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书笔记 > 三剑客读书笔记 > 地图 > 三剑客读书笔记

《三剑客》的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互联网

《三剑客》的读书笔记精选5篇。

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三剑客读书笔记”。

此时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烦恼吗?很多人在阅读了作品这本书后,被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情实感,以下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主题为“《三剑客》的读书笔记”。

《三剑客》的读书笔记 篇1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的读书笔记 篇2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情妇,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情妇去死,为了自己的情妇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情妇。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得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情妇,可能是这个原因。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上脑际,便轻轻地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三剑客》的读书笔记 篇3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的读书笔记 篇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爱的教育》《爸妈是我的朋友》《校园三剑客》等等,其中我最喜欢《校园三剑客》这本书。

《校园三剑客》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的作品,书中主要介绍了杨歌、白雪、张小开三人的冒险事迹,体现出了他们三人各自的特点。杨歌的特点很多,他可以听到别人的脑电波,可以悬浮到十米而不落地,双手合拢能凭空抓住万发子弹。白雪她虽然只有一个特点,但是他特点非常厉害,他能对自己接触过的动物植物,包括所有物体,过目不忘。张小开是个电脑天才,人称小比尔盖茨,在电脑上有一定的研究,曾获得博士方面的计算机最高奖项。也曾获得博导专业人的称号。

读完作文了这本《校园三剑客》,我发现自己对于不科学的事会有所冷静一些。会用比较科学的方法去解决它并验证它。这本书还教了我一些遇到危险和困难时,该如何去应对的方法。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镇定,在遇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时,不会再慌张。

每当我读到这本书时,我就会想起两句关于勇气的名言。第一句是卡赞扎基说的: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凭一具强壮的躯体。。第二句是夏洛蒂,勃朗特说的:真实的世界是广阔的,有一个充满希望和恐惧。感动和性奋的天地。正等着有勇气进去,冒着危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们。

感谢《校园三剑客》,它带给了我勇气,让我学会了面对困难和永不退缩的勇敢精神。

《三剑客》的读书笔记 篇5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hdH765.com更多读书笔记延伸读

读《校园三剑客》有感范文300字


【第1篇】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第2篇】

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习不仅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这本书太好看了!

【第3篇】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 校园三剑客的 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第4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第5篇】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古语言: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1

梦破碎的声音——《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400字: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从第一页说到最后一页。爱与恨,也从开始辗转到结局。

先爱后恨,先恨后爱,边恨边爱,对纽约以及任何一座城市的爱与恨成为了一种不断交织的情绪变化,可能出现在同一天,可能贯穿于一辈子。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最终明白,纽约,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而是战场。在这场战役中,只相信一件事,成功或是失败。

你的爱恨,你的生死,在这个最热闹的地方,不值一提。纽约,依旧来去匆匆,忙忙碌碌,西装革履,金饰香氛。

那天,阿春对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人有了钱,会变。”

那天,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不一定吧。我如果有了钱,我不会变。”

那天,在纽约的妻子郭燕还没有疯,在北京的女儿宁宁还平凡但健康地活着。那天,王起明还没有用一生去明白,梦实现的那一刻,原来就是离梦破碎最近的时候。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2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是《北京人在纽约》这部经典作品中最广为流传、最深切、最让人沉思的一句经典语句。这句话被标识在《北京人在纽约》这本书的封面,可见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心中便悄然升起一个大大问号,难道这句话不矛盾吗?连我小时候都可以写出这样的语句来,难道作者就这水平?可是,在我读完这部小说时,我知道我错了!我懂得这也许是曹桂林先生在美奋斗十多的最大感想,充分概括了中国第一批赴美淘金的人们在国外生活的事业与情感历程。

在我所知,这部小说还被改为了电视剧版《北京人在纽约》,并且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的确,这部小说无论是语言方面的功力,还是情感方面的交流都能够深深吸引人们的眼球,引起共鸣,给人的心灵来一次彻头彻尾的救赎。

从古至今,美国的西方文化传统与中国的东方文化就是截然不同的。中国是行义的生存,而美国则是利己的主义,由此可见,这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中西方价值观有着巨大的差别,首先体现在人们对金钱的不同认知上。在踏上美国这片令人向往的国土之前,王起明、郭燕夫妇对人对事都抱着万分的热情,并且是典型的、具有传统观念的中国人,这些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的脑海中可谓是根深蒂固。虽然他们也急切需要金钱,但他们仅仅把它当作是一种促进自身事业发展的方法,一种精神有寄托、生活有着落的经济基础。他们对于金钱甚至一切的美国文化可以说是一概不知。

但从实质上说,金钱文化就代表这美国文化的本质,就像小说曾非常贴切地道出了美国文化的内涵“这就是美国文化,赤裸裸的拜金文化。”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没钱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甚至生命和感情,可以看出金钱在美国已然成为一种文化。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点,小说的开头姨妈借钱这事给他们夫妇两上了生动的一刻,让他们初来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感到世态炎凉、幻想破碎。

姨妈不是把他们接回家里热情款待,而是当晚就把他们扔到了破烂到无法想像的地下室里,还随手扔给了他们九百美元的债务。这一场景,足够让他们回味一辈子,且受教一生。然而,最讽刺的、也是最升华的地方就是小说的最后,王起明又给了帮助抚养他女儿的恩人邓卫上了同样一课。因此,可以说这种做法与中国的金钱价值观是完全相悖的。所以,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想要维护自己的高傲自尊是没有一丝可靠性的。

最终,在不同文明的碰撞下,王起明也变成了当初自己所鄙弃的冷漠无情的一类人。他们身处的岁月价值观的动荡,注定了他们想“活在美国”的信仰只是凑合在一起,随时破碎。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3

云哥似乎一辈子都在找寻自己的寄托。从小寄人篱下,被当成负担的可怜人儿,只好自己学会懂事,按部就班的成长,超速长成然后再也不用寄人篱下给别人添麻烦。

可是肉体的自由不代表精神的解脱,在那样的家庭,处于那样的年代,喜欢同性这样的事情几乎是禁忌,禁忌只能封存,不能有丝毫的流露。可是人心啊,它不是密封瓶可以完全封存的,它是血肉之躯,它也会崩溃。

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家,那么流落成为别的国家的客也是理所当然的。一辈子找不到可以为之安放的地点,一辈子找不到自己的终点,堕落或者死亡,其实也没有多大区别。求死很容易啊,尤其是身患绝症又毫无求生意志的人。

HIV和GAY,多么敏感的一个组合,尤其在大家对这两个概念都没有那么清楚的时候,普通人尚且一边厌恶一边逃离,可是当事人本身要如何逃离。作文或许白先生最终想要给云哥一个善终,终于让他遇到了能够安抚他灵魂的Dannyboy,是他一个人的Dannyboy。而云哥口中的韶华,或许也是作者的另一种善良,是能够让云哥安心讲述自己故事的可以以来的人,也是愿意虔诚的不带任何有色眼镜为云哥和他的Dannyboy祈祷的善良人。

而《Teafortwo》里直接把一群这样特殊的人放在了我们面前。他们也像所有普通人一样的邂逅,动情,生活。找不到自我认同的安哥幸运的遇到了罗先生,安抚了他那颗不能认同自己的心,可是安哥的死亡在我看来其实也是他对罗先生的拯救。如果没有这场痛苦的死亡,他们两人的故事或许也会像大伟和东尼,仔仔、兰诺他们一样,被可怕的AIDS折磨的不成人形,直至各自凋零。

生活在纽约,但都不是纽约人。不敢随意置喙其他,只期待所有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Dannyboy,所有的人都可以有与自己一起唱Teafortwo的人,然后与那人一起,找到一个地方,过着这平凡而又幸福,普通但却满足的一生。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4

一本新闻行业的民族志研究,呈现了业内巨头《纽约时报》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生产的探索过程。

书以作者提出的三种新兴网络新闻价值观——即时、互动和参与作为基础,观察了《纽约时报》是如何在新媒体浪潮的冲击下图存求变、革故鼎新的,而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旧有的新闻体制与新闻工作方式、制作方式同数字化所带来的新兴的新闻价值观及由此重构的新闻工作惯例、新闻实践,以及新闻记者的自我角色认知和新闻职责认知等产生了激烈的对抗和碰撞。

一方面要适应时代,技术革新,一方面又要不断面对和解决新旧新闻体系产生的矛盾与激化,《纽约时报》在网络版和纸质版之间力求探索出一条可行的平衡和融合之路,毕竟面对数字化时代变革,即便是如《纽约时报》这样的巨擘,也不得不审时度势,摸着石头过河,因为时代的浪潮滚滚向前,不会为谁停留片刻,如果不去努力适应和改变,就只能被无情地拍死在沙滩上了。

回头看看我国的报业纸媒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然而作为与之休戚相关的业内人士,我们所做的还不及《纽约时报》改革之万一。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5

两个“谪仙”是本书的开场故事,一开始看目录,还以为《谪仙怨》是《谪仙记》的后续故事,读完发现原本是两个不同的故事,但其实是相同的“谪仙”。

我真的非常喜欢李彤,她简直就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也能让现在很多人从她身上看到自己的撕扯和深深地孤独。就如李彤的三个姐妹一直疑惑的那样,她那么漂亮,从来不缺男人,可是为什么不愿意安安稳稳的找个人嫁了。在我看来李彤这个美妙的仙子,在听到了父母的死讯时就已经夭折了。父母在,尚有归期,即便时局动荡,家国不安。可是父母在那样一个不安的环境里终究是湮没了。那么身在异国的她究竟算的了什么呢?她的美貌,她的骄傲,她的张扬,曾经让她盛名的一切,现在又凭什么呢?

