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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豺有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红娃》有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红娃》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读了一个小故事,名叫《红娃》。

这个故事讲了红军们在过雪山时发现了一位年轻的女人晕倒在雪地里,红军把她救回家后发现她的孩子也快要被饿死了,红军们把自己的粮食给了她们。为了报答红军,这位被救的女子让红军给她的孩子取个名字以便记住恩人,红军们便给孩子取名叫“红娃”。

这个故事真让我感动,红军们在过雪山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为了救助老百姓把自己都舍不得吃的,极少的粮食拿出来。

我平时虽然还达不到红军叔叔舍己为人的那种精神境界,但我对人也非常大方,只要有好朋友到我家里作客,我就会让他们吃我最喜欢的零食,玩我最喜欢的玩具。我以后还会牢记红军叔叔的无私付出,并将红色精神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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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六指头的身上。
很久以前,在一个村庄里出生了一个怪物,叫六指头。因为他右手上有六根手指,所以名为六指头。可村里有个规矩:凡是双胞胎、六根指头的婴儿一律都得活活烧死。可六指头的阿妈不想让刚出生的儿子就这样死了,就带六指头逃出了村庄,来到了一个葫芦洞里。过了十几年,六指头成年了。有一天,他出去打猎,发现一只蟒蛇正在吃一只刚出生的小老虎,吃下肚以后,就像长了一个大肿瘤!六指头心想:老虎一胎两个,我再找找看吧,或能许有点收获。他找呀找,终于在一堆金黄的叶子中找到了,而小老虎还闭着眼睛在呼呼大睡呢。所以给他取名为金叶子。六指头把金叶子带回山洞里,用肉粥喂它。过了几天,金叶子的眼睛终于睁开了。金叶子渐渐长大了,有一次,金叶子陪六指头去打猎,遇上了象群,金叶子奋不顾身地救主人,主人很感激,把金叶子认为是他最好的帮手。
六指头的善良终于有了回报,金叶子也长大成为了勇敢忠诚善良的虎娃!
我们也要学习六指头,俗话说得好: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帮助别人,别人也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你。


读《红奶羊》有感


读《红奶羊》有感

张诗琪

世间,有一种情感,无法被理智驾驭;世间,有一种信念,是亘古不变的追求;世间,有一种经历,会成为刻骨铭心的记忆······

初读沈石溪的《红奶羊》就让我拍案叫好,强烈地感觉到情感得到了升华。《红奶羊》是一部优秀的中篇小说,以动物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凄美又思想寓意深刻的故事:红崖羊茜露儿产下了死胎,却偏偏被失去妻子的大公狼黑宝掳掠去当了狼崽黑球的奶妈,在长期的哺乳喂养中,茜露儿和黑球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大公狼黑宝本想杀死茜露儿,避免让他的儿子黑球不要染上羊性,可为了让黑球活下去,在猎人来狩猎时牺牲了自己,引开了猎人。

地狱的大门自动开启,茜露儿不用忍辱负重给狼崽哺乳了,可它舍不得已跟自己建立了母子情的黑球。于是它以一种超越物种与世俗的母性继续抚养黑球,并教给它羊的品性,想把它塑造成一只羊。可当黑球在极度饥饿下开杀戒时,它沮丧极了,开始憎恨黑球。黑球并没有把茜露儿视为食物,在一次豺想吃掉它的时候挺身而出保护它。茜露儿最后留下对黑球的祝福,离开了它,回到了羊群。

故事扔在继续。茜露儿在羊群中产下了两只羊羔。生活的美满幸福。突一日,一只猞猁闯进了羊群杀死了它的爱女珊瑚,她的丈夫古莱尔本可以保护珊瑚和它自己,可它却没有那么做。悲痛欲绝的茜露儿已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在目睹过老狼黑宝舍身救子后,它已不能容忍羊性的软弱,它已不能对此熟视无睹。它决心将爱子塑造成一只具有勇敢品性的新型公羊,让他具有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高贵品质。为此,它不懈地努力。它以为它成功了,可在一次它和儿子沦戛被两只狼追捕,沦戛撞开自己逃命的事件中,它才知道自己创造的是一件劣品。它彻底绝望了,它母性的生命结束了。正当它听任宰割时,却发现那只追赶它的黑公狼竟是黑球,黑球也认出了茜露儿。它没有忘记它的养育之恩,没有伤害它,还放走了它。

茜露儿狼口余生,但它在也不想回到羊群。它的梦想并没有泯灭。它向神羊峰攀去,它要找到那只传说中的既有脉脉温情又有胆识爪牙的神羊。和它繁殖出新品种的羊种,实现它的理想。结尾并没有写茜露儿最后的命运,只是描写了一幅凄美场景:“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在蠕动,在跳跃”······

