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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15 来源:互联网

孔乙己观后感经典。

一部优秀的电视剧,带来的影响不亚于一本优秀的书籍,我们在深思中会领悟到不一样的观点。观后感与写作结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写观后感是把知识点和个人思考结合在一起最好的方法之一,怎样保证作品名的观后感不落俗呢?接下来读后感大全编辑会为大家分享“孔乙己观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孔乙己观后感 篇1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到后来,孔乙己总算是脱掉长衫了。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平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近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孔乙己观后感 篇2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死了,他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笑料,死了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对周围的人来说,只不过是少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范进成了名,他一下子从岳父的出气筒变成了天上的星宿,成了乡绅的世交,因为这他竟然疯过。两人结局不同,但都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孔乙己最怕别人说他没中秀才,范进也总想着自古无场外举人,可见他们想的都是中榜,他们把科举看成是向上爬的救命绳。然而,像范进这样的人,即使ròutǐ还活着,精神却早死了,他的成名只不过是从一个泥潭陷进另一个泥潭。

我们也在学习,也要考试,但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他们的学习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而我们却有着远大的目标,我们是为祖国而学,为社会主义建设而学。旧的科举制度不存在了,但追求学历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人不就是把进重点中学、考大学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吗?其实这是倒退的思想。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却把自己束缚在一味“进大学”的小圈子里,这算什么呢?孔乙己、范进等等都已经全部死去,他们身上所带的旧文人的气质也不再复存。而我们不但ròutǐ还活着,精神也要活着,而且要更充实。旧的科举制度已毒死了不计其数的旧文人,难道在今天,我们还要自己给自己戴上“新科举制”的枷锁吗?不,决不能!

孔乙己观后感 篇3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500字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一代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观后感 篇4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凄凉。

孔乙己观后感 篇5

当我读到:这因是没钱窘迫的讨好好。掌柜仍然转过来,面对着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振振有词的狡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失去诚信“再说了要是不是怎么会瘸一条腿:?孔乙已低声说道;“摔倒的,一跤跌心“他用眼色,很是恳求地望向掌柜,求他不要再提。

这段话,让我思绪万千。

天气逐渐转凉,而这一次则是孔乙已最后一次出场。“这声者虽然极低,却很耳熟。”这里表现了孔乙已受到了难以描述的挫折,很是自卑,连声音都没有原先那股自信昂仰了。可想而之,他对生活已经没有了希望。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这里运用外貌描写把孔乙已的狼狈与穷困潦倒展现的淋漓尽致,“黑而且“瘦说明他已经有许多天没有洗澡,而人不会因为饿了几天就立刻瘦下去,孔乙己起码是饿了两周以上。在这样一个饥寒交迫,穷困潦倒的情况的他依然来喝酒,而对于掌柜所说的债务,孔乙已表示很为难,虽然嘴上说着下回还清:但只有他心里清楚,是没有下回了。他走后还说“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为什么要好?有现钱为什么不还债务?这一切暗示了孔乙己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这杯酒,则是“最后的晚餐。他早就明白,自己的死期到了,他决定最后一次喝好酒,像正经人不赖账,这样就可以安心走了。后文描述孔乙已没有再来,也是在与前文相呼应,和孔乙已偷东西被打瘸了腿,同时也被打挎了心灵,他于是他便自寻死路。孔乙己的身体是被他自己搞坏的,而他的心灵是被封建教育制度搞坏的,在这乱世浮尘中,他终被科举制度吞没,成了别人口中的笑话,生命,就这样被活生生的打断了。

孔乙己,他是一个偷东西的人,是不讲信用的乞丐,是一个喜欢装模作样的人。他也是读书人,是懂得了一点文化的人,也是一个可怜的人,他在那样的生活里面是多么的难过啊。他太喜欢死读书,太喜欢显摆自己那些没有用处的知识,可是细细的去想,究竟是什么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呢。百因必有果,细细的去思:孔乙己这个样子必然是因为封建社会对他的残害。

如果他能来到现代,他一定可以上我们现在这些小孩子一样去上学,去学新知识,再不行的话,他也可以去学一门手艺,将来到社会上立足,可是在孔乙己那个时代,他什么都不会,他只会读书,却丝毫没有任何的作为,最后只能被饿死,或者被人打死,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孔乙己观后感 篇6

《孔乙己》是一篇由鲁迅所写的短篇小说。该小说通过描写一个名为孔乙己的民间故事,讲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底层人物在艰苦生活中展现的人性美与悲哀。阅读这篇小说,我深深被孔乙己的命运所感动,并对人性中道德、社会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在小说中,孔乙己是一个贫苦无依的酒肆保洁员。他在生活中经常受到欺负和虐待,但他依然保持着对人的善意以及对生活的热爱。他通过唱歌实现了内心的情感表达,并得到了周围人的喜爱和赏识。在一次因打人被捕之后,孔乙己坚决拒绝承认罪名,甚至牺牲自己来维护正义与尊严。

孔乙己的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却道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底层人物所面临的困境以及道德和社会的关系。像孔乙己这样的穷苦人虽在社会和家庭角色中处于弱势地位,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高尚的品格和对生命的热爱。孔乙己在生活中展现了善良、忠诚、正义、坚韧不拔等美德,使人们感受到了人类的悲悯,向社会唤起了对底层人物的关注。

通过小说,我们也得以探讨人性中道德和社会的关系。孔乙己是一个性格温和,心地善良的人,但他的品格不是先天的,而是在生活中不断升华的结果。而社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个人的道德水平。孔乙己所表现的品格不仅是因为他内在善良,也是由于生活压力而迫使他捍卫正义、坚守尊严的结果。

总之,《孔乙己》是一篇感人肺腑、有深刻内涵的小说。它通过一个底层人物的生命故事,表达出人性中的善良、勇气、自由和尊严,唤起了人们对底层人物的情感和关注。小说让我们思考人性中道德和社会的关系,认识到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命运和社会道德与正义的发展负责。我相信这篇小说将为许多人打开心灵的大门,感受到人间真情。

孔乙己观后感 篇7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受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了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了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了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孔乙己观后感 篇8

孔乙己读后感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

(范文网 )

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写于2011.10.22晚孔乙己读后感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鲁迅先生的文章都很深奥,这篇文章我也不是很懂。不过有的描写我觉得还不错,我多读几遍就能慢慢理解一些了。大家也可以试一试,读一读。

孔乙己观后感 篇9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观后感 篇10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篇文言文小说,讲述了一名泼皮孔乙己在酒店里朗诵诗词从而获得了众人的赞赏,但其后却被打入牢狱,最终以死亡收场的故事。作品不仅刻画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还呈现了当时社会阶层的不平等与虚伪。通过这篇文章,作者旨在批判当时封建统治下的社会现实,传递人道主义思想。

故事的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位流浪汉,他长期游荡在各个城市,以做低级工作维持生计。然而,孔乙己十分擅长朗诵古诗文,能够把那些诗句咬文嚼字地吟咏出来,每当他朗诵古诗吟咏,总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让众人惊叹不已。“孔乙己只觉得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下他一个人,别人都是路人久矣。”

然而,当孔乙己在一家酒店里为别人朗诵古诗时,一位纨绔子弟却嘲笑他的出身,引发了与其它人之间的口角不和。从此,孔乙己被侮辱、被抓捕、被判刑,最终因痛苦致死。没有任何正义的存在,孔乙己的悲剧命运显露出当时社会阶层的不平等和虚伪,揭示出人性中的丑陋和黑暗。

鲁迅通过写孔乙己的故事,在批判封建社会中的社会现实的同时,也深刻地反映出人们内心的无助和虚弱。在当时,社会阶层森严,人们的地位受到严格的限制,贫穷的阶层不得不面对社会剥削和歧视。易说孔乙己就是这种被压迫、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不仅如此,孔乙己自己也深受自我否定和痛苦的折磨,这种身心灵的压迫更加深刻地揭示出人性中的丑陋和阴暗。

然而,作者通过孔乙己的形象,呼唤出人道主义的精神价值,揭示出人性的尊严与坚韧。尽管孔乙己一直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困难和痛苦挣扎,但他并没有放弃,在他有限的能力范围内努力表达自己的思想,表现了人性中对抗虚伪的渴望。虽然孔乙己在这个社会中,再怎样也不可能获得翻身的机会,却凭借自己不屈的灵魂,在他的死亡中体现出了对尊严与生命的珍视。

总之,通过《孔乙己》这篇优秀的文言文小说,鲁迅先生传递出了关于封建社会的深刻剖析,也在批判虚伪的同时,呼唤出人性中的高峰思想。无论是故事的情节还是人物的塑造,都深刻地揭示了封建社会的虚伪和黑暗,令人们意识到人道主义的重要性,并在心灵深处体验到了人性与尊严的共通性和珍贵性。

孔乙己观后感 篇11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观后感 篇12

“像我这样孤单的人,像我这样傻的人,像我这样不甘平凡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最近听起这首歌便想起了他---孔乙己,那个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读书人”,于是便旧书重读,其中最大的感受便是如歌中所说“像他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

正如大家所了解的一样,他有着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以及满嘴的“之乎者也”!长衫是他的标志;面子是他的一切;好吃懒做也是他悲剧人生的直接原因!但这一切在重读后竟有了别样的感受,我想:或许长衫是他对身为一个读书人最后的挣扎;爱面子是他对尊严的渴望;好吃懒做也是他逼不得已的选择!

这并不是我在为他狡辩或者辩解某些由他自身犯下的错误,而是在当时那个年代,无数读书人被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所毒害,被科举制度所约束,再加上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精神萎靡贫乏,有几人会因为一直坚持走向辉煌?有几人会有真正的人生?又有几人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无数的人选择妥协,随波逐流,最后只剩下几个像孔乙己这样:在无奈中苟延残喘,同时被他人耻笑,过着别人所不理解,自己也不怎么满意的人生!