美貌没有了资本,肉体变成了无根浮萍一般,只能在异国他乡的浪潮里起伏,仅剩的一点清高成全了她的死亡。而我们的蒙古公主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堕落凡尘之下呢,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是浑浑噩噩的活成了夜场中的蒙古公主,一个变成了那跳落河中的一缕轻魂。究竟是谁得到了解脱呢,或许每个人的选择都是自己的解脱吧。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6

这就是纽约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转)或许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怀特的随笔感兴趣,毕竟他不是如雷贯耳的大人物。而且怀特本人对随笔这种文体保持他一贯的坦诚:“如果把眼光瞄向诺贝尔奖或其它俗世荣耀,最好去写小说、诗歌或戏剧。”我认为他是对的,但同时相信,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或许也会看怀特的随笔,并为之发笑或深思。如他的随笔中提到那个对红皮蛋有偏见的英国佬时说:“各位不妨想想,英国人何故非得对美国作一番解说,才能心平气和?……但你很少见到美国人因为没能解说英国而坐立不安。”机智而俏皮,令对手莞尔,这种睿智的知识分子气质令我想起伍迪·艾伦——一位同样充满幽默感的老头子,我甚至在勾勒怀特的相貌时也接近伍迪·艾伦:银发,清瘦,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却充满温情。带着对生活琐碎细节的描述,依然能感觉怀特宽广的胸怀、深厚的生活经历和睿智的见解,他并不以为他比你高明,恰恰相反,他觉得你比他更了解一切,所以他从不刻意显示——懂得克制聪明,对写作者来讲,多么优秀而实用的品质。这部随笔集以怀特的一篇著名随笔《这就是纽约》而命名,他笔下的纽约是鲜活、蓬勃的,像流动的水,你只能体会其魅力,却看不清它的形貌,因为它永远都在变化中。“在这么一个浓缩的竞技场上,挤满了角斗士、布道者、企业家、演员、证券商和买卖人。它的西服翻领上浸润的味道,年深日久,洗也洗不掉,结果,不论你身在纽约何处,都免不了与伟大时代、辉煌事功、奇人、奇事、奇闻发生感应。”在这个永不谢幕的大舞台,不同种族、信仰和民族在这里碰撞和融合,每天都上演着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事,给人持续的兴奋。“纽约公民的宽容,不仅是天性,而且是必须。这座城市必须保持宽容,否则应付在仇恨、怨愤和偏执的辐射云中爆炸。”怀特的眼睛扫过这座城市,精准地发现它丰富而单纯的内核:“纽约郁积了种类种族问题,但引人瞩目的不是这些问题,而是大家相安无事。”即使再读三遍,我仍然无法再现怀特笔下的纽约,那是任何……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7

◆第1章纽约客的临终遗言

相对来说,一个人的忏悔之心往往集中表现在他的临终之际,而不是当他拥有健康、财富和社会地位之时。所以中国人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西方人的说法也很接近:临终之人无谎言(Nooneliesathisdeathbed)。

人都需要一个能够直面自己灵魂并最终得到解脱的机会。

◆第2章白血病患儿留下的秘密

我一直都不懂,天堂既然那么好,为什么人要死了以后才能去呢?还有,为什么天堂不在地上,非要在谁也看不见的天上?

◆第4章百老汇编剧与核物理学家

亚当·斯密这样说过: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所有这些贪婪和欲望,所有这些对财富、权利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到底何在呢?归根结底,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

◆第5章老实人做的一件不可告人的事

人性是永远上不了保险的一样东西。

人之初性本善,但人性又是如此的不可捉摸,如果人性始終上不了保險,愿在天堂得以淨化,進而昇華,進而超度……

我此生需要忏悔的事排列如下:

1.小时候偷过别人家的自行车和浇花工具

2.上学时因为请假、打架和成绩的事,多次骗过老师和父母

3.欺负过那些比较怂的小孩,也骗过我喜欢的女孩儿

4.和别人一起抢过老乞丐的零钱

5.结婚以后背叛过我老婆五六次

6.偷过岳父家的钱和超市的啤酒、烟

7.对自己的孩子撒过谎

8.对上帝祷告时也撒过谎

这次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必须忏悔,要在死前把良心上的垃圾扔光,无论我能不能去天堂。丽萨,我对不起你,希望你能再嫁人,找一个比我好的男人。

没了。

◆第7章死刑执行官的心声

我现在认为,死刑剥夺了人们改邪归正的机会,实为另一种貌似公正的邪恶。

在对237个人执行死刑后,我深知道他们犯下死罪的简单原因——对得不到爱而生恨的极端、变形的表达形式。

人类进化到何时才能开始关注造成一个人,往往是年轻人,犯罪的起因,从而从根源上及时切断犯罪的成因?在一个缺乏爱的世界里,法律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第9章隐居曼哈顿的好莱坞女星的独白

人心是世上最美丽的东西,也是最丑恶的东西。

我想说,爱情是人类唯一值得体验的感情,人不要为了任何理由而拒绝和错过它!但也不要误把情色当爱情。真正的爱情到来时,奇迹就会发生,一个内心充满了爱情的人会被给予上帝才具有的不朽神性!即使爱情后来可能不再鲜活,并可能消失,但是没有经历过的人如同没有真正活过。它值得你在每一个平凡枯燥的日子去回味,因为人的一生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浪费生命,为谋生苟活而已。我在遇到我此生唯一爱过的那个人之前,只知道孤独和贫困,寂寞和自卑,是他的爱情改变了我的一切,让我彻底得以重生。我始终相信,爱情是唯一让生命具有价值的经验。

◆第13章文学教授的肮脏秘密

尼采的看法:“没有一种人际关系能够隐藏寂寞。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如此的薄弱,脆弱。你在内心深处很清楚:即使你身在人群之中,你也是跟一群陌生人在一起。对你自己来说你也是个陌生人。”

◆第14章世界500强CEO的离奇心愿

上帝造人时,给我们以丰富的感官,是为了让我们去感受他预设在所有人心底的爱,而不是财富带来的虚幻。有人说爱和情感是虚幻的,财富才是真实的。可此刻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我生前赢得的所有财富我都无法带走,能带走的却只有记忆中沉淀下来的无邪的感动和与物质无关的爱和情感,它们无法否认也不会自动消失。它们才是人生真正的财富。

◆第24章地球旅行家的告别辞

我是个作家、编辑,曾在纽约一家著名的文学杂志担任主编多年。我之所以向你透露我的身份,是为了帮助你得出一个更接近公正的结论:即世间的人不论贫富,种族差异,贩夫走卒还是达官显贵,文化程度或高或低,都毫无列外地有着人类最基本的感情需要和弱点,都一样可能为了社会习俗和道德规范的制约而挣扎和痛苦过。

上帝在创造人类时,赋予了他世间最柔软的东西,即男女之情。可是他却并没有同时赋予人类有效抗拒它的利器——用意何在?是昭然若揭还是一个万古之谜?我相信,是人自己,而非上帝,创造出抵御感情的道德条文和规范。文学即人学。世间流传最久远的古典文学里,有几部不是关于最难以抗拒的男女之情的?没有这个恒久的主题,文学就是贫血的,就少了存在的理由。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8

屠夫、酒保、理发师、酿酒师,这些都是相对来说非常传统的职业,除了酒保之外,已存在了百年,甚至千年,工业化前的社会就已存在,中外皆同。

在人们的印象里,这些职业的功能性很强,但社会地位不高,因为这些都是体力劳动,而体力劳动被视为卑下,低等,难企及律师、教师、科研等职业所达到的社会认同高度;而且从事这类职业的人,可能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女重走父母的路,而希望儿女能够进阶到律师、教师、科研等这样的社会层次。

但有趣的是,时代正悄悄发生着变化。这本书敏锐地捕捉到了这样的一种趋势,可以酒保为典型例子来解释。

喜欢烈酒和鸡尾酒的人,不可能没有听说过DeathCo,其影响力不仅仅只在美国,也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的酒鬼心里。

DeathCo是美国精调鸡尾酒文化复兴与专业化的代表酒吧之一,虽然其开业时间听起来非常晚近,20xx年。但在1920年至2000年之间,酒水消费仍旧以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啤酒为主,精调鸡尾酒文化尚未成熟。

