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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街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莫迪亚诺《暗店街》读后感_读后感作文12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别编辑了“莫迪亚诺《暗店街》读后感_读后感作文1200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我的过去,一片蒙胧

那天晚上,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位上,在一场倾盆大雨中,居伊罗朗结束了8年的私家侦探生涯,决定去追寻自己的过去。

这是艰苦的工作,漫长的旅程,在一觉醒来后遗失的前半生只剩下了支离破碎的影像,他可以依靠的只有依稀的感觉,电话簿、城市地图、旧档案,那个时代幸存下来的人们偶然的记忆,就像拼图,散落在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星球的拼图。人的一生,该有多少块碎片呢?

有人说,《暗店街》是一部自白小说,作者莫迪亚诺其实是在寻找自己。可是,怎样的人才会那么急切地寻找自己?一个朋友告诉我,最近,总是在想过去的事,突然间,发现自己老了,只有衰老才会让人回忆过去。忘记了是谁说的,人诞生于过去,忘记了就会迷失。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们被欲望牵引着,像阿凡提的那头驴子,只顾着向前向前去抓眼前那把青草,不会去想,我是谁?我从哪来?要到哪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又要死亡?那生命是为了什么?直到有一天,一道巨大的闪电划破了夜空,唤醒了灵魂

居伊罗朗找到了一些碎片,不完整,但他努力拼凑着,渐渐地浮现了过去的朋友,曾经在一起的姑娘,婚礼,几个人轻松地走在午后的路上。他凝视着泛黄照片上的自己,照片上的别人,他在一些房子和庭院驻足,想像着从前在这里吃饭,睡觉,游泳,聚会,在这座散发着桢树和松树香味的迷宫里,我也许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为什么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我年轻的时候好像读过这样一句诗,并且为此而忧伤。现在,我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奇怪的时代,有些人不像居伊罗朗那样失去记忆,但仍然迷失了。佛经说,人要经过一世一世的轮回,谁也记不起前世的事,那么最初的轮回是从哪里开始,这样人不是永远也找不到自己了吗?

有时候倾望星空,我看到的星光是万亿年前的星光,它们走了那么远的路来地球是为了让我看到,我觉得我们是有联系的,一定是有,但是我忘记了。潮水一波波地涨落,是在和我说话吗?

清晨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对面山上被昨夜雨水洗过的树林,觉得熟悉又亲切,我做过一棵树吗?在风里摇荡,享受阳光照在身上带来的生命滋养。又或者我是昨夜的一滴雨水,从大海从天空而来,落到这片土地为一棵树一朵花,或者仅仅是为在石板上的一次敲击,想让一个失眠的人听到。

居伊罗朗找到了许多碎片,可终于没有拼凑出完整的人生。但是,他决定还要找下去。

黄昏时分,一个小女孩跟随她的母亲从海滩上回家。她因为还想再玩,就莫名其妙地哭起来了。她离去了。她已经拐过街角,而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像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地在暮色中消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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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亚诺《暗店街》读后感_小说读后感800字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暗店街读后感


暗店街读后感(一)

虽然【暗店街】的故事、结构、文字都让人倍感凄楚,仿佛生命毫无意义可言,既空虚渺小又不留痕迹,但小说最后终究是为生命留下一点继续的理由,只不过这理由却也无比无奈。【暗店街】最初以一个结束开始,最后则以一个开始结束。当主角一片片地捡拾起生命的碎片,他的往日记忆里,也开始有些比较清楚的片段逐渐浮现,虽然远远够不上完整,但终究是带领着他走到那个让他决定遗忘过去的岔口上。

那是一段哀伤的往事,当他站在此刻、努力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时,站在另一头的自己却努力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那是二战期间德军占领下的法国,主角身为一个外国人,时时恐惧着被逮捕、被送进集中营。虽然他早已经换上假名、持着一份伪造的护照,却还是担心害怕。于是他试图带着一爱一人一起跨越边境、逃离法国,结果却遭人欺骗。他与一爱一人被遗弃在白雪覆盖的荒山中,虽然他最终侥幸活了下来,但正值芳华年岁的一爱一人就此音讯全无、生死不明。

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再寻回这些往事记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生命中那些曾经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那些曾经挚一爱一的人们也已经一一逝去,徒留下残缺与可悲的记忆。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记忆,当初是决然放弃的,如今又有什么理由再拾起?然而,主角最终还是决定继续自己的旅程,迈向那个自己更早前住过、名为暗店街的地方。因为,虽然生命如此渺小、如此无足轻重,虽然这些往事回忆注定要随风消散,但如果没有这些经历过的往事和它们留下的回忆,主角这个人,就什么也不是。

李安导演曾经说过,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其实,每个人心里又何尝不是都有一条暗店街。那里或许堆放的只是一些陈旧无用的破烂,或许只剩下滞重呛鼻的浓厚尘埃,这样的暗店街只是你我生命中的一个往日碎片,但没有了它,我们的生命便一无所有,我们就什么都不是。走过的道路、留下的脚印,尽管短暂、甚至不堪,但却是生命之所以是生命、你之所以是你、我之所以是我,的唯一理由,是你我心中不可抛却的暗店街。

暗店街读后感(二)

他们某一天从虚无中突然涌现,闪过几道光后,又回到虚无中去我们都是海滩人,沙子只把我们的脚印保留几秒钟。

【暗店街】是一部用侦探外衣包装的怀旧经典。它同时是一部细节的辞典,在这里,你可以捕捉到五十年代的巴黎的一块粉刷成蓝色的天花板,一缕经久不散的胡椒气味,一首由口哨吹出的老歌片段。这些细节勾勒出那个本应消逝的时代印记,如同作者寻找失去的记忆那样:他们所经之处有某种东西继续在颤一动,一些越来越微弱的声波,但如果留心,仍然可以接收到所有这些在空气中飘荡的分散的回声,凝结以后,便成了我。

所有这些作者笔下的碎片拼凑在一起,便重现了那个旧时的巴黎,如同普鲁斯特耗尽一生的时光去回忆的贡布雷的一草一木。侦探小说提一供细节来让作者推断案件的真凶,而【暗店街】里的我,用那些近乎奢华的细节找寻他丢失的过去。合上书本,旧巴黎的气味还在空气中缭绕,并不急于回到属于它的那个时代。而法国人的怀旧情结,就这样一点一滴地渗入了我们的骨髓。

我小说主人公,患了失忆症。有一天,我的合伙人关掉了他们一起工作了八年的侦探事务所,我便着手寻找自己无端遗忘的过往岁月。我循着那条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断掉的线索穿行在现实和往昔之间,试图凑起每一块记忆的残片,将自己从丢失的时光里打捞出来。这是一个不断显现希望,又不断遭到否定的过程,当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时,却又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我父亲,我的朋友们,还有和我一起失踪的妻子。这时候,寻找便不再是单线索的进行,我肩负起寻找当年和自己一起翻越边境失踪的妻子的任务,而我直到这个时候,都还不能够完全肯定,我就是自己以为的那个人

这确实是我以前的生活呢,还是我潜入了别人的生活?我把每一个翻阅此书的人带入一座迷宫之后,面向他的全部听众,无助地提出了这个问题。或许这并不是一个问题,它没有答案。故事在全书的结尾处仍在继续,仍在迷雾中徘徊。而我抱着对那个不知道是否存在于自己生命中的女人的感情,继续追寻属于我们的旧日足迹。

该书获得当年法国文学最高奖龚古尔奖。作者帕。莫迪亚诺笔下的场景如同电一影镜头一般,一幕幕地在相隔了二十年的时空中交错展开,可又和以罗伯。格里耶为首的新小说派有所区别,【暗店街】的风格简练到了及至。帕。莫迪亚诺一手导演的这这部电一影里,所有的角色都心事重重,都怀有一份对往昔岁月的伤感怀念。在这到处都是旧时影子的现实之中,每一处提示过去存在的细节都显得弥足珍贵。开餐馆的让。厄尔特,叫斯蒂奥帕的俄罗斯流亡者,一天要吃一百多幅下水的美食家,园丁,钢琴师,裁缝,自闭的摄影师等等,每一个人都坚守着自己的一份过去,当我循着那条似是而非的线索闯入他们的生活时,他们无一例外地把代表着过往时光的照片、笔记本以及信笺移交给我,象斯蒂奥帕说的那样:我把火炬传给了你。我与他们彼此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共鸣,这共鸣的频率来自于过去的残留回声。斯蒂奥帕的流亡身份也是所有人的身份,包括我在内,每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又同时都流亡于自己的记忆之外。