或许他所生活的年代变了,统治者变了,社会背景变了,他的人生也就会变得光明,变得充希望,起码不会落下因偷书被丁举人毒打而死的结局!可是没有如果,他在哄笑中出场,也在哄笑中死去,他这一生让人同情,但对他来说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吧,起码他曾喝过酒吃过茴香豆,也曾与众人因窃书一事争辩过,也曾因“我”对“茴”字的学习并不热情而惋惜过……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就是这样,让人悲哀的同时也让人感慨他生不逢时,痛恨当时年代的腐败!或许每个时代造就的人也是不同的,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而那个时代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受害者而无法进步!其实说到底,这些都是人们自己对自己的惩罚!无关年代,无关情感,无关外界的一切,都是自身的原因!

读过这篇小说,我们是否都应该去反思,反思一下自己,也思考一下我们应在这个社会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思考一下,想我们这样的人,应该如何过一生?是否要像孔乙己那样被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又是否去作为一个真正的“人”去“灿烂”的过完此生?又是否……这一切都是你的选择!而你的选择也决定了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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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建国大业观后感

2009年9月25日,我有幸观看了献礼祖国母亲六十岁的史实大片《建国大业》,让我对1945——1949年这5年中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及我党第一代领导人的英雄事迹有了更加详细和深刻的了解。短短两个多小时,我仿佛回到了那个艰难而又催人奋进的岁月中,去追忆那段历史,缅怀远去的革命先辈。

影片以重庆谈判到建国前夕为背景,正面再现共和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诞生到确立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其中,影片依次展现了重庆谈判,双十协定,定都北平,政治协商级以黑白史诗片段为表现形式的辽沈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开国大典等具有重大历史的事件。

我向这部电影除了让我对这段历史有了更详细的了解之外,更重要的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原因的思考,历史上以各个阶段为领导的革命数不胜数,以农民阶级为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以资产阶级为领导的辛亥革命,都以失败告终,为什么?虽然已经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了很正确的回答,但看过了这部影片后,我确实对革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想要革命,只有勇气和魄力,但想要革命胜利,我向这还远远不够。

革命需要坚持。没有哪一次革命会一帆风顺,把时间从1945年往前调,我们国家遭到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日本人的残忍,野蛮吓退了国民党,但吓不倒我党革命决心,国民党的那些所谓正统军校出身的大批军人只坚持了数月,就开始消极抵抗,甚至在抗日战争中期开始对自己的同胞共产党进行打压,但我党坚持住了,我党抗日战争的初期战斗中吸取经验教训,开展了广泛的敌后根据地,不断地从后方骚扰,打压敌人,迫使日本侵略者把自己的工作重心转向了后方战场,此时国民党的反动分子也向我党进行了进攻,但我党再次坚持住了,我党不要国民党的资助,不要同盟国的援助,在解放区实行自给自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话是我党坚持的最好写照,我党还坚持分配土地给农民,动援任何一个可以团结的帮手,就这样,敌人的一次次进攻无攻而返,终于,因为我党对革命的坚持,终于赶跑了侵略者,实现了国家的独立。而在电影中,我党更是为了国家统一,继续坚持着,当国民党提出划江而治时,我党没有停下革命的脚步,毅然发动了渡江战役,因为我们知道划江而治的中国永远不是一个完整的中国,这场革命一定要坚持下来。这种坚持是我党特有的,也是革命必须的。

革命需要人民的支持。国民党有先进的后备军,高素质的军人,雄厚的兵力,这场战争怎么会输?因为国民党是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根本不管人民死活,在电影中,国统区物价飞涨,人民正常生活难以继续,而杜月笙等大资本家囤积物资哄抬物价企图发一批国难财。在这样一个地方,人民没法治,失去了人民,还谈什么革命?反观共产党,我党和人民的融洽,早在“军民鱼水情”这句话中可以体现的出,广泛发动人民,得到人民支持,确实为我党革命的胜利起到了重大作用。电影中,解放军占领上海,没有一个人去住到民宅中,累了,就睡大街,当宋庆龄走到大街上,看到满大街的人民解放军,我想,一切都明白了,一个军人能始终为人民着想,这样的军队怎么会不得人心?有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支持,革命怎么会不胜利?

革命需要非凡的领导。这场革命胜利的最大原因我想就是拥有几位拥有雄才大略的领导人。毛主席自不必说,他最让人熟知的便是他非凡的军事才能,游击战则是他战略的精髓,四次反围剿胜利,渡赤水。三大战役已经是他的成名作。在电影中,导演并未侧重于毛主席的军事才能,而着重描写细节,政治局开会的时候,毛主席把蜡烛吹灭了。摸黑继续开会,他说,留下半支蜡烛晚上还要写东西,看完后,很震撼,以小见非凡,秒啊。革命胜利的重要因素当然有以亲和与儒雅出名的周总理,周总理一向兢兢业业,刻苦工作而在电影中,总理和主席在一起,帮主席分担工作,提供方便,甚至在得知我党没能保护好受邀参加政治会议的冯玉祥将军,总理终于大发脾气,痛骂手下都是“猪脑袋”,这种细腻生动的描写,吧周总理刻画活了,正是这样一个非凡的总理,为革命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还有朱德及刘少奇等领导人自然都是满富智慧,有力地推动了革命的发展。

此时此刻,我终于深切体会到历史的价值,看完《建国大业》。我更加尊敬老一辈的革命家,是他们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黑暗,迎向了新生活。我也更加觉得现在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事,好好学习,掌握真正的本领,肩负起强大中国的重任!

篇二:南京!南京!观后感

最近我观看了爱国主义优秀电影作品——《南京!南京!》。我深有感触。虽然只有整整130分钟时间,但是我深感压抑。摇晃的镜头晃得我想吐,很长时间都没有过这种窒息的感受了。

刚开场的时候,被枪声、炮声吓怕了。惨不忍睹的杀戮,血流成河,生灵涂炭。南京城成了一个死城,这个,深深震撼了我。但是,身为一个女性,更令我震撼的是……

我想改编莎士比亚的名句:举手,还是不举手?这是个问题。这里说的举手,不是指对南京侵略者日本人的投降,而是在这部历史灾难大片《南京!南京!》里上百名妇女举手自愿牺牲自己做慰安妇,为安全区的民众换取过冬的物资那个震撼人心的场面。每一只上扬的手,都像一支灼灼扑动的火炬,放射出民族尊严的光辉。每一个举手的妇女,燃烧自我,救助他人,令70多年后的我们动容、惊心、泪流满面。她们的牺牲与毅然走入刑场、高喊“中国不会亡”的中国士兵的牺牲一般高贵而沉重,像两记重锤捶打在历史的鼓面,动人心魄,回音荡荡。教堂妇女举手一幕是《南京!南京!》继中国军人江边就义后的第二个高潮。令这部灾难电影,回肠荡气,渐入佳境。

很多人跟我有同样的质疑:姜淑云居然没有举手?尽管她声音颤抖,泪落双颊,但是如果她也能举手,是不是能和妓女小江一起携手走进那片神圣的光辉里去?是不是能给角色一个更加完美的收场?举手,还是不举手?牺牲,还是苟活?电影继续在进行。我的问题也终于有了答案。在教堂百名妇女举手时,姜淑云已经做出了选择。在我们的文化里,更容易被牺牲的壮烈感染,而对“理性的拯救”感到陌生。在教堂小江等妇女选择“牺牲拯救”时,姜淑云选择的是另一种“拯救”,尽管她最后的牺牲同样令人黯然神伤。我们应该感谢电影《南京!南京!》,她让我们对历史的解读了一种可能。

我不会再去看第二次,不是不想,而是不忍。《南京!南京!》里透露死亡讯息的场景之多,尤其黑白画面的处理更让每一种形式的死亡都让人身临其境,这种真实的氛围已经让你觉得内心超出了对残酷的负荷,因为每个中国人都曾看过那些触目惊心的老照片。但最可怕的还是那些没有直观画面的死亡讯息。女儿被日本鬼子从窗口扔下去,观众看到的只有唐先生奔去窗口的崩溃呼喊,还有一车车从军营运出去的女子裸体。日本士兵杀人时的表情,走向死亡的人群的眼神,在黑白不见血的银幕上,你只能读到两个字,绝望——这是地狱最底层的绝望。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个穿长褂戴瓜帽的男人被推到土坑活埋的那一刻,他紧紧闭着眼睛,没有反抗,也没有歇斯底里。如果看过那些老照片,你会相信这就是真实的地狱。

唐先生一句:“我老婆怀孕了!我老婆又怀孕了!”之后,英勇就义了。这句话,透露了生命的气息,还让那些侵略者知道“中国人杀不尽!中过国人的生命是顽强的!”我深深感动了!