鸡尾酒曾经的黄金时代是1870年至知名的禁酒令实行的1920年,在那段时间里,“调酒术”得到了发展,“包括运用精确的度量单位、标准材料、现榨果汁、以及摇、搅与捣拌等各式调饮手法”(本书P47)。DeathCo复兴了这样的调酒文化,整体装修十分低调,甚至很难找到店门(就像过去的speakeasy),店内光线较为昏暗,爵士乐,烛光,为客人提供的是紧张都市生活里的放松、愉悦、舒适又私密独特的饮酒体验,力求材料新鲜、出品稳定、富有特色的酒谱,无不体现着精调鸡尾酒的“专业性”。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9

白先勇创作纽约客时间跨度有38年。1965年28岁的白先勇几乎和台北人的首篇《永远的伊雪艳》同时创作了谪仙记。两年后完成谪仙怨。和台北人不同,纽约客道不独行,两两成篇,互相呼应,气象非凡。

纽约是国际化大都市,全世界的精英在这里打拼。成功者光鲜荣耀,失败者无立锥之地。曹桂林说,如果你爱他,带他来纽约,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带他来纽约,因为这里是地狱。随着年龄的增加,38年间白先勇笔下的人物由在纽约打拼的华人逐渐丰富成了全世界的各种族裔。因而纽约客的人文内涵就显得更加的丰富和完整。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谪仙记

李彤是女娲补天遗落在凡间的石头,是“五月皇后”,有红宝石的鲜艳,也有钻石的璀璨。她从不遮盖自己的美丽和风姿。她在人海里寻觅幸福而不得。她用男人和酒来麻醉自己人生的悲痛和苍凉。她羡慕于别人的幸福,又不屑平淡的生活。那只别再鬓边的碎钻镶成的大蜘蛛仿佛警告着靠近她的男人:这个女人美丽又危险。

李彤渴望幸福,渴望爱情,讨厌对自由的束缚,就像一只冬日里独自高飞的风筝,只靠一根细线维系与凡尘,寒冷孤独,摇摇欲坠。最后细线终于撕扯不过北风,断线而去。李彤对生活有巨大的绝望,肉身终于承受不住灵魂的折磨,在威尼斯美丽的水城香消玉殒。

李彤身边围绕着的都是登徒子,最后也没有等到脚踏七彩祥云而来的英雄。李彤的结局令人唏嘘,但仿佛又是必然。白先勇浓墨重彩的创作了这个美艳照人的女人,笔下充满了怜悯与慈悲。此曲只应天上有,谪仙记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对于幸福的追求,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对于追求不到的幸福,是选择坚守还是妥协,态度不同,结果也不一样。希望大家珍惜眼前人,不要错过幸福。也希望正在追寻幸福的人能坚守住内心的美好,因为——苦海虽宽,终有舟渡。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 篇10

内容简介:很多朋友说我拍下的纽约不像是他们看到的纽约。我有时候想,纽约自然有其固有的性格,只是我更多的是去感受人对它的影响,感受人们是怎么用梦想和创造力来影响我们生活的这个环境的,这让我举起相机的时候便有了一份生动。其实我们生活的每座城市都有让人怦然心动的画面,只要有爱就看得到。

纽约倾城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纽约倾城》是一本独特的图册,或者说是一段独特的图像记忆。作者用镜头捕捉到的每一个瞬间,构成了一段用影像记录的日记。在这本日记里,能够更多感受到的不是城市的繁华、喧嚣,而是真切的生活。作者从她的角度向我们呈现了她眼中特别的纽约,这也是能让读者有所发现和受到感染的纽约。 相比书中纽约的风光建筑,看来我还......

纽约倾城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蔡澜称除了香港他最想生活的城市是纽约,因为“纽约是个有选择权的都市,只要有生活的智慧,就可以公平地活下去。”言下之意,纽约是一个各色人等杂处,锦衣玉食、不拘一格的都市,冒险家的乐园。而读《纽约倾城》不必考虑那么多,需要的只要是一点点儿,年轻。因为只有年轻才能够不顾一切地专注。 钱申申,一个在德州大学读完艺术硕士......

铸剑的读书笔记精选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铸剑的读书笔记精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1)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2)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3)

《铸剑》是一个复仇故事。

故事上写了主人公眉间尺与闹夜的老鼠折腾了一番。然后他的母亲跟他讲述了父亲当年帮助国王用神铁铸造了两把举世无双的神剑,一把是雄剑,另一把则是雌剑,他(父亲)怕国王会将自己置于死地,所以把雄剑放在家里,自己把雌剑献给国王。眉间尺听了之后愤怒极了,立刻叫母亲找出雄剑,发誓明天一早就去替父报仇。

眉间尺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黑衣人,黑衣人说帮他报仇,只要眉间尺头颅和雄剑就可以了。眉间尺很干脆的把这两把两样宝物给了黑衣人。

国王在王宫里无聊,就把官员叫来,叫他们找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来,给他(国王)解解闷。然后,官员们就把黑衣人叫来。然后将国王的头砍入水中,仇人相对,本来就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由于王头特别狡猾,让眉间尺的头受伤多处,黑衣人有些焦急,便把自己的头也给砍入水中最后王头大败,二人报酬成功。

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深刻感受到:邪恶是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的!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4)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5)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6)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

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7)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8)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9)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10)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11)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宴之敖者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这个复仇的故事是沉重的,鲁迅先生想体现的思想也是无比沉重的,

最新《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精选


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纽约客》的读书笔记。当人们全神贯注的读书时,会感到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不少人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能从中收获不少。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见解。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1】

内容简介:如果可以选择,我们会愿意永远像个孩子一样单纯无忧地过。而成长却总是猝然降临,让人不知所措。夏天的夜晚,正安心看书的查理被一场意外打断——远近闻名的坏小子贾斯珀竟来找他帮忙。这突如其来的“信任”,让查理既疑惑也兴奋。可他万万没想到,贾斯珀带他去的,是一片神秘隐蔽的丛林,林中空地的树上,吊着镇长女儿苍白布满伤痕的尸体……平静的日子戛然而止。错综迷离的真相一步步揭开,隐藏在小镇家家户户屋檐下的不堪秘密也逐渐显露。当一切被青涩的怒火无声点燃,纯真少年想要远走纽约的诺言,也已化为永恒的美好幻影。成长的艰辛终于让他们彻悟,勇敢就是怀揣重负继续前行。

我们一起去纽约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故事很简单查理(我)被远近闻名的坏小子贾斯珀找到,他要查理帮忙。这突如其来的“信任”,让查理既疑惑也兴奋。只是怎么也想不到,斯珀带他穿过一片神秘隐蔽的丛林,最后到了一块空地上,林中空地,边上的那棵树上,吊着镇长那苍白的、布满伤痕的女儿劳拉……劳拉悬挂着,像一支熄灭的蜡烛。她死了。谁杀了劳拉? 平静的生活戛然而止。从此,查理就像不劳拉的鬼魂缠住了一样,永远得不到安宁。查理知道,肯定不是贾斯珀,他坏,很坏,但他没有杀人的胆。绝对没有。查理知道,在考利根,任何一家出了任何问题,首先要怪罪的就是贾斯珀;查理知道,无论孩子犯了什么错,哪怕显然错在自己,父母必张嘴就问:“你是不是跟贾斯珀一起混了?”

我们一起去纽约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如果你够幸运,你的成长会是循序渐进的,但是对于一些不幸的孩子而言,真的可能在一夕之间就遭遇成长。这本书跟《麦田里的守望者》相比,当是各有千秋。麦田赢在那个个性的叛逆孩子,而这本视野更加宽,成长是一个主题,此外还涉及了种族问题、人性的黑暗等,但是绝对不会显得枯燥,因为它整个外衣是悬疑的,让人拿起放不下。反正我是一口气看完了。作者的语言也不乏幽默,情节设置真是称得上“鬼灵精怪”拉。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2】

梦破碎的声音——《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400字: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从第一页说到最后一页。爱与恨,也从开始辗转到结局。

先爱后恨,先恨后爱,边恨边爱,对纽约以及任何一座城市的爱与恨成为了一种不断交织的情绪变化,可能出现在同一天,可能贯穿于一辈子。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最终明白,纽约,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而是战场。在这场战役中,只相信一件事,成功或是失败。

你的爱恨,你的生死,在这个最热闹的地方,不值一提。纽约,依旧来去匆匆,忙忙碌碌,西装革履,金饰香氛。

那天,阿春对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人有了钱,会变。”

那天,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不一定吧。我如果有了钱,我不会变。”

那天,在纽约的妻子郭燕还没有疯,在北京的女儿宁宁还平凡但健康地活着。那天,王起明还没有用一生去明白,梦实现的那一刻,原来就是离梦破碎最近的时候。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3】

