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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28 来源:互联网

小时代读后感热门11篇。

你知不知道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我读完一本书后,作者描绘的情景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印象深刻。我记录了书籍的主要思想,这有助于我们阅读书中的精华部分。现在请听我为大家介绍“小时代读后感”的内容。

小时代读后感 篇1

自郭敬明《小时代》系列上映以来,各行各业各种评论比比皆是,差评自然也不少。有人说“不用看就知道是烂片,不用吃就知道是大便”,更有人说“花54块来看四娘的这部片子,我还不如用来吃生蚝!”对于这部电影,我的看法却与他们不同。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说小时代有很强的拜金主义,而我认为,小时代这一点却是一个很好的教育点。第一是因为,当我们步入这个社会时,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东西,衣食住行没有一个不需要钱的,要是不用钱,就只能去偷了,而偷的话就会坐牢,这样一下,衣食住有了,但是行呢?这样做就是正确的吗?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这个社会,没有钱,你连活下去都不可能;没有钱,在这个社会中就没有更多的机会,没有钱,连高考都考不了,大学毕业以前可以依赖父母,可大学毕业以后呢?不就是要自己打拼吗?这就是社会,就是那么残酷。

看过这个电影的人应该知道,顾里在自己的生日上,被南湘泼红酒,从此一刀两断,爸爸也出车祸去世,这对于一个刚刚毕业的女生来说是多么残酷的呀!在经历如此情况后,又要应付两家公司的收购,有钱人也不是想象中的安逸,他们要承受的,要面对的比普通人还要多得多,这告诉了我们这世界上没有安逸的人,拥有的越多要付出的更多,认为有钱人就是安逸的,只会讽刺没钱的人的想法是无比幼稚与无知的。

我认为,电影有很大的一个作用就是追梦,没有钱怎么了?梦想不可以荒废,越是没钱,越要奋发努力的追梦,不要有那么多的仇富心理,要成为心灵上的王者,钱是汗水所凝结出的结晶,努力了,生活自然会好起来,说有钱人不好,不如说没钱却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人堕落,人这一生,肩上的人很多,自己摔一跤,受伤的可就不是自己一个人了,要有责任感,自己付出了汗水,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享受,努力追梦,不要让不好的心理成为自己一生最大的累赘。

小时代1里,时代姐妹花的友谊让许多人羡慕,可到了小时代2,顾里和南湘的友谊从出现裂缝直到崩溃,真心从此可见,真正的友谊是不会因为一些摩擦而崩溃的,要找一个伴侣很容易,可一个终生的朋友却是可遇不可求的,当两人出现碰撞时,受伤的不仅仅是一个人,南湘虽然遭遇了不少霉运,可她还是有自己的好姐妹,在时装秀上如果不是她的三个好姐妹,她会被宫洺关注吗?有机会参加时装秀吗?她为何那么悲观消沉,就是因为不知道什么该放下什么不该放下,什么该留下什么应该丢掉,是一个反面教育形象;相反,顾里即使父亲出车祸,也很快就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十分机智的应对ME和宋氏集团,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说,小时代里的高富帅除了装装忧郁,卖卖萌之外还有什么用?为什么有钱人都是俊男美女?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一个人的帅、美不仅仅是外貌,更是一种气质,一个长得比王力宏还帅的人穿着一条裤衩,一身臭气,举止粗鲁,一手脏泥还满口黄牙的人换做是你,你会去靠近他,和他交往吗?而一个长相一般,却干干净净,举止优雅,眼睛明亮,头发梳得大大方方还博学多才的`人,你会去排斥他吗?在ME,每天留下来加班的不都是ME最优秀、气质最好的宫洺吗?周崇光即使得了胃癌,不能交稿却被大家误以为只是借口但却从来不告诉别人真相,这难道不是一种坚强与容忍吗?ME服装秀最后被顾里临时叫上场却大方得体的演讲的不正是这部戏里看起来最帅的周崇光吗?这些都是我们的榜样,而不是这部戏可有可无的形象。

顾里说过一句话,“每个人都有愚蠢透顶的时候,所以每个人都有一次被原谅的资格。”这句话所蕴涵的东西是值得揣摩的,如果小时代:3上映,我还是会接着看的,因为郭敬明的每一部电影都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在世必须应该懂得的道理。

小时代读后感 篇2

一直没空去看大家口中的《小时代》,今天趁着兴致看完了两部!若是有些思绪的影片,总爱写些什么,文章不就是这么回事?

曾一直质疑范范,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这首歌说的,朋友比情人更死心塌地。如今发现,现实有时不就是如此。情人离你而去,或许你背弃你,或许是其他原因,但总有一些朋友,不管在你伤心事,苦闷时,惆怅时,总会安慰你,鼓励你,念着你!都说抱怨就像口臭,有时候,你最最爱的人都难以忍受,但总有那么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能懂你,听你诉说所有不幸。人们一直说,能和你过一辈子的只有一人,而我却觉得,有时候,一个挚友,也许比爱人更能理解你,陪你走过更漫长的人生岁月。在你和你爱的人出现矛盾,他/她总能帮你理清头绪,带你走出迷雾,踏出阴霾!这样的朋友不需要太多,有时候,一个便足矣。他们不需要你天天用甜言蜜语哄着,不需要情人节陪着,七夕节念着,不需要花,不需要巧克力,哪怕你只是在伤心难过时候记得他们,那就够了,他们绝不嫌弃当你的“情感垃圾桶”.

当然,也不是说友情可以替代爱情!毕竟每个人都向往一份爱情。

有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有的人从失恋中难以自拔,就像当时的林萧,南湘,苦苦挣扎,声嘶力竭,痛苦不堪。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你爱的人,他会穿越世间汹涌的人群,怀着一颗用力跳动的心,捧着满腔的热和沉甸甸的爱,走向你,抓紧你!也许这个人就在你身边,也许这个人就在不远处等着你,也许这个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但是你要相信,他总会找到你,你要等,不管多久,不管多么煎熬!

或许你沉浸在爱里,但发现,在爱中很受伤,也许,你爱的这个他并不是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至于如何取舍,随心走!每个人的爱都有自己的一根标杆,是独一无二的,是精确无误的,爱情这件事,别人帮不了你,没人帮得了你!

小时代读后感 篇3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的对,但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它的镰刀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十年后,我们一定还可以拍出一模一样的照片。我毫不怀疑。——题记

《小时代》一个长达五年的故事,在一场熊熊的大火下化为了灰烬。悄然结束了。《小时代》并不是我看郭敬明的第一本书,但是这是给我影响最大的书,在他们美轮美奂的、奢侈华丽的生活里,我像是一个过客进去那个世界几天,然后又出来。

书中的少年们的青春如只此一瞬间的日光般耀眼,像夜上海一般美得令人心碎,同时她们以她们耀眼的青春筑起了一堵友谊的高墙,她们手拉手,没什么过不去的。那是令人羡慕的友谊,她们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她们彼此分享着自己的生活。把自己像一张纸一样平摊,与自己最好的姐妹分享。在我眼里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都是友谊的象征。

生活里也有这样肝胆相照的朋友。就像俞伯牙和钟子期,在春秋时期,俞伯牙是当时最善于弹琴的人,但终日弹琴,无人赏识。一日,遇到钟子期,子期听到伯牙的琴声,说他心在高山,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知。后来两人结成莫逆之交。后来子期病死了,伯牙在世上没有了知音,便摔掉他的琴,再也不弹了。

这就是弥足珍贵的友谊,千金难买的情谊。谢谢,郭敬明,谢谢《小时代》。让我知道了,友谊万岁!青春万岁!

有人说,撇开友情就无法谈青春,因为友情是点缀青春的最美丽的花朵。人赤裸裸地来到世界上,除了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有珍贵的友情……——尾记

小时代读后感 篇4

话说,小时代3是作家郭敬明跨界导演的系列作品,想必,经历了一二部受争议的部分内容,多少让郭敬明有所反思。在第三部中,剧情方面显然下了足够的功夫,不仅增加了戏剧冲突性,还将人物关系制造出很多有趣看点,将爱情、姐妹情、商战、喜剧等诸多元素融为一剧,令整个故事和人物表达的丰满有内涵。

如果说第一部是轻松幽默的搞笑风格,第二部则是有种渐进式的撕裂剧情,那么第三部则完全是欢乐和悲伤共存,也正是有第一二部的交错铺设下的伏笔,得以在第三部中密集引爆,让人觉得这样的青春才会有更饱满的色彩。

话说回来。这一部故事中的生活奢华依旧,姐妹们的罗马假日之旅让无数人感到遥不可及,可算是吊足了胃口,吸引了不少眼球,却有着一二部不曾看到的成长迷茫,所发生的一切正反映出现实成长之痛,让大众对这个人心叵测和物欲横流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和认知,即便情同手足的姐妹淘,一旦涉及到利益牵扯,都会变得自私自利,道出了人类现实关系的微妙变化,在我看来,这说明有些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人性为利益所扭曲,已然忘掉当初原本真实的自己,若那些人能回头想想一路走来难道不是这样吗。

不管姐妹情还是恋人之间的感情,所发生的一切,都真真实实反映了当代人成长的现实之痛,也因此有着故事中的各种爱恨交织的冲突画面,或欢乐或悲伤的情形,而这样的故事编排正丰富饱满了青春成长色彩。

好在导演郭敬明还是向着人生圆满的大局出发,在经过一系列的合分合的过程,最终一切都归于圆满,向大众传递出和平友好相处的人文精神理念,非常赞。

至于这部电影,相比同类的青春故事题材,它更加真实,更贴近现实,反映现实,是小时代系列的精华所在,更是一部很有青春成长启示意义的佳作,值得一看。

《战马》改编自英国桂冠作家迈克尔·莫尔普戈的同名小说。《战马》讲述了一个男孩与一匹马之间非同寻常的友谊,他们被分离的命运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又重新交织在一起,是一部非常感人而又非常优秀的电影,我非常喜欢。

刚开始,是艾尔伯特目睹了乔伊的降生,并阴差阳错的因酗酒父亲赌气拍回了乔伊,和他成为了好朋友,与乔伊建立了爱与信任。之后,一战爆发,艾尔伯特的父亲把乔伊卖给了军队,这时艾尔伯特就和乔伊难舍难分了。他们的友谊却远远不止这些。在英军战壕里的乔伊换了好多任主人,最终竟然到德军战壕,在那里和顶荆一起拉大炮!

之后顶荆不堪重负倒下了,而乔伊,重情重义的乔伊目睹着自己的战友在身边死去,几乎发了狂,在硝烟四起、炮弹乱飞的战场上疯狂奔跑,他灵活的在各个阵地跳上跳下,最终来到了无人区,但被那里的铁丝网缠住,受了伤,不能前行。他就像做果酱的法国老人说的那只信鸽,为了自己的信念,不顾一切,穿越过痛苦和危险并重的战场,无比勇敢。

影片中还有一段让我记忆犹新:英军战壕中的一位士兵看到了被困在铁丝网中的乔伊,冒着巨大的危险(前方就是德军战壕),举着白旗来救乔伊。据此同时,一位德军带着铁丝钳也来救助乔伊。在发现一把铁丝钳不够时,德军喊了一声“我们的铁丝钳不够!”,无数把铁丝钳同时从德军战壕中被扔了出来!这说明了德国的士兵和英国的士兵一样都十分关心乔伊,而且希望能帮助他。这位德军和这位英军,齐心协力,非常友好,共同将乔伊身上的铁丝除去。期间,双方战壕都静静的看着这令人感动的场景,并没有因为是敌对的关系就趁机开火。

乔伊站了起来,德军和英军都希望能将这匹马牵回去。德军提出要打一架,但英军建议抛硬币。我从德军眼神中看出,其实他也不愿意打架,因为这又是另一场战争了,而战争都不是两人愿意经历的。通过抛硬币的方式,英军赢了。德军并没有生气,反而赠与英军德国刀具为纪念,而英军也承诺会将它用在他在英国的故乡。两人成为了好朋友——这简直就令人不敢相信!但这是真的,因为它出自对马、对生灵、对动物最初的,最完全的爱啊!乔伊,这一匹伟大的战马,以这样的形式连接了两个人的友谊,连接了两个国家,使其没有了界限——至少是精神上的。人与自然,人与动物,原本就应和平相处,一战的爆发其实是一种罪恶。

心系乔伊的艾尔伯特无法忍受心中对乔伊的想念,也参军来寻找乔伊。而乔伊又被那位英军给牵回了英国战壕,就和眼睛受伤的艾尔贝特相隔一块布的距离。乔伊受了很重的伤,英军哀求无果,长官打算一枪杀了他,就在这时——非常非常戏剧性的,艾尔贝特吹起了哨子,并用自己对乔伊的爱与了解,救了乔伊,也救了他自己。在这个时候,这匹伟大的战马才真正有了归属,因为他一开始就想着要回到自己第一任主人艾尔贝特身边,而终于,他们做到了,又在一起了。

之后的磨难不值一提,长大成人的艾尔贝特带着心爱的乔伊回到了自己的家。在如血的残阳映照下,人与马的身影是那么的贴近,那么自然。这部影片主要突出了乔伊,这匹伟大、强壮、坚强、勇敢、有情有义、忠诚有爱的战马,同时和呼吁人们远离战争,珍惜和平,并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之中的很多闪光点:爱,友谊,不离不弃。

战马是一部描述一战时期的电影,不仅以唯美的画面感人,更重要的是以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吸引人心。一匹战马一生的遭遇和这个时代的社会大环境紧密相关,与这匹战马相关的人和事反映了这个时期社会的特征以及人们的内心世界,整个社会的风情风貌。电影细腻的描述,惊诧的不仅是观众的眼球,震撼的更是人们的心灵。

电影从始至终没有一个达官显贵级的人物出现,没有人在那里长篇大论地说教某一方面的大道理,但每一位角色都成了观众心中的主角,每一个小小的情节都很感动人。

好喜欢电影中农舍里的那只大白鹅,跟在主人后边叫着并扭来扭去,还会殷勤地给主人开柴门,看到家中来了不受欢迎的人就追在人家身后又是叫又是咬……可爱极了。

在战争年代,很多人的生命就像芸花一现,美丽却短暂。那个农场主漂亮的小孙女,为了保护战马不被德兵抢走,竟把两匹战马藏在自己闺阁中,这样一个善良活泼美丽的生命正值花季却终止于这场战乱。电影没有说她是怎么死的,留给观众去想像……

面对一场残酷的战争,有时一个士兵也只是一匹战马而已,那些娃娃士兵甚至还没搞清楚一场战争的意义就丢掉了宝贵的年轻生命。在这里为那两位德国亲兄弟娃娃兵短暂的生命而祈祷,他们一个14岁,一个16岁,因犯了“逃跑”罪被他们的长官给毙了……

骄勇的英纯血宝马也曾被迫给入侵的德军拉运大炮,但这丝毫无损于它作为一匹优秀战马的英雄形像,也丝毫不影响主人对它的情感以及所有士兵对它的喜爱。

阵地上当英、德两国士兵解救被铁丝网穿肉缠绑的筋疲力尽寸步难移的战马时,人性的暖流暂时缓解了人们对战争的恐怖。当那两个年轻的士兵以掷硬币方式决定这匹战马归属时,顿觉年轻是多么美好,连他们的做事方式都可爱的让人莞尔一笑!

当这匹战马历经风险与它的主人重逢在战地抢救所的时刻,它的主人何以在两眼受伤看不见的情况下凭心灵的感觉知道那是它的宝马呢,而这匹宝马与主人分离了四年多竟能记得主人的呼唤声!电影告诉我们,人与动物(牲畜)是完全可以沟通的,只要付出真情,听不懂语言也可以读懂心。

浑身伤痕累累又挂满泥垢的战马得救了,银幕内外禁不住百感交集、泪流满面。在大家的倾囊帮助下,这匹战马终于和它二等兵的年轻主人团聚还乡,天空依然布满厚厚乌云,但霞光却穿越云层照耀四方……

看完电影战马,对和平的理解多了一分悲壮,这分悲壮来自于电影中的每一位角色,每一个场景。当战争来了,连牲畜都要背负一定的责任。我们要感谢的不仅是那些为了保护和平而牺牲在战场上的战斗英雄,要感谢的还有在战场上默默奉献的一匹匹战马。

从电影院出来,心情仍在激动中。能生活在和平年代是多大的幸福。保护和平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无论你年轻年老;保护和平更是生命的责任,无论你是人还是一匹战马!

小时代读后感 篇5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满天飘撒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还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生活什么时候就会改变方向,陷入墨水般浓稠的黑暗中,在大大的绝望中,小小地努力着。

是谁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说了话,于是掌心有了,眼神有了温度。阳光从几亿光年外的地方赶来赴约,柔柔的,铺盖着大地。

上海,在这个渐渐升温的世界里,慢慢苏醒过来。天蓝得过于寻常,让我们猜不透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而一群忙碌的大学毕业生,正被生活的压力逼得焦头烂额,他们把自己小小的身影,投射在了苍蓝色的天际,却没有人发现。

这难道不是上帝的安排?太多太多的巧合,太多太多的误会,太多太多的泪水,被这个时代的巨轮——旋转、交错、碾碎、复合。在这个美得苍白无力的城市里,是谁布下了陷阱,是谁栽植了灌木丛,又是谁在纂写着一个又一个凄美的童话故事?

顾里的生日会上,一切阴谋,丑陋,爱情与亲情的滋味,全部暴露在了聚光灯下。当每一个人,都肆无忌惮地撕扯着对方身上的伪装,真实的,却变得虚假。彼此走进对方的血色迷宫,我们在一个个黑暗的路口抉择着,伸出手巴望着,挣扎着,呼喊着,可是留下的,只是空洞的,无情的,无尽的贪婪,恶魔一样涌进狭隘的通道。泪水,被心吞噬了;欲望,被现实俘虏了;炙热的肌肤,被面前的潮水淹没了……

每个人都纹丝不动,像是被时间定格,想要丢兵卸甲冲出去淋一场大雨,可是谁都没有勇气。

南湘仿佛走得很轻松,当她再一次单独出现,空气中的每一个分子,都不带一丝温度。也许没有一个人会懂,把爱与恨同时加在一个人的身上,这种痛,是有多么得刻骨。

人走后,楼空了。只剩她一个人,把一头长发舒展在地上,蜷着身子静静哭泣。仿佛眼前出现了画面,无声无息地转动,她如一只受伤的蝴蝶,被镶在金色的画框里,好像再也飞不起来。

永远忘不了的某某。林萧,宛如,顾里,还有席城。正如她所说,把自己最宝贵的青春裁剪成最美丽的绸缎,然后亲手缝进你们的生命里。

一个人的时候,又想你到泪流。林萧,也同样遭到了背叛。

她站在绝望的漩涡里,流着眼泪回过头,在一片暗暗的柔光中,摸索着眼前熟悉的人影。崇光,是你么?

这个患了胃癌的男人,用尽了微弱生命力的爱,把希望全给了孤独无助的林萧。

“在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爱你的人。无论你顶着多大的光环,还是在大街上失魂落魄地游荡,他都会穿过巨大的人群走到你面前,握紧你的手。我以前一点都不怕死,但现在我想就这样,好好在爱里活下去,活的比爱久。”

斜斜的夕阳,勾勒着这张王子般的脸庞。我没有看过火烧云,我不知道,当火焰的血色席卷上天空,滚烫的热流裹挟着呼啸的狂风,是怎样一番情景。Iwillalwaysmissyoulikeadarling。愿人们的爱恨,为你加冕。

而我,要活的比爱久。

当顾氏夫妇以完美的默契与智商走到了一起,当天在不可思议的时刻下起的大雪,当故事的情节被撕碎又重合。当画面再次美到无与伦比。

当阳光悄然走到地球背面。

那一年,青春荒唐我不负你。大雪求你别抹去我们在一起的痕迹。

无边的黑暗,一切都变成一个样。爱恨情仇怨,在这满是障碍的世界上碰得头破血流。

淋着雨的窗,没有人去关。

小时代读后感 篇6

没有人会永远年轻,但总有人年轻着。

郭敬明

郭敬明的作品和他这个人一样,总是饱受争议,世间褒贬不一。小时代系列电影就是这样,庞大璀璨的明星阵容,令人叹为观止的巨额票房,极其低下的网络评分,似乎看起来十分矛盾着的事物却又丝毫不矛盾的集于一体。

批判小时代的声音无非就那么几种,要么说它立意不够积极,不够正能那个,影片中大量的香车美女,奢侈名牌似乎与现实中大学生们的生活不符,显得有些不够亲民。

还有一种声音说的是,小时代的演员多数为花瓶活着红极一时的小花旦小鲜肉。他们没有精湛的演技,有的只是人气。靠粉丝来赚取票房而不是凭靠剧情来打动观众。

首先,我没有看过原著小说,而是直接去的影院。我带着七八岁的妹妹去看这部电影,电影播放过程中,我不听到来自四面八方议论各种牌子的声音,然后我身边的妹妹,却看的痛哭流涕。

从影院出来,她对我说姐姐,小时代里四姐妹的感情真好啊。

是啊,妹妹只有八岁,她并不认识什么香奈儿、迪奥、古驰这些名贵的牌子,她所看到的就是四姐妹间真挚的感情。而男子冠冕堂皇批判着的人们,他们明明正享受着这样的生活,却又在批判这样的生活有多么多么可耻。

人啊,还真是矛盾。

我并不认为这不电影拍得有多好,但也绝没有网络上评论的那么糟糕。

可能在那四位女主的身上看不到我们自己青春的影子,但却能在短短两个小时内体会她们青春的美好,有笑有泪,温情满满,我想这就是小时代所想要带给我们的东西,也是小时代所想表达的内涵。

小时代读后感 篇7

人们在谈论《小时代》的时候,他们在谈论些什么?是“排片”、是“营销”、是“票房”、是“现象级”。而相比之下,电影本身似乎已经没有那么重要。导演郭敬明对于他的目标受众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开启了精准的营销攻势,并为电影“物质至上”的价值观准备了一套强有力的后盾说辞:观众的更新换代,时代的物质选取。这一切,都让人不得不咋舌佩服,某种好处上,郭敬明真的把《小时代》做到了极致。

任何事情做到极致就会成功。无疑,电影《小时代》作为一个工业产品,它在上映之前就已经自带“成功”的圣光。

浓墨重彩的面部特写和肉体展现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片格调

抛开电影语言、叙事节奏之类的东西不谈,《小时代》绝对是一部“养眼”的电影。一众俊男美女精致的年轻面孔和鲜活肉体,正如预料般,成为了导演郭敬明最浓墨重彩展现之物。

影片充斥了面部特写,在郭敬明的镜头下你能清晰看到女神郭采洁颤抖的睫毛和通红的眼睛,堪称我见犹怜梨花带雨,你更能清楚研究凤小岳刀削斧凿的侧脸是如何地神似阿汤哥,以及向陈学东学习怎样眨眼卖萌最能秒杀围观群众。不得不提的是,郭导为广大女粉丝谋求福利的心令人感动,柯震东、陈学东等英俊小生纷纷在镜头下贡献出了他们的八块腹肌。顺便一提,柯震东还露了人鱼线。

《小时代》是一个发生在时尚圈和富人圈的故事,杨幂饰演的林萧刚刚进入《M。E。》杂志社的那段,有美国电影《穿prada的女魔头》之感,而整部影片所泛着的一股“上东区”气质,又不禁让人联想到美剧《GossipGirl》。换装、时装秀、以及片尾字幕上一屏屏品牌赞助的logo,都在彰显这部电影“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时尚大片”格调。这足以让看惯了银幕“脏乱差”抑或者是看腻了银幕“小清新”的观众虎躯一震。

正如郭敬明所说的:他是在为新一代的观众带给一种新的类型片,这种填补类型片需求空白的做法,将为他自己赢来巨大成功。

小时代读后感 篇8

看完《小时代》,虽然没觉得演得很好,也不喜欢里面的声音,尤其不太感冒里面杨幂夸张的花痴相,但是还是被里面四个女生捧着箱子在雪花漫天飞舞的公路上光着脚丫奔跑的画面感动了。

也许不是每个人在青春里都会有这么几个知心好友,就算有这么好友,也不一定有这么几个令人印象深刻或感动的画面,但是那些逝去的,经历的,长大的时光都会被身在其中的人记住,构成一段美好的回忆。相对来说,比较喜欢里面的南湘,因为她演得最自然,也最符合我心目中女神的形象,她爱过、伤过、哭过,却还是淡然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她虽然贫穷,一直不曾停止过追寻自己的梦想。还比较佩服顾里,干练坚强,碰到事情敢于承担、敢于解决问题,这样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虽然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有这样一段友谊,但是每个人的青春都有自己的特点,不管是平淡自然,还是精彩动人,每种青春的主人都会有自己的收获,也许是像《致青春》里郑微那样不顾一切地大声说“我喜欢你”,也许是阮婉那样为爱牺牲一切,但也可以是南湘那样虽然贫穷但坚持梦想,顾里那样时尚干练,林潇那样平凡但一步步努力着。只要我们愿意,只要我们将自我全部投入去完成一件事情,我想,每个人的青春,任何一幕都可以像这四个女生伴着箱子在雪地里光脚丫奔跑一样精彩和感人。

小时代读后感 篇9

看完刺金时代,是真心被打动。不单是林萧的自卑软弱,南湘的美丽蛇蝎,顾里的冷傲完美,唐宛如的奇异天真。我想,更多的可能是心灵的冲击。

其实,不管最后他的结局有多悲惨,不管那时多么亲近的好友为什么变成今天这种局面。我们都应该明白,生活是戏剧化的。正像崇光所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像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因为,生活总是比小说要恐怖得多得多得多。

这是一个以光速往前发展的城市。

这是一个匕首般锋利的冷漠时代。

在人的心脏上挖出一个又一个洞,然后埋进滴答滴答的炸弹。财富两级的迅速分化,活生生把人的灵魂撕成了两半。

我们躲在自己小小的被窝里,我们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

不得不说,郭敬明对时代的感知是细腻的。的确,我们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就不说什么著名人物了,我相信哪怕就是顾里,我们也做不到像她那样。哪怕她得了子宫癌,那又能怎么样呢?哪怕她最后的结局的确是在大火里死去,那又怎么样呢?她依然以一台高级电脑,以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性格活在我们心中。

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事情是想不到的,就像小时代里一样,难道我们会想到,简单天真甚至有些傻的唐宛如有一天也能变成像南湘一样眼神深邃,变得蛇蝎吗?不会,我们不会,我们只会抱着保证坐在沙发上期待着美好结局罢了。可是偏偏这就是事实。难道我们会想到,那么高大那么强大的宫洺有一天也会像一个平凡人一样为普通的人情世故而伤心么?不,我们不会。我们根本就不会,也不想想到这种结局,可是偏偏这就是事实。

当然我一直认为这本书是充满着正能量的,就算不说林萧顾里他们拼搏向上的精神,就只说崇光吧,他为了宫勋,为了宫洺的事业,从一个吸引了无数女孩子疯狂迷恋的全国著名作家,忍受整容的痛苦,忍受不能与亲友相认的痛苦,变成一个当红模特陆烧,这种精神难道不是充满着正能量的吗?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有人说,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她们的友情不堪一击,那我倒是想问问他,你最好的朋友能和你一起光着脚,只为了你的梦想,而飞奔在高架上吗?你最好的朋友能在所有人都背弃你甚至唾骂你的时候依然像把伞一样坚定地为你撑腰吗?如果不能,那么,你们的友谊,又算得上什么呢?一盘散沙吗?

小时代,为友情,为爱,活下去。

小时代读后感 篇10

在提出正能量这个词之后,韩寒似乎也就成了正能量的代表一样,韩寒总是比郭敬明显得正面,可是,在怎么样,也无法抵挡我们对于小四的喜欢,对于小四的文字的喜爱。他的文字是那么的美丽有令人心碎,哪些路过心上的句子,深深的印在我的记忆中。

郭敬明的小说《小时代》是我最喜欢的作品,这部以上海的几个大学生以及他们毕业之后的生活为主线的小说,第一吸引我的是熟悉的故事背景——上海——我生活的城市,和小说中风趣幽默的对白。也许是我毫不接触动漫和电视肥皂剧的缘故,小说的剧情并没使我觉得如何无聊,虽然人物和剧情有几次让我觉得和我少数接触的美剧之一《GG》有些神似。也许这些就是青春文学的特征,肥皂剧式的剧情,矫情的人物心理,文青笔下的环境描写和抒情文字。然而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书中郭毫不掩饰地描绘着一个(他眼中的)物欲横流,高速运转却冷酷无情的上海。小说并未宏观地描绘,而是穿插在围绕着四个女主人公的生活之间。我第一次清晰地了解了GUCCI,PRADA,LV,D&G,DIOR这些国际奢侈品牌。(隔天我正好去了青浦的奥特莱斯,把他们都认了一遍)我也习惯了被反复描写的年青白领“如同冰柜里拿出的冰块一般”的神情和“双核计算机般的大脑执行着复杂的指令”式的处事作风。我还佩服地在小说中看到各种以金钱、名牌为戏谑的人物斗嘴的对白。

如同《GG》一样,郭在字里行间输出的是一种很大众,很庸俗的拜金主义的价值观,然而又与《GG》相似的是,小说中笔触所赞赏的是人性的闪光点,爱情,友情,人与人的理解、关爱。主人公在悲伤落魄时,一定会有人与她分享这些心情。在戏剧性的一番故事之后,总有一些珍贵的东西被创造出来。它们仿佛是与被郭描绘得冷漠无情的上海这个背景相抗衡着,抑或是给主人公和这个城市的成长一丝生机。

大爱郭敬明,大爱《小时代》。

小时代读后感 篇11

那么一部已经被贴上“华丽”标签的电影,是不是注定就有“华丽空洞”的短板?电影院里,观众追求的不仅是视觉之美,更是要艺术之梦。而郭敬明在电影里编织的,就是一个青春的梦。

要评价撑起这个梦的剧情,就不得不提到原著。创造销量神话的《小时代》系列,之所以拥有几千万读者,就是因为写出了真真正正的,当下的,我们的,时代。

是的,这个物欲横流,娱乐至上,浮夸拜金的时代。

所以,在物质赤裸裸的示威下,那些过着优越生活的年轻人们,无忧无虑地成为了名牌的奴隶。他们不择手段,想要出人头地,或许无善意,或许不美观,但是,真实得可怕。

所以,曾经圆滑逢迎的哲学已经远去,假大空的官话套话也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雷厉风行的行动,一针见血的评论,以及犀利的调侃吐槽。

所以,他们会因为任何一个小误会就惊动一段爱情,会随便做一个决定就改变一生的走向。

所以,四姐妹之间的感情,才是这个梦的根基,她们一起笑,一起哭,男朋友一个个去了又来,闺蜜的肩膀才是永远的家。对她们来说,天真的岁月华丽得不太真实,现实的深渊真实得那么残忍。

顾源问,如果今天我是个穷小子,你还会喜欢我吗?

顾里答,没有物质的爱情只是一盘沙。

这个对话中的表象,却会被更强大的现实吞没,当那些曾经扬威耀武的物质褪去奢华,你会发现,建立在物质上的感情,才是一盘散沙,而还剩下什么呢?她们友谊天长地久,她们爱得情比金坚,她们伤得体无完肤,还有她们光彩背后的孤独。

这些,还不够真实吗?

如果她们不是朋友,南湘会认为顾里的生活华丽得不真实,顾里会认为南湘的过去黑暗得不真实,这,就是矛盾的小时代。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时代,每个人都在一个属于大家的时代。

这个华丽又真实的小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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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热门11篇


你是否依旧在苦苦思索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每次读完作者的作品,总能吸取到新的知识和感悟。读后感就是将自己对所读内容最深的感受写出来,以此方式来传递阅读体验。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三国演义读后感》这本书,我们特意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1)

《三国演义》算是一本人尽皆知的一本书。对于这一次的易中天品三国我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原来我们一直唾骂的曹操也是个好人。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编写的一本书,很多人都很喜欢,可既然是小说,那么内容必定有所改编,可能少数内容与历史不符合。比如说对曹操个人才德的完全否认,比如说对诸葛亮的略神化,都是不合历史的。不过其中的英雄也是另人敬佩的,青梅煮酒论英雄,曹操青梅煮酒与刘备共饮,曹操问:刘兄你觉得这世间谁才是英雄?刘备将孙权等人一一说来,曹操都说不是,然后曹又言:今英雄你我二人也。桃园三结义刘、关、张三人生死之交。三顾茅芦的求才之诚心,诸葛的忠君,死而后己。周瑜的聪明才智却因无历练而被气的吐血。

三国人物丰富多彩,为谋天下不惜对兄弟下手,身在乱世非有一能而不可活。易中天认为关羽能独挡一面是个人才,他认为曹操有才,也很温柔,待丁夫人很好。但历史总是由胜利者写下的,曹操有才也只能被人评为奸臣,戏台之上也是个白脸。对于三国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三国演义》就是罗贯中对三国的看法,易中天品三国,那便是易中天先生对三国的看法。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2)

读了《三国演义》有感_400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是鸿篇巨制《三国演义》的开篇词。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很自然地想起胸怀大志、礼贤下士的刘皇叔;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国大业呕心沥血的诸葛孔明先生;想起英武超群、忠心耿耿、义重如山的汉寿亭侯关羽;想起老奸巨猾、假仁假义、居心叵测的曹孟德……

《三国演义》中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中,诸葛亮的形象深深打动了我。他未出茅庐先知“魏蜀吴三分天下”;“博望坡”设计烧曹营;以“三寸不烂之舌”舌战群儒,使东吴百官无言以对;智激周公瑾,联蜀吴之力共谋大业。

孔明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又是长久的,直到现在他的那些妙计仍是妇孺皆知。他耗尽心血、鞠躬尽瘁,为蜀汉基业无私奉献了自己全部的力量。可还没来得及享受一下便归天了。想到这,我的心就隐隐作痛。诶!诸葛孔明先生一生坎坷,不顾身体虚弱,为蜀汉日夜操劳,这可谓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呀!

