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3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呐喊》读后感1800字。
孔乙己是一个考不上科举的穷苦书生,通过作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写出了孔乙己与别人不同的身份,是个读书人,而且非常贫穷,没钱去坐着喝。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次是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半句话突出了孔乙己的生活状况不佳,甚至连温饱都不能解决。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这一动作企图维护读书人的面子另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尔为之。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觉得只有捞到一个秀才才能算是一个读书人。殊不知他读的四书五经在当时的社会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文中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除了这一点,还和他好吃懒做的习性是分不开的,和鲁迅别的小说一样,孔乙己也是在封建社会精神和生活上的压迫而走向死亡的。
光阴荏苒,再回头看这篇小说,当初人们的愚昧依稀可见。尽管大城市里的人们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国民素质相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但农村,小城镇仍然是蛮荒之地,像华老栓夫妇那样的人并不在少数。且不谈什么边远的山区,光是在上海附近的苏州小镇,就让我见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
苏州的交通很不方便,像胥口镇那样的小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出租车。一直见到造地铁的工地,不知多少个年头过去了,连1号线都没有出现。就连前往火车站的公交车都只有一辆69路,车程之长,车厢之挤,环境之劣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从胥口到火车站一路上没有座位,1个小时的颠簸中还有无数个急刹车令你头晕脑胀,但想不到的是这一路上所谓的没有座位其实是人为造成的。车很挤,汽车到站有人下车,恰巧在我面前的2个座位便空了出来,爸爸刚想让我坐下,一个中年妇女立刻仗着人瘦小,挤进了里面的那个座位。再转眼,另一个年纪不大的老太太从另一边出现,钻过空档,立刻抢了原本在我面前的座位。我也只能无奈地笑笑,因为毕竟是年纪比较大的人,她们比我们更需要这两个座位。
正当我和爸爸笑着谈:如果在上海,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要么就是很早就有年轻人让位了,要么就是身体硬朗还不愿别人让座。时,前面有一个年轻人呕吐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让座,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好在她很快就到站了,才算是缓解了些紧张的气氛。
不知是老天看我一路疲惫困顿,我面前的两个乘客到站下车了,可这次情况却愈演愈烈。
妈妈刚想拉我坐下,只见一个青年男子冲了过来,并为了抢位子用力推了妈妈一把。我年轻气盛,沉不住气了,指责道:就算抢位子,你也不用推人吧!那人却还理直气壮,操着一口安徽的口音是要定了这个位子。我平时乘公交车倒是不喜欢坐下来,但今天看到那人的野蛮行径只觉愤怒,挖苦他说:你有需要坐下的话就直说,我会让的。爸爸却把我拉到一边,示意我别再说了。
我知道为什么不能说,因为你若与他们争辩,只有挨打的份。我想起了徐家汇麦当劳一个营业员由于不允许顾客睡觉而被刀捅死,想起了一个保安由于不允许别人插队被伞柄戳死,我还能说吗?
可是这样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不正是鲁迅先生所极力批评的国民劣根性吗?动不动就动粗更是一种可怕的愚昧。鲁迅先生九十年前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时至今日还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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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800字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边城》读后感1800字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

《边城》读后感1800字
短篇小说《边城》,是着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 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妓 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唯一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
读一本书,一篇文章,得到的不仅仅是文字上的感染,文才上的提升,心理上也是一种熏陶。
《面纱》读后感_1800字
《面纱》读后感1800字
凯蒂和瓦尔特是两个彼此配不上的人,一个是爱慕虚荣的年轻女子,一个是性格孤僻的细菌学家,命运就这么戏剧性地将他们撮合在一起。带着对于浮华的生活的期望、对个人欲望的屈服,凯蒂与唐生厮混在一起了。小说似乎要按照《包法利夫人》的剧本演进了,直到来了一场霍乱。

瓦尔特为报复凯蒂的出轨,将她带往霍乱肆虐的湄潭府,企图让霍乱杀死他的妻子。可是凯蒂没有死,反而被修道院内修女们救死扶伤的行为所感动。修道院长的教诲让凯蒂不断审视自己的灵魂,凯蒂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与卑鄙。
凯蒂终于知道那个湄潭府之前的自己、那个躺在床上渴求唐生的自己并不是真实的她,那只是她身体里隐藏的野兽,就像一个邪恶的灵魂一样阴暗、恐怖。她已经决定和它一刀两断了。她从欲望和虚幻的激情中解脱出来,赢回了全新的自己。瓦尔特的复仇竟然拯救了凯蒂!虽然时光如流,发生过的事不容抹煞,可凯蒂仍渴望体内孕育的孩子是个自由而独立的姑娘,仿佛,那就是她一次重生的机会。
毫无疑问,凯蒂抛弃的那些浮华和欲望,就是她的面纱。我相信揭开人类的面纱,我们人格里都有正直、善良和勇敢,可是为什么揭开面纱的力量只能来自一场如此深重的灾难?这是毛姆抛给我们的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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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的却是一条狗”
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的《疯狗死亡挽歌》是一首讽刺诗,原文如下(拙劣的翻译出自本人):
这首讽刺诗大意为,一个绅士领养了一只流浪狗并和它成为朋友,但是有一天二者反目,狗发疯将他咬伤。大家都预料绅士将会死去,但是他痊愈了,最终死去的却是狗。
既然这是一首讽刺诗,那么狗为什么会死,只有一种解释:人有毒。那个一直走着虔诚之路的绅士竟然是个被层层包装的伪君子,他在众人面前是那么善良,而他的伪君子身份只有那条狗才看得出来,最终狗咬了他,却中毒身亡。
瓦尔特临死前说出《挽歌》的最后一行诗句:死的却是一条狗。
这是瓦尔特对于自己的人生一种无奈的吐槽,他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错事。他的妻子在众人面前是个漂亮的英国女人,是个知书达理的医生妻子。而真实的凯蒂是个愚蠢轻浮的女人,这一点只有瓦尔特自己了解,但他又如此深沉的爱着凯蒂。在第23章中,瓦尔特这么说:
大约所有爱情的神秘之处就在于--“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自行脑补《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不需要,瓦尔特就是这么卑微得爱着凯蒂。然而也就是这种深沉的爱,让瓦尔特极其脆弱而敏感,他的感情一旦受到伤害,就会迅速地关上心扉。面对凯蒂的出轨,他无法原谅。瓦尔特想到了复仇,他把出轨的凯蒂带到霍乱区的湄潭府,甚至让她每晚吃着有可能致命的蔬菜沙拉,就是要害死凯蒂。瓦尔特没想到的是,凯蒂非但没有死,反而在修道院的感化下,获得了灵魂的觉醒与救赎。