铭记国耻很重要,比铭记国耻更重要地是认识你自己。最后我还想说,它就是一部电影,因为只有电影才会以那样的方式结尾,留一点阳光与希望,并且浓妆重彩地将小豆子的照片放那么大,题注下他还活着。这静止的画面远比那句中国不会亡来得更有力量。

作为中国人,我们要自立更生,勇往直前,不忘国耻,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篇三:集结号观后感

鲜血承载着一份责任和勇气,泪水蕴藏着一份情义与感动,号声凝聚着对生存的希望。

那声悲怆的集结号遥远了,“曾经”已概括不了他的沧桑,唯有历史,灰白的一段历史,冰冷而又陌生的记忆,冷不丁经心激起情感上的一层涟漪。

看完《集结号》思绪被带到那个为人民幸福斗争的战争年代,解放战争时期,九连连长谷子地带领全连四十七名兄弟奉团长的命令坚守狙击阵地,以集结号为令撤退。然而团长为为战争全局考虑,没有吹响集结号,致使九连全体战士在打退敌人的三次进攻后,除谷子地以外全部壮烈牺牲,并按失踪处理。为给九里哦按正名,谷子地张开了执着的探寻,最终在烈士墓前吹响了47个生命一直想听,甚至死也没有听到的集结号。

故事情节就是如此简单,这简单的背后却屹立着那些被遗忘的人英雄。没有人生来是英雄,他们都是被那个年代所傲。为了革命胜利,为了人民幸福,即便是抛头颅洒热血,他们在所不惜。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意”在这部影片中得到了最完美的诠释。连长谷子地坚守上级所下达的听不到集结号绝不撤退的命令,带着47个弟兄死守汾河拦截战壕,只为了争取大部队撤退的宝贵时间。当连中有人提出自己已经听到集结号响了,可谷子地没听到,他怀疑自己耳朵被炮火震聋了,问代理指导员王金存他是否听到集结号。这个文弱书生此刻彰显了英雄本色,他说他没有听到,因为集结号根本没有响。他没有昧着良心讲话,尽管他知道如果他说他听到了谷子地也许会下令整个连撤退,九连也许就会留下种。最终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九连从47人到43人,再到13人,最后圆满完成任务只剩下连长一个人。

集结号的响起意味着任务的结束,意味着生存的希望,可它并没有响起。因为它没有吹响,所以我们的革命战时不能撤退;因为他没有吹响,所以我们的英雄很执拗地坚持到最后。这就是命令,对一个战士来说,它高于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我不由得想起我们年轻的一代,贪图享乐,懒惰娇逸。不必说关于生死的革命任务,就连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们当中某些人也不乐意认真完成。是该反思一下了。我们应当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要加倍珍惜。如今,没有了战火纷争,硝烟弥漫,我们生活和平的年代里,有父母学校和社会的呵护,还有什么理由去浪费时间而不好好学习呢?我们这年轻的一代,幸福的一代,如果非要下达什么任务的话,那么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加倍努力,将来报效祖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做贡献。

“我是中原战军独立二师一三九团三营九连连长谷子地。”无论是被误会是国民党俘虏时,还是得知独二师军队已经改编,谷子地介绍自己是总是说这么一句。在他心目中,集体是最重要的,先是集体其次才是个人。生活在物质横流的社会,我们似乎变得很自私,太以自我为中心,根本不关心集体,或是忽视别人的感受。其次,没有一个人是与社会他人隔离的,我们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要与别人交往,我们有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也隶属于某个社团团体。《众人划桨开大船》这样唱到:“一支竹篙难渡汪洋海,众人花匠开大船。一根筷子轻轻被折断,十双筷子牢牢抱成团。你加我。我加你,大家心相连。同舟共济海让路,号子一喊浪靠边。”所以我们,年轻的一代,要增强集体主义观念,这也是建设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所要求我们这么做的。

“每一个牺牲者都是垂不朽的。”这是《集结号》这部电影所要的表达的主题。经过谷子地的不懈努力,终于让那47个被遗忘的弟兄得以正名,他们没有失踪,也不是逃兵,而是真正的烈士。最后,九连全体烈士道德墓碑前,团长的警卫员小梁终于吹响了集结号,那响彻天空的号角悲怆而有凄婉。

今天,我也听见那最后一声集结号,你听,它真的在响,环绕在我们的耳边。它在提醒我们,作为生出和平年代的青年人,不能忘记那段腥风血雨的日子,应该永远缅怀那些千千万万不留姓名却前赴后继为民族解放事业捐身献躯的革命先辈。

轰隆隆的枪炮声,血与火的拼杀,这是电影带给我们的视觉震撼,也许没多久,我们便会我忘记;但那一声悲壮凄凉的集结号却永远响彻在我们心中,鞭笞我们奋发向上,勇往直前,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武装自己,为祖国的持续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四:风声观后感

看完电影《风声》,离开电影院很久,压抑和感动的感觉还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毕竟地下党“老鬼”最后揭晓让人颇为意外。

论专业,她不如李宁玉;论后台,她不如白小年;论官职,她不如金生火;论聪悟,她不如吴队长。很多年前,在我们祖国遭受日本侵略,中华民族到了存亡绝续的紧要关头,在日军占领区,在一个大男人都会心惊肉跳的特务环境里,这个外表娇气的顾晓梦暗中递送情报,并策划了多起刺杀日军首领的行动,她就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地下党“老鬼”。

电影最初叙述中,顾晓梦每天就是喝酒玩耍,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富家女孩,富有的家族还向汪精卫组织捐过一架飞机,她本来可以生活得很安逸,可以凭借自家财富远离铁蹄践踏的家园出国定居。但是随着故事进展,看她怀着赴死的决心缝在李宁玉衣服上的密码,我理解她为什么选择留下来做地下党,用那瘦小的肩膀承担危险和压力,只为正义,只为她深爱的祖国。电影中顾晓梦一直在给李宁玉缝补那件开线的衣服,现在明白了她用生命织补的不仅仅是衣服的破损,更是修补当时社会中那种正在溃散的民族精神,唤醒那些苟且偷生的麻木同胞。

那个残酷的年代,还有许许多多像顾晓梦一样的英雄,为民族独立牺牲了自我。吴队长就是这样的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德国军校,但他放弃了其他军事强国高官厚禄的邀请,义无反顾回到了战乱中的祖国。是他最早发现了特务们安装的隐蔽窃听器,也是他教会顾晓梦用手语交流,而用言语迷惑敌人。在敌人酷刑面前,他把能暴露自己身份的香烟放到顾晓梦手里,是为了保护党的秘密,也为保全战友生命。但顾晓梦又把香烟放到了逐渐觉醒的李宁玉手中,地下党“老鬼”保住了战友“老枪”的生命。电影即将结束,全国解放后的“老枪”吴队长擦拭眼泪,为所有保家卫国而牺牲的战友。

默默告慰长眠的“顾晓梦们”,现在新中国六十岁了,傲然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但我们通过这部电影知道,一切安定祥和都是那么来之不易,所有踏实幸福是那么值得后辈珍惜。我们一定会努力!

篇五:我的1919观后感

1919年是中国近代史与中国现代史的分界线;

1919年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分界线;

1919年是中国第一次对西方列强说“不”。

这是一段怎样的历史?这是怎样屈辱得像虫子一样走过的一百年?中国人,在近代史上,能算得上是“人”吗?我们咬紧牙关,我们忍辱偷生,四万万中国人,锻炼出了多少中华之魂,磨砺出了多少华夏脊梁?

啊!一段血泪史,几多辛酸泪!

《我的1919》,一次生动而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又一次警钟长鸣,给我们以居安思危的训诫!

本片描述上世纪初,中国外交才子顾维钧作为中国政府全权代表参加1919年巴黎和会的种种经历和他的挚友华裔留法爱国知识分子肖克俭,为抗争列强,喂讨回正义,在凡尔赛宫广场自焚的感人肺腑的事件。

1911年中国推翻封建王朝满清帝国。

1919年中国爆发了倡导科学、民主的“五·四”运动——这是中国接触了西洋文化所孕育出的一段文化历程,它标志着中国现代史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在“五·四”运动直接的影响下,中国参加巴黎和会的代表团拒绝在合约上签字。

电影《我的1919》通过中国外交使团在“巴黎和会”上,拒签“凡尔赛和约”的历史事件,生动展示出80年前中国外交风云,讴歌了中华民族威武不屈的民族精神和蓬勃高涨的爱国激情,同时也揭示了”弱国无外交”这样一条真理。影片着重表现和描写;顾维钧作为中国政府全权代表,在“巴黎和会”上维护国家尊严、保卫中华民族权益。拒签“凡尔赛”条约的光辉伟绩和肖克俭为国为民请命、抗争帝国主义列强的感人肺腑的历史故事,真实地再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和国际关系。

影片充分表现了作为“弱国”的中国,在列强的国际社会中讨回正义,讨回平等是何等的艰难。但是,中国终于挺起胸膛,第一次面对列强说:不!从此开始了中国上世纪新的篇章,是中国人民觉醒而奋起的出彩华章!

“弱国无外交”,又一次被提到了案上,这是饱含悲痛的五个字,这是深刻烙印在从近代开始所有中国人心上的字。我们必须时刻记住,一刻不忘,世世代代都要铭记!

因为,我们为了这五个字,失掉了多少领土,失掉了多少白银,失掉了多少自尊,失掉多少中华好儿女……我们付出的太多太多,我们不能也不要重蹈覆辙,悲剧性的历史,就坚决地让它永远留在昨天吧!

“弱国无外交”,告诉我们国强才有说话的权利,说话才能有被听见的权利。当时的中国从官到民,从内到外,从陆征祥这样的高官到顾维钧这样的青年外交家,从肖克俭这样的热血青年到梅这样的巾帼志士,有如此众多的仁人志士,为什么中国还是如此任人宰割?就是因为当年的中国,是一个谁也可以来分一杯羹。谁也可以随意践踏一脚的国家。

那么,即使有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如何精彩地运用他特有的机智,幽默,巧取,以一块怀表怒嘲日本代表,如何以他的个人才华和人格舌战群敌;以及肖克俭如何如何奔走呼号,声嘶力竭,如何壮酬国、慷慨赴死……在世界强权政治的大环境下,在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绝对优势前提下,通通都显得苍白无力了。

一颗再尖锐的沙砾,又怎么能敌得过一块坚固而巨大的石头呢?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一样!”这样慷慨激昂而又字征辞严的话语又有什么用呢?充其量是赢来了让娜母女的支持。有用么?无奈啊!