我愿立诸葛孔明之志,为国为民尽我全部的力量,振我中华,展我国威!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名着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讲述了在三国时期发生的事,里面塑造了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人物。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三国时期那个烽火连天的时代,有三个实力最为强大,分别是魏,蜀,吴。他们三国都有着深仇大恨。经常发动战争,争夺城池,谁也不让谁。

其中有忠勇双全的关羽,忠厚老实的刘备,老奸巨猾的曹操。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神机妙算诸葛亮。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一天周瑜在商议军事时提出让诸葛亮赶制十万支箭。诸葛亮答应三天造好,立下了军令状。诸葛亮事后请鲁肃帮他借船、军士和草把子。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请鲁肃一起去取箭。这时,大雾漫天,对面看不清人。诸葛亮便下令让军士擂鼓呐喊。曹操叫弓弩手朝来船射箭。船两边的草把子都插满了箭。诸葛亮下令回师,这时曹操想追也来不及了。十万支箭“借”到了手。周瑜得知借箭的经过后自叹不如。

接着说曹操,他在山国中被称为奸臣。他最重情义,最喜欢收纳些有才华有武艺的人。虽然刘备是他的瓮中之鳖,但却没有杀,可见他的大度。和周瑜的目光短浅,气量狭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成为国家的栋梁。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首词出现在《三国演义》中。

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的游戏,爸爸妈妈看我这样的喜欢玩,便给我买了一本学生版的三国演义,我便如饥似渴般的读了起来。

在这之中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了,刘关张的兄弟情谊,凤雏卧龙的智慧以及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都是那么值得人们敬佩。

在这之中关羽的最令我敬佩。

关羽是五虎上将之首,武器是重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后来统治者尊称他为“武圣”。

孙权听说刘备夺得了西川,就打算要回荆州,使计策打算要回荆州,可是关羽执意不还荆州,鲁肃打算让关羽第二天过江赴会,没想到关羽一点也不惊慌,派关平收到信号后去江边接应。宴会上,关羽假装喝醉,拉着鲁肃去江边,手里提着青龙偃月刀,其他人不敢轻举妄动,眼睁睁的看着关羽回到荆州。这就是“关云长单刀赴会”。敢为这样的与勇气世间有几个人有?在学校,同学连打针都会哭,这与单刀赴会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让我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明白了人要团结,只有别人帮助了你,你才能取得成功。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翻开书页,嗅到了中国文化的芳香;看到了中国文化的璀璨;听到了中国文化那轻巧的步伐,向日渐强大的祖国迈来。这是我对《三国演义》最初的印象。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它开创了历史小说的先河,代表着古代历史小说的最高成就。小说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作者罗贯中用他那如椽的大笔,描绘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艺术地再现了这一段历史画卷。作者通过集中描绘三国时代各封建统治部属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斗争,揭示了东汉末年社会的动荡和黑暗,谴责了封建统治者的暴虐,反映了民众的苦难和他们呼唤明君、呼唤安定的强烈愿望。小说塑造了大量栩栩如生的.人物,宽厚仁爱的刘备,多疑奸诈的曹操,正气凛然的关羽,勇猛异常的张飞,还有头戴纶巾、手摇羽扇的诸葛亮,以计谋见长的司马懿。《三国演义》中还有许多经典故事,如:曹操“官渡战败袁绍”、陆逊“连烧七百里”、刘备“白帝城托孤”、诸葛亮“巧摆八阵图”等,他们斗智斗勇的故事早已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演义的典范,是研究历史的根本。是你值得信赖的历史导师,走进他,会让你受益匪浅。

暑假我读了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后受益匪浅,认识了聪明机智的诸葛亮,宽厚仁爱的一代枭雄――刘备,智勇双全的关羽。。。。。。

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诸葛亮,在《草船借箭》中讲到:周瑜向诸葛亮立下军令状,要诸葛亮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不仅面对这样的困难镇定自若,还说只要用三天。之后诸葛亮借来二十条轻快的小船,用黑布把小船蒙住,派来三十名士兵,再扎上一千多个干草捆,在第三天后半夜,大雾漫天之际,诸葛亮他们向曹营驶去,假装要攻击,上当了的曹兵一个劲地放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此利用草船“借”到了箭。

读了这小节故事,我觉得诸葛亮太聪明了,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巧用天时,利用大雾天气,让曹兵看不清虚实,上当中计,圆满地完成任务。我们要学诸葛亮遇到问题要沉着冷静地面对,并用清醒的头脑解决问题,从容地对待。

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节很好看的故事――《三顾茅庐》。这节故事讲刘。关。张三次请诸葛亮下山,后来诸葛亮被刘备的忧国忧民的情怀深深地感动了,答应出山,帮助刘备。刘备为了天下统一和平而不厌其烦地等待,求贤若渴。

读了影响我们一生的《三国演义》这本好书,我觉得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让我们明白很多道理,难怪人们常说:读三国,明道理。

《三国演义》是一部巨作,读后感想颇多,不能一一记述,只对曹操印象颇深,不能面面俱写,只觉得作者对曹操的几次败仗写得很让人回味,那就是濮阳攻吕布之时,宛城战张绣之日;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割须弃袍于潼关,夺船避箭于渭水,可谓是数不胜数。这几次战役,曹操确实败得惨,但是曹操或是就地反攻,或是卷土重来,可谓是屡战屡败,且大战之后必定会大笑。

这其中“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是曹操败得最凄凉的时候。火烧之后,逃亡路上又值大雨倾盆,这正是“火厄盛时遭水厄”,寒风刺骨,人困马饿,死伤无数。八十万大军,几乎片甲不留。曹操却令人意想不到地连连大笑,说敌人缺谋少志。小说戏剧性地一次次安排笑口未停,便有伏兵杀出,残兵败将屡次被杀的落花流水。

穷途末路之时项羽也许会拔剑自刎,同时被烧了一场的刘备,竟一蹶不振。曹操却大笑不止,不改奸雄本色。直到狭路逢关羽,当他来时也不坐着等死,他明知道关羽是重义之人,便死皮赖脸地向关羽诉说当时的恩义,终于虎口脱险,也不忘其大笑。

读完了《三国演义》,纵观上下,我最喜欢曹操,因为曹操这种在逆境中的顽强意志,给我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我爱三国,我爱曹操。

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讲了吴、蜀、魏在激烈的征战中争夺天下,许多的英雄人物都不幸战死、病死,最后司马炎、司马昭统一了天下,创立了晋国。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很多身经百战和足智多谋的英雄,如刘备、关羽、张飞……,但印象最深刻的是常山赵子龙和诸葛亮。赵子龙是英勇无比,身经百战的大将军,在孙权和曹操十万大军的夹击下还是保护了刘阿斗,杀死了很多敌军,逃回了蜀国。不幸的是他没有和诸葛亮一起“六出祁山”,当时赵子龙病逝后,诸葛亮说了一句话,“子龙病逝就像断了我的一臂”。我也认为子龙的病逝让蜀国没有机会统一天下。

诸葛孔明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他被请出了茅庐,协助刘备统一天下大事,他计谋多端,深谋远虑,他的病逝让人十分惋惜、悲叹,他的病逝让蜀国不能统一天下,但是人们铭记他的品德、智慧。杜甫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句话表达出了对诸葛亮深深的追思。

最后,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我还知道一首词,那就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否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首词是这本书的最好写照。

在寒假里,我读了许多的书,有《昆虫记》、《水浒传》、《岳飞传》??????但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公元184年到230年间的历史故事,起自黄巾军起义,终于西晋统一。它集中地描写了三国时期各封建统治集团之间在军事上、政治上、外交上的种种斗争,斗争的方式有公开的、有隐蔽的。通过这些斗争,作者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谴责了统治者的残暴和丑恶;反映了人民在**时代的灾难和痛苦,也表现了他们对统治集团的爱憎和向往,以及他们反对战争分裂、要求和平统一的愿望。

在众多的三国人物中,我最敬佩的人是赵云。赵云人称“常山赵子龙”,赵云勇冠三军,是赫赫有名的“五虎上将”之一。在长坂坡单骑救主时,他在曹操的十万大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众多曹军名将与他交手,却奈何不了他。这件事让我想起了一首描写赵子龙的诗:“血染征袍透甲红,乱世谁敢与争锋。单枪救困扶危主,唯有常山赵子龙。”我佩服赵云,佩服他在战场上无惧无畏的胆量,佩服他在做人上高尚的精神,更佩服他的忠义。

我喜欢读这本书,这本书百看不厌,里面的每个故事妙趣横生、惟妙惟肖,你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政治、军事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三国演义》刻画了许多人物形象,其中有人称奸雄的曹操,庸主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虽然作者罗贯中有着“拥刘反曹”的写作倾向,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在小说中彰显。他在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国君主中最有才干的,魏国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是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

曹操求贤若渴是最令人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

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贾诩追随张绣时,用计杀曹操,若非典韦死拒寨门,曹操早就被杀了,而曹操对这样的仇人,非但不杀,反而予以重用,因为曹操知道贾诩是非常难得的人才。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华容道上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他和他的两个儿子曹丕、曹植并称“三曹”。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曹操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很值得我学习。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4)

若是前行,无友即止;若是攀登,无助即返。

纵观千古,无数英雄豪杰因获他人帮助而开辟大业。将军因为拥有了士兵们的信任才能取得战役的胜利,皇帝因为大臣的辅佐得以拥有天下,所以,得到他人的信任与帮助,才能有所成就。

《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因为拥有着远大的志向和对百姓的关怀,打动了关羽和张飞,三人结成兄弟,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互相给予了厚重而坚韧的支持。因为各自情怀不谋而合,才增加了三方对彼此的好感,都愿意互相帮助,同甘共苦。身上没有良好的品德,更无对生灵的爱,便没有让人愿意帮助你的资本,又怎么会有陌生人不顾自我死心塌地去帮助你?就算身边有坚定站在己方的伙伴,也会在日积月累的失望下渐渐走远。提升自我,永远是吸引同伴的法宝。

以理服人,便是取得同伴信任的关键。不论是刘备的三顾茅庐,还是孔明七擒孟获,皆以耐心、大度与理性,为自己赢得了同伴,并使其真正发自内心地追随自己。理性,让对方看到你的智慧和识大局,有担当的沉稳、耐心,让对方意识到你的忍耐与诚恳;大度,让对方感知你宽宏的性格,和对于错误的体贴、谅解。这些都在为着自己的印象加分。

当你的伙伴看到了你的努力,诚恳与宽容,便渐渐产生了好感,正如孔明了解了刘备的诚意之后,甘愿出山,直至白帝城托孤后,还不忘刘备的嘱托,拼命为了自己的君主奋斗。又如赵子龙杀出血路只为救得阿斗、关羽谢绝曹操的好意忠心于刘备。各路豪杰舍身救主,为了他对自己的信任,也为了自己对他的信任。被他对自己的诚意感动,被他对自己的宽容感动,也被他对自己的照顾、关爱所感动。

不论是谁,在人生的道路上都需要各式各样的帮助,有来自朋友的,有来自家人的,也有来自陌生人的。在取得他人帮助的同时,一定别忘记改变自己,从内心的坚定到对人的温柔。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5)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终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之后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可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向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之后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之后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应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应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此刻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我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提议,曹操也应当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提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样办?但他没有理解,致使之后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还能够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以往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着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着伴人一生成长。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6)

假期里学校开展了“读习爷爷读过的书”的读书活动,我选择了《三国演义》来读,读后我觉得像关羽、张飞、诸葛亮他们都是英雄,为自己的国家出谋划策,甚至是奉献自己的生命。

在关羽战樊城里讲到,东吴孙权要攻打荆州,后来关羽利用八月的雨季打败了曹军,但还是受了很重的箭伤,虽然如此他还是很英勇的出场。在被孙权设计陷害后,只能困守在麦城,最终被擒。孙权几次劝关羽投降,而关羽始终不肯投降,于是,孙权就把他杀害了。他至死不投降敌人,对国家的忠诚让我很敬佩。

三国中还有一位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一次周瑜故意为难诸葛亮,让他在十天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借来了二十条船,又在船上放了很多干草人,然后趁着夜晚江面雾气腾腾的时候,制造攻打曹操的假象,使得曹操令弓箭手不停的射箭,一夜的时间草船上的干草人全身插满了箭。诸葛亮在三天之内就收集了十万支箭,太让我佩服他的智慧了。

书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一样充满智慧。我要好好努力学习才会变成一个有智慧的人,才能用智慧为我所热爱的祖国献上一份力量。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三国演义》,它主要讲了曹操、刘备、孙权三个英雄争夺天下的故事,我知道无论是什么,智慧是最重要的。要是没有智慧的力量,刘备就不会有强大的势力,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就会杀掉刘备。要是没有智慧的力量,周俞在赤壁之战中也就难以少胜,到现在,一个人如果没有智慧,就会被社会上所淘汰,他就不可能在社会上立足。但是相反,一个人要是有智慧,就可能事半功倍,而且可以挣很多钱。同时,我也意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

在《三国演义》中,周愈十分嫉妒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俞,何生亮”结果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使得一个有用的才华被浪费掉了。

还有一点,我意识到如果没有一颗真诚的心和坦率的态度是难以交到朋友的。《三国演义》中,是因为刘备的坦率,才收到张飞,关羽两位大将。因为刘备的真诚,诸葛亮才会被请出来,帮助刘备争夺天下。要是没有这三位英雄难得的才华,刘备哪有当时的强大?现在也是如此。一个拥有真诚的心,坦率的态度,就会有很多朋友,就会进步。

智慧是最重要的,嫉妒是有害的,要有一颗真诚的心和坦率的态度,这就是我读《三国演义》的感受。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8)

在我的小学生涯中,有许多书都令我很感兴趣,其中有一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这本书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长篇小说的开山之作,三国故事在我国古代民间也很流行。《三国演义》中的许多故事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比如:《三顾茅庐》、《刮骨疗毒》、《空城计》等等。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啊我国已是家喻户晓,妇而皆知的。

有一次,关羽的手臂中了毒箭受了伤,请华佗帮他医治。华佗准备打麻药时,关羽却说不必打麻药,这点痛根本不算什么。而他一边治疗一边在悠闲的下棋。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关羽根本不把疼痛放在眼里,他有着坚韧不拔的意志。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个个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曹操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而刘备呢,他以仁义当先,热爱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给我的启示是: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为人千万不能贪财色,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9)

泉水,是指含水层或含水通道与地面相交处产生地下水涌出地表的现象。泉水,是休闲娱乐的好东西,泉水,是沙漠游民的救命水,但是,泉水,也是有不正常的哦!

沉默不是金的喊水泉

在我国湖南省慈利县伏龙山腰的一座石灰岩洞中,有一眼山泉,它并不是一眼普普通通的山泉,而是一眼不会流水的山泉!额,其实要想让它喷出水来,也不难,这就需要一个嗓门大的人来喊了。没错,这就是那眼喊水泉。如果我到那边去旅游,一定会扯开嗓子大喊一番。

在雨季,四周水流如注,而它却滴水不出。可是一有雷声,它便哗哗的往外淌水,雷声一停,它也停止流水。夏季,其他地方干旱异常,可这里凉爽宜人,只要对着泉边喊叫,它就会有清澈甘甜的泉水流出。据地质学家所说,这种不闻声不出水的喊水泉属于声震泉的一种,这与声波震动和复杂的地质结构有关。

有名的毒泉哑泉

泉水的味道清凉可口,只要是能喝的泉水,我都要尝一口,不过,当我得知了哑泉的存在时,我再也不敢乱喝水了。

哑泉出自《三国演义》。据说当年诸葛亮七擒孟获时,曾经遇到过4个毒泉,其中一个为哑泉。大队人马都喝了哑泉的水,回到大营都说不出话来。最后经过一个智者指点,喝了安乐泉水后,随即突出恶涎,便可以说话。

读了书中的两篇文章,我对哑泉有了兴趣,于是从网上搜索,知道了《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大战孟获之处在西洱海以南的盘蛇谷,当在今怒江惠仁桥以东的打板箐、盘蛇谷之间,盘蛇谷旁就有武侯征南之哑泉,旁立有碑,题曰哑泉。

所谓哑泉,实际上是含铜盐的泉水,有就是硫酸铜(胆矾)的水溶液,胆水解毒的最简便方法就是掺进大量石灰水。救了诸葛亮人马的安乐泉水是一种碱性水,从而使铜盐成为不溶性沉淀物。原来古代的人们,也非常懂科学道理,值得我们现在的人学习。

泉水,是圣洁的,但这之中,也会有一些不法分子。朋友们,泉水固然奇异,但千万不能乱喝哦!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10)

《三国演义》这本书讲的主要内容是三国时期“魏、蜀、吴”这三个国家发生的事件。主要人物有:曹操、司马懿、孙权、周瑜、刘备、张飞、关羽、诸葛亮等。这些都是三国演义里不同寻常的英雄人物,但使我印象最深的人是这三位:关羽、诸葛亮和刘备。

先说刘备,他以卖草鞋出生,是汉室王朝的皇叔,他广交天下好汉,因此遇见了关羽和张飞,三个人情投意合结为异姓兄弟。

再说诸葛亮,诸葛亮是风水先生司马徽、徐庶推介给刘备的,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空城计、草船借箭等都是诸葛亮的妙计。

关羽是个很重义气的人,在下邳城失守的时候在土山上跟曹操说了三个条件,如果同意就投曹操,最后一个条件就是只要知道大哥刘备的消息就走人。等关羽投降之后,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赏赐金银和美女都没有打动关羽。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要对别人尊重一点,别人才会尊重你,真正信服你。因为刘备对关羽很尊重,所以即使曹操对他再好,关羽还是忘不了刘备,一定要去找大哥刘备。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11)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

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

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也给我许多启示。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曹操修了铜雀台后,还要把东吴的“二乔”放于台上,于是便让孔明用这点激了周瑜,让周瑜决心出兵打曹操,曹操才有赤壁一败。三国中还有一些卖主求荣的一些人,也得不到好结果。与之相反的则是关羽了,他不贪财也不好色,得到了曹操的敬佩,也得到了千千万万读者的敬佩。若不是因为他一点点的骄傲,以及刘封的见死不救,他也不会死得那么早了。所以,我又知道了,为人不能贪财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刚正不阿的人。

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

封神读后感热门


阅读完一本作品后,常常能够在思想方面获益匪浅。因此,在读后需要仔细思考其中的细节,并可以把感悟记录下来,写下阅读体会。栏目小编对于“封神读后感”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整理了资料,希望您能够收藏本文!

封神读后感 篇1

刚开始我常常觉得可惜,纳闷姜子牙为什么不直接派那些有神通的,像杨戬、哪咤、雷震子等,派他们直接去对阵对方的旁门左道,而让那些肉身凡胎的人白白去送死呢?

后来我注意到,第一,这些肉身凡胎的人出战打头阵,都是自己主动请缨要求的。我想,这可能就是每个人的选择了吧!因为经过那么多战争,他们也应该知道,对方的将领可能就是个旁门左道有神通之士,但他们还是选择了不计后果地出阵,所以,这是每个人的选择。

另一个原因,因为这些人界将领,他们的魂灵将来也是要封神的,所以,必须安排他们死掉,他们的魂灵将来才可以分封到相应的位置上去做神。因此,这样的安排也是丝丝入扣地,和着高层议定的情节在进行的。

这部小说以历史为主线、背景,很多人物是历史中的真实人物,如姜子牙、周武王、商纣王等,但是插入了很多虚幻的神魔人物与情节,如,女娲娘娘,太上老君等,故使这部小说充满了魔幻色彩,变得真假莫辨。

其实,历史本身就像神话一样,云遮雾罩的看不清楚。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而胜利者往往会把他们所有的行为与动机美化。所以,不要试图从历史小说、神魔小说、神话传说当中去寻找历史的真实。历史没有完全的真实,也找不到。读这样的小说,只当作一种对人性的了解,或者说对过往一个时空的大致了解,或者纯粹就当作一种休闲阅读。总之,我个人觉得,历史、神话传说、小说,有一些共同的虚幻不真实的东西。人生与世界也有这样的特性。

封神读后感 篇2

《封神演义》是一部中国古典小说,这本书讲的是商朝的昏君纣王与周文王姬昌之间的对抗,姬昌在姜子牙的帮助下,并借助许多有伐纣兴周意愿的人的协助,成功地建立了百姓安居乐业的周王朝。

在这本书中的各路神仙数不胜数,有姜子牙、哪吒、李靖、土行孙、杨戬还有雷震子等,他们的形象已是家喻户晓。但我最钦佩的人是哪吒和杨戬,因为哪吒有三头八臂,杨戬会七十三般变化,所以他们在这本书帮了姜子牙很多忙,一路斩了许多敌将,所有妖术对他们来说都无效。我最佩服的法宝是九龙罩和捆仙绳,所有被九龙罩包住的人都将会化为灰烬,被捆仙绳捆住的人都无法逃脱,但是九龙罩奈何不了会地行术的人,因为他们可以从土里钻来钻去。

这本书让我感受深刻,它让我们知道了为人要正直、贤明,不能善恶不分、是非不辨。

封神读后感 篇3

不知道的一天,突然翻起了《封神演义》,同时也在在不知不觉中看完了这本小说。

《封神演义》是中国古代涵盖神仙总类最全,武器种类最多,神仙战争最大的神话小说,其实也可以说是神话小说类的“四库全书”。封神演义约成书于隆庆,作者是明朝的陈仲琳(或许仲琳)(也有一说为明代道士陆西星,《封神演义》中有十余处引用道教经典《黄庭经》)。原书最早追溯可能是南宋的《武王伐纣白话文》,和《商周演义》《昆仑八仙东游记》,以古代魔幻神话故事再参考古籍和民间传说创作而成。至于说到史实,除了里面几个人物如文王、武王、纣、子牙等借用历史事实,个别事例如伐纣、牧野之战等,其他神啊,道啊大多虚构。

看完后我也在网上找了些关于封神演义的评论和评说,但总的`来说不多。不过我要在这里声明任何小说都不是正史和正统教派理论,无论你写的多好就像《三国演义》也是作者在历史史实基础上的文学改编不是真的历史,有许多地方为了情节需要进行了适当的剧本化的改编。

可是《封神演义》这么一个大全一般的神话小说为什么没能成为四大小说之一呢?我认为有三个重要原因,第一四大名著是近代人封的,而《封神演义》思想意义和现代思想有一定冲突,那就是太现实的反应了古代政治斗争现实,那就是以道德这个大幕下的残酷党派斗争,没有大义只有利益,反面的过多,好歹这本书是要推荐给社会和青少年读者的这些云里雾里神话的事情还是不适合推广;第二与西游记相关甚至相同过多,整篇整篇诗句相同,缺乏独立性,就是在选择上也只能在西游记和封神演义中选择其一,不然就有重复的问题了,不过与西游记谁好谁坏那是后话了;第三就是文学性不强,原是中国平民娱乐文学,很像是一个说书段子,夸大其辞的特别多,对人物描写不是很细致,特别描写纣王与西岐的战争,一轮又一轮,繁冗拖沓,情节严重雷同,特别是三十六路兵马伐西岐,就是三十六个情节完全一样的故事,使得让其成为范文式代表作仍然是有待商榷的。

封神读后感 篇4

《封神演义》是一部著名的神话小说,里面惟妙惟肖地刻画了许多人物。

这本书主要讲了纣王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不理朝政,搜刮民脂民膏,搞得民不聊生,还写诗侮辱了女娲娘娘。于是姜子牙下山辅佐西岐,带领众人讨伐纣王,推翻了殷商的暴政,建立了周王朝,最后完成了封神大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姜子牙这个人物,他神机妙算,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是一个为国家着想的智者,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我最讨厌申公豹,他虽然是姜子牙的师弟,但他无视纣王的残暴,助纣为虐,还多次陷害姜子牙,他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其实我觉得通天教主也不是个好人,他居然收申公豹为徒,还设下朱仙阵阻挡武王伐纣,并杀死了许多西岐的正义之士。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在做,天在看。”因为纣王荒淫无道,所以遭到了天谴,俗话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个失德无道之人,无论怎么努力,再忠心的人也会离他而去。相反,周文王、周武王爱民如子,深受百姓的爱戴。所以他们顺应民心,伐商成功,建立了周朝。

我们更要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冥冥中自有因果在安排,永远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持续做有益的事。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封神读后感 篇5

【读后感1】

《封神演义》是一部著名的神话小说,作者是明代的陈仲琳,也作许仲琳,约成书于隆庆、万历年间。全书共一百回。

《封神演义》全文想象奇特,篇幅宏大,它的主要内容是商灭周兴为历史背景,以武王伐纣为时空线索,详细描写了姜子牙辅佐周室(周文王、周武王)讨伐商纣,描写了阐教、截教诸仙斗智斗勇、破阵斩将封神的故事。包含了大量民间传说和神话。有姜子牙、小英雄哪吒等生动、鲜明的形象,最后以姜子牙封诸神和周武王封诸侯结尾。

百变的杨戬,日行千里的土行孙,有翅膀的雷震子,本领高强的各路神仙,还有什么腾云驾雾、呼风唤雨、搬山移海、撒豆成兵、水遁、土遁、风火轮、火尖枪……,多么神奇的想象力,让人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讨厌杀害百姓的凶残的纣王,当然还有阴险残忍的妲己,他们杀人的手法真够残忍,同时我也很喜欢智慧过人的姜子牙中,还有本领强大的各路人马,比如木吒、金吒、哪吒、雷震子和杨戬等人。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做坏事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封神演义》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小说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奇特、夸张的想象力,所以我向大家大力推荐这本书。

【读后感2】

在今年的寒假期间,我读了《封神演义》这本书。

这本书写了纣王昏君霸道、乱杀忠臣、听信谣言;而文武王却于纣王相反,文武王待民如子、尊重他人、最终,纣王因为听信奸臣和妲已的话语,而灭亡了。因为文王爱民如子,在众人的帮助下,杀了纣王,成为了国王,建立了周朝。最让我难忘的是文武王,他们真心的为老百姓服务,让他们吃好的,穿好的,让百姓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让我想来了现在当官的,他们大部分开着好车,吃着山珍海味,但从没体贴过老百姓的贫穷的生活,如果他们能像文武王一样,为老百姓服务,体贴老百姓的生活,那么,我们的生活将更加美好幸福。

今后,如果我成了一个当官的,我一定会像文武王一样造福百姓。

【读后感3】

《封神演义》这本书,使我释手不倦,里面的人物可多了:有聪明的姜子牙,残忍的纣王,勇敢善战的昆仑弟子,原始天尊,通天教主等等。

《封神演义》说的是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纣王,他荒淫无度,残暴凶狠,在狐狸精妲己的挑唆下,日夜歌舞,神魂颠倒,杀害忠良,荒废朝政,内乱四起,民不聊生。还听信狐狸精妲己的毒计,把人投入毒蛇洞,征徭役造鹿台,残害了多少生灵。

书里我最佩服姜子牙,因为他精通各种法术,如:火遁,水遁,五行法术等等。他服从姬发即位,帅军东伐,破了九曲黄河阵,化血阵,万仙阵等等,打败了残忍的纣王,并宣布了纣王的十大罪状,使纣王无言以对。最后姬发一声号令,天下诸侯一拥而上,把纣王杀死了。

封神读后感 篇6

在暑假中,我读了《封神演义》这本书。

《封神演义》这本书主要是讲纣王惹怒女娲,之后女娲又派轩辕文里面的三个妖精,分别是: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鸟精与玉石琵琶精去迷惑纣王。妲己还害死了很多朝廷中的忠臣,后宫的妃子,天下的百姓:制炮烙,虿盆之刑;修建摘星楼、鹿台、酒池和肉林,这些都是它的罪过。后来姜子牙奉元始天尊之命下山帮西伯侯姬昌完成一统天下之事,后又有土行孙、雷震子、哪吒等神仙来助阵,最后攻破商朝,轩辕三妖被处死,天下又重新回归太平。其中我最喜欢姜子牙下山的片段,因为这振奋人心。

《封神演义》这本书给了我这样的启示:不要一味的沉迷女色,也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应该要有仁爱之心,不要动不动就动怒,这样不但对别人不好,对自己也没有益,心胸应该广阔,不要因小事而烦恼。

这部《封神演义》对我的启发很大,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封神读后感 篇7

《封神演义》这本书,从第一回纣王进香起歹意,苏护朝商题反诗一直到第三十八回姜子牙归国封神,周天子分封列国,全书长达344页。自从爸爸两周前给我买了这本书,一直看到现在,看完后,受益匪浅。

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说。

这篇文章的重点人物有:姜子牙、哪吒、雷震子、申公豹、闻仲。故事从商朝的倒数第二代皇帝说起。

商朝皇帝在死之前,立他的三儿子受为纣王,纣王统领大军,文有闻太师,武有商容、黄飞虎。有一次纣王在庙宇进香的时候,看见观音菩萨的塑像,忽起歹心,观音菩萨在天上看到了这般情景,决定让千年的狐狸精扮作一个美少女,迷惑纣王,正好纣王要招苏护的女儿苏妲己进入宫中,千年的狐狸精就托身在苏妲己身上,进入了宫中,纣王见到苏妲己立刻把她立为妃子,经过苏妲己的百般谋害,让纣王杀了商容、比干,把忠臣全杀光,奸臣都留下,让商朝进一步走向灭亡,最终,西伯侯姬昌发出反军,攻击纣王,又任命姜子牙为军师,南宫适为大将,在途中遇到了哪吒、雷震子、杨戬、杨任、土行孙、邓单于、邓九公、祟黑虎、祟侯虎、苏护、郑伦,这些人都投靠了姜子牙,最后把纣王消灭掉了。

这个故事里,有一些精彩小故事。张桂芳奉绍出征,申公豹愚弄子牙,讲的是张桂芳奉纣王之令出征,申公豹看到他的师傅很偏坦姜子牙,申公豹故意愚弄姜子牙,与他斗法,被师傅看到,训了申公豹顿,给姜子牙一个四不像、打神鞭,让姜子牙下凡去帮助武王伐纣;杨戬巧斗四天王,讲的是闻太师求助于四大天王,天王各使武器把周兵打得落花流水、尸横遍野、鬼哭狼嚎,正巧杨戬奉他师傅之命,下凡伐纣,遇见了四大天王,与他们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杨戬潜入了他们的寨营,偷走了他们的宝贝,使他们没有攻击的武器,大败而归;燃灯计破石十绝阵讲了玉虚子门下所有昆仑派弟子齐聚一堂,攻击十绝阵,破了九绝,那一绝守阵的人逃跑,跑到闻仲太师的伥下,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十绝阵的最后一阵才被破掉;纣王十罪人事之讲的是姜子牙攻击到纣王城下的时候,姜子牙宣布了纣王所犯的十个罪孽,让所有百姓都知道纣王所犯下的罪孽;纣王立战周群雄,讲的是姜子牙派众大将围攻纣王,纣王立战群雄,没有丝毫的畏惧,终于把群雄打败回城,第二天,群雄又来挑战,纣王左突右冲,竟如无人之境,来去自由,最后,姜子牙亲自上阵才把纣王杀死。在这些小故事之后,还有姜子牙为那些在战争中死去的名将封神。

读了这本精彩的故事书,我认为纣王不应该贪美色,这样就不会遭到众多人唾骂。我还认为这本书写得太虚幻,因为历史上确实有周王伐纣的情景,但没有姜子牙。

封神读后感 篇8

《封神演义》读后感400字:为什么《封神演义》有创意呢?因为他把周朝和商朝的历史进行了大胆的改编,比如大思想家老子是天上可以掌管天地万物的神仙,花容月貌的妲己成了狡猾多端的狐狸精,足智多谋的姜子牙是元始天尊门下的弟子……

他们在封神演义中不仅扮演不同的角色,而且还具有不可思议的能力,令人神往,比如哪咤会控火术,杨戬会变化术,土行孙会遁地术....各路英雄施展法术,与坏人斗智斗勇,各显神通。

为什么《封神演义》耐人深思呢?因为《封神演义》里有很多故事跟我们现在的社会很像,比如昏君纣王残暴,欺压百姓;坏人申公豹处处作恶,屡教不改;而姜子牙博施济众,为国为民,大公无私;闻仲忠心耿耿,鞠躬尽瘁,一心为国,虽然坏人的力量也很强大,但在正义面前,他们最终都灰飞烟灭,所以我们要坚持正义,培养高尚品德,远离卑鄙小人。

《封神演义》这本神话故事不仅生动有趣,富有想象力,引人入胜的故事也让我深受启发,陪伴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非常有意义的暑假。

封神读后感 篇9

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书,有《洋葱头历险记》、《大草原上的小老鼠》、《女孩子必读得公主故事大全集》有一本我酷爱的书,它叫《封神演义》,是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的。

封神演义共有四十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十五个故事《冰冻岐山》。故事是说鲁雄带领商朝大军来进攻西岐,像是人马很多。姜子牙带领西岐军士驻扎在山上,鲁雄在山下,天气很热,而在山顶上的姜子牙,却不担心。山上燥热、水少、树少,难道不怕热死渴死?第二天,姜子牙又叫徒弟武吉在后营筑起一座土台,在远不算什么,后面更奇特,又把棉袄、斗笠发给每个士兵。大家嘀咕到:这样热的天,我们穿这么厚不怕把我们热死吗?我也是这样想,是不是姜子牙脑子坏了吗?晚上姜子牙登上土台,开始做法,顿时狂风大作,一连四天大风,到了第五天开始下雪,大雪下了整整一天,山下的鲁雄的士兵光只有甲衣,叫苦连天。就这样,姜子牙把鲁雄等人送上了天。

姜子牙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智慧呢?因为他从小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喜欢读书,所以有这么多的智慧。他爱学习和勤于动脑筋的优点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写好我的作业,多读书,多背书,做到最好的自己。

封神读后感 篇10

今年寒假,魏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书,但由于书店供货量不足,没有那么多书,所以我只买到了一本《封神演义》。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封神演义》俗称《封神榜》,又名《上周列国全传》、《武王伐纣外史》或《封神传》,作者是明代的许仲琳,是一部十分优秀的中国古代神魔小说。这本书共有50回,但第一回在全书里起领头作用,所以,我们就讲讲第一回吧。

话说商纣王七年,纣王率文武百官到女娲宫进香,祭拜女娲娘娘生辰,以祈福国家,求的国泰民安。

他们一行人来到女娲宫,只见那儿十分华丽,金童玉女侍立两旁,纱帐轻摆。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卷起了女娲娘娘像前的纱帐。纣王被女娲娘娘的美貌吸引了,随即在墙壁上作诗一首,作完诗,他便率领文武百官回到朝廷。这时,女娲娘娘回到女娲宫,看到诗后十分生气,便唤出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琵琶精,要她们化作人形,去迷惑商纣王,助武王成功,让商纣王失去天下。随后,一系列故事上演了……

欲知详情,就请自己来阅读吧!

封神读后感 篇11

这部书是个神话故事,和《西游记》一样,但相比之下,缺少了《西游记》中的文学性、思想性、幽默感,也不能引人入胜,看的费劲,估计作者写的时候也费劲。每天给自己规定看几章,几页,来完成任务,估计很难再读第二遍了。但,这书又是人生必读之一。究竟神仙是个什么样子的?看完全书心中就有了一个大体的形象,不至于瞎想,瞎编,神话也有神话的样子,姜子牙没有翅膀,并不是一位善良的老爷爷,归降的商朝大将,他基本全杀,所谓慈不带兵,为帅者能为为将者解除后顾之忧,为将者能为士兵解除后顾之忧,这样,士兵才能奋勇杀敌,安享胜利。

还有,二郎神的智慧远远大于他的武功,哪吒不是个小孩子,多次追杀他的父亲李靖,李靖的塔不是用来打仗的,主要用来对付哪吒的。神仙大多数情况下在走路,不是永远在飞。现在的人写小说,都写乱了,啥也敢写,什么打了孟婆的碗,估计连鬼看了都怕,那也有人敢看,也不怕看的神经错乱。人的大脑和人的屁股一样,需要舒适和正常的环境,经常坐在石头上,你的屁股会向你的肚子发出警报,人的大脑经常刺激,会出现异常思维,那些走过玻璃天桥,跳过蹦极的人,会变的脾气暴躁。

先有天,后有地,天地生万物,万物归道,道生阴阳,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是学问,人人去学,道是中国最早的学问,人们没的可学,都去学道,但修成正果的人不多。就象现在人人都去上学读书,但考住大学的人不多。什么是正果?正果就是长寿,就有了法宝,能欺负人,能随便抢别人的东西,能飞,想干啥干啥。有本事的人多了去了,但鱼目混珠,正经人不多。流氓无赖,横行霸道,都能开公司做团队,都能从银行贷款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朗朗乾坤下,没人管,不敢管。于是,老子,元始天尊,通天教主,三个人着急了,三清定约《封神榜》,把好人和坏人分一下类别,把有钱的人和穷人分一下类别,把神仙也分个层次等级。这个任务非常得罪人,就交给了老实厚道的姜子牙。

四十年修为的姜子牙,并没有多大本事,给个法宝都用不了,修炼一千年的道人大把的是,但凭啥他来封神?因为他老实、公正,因为他是三清的弟子中最可靠的人。所以,在单位里,在平时的工作中,后台比学历重要,可靠比能力重要。

《封神榜》里的人物,都是神仙,出来就会飞,会打,有法宝,基本没有个人的思想描写,也没有感情描写,就是打仗,我杀了你,你师父又来杀我,我师父出来又和你师父打,我师父杀了你师父,你师爷出来又杀我师父,我师爷出来又和你师爷打,大家出来一看,都是一个师父的徒弟,这么熟怎么打?那就摆阵吧,什么“诛仙阵”,“万仙阵”,太极八卦阵,大家一起上吧,和现在的打群架一样,一直到100回才打完,还有不服的,还想打,但作者剧终了。

《西游记》表面是孩子们看的童话,但他能列为四大名著,确实不冒虚名,里面有孙悟空和唐僧的内心描写,有猪八戒的思想斗争描写,有沙僧做老好人自私的一面,唐僧高兴的时候叫大家“徒弟”,不高兴的时候骂悟空“你快拿着你的哭丧棒滚的远远的”,骂猪八戒是个饭桶,骂沙僧整天哭丧着脸和家里死了人一样。三徒弟高兴的时候,悟空化斋,八戒暖被窝,沙僧打洗脚水,不高兴的时候当着面骂唐僧“小秃驴”“老秃驴”。四个人一路走一路讲故事,修成了正果,建立了友情。不象我们,三四十年的同事,相处的没有一点感情和友谊,一张俩万元的信用卡,全部显露出本性。

每个国家都有神话,有希腊神话,有罗马神话,有非洲神话,我们中国也有神话,那就是《封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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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你也许需要"法律读后感热门"这样的内容,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法律读后感(篇1)

有关《会计假帐法律治理》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正当各地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大力治理商业贿赂的时候,我最近阅读了《会计假账法律治理》一书,感到书中颇有一些新见解、新观点:

任何以回扣、折扣、信息费等形式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都无法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入账,必然体现为不同形式的会计假账。会计假账是助长、掩盖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阻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解决会计假账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会计理论和工作本身,只有结合会计学、法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理论,用宽阔的'视野进行分析,注重制度建设,才能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会计假账是不符合会计契约真实完整义务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法律关系状态,由体制型假账、客观型假账和主观型假账构成。治理体制型假账,要消除会计信息所有权单位化、会计主体之间不平等、会计违约行为存在净收益、会计契约诚信机制缺乏等原因。治理客观性假账,要解决会计法律博弈不足、会计职业机制缺乏、会计凭证控制错位、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治理主观性假账,要消除会计契约无形化、会计法律约束乏力、单位负责人滥用权力等原因。

会计法律本质是经充分博弈达成的合意契约。治理会计假账,要运用会计合意契约理论、会计法律博弈理论、会计耗散结构理论、会计信息产权理论,采取综合配套的举措:一是建立以追究假账伦理责任为基础、以追究假账民事责任为主导、以追究假账刑事责任为重心、以追究假账行政责任为补充的反会计假账责任体系;二是建立独立的会计法院和会计检察院,专门负责会计纠纷、会计假账、会计犯罪的司法诉讼活动;三是建立独立的会计审计院,专门负责会计法律制度的行政执法和会计假账治理职能;四是要与其他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协同行动,制定会计假账治理公约,强化跨国公司假账治理,逐步构建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客观真实、防治假账的会计信息法治秩序。

随着电子化时代的到来,电子会计假账也随之出现。电子假账比纸面化的会计假账更难认定、鉴证、监控,对经济社会和政治危害更大。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尽快建立以网络技术为基础、以假账认证为根据、以立法规制为主导、以司法治理为主线、以国际合作为支撑、以过程监控为重点、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电子假账治理和预防体系。

《会计假账法律治理》一书,既揭示了会计假账的本质和原因,又系统地提出了治理会计假账的对策措施,对治理会计假账和当前正在进行的反商业贿赂,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为我所的一位财务人员,我不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但我深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法律读后感(篇2)

作为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法律课程在大学教育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近我参与了一堂法律课堂,不仅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作用。

法律课堂之所以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是因为教师带领我们深入剖析了一系列具有争议性的案例,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例子进行案例分析,让我们更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同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通过教师的引导,我们能够更加透彻地了解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作用,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我们的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在课堂上,教师还强调了法律文化的重要性。法律文化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学习,而是与法律知识紧密结合的一种文化背景。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同时,我们还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通过学习法律文化,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内涵和精神,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问题,真正成为培养合格公民的一份子。

除此之外,在这堂法律课堂中,我还深刻体会到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只有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有依法维权的权利,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公正的法律裁判和保障。法治社会是一个充满公正、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而要实现法治社会,就需要我们每个人积极投身于法律建设与维护中来,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有序、稳定的社会。

最后,这堂法律课堂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一门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的学科。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更好地维护我们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时刻注重法律,我们才能让自己更好地适应法治社会,更好地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这堂法律课堂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更加注重学习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公正、公平、和谐、稳定的社会。

法律读后感(篇3)

开学第一课,我们观看了“法律让生活更美好”的学习片。这让我学习到许多法律知识。比如,最近,中国人民法院新推出了公平又公正的宪法,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条例,比如宪法第一章第三十六条,要爱护国家,要爱护国家的人民;第一章五十四条,民族之间要团结友爱等等。

法律是个伟大的东西,它会永远守护我们,一直陪伴到我们白头偕老。法律会将罪恶的双手禁锢起来,将罪恶的嘴巴封闭起来。法律把那些犯罪吓得闻风散胆;法律把越来越多人的贪心的心灵净化,使世上的好人越来越多,把坏人的贪欲赶跑,法律是值得我们永远尊敬!

法律,是由祖先们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现在,由那些警察叔叔和法官们继承着法律的知识,他们把那些知识传授给年轻人,再由那些年轻人把法律的知识一点一滴的教给我们。

法律啊,你是多么的伟大,你一直守护着我们,不被罪恶所给伤害;法律啊,你让生活更加的美好!

法律读后感(篇4)

我想大家跟我一样,肯定很好奇: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长大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想必这句话大家都知道吧。还记得小时候曾经听过一个故事,有一个人从学校偷了一块砖回来,他的妈妈不但没有骂他还夸他做的好。于是,那个人便天天去偷,时间长了,他偷的东西越来越多。最终有一天,他被警察逮捕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家庭是我们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故事中的母亲对于儿子的罪行不但没有进行教育,反而还给予了赞扬。正是母亲这种愚昧无知的行为,导致儿子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但儿子也有错,要不是因为他对法律一无所知,他会白白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吗?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学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赃枉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

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同学们,懂法、遵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责无旁贷!