在一切都在走向正常的时候,凯蒂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都知道,孩子并不是瓦尔特的。瓦尔特在此时已经心灰意冷,他已经不想再害死凯蒂,甚至提出了让凯蒂离开湄潭府。瓦尔特已经彻底丧失了生活的信心,他甚至疯狂的在自己身上做细菌实验,是的,这无异于自杀。正是因为这是他的自杀,所以他死前会平静的对凯蒂说:“别大惊小怪。我刚走了一段艰难的道路,不过我现在好了”。
是啊,瓦尔特就是那条狗,他张口咬向轻浮、愚蠢、庸俗的凯蒂,自己却死掉了。
《原则》读后感_1800字
《原则》读后感1800字
这本书的作者叫雷·达里奥(Ray Dalio),他被美国《时代》杂志评选为全球 100 位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根据福布斯的统计,他也是全球最富有的 100 位富豪之一。他创立了一支叫做“桥水(Bridgewater)”的对冲基金:这支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达到了 1600 亿美元,换算过来差不多有一万亿人民币, 是全世界最大的对冲基金。达里奥本人被称之为“对冲基金教父”,媒体甚至管他叫“投资界的史蒂夫·乔布斯”。
全书被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他个人奋斗史的介绍,第二部分是他总结出来的人生原则,第三部分是他总结的工作原则。后两部分的人生原则和工作原则,大大小小的原则加起来有几百条,主要以清单体的形式呈现,每条原则配上简短的文字说明。
我的历程
“我的历程” 叙事结构整体参考 约瑟夫·坎贝尔 的神话学巨作 《千面英雄》中英雄旅程的几个主要阶段。
启程:12 岁买了自己的第一只股票-东北航空,大赚一笔,误打误撞进入资本市场
启蒙:毕业于哈佛商学院,进入大宗商品交易领域,逐渐积累经济和社会资本
考验:对自己过于自信,在看衰宏观经济的情况下,投入所有的资本,最后公司倒闭,个人的财务状况也出现严重危机。但他挺了过来,吸取教训,重新开始,一步步逐渐将桥水打造成全球巅峰的对冲基金公司
归来:回报社会,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去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和群体,包括通过“原则”这本书把一生的智慧传承下来
其中的考验阶段是最困难也是最重要的。只有经历过绝望,重新认识自己,才能真正的走向伟大,成为英雄。就像 Steve Jobs 在回顾 1985 年其被苹果解雇的经历时说:“那是一剂苦药,但我猜患者需要它。有时生活会给你当头一棒。不要失去信念。我确信推动我不断向前的唯一动力,是我喜欢我做的事。”
生活原则
这里谈谈书中总结的生活原则,也是跟我们自身的成长比较相关,有思想上共鸣的。生活原则共分成五个部分,逐步展开。
拥抱现实,应对现实:明确自己想要什么,事实是什么,研究事物发展的规律。
用五步流程实现你的人生愿望,分别是:明确目标;找出问题,并且不容忍问题;诊断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规划方案;坚定地从头到尾执行方案。 这套框架可操作性高,对于分解目标很有帮助。
做到头脑极度开放:在上面的五步流程里,我们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来发现自身的盲点,这时候就需要做到投保极度开放,对各种不同的意见持开放态度。这里列举了一些做到头脑极度开放的思考和建议。
理解人与人大不相同:认识自己和他人的特性,通过相互合作,让合适的人各司其职以支持你的目标,是成功的关键。
学习如何有效决策:最终的决策还是得靠自己,这里列举了一些有效决策的方法论,包括综合分析眼前的形势 ,综合分析变化中的形势,高效的综合考虑各个层次等等。
工作原则
工作原则更多的关注与如何管理企业,实现企业最优效率的运转。个人感受并不深刻,这里不再展开。
痛苦+反思=进步
这些原则是怎么来的,我们怎么去提炼适合自己的原则?这一切原则背后的核心观念主要是:痛苦+反思=进步。正像卡尔荣格所说:“人需要困难,这对健康来说是必需的”。把每一次痛苦和跌倒都当做学习的机会,不要逃避困难,要主动去迎接困难,从痛苦和失败中学习,总结失败的原因并提炼成原则,作为下次碰到类似问题的指导思想。只有通过这样一次次的迭代学习,不断进化,才能实现快速的进步和个人能力的提升。
而且像长跑者忍耐痛苦去体验“跑步者的愉悦感”一样,通过这样的持续锻炼,你会逐渐养成习惯,不再畏惧犯错,而是享受从犯错中学习的愉悦、
如何践行原则
这本书更多的一种内功心法性质的存在,并不是对每一个都适用。毕竟作为曾经创建并管理世界上最大规模对冲基金的CEO,对于人生,对于世界,有着超越大多数普通人的深刻认识。因此,很多瑞认为重要的原则,我们能够领悟的并不多,更谈不上合理的运用。
更多的是启发的作用,抓住其中的核心观念:1. 生命就是持续进化,2. 痛苦+反思=进步。从自己的经验,失败和痛苦中总结出适用自己的原则,不断总结和进化。
换个角度去理解,我认为大脑是可以被改变的,或者说思维方式以及处理事情的能力是可以进化的。这点在心理学和神经科学领域都有非常多重要的发现,比如像 Carol Dweck 的著作 Mindset 中提到的成长型思维模式。很多时候我们学习了一条教训,创建了一条神经回路,但是不久就遗忘了;通过原则的方式,不断的重复和强化这个神经回路,从而把这种思维方式固化成习惯,实现头脑的进化。
这才是原则的真正意义。
《张爱玲:)》读后感_1800字
《张爱玲:最是清醒落寞人(珍藏版)》读后感1800字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再读张爱玲已是一言难尽。情不知所起,然世间之苦之乐无不起于此间,令其生之所向,死之所往。“朝思暮想,萤光似吾身;魂牵梦萦,点点均吾玉”,众口相传的爱情绕是凄绝山河,缠绵悱恻,终显苍白,身以试之方知落子无悔。庄生晓梦不分人蝶,张爱玲的一生书里书外不分梦我,她将一生都交给了文字,其笔下的字里行间不乏对人性和社会的针砭刺探,命运的舒皱晦明却也成就了她民国女性写作难以逾越的高峰。

有些人生来就被缪斯把着手,因此他们写出的每个字都能开出花。张爱玲爱情的开头更像她在《爱》里写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从千万人摩肩接踵的阻隔中穿过,于千万年无涯的时间荒野里静候,最终不早不晚,刚巧赶上。这场风尘仆仆的邂逅,既是偶然又是必然,最终化为一句温柔的:“噢,你也在这里吗?”世间恐怕再没有比这更清澈,更浪漫,更温暖的爱了。
童话的开头都是美好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只是倘若春天来了,时节到了,来的不是好雨却是夹杂着污泥的疾风骤雨呢?多少未经世事的女人都会选择像张爱玲这样,用自己的清净去筛淘雨中的污秽,却骗自己这雨是清好的,是静美的。掬水得月,弄花香衣,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水月镜花。这场雨肆意地侵她城入她梦夺她身毁她清白,唯独没有许她未来,而疾风骤雨之下“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但她心里是欢喜的。”欢喜着一场空欢喜。
爱情是一则遥远的和平,两性的博弈亘古悠远。天为经纬地成盘,纵横捭阖越千年,最好的结局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终得双方偃旗息鼓,罢兵言和。只是世间没有那么多的花好月圆,久经黄沙的战阵之将岂是初出茅庐的黄毛丫头可以撼动,轻描淡写唇齿调笑间早已时光不在,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蓦然回首已是棋成残局,落子难收。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的明月光;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的致命伤。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滴不尽的相思泪;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解不开的心头结。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大多数女人的选择并不多,要求的也并不多,尤其是在那个新旧交替、动荡飘零的年代,那些我们避之不及的苦恋里,又有多少个张爱玲甘之如饴的呢?然而爱是一场蒙眼的远行,子非鱼的爱情,又安知鱼之不乐?