读完这部小时,我的心被红崖羊茜露儿那种博大的母爱、对理想的追求,坚定的信念与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地撼动,它引发了我对于人生的的沉思。茜露儿有着一种博大的胸襟,充满正义,它爱一切美好的事物,憎恨邪恶、懦弱,弘扬高尚品德,为此它可以忍辱负重,可以付出一切。同时它也是一个英勇无畏的追梦者。在其他草食动物眼里,它的理想是虚无缥缈,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动物的天性是极难扭转的,可它敢于挑战权威,挑战世俗,不畏困难,坚持这自己的理想,一样不曾放弃过。因为它深信不疑,它的理想并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世界上还是有敢于向狼牙迎战的羊!只要有梦,并始终不渝地向着目标攀登,梦想就一定会实现,我们就一定会赢得那份辉煌。

《红奶羊》是沈石溪的一部杰出的代表作。沈石溪对动物行为有很深的研究,再加上有到动物王国西双版纳当知青的特殊经历,才创作出众多优秀作品,深受读者喜爱。很多小说中充满了异域色彩,讲述了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纠葛,不仅让读者了解了科普知识。同时也揭示了社会上的丑恶,产生了一种照镜式忏悔,引发读者对于人性与人的行为的思考,这就是动物小说能赢得不朽的原因。

总之,每一部这样的动物小说都是一次深入思索的课堂,而《红奶羊》,无疑是一场精神盛宴。

读《红脖子》有感


寒假里,我看了加拿大著名作家ET西顿的著作《红脖子》。通过封面我了解到这只叫红脖子的动物是一只英俊的鹧(zhe)鸪。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母鹧鸪生下一窝小鹧鸪,其中,最大、最漂亮、最听话的就是红脖子。红脖子因为听话,所以比其他鹧鸪的经验丰富,成年后最早起飞,独居独住,是一个典型的美男子。在一次击鼓中,赢得了母鹧鸪布罗妮的芳心,并生下了一窝幼崽。可是,凶恶的猎人揢迪却偏偏要搅乱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揢迪把布罗妮杀了,又把小鹧鸪一个个的踩死。红脖子伤心过度,不小心踩到了猎人布下的圈套,后来被猫头鹰啄食。

读完《红脖子》后,泪水图满了我作文整张面孔揢迪太凶恶,太贪婪了!他为了金钱,每年提早两个月就进山林打猎。我要是政府的话,造就把揢迪关进大牢,让他永远不能重见天日!如果我是揢迪,我绝对不会去打猎。动物也有生命,为什么要把他们杀害?贪婪!有了美好的生活还要去杀害动物,这样的恶人一定有恶报!同学们,我们可千万不要像揢迪一样,被贪婪腐蚀了灵魂。

读玩《红脖子》以后,鹧鸪的智慧给我震惊了!大自然的变化让他们学得聪明了。这,是多么的神奇啊!如果我有鹧鸪的大脑加上认得的知识,那世界科技就提前N年了!

看到红脖子一家的悲惨命运,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召唤:让世界多一些爱,让爱撒满世界的每个角落

读《红麦田》有感


暑假,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红麦田》回家看,这本《红麦田》一借回家就马上认真地看,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家庭贫穷、渴望读书的少年董宏猷。书中讲他因为没钱买书,偷偷进书店窃读;小时候为了买书,所以到江边帮大人们拉板车挣钱;当老师时因没钱买煤油灯只能向其他人接蜡烛头这些故事都是作家通过回忆自己的童年往事,写出自己的成长故事,希望读这本书的小朋友成为一名敢作敢当的男子汉,拥有男子汉的气概。

《红麦田》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董宏猷叔叔的作品中的其中之一。也因为这本书,我认识了董宏猷叔叔,知道他写《红麦田》作文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次,董宏猷叔叔连夜看书,一天就看完一本书。就这样,董宏猷叔叔每天看一本书。直到有一天,董宏猷叔叔下定决心自己写一本书。街坊都很支持董宏猷叔叔。董宏猷叔叔就写了《红麦田》。

知道这个原因,我非常感动。对比自己,我读书就没董宏猷叔叔那有用心,坚持了,看书只看书中的人物的情节,精神的就多看一会儿,其余的就跳过去不见,所以习作总是没进步,看完《红麦田》,了解的作者,我决心学习他,做事看书一定有目标,向目标努力,坚持下去。

通过读董宏猷叔叔的《红麦田》,我明白了要成功一定要负出努力,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读红高粱有感