屠夫、酒保、理发师、酿酒师,这些都是相对来说非常传统的职业,除了酒保之外,已存在了百年,甚至千年,工业化前的社会就已存在,中外皆同。

在人们的印象里,这些职业的功能性很强,但社会地位不高,因为这些都是体力劳动,而体力劳动被视为卑下,低等,难企及律师、教师、科研等职业所达到的社会认同高度;而且从事这类职业的人,可能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女重走父母的路,而希望儿女能够进阶到律师、教师、科研等这样的社会层次。

但有趣的是,时代正悄悄发生着变化。这本书敏锐地捕捉到了这样的一种趋势,可以酒保为典型例子来解释。

喜欢烈酒和鸡尾酒的人,不可能没有听说过DeathCo,其影响力不仅仅只在美国,也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的酒鬼心里。

DeathCo是美国精调鸡尾酒文化复兴与专业化的代表酒吧之一,虽然其开业时间听起来非常晚近,20xx年。但在1920年至2000年之间,酒水消费仍旧以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啤酒为主,精调鸡尾酒文化尚未成熟。

鸡尾酒曾经的黄金时代是1870年至知名的禁酒令实行的1920年,在那段时间里,“调酒术”得到了发展,“包括运用精确的度量单位、标准材料、现榨果汁、以及摇、搅与捣拌等各式调饮手法”(本书P47)。DeathCo复兴了这样的调酒文化,整体装修十分低调,甚至很难找到店门(就像过去的speakeasy),店内光线较为昏暗,爵士乐,烛光,为客人提供的是紧张都市生活里的放松、愉悦、舒适又私密独特的饮酒体验,力求材料新鲜、出品稳定、富有特色的酒谱,无不体现着精调鸡尾酒的“专业性”。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4】

云哥似乎一辈子都在找寻自己的寄托。从小寄人篱下,被当成负担的可怜人儿,只好自己学会懂事,按部就班的成长,超速长成然后再也不用寄人篱下给别人添麻烦。

可是肉体的自由不代表精神的解脱,在那样的家庭,处于那样的年代,喜欢同性这样的事情几乎是禁忌,禁忌只能封存,不能有丝毫的流露。可是人心啊,它不是密封瓶可以完全封存的,它是血肉之躯,它也会崩溃。

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家,那么流落成为别的国家的客也是理所当然的。一辈子找不到可以为之安放的地点,一辈子找不到自己的终点,堕落或者死亡,其实也没有多大区别。求死很容易啊,尤其是身患绝症又毫无求生意志的人。

HIV和GAY,多么敏感的一个组合,尤其在大家对这两个概念都没有那么清楚的时候,普通人尚且一边厌恶一边逃离,可是当事人本身要如何逃离。作文或许白先生最终想要给云哥一个善终,终于让他遇到了能够安抚他灵魂的Dannyboy,是他一个人的Dannyboy。而云哥口中的韶华,或许也是作者的另一种善良,是能够让云哥安心讲述自己故事的可以以来的人,也是愿意虔诚的不带任何有色眼镜为云哥和他的Dannyboy祈祷的善良人。

而《Teafortwo》里直接把一群这样特殊的人放在了我们面前。他们也像所有普通人一样的邂逅,动情,生活。找不到自我认同的安哥幸运的遇到了罗先生,安抚了他那颗不能认同自己的心,可是安哥的死亡在我看来其实也是他对罗先生的拯救。如果没有这场痛苦的死亡,他们两人的故事或许也会像大伟和东尼,仔仔、兰诺他们一样,被可怕的AIDS折磨的不成人形,直至各自凋零。

生活在纽约,但都不是纽约人。不敢随意置喙其他,只期待所有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Dannyboy,所有的人都可以有与自己一起唱Teafortwo的人,然后与那人一起,找到一个地方,过着这平凡而又幸福,普通但却满足的一生。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5】

这就是纽约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转)或许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怀特的随笔感兴趣,毕竟他不是如雷贯耳的大人物。而且怀特本人对随笔这种文体保持他一贯的坦诚:“如果把眼光瞄向诺贝尔奖或其它俗世荣耀,最好去写小说、诗歌或戏剧。”我认为他是对的,但同时相信,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或许也会看怀特的随笔,并为之发笑或深思。如他的随笔中提到那个对红皮蛋有偏见的英国佬时说:“各位不妨想想,英国人何故非得对美国作一番解说,才能心平气和?……但你很少见到美国人因为没能解说英国而坐立不安。”机智而俏皮,令对手莞尔,这种睿智的知识分子气质令我想起伍迪·艾伦——一位同样充满幽默感的老头子,我甚至在勾勒怀特的相貌时也接近伍迪·艾伦:银发,清瘦,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却充满温情。带着对生活琐碎细节的描述,依然能感觉怀特宽广的胸怀、深厚的生活经历和睿智的见解,他并不以为他比你高明,恰恰相反,他觉得你比他更了解一切,所以他从不刻意显示——懂得克制聪明,对写作者来讲,多么优秀而实用的品质。这部随笔集以怀特的一篇著名随笔《这就是纽约》而命名,他笔下的纽约是鲜活、蓬勃的,像流动的水,你只能体会其魅力,却看不清它的形貌,因为它永远都在变化中。“在这么一个浓缩的竞技场上,挤满了角斗士、布道者、企业家、演员、证券商和买卖人。它的西服翻领上浸润的味道,年深日久,洗也洗不掉,结果,不论你身在纽约何处,都免不了与伟大时代、辉煌事功、奇人、奇事、奇闻发生感应。”在这个永不谢幕的大舞台,不同种族、信仰和民族在这里碰撞和融合,每天都上演着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事,给人持续的兴奋。“纽约公民的宽容,不仅是天性,而且是必须。这座城市必须保持宽容,否则应付在仇恨、怨愤和偏执的辐射云中爆炸。”怀特的眼睛扫过这座城市,精准地发现它丰富而单纯的内核:“纽约郁积了种类种族问题,但引人瞩目的不是这些问题,而是大家相安无事。”即使再读三遍,我仍然无法再现怀特笔下的纽约,那是任何……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6】

内容简介:霍默和兰利是一对兄弟,父母双亡。两人住在纽约第五大道高尚地段的一套豪宅中。弟弟霍默十多岁起双眼逐渐失明;哥哥兰利则在一战中为神经毒气所伤,回家后举止、思想异于常人。兰利怀有远大理想:总结人类生活所有经验,办一张可以永远阅读、准确叙述任何一天生活的终极报纸。为此他收集各种报纸,并进而扩展至各种物件:汽车,打字机,防毒面具,电视机,蜡烛……佣人们或走,或死。在繁华喧嚣的曼哈顿心脏地带,霍默和兰利成了自闭于世界的隐士。然而,二十世纪的美国历史依然通过出入这个封闭空间的各色人等,呈现在他们的面前:二战中来此避难又被抓走的日裔美国人,敲诈勒索的警察,被仇敌追杀的黑帮老大,男女嬉皮士,还有藏在兄弟内心深处的那个女孩。故事的结尾令人心碎:“杰奎琳,我有多少天没有吃东西了。我好像听到过一声巨响,整栋房子都震了震。兰利在哪儿?我哥哥在哪儿?”

纽约兄弟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纽约兄弟》是以真人真事为基础的虚构小说。纽约两兄弟霍默和兰利在曼哈顿非常著名,曾经同时惊动过贼和警察。书的作者更是美国国宝级大师多克托罗,擅长编撰战争史诗的他,驾驭起小格局的小说来技巧也毫不逊色,仅仅看了开头几篇,我就能够感受福纳克小说奖得主的气场。 兰利是盲人,作者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来应对失明的世界。声音,是......