实际上,不论何时,国家强则外交赢的真理都是不变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我们建国初期为什么饿着肚子都要发展重工业,为什么艰苦卓绝都要研究原子弹氢弹,为什么你排除万难都要钻探油气田。或者说为什么如今的朝鲜要发展核武器,为什么当代的印度要搞航天。

为的就是能在世界的舞台上说一句有分量的话,为了能在这个地球上站稳脚跟,不致像鲁迅先生说的,被开除:“球籍“啊!

请13亿的中国人牢牢记住吧:弱国无外交!在这个和平年代,我们更需要这句话常响耳畔。须知未雨绸缪,须知居安思危,或许是卧薪尝胆。

篇六:红孩子观后感

战火纷飞的革命战争年代,虽然离我们已经十分遥远。但是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红孩子》仿佛把我们带入了那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苏保、细妹等儿童团员手持红缨枪穿梭在密林中,与敌人做艰苦的斗争,正是有了他们不怕牺牲默默奉献,才成就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红孩子》让我们重温了那段历史,被革命先辈的英雄事迹所感染。儿童团员苏保、细妹等形象深深的印入了我们的脑海,小小少年革命意志坚强,不怕牺牲,不怕危险,机智勇敢,胸怀革命大业,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小英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回顾历史,是为了铭记历史;铭记历史,是为了珍惜现在。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倍加珍惜学习的良好环境,倍加珍惜安定的社会环境,学有所成,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继承革命先辈的遗志,投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奉献聪明才智。

自古英雄出少年。祖国建设日新月异,祖国建设一日千里,幸福美好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开创,我们要争做祖国建设的英雄,无愧于先辈们的殷殷期望,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

春天的花朵为我们开放。

空中的白云向我们召唤。

树上的小鸟为我们歌唱。

美好的生活伴我们成长。

幸福美好的学习生活,我们要珍惜;小小英雄的优秀品质,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珍惜现在,珍惜未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肩负起祖国建设的重担。

经典诵读观后感


经典诵读观后感(一)

唐诗,它记载了中国五千来的悲与苦,蕴含了五千来中国人民的喜与乐,蕴藏了中华五千年来宝贵的文化。

每一首诗,就像一杯茶,难受时尝到是苦的,愉快时品到是甜的。如果你想喝上一杯好茶,就得入情入心,细细品尝。每每品唐诗,我的心情总会随着诗人的忧而忧,随着诗人的乐而乐。在忧中学会思考,在乐中学会享受。

唐代着名诗人王昌龄十分热爱自己的国家,自秦汉以来,异族一直不停地侵犯内地,战事十分频繁。许多爱国将士来不及与家人告别就奔赴沙场,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报效祖国。他们长期远离家乡,条件十分艰苦。夜晚,明亮的月光照在边防关塞上,从万里之外来到边关抵御外族入侵的将士们看到这一切,能不想起自己的亲人,能不想起自己的家乡吗?唉,要是卢城飞将李广还活着,就决不会让那匈奴的骑兵越过阴山。想到这儿,王昌龄悲愤地写下一首诗――《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卢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读到这儿,我掩卷沉思。戍边战士也是血肉之躯,也是有情之人,他们也有浓浓的情、浓浓的爱,但为了国家的安定,为了人民的安宁,他们宁愿十几年不回家乡,他们的亲人望穿秋水,在无穷的思念中度过,亲人在热切地盼望他们的回归。这其中的酸与苦,忧与愁,我们怎能体会得到?他们是怎么抑制住自己的思乡之情的呢?这其中要经历多少磨难呀?那浓浓的情愁,令人酸楚。我十分清楚,我无法与他们相比。我惭愧,我的懦弱。

把时间往回推移五年,当我还是一个一年级小不点儿时,我是那么的爱哭,那么的脆弱,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每次返校没几天,我就哭得像泪人似的,老师为此伤透了脑筋。中午休息时,老师让我计时跳绳,我怎么也跳不好,还没跳几下,就又“哇――”的一声哭了,把绳子一扔,干脆坐在地上抹起了眼泪。许多老师还以为我受了什么委屈,都围上来询问。我没去注意,不知那时生活老师是多么尴尬,只晓得生活老师抱起我就快速往教室跑。那时的我真的太娇弱了,根本没想到未来的路是多么坎坷,有多少困难等着我去克服。

经典诵读观后感(二)

今天虽然是礼拜天,但我还是早早就起床了,因为昨晚老师发短信要我们今早8;04观看河南电视台政法频道播出的我省优秀经典诵读节目集中展现,我吃过早饭后,就静静地坐在电视前等待着节目的上演,生怕错过精彩的瞬间。

原以为经典诵读就是手拿一本书站在台上朗读,没成想它可以通过这么多的形式向我们展现。小朋友们排成不同形状的队形,穿上各种各样的古装,用舞蹈、歌唱、朗诵等给观众呈现着一场丰盛的经典诵读盛宴。听着他们充满激情的诵读,让我仿佛回到了遥远的时代,看到了学堂里端坐的学子们在抑扬顿挫地诵读着经典词句的模样,他们嘹亮的歌声,优美的舞姿和天真烂漫的精彩表演,让我身临其境。

我专注于每一个节目的表演,我深深地被这一段段国学经典所吸引。唐诗、宋词、弟子规、论语、百家姓一段段脍炙人口的国学经典,让我们领略了诗人、作者的一腔热情,也激发了我们的爱国之情。看着小朋友们一个个神采飞扬的诵读,伴随着美妙的音乐,不知不觉我也跟着诵读起来。

通过观看,千古美文的神韵,华夏礼仪的儒雅,仿佛在这次诵读中悠然再现。在琅琅的诵读声中,不仅让我了解了历史,体味了人生,丰富了文化知识,领略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更主要的是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祖国的传统文化,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懂得了如何做一个新时代的美德少年。

经典诵读观后感(三)

今天,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就是让我们看中小学生古诗文朗诵比赛。看完以后我深有感受,这个节目的主题是“爱我中华”,人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祖国,它给我们送来了明媚的早晨,留下了愉快的黄昏。祖国啊祖国,你是雄伟壮丽的高山,巍峨的站立在那里。你是蜿蜒起伏的巨龙,翱翔五湖四海。你有一个神圣的名字,那就是中国。我深深爱恋的祖国。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海珠区的一所学校朗诵的“梅花魂”,梅花魂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身居异国、漂泊他乡的老华侨喜爱中国的梅花,把爱祖国的情怀奇托在梅花身上,并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学习梅花那种越是寒冷,越是风欺雪压的秉性。并且教会我们中国人的精神: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受到怎样的欺凌,从来都是顶天立地,不肯低头这节。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从她们的声音中我体会 到了梅花的精神。

看完这个节目,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作为中国人就应该像梅花一样顶天立地。

新闻内容:受9月份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影响,中国10月乳制出口数量锐减9成多,海关分析,9月份的“三鹿奶粉”事件,不仅使国内消费者对国产乳制品的信心受到严重的打击,也使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限制进口我国的乳制品。

我的看法:这个新闻很好,很强大,自从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很多人都对乳制品如蛇锡了,那甘甜的牛奶搞不好会是致命的毒药,请大家小心谨慎。

树林观后感经典


经过整合和汇总,栏目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这篇“树林观后感”。观看电视和电影是人们追求放松的一种方式,观影时我们会自然地有所思考和感悟。写观后感可以增强我们对作品的热情和兴趣,需要我们对作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那么,写作品名观后感有哪些技巧呢?别担心,欢迎大家收藏、阅读并分享给身边的人!

树林观后感 篇1

记起寒假里,语文老师给我们推荐过一本书,叫《布鲁克林有棵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生活在贫穷地区的小女孩,一步一步自已成长起来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叫弗兰西,她从小生活在美国某偏远地区的贫民区。她饱受了大人们的辛苦,每天捡垃圾,卖垃圾,购物,打工,承受着她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压力,还要遭受同伴们的冷嘲热识。

幸好她有一个弟弟,可以帮她的忙,她可以把烦恼向他倾诉。

他们这些贫民,处处遭人冷眼。有一篇说,她和弟弟去打针,结果因为玩泥巴后忘了洗手,身上脏兮兮的,他们就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鄙视。如果穷人就该受到鄙视的话,那世界上的富人,哪个以前不是穷人的呢?

读完完这本书,才懂得了,这倮树,并不具体代表一棵树,而是一种精神,一种自强不息,顽强拼博的精神。这种精神,在那些立大志的贫困孩子心中深深扎根,将带领他们,走向成功。

这样一棵树,希望会种在每个人心中。

树林观后感 篇2

布鲁克林在哪里?那里有什么树?带着一系列的问题,我翻开了《布鲁克林有棵树》这本书。

这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贝蒂·史密斯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弗兰西一家虽然有时吃黑面包,有时甚至挨饿,但他们一家人依然过得很开心。清贫而又快乐的生活,随着父亲约翰尼的去世,变得更加困苦。母亲偏爱弟弟,弗兰西在学校受人轻视,就算是这样,她却像那棵长得郁郁葱葱的天堂树一样,顽强地在贫民区生长着。

弗兰西是一个坚强的人。她卖垃圾、购物、打工……是这些让她成长起来的。她养成了坚韧的性格,同时这种性格也使她受益终生。她还是个有思想、乖巧懂事的女孩,她心思慎密,情感丰富,热爱读书,永远心怀梦想。

她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家庭打开了另一扇窗。当我看到她和弟弟尼雷把暑假打工挣的钱交给妈妈,妈妈偷偷掉眼泪那一段时,让我感动万分,他们还是懂得感恩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布鲁克林有棵树”里的这棵“树”指的是什么?这棵“树”代表的是一种精神,一种自强不息、不怕困难、奋勇拼搏的精神;一种滋长在穷困孩子心中的精神;一种在贫民区中也可以顶天立地的精神!