一个真作家闻名中外,一部好作品津津乐道,一个诺贝尔奖震惊于世,一部《红高粱》风靡全球,一个莫言彰显文学实力,一个葛浩文凸显英语水平,一个东北表露中国精神,一片高粱尽显高密风情,一个男土匪绘写英雄传奇,一个女巾帼尽显抗战神话。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平,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对于余占鳌这个土匪,这个真汉子,这个真英雄,九儿爱的干脆,跟的干脆,走得干脆,拒绝的干脆,保护的干脆,守护的也干脆。事实上,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落后的年代,在那个思想禁锢的年代,在那个看重女子贞洁的年代,在那个缴费灭匪的年代,九儿与余占鳌的爱是不和世俗的,是不被容忍的,是不被看好的,是不被祝福的。可是即便这样,那又如何呢?无论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式的英雄,还是九儿这个敢于打破世俗的奇女子,他们都无法逃脱爱情的枷锁,他们也都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所以,他们两人还是动心了,还是动情了,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两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天崩地裂,爱的人尽皆知,爱的生儿育女,爱的生死相随,

九儿是一个不怕牺牲,无惧牺牲的抗战英雄。当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时,伤了自己的亲人时,九儿开始爆发了,开始失控了。在最后的战斗中,九儿独身一人把日本人引到了高粱地里,在那里,即使她中弾了,她还是高声歌唱着每一片土地,即使她的身躯要倒下了,她还是坚持点燃了那一坛坛高粱酒,即使她就要闭眼了,她还是是要立志与敌人同归于尽。为了保护同胞,为了保护爱人,为了守护孩子,九儿就这样毅然决然的牺牲了自己,试问,这样一个刚烈刚强的女子,怎么不叫人钦佩呢?

九儿是会酿酒的,她的高粱酒美味醇香,征服了人们的味蕾,也征服了人们的真心。可是你们知道吗,九儿本身就是一坛酒,一坛让你深深迷恋,深深回味的高粱酒。看着那一片片火红的高粱,我想那大概就是九儿幻化成的吧,即使她已经不在了,可她还是如同这十八里红一般,那样刚烈坚强,那样弥久醇香。

读《红葫芦》有感


读《红葫芦》有感

童年时,最美好的回忆一定是有那么一段深刻的友谊,可能它在我们不需要的时候出现,但又在我们明白它存在的意义的时候结束了。甚至当我们想要挽回这段友谊时,却已经晚了。
《红葫芦》是曹文轩写的一篇关于童年友谊的一部短篇小说。故事主要是讲述了男主人公:湾,他是一个骗子的儿子,所以没人敢与他一起玩,而女主人公却对他存有好奇心,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很不想理。

夏天时,湾总是会带着一个红葫芦下河游泳,因为地方上的孩子总会下河游泳,所以总抱一只晒干了的大葫芦,像救生圈一样。大概是为了怕孩子落水,容易察觉,才把葫芦涂成红色。妞妞家跟湾家只隔了一条河的距离,所以湾每次下水时,都会用双手拍打水,而妞妞便会听声望水。湾知道有双眼睛在看自己,所以他拿出所有的本领来表现自己。妞妞看完很惊奇。湾看看地沉入河里,久久未露面,妞妞匆忙地寻找,大河如死了一般,妞妞大喊出她的妈妈,过了一会儿荷叶下,钻出了一张笑脸,妈妈问她怎么了,她摇了摇头,便回家了。
一连几天湾都没有见到妞妞,不论他叫的么厉害。又过了几天,湾不再抱有任何的希望,而此时妞妞正拿着一根竹竿向河边走来采菱角。湾拿着一片荷叶,把最大的菱角采上,给了她,妞妞没有接。而湾便放在了她的脚下,用双手捧起荷叶和妈妈回家了。妞妞问妈妈关于湾的爸爸,她的妈妈指了指对岸说:“他已经关在那里三年了。”妞妞还是天天到大河边来,并且她还让湾教她游泳。在河里,水融化了两个孩子之间的陌生和隔阂。妞妞要求去小岛上玩,湾同意。他护着她来到了小岛,湾带着妞妞来到第一棵树下,用手指着和她说:“他是我们班的王三根。”妞妞继续看着前面的树,发现不同的树上刻着不同的名字。湾见到他的“同学”便玩的忘记了妞妞,妞妞默默的看着他……
妈妈几次的对妞妞说不让她到河边玩,可妞妞却不听,仍然跑到那,夏天快走向了尾声,妞妞让湾明年夏天再教她,而湾觉得可以自己游,只是不敢,湾让妞妞拿着葫芦有道对岸。当妞妞游到中央时,便害怕了,问湾:“咱们往回游吧!湾的心里似乎在做什么决定。”“我怕……”“怕什么?”湾挨到妞妞身边,从她手中抽出了葫芦,妞妞叫了一声,便往下沉,向湾喊着“红葫芦,红葫芦!”湾却走开了。妞妞往下沉了两秒后,便从水中挣扎出,喊着救命,湾还是不来。当妞妞不挣扎了,又乡下沉,湾惊慌的把红葫芦塞给她。湾不知道说什么,妞妞的妈妈瞪着他说:“你为什么要骗人?”湾低着头要说话,却说不出,流着两行泪……
妞妞去到了外婆家,偶然的一次机会,妞妞听到外公的经历与自己的十分相似,她直接跑到大河边,走下了水,她没有向下沉,而且游过了大河,她站在茅屋前,看到顶上挂着锁,一个男孩告诉妞妞,湾转学了……

