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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22 来源:互联网

2023《三剑客》读后感(经典12篇)。

有没有一些模板可以指导我们写好读后感呢?就像这本书里的故事情节一样,让人回味无穷。如果你看过一本书,一定要记录下来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为了让您更好地获得信息,编辑特别给您编辑了这篇“《三剑客》读后感”,让您更好地阅读!

《三剑客》读后感(篇1)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2)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3)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后感(篇4)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5)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后感(篇6)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7)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情妇,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情妇去死,为了自己的情妇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情妇。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得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情妇,可能是这个原因。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上脑际,便轻轻地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三剑客》读后感(篇8)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读后感(篇9)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三剑客》读后感(篇12)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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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后感


三剑客读后感(一)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二)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2020,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三)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2020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的读后感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一爱一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一团一。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一团一。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二)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一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一精一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校园三剑客】,里面的主角有杨歌、张小开、白雪,里面的大体内容是: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一穴一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三剑客读后感通用


读书要四到:一是眼到,二是口到,三是心到,四是手到。在熟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在身心上,都令人收获颇丰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想法和感悟,可以用来当作写读后感的素材。怎样写出一篇相当高大上的作品读后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三剑客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三剑客读后感【篇1】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篇2】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三剑客读后感【篇3】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神奇有趣的探险故事,人们读了这本书就会惊心动魄,真想和校园三剑客去各地冒险。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有个叫杨歌德两个月就只做同一个梦,并且是噩梦-----外星人要占领地球。就在有一天,噩梦却变成了现实。阳光中学被他们的结界诶封住了,使外面的人不能看到学校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阳光中学就这样被他们占领了。老师和同学们都被飞碟顶部发射出来的绿光击中了,结果老师和学生们都变成了外星人的手下,服从了他们。杨歌运用超能力逃出了学校,去搬救兵。但是,杨歌万万都没有想到,学校门卫,校长,都已经被外星人给控制了,更没想到的是连公安局里的警察也全被外星人给控制了。结果,杨歌只找到了一个救兵----秦恩博士。就在他们对此一筹莫展的时候,白雪即使研制出了“野狼克星”。于是,大家开始来到飞碟里,改变了外星人的思维,使他们离开了地球。

你们看,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啊!

三剑客读后感【篇4】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人需要朋友,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一定会和一起承担并给予帮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篇5】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6】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7】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8】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9】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后感13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三剑客读后感13篇,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三剑客读后感(篇1)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三剑客读后感(篇2)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人需要朋友,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一定会和一起承担并给予帮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篇3)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后感(篇4)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三剑客读后感(篇5)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昨天终于把放在宿舍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三剑客》看完了,说实话,感觉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看,可能因为译林出版社翻译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仲马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总之,一言以蔽之,感觉有些无厘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达达里昂以及他的三个火**朋友们,其实作者在描写米拉迪的时候也花了太多笔墨。

从达达里昂初到巴黎,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再到参与围困行动,最后荣升为火枪队副队长,故事的主线并不是很长,但我却常常感到困惑不解,逻辑实在混乱,我甚至在读了这本书以后除了米拉迪给我的一个魔鬼形象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知道了。 或许如果不谈谈米拉迪这个人,这篇读后感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按照达达里昂他们的理解是,这个女人是一个魔鬼,她的长相很美,但是内心极为险恶,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化身。至于现实之中,我觉得存在这样一个人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比中大奖都难,但愿自己不要这样走运。按照宿舍郭同学的理解是,如果找一个漂亮但不爱自己的女人和找一个不漂亮但深爱自己的女人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们往往就在这两者直接徘徊。我从小说中看不出米拉迪爱谁,她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阴谋而善变,如果要说她真正爱过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瓦公爵了,可惜达达里昂看穿了她的心思,通过报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凶残,结果引发了一系列无厘头的后半段故事。 忽然想到如果这本书中少了法国王后安娜,那根本不会有这个故事存在了,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居然为了得到王后的一个眼神而斗智斗勇,这实在让人感到悲哀,也更突出了故事的无厘头,两个国家为了一个眼神而开战,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多,虽然历史上我们经常听说为了某个女人引发了战争,可细细考究起来一个君主绝不会为了一个这么单纯的目的而置自己于不利之地的。所以,没有安娜,没有米拉迪,这个故事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子,轻轻一推敲就散了架。 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还是在此搁笔为妙。