不得不说爱情的魔力是神奇的,《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琉璃瓦》《金锁记》《封锁》……这些居然都是在张爱玲爱情迸发的半年光景里完成的,堪称奇迹!“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话是张爱玲最为脍炙人口的一句,恰到好处的诠释了张爱玲式的刻薄。有句老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男人的乐趣就是劝风尘女子从良,诓良家妇女出墙。女人的乐子就是和富人谈理想和爱情,和穷人说奢侈品和奋斗。无非就是以已之长较人之短,做俾睨众生状。张爱玲的文字不禁让人生出一种“但我使尽武器,还不及她只是素手”的无力感,张式的刻薄细腻而敏锐,氤氲香艳之下一锹一铲从刻薄里掘出了人性的善与恶、妄与诚。二十出头的她有这等洞察力实属不易,然慧极必殇,爱到倾心易蒙眼,情至魂深知痛迟,情若生根绕是你腾挪翻转,上天入地,又如何能逃出这恢恢情网?
彼时的张爱玲用她自己的话说“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年少成名春风得意,然女子之道宜位坤,若无厚德承其名利,想要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岂不天真?在中国天才从来不稀奇,大多也都没有好收场。一旦民族大节不保,再耀眼的才华也将被世人摒弃。一步错,步步错,年少成名言之凿凿成名要早的她不免轻狂,后来年至耄耋,落叶无根,是否成了那句“成名要早”的最大讽刺?诚如张爱玲自己所言“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这似乎也成了她命运的谶言,岁月的泪痕尚未风干,空留几许惦念,却已推动昨日的背影,渐行渐远。难道真不曾叹过、悔过?
苔丝读后感1800字
【第1篇】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第2篇】
这是一首诗一样优美的、具有诗的特征的诗化小说,是对现实社会的控诉和批判。托马斯·哈代以其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了一个淳朴美丽的纯洁女人——苔丝。
可怜的受伤的名字!我的胸膛将是供你养息的眠床。
故事发生在英格兰南部的德瑟特,讲述处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了一个纯洁女人苔丝在虚伪的社会中受尽社会的道德挑战。在社会的种种压迫下绝望的她铸成大错,最终在一个静谧的黎明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一个充满悲情的句号。
苔丝的父亲约翰·德伯是一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他异想天开地想要自己的大女儿苔丝去认“本家”——一个从北方迁来冒充世家的暴发户,而这家的大儿子亚雷克·德伯更是玷污了苔丝的清白。这是对一个农村姑娘的最大伤害,也反映了当时金钱至上、世家至尊的恶劣社会风气,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压迫,在这个工业资本占领农村的时代里,农村生活艰苦困难,农村人民只能沦为雇佣劳动者。作者哈代对苔丝的悲剧和不幸充满同情和惋惜之情。
苔丝虔诚地信仰上帝,可是哪儿是她一心信仰的上帝呢?哪儿是保护苔丝的天使呢?
一个旧社会中处于被统治阶级的弱小分子,受到旧道德和宿命论思想的深刻影响,苔丝对自己的悲剧始终怀着一种“我的命为什么这样苦?”“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的想法,在困境中多次忍让,一生短暂孤苦。她在最美的年华被夺去最珍贵的贞洁;“不正经的女人”后来成了她的代名词;孩子的早夭是对作为母亲的苔丝的最绝情的剥夺。这样的伤害使她最终背井离乡,离开了这个让她伤心欲绝的地方。
后来她遇到了安琪·克莱尔,却因为在新婚之夜坦诚了自己的污点而与幸福失之交臂。丈夫的决然离开、家庭的悲惨变故和亚雷克的死缠烂打就像是上帝的一个个恶作剧,并使得苔丝不得不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计而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安琪在收到苔丝的朋友们的信之后匆匆赶了回来却发现苔丝已经受尽折磨。在折磨和绝望中苔丝杀死了亚雷克。最终,带着忏悔之意的安琪在苔丝被处以绞刑之后依照妻子的意愿,带着苔丝心中的不甘,决定与苔丝的妹妹丽莎开始新的生活。
苔丝,这一个可怜的受伤的名字,让我感受到了她的绝望,绝望是在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不能够自主自己的命运的悲剧;让我感受到了她的不甘,不甘是处于绝望中被压迫得只能够接受的悲剧;让我感受到了她的痛心,痛心是一次次被剥夺触手可得的幸福的悲剧。这部一百多年前写下的小说对于我们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思考人生的各种问题,通过对苔丝的悲剧警醒我们要时刻反省自己。在压迫中的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在困境中我们能坚持下去吗?
正如苏联文学批评家阿尼克斯特所说:“苔丝招致毁灭的真正原因是属于现实的性质,女主人公的贫苦和无依无靠,社会上盛行的社会风习——这些情况都决定了这个女子的悲惨命运。”正是因为苔丝的贫苦和孤独,造就了她悲惨的一生。她很善良,可是上帝却没有爱护怜惜她,让她一次次地遭受苦难。是什么使得她坠入社会的深渊?不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社会的不公,上层统治者的压迫。在面对困难时,我们能否摆脱不自觉的软弱?能否走向勇敢?能否走向成熟?能否毅然反抗?
神坛的竖柱之间冉冉升起一轮红日,诸神之主跟苔丝所开的玩笑到此结束了。可是这世界上却再也不存在这么好的苔丝了!