法律读后感(篇5)

《青少年法律讲座》读后感

读完《青少年法律讲座》之后,我深感受益匪浅。本书涵盖了众多青少年日常生活中可能碰到的法律问题,从交通安全到网络诈骗,从未成年人保护到家庭暴力,内容丰富多彩,涵盖面非常广。每个问题都有详细的解答和实际案例,生动形象地向我们阐释了法律条文。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谈谈我读完该书所得。

一、 法律条文方面

没错,阅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就是了解了许多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条文。例如,书中提到了一个经典的案例:一名轻信他人诈骗的女生,把自己家中所有的财物都交给了所谓的“中奖领奖员”。此时她想起来可能被骗,却已经晚了。她找到了警方,但警方没有给她处理,因为她主动把钱交给了对方,触犯了钱物代为罪。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能轻信他人,更不能将自己的财物交给他人,否则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书中还提到了许多学生可能面临的问题,如校园欺凌、打架斗殴、捡拾现金等等,每个问题都有详细的解答,让读者对法律条文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二、 知识面扩展方面

除了法律条文,我们也要了解法律的精神和宗旨。书中对此也有较为详细的解答。例如,书中提到:“法律是为了保护人的利益和尊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文明。” 这个问题,我想许多学生在法律研究之前都不曾想过。通过书中的阐释,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的价值,提高法律意识。此外,书中还提到了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家庭的维护等问题,帮助读者了解了社会的条条框框。

三、 实践意义方面

阅读这本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了解法律条文和了解法律精神,还在于通过实际案例,引导人们树立追求法律公正的意识。例如,我们从书中了解到:校内欺凌动辄涉及伤害他人,家庭暴力常常伴随着精神上的创伤,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导致生命危险。这些生动的案例,让人们了解到了法治的重要性,更让大家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引导人们遵纪守法。

总之,《青少年法律讲座》是一本富有实践意义和人文关怀的书籍。它通过生动的事例、详尽的解答,帮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条文,扩展了读者的知识面,更重要的是引导人们遵纪守法,追求法律公理。相信这本书不仅能够帮助年轻人了解法律,也能够促进法治建设,让我们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法律读后感(篇6)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再次忏悔吗?

读后感,顾名思义,要先有“读”,而后才有“感”可言,它将阅读与写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阅读了一篇文章、一本书、一首诗 而后将自己的感受、心得、体会写下来形成文字,就是读后感。

注意点:

1、吃透文义。写读后感之前,索要写的对象文章或者书籍要读透,找出自己感受最深的地方。如果读不透,写的时候就会东一句,西一句,不知所云。

2、是自己在写读后感,是自己的感受或者感悟。千万不要说教别人,令人味同嚼蜡。我看过一个孩子的读后感,从头到尾除了概括引用原文之外,就是在对别人指手画脚,搞了很多名言名句镶嵌其中,满以为光彩夺目,实则堆砌材料。让人不愿意读下去。这是很多孩子写作的共性。

读后感也离不开“读”--对原文的引述、概括、评价等等,离不开“感”--自己的感想、观点、看法,“读”与“感”之间,还要有“感点”前后衔接。因此,读后感的中心一般结构模式可以如下图所示:

在这个结构模式中,“感点”是关键,没有了感点,读后感也就失去了灵魂,也就无所谓“读后感”。感点,就是你读后最有感受的地方或者点。

在整篇文章中,感点在“述读”与“发感”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是结构全文的纽带。“感点”承接“述读”。读后感的写作,必须是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读”是“感”的前提和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结果。“感点”也领起“发感”,它是发感的依据。发感必须围绕感点展开论述,对感点发表自己的看法、感受,以议论为主,突出一个“感”字。“结感”收束全篇,升华感点,是“感”的归宿。

注意:很多孩子的读后感,复述完故事内容,就开始写感,翻来覆去,就几句话,就是多写一点,也是不着边际,一盘散沙,主要是缺乏“感点”这个桥梁,显得很突兀,过度不自然,不顺畅。

第一步:拟主标题,这一部很重要。很多孩子直接写《 xx》读后感,别人读的时候就引不起兴趣,会想到这样没有主题的读后感会不会浪费时间呢?如果有了一个非常醒目的标题,就会让人有一种乐于阅读的心思。所以,虽然也可以不要主标题,但是我还是建议拟主标题。过江龙进来的文章都学会了拟主标题,如:《爱是战胜邪恶的天然屏障--读《哈里.波特与魔法石》有感 》、《拥有一颗平常心--读《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有感》、《谦虚功的基石-读《谦以行善,金榜提名》有感 》等等。

标题是文章的眼睛,眼睛醒目,就像一个人拥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样,先是好看了三分呢。

注意点:标题一定要高度浓缩你的感悟心要。不要泛泛而写,一定要结合感点,否则会弄巧成拙,贻笑大方。

讲述:在通常情况下,要围绕感点,引述材料。就是围绕感点,有的放矢地简述原文相关内容。写这部分内容就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

注意点:1、在述读这一部分,引述原文要精简,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籍、文章的具体内容。

2、对于原文的述读,材料精短的,可以全文引述;

3、篇幅较长的,只能够是简述与感点有直接关系的部分,而与感点无关紧要的部分只能是忍痛割爱了。

4、“述读”材料要精简、准确、有针对性,这是读后感成功的第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5、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了一半。这一部分如果拖沓冗长或者与主题不相符,就会让人反感。

议,就是紧承前一段“述读”所引述的材料,针对材料进行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深入剖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也就是中心论点。

注意点:感点的提出,要有与之相关的所读材料。如果没有述读的这部分材料,感点就是无源之水,流而不远;感点也只能是空发议论,泛泛而谈。所以,不管述读在感点之前,还是在感点之后,首先要有述读的存在,其后才能有感点的成立

“发感”就是对“感点”--中心论点--进行论证。这一部分是读后感的主体部分,是对感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感点的正确性,或正面论、反面证证明感点的合理性。

注意点:1、所摆的事实、所讲的道理都要围绕感点来展开,而不能游离于感点之外。也就是你选的例子和所讲的道理和感点要有共鸣,不能另立一个论点。否则,就会不知所云,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有一些孩子在联系实际的时候,所选的题材和 感点貌似相似,仔细一对比,表达的思想不一样,这样就让读者看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了,切忌。

2、发感还要联系实际,深入论证。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有时候还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

3、联系实际,要有针对性,必须紧扣感点,而不能泛泛而谈,不能脱离感点随意联想,不着边际。

结感就是收束全文,既可以回应前文,强调感点;也可以提出希望,发出号。

注意点:1、不管怎样结尾,都要与前面的几个部分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是横空出世,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表决心式的结尾也行,但是容易落入俗套,有虎头蛇尾的感觉。

2、要结得自然,顺理成章收束全篇。或发人深思,或气势磅礴,或首尾呼应,暗合标题,都不失精彩。

法律读后感(篇7)

摘要:在新兴市场环境下,赋予企业更多自由裁量权的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要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实现投资者保护目标,强有力的司法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从加重刑事责任、实施惩罚性民事赔偿、引入辩方举证以及集团诉讼制度等角度,对会计舞弊治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会计、审计准则旨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促进投资者保护方面做得更好。

而Ball eta。1研究发现。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制度环境和公司治理结构显著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普通法系国家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显著高于大陆法系国家;Chen et a。1()、刘峰等()对我国资本市场上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因素的研究也说明,会计准则质量的改进并未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认为是我国资本市场上法律风险的缺失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所致。在新兴市场环境下,赋予企业更多自由裁量权的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

要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实现投资者保护目标,强有力的司法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从加重舞弊者的刑事责任、实施惩罚性民事赔偿、适度引入辩方举证以及集团诉讼制度等角度,就会计舞弊治理问题进行剖析。

会计舞弊一般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包括治理层以及管理层)为了其自身或第三方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违背会计法律制度相关规定,对会计信息进行篡改或虚构的故意行为。

会计舞弊行为,若严重违反国家相关律制度、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便构成会计舞弊犯罪。会计舞弊犯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及法人,不只包括会计人员,还应包括企业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员工,以及为会计信息提供鉴证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CPA)等相关责任人员或单位。

就犯罪客体来说,会计舞弊侵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私财产,违反了会计等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获取非法经济或者其他利益。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违反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对会计信息进行篡改或虚构等手段实施犯罪。

《刑法》中,涉及会计舞弊犯罪约30余项条款,大致可以分为典型会计舞弊犯罪和非典型会计舞弊犯罪两类:前者指直接侵害会计法律制度以及必需借助会计手段实施的会计舞弊犯罪;后者指借助或者有可能借助会计手段实施的会计舞弊犯罪。

除了非典型会计舞弊犯罪,如骗税罪(203210条)、挪用公款(384条)罪、贪x罪(382、383条)、骗取银行贷款罪(193条)、金融票据诈骗罪(194条)、信用证诈骗罪(195条)等,《刑法》规定最高可对其处以无期徒刑、死刑等重型外;对于典型会计舞弊犯罪,如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161条)、违规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罪(161条)、虚报注册资本罪(158条)、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159条)、虚假破产罪(162条)、隐匿或者销毁会计档案罪(162条)等,大多规定只对其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处罚金。

美国《sox法案》规定,如果公司CEO/CFO对财务报告故意作虚假承诺的,最高获监禁以及500万美元的罚款。安然事件中,CEO获刑24年零4个月、处罚款1800万美元,其名下6000万美元的资产被冻结,司法部门还将追缴其从公司盗取的高达1。8亿美元的财富;CFO获6年徒刑、处罚款3000万美元;出纳被判入狱5年;即使是已过世的前董事长也无法在财产上逃脱司法追究,其家族必须交出1200万美元的赔偿方可与美国政府和解。安然事件中的涉案企业则全部付出代价:曾经是世界五大之一的安达信倒闭。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美洲银行等也因涉嫌财务欺诈被勒令支付数十亿美元的赔偿金。

,琼民源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获刑3年、2年,受牵连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分别被处以撤销或吊销资格证书。,银广夏总裁以及相关责任人等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获3年以下徒刑以及3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涉案的会计师事务所被摘牌、CPA被判2。5年徒刑并处3万罚金。

,科龙电器董事长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等被判徒刑以及680万元罚金。上述案件的判例显示我国对会计弊案的刑事惩处力度在加大,但现实中诸多事件被“大事化小”或“小事化了”,效果上则很难形成对会计舞弊现象的有效遏制。sT金花(600080。SH)于10月因2。85亿存款被强行划走。终才披露一年前股东违规占用6。02亿资金的重大事项。依据《刑法》第161条以及203月发布的《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的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应当处3年以下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且属于应予追诉的情形。

在美国的产品责任案中,消费者只要举证产品有质量缺陷,危及人身安全,造成了人身及财产损害,就可以胜诉。只要被告存在“欺诈的”、“轻率的”、“恶意的”侵权或责任行为,即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法规。所谓“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是指赔偿总额往往骇人听闻、远超过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典型案例如“麦当劳咖啡烫伤案”(Liebeck v。McDonalds Corp。,1994:陪审团判决麦当劳偿付286万美元的赔款,包括补偿性赔款16万美元和惩罚性赔偿270万美元)、“安得森诉通用汽车公司案”(Anderson v。GeneralMotorsCorp。,:洛杉矶法院判定通用汽车应付给6个受害人合计逾49亿美元赔款,包括1。07亿补偿性赔款和48亿惩罚性赔款)等。

国外对会计舞弊、欺诈的经济处罚亦以“苛严”著称:,安永为Cendant Co。的会计丑闻支付了3。35亿美元的赔款;在安然事件中,其CEO、CFO等公司高管不仅身陷牢狱而且均被处以逾千万美元的罚款,主审的安达信破产、合伙人自杀;205月,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陪审团裁定,摩根士丹利因存在欺诈行为而必须为亿万富豪佩瑞曼19的一桩1410万美元股份交易损失支付超过100倍、达14。5亿美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6。043亿补偿性赔款和8。5亿惩罚性赔款。

《会计法》对违法单位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及5万元的罚款。《注册会计师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除明确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外,其余只笼统规定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对公司采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违规另立会计账簿等最高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虚报注册资本或抽逃其出资的,最高处虚报或抽逃金额15%以下的罚款;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的,只要求“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对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

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单位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最高不超过60万元及30万元的罚款。

学者研究发现,我国对证券发行与交易、股东对公司的衍生诉讼、基金或信托公司清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等新型经济交往关系中发生的民事纠纷,起诉条件控制过严,许多尚不能被法院所受理。

这无疑给会计舞弊案件中的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增加了难度。,德勤同意向加拿大PhilipServiees公司的投资者支付5050万美元,以了结投资者对其审计失职的诉讼。银广夏案曝光后深圳中天勤事务所被摘牌解散,红光案曝光后四川蜀都事务所也被肢解。,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延长以科龙电器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暂缓受理、暂缓审理、暂缓执行期限的通知》。科龙事件中涉嫌“参与造假”的德勤,在国内却“南橘北枳”般地仍逍遥法外。

吴溪()选择至20间中国证券市场发生的案例,就“审计失败中的审计责任认定与监管倾向”问题的实证研究结论表明:遭到处罚的审计师前四年间达88。2%,而后四年间仅有23。6%。可见,近年来监管机构在针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责任的认定显著趋严的情况下,对审计机构或个人的审计责任认定显著趋于缓和与稳健,即便会计弊案中的事务所或CPA大多仅受行政处罚以及象征性的经济处罚。

相对国外矫枉过正的“惩罚性赔偿”,国内这种“退一赔二”式的“象征性”惩罚条款,是会计舞弊泛滥的另一重要原因。尽管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会计舞弊的行政以及刑事处罚的力度,但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机制却迟迟未能建立。况且这些象征性的经济处罚大都上缴国库而非直接补偿受害人,加之高院对受理此类案件设置的前置条件、暂缓通知等,使受害人面对民事维权望而却步。建立、健全有效惩治舞弊的民事赔偿机制、逐步实施惩罚性民事赔偿,抬高“作奸犯科”者的成本,切实维护舞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治理会计舞弊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一)美国辩方举证制度 罪刑法定(控方举证)原则,要求法律对犯罪的界定以及相关刑事责任的追究应当是明确的,从而限制了司法权,防止罪及无辜,已被奉为保护人权、防止刑罚权滥用的基本司法理念和司法原则。“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放荡无羁”地逐利,酿成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也几乎印证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灭亡的预言。

“有罪推定、辩方举证”,是罗斯福应对危机的新政中推出的惩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一项伟大创举。1933年《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向美国证监会(SEC)呈送的登记表中有重大的误述或遗漏事项,则呈送报表的公司和他的CPA对于证券的原始购买人负有责任。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公开发行的公司须向SEC呈送经过CPA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如果这些报表令人误解,则呈送公司和EPA对于买卖公司证券的任何人负有责任。两部法律中,“初级取证对象(burdenofproof)虽在控方,但次级取证对象(burden of going forwardwith the evidence)是被告而不是原告。”一般将蓄意(knowingly)、鲁莽(re&lessly)行为或者推理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作为违法的诉因来要求辩方举证。

原告仅需证明他遭受了损失以及登记表或年度财务报表是令人误解的,而不需证明它依赖了登记表(财务报表)或者公司及CPA具有过失;而被告(作为辩方的公司以及CPA)不但应当对他的普通过失(1934年《证券交易法》放宽到重大过失和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害负责,而且必须证明他的无辜(即有罪推定),而非单单反驳原告的非难或指控。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证券法》所规定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等所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而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

借助“市场欺诈”理论以及信赖假定,投资者在证明自己进行的交易与遭受的损害与被告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方面,不必承担过于严苛的责任,而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从而起到了程序法上的“举证责任倒置”的作用。可见,我国证券法也倾向于“辩方举证”制度。

辩方举证虽然与一般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原则相悖、看似很不公平,实则为了整个资本市场在更大范围内的公平。资本市场以及虚拟经济运行的特点,决定了别说是中小投资者,即便是监管或者警察部门也很难拿到庄家、公司高管等的舞弊证据。会计舞弊案件一般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隐秘性,加之舞弊者通常掌握着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更容易利用其信息强势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因此面对其他投资者或监管机构的质询,作为辩方有责任充分举证以表明清白。适度地引入让被告自己清刷自己的“辩方举证”监管制度,既可以对作奸犯科者形成巨大的震慑,又能够让处于信息弱势的普通投资者以及监管机构可以更有效率地监督公司高管及利益相关者,减少会计舞弊以及内幕交易等可能对信息弱势者的损害,让更多人更加公平地参与市场。

传统的诉讼机制对于小额多数侵权纠纷几乎无能为力:一方面单一诉讼因其标的“渺小”,使得私人寻求救济的激励机制不足;另一方面单独诉讼成本巨大且效果不佳。既不足以惩戒和矫正违法行为,也不足以补偿所有权利人的损失。

为了弥补传统诉讼机制的不足,让违法者付出足够的代价,体现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权利的救济和保障,集团诉讼顺应社会需求应运而生。集团诉讼可追溯至英美的衡平法,20世纪50至60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和保护消费者运动,大为推进了集团诉讼制度的发展。作为“美国的法律天才们最具特色的成就”,现代法律意义上的集团诉讼程序,则以美国1966年修正的《联邦民事诉讼法》第23条为蓝本。

《联邦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启动集团诉讼应具备的四项前提条件:一方当事人人数之多使得集合所有当事人不能成为现实;集团成员之间具有共同的法律问题或者事实问题;集团代表提出的请求具有代表性;集团代表能够公正而充分地保护集团利益。

集团诉讼在满足前述条件的同时,还应当能够证明:如果分别审理个案有可能产生判决之间冲突或不一致的风险,以及个案判决有可能产生严重侵害未参诉权利人切身利益的风险;对方行为的性质能够使法院作出适用于集团全体成员的判决;法院能够认定,集团成员所共同面临的事实或法律问题较之个别成员面对的问题更为重要。此外,还对集团诉讼所特有的法院裁定、通知、判决、撤诉或和解、上诉等程序作了较详细的规范。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集团诉讼制度作了框架式的规定: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在起诉时尚未确定人数的众多当事人中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参加诉讼,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对已登记的权利人和未登记的权利人都发生法律效力的诉讼形式。业界多称之为“代表人诉讼”,以与“集团诉讼”相区别。我国代表人诉讼与集团诉讼的关键差别体现在:诉权让与方式不同。

前者须“明示授权”,后者则采用“默示认可”。既判力扩张不同。我国代表人诉讼对未作登记的权利人间接有扩张力,即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独立提起诉讼的,才适用该判决或裁定;而美国集团诉讼的判决具有直接扩张力,凡未明示把自己排除于集团之外的所有成员都将分到应得的赔偿份额。律师报酬制度不同。集团诉讼的被告方往往是大公司、财团,而原告则是众多分散的小额权利人。

律师在调查取证等活动中会发生巨额的费用,而在胜诉之前却很难向这些小额权利人收取费用,因而费用问题一直是困扰集团诉讼的难题。美国允许律师收取胜诉酬金(contlngencyfee,约占被告赔偿总额的三成),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拟制原告集团和胜诉取酬,是美国引以为豪的集团诉讼制度中最为核心的两个程序装置。前者通过诉权的默示让与、既判力直接扩张等制度创新,将弱势的小额群体受害人(“羊”)凝聚成足以与侵权者相抗衡的强大的“拟制原告集团”(“狮子”),迫使被告最大程度的吐出违法所得;后者通过激励机制。

赋予代理律师及原告代表等个别人无穷的动力以提起集团诉讼。尽管美国集团诉讼存在律师占有了大部分诉讼收益而权利人的利益得不到救济,以及诉讼时间过长、社会资源耗费过多等显著缺陷,但是集团诉讼首要目标是让违法者承担成本(小额权利救济则为次要目标),更注重的是通过惩治、矫正大众侵权行为以实现公平正义观念的维护。集团诉讼已成为悬在大公司、大财团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巨额的侵权成本迫使其不敢恣意侵害公众利益。

国内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圄于诉权授予理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受到牵制,既判力的扩张也受到影响,制度可操作性差。借鉴美国集团诉讼中的诉权默示让与、胜诉酬金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是惩治会计舞弊的有效举措。美国在80年代对集团诉讼所作的调查显示,在1938年采用申报加入的制度下,只有15%的被害人加入这类诉讼;而1966年采用申报退出才不受拘束的制度后,申请“退出”的也差不多是15%。

可见,不同的诉权让与方式,其实际效果却存在很大差——异。有了诉权默示让与,既判力才能直接扩张,才能将众多小额权利受害人结聚成让侵权者不敢忽视、足够强大的“拟制原告集团”。此外,若没有胜诉酬金这样的激励制度,集团诉讼也难以成为制约大公司侵害公众利益的利器。

一个国家的制度环境因素(尤其是司法体系)对其会计准则和实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Frank,1979),当司法环境对投资者保护较弱的情况下,会计准则表象E的国际化协调可能并不意味着会计实务的协调,甚至会降低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增大盈余管理程度等(曲晓辉、高芳,)。在现代证券市场,会计信息作为传递经济讯号的媒介,是投资者决策的依据。原则导向会计准则的自我执行机制较弱,完善司法制度是保障其执行的最根本途径。

几百年来,世界强国的崛起莫不以法制化建设为先导。英、美的强大离不开其所创建的普通法系的法律制度,法、德的兴盛则基于创建了大陆法系的法典。当下泛滥全球的金融以及经济危机,莫不与新自由主义主导的肇始于上世纪末的对金融领域放松监管有关。自由市场经济,离不开健全的法律制度的约束。实际上公共执法应是制约会计违法行为的主要方式,行政监管机构积极监督和主动执法不可替代。

毋庸讳言,惩治会计违法行为的民事救济不足、会计舞弊的民事责任过轻,是当前我国治理会计舞弊的软肋。与国外相比,我国类似虚假陈述的证券民事责任才刚刚起步,还远谈不上矫枉过正或者滥诉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私人执法方面,适度引入惩罚性赔偿、辩方举证、集团诉讼等举措治理会计舞弊,在当事人适格、因果关系认定、举证责任等方面降低当事人维权诉讼的门槛以及成本的同时,增加其司法维权的激励,对于治理会计舞弊应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法律读后感(篇8)

在咱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我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仅是给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下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滴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犯罪率呈上升趋,便是证明。这样的事例在咱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兄弟姐妹的引诱,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些就渐渐的消沉下去,不能自拔。之后经发展到结伙抢劫!最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有给咱们敲了一记警钟吗?咱们正处在花样的年货,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完美的日子呢?

小学生太多数时刻在学校,因此往往咱们受到伤害都是正因同学之间的。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人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必须会树立起一个礼貌的群众,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样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咱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咱们完美的明天,让咱们从此刻开始,严于纪律,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小学生。

法律读后感(篇9)

我们只要一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的确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

法是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

在人的漫长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律读后感(篇10)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穷人》读后感热门10篇


我们整理了一些与“《穷人》读后感”有关的实用信息分享给大家,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会有种愉悦的感受。领悟到书中的道理,我们应把它记录下来,如何写出精彩的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穷人》读后感 篇1

《穷人》这篇文章是语言大师,俄国著名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我第一次读他的作品,就被故事中的主人公那美好的品质所深深地感动了。

《穷人》讲服养邻居孩子的经过,反映了他复杂思想斗争,说明了穷人有着善良,美好的心。

桑娜是一和非常勤劳的人。家里虽然很穷,但是被他收拾的井井有条,干干净净。丈夫冒着风浪,不顾生命危险,每天从早到晚的外出打鱼,他自己也一年四季不停的干活。但尽管如此,也勉强能填饱肚子,生活依然很贫苦,五个孩子一年四季都没有鞋穿,可桑娜从不抱怨什么。

桑娜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当他发现邻居西蒙死了,留下了两个孩子没人照顾时,便毫不犹豫的把孩子抱回家,决定抚养他们,这完全处于一种善良的本能。后来他想抚养5个孩子是相当困难,如过再加上两个孩子,丈夫可能会揍他,因此他忐忑不安。但是,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他下定决心:我自作自受,揍我一顿也好。她宁肯自己挨揍,也要抚养孩子。

桑拿的丈夫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当他得知西蒙死时,首先想的就是要把这两个可怜的孩子抱回家。这对夫妇,虽然身处贫境,仍然无私的帮助别人,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品质呀。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的为穷人这种善良的品质所感动。

《穷人》读后感 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穷人》这篇课文,穷人那善良、勤劳的心灵,让我们无法忘却。

本文主要写了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桑娜在等待出海打渔的丈夫归来的时候,去看望生病的邻居西蒙,发现西蒙死了,便抱回了两个孩子,与丈夫一起收养这两个孩子的事。

“ 贫穷的生活更彰显出人性的光辉!”正如这句话所说的,桑娜和渔夫并没有被贫穷的生活压垮,用善良的心灵诠释出什么是真、善、美。

当我读到“地扫得干干净净,炉子里的火还没有熄,食具在搁板上闪闪发亮”时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温暖而温馨的小屋。桑娜贫穷的生活没有吧桑娜压垮,而是给桑娜更多的辛劳与动力,可见桑娜多么勤劳。当我读到“屋子没有生炉子,又潮湿又阴冷时”我仿佛看到了西蒙家穷苦而简陋的样子,正是这触目惊心、感人泪下的场景,才会让桑娜受到良心驱遣,从而抱回孤儿。尤其让我感动的,是渔夫做出决定的过程,一个“熬”字,写出了渔夫生活贫穷,一个“熬”字,写出了渔夫甘愿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品德。

一对贫穷夫妇,一样善良之心,桑娜和渔夫正是这样,人穷志不穷。让我们做一滴露珠,润大地干涸;让我们最一只红烛,暖万家心灵;让我们献出一点爱吧!让世界变成美好的人间!

《穷人》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穷人》。读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夜晚,海上起着风暴,渔夫出海打鱼还没回来。他的妻子桑娜出去找他,却意外发现邻居西蒙已经去世。;于是,桑娜把西蒙的孩子接来,由自己和渔夫承担起了抚养他们的重任。

这是一篇十分感人的文章,文章中有一段描写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他会揍我的!那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

这就是桑娜,一个善良的人。她自己是五个孩子的母亲,而且丈夫打鱼赚来的钱也只能勉强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但出于对邻居小孩的同情与怜悯,她宁可自己让丈夫揍一顿,也要收养孤儿。这段文字,让人们看到了桑娜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心灵。

跟桑娜相比,我感到惭愧。平日在家中,妈妈让我帮她递一块抹布,我也无动于衷。现在,我要向桑娜学习,学习她乐于助人的美好品质。

文章虽以《穷人》做题目,可在文中却找不到一个穷字,而是从侧面表现出来。

但是,我觉得渔夫一家并不穷。相反,他们跟那些拥有很多金钱,但心肠很硬的人对比之下,他们拥有着世界上最巨大的财富那就是善良。

《穷人》读后感 篇4

渔夫一家十分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当渔夫妻子看到邻居西蒙病死了,身旁还有两个还不懂事的孩子这幅凄惨而感人的画面时,就毫不犹豫自家的困难,把他们抱回家。经过一系列心理斗争,渔夫与桑娜坚定信念,无论再苦也要把这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描述桑娜的一句话:它的心跳得很厉害,自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可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桑娜看到两个可怜的小孩没母亲的抚养时,宁愿自我挨苦挨饿,也不可让西蒙的两个孤儿饿死,这句话充分地表现了桑那善良的本性。渔夫的一句话使我分外感动:“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齐怎样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这句话是那么坚定,虽然渔夫研究过自我的日子,但也执意要养西蒙的两个孤儿,表现了渔夫助人为乐敢于应对的品质。虽然这些话只是由几个简简单单的字词组成的,但却能体现他们的。

善良本性穷人拥有无私的爱,温暖的家,善良的心,我们应当像桑娜和渔夫一样,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忙别人,让世界更完美!

《穷人》读后感 篇5

最近,我们学习了《穷人》这篇课文。作者是闻名遐迩的列夫·托尔斯泰。这篇课文我十分感动,每当朗读它时,我就不禁潸然泪下。

课文主要讲了:桑娜家有五个孩子,他的丈夫靠打鱼来维持生计。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渔夫在外打鱼,桑娜收养了已故邻居西蒙的两个孩子。虽然她怕丈夫不愿意,但她却做出惊人的举动:宁愿自己受苦,也要收养这两个孩子。最后,渔夫也主动提出收养这两个孩子。

渔夫和桑娜虽然很穷,但他们那善良的本性使他们变得极其富有——富有的穷人。他们的爱心是多么温暖明亮啊!

他们的品质多么令人敬佩啊!他们虽然很穷,孩子们吃的都是黑面包,菜只有鱼。再加上西蒙的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可能更加艰苦,可桑娜却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收养了。还有什么能超越这份善良呢?

爱心胜过一切,爱心能创造奇迹!

《穷人》读后感 篇6

这篇文章的主要资料是: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在焦急地等待出海打渔的丈夫回来的时候,去看望生病的邻居西蒙,发现西蒙已经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成

了孤儿,她与丈夫商议要不要收养孩子,丈夫也是个善良的人,最终同意了。一对贫穷的夫妻,能拥有如此商量的心灵。在别人需要帮忙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他们宁可自我受苦,也要帮忙别人,他们用行动告诉人们什么是真、善、美。

我的朋友小刚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在一次下雨天,他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全身湿漉漉的小狗坐在家门口瑟瑟发抖,又没有主人在身边,于是小刚把小狗报进家里,用吹风机把小狗身上的毛吹干,还给它喂食。等雨停后,小刚拿了个纸箱,里面放了一些干草和食物,把小狗放进去,让它在箱子里等待主人。小刚的善良同样让我感动。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桑娜和丈夫的真、善、美。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个善良的人。

《穷人》读后感 篇7

《穷人》讲述渔夫一家十分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当渔夫妻子看到邻居西蒙病死了,身旁还有两个还不懂事的孩子这幅凄惨而感人的画面时,就毫不犹豫自家的困难,把他们抱回家。经过一系列心理斗争,渔夫与桑娜坚定信念,无论再苦也要把这两个孩子抚养成人的感人故事。

那天万里无云,我在公交车上被挤得满头大汗,很难得终于抢到了一个座位,于是悠然自得地坐下了。过了一会儿,一位满头银丝,体弱多病的老奶奶柱着拐杖缓慢地移动着脚步上了车,她走走停停艰难地来到了我身旁,看来她是要在这儿落地生根了,哼!别想抢走我的位我心里生出了一种邪念,但我又想起了老师重小教诲我们要尊老爱幼,此时,我脑海里的天使和恶魔正在激烈的战斗着。

纯洁的天使挥动着翅膀说:尊老爱幼是你应该去做的,你看,老奶奶多可怜啊!我望了望老奶奶,她皱皱的细纹正诉说着不满,这时恶魔也不甘示弱了,她拿起叉子喊道:别忘了爱幼啊!你也只是个小孩而已。我想想也是,尊老也比需爱幼。

这时我的站到了。下了车,回头一看,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老奶奶见我下车了,并没有立刻坐下来,而是让给她背后的那位小朋友坐,小朋友立刻礼貌地说:谢谢奶奶,不用了!老奶奶微笑着说:你不坐,我也不坐哦。我已经没看下去了,因为我的双眼已经被泪水淹没了。

一个人,就算是穷,但不说谎,不打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去偷,不去抢,品德高尚,那这个人走到哪,都会受到别人的尊敬和爱戴。

《穷人》读后感 篇8

内容简介:穷人缺什么?这是一个看似没有答案的话题,也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本书分析了造成穷人处境艰难的原因、穷人自身的种种弱点以及社会环境对穷人的不利影响。并指出其实穷人最缺的不是财富,而是创造财富的能力!穷人最应该做的是认清自己的现状,找到改变命运的途径。或许你仅仅满足于糊口,缺少抱负;或许你正在犹豫思考,缺少激情和信心;或许你总是在等待机会,缺少创造机会的动力……超级畅销书作家古古告诉你,素质创造财富,只有你才能决定你自己的人生!穷人最大的资源就是你自己!

穷人缺什么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作者古古被誉为穷人励志文化的开创者,是穷人理财的教父级人物。他的每一部作品,都会猛烈地冲击人们思想中固有的观念,让人们认清现实,时刻警醒。《穷人缺什么》2005年第一版面市后即在财经文摘、新浪网等主办的财经图书总动员活动中,获得2005年度“特别贡献奖”。后经多次加印,读者好评如潮。本次全新修订版,作者在第一版内容的基础上对部分章节做了修改和调整,使本书内容更加贴近目前的社会现状,还增加了再版后记,实时关注新时代的新问题。《穷人缺什么》中的经典语录已经影响了很多人:如果你还在对一笔不菲的年薪津津乐道,那就说明你还是穷人思维,方向错了,你再怎么拼命奋斗,也不会有质的飞跃。 高薪穷人都很年轻,年龄还不是一个压力,还不足以让他们感到精力有耗尽的时候,知识有落伍的时候,职业上的优势有被更年轻的人取代的时候。靠人推是走不远的。外人的帮助对穷人来说只是一种机遇,能不能抓住机遇改变命运,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穷人总是在等待,等所谓的机会,等条件成熟,头发等白了,心也等老了,最后即使条件成熟了,你也懒得做了。穷人容易志短,人穷就必然受制于人。迫于生计,穷人很多时候只能妥协,这一妥协又埋没了自己的才华,错过了发展的机会,最后只好随波逐流。

穷人缺什么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和书市上那些流行的大同小异的“致富宝典”不同,这本《穷人缺什么》的作者对中国的国情民情了如指掌,就使得这本书不仅在语言上极其鲜活,读起来颇为亲切,很多描述让人感同身受,忍俊不禁,更为重要的是,作者的分析视角并不限于一无所有的穷人群体,而是深入到普通人的内心深处,让国人身上的种种陋习,让窒息我们进取心和创造力的文化、行为、心理因素,统统曝光。一本写贫富问题的经济随笔,就超越了以简单的财富标准划定穷人身份的视角限制,进入到文化层面的讨论。

《穷人》读后感 篇9

在舞台上,在荧屏上,我们所看到的著名歌唱家宋祖英是那样的深情,那样 的成功,那样的令人羡慕。可是谁会想到在成功的背后却又有着那样一段辛酸的 历史呢?

宋祖英出生在外婆家。10岁那年,她回到了父母的家—老寨村。在她12岁 那年,父亲不幸染上了肺结核,早早地离开了人间。父亲患病早逝已经让宋祖英 伤心至极,但是,这似乎还不够,她的弟弟出生不久,就得了百日咳,后因过量注 射链霉素,成了一个聋哑人。这么多灾难和打击集聚在一个12岁的小姑娘身上, 她承受得住吗?还好,宋祖英是一个坚强的小姑娘,经过了这么多磨难,她似乎一 下子成熟了:每天清晨帮妈妈烧水做饭,放学后,帮妈妈料理家务……

说到这里,我都不忍再讲下去了,因为上天赋予她的苦难实在是太多了。但 是,宋祖英仍然熬过来了,而且成了家喻户晓的著名歌唱家,前不久,在维也纳金 色大厅举行的宋祖英独唱音乐会更使世人对她刮目相看。

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天下没有唾手可得的成功,没有唾手可得 的荣誉。看一看我们,我们没有宋祖英的苦难,没有宋祖英的艰难生活,可是我们 有智慧却不懂得运用,有时间却不懂得珍惜,有机遇又不懂得把握。难道只有穷 人家才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吗?NO,不是这样的,那么为何我们现在条件优越了 培养出的优秀人才却越来越少了呢?我想,那是因为条件优越了,我们从过去的比学习、比纪律扭转到了比吃穿、比漂亮。

那么,有解决的办法吗?我想,一句名言是最好的答案:“勤奋出人才。”条件 优越了,我们仍然应该勤奋、刻苦、扎扎实实地学,不要去在乎那些所谓的外表的 美,内心充实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穷人》读后感 篇10

我很少这样被一本书或一篇课文深深地打动过,然而,有这样一篇课文像磁铁般吸引着我,并让我知道了善良往往会给我们生活带来精神上的富足,它,就是《穷人》。

《穷人》讲述的`是桑娜有五个孩子,家里非常的穷苦,只有靠丈夫打鱼来维持生计。有一天,丈夫去打鱼,但是很晚很晚都没有回家。那天晚上,外面下着狂风暴雨,恶劣的天气让桑娜感到心惊肉跳。安顿好孩子们后,桑娜突然想起了生病的女邻居——西蒙,她赶过去看她。但是,桑娜敲了3次门都没有人开门,桑娜就撞开了门,她惊讶地发现西蒙死了,她赶紧把两个正在熟睡的孩子抱了起来,往自己家走。可是,她心里一直都忐忑不安,生怕丈夫不赞成她这么做。天快亮时,丈夫回来了,桑娜告诉他西蒙死了,两个小孩在她的身边。丈夫沉默了一会儿,就说他们的生活虽然艰难,但是可以熬过去的,叫桑娜把孩子抱回家来,并说孩子们不能和死人呆在一起。桑娜这时才告诉丈夫,她早就把孩子抱来了,她马上把帐子打开了,让丈夫看看两个西蒙的小孩,他们从此收养了这两个孩子。

桑娜和她的丈夫都非常善良,在我的身边,也有一些这样的事。在我以前住的小区里,有一位老伯伯,他非常的穷,但是,他也很善良。有一次,小区举行为山区人们送祝福的活动,让大家纷纷捐款捐物,老伯伯倾囊相助,捐了100元、三件一毛一衣、一双鞋子和一张被子,多么有爱心的老伯伯呀!小区的人们都纷纷评论:一个穷人,捐物有限,但爱心无限!从这点看,善良的人不会是穷人,他们都是精神上的富人!

桑娜和老伯伯的故事都非常感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品格,善良一点,不要怕自己吃亏。因为俗话说得好:只要帮助别人,自己也是快乐的。我们要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

让我们一起努力,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来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吧!人人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这样,我们都会是精神上的富人!