我想,在我们的心中应该也有一棵这样的“树”,通过自己的努力,它也会茁壮成长起来!

树林观后感 篇3

《再见小树林》这本书描述的是一个由阳光、绿树、各种小动物和美丽的野花交织而成的一片可爱的小树林。开始画面很温馨、很柔和。小树林是本书主人公小绿的心灵乐园,也是小动物们美好的家园。

小树林给男孩小绿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同时,也给小动物们提供了美好的生存环境。画面是那么地和谐而美好。可是,没想到这个秘密基地一夕之间被大人摧毁了:”挖土机像一个怪物一样挥舞着巨臂。树林不见了,小绿的秘密花园消失了、动物们的家园也随之消失了。

这给小绿的冲击是巨大的。好在最后画面在小绿种下一颗小树苗之后,给了我们一个对美好生存环境的希望!一个融入自然希望!不要因为我们住进了由钢筋水泥建造的牢笼里,就忘记了我们的地球,我们是自然的.孩子!

你是否也有对儿时的美好记忆!是什么呢?是一件事、一个人、还是一个小池塘、一条小溪、甚至是一片不起眼的芦苇丛呢!不要让这一切成为永远的回忆!问问自己,我们周围的环境,是你想要的吗?

我曾经想过,如果有钱了,就去养一匹漂亮的骏马。在草原上奔驰!如果有钱了,就在美丽的湖边建一座小木屋,向芬兰人那样在风景优美的环境中,去慢慢的生活,慢慢地变老!我从没想过如果有钱了去为我们的地球做什么!当我有了自己的宝宝,我看着宝宝那黑的像晚上的夜空一样的眼睛,它是那样的纯、那样的真、那样的没有一丝凡间的欲望,突然觉得惭愧。当宝宝长大了问我,那些由于我们的原因,而消失的动植物它们都长什么样子?他们美吗?这些问题时,我又该如何回答呢?

看着我们犹如至宝一样的孩子生活在日益恶化的环境中时,我们的心又会是什么滋味呢!自私一点想,就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孩子,也应给为地球、为环境做点什么。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保护环境从我们自身做起,从一张纸、一个塑料袋,一件件小事做起吧!让我们的生活从此不再充满无止境的欲望,让我们的生活慢下来,让我们的心静下来!去倾听心灵的声音,回归童年的那一份纯真!留住孩童般的美好!

每天给自己一点时间,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静静地去感受,去爱………

树林观后感 篇4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内容丰富有趣,插画也很逼真。故事中的人物有爱护大自然胆小的小绿、忙着做生意的妈妈、一个常来买东西又喜欢这片树林的阿姨;还有一些可恶的家伙:如建筑老板及工人、挥舞着怪手的挖土机;此外,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动物:如洗碗槽里舒服泡澡的青蛙、常常飞进来吃地上米粒的小鸟,它会大摇大摆的把我家当成走道,爬到屋顶上去晒太阳。甚至还有在柜子里生一窝小猫的斑纹猫,阁楼的窗台上,还有只会拿一堆大大小小种子的松鼠。他们丰富了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部份是小绿的秘密基地,因为我也有秘密基地。每个星期六跟星期天,我最希望爸妈能带我回老家,因为这样,我就可以跟弟弟一起去我们的秘密基地。我爷爷家住在老家,那里很乡下,没有很多的房子,我们的秘密基在爷爷家的山上,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你的!我跟小绿一样,有的时候就在秘密基地发呆,山上的溪水很清澈、很冰凉,里面有好多的鱼跟虾子。上次我回去的时候,我还学会用手抓虾子,总共二十几只,等到要回家的时候,我一只一只的把他们放回溪里,希望它们能平安的长大!我还曾经在溪里看到两只水蛇,还有好多蜻蜓跟豆娘,现在我最会用手抓豆娘了,很厉害吧!爷爷家的田里还有好多蝌蚪、青蛙及蚱蜢,真像一间大自然的教室。上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爷爷家的海边,那里有好多的寄居蟹跟贝壳,我们抓到三只小章鱼,小章鱼长得好可爱,妈妈说好像外星人,我跟它们玩后,就让他们回家,这样我下一次才能再看到它们。爷爷家还养了一只土狗,叫做吉比,我最喜欢它。

老家有好多好多可爱有趣的动物,还有我的秘密基地,希望那里永远都这么好玩,不要盖很多的房子!希望能有更多的树林,保护地球,让天气不再暖化!

树林观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布鲁克林有颗树》,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讲述如何从卑微的生命变得高贵,讲述了知识如何改变命运,家庭的力量可以让孩子实现自己的愿望。

《布鲁克林有颗树》主要讲述的是弗兰西,一个生活在布鲁克林穷人区的贫困的十一岁女孩,一个经常挨饿,整天吃发霉面包的女孩,可她怀有伟大的.梦想,她的母亲不疼爱她,她的父亲也很早去世了,她总是遭遇到别人嘲笑。

弗兰西是一个有自己思想、乖巧懂事的人。她的童年如同打翻的五味瓶一般。

活着,奋斗者,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

她的学生时代十分悲惨,她的同桌每次让煤油浸湿他的毛巾,在弗兰西的头发上涂抹煤油,弗兰西被全班的小朋友嘲笑,回家之后,它还被自己的母亲将大蒜放在身上,身边的人都躲避她。

作者和《童年》中的阿廖沙有相似之处,但阿廖沙的童年里虽然有黑暗,但是他的人生中也不缺乏着光明。文章中的弗兰西的童年与我们身边的人的童年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他们当中也许有的人穿过黑暗,遇见光明,但有人却会因为无法面对黑暗,从此一蹶不振。

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弗兰西当时生活艰苦,条件恶劣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树林观后感 篇6

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讲述的是一个生活在贫穷地区的小女孩是如何成长起来的。

弗兰西的童年如同打翻了的五味瓶:母亲偏爱弟弟、深爱他的父亲过早去世、家境贫寒、在学校受人轻视。她就如那棵长得郁郁葱葱的天堂树,顽强地在贫民区生长着,她养成了坚韧的性格,同时这种性格使她受益终生。她,是一个坚强的人。

其中有一段令我记忆犹新:弗兰西和弟弟尼雷在上学前要去打天花疫苗,但是因为他们玩泥巴馅饼而忘了洗手。手臂上十分肮脏、沾满泥巴的弗兰西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鄙夷:“这些人这么肮脏的活着,实在不应该。”但弗兰西勇敢地反抗着:“我弟弟是下一个。他的胳膊和我一样脏,请不要吃惊。你不用跟他说。跟我说好了。”护士很吃惊:“我真不知道我们说的这些话她居然都懂。”

为什么弗兰西应该不懂?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知书达理”、“有文化”的权利吗?

我在思考着:“布鲁克林有棵树”,这里的“树”指的是什么呢?是那棵天堂树吗?不是的!这棵“树”代表的是一种精神,一种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的精神,一种滋长在心中的精神,一种在贫民区中也可以顶天立地的精神!这种精神不需要有多么优越的条件,只要你的心中有这样的一方土地,树就会茁壮成长,抵达天堂——这就是天堂树。

我们的心中,是否有这样的一棵树?

树林观后感 篇7

读了《小树林和火》这个故事后,我思绪万千。

冬天,一小堆路人烤火用的炭火在小树林边隐隐燃烧着,渐渐地,炭火越来越微弱,于是它就告诉小树林只要与它交朋友,它就能给小树林温暖。小树林决定给它一小块地方试试。火苗一进林子,就成了一个火团,火团往粗枝细桠上一蹿,顿时浓烟滚滚。烈火顷刻间就蹿遍了整个林子,直到把小树林全烧干净。

像《小树林和火》这样的故事很多,比如《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在生活中,也有火、狼、蛇这样的人,我们要小心提防,否则就可能会成为故事中的小树林。当然也有很多友谊深厚的朋友,比如三国时期桃园结义的刘备、关羽、张飞,唐代的李白与汪伦。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家喻户晓,刘、关、张亲如手足,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首诗就是李白与汪伦友谊的见证。

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朋友,因为一根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嘛。交友时要谨慎,不要被假朋友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青岛重庆中路第一小学四年级:单书豪

树林观后感 篇8

如同所有的俗人一样,莫言得奖了就想到去看他的作品,可是图书馆已借不到他的名作《丰乳肥臀》,《蛙》了,记得半年前曾在图书馆把《丰乳肥臀》拿在手中翻了翻,看到书名过于淫荡煸情,还是放下了,转而把王小波的什么黑铁,白银,黄金时代借回看了个遍。现在只好退而求其次,借了《红树林》,《四十一炮》等小说来看。

《红树林》是一部描写南海之滨的现代化都市和纯朴渔村的长篇小说。书中对权欲,钱欲,情欲等现代都市生活中的阴暗面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又有对老游击队员们的革命历史以及他们的子女的曲折痛苦,爱恨情仇生活的描写。作者用魔幻的手法,虚构一个无所不在的我来叙述,(大概是自我对立面的本我吧,这个我不是第一人称的我,只好称作第二人称的我),作者时而把视角对准现实情景,时而又把故事拉到历史和传说之中,叙述手法象万花筒一样变幻不断,但整个作品在整体上还是具有一气呵成的艺术魅力。《红树林》实现了小说题材的时空转换和创作方法的探索更新,不象20xx年诺贝尔文学得奖者土耳其作家费利特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我根本就读不下去(当然读不下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还有我文化素养的低下,外国文化,风情的差异,以及翻译水平的高低)我的名字叫红书中第225页谈到:红只是一种颜色,一种象征。但无论它如何解释,读后我脑海中始终是一团糊。而莫言的小说读来还是清爽流利,让人爱不释手。