【第3篇】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不朽》读后感1800字
《不朽》读后感1800字:

听了黄昱宁解读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对“思辨带动情节发展”以及小说的“变奏曲”式结构十分好奇,有心找来一读。没想到从柜子里翻出这本《不朽》,被第一节老妇人那个“少女般”的手势吸引,也算是被偶然支配的“对位法的巧合”吧。
作者在小说中借“自己”之口批判传统小说“过于服从情节整一的规则”,“建立在情节和事件惟一的因果关系的连接上”,而他自己的写法则是“像一场宴会,频繁上菜”,不断抛出各种人物、概念、意象、问题,像一张细密的网,不知把你引向何处。例如人的容貌等外部特征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它是属于自我的一部分,还是仅仅是作为人类这个同类产品的不同序列号?如果某项特质既属于A,又属于B,那么独特的是这项特质,还是拥有这项特质的人?如果美是符合某种既定规则的中庸的产物,而丑是偶然性心血来潮的诗篇,那么根据偶然的价值与其不可能性相等,是不是丑比美更独特,更值得追求?文中充斥着诸如此类的辩题,让你如同进入思想的迷宫,不得不跟随作者发散跳跃的思维横冲直撞,可以说读的非常的累了。
在他的小说中,情节不再承担推动小说发展的任务,而是服务于作者不能穷尽的复杂的思考,交替出现在各个章节中,看似毫无章法,实则由某个议题或细节环环相扣,蜿蜒交错。例如用阿涅丝和妹妹洛拉的故事展示实现独特自我的加法和减法,用歌德和情人贝蒂娜的故事讨论如何制造不朽,用靠自我毁灭消除自身软弱的小女孩与摆脱自我获得幸福的阿涅丝的生死偶遇阐释“产生故事的巧合”。这些人物和故事之间又有什么联系?歌德和贝蒂娜、贝蒂娜和洛拉(阿涅丝的妹妹)分别作为两端来展示不同尺度大和小的不朽,歌德的诗则作为阿涅丝和父亲的纽带,在故事的开局暗示阿涅丝之必死。
小说中的人物“既不是任何东西的因,也绝不产生结果”。由于不再承担一路狂奔向结局的任务,显得轻盈不留痕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同主角之一阿涅丝,她是作者从开篇第一节那位学游泳的老妇人“少女般”的手势中抽象出的人物,有时被用来展示实现自我的减法法则,有时则是暧昧的清醒观察者;已经死在了全文的第五部,转而又以新角色鲁本斯情人的身份出现在第六部。
如何实现自我的独特性?米兰·昆德拉在小说中描述了两种方式,一种是阿涅丝之减法,即减去“我”的所有表面和外来的东西,从而接近自己真正的本质。这让她与世界发生关系的方式是游离的,存在强烈的边界感。例如作者用于抽象出她的手势,那是父亲的秘书与父亲告别时的手势,作为父亲唯二爱过的人之一,她从女秘书那里继承了这个手势,是她少女时期与心仪的男孩告别的手势。但当她发现妹妹向同学告别时也用了同样的手势时,她则放弃了这个手势。她厌恶情感外露的大众化的表达方式,认为不被注视的清静是一种温馨的感觉。她想在父亲的葬礼上用他最喜欢的音乐送别,又不希望自己闻歌而泣,于是事先用这首曲子训练自己,直到不再激起任何悲伤的情绪。她认为灵魂和肉体是分离的,性爱只限于片刻冲动的愉悦,于是当她在镜子中注视到自己不再完美的身体时,毅然决定不再与情人见面。她爱丈夫和女儿,但爱情于她是出于完成一次爱情的需求,所以她在是否希望再来一次的拷问中坚定的选择了“不”,并最终走向忘却自我、失去自我、摆脱自我之路,在死亡中感受到了“不在”之幸福。
另一种是洛拉的减法,即在“我”上面不断增加新的属性,并与之合而为一。她靠奉献自己来完成对情人贝尔纳和姐夫保罗的占有,肉体与灵魂是一体的,即使不再具有性吸引力,还可以变成一具尸体作为通往情人心中的不朽的工具。然而用加法培植自我的矛盾就在于,人们即要创造出一个唯一的独特的“我”,同时又是这些新加属性的宣传员,结果确是这来之不易的“独特”因此而消失了。
“自我”这个词看似具有排他性,实质上却是与他人及世界发生关系的方式,结果是指向不朽的。即便不能企及著作等身、终结时代的大不朽,也要追求些亲朋好友中不能轻易忘却的小不朽。人作为社会性物种,行为举止、发表的言论无不是在经营自己的形象,即使当众挖鼻孔也未必不是为了服务大而化之的人设。具体到我自己,看书学知识,跳舞练马甲,再怎么为自己,奉行的也还是加法法则,甚至发张丑照到朋友圈,也预期了自黑的笑果。但也不妨碍下班回家熄了火坐在驾驶室里发呆的片刻,幻想下减法的极致和自由。
作为今年小目标的第一篇读书笔记,迟迟难以下笔,碎片化的点太多,实在不知道从何写起。之前和朋友聊过价值观与行为的自洽,也聊过江歌案中对刘鑫行为的理解。我是个规则意识极强的人,道德感又比较低,有时候会在“应该”和“可能”的撕扯中挣扎不已。看完《不朽》,收获大概是放弃对“自洽”的我执吧,毕竟人性是多么的善变和复杂。作者:会说话的蘑菇君
《老子》读后感1800字
一直不愿意读《老子》,因为语言太晦涩,又不愿意看注解因为我相信个人的看法难免局限,因而没有人能坦言真正地得了老子之道。一如《老子》告诉我的:我们要跳出一些圈子。
假设我们办一件事情,例如加入某个组织、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某一门技术、接受某一种想法,甚至建立起某一个体系,都相当于进入一个圈子。此后,便有三个阶段。
最初,从圈外进入圈内,对圈子里的情况一无所知相当于阶段一。接着,继续深入,随着对圈子认知的过程,我们越来越接近圆心,越来越近于本质。同时在圈内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但对于圈外的偏见也越来越深,且不妨称其为阶段二。但终究是在圈内,不管你入圈时间有多长、对圈子的了解有多深。越近于圆心,表示你越陷得深,越难跳出来。因此也终究只是阶段二。而且,显然越近于圆心,也就越走越慢,最终寸步难行,却永远也到不了那个点。这时候便只有跳出圈外,才能算是走出了阶段二,突变到了阶段三。
跳出圈外,有两种情况。要么生命完结,自然是突出了各种各样的圈子。所谓死也是一种解脱嘛。难就难在要能够悟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道理,从圈子里自动跳出来,站到外面,从一个更高的层次看原先的那个圈子。才能同时在微观与宏观上对圈子进行分析与综合,将之与其他圈子进行对比。这样你对圈子的认识就大大地超过了圈内所有的人,也就是说,你对圈子在认识上与别人有着本质的不同。
纵观古今天下人物,无一是拘泥于某一圈子:孔子的六艺、思想、教育、文化方面的成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先哲的博学与智慧反观那种死守着一个圈子不放,只知深入不知浅出的人,不甘否定自己、不能战胜自己、不愿超越自己的人,只有永远徘徊在阶段二中,最多是个二流水平。
事实上,面对一个圈子,以往的说教往往鼓励进来的多,而提倡出去的少。深入、细致、认真、刻苦、严格、精确、努力、奋斗、执著、追求。此一类的词汇是我们早已习惯的目标,一种所谓的最高境界。中国传统文化的保守性更加重了我们的这种观念。但是,当在一个封闭、老化的圈子里呆久了,就得走出来,呼吸点新鲜空气,要不然就容易窒息。
这就是《老子》告诉我的:无为不要轻易染指、涉足某一圈子,因为在你染指的时,你也已经干涉了自然;出生入死绝圣弃智学着放弃或者不要随便接受所谓的圣明智见权威。那是陷在圈子里最深的东西所谓得道成仙也就是跳出所有的圈子罢了。佛云:跳出三界外, 不在五行中也是这一说法。当然略显过头,因为此一路除了了却生命外别无他法。但是,从小的圈子跳到较大的圈子,这于我们来说也还是相宜的。不妨这么想:有朝一日,当我们跳出了地球乃至太阳这个圈子,乘宇宙飞船遨游太空之际,回想在地球上的你争我斗,岂不可笑?