三剑客读后感(篇7)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村庄里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名叫歌琳,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剑客。于是,她每天都在家里坚持练习剑术。练剑时,她经常为自己加油鼓劲:准备,稻草人先生!你一定打不过我,因为我是一名剑客。有时她挥舞着随手拿来的扫帚当作道具,坚持不懈地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歌琳女孩长大了。有一天,她带上一只叫咪特的猫咪宠物和一匹曾跟随她父亲一起保卫王国的马亚历山大,并带着她妈妈的信,到巴黎找她爸爸的好朋友著名的剑客卓费先生学剑术。可由于她的经验不足,遭到了拒绝,她很伤心。可她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坚信父亲说过的话:就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真正的勇气就能让梦想成真。不久,她进宫成了宫女,她发现了其他三个宫女也有这个梦想,她们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后来在宫廷政变中她们成功地救出了王子,成为了王子的保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认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敢,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了不起的剑客。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空想是没有用的,必须要付出努力,才会有等量的回报!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最后,不能半途而废。一个有梦想、有实践的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难道不是吗?是啊,即使所有人反对,也要追求你的梦想,这就是真正的勇气!以后我要勤奋学习,像歌琳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8)

我今天看了一本叫《公主三剑客》的书,它的原著叫:克里夫*鲁比和依拉娜*莱舍,他们来自美国。这本书的改编叫:林昕。我和大家讲一点这里面的故事吧。歌琳是一个和妈妈住在法国一个小村庄里的女孩。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像爸爸一样成为一名勇敢的剑客,保护王家贵族。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每天,都和自己的宠物小猫咪特在打谷场上练习一些剑术。

在歌琳满十七岁那天,她请求妈妈答应她去巴黎的计划。妈妈虽舍不得女儿离开,但还是拿出了一封信交给歌琳,这样歌琳就可以得到剑客队长卓先的的帮忙了。

歌琳看到卓先生后,说:“我想成为一名剑客。”可是她被拒绝了,因为她没有足够的经验。歌琳听后伤心极了。

恶狗布图斯开始追赶咪特,想要抓住它。歌琳在后奋力追赶咪特和恶狗。布图斯跑进泥坑里,它濺起的泥点飞濺到一位名叫薇薇卡的女孩身上。

薇薇卡非常非常生气。

爱蕾娜正在修剪着玫瑰,她禁不住赞叹道:“啊,太漂亮了!你的名字叫玫瑰,没有别的花朵,像你这般香甜。”

突然,她被歌琳撞倒在玫瑰丛中。

然后歌琳又把正在接小提琴的去妮撞到了河里。

歌琳抓住了咪特,然后当了一个女扑。她一天的工作做完了,可是歌琳没有住所,好心的爱蕾娜让歌琳和她住在了一起,她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路易王子是一个很坏的人,他想和菲力王子抢皇位,企图杀了菲力,但菲力每一次都被四个扑人给救了,最后才知道四个扑人都想当剑客。

她们打败了路易王子,当上了女剑客。她们的梦想也实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大家也应该和歌琳她们一样有梦想。