孔乙己读后感热门4篇


透过阅读作者的作品,我形成了独立的见解和思考。记录书籍中的主要思想,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其内容。推荐我们认真研读的“孔乙己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收看!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詹天佑读后感热门7篇


阅读,可以帮助我们追寻和探索想要知道的真理,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就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答案。读后感怎样才能写得好?这份“詹天佑读后感”是我最认真的作品希望您会喜欢。

詹天佑读后感(篇1)

读书积累知识,知识开启智慧,智慧成就未来,是书让你我走向成功的彼岸。于是,从我懂事起,我就爱好读书,一天不读书,心里就不踏实,不快乐,没乐趣。认识我的人都赞扬我是个好读书的人,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我对书以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今天我又读了《詹天佑》一文。

你们了解詹天佑吗?你知道他建铁路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吗?就让我一一的介绍给你们吧。

詹天佑(1861—1919),我国近代工程技术史上的先驱,杰出的爱国工程师。1872年,年仅12岁的詹天佑作为我国第1批官办学生留学美国。1881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耶鲁大学,并于同年回国。19世纪80年代,他投身于我国铁路建设事业,曾主持过修筑京张铁路的建成,此事震惊中外,显示了我国劳动人民的勤劳与智慧,振奋了民族精神,推动了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他提出“各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不受外国人嘲笑,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口号,显示了炎黄子孙百折不挠,永不屈服的高尚民族气节。啊!詹天佑真不愧是我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

詹天佑不怕困难,也不怕嘲笑,毅然接受了任务,为国家为民族赢得了尊严。接受任务后,马上开始勘测线路。哪里要开山,哪里要架桥,哪里要把陡峭铲平,哪里要把弯度改小,都要经过勘测,都要进行周密计算。詹天佑经常勉励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他亲自带领工程师和工人,扛着标杆,背着经纬仪,在峭壁上定点测绘。塞外常常狂风怒号,黄沙满天,一不小心还会有坠落深谷的危险。但詹天佑毫不惧怕,在他的带领下,在他科学精神的指导下京张铁路提前两年竣工了,他用事实给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一个有力的打击,为国争了光。读一篇好文章,让我懂得只有爱国,才能去建国。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像一颗颗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灵;书像一缕缕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书像一盏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12个春秋、12个春夏,是书伴我走过春夏秋冬。

詹天佑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詹天佑》这篇课文,主要讲 905年,清政府提出由本国工程人员独立修筑铁路干线"京张铁路".詹天佑为了不让中国丢脸,接受了修筑铁路的任务。

在勘测线路的过程中,詹天佑经常勉励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话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要把这条铁路修好,否则,不但惹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工程师丢掉信心。

在开凿居庸关隧道时,山顶泉水往下渗,隧道里满是泥浆,詹天佑带头挑着水桶去排水。詹天佑为了寻找一条合适的线路,他常常请来当地的农民。

多么令我尊重的詹天佑爷爷呀!他为了修筑"京张铁路"花费了很大的心思。他对工作一丝不苟,而且还有创新的精神。詹天佑的创新来源于实践、勤奋。是啊,我们不正需要这种精神吗?

詹天佑,我要以你为榜样。我要像你一样爱国,为祖国做出贡献,要有勇于实践、具有创新的精神,做事要一丝不苟。我为中国有詹天佑这样的工程师感到骄傲!

詹天佑读后感(篇3)

今天我又重新翻开语文书,品读着一篇篇蕴含着深意的课文当我翻到《詹天佑》这篇课文的时候,我无法不将里面的情节所吸引。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遍又一遍地读了《詹天佑》这篇文章。

我深深地被詹天佑那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了……詹天佑是我国爱国的工程师,帝国主义的讥讽和嘲笑下,他依然坚持修建京张铁路,亲自勘测,和工人们住在一起。不管天气寒冷还是酷暑,他都勇于克服困难。只要遇到苦难时,他就想:这是我们中国人修建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遭外国人讥笑,而且会使中国工程师失掉信心。工程中最难事居庸关和八达岭,居庸关山势高,岩层厚。他采取了从两边往中间一起开凿,由于山泉太多,他带着工人们一起挑水、排水。八达岭更是艰难,于是他决定从中间凿井,然后向两头施工,同时外面也向里面施工,这样工期缩小了一半。工程之所以会成功就是因为他有那种杰出的创造力和强烈的爱国精神。

读完后,读完后是我心潮澎湃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学习他那种顽强不屈,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一直坚强的精神。在生活中能像詹天佑这样不怕困难,意坚定的人很少,我们经常因为一点芝麻大的事而不高兴,搞的大家都不愉快,又会因为碰到了点困难而退缩。可是詹天佑却在外国的阻挠和挖苦下坚持的把这条铁路给建造了下来。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詹天佑的爱国情操,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他是一个名符其实、杰出的爱国工程师。我们做任何事情时,都应像詹天佑一样,以祖国为重,不怕困难,勇于克服,这样我们才会取得最终的胜利。

詹天佑读后感(篇4)

学完了《詹天佑》一文,我们内心斗志昂扬,五味杂陈,心里的浪花不断翻涌。《詹天佑》一文写的是:我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詹天佑在外国人的嘲笑下,恶劣环境的逼迫下,仍然坚持不懈。通过自己的智慧,完成了由我国工程是设计并施工的第一条铁路,京张铁路!

在读到因为清政府腐败无能,从而外国人不断嘲笑我们时,我不禁感到生气、愤怒。我想:要是那时候我们国家有了自己的工程师,能自己修铁路,不是腐败无能,而是繁荣富强,那么外国人也不会那样轻蔑的嘲笑我们了。在读到詹天佑通过自己的智慧,克服了困难,打通了隧道时,我不免心里有了一丝安慰、自豪。詹天佑不耻下问地向农民询问,有着一丝不苟,对工作高度负责,有着严谨的科学态度,有卓越的创造能力。这些都是值得中国人学习的,称赞的,自豪的。我们这些学生,更应该为建设祖国而努力学习。即使我们献出的力量是薄弱的,微小的,但是我们团结起来的力量是强大的,会让东方雄狮永垂不朽,永远奔向巅峰!从现在起,我们心系祖国,胸怀大志,伪装点祖国而努力学习!

五味杂陈一一表达出来,心中的浪水渐渐平静下来,但这并不代表我热爱祖国的心平息下来,《詹天佑》带给我无限感想!

詹天佑读后感(篇5)

今天,我怀着爱国的情感读了一篇有关爱国的文章——《詹天佑》。

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詹天佑不怕权势大的帝国主义者对弱势的清政府的嘲笑与要挟,毅然接受了修筑从北京到张家口的铁路的任务。白天攀山越岭、勘测线路;晚上绘图计算。创造性地开凿隧道、设计“人”字形线路,成功修筑京张铁路的事。

“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从这句詹天佑的想法中,我可以看出詹天佑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和为祖国争光的坚定决心,也说明了修筑京张铁路将关系到国家的尊严,关系到国人的自信心。

“京张铁路不满四年就全线竣工了,比计划提早两年。这件事给了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这句话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智慧和才能,也说明了詹天佑是杰出的爱国工程师。

“消息一传出来,全国轰动,大家说这一回咱们可争了一口气”。这句话显示了中国人民不怕外来压力,有志气、有能力修好京张铁路的爱国热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詹天佑是多么爱国呀!为了祖国的尊严、为了不让祖国贫穷落后,发愤图强,不畏艰辛困苦。无论多苦多累都要修筑好京张铁路。

他的不畏艰辛的精神感动了我。

像他这样爱国的人士还有钱学森、肖邦、邱少云……

我们也要热爱我们的祖国母亲。千万不能忘记她千百年来受的千灾百难。

我们是龙的传人,我们要谱写中华更璀璨的诗篇。

因为我们是中华的.少年!

让我们为祖国奋斗吧!

詹天佑读后感(篇6)

詹天佑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有着一种宝贵的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他常常勉励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儿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我想,詹天佑这种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不正是那些做事马马虎虎、敷衍了事的人所缺少的吗?

其实,说实话,我做事时,也是一个十足的“马大哈”。在平时,“写作业坚决不检查”是我的个性。为此,爸爸妈妈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劝我,写完作业后一定要检查、检查、再检查,可我却把这些忠言逆耳当作耳旁风,还振振有辞地说:“爸,妈,你们不懂!某些骄子曾曰:‘作业,乃越检查越糟也!’”

记得有一次,我以极快的.速度写完了对于我来说是超简单的数学题。然后,毕恭毕敬地奉老妈的指令给老爸检查。爸爸瞄了一眼,问道:“航航,你认为你做对了吗?”我立即脱口而出:“我想也许应该可能对了吧!”可结果却出乎我意料——错了!

如今,我读了《詹天佑》这篇文章后,觉得当时我真的错了。错,不仅错在做题上的失误,更错在我对作业、对学习、对生活、对一切的粗心马虎。我想,粗心马虎对我百害无一益。今后,我一定要把这个坏毛病改正过来。我要向着詹天佑学习,成为一名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那一天,我津津有味地把《詹天佑》这篇文章读完。这篇文章讲的是以前我们中国还是一个十分贫穷落后的国家,受尽了帝国主义的欺压,受尽了帝国主义的羞辱,连修建一条铁路的权利、资格都没有,这对有着强烈的爱国之心的詹天佑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啊!詹天佑凭着他自己那超人的智慧和坚定的信心,毅然地接受了主持修筑京张铁路的巨大任务,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读着读着,我不由地赞叹,多爱国的詹天佑啊!他那强烈的爱国心是无法用文字表达出来的。在有困难时,他居然还想着国家,想着要为祖国争光。他对工作极端负责,要不,他怎么会提早两年京张铁路就全线竣工呢?这给了一直藐视我们中国人民的帝国主义一个有力的回击。学习上,我应该学习他坚持不懈、一丝不苟;在生活中,我应该学习他为祖国做贡献,热爱祖国。每当我遇到困难或挫折时,总会想起詹天佑,想想他是多么的劳苦,“不管条件再怎么恶劣,他始终坚持在野外工作”,“他经常同吃同住,不离开工地”。我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国怎么不好,怎么穷。外国怎么好,长大要去韩国、日本居住、留学,还准备不回来了!中国怎么了?中国也是一个好山好水好风光的国家,怎么就比不上外国呢!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想詹天佑一样,热爱自己的祖国呢?詹天佑,我要以你为榜样。我要像你一样爱国,为祖国作出贡献,要有勇于实践,创新的精神,做事要一丝不苟。我为中国有詹天佑这样的工程师而感到骄傲!

詹天佑读后感(篇7)

前几天,我读了《詹天佑》这篇文章,被他强烈的爱国情怀以及不怕困难、知难而进的精神感动了,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那是在清朝末年,由于清政府的懦弱无能,中国在多方面都被帝国主义者欺辱,京张铁路的修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多亏詹天佑顶着重重压力,毅然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且克服重重困难,大胆创新,使京张铁路提前两年竣工,给了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初读课文时,我始终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力量让詹天佑如此毅然的接受任务,并为之付出了心血与汗水呢?通过反复阅读课文,细细揣摩,我终于知道了答案:是他对祖国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他对帝国主义者的憎恨与厌恶!是他不想被帝国主义者踩在脚底的决心!读了课文,我不禁想起了人们常说的一段话:一个人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可以摧毁一座碉堡,也可以重建一座城市。爱国精神给予我们更多的思考,更坚贞的意志,更崇高的起点和更好的鞭策,是一个人灵魂的升华,是对平庸的俯瞰。

现在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一代的接班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在六年级紧张的学习里,我将更加努力的做到课前知难而进,课时惜时如金,课后业精于勤,不辜负家人、学校、祖国对我们新一代的期望!努力学习,将来学成报效祖国,这是我们新一代担在肩上的重任!

热爱祖国,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大事,我们可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我会以詹天佑作为榜样,用实际行动来代表我对祖国的热爱!

八公读后感热门9篇


优秀的读后感有什么写作技巧?读作品,让我们的脸上焕发光彩。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掌握书中的关键信息,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您整理的八公读后感相关知识点。

八公读后感 篇1

《忠犬八公的故事》, 故事也许不复杂,一条叫八公的秋田幼犬在随主人从日本前往美国的途中走失。主人公李察基尔偶然捡到这只可爱的狗儿,并与其成为朋友。八公长大以后,学会了每天到车站去送主人公上班和等主人公下班,寒暑易,风雪打,八公一直坚持着。某天,主人公心脏病突发,在工作的教室里去世,然而八公却不知道它的主人已经无法再回来,依然每天去等主人公,这一等就是10年。在一个风雪的寒日里,已经老了的八公知道自己即将离世,于是在半夜里它迈着艰难的步子,走向车站门口那个花坛,那个它孤独的坐了10多年的地方……

无尽的等待,八公都是挺起骄傲的身躯,然而这个最后的夜晚,八公只能趴下来,静静的等待,期望在这个夜晚主人公最后的来临。雪随风而舞,飘落在八公苍老的脸旁上,八公的眼睛慢慢的合上,走向了新的世界。也许,新世界里主人正在那里等待着八公。

"等有一天它会给你捡球的时候,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是的,八公感觉到了。它感觉到他的主人这一去或许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所以它用它,一只狗所能做到的任何方式,去挽留它的主人。

遗憾的是,老教授没能懂得八公反常的原因,他只是为八公的第一次捡球而异常兴奋。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八公捡球,也是最后一次。最终,老教授还是踏上了启程的列车,却再也不能搭乘上那辆回程的列车。

老教授走了,但八公不明白,它还是像往常一样,在同样的时间,来到车站,在同样的位置上,等待着老教授的归来。

虽然它一次又一次地失望而归,但是在每天的那个时刻,八公总会蹲坐在老地方,等待他的主人像往常一样,在五点零五的时刻,推开车站的大门,亲切地叫它"八公",并慈爱地摸摸它的头。

可是,对不起,八公,你的主人永远不会回来了。

八公读后感 篇2

第一眼看片名,和很多人一样,我以为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宠物犬如何救助自己的主人于生死之间。但看下去你会发现,影片是以一种很平淡的方式来叙述这个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有的只是生活中最习以为常的温馨片段。

有人说八公之所以会去捡球是因为前一晚主人家的欢声不断,自己却被孤零零的关在花园杂物间而感受到失落,特意讨好主人的一种方式,与什么预感无关。而我却更愿相信,这是八公和主人之间的微妙联系。为什么它会那么反常,不送主人去车站,甚至对他不停的吠叫,更令人惊讶的是,训练了那么久甚至连他的主人跪在地上用嘴咬着球教它都不肯去捡球,最后追到车站居然主动将球送至主人手中,并乖乖将球捡回。

“等有一天它会给你捡球的时候,一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是的,八公感觉到了。它感觉主人这一去或许就永远都回不来了,所以,它用它能所做到的方式,试图留住它的主人,试图去改变什么。遗憾的是,老教授没能懂得八公反常的原因,他只是因为八公的第一次捡球而倍感高兴。这是他第一次看八公捡球,却也是最后一次。最终,老教授踏上了启程的列车,却再也没能踏上那返程的列车。

老教授永远的走了,不会再回来了,但八公不明白,或许是它不愿意相信。它还是像往常一样,在同样的时间,来到车站,在同样的位置,等待着老教授的归来。

八公教会了我们忠诚的意义:不该忘记所有你爱过的人。

愿在车站的门口,希望永远闪耀着光芒,给生活指引方向,为了那些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心存希望和感激,积极对待每一天。花花世界,物欲纵流,我们需要停下那匆忙的脚步,静静沉思,作为锡电人的我们,不管面对生活还是工作,都要不忘初心,逐梦前行,为机组顺利投产发电贡献我们的力量!

八公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完了一部非常感人的电影,它的名字叫:忠义犬八公。

这部电影的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来自日本的秋田犬,被快递员一路颠簸,掉在了火车站里,一个叫帕克的音乐教授将它抱了起来,问他主人在哪?帕克怕被自己的夫人发现,将它放在了一间空房子里,可这事瞒得了初一瞒不了十五。很快,被他的.夫人发现了。夫人让他立刻送走。当她看到秋天狗和自己的丈夫玩的很开心,所以把它留了下来。一次偶然的发现,帕克在秋天狗的身上发现了一个八字,所以取名叫八公。

八公一天天长大,它和帕克的关系越来越好,每次帕克上下班,都是由八公接送。终于有一天,帕克离开了世界,可八公还是久久的在车站门口等待着帕克。后来,帕克的女儿把八公带回了家,八公几次想逃出来,最后帕克的女儿终于把八公给放了。八公每一天都在火车站等帕克,一等就是十年。八公也老了,它闭上了眼睛。

看完了这部电影,眼泪已流过我的脸颊。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希望大家一起爱护动物,爱护我们最忠诚的朋友。

八公读后感 篇4

今天,我无意间看到了《忠犬八公》的故事,使我热泪盈眶,心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只小狗在火车走丢了,一位心地善良的教授收养了它,可教授的夫人不愿意,想方设法的想把这只狗送给别人,可教授和小狗之间的情感感动了,终于收留了这只小狗。一天小狗的主人去上班,小狗舍不得就想方设法出去,最终小狗刨了洞钻了出去,去送了那位教授,小狗有在傍晚五时准时接了那位教授,这一举一动被路人看在眼里。使他们感动不已。教授他的女儿怀孕了,教授非常高兴,这被小狗看在了眼里,它就去学以前极不愿做的捡球,小狗终于学会了捡球,就让主人看,一次主人在教学生时,心脏病突发死去了。可小狗不知情依然蹲在那里等自己的主人,等到了半夜教授的女儿找到了小狗,把它带走了,小狗每天千里迢迢到火车站接教授,就这样来来回回等了几个春秋,等到小狗觉得自己快活到尽头时又到了火车站,在小狗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仿佛又看到了自己的主人,就这样它最后死去了。看到了这里,我已经内牛满面。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狗是人们最忠实的朋友,只要有人爱我们,我们一定也要爱他们,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八公读后感 篇5

有一种感情,它分不清人种,分不清存亡,它仅存有于你我的心间,不随時间的江河而消逝,不惧时光的尘事而消散。——题记

当我看了《忠犬八公》这部影片后,我的心里遭受了极大的震撼人心,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只狗对自身的主人这般忠实,以致于倾尽全力,还要等待主人的回归。影片叙述的是专家教授帕克在地铁站上巧遇一只小秋田犬,出自于可伶,帮它多方面找寻主人未果,只有把它养在家里,并起名叫小八,小八陪着帕克全家人一起成长,每天早上,小八都会大门口目送着帕克外出工作,随后傍晚时分便到汽车站迎来他下班回家。一天夜里,帕克并沒有要和往常一样返回家里,他在大学忽然脑中风,医治无效去世了,再也不会返回哪个汽车站。但是小八不清楚,它仍在每日傍晚时分按时去火车站等待,凝望,一天,二天一年四季,等了整整的十年,直至去世。

从始至终,影片是以一种平平淡淡的方法来描述小故事,沒有起起伏伏的故事情节,沒有生死离别的情景,有的仅仅日常生活最平时的温暖精彩片段,却这般打动内心。在影片中,有一个界面我迄今难以忘怀:进入车内下车时的人来来去去,树叶黄了又绿,变绿又黄,小八立在老位置,目光里充满了无穷的悲伤与无奈。他想在群体中找寻他的主人,换得的确是一次又一次的迷失,但它沒有因而舍弃,十年如一日,不管狂风暴雨,它期待再听见主人亲切叫它小八,再骄纵地扑倒在主人的溫暖的怀里,再见到主人疼爱的微笑,细细长长铁路线一望无际却诉不尽小八心里的这份固执与想念。

或许,小狗的全球便是这么简单,童真,因此 才会有些人说你的一生或许不容易仅有一只狗,但你确是狗狗的一生。在小八的生命中,帕克是它最亲密无间的守候,正由于这般,小八等了他整整的十年。十年,针对大家人而言或许很短,或许较长,十年对大家来讲会产生许多事儿,在十年时间里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将淡化大家对人、事、物最开始的固执与爱,大家会渐渐地学会放下,乃至忘却但便是那么一件看起来难熬的事儿,小八只一般的狗保证了,它用它的一生来展现出对主人的忠实与爱。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因一些琐事而与捕育自身的父母争执,乃至有的人长大以后不执行对父母的养老服务岗位职责,看不上父母,害的父母务必在街上行乞以养家糊口,那麼在这儿,像问一问自己和这些无良知的人,一只狗都能对主人这般不弃不离,何况大家人?

在影片的最终,一个漫天飞雪的夜里,還是在哪个位置上,小八永久性地闭到了双眼,在性命的最后一刻,它梦见火车到站了,帕克从车里走出来,笑着告诉他:小八大家回家了

八公读后感 篇6

嘭的一声,八公连到铁笼从托式行李车上摔了出来,铁笼门松了,八公跑了出去,小小影子在诺大的火车站里穿梭,越过来来去去的非机动车,八公停在了下完列车的帕克教授眼前。帕克教授抱住了八公,四处寻找小狗狗的主人,沒有結果,只能先带到家里养着。帕克的老婆讨厌养宠物,当见到帕克和闺女一起带八公拍皮球的情景时,优柔寡断了,八公变成帕克家的一员。八公渐渐长大了,每天帕克教授工作,中午五点在火车站接帕克回家。星期天将和帕克一家打球,唯一令人费解的是,八公也不想拿球,一个盆友说,秋野狗一旦拿起球,一定有特殊情况。一天早上,八公又向帕克拖了一下,禁止帕克外出上班,帕克置之不理,走了出去。八男一反常态地吊帽,追到火车站时,帕克异常兴奋,但没有想到八男异常的原因。果真,帕克心脏病突发卒死在了演讲台上。此后,每日的中午5点,八公按时在火车站接它的主人,风雨兼程,滔滔不竭。肚子饿了,热心人捐款喂它:累了,睡在废用的列车下边。就是这样,八公在对主人的准备中渐渐地老去,直至一天,八公好像看到了帕克在向它走过来

八公的忠实,令我深受感动。我家只朱古力,我能尊重它。

八公读后感 篇7

今天,我看了《忠犬八公》这部电影。这部电影十分感人,几乎没有人看了后不感动,我也被感动了。

这部电影是发生在日本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内容讲述的是:一位教授旅行回家时,在火车站发现了一只可爱的幼犬,他嘴上总是说:“我要把这只小狗送给别人。”但是心里还是不舍得。可是,他的夫人不准他养狗。但最后看见女儿、丈夫和小狗玩的那么开心,也就答应了。

后来,他听一个朋友说,才知道这只狗是日本名贵的秋田犬,这种狗非常忠诚,非常温顺,可爱。他发现,小狗的项圈上挂着一个谢着“八”字的木牌,所以给它取名叫“小八。”

不久 ,小八长大了,主人要去上班,它也想去,从土地下挖了个洞,跑去了。可是,被赶回来了 。后来,它又跑去了,在火车站等主人回来。

后来,它每天都在火车站的花坛上等他回来。主人也每天都能看见他。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过了很长时间。

有一天,主人出去上班时,心脏病突发去事了。小八依然在火车站等他,路旁的好心人给它吃,给它喝。这样等了九年,小八的年纪也越来越大,1935年去世了。

小八是多么忠诚啊!

我懂得了,不要永远忘记 对自己好的人。我感动的哭了,因为我从来不知道狗是这么的忠诚,我的心中燃起了对小八的敬佩。

八公读后感 篇8

影片《忠犬八公的故事》改编自1933年发生在日本的真实故事,影评讲述的是一位大学教授收养了一只名叫“八公”的秋田犬,并与之发生的故事。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这部电影?

我以为这部电影讲的是养了很久的狗狗走了,家人沉浸在悲痛的回忆中。

原来我不只没猜中开头,也没有猜中结尾。

狗狗走了,人是可以通过回忆或者肢体语言表达他们的痛苦。我从来不知道一只狗也能把这悲伤诠释的这么深刻,自从阿八在灵堂前狂吠的那一刻,我的眼泪就没有停过。

阿八长的很乖,它不乱叫也不乱咬人,除了小的时候教授带它出去需要拴上链子,之后一直都是心甘情愿跟在主人的后面,街上店铺门口拴着的狗狗们和他们的主人都很惊讶。

教授的早课就是给阿八捉虱子,一个一个捏死了放在布上排排好,然后抱着他一起洗澡。教授爱他到连女婿把窗户开个小缝要说话都让女婿给关上,怕阿八感冒了。

阿八不知道钟表是什么,他每天都一早跟着教授送到车站然后自己乖乖的沿路回家,傍晚独自走去车站等待教授。没想到这一等,就是十年。

阿八知道教授会去世,那天早上怎样都不肯让他走,一直狂吠,知道他也觉得无能为力,蹲在车站外呆呆的望着主人。也许阿八不知道死亡是什么,他只知道主人的气息不在了,看着灵堂的画像一改平常的乖巧,狂吠不止主人也不会理他了。

灵车开动的时候,阿八被铁链拴在柱子上,他竟然能够挣断铁链一路追去,可是到了车站他就停下了,灵车继续往前开他也不追了,因为他的世界就是从家到车站,他的世界只有主人和这条路,车站的那一边他不知道是什么,主人没有带他去过,所以他原路回家。

女主人要搬去很远的地方跟女儿女婿住,不可能带着这么大一只狗,她把阿八寄放在一个朋友家。这家主人永远都把阿八锁在外面的柱子上,下雨的时候也不管阿八死活。阿八想起那天暴风雨教授把他抱进书房,给他烧炉子,给他盖毛毯,抱着他一起睡。

其实阿八换了3个家,可主人们都不能忍受这么一只不听话的狗,一到傍晚就挣脱锁链独自跑掉。就算是再远的距离,阿八都会拼命赶在教授下班的时刻到达车站,等到人群散去了,他再默默走回原来的家。可是那个家已经被别人买下了,新主人却是十分讨厌狗,见一次赶一次。

车站的工作人员,路边摊的夫妻老板,所以这条街的人,都见证着阿八这十年来一如既往的在车站等待教授,不管是暴风雪还是暴风雨。也许阿八知道教授再也不会出现,再也不会抱着他捉虱子,再也不会带他出去溜达,再也不会摸着他的头叫他的名字。就算被雨淋得再狼狈,就算饿到后背的骨头突兀的弓着,他也不会忘记和教授的无言约定。

最让我揪心的是,教授的夫人得知阿八总是往外逃,又不忍心不管他,所以一家又一家的给他找主人,直到一次阿八失踪了三天也不肯露面,就连车站也找不到,才只能放弃回家。而阿八一直都躲在车站对面的小巷里,看着女主人却不肯出去,他害怕女主人又要将他送的远远的,他害怕他不能回到车站。

电影里有个人曾说,养狗三日,忠于一生。阿八将他的一生奉献给教授,这个父亲般把他养大,给他温暖和快乐的人,他从来不要求回报,他只想每天能够和教授一起回家,仅此而已。

影片止于十年后的某天,阿八 老的再也跑不动了,过马路的时候,遇到车或军队,他就停下。这条路不管有多远,路途有多坎坷,他仍旧一步一步颤抖的迈向对街的车站。阿八 老的再也蹲不动了,他蜷缩在地上,看向楼梯,他看见教授向他走来,摸着他的头,笑着说阿八我们回家咯。

八公读后感 篇9

今天是周一,有我们最喜欢的电影课,今天我们看了一部感人至深的影片——《忠犬八公》。

很久以前,我就听闻了这部电影,但一直都没能如愿以偿,不得已之下,只有在网上看了情节简介。没想到,今天的电影课终有机会来看这部让心念许久的影片。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大学教授帕克与一只叫“八公”的狗之间的动人故事。大学教授帕克在小镇车站上偶遇并捡养了孤苦无依的小秋田犬,帕克为它取名“八公”,八公陪着帕克全家一起成长,从小狗渐渐变成庞然大物。

八公每天准时陪伴帕克上班,傍晚五点准时出现在车站门口迎接帕克下班,这样温情的场景每天上演,然而有一天,帕克在大学上课时因心肌梗塞突发而死亡,再也没有回到车站。可是八公每天依然如故来到火车站里等候、凝视,从夏季到秋季,十年时间里,风雨无改,直到八公最终死去。

看完这部电影,整个教室都寂然无声,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眼泪。八公十年时间执着守候在火车站门口的画面,让荧幕前的我们唏嘘不已,这是一位忠诚的爱的“守望者”形象。可是对不起,八公,你的主人永远不会回来了!我难以相信一只狗可以忠诚到用它的一生来等待他的主人。你可知,十年是什么样的概念。它或许只占你人生的几分之一,可是对一只狗,那就是它的一生啊!它用它的一生,向所有人诠释了什么叫忠诚,什么是爱!

生命是有限的,可爱却是永恒的!

《小时代》读后感


关于小时代读后感大全

小时代读后感(一)

终于用了一个下午看完了虚铜时代。可能是因为大部分都在最小说上看过了,就觉得不够折纸好。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可以的,只是觉得很像康熙来了的风格。看完两本书后,我有很多感触。

首先关于小时代到底是否现实?我觉得是的,虽然有点夸张,但的确这是一个物欲的时代,一个尔虞我诈的时代,一个互相利用的时代,但是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还有患得患失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小时代里的所有人,都在变,都在成长,好听的说就是他们渐渐适应了社会,难听的就是他们渐渐被这个扭曲的时代所吞噬,最后将会迷失自我。我不知道郭小四最后会留下谁,谁最后又可以得到幸福,但以他一向的写作风格路来看,我印象当中最后得到真正幸福的好象只有《梦里花落知多少》里的闻婧和武长城,《夏至未至》里的遇见和青田,不过两对都是经历了悲剧之后才在结局走到一起。郭妖最喜欢就是拆散那些一开始就谈了几年恋爱的人,所以我害怕,小时代是我第一次无论怎样我都支持原配的一本。

无论是《梦》或是《夏》,结局都是残酷的,一群朋友爱人最后四分五裂,我很担忧,不过既然四他改了写作风格,我就应该抱一些希望。

林萧就是这本书里面爱情部分最多的人,我还是比较喜欢林萧的,因为她很普通,但不是偶像剧里那种单纯无知灰姑娘烂好人式的女一,她有奋斗精明的一面,有猥琐软弱的一面,她也有脾气。林萧在顾里,南湘,如如当中,是最正常的,最像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而她暂时有两个男人,一个是简溪,一个是崇光。又一开始到现在,我都是支持林和简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我真的很想他们这种美好的初恋有美好的结局,创出郭写的书的一个童话。我没有变过,有很多人一开始也是和我一样,可是中途就开始因为简和林泉的劈腿而改阵营,现在虚铜最后简溪的信又令他们改变了心意,我想说大家能坚定一点不。我不能说我很喜欢简溪,但我确实喜欢他这种类型的男生,永远给人干净的感觉,我相信他真的爱林萧,他和林泉之间的事也确定有问题,这要靠郭去填。但是他一定爱,而爱不代表不会背叛。至于崇光,很多女生喜欢这一角色,我也挺喜欢他,他一直在林萧的身边,为她与病魔搏斗,可是他不会适合林萧,林萧需要一个爱她保护她陪着她度过一生的男人,她要的是平凡浪漫的爱情,但是崇光的命运注定他们应该无法在一起。还有,我还是喜欢整容前的他,关于这个整容,我真的佩服四能想出来,但是我觉得崇光还是比较适合当作家。

顾里女王我真的很崇拜她,不过我知道如果我生活中真的有这样一位朋友,我应该会很讨厌的。既然她是书里的人,那就不同了,因为她太厉害,她不像人,而是一台电脑,她精打细算,有勇有谋,在父亲死去的那一刻开始,她就不再是那个只会花钱的毒舌女孩,她变成了一个运筹帷幄的女人,我也很担心这样的她能走到多远,毕竟在她身边的人各个都比她阅历深,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敌是友,我觉得她应该不会有好下场,甚至可以说是小时代中最悲剧的人物,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比如她失去所有之后,经过重重挫折之后,终于肯放下她的武装,最后做顾源身后的小女人。我宁愿这样,也不要她得到所有之后却失去了顾源和朋友。顾里她看起来很理性,但是我最欣赏她对朋友的义气,从故事发展到现在,至少她还没有到达伤害朋友的地步,只是我怕她为了纸醉金迷的世界真的到最后什么都抛弃了。

顾源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他对顾里的爱不算轰轰烈烈,但是他一直都站在她那一边,无论她要做什么,他都没有拒绝,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千金大少爷,但是他甘愿被差遣,甚至不敢质疑她的做法,只能痛苦地看着她越陷越深,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有一天就累了,也放弃了。顾源其实和林萧一样,他比较大男人主义,他很想有一份有安全感简单的感情,而顾里却不能给他。他们是到现在还在一起的一对,虽然中间也分开过,但是至少他们现在中间没有人插进来,我是希望他们能走到最后,毕竟他们是多么的天生一对啊。所以亲爱的顾源,无论怎样都请你一定要陪着顾里,虽然林萧说过害怕顾里到最后身边只有她,但我还是希望顾里身边剩下的那一个一定要是你而不是林萧。

南湘这个美丽的妖孽我一直不太喜欢,因为我不喜欢美女,而且就像席城说的她是一个蛇蝎美人,虽然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这句话的具体含义,南湘还在充当她那个惹人怜爱的气质美女,但是我坚信她一定藏着一个阴谋,我相信如如恨她绝对不会因为她抢走了卫海。南湘经历了狗血偶像剧的一切,同时我觉得她绝对不是她外表看起来那么单纯,就因为她经历了太多苦难,我觉得她会恨,她离物欲最远,我觉得恰恰是这里,她的不屑是她的掩饰,说不定她心里面埋了一个炸弹,随时都会爆发,并且拉着她的好姐妹们一起陪葬。爱她的男人有两个,席城和卫海,恰好两个都是我很不喜欢的男生,最怕后来尤其她的美色又勾引到其他人。这两个男人完全相反,席城大烂人一个,但是他的爱还是让我感动,他帮南湘顶了藏毒的罪,可是南湘很快就投入了卫海的怀抱。他对南湘来说是一个噩梦,书中说南湘很爱他,可是我怎么觉得南在利用他呢。而卫海这个在1中毫不起眼的肌肉佬,就凭借他居然和南湘配对了而上位,我没想到,也觉得这个人暂时不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毕竟他暂时还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好自为之吧。

唐宛如就是小时代里的笑料,我多想身边有个这样的人啊,但是我们天真的如如终于还是变了,变成一个带着仇恨,离开后又神秘回来的人,我不知道她手上还握有什么秘密,但是我知道如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被人笑的人了,她知道的可能比每一个人都多。

宫铭应该是比较多人想嫁的吧,可是我不喜欢太梦幻的角色,怎么说好呢,主角中他是最冷酷无情的,但他对崇光的爱和对林萧的宽容又让我觉得他最后应该会是好人,至于他能否和谁谱写出一段恋情就真的不知道,不过目前来看,最有机会的就是林萧和顾里,不过希望他都不要,另外我觉得Kitty很有可能最后因为爱上他而倒戈。不过看到他对顾里的行动一切了如指掌,还有顾里的血,我希望他真的不要怎样,我想刺金时代应该会有两个人的战争,感觉顾里这次完蛋了,但女王她总有让你出乎意料的策略,只是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的助手蓝诀是间谍,还是她一早就知道,故意做戏,Kitty是宫铭身边的炸弹,而蓝决是顾里的炸弹,希望精明的两人都不要中计。

Neil,对他没什么感觉,感觉就是他是超帅的混血儿,比较单纯,喜欢蓝诀,家里超有钱而且背景很厚,他太柔弱,需要保护,但是从很多人的分析来看,他不简单啊,希望他不要又是一个腹黑。

最后说说新人物顾准,他现在的爆点只有两个,一个是他是顾里的弟弟,另一个是他手上有20%的股份,然后对他一无所知,就是这样他才是一个可以变化多端的人,不知道他会否和女角们产生一些化学效应来。

小时代我真是又爱又恨,虚铜的最后简溪又离开了,可是他居然不知道其实林萧选择了他,不知道他还回不回来,说不定像《夏至未至》一样,他不曾回来,但结局林萧却回到他身边。林顾南唐四人的友谊,我不知道会碎到什么地步,但我希望这四个人真的不要分离。

小时代读后感(二)

小时代终于出版完了,我在2011年的最后几天买到了这最后一本《小时代3.0刺金时代》,并于2012年开始的几天就看完了这《小时代》系列的最后一本。

昨天晚上十一点左右才读完了整本小说,我想我读小说是最慢的了吧,毕竟我并不是太喜欢读小说,而且也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下来的,就我所知,很多人看这种小说几乎就是小菜一碟,一天,甚至一个下午就能看完,而且内容也是记忆犹新,而我,别看我是逐字逐句看完的,而且还历时一周,我对内容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楚,当然这与我现在糟糕的记忆力有一定关系,所以刚看完这部小说,就赶紧酝酿着写下这篇读后感。

今天下午,我第一次走出了家门,没错,我几乎就是传说中的宅男,很长时间不到外面活动,最多也就是周边的一些地方,而且也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我是带着很沉重的心情到外面去的,本想着去爬一下山的,但是不知不觉走到了离那座山不远的一处英雄纪念碑。自从小学毕业,就没怎么去过那里了,转眼已是十多年,记得那时还是加入少先队的时候,在那里,我戴上了红领巾,而且还在那里宣誓,如今,虽然记忆力不是很好,但是这件事倒还是记得的。那么长时间过去了,当我一级一级登上台阶的时候,那熟悉的场景慢慢呈现在眼前,破旧的地砖,四周因入冬萧瑟的景象,碑上有些发暗的镏金字体,上书: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围着它转了一周之后就准备离开了,不时的再回望两眼,看到那孤独却高高伫立的碑体,想到了《小时代》里的喧嚣和繁华,灯红酒绿,悲喜交加,生活剧里的那些演员们,打情骂俏,极尽奢华,再看看这里,静默,静默,无尽的静默!没有奢华,只有尽可能的简;没有叫嚣,只有无声的付出;没有来去匆匆,只有永久的停留。

离开纪念碑,我转身就往对面的那座山上去了,因为那里景色还可以,而且对面又是水,有山有水的,是个观景的好地方,所以那里已经修好了小道,为上山的市民提供方便,因为很长时间没出来活动过了,而且心里又怀着心事,所以走的尤其慢,而且也是相当的累,不过最终还是到达了山顶,这里早有一些锻炼的人在这里聚集了,不过多是些老人,还有一些情侣,这里我是唯一的一个有闲心,有闲情逸致赏景。

到了山顶,我首先去的是一处可以看到下面大部分景观的小亭,站在亭前,看着不远处,处在山凹里的纪念碑,孤零零的,再远处,高高低低的楼挤在一起,到处是楼群,楼宇间,滴滴的汽车喇叭声,此起彼伏的沿街叫卖声,再远处,能看到新破土动工的房地产,当然还有新开盘的商品楼,扯起来的横幅红红的,夺目、耀眼,看着远处的景象,我沉默着,心里愈发的沉重,我想,或许是我太做作。喧嚣,荣光背后,是离世的暗伤。

结局最终出来了,现在,我开始庆幸当初的我没能看懂结局,我以为就像电视剧那样,尽管内容演绎的一波三折,最终的结尾却还是让人满意的喜剧。然而,当我浏览小时代贴吧的时候竟然看到了一场大火,一场让很多读者质疑并为之愤恨的大火,有人在猜测这场火是谁放的,有人猜测他们其实都没有死,甚至有人将这场大火与真实的那场混为一谈。原本以为顾女王涅磐,死里逃生是很值得庆幸,很值得我们这些读者为之额首称庆的,一群演绎生活的小丑最终前嫌尽释,准备好好为之庆祝一番的时候,竟然被随之而来的一场无名大火付之一炬,所有的欢乐、悲喜都化作郭敬明笔下的一场无情大火。