爱因斯坦有句话:一只盲目的甲虫,在球面爬行时,它意识不到自己在走的路是弯的。站得越高,才能看得更远。
《老子》是中国古典文化的先驱,是古哲学体系的基础,这么说一点不为过。从百家争鸣开始,时至今日,人各一词:
法家的主张为实际操作,在于认的行为;释家认为四大皆空、生即是苦,一切皆注定,提倡自然,无为;道家(非老子)提倡相对观点, 认为苦即是乐、福亦是祸,在于释然;墨派的观点,主张等级、权威,在于顺从;儒家认为应该要求自己先做到,再去要求别人,正人先正己。
这些学说大都是或以《老子》为来源,都在追求老子之道,却又同时进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朝圆心越走越近,到不了又不肯回头,陷在里头。
关于这几者,有一个例子:一个人要打另一个人的耳光,不同学派有着不同的主张。
法家的做法是:扑上前去,干干脆脆的一记响亮的耳光。
释家的做法是:口中念念有词:四大皆空,人生是苦认命吧!
道家的做法是:好啊! 好啊!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你以为你打了我,其实不如说是我用脸打了你手。我打了你,而你却不知道真实情况,可笑啊可笑,可怜啊可怜
墨家的做法是:畜生! 不许胡闹! 怎么什么道理都不懂? 大哥打你,完全是为了你好,为了大家好。怎么一点义气都不讲!
儒家的做法有点特别,孔子会轻轻拍打自己的脸,一边唱:约束自己啊,回到礼的约约束。这就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做到了,天下也就安宁了。
可是事实上,老子的做法却应该是在把以上所有的想法在脑子里过一遍之后,摇摇头,叹一句:何必呢!这才是老子。
一本《老子》读下来,感叹老子的先知、大智。又不得不承认他老人家刁难无比:他告诫我们不要进圈,却又留下这硕大一个圆。没有高点,唯有努力往圆心处靠,方能窥得一角。只是这么一来,吾等皆在中矣。
人读《老子》,都会说以老子的眼光看世界。只是谁也说不清楚,如何用老子的阳光看《老子》。
《刀锋》读后感_1800字
《刀锋》读后感1800字
两千英尺之上,没有铜臭与孤独,全是自由
总有人强调毛姆不过二流,作品畅销得益于会讲故事,传记作家特德·摩根曾这样评价毛姆:“毛姆是下述一切的总和:一个孤僻的孩子,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一个巴黎的放荡不羁的浪子,一个成功的伦敦西区戏剧家,一个英国社会名流,一个一战时在弗兰德斯前线的救护车驾驶员,一个潜入俄国工作的英国间谍,一个同性恋者,一个跟别人的妻子私通的丈夫,一个当代名人沙龙的殷勤主人,一个二战时的宣传家,一个自狄更斯以来拥有最多读者的小说家,一个靠细胞组织疗法保持活力的传奇人物,和一个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他的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
虽说拉里的形象脱胎于毛姆在英国剑桥大学结识的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的真实生活,但是从经历看,毛姆即是拉里又是伊莎贝尔.布雷德利、艾略特.谭伯顿,希望找到心中问题的答案“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也向往冠盖云集的社交生活。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
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迦托·奥义书》
“那时我们开的飞机简直是破铜烂铁,每次飞行都等于赌上性命,而且飞行的高度按照今天的标准,根本就高得很离谱,但是我们什么都不懂,反而以为很了不起。我那个时候特别爱飞行,很难形容内心的感受,只觉得又得意又开心。在空中越飞越高,我觉得好像跟某种辽阔又美丽的空间合为一体。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只晓得飞到两千英尺后,自己不再是孤独一人,好像找到了归属。这听起来可能很不可思议,但是我真的无法形容。我飞到云层上面,仿佛俯瞰着一大群绵羊,无边无际,让人觉得自由自在。”
两千英尺之上,没有铜臭与孤独,全是自由。人若行舟水中,总是记得自己在船上却忘了自己在河上!人活在世上,只记得与世界和谐,而忽略了与自我与内心和谐!
“苏格拉底说,宁可遭受不义,也不主动为恶;宁可与他人失和,也不与自己失和。所以一个人必须不断与自己展开对话,省察自我,保持道德的完整性。思考的过程是独在的,但不是孤独的和孤立的,因为它意味着敞开内心,跟自我在一起,就如老加图所言:不参与任何事情时,我最活跃;独自一人时,我最不孤独。苏格拉底意义上的思考由此开启了公民不服从的先河,即这种捍卫个体和谐至善的道德思考最终却强劲地指向着政治的不义。”
人该如何活着,如何才叫活着?
拉里对伊莎贝尔说:“死人完全就是死透的样子。”
“还记得他(柯斯迪)头一回说那些话的时候,有些内容太过惊人,就这么一直烙印在我脑海里。他说万物不是创造而来的,因为无只生无,并不生有,万物本身就是永恒的表征。这点还可以接受,但是他接着又说,善和恶都是神性的直接表征。当时咖啡馆又脏又吵,搭配着钢琴的舞曲伴奏,他的这番话听来实在突兀。”“人类为何无法逃离孤独,何谓灵魂的黑夜”。柯斯迪看似放浪,也在做困兽之斗。
拉里企图在欧洲的知识和东方的宗教中探寻答案,但是,我觉得没有什么真正的答案,拉里最后只是找回了内心的平静,如毛姆在《面纱》中说的“揭开面纱,一切如旧,也宛如新生”。像拉里治疗格雷•马图林的头痛一样,一切皆由心生,又归于内心。找到内心的喜乐,克制地饲养它;找到内心的黑洞,努力地填平它!保持平和。
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好的?