同王小波的作品相比较而言,莫言的文化素养更高,驾驭语言能力更强,魔幻手法更妙(王小波也写过绿毛水怪),但对现实的揭露批判就不如王小波了,王小波可说是对现实愤愤不平,批判起来毫不留情,但莫言的红树林里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书中推理过来,未免有些牵强。莫言写起家乡高密的乡村小说得心应手,也许他没有官场的经历,写起官场来也就显得不是那么逼真,比起官场小说作家唐达天的作品,在这方面,毫无疑问莫言要逊色的多。

瑞典文学院在一份新闻公报中说: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也许莫言的成功,将开创一个小说的新时代。

树林观后感 篇9

如果从文学史的第一章看起,你会轻而易举地得出一个结论:文学就是为做感动文章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但后来文学改弦易辙,一门心思地想着思想的深刻和如何深刻。然而德国移民作家贝蒂·史密斯的力作《布鲁克林有棵树》似乎又回到了老路上,依然做着感动的文章。

作者贝蒂·史密斯是20世纪早期的德裔移民后代,史密斯成长于纽约布鲁克林,因为家境贫寒,她的童年生活充满了艰辛,十四岁便辍学去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而《布鲁克林有棵树》中,小说主人公的生活,正是基于她自己的成长经历写成的。

1941年,史密斯开始了小说的创作,两年后,《布鲁克林有棵树》出版。这部小说的节奏平顺舒缓,没有大的波澜起伏,平淡到毫不出奇,但正是这些简单、毫不花哨的文字却常常润湿你的眼角。每当你茶余饭后拾起它,读上几章,总会有一些些感动的心流注入你的心湖,荡漾起一圈圈涟漪。

这正是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一本书,一本关于生存的书,讲述阅读如何让卑微的生命变得高贵,讲述知识如何改变人的修为与命运,讲述家庭的力量如何支撑孩子实现自己的梦想。

它写了弗兰西一家子的故事。一个感人的大故事里镶嵌着无数的小故事,而所有这些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二十世纪初的纽约布鲁克林,是一片宁静的乐土,而在这里,一颗本应无忧无虑的幼小心灵却要被迫去面对艰辛的生活,体味成长过程中的无奈百味:主人公弗兰西出生在布鲁克林一个穷苦的家庭,爸爸约翰尼是个酗酒的歌手,偶尔打些零工补贴家用,而妈妈凯蒂是个清洁工。

弗兰西还有一个弟弟叫尼雷,小时候的弗兰西经常和尼雷一起在大街上捡垃圾补贴家用,日子尽管过的拮据,但一家人的收入还是能够勉强度日。

对于弗兰西来说,在穷苦中生存是艰难的,更是令人羞愧的。只有知识才能使她忘掉生活的穷困,成为改变穷困的工具。

她的这个根深蒂固的想法受益于她的外祖母,老祖母虽然没有文化,连字都不识,却建议弗兰西的妈妈给自己的孩子读《圣经》,读莎士比亚,讲述民间故事和童话,好让孩子虽然处于困境当中,也不至于沉沦。弗兰西姐弟在物质上几乎一无所有,却意外地拥有了巨大的精神财富。

她发誓长大后努力工作,好好存钱,将自己喜欢的书全都买下,这个想法是个巨大的安慰。就这样,她拿着一本书,守着一碗零食,独自一人在家,看着树影摇曳,任下午时光溜走,这是一个小女孩所能达到的境界。她就这样看着书,与世界和谐共处着,心里头快乐着。阅读的乐趣,就在于字里行间不期而遇的惊喜与共鸣。学习优异的她想读高中然后读大学,摆脱这个布鲁克林穷姑娘的身份。

但是由于生活拮据,她和弟弟尼雷不可能同时继续学业,所以母亲凯蒂狠心让弗兰西放弃了学业,把上学的机会留给了尼雷。但是这并不是老套的重男轻女桥段,凯蒂告诉弗兰西,你比尼雷更要强,尼雷如果现在不学习,以后也不会重返学校了,但是你不一样,你无论在怎样的境地中你都会继续学习的。事实证明,凯蒂是对的。放弃了学业的弗兰西在工作之余自学大学课程,最终被一所大学录取,成为了家族中第一位考上了大学的人。

“寒门难出贵子”,这或许是既定的事实,但是作为平凡人的我们,还是愿意相信知识能够改变命运,那给了人们奋斗的希望。就如经典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所说:“希望可以让人自由。希望,是生存的根本。

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也许生活必不能事事公平,不能人人都有如意的生活。即使在清贫的岁月,也不能失去对幸福美好的向往,那些摆脱平庸的梦总能编制我们简单的生活,为我们简单的时光点缀希望。不能说我们总要多热爱生活,但总要有一颗懂得欣赏和珍惜的心。

“让我生命中的每个小时、每一分钟都过得充充实实吧。让我喜、让我忧、让我冷、让我暖。衣衫褴褛也好,光鲜也好。让我真诚也好,狡诈也好。诚实也好,说谎也好。无论如何,让我的每一分钟都充实、幸福。当我睡觉的时候,也让我一直做着梦,不让我虚度人生的每一分钟。”

《纽约时报》评论,如果错过了《布鲁克林有棵树》,你将失去一次重要的人生体验,有的人是苦难中的一棵树,他们长在最不起眼的地方,却向着阳光默默生长,直到有一天他们会突破缝隙的桎梏,终长成了参天大树。在我看来女主人公弗兰西就是是这样一棵长在苦难中的大树。

小说结尾处有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除夕夜弗兰西和弟弟在屋顶上聊天,他们聊到死去的父亲,聊到了小时候捡垃圾的生活。两人感慨妹妹劳瑞会有更好的生活,可是却不会像两人捡垃圾时那般快乐。当苦尽甘来之时,回首过去,我们发现那些曾经装饰了我们生活的梦想,竟都成为了现实。那些命中注定和无法逃脱的苦难、耻辱,都化为我们的过去,也铸成了我们的现在和未来。

我看过很多关于成长的小说,比如《绿山墙的安妮》、《听见颜色的女孩》等,但没有哪一本像《布鲁克林有棵树》一样同时带给我感动和激励。弗兰西的故事现实得残酷,但又像童话一样感人至深,充满希望。

我想,在我成长过程中,我很欣慰读到《布鲁克林有棵树》。“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

海王观后感经典


愿这份"海王观后感"能够为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哪些作品名观后感值得我们借鉴?进入电子信息时代,大家能很轻松地在线上观影,观看时内心总会有一些心情感想。通过观后感观众能够借助对作品的认知和感受,敬请您阅读本文!

海王观后感 篇1

索隆所代表的,是所有的一切我想要成为的和我未曾实现的。

因为有着足够的实力,于是他可以傲视一切、睥睨一切,在我眼中,他永远是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是的,他也输过,他也失败过。可是“你有意见吗?海贼王!”那句却是印刻在我脑海,知道现在。

所以,即使会使普通人昏倒的伤,他也绝对不能倒下!即使会使普通人死掉的伤,他也不可以死。

因为他是罗罗诺亚索隆,因为他是要打败鹰眼的男人,因为,总有一天,他会成为世界第一大剑豪。

生于乱世,自当斩破尘埃。

他生来属于那个海贼的世界,他生来就拥有我们所难以拥有的肆意和骄傲。

正如他所言,“我从来就没有向神祈祷过。我根本不相信有神,更不会尊敬他。”因为他对自己有着莫大的自信,我所从来难以企及的自信。

所以,他始终在那个次元,隔着屏幕,隔着漫画书,在他的世界,为了他的梦想。

他是永远的寄托,他的骄傲是我的骄傲,他的成长伴随着我的成长,我和他共同面对这个世界,这样,多好。

当终于可以在大屏幕上看到他。

看到在面对强大得或许只能仰望的敌人时,始终挺直脊梁的他。

看到无论受到多大的重创,长剑在手依然挺立的他。

看到在山穷水尽之时,依然能发出绝地一击的他。

战斗之后,满目苍茫,独留下那道背影,亦或沾血点点,亦或需用剑点地才能勉力站起。

但是,他赢了。

于是我们看到他收剑,收起伤痕累累,沾满敌人鲜血的剑,站在由他一人主宰的战场,收起绿色沾血的头巾,长长的身影,逐渐融入远方那艘温暖的船的影子,融入那些伙伴们中。

十年了,终于能够圆梦。

终于能够在电影院里面看到他。

终于能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为他庆生。

让我们记住——

海王观后感 篇2

看了《海王》,有几个点比较打动我,准备一一写下来,今天是第一篇:关于命运。

电影中有个场景印象很深,幼年亚瑟参观海洋馆,遭到同学的欺压,然后他身后的鲨鱼愤怒了,开始用力撞击防护玻璃。亚瑟见此,伸出手,散发出他的超能力信息,让鲨鱼平静了下来。每次看到这种情节,我都会激动得起鸡皮疙瘩。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小时候一样,希望有一天发现平凡无奇的自己其实是“命定之人”,让那些嘲笑我的人跌破眼镜,然后我会很大度地挥挥手,头也不回地离去,只留下一个傲娇的背影。

一边写一边都觉得好笑,这种只能用“白日梦”来形容的想法,也算是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吧。青春期的时候,觉得现实很残酷,生活毫无希望。慢慢地,随着年龄增长,心理越加成熟,我现在觉得,现实确实是残酷的,但这只是一个客观事实,并不是针对我一个人。我虽然不是“命定之人”,但是我可以有世俗的“命运”——努力奋斗,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

海王观后感 篇3

首先巴雷特,作为最强BOSS出场,巴基描述看,20年前就跟雷利不相上下,实力无疑是四皇级别的!