三剑客读后感(篇9)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第18章。白鹿村在渭北以及在当地邻村熬活儿的长工汉们纷纷回到自家屋里来,即使不大仁义的主家也都提前付给他们全年的工价,让他们在离年终之前的二个多月就下工回家了,起码可以省下一个人的口粮。鹿三在街巷里看见这些提前下工回归的兄弟哥们就想到自己。在麦子断定不能出苗以后,瞧着牲畜市场日渐下跌的行情,白嘉轩果决地卖掉了青骡和犍牛,只留下一匹骒马。这不算是多么聪明的举措,谁也能谋划得出来,一头牛或一匹骡子一年间吃下的精料——豌豆和夫皮,也许可以换回五头牛和五匹骡子。除了粮食集集冒涨,其余百物牲畜棉花木料布匹杂货以及土地天天往下跌价,女子订亲的聘金也跌过大半。在可怕的饥荒年刚刚露出暴虐先兆的时候,各色粮食一下就被推到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任何东西包括人本身都不得不俯首臣不得不跌价再跌价了。小麦无苗,冬天不用上粪了;棉花旱死了,轧花机也甭招徕弹花主顾了;牲畜卖掉了,剩下一匹马浮不住一个人专门喂养;整个一个冬天和春天都将闲适无活儿,自己闲吃静坐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12)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1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三剑客》读后感模板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剑客》读后感模板”,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三剑客》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三剑客》读后感【篇二】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篇三】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五】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读后感【篇六】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七】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篇八】

《三剑客》是法国大仲马的代表作。里面讲述了一个情节生动曲折的故事,还揭楼露了十七世纪法国宫廷的腐朽与封建的罪恶。

达达倪昂是一个充满朝气、勇敢而聪明的年轻人。他只身来到巴黎,想闯出一番事业。在王后遇难的时候,他奋不顾身地为他解了围。波尔朵斯是三剑客之一,他做事冲动,往往不计后果,但他对朋友们无比忠诚,很讲义气。

阿拉宓斯也是三剑客之一。他原本是一个教士,因为杀了人而逃到了**队。他对达达尼昂很好,帮助他完成了许多任务。

《三剑客》里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使我百看不厌,真不愧是大仲马所著。

《三剑客》读后感集锦


阅读一本书后,我们心中总会获得一些东西,或多或少,但都会因为作品的感染而得到升华。读后感是我们自己真实的领悟。这篇《三剑客》读后感是我们从网络上汇集整理而来的,希望您阅读后能够有所收获!

《三剑客》读后感 篇1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读后感 篇2

我今天看了一本叫《公主三剑客》的书,它的原著叫:克里夫*鲁比和依拉娜*莱舍,他们来自美国。这本书的改编叫:林昕。我和大家讲一点这里面的故事吧。歌琳是一个和妈妈住在法国一个小村庄里的女孩。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像爸爸一样成为一名勇敢的剑客,保护王家贵族。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每天,都和自己的宠物小猫咪特在打谷场上练习一些剑术。

在歌琳满十七岁那天,她请求妈妈答应她去巴黎的计划。妈妈虽舍不得女儿离开,但还是拿出了一封信交给歌琳,这样歌琳就可以得到剑客队长卓先的的帮忙了。

歌琳看到卓先生后,说:“我想成为一名剑客。”可是她被拒绝了,因为她没有足够的经验。歌琳听后伤心极了。

恶狗布图斯开始追赶咪特,想要抓住它。歌琳在后奋力追赶咪特和恶狗。布图斯跑进泥坑里,它濺起的泥点飞濺到一位名叫薇薇卡的女孩身上。

薇薇卡非常非常生气。

爱蕾娜正在修剪着玫瑰,她禁不住赞叹道:“啊,太漂亮了!你的名字叫玫瑰,没有别的花朵,像你这般香甜。”

突然,她被歌琳撞倒在玫瑰丛中。

然后歌琳又把正在接小提琴的去妮撞到了河里。

歌琳抓住了咪特,然后当了一个女扑。她一天的工作做完了,可是歌琳没有住所,好心的爱蕾娜让歌琳和她住在了一起,她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路易王子是一个很坏的人,他想和菲力王子抢皇位,企图杀了菲力,但菲力每一次都被四个扑人给救了,最后才知道四个扑人都想当剑客。

她们打败了路易王子,当上了女剑客。她们的梦想也实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大家也应该和歌琳她们一样有梦想。