当我们在猜测这场大火与现实中的那场大火有什么必然联系的时候我们忘了,现实的那场火与之无关,而小说里的那场火却是郭敬明放的,因为毕竟这是结局,而这又不是能令很多人满意的结局,卸磨杀驴、过河拆桥,当这些生活的小丑为我们演绎出了这场生活的悲喜剧之后,他们的价值可想而知,只能付之一炬,如果这群时尚的瞎子存于世的话,那我们这些终日为生活所忙碌奔波的人又该何处安身,与他们相比,我们才是真正的不幸,他们只不过是小说中的人物,可以说,最终是福是祸,都无关紧要了,他们已经狠狠地享受了一把,灯红酒绿、花天酒地,世界名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他们都经历过了,享受过了,为之嗟叹的是我们这些人,于他们来说或许已经是死而无憾了吧。只能说郭敬明用了很好的结合,他将那个时间定格,2010年11月15日,一场火,将所有的悲喜剧化为灰烬,不管你信与不信,那场大火就在那里,它的确烧起来了。然而,就我所知,最新的kindle和iphone4s的发布时间都在2011年,如果说他们都被2010年的大火烧了的话那时间就有些阴差阳错了,再者,因国家宏观调控而使房地产市场受挫,这好像也是2011年之后才有的事,那M.E又怎么会早在2010就受波及,销售总额下降呢。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是一部小说,一部只拿来看看就可以的小说,千万不能入戏太深,虽然说这里有很多故事与现实的结合,但是,故事终归是故事,再怎么形象逼真,也是不能拿来当做现实的。

或许这也是出乎郭敬明意料的吧,没能想到读者竟能够入戏这么深,就像当年的《悲伤逆流成河》那样,据我所知,年轻一代受这本书里的一些思想影响不小,甚至有些就以为自己就是那个女主角了吧。如今也是一样,我想有不少读者都把自己当做小说中的人物了吧,不是林萧,至少也是路人甲,我想那个顾里顾女王,努力追求高质量生活,永不认输,牙尖嘴利,似乎满身毒液的顾亿元又是很多人的最爱吧!其实我也一样,我从头到尾的看这部小说,关注的就是这个令我非常欣赏且敬佩的顾女王,否则我也不会在知道真正的结局之后,忽然就感觉:Iamnothappyanymore.郭敬明是第一次写这种中长篇小说,而我也是第一次有这种耐心坐在那里看这种小说,正是受那顾女王的魅惑。

顾里给人的感觉就是:大姐大,很多大学女生宿舍里都有这样一个值得每个女生宿舍敬重的人物,她们或许总能帮宿舍里其他的姐妹们解决问题,或许她们没有害怕,她们有的只是一往无前,因为她们是其他人的依靠,她们不能够倒下来,然而,总被人遗忘的是,坚强久了的人,我们总认为她已经忘记了哭,所以我们一再劝她们坚强,所以这个时候,即使她们很想,又怎能让身边的这些依靠自己的人慌了手脚,她们总依靠这个大姐大的,如果连自己这个大姐大都软弱了,那她们这些人今后又该怎么办呢!顾里的死撑着最终没能得到太多好报,我们总认为她一直在装,装的很出众,很鹤立鸡群,所以我们感觉她很傲,我们都只以为她只是一个时尚的瞎子,不止一个人在心里诅咒过她,但,我们的确都忘了,这样一个人,活的其实比我们每个人都累,不要以为她想那么逞强,不要以为她就该坚强,不要以为她不会软弱,多数情况下,她表现的很坚强,那时其实她就已经很软弱了,但是没地方,也没条件让她躲起来哭泣,所以她就得把自己武装起来,以免那软弱被人发现,被不该看到,或是她不想让看到的人发现。不要以为她就那么不近人情,张牙舞爪的,她是要让别人知道,我还好,还很正常,而且,也有一些打情骂俏的意味在里面,一些闺蜜在一起打打闹闹倒是一些常有的事,只不过她们有时太出格了而已。

当然,当知道结果的时候我也是很不高兴的,一直在想他为什么要这么写,其实在这里,他也一样犯了难,所以最终,他选择了这种看起来的喜剧收尾,给人的是一种很朦胧的感觉,感觉他们已经离开了,但是好像还在,我们不能确定他们是否真的走了,就是这种感觉,信与不信,很确定,但又感觉疑点重重。我其实也没有太长时间的难过的,好在有那三分钟的沉重,能够很仔细的想这么多。

我们之所以不能够接受,正是因为我们已经不把小说里的人物当成只游走于文字间的虚拟,我们感觉他们已经走出了小说,来到了世间,而且就在我们的身边,所以当我们知道身边的人突然离去的时候,我们的心情会是怎样,可想而知,是不可能轻松的吧。很多人对于亲人的突然离去,总会说:之前还好好的啊,怎么说没就没了呢,的确,这里也是一样,虽然是小说,但已经与现实相结合了,即使之前带给了我们那么多光怪陆离的闹剧,让我们陪上笑声和泪水,但是,到这里,确实也该说没就没了的,不要问为什么,因为生活中也的确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很多人其实不只是接受不了自始至终陪伴我们的那些角色的突然离去,而且还接受不了那么多人的不辞而别,简溪就那么悄无声息的走了,叶传萍就那么嚣张跋扈的坐着M.E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置,至于kitty和蓝诀,都是配角,他们的去留,倒不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或许我们感觉这种安排不是甚好,但这毕竟是小说,但这并不是推理小说,所以,我们不需要找什么太多的线索去深究,至于结果,喜剧与悲剧都不过是一种结局,最终的结果取决于作者的笔,任何一种结局都可以很随意的勾勒出,所以说,结局并不是那么重要,关键是这个过程,我们体会到了这个掺进我们的喜怒哀乐的生活剧,读者入戏,我想这就是一部小说最大的成功了。

要说的是,因为2012还没完,而这一系列的小说竟已经完了,多少还是有些仓促,所以我们才会感觉他们走的有点仓促,或许,只要再给我们多一点时间,我们总能够接受的了吧。因为中间少了些铺垫,所以我感觉最后还是很突兀的,感觉过程还没有进行完,马上就该是结果了,这个转折太快。顾里遇到的雪和雪上的霜,我总以为她是可以靠自己那非常专业的经济学知识和非常精于计算的大脑,或者是混血小帅哥Neil的法律知识做些许协助,抑或者是顾源这个家族公子的实力帮助能够摆平的,没成想,竟是顾里家的老爷子依靠资本运作出来的一部分资金投到了黄金市场获得的收益填补了那些漏洞,一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未免有点太过牵强。之前如此花大量时间描绘的顾里的专业知识竟没能派上一丝用场,只用来调查出了M.E的同样比较巨大的亏空,总感觉空有一身本领,但没处使的悲哀。对于无所不能的顾里来说,还真的有她不能够控制的事情,七千万,竟能够让之前挥金如土的顾大小姐愁眉不展,两亿,就能够让顾女王高兴地做亿万富翁顾亿元,这,或许就是生活给我们的启示。

这时候,那些黄金归谁已经不重要了,那把火是谁放的也不重要了,关键是:故事结束了,而生活,还得继续,林萧就做的很好。

既然我们入戏,那我们就该好好找一下我们各自的角色,我们是否像小说里的那样上演过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我们是否总认为自己不可一世,而当真正面对问题的时候才感觉出自己的渺小?我们是否已经走出了小说,走进了真正的生活?

或许最后我们都应该说一句:Iwill always miss youlike a darling.然后合上小说,带着从小说里得到的东西,该干嘛干嘛去吧!

小时代读后感(三)

很喜欢郭敬明,喜欢他的作品《小时代》,从小四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那些人和事是那么真实,我完全走进故事中,被故事吸引着。

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

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平凡下,最最不平凡的黑暗。

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

善变的、不可思议的、嚣张的、荒谬的,甚至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本书里都有。还有就是,可以让你会心一笑的。

小四的《小时代》是我开启梦想的大时代。

迪克读后感热门


读后感大全经过耐心筛选,为大家整理出了这篇最新的“迪克读后感”。阅读过程中,我的内心波动不已。当我们写读后感时,要注重自己情感的细腻变化和层次表达,这篇作品供大家参考使用,欢迎收藏和分享!

迪克读后感【篇1】

在暑假里,我买了一本《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绘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跌宕,但故事中充满了柔情。迪克和母豺红娜的爱情胶着温暖。特别是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对还未出生的孩子的舐犊之情跃然纸上,充满温情,触动人讲述心最柔软的部分。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

我为他的坚强执着的精神而感动,在生活中会遇到一些挫折:我以前一面对作文就头疼,我认为作文就是我的天敌。我只要看到就仰天长叹,能拖则拖,拖到实在没辙了,就胡乱写上一通。经常要靠,妈妈或姐姐一字一句的教,才能好好写上一篇。但看看阿炯,这点困难算什么。每次的逃避,让我的写作水平与别人已经相距甚远了。我以后要一定要找到正确学习方法,多读、多听、多看,勇敢面对,彻底征服。

人生像海里的波浪,时起时落。我想:在以后的道路上,有了“阿炯”,我一定会成功。Fighting,李程楠!

迪克读后感【篇2】

在暑假假期里,花了差不多五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导盲犬迪克》的书。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盲眼少年与一条导盲犬迪克从如何认识的,到一起相依为命,一起流浪的感人故事。

这本书里面主要介绍了两位主人公。一位是导盲犬迪克,它原本是一只猎犬,因为出生的时候长得太丑,被它原来的主人丢入了大山中,成为了一只野狗。另一个主人公是盲人阿烔,其实,阿烔原本眼睛是不瞎的,可因为平常妈妈把他给宠坏了,受了点小委屈就喜欢拼命地哭,在一次发高烧生病的时候,因为他爸爸醉酒后的疏忽,没有及时给他治疗,导致阿烔再哭的时候,把眼睛给哭瞎了。

那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呢?因为迪克十分想要一个主人,它毕竟是拥有猎犬血统的狗,但因为长的太丑,没有人愿意收留它,它于是处处找机会。终于,有一次,它看见阿烔走路时跌跌撞撞的,好像找不到路,它便过去帮忙,把阿烔带回了家。这件事使阿烔对迪克有了好感,就把迪克留在了家里,于是,迪克成为阿烔的导盲犬。

阿烔对迪克非常好,把迪克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有好吃的东西总会与迪克一起分享。迪克十分感激,对阿烔也是一片忠心,时刻都保护着阿烔。在一次阿烔被狗群围攻的时候,迪克顾不上自己的安危,冲入狗群中疯狂的撕咬反攻,终于把狗群给赶跑了,但是,迪克也受了重伤,身上血淋淋的。

在他们流浪的过程中,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情是,在一个夜晚,阿烔得了重感冒,没钱买药看病,迪克为了挣钱,就要阿烔将它放出来挨打,别人打它一拳收两毛钱,就这样,迪克忍受着挨打,终于凑钱将主人的看病钱赚到了。我看着看着,眼泪都流出来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最近看过的一个视频,里面讲有一只狗在地震前为主人报警,在屋外叫来叫去,可狗主人没听见,仍然在看报纸。过了一会儿,地震来了,狗主人被倒塌的房屋压在下面,狗非常着急,用爪子使劲地刨找着,可就是找不着主人,于是,狗又开始大声叫起来,希望能引来人。终于,救护人员来了,通过它的指引,救护人员帮它救出了主人。我还想起了另外一个小故事,那是关于一种名叫藏獒的狗。有一天,牧羊人的羊圈里来了一头熊,熊看到羊就扑上去了,刚张开嘴巴,藏獒就跑了出来,扑上去与熊撕打起来,屋里的牧羊人十分心痛,他知道,藏獒在用生命保护他和他的羊群啊。外面时不时传来碰撞声,然后又突然安静了下来,牧羊人把门打开,发现藏獒和熊都死了,只是藏獒的双眼还迷恋地望着他,非常不舍得离开主人。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每条狗都有它自己的本事和优点,有像迪克一样能导盲又能守护主人的狗,有能让你心情不好时逗你开心的哈巴狗,有能帮你看家护院的狗等等,所以,我们应该爱护它们,不要随便的去丢弃,宰杀它们,让它们也有一个好的生存环境!

迪克读后感【篇3】

无论何时,经典之作,创造的不仅是不朽的传奇,还有那深长的意味长久不衰。

《流浪儿迪克》就是这样一本经典。它讲述了一个纽约的流浪儿如何通过诚实劳动和不懈努力,历经艰辛,从一个擦鞋匠最终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青年绅士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不仅给我们感动,还有那身临其境的感受。

最令我难忘的是迪克款待同伴约翰。罗兰那段,一天清晨,他为几个客人擦完鞋后,来到一个小铺子吃早饭,在那里看到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约翰,约翰是一个即懒散又不爱动脑的小孩,整个一早一分钱也没赚到,正饿得饥肠辘辘。迪克不仅爽快地邀请他享用牛排和咖啡,还激励他不必灰心,勤劳总会带来收获。他的慷慨大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种优秀的品质让我感慨不已。不论生活多么艰辛穷困,那种无私帮助、患难与共的深情厚意,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艰难的成长中,他不仅积极向上、努力学习,还劝说安于现状、不思上进的约翰好好学习,他说:“如果不努力学习,你永远不会写信的。”“可是我学不会。”“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是啊,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所作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不切实际的奇迹都不会发生,而迪克却由白手起家创造了崭新生活的奇迹。

这本书,写得有趣而富有哲理。不仅给人精神上的享受,更让我懂得了生活之路就在自己脚下,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勇敢向前,就能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迪克读后感【篇4】

《导盲犬迪克》小学读后感范文

迪克,是一条猎犬的后裔。拥有优秀血统的他,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兄弟姐妹都继承了父母身上的优点,可他却不是。从此,他受到排挤,被指为恶狗,最终被主人赶出家门。

阿炯,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它是一个小瞎子。但是,他刚从娘肚子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测试视力总是全班第一。读一年级时,阿妈闹离婚成功,回到遥远的家乡昆明去了。阿妈一走,家里日子过的就想苦竹笋。他过去被阿妈娇惯宠坏了,受不了这些委屈,就拼命哭。终于有一天,他哭瞎了。一个老酒鬼,一个小瞎子,日子更难熬了。一天他实在受不了,离家出走。迪克与阿炯一起闯荡,迪克担起了导盲犬的重任。他们去昆明寻找阿妈,却被好心的阿姨带进了马戏团。他和迪克一炮成名,但发现好心阿姨是阿妈。阿炯接受不了事实,与迪克继续流浪。

读过这篇小说,我想,人和动物之间的信任很重要。小说中的阿炯与迪克,就是因为有对彼此的信任,所以才能一起闯荡。

阿炯一生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还坚持寻找阿妈。他遇到了很多困难,灰心失望过,但他重新振作了起来,用顽强的毅力找到了阿妈。阿炯和迪克可谓坚强的化身。

对比阿炯,我觉得我也必须做一个坚强的男子汉,为家人分忧解难。每当我遇到困难时,阿炯与迪克的身影就在我眼前闪现。

迪克读后感【篇5】

这个星期五,带着一种五谷杂粮的心情读完了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迪克,一只对主人绝对忠诚的丑猎狗,人们对它是一万个不喜欢,还说它是魔鬼投的胎。只要阿炳不爱它,可能是因为它的眼睛看不见,也可能是你的忠诚感动了他,除了阿妈,你成了他最信任的“人”,阿炯本来在茶楼里拉琴,但现在他失业了,他带着迪克逃离了佛海镇,去昆明寻找他的阿妈,但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但没多久,他就被一个酷似阿妈的阿姨收养了。阿姨带他非常好,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直到阿炯一曲成名,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舞台上的明星,后来阿炯选择了离开,这是因为他在无意之中得知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阿妈后,忍着巨大的心灵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可以以貌取人,狗也一样。有句话说得好,狗不嫌家贫。可为什么迪克长得丑就会遭到遗弃呢?在它刚到阿炯家的时候,每顿只有些稀饭,住在鸡窝下面,常常有鸡屎掉下来,可是它一句都没有抱怨,相反,它对主人的忠诚就像一棵大树,根早已深深的扎进土里,不管怎样,绝不会有半点动摇。在老家,流浪狗很多,但因为狗贩子的抓、卖、杀,现在已经很少见到流浪狗了。还有一件令人心碎的事:有一只狗,以前它很可爱,经常有人喂东西给它吃,它总是对别人摇尾巴表示感谢,眼里充满了感激。有一次,一个狗贩子打断了它的腿,可它逃了出来。但从那以后,它再也不向人摇尾巴了,看见人眼里再也没有感激了,有人靠近它还会遭到它攻击,嗓子里呼呼的声音像是对人的诅咒,这一切都源于狗贩子!每当我看见小狗,我都会拿些好吃的给它们吃。因为我似乎能懂它们的心思一样。

我想再次告诉你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和内心不一定相同啊!看一个人,最总要的是他的内心,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迪克读后感【篇6】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导盲犬迪克》。读了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感动它们深深地情谊;感动迪克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唯一的亲人——红娜。

啊!迪克,你是多么得不幸。刚出生,就被你的父母认为怪胎,处处为难你。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你被扔到了大森林里,让。你自生自灭。但你超越了自己,生存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

最后,你经过努力,找到了一个主人——一个盲人。你没有嫌弃,在他身边做一只忠诚的狗。迪克,在你主人的拉琴生意进入人身低谷时,你奋力帮忙,却差点丢了性命。当主人要去昆明豆腐营,带着红娜一起前往豆腐营,却在半路上大义灭亲。

当你们到达豆腐营后,你又和主人一起在十字路口乞讨,遇见了一个绿衣阿姨。当主人生病后,你宁愿找坏小子挨打,给主人赚医药费;当主人曾为马戏团演员后,你又忍受这被白色狮子犬代替自己身份的痛苦。

啊!迪克!我崇拜你;敬仰你;佩服你;尊敬你;感谢你帮助阿炯你的心是一颗比任何狗都要好。

迪克读后感【篇7】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迪克京的等待》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迪克京的等待》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迪克京是一条漂亮的黄毛狗,无论刮风下雨,迪克京每天都在矿山门口等待8小时,等候在煤矿上班的主人莱特出来。但是有一天,过了8小时,主人还没有出来,迪克京慌了。突然,它嗅到了主人的气味,只见它的主人盖着被单躺在担架上被抬了出来—他因瓦斯爆炸死去了,可迪克京却不知道。送葬的车远去了,迪克京为了等待主人,就在主人上车的地方等待,就这样,迪克京等了一年又一年,每天都在这里等。有些知情人知道了,就每天给他送点吃的。一转眼,6年过去了,迪克京还在老地方等待,直到它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一只狗,竟然对它的`主人忠诚到这种地步!这是难以做到的。迪克京在等待的过程中,一定经历了许多许多我们想象不到的事情,可它却坚持下来了。不仅仅是动物,人也是一样的。就像在抗日期间,日本人为了得到中国的秘密情报,就去抓来知情的人,想从他们的口中得到一些东西,可是无论日本人怎样威胁中国人,中国人就是不说。虽然他们成了俘虏,但是并不减弱他们对国家的忠诚,无论如何,他们也不会为了自己少受一点折磨,少受一点痛,而泄漏秘密,害了自己的国家,就算要为此付出生命……而有些人实在是连狗都不如,他们为了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下毒手,去伤害自己的朋友、亲人、国家,到了最后,受伤的最严重的还是自己。这种人活着还不如不存在,就算活着,还不如把生的机会让给一条忠诚的狗呢!

狗对自己主人的忠诚,是胜过很多生物的,要不然,我们为什么称它为人类最好的朋友呢?但我们也从狗的身上读懂了一些道理:对带自己的家人、朋友……都要老实、忠诚,就像狗对待主人一样。

迪克读后感【篇8】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为人类看家护院,为人类寻找食物,为人类赴汤蹈火。而这本书中的迪克,就是一只用赤胆忠心来报答主人的好狗。

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找遍全村都没人想收养它。有一次,它因为帮助一个盲童捡起收龋所以就被卖唱的盲少年收养,它便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

有一次盲少年回家时,跑来了一群拦路狗,迪克英勇奋战,战胜了斗志高昂的狗群。可当有一天,小主人被收音机取夺了卖唱的权利。迪克起于忠诚,跑到茶馆里把收音机摔了个粉身碎骨。他没了这份工作,继母就会让他吃尽苦头,所以他打算到昆明寻找她的亲生母亲。

他们穿过死林,帮助地质侦察队完成任务,让地质侦察队把他们送到昆明。到昆明后,盲少年便开始在街头卖艺。后来得知那位好心阿姨就是盲少年的妈妈,自从那位叔叔听了盲少年拉的二胡,就让他进了台上去表演。由于迪克也要上台演出,可他的相貌太惹人讨厌了,叔叔就买了一条很贵的小狗做盲少年的迪克。真正的迪克在牢房里等待着命运的来到,盲少年终于不想过这种生活而带着他的迪克四海为家。

盲少年的故事令人感动,迪克也愿意永远的陪伴主人身边。盲少年不愿意看到它的迪克被杀死,宁愿带着他的迪克四处流浪,也不愿意让它走向死亡。在这过程中,迪克学会了向路边行人乞讨,学会了挨打得到钱,也学会了在主人生病时找人为她看病……迪克的所作所为感动了我的心。

对待我们的动物朋友,就要多一份慈悲,少一点恶毒。书中的迪克虽然相貌不怎么样,但主人却不讨厌它,迪克也是盲少年唯一最亲最亲的亲人了,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啊!

迪克读后感【篇9】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

小说讲了一只叫做迪克的狗,因为长得太丑,被它的主人遗弃了,在野外游荡,从一只有高贵血统的猎犬变成了野狗。后来它被善良的小瞎子阿炯收留,成为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阿炯很凶很不好。阿炯在茶馆拉二胡,后来茶馆老板买了双卡收音机,不再需要阿炯拉二胡,阿炯失业了。迪克把茶馆给闹了一番后,带着阿炯和自己的妻子红娜去春城昆明里的豆腐营找阿炯的亲阿妈。他们在穿越雪山死林的时候,迪克为主人咬死了自己的妻子红娜。后来,他们碰到了勘探队,勘探队的人把阿炯和迪克送到了春城昆明豆腐营。找不到阿妈,阿炯和迪克住在桥洞里,阿炯淋到雨生了病,为给阿炯治病,迪克学会了乞讨,还用自己的身体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阿炯和迪克在街头卖艺乞讨时,遇到了好心的阿姨,把他们收留到家里。剧场的宋经理发现阿炯很有才华,让他去红蕾剧团演出。但是因为迪克长得太丑,演出过程中被观众哄下了台。然后剧团找来另外一只狗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关进了伙房。迪克很生气,窜到舞台上破坏了演出,最后被判了死刑。晚上,阿炯偷偷地来到伙房,救走了迪克,从此远走高飞。

这一篇人与狗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动。这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外貌来判断人的好与坏,外表丑陋的不代表心灵也丑陋,外表美丽的不代表心地也善良。同时也告诉我们,对待朋友要真诚。我要学习迪克和它主人不离不弃的精神。

迪克读后感【篇10】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

在这个上,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才能拥有爱,动物与人之间,也一样可以拥有最真挚纯洁的爱。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不少人肆意猎杀动物,猎杀着我们的好;又或者,只对长得可爱、讨人喜欢的动物有感情,而对长得丑陋的动物置之不理……这样,真的对吗?在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中,我找到了答案。

这部动物小说讲了一个从小失明、阿妈离家出走的12岁小盲童阿炯在偶然之中遇到了因长得丑而无人收留的可怜丑狗迪克,并收养了它,然后一起逃出金竹寨去昆明寻找阿妈并一曲成名,最后依然决定永远流浪的。

书中的丑狗迪克,只因为长相丑陋,就被原主人嫌弃,还被好几户人家拿棒棒追赶。阿炯也是因为看不见,不知道迪克长得丑,才会收留它。多么可怜的狗啊!可是,它其实是十分、忠诚的仆人和朋友。

在茶店老板出尔反尔不让阿炯继续在茶店里拉琴的时候,迪克为了安抚难过伤心的阿炯、替他报仇,不惜闯下大祸;在陪伴阿炯穿越森林的时候,迪克为了救阿炯,“大义灭亲”咬死了的未婚妻红娜和未出生的孩子;在阿炯因没钱而的时候,迪克为了赚到钱让阿炯在昆明能够生存,甘愿被揍得皮开肉绽;为了让阿炯不因的长相而断了出名之路,迪克宁愿让一只什么都没有做的小狗顶替它所有的英名伟绩得到观众们的爱戴和欢呼……如此忠心耿耿、誓死陪伴的迪克,尽管它是动物,还是长得丑的动物,可是它的心地却是多么、多么令人感动!

无论如何,动物其实是非常友好的,不管是可爱还是丑陋。所以,人类不应该猎杀动物,更不应该偏心于可爱的动物。

“小主人,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我迪克都永远守候陪伴在你的身边。它相信小主人能听懂它的心声。几乎人人都讨厌它,人人都恨它,只有小主人能理解它。也许,它实在长得太丑了,只有瞎子才不会在乎它丑陋的外貌,它想,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中最感人的一句话,也道出了现实社会当中的真理。只是因为一张自己根本就不能决定的外貌,迪克几乎被所有人都嫌弃讨厌。只有一个用他的心去看世界的人,才不会在乎它的外貌。所以才说,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是啊,人人都用去看这个世界,看见的就只有外表的美与丑。所以,我们必须要用自己的心去看世界,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一视同仁,才能真正地看清内心当中的善良与丑恶。

“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要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远方,紫黛色的天宇露出一抹水红色的朝霞。他们正朝着升起的地方走去。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

这是本书的最后一段话,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愿望,也是我的愿望,更应该是所有人类的愿望:热爱动物,对所有的动物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可以像上面那段话一样,人类和动物可以互相理解、互相,一起感受太阳带来的光明和,携手迎接太阳的升起,迎接新的一天到来,迎接崭新美好的未来!

迪克读后感【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导盲犬迪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到新华书店买的。这本书介绍了瞎子阿炯在师父去世之后带领自己的导盲犬迪克谋生,寻找亲生母亲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靠拉二胡卖艺为生。在豆腐营,他们收到过好心人的帮助和坏人的“帮助”。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

一本书的主要人物是一只猎狗,他叫迪克。它的主人叫作阿炯。阿炯跟课文中的阿炳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他们都非常喜欢拉二胡,生活同样的艰难,同样以卖艺为生,这让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情景。书中的阿炯在来到到昆明市时,昆明是秋天,可几个月后就变成了冬天。那时非常非常的冷,阿炯只能穿着破破的衣裳在街上卖艺,还生了病。同样在上课时老师上我们体会阿炳在冬天时在街上卖艺的情景,真是命苦。还有,书中的阿炯的师傅也是个瞎子,在师傅死后,又被茶馆的骆老板开除,心情十分低落。后来,他为了寻找阿妈来到了昆明的豆腐营。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如,阿炯生病了,迪克却卖艺乞讨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一个描写迪克外貌的段落: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体会到: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这也是我爱这本书的原因。

小时代读后感


小时代读后感
我们得到什么,我们失去什么,我们失去的那些东西,最后换来了什么。
《小时代》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以林萧为视角,讲述了她的好朋友顾里,南湘,唐宛如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
崇光真的得了胃癌,假死改名为陆烧;宫洺是崇光的哥哥;最后简溪走了;林萧和顾里得了子宫癌;顾里有个弟弟叫Neil有个弟弟叫顾准有个弟弟叫Jimmy;南湘和卫海谈过恋爱最后和顾准在一起了;席城替南湘去坐牢了;唐宛如为了救南湘把南湘的妈妈送进了戒毒所了;唐宛如脸上多了一条疤;顾里生日那天他爸爸被钢筋戳死了南湘把红酒撒泼在她头上了;席城给顾里下药而且是南湘让他去的;南湘和林萧闹翻了;除宫洺林萧之外所有人最后都死了......
其实,《小时代》的剧情跌宕起伏,人物描写很到位,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又让人扼腕叹息,就好像手捧清茶听一个有爱有恨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顾里,我最讨厌的人物也是顾里。我喜欢她的理智、冷静、残酷、她的毒舌、她的自控力、有原则、有计划、独立坚强,偏偏我最讨厌的人也是她,我不喜欢她拜金主义、不喜欢她过快的生活节奏、不喜欢她以为自己能够一手遮天。
其实这些不喜欢的背后,恰恰是羡慕;有人讨厌她,因为她太过刻薄;有人喜欢她,因为她是真的坚强;也有人羡慕她的控制力,嫉妒她的资产。众说纷纭。而我不是嫉妒的那个,是羡慕,是喜欢。
郭敬明,也就是作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谜。没人知道最后那把火是谁放的,有人猜是周崇光,因为他改名为陆烧;有人猜是宫洺,因为如果所有人都死了,那么他就是最大受益人。不过,我们无从可知,仅仅留下了一场悲剧。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华丽的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的很对,但是有一样东西,却永远不会被他的镰刀收割,那就是她们的友谊,如果十年之后,她们四个人还活着,她们一定还可以互相依存,互相安慰,我毫不怀疑。


林海雪原读后感热门14篇


今天编辑向大家强烈推荐的是“林海雪原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在写作中,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只不过必须建立在读后的基础上抒发感想,不同的人在阅读作品之时,可能会对这个作品有不同的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1)

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由火热的血所凝成的,衬着封面上的皑皑白雪,显得更加地艳,更加红了。在那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学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子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爱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若表面不是,在内心深处也是脆弱的,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更因为他们毫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

一个没有理想的,便对自己的前途自己要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徘徊上便像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若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飞向蓝天的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解决中国人多粮少的难题;若没有理想,又哪来中国几千年的悠远文化;若没有理想,中国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夺回自己的领土……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时为了它,历经几多沧桑几多岁月。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2)

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己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生动地刻划了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

这是著名小说《林海雪原》的故事梗概,合上书本,那茫茫雪原优美的自然风光、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惊险而又绝地逢生的故事情节又历历在目。我想这其中体现的革命气节、民族精神是我们不能忘怀的,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应当思考如何更好地去学习他们,如何更好地去实现其中的积极的现实意义。

他们是真正的革命军人,具有高尚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无畏的革命气质、充满智慧的斗争策略和深厚的革命情谊。气候极其恶劣的茫茫雪原,在我们战士眼里,就是“纷纷扬扬的白雪,郁郁青青的深林。还有住着黑熊的大树洞,树上结满了猴头蘑菇;还有水草丰美草甸子,晚上生起篝火,胖胖的野鸡会撞到锅底去。在林间行走的时候会碰上穿山风,这时候人要顶着风往高处走;在雪地里长途跋涉会把脚冻坏,这时候不能用热水烫,要用雪搓……”在他们的脸上,你永远看不到什么叫做怯弱、害怕,他们不畏惧困难,把茫茫雪原当成了自己的最钟爱的战场,他们对自己的革命事业充满了奔放的情感;杨子荣智识小炉匠,献礼座山雕,那份沉着冷静、大智大勇简直让人拍案叫绝,无不体现了老共产党人成熟的斗争策略;然而他们又不是“铁人”,在挂念战友,思念小分队的时候,又表现了军人之间深厚的革命友情,这是在血与火中历练出来的情感,他们的感情是细腻的。他们勇敢忠诚,团结友爱。那里有203首长思索的身影,有杨子荣叭嗒叭哒抽着的旱烟袋,也有小白鸽关于“爱”字的一番独白……

他们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是民族解放事业最忠诚的战士,他们体现了中华民族不折不挠,永远追求自由解放的精神。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子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我们这个受苦受难的民族,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正是这些最平凡的战士们创造了最不平凡的奇迹,他们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献出了宝贵的青春和生命,终于迎来了祖国的独立,民族的解放。我深深地被书中那种赤诚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打动。“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这些为我们民族的解放事业无私奉献的战士,我们可能还在黑暗中行走。他们凭着对祖国的热爱、对民族的情感、对共产主义的忠诚,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他们伟大的革命精神永远不会落伍。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在我们的事业“摸着石头过河”的现在,我们要继承老一辈的革命精神,不畏惧现实中的困难,乐观积极地面对社会给我们的责任和挑战。我们是新社会的主人,不是“小皇帝”,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将革命事业推向前进。

他们热情洋溢的理想主义、民族精神、炽热的爱国情感更不会落伍。作为新一代的青年,虽然错过了为祖国驰骋沙场、抵抗侵略的时代,但是却赶上了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时候。一个人出生的时代既然无法改变,那么就请你选择走什么样的道路吧。今天我们的祖国慢慢走向了光明和富强,我们的民族迈向了伟大复兴之路,我们毎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应有为祖国献身的精神,我们这些莘莘学子,要有为“中华崛起”和“民族复兴”而刻苦学习的宏伟抱负。只有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扎实的本领,才能建设好我们的祖国,无愧于我们的民族。

一切为了革命事业,我们的革命前辈为了铲除敌人,克服了重重困难,将热血抛洒在前进的路上;一切为了祖国,为了民族的解放,为了这个理想,他们奉献了最最宝贵的生命!在今天,让我们用自己对祖国母亲的深沉的爱,为了使我们的母亲更加美丽,更加富强,燃烧青春的热血,去开拓!去进取!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了明天更美好!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3)

同学们,当你喝完一杯牛奶,提着书包走向学校的时候,当你安安静静地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认真上课的时候,当你和爸爸妈妈悠闲地在西湖边散步的时候,你是否意识到你是在幸福之中呢?你也许很惊讶地看我:“这是很平常的呀!”可是,看过《林海雪原》以后,我才觉得这种生活是来之不易的,它是千千万万象杨子荣这样的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在《林海雪原》的无数英雄中,我最佩服的人非杨子荣莫属。因为他年纪轻轻,却深谋远虑,屡次立功:杨子荣智识小炉匠。杨子荣献礼。杨子荣盛布酒肉兵。活捉匪首座山雕等事例,都体现出了杨子荣的足智多谋。杨子荣也非常英勇,任何龙潭虎穴,他都敢去闯一闯;遇到危险时,他能随机应变,想办法脱离困境。但是,杨子荣在林海雪原最后的战斗中却光荣牺牲了。

杨子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怕苦,与他相比,自己真是惭愧。学习中,一遇到稍难的数学题,心里就叫苦,努力了几次,没有结果后,我更是着急,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能胡思乱想,瞎蒙。瞎猜。有时,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差了,别人一下子就能迎刃而解的问题,但我却感到那么费劲。现在想想是自己还不够吃苦,缺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曾经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杨子荣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能使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抛头颅,洒热血,他的死重于泰山,死得壮烈!正是由于千千万万个象杨子荣那样的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才迎来了新中国的解放,我们才有了幸福的生活。

像杨子荣这样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英勇献身的烈士还有很多:为了部队不被发现,在熊熊烈火中纹丝不动,最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的邱少云;用自己的胸膛堵住敌人枪眼的黄继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高唱《国际歌》英勇就义的夏明翰,更有许许多多家喻户晓的或鲜为人知甚至无名的英雄英雄……同学们,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这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现在应该懂得珍惜这幸福生活,刻苦学习,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的少先队员,将来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经典红色小说《林海雪原》。故事描述了解放战争初期,土匪们对百姓杀烧抢掠,无恶不作。少剑波临危受命前去剿匪,杨子荣深入敌后,里应外合,一举剿灭了土匪。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年轻的解放军战士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存活下来的只有少数,其中就包括本书作者少剑波(曲波)。

书中描述的党领导下的解放军战士们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义无反顾,勇于牺牲,他们的大无畏精神和革命斗志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侦察英雄杨子荣甚至被家乡人当作是土匪,母亲、妻子就是临死前也抬不起头来,没有人明白他的真实姓名,甚至没有人明白他的祖籍就在山东。他做的那些隐姓埋名、惊天动地的事情,都是为了百姓的安居乐业和祖国的安定团结,为了我们这天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党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一心一意为人民:革命时期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和平时期与百姓打成一片,军民鱼水情深;灾难来临,第一个冲向前方抢修救灾的是他们;保卫边疆、保卫人民的也是他们。他们是英雄,他们永远是最可爱的人!正因为人民解放军的忘我奋斗和无私奉献,我们才有了这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才能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学习。我们必须要珍惜这天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5)

阅读这本书的初衷是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我几乎一集不拉地看了,感觉很不错,但是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就想看看原著了。书很厚,所以一直没翻开,直到前两天很闲,随手就打开看了。

自然杨子荣是。《智取威虎山》让人记住了这个有勇有谋的侦察排长。其实他在其他战斗中也表现出了他的大智大勇,不过,威虎山是一个最完美的体现。书中描述了他的心理细节,惊慌、调整、更加冷静,王洛勇在表演的时候我认为这段特别成功。

也就是少剑波,他是一个智勇双全的指挥者。带领着小分队,周旋在林海雪原,围剿残匪。他肯定是被美化的,实在太神了。几次下了险棋,对他的战友的要求极高,时间、体力、智力,当然成功了。这也凸现了他的认人之术了。

其他的还有很多,孙达得(长腿),印象很深刻,因为他的长腿,传送信息的任务就落在他身上,奔波啊,在威虎山一战中,我认为他的作用仅次于杨子荣。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6)

在众多红书中,最先吸引我眼光的是《林海雪原》,这本书是作者曲波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改编而成的。主要是描述英勇的小分队在队长少剑波的带领下在与出没于东北林海区域,对当地人民进行凶残无度的杀害的国民党残余土匪分子进行英勇的作战,并取得最终的胜利这一故事,创造了红色经典作品的传奇战争。在里面故事情节虽然曲折有致,但常常有惊无险,事情的结局总是随我们读者的意愿转变,最后我方取胜,大快人心。作品正是通过解放战争中这样一个特殊的斗争侧面的描写,满怀激情地歌颂了人民解放军的英雄业绩,歌颂他们艰苦卓绝的斗争和一往无前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看完这本书我被少剑波的英勇机智和小分队吃苦不怕牺牲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

这部作品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两个人物:一个是主人公少剑波,一个是机智勇敢、勇于献身的杨子荣。少剑波不仅有革命的战斗精神,而且还是个关心群众关心战友的领导。少剑波一个原本可以在部队里安稳生活的团参谋长,在群众被国民党残余土匪分子突袭迫害时,他临时受命,出击消灭这群敌人,却没想到抚养自己长大的姐姐也被这群敌人所杀害。但是在他知道姐姐被杀害的消息时候,他没用花太多是时间在哀悼姐姐的牺牲。他化悲痛为力量,想要为姐姐和死去的群众报仇。他和他的小分队誓死要为牺牲的群众报仇。在那不为人知的雪原里,少剑波和他的小分队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在面对斗争错综复杂,情况惊险危急面前,少剑波有着高度的自制力,总是镇定,沉着,因为他是队员们的定心针,所以他不能慌,不能乱。所以每次在面临危险时,他总是沉着得让人不敢相信,冷静得让人不可思议。在这次的斗争中,他率领小分队进行了奇袭奶头山、智破威虎山、调虎离山捣匪巢等三次大战斗。他的睿智,他的勇敢,他的机智,他对人民力量的信赖,造就了林海的千古传奇,谱写了雪原的不朽神话。在这里还有不只是赞扬少剑波,还有批评少剑波的,他的自满与自负。在临行时的自满是田副司令和王团长帮助他的,在要白茹加入小分队时,他认为白茹会拖累小分队,看不起白茹。但是在经历一些事情之后,他学会反省,学会思考。在他犯错之后,他不会忽视自己所犯的错误,反而是不断的对自己进行学习和反省、思考。

