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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故乡的天空》读后感 (100字)。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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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天空暑假读后感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故乡读后感100字


故乡读后感100字范文一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100字范文二

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情感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的天空暑假读后感2025范文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故乡读后感100字2020


故乡读后感100字2020(一)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故乡读后感100字2020(二)

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情感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100字2020(三)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穿越天空的心灵读后感100字


《穿越天空的心灵》运用独特的文字,在一种非常亲和的氛围中,讲述了一个个微澜起伏的故事,活泼、明快、具有强烈的青春气息。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穿越天空的心灵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穿越天空的心灵读后感100字一】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不论是动漫还是漫画,都有它的好处。正如盛欣怡,是动漫和漫画把她从孤独无依的恐惧中拉了出来,动漫中有爱、有乐、还有纯洁。

每条路,走过了,都留下故事,甜或苦,只为了,美丽的果实,我也是在泪眼中,慢慢看清楚,所有梦想只为证明最初的坚持。

【穿越天空的心灵读后感100字二】

自从盛欣怡的妈妈病逝后,盛欣怡每天每时每分,甚至每秒都沉浸在孤独无依的恐惧中。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和丸子军团的几个小丸子成了好朋友。受小丸子们的影响,盛欣怡也开始接触以前几乎都不敢碰的动漫。她开始沉迷于宫崎骏的世界虽然三次元的现实不尽人意,但二次元的动漫世界给了她一种神奇力量。那是让心灵飞翔在天空的美好和纯真,是成长中的又一次跨越和进步。

【穿越天空的心灵读后感100字三】

《穿越天空的心灵》书中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盛欣怡,一个是张小伟。他们俩都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伍美珍姐姐称他们为单翼天使。盛欣怡在班里没有什么朋友,她上英语培训班的时候认识了丸子军团的成员们:黄小月、宁佳心、卢竟、张小伟。

她们结成最要好的朋友。盛欣怡的身世很凄惨,自从她妈妈病逝后,她沉浸在孤独无依的恐惧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受丸子军团成员的影响开始接融以前几乎都不感兴趣的动漫。她开始玩并沉迷于宫崎骏的动漫世界里。虽然三次元的动漫不尽人意,但二次元的动漫世界却给了她一种奇特的力量。那是让心灵飞翔在天空之城的美好和纯真,是成长中的又一次跨越和进步。

【穿越天空的心灵读后感100字四】

看了故事,我想:动漫人物的纯洁,真诚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人生的意义从何而来,人的一生,就是经历过无数次进步和挫折得来的,而这些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能在经历过这些之后,重新开始新路程,认识新自己,重新交友,尝试自己之前不敢做的事情,正如故事的主人公,尝试了自己不敢看的漫画,从而得到了更懂自己的自己,人的一生,不容易活,我们要活得有意义,我们要活得潇潇洒洒,我们要追求更完美的人生,我们要向着自己的路去走,让那些年华都过去吧,勇敢尝试,失败再起!

【穿越天空的心灵读后感100字五】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穿越天空的心灵》的书。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它讲述了:主人公盛欣怡妈妈病逝后,沉浸在孤独无依的恐惧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和丸子军团的几个小丸子成了朋友,受到小丸子们的影响,盛欣怡也开始接触到以前几乎都不敢碰的动漫,她迷上了宫崎骏的世界那是让心灵飞翔在天空之城的美好和纯真,这是成长中的又一次跨越和进步。

读故乡有感_关于故乡的读后感800字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的读后感


故乡的读后感范文一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的读后感范文二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

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的读后感


篇一: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

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篇二: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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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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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

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

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篇三: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

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的读后感600字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那么在阅读故乡之后都有怎样的读后感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的读后感600字(一)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的读后感600字(二)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的读后感600字(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是《故乡》中的一段景色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五彩缤纷的神异图画,一个活灵活现、聪明伶俐、机智勇敢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故乡》的读后感600字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拉萨的天空读后感