《三剑客》读后感 篇3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 篇4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情妇,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情妇去死,为了自己的情妇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情妇。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得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情妇,可能是这个原因。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上脑际,便轻轻地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三剑客》读后感 篇5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后感 篇6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 篇7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 篇8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 篇9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读《校园三剑客》有感


读《校园三剑客》有感

文/洪浩译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读书读得多,下笔之时就像有神灵指点似的。我读过的书虽没有万卷之多,但也有几十本吧,这些书我最喜欢的还是《校园三剑客之魔棋大战》。

这本书里有许多人物如:拥有超能力的杨歌,生物天才白雪,电脑天才张小开,人工智能机器人独孤求败,棋王柳云龙

柳云龙和独孤求败下棋的时候,一不小心下错了一枚棋子,使独孤求败赢了这场世界瞩目的比赛,因此棋王柳云龙退出江湖。 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人生也如下象棋,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所以我们要一步一个脚窝的走好每一步。

棋王柳云龙来到绿市中学,当了校园三剑客的老师,与此同时,世界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各地网络被黑客恶意攻击,造成多起火车相撞事件。

最终各种相撞事件的幕后黑手,浮出水面,他就是多年前打败棋王柳云龙的独孤求败。我想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的人老奸巨猾,总在幕后操纵着别人干坏事,自己却逍遥法外,比如电视上说的毒品贩子最高头领,伪装的十分隐蔽,但是最后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绳之以法。

后来棋王柳云龙又和独求败下了一局,因为独孤求败是人工智能,被人间真情给打败了,独孤求败去世后,人间恢复了往常的美好。 这让我想到许多。真情最能感动人,我们的老师在处理学生打架斗殴事时,就比长道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我们心服口服。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是你做的事终究会浮出水面,还有不管你怎样高智能,但永远胜不过人间真情。

《三剑客》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 ,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最新《三剑客》读后感简单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最新《三剑客》读后感简单,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三剑客》读后感(篇一)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二)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三)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读后感(篇四)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5篇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5篇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习不仅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的读后感10篇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我们的想法。写好一篇读书感是对读过的文章的的一种印象的加深,以下内容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三剑客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1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2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3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4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5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6

自从我读了《校园三剑客》以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拯救未来世界。

里面讲的是一万年后的地球,人类惨遭机器人的蹂躏。在机器人伯爵的凶残命令下,不计其数的无人轰炸机如蝗虫般铺天盖地而至;那些曾经让人类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如同面粉做的一样纷纷坍塌;像公共汽车一样大的的蟑螂、老鼠,以及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基因怪物也趁火打劫,疯狂袭击落单的人类而这些都是人类乱扔垃圾所造成的结果。

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乘坐时光飞船而来的校园三剑客大为震撼!他们三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被一群像高速列车一般袭来的变异毛毛虫所追赶躲进地下后的三人竟偶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而在这神秘的洞穴中竟然沉睡着一位王子,他是地球人在这世上的最后希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人类继续乱扔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终将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遭受灭顶之灾。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7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9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__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__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__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10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必备14篇


假若您想进一步了解此话题,也许可以翻阅“三剑客读后感”,相信许多读者在读过后内心会涟漪泛起。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和用意,您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吗?下文提供参考,也请务必记下来!

三剑客读后感【篇1】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

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三剑客读后感【篇2】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3】

我今天看了一本叫《公主三剑客》的书,它的原著叫:克里夫*鲁比和依拉娜*莱舍,他们来自美国。这本书的改编叫:林昕。我和大家讲一点这里面的故事吧。歌琳是一个和妈妈住在法国一个小村庄里的女孩。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像爸爸一样成为一名勇敢的剑客,保护王家贵族。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每天,都和自己的宠物小猫咪特在打谷场上练习一些剑术。

