》这段情节。

《火烧赤壁》讲了曹操平定北方以后,便率军百万去征讨江东,东吴与刘备联合,共同抗曹。故事从孔明舌战群儒、蒋干中计、张蔡被斩,到孔明草船借箭、周瑜行苦肉计、庞统献连环计、孔明借东风并最终让周瑜以几万人马火烧曹营、大败曹军百万。火烧赤壁也成了我国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千古绝唱。

这个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周瑜,他虽然嫉贤妒能,几次要杀孔明,但也智谋过人,是东吴水军大都督,他用巧计让蒋干盗书,使曹操杀了张允、蔡瑁,使曹操水军无人训练,他还和黄盖用苦肉计,骗过了曹操,也留下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另一个人物是诸葛亮,他也做出了很大贡献,是他说动了吴国,使孙刘联合破曹;是他草船借箭,使东吴火烧曹营,也是他埋伏人马,杀得曹操片甲不留。

火烧赤壁是三国时期一次重大的战役,曹操来得凶,也败得惨,最后被杀的只有几十骑,赤壁大战之后,三国鼎立的局面也形成了。

火烧赤壁,写下了我国战争史上辉煌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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