纽约兄弟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本书有一个好的主题——“回忆”。那些不存在在我们身上的东西可能没办法引起我们的共鸣,但是情感,这种人类最为廉价也最为宝贵的东西,却最是能够打动我们。“我对去世很久的父母的记忆已经严重地模糊了,他们的形象仿佛掉入了时间的深渊而变得越来越小,视觉上的细节也越来越少,好像时间变成了空间,形成了距离,那些过去的人物,即使是你的父母,都因为离得太远而无法辨认。他们被凝固在他们的时代中,与之有关的一切都一起消失了。我能记起一个相识不深的女孩,好像那个埃莉诺,但关于我的父母,举例说,他们曾说过的话,我却连一个字都不记得了。”我们也许没有失明,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有这样的情感,我们也会在记忆中搜寻那些值得我们珍藏的影像,最后,日渐模糊与苍白。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7】

一本新闻行业的民族志研究,呈现了业内巨头《纽约时报》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生产的探索过程。

书以作者提出的三种新兴网络新闻价值观——即时、互动和参与作为基础,观察了《纽约时报》是如何在新媒体浪潮的冲击下图存求变、革故鼎新的,而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旧有的新闻体制与新闻工作方式、制作方式同数字化所带来的新兴的新闻价值观及由此重构的新闻工作惯例、新闻实践,以及新闻记者的自我角色认知和新闻职责认知等产生了激烈的对抗和碰撞。

一方面要适应时代,技术革新,一方面又要不断面对和解决新旧新闻体系产生的矛盾与激化,《纽约时报》在网络版和纸质版之间力求探索出一条可行的平衡和融合之路,毕竟面对数字化时代变革,即便是如《纽约时报》这样的巨擘,也不得不审时度势,摸着石头过河,因为时代的浪潮滚滚向前,不会为谁停留片刻,如果不去努力适应和改变,就只能被无情地拍死在沙滩上了。

回头看看我国的报业纸媒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然而作为与之休戚相关的业内人士,我们所做的还不及《纽约时报》改革之万一。

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精选


写读后感对于我们自身有什么好处呢?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仿佛收获了真理。有很多新的思考会在阅读时产生,我们在阅读完后可以把它记录下来,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

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篇1)

内容简介:霍默和兰利是一对兄弟,父母双亡。两人住在纽约第五大道高尚地段的一套豪宅中。弟弟霍默十多岁起双眼逐渐失明;哥哥兰利则在一战中为神经毒气所伤,回家后举止、思想异于常人。兰利怀有远大理想:总结人类生活所有经验,办一张可以永远阅读、准确叙述任何一天生活的终极报纸。为此他收集各种报纸,并进而扩展至各种物件:汽车,打字机,防毒面具,电视机,蜡烛……佣人们或走,或死。在繁华喧嚣的曼哈顿心脏地带,霍默和兰利成了自闭于世界的隐士。然而,二十世纪的美国历史依然通过出入这个封闭空间的各色人等,呈现在他们的面前:二战中来此避难又被抓走的日裔美国人,敲诈勒索的警察,被仇敌追杀的黑帮老大,男女嬉皮士,还有藏在兄弟内心深处的那个女孩。故事的结尾令人心碎:“杰奎琳,我有多少天没有吃东西了。我好像听到过一声巨响,整栋房子都震了震。兰利在哪儿?我哥哥在哪儿?”

纽约兄弟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纽约兄弟》是以真人真事为基础的虚构小说。纽约两兄弟霍默和兰利在曼哈顿非常著名,曾经同时惊动过贼和警察。书的作者更是美国国宝级大师多克托罗,擅长编撰战争史诗的他,驾驭起小格局的小说来技巧也毫不逊色,仅仅看了开头几篇,我就能够感受福纳克小说奖得主的气场。 兰利是盲人,作者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来应对失明的世界。声音,是......

纽约兄弟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本书有一个好的主题——“回忆”。那些不存在在我们身上的东西可能没办法引起我们的共鸣,但是情感,这种人类最为廉价也最为宝贵的东西,却最是能够打动我们。“我对去世很久的父母的记忆已经严重地模糊了,他们的形象仿佛掉入了时间的深渊而变得越来越小,视觉上的细节也越来越少,好像时间变成了空间,形成了距离,那些过去的人物,即使是你的父母,都因为离得太远而无法辨认。他们被凝固在他们的时代中,与之有关的一切都一起消失了。我能记起一个相识不深的女孩,好像那个埃莉诺,但关于我的父母,举例说,他们曾说过的话,我却连一个字都不记得了。”我们也许没有失明,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有这样的情感,我们也会在记忆中搜寻那些值得我们珍藏的影像,最后,日渐模糊与苍白。

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篇2)

不可靠叙述是当代叙事理论的核心理念之一,由美国修辞学家韦恩·布斯于《小说修辞学》中首次提出。布斯在第六章“叙述类型”中,如此描述道:“当叙述者的言行与作品的范式(即隐含作者的的范式)保持一致时,叙述者就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

布斯的定义之后,遭到了詹姆斯·费伦、查特曼和纽宁等人的挑战与修正。在其老师布斯的理论基础上,詹姆斯·费伦将不可靠叙述归结为三个叙述行为:报道、阐释和判断,并由此具体分划了三个不可靠叙述层面:叙述轴、感知轴和判断轴。

本文将采用詹姆斯·费伦的不可靠叙述理论,从叙述轴、感知轴和判断轴三个层面,对《谪仙记》中不可靠叙述的运用展开分析,并进而挖掘表层之下的潜在文本。

白先勇在《谪仙记》中,采用了第一人称(陈寅)的叙事方式,将叙事的焦点固定在主人公李彤身上。按照热奈特的叙事视角理论,《谪仙记》运用的无疑是第一人称内视角的叙事手法。大凡使用第一人称内视角的文学作品,都会在感知过程中,产生一定的主观偏差,也就是所谓的感知轴不可靠叙述,而《谪仙记》自然也不例外。

在《谪仙记》中,读者只能借助陈寅的眼睛来观察李彤的一举一动。陈寅的所听、所看、所想,被附加在李彤的人物形象中,转而被读者所认识。因此李彤的人物形象,必然已被叙事者的主观认识和情感所浸透。比如在李彤与周大庆跳舞的桥段中,陈寅这样描述道:“李彤仰起头,垂着眼,眉头皱起,身子急切的左右摆动,好像一条受魔笛制住了的眼镜蛇……李彤指着她的胸口一叠声嚷着,她眼睛里射出来的光芒好像烧得发黑了一般。”在这一段描述中,叙述者多次运用负面乃至不祥的形容词来描写李彤的舞姿,其中包含了叙述者对李彤的担忧与主观判断。我们不妨在同一桥段中,对比在场的其他人物对李彤舞姿的评价:“几个乐师越敲越起劲……一曲舞罢,乐师们和别的舞客都朝李彤鼓掌喝彩起来”。在其他人物的评价中,我们看到了鼓掌与喝彩,而再不是负面的形容词。

同样地,在之后的周末宴会上,叙述者也展开了类似的负面叙述:“李彤半仰着面,头却差不多歪跌倒右肩上来了。她的两只手挂在扶手上,几根修长的手指好像脱了节一般,十分软疲的悬着。她那一袭绛红的长裙,差不多拖跌在地上,在灯光下,颜色陈暗,好像裹着一张褪了色的旧绒毯似的。……”这个桥段里,白先勇高明地把环境描写揉捏在人物描写之中,利用衰败凋零的环境及负面形容词,进一步表现在叙述者陈寅眼中,李彤睡姿背后所暗含的不祥征兆。

费伦在定义不可靠叙述的三种轴线时,只指出了三条轴之间的平行关系。然而笔者以为,在某些文本中,三条不可靠叙述轴还会产生因果关系,叙述者在感知轴上的感知偏差,往往会引发叙述轴的叙述偏差,并随之互纠缠,而《谪仙记》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

在上述两个桥段中,叙述者对李彤的感知均掺杂了负面的主观认识,因而在叙述时,陈寅不由自主地将其带入,并产生了如下的描述:“身子急切的左右摆动,好像一条受魔笛制住了的眼镜蛇,不由己在痛苦的舞动着,舞得要解体了一般”。在这句描写中,前半句停留在叙述,似乎仅仅是对李彤舞姿的主观叙述;然而随着叙事轴的偏差逐渐转移至感知轴,原本负面的描写在后半句几乎演化为死亡的象征,尤其是“舞得要解体了一般”这一句,无疑是小说结尾李彤自杀的重要预兆之一。

在《谪仙记》中,由于叙述轴和感知轴产生双重偏差,并进而演变为不可靠叙述的例子还有很多。笔者以为,《谪仙记》中出现的叙事双重偏差,是白先勇在创作时所采用的高明技法。由于陈寅与李彤之间原本并不相识,两人生活的交集也仅仅只有小说中的四次会面。如何让一位旁观者通过几次事件,完整而有说服力得勾勒主人公李彤的生命轨迹,无疑是白先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为数不多的几次会面中,白先勇让叙述者陈寅多次观察李彤,并大量加入主观判断及描写,一方面利用第一人称叙述的优势,拉近读者与叙述者的距离,增加读者的代入感;另一方面,他又刻意制造大量不可靠叙述,向读者传递信息。换言之,尽管读者已经意识到了陈寅的不可靠性,但却不会阻止其进一步发挥,因为这一不可靠性背后,实则包含了读者与作者共同认同的信息传递。

根据詹姆斯·费伦的理论,白先勇于陈寅所运用的不可靠叙述技法,正符合其对于“契约型不可靠叙述”的定义。而与契约型不可靠叙述的相反的,则是疏远型不可靠叙述,即拉大叙述者与读者的距离。事实上在《谪仙记》中,白先勇也大量运用了疏远型不可靠叙述。他通过充分利用内焦点叙事的灵活性,在文本中多次临时改变叙事角度,在读者尚未察觉时,便转用黄慧芬的视角进行叙事。在这些桥段中,白先勇便大量运用疏远型不可靠叙述,拉大黄慧芬与读者的距离,使读者多次意识到黄慧芬在判断轴产生的不可靠叙述,并进而揭示李彤与“四强”之间的精神鸿沟,以及李彤难以与其沟通的困境。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不再对《谪仙记》中的疏远型不可靠叙述进行详细分析。但笔者需要指出的是,白先勇对于疏远型不可靠叙述的运用,实则构成了《谪仙记》隐藏在陈寅视角之下的潜文本。