【暗店街】昭示了一个不确定的主题。我用于重建回忆的材料,取自人们的诉说,而他们在对我诉说往事的同时,都不由自主地回到了过去。当我和让。厄尔特初次见面时,他举起一只手僵在那里,仿佛想留住一个稍纵即逝的东西。还有那个在法国生活多年的美国钢琴师,由于长久地沉浸在对往事的叙述中,他的美国口音愈来愈重了。由于这些怀旧艺术家把往事视同艺术品一样地保存,我不仅得到了大量详尽的细节,还获取了他们把岁月窖藏多年的深厚情感。记忆中所有的细节都没有沾染灰尘,在深沉的叙述中闪闪发光。我仿佛是一个使者,在所有人的记忆中穿行,把他们的过去现在编织在一起。这些材料便将与我相关的线条勾勒成一幅幅活动的画面,再将它植入自己消失的岁月中去。可它却仍然带有现时的痕迹,那些胡椒的气味,还有一直回响在记忆最深处的老歌的片段,仿佛并不曾受到时间流逝的影响,让人感觉到它们可以一直在这个世界上飘扬。这些我自以为坚实的影象,愈是清晰,就愈是让我迷惑,最后终于到了可以准确说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的面孔,让自己陷在一精一巧的细节构建的情境中,却无法确认我记不得这天晚上自己名叫吉米还是佩德罗,斯特恩抑或麦克艾渥依。的地步。

卡国人是最无法摆脱怀旧情怀的民族,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有着太过辉煌的过去。无论是曾征服整片欧洲大一陆的拿破仑,还是它在文化艺术领域一骑绝尘的巴尔扎克,雨果,罗丹等人,都在扮演着一个贵族祖先的角色同时,给了二十世纪的法国人一份沉重的一精一神遗产税。而二战的爆发,给法国知识分子带来的却是理想上的破灭,新小说派以及各种后现代流派应运而生。任凭他们取得什么样辉煌的成就,那些古典的大师早就为他们准备好了一座座无法翻越的一精一神凯旋门。作为战后出生的帕。莫迪亚诺,醉心于在他笔下重现战时的巴黎,那个幻灭的年代,那个高尚的一精一神从此日趋式微的分水岭。正如小说中无名无姓的我一样,他在一张张打字纸上穿行于过去与现实之间。在书中只是在开头露面的于特是一个隐藏的象征,他同样丢失了自己的一部分过去,他和我前往的是两个不同的方向,但面对的却是同一个终点:历尽沧桑之后,我又回到了源头你说得对,在生活中重要的不是现在,而是过去。

唯一可以确定,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过去,是一定会被遗忘的,这是一条始于柏格森的贯穿了法国知识分子的思想主线。【暗店街】所要坚守的正是这样踩在海滩上的脚印:沙子只把我们的脚印保留几秒钟。

书中的我在追溯的过程中,曾经遇到一位缔结在往事之链上的园丁,他忠实地守护着一座被废弃的庄园,里面凝结着进入到我视野许多身影中的一个的过去。园丁带着我穿过一间又一间的屋子,一重又一重的庭院,这一切无比的真实,但是:房子被查封了他们把一切都查封了,我呢,他们让我留在这,但能留多久呢?

因为我没有任何过去,造成了我不得不活在过去,我不得不在人群中捕捉每一丝有可能是自己留下的足迹,因为这些足迹一直是生长在沙滩之上,一次海水的侵袭,便足以令它们不复存在。过去即将消逝,而现在却没能及时显现出它存在的意义。书中所有的角色都似乎是幻影,他们漂浮在充斥着旧时代影子的三维空间,彼此间互不相识,对另一个幻影那个并不能确实存在过的我所表露出的亲密,却正是自己也是一个幻影的证实。他们仿佛是巴黎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的碎片,用自以为能够永恒的往昔来充实这个世界,然而就象从指缝间流落的沙粒,这些影象终究会在无情的岁月中烟消云散。

他尽力装出快活的语调,紧紧一抓着我的胳膊,仿佛想向自己证明我的确在那儿,在他身边。

怀旧作为一种存在的方式,犹如残留在后工业时代中的手工作坊,给我们提一供了一个积淀温情的空间。我们怀念那些不可复得的记忆,把它们当成阿里巴巴的宝藏永久珍藏,一次次地在芝麻开门的咒语声中留连忘返。可是往昔的岁月是否能够真实重现?那些被时间侵蚀的余波,是否可以历经漫长的沧海桑田而不会失真?我们就象是书中丢失了过去的我一般,时刻梦想回到以前,可是他们查封了一切时间查封了过去,砰地一声把我们关在了门外。每一个人都是那个流亡者,守着几张泛黄的照片,一把餐馆里饰有凹纹的椅子,眺望着记忆逐渐远去的千帆尽处。乡音未改鬓一毛一瘁,等到我们终于有一天可以再次聆听从时间隧道中传来的回声时,我们会忽然发现,自己的面目,象消失在沙漠中的河流一般,竟成了最为模糊的组成部分。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有那么一天:我们再也记不清在记忆长河中那些纷至沓来的面孔中,哪一个才属于自己,我们深陷在用口哨吹出的老歌片段中,沉浸在一丝胡椒的气味里,再也无力挣脱。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庞,最终会融化在依然闪光的细节之中;我们留在沙滩上的脚印,等待着下一次的涨潮,等待着被彻底的淹没。

暗店街读后感(三)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一爱一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一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一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暗店街》读后感1500字


当你忘了你自己是谁,你的过去只能从别人的记忆里拼凑时,那么那时的你会怎么做呢?《暗店街》就是关于一个男人寻找失去记忆的小说。

主人公居依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没有自己的过去,在私人侦探于特的帮助之下,以居依罗琅的身份生活了8年。当于特退休后,他也将重新启程,寻找曾经丢失的身份。他从最小的线索开始寻找,从园丁、钢琴家、摄影师,这些与他有一点关系的人,他都去一一拜访。依据他们现存的记忆,来勾勒自己的过去。这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情。艰难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因为他曾经拥有多重身份(在二战时期很正常),每个人认识的他都只是其中的一个身份,他要自己从中寻找出联系。二是给予提供线索的人,因为事情久远,并且有了自己新的生活,对他的过往并不是特别关心,在他人的记忆里,关于他的事情,已经模糊不清。三是他们都不是直接见证人。对他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找到弗雷迪、盖、德尼斯,这三个关键核心人物。但往往越是寻找,希望越是渺茫。

面对这样的困境,主人公还是坚持认为找到过去的自己很重要。他从别人口中获得的零星线索或是提到的地点,都一一再次回访。试图感受曾经的日子,他看着、听着、回味着。希冀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情感的迸发和记忆的回归。昨晚,我走遍了这些街道,我知道它们和以前一模一样,但我认不出来了。一栋楼房没有改变,人行道的宽度也没有改变,但当年的灯光不一样,空气中漂荡着别的东西......p120

好在有着照片这个重要线索,即使收集来的是记忆的碎片,但好歹他还是明白了自己的身份:一名驻使在法国的南美外交官,身边曾经有弗雷迪这样的好朋友、妻子德妮斯。在他和妻子偷越瑞士边境的时候,被骗子弗雷德和贝松下了圈套,最后钱、妻子都不知所踪。可是记忆中一定还有他没有找到的事实,所以他还是什么都不是。当他把希望寄托在弗雷迪身上时,却意外获得他可能已经死去的消息。那么,还有什么是他能做的呢?没错,去罗马暗店街,还有最后一个线索,也是唯一的线索。