在说说主角路飞,虽然在很多人的帮助下才打败了巴雷特,很多人说又是主角光环才打败了巴雷特,这是不对的,明明是大家一起打败巴雷特的,只是要说功劳路飞是最大的,很明显路飞在这次打斗中又变强了,最后的“橡胶大大”真的太帅、太强了!从巴雷特角度看,他出场一个人引发了屠魔令,因为他出动了2个海军大将说明他实力是超过大将的,路飞虽然在有人帮助的情况下打败了巴雷特,从这个角度看路飞实力绝对有大将实力了!

在说说索隆,硬抗大将藤虎,前面不分胜负,最后一招藤虎召唤陨石,索隆虽然全力砍开了陨石,但是说到底最后是鹰眼帮助才完全解决掉陨石,说明索隆跟大将还是差距的,但估计也接近大将实力了!顺带说下,从这里看出,鹰眼实力确实有大将实力了!

说说萨博,之前看有人说萨博作为革命军的二把手怎么着也得有大将实力!但是从昨天看了剧场版看,是没有的,毕竟萨博跟中将斯摩格不分上下,但是这里说下,斯摩格属于顶级中将(除卡普)极其接近大将的实力的存在了不是普通中将能比的!所以萨博实力也是属于极其接近大将的存在!

其他还有鳄鱼老沙,实力忽高忽低,高的时候跟鹰眼对招没有丝毫示弱的感觉,还扬言要取白胡子首级(手动滑稽)说正经的他实力是很强的,感觉对谁都不怕!但是前期败给路飞(个人感觉剧情需要而已)!实力也绝对不是中将可以打赢的,对大将感觉又差了一点点,可以说是无限接近大将,个人感觉比烟鬼、萨博、索隆强一点点!

其他最恶世代的海贼,由于新剧场版最后没有什么戏份所以不好排名,但是感觉基德还是除路飞外最强的!

最后个人感觉:路飞新人最强!其余人略差一点点,除开生死决斗,萨博、索隆、烟鬼、罗、之类的感觉实力都是55开!(欢迎礼貌理性探讨!)

海王观后感 篇4

这部剧场版应该是海贼王所有剧场版最抓人眼球的吧。名为狂热行动实则为几乎有名的任务全部登场,草帽海贼团,极恶时代的超十一新星各个海贼团,现七武海(女帝,巴基,鹰眼携幽冥女),原七武海沙鳄克洛克达尔,草帽海贼团旗下势力:巴托洛米,卡文迪许;革命军萨博,海军方面元帅 赤犬,还露面的战国,卡普,大将黄猿和藤虎,CP0的路奇,以斯摩格(携达斯琪)和鼹鼠为代表的中将以及许久未见的克比,全部来到岛屿上参加航海世博会寻找通往ONE PIECE的宝物(即是通往唯一的永久指南针),并且对抗合体果实巴雷特;片中超十一新星的比拼热血十足,并且联手与巴雷特对抗的画面让人回想到超十一新星第一次集结时候的热血,上次是被黄猿几乎一锅端,这次确实海贼王罗杰船上的人,再过几年见到他们由青涩转为成熟,最终决战中巴雷特的哥斯拉模式异常霸气,但是最后败给了有伙伴的路飞身上,当海贼,七武海,海军,革命军联合起来那真是令人眼前亮眼。路飞一如既往的莽撞确率真,罗还是如此高冷,女帝依旧美丽动人,烟男还是正义代表,萨博确实一如以前萨博那样温暖人心,而关键的狙击手乌索普真可谓大神,已经超过的巴基,但是他是如此的可靠,为路飞两肋插刀。这部剧场版满足了索大与大将藤虎的对决,也满足了你我对于顶上之战之后的大聚会的期待,虽然有战斗但是却是参加盛会一样的走马观花,或许这就是这部电影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每个人都出来即可。

剧场版片尾罗杰所说他儿子会得到one piece 是否预示这路飞是海贼王之子呢?期待后续尾田在漫画中的叙述吧。评分在8.6分吧,对于海米来说未够但足矣。

海王观后感 篇5

如果说掌舵《速度与激情7》,算James瘟神导演走出自己钟爱并赖以成名的小成本恐怖片题材、挑战好莱坞A级制作的牛刀初试,那么执导《海王》,足以让他跻身好莱坞一线大导并站稳脚跟!

如梦似幻的瑰丽汪洋,

爱恨分明的角色情绪,

简洁清晰的故事线条,

波澜壮阔的海底鏖战,

狂猛炸裂的特效场面,

在这部顶级商业大作里,你完全找不出任何短板,海底阿凡达+星球大战的溢美之词毫不夸张。这是能让卡麦隆和卢卡斯相顾无言的电影,一场气势恢宏、唯有走进影院才能全方位感受的视听(海鲜)盛宴!

回顾James瘟神大导自《电锯惊魂》惊艳出道,继而打造《招魂》宇宙至今,其人每部导演作从未失手,品质坚若磐石,水准之稳像极了老前辈James卡神。

只想跟仍在磨洋工的阿凡达续集制作团队嘀咕一句:卡神老师傅,您吊足观众胃口多年的阿凡达海洋世界一直不开张,现在倒好,后学晚辈另一位James瘟神捷足先登,挑战海底异世界大获成功。

麻烦尽快召集制作团队开个会,认真讨论如何实现超越的解决方案吧!

海王观后感 篇6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这次的20周年剧场版:豪华,太豪华了。萨博,鹰眼,罗,斯摩格都是拥有超高人气的角色,女帝一出场整个剧院的男孩子都在欢呼,结尾处艾斯的一个出场也是带动了全场气氛,这也是我一直喜欢能去电影院看电影就尽量去影院的一个原因:有一种跟大家互动并能得到反馈的一个过程。

整个影片的故事很简单:路飞一行人来到了海贼们最大的航海庆典——“航海世博会“(真的无力吐槽全片所有带海贼的地方都翻译成了航海),就在夺宝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之时,一个惊天大阴谋慢慢揭开。

本片草帽一行人当中除了路飞,本次着墨最多的就是乌索普了,个人认为也是本片的题眼所在。乌索普跟本片最大的反派巴雷特也有不少的相似之处,都想成为英雄,巴雷特想要打败罗杰,在罗杰船上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温暖,这一切都随着罗杰的死变成了泡影。乌索普却在路飞的强大的光环下,也能从前期的胆小懦弱,到如今找到自己的定位,成就自己的英雄梦想。

如何认清个人,实现自己的最大价值,我认为也是这部剧场版我从里面感受最大的部分了。

当然也可以说是因为路飞还在,所以还有英雄乌索普。这确实也是路飞能成为海贼王必备的条件之一——要能团结各方力量,使大家都发挥最大价值。乌索普是,斯摩格也是。此处要小小的剧透一下,多年没看海贼了,没想到如今斯摩格的战力都能跟萨博五五开了,最后大战反派时,斯摩格也作为海军代表加入战争。

说了这么多,还是总结一下,这部剧情确实较水(这也是大部分剧场版的毛病,只要剧情上来了,加上粉丝滤镜绝对能吹成神作,参考隔壁的《贝克街的亡灵》),但是看出来导演这次为了20周年,加了很多情怀向的东西在里面,整体还不错,适合粉丝去看。

海王观后感 篇7

海王的导演是华裔导演温子仁,温子仁电影很好的一点,就是它们有很鲜明的温子仁风格。你也许会说,这是DC的另一个英雄,那是速激的另一部续集,这是一套高智商血浆恐惧片,那是一个新的鬼宅驱魔系列。但归根到底你会觉得,啊,看了一部温子仁电影。就《海王》而言,你不难看出,它的视听风格和斗殴特效,无论之于DC扩展宇宙,还是之于这个时代的所有漫改英雄,都有独树一帜的地方。而温子仁跟许多商业导演不同的另一点在于,他是真的,真的关心反派,绝不忍心把他们塑造成面目可憎的单线条怪物。在《海王》,无论奥姆王还是黑蝠鲼,都值得我们倾注足够多的感情,甚至可以不亚于对海王的。

一个因为母亲有私生子并且属下未婚妻全都向着这野种而心烧火燎,一个因为目睹父亲惨死而被复仇吞噬灵魂,透过他们狰狞的表情,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们内心的翻滚。至于海王,他一度比这些反派一根筋多了。比起他们的肝肠寸断,只是见不到妈妈的他活得比海尔兄弟还滋润。风里来浪里去,了无拘谨环游七海畅饮烈酒,潇洒程度堪比武侠小说里从不上班却总有盘缠的大侠。他甚至没有妈妈女朋友掉水里先救谁的凡人烦恼,首先她俩水性都很好,其次妈妈一定会救女朋友。亚瑟·库瑞这个家伙,是孝敬的儿子,可靠的朋友,正义满满的法外义警,但跟那个本该君临七海的真·海王相比,差距是显著的。

在这试一试的途中,我们也开始了解,他不过因为自觉是个粗人,单挑掐架可以,英雄救美可以,玩权游宫斗实在吃不消。这个膀大腰圆的猛男,内心竟然在发虚啊。但目睹生灵即将涂炭的他,还是不得不同意湄拉所说的,人就应该去做正确的事情,不管多么困难。这个故事里亚瑟有很屡次循序渐进的转变,我认为很重要但又比较被人无视的一次,应该是他叹息自己不该对黑蝠鲼他爹见死不救,一念之差经过连锁反应,差点让将来女友没了命。超级英雄有超凡的力量,但力量不会使他们成为英雄,有了力量愈发仁慈宽厚义薄云天,愈发懂得生命的价值,才会。