篇一:拉萨的天空读后感

有一个梦想,这辈子一定要去一次拉萨。那里有白雪皑皑的喜马拉雅山,有闪耀着耀眼光芒的雅鲁藏布江。拉萨是我心中的圣城,那里是另一个世界。
我想有一天,我一定会站在布达拉宫前,阎王深邃的天空,感受赤一裸一的一陽一光和那朝拜者一步一叩首的虔诚,然后躺在草地上,呆望那看似逍遥却心怀天下的雄鹰,接受心灵的洗礼。
拉萨是我神往的地方。
这篇课文把拉萨写得太美了,那里的天空湛蓝、透亮、纯净、明洁、蓝晶晶。我读了第一自然段我知道了拉萨是有名的“日光城”。把“天空”比作“蓝宝石”,把拉萨的天空写的那么蓝、那么美,好像用清洗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读了这句话时,我就想到那耀眼的宝石,我的心仿佛要飞到拉萨去了。
那里的蓝天有白云和拉萨草地的映衬,显得拉萨的天空就更美,更蓝了,那里还有雄伟、壮丽的布达拉宫,那块圣一地的窗帘,那美丽的天空,真的令我神往,等有机会我一定亲自到那片神圣的土地上,去欣赏拉萨那美丽的风景。
今天,我们学习了《拉萨的天空》一课。那美丽的拉萨让我神往:辽阔宽广,一望无边。然而最吸引我的是那里的天空:湛蓝、透亮。
这让我想起民五台山的天空。那里的天空也象洗过一样,蓝得可以挤出一水来,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来。站在高高的山头,竟然感觉离天空更远,放声高喊,却也迟迟听不到回音,真是“天高云淡”呀!唯一不同的是这里常常下小雨,伞也得时常带着。而拉萨却是有名的“日光城”,常常是晴空万里。


篇二:

拉萨的天空总是那么湛蓝、那么透亮,好像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蓝得用手可以摸一到,蓝得可以洗脸这么妙!蓝得无比的纯净,蓝得格外的明洁。巍然屹立在悬崖峭壁上的城堡,以特有的造型和特有的光彩,照耀着美丽的青藏高原。那悠扬而浑厚的诵经声,让我耳边似乎有千年的呼唤在回响,拉萨是一个神奇而又美丽古城,她在我们的心中是一片神秘之地、神圣之地、幸福之地。
这篇课文把拉萨写得太美了,那里的天空湛蓝、透亮、纯净、明洁、蓝晶晶。我读了第一自然段我知道了拉萨是有名的“日光城”。把“天空”比作“蓝宝石”,把拉萨的天空写的那么蓝、那么美,好像用清洗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读了这句话时,我就想到那耀眼的宝石,我的心仿佛要飞到拉萨去了。
那里的蓝天有白云和拉萨草地的映衬,显得拉萨的天空就更美,更蓝了,那里还有雄伟、壮丽的布达拉宫,那块圣一地的窗帘,那美丽的天空,真的令我神往,等有机会我一定亲自到那片神圣的土地上,去欣赏拉萨那美丽的风景。
拉萨是我神往的地方。


篇三:

读完《拉萨的天空》,仿佛置身于文中的圣一地。那湛蓝的天空,明洁的拉萨河畔绿草地令我感到一份和平与安详。掬一捧蓝天洗脸,使人们洗净以前动乱给人们留在脸上的伤痕人们能碰到蓝天的说话声,仿佛告诉多一个人西藏县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成历史的多件如今在文中如诗画的描写中早已被冲津。我一爱一文中拉萨的天空。


篇四:

我有一个梦想,这辈子一定要去一次拉萨。那里有白雪皑皑的喜马拉雅山,有闪耀着耀眼光芒的雅鲁藏布江。拉萨是我心中的圣城,那里是另一个世界。
我想有一天,我一定会站在布达拉宫前,阎王深邃的天空,感受赤一裸一的一陽一光和那朝拜者一步一叩首的虔诚,然后躺在草地上,呆望那看似逍遥却心怀天下的雄鹰,接受心灵的洗礼。


篇五:

《拉萨“3.14”事件真相》一书,真实地记录了2008年3月14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极少数不法分子,在境内外敌对势力、分裂势力的一陰一谋策划下,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一群不法分子在拉萨市区的主要路段实施打、砸、抢、烧,焚烧过往车辆,追打过路群众,冲击商尝学校、医院、银行、机关、企事业单位,造成18人被烧死、砍死,382人受伤,30多处建筑物被烧成废墟,848户商铺、120间民房受损,84辆汽车被毁。疯狂的暴行,泯灭人一性一,凶残的手段,令人发指。一时间,昔日美丽的“日光城”浓烟四起,高原古城笼罩在恐怖之中。这起打砸抢烧事件,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超过3亿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拉萨市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

大闹天空的读后感


大闹天空的读后感(一)

最近,我在网上读了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这是大作家吴承恩的着名作品。给我启发最大的是书中大闹天宫这一章节。

文章讲的是∶李天王带领的天兵天将和三太子哪咤被孙悟空打败了,所以玉皇大帝只好封他为齐天大圣,并叫他去守蟠桃园。

可是,他一听玉母娘娘开的蟠桃盛会竟然没有请他,非常生气,所以就把蟠桃会里熟了的桃子吃掉一大半,再把盛会里的好东西吃的一干二净。接着,又把太上老君炼成的仙丹吃掉,最后,他一个筋斗就跑回了花果山。

因此,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一起跑去告状。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又叫李天王带着一大群人去捉拿悟空,虽然他们打的时间很长,但是还是被悟空打的落花流水。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爸爸教我学游泳,一开始我很害怕,可是后来想起孙悟空大闹天宫时,他是多么坚持、勇敢,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他坚持、勇敢吗?不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吧。是因为,他虽然和天兵天将打了三天三夜,可是他并没有说放弃或投降,而是坚持的打下去,所以他打败了天兵天将等他还不管是谁,只自已想做就做,从来不管别人是谁。想到这里,我就不怕了,还想孙悟空那样勇敢而又坚持得游下去,最终,我学会了游泳。我还明白了两句话,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另一句是一分耕田,一分收获。

最后,我还要告诉大家:我们一定要学习孙悟空的坚持和勇敢。


大闹天空的读后感(二)

前几天,我和妈妈一起到影城观看了《大闹天宫》这部3d影片。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美猴王大闹天宫的故事。看完这部影片,我觉得,美猴王既是一个喜欢让人夸奖、爱当官,又是一个非常勇敢,十分喜爱小猴子的齐天大圣。

我记得,当美猴王得知玉皇大帝让它上天去当弼马温时,高兴不已。当它和太白金星一起到天上后,才知道弼马温就是管天马的。当时,它还以为弼温在天宫上是一个很大的官,直到后来,美猴王才知道,弼马温是天宫上的七品芝麻官,后来,美猴王生气的回到了花果山,并封自己为齐天大圣,和玉皇大帝平起平坐。太白金星征得玉皇大帝的同意后,再一次来到花果山,请它上天去当齐天大圣,还请它去管王母娘娘的蟠桃园。刚开始,美猴王不同意,太白金星说了许多夸奖它的好话,美猴王又能被引诱住了,跟着太白金星上天去了。

美猴王也十分勇敢,当十万天兵天将来临时,天空黑压压一片,而美猴王却独自一人站在山顶上,一手掐着腰,一手拿着金箍棒,威风凛凛,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当它们每次大战时,我都十分担心,幸好,每一次美猴王都机智勇敢,打败了天兵天将。

美猴王还十分疼爱小猴子们。有一次,小猴子们正在花果山中摘葡萄。突然,一只小黑猴从悬崖上摔了下来。同伴们都很着急,正在这时,一个棒子托住了小黑猴。原来,那是如意金箍棒呀!美猴王当上齐天大圣后,得知蟠桃会上并没有请它,它来到开蟠桃宴的地方,自己吃饱喝足后,并没有忘记花果山上的小猴子们。它又变出一个大袋子,把好吃的东东都放了进去,带到花果山,让小猴子们品尝。


大闹天空的读后感(三)

今天,我观看了《大闹天宫》,里面的故事十分有趣,就让我来给你讲一讲吧!