如果他不去寻找,就这样老去,那么在全部朋友的死去之后,他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作为一名无名之辈,我们曾经来过这个世界,但最终都会消逝,所以人生在世,总要留下点什么,证明自己曾经来过。

小发现

《暗店街》读后感600字


《暗店街》最初以一个结束开始,最后则以一个开始结束。当主角一片片地捡拾起生命的碎片,他的往日记忆里,也开始有些比较清楚的片段逐渐浮现,虽然远远够不上完整,但终究是带领着他走到那个让他决定遗忘过去的岔口上。

那是一段哀伤的往事,当他站在此刻、努力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时,站在另一头的自己却努力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那是二战期间德军占领下的法国,主角身为一个外国人,时时恐惧着被逮捕、被送进集中营。虽然他早已经换上假名、持着一份伪造的护照,却还是担心害怕。于是他试图带着爱人一起跨越边境、逃离法国,结果却遭人欺骗。他与爱人被遗弃在白雪覆盖的荒山中,虽然他最终侥幸活了下来,但正值芳华年岁的爱人就此音讯全无、生死不明。

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再寻回这些往事记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生命中那些曾经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那些曾经挚爱的人们也已经一一逝去,徒留下残缺与可悲的记忆。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记忆,当初是决然放弃的,如今又有什么理由再拾起?然而,主角最终还是决定继续自己的旅程,迈向那个自己更早前住过、名为“暗店街”的地方。因为,虽然生命如此渺小、如此无足轻重,虽然这些往事回忆注定要随风消散,但如果没有这些经历过的往事和它们留下的回忆,主角这个人,就什么也不是。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其实,每个人心里又何尝不是都有一条暗店街。那里或许堆放的只是一些陈旧无用的破烂,或许只剩下滞重呛鼻的浓厚尘埃,这样的暗店街只是你我生命中的一个往日碎片,但没有了它,我们的生命便一无所有,我们就什么都不是。走过的道路、留下的脚印,尽管短暂、甚至不堪,但却是生命之所以是生命、你之所以是你、我之所以是我的唯一理由,是你我心中不可抛却的暗店街。

《暗店街》(精选范文)


《暗店街》最初以一个结束开始,最后则以一个开始结束。当主角一片片地捡拾起生命的碎片,他的往日记忆里,也开始有些比较清楚的片段逐渐浮现,虽然远远够不上完整,但终究是带领着他走到那个让他决定遗忘过去的岔口上。

那是一段哀伤的往事,当他站在此刻、努力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时,站在另一头的自己却努力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那是二战期间德军占领下的法国,主角身为一个外国人,时时恐惧着被逮捕、被送进集中营。虽然他早已经换上假名、持着一份伪造的护照,却还是担心害怕。于是他试图带着爱人一起跨越边境、逃离法国,结果却遭人欺骗。他与爱人被遗弃在白雪覆盖的荒山中,虽然他最终侥幸活了下来,但正值芳华年岁的爱人就此音讯全无、生死不明。

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再寻回这些往事记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生命中那些曾经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那些曾经挚爱的人们也已经一一逝去,徒留下残缺与可悲的记忆。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记忆,当初是决然放弃的,如今又有什么理由再拾起?然而,主角最终还是决定继续自己的旅程,迈向那个自己更早前住过、名为“暗店街”的地方。因为,虽然生命如此渺小、如此无足轻重,虽然这些往事回忆注定要随风消散,但如果没有这些经历过的往事和它们留下的回忆,主角这个人,就什么也不是。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其实,每个人心里又何尝不是都有一条暗店街。那里或许堆放的只是一些陈旧无用的破烂,或许只剩下滞重呛鼻的浓厚尘埃,这样的暗店街只是你我生命中的一个往日碎片,但没有了它,我们的生命便一无所有,我们就什么都不是。走过的道路、留下的脚印,尽管短暂、甚至不堪,但却是生命之所以是生命、你之所以是你、我之所以是我的唯一理由,是你我心中不可抛却的暗店街。

暗店街读后感1000字通用7篇


常言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读后感是自己阅读作品后最真实的体悟。一篇好的作品应该有哪些要素?栏目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暗店街读后感 ,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暗店街读后感 篇1

漫漫长夜无人,一人独步,不知何处是归路。

行走在路上,最害怕的不是一个人没有陪伴,而是走了这么久,连自己究竟是谁都不清楚。真正能遮住人们双眸的,不是某一处深夜不开灯的偏僻小道的昏暗无色,而是活了这么久,竟不知道自己来往何方,要去哪里。

生命总会很神秘的向你隐瞒一些东西,仿佛灿烂的光明之中被悄悄抹去色彩所留下的斑驳阴影,你越是渴望知道,这些阴影就越模糊,在你失望与希望交加并存的时候,时间又会像一个天使,慢慢拨开重影散去阴暗,最终在时间终结之前,所有的迷雾都将散去,你想要的一切都会有了答案。

《暗店街》就是这样一本书吧。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要往何处而寻,就仿佛是一段生命被套上了枷锁,漫无目的的寻觅在茫茫人生路上,时间久了,连自己也开始怀疑,莫非真的没有希望吗?难道自己就要一辈子像幽灵一样飘荡在无人问津之中吗?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居依”,可他又不是居依,身为私人侦探,可他又不是侦探,他生命的一半光景都被隐藏在经历与遗忘的交汇处。一生中寻寻觅觅,直到晚年,始终渴望有一天能够知道自己的过去,是离奇或者平庸,是光彩或者灰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清楚的知道自己还是一个在世上活着的人,自己还有一段渐被淡忘却十分珍贵的生命。寻找下去,无论希望存在与否,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责任与执着。

行走下去,哪怕前方无路也无人,沿着自己的专属大道,哪怕在别人眼中早已是“此路不通”!生命的顽强在细腻的生活中慢慢展露,一个人说不,两个人说不,所有人都说不,还能坚持下去吗?路上不求谁能与我相伴,但求问心无愧勿忘初衷。“暗店街”,一条漫长的昏暗长街,像生命中的一个狭窄通道,一方连接现在的迷惘,一方连接过去的未知。生命的秘密,被尘封在记忆相册之底,想要重新找到那段模糊记忆,唯有拭去岁月变迁的在片段上积淀的尘土,当支离破碎的画面又一一拼凑完整出现在你面前,方知一切安然,此生已矣,即死无憾。

生命之伟大,在于无论如何不向任何黑暗屈服,在于敢于直视前路的艰险磨难,在于有一个始终不渝的坚定信念引领我们不断前进。

我愿以有涯随无涯,用我一生去寻找真相。

我愿寒梅开雪盛傲骨,直立寒冬风霜不肯退却一步。

我愿从此得一心,待到白头不变,一路上悲哉狂哉、且行且歌!

    高二:扶苏

学霸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暗店街读后感 篇2

失忆的桥段在电视剧里经常出现,主角出了事故失忆了,然后牵出一段爱恨情仇。但似乎也带点不真实,导演或演员或许没有认真地思考过,失忆意味着什么,失忆后应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吧。我想暗店街所描述的这种对于记忆和身份的追寻过程,应该能更好地反应随着失忆而失去身份认同而苦苦寻觅的表现。

暗店街讲述的就是一个关于失忆与寻求记忆的故事,对于这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所写出来的小说,可读性总不是很强,强调的是思想深度,是内涵,是各种主义,这些就不是我能够看得太懂的了,但是关于小说所描写和刻画出来的氛围、人物以及主人公的身份,还是有得说一说的。

故事发生在二战后,法国虽是战胜国,但战后的巴黎仍笼罩在一片灰暗和阴沉里,处处看到的都是压抑、困顿、痛苦的场景。人们虽不像主人公那样,失去了记忆,但他们却选择性的忘却了那段记忆,因为关于那个时期,发生了太多事,失去了太多人,以致他们也开始不确定,一些人是不是还活着,一些人是不是曾经存在过,一些事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主人公在遍寻过去的过程中,他闯入了那些人的生活了,唤醒了他们的回忆,但回忆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是一件极端痛苦的事,因此记忆也断断续续,模模糊糊,没有人能真正地带给主人公一个完整的,确切的答案,以帮助他完成过去身份的认同。如一位沙滩人一般,主人公在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但又似乎没留下什么印象,最终随着时间的海水涌上来,一切开始模糊,开始淡忘了。

而随着线索的追查,主人公的身份似乎已渐渐清晰,但又总是抓摸不透。在获取零碎的记忆碎片后,他总是会试图拼凑自己的过去,既是拼凑,自然让人看起来觉得并不真实,就像他在刻意去勾勒一副场景,以满足他的记忆构建,但当他真正去追寻真相时,似乎一切又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因此之前一切勾勒清楚的画像,又变得模糊。所以到最终,对于他是否是佩德罗-麦克埃沃依,还是不可确定。正如最后主人公所说的:“直到目前,我觉得一切都那样混乱无序,那样破碎不全……在寻觅的过程中,我会突然想起一件事的某些细节,某些片段…….总之,或许生活正是如此…….这确是我自己的生活,还是我潜入了另一个人的生活?”