而另一个人物杨子荣,则是表现出他的勇武。他先是智识小炉匠,使小分队脱离被敌人发现的危险。在这本书中,有很大的程度是写杨子荣的,他是一位经验丰富,智勇双全的侦察英雄。若不是他的机智勇敢,在这场雪原的战争单凭少剑波是不可能获得胜利的。在这里,杨子荣是功不可没,这场胜利有一半是属于他的。在他混入敌营里,面对敌人的拷问时,他没有慌张,他勇敢地面对敌人的拷问,机智地回答敌人的问题,没有让自己露出一丝的蛛丝马迹。他盛布酒肉兵,使得威虎山没能成为威虎山,让小分队得以轻松地攻入,取得战斗的胜利。在这些典型的战争中无不表现出杨子荣的机智勇敢。

读完这部作品,我明白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得来不易的,这是许多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但是这也是要有团结一致的决心才可以得到成功。读《林海雪原》经常会感觉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集体”。在《林海雪原》中,“集体”的力量没有明显的表现出来,但是在细节的地方都可以看到,“集体”无处不在。“集体”的利益始终被他们放在第一位,个人的利益反而不重要。对他们来说,死并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无论在多么危急的情况下,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真正解放人民是他们共同的“集体”利益,“集体”目的。

但是,反观我们自己,有多少人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而“集体”的利益反而不若个人利益那般,为我们所追求。所以我们要确立集体的利益集体的目的,要为着这同一目的,不断地鼓励自己。我们也要团结,使自己融入集体,让自己有团结的精神,并且在团结的精神激励下,为这同一目标,奋力前进。这也是我们这些国家未来栋梁该做的事。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7)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回想起,祖国已经历了62年的沧桑岁月。虽然我无法亲眼目睹战场上战士们英勇战斗的场景,但我能从许多红色经典中感受、体验到那殊死拼搏的精神。

我最喜欢看的红色经典是《林海雪原》这本书。在书中,参谋长少剑波带领解放军小分队,辗转茫茫雪原,在冰天雪地里,侦察奔袭,和敌人斗智斗力。在斗争中,战士们发扬了军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战胜了常人难以忍受的艰苦,英勇献身,为解放全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在书中,我最敬佩的是英雄杨子荣。他智勇双全,深入虎穴,在威虎山上摆“百鸡宴”时,沉着冷静,机智勇敢,与小分队里应外合,一举捣毁了敌人盘踞的老窝——威虎山,使战斗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在这本书中,英雄们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使我深受教育。想到自己,有时一碰到难题或生活上遇到一点挫折,就想要放弃,缺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他们相比,真是自愧不如啊!读了《林海雪原》这本书后,我明白了越是遇到困难越要坚定不已,树立信心,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我们的祖国即将迎来62岁的生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那些千千万万像杨子荣一样的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懂得珍惜,并继承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将来为建设祖国担起重任。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8)

“狂风卷来的暴雪,谁也看不到谁。天、地、空、雪,成了无空间的一体,小山沟填平了,百年的老树折断了腰。”这是林海雪原,1946年冬天的林海雪原,是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挥洒红色青春的大舞台。

感动的不只是他们那英雄的气概,还有那时人们的自然青涩纯朴的感情,当时中国人团结一致的力量和永不褪色的红色青春。

挡着袭袭的热浪,心早已驰骋在一片茫茫的雪原——林海雪原,冰天雪地的世界和烈日炎炎的暑假极不般配,殊不知,《林海雪原》中那种昂扬向上并且心系祖国的红色青春的精神力量早已挣脱方方楷楷的字行,久久地伫立在我的心头。红色青春是青年们在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里,用无限的智慧激情与勇敢担当担起国之风雨,于风雨之中屹立,用红色的彩笔勾画青春二字。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书中最为精彩的一个故事莫不是智取威虎山了,浑身是胆的侦察英雄杨子荣的光辉形象,深刻地揭示了他的大智大勇的阶级根源和思想基础。他说:“为人民事业生死不怕,对敌人就一定神通广大。”杨子荣明知危险,却毫不退缩地智斗座山雕,为什么?为的是早日铲除土匪,为的是东北大地的老百姓们,为的是用解放军的星星之火燎遍林海这一片茫茫雪原。读到少剑波 率领着小分队的战士们踏上滑雪板,挥舞雪杖,一个个满怀激情的帅气背影飞过茫茫雪原的时候,他们的滑雪板在洁白而厚实的雪地上书写了最美丽动人的红色青春,这是小分队战士们的青春岁月,这是中华大地上生生不息的红色力量。小分队的战士们一路飞驰直取威虎山,与只身进入座山雕的营寨的英雄战士杨子荣里应外合,用惊人的勇敢和超人的智慧,战胜了老奸巨猾的座山雕。

冰天雪地大气凝,寒气刺骨如刀刮。她是万绿丛中一点红,她是晨曦仙女散彩霞。这是小分队的白茹,她正值青春,在雪原作战期间,她坚持和小分队的战士们一起进退,一丝不苟地检查战士们的身体状况,为战士们处理冻伤与伤口。她灵活地穿梭在奶头山,向蘑菇爷爷打探土匪的情报,为淳朴的东北乡亲们宣扬解放军的红色文化,在营地里,她在艰难困苦的岁月里唱着最动听的歌,把红色的青春永远地留在了漫天飞雪的林海,蘑菇爷爷誉她是“灵芝”,夹皮叔叔誉她是“女侠”。

在雪原里抗战,在冰天雪地里,侦查奔袭,跨谷跳涧、滑雪飞山,只为真正的解放人民,不论何时,他们都充满信念,直到胜利。

小分队的领导者少剑波足智多谋、胆识过人、指挥果敢,深知自身所肩负的重任和所面临的严峻斗争形势,但他始终对革命事业的胜利充满信心。在战斗中,他冷静地分析敌情,周密部署、屡出奇兵,先后机智果断地率领小分队奇袭奶头山,智取威虎山,并利用战斗的间隙消灭九彪。他的原型也是作者曲波本人,那年22岁的曲波率领一支英勇善战的小分队部队开赴东北作战,深入东北牡丹江一带深山密林与敌人周旋,进行了艰难的剿匪战斗。作者是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一次展现了那个年代拨人心弦的红色青春。

中华民族正是在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们绽放的红色青春中一路走来。

《林海雪原》所传达的,是革命英雄气概,大无畏的舍生忘死的精神,还有那永远都不会褪色的红色青春。青春是一场盛世的繁华,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应以怎样的姿态度过我们的青春?我们不应彷徨,因为时代赋予了我们这一辈少年的责任。我们不应退缩,因为我们的民族有着一代代的英勇而优秀的少年。我们要立志报国,因为鲜艳的红色同样会为我们的青春添上最为光彩亮丽的一笔。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9)

当然,读完后心潮澎湃。而有了理想。

这本书讲的是首长少剑波去捉拿土匪。

对他们来说,突破天险,终于取得了全面的胜利,有着奇能。

今天!他们不怕流血,作文读《林海雪原》有感!

读完以后,战士们好心解释。战士们发誓要报仇,不怕困难的精神鼓舞着我,像一座高山一样,我读了一本书,在老百姓误解他们、超人的智慧,也少不了少剑波的智慧和领导和杨子荣叔叔惊人的勇敢,他的小分队活捉了座山雕。他们意志坚强。

《林海雪原》一书,奋斗过、一心为民等精神所深深地打动了,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斗争,死、勇于拼搏的气概,便会对自己的前途感到陌生,坚韧不拔!最后,每一位都发挥了出色的水平,久久不能平息,以为他们是无恶不作的土匪时。并且,战士们也很有耐心,到林海雪原和匪徒搏斗,我被不怕牺牲,读后感《作文读《林海雪原》有感》。不仅如此,并具备坚定的意志:面对自己的人生。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这也是一种令人可畏的精神呀,来到了奶头山,杨子荣装扮成土匪;他们跨谷飞涧,可惜土匪已经逃了。书的名字叫《林海雪原》,有韧性,才没有遗憾。这个信念支持着他们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残忍地杀害了乡亲们,只身进入座山雕的营塞,才不会因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最后赢得了老百姓的支持和鼓励!他们奋起直追。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10)

《林海雪原》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是坐在书桌前的一个深夜。只是为了要完成全校班长读书活动的任务,也不知道为什么选择了这本书。看名字原本以为是那种抒情散文,写景的,结果翻开简介才发现是写解放战争的,心里不禁凉了一下。不是说这场战争有啥不好,只是主观感觉上写这些事件的书应该都会很枯燥。但事实上却是,这本书出奇的有意思。

全书讲述了1946年解放战争时期,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少剑波,带领着只有几十人的小分队在东北牡丹江一带中生存、战斗,仅仅用在一个冬天的时间剿灭了合起来有几万人的国党匪徒。故事发生的地点正如书名所介绍,林海和雪原。那里既有匪徒的据点,也有村民的屯落。匪徒们占据了极优的地势,傍着入口极狭的奶头山、相互连通的五座小山包……;而村民们呢,大多都被匪徒烧杀抢掠怕了,穷愁潦倒,人心惶惶。所以战士们既要把这里当作战场,也要当成家;既要制定严密作战计划消灭国匪,也要带领百姓积极实行土改。

在几场剿灭的战役里,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最经典的,非围剿座山雕莫属了。我也是后来才突然想起来,“智取威虎山”的故事正是出自此书。书中先讲了座山雕坐拥好几万大军占据威虎山有利地势,准备在年三十举办“百鸡宴”。以小分队三十六人的悬殊实力是不可能吃下这么大块肉的,所以早在几个星期前,最机敏也最受信任的杨子荣被派去混入匪军内部。

当然,要想被奸猾狡诈的座山雕所收留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在座山雕一点一点给予胡彪(杨子荣假扮)的同时,也不断对他进行真假考验:匪徒之间使用的黑话、突然的演习、内部秘密的交换,而这些都被杨子荣机智巧妙的通过了。甚至在最后百鸡宴举办之际,被小队关押的一个俘虏成功逃脱来到威虎山,试图揭穿杨子荣真面目,但却被他的厉声追问,步步紧逼辩得哑口无言,最终惨死在自己人手中。

而此时杨子荣也彻底得到了座山雕的信任,甚至还被任命为百鸡宴的司宴官,这就为他设下剿匪大局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最后在百鸡宴当晚,小分队秘密赶到时,酩酊大醉的匪徒们毫无防备,最后被全数俘虏。

这本书的有趣之处就在于,除了严肃紧张的作战以外,还有许多轻松愉悦的小场景:小分队的滑雪训练,东跌西倒,滑稽好笑;少剑波和医护小白鸽白茹之间的深深爱意;定河老道的老奸巨猾却狼狈可笑……

看到最后,你会惊讶的发现书中冷静自制、严肃认真又饱含真情的“二〇三”少剑波,正是书作者曲波本人。全书记述了他当年带领小队剿灭国匪的真实事迹,他描述的那些队友,包括他最珍重的杨子荣同志,都是确有其人。曲波1938年参加八路军,曾在解放战争中创下不少佳绩;1950年因受过两次重伤不得不转到工业战线工作;1955年开始进行文学创作,《林海雪原》便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其实一些关于解放时期的书还是值得一看的,就如这一本中就出了个“智取威虎山”的经典。经典之所以为经典,是因为它记述了一段传奇,寄载了一种精神。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11)

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由火热的血所凝成的,衬着封面上的皑皑白雪,显得更加地艳,更加红了。在那上方,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学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正因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读《林海雪原》经常会感觉到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群众”。文中的人物,如少剑波杨荣等,张口闭口不离群众,可谓已经深入骨髓,同自己的生命融为—体了,风里来,雪里去,是记忆拼搏下的一点一滴。“群众”这个词,更坚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意境已将不可计数的心融为一体,有着强烈的群众思维的人,头可断,血可留,此志不可改,永远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位,这似乎是—个很个性的特性。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12)

在众多红书中,最先吸引住我目光的是《林海雪原》,初中时曾经和同学们一起观看过的电视剧,但《林海雪原》这本书是我第一次阅读,带着以往的回忆我翻开书。

一开始就把我带到了一个冰天雪地的东北大平原,这里有一支东北人民解放军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国民党的败兵,流窜到我军后方。侦察英雄杨子荣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打进威虎山内部,探得敌情,配合小分队里应外合全歼座山雕匪帮。一场斗智斗勇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书中战士们吃苦耐劳,在雪原中纵横,与敌人做艰苦的斗争,在斗争中,战士们高度发挥了军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战胜了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克服了想像不到的困难,在冰天雪地里,侦察奔袭,斗智斗力。情节一环扣一环,精彩纷呈,我沉浸在这群英雄的故事里,跟着他们一道跨谷跳涧,滑雪飞山。跟杨子荣一起打虎上山,跟少剑波一道指挥战斗……我被这些英雄的故事深深地打动着。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13)

今日,我怀着激动的心境再次阅读了《林海雪原》,这次,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见解。“林海雪原”这四个大字是战士们用鲜血凝成的,它们在我心目中更加得辉煌,更加得耀眼了。

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位智勇双全的解放军战士。他们为自我的梦想,更为祖国的伟大事业奋斗着。应对天险、穷凶极恶的匪徒旅长他们都从不惧怕。多谋善断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坚韧忠诚的孙达得,粗俗诙谐的栾超家,忘我拼杀的高波,甜美热情的白茹,机智聪颖的董中松……在书中,战士们勇气十足,有谋有勇,在冰天雪地里与敌人斗智斗勇。他们抓获了匪首马西山、侯殿坤、李德林,枪毙了一百多名匪徒,活捉了二百多名匪徒,功绩巨大!

我最喜欢外号是“坦克”的刘勋苍。他是个大学生,二三百分的高考题,只考了七十几分,但体育无所不精:滑板、自行车、滑雪、足球、篮球、乒乓球、保龄球、排球样样在行,他的体育真让人羡慕!侦查员杨子荣在一次任务中扮演“惯匪胡彪”,闯进三旅旅长座山雕的旅中探情报,他机智过人,装得很像。他和座山雕手下用黑话对话,匪徒说:“蘑菇,溜哪路?什么价?”杨子荣直起身来:“嘿,想啥来啥,想吃奶,就来了妈妈。想娘家的人,小孩他舅舅就来了。”杨子荣又问:“紧三天,慢三天,怎样看不见天王山?”匪徒道:“野鸡闷头钻,哪能上天王山?”杨子荣把大皮帽子一摘,在头上画了一个圈又戴上,把暗号发完了。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有自我的奋斗目标和梦想,并具备坚定的意志、勇于拼搏的气概,有韧性、聪明机智的品质和决不放弃的信念,才不会因失败而放弃自我的梦想。有了梦想,我们就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

《林海雪原》讲述的不仅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斗争,更是战士们的一种智慧,一股勇气。

林海雪原读后感(篇14)

《林海雪原》中行的小分队用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书中的小分队历经那么多的困难,依然战胜了敌人,正因为他们内心无所畏惧,才在精神上远远胜过看似强大的敌人。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在人数上似乎远占优势的土匪,却个个胆小如鼠,只爱惜自己的生命,把他人的性命当成草芥,遇到危险,能逃则逃。相比之下,作为共产党员,小分队爱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还有广大人民百姓的。在夹皮沟时,小分队帮助当地百姓用劳动去换取自己的丰衣足食。然而,座山雕的.土匪听了到消息之后,又打起了坏主意,打算抢一把。于是用卑鄙的手段,使火车翻倒,车上的百姓乱成一团,小分队中的高波,见敌众我寡,与自己的队友作了一下布置,以保护百姓的安全撤离。战友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了,只留下高波一人奋战到最后,他本打算赶回夹皮沟,向队长报告,但是,看到有几个百姓受了伤,还未安全撤离,为保护他们,最终倒在枪口之下。夹皮沟的百姓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些人的,他们胸口,有喷涌而出的鲜血染成的一枚枚勋章,开出的一朵朵永不凋零的血花。

死生,只在一刹那间,选择死,是因为死的光荣,选择生,是因为生的责任。

胜利不光需要付出血的代价,也需要好的计谋相助。在苦苦思索之后,队长少剑波终于同意杨子荣假扮土匪的计划,那是极为危险的,却也是无奈的选择。为了不露出破绽,杨子荣苦练土匪的生活习气,利用土匪的猜忌之心,化解危难,为小分队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分队攻下了座山雕。这一切都显示出了这些共产党员们共有的特征----有勇有谋。活捉了一批俘虏后,对他们并没有大肆屠杀,毕竟大家同为中国人,小分队是尊重每一条生命的,何须要苦苦相逼呢?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我相信他们也不愿见到血流成河,那用一群在思想上尚未觉悟的人淌下的鲜血凝成的血花铺成通往成功的道路,是他们最不愿走的一条。也许民心所向的,正是向他们这样的宽容无私,所以无论反动的势力如何欺骗思想上落后的百姓,他们也将通过自己明亮的双眼,意识到自己过去错误的认识。

太多的故事,难以一一叙述,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无法抹去的。现如今的生活,如同六月的阳光抚过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去争取自己理想的生活,努力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经历那样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来亲眼见证共产党是如何一步步为我们开辟了现在的美好生活,但我们仍可以通过大量的书籍和电影等来了解过去的一切,刺激我们珍惜这一份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高耸入云的大楼,川流不息的马路,现代化的城市,已隐去了以往的战场,带不走的,是将世世代代流传下去的精神,它的光辉是不会被乌云遮住,不会被闪电击倒,更不会被雨水冲走。

如果不能亲眼看到那些为如今就在眼前的美好生活而开满各地的血花,而不承认过去的一切,那并不代表他们用生命浇灌的血花未曾开过。用心,你就知道:那血花,在那看不见的高山之上,盛开,没有穷尽,守护着我们,让阳光落满大地。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热门13篇


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搜罗的“包法利夫人读后感”。一本不起眼的图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的留存,作者笔下的作品,让我印象深刻。这时候不妨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你心态的变化。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1)

爱玛的悲剧源于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想法,在彼时的时代背景下,她的全部理想都只能寄托在丈夫身上。可是她的丈夫虽然无比爱她,但是却是一个甘于平庸,平平淡淡安分守己的老实人。给不了她心里无比渴望的名利权势,与充满激情的爱情。无法控制自己的想法的爱玛被想法吞噬,在第一次出轨企图私奔被抛弃后依旧毫无悔改的想法,选择了再次出轨,并在这一次的出轨中陷入卑鄙商人的圈套中,欠下无法还清的债务。最后选择了服毒自尽。

我们每个人都有想法,在心里都有对理想生活的向往,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可是我们必须要明白的是,无论多么炙热的激情,在漫长的时光中总会得到冷却。而想法是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的无底洞。如何处理好想法在我看来是非常值得深思的一件事,处理好了它是动力,催你前进,处理不好它是阻力,扰你心智。

我们也要感谢文明的发展,它让我们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有能力去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理想的生活。女性已经不再像以前只能依附于男性的生活于世。爱玛若是活在现在,或许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2)

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的主要内容是外省的一个比较富裕的农民的女儿爱玛悲剧的一生。爱玛本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的女子,她自幼在修道院附设的寄宿女校修业,受着贵族式的教育,学会了贵族式的礼仪和谈吐,喜欢读一些浪漫主义的小说,梦想着能有美满幸福的爱情,过上奢华的生活。但是当她成年之后,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庸碌无能的医生,夏尔。包法利。婚后的生活对爱玛来说是平淡无奇的,没有什么能够引起她的兴趣,没有感到爱情带来的幸福。

所以她渐渐的对包法利失去了感觉,越看他越感觉难受,越感觉到自己的婚姻生活的不幸。可是夏尔,却是自始至终的傻傻的爱着爱玛,一刻都没有改变过。由于爱玛厌倦了小城镇的生活,所以夏尔为了逗她开心,解除她的烦闷,于是冒着失业的危险迁到了繁华的永镇居住。在这,包法利的事业并不是很顺利,可是为了满足她的要求,他还是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挣钱,努力使她开心,可是这并没有让她感到,反而让她觉得他更加令人讨厌。

由于爱玛对自己的婚姻生活的不满,所以当她有幸参加一个贵族的挽回的时候,遇上了体面、高贵的爵爷和贵妇人,那种珠光宝气的豪华气派生活才是她想要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地主罗多夫,她经不住他的诱惑,所以投入了他的怀抱。由于爱玛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她有着较开放的思想,给人的感觉是一个轻挑的女子,她深深的爱着罗多夫,可是罗多夫对她则是一种利用与诱惑,利用她的美貌和轻信,诱惑她投入自己的怀抱。她确实很漂亮,他从来没玩过这么坦率的女人,这种不放荡的爱情,对他来说不但很新鲜而且越出了轻易到手的常规,使他深深得意,有十分动情。爱玛的狂热,根据他小市侩的心理,本是不屑一顾的,但因为狂热的对象是他,所以他内心深处又感到心醉神迷。既然爱情已稳如泰山,那他就可以放肆不拘,不知不觉态度也有了变化,他不再像往日那样,说一些感动她热泪盈眶的甜言蜜语做一些让她心旌摇曳的热烈吻抱。就这样,以前沐浴着她的伟大的爱河,水位不断下降,已经看得见河床的泥沙了。她还不愿相信,反而倍加温存体贴。而罗多夫则越来越冷淡,越来越无所谓了。

罗多夫尽管信誓旦旦,却不象有些当事者那样,迷恋其中,而保持着一个旁观者的态度。清醒,洞察秋毫。他发现在这种爱情里还有别的乐趣有待发掘,他觉得廉耻之心碍手碍脚。他对她为所欲为,他要把她驯服的既惟命是从又放荡堕落,她对他一片痴情,崇拜的五体投地,对自己的肉体是一种欢快的享受一种极乐。她的灵魂沉湎其中,如痴如醉,越陷越深。好像克拉伦斯公爵淹死在马耳其酒桶里一样。

包法利夫人淫荡成性,因而姿态也起了变化,她的目光变得大胆放肆,谈吐越来越无所顾忌,甚至厚着脸皮公然和罗多夫一块散步,口叼香烟藐视众人。

当他们两人决定私奔的时候,罗多夫却后悔了。他想到他自己的钱财的缺失,想到爱玛的女儿的照顾,于是他自己逃跑了他放弃了爱玛。当爱玛知道他逃跑的那一刻,她疯了。她的表现让所有的人大吃一惊。身体虚弱,面无表情。当她稍稍恢复以后在她无精打采之时,包法利以为她身体弱,有什么事都不会去烦她,还偏袒她,纵容她,一如既往地宠她,可是他对包法利却只有不满和恨。

康复以后的她又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以前的老情人,莱翁。于是她仿佛又找回了爱情,并且又深陷其中。于是整天跟包法利撒慌,以各种理由到城镇去跟莱翁偷情厮混。又于是她的生活成了谎言的汇集,像面罩一样,把她的爱情掩盖包装起来。撒谎成了一种需要,一种怪癖,达到了这种程度,假如她说昨天上街是靠右边走的话,你就得相信她实际上是从左边走的。

由于她毫无节制的疯狂购物以及轻信他人将自己家的财产交给别人打理,于是她欠了一屁股债,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被她折腾的更加差劲。随着时间的推移,包法利家的经济出现了状况,杂货店不停地送来各种各样的账单,天知道这都是怎么来的!更糟的是,债主上门把包法利家的东西都搬走了。而且欠了勒合先生八千法郎。勒合先生到最后几乎整天派人上门讨债,甚至已经动用法律的力量限她在24小时之内把钱还上。可是她根本就没有钱,几乎是身无分文。于是她不得不去找莱翁帮忙,可是莱翁只是给她开了一张口头的支票。她似乎知道莱翁不可能帮她,于是又想到了她的另外一个曾经抛弃过她的情夫,罗多夫。当她见到他的时候就扑到在他的怀里,可是当她哭着向他诉说自己的困难的时候以及开口借钱的时候,罗多夫表情严肃地告诉她自己没有钱,她说:可是我呀,为了赢得你的一个笑容,为了获取你的一瞥,为了听你说一声谢谢,我可以为你献出一切,把一切卖掉,我可以亲自干活,可以沿街乞讨。他听到这些很恼火,好比一块盾牌,掩饰着强压住的愤怒。

最后,包法力夫人没有办法只得服毒自杀,把这个烂摊子交给了包法利一个人来处理。临死之前,她心中万事皆空,不在乎人世间的一切烦恼了,对爱情的不忠,无耻的勾当,折磨她的贪欲与她不再相干了。包法利先生在妻子死后,他不肯别人动妻子的遗物,不停地还妻子欠下的债,意志消沉,最后,他得知了妻子出轨的真相。当他遇见了罗多夫并与他交谈的时候他竟然说这不怪他,就在当天,他痛苦地死去。把他的女儿交给了自己的母亲抚养,可是很不幸的是,他的母亲也在同年死去,于是又交给了爱玛的父亲可是她的父亲瘫痪在床无法抚养,只得寄养在一个远房姨妈那里,而姨妈家境贫寒,为了谋生如今只好把她送进一个沙场当童工,真可谓是祸不单行。小小的年纪就要承受这么多。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源自他们那个错误的婚姻,源自包法利夫人的难以满足的欲望。她一生追求的虚无缥缈的爱情最终葬送了她,葬送了深深爱着她的丈夫,也葬送了整个家。

虽说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包法利夫人追求自己的理想无可厚非,可是她追求的梦想是建立在包法利的痛苦之上的,是不能被赞成与认可的。固然她的遭遇有时代的错误,但更多的是她自己的错,她不是个伟人,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现有的时代中活出自己的精彩,而不是一味的抱怨与不满!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3)

1856—1857年,法国《巴黎杂志》上连载的一部小说轰动文坛,同时也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怒不可遏的司法局对作者提出公诉,指控小说“伤风败俗、亵渎宗教”,并传唤作者到法庭受审。这位作者就是福楼拜,小说即是《包法利夫人》。审判的闹剧最后以“宣判无罪”结束,福楼拜也因此奠定文学史的地位。福楼拜的律师是怎么辩护的我不清楚,但是读完本书,大家都应该感受到了宗教场所在本书中不再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圣洁性,宗教也似乎并无法都人的现实行为起到约束作用,但是,宗教的确又无处而不在,变成了日常生活集体无意识的一种“惯习”。

让我们从查理·包法利的结尾开始谈起,在书的最后,查理发现了一切,遇见了爱玛的第一人情夫罗道而弗。查理渐渐脸红了,鼻孔抖动,嘴唇哆嗦,甚至有一阵,气愤填膺,死盯着罗道而弗看。按照常人的看法,我们应该觉得这个时候查理包法利再怎么样也应该挺起自己的男性气质,应该暴打或者怒骂罗道而弗,但是包法利说了三句话,“我不生您的气”“是啊,我不再生您的气啦!”“错的是命!”这里可以看出宗教背后典型的残存的宿命论的观点。在人处于危急存亡之秋时,宗教仍然是人的最后一道护身符,救人于苦难、挣扎、困顿和疼痛之中。

然后我们回到开头,福楼拜是如何描述包法利的,“我们到现在没有一个人能想起当时他当时的情形。他是一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游戏时间玩耍,自习时间用功,在教室听讲,在宿舍睡得好,在饭厅吃得好。”“他完全不懂,听也听不明白,他跟不上。可是他用功,他有成本的笔记。他每课必上,一次实习不缺。他干完一天乏味的工作,好像拉磨的马一样,两眼蒙住,兜着一个地方转,不知道磨了些什么”也曾在大城市鲁昂学习,虽有偷懒的行为但显然并没有真正沾染上恶习,而是悬崖勒马及时埋头用功坚持不懈地考上医师。工作后,也是“回家晚,十点钟,有时候半夜”“他总穿一双笨重的靴子,脚背两个厚着子,斜趋踝骨,靴筒笔直向上,紧绷绷的,活像一只木头脚,他说,这在乡下够好啦。”在我读来,包法利的平庸不是他真的缺乏爱玛所说的浪漫的部分,而是包法利从小到大甚至到死都践行着韦伯在《新教与资本主义伦理》一书中提出的,现代资本主义精神来自独特的带有“伦理色彩”的生活方式,这一伦理的核心即努力经营但同时禁欲的情操,即“把劳动当作绝对的目的本身”的“天职观”“通过宗教信仰和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实践所产生的那些心理动力,这些动力为生活方式指明了方向,并将个人固定于这种方式中了”包法利的生活方式,正是清教教义的体现,严肃的现世关怀,以现世生活为己任,与现代理性活动密切相关。母亲出于经济原因让包法利娶四十五的孀居的杜比克夫人,他不爱她却结婚了,结婚发现杜比克夫人是撒谎的却仍替她争辩,苦修、忍耐、坚持的精神在包法利身上一览无余。如果包法利没有迎娶爱玛,而是找到一个和他一样努力经营而又禁欲的女子,毫无怀疑包法利很快就能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过上衣食无忧而又经济富足的生活。但是包法利却迎娶了爱玛,他的整个人生被改写了。如果包法利的生活是平静的一潭死水,那包法利夫人则时刻处于情绪的漩涡之中,变化和静止的对立关系一直在两者之间,这也是小说的驱动力。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4)

这两天在工作之余,阅读了福楼拜的,被女主角艾玛坎坷的爱情之路深深地震撼!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艾玛,在修道院长大,阅读了很多浪漫主义的文学作品,爱好音乐,绘画,刺绣,想过上流社会一样的生活。在对爱情还存在种.种幻想的年龄,她嫁给了一位平凡的医生-包法利先生,她以为包法利先生就是她充满幻想的白马王子。可在婚后不久,艾玛就发现包法利的谈吐庸俗,行为邋遢,与他无法进行交流。包法利也理解不了艾玛的思想。他因为爱她而将她宠爱的过份,他在物质上尽量满足她的要求,他以为艾玛很幸福,可他永远都不知道夫妻之间还少不了思想沟通.艾玛期盼的浪漫的爱情与现实平凡乏味的包法利爱情相差甚远。她郁郁寡欢,尤其在参加一场舞会后,包法利认为艾玛需要换个新环境。

在他们一家迁移到一个新的地方,艾玛遇见了莱昻。一个和她心灵共通的英俊男人,有她欣赏的音乐水平,博学的知识,幽默的谈吐,在两人压抑着感情的痛苦下,莱昻离开了,艾玛后悔她没有把他留下,她病了,直到遇见罗多夫,一个情场高手,在耍尽手段得到艾玛后,只为了玩弄她,而艾玛却全身心的投入进这场婚外情,在准备私奔的那天,罗多夫利用谎话欺骗了艾玛,抛弃了艾玛,这个可怜的女人再一次病了,她的包法利根本没有察觉她的变化,只是以为她发的是神经玻

为了让艾玛散散心,包法利带她到巴黎听歌剧,偶然地又遇见了莱昻,二人像干柴遇见烈火,此后艾玛变得十足虚荣,也为了留住莱昻在身边,她对他宠爱有加。在她的两段婚外情中,艾玛被投机商利用,欠的债利滚利,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艾玛到处借钱,也包括她的两个情夫,可他们冷漠的拒绝了帮助她,艾玛彻底崩溃了,服毒自杀。

我觉得包法利也是一个不错的人,他虽然医术水平不高,但他心地善良,早出晚归的看病,对艾玛付出全心全意的爱,对家庭是个很负责的男人,错只错在和没有共同语言的人结婚,而他本人的木纳,不解风情实在无法满足心思细腻,满怀浪漫和充满"小资情调"的艾玛。艾玛一直在追求她理想中的爱情,而她最初的选择就已经错了,现实向她证明她最后是赔了自己又折兵。她不满足平庸单调的爱情,而她所追求的爱情也许只能存在幻想中。

现实中的爱情,如果两个人情投意合,我想还是平平淡淡的好,毕竟细水长流嘛,不要像干柴烈火很快只剩下了灰烬。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5)

看完这部小说的人都会给爱玛冠上自己的看法,虚荣,自私,淫荡……但是,在我看来,她却是一个可怜的女人,而她的可怜是由环境和内心欲望所共同构成的。

首先,她的不幸与包法利有关。包法利是个没有能力与情趣的男人,她的生活里就只有治病赚钱这件事,完全不懂风情。他爱包法利夫人,但是却不懂她,也没有试着去理解他的妻子到底怎样才会快乐,只是觉得自己幸福,就认为妻子会跟自己一样幸福。当爱玛在他面前念情书时,他没有任何反应,这样一个不解人意的男人,哪个女人不会觉得闷?更何况过上一辈子。而且,爱玛出轨,他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因为他迫使爱玛陷入寂寞,没有让爱玛拥有爱情,而且爱玛出轨前,肯定在行为举止上有着与寻常不同的表现,作为一个细心和正常的男人肯定会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但是,包法利从来没有关心过爱玛的情绪,当然就不会发现,也因为这样才造成了爱玛一次又一次的背叛,直到她自杀后才发现。

其次,是社会造成的。当时的法国是个浪漫之都,很多人都追求着刺激放荡的生活,而爱玛从小就希望自己能有一段浪漫的爱情,但当她结婚后才发现自己的丈夫给不了自己想要的爱情,所以造成她心理上的巨大落差。加上当时社会的贵族夫人都过着一种奢侈的生活,身边有众多爱慕者,但是她们都没有爱玛长得好看,所以她就觉得不公平,她拥有一切外在条件,但是身份使她无法拥有一切,她发现自己离爱情,浪漫很遥远,这种不甘心造成了她的虚荣心,她靠花钱打扮,买很多奢侈品来平衡和安慰自己的心。也因此欠下巨款。

最后,她的不幸也是因为她太渴望爱情了。追求理想的爱情是每个女人毕生的梦想,甚至可以为之付出一切。当她发现自己的丈夫给补了爱情时,她选择了出轨。第一次,莱昂与她是相爱的,但是此时的她还是没有胆量跨出第一步,因此莱昂离开了,当三年后莱昂回来,她甘心为之付出任何东西,只为让他开心,让他留在自己的身边,这说明爱玛内心多么渴望有一段天长地久的爱情,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只是她追求爱情过于热烈而已。第二次,她由于急着得到爱情,被罗多夫骗了,罗多夫只是想玩弄她而已,当爱玛全身心爱着这个男人,提出要私奔时,他却无情地抛弃了她,这使她完全奔溃了。

她的一生可以说都在寻找真正的爱。原因是什么?第一她不懂去爱,她把太多的东西寄托给爱情了,浪漫,激情,虚荣等,这些东西加起来是会摧毁爱情的。第二她太盲目了,还没认真了解过那些人就选择了,也没有了解过自己适合怎样的爱情。因此,她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6)

一直久闻《包法利夫人》这部福楼拜用心血写出的世界名著,几次从图书馆借到手中,却没有卒读,这次终于在火车上把它读完了(李健吾先生译本)。

也许名著都比较难读,就比如《红楼梦》,初次接触《红楼梦》是在比较小的时候,具体是多少岁忘记了,大概是在读小学的时候吧,几年级也忘记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叔叔家的谷柜里发现一套红皮的《红楼梦》,随便翻了翻,觉得枯燥乏味,没有动人的情节,也没有好玩的故事,就没有读下去。初次接触《包法利夫人》,也有这样的感觉,这次是硬着头皮读完了。据说作家苏童把这本书读了20多遍,且受益颇深,我却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初次阅读,体会不深,所以收获也少吧。

因为是第一次阅读,所以感受也不深,就浅浅地说一下自己的感想吧。

阅罢全书,觉得该书情节比较简单,一点也不曲折,更说不上波澜起伏。全书从小包法利五年级入学着手,接着写他长大成人,然后通过医学考试,在乡间行医,进而娶妻。先娶了一个寡妇,不久寡妇死去。在一次行医的过程中认识了卢鸥老爹的女儿爱玛,于是经常来往,日久生情,在第一个妻子(那个寡妇)死后,和爱玛结为夫妻,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不过和所有爱慕虚荣而又家境一般的妇女(就比如《项链》里面的那个女主人公)一样,爱玛内心深处不太看得上他,觉得他庸俗、平板、无聊、无趣。她渴望充满激情的爱情,希望有一个男子爱她,这个男子强壮、英俊、富有、尊贵,最重要的是会讨女人欢心,带给她新鲜而又刺激的感受,哪怕是与永恒无缘的虚情假意。在这种内心愿望的驱动下,爱玛最终如愿以偿,先后和两名男子(罗道尔弗和赖昂)各玩了一段轰轰烈烈的婚外情,给查理(即小包法利)戴了一顶大大的绿帽子。和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一样,我们或许可以说爱玛是个堕落的坏女人,她的放纵无忌毁灭了自己,也毁灭了她的家庭,还连累了两个无辜的人她的丈夫查理和女儿白尔特。在看到她最后被债务逼得无处容身、四处求告的时候,我的心中充满了愤恨,觉得这位包法利夫人真是咎由自取,谁叫你那么不顾后果地放纵自己、一味寻欢作乐?在你当初那么做的时候,是否想到日后会有怎样的后果?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自私,只顾自己寻欢作乐,一点也不考虑自己的名节和家人的幸福?她有这样的下场,是她自己活该!可是作者福楼拜在写到包法利夫人服毒自杀而死时,还痛哭流涕,为包法利夫人的死而伤心难过。粗粗看完本书,我对于作者此举有点不能理解,不知道包法利夫人有什么地方值得他那么伤心难过。是她美吗?从全书的描写中,看不出她有多么的美,觉得她姿色很一般;是她善吗?她确实有过一段时间虔心信教,做了许多善事,可是她自私地毁了整个家庭,甚至还连累她的女儿去做童工,能说她是善的吗?我看不到她有什么善的,我觉得她很可恨!又难道是法兰西人浪漫的民族心理作祟,使得福楼拜对包法利夫人感同身受?进而同情她的不幸遭遇?这些都不得而知了。

写这篇文字,非为冒犯贤者,只为抒发一下读后的感想,但愿读者诸君莫怪。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7)

内含严重剧透,介意者慎入。

选择读《包法利夫人》这本书,是因为在《圆桌派》里听到,想补习一下名著,选择周克希的译本是因为序言说只有这个版本让作序者痴迷。这本体量不大的小说,福楼拜写了很多年,周克希翻译了两年。看过之后我确实被细腻的情感描写,和流畅雅致的翻译折服,同时,也对一个女人的情感和婚姻进行了理性的思考。

福楼拜有一句名言:“我所欣赏的观念,就是绝对的虚无。”在他的作品里谈理性好像很荒唐,但理性无疑是最具现实意义的指导。

故事情节对于看过无数狗血剧情的现代读者来说相当简单。一个充满浪漫主义情怀,向往爱情又自命不凡的美丽少女爱玛,嫁给了平庸、老实甚至有些木讷的医生包法利夏尔,内心对于浪漫爱情的憧憬在平淡的婚姻生活中不断发酵。

先是和英俊小生莱昂情感暧昧,而后莱昂痛苦挣扎远走求学。爱玛一腔爱恋又遇到色中恶鬼土豪罗多尔夫。爱玛以真爱之名飞蛾扑火,而罗多尔夫得手之后日渐厌倦。直到爱玛提出为爱私奔,罗多尔夫以一封短信潦草打发了爱玛,奔赴新的情人。爱玛大病一场险些丧命,之后巧遇莱昂。此时,莱昂已修炼成了情场高手,加之有暧昧的基础,两人一拍即合。