猴王孙悟空在花果山水帘洞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因拿了龙王的镇海之宝如意金箍棒做为自己的武器,被龙王告上天庭。太白金星想了一计:将孙悟空骗上天庭。明为封了一个弼马温--一个管理喂养天马的小官。暗中则压制他。孙悟空去到天庭,明白了,打烂了了御马监,出了南天门,回到花果山,自封齐天大圣。玉帝很愤怒,于是命李天王带领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然后,在花果山的上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孙悟空奋勇杀敌,众天神纷纷战败。哪吒出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敌不过他。天王没有办法,就逃回天庭,向玉帝请求增兵。于是,玉帝接受太白金星的计谋,假意封孙悟空为齐天大圣,并将蟠桃圆交他掌管,想把他骗来,困在天上。孙悟空听说蟠桃园中的仙桃非常稀罕,而且只许在蟠桃会上享用。孙悟空没想,就自各儿挑选个大的仙桃,饱餐了一顿。正值王母寿辰,七仙女奉命摘桃,来到桃园,惊动了正在酣睡的孙悟空。经过盘问仙女,孙悟空才得知王母要设蟠桃宴,请了各路神仙,就是没请他他。孙悟空这才看透玉帝的阴谋,火冒三丈,不光大闹蟠桃宴,还喝了仙酒,并将所有仙酒仙菜席卷一空,装进乾坤袋,准备带回花果山给他的孩儿们。哪知酒醉,撞进太上老君的炼丹之地,将专供玉帝服用的金丹吃了个精光,这才返回花果山,与众猴孙大开仙酒会。玉帝和王母气得火冒三丈,立即命李天王带领十万天兵天将,兴事问罪。一场激战开始了,孙悟空与神通广大的二郎神斗了几百回合,不分胜负。最后,因遭到太上老君的暗算,不幸被擒。天神们无论用斧砍、火烧、箭射,都损伤不了孙悟空一根毫毛。玉帝又将孙悟空打入太上老君的炼丹。未想孙悟空并未烧死,他跳出丹炉,打上灵霄宝殿。一路上的天兵天将,望风披靡,玉帝狼狈而逃。猴王胜利了,回到花果山,重树齐天大圣旗幡,与猴孙们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和二郎神打仗的时候,尤其是孙悟空变成一座寺庙的时候,十分有趣。你有没有喜欢的片段?

看了我的介绍你有没有对孙悟空多一点了解呢?

《烂漫的天空》读后感


《烂漫的天空》里有许多的童话故事组成的,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没头脑和不高兴》因为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一对好朋友。为什么其中有人叫没头脑呢,不是因为他读书不聪明,是因为他的记性都打了个折扣,缺点零头。他经常到别人家串门子,玩了半天走了。邻居刚把们关上。嘭嘭嘭,门响了。打开门一看原来是没头脑。他的书包忘记在他家了,找到后走了。邻居刚把们关上,嘭嘭嘭,门又响了。打开门一看原来又是没头脑他的帽子忘记在他家了,找到后走了。邻居刚把们关上,嘭嘭嘭,门又响了。打开门一看原来还是没头脑,他的手套忘记在他家了,找到后走了......就这样反反复复几十次才肯停息。为什么他的好朋友叫不高兴呢?是因为他一直不高兴。有一次他碰到了一位仙人说是可以帮他实现愿望。不高兴和没头脑的愿望都是想快快长大成人,仙人一口气就答应了下来。还说一个月后在老地方见,否则晚了就见不到他了。很快他们俩都变成了大人,开始了大人的生活。没头脑当上了设计师设计了少年文化宫,不高兴呢,开是他的歌唱生涯。过了没多久,没头脑设计的文化宫就开放了,他邀请不高兴到文化宫去演出。电影院设计在225楼,没头脑就是没头脑他设计了300层的文化宫只有楼梯没有电梯。要走一个月才行。一些大学生只好硬着头皮走。终于到了225楼,暑假已经过了一个月。这次不高兴演的节目是《武松打虎》,不高兴演的是老虎。大家不要以为演老虎简单,才不简单呐。老虎要演得猛,演得不猛,就显现不出来武松的本事。不高兴就是不高兴他演老虎说什么也不肯倒,一直打了半个月时间要来不及了,没头脑拉着不高兴就往下冲。到了门口,立刻坐上公交车,来到了仙人的地方。仙人爸他俩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从个故事中我领悟到了做什么事不能向没头脑一样丢三落四的的坏习惯。长大了就做不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