关于过去的存在,于特已经说了,我们大家都是“沙滩人”,我们在其他人的生活里出现过,彼此留下了脚印,但转过拐角后,可能脚印就渐渐被冲淡了,以致于最终相忘于时光里。那我们是怎么样的人呢?我们的身份认知是来自于内心的自我评价还是来自身边人的认同呢?我觉得,我们可能记下了我们生命中所经历过的事情,但光凭事件本身,不足以支撑我们形成最终的身份认知。来自对于身边人的记忆和身边人对于我们的身份的确定,才是对于我们构建我们的身份认知的重要组成。如孩子出生它本身只是一个事件,但当是你的子女的出生的话,则意味着确定了我们父母的身份,身份的认同,也意味着当担其父母的责任。在与身边人交往过程中,与他人的互动和他们的评价,最终也汇聚成了我们自我评价的基础,我们也能得出结论,自己是一个怎样形象的人了。

而关于过去,又应该采取一种怎样的态度呢?是紧抓不放,穷追到底呢?还是选择遗忘,轻身前行呢?对于我来说,我选择了后者,生命中某段时期,曾经黑暗得无以复加,甚或使我一度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但当我挺过去后,我发现遗忘也许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了,过去的苦难它可以让你坚强,但却不能成为你追求美好生活的羁绊。但是这样的遗忘也并非通盘的抛弃,遗忘了关心过你,帮助过你的那些人,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可以选择的话,我们淡忘事件的痛苦,却留住那段深刻的感情,始终铭记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在世间走了一道,成为别人的子女,也成为了别人的父母,生命中出现一些朋友,自己也在他们生命中闪现过,无论自己是骄傲的还是谦虚的,乐观的还是悲观的,固执的还是随和的,总是生命存在的一种身份和评价。

暗店街读后感 篇3

虽然《暗店街》的故事、结构、文字都让人倍感凄楚,仿佛生命毫无意义可言,既空虚渺小又不留痕迹,但小说最后终究是为生命留下一点继续的理由,只不过这理由却也无比无奈。《暗店街》最初以一个结束开始,最后则以一个开始结束。当主角一片片地捡拾起生命的碎片,他的往日记忆里,也开始有些比较清楚的片段逐渐浮现,虽然远远够不上完整,但终究是带领着他走到那个让他决定遗忘过去的岔口上。

那是一段哀伤的往事,当他站在此刻、努力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时,站在另一头的自己却努力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那是二战期间德军占领下的法国,主角身为一个外国人,时时恐惧着被逮捕、被送进集中营。虽然他早已经换上假名、持着一份伪造的护照,却还是担心害怕。于是他试图带着爱人一起跨越边境、逃离法国,结果却遭人欺骗。他与爱人被遗弃在白雪覆盖的荒山中,虽然他最终侥幸活了下来,但正值芳华年岁的爱人就此音讯全无、生死不明。

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再寻回这些往事记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生命中那些曾经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那些曾经挚爱的人们也已经一一逝去,徒留下残缺与可悲的记忆。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记忆,当初是决然放弃的,如今又有什么理由再拾起?然而,主角最终还是决定继续自己的旅程,迈向那个自己更早前住过、名为暗店街的地方。因为,虽然生命如此渺小、如此无足轻重,虽然这些往事回忆注定要随风消散,但如果没有这些经历过的往事和它们留下的回忆,主角这个人,就什么也不是。

李安导演曾经说过,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其实,每个人心里又何尝不是都有一条暗店街。那里或许堆放的只是一些陈旧无用的破烂,或许只剩下滞重呛鼻的浓厚尘埃,这样的暗店街只是你我生命中的一个往日碎片,但没有了它,我们的生命便一无所有,我们就什么都不是。走过的道路、留下的脚印,尽管短暂、甚至不堪,但却是生命之所以是生命、你之所以是你、我之所以是我,的唯一理由,是你我心中不可抛却的暗店街。

暗店街读后感 篇4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暗店街读后感 篇5

黄昏时分,一个小女孩跟随她的母亲从海滩上回家。她以为还想再玩,就莫名其妙的哭了起来。她离去了。她已经拐过街角,而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象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地在暮色中消失吗?

你也在读《暗店街》。

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象这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在暮色中消失吗?。

就是这句话,在你文字里看见的时候,觉得非常的熟悉。摸索到隔壁房间门后的书架上(搬过来,就一直没装灯),借着打火机的一点亮,翻开《暗店街》的最后一页,果然是书尾的最后一句话。

《暗店街》,一个网友跑遍无锡全城的书店,才从一个小店的角落里找到,手上这本书,淘自师大外的旧书店,仅仅十一万六千字,却是一读再读。

莫迪亚诺的风格和村上有异曲同工之处,纤细、淡雅,如下午时候投射在西墙上淡灰色的树影,摇曳令人目眩,消逝无声无形《暗店街》,真的是一本心境老时、苍凉时,在极至的寂寞里展页徐读的书。

喜欢手上这本旧书封面的颜色,淡的紫色。

我们因何而忧伤?

因为生命的无常变化,因为想要把握的抓在手里的美好总是轻易的被断送,被掠夺,而始作俑者或许正是我们自己,当我们明白的时候,一切已经再也回不来。

在暗夜街里,处处充斥着这样的情绪,每一个人,每一个场所和时空,无论怎么切换和割裂,总是孤单的。所有的人正象孩子手中的气球,被流光逐渐的充满,逐渐的膨胀,孩子抓不住手中的气球,于是它们飘散开去,融进茫茫的暮色。

他穷尽自己的后半生,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只是为了寻找来时的方向,在已逝的时光里捕获线索和片段,拼凑被遗忘的自己。当一切逐渐了然于胸,他发现自己置身于暗店街上,在黄昏里,除了手上捏着的破旧用来记录线索和通讯方式的笔记本、除了颦眉而泣的旧时女子的照片,一切已经消逝。

天渐渐的暗下来,黑暗从窗子里摸进房间然后慢慢渗透到房子里边去,我没有开灯,仿佛置身在暗店街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我或者记得我,我点着一支烟。

暗店街读后感 篇6

他们某一天从虚无中突然涌现,闪过几道光后,又回到虚无中去我们都是海滩人,沙子只把我们的脚印保留几秒钟。

《暗店街》是一部用侦探外衣包装的怀旧经典。它同时是一部细节的辞典,在这里,你可以捕捉到五十年代的巴黎的一块粉刷成蓝色的天花板,一缕经久不散的胡椒气味,一首由口哨吹出的老歌片段。这些细节勾勒出那个本应消逝的时代印记,如同作者寻找失去的记忆那样:他们所经之处有某种东西继续在颤动,一些越来越微弱的声波,但如果留心,仍然可以接收到所有这些在空气中飘荡的分散的回声,凝结以后,便成了我。