艾略特形容格雷和伊莎贝尔婚后”幸福快乐……他们的生活恰如其分。”大结局也算各得其所。也许恰如其分、各得其所就是最好。
有书友书评不错,摘出共享:
拉里,我们走,这里没有理想的爱情,没有值得的回忆,也没有,非你不嫁的姑娘。苏珊是别人的二奶,她只想爬上你的床,从来都没有把爱情,带在身上。苏菲,你逃跑的新娘,把人生过成了,另一种癫狂,你拯救不了她,就像俗世,无法挽留你。你喜欢的伊莎贝尔,算了吧,她要的是锦衣玉食,你能给的,是数米而炊。她眼里看不到远方,你心里藏不住梦想。这世间,或者真有一种爱情值得歌颂,只是,你自由散漫的灵魂,也不配拥有。那么,拉里,我们走……(摘自SHARK的书评)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脱碍于身体、时空的束缚,游走在世界上熟悉又遥远的角落,川行在时间的河流之上。巴黎的小旅馆、蔚蓝海岸的奢华别墅、印度山林中听得到虎啸的僧舍我都曾到过,别人的生命我也可经历,悲喜爱恨都也都一一尝遍,比了解自己更了解一个人。“人不应该只拥有此生此世,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人生”。
《雷雨》读后感1800字
名家毕竟是名家,经典毕竟是经典,这是年龄和阅历都无法动摇的。在读完曹禺先生的处女作《雷雨》后,我心中只剩下了这样的感慨。若是不看简介,谁能想像得到,写这出戏剧时的他才二十三岁,还是个涉世未深的青年?

还这么年轻,他就让这部剧的思想到达了一个至今少有人及的高峰;还这么年轻,他就雕琢出了这样个性鲜明,真实生动的人物;还这么年轻,他就刻画出了这样纠缠的嗔痴爱恨。比起充斥着粗制滥造的流行小说的现在,他的作品不得不说是让人强烈地怀念那个大作辈出的过去的。现在的小说,人物正派反派分得分明,要么是一无是处,要么是浑身散发着正义的光芒。而《雷雨》不是,周蘩漪、甚至是周朴园都并非生来阴鸷,心狠手辣,他们都曾有过发自内心的爱情,心中都有一块柔软的地方。这里的人物几乎没有善恶之分,美丑之别,正所谓由爱生恨,最初的爱偏移了轨道,自然会扭曲成后来可怕的模样。
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爱
我相信他们之间的的确确是存在过爱的。只不过,爱得太脆弱,太容易动摇,太不负责任。周朴园为了娶富家小姐,在侍萍生下孩子的第二天,便把她扫地出门,又接连着搬了两三次家,唯恐她找上门来。然而,他却说自己把侍萍当正式嫁过周家的人看待,在新宅里保留她用过的家具,珍藏她的照片,甚至连她夏天爱关窗户的习惯都原封不动地继承了。
他原想修葺一下她的坟墓,却在知道她没死的时候惊愕无比。当他真真实实地见到侍萍的那一刻,他严厉地说:“你来干什么?谁指使你来的?”这与他前面的所作所为简直判若两人!原来,他爱的不过是三十年前那个弱不禁风,顺从乖巧,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威胁的侍萍。也许,他的追忆想念都是发自真心,但他却无比害怕这个活着的她来破坏自己现在的生活。他心中仅仅残存着一份愧疚,却不愿面对活着的她和她造成的麻烦和痛苦。说直白些,他宁愿她早就带着过往一同死去了吧。
这份爱的扭曲,或许来自于周朴园对名利不顾一切的追逐,他是个典型的可以为了事业放弃家庭幸福的男人。也正是他的这种极端,这种封建家长的性格,造成了死气沉沉的铁笼子般的周府,造成了性格压抑而扭曲的一群周家人。
周蘩漪对周萍的爱
周蘩漪是作者曹禺最喜欢的角色,作者这么形容她:“她是一个受过一点新式教育的旧式女人,有她的文弱、她的明慧。
在周府,她没有任何社交的自由,她完全是周朴园的附属品。虽然在物质上她应有尽有,但在精神上却贫困如洗。这使得她只能把自己的追求局限于周府之内,她爱上了自己名义上的儿子周萍。在他人眼中,这自然是有辱门楣之事,但压抑许久的她越来越不在乎这些了,情热烧疯了她的心,她如一匹执拗的马,进行困兽欲斗的反抗,她毫不犹疑地踏着艰难的老道,想重拾起一堆破碎的梦救出自己,而这条路也引到死亡。
她是惹人爱怜的。剧本中,她有许多不顾一切的反抗台词,“我不是你的母亲,我是见着周萍又活过来的女人。”这些台词无不彰显着她的敢作敢为,她追逐幸福的坚定勇敢。是周朴园逼她的心灵一步步扭曲,是他命令她喝药,命令她看医生,命令她上楼,一道道如铁的命令,使她慢慢绝望,到决心反抗。
作者说,她的生命遇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地短促。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这样美丽又这样妖冶的女人,为什么会拥有这样跌宕的命运?
周萍对鲁四凤的爱
这份爱只有在特定的场景中才会激发出来。如果没有心里藏着一份对父亲的愧疚,对与后母私通的负罪感,周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爱上四凤的。他对四凤的哥哥这么说道:“(后母)叫我恨一切受过好教育,外面都装得很正经的女人。过后我见着四凤,四凤叫我明白,叫我又活了一年。”因为深入骨髓的压抑,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想要接触外面世界里纯净的事物,所以四凤让他一见倾心。
我不能够说,这是不是源于一种新鲜感,这种爱情是否牢靠。但经历了这么多的家庭变故,而这份爱又是位于层层压迫、层层阻挠之下,这时候的爱再也不能够是最原始的、没有功利性的爱了。在我的想象中,这与若干年前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感情一定是异常相似的。只有叹造化弄人了,《雷雨》这出戏的设计本来就具有极强的戏剧性,侍萍不但自己没能逃出周家的牢笼,连女儿也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更可笑的是,自己的女儿怀上了自己的儿子的儿子!悲剧从一开始便注定要发生了。
读罢《雷雨》,内心越来越纠结,许许多多的问题,翻来覆去不知道如何去理解。网上有朋友说,这部书里面的每个人,其实都有着强烈的生的欲望。周朴园尽力去维持这样一个封建大家庭,周蘩漪抓住周萍不放手,周冲向往着冲破这污浊的世界,鲁侍萍只是不想让女儿步自己的后尘。然而,在故事的结局,每个人都没有达成自己的心愿。终于,压抑而闷热的天气,终于迎来了一场雷雨,在那个撕碎一切的夜晚,所有的年轻人都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傻子和一个女疯子······
《雷雨》是二十三岁的曹禺为我们编织的一个谜一般的世界。
《1984》读后感_1800字
《1984》读后感1800字
55《1984》[英]乔治•奥威尔/著,周静/译。
以下个人陋见,若有偏颇,祈以斧正;另有高见,诚请交流。
其一,此书是继《动物农庄》的乔治·奥威尔第二本的书,《动物农庄》是寓言小说,相对此书来说,《动物农庄》的叙写手法是隐喻反讽,更显幽默风趣,而此书则言语更直白地分析。两本书各有千秋,无高下之别,可以对比着阅读。
其二,此书,还可以将《美丽新世界》和《娱乐至死》两书对比着读。《动物庄园》和《1984》主要讽刺极权主义,作者认为古今中外有无数造反或曰革命到头来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社会变革,而只是换汤不换药的权力主人名字的变更而已;《美丽新世界》同样也是讽刺极权主义,而他们的区别,正如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的序言中说:“在《一九八四》中,人们受制于痛苦,而在《美丽新世界》中,人们由于享乐失去了自由。简而言之,奥威尔担心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而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而尼尔•波兹曼就极权主义的看法态度,显然站在赫胥黎一方,因而著书《娱乐至死》以论证赫胥黎的担心和“美丽新世界”的预言有可能噩梦成真!