红葫芦是孩子们游泳时的标志,也相当于他们的救生圈,因为红色是一种很容易就被看到的颜色,所以才把葫芦涂成红色,每个人都渴望一份真挚的友谊,就像湾一样,没有朋友就只能与树玩耍。所以当妞妞想要学游泳的时候,他们的友谊也开始了,湾也开始珍惜这份友谊了,也正是因为这份珍惜,才使他希望妞妞学会游泳,所以他才将红葫芦抽出,但妞妞却不知道,所以他这一抽,也就意味着这段友谊结束了。
童年时的友谊时最天真、最简单的友谊,他不会有那么多的谎言与欺骗,而是充满了真诚,但是这份友谊是否能够坚持住,是否能够彼此信任,却是不确定的,但是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份友谊的话,还请珍惜它,不用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刘 鑫

读《红豺》有感


用生命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往往在它们身上我们能学到我们所缺失的东西。因此我特别喜爱看动物题材的小说,于是沈石溪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80年代初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所著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又鉴于他是浙江慈溪人,我对他的文章又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2011年7月的一天,我在新华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新作《红豺》《狼王梦》的姊妹篇。将它买回来后,我迫不及待地进入故事中畅游。

《红豺》讲的是一只豺,它的身子犹如火一样红,所以叫火烧云。它有两个小宝宝,被狼给杀了。从此,它们就成为了死敌。可随后这只狼被捕兽笼捕了,火烧云当着狼的面咬死了一只狼崽,可却不忍心将可爱的狼崽甜点心杀害,于是带回去喂养,心想未来也许可以作为美食。可日久天长,火烧云却始终不忍心杀害甜点心,反而含辛茹苦地养育这只仇敌的遗孤。最后作文为了甜点心的幸福,无私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的红豺火烧云令我感触极深,作为狼的死敌,她的母爱之梦居然能够抵抗仇恨的缠绕,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面对这母爱的伟大,我惊愕了,诧然了,联系我们自己,生活中,人们与别人结下仇恨后,始终想的是如何报仇雪恨,很少能有摒弃仇恨,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我想凶狠的豺和狼尚能如此,为何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就不行呢?我十分喜爱这本小说,在这两只动物身上,我学到了人类所缺失的互惠理解,学到了生活中我们所遗忘的最初的善良和友爱。

朋友们,让我们用理解来化解仇恨,用互惠来合共赢,用友爱来共创和谐!

读《红舞鞋》有感


读《红舞鞋》有感
洛阳中心小学五(2)郑丹妮
每学期订报刊杂志 ,我都喜欢订《中国少年文摘》,今年暑假我在家看了许多好书,其中《中国少年文摘》里有一篇文章深深吸引着我,当看到右上角几个小字——典藏小说,我不由得来了兴趣,接着往下看,看到《红舞鞋》这几个字,我特别关注“鞋”字,我想:鞋子有什么好写的,而配的图画却是小女孩的人像。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下去……
有个女孩叫李莎莎,他在学校的舞蹈队练跳舞。有一天,她去买矿泉水,突然,看到有一个女孩非常眼熟,原来她也是舞蹈班的,她叫张茜,她很会打扮自己,很漂亮,于是想和她打招呼。哪知道张茜高傲地转过身,李莎莎这才知道张茜不愿意看到自己。不只是张茜对她这样,很多事情都可以看出还有其他舞蹈队的女孩也在排斥自己。李莎莎一直不明白这究竟为什么。其实,李莎莎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可是当她跳舞的时候,她是那么专注,有一种孤独者的气质。
有一次,夏老师说要选一人到市里参加比赛,许多女孩都有私心,去拍马屁讨好夏老师,而莎莎却是一有空,就对着镜子练跳舞。有一次,李莎莎正在忘情练的时候,偶尔被夏老师看见,就在这一天,夏老师宣布了心目中的人选——李莎莎。
大家知道那群女孩为什么这样对李莎莎吗?是因为李莎莎跳舞时认真专注,跳舞跳得好,老师喜欢她,但朋友失去了呀!俗话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在让你得到的同时可能会让你失去什么。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可我还是觉得那些女孩行为有些不对,她们应该支持李莎莎,向李莎莎学习才对呀!我在《红舞鞋》小说中还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做多么有困难的事,只要你喜欢它,把这件事当作很重要的一件事去认真对待,所有困难都迎刃而解了,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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