所有这些作者笔下的碎片拼凑在一起,便重现了那个旧时的巴黎,如同普鲁斯特耗尽一生的时光去回忆的贡布雷的一草一木。侦探小说提供细节来让作者推断案件的真凶,而《暗店街》里的我,用那些近乎奢华的细节找寻他丢失的过去。合上书本,旧巴黎的气味还在空气中缭绕,并不急于回到属于它的那个时代。而法国人的怀旧情结,就这样一点一滴地渗入了我们的骨髓。

我小说主人公,患了失忆症。有一天,我的合伙人关掉了他们一起工作了八年的侦探事务所,我便着手寻找自己无端遗忘的过往岁月。我循着那条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断掉的线索穿行在现实和往昔之间,试图凑起每一块记忆的残片,将自己从丢失的时光里打捞出来。这是一个不断显现希望,又不断遭到否定的过程,当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时,却又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我父亲,我的朋友们,还有和我一起失踪的妻子。这时候,寻找便不再是单线索的进行,我肩负起寻找当年和自己一起翻越边境失踪的妻子的任务,而我直到这个时候,都还不能够完全肯定,我就是自己以为的那个人

这确实是我以前的生活呢,还是我潜入了别人的生活?我把每一个翻阅此书的人带入一座迷宫之后,面向他的全部听众,无助地提出了这个问题。或许这并不是一个问题,它没有答案。故事在全书的结尾处仍在继续,仍在迷雾中徘徊。而我抱着对那个不知道是否存在于自己生命中的女人的感情,继续追寻属于我们的旧日足迹。

该书获得当年法国文学最高奖龚古尔奖。作者帕。莫迪亚诺笔下的场景如同电影镜头一般,一幕幕地在相隔了二十年的时空中交错展开,可又和以罗伯。格里耶为首的新小说派有所区别,《暗店街》的风格简练到了及至。帕。莫迪亚诺一手导演的这这部电影里,所有的角色都心事重重,都怀有一份对往昔岁月的伤感怀念。在这到处都是旧时影子的现实之中,每一处提示过去存在的细节都显得弥足珍贵。开餐馆的让。厄尔特,叫斯蒂奥帕的俄罗斯流亡者,一天要吃一百多幅下水的美食家,园丁,钢琴师,裁缝,自闭的摄影师等等,每一个人都坚守着自己的一份过去,当我循着那条似是而非的线索闯入他们的生活时,他们无一例外地把代表着过往时光的照片、笔记本以及信笺移交给我,象斯蒂奥帕说的那样:我把火炬传给了你。我与他们彼此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共鸣,这共鸣的频率来自于过去的残留回声。斯蒂奥帕的流亡身份也是所有人的身份,包括我在内,每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又同时都流亡于自己的记忆之外。

《暗店街》昭示了一个不确定的主题。我用于重建回忆的材料,取自人们的诉说,而他们在对我诉说往事的同时,都不由自主地回到了过去。当我和让。厄尔特初次见面时,他举起一只手僵在那里,仿佛想留住一个稍纵即逝的东西。还有那个在法国生活多年的美国钢琴师,由于长久地沉浸在对往事的叙述中,他的美国口音愈来愈重了。由于这些怀旧艺术家把往事视同艺术品一样地保存,我不仅得到了大量详尽的细节,还获取了他们把岁月窖藏多年的深厚情感。记忆中所有的细节都没有沾染灰尘,在深沉的叙述中闪闪发光。我仿佛是一个使者,在所有人的记忆中穿行,把他们的过去现在编织在一起。这些材料便将与我相关的线条勾勒成一幅幅活动的画面,再将它植入自己消失的岁月中去。可它却仍然带有现时的痕迹,那些胡椒的气味,还有一直回响在记忆最深处的老歌的片段,仿佛并不曾受到时间流逝的影响,让人感觉到它们可以一直在这个世界上飘扬。这些我自以为坚实的影象,愈是清晰,就愈是让我迷惑,最后终于到了可以准确说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的面孔,让自己陷在精巧的细节构建的情境中,却无法确认我记不得这天晚上自己名叫吉米还是佩德罗,斯特恩抑或麦克艾渥依。的地步。

法国人是最无法摆脱怀旧情怀的民族,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有着太过辉煌的过去。无论是曾征服整片欧洲大陆的拿破仑,还是它在文化艺术领域一骑绝尘的巴尔扎克,雨果,罗丹等人,都在扮演着一个贵族祖先的角色同时,给了二十世纪的法国人一份沉重的精神遗产税。而二战的爆发,给法国知识分子带来的却是理想上的破灭,新小说派以及各种后现代流派应运而生。任凭他们取得什么样辉煌的成就,那些古典的大师早就为他们准备好了一座座无法翻越的精神凯旋门。作为战后出生的帕。莫迪亚诺,醉心于在他笔下重现战时的巴黎,那个幻灭的年代,那个高尚的精神从此日趋式微的分水岭。正如小说中无名无姓的我一样,他在一张张打字纸上穿行于过去与现实之间。在书中只是在开头露面的于特是一个隐藏的象征,他同样丢失了自己的一部分过去,他和我前往的是两个不同的方向,但面对的却是同一个终点:历尽沧桑之后,我又回到了源头你说得对,在生活中重要的不是现在,而是过去。

唯一可以确定,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过去,是一定会被遗忘的,这是一条始于柏格森的贯穿了法国知识分子的思想主线。《暗店街》所要坚守的正是这样踩在海滩上的脚印:沙子只把我们的脚印保留几秒钟。

书中的我在追溯的过程中,曾经遇到一位缔结在往事之链上的园丁,他忠实地守护着一座被废弃的庄园,里面凝结着进入到我视野许多身影中的一个的过去。园丁带着我穿过一间又一间的屋子,一重又一重的庭院,这一切无比的真实,但是:房子被查封了他们把一切都查封了,我呢,他们让我留在这,但能留多久呢?

因为我没有任何过去,造成了我不得不活在过去,我不得不在人群中捕捉每一丝有可能是自己留下的足迹,因为这些足迹一直是生长在沙滩之上,一次海水的侵袭,便足以令它们不复存在。过去即将消逝,而现在却没能及时显现出它存在的意义。书中所有的角色都似乎是幻影,他们漂浮在充斥着旧时代影子的三维空间,彼此间互不相识,对另一个幻影那个并不能确实存在过的我所表露出的亲密,却正是自己也是一个幻影的证实。他们仿佛是巴黎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的碎片,用自以为能够永恒的往昔来充实这个世界,然而就象从指缝间流落的沙粒,这些影象终究会在无情的岁月中烟消云散。

他尽力装出快活的语调,紧紧抓着我的胳膊,仿佛想向自己证明我的确在那儿,在他身边。

怀旧作为一种存在的方式,犹如残留在后工业时代中的手工作坊,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积淀温情的空间。我们怀念那些不可复得的记忆,把它们当成阿里巴巴的宝藏永久珍藏,一次次地在芝麻开门的咒语声中留连忘返。可是往昔的岁月是否能够真实重现?那些被时间侵蚀的余波,是否可以历经漫长的沧海桑田而不会失真?我们就象是书中丢失了过去的我一般,时刻梦想回到以前,可是他们查封了一切时间查封了过去,砰地一声把我们关在了门外。每一个人都是那个流亡者,守着几张泛黄的照片,一把餐馆里饰有凹纹的椅子,眺望着记忆逐渐远去的千帆尽处。乡音未改鬓毛瘁,等到我们终于有一天可以再次聆听从时间隧道中传来的回声时,我们会忽然发现,自己的面目,象消失在沙漠中的河流一般,竟成了最为模糊的组成部分。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有那么一天:我们再也记不清在记忆长河中那些纷至沓来的面孔中,哪一个才属于自己,我们深陷在用口哨吹出的老歌片段中,沉浸在一丝胡椒的气味里,再也无力挣脱。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庞,最终会融化在依然闪光的细节之中;我们留在沙滩上的脚印,等待着下一次的涨潮,等待着被彻底的淹没。

暗店街读后感 篇7

灌木生出脚来

将来去行人绊倒

街道生出手来

将过往脚印抹平

城市生出臂来

将所有牵绊扯断

国度生出口来

将流亡人群吞噬

不胜惶恐胜于不惶恐

无论如何也走不出这迷宫。

在动手写书评之前,发现有太多东西需要整理。夜幕下巴黎的街,旧址静心修剪的迷宫,边境白茫茫的一片雪,从旅馆窗边望去的城市,紧闭的门,急促而恐惧的脚步,一张将这一切整个裹住的巨大的网。所有这些意向。

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应当时刻像浮在空中似的不真实,周围一切都蒙了一层雾。这场寻回之旅,正如雾里看花。

一个穷尽了一生的人,为何要在末尾上计较自己的过去呢?