所以他马马虎虎而不是捶胸怒吼着就把三叉戟举起来,不会让人觉得不够燃。什么样的男人,配拥有什么样的兵器,只是水到渠成而已。成为海王的亚瑟,也终于有了理直气壮吊打弟弟的理由:在守卫家园面前,在世界和平面前,你那点委屈都不算委屈,大不了打完了,哥哥亲自给你做心理建设。这部不断呼吁海洋陆地一家的'DC电影,塞满了来自银护、蜘蛛侠、蚁人的演员,仿佛在说,超级英雄都是一家,与其争论谁家好看,不如搁置争议,共同开展。海王能胜,不是他多能打,事实上比起卡通版,电影为了肉搏足够精彩,适度削弱了他的硬实力。但正是如此,他用仁慈瓦解暴政,用勇气消弭刀兵,用道义拯救苍生,用出生入死圆满爱情的举动,才更像个真正的英雄。超级英雄片就该这样,有足够的打打杀杀可看,可看的又不止打打杀杀。

海王观后感 篇8

海王祭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两次了。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刚好迷上了玄幻小说的时候看的,但是由于偷看了结局看到后来就没有心思再看了。之后最近再看了一次。当然,这次基本上是挑着自己喜欢的剧情来看,虽然其实也没有多少印象了。但是以前没有看的部分这次是补齐了。趁着刚看完不久,赶快写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日记

其实我个人觉得骷髅精灵的书基本上都可以看的。当然还是海王祭之后的书更好。但是这时的骷髅精灵基本上已经“整理了一套固定的套路了”。可以说,不用看书也估计到大概剧情。但是不得不说,骷髅精灵的书打斗还是很爽快的,不仅打斗爽,看书的读者也觉得爽。因为主角基本上“无敌”。因为和主角交手的对象都是符合主角的实力的,都是只比主角弱一点的。这里虽然剧情固定了一点,但是是我觉得骷髅精灵最好的一个地方。不会有非常惊人的越级打怪。主角升级到哪里,主角的对手就会在相应级别的圈子了挑,无视了年龄的障碍。很多书的剧情老是喜欢主角越级打怪。级别的划分可以说完全就是为了越级打怪服务。与其这样,突出主角的天赋不如像是骷髅精灵这样在年轻一辈时就已经混迹在老一辈的圈子里。海王祭就可以看出这点了。在海里生活的时候,已经超出当时年轻一辈的水平,最后大赛的对手也选了获得力量的圣阶强者。完全抛离了年轻一辈。同时也避免了越级打怪。之后再陆地生活的时候,也就一直混迹在圣阶强者的圈子里了。基本上没有怎么再和年轻一辈交手了。

海王祭还有一个我比较满意的地方就是海族三大美女的描写。三个女主角都是有血有肉的'类型。相比于骷髅精灵最近的作品,对女主的描写明显要多了很多。三个女主以自己的方法表现自己的痴情。不得不说一直在凯撒背后默默付出的伊莎贝儿,可以说的凯撒成功的最大助力。另外一段比较有印象的剧情就是克拉拉约定的1个月的情侣体验。明明有情却又要刻意避免接触。为了大家都有个好回忆而想出了这种方法,同时纯真的她,一直默默跟着在凯撒的身后。即使不是很喜欢人类的社会,但是也依然执着的认为哪里有凯撒哪里就是她的天堂。虽然可能相对于其它作品,海王祭对爱情的刻画不算太好,但是对于我来说,也是只有能有一段有意义的事件能在以后想起这本书的时候回想起,那就已经足够。就像爱丽娜,8岁后的一吻,到长大后的重逢,凯撒说的你的骑士一定会保护你。其实有时爱情或许很简单。说起爱情的刻画,我觉得管平潮管大的刻画真的很不错。不说那文笔,那种通过生活的点点滴滴累积起来的爱情,比那种全靠男猪的虎躯一震,一大把花痴女自动送上门的好得多。

最后说一下海王祭的语言、剧情和人物方面。就我个人认为,骷髅精灵的语言应该还可以吧。不算好,但是不影响阅读。我觉得一个作者可以不懂用修辞,但是至少要把想比达的东西清晰的表达出来。虽然在非高潮部分,尤其以记录生活的情节来看,有点流水账的感觉,但是总体来说,由于打斗比较清晰,同时也没有那种超级白痴的什么敌人攻击非常强大,主角怎么收到空间压迫,不能移动的情节。剧情方面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基本套路已经固定了。没有太多的出彩地方。但是少了一些超级离谱的越级打怪情节这点还是比较好。而且和他其他的作品相比,有了对女主感情的刻画,同时女主的剧情也有足够的分量。之后的人物,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海族的三大女主的。基本上,主要人物的刻画也算是到位的了。但是对于敌方的奥斯曼,前后变化大不说,后面突然帮男主挡刀。虽然有解释,但是会觉得太突然。有点接受不到。而莎士比亚就可以说是没有什么描写。

总的来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这本书的。很多地方比较合我的口味。可以说是我看了骷髅精灵这么多本书中感觉最好的。

2023孔乙己观后感(推荐10篇)


以下“孔乙己观后感”由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收集整理。怎样抓住作品名里的重点进行撰写呢?有些优秀的电影对我们的成长有着莫大的帮助,观看的过程中我们内心就会产生许多想法。观后感应该避免过多使用批判性语言,通过阅读与写作的互动我们可以成为更好的思想者,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孔乙己观后感 篇1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孔乙己观后感 篇2

《孔乙己》是一篇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身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孔乙己观后感 篇3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孔乙己观后感 篇4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观后感 篇5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一】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孔乙己。它主要讲了,清末明初施一个绰号为孔乙己的读书人,经常来一家酒店买酒,掌柜们都很熟悉他。孔乙己原先是替人抄写书籍的,后来因为好吃懒做,被赶了出来,只能蹭饭吃,后来有一段时间孔乙己没有来过酒店,因为被人打断了腿,终于几个月后可以给最后一次来酒店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据说是饿死了。

我对孔乙己的命运感到惋惜,他最后饿死原因,不仅是当时社会的压迫更是因为他自己本身。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是自己的一生都处于饥饿贫穷之中,是十分愚蠢的。

为一切事物都是丑恶的,那么你也不会有开心的生活。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二】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死了,可种种迹象也表明他的确死了,所以“大约”“的确”也不矛盾了。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三】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的心灵扭曲变态,经济上的剥削与精神上的毒害,让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了。人与人的关系冷漠、感情麻木,甚至丧失了人最基本的同情心。这就更深层次地揭露出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戕害之深,也反映了鲁迅对这种社会风气的深恶痛疾。

作为冲决封建罗网的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里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末期的整个病态社会,咸亨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正是鲁迅针砭的病态社会的毒瘤,作者对病态社会的浓毒,毫不留情地解剖,对笔下的孔乙己既同情又嘲笑,对自食其力,受统治阶级层层盘剥的短衣帮,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对他们毫无同情心,愚昧麻木的心情而感到悲愤,作者在嘲笑中把批判的锋芒无情地指向整个人吃人的社会制度。

孔乙己观后感 篇6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孔乙己观后感 篇7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孔乙己观后感 篇8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黑暗;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_,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观后感 篇9

初次阅读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当时就觉得这篇文章揭示了黑暗的封建社会,以及对孔乙己这一类穷苦书生的的悲惨的命运,毕竟是初中的教材,虽然鲁迅所想的有许多,但当时的我理解的不深,能够说很直白了,没有往深处想。

如今,我再次阅读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也许是思想上成熟了许多,我读出了一些自我的感受及见解。

首先,我重新认识了“孔乙已”这类人。文章写孔乙已的出现片段“青白脸色,破旧长衫,乱长的胡子。”从这些外貌描述中我认识了这类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底层知识分子。他们脸色没有当官者的油头满面,而是青白色,同时衣着寒参,可见他们的生活是多么贫团了。其次,文中的能够分为几派人物,打工的“短衣帮”也是底层的苦工,掌柜则是代表精英阶层的了。而“孔乙己”就是一个底层的上流分子罢了。“短衣帮”嘲笑孔乙己想免破现状改变自身,而掌柜则看不起孔乙己这些人。鲁迅也许是想体现出封建社会中阶级之间的代沟以及社会人情冷漠的那一面。说到这,孔乙己只是一个看不把底层却又挤不进上流社会的一类可怜人,并且还白特清高,不屑与底层人民为伍,而上层的人也还不愿带他玩,这是多么一个尴尬的存在啊。

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个人认为孔乙己也代表我们社会中的一部分。平日里过的清苦一般,但人品也能够,像孔乙己一样会按时还酒钱,同时心理上也是孤独的,世界的日新月异,各种因素影响着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写到这我觉得有点像往日或此刻的自我!读书二十年,高不成低不就,没有什么突出的长项及天赋,想调皮一下却又没有勇气,没有恋爱不挂科不旷课,不敢迟到早退,想想活的确实中规中矩啊!再往后,是不是混个文凭?发个誓必须要混的好,却又被生活一点一点的打破了梦想,被社会磨平了棱角?算了,随便找个工作过下日子,到了年纪,娶妻生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然后,像我们这类人,过得一般般,好歹有点知识,但我们会发现我们会嫉妒比自我优秀的人,开始羡慕他们,又开始间接性发奋图强,长期性混吃等死吗?也许会这样,真的。如今社会阶层越来越固化了,彼此之间的流动度更少了,没有更多的空子留给你钻了,资源大多数被少数人占据。也许,这时的我们就如孔乙己一般,应对眼前的,无力改变,但又不甘心。

叹自我生不逢时,恨老天有眼五珠。一腔抱负死在心里,就像那最终消失的孔乙己一样。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真的只是在谈孔乙己吗?

孔乙己观后感 篇10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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