由于白先勇在《谪仙记》的创作中通篇使用陈寅的视角来描绘所见所闻,因而文本在事件轴、感知轴与价值轴上均产生了偏差。其中,判断轴的偏差主要有黄慧芬转述产生,相关的疏远型不可靠叙述并非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而感知轴与叙述轴的偏差,则表现为陈寅对李彤形象的主观感知及李彤行为的主观叙述。白先勇巧妙地通过叙述者陈寅的“主观臆断”,在有限篇幅中,向读者传递了李彤的悲惨身世及其不可避免最终走向死亡的命运,可谓是不可靠叙述的经典范例。

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篇3)

内容简介:很多朋友说我拍下的纽约不像是他们看到的纽约。我有时候想,纽约自然有其固有的性格,只是我更多的是去感受人对它的影响,感受人们是怎么用梦想和创造力来影响我们生活的这个环境的,这让我举起相机的时候便有了一份生动。其实我们生活的每座城市都有让人怦然心动的画面,只要有爱就看得到。

纽约倾城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纽约倾城》是一本独特的图册,或者说是一段独特的图像记忆。作者用镜头捕捉到的每一个瞬间,构成了一段用影像记录的日记。在这本日记里,能够更多感受到的不是城市的繁华、喧嚣,而是真切的生活。作者从她的角度向我们呈现了她眼中特别的纽约,这也是能让读者有所发现和受到感染的纽约。 相比书中纽约的风光建筑,看来我还......

纽约倾城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蔡澜称除了香港他最想生活的城市是纽约,因为“纽约是个有选择权的都市,只要有生活的智慧,就可以公平地活下去。”言下之意,纽约是一个各色人等杂处,锦衣玉食、不拘一格的都市,冒险家的乐园。而读《纽约倾城》不必考虑那么多,需要的只要是一点点儿,年轻。因为只有年轻才能够不顾一切地专注。 钱申申,一个在德州大学读完艺术硕士......

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篇4)

◆第1章纽约客的临终遗言

相对来说,一个人的忏悔之心往往集中表现在他的临终之际,而不是当他拥有健康、财富和社会地位之时。所以中国人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西方人的说法也很接近:临终之人无谎言(Nooneliesathisdeathbed)。

人都需要一个能够直面自己灵魂并最终得到解脱的机会。

◆第2章白血病患儿留下的秘密

我一直都不懂,天堂既然那么好,为什么人要死了以后才能去呢?还有,为什么天堂不在地上,非要在谁也看不见的天上?

◆第4章百老汇编剧与核物理学家

亚当·斯密这样说过: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所有这些贪婪和欲望,所有这些对财富、权利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到底何在呢?归根结底,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

◆第5章老实人做的一件不可告人的事

人性是永远上不了保险的一样东西。

人之初性本善,但人性又是如此的不可捉摸,如果人性始終上不了保險,愿在天堂得以淨化,進而昇華,進而超度……

我此生需要忏悔的事排列如下:

1.小时候偷过别人家的自行车和浇花工具

2.上学时因为请假、打架和成绩的事,多次骗过老师和父母

3.欺负过那些比较怂的小孩,也骗过我喜欢的女孩儿

4.和别人一起抢过老乞丐的零钱

5.结婚以后背叛过我老婆五六次

6.偷过岳父家的钱和超市的啤酒、烟

7.对自己的孩子撒过谎

8.对上帝祷告时也撒过谎

这次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必须忏悔,要在死前把良心上的垃圾扔光,无论我能不能去天堂。丽萨,我对不起你,希望你能再嫁人,找一个比我好的男人。

没了。

◆第7章死刑执行官的心声

我现在认为,死刑剥夺了人们改邪归正的机会,实为另一种貌似公正的邪恶。

在对237个人执行死刑后,我深知道他们犯下死罪的简单原因——对得不到爱而生恨的极端、变形的表达形式。

人类进化到何时才能开始关注造成一个人,往往是年轻人,犯罪的起因,从而从根源上及时切断犯罪的成因?在一个缺乏爱的世界里,法律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第9章隐居曼哈顿的好莱坞女星的独白

人心是世上最美丽的东西,也是最丑恶的东西。

我想说,爱情是人类唯一值得体验的感情,人不要为了任何理由而拒绝和错过它!但也不要误把情色当爱情。真正的爱情到来时,奇迹就会发生,一个内心充满了爱情的人会被给予上帝才具有的不朽神性!即使爱情后来可能不再鲜活,并可能消失,但是没有经历过的人如同没有真正活过。它值得你在每一个平凡枯燥的日子去回味,因为人的一生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浪费生命,为谋生苟活而已。我在遇到我此生唯一爱过的那个人之前,只知道孤独和贫困,寂寞和自卑,是他的爱情改变了我的一切,让我彻底得以重生。我始终相信,爱情是唯一让生命具有价值的经验。

◆第13章文学教授的肮脏秘密

尼采的看法:“没有一种人际关系能够隐藏寂寞。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如此的薄弱,脆弱。你在内心深处很清楚:即使你身在人群之中,你也是跟一群陌生人在一起。对你自己来说你也是个陌生人。”

◆第14章世界500强CEO的离奇心愿

上帝造人时,给我们以丰富的感官,是为了让我们去感受他预设在所有人心底的爱,而不是财富带来的虚幻。有人说爱和情感是虚幻的,财富才是真实的。可此刻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我生前赢得的所有财富我都无法带走,能带走的却只有记忆中沉淀下来的无邪的感动和与物质无关的爱和情感,它们无法否认也不会自动消失。它们才是人生真正的财富。

◆第24章地球旅行家的告别辞

我是个作家、编辑,曾在纽约一家著名的文学杂志担任主编多年。我之所以向你透露我的身份,是为了帮助你得出一个更接近公正的结论:即世间的人不论贫富,种族差异,贩夫走卒还是达官显贵,文化程度或高或低,都毫无列外地有着人类最基本的感情需要和弱点,都一样可能为了社会习俗和道德规范的制约而挣扎和痛苦过。

上帝在创造人类时,赋予了他世间最柔软的东西,即男女之情。可是他却并没有同时赋予人类有效抗拒它的利器——用意何在?是昭然若揭还是一个万古之谜?我相信,是人自己,而非上帝,创造出抵御感情的道德条文和规范。文学即人学。世间流传最久远的古典文学里,有几部不是关于最难以抗拒的男女之情的?没有这个恒久的主题,文学就是贫血的,就少了存在的理由。

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篇5)

云哥似乎一辈子都在找寻自己的寄托。从小寄人篱下,被当成负担的可怜人儿,只好自己学会懂事,按部就班的成长,超速长成然后再也不用寄人篱下给别人添麻烦。

可是肉体的自由不代表精神的解脱,在那样的家庭,处于那样的年代,喜欢同性这样的事情几乎是禁忌,禁忌只能封存,不能有丝毫的流露。可是人心啊,它不是密封瓶可以完全封存的,它是血肉之躯,它也会崩溃。

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家,那么流落成为别的国家的客也是理所当然的。一辈子找不到可以为之安放的地点,一辈子找不到自己的终点,堕落或者死亡,其实也没有多大区别。求死很容易啊,尤其是身患绝症又毫无求生意志的人。

HIV和GAY,多么敏感的一个组合,尤其在大家对这两个概念都没有那么清楚的时候,普通人尚且一边厌恶一边逃离,可是当事人本身要如何逃离。作文或许白先生最终想要给云哥一个善终,终于让他遇到了能够安抚他灵魂的Dannyboy,是他一个人的Dannyboy。而云哥口中的韶华,或许也是作者的另一种善良,是能够让云哥安心讲述自己故事的可以以来的人,也是愿意虔诚的不带任何有色眼镜为云哥和他的Dannyboy祈祷的善良人。

而《Teafortwo》里直接把一群这样特殊的人放在了我们面前。他们也像所有普通人一样的邂逅,动情,生活。找不到自我认同的安哥幸运的遇到了罗先生,安抚了他那颗不能认同自己的心,可是安哥的死亡在我看来其实也是他对罗先生的拯救。如果没有这场痛苦的死亡,他们两人的故事或许也会像大伟和东尼,仔仔、兰诺他们一样,被可怕的AIDS折磨的不成人形,直至各自凋零。

生活在纽约,但都不是纽约人。不敢随意置喙其他,只期待所有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Dannyboy,所有的人都可以有与自己一起唱Teafortwo的人,然后与那人一起,找到一个地方,过着这平凡而又幸福,普通但却满足的一生。