“人总是致力于求因果理藤葛,因为我们偏向于理所当然,被寄养家庭健康养育的孩子长大也会尝试寻找生身父母,未曾缺失记忆的人们也总是想要追根溯源寻来路,人们对真相、对本源有一种毫无抵抗的好奇心。”

读的时候我以为在于人的执拗,在于求瓜葛,等到读完全文和文末迷宫论述,一切尘埃落定了,再回头看,突然就不觉得是执拗了,是惶恐啊,不胜惶恐。

人到了终年,总想回望来时的路。想知道自己何以成自己,又度过了怎样的一生。一个失去过往的人,一觉醒来,在一个什么地方,会惶恐不安,觉得不真实。而这不安的全部来源不是其他,正是自己这个真实的存在。

我何以存在?何以以这种形式存在?又将何以继续?

我爱过怎样的人?走过怎样的街道?目睹过怎样的夜景,又和谁畅谈豪饮过?

组成我们生命的,无非是这样的碎片。

一个面目不佳,形态丑陋,举止粗鄙的人,知道自己来自何处,去做何事,他是他自己。

一个面容姣好,形态优雅,美若天神的人,不知自己究竟为何物,他便像橱窗里摆放多年的模特,做工精致的玩偶,哪怕再完美也是不完整的存在。

爱到一半的最亲爱的人,做到一半的最重要的事,在那之后都遗落了,像最珍视的拼图被打散,那些碎片都昭示着曾栩栩如生但现在不复存在的东西。

如何做到不去找寻呢?

历经沧桑之后,人们总是回到源头。

关于这场找寻,所有的转承都精妙无比,时不时穿插的侦探社档案录,使得整个进展有迹可循。我站在弗雷德的儿时庄园里,以为自己就要想起什么来了,后来又发现根本并非自己。我去废弃的中学门口,试图回忆开车来接我的父亲。我站在旧时住所的窗口,望过去可能望过无数次的街景。我想象馆藏的书中,或许有曾经随手夹进去的便笺作线索。我走在夜里的街头,猛然觉得像记忆中走过无数次的某个路口。所有的碎片都待拼接,好像已经有一幅大概的图像了,但接口处仍不完整。

作为一个不单纯的推理迷,我甚至一度脑补了一场大戏,住德妮丝楼上的家伙是居依下的手,所以后面躲在旅馆里不敢出去,处处畏缩。hhhh

然而并不是。

至于最后的迷宫出口,一切都还模模糊糊,一切又好像已有归属,在暗店街上会有答案吗?

我不大懂什么后现代主义,也没读过迷宫的神话,但这场追寻,已经从一开始一味的对自己个人的追寻,逐渐演变成对那段历史的追寻。

在这迷宫般的大街小巷中,有一天,我们也终将萍水相逢。在成千上万的人横穿这座城市的条条路线中,有两条互相交叉,正如在一张巨大的电动台球桌上,成千上万只小球中有时会有两只互相碰撞。

最后……一个话唠的日常:周末是真的脑子完全没有逻辑啊哈哈哈哈不知道写的啥最近看的书都喜欢把大段的序或者作者生平背景放在前面导致根本翻不动啊我连作品都没读过能理解作者的心?还有读完全本之后居然冒出了一个很得意的念头(不能写):小伙子这会知道了吧手帐的重要性!

毕竟韩剧日漫里记忆丧失了手帐啊笔记啊都不会丢啊!(你在说什么:)

《暗店街》读后感1000字-海滩人的归往


就像是故意应景,就像是大摇大摆的嘲讽,这本书在我无法理解也无法劝导她的悲伤之时出现在我的阅读计划里,然后坚定果决地告诉我,你看不懂,你不懂她。

诚然,的确,完完全全,我是没看懂这本书。和自习课上老师的唠叨没关系,和最近读书下意识地赶进度没关系,和译本不好什么的也没关系。不过是无法追随着零散的线路去寻找什么头绪,不知道这是否在我费尽心思后的能力之外,至少,不在我想要为之费尽心思的意愿之内。

我们每个人都是海滩人,这个彰示主旨的比喻句出现在书中很早先的位置,就像是打着呵欠撂笔的三流或著名作家在说,我懒得卖关子懒得攒着了,就先抖出来,各位随便看看吧即便早早看到主旨就放下,也自便了。

而我没有放弃这本很薄但实在激不起兴趣的小书,一半是为任务和强迫症,一半是为她。说不定我能从这本书那份和她几乎一样的、如秋叶般不可抑制的衰亡的观念中,看到和我一样的如阳光迸发般灿烂积极的态度来。

也许我失望了;也许没有。可别忘了我根本没看懂这本书。

我倒看出了不同人对于回忆的不同态度,可说不出具体;我只知道大体上来讲,没有一个人是主动找到的我,即使咖啡馆里相认,也是我旧地重游在先。我,这个不知名字的存在和他不知名的名字所承载的一切过往,仅仅活在别人的记忆里那些很多都根本并不想回忆的别人们。

过去不重要。这是我的价值观。但也不绝对。如果过去被遗忘殆尽,总还是会变得重要的。不然何谈自我,何谈意志?可是对于他们来说,既然失去了那些过去的我们的存在一文不值,而那些过去又太过脆弱,无人呵护保存,未来于是也变得毫无意义了。至少过去是真切存在的东西,未来不是于是当过去的存在摇摇欲坠,意义本身的存在便也随之消失了。就像无人挂念的海滩人,就像无人知晓的我的伙伴们的下落。于是太多人选择忘记或避之不提,尽管被问起时永远面带微笑,背地里却永远宁愿忘记。

抛弃过去即是消极,于是寻找过去的主人公在百度百科里被诩为向上的青年。

我不以为然。

抓着终将被冲走的流沙一般的过去不放,就如同天黑了还抗拒回家的玩沙的孩童。

别扯了。

在这个大家虽然闭口不言但都对此心知肚明的没有意义的世界上寻找意义,无非相当于去夜店里寻找可以寄托一生的真爱。

希望总是有的,但希望渺茫。

我们的生命像孩子的悲伤一样迅速消逝,可不要忽略了我们也是孩子这件事实。

我们的悲伤也会随我们的生命一同匀速消逝,甚至还可能比后者更快些。

于是我们体会到没有过去的轻松和空洞,虽然没有意义但暂时还不会想要离去,毕竟我们像不记得过去、不记得自己一样,记不得笑泪。

于是我们只是祝福他人像祝福自己一样,

能拥有夏日傍晚一样的安宁和幸福,

牵着一个悲伤比自己消逝更快的孩子,

踏过幽暗街道的最后一滩滩阳光,

忘了名字,

也忘了如何找寻。

《唐人街》读后感1200字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1200字


你们相信一只普通的流浪狗会笑吗?不可能!全世界经过最最高级训练的狗都不会挤挤眉毛,一只普通的要死的流浪狗居然会笑?绝对不可能!这么认为你就错了,温迪克就是这样一只狗,虽然它是主人公在超市中被“捡到的”,但,这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它会抓老鼠,然后不把老鼠弄死,有句话叫:“狗捉老鼠,多管闲事”,用在温迪克身上,那可是大错特错了,更怪的是,它还不会咬人、而且爱吃花生酱哩!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介绍这只奇怪又傻的狗温迪克吧。

女孩欧宝和她严肃的父亲搬到了北方,因为她爸爸是牧师,镇里其他人都不愿跟她玩,闯了什么祸、或惹了印第亚·欧宝,牧师就会在教堂上告诉他们的父母,这样亏大了。欧宝的第一个朋友就是芬尼小姐,她是一位老淑女,有一间小图书馆,这屋子是他才八九岁时就已经有了的,芬妮小姐的曾祖父曾经开过一家工厂,生产了一种叫“里德莫斯·洛丹”的糖果,生产时奇迹般的加入了甜蜜与悲伤,使人想起过去难忘的往事。

一天,欧宝决定给温迪克买点狗的用具,便去了“佳畜得”宠物店,因为付不起那么多钱,便答应售货员奥蒂斯,每天都帮他把又脏又乱的宠物店打扫、整理的焕然一新,啊,看来欧宝还是非常爱温迪克的!