对比当今社会光怪陆离的浮躁现象,我的初浅解读,我也更偏向“美丽新世界”会“娱乐至死”!
其三,此书,或许有些夸大成分,然而,浮夸荒诞中折射的现实真实,让我不寒而栗,它在很多方面启发了我的认知,同时也颠覆了很多我深以为然的认知。因而,读的过程很压抑,很绝望,很孤独,就像脚踏实地的人,猛然间失重漂浮到太空,不上不下,无着无落。
比如,书中写到“我们已经对革命和革命以前的时代一无所知。所有的记载都被销毁或者篡改了,所有的书都被重写了,所有的画都被重画了,所有的塑像、街道和建筑物都被重新命名了,所有的日期都被更改了。这是一个党永远正确的时代”,此一点,刷新了我对“党”和历史,或者说党的历史的以往的认知。细思极恐,比无知更可怕的,是被灌注以被精心修饰但并不客观信息,通过这些人人以为的应该是,习以为常地被进行价值观绑架。此谓控制记忆。从而达到控制过去就是控制思想的目的。
比如,书中写到“现代战争的主要目的(根据双重思想的原则,这个目的同时被内党的首脑所认识和忽视)是消耗机器生产的产品而不提高一般生活水平”。此一点,颠覆了我对战真的认知。
比如,书中写到“物质真相是不能忽略的。在哲学、宗教、伦理或者政治上,二加二可能等于五,可当人们设计枪支或者飞机的时候,它必须等于四”。此一点,让我明白,所谓的“一加一”原来不仅仅是数学题,不仅仅是赵本山的小品的包袱段子,它更是一道哲学题,更是一道政治题,或者其他……
又比如,书中写的“权力体现在折磨和羞辱之中。权力就是将人的思想撕成碎片,然后按照自己选择的形状重新拼回去”。此一点,让我对“权力”有了新的认知。
又比如,书中写到“由于与外部世界失去了联系,与过去失去了联系,大洋国的公民好像星际空间中的人,分不清哪里是上,哪里是下”。当今世界高歌“世界国”,“地球村”,我便一厢情愿的认为,世界文化经济大融合,沟通交流,合作互惠是必然,然而,真正说到底,真正的对外交交流,其实应该是建立在各国自身的极权主义的社会结构稳定为前提下的,是有很大程度的保留和限制的。
其四,此书阅读过程中,总会联想到我国的某些特殊敏感时期(意会不言传),常有书友感叹,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与其托词历史相似,倒不如说是极权主义下的历史惊人地相似,而极权主义归根到底还是人性,或许,人性有时大同小异,有时千差万别,擅自总结,总是太过不自量力的过于自负了……
总之,此书,非常值得阅读,尤其要和《美丽新世界》,《动物农庄》,《娱乐至死》对比着读,更有意义。
经典摘录:
窗外,即使隔着玻璃,世界也显得寒意逼人。
她给人的印象是,似乎她脸上的每道褶子里都积满了灰尘。
他们之间有一种理解形成的纽带,比好感或派性都更重要。
他像一个孤独的幽灵,说着一个没有人听的真理。
感到很奇怪的是,你可以制造死人,却不能制造活人。
一切都化为了一片迷雾。过去被抹杀了,抹杀的行为被遗忘了,谎言变成了真相。
最终,党会宣布二加二等于五,而你只能相信。
长期来看,等级社会只能建立在贫穷和无知的基础上。
战争就是为了消耗任何满足了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的剩余。
在下等人看来,任何历史变更只是意味着主人名字的改变而已。
群众具有或者不具有什么观点无关紧要。他们可以被赋予思想自由,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思想。
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相见
……
《偶遇》读后感_1800字
《偶遇》读后感1800字
(新的一年,第一本想推荐的书)

真的,如果这一生,是一个人,我会好好过,如果是两个人,那么我们好好过。——鲁豫
这本书书名是《偶遇》,我看到这本书其实也是偶遇。一看作者是陈鲁豫,就忍不住想看看。鲁豫是我特别喜欢和佩服的主持人,提到鲁豫可能很多人第一反应《鲁豫有约》没错,可能很多人认识鲁豫是因为《鲁豫有约》。我稍微有点不同,我是在看《我是演说家》知道她的,特别瘦小的她,坐在评委席,每次选手演讲完她总会说出很多金句点评,让我心生佩服。腹有诗书气自华,她虽外表瘦小,可每次说话都会成为全场的焦点。在书中鲁豫提到,她这一生只佩服有才华的人,没有其他。我也一样,我一点不佩服那些有钱的,长的帅的,可能主要是这些我不具备 。哈哈……同样特别特别火的薛之谦也说过:才华胜过一切。
全书由一封封粉丝来信和鲁小胖一封封回信构成。每一封粉丝来信里都有粉丝情感问题,鲁小胖的每一封回信都值得令人思考。里面设及了恋爱观,择偶观,婚姻,爱情观等等。可能有的和你无关,但大多数都和你有关。鲁小胖提供了一个遇到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法或者说思考角度。比如最近大火的《前任3》里面关于如何好好的和前任再见,很多人看完了哭的稀里哗啦,甚至据说有人看完当场和现任分手,回去找前任复合了,这真是神转折。对此鲁小胖的看法是:爱情的开始可以莫名其妙、自然发生,爱情的结束、转折需要郑重其事,这是对彼此过往的一种尊重。爱情里要么无条件的去爱,要么狠心彻底放弃。不爱了,就不要托着彼此。不该在一起的人怎么都会散,该在一起的人怎么都不会散。
爱情这个自古至今一直都在谈论的话题。可到底什么是爱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情吗?爱情,亲情,友情,这三种感情似乎每个正常人都会经历,但这是必需品吗?亲情这个出生就自带的,友情,人是社会性动物,与身边的人总会产生联系也就有了友情。那爱情呢,爱情是什么?爱情渐渐的成为了奢侈品。爱情和梦想就是人人向往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只有少数人这一生需要爱情和梦想,绝大多数人慢慢地就和自己和生活妥协了。没有爱情,没有梦想,也能够平静甚至兴高采烈地生活着,这其实并不可悲,甚至会让人有些羡慕。因为追求爱情,梦想实在太累了,得到了又太幸福了。
对于爱和喜欢什么区别呢,记得以前看过: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但我比较认同鲁小胖的解释:喜欢的时候,用的是眼睛,而眼睛有时候是势利的;可爱上的时候,用的是心。我们的心,貌似疯狂,实则清醒,它可以透过外表浮华的一切,只看到一个让你感到欢喜的灵魂。鲁小胖还举了个极端的例子,爱上的感觉就是你明知道对方是个渣男,或者渣女,你都会帮他辩解;不爱就是,人家明明就是暖男、暖女,但你看着就是烦。爱,你就包容,当然爱也才会包容;不爱,你就别浪费时间,因为爱就是没辙、活该、愿意!