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篇6)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是《北京人在纽约》这部经典作品中最广为流传、最深切、最让人沉思的一句经典语句。这句话被标识在《北京人在纽约》这本书的封面,可见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心中便悄然升起一个大大问号,难道这句话不矛盾吗?连我小时候都可以写出这样的语句来,难道作者就这水平?可是,在我读完这部小说时,我知道我错了!我懂得这也许是曹桂林先生在美奋斗十多的最大感想,充分概括了中国第一批赴美淘金的人们在国外生活的事业与情感历程。

在我所知,这部小说还被改为了电视剧版《北京人在纽约》,并且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的确,这部小说无论是语言方面的功力,还是情感方面的交流都能够深深吸引人们的眼球,引起共鸣,给人的心灵来一次彻头彻尾的救赎。

从古至今,美国的西方文化传统与中国的东方文化就是截然不同的。中国是行义的生存,而美国则是利己的主义,由此可见,这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中西方价值观有着巨大的差别,首先体现在人们对金钱的不同认知上。在踏上美国这片令人向往的国土之前,王起明、郭燕夫妇对人对事都抱着万分的热情,并且是典型的、具有传统观念的中国人,这些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的脑海中可谓是根深蒂固。虽然他们也急切需要金钱,但他们仅仅把它当作是一种促进自身事业发展的方法,一种精神有寄托、生活有着落的经济基础。他们对于金钱甚至一切的美国文化可以说是一概不知。

但从实质上说,金钱文化就代表这美国文化的本质,就像小说曾非常贴切地道出了美国文化的内涵“这就是美国文化,赤裸裸的拜金文化。”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没钱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甚至生命和感情,可以看出金钱在美国已然成为一种文化。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点,小说的开头姨妈借钱这事给他们夫妇两上了生动的一刻,让他们初来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感到世态炎凉、幻想破碎。

姨妈不是把他们接回家里热情款待,而是当晚就把他们扔到了破烂到无法想像的地下室里,还随手扔给了他们九百美元的债务。这一场景,足够让他们回味一辈子,且受教一生。然而,最讽刺的、也是最升华的地方就是小说的最后,王起明又给了帮助抚养他女儿的恩人邓卫上了同样一课。因此,可以说这种做法与中国的金钱价值观是完全相悖的。所以,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想要维护自己的高傲自尊是没有一丝可靠性的。

最终,在不同文明的碰撞下,王起明也变成了当初自己所鄙弃的冷漠无情的一类人。他们身处的岁月价值观的动荡,注定了他们想“活在美国”的信仰只是凑合在一起,随时破碎。

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篇7)

屠夫、酒保、理发师、酿酒师,这些都是相对来说非常传统的职业,除了酒保之外,已存在了百年,甚至千年,工业化前的社会就已存在,中外皆同。

在人们的印象里,这些职业的功能性很强,但社会地位不高,因为这些都是体力劳动,而体力劳动被视为卑下,低等,难企及律师、教师、科研等职业所达到的社会认同高度;而且从事这类职业的人,可能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女重走父母的路,而希望儿女能够进阶到律师、教师、科研等这样的社会层次。

但有趣的是,时代正悄悄发生着变化。这本书敏锐地捕捉到了这样的一种趋势,可以酒保为典型例子来解释。

喜欢烈酒和鸡尾酒的人,不可能没有听说过DeathCo,其影响力不仅仅只在美国,也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的酒鬼心里。

DeathCo是美国精调鸡尾酒文化复兴与专业化的代表酒吧之一,虽然其开业时间听起来非常晚近,20xx年。但在1920年至2000年之间,酒水消费仍旧以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啤酒为主,精调鸡尾酒文化尚未成熟。

鸡尾酒曾经的黄金时代是1870年至知名的禁酒令实行的1920年,在那段时间里,“调酒术”得到了发展,“包括运用精确的度量单位、标准材料、现榨果汁、以及摇、搅与捣拌等各式调饮手法”(本书P47)。DeathCo复兴了这样的调酒文化,整体装修十分低调,甚至很难找到店门(就像过去的speakeasy),店内光线较为昏暗,爵士乐,烛光,为客人提供的是紧张都市生活里的放松、愉悦、舒适又私密独特的饮酒体验,力求材料新鲜、出品稳定、富有特色的酒谱,无不体现着精调鸡尾酒的“专业性”。

《亮剑》读书笔记精选7篇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你知道读书笔记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亮剑》读书笔记”,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亮剑》读书笔记 篇1

前一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亮剑》,是我最喜欢看的战争片,连妈妈买的《亮剑》书,也成了我的独爱,这本书写的非常过瘾,我一天狂读一百多页,还觉得意犹未尽。

这本书讲了一位叱诧风云,百战疆场的将军——李云龙的故事。他是一个终身都在血与火的检测中奋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临强壮的敌人,明知不敌,也要仍然亮剑。即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整本书里一切的故事也是环绕他的这个人生信条打开的。李云龙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土,却有着超乎寻常的勇气和气魄。在和日军的战役中,他用只占敌军人数五分之一的部队和最简略的军事设备打败了日军,占据了县城,静静的扩大了几倍于兄弟部队的人数。许多,在常人看来不可能的工作到李云龙手里就成了能够处理的。

《亮剑》这本书,使我理解了许多道理。其间,最重要的便是——不能容易言败。咱们在往常的学习和日子里也要这样,遇到困难和波折,不轻言抛弃,只需仔细的考虑,勤加剖析,就一定能找到处理问题的方法。

“面临强壮的敌人,明知不敌,也要仍然亮剑。及时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我喜欢《亮剑》,更喜欢李云龙那不平不饶的精力。

《亮剑》读书笔记 篇2

《亮剑》是都梁的一本军旅小说。我看了《亮剑》这部小说,这是一部宏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小说,是一部制作精良具有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战争题材,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是一部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的小说。片中刻画出了一个身经百战,性情暴烈,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的气势的军人李云龙,他带领的八路军不是攻无不克的神兵天将他也曾失败过,而是打得漂亮说得明白的人间铁军。

中国人经常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还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这是李云龙的最后演讲中的一句话,其中还有一句话也给了我很深的影象:“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亮剑当自强。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团结拼搏、奋勇争先是民族的风貌;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的猛攻;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一千一万次!也坚决不放弃!但我好像就不太经常能够做到这一点,一碰到一点小困难就掉头或绕道。相信以后我不会再这样了。

当然《亮剑》也讲了当时艰苦的生活环境,那时的人们吃不饱,穿不暖。可以说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各位革命前辈用鲜血,甚至是用生命换来的。而我们现在这样吃家肴,穿名牌。即使有这么好的环境大家还是不好好学习。听我的长辈讲过,还嫌这嫌那不好,我想如果让现在的孩子们去体验一下当时的那种生活环境。大家一定会有很大的感触和改变。

如今生活来之不易,希望大家好好珍惜,把握好每一寸光阴!

《亮剑》读书笔记 篇3

我原本是冲着作者都梁是个转业军人,才看《亮剑》这本书的。看军事题材的小说,最好还是找作者是军人,或者曾经有过军人经历的那些。果然,开篇那一段的李家坡之战就很精彩,一股狂放粗豪的杀戮气息扑面而来。尽管关于几桩重要的历史事件的记叙有常识性错误,写淮海战役的那段也有模仿纪实文学《鏖战淮海》一书相关段落的痕迹——但难得的是,大量的军事术语和战斗场面的堆砌不显枯燥乏味,比如第三章描写的那场严冬伏击的白刃搏杀战便极其生动。还有日军特工偷袭李云龙团部的那一段,对日军的描述也比较真实,这和以往的作品有很大的区别——尊重敌人也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李云龙这个人物叫人想起许世友、王必成、杨勇、陈锡联等一系列在中国革命历史中光辉璀璨的名字。和这些将军一样,李云龙也是红军时代就入伍的老兵,没上过什么学,是在长期的军事生涯里一路拼杀历练出来的骁将,对战场有种与生俱来的敏锐和亲近,枪炮声一响起就热血沸腾,拉都拉不住。用小说中战士们的话来说,李云龙绝对值得旁人掏心掏肺地跟从他,信任他。看下来,他身上最吸引人的两点。一是能打仗、会打仗,而且打得漂亮。战争时期指挥员要获得部下的爱戴、同僚的敬重、上司的首肯,如果做不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那就什么也谈不上;二是那种有肝胆有担当的英雄气、豪侠气。同样,李云龙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他没什么文化,但却尊重有文化的人,经常说“文人怎么没用?小时候我爹就告诉我,这辈子谁都可以不敬,惟有秀才不可不敬”,虽然粗鲁却并不莽撞,显得真实可亲。