回家的路上,温迪克不知怎么的窜进了“巫婆”的院子里,这个巫婆欧宝没见过,因为欧宝喜欢温迪克,不愿失去,她只得去跟“巫婆”打交道。没想到,这巫婆竟然老态龙钟了,而且正在喂温迪克吃东西呢!欧宝很惊奇,连忙问了一声好,跟巫婆聊了起来。很快,欧宝就知道了这位巫婆并不会法术,她也很喜欢小动物…因此,欧宝决定每星期来看看她、和她俩聊聊天。

阿曼达并不和欧宝经常接触,她有个弟弟叫卡尔,五岁时淹死了。这个女人不爱笑、不是很可爱。还有两个“光头宝宝”、“小不点儿”都是欧宝的朋友,他(她)们都有自己的特点,欧宝以后就和大家在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起来了!

我挺喜欢第五章的,因为,温迪克的不断打断牧师说话和哀号,好玩极了,最后牧师被迫把狗带进教堂,而且温迪克还无意抓住了一只老鼠,大家都认为这只狗很搞笑,它是一只不同寻常的怪狗。

我觉得第二十三章温迪克不见了至第二十五章惊喜又令人心惊胆战又令人感到兴奋和激动:雷阵雨突然扑面而来,我们抓起吃的、喝的,一窝蜂冲进了厨房,天啊,欧宝居然忘了:温迪克!读到这儿是可把我吓坏了,我希望是个好结局,于是一目两行的飞速看起来:欧宝边哭边喊着温迪克,牧师和她所有地方都找过了,可惜就是没找到,看到那,我比欧宝还担心,生怕温迪克出了什么事。当我看到:真情告白时,还以为温迪克的主人来找它了呢,原来呀,是温迪克被发现了,我特高兴,就像那只狗是自己的一样,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结局令人开心又温馨,温迪克、小主人欧宝、牧师、芬妮小姐等欧宝的所有朋友、伙伴,在一起哼着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欧宝像恼人的”光头宝宝”道了歉,“光头宝宝”也不再骂人,跟欧宝成了好朋友;此后,欧宝更加友好的对待和关照每位朋友,珍惜大家的友谊。因为巫婆格罗丽亚说过: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只能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这句话同样也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东西,如果它离开了,就只能默默想念它;就像我们要及时抓住机会,机会没了,就只能让它过去同样的道理,是的,这个道理非常重要哦!不光说到也要做到啊!

《莫莉的假期》读后感 (1200字)


假期里我读的书是《莫莉的假期》,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我是一个要强的人,看到自己的缺点就想改正,不被别人发觉。可是,看了这本书,改变了我的想法。

故事中有一个女孩叫颜颜,她的右脸上长了一块褐色的、铜钱大小的胎记,正因为这个缺点令她很烦恼,连家门都不肯出。但是有一天她认识了莫莉,参加了聚会,看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她开始乐观起来。

有一天,我看见镜子中那个脸上长痣的女生时,非常嫌弃她,可是再看看,这是我。我有很多缺点,这只是其中的一面。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大家,但是,这一定是不可能的。我们还有很多不想让别人看到,但是不完美这三个字总是跟随着我们。既然无法避免,那么就应该坦坦荡荡面对。如果能正确评价自己,那也一定能以宽容之心对待他人。每个人都曾为自己的缺点伤心过,但是如果乐观地面对,一切都会美好起来的。每一天,或晴,或雨,或阴,或雪,我们都可以没有负担的承受,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快乐。人生似一束鲜花,仔细观赏,才能看到它的美丽。人生似一杯清茶,细细品味,才能赏出真味道。我们应该从失败中、从成功中、从生活中品味出人生的哲理。既然有缺点,就应该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人生如一本书,应该多一些精彩的细节,少一些乏味的字眼;人生如一支歌,应该多一些昂扬的旋律,少一些忧伤的音符;人生如一幅画,应该多一些亮丽的色彩,少一些灰暗的色调。人生的路漫长而多彩,就像在天边的大海上航行,有时会风平浪静,行驶顺利;而有时却会是惊涛骇浪,行驶艰难。但只要我们心中的灯塔不熄灭,就能沿着自己的航线继续航行。人生的路漫长而多彩:在阳光中要学会欢笑,在阴云中要学会坚强;在狂风中要抓紧希望,在暴雨中要抓紧理想。这样做,你的缺点一定不会再跟随你。生活越是面对现实微笑,就越是能越过障碍注视未来;生活,就是用心灵之剪,在人生之路上裁出叶绿的枝头;生活,就是面对困惑或黑暗时,灵魂深处燃起豆大却明亮且微笑的灯展。在生活中,有很多坎坷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要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使自己更自信,才能生活得更美好,才能远离那些烦恼。生活人人都在过着,与其整天愁眉苦脸,倒不如天天开心。到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没有人能保证生活可以很平坦、顺利,但是在我们内心中不要被坎坷困难压制住,以乐观的态度,正确的心态去对待他们。让烦恼离我们远去,这样就会发现一个新的空间。也许会在生活的路上跌倒,会有疼痛,但这也是一种快乐,一种即将通向成功的快乐。正如苏轼说过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在对待自身缺陷的时候,为何总要伴随着自卑与逃避?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学会带着欣赏的目光去感受缺陷。正如人们欣赏断臂维纳斯一般。既便她双臂致残,但人们仍把她视为美的化身。从她的姿态上,我们所能见到的是美。而作为我们,何不以乐观的精神面貌去对待那些我们所带来的缺陷呢?纵观中外名着,又有多少,在其故事的结尾真正画上美满的句号?往往是留下那么一些遗憾,那么一些缺陷,来引发读者的感悟与深思。所以,当我们失败时,并不可以说它是坏事。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人可以达到全面发展的要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追求至善至美,那是幻想主义者的想法。

辽宁大连大连市金州区城内小学四年级:田雅宁

莫言丰乳肥臀读后感作文1200字:莫言丰乳肥臀读后感


未读过莫言的小说,选取这一本或许只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一本好书,就像一杯清茶,品评之后,回味悠长。

《暗时间》读后感400字


1.投入时间,这个说法本身就是荒唐的,实际投入的是时间和效率的乘积。

2.如果你有做总结的习惯,因为看书并记住书中的东西只是记忆,并没有涉及推理,只有靠推理才能深入理解一个事物,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这部分推理的过程就是你的思维时间。也是人一生中占据显著比例的暗时间。你走路,买菜,坐公交,逛街,出游,吃饭,睡觉,所有这些时间都可以成为暗时间,你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时间进行思考,反刍和消化平时看和读的东西,让你的认识能够摆脱照本宣科的层面,这些时间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日积月累将会产生巨大的效应。

3.程序员都知道,任务切换需要耗费许多额外的花销。相比之下,如果只做一件任务,就不会有此损失,这就是为什么专注的人比不专注的人在时间利用效率上要高得多的原因,任务切换的暗时间看似非常不明显,甚至很多人认为多任务是件很好的事情,但日积月累就会发现,消耗在切换上的时间越来越多。