在歌琳满十七岁那天,她请求妈妈答应她去巴黎的计划。妈妈虽舍不得女儿离开,但还是拿出了一封信交给歌琳,这样歌琳就可以得到剑客队长卓先的的帮忙了。

歌琳看到卓先生后,说:“我想成为一名剑客。”可是她被拒绝了,因为她没有足够的经验。歌琳听后伤心极了。

恶狗布图斯开始追赶咪特,想要抓住它。歌琳在后奋力追赶咪特和恶狗。布图斯跑进泥坑里,它濺起的泥点飞濺到一位名叫薇薇卡的女孩身上。

薇薇卡非常非常生气。

爱蕾娜正在修剪着玫瑰,她禁不住赞叹道:“啊,太漂亮了!你的名字叫玫瑰,没有别的花朵,像你这般香甜。”

突然,她被歌琳撞倒在玫瑰丛中。

然后歌琳又把正在接小提琴的去妮撞到了河里。

歌琳抓住了咪特,然后当了一个女扑。她一天的工作做完了,可是歌琳没有住所,好心的爱蕾娜让歌琳和她住在了一起,她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路易王子是一个很坏的人,他想和菲力王子抢皇位,企图杀了菲力,但菲力每一次都被四个扑人给救了,最后才知道四个扑人都想当剑客。

她们打败了路易王子,当上了女剑客。她们的梦想也实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大家也应该和歌琳她们一样有梦想。

三剑客读后感【篇4】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三剑客读后感【篇5】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读后感【篇7】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三剑客读后感【篇8】

昨天终于把放在宿舍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三剑客》看完了,说实话,感觉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看,可能因为译林出版社翻译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仲马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总之,一言以蔽之,感觉有些无厘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达达里昂以及他的三个火**朋友们,其实作者在描写米拉迪的时候也花了太多笔墨。

从达达里昂初到巴黎,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再到参与围困行动,最后荣升为火枪队副队长,故事的主线并不是很长,但我却常常感到困惑不解,逻辑实在混乱,我甚至在读了这本书以后除了米拉迪给我的一个魔鬼形象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知道了。 或许如果不谈谈米拉迪这个人,这篇读后感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按照达达里昂他们的理解是,这个女人是一个魔鬼,她的长相很美,但是内心极为险恶,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化身。至于现实之中,我觉得存在这样一个人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比中大奖都难,但愿自己不要这样走运。按照宿舍郭同学的理解是,如果找一个漂亮但不爱自己的女人和找一个不漂亮但深爱自己的女人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们往往就在这两者直接徘徊。我从小说中看不出米拉迪爱谁,她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阴谋而善变,如果要说她真正爱过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瓦公爵了,可惜达达里昂看穿了她的心思,通过报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凶残,结果引发了一系列无厘头的后半段故事。 忽然想到如果这本书中少了法国王后安娜,那根本不会有这个故事存在了,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居然为了得到王后的一个眼神而斗智斗勇,这实在让人感到悲哀,也更突出了故事的无厘头,两个国家为了一个眼神而开战,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多,虽然历史上我们经常听说为了某个女人引发了战争,可细细考究起来一个君主绝不会为了一个这么单纯的目的而置自己于不利之地的。所以,没有安娜,没有米拉迪,这个故事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子,轻轻一推敲就散了架。 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还是在此搁笔为妙。

三剑客读后感【篇9】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__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__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__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三剑客读后感【篇12】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篇13】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14】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读《三剑客》有感300字


我读了一本很有名的书,名字叫做《三剑客》。

《三剑客》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大仲马,大仲马是一名非常有名的作家,他写的这本《三剑客》是我国读者非常熟悉的天才巨著。

本书体现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即经历了战与火的战争洗礼,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代价去拯救的侠义与忠诚。

本书讲的是法国路易十三国王与红衣主教黎舍留之间各蓄死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拉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结。

主要讲达德尼昂从一的小青年怎样成长为火枪营副统领的故事;达德尼昂和朋友一起共度难关的故事;他们四个是怎样消灭魔鬼米莱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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