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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书有感作文4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书 (400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你也许需要"我向大家介绍一本书 (400字)"这样的内容,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因为我的启蒙老师无意中提到了一本书,所以我便在书店买了这本书。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向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呢?接着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意林》,书中的一篇文章让我感悟了许多道理。作家余华,他认识的汉字也就是两千个左右,对于一位作家而言,这是短处,可中国的批评家们纷纷赞扬他语言简洁,对此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认识的汉字不多。因为认识的汉字不多所以语言简洁,这真是一种别样的长处。无独有偶,一位舞蹈家,他在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插兜,后来,这样的动作竟成了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其实,他戴帽子是因为他是光头,左手插兜是因为紧张。一系列的巧合使他成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是有趣。

这篇文章让我懂了拥有短处,其实没必要掩饰,因为,拥有短处,往往会走出你的长处来;懂得扬长避短,会使你的人生变得更精彩!

三年级:朱芯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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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_介绍书的作文650字


谁陪我,琼霄舞风云;谁伴我,傲世九重天!我要推荐的书名就在其中,风凌天下著的《傲世九重天》。

看书名大家可能就知道了,这,是一本网络小说,还是玄幻类型的。可我就是要推它!不要否定网络玄幻的价值,如果他真的只是迎合少数人低级趣味的书,哪还有成千万的人观看?

风凌是个幽默的人,在他的书中总少不了欢笑,而风凌的文笔有极好,里面有很多他自创的诗,这可能会对大家有一些益处吧。

风凌是军人出身,在他的书中又少不了兄弟。是的,兄弟!下三天千里逃亡,依的是什么?兄弟!中山天风光出战,为的是什么?兄弟!上三天中都云集,靠的是什么?兄弟!九重天阙暗自发展,无诉苦楚,这又是什么?兄弟!

读他的书,总有一股少年热血在沸腾,我们是处于青春期,总有朋友,但却捏不住分寸。去看傲世吧,让他告诉你什么是兄弟!

他们绝对不是一味的互相褒贬,也绝对不止靠那一份义气,不只靠那一份冲动。谁犯了错,绝不姑息!谁受了欺负,那也不能忍下来!

有一本书上说的好,小说总是要写出社会的某种错误,那八百五十万字的傲世,就只有打打杀杀吗?!

书中对一些行为的解释只有两个字:人性。

人性的卑劣让莫云天为了家主之位排除异己,为了百万黄金逆杀长老;人性的善美,让楚阳十年等一人,让铁补天为救人命而奋不顾己;人性,就是人性,莫天机天才的大脑靠这一份邪恶计划了多少起大战?!

风凌的傲世里面总有感人至深的感情,无论是兄弟之情还是恋人之爱,经过了时间的磨砺,留下来的,总是真情。于是感人至深到肺腑,读着读着就不禁为他们的深情奋然鼓掌,却也禁不住在不经意间煽然落泪

我一开始想推荐的是《水浒传》,可是水浒讲的不就是江湖吗?傲世有江湖风云,国家战乱!水浒有官逼民反,那上三天的九大世家不胡作非为会有九劫的出现吗?!

总一句,傲世九重天,值得一观!

名著读后感: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


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

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优秀读后感: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


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

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着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我想大家推荐一本书作文300字


今天放暑假,可外面的雨下个不停,我从书包里拿出了那本前几天在学校图书馆借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是历险小说;,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他的著作《鲁滨逊沉思集》、《辛格尔顿船长》和《罗克萨娜》很受读者的欢迎,他还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痴迷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诫,毅然出走,最终寻找机会踏上了航海的路途,他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一次海难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之上。

从此,就开始了历险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等等,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救出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奴隶,取名“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帮一名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只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每个人的梦想都可以成真。

我喜欢的一本书 (400字)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五年级:黄正杰

一本书有感400字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蓝色的海豚岛》。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在你心里挥之不去的故事,这个的独特的故事有着它永久 的、不可磨灭的经典性。这本书曾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奖等七项儿童文学大奖。本是为青少年读者倾心奉献的一座世界儿童文学经典宝库。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热爱这本书吗?我告诉你,真泵书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格调健康、品味出众,是青少年读者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蓝色的海豚岛》打造了完美心灵,培养高尚情操,体味不同人生。

这本书珍贵之处之一在于它的内容。这本书藐视了一个个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 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有野狗在决斗以前,在这个岛上住着印度安人,他们受到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杀害,后来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居住。他们离开时,留下 一位姑娘卡拉那。她在岛上孤零零地生活了十八年,等待救援的船只到来。她独自修建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用具,与野狗斗争,历尽艰险才得以生存下来。

我喜欢的一本书 4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

李原林夕

英国作家笛福的经典小说《鲁滨孙漂流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不满于安逸舒适生活的鲁滨孙,怀揣着梦想毅然离家出海航行。途中一场大风暴将他的船打翻了,海浪把鲁滨孙推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鲁滨孙为了生存,尝试着盖房子,学习打猎、种谷子,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就这样,他在荒岛上度过了整整28年的孤独时光。