6.能够迅速进入专注状态,以及能够长时间地保持专注状态,是高效学习的两个最重要的习惯。

7.最后一个高效的习惯:抗干扰。

莫言丰乳肥臀读后感1200字:莫言丰乳肥臀读后感


过年抽空看完了莫言的《丰乳肥臀》,很深刻的一本书,浓缩了一个时代变迁的精华,交织着人性、历史、奇幻。这是正式阅读的莫言的第一本书,感觉还是比较够劲的。

文中以上官家唯一的独子金童对母乳的绝对依恋贯彻了主题名称,以上官鲁氏及其9个子女(8金花1金童)的生活历程为主干描述着那个时代背景下的故事。从上官鲁氏开始就是一个小脚时代消退的历史转折,当人们不在以小脚为美,上官鲁氏本应大户所抢的称心媳妇不得不烦恼嫁娶并不得已嫁给了铁匠家庭。一个历史的转折人们观念的转折就是那么快,匆匆的跨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可惜上官鲁氏的生活并不是很顺意,在上官家的厚望下她几乎就是一个生男孩延续香火的机器,无奈家里男人不争气不能生育,为了生出众望所归的男娃缓解家里人的不待见甚至辱骂虐打,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挺而走险和周遭有交集的许多男人交欢,其中这第一次打破她成规蹈矩的还是她的亲姑夫,无奈一向生了7个女儿还没有见一星半点带把儿的痕迹。这些男人中还有和尚、郎中??不管怎样,就是一拼为了男孩。也许这就是女人的命运,历史让女人承担了延续生命的重任,封建又让人们对女人有了生儿为尊的偏见,似乎没有儿子女人终究是没有本事的、被鄙视的。想到这,我想到了外婆,一生生了4个女儿,到此刻她80多岁的时候还一再叨唠以前没有生出个儿子周围人如何笑话她、欺负她。所幸上官鲁氏最后让她生育的男人,一个外国神父,总算让他生下了一儿一女,即使生产过程中屡遭解难――难产、日本鬼子来了砍杀了公公和丈夫、孩子生下后疑似死胎、大出血等等,她仍旧是挺过来了,孩子也被偶然的良心救回来了。

孩子生下,历史中抗日战争时代的到来。战乱终究让民不聊生、流离失所,伴随死亡、饥荒,于是鲁氏的女儿们陆续走上了历史的舞台。大女儿嫁给了抗日又降日的土匪头子,二女儿嫁给了封建旧势力代表之后的国民党,三女儿钟情民间艺人鸟儿韩终究摆不脱命运捉弄委身于抗战英雄哑巴共产党,四女儿抗战灾荒期间自己卖给了青楼,五女儿跟着了人民部队抗战领导共产党,六女儿钟情并嫁给了美国青年,七女儿在四女儿卖给青楼前卖给了一俄罗斯女人。这是她们的婚嫁和成长,虽然老七和老八还没有摊上能嫁的男人就去了,每一个都深深烙印着历史的印签。土匪头子是直接横行杀抢,江湖快意恩仇,没有正义、友爱的识别,只有活的好,所以先抗日后投日,最终被国民党的五女婿枪杀;二女婿典型封建残余,满脑子男盗女娼,多个老婆但个个都爱,抗日、当国民党、被共产党枪杀;五女婿道貌岸然的共产党官,也许以前有信仰有理想有抱负,但敌但是党内派系之争勾心斗角,被历史湮没;三女婿也许还是大女婿哑巴,只能说也是个历史的杯具,终究在历史的操刀下凄惨的结束;六女儿和那个美国人也许在炸弹中一齐步入了天堂。

历史总是那么深刻,剖析回忆时,他是那么赤裸裸,有太多真小人、伪君子、有太多借理想之名坑杀无辜,借果腹之机骗奸少女,无耻败坏,男盗女娼,是那么赤裸裸存在,无法遮掩无处遮掩。即使战争结束开放了,仍旧如此,势力、资源、野心、胆识,诠释着弱肉强食的天道,也许少有的公平,但那也许是强者为了制衡强者,维持平衡的权术。如萎者上官金童,唯一男丁,一生大数时间都挂在了女人的奶上,可惜也仅限奶上,只能这么的活着。

很好的一本书,引发了太多的思考、回味,深刻,也许这就是历史的味道,也有现实的味道。

读后感1200字:莫言丰乳肥臀读后感


《丰乳肥臀》,说实话,一看名字我点都没有点看帖子,当时,也不明白莫言是谁,之后看到朋友又顶了自己的推荐贴,还写了小说中的一个细节资料关于上官金童因为内疚而与我更是觉得无聊

但是,推荐的朋友很有水平,而且对他推荐这样名字的一部小说我感觉困惑,我便漫不经心的搜了一下,找到了这部作品前五章看完之后,正是凌晨1点多,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关了电脑和灯,室内一片漆黑,突然感觉很害怕,小说中的血腥场面给我的感觉很不舒服,我一向不喜欢读这样的文章,甚至有些后悔看这篇文章,于是决定不再看了

第二早晨起来,意识里却都是小说中的意想,个性是人物的命运牵扯着我,于是又之后看起来,之后,以上官金童的口气讲述的时候,我感觉很精彩,他的儿童语气和对周围事物的超强感受力,个性那些景物,心理和场面描述,还有,叙事时人物,场景,时间,事件等等的转换,交错十分自然,还有那些伏笔的运用,都令我感觉惊叹厉害!莫言!

这样的感觉,一向到五十多集之后,就不怎样强烈了五十五章之后,我基本是跳着读的,感觉结尾乱,而且虚飘飘的,我抓不到主题了。这也许是因为我没有认真而跳读的结果,但这是我的感觉

阅读时,对上官金童给了我很大的期盼,而司马粮的命运和最后的出场方式已经预料到了。也许每个读者都有自身的偏见,我也如此

我感觉小说中对司马粮的描述最喜欢的是他的童年少年时期,笔墨不多,但是每一次出场都是精准,鲜明,个性十足。而对八个姐姐的描述,还有对那些女孩的的描述,还有对那些的描述,我就感觉很模糊,读过之后分不清谁是谁了

但,并不是印象不深刻,而是把八个姐姐感觉成了一个整体,她们的生命,就如同烟花一样默默地上升,向着夜的天空,向着那月,那星的期望默默飞升然后在她们所能及的最高点炸响,闪现耀眼的光彩,那么美丽,有那么短暂的一瞬,却给那黑沉的夜空惊颤的光明最后,她们沉下去,沉入无底的黑暗

上官金童,是上官家的期望,是母亲和八姐妹的期望,可那期望到底是什么?上官金童也是读者的期望,蒙蒙胧胧的期望,可那期望是什么?读完全篇心里有了一种郁闷之感上官金童的命运,上官金童的人生,是杯具,是喜剧,是闹剧也许都是,或都不是,但有一点,他是现实没有期望的现实吗?

莫言的丰富想像空间与澎湃辗转的辞锋总是能叫人惊叹不已诚如张大春在为《红耳朵》作序时所言:千言万语,何若莫言!

阅读时,对上官金童给了我很大的期盼,而司马粮的命运和最后的出场方式已经预料到了。也许每个读者都有自身的偏见,我也如此

我感觉小说中对司马粮的描述最喜欢的是他的童年少年时期,笔墨不多,但是每一次出场都是精准,鲜明,个性十足。而对八个姐姐的描述,还有对那些女孩的的描述,还有对那些乳房的描述,我就感觉很模糊,读过之后分不清谁是谁了

但,并不是印象不深刻,而是把八个姐姐感觉成了一个整体,她们的生命,就如同烟花一样默默地上升,向着夜的天空,向着那月,那星的期望默默飞升然后在她们所能及的最高点炸响,闪现耀眼的光彩,那么美丽,有那么短暂的一瞬,却给那黑沉的夜空惊颤的光明最后,她们沉下去,沉入无底的黑暗

上官金童,是上官家的期望,是母亲和八姐妹的期望,可那期望到底是什么?上官金童也是读者的期望,蒙蒙胧胧的期望,可那期望是什么?读完全篇心里有了一种郁闷之感上官金童的命运,上官金童的人生,是杯具,是喜剧,是闹剧也许都是,或都不是,但有一点,他是现实没有期望的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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