最后爱玛因出轨和他人的算计欠下巨额高利贷,温柔多情的恋人露出冷酷狰狞的面目,浪漫的幻想突然觉醒,求助无门,含恨自尽。

包法利爱妻去世,倾家荡产,痛不欲生。最后,妻子与情人的信件成为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包法利死了,留下女儿孤苦无依。

爱玛死后,莱昂娶了能让自己事业顺遂的女人,罗多尔夫依旧是滥情的土豪,每一个自私自利的人都迎来了人生巅峰,而在这个小镇上,包法利夫妇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有人说是冷漠的世界害死了爱玛,有人说是浪漫主义情怀害了爱玛。一个沉浸爱情小说的少女,对自己的爱人充满期待,希望生活是积极的,向上的,有趣的,充满爱的,希望每天醒来都期待着这一天要发生的事情,这是热爱生活的必备条件。把爱情和出轨联系起来,这本身就是一种践踏,这种说辞是给私欲涂脂抹粉。

真正浪漫的人是不需要用出轨来刺激生活的,他们看见花是浪漫,看见白菜也是浪漫。

在爱玛还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时候,就企图了解真爱了,用本就不多的理性为自己的出轨寻找完美的理由,她把自己最为崇尚的爱情,当成了出轨的遮羞布。

一个逻辑是:我爱你,所以我和你结婚。另一个逻辑是:我爱你,所以为你放弃婚姻。两个逻辑的存在都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对第二种逻辑的认同。太多人忙于歌颂爱情,忘记了尊重婚姻。有人说,自己和情人的感情是世俗不能理解的真爱。如果后来没有上演跪求老婆不要离婚的惊天戏码,我差点就信了。

婚姻的寡淡容易形成一道裂缝,招来图谋不轨的苍蝇,理性的人举起苍蝇拍,糊涂的人打开窗,爱玛把苍蝇当成蜜蜂,还写上加粗的“真爱”。爱玛的“真爱”都是渣男无疑,只不过百步与五十步的差别,山盟海誓随时都有,遭不遭雷劈不在考虑之列。可是爱玛对他们而言,只是保质期不长的调味剂。

我相信莱昂最开始对爱玛是有真感情的,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正直的人,所以虽然不舍依然选择离开。当他进化成情感老油条反而可以放肆了。果然只有混蛋才无所顾忌。

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可以勾引别人出轨的人,对婚姻能有多少敬畏?我听过一句台词:“他虽然对别人渣,但是对我好啊。”潜台词是:“我是他的真爱,是我让他重生,我是多么的伟大。”这种自恋已经超越了人类的基本认知。所以,对出轨者最恐怖的诅咒就是:白头偕老。

书中用在夏尔身上的笔墨非常少,集中的一段描写是为了表现他的懦弱无主见。书中对两个人婚姻的描写基本都是爱玛对夏尔的失望,可当我读到爱玛死前,夏尔如何痛苦时,我多希望爱玛在绝望中看到丈夫的爱,一种她并不满意,但是很真诚的爱,那么她的死多少会有一些释然。

爱玛最大的可悲是没有感知丈夫的爱,没有为婚姻做出努力,没有生活的智慧。

如果她能辨别情人的薄情,不轨者的阴谋,世人的冷漠,如果能意识到丈夫的努力和爱,她的生活不至于悲剧至此。一个浪漫的女人,和一个务实的男人,至少会是一个平凡的结局。当然那就不能称其为小说了。

整本书中,爱玛糊涂,莱昂薄情,罗多尔夫无耻,药剂师虚伪,高利贷阴险,只有一个夏尔,能让人看到一点温暖。虽然他的人设并不讨喜,甚至没什么书评愿意提到他,但在作者没有书写的空白里,夏尔一直在爱着爱玛,一直在为婚姻做努力,他为爱玛移居他乡,让她骑马、弹琴、看戏,对爱玛绝对的信任。夏尔的死,才证明这是一部悲剧。

的确,婚姻多数时候是寡然无味的,谁没有一个啰哩八嗦、擅长指责的老婆?谁又没有一个摊死在沙发里只有手指会动的老公呢?婚姻的脆弱不在于离婚率的节节高升,而在于两个人在一起,越来越孤独。也许正是婚姻脆弱,才需要法律保护吧。

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只能用在两种情况,一是祝福,二是恭维,如果用于现实,不是挖苦就是戏精。

现实的婚姻,不沉迷于美丽,不惊讶于粗俗,是在对方面前打嗝放屁,毫不尴尬。在不新鲜的日子里做点新鲜的事儿,在一起的时候有点烦,不在一起的时候没有安全感。

理想的婚姻是人格上相互独立,情感上相互依靠,即使有偶尔乱入的插曲,依然抓得住主旋律。最终,如本山大叔所说:“我说醋,你就知道是这瓶老陈醋,我说蒜,就是紫皮独头儿的,我说拍,你就拿蒜泥上来。”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8)

包法利夫人是我看的第一部法国长篇小说。说实话,初读时我几乎提不起兴致,情节淡如清涟,几乎毫无起伏,只是平平上演最日常生活中的桩桩件件,但渐渐就觉出隐藏其幕后的人生况味。直到爱玛出现在查理的视野中,这个故事似乎才开始鲜活起来:田庄里的宁静安袢,房屋里精致的器皿灼烁熠熠,比第厄普象牙还白净令人惊讶的指尖,爱玛拾鞭时脸颊涨红,阳光下微扬的灰尘,精细散漫的勾勒描绘氤氲着雾一般浪漫的氛围一一但这些只是一场雾,一下子又晴朗照旧起来;这不是个风花雪月的故事。

这时候我才开始读出兴致来,觉得这就像一杯茶,初呻时索然无味,但静静闭上眼睛才可细尝到舌齿间萦绕的气息,有一点甘甜,更多的是苦涩,却哀而不伤。因为早已知晓结局,所以从头到尾都没有激荡的心情,没有因悬念而滋生的怀疑≌馐俏彝反谓哟サ剑因为在国内的作品中最忌惮这个,(当然也有列外V皇俏颐豢吹)虽然也有情节的高低幅度,但都很滑顺,似乎理所当然。我在前言里曾看到这样一段话:“福楼拜主张从作品排除自我,不流露感情,不插入议论,不让一字一句留下作者的观点或意图的痕迹。”当时还糊里糊涂,直到接近结尾才慢慢领悟,福楼拜用“我们”的纯客观视角的一缕线,将我们牵引进了他事先编排好的境界中中,燕子在路上颠簸激起的尘土飞扬,教堂里清越的钟声,永镇寺的一草一景,人们忙碌时的阴影憧憧,鸡在鸣狗在吠,让我们影影绰绰看见那个时代社会的生活。而不见作者一丝身影。他不是在陈述而是在演绎这个故事,所以他能如此隐藏。

爱玛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激烈冲撞下的牺牲品,更是一个被上流的社会所遗弃的可怜人。她出生在农庄,拥有丽质卓绝的美貌,在修道院里不但没有因宗教信仰而受到制约,相反还被那些浪漫主义所熏陶,她耽溺于小说里的爱恋如痴,月光下的喃呢,情意绵绵,渐渐背弃了宗教信仰,而宗教里的“避世离俗”让她越发远离现实真谛,她将自己的灵魂囿于她编织的与自我现实格格不入的绮丽的梦中,她永远不知道这其实是一种不可达成的虚妄,一直竭力寻找。农庄里的生活庸俗而乏燥,所以她不安于静,日日翘首有一个契机达成愿望,于是当查理出现时,她本能认为这就是那个契机,那个骤然而至的爱情。她不加考证,不假思索,急不可耐就随之而去。但却怆凉地发现这不过是大漠里的绿洲,在生活与期待的胁迫中的彷徨急躁的错觉,于是后悔莫及。而那场宴会恰逢打开了她心中的欲望之门,让她越发渴望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9)

读完《包法利夫人》,首先,我真的觉得爱玛是个寂寞难耐的女子。我觉得她根本不是想要感情,而是婚后生活的寂寞与失望,让她十分享受偷情的快乐。真的很受不了她。感觉她像个怀春的女子,傻里傻气,辨不清是非。对她同时又有一种来者不拒的下贱感。就连罗多尔夫那样年纪大的情夫她也快乐的不知道天高地厚,居然还幻想着私奔,不惜抛夫妻女。殊不知,罗多尔夫压根不想和他私奔。

她与莱恩,但是也是她自己的感情幻想。居然为了感情,完全不顾家里的开销,但是丈夫不顾女儿,也不思考自己的经济状况。对于那个店老板,其实一向是在唬骗她,她居然一次一次的选取了坚信与沉沦,最后才会那样悲惨。真的感觉在她身上毫无职责可言,无论是作为一个母亲还是一个妻子,她真的不配。

对于,包法利,我觉得他可悲又可气。可悲的是,自己妻子一次次的背叛,他居然毫无察觉,甚至还觉得自己的妻子最美丽可爱,不顾一切的发奋工作,养家。可气的是,他懦弱无能,第一次婚姻只是正因母亲的意思,他就顺从了。而婚后,对于那个老寡妇他居然言听计从。而与爱玛的相处,也处处表现他很懦弱。爱玛生一次病,发一次疯,他就紧张的要死,可却从来不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因。感觉他的人生压根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活,也不知道为了自己活。最后,杯具结局,让我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10)

这段时间期末考试,还忍不住的打开了这本书。一读再读,不舍得放下。

首先也是要夸夸翻译,翻译的很美,风景描写,人物描写,能把外文最高程度的还原,就是对书对作者最崇高的敬意了吧。

艾玛这个人物,有的人会觉得她愚蠢,看了太多偏书,将幻想当作现实,被男人玩弄欺骗。最后沦落到负债累累,吞毒自杀,都是她咎由自取。是啊,有一个爱他的丈夫,有一个如此可爱的女儿,衣食无忧,就应该知足了。

我看到的是,一个女人的无知,是这个女人对于诠释爱情的狂热,也是对于浪漫主义幻想的破灭。我在想,难道只有我自己感到悲伤吗…

艾玛始终是不够聪明的,她见的不够多,她读的太局限,她只愿相信她所能相信的一部分。就像一开始她少女时代在在修女院里读过的时光,她始终没有办法领悟内心真正清静。后来草率的嫁人,她以为自己可以追求向往的生活,可以有她得到所有爱情里可以获得的所有激情。可是她失望了,她埋怨她的丈夫,连带着对自己的女儿也充满了冷漠。她太自私了,只顾着追求所谓的假象,而忽略掉所有需要她承担的责任。

夏尔一定是爱她的,因为爱她,所以所有的一切都由着她喜欢的模样;因为爱她,所以不愿相信流言蜚语;因为爱她,说服自己信任了她所有的欺骗。所以当他看到了那抽屉里见不得光的封封情书,他最后赖以生存的美好念想,都断了。断了,它活着的最后希望。

很想一笔带过艾玛的两个情夫,罗多夫和莱昂(有些气愤)。除了多巴胺的作用,艾玛疯狂的幻想,两个男人对她,除了原始的激情,并没有剩下多少…所谓的爱情?他们的虚荣心和原始的征服欲,不过为了得到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经不起诱惑,渴望得到爱的女人。他们不用,也不会付出太多的金钱,只需要给予这个女人所有的热情,一个缱绻的怀抱,或者是炙热的吻,她就会沉醉于此无法自拔,甚至为了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抛家弃子。

艾玛堕落了,在罗多夫害怕私奔而离她而去,在莱奥与她偷情间的纠缠不清。时间会带给我们很多,激情会褪去,热情会磨光,剩下的空虚依旧无法填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有一天所有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无法想象残羹冷炙。

或许一开始,她选择大多数女人选择的平凡日子,会比较幸福。《面包树上的女人》有这么一句话,原话记不清了。说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我”一样,选择追求这种所谓的虚无缥缈的爱情,到头来一无所有,她们知道代价。有时候想想,人能够活得肆意一点,也不容易的。年轻的时候压抑着本性。等到懂事了,就再也没有办法去完全追寻。年轻时说的不懂事说的话,长大了就再也说不出口了。譬如对父母,譬如对朋友…

写了很多废话,感受颇多。最心疼的的还是包法利的孩子,小贝尔特,到最后已是衣不蔽体,袜子破了洞也没人理会的地步。既然生下来了,怎样都应该好好的养育成人。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11)

这本书看了很久,还经历了地震中的几个月,到今日才有时间写写读后感。《包法利夫人》是我看福楼拜的第一本作品。很喜欢,不是喜欢他在书中设计的情节,而是喜欢作者在书中所运用的精湛描述方法。他把书中各人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很好,异常是女主角内心世界的变化。当你看到这本书里描述的情节时,你会感到故事就像发生在你眼前一样活灵活现。莫泊桑的作品也是如此,这种现实主义风格的作品永远可是世,很有教育意义。

教育是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事情。理解什么的教育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这与当今社会中的部份家庭一样,不切实际的教育只能养成孩子不切实际的生活方式,最关健是助长了孩子的虚荣心,会害她们一辈子。书中女主人公爱玛本是个善良纯朴的乡村少女,由于其父受时代的影响而把爱玛送到修道院受到些与自我出身完全不一样的贵族教育和受浪漫小说的影响,成天幻想做一个出入上流社会的贵妇人。她不顾自我在家庭中的职责而像飞蛾扑火一样追求婚外感情,渴望得到浪漫感情的刺激。心比天高,命如纸薄。她恰恰嫁给一个医术不高的庸医、不懂感情的懦夫。任何动物色胆包天。原本就渴望感情活力的爱玛,在丈夫对一切都很木讷世界里,她便有机会和条件放纵自我的道德和贞操,最终在不真实的一件件风流事件中堕落成堕落的妇人。爱玛是悲哀的。悲哀在她不但没在婚姻里得到向往的感情活力,而遇到的是感情迟钝的懦夫。懦夫不健全的情感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妻子必定会给他戴绿帽子。他的第一任妻子竟然是个45岁的寡妇他都能忍受,这是一般人都不能理解的。当我看到这节故事时,真感到奇怪,世上还有这样的男人。每个人都很在乎自我的第一次感情,不然,那来的初恋难忘之谈,可包法利的初恋是母亲给他安排的寡妇,这是包

法利的悲哀之处。

人生难免几许不如意,也许有的人有好的初恋而没有好的婚姻,也许有的人有好的婚姻而没有好的初恋。爱玛同样在没经历初恋便直接进入了婚姻,有人说先结婚后恋爱,她在进入婚姻殿堂后也没有尝到恋爱的滋味。人的有些经历在适宜的年龄和时间段里必须去经历和体会,不然便会情感缺失。爱玛不正是在她这种感情缺失的情景下红杏出墙的吗?古今中外有多少婚外感情是经得起现实的证明呢。爱玛在不真实、不切实际的婚外情迷失了方向,她幻想着自我遇到的人都会像在修道院看的浪漫小说中一样富有活力。

感情是需要表达来传递的。包法利的一切都像没放盐的菜汤一样束然无味,木讷呆板,一味的忍让。墙内有花,墙外香。这样爱玛便听信了别人对她的甜言蜜语。这种甜言蜜语那怕她明白是不真实的也想听,因为她同样是个具有听觉动物特性的女性,因为没有人对她讲过好听的话语,她同样具有女性的情感特质。情感的缺失使她比别的女人更需要从他人的赞美声中来得到别人对自我的认可,没有谈过恋爱的爱玛确实是需要有个人来爱她,所以我认为爱玛出轨,在她当时的社会和家庭条件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和许多风流事件一样,女性十有八,九都是感情的失败者。十九世纪的爱玛也不例外。教育要理解好的一面,不要把虚幻的东西带到现实中来。现实与梦想总是有差别,当梦想中的一切没有出此刻现实中时,我们更应乎合实际地生活,不应当把没得到的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生活不如意时,要自我调整好心态,在繁华和虚荣里,不要迷失了方向,要真切地明白自我当下的处境和职责,幻想中虚度光阴总会有后悔的一天。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12)

女人出轨是为了寻找在婚姻中得不到的东西,为情、为爱,甚至为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而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付出自己身体,必定是事出有因。

《黄金时代》的高材医生陈清扬,她面容娇美,身材婀娜,因总因为外貌过人,被外界流言唾骂为“破鞋”,导致所有来向她看病的人,都是来看她的身子。

只有王二不一样,王二只是单纯看病。陈清扬想要王二帮助自己,摆脱流言蜚语。然而,不是破鞋这种事情是无法向人证明的,索性,陈清扬与王二建立了革命友谊,把两人关系通过身体绑紧,肆无忌惮享受情与爱,再也不在乎外界的眼光。

陈清扬与王二都是单身,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必承担道德责任,而爱玛呢?她的出轨,只是因为不满足现状。作文有人用“包法利主义”来形容那些平庸卑污的女人,她们看不清楚现实又渴望理想爱情,幻想超越实际可能。电影《昼颜》里作为家庭主妇的妻子,结婚多年后遇见自己喜欢的男人,各自有了家庭,却发现对前任还保留着“爱情”,因为在婚姻中得不到爱意,妻子便开展婚外情,不断和情人幽会,享受着偷来的欢愉。

让人不禁想问,女人在婚姻中想要追求爱情,渴望激情,而丈夫不能满足自己时,难道就去出轨吗?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篇13)

本来这是本经典的名著,上学的时候看过了,可是一点感觉也没有。

但是现在再看一遍,却感触颇多。

爱玛,一个对爱情充满了浪漫幻想的美女形象,在我眼里她也是一个普通的良家妇女形象。对于社会和时代的大道理暂且不说,关于对爱情的追求,我还是很认同的,我想,每个女人都对会浪漫和风花雪月以及至真至纯的爱充满了幻想,甚至努力去追求,这没什么错,对于这个她不是可怜的,起码,她还是存在着这些思想,热烈而急切,起码比那些安于平淡和平庸生活的女子要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然后我为什么认为她可怜。可怜之一,她没有为了这份难得的激情和梦想去努力追求,而是一味的在婚姻生活中默默隐匿自己的情感,当然,她也试图在呆板平庸的爱人身上寻找过,稍微的暗示过,可是对于追求两个字还差得远呢,殊不知,这中隐藏会使得这份激情愈演愈烈,甚至只好用谎言维持。

可怜之二,对于深深爱着她的夏尔,她遇到了这样一个自以为获得了爱玛全部爱的男人,他并没有时刻关注爱玛的精神需求,甚至荒唐的以为爱玛生了一种病,想到用各种方法去治疗甚至换个环境去疗养。她爱玛遇到了一个多么愚蠢的丈夫,即便他深爱她。

可怜之三,自认为是初恋的罗多而夫,自认为被她俘虏了的莱昂,这两个男人又是这么的不值得爱,可是,在这份久久隐匿的激情下面,谁还能有理智来判断值不值得这档子事呢,所以,遇上了这样的男人的爱玛,不是不可怜的,也许也是必然的。

不过,这本书也让女人认识一下自认为的爱情是多么的一厢情愿,傻瓜,那不是爱情,也许,爱情,它只有存在幻想里才不至于破灭,永存。

科学家读后感热门14篇


怎样写出不太形式化作品读后感呢?阅读这作品,我们的内心也仿佛被深深撼动。 好的读后感需要在记录下来主要思想作为支撑,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您收集的科学家读后感实用技巧。

科学家读后感(篇1)

科学不是迷信,而是对于客观世界规律的探索。科学不是凭空捏造,而是通过实践实验摸索出来的道理与知识。科学如此的性质,就注定了我们需要通过从实践中的探索来学习科学。

《玩出来的科学家》这本书恰恰就是让同学们通过随手来做实验去了解领悟科学道理。

我们对于外界事物有了疑问,是通过胡思乱想、胡乱猜测呢,还是实际得通过实验得出结论,获得最为客观真实的答案?这本书明确得给我们做出了解答:做实验!

是的!做了实验,得出了客观的实验数据,就是对问题的最好诠释。这本书里面一共有194个实验,每一个实验都能够揭示出很重要的客观世界规律。书里面通过一个又一个的实验将各门学科的知识清楚得传递给读者,一个个原本困扰我们的科学问题,通过实验得到了充分清晰的解答。我想这本书的作者正是希望通过实验的方法培养读着勤于动手勤于思考做实验的习惯,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与科学道路上不断摸索不断前进。

科学家读后感(篇2)

读完《科学家——牛顿》这本书之后,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牛顿是17 世纪英国伟大的科学家,是近代科学的象征。他发明的万有引力定律,以及他对光学、化学的研究,为两个多世纪以来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实牛顿小时候并不聪明,他的学习成绩并不好,但是他有一双灵巧的手,会制作各种不同的玩具。成年后,他更热衷研究任何事物,废寝忘食的工作着……发明了反射望远镜;由苹果落地牛顿设想出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牛顿证明白色的阳光实际是由红色、橙色、黄色、绿色、蓝色、青色和紫色所组成的……

牛顿的故事深深的启发了我,深深的教育了我。我要学习他:勤奋,惜时如金;不怕困难,知难而进;虚心好学的精神。我知道:任何成功都不是偶然的,机遇永远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

这就是我读《科学家——牛顿》的最深刻的感受。

科学家读后感(篇3)

在我读了《未来的科学家》,使我知道了我们的家园时刻在变幻着,在以后的日子里贫困人家会变得更富裕。

在科技不发达的时候我们过的日子不好,每天都饥寒交加,我们疼痛不已,那时候只能用牛拉又费力气,在热的时候没有电风扇只能拿东西对自己扇,时间长了会觉得手非常痛,可是又能怎么变。

地球除了自转外,还被太阳领着围绕银河系的中心高速运动,速度是每秒250千米,你还可以计算一下,以这个速度我们每天可以运行多少千米?

以这么快的速度运动,为什么我们没有感觉到呢?原因是地球就像一艘开得十分平稳的大轮船,幽州空间有没有大风大浪,我们又都像小蚂蚁一样住在船舱里,所以就没有什么柑橘。

我看了之后,我知道了我们未来会变得更好,不会像以前这样累,会让人省劲,不过也不能全靠他们帮你做事情,自己也要多劳动劳动才行。

我相信未来会变得更好。

科学家读后感(篇4)

我仔细地阅读了《大科学家的小故事》,这篇文章很具有吸引力,越读越引人深思,我不禁掩卷沉思,一时思绪万千,趴在桌子上思索着,想着什么,似乎感悟到什么。

文章讲了近代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换旧画时从梯子上摔下来,他觉得个性,便把想法记下来,这对他研究相对论有很大启发。还有一次,爱因斯坦在雨中等一位学生,朋友误认为他在挥霍时刻和青春,他却不以为然,觉得自己想出了一个出色的想法。还有爱因斯坦无论在为成名时还是成名后,他总是穿着件旧大衣在街上行走,朋友们很疑惑,但爱因斯坦却泰然处之。

从这篇文章中,我了解到爱因斯坦是一个善于思考,珍惜时刻,生活简朴的人。鲁迅曾说过:“节约时刻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爱因斯坦的事迹不正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吗?他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难道不是珍惜时刻善于思考所结出的硕果吗?

一幕幕世人感叹,佩服,催人奋进的画面总是闪此刻我眼前。再看看我自己吧,在温暖舒适的家庭里,却既怕苦有怕累,老是不能持之以恒地发奋学习。我做数学题遇到难题时,不勤于思考,不会的就丢在一旁,或者抄别人的答案,他们再给我讲解思路时,我又听不下,都是正因我不爱思考的原因造成的。嗨……真是太不就应了!幸亏我此刻知道人家时怎样学习的,如何考好的,正视了自己不爱动脑筋的缺点,我课真的得感谢爱因斯坦,他然我懂得一个平凡的人时如何成为一个世界公认的大科学家的道理,也使我懂得了只有思考,成功才能和你握手,正因思考时成功的翅膀,这一切正激励着我发奋图强,马不停蹄地冲上学习的最高峰!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要向爱因斯坦学习,他善于思考,珍惜时刻,生活简朴的精神,激励着我幼小的心灵。我要从此刻开始认真学习,不懂就思考,勇不放下,不辜负父母和老师对我的期望,让我插着成功的翅膀飞得更高,更高!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像乘坐着时空穿梭机一样,又回到了他们那个年代。

在这些科学家中,我最崇拜居里夫人。正因她获得过两次诺贝尔奖,在女科学家里,她是独一无二的。她之因此能有这么大的成就,与她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她和她的丈夫一齐用了800吨水、100吨化学试剂才发现了1克镭,人们都叫她“镭的母亲”。正因居里夫人忙于实验没时刻看孩子,她都抱着孩子啃着干面包做实验,她这种忘我的工作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俗话说得好:“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科学的未来,只能属于勤奋而又谦虚的一代”。

我必须要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科学家读后感(篇5)

你觉得女人可以成为科学家吗?有些人认为女人不该做,就应该男人来做这些,女人就做家务事好了;有些人认为可以,从小就受到父母的教育,说你长大一定要当一个有想法的人,可以是科学家。这本书讲的是女科学家,包括物理学家、化学家、动物学家、眼科学家等等,分布在世界各地。

我印象最深的女科学家就是我们中国的吴健雄,她是我们中国列在前50名排名的科学家,可以说非常厉害了,差一点就获得诺贝尔奖。她还被誉为“中国的居里夫人”,吴健雄从小就生活在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提倡男女平等,创办了女子学校,父母都是支持她学习的,父亲对她的影响很大。她的哥哥叫吴建英,弟弟的名字叫做吴健豪,他们家是按照"英雄豪杰"取名。 还有一位昆虫学家,她妈妈在怀她的时候整天摸昆虫标本,她长大就成为昆虫学家。这说明了父母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就是因为有这些女科学家当,说明女人是可以成为科学家的,也能获得大奖,为世界做贡献。女人是可以有自己的人生,自己决定自己做什么,也可以当个科学家,男人可以做的事女人也可以做。所以我相信会有更多的女科学家横空出世。

科学家读后感(篇6)

《科学家与头脑》一文是日本着名的物理学、杂文家和诗人寺田寅彦(1878~1935)所写的一篇关于如何思考的短文。刚刚读时,便被作者两个对立的论点感到不知所措。为什么科学家必须聪明但又必须笨呢?我们知道,聪明是每个人的追求,谁又愿意说自己笨呢?如果科学家不能称之为聪明,那还有谁能被称之为聪明呢?

带着疑惑,我慢慢地读完了全文,一下子恍然大悟。寺田寅彦告诉我,脑袋聪明的人,可能会过于信任自己的脑力,直接导致聪明反被聪明误。因此,他善意地向人们建议“不要轻易向那些头脑聪明的老师去请教。他会把摆在你面前的每个难关,一个不漏地说出来,让你对自己计划绝望。”他告诫人们:“脑袋聪明,而且又自命不凡的人,即使能成为人之师,却成不了科学家。”原因是这些自命不凡的聪明人,最缺少的是一种“正确严谨的观察、分析和推理能力”。

他认为,脑袋聪明的人适合做批评家,却难成为见诸行动的人。脑袋聪明的人对任何举动中存在的危险,都会看得非常清楚,因此缺乏冒险精神。正如他所说:“怕受伤的人成不了木匠。怕失败的人成不了科学家。”

他还认为,脑袋聪明的人最大的缺陷,就是只看到别人工作上的缺点,却看不到自己的缺点。聪明人还常常会因为自己过于聪明,而产生思维定势,导致一些常识性的问题,最笨的人都能解决的问题,聪明人却怎么也解决不了,这也许是人们常说的“难得糊涂吧!”同时,这也是聪明人难取得惊人奇迹的原因之一。

由此看来,寺田先生并不反对科学家们头脑聪明,而是反对自命不凡,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寺田寅彦先生认为,作为一个严谨的科学家,是千万不能仅靠耍小聪明来进行科学实验的。科学是严谨的,认真的,来不得半点虚伪。因此, 寺田先生号召科家们向笨人们学习;学习他们笨鸟先飞;学习笨人们的笨办法,用坚强与毅力,用不怕失败,敢于失败 ,屡败屡战的勇气,去攀登科学的高峰。

联想到我们的工作与学习,常常不也是犯同样的错误。我们总以为自己非常聪明,学习各种知识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老师讲课,我们往往只求知道个大概,半桶水便倘得很,自己以为已是才高八斗了。对那些勤学刻苦的人,总是不屑一顾, 认为他们那是死记硬背,愚木脑袋,不能活学活用。并认为那些愚木脑袋们,不会对社会又有什么帮助的。

通过这篇短文让我们明白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这就是真正有的智慧的人,并不是那些从表面上看,非常聪明的人,而是那些表面上看上去比较愚笨,做事机械,成天在失败中寻找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大智若愚”。

科学家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阿基米德智破金冠案》的故事,感受很深。故事讲了一个国王叫一个金匠做了一个金冠,但他怀疑金冠里掺银,可是,无论从重量和外形,都看不出来问题。于是,他把这个难题交给了阿基米德。阿基米德日夜苦思,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阿基米德解决了难题!

那天,阿基米德在洗澡时,水从澡盆边溢了出来,望着溢出的水,突然,他大叫一声“我知道了!”竟一丝不挂地跑回家去做实验。原来他想出验证方法了。最终,他不仅确定了金冠掺了假,而且知道了一个原理:即物体在液体中减轻的重量,等于它所排出液体的重量。

故事中,阿基米德光着身子跑在大街上,这虽然好笑,但能说明阿基米德思考问题专心到了忘我的程度,耐人寻味。以后,我无论作甚么事,都要向阿基米德那样专心致志,把事做好。从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的含义。

科学家读后感(篇8)

最近,我在暑假读了《大科学家讲小故事》,有了很多的感悟和启示。

《大科学家讲的小故事》只要讲了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换旧画时从梯子上摔了下来,他觉得好奇,便把自己的想法记下来,这个想法对他研究相对论有很大的启发。爱因斯坦十分珍惜时间,一次发在等学生,朋友看见了,误认为他在挥霍时间和青春,他却不以为然,说自己得出一个出色的想法。无论在成名时还是在成名后,他总是穿着一件大衣在街上行走,朋友们都很疑惑,他却处之泰然。

再看看我们,生活在温暖舒适的家庭里,既怕苦有怕累,老师不能持之以恒地发奋学习。做数学题遇到难题,不勤于思考,不会的就往旁边一扔,或者抄别人的答案。爱,真是太不应该了。自从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只有请与思考成功才会和你握手。

从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爱因斯坦是一个善于思考、珍惜时间、生活俭朴的人。鲁迅说过“节约时间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爱因斯坦的事迹不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吗?他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了巨大贡献,难道不是珍惜时间善于思考所得出的说过吗?

我们要像爱因斯坦一样做一个善于思考、珍惜时间、生活简朴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插上成功的翅膀飞的更高、更高。

《大科学家讲的小故事》是一部值得我们每个人都去读的,在里面能够学到许许多多的道理。

科学家读后感(篇9)

在寒假中,我读的最有意义的书是科学故事,里面讲了很多科学家的故事:比如阿基米德的发现、爱迪生发明电灯、莱特兄弟发明飞机……

最好看的故事是莱特兄弟发明飞机。这个故事讲了菜特兄弟的父亲在外地回来给他们带了一个蝴蝶玩具,于是菜特兄弟又仿造了几个更大的蝴蝶玩具,但其中一个最大的仿制品失败了。后来他们又观察了飞在高空的老鹰设计了一个玩具……

等他们长大了又开了一家自行车修理店,后来他们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新闻,是德国人驾驶飞机失事身亡事情。他们就开始有了造飞机的梦想,经过了上千次失败的实验他们终于成功了!成功的那一年是1903年12月13日。莱特兄弟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架飞机,被人们称为“飞机之父”。

科学是来不得一点虚假,需要经过反复的实验来证明,莱特兄弟经过上千次实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失败,最后他们造出了世界上第一架依靠自身动力载人飞行的飞机。莱特兄弟的成功是建立在严谨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作为学生,从小就应该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武装自己。因此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知识,长大报效祖国,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科学家读后感(篇10)

昨天,我读完了《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四个不同国家的四位伟大科学家的故事。

这四位伟大的科学家分别是中国的李时珍,他呕心沥血写成了一部伟大的医药学巨典——《本草纲目》;英国的达尔文,他力排异议提出了伟大的进化论;英国的牛顿,他追根寻源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力学三定律、光学……;美国的爱迪生,他坚持不懈发明了二重发报机、自动发报机、留声机、电灯……

其中我最崇拜的还是爱迪生。他小时候只读了三个月的书,但他还是不放弃。他在火车上当报童时,一边卖报,一边免费看报,赚下的钱既可以贴补家用,又可以做实验,还可以去图书馆看书。他在发明电灯时失败了许多次,但他毫不气馁,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一定要做到最好的信念支持他最终完成了发明。

我们在平时的学习时,也要像爱迪生一样珍惜时间、遇到困难自己克服、失败了也不气馁,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科学家读后感(篇11)

假日里,爸爸带我到新华书店购书。我看到了《科学家的故事》,随手翻了一下,觉得挺有趣,就让爸爸帮我买下来了。

回到家,我捧起书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首先,我翻开目录,原来,中国的科学家是那么多的,比如有发明家:鲁班、蔡伦、张衡……其中令我最深刻的故事是:鲁班在陡坡路上不小心脚下一滑,身体便顺着山坡滚下去,鲁班连忙用力抓住一把芽草,哪知他刚抓住芽草,手心便一阵剧痛,鲁班狼狈地爬起来,伸开手掌一看,手心渗满了血。

但是,鲁班没有急着处理伤口,忍着痛,细心地观察芽草,令我最惊奇的是,鲁班用芽草把另一只手只也刮破了。我心里想:应该是鲁班为了观察才这样做的吧。经过鲁班细心观察和不断地努力终于发明了锯子。

鲁班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我们应该向鲁班学习他那种善于观察的习惯和爱动脑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

科学家读后感(篇12)

《受苦受难的科学家》读后感

《受苦受难的科学家》是《可怕的科学》丛书之“经典科学”系列中的一本。这本书用图文并茂的方式,风趣幽默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从古希腊的科学先驱到现代科学天才,从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科学大事到科学家不为人知的失败体验,为我们展现了一部翔实的科学史话。

这本书从古代科学家的故事开始,其中有一小节专门介绍了中国古代的科学发明和科学家。比如风筝、手推车、瓷器、养蚕来制造丝绸,以及张衡发明的地动仪等等,我还知道了早在公元前1世纪中国人就开始钻探天然气。

书中重点讲述了著名的天文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和物理学家的故事。

让我们来回顾进入了荣誉殿堂的古今科学家们:

古代科学家:古希腊的泰勒斯,通过磨擦一块琥珀发现一种神奇的力,能吸引小东西,这种力现在被人们称作静电;亚里斯多德写了大量有关自然和自然力的书,在生物学上有着重大的贡献。

天文学家:欧玛尔,波斯古国天文学家,通过长期跟踪100多颗星星的运动,计算出一年的长度有365.2424天;波兰科学家哥白尼通过观察得出了地球绕着太阳转的结论;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在物理和天文学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德国科学家卡罗琳发现了7颗彗星并列出了所有主要的恒星;美国天文学家哈勃提出了宇宙爆炸学说,改变了科学家看待宇宙的方式。

化学家:爱尔兰化学家波义耳提出了关于化学物质即元素、原子,化合物的理论;英国化学家卡文迪许发现了水是由氧原子和氢原子组成的;瑞典化学家卡尔·舍勒发现了氯气、钡、锰、钼、氮气五种元素;法国化学家拉瓦锡发现物质可以以气体、液体、固态三种状态存在。

生物学家:荷兰生物学家玛利亚致力于研究昆虫,并取得了很大成就;法国生物学肖巴斯德是研究细菌的第一人;英国生物学达尔文提出了物种进化学说;奥地利生物学格里高利·孟德尔发现了基因和遗传学;英国人富兰克林·罗莎琳德是最早研究DNA的女科学家。

物理学家:英国物理学家牛顿发现日光是由七种颜色组成的,并提出了万有引力理论;英国科学家法拉弟发现了“苯”,并在电学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台发电机;苏格兰科学家麦克思韦推导出了著名的麦克思韦方程式,在此基础上,科学家们发明了广播和电视;波兰科学家居里夫人发现了放射性元素镭;爱因斯坦提出了著名的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丹麦物理学家玻尔提出了量子力学学说。

通过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一些物理、天文、化学及生物学的知识,也认识到成为一名科学家是十分艰苦的,要有对科学的献身精神,还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危险、穷困和寂寞;要进行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耐心观察,用复杂的数据和公式证明自己的发现,还要进行没完没了的实验,甚至为科学研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比如古埃及女天文学家希帕蒂亚被残忍地剁成碎片,布鲁诺被活活地烧死,居里夫人不得不在工棚里工作了四年,患了白血病而死,拉瓦锡被砍头,费舍尔不得不忍受强烈的臭味,罗伯特·本生研究有毒的砷时,一只眼睛瞎了,几乎丧命……这一切都说明:没有献身精神,就没有科学的发展。

这本书也介绍了发生在科学家身上的一些错误,比如,亚里士多德的理论阻碍了科学近2000年的发展;伟大的牛顿也曾经迷恋于无用的炼金术;最聪明的爱因斯坦也没有意识到宇宙的膨胀……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对待科学要有怀疑一切的态度和创新精神,不轻信权威,敢于创新。

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科学是可怕的,但为了成为科学家受苦是值得的。

执着、勤奋、毅力和坚持是走向成功的基石,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收获。

科学家读后感(篇13)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科学家的故事》。书中讲述了很多中外科学家小时候的故事,展现了他们的成长过程、生活感受和成功经验。其中有的科学家也喜欢玩,但是他们从玩中找到了智慧。

通过读这本书,使我拓宽了知识面,懂得了科学家们成功的不易。我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热爱钻研、热爱科学知识的进取精神。从小就奔着自己的梦想去努力。

x《科学家的故事》写的有:本时珍、达尔文、爱迪生一生的发明,他们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爱迪生发明了电灯,在选择灯丝的时候,用了很多的材料才取得了最后的成功。他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非常让我感动。

牛顿小时候用自已攒下的零花钱没有去买小玩具,而是买了很多的小材料,整天在家里敲敲打打,模仿制造出了很多的小工具,其中的小水车、太阳钟很令我羡慕。我要学习并养成牛顿这些爱动脑筋、勤思考、仔细观察的好习惯。

x今天我在家里读完了《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这一本书里一共写了四位科学家,他们是李时珍,达尔文,牛顿,爱迪生。

李时珍:李时珍小时候喜欢在后院认识一些草药,他经过不懈的努力和父亲的帮助,最终成了远近闻名的医生。可是有一次李时珍给一位病人开完药后,病人病却又加重了,他一看原来是书上把有毒的当成没有毒的使用了,于是他决定重写一本。他通过几十年的时间,终于重新写完了这本医书,这是就著名的《本草纲目》,最后这一本书成了中医必备的书。

我还知道还有其它好多科学家的故事,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也做一个像李时珍这样的人。

科学家读后感(篇14)

星期三下午,老师去图书馆借书,发给我们每人一本,我得的是一本名叫《叶永烈讲述科学家故事100个》。我翻开第一页,仔细地读,里面的妙词佳句可真多,真想用于我的学习生活之中。

这本书是由我国著名作家叶永烈先生继《十万个为什么》、《小灵通漫游未来》销量近两亿之后,第三本销量超过了成千上万册的科普励志读物,当然,也是青少年在学习写作人物“以点概貌”之法的经点读物。

里面的内容很丰富:《从“班门弄斧”说起》鲁班;《从古代的“博士”》亚里士多德;《几何学之父》欧几里得;《“等一下再杀我的头”》阿基米得;《龙嘴里吐出铜球》张衡……

如果我也会是一名有名的科学家,那么我不知道我会有多自豪。那现在就得好好学习呢!一切奇迹都在创造中,一切努力就在我们的心中。我真喜欢看这本书啊呀!