关于什么时候该谈恋爱,选择什么样的人恋爱。在没谈恋爱时,我们对于自己的另一半都有着自己的要求,身高,体重,年龄,工作,年薪等等。可是很多过来人都知道,当爱情来了,你会发现以前你想的条条框框都没有了。鲁小胖的观点:爱情存在的时候,这些条件通通都隐到看不见的地方。爱情一旦消退,它们会来决定一段情感的生死。
关于爱情和婚姻的关系。人们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钱钟书说:婚姻是座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那我们到底要不要结婚?鲁小胖的观点:婚姻必须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你要够爱这个人才跟他在一起,不爱,其他的条件都一定一定不要成为你们携手的理由。当然每个人的选择不同,有的结婚就是为了找个人陪着自己度过余生,有的人是为了钱财,有的人是为了人才,但只要不是因为爱情,好像大都最后都不是很幸福。
爱情可以任性,因为爱情是“我相信”,但婚姻是“我愿意”,透着隐忍、坚持,当然还有辛苦。不要草率结婚,更不要轻易离婚。人们说有一天,爱情终会逝去,会变成亲情。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婚姻不可避免地一步一步走向平淡,甚至最终会变得不美好,我还是希望,它的源起,是由于爱情。那样,我才会愿赌服输,心甘情愿!
最后借用鲁小胖的话来结尾也是我的心声,这句话是:我一直相信也算鼓励自己,只要我能够坚持、够勇敢,永远都敢于付出自己的真心,不将就,不凑合,也许有一天会获得一张爱情证书的。
没有尾巴的鱼
写于2018年1月9日
《罪与罚》读后感_1800字
《罪与罚》读后感1800字
近一年阅读的书中,汉娜阿伦特,普里莫莱维,太宰治先后都提到了这本书,怀着寻找答案的目的,立马加入了阅读。因为小说篇幅很长,阅读时间也相对拉的很久,观感也随着剧情的发展而多次改变,全篇读完的感受是震撼的,心底的怅惘伴随着脑海中的冬日风雪,在西伯利亚的荒原上奏出一曲呼唤良善与心灵救赎的宏大序曲。
比起之前看的两部宏篇叙述的俄国小说,往往跨度几十年不同,此小说其实就是围绕一个谋杀案,没有巨大的时间空间的转换,其主要侧重点在主人公的心里路程的叙述,繁杂的对话与细致的心理描写构成小说的框架。
初读,一直到主人公提出其“非凡的人与平凡的人”,整体氛围的压抑紧张,观感极为痛苦,主人公自命不凡,但生活的撂倒与对家人的愧疚交织,令其痛下杀心并付诸行动,杀人后不是销赃平静心态,却是纠结于该不该杀人。在警局中的惊恐,在昏迷后的羸弱,以及出门后癫狂的行为,真的让读者为主人公的脆弱而捉急,心理素质太差,根本不能成大事,本来没有留下任何破绽,结果还是让人盯上了。整个故事的转折,是主人公试图通过熟人讨要当寸的东西,此时提出了类似尼采超人理论的观点,这才意识到作者虽心有大志,但思想观念的单纯幼稚。
一方面受到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为达结果不择手段,但忽视了自身心理承载能力的限度;另一方面,平凡与超凡的分类,以及种种主义之下对人的划分,客观意义也许是真实存在的,但评判的标准却是模糊的,找到做出评判的人是困难的,人要做出超越人判断力的事,是对人自身的过度迷信也是对超神的疯狂执念,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其结果就是精神分裂。小说中多次提及空想社会主义以及对其的讽刺与批判,妥氏所在的时代正是社会转型时期,大量激进思想涌入,而主人公的想法正是某种激进主义的内在表现,不外乎寄希望于在精神激励下沉迷于技术发展带来的空前幻想之中,试图掌控自然,将人类的命运精确控制,却往往因为这样的自负走向自我的毁灭。经历后世极权主义的验证,极权之下的人,面对不能改变的现实,面对总是伴随的失望,要么选择精神分裂下的苟且,要么选择肉体上的泯灭精神上的永存。
之后的剧情,主人公开始了价值观的修正以及精神上的救赎,这其中引入了索尼娅这一角色,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宗教成分较为浓重的角色,代表了某种现世中纯净,其所散发的人性光辉,直接促成了主人公的转变。鉴于我对宗教的理解不深,难以评价其特色,但私以为妥氏的人文主义情怀,超越传统社会价值观念,完全挣脱了社会偏见,所传递的个人主义理想信念为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带来了宏大的延展。主人公在或前进或后退的痛苦挣扎中,放下了旧时代的,来自家庭,社会,国家以及自己的观念,在故事最后得到了救赎,这样的转变从序言中可以了解到正是妥氏个人人生的折射。
在描述主人公反思忏悔的心路历程中,有提到“对于我来说,人并非虱子,只有那些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的人和那些什么问题也不想一个劲的往前冲的人,才会把人看作虱子”。这正是我当初读这本小说想要找寻的答案,阿伦特笔下“平庸之恶的”的妥氏解释。比起非凡之人的罪恶宏大,平凡之人的恶往往才是最令人绝望的,非凡之人将去人格化作为手段,其目的是要实现更大的抱负,而平凡之人却将去人格化理解为目的,往往完全泯灭人性,将人当作虱子,肆意践踏。虽然不能简单评估谁的罪孽更加深重,更多的时候是前者促成了后者的发生,但单就人性观来看,在没有明确的政治目的的情况下,平庸之恶是不应该发生的,但这恰恰又是普遍而惨烈发生过得。任何惨烈的社会悲剧,不仅仅是某一个组织领导者的罪恶,很多时候也是所有被动参与不加任何思考的人的罪恶,这本身就足以颠覆人类对良善的认知以及抨击人试图超越神的妄想。
最后,从初读时的不适再到快要读完时的震撼心灵,得说这样的共鸣来自对2017年年初车祸的深切悔恨,差一点酿成恐怕要用一辈子来救赎的惨剧,那没有降临的夜夜直面良心的痛苦何其恐怖。想想这些年读了那么多书,接受了那么多或激进或平和的思想,心中的莫名自负是有的,那个狂妄的声音市场在脑海中回响,但一切并不实在的表象终究是会在现实面前崩塌的,如同当年信仰体系的崩塌一样,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自己来说,来自心底,对生命之脆弱的忏悔,往往是剧烈直接的,那些虚妄的傲慢,被压得平平的。开始相信一些命中注定,开始放下一些不必要的激情,这绝对不是保守与退缩,而是更加虔敬自己的信念。谢谢那些苦难让自己活得更清晰,永远敬畏生命。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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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
引言:《呐喊》是一本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是鲁迅。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时中国的制度及部分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希望。下面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呐喊》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呐喊》读后感1000字(一)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1000字(二)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