鲁滨孙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不畏困难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记得他说过这样一段话:“幸亏善良的上帝存心保佑,让那艘船神奇地搁浅在离岸比较近的地方,使我不但可以登上船去,而且还可以把我拿的东西从船上带到岸上,用来缓解我的生活困难,并且使生活舒适一些。没有这些幸运的遭遇,我就没有防身的武器,或者说没有猎取野兽作为食物的火药和子弹。”在孤岛上他身陷险境,却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他不断地寻找快乐,发现美丽。

人生中到处都充满了困难与险阻,我想,只要我们抱着乐观积极的态度,勇敢地去面对困难与险阻,每一个人都是生活中的成功者。


《我读过的一本书》 (400字)


人的一生会读过无数本书,总会有一本让你恋恋不舍,难以忘怀。我也有这样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每读一章,就让我渴望读下一章。安妮快乐,我也会跟着乐起来:安妮忧伤,我心里也难受。我总是身临其境,跟着主人公一起面对重重困难

这本书表达了人类对战争的控诉,厌恶。和平这个词就是主人公渴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安妮一家是犹太人,为了躲避德军,安妮一家和邻居一起藏到了他爸爸公司的密室。在公司员工的帮助下,躲避了德军的疯狂追杀。可是最终又一个人告了密,所有人都被抓走了,只有公司的打字员小姐带着安妮的日记逃了出来

在故事的后续中,描写了德军的残忍。每次重温这本书时,我就会想到安妮的悲惨命运,让我们远离战争的警钟,把和平再次放在心中吧!

这就是我的最爱《安妮日记》。

五年级:xinxin1010

优秀读后感:向你介绍一本书


向你介绍一本《聊斋志异》,古代名着之一。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也是中国古代灵异、志怪的集大成之作。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的蒲松龄,世称聊斋先生。其中描绘的全是灵异鬼怪故事。内容十分离奇,多谈狐、鬼、妖,更是以此来揭露人性的丑恶与在封建王朝社会的黑暗。

书中《促织》故事中,写的是一个爱斗蟋蟀的皇帝,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之私,而不断的让百姓进贡蟋蟀。在乡下,一个孩子不小心弄死了他父亲千辛万苦找来进贡给皇帝的蟋蟀,由于害怕责罚,竟跳了井。后来小孩变成了那只蟋蟀,斗败了宫里所有的蟋蟀,而小孩家中也因此变富。皇帝的一个小小爱好,既能害百姓家破人亡,却也能让百姓变得富贵。这故事讽刺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天子为了私欲而残害百姓、迫害百姓的事情。也揭露了当代小人当道的黑暗历史,而最主要的是这皇帝是个不折不扣的昏君,正所谓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天子一怒,谁会劝导,不都是纷纷附和?天子,所谓的天子利用他那无上的权利来狂妄。

聊斋志异,故事生动有趣,剧情曲折离奇。这本书也教会了我们要不畏权贵,勇于反抗,才行虽好,品德却是一定要佳的品质。向你介绍一本《聊斋志异》,希望你会喜欢,也希望你也懂得了许多以前你所不明的事物。

吸引我的一本书


这一天,爸爸妈妈吃完晚饭后,习惯的出去遛弯儿了。因为老师留的作业还没有写完,所以我就没有跟爸爸妈妈去。爸爸妈妈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推理故事集》。我问:是给我的吗?爸爸说:是。
我写完了作业就迫不及待地看起那本书来。慢慢的,我走进入了书的世界,仿佛我是书中的主人公,陷入了一桩恐怖的连环杀人案中。这案件错综复杂,有人说死者 是鬼杀死的,有人说死者是借尸还魂,还有人说下一个杀人目标就是你!这可有点儿吓着我了,忽然,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吓得我大叫一声鬼啊!,我的 胸中像揣着一只小兔子,心脏怦!怦!怦!地狂跳。我倏得转过身去仔细地看了看,原来是爸爸啊,我这才定下神来。爸爸气愤地说:你才是鬼,大晚上胡叫 什么,都十点了还不睡觉?快睡觉去!听了爸爸的话,我十分不情愿地怏怏回屋睡觉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总想着那本既刺激又恐怖的小说。到底这些天连续神秘死亡的人都是谁杀的,这个谜团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感觉看不完这本书就睡 不着觉。但是不快点睡觉明天上学就起不来了。怎么办?我心里默默地说:要不就再看一会儿,对,就再看一会儿。我悄悄地把书拿到了我屋里,在台灯下又看起 来。我又进入了书的世界。不知不觉地,已经一点了,我都睁不开眼了,只好关上灯把书放回了客厅就睡觉了。还好,第二天早上起来还没有晚,我匆匆忙忙叼着一 块面包就上学去了。我觉得这一天过得非常快,很快就到了放学时间了。为了能让自己在家里多看一会儿书,我迅速地写完了老师留的作业,在路上,我一边跑一边 说:福尔摩斯,我来了!回到家,我继续看这本书。啊!谜底揭穿了,我如释重负。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刺激、惊悚、快乐,它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 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 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 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 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 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 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 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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