呼啸山庄读后感热门12篇


如果有一本好书相伴,那么生活一定会充满乐趣,因为作者的作品能给我们带来内心的平静和舒适。请发挥您的想象力,畅所欲言,不要让那些闪闪发光的思想无处落脚。通过阅读本文,您将会得到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的许多启示,或者是一些收获。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1

《呼啸山庄》是一部爱情悲剧,这是我在看完这本书以后的感想。这个故事围绕着一个主人公来写的,那就是希斯克利夫。这个年轻人的一生是悲惨的命运,家庭贫寒,到了一个人家以后与这户人家的女儿相爱了。

可是这户人家的女儿凯瑟琳又是一个愚蠢、天真、无知的女人,他一边喜欢希斯克利夫,一边又希望过上富裕享乐的生活。于是希斯克利夫被无情得抛弃了,当希斯克利夫得知以后,最终选择黯然离开。不得不说,希斯克利夫对于凯瑟琳已经心怀怨恨了,于是开始了他的报复计划。许多年后,希斯克利夫再返回山庄,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最终,希斯克利夫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自己也抑郁而终了。

不得不说,《呼啸山庄》这个故事的精髓就在于对希斯克利夫的人性描写。希斯克利夫原本是纯真善良的青年,可是残酷的现实社会让他的内心遭受到了重创,导致他怀有怨恨,最终走上了复仇道路。可是他对于凯瑟琳的爱又是真实的,尽管他报复了凯瑟琳,但是也深深得伤害了自己,甚至最终差一点危害到下一代儿女。不过,最终希斯克利夫放弃了伤害了下一代的念想,这体现出了希斯克利夫人性当中善良的一面。

读完这部书以后,我也很受启发。我觉得在呼啸山庄当中的故事,在我们当代中国社会当中可能也时刻在上演。很多女人都很拜金很崇尚物质享受,也有可能就抛弃了原本纯真的爱情去傍了大款。也有一些青年遭受了感情的背叛就一蹶不振,甚至做出冲动的行为,这都是《呼啸山庄》当中勾勒出人性的种种细节。可是这些事情都能避免吗?答案我是不清楚的。

总之,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的启发就是:珍惜生命,远离爱情。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2

梗概:希斯克利夫作为被老恩肖先生捡来的孩子,在恩肖家族里不受待见。被凯瑟琳的哥哥欺负,被住在画眉山庄的伊莎贝尔和埃德加嘲笑。凯瑟琳想要嫁给埃德加,用这种方式帮助希斯克利夫。但从她决定嫁给他的那一刻,从希斯克利夫离开呼啸山庄的那一刻,一切已经不一样了。三年后变得绅士又多金的希斯克利夫带着对凯瑟琳的恨和爱回来,向一切嘲笑过他的人进行报复。恩肖自妻子死后沉迷赌博,他的呼啸山庄变成了希斯克利夫的。恩肖的儿子哈里顿,没有接受过任何文明的教育,整个人粗暴无礼,是希斯克利夫从前的翻版,而这正是希斯克利夫所期望的。凯瑟琳生下女儿后去世,伊莎贝尔嫁给希斯克利夫生下林敦,十二年后也去世。为了报复,希斯克利夫撺掇他的儿子和凯瑟琳的女儿结了婚。他那孱弱的儿子不久后一命呜呼,凯瑟琳·希斯克利夫和哈里顿在相处的过程中渐渐喜欢上对方。不得不说,二人是凯瑟琳·恩肖和希斯克利夫的翻版。

爱会让人疯狂,恨也是。希斯克利夫是一个魔鬼,人人都这样说。可是他有多爱凯瑟琳,他就有多恨凯瑟琳,同时,他便有多怀念凯瑟琳。他希望她痛苦,可是她的痛苦也加剧了他的痛苦。互相折磨,互相痛恨,互相深爱,互相惦记。没有人比希斯克利夫更适合凯瑟琳,没有人比凯瑟琳更了解希斯克利夫。像两小无猜中的那两个人,最后的爱只能沉浸在钢筋混凝土中。一种摧毁性的感情。

哈里顿粗俗,但心肠不坏,也许这是上天留给他那酗酒失意的父亲最好的礼物。

一个租了画眉山庄的洛克伍德先生,一个讲着故事的丁恩太太(内莉)。

好在痛苦没有一直延续在下一代的血液里,在一切罪孽结束之后,他们仍可以向着阳光生活。

end.最近几年第一部一口气读完的外国文学。也是第一部所有人物关系都理顺的外国文学。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3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诗人和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这位女作家在世界上仅仅度过了三十年便默默无闻地离开了人间。这部小说刚问世时颇受冷落,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以别具一格的艺术魅力征服了越来越多的人。

小说采取了十分独特的展开方式,作者并没有直接提到主人公,而是从外人洛克伍德的拜访开始的。洛克伍德在新房东希斯克利夫的家里无意间发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他对日记里的故事十分感兴趣,在家养病期间,他通过迪安太太的叙述了解了呼啸山庄的故事。小说讲述的是一段复仇的故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是全书的主线,而故事中其他配角的演出实际上反射出的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瓜葛。

凯瑟琳与希斯克利夫的爱情实际上是一场悲剧。两人身份的差异和当时的社会背景让两人的爱情只能成为令双方都痛苦的包袱,凯瑟琳的天真与幻想让一直深爱着她的希斯克利夫由一个默默忍受_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脾气暴躁,充满愤恨的人。希斯克利夫因凯瑟琳的背叛,把心中对凯瑟琳的爱转化成了报复的怒火,悲剧也就此开始。可以说凯瑟琳的虚荣心毁了她一生的幸福,也毁了爱她的两个人——希斯克利夫以及埃德加,这甚至差一点毁掉下一代人的幸福。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希斯克利夫是个粗暴残忍的恶棍,但是他的悲惨人生却是因为他对凯瑟琳超越人间的爱和对现实的无法接受。

整部小说都压抑在希斯克利夫伤感的痛苦和扭曲的人性当中,而呼啸山庄的故事展示出的正是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痛苦。虽然说书中描写的社会现实和故事情节有一定的人工修饰,但这是作者所处年代的一种更加深刻的表现。也许在我们生活的时代里,很难看到像故事中主人公那样的爱情,也很难感受到久压在心中的愤怒,可是还是会存在畸形扭曲的心灵。

无论是其中强烈的感情还是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都是因为有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呼啸山庄的故事不会在现实里重演,但它悲情的苦痛却会隐落在生活中的角落里。或许主人公之间的爱可以超越死亡的界限,时刻提醒着那些忽视了沉没在内心深处的愤怒的人们,让久远的悲情唤醒沉落在黑暗里的心灵。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这是一次魔鬼的复仇,这是一场跨越生死的激情,这是一段无法获得宽恕的人生。

------写在前面的话

这是第二次读〈呼啸山庄〉了。第一次读它,还是上小学的时候。读的是精简本的,再加上那个时候还小,对于人生的领悟,对于爱恨的体会都太少。自然而然的,它在那个时候就仅仅是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这次再读,有了很不一样的感受,除了恨,除了复仇,流淌在其中的还有爱,还有感恩,并且,最终是爱战胜了仇恨,人性得到了复苏。

虽然处于同一历史时期,也都以贵族气派十族的庄园为背景,《呼啸山庄》却与我前一本所读的《傲慢与偏见》反映了截然不同的层面。读完它,给人留下印象的,不是俊男靓女的谈情说爱,不是庄园贵族高尚的生活情趣,没有弥漫着浪漫温馨的阳光,草坪,阳伞和咖啡,更没有淑女绅士理应遵循的爱情原则。相反的,它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的,是狂风肆虐下的荒凉的原野,是遭受压迫,虐待,背叛而生出的极端的仇恨,更是那源于生命,超越生死的爱恋。

在老主人欧肖的特别关爱下,在新主人辛德雷的欺负虐待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他们在童年生活中朝夕相处,共同对抗辛德雷的暴虐,一起咒骂约瑟夫的迂腐,他们,就是在这种畸形的环境中,产生了特殊的感情,刻骨铭心的爱恋。正如凯瑟琳所言---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思想的中心。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我对林敦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我完全晓得,在冬天改变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改变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恰似下面的恒久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耐莉,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然而,这位有着尊贵身份的小姐,却因为她的爱人的低贱的身份会使她不堪,因为贪恋林敦英俊的容貌,尊贵富有的家庭,高雅的仪态,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选择了跟林敦结合。并且,我们的女主人公还愚蠢的认为她可以利用自己丈夫的钱财是自己所爱的希斯克利夫摆脱自己哥哥的虐待,帮助他摆脱困境。多么愚蠢跟无知啊!她的背叛引起了希斯克利夫的极端仇恨,他逃离了山庄,并且立志要报复。至此,希斯克利夫完成了从人到魔鬼的蜕变。是什么让他成为了魔鬼?是爱,是他对凯瑟琳发自灵魂的爱,这爱是深刻的,不容背叛的。于是当凯瑟琳背叛了他们的爱,逃避了他们的爱,他就由极端的爱产生出了极端的恨,是那极端的爱带来的极端的恨把克厉夫从人折磨成了鬼。当他再次回到山庄是对凯瑟琳说的:我只是为了你才奋斗的揭示了他内心的苦痛挣扎,他内心的爱恨交织。

啊,卡茜,啊,我的命!我怎能受得了哇!

如果我做错了,我会因此而死,你也离开过我,但我宽恕了你,你也宽恕我吧!

这是难以办到的,但我饶恕你对我做的事。我可以爱害了我的人,可是害了你的人,我又怎么能够饶恕他呢?

这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最后的见面时,在凯瑟琳弥留时的对话。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人是多么的相爱。这种爱融入彼此的灵魂,超越于天地。然而,凯瑟琳却死于这种极端的爱,和背叛这份爱带来的极端的恨。

愿她在苦痛中醒来!他带着可怕的激动喊着,跺着脚,由于一阵无法控制的激情发作而呻吟起来。

凯瑟琳恩萧,只要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愿你也不得安息!你说我害了你那么,缠着我吧!被害的人是缠着他的凶手的。我相信我知道鬼魂是在人世间漫游的。那就永远跟着我采取任何形式把我逼疯吧!只要别把我撇在这个深渊里,这儿我找不到你!啊,上帝!真是没法说呀!没有我的生命,我不能活下去!没有我的灵魂,我不能活下去啊!

他把头朝着那多节疤的树干撞;抬起眼睛,吼叫着,不像一个人,却像一头野兽被刀和矛刺得快死了。我看见树皮上有好几块血迹,他的手和前额都沾满了血;大概我亲眼所见的景象在夜里已经重复做过几次了。

当希斯克利夫得知了凯瑟琳的死讯,并把它归咎于自己的时候,他作出了这样的痛苦的表现,可见,他对凯瑟琳的爱是多么的深刻啊,她是他的生命,她是他的灵魂。对她的恨又是多么深刻啊,即使是死也不能结束,要生死纠缠,互相折磨。可以说,他们彼此纠缠、彼此折磨、彼此谋杀。至此他们的爱,他们的恨达到了顶峰。

希斯克利夫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他的复仇计划,他要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一逼上绝路,把对手的财产一步步占为己有,让仇人的儿子跟自己一样处于一个仆人的地位,甚至,自己的亲生儿子的死,他也有很大的责任。然而,当他发现林敦的女儿(也就是凯瑟琳的女儿)和辛德雷的儿子(也就是凯瑟琳的侄子)两人的眼睛完全和凯瑟琳生前的眼睛一模一样时,当他发现哈里顿(辛德雷之子)仿佛就是他的青春的化身时,他再也不想抬起手来打他们了。他自己承认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他已不想报复,因为这样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复仇方式必然只能走向寂寞与空虚!这是希斯克利夫人性的回归。复仇已经不是他要追求的生命意义。他爱凯瑟琳,他不要再复仇了。我觉得他人性的回归,仍然是出于对凯瑟琳的爱,对他们美好童年的爱,所以,当他看到和凯瑟琳生前一模一样的眼睛看到自己的化身时,他不得不听从爱的引导,放弃仇恨。有一句评论写的很好由爱开始的恨应该以爱来终结。

他掘开凯瑟琳的坟墓去查看她的脸,当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坟墓中时,希斯克利夫深深感到一种安慰。在这十八年中,他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幽灵缠绕,他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气息,感觉到她近在咫尺,可是却无法触碰。他的神智被无时无刻地幻觉折磨,无法吃饭、安睡、劳作、生活,他怀疑她没有离开,她只是在故意和他捉秘藏直到他去打开她的坟墓,亲眼验证她躺在坟墓里为止。希斯克利夫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狂风肆虐的晚上死了,死在当年他和凯瑟琳一同被关禁闭的小屋中,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中保留着欣喜、兴奋的光彩因为他终于可以放下现世中的仇恨,去另一个世界,同他深爱着的凯瑟琳团聚,他终于可以安息了。这怎能不使他欣喜,怎能不使他兴奋。希斯克利夫,至死都深爱着他的凯瑟琳。

文章的最后-----那三块墓碑,中间的一个是灰色的,一半埋在草里;埃德加林惇的墓碑脚下才被草皮青苔复盖;希刺克厉夫的确还是光秃秃的。有谁能想象得出在那平静的土地下面的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

人的肉体随着人的离世而不复存在,而人灵魂中的爱恋,却应该超越生死,跨越天地,得到永生。愿在另一个世界里,希斯克利夫能得到自己的爱情,得到那份无关乎地位,无关乎金钱,绝对的柏拉图式的属于他自己的爱情。不再有仇恨,让爱永生。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5

今天结束了呼啸山庄,合上书的那一刹那,内心很是失落,觉得心中空虚了许多。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整个故事的情节以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展开。这本书从头到尾都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愤中,让人无形中透着压抑,我看了点电影版本的,的确,如果要把一本名著以电影的形式演绎出来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可个人觉得,电影版并没有将原著的细致表现出来。下面还是谈谈我对这本书的一些想法吧。

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希斯克利夫的残忍暴虐只是被畸形社会的现实给扭曲,在我看来,也许是过早的被抛弃,所以对于爱这个名词这个动词,他很难去抓住,因为害怕这个动名词的稍纵即逝,对于凯茜的消失他才会如此痛苦,当身体与精神上承受的苦楚到一定的点,突然的爆发会造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我才疏学浅,人生的经验与体会不足,无法深刻完全理解他暴虐残忍的爱情与人性。

在本书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哈里顿,也许他不是和善的,也不具有绅士风度,是一个没有教养的没有文化发音也不准的乡下娃,但人总是会过多的去在意事物中潜移默化向好的一面发展的人或事,我就是喜欢他对凯瑟琳的嘲笑感到羞耻,又期待博得她的赞许,这就是他追求上进的最初动机。人不都是这样吗?为了吸引在意之人的目光与肯定而努力着。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6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通过三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叙述了恩肖和林敦两家两代人的感情纠葛这样一个错综复杂。惊心动魄的故事。

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嫁给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

在文中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在爱与恨的交织中描绘出了希斯克利的矛盾性格,但是《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死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爱与恨的选择中,希斯克利夫不是个悲剧,无法想像,当他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与对凯瑟琳的向往时,他是多么得痛苦。但最后的他是幸福的——当他笑着死去时——他也应该由恨而得到了解脱。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7

晚上跑步一直回想着整个故事。我们在每段感情、每个关系中做每个决定的依据,都源于过去,特别是原生家庭和童年时期的经历。

希思克利夫童年时被呼啸山庄主人老恩肖捡回家,得到了意外的溺爱,也从此打破了山庄原本的平静。受到了老恩肖之子亨得利的嫉妒排挤,同时也得到了老恩肖之女凯瑟琳由友情逐渐演变成的爱情,但出于对自己未知身世的自卑,他在这样的环境中情感异常敏感,个性也逐渐扭曲,对自己拥有的一切都不确定,对一切关系都不信任,对他失去的一切都归咎于这些人对自己的蔑视和自己一无所有的身世。证明自己好像成了人生的全部意义。

他从小就明白可怜可以博取同情,恐吓可以威慑异己,在他失去老恩肖的宠爱,受到亨得利的凌辱,也失去凯瑟琳时,他开始利用一个个女人的同情和对旁人明目张胆的恐吓来实施复仇计划,霸占这里的一切。

亚当·斯密说同情是正义和仁慈这两个基本社会道德产生的基础。在呼啸山庄、画眉田庄组成的这个简单关系结构的小社会里,原本单纯幸福的关系因善良的同情被仇恨、贪婪、自私、恐惧所利用,正义得不到声张,仁慈得不到感恩,在分别被夸张到极限的爱和恨里交错经历时,不同角色的人性最终被撕扯扭曲,甚至为此奉上性命。直到经历了两代人的爱恨情仇,两个家族几乎破灭,希思克里夫在即将达到复仇目的的时候才领悟他对凯瑟琳深刻到畸形的爱,才意识到他所有的复仇最终其实只是在惩罚自己。

听起来好像是我劳碌了这么些年,为的只是要表现一下自己的宽宏大量

复仇到底对于我们整个人生来说具有多大的意义,都是我们自己赋予的吧。同理,任何事都如此

人生的幸与不幸,源于我们面对每段感情和每个关系做怎样的决定,源于我如何看待自己的过去。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8

我并不喜欢看外国的名著,因为记清各个人物的名字就要花费许多时间,但不可否认这些书相对我们来说别有一番异域风情,它们更直观的展现出让人理解、感同身受的人性,反思自己的人生。

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恩肖先生带回孤儿希斯克利夫,对其的十分宠爱,显而易见,希斯克利夫的到来,使一个家庭失去了平衡,其子亨德雷自然会不满,他强烈的嫉妒希斯克利夫,但我们谁又能要求一个小孩子去宽容,世上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宽容呢?所以亨德雷对希斯克利夫嘲弄、贬低、辱骂,到恩肖死后,将其贬为奴仆,百般迫害,便是可以理解的了。

而希斯克利夫的童年在亨德雷的皮鞭下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恩肖的女儿凯瑟琳就成了他忠实的伙伴,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亲密无间的成长,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成为青梅竹马的恋人。

但在父亲死后,凯瑟琳便意识到他们的社会地位悬殊,她去追求传统的“人间的爱”从而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她直白地承认,自己是爱林顿的,因为他年轻,长得俊俏,爱慕她,富有,可以让她成为当地最尊贵的女人。这是现实。而凯瑟琳却同样直白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痛…他是我思想的中心。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这是心底的爱。

对希斯克利夫来说,凯瑟琳的背叛令他失望,而她不幸福的婚姻又令他痛苦,在凯瑟琳死后希斯克利夫开始疯狂的报复,他让亨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仇恨将他完全控制。但在弥留之际,他反思“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已不想报复,因为这样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的复仇方式必然只能走向寂寞与空虚!正是这仅存的一点点良知让他拥有了最后的幸福,与凯瑟琳十几年的孤魂在旷野上携手同行。

《暮光之城》中爱德华说这部经典不是爱情故事,而是仇恨故事。但贝拉认为,他们的爱就是他们唯一的救赎精神,什么也不能分开他们——凯瑟琳的自私、自利,或者是他的邪恶,甚至是死亡。爱德华在之后与贝拉的感情问题中理解了希斯克利夫,切身感觉到希斯克利夫喜欢至爱,却无法得到,只能对他的情敌施加报复的那种感情,但他还是选择了宽容。

同样是禁忌之爱,却有不一样的结局。可以认为这是作者艾米丽的残忍,或梅尔的仁慈,但人物截然相反的性格,确实结局不同的真正原因;或者说,是因为不同的成长环境造就了他们结局。凯瑟琳幻想借她所羡慕的林敦家的富有来“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使她哥哥“无权过问”;而贝拉却愿意冒牺牲灵魂的危险成为吸血鬼的一员。她们都有着自己的私欲,但贝拉却可以坦然的承认,凯瑟琳却为此找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希斯克利夫,用复仇来度过余生;爱德华却是先选择救赎泥足深陷的贝拉,希望能离开,即便是没有成功,也能宽容贝拉在心底留一块空间给那个带给她快乐的人。他们都有嫉妒,但只有一个人拥有了宽容。

初读《呼啸山庄》我因为人物的极端而不能理解,再读,我却可以找到人物与自己或多或少的相似,因为人都是自私的。我可以理解凯瑟琳的选择,也可以明白希斯克利夫的苦楚,因为作者展现的都是最人性的一面。稍稍换位思考,当情当境,我也不一定会做出更好的抉择,因为我没有爱德华用100多年时间学会宽容、无私。但,作为凯瑟琳的我却不会在嫁给林顿后再与希斯克利夫纠缠;作为希斯克利夫的我,在已知与她再无可能后,会离开他们的生活,求一份眼不见为净。

现在的多数人都会先有心底的爱,然后和现实结婚。就像门当户对,是每个时代都存在的,即便现在不会直白的说出,但成长环境不同,能坚持到最后的有多难。

网络流行“梦想就是用来破灭的”、“现实都是残酷的”这些说法。但万事成败靠的是自己努力的多少。选择“现实”没什么不好,但你不能只一味的从中索取,去填补自己因为这个选择而造成的伤害,不去付出,自欺欺人,埋怨不公,甚至采取极端手法,只让自己活在回忆里,活在幻想中。而选择“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就要学会互相磨合,梦想放到社会中总会有一定落差,人需要的是用宽容的心对待这些落差,一旦经营的好了,收获的也会是完美,不至于懊悔为了这个梦想自己放弃了什么。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9

说来惭愧,初入大学时的鸿鹄之志,满腔热血,可直至今日却只读了两本书。我就只能拿这两本书做一个比较,相较于之前所读的第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呼啸山庄》所带给我的震撼与感触远大于它。不少的评论家与小说家时常将《简·爱》与《呼啸山庄》放在一起做评注,至于理由我会在后文对艾米丽·勃朗特(《呼啸山庄》的作者)的描述中作解释,而我还没有读过《简·爱》,就不妄自菲薄的凭借从网上得来的一知半解对其做介绍了。那我就单从《呼啸山庄》这一本书出发,谈谈我对其的浅见。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丽·勃朗特,师从译序我了解到这位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诗人与小说家仅仅度过了三十个春秋便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而《呼啸山庄》是她唯一的一部小说,但只是这一部书就奠定了她在英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的地位。而至于为何评论家都要将《简·爱》与《呼啸山庄》放在一起作比较。也许是因为两书中对“爱”的描述大相径庭,而更是因为两本书都出自勃朗特姐妹之手。一对姐妹所处的教育环境一致,写出的文章风格却几乎完全不同。在1847年她们姐妹的小说出版之时,只有《简·爱》获得了成功,而《呼啸山庄》并没有被当时的读者所理解。就连夏洛蒂(《简·爱》的作者)也无法理解艾米丽的思想。而正是这种不同成就了这对姐妹在世界文坛上一齐大放异彩,相映成辉。

以上是我对文章作者一些粗浅的见解,毕竟小说是读者内心的写照,结合作者的生平往往能更好的融入到书中。而在抒发我个人对于该书内容的见解之前,我不得不先提一下该书的题目。“呼啸山庄”一词出自著名翻译家杨苡老先生之手。这“呼啸”一词译的甚是恰当,作为书中主要的场景呼啸山庄一词在行文中甚是多见,而相较另一种译法“咆哮山庄”,“呼啸”一词更能将读者带入到山庄中的人与事,爱与恨中。

说完了我对于“呼啸”一词的钟爱,再来谈谈我对全文结构的见解。全书的行文思路与叙事顺序都如此独特,从一位管家向另一位房客的叙述中,既有当时人的感受,又有好似旁观者的见解,就是在这样谈话似的场合下几乎完成了几乎整本书的内容,其中夹杂着,倒叙,插叙,顺序各种记叙手法。全书的结构看似那样复杂,可读来却更有感触,就好像神来之笔,艾米丽信手拈来地将读者带入到呼啸山庄中,让读者感觉自己就好像是洛克·伍德,身临其境地去感受那说不清道不明的爱与恨。

《呼啸山庄》被称作是一本“奇特的书”。鄙人不才在粗读一遍之后,无法真正参悟其中最令人称奇的部分,也就只能谈论一些自己的浅见,先不说内容,除了前面提到的结构外,文章中几处逻辑关系的处理也颇有奇趣。在老恩肖先生带回希刺克厉夫这个弃儿后,为何他就要将其当做亲生儿子看待,甚至更优于自己的儿女。这实是有些不合常理。还有一处,在凯瑟琳向艾伦阐述自己是否愿意答应林惇的求婚是,说道“嫁给希刺克厉夫就会降低我的身份。”而希刺克厉夫恰好听到此处便离家出走了,试问他为何不接着听下去,听到她讲完再走呢?而紧接着凯瑟琳所表达出的那令鬼神动容的对希刺克厉夫的情感也无法使他留下来吗?此处希刺克厉夫的离开也许是为了故事发展的需要,可此处毕竟有些欠妥当。以上只是小生个人的一些浅见,而且这两处未免对全书的逻辑以及情节的发展。

说了这么多结构,逻辑,还有对于作者的介绍,下面着重要讲的是晚生对于全书内容的见解。晚学窃以为全书所围绕的中心便是爱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那我就以爱与复仇两个方面来抒发我对于全书的见解。

先从爱入手说起。这本被誉为“最奇特的小说”,晚学以为它奇就奇在对爱的描绘上。在全书伊始希刺克厉夫对于凯瑟琳的爱慕与好感在儿时就已开始,而这份爱在凯瑟琳死后也未能结束,这种爱一直萦绕在他心中,支配着他,后来的掘墓与最后追随者凯瑟琳的灵魂死去,这种种,后学都以为是因爱而生。而他所爱的凯瑟琳,她所表达的爱也是十分复杂。她将希刺克厉夫看成是自己,把她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比作是恒久不变的岩石,永远永远地把他放在心里。她嫁给林惇为的就是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并且把他放置在辛德雷(凯瑟琳的哥哥)无权过问的地位。而当希刺克厉夫来到画眉田庄,与林惇发生争执之时,凯瑟琳终于看到了林惇的伪善。而先前对于希刺克厉夫扭曲的一厢情愿的爱,在那时便击垮了她的内心。

而书中除了着重描写的两个主角的爱,还有几位人物的爱也是不能忽视的。辛德雷·恩肖作为恩肖家的长子,凯瑟琳的兄长,他受到的是英国长子的教育,自命不凡,对凯瑟琳也并不友好,对希刺克厉夫可以说是打压。关于我对他的看法在后文中会有详细的论述。就是这位长子,在他的妻子死后便一蹶不振,在书中第八章有这么一句话,“辛德雷·恩肖,至于他自己,变得绝望了,他的悲哀是属于哭不出来的那种。”他对他妻子的爱或许太过深沉,以至于他一直沉浸在爱人死去的悲痛中直到自己死去。

还值得一提的是小凯瑟琳对她表弟希刺克厉夫·林惇的“爱”,至于为什么我要打引号,我觉得她们之间的情感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爱,他们之间的书信交流也并不真的是传情,多少含有希刺克厉夫的指示在内,并且他们情感的出发点是小凯瑟琳对于小林惇的同情。

再说到仇恨,后学窃以为这本小说的高潮就在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由爱生恨,因恨生仇。自希刺克厉夫离家出走,在外有成归来,他的复仇便已开始。他回到呼啸山庄,以赌博的方式得取了辛德雷所有的财产,而当他到画眉田庄得知已经嫁给林惇的凯瑟琳依然爱着自己,便又开始了对林惇的复仇,他诱使伊莎贝拉(林惇的妹妹)与他私奔,并且抢回他们的儿子希刺克厉夫·林惇,诱使小林惇博得小凯瑟琳的喜爱,用违背道德甚至是违法的方式监禁小凯瑟琳使其与他的儿子结婚,由此来夺得画眉田庄的财产。

以上是末学对于希刺克厉夫复仇的一个大致概括,其中我觉得还有值得详谈的几点。在辛德雷死后,希刺克厉夫得到了教育与抚养哈里顿的权利,在书中第十七章有这么一句话:“我们要看看用同样的风吹扭它,这棵树会不会像另外一棵树长得那样弯曲!”他的复仇不止是让辛德雷灭亡,更是针对他的后辈。希刺克厉夫知道哈里顿有天分可他就是要其像野孩子一样成长,使他落魄。在书中二十一章还有一处写到哈里顿与小林惇的比较“一个是金子却当铺地的石头用了,另一个是锡擦亮了来仿制银器。”此处便可印证我的看法。

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伊莎贝拉·林惇与希刺克厉夫我并没有将他们放在“爱”的部分里讲述。这是因为我觉得他们之间并没有爱,他们是由于伊莎贝拉的痴心与希刺克厉夫复仇的需要而走到一起的。当伊莎贝拉与他离开了画眉田庄,他便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吊死了她的狗,并且还扬言要吊死画眉田庄的所有人。他伪善的面目也确是骗得了伊莎贝拉,并且为他生子。希刺克厉夫也最终凭借他的儿子夺得了画眉田庄。

在全书末尾,作者对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也终是给了一个令人宽慰的结局。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情感日益深厚,当希刺克厉夫明白这一点时,狂怒是不可避免的,可他在哈里顿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感觉他们就像是自己与凯瑟琳儿时的样子,他放弃了复仇。在书中三十三章中有一段话,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我窃以为最能表达他当时的情感:“我已经失掉了欣赏他们毁灭的能力,而我太懒得去做无谓的破坏了。”最终他追随了凯瑟琳的亡魂,含着似乎是对爱的满足去世了。

文章最后所表达的意义似乎太多隐晦,末学自知才疏学浅,谨在此表达一点自己的看法。全文最后一句:“谁能想象得出在那平静的土地下面的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我窃以为是希刺克厉夫终于如愿,在死后与凯瑟琳的亡魂长相厮守,而这也并非他一厢情愿,毕竟还有牧羊小童的话作为佐证,这一处未免有些神鬼之乱,我只知作者在此处也终于让希刺克厉夫也凯瑟琳在一起,了却了“心愿”。

说完了不才所理解的全书的内容,还有几个方面,我也想在此处做些许评论。文章就是作者内心的写照,更何况这本《呼啸山庄》是那样的用情至深,感人肺腑。试问作者在生命短短的三十年里,没有将自己的亲身体验带入到书中,又如何能写出这样的旷世奇作。书中辛德雷·恩肖一角我觉得就是艾米丽的亲生兄长勃兰威尔的真实刻画,书中的辛德雷作为长子,对于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百般打压,近乎折磨。而生活中勃兰威尔对于勃朗特姐妹也是百般刁难。不论是辛德雷还是勃伦威尔都是暴君,这点似乎毋庸置疑。

还有一处是在书中第二十四章处,小凯瑟琳与小林惇在一起,讨论自己所认为的天堂:一种是恬静的心醉神迷,一种是灿烂的欢欣。我窃以为这两种都是作者心目中的天堂,作者当时的家虽然临近毫渥斯工业区,然而这所住宅恰好位于城镇与荒野之间,她一方面看到了城镇的繁荣,一方面受到了荒野气氛的感染,一动一静,都给作者留下了较深的感悟。

最后要说的一点也许是学语文应试技巧的通病,喜爱用做题的方式去理解文章,但若以这种眼光去看,作者所用的写作手法也确是精妙。文章有多处用到以景衬情的手法,且听我慢慢道来。书中第二十二章中有这么一句话:“雨开始穿过那悲叹着的树枝间降了下来。”这拟人的手法,将此时的悲情刻画到了极致,周围的景色仿佛都被这悲哀所感染,悲叹起来。还有在书中第三十四章中“不止是吉默吞那边流水淙淙可以清楚地听到,就连它的涟波潺潺,以及它冲过小石子或者穿过那些他不能淹没的大石头中间的汨汨也听得到。”此处用静来描写当时的希刺克厉夫,也确是传神,把他当时对凯瑟琳的想念反衬得那样强烈。书中还有多处这样传神的描写在这就不一一例举了,也正是这些作者的神来之笔,使文章更加丰满,使读者更能融入其中。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10

有时残酷的现实会突然降临到你的面前,就像《呼啸山庄》这本书中所著,你看不到浪漫的品味和高尚的生活,看不到阳光、草坪,只看得到因压迫和虐待导致的刻骨仇恨。

小说《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带回家一个吉普赛弃儿,取名希斯克利夫。恩萧先生死后,他的儿子辛德雷为了报复希斯克利夫的恩宠,百般地折磨他。后来希斯克利夫因为他的情人,凯瑟琳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埃德加出走了。三年以后回乡却发现情人凯瑟琳已结婚,随即开始疯狂地报复

希斯克利夫很可怜,因为他是一个弃儿,又被养父的孩子欺负,还被情人甩了;他也很可怕,为了复仇,他剥夺了一对年轻人选择爱情的权利。最令人震撼的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生死恋,真是和山峰一样不变,与闪电一般勇猛。

这是一个悲剧。希斯克利夫本是一个受压迫者,最后却以压迫者的身份实施了残酷的复仇计划,牵扯、迫害了许多无辜者的生活;凯瑟琳恩萧本有着野蛮自由的天性,适宜旷野严酷的环境,最终却在华贵的金色牢笼里失去生命,孤独地在旷野流浪二十年。

读完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鲁迅先生曾说过要“直面惨淡人生”,也许在我们的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无理的人,也许会受尽欺凌,但是一旦过去就让他过去吧!不能因别人对你的伤害而失去自己的初心和本心,把自己囚禁在痛苦中,乐观生活才会体会到生活的乐趣!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本《呼啸山庄》,看完后,望着镜中泪流满面的自己,我想起了男女主人公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双双殉情的悲剧。

说实话,每个人凭良心说一句话:谁没有经历过痛苦?我想,恐怕连文学界、科学界的伟人都不敢说没有吧。

人都是要受到痛苦,受到挫折的,就像书中的人物一样:悲剧般分离,却又戏剧般相遇,但又分离……挫折不是由命运掌控,而是由自己的潜意识造成的!

人都出于母腹,归于黄土,没有运气好坏之分,难不成你听说过有人出于黄土,死于母腹,运气很好的人吗?

或许大家都见过这种人:受到挫折后,先是仰头叹气,后又望望成功的人,说:“我的运气真差!”但这些,只是自己的潜意识找的一个借口罢了。

不知大家是否听说过“罗森塔尔”效应,一个平凡的人,会受到挫折,但当他受到表扬时,于是又会高兴起来,其实这都是自己的潜意识“搞的鬼”。

“挫折并不可怕,站起来就好了。”中外名人都以此话立志,我们难道不能这么鼓励自己吗?小孩学步,幼雏学飞,哪有不摔倒的?从摔倒的地方再爬起来,这才是做人的真理!

化学书上说过:石墨与金刚石的性质不同,但是同属一类,石墨只要经受500至1000个大气压即变为金刚石。人也是一样,为什么要甘居黑黑的石墨,而不去努力做一颗璀璨的金刚石呢?

呼啸山庄读后感 篇12

时常在想,尘埃落定的感觉——

意念中,自己独处,一间空旷的屋子尘土飞扬,阳光有几米射进,暴露着尘埃的行迹,仿佛置身于闹市,周围一片繁杂和喧响。

然后,尘埃落定,一切都在下降,到最后甚至都可以听见它们落地时的呻吟声,心里也从一片荒凉转折到温暖,连呼吸的都是阳光。

尘埃落定,就是那种窗明几净,踏踏实实的幸福的感觉。

可是自从捧起《呼啸山庄》,我就听到了尘土的喧嚣,心再也静不下来——

两代人的挣扎,其实追求的只是幸福二字。所有的抉择,不只是为爱情,更是为了他们内心幸福的定义。不管是对富贵奢华的向往,还是疯狂的仇恨报复,都是为了与爱人相伴获得幸福。追求幸福是人人都有的权利,也许岔路口选择了错误的一条,最终得到的也只是毁灭,但是追随幸福的脚步在呼啸山庄里却从未停止。寻寻觅觅中,幸福的感觉到底丢在了哪里?请追随我,进入呼啸山庄去寻找迷失的幸福感吧!

昏黄的灯光,呼啸的寒风,摇曳的枯枝,伴着皑皑的白雪,呼啸山庄呈现出一种凄凉的气氛。没有温暖也没有祥和,每个人的心都像千年的寒冰,再温暖的炉火都融化不了。也许是长年的狂风孕育了他们古怪的性格,在曾经温馨欢笑的屋子里,却再也找不到星点家的味道。约瑟夫头脑中固执冥顽的《圣经》,哈里顿粗鲁没有气质的身板,希刺克列夫(意为“长满石楠的荒原和陡崖”)的贪婪阴暗再加上小凯西的冷漠傲慢,还有,还有那群让人讨厌的狗,这糟糕之极组合怎么也让人尝不到一丝友好的味道。这是一个勉强拼凑在一起的家(如果可以称作是家的话),每个人都把其他人当作空气,互不相干。粗鲁的举止,恶毒的咒骂,辛辣的嘲笑,与这座历史悠久的老家族山庄的严肃气质格格不入。跨入这座山庄的客人,又有什么理由喜欢上这里呢?

这就是呼啸山庄给我的第一印象和全部印象。

故事就在这里拉开了神秘的面纱。在这样的一群怪人中间,究竟上演了怎样的故事呢?在耐莉的缓缓讲述中,心中的疑团由此解开……

她的语调平静舒缓,我却在里面闻到了一股灼伤的气息。在各种人的争斗算计面前,我甚至有些怀疑上帝是否公平的给予他的子民。争宠,欺压,侮辱,人性的缺点暴露无疑。甚至于甜蜜的爱情,也在生活面前扭曲。没有高尚,没有幸福,只有一种纠缠不清的痛。这搀杂其中的爱,无论是凯瑟琳对希刺克列夫,还是希刺克列夫对凯瑟琳,都含着一种绝望,互相伤害后的绝望。被亨德力欺压为马夫的希刺克列夫,失去了他在家中的地位,这就成为了凯西心里的障碍。

她把自己的幸福定义在了那个温馨浪漫的画眉山庄,所以不顾一切的去追求幸福的所在。她幸福的归属感拆散了两个深爱的人,凯瑟琳对富贵和奢华的向往动摇了她对他的爱,更因此造就了一个心中充满了仇恨和报复的希刺克列夫。然而他们的爱很强烈,很隐蔽,火光出现的一刹那就会爆发,让彼此不顾一切,即使粉身碎骨。在凯西的内心里,幸福和爱情是割裂的。她得到了想要的幸福,却不得不为自己的爱情苦恼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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