特别喜欢书中的三个男主人公,李云龙、赵刚和楚云飞。李豪放,赵沉稳,楚优雅,都是非常令人震撼的英雄气概。李云龙和赵刚吵吵闹闹却又情同手足,抗战时期他们俩的分分合合;赵刚在淮海前线李云龙病床前的独白;李云龙假说自己病重、骗赵刚来相亲;李云龙得知赵刚被迫害身死后的痛哭失态……都非常震撼人心。只从小说前半段的那几场令人忍俊不禁的对白来看,李赵的相处该是比较出彩的部分。而李云龙与楚云飞亦敌亦友、惺惺相惜的交往更是精彩,两人和闯日军宴席的一场着墨不多,但寥寥几笔就栩栩如生,非常好看。他们之间“各为其主”的几次交锋,从抗战结束到淮海战役时的狭路相逢,即便是生死相搏,但从头到尾也都洋溢着军人和军人、男人和男人之间最高尚的友情与尊严的光辉。

李云龙——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与爱情。其中让我热泪纵横、难以自抑的便是:李云龙的神奇而充满功勋的一生,最后竟然为了尊严和一世英名选择饮弹身亡,而他的妻子田雨给他的最后一句话:“云龙啊,你是龙,我是云,龙和云永不分开。”紧随丈夫,割脉自尽。此时,感觉有一种天籁之音犹如金石般的声音悠悠飘来:人类的历史,不过是浪花中的一点泡沫,而苦难是人类品格的试金石,把人置于苦难的炼狱中,才能看到人性的真谛和心灵狂飙闪电的壮观,悲剧把人生的善恶推向极端,这就是人性双重性,世间万物不离其宗。

《亮剑》读书笔记 篇4

《亮剑》是一篇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市场化风格的战争故事”,一经推出就博得了广大读者的称赞,成为当代最畅销小说之一。

《亮剑》作者用冷静凝重的笔触,刻画了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极其鲜明的性格和十分传奇的故事,读来令你手不释卷,掩卷不能不深思、落泪……。作品中的亮剑精神对于后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可以学习和借鉴的。

《亮剑》作品中的主角——李云龙是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爱情……。

这是一个传奇人物李云龙带领部队从抗日打到抗蒋再到全国军民大解放胜利的故事。他——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智慧、正义、勇敢。给他的军队注入了一腔铁血军魂。

“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边是他所倡导的“亮剑”精神,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他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精神和热血,创造了神话,开辟了传奇,驰骋在疆场上。英雄——他当之无愧的称号。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每当《亮剑》的主题曲响起时,我就想到了八年抗日战争,不觉间热血沸腾。 1937年7月7日,日本板垣联队对李云龙所带领的新一团进行了围攻,李云龙给战士们动员时说:“我最喜欢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最喜欢狼,这种出手敏捷的特点;这种凶狠,一招致命的特点,面对敌人,我们不能当发面团,不能当一群任人宰割的绵羊,而要做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弟兄们,还记得我们的宗旨吗?狭路相逢。”“勇者胜。”

到了最后,号称是鬼子精锐的板垣联队被李云龙的新一团消灭了。

“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他身边的弟兄以他为楷模,同他浴血奋战,向着他们所梦寐以求的光辉,义无返顾的追去,不怕牺牲,不愿屈服,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挥舞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我羡慕他们战争年代时的那只凭着单纯的理想和追求,就可以奋不顾身的去帮助战友挡住子弹的战友情,就可以抱着一腔热血向前走,去争取人民自己的胜利。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那时的军人,生活贫苦但精神富裕;而现在的我们,生活富裕但精神贫穷。 但,看现在,有多少青年人已忘了“奋斗”这个词语,整天浑浑噩噩,脑中只充斥着游戏、电视剧情、明星这些东西,抛去了追求、理想。忘了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忘了五星红旗上的热血。人在青年却如在暮年一般,毫无生气,心如死灰。我只期盼着,那五四青年人的朝气蓬勃,为理想而奋斗的精神能复活。

是啊,我们该醒醒啦,要昂起头,拿出一股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心,向一切阻碍我们奋斗前行的困难“亮剑”,拾起心中的红星,向前,向前,向前!

《亮剑》读书笔记 篇5

电视上曾经热播过一部叫《亮剑》的电视剧,很受大家喜爱。我不仅看过这部电视剧,还阅读过《亮剑》这部小说。

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非常生动,很奈人看,我曾数次被书中描写引得呵呵笑出了声,真可谓百看不厌。这里面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性情急噪,甚至有点个人英雄主义,有着农民式狡猾的人物。但他对自己的信仰非常忠诚。他从一个憨厚、几乎什么都不懂的农民逐渐成为一个威严的将军,这中间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无数次大小战役。他是一个非常好面子的人,甚至可以说有些虚荣。他是一个为维护自己尊严而不惜牺牲生命的人。故事中很多细节突出了尊严的高贵士可杀,不可辱。还有他所具备的亮剑精神。他曾经在给老战友讨论作战方案时说:假如你是一个剑客,有一天突然遇到一个对手,你明知他是天下第一剑客,自知不敌,你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老战友说:当然不能退缩,要不然你还凭什么当剑客?李云龙说:对!就应该这样。倒在对手剑下不算丢脸,这叫虽败犹荣,但要逃走,脸可就丢大了。

这就叫亮剑!我很赞同李云龙的亮剑精神,当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是不是应该发扬一下李云龙的亮剑精神,努力打败它,过不去没关系,但不能不作努力。

《亮剑》读书笔记 篇6

本书主要叙述的是位于云南省金沙江流域金沙江水电站开发移民项目的相关过程,其中主要以建设方、施工方、当地人民为主要记叙对象,从不同的方面歌颂他们的勇于担当、大难当前勇于直面困难、大无畏奉献的精神。

读完本书确实也有那么几个场景令人不得不由衷的感叹,每每想起不得不心生敬畏。金沙江水电站移民开发项目的施工方是由原云南建工集团现在的云南建投集团来承担施工的总承包方。在工程的初期也就是20xx年时候对于原来的云南建工来说这项工程似乎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云南省省委省政府在当时的情况下对云南建工集团临危任命,对于一个还在成长阶段的省属国有企业来说这毫无异议绝对是一个挑战。

而书中所记叙的云南建工却不是这样的态度,他们认为的是这是一个困难但是却不是不能被跨越,这是一个挑战却也是一个自我的赶超与不断的壮大。几经思考后、权衡利弊终,他们依然决然踏上了这条满覆荆棘的坎坷之路。说实话若是单从书中描述我在看到开始时的各种艰难困苦我也觉得这项工作对于当时的云南建工来说确实令人摇头皱眉。但是越向后读却也发现赌博只是少数人才干的事情,而且这次筹码是以自我信誉和云南省省委省政府信任,更是以当地老百姓的身家性命、财资产安全为赌本。谁都赌不起、谁都输不起。所以细细思索起来其实这也并非毫无根据。

承建者责任重大,顺利完成确实也可歌可泣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却也非一枝独秀。文中对于当地老百姓描述并没有太多的文字,但是我觉得他们的功劳却也不应该被遗忘。中国人历朝历代都有恋家情节。家中寸土赛过异地黄金。但是在国家站不同的角度向更高更远处看去时决定开发此项工程。当他们听说了情绪肯定是有的,可是难能可贵的是心中有大义。人民群众勇敢面对,舍小家顾大家,识大体顾大局,支持国家项目,这是一种担当、是一种大义。想到这些不由得心中起敬……

《亮剑金沙江》没有华丽辞藻,却有可歌可泣团体与人民大众。引申现当代的我们和企业,亮剑精神被我们所时刻需要着。现如今艰难困苦无处不见,我们应该敢于亮剑,否则只能被大浪淘沙,随历史的潮流远去。作者:肖忠飞

《亮剑》读书笔记 篇7

“逢敌必亮剑“,这是我读完了都梁《亮剑》一书后,十分浮光掠影的一句话。我常常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何为亮剑?又亮的是怎样的一把剑?这把剑关于一个国家与民族,又有怎样的含义与职责。

这使得我我想到了,书中的主人公李云龙。他是一个略带草莽气味,且有几分绿林好汉滋味的人物。他尽管大字不识几个,从前仅仅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乡下篾匠。可是由于生计,由于骨子里的那一腔热血,那种“国家兴亡,责无旁贷”的信仰。使得他活跃的投身进了革新,从俩万五十里长征到全中国解放,他雄姿英才,整整征战了三十余年。

在战场上他抛头颅,洒热血,将个人存亡置之不理。只为民族能够国泰民安,只为大众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家家都能有口热饭吃,户户都能有件暖衣穿。他先抗日,后反蒋,平金门,战朝鲜。面临强壮的对手,他明知不敌,却要决然的与之奋斗。即便全团倒下了,即便全团阵亡了。也终要化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不让敌人跨过这道山,跳过这条岭来损伤一方大众。

他为了民族大义而战,为了国之庄严而战。他从前说过,“做为一名武士,就算是死,也要战死在冲击的路上。”他没有空口说白话,李云龙用了他传奇一生的时刻,去完美的做到与实现了他曾说过的话,而且也展现出来了,中华铁血男儿的气势。

我以为在李云龙身上所表现的,便是这种“亮剑”的精力。那是一种无敌可挡的大无畏精力,那是一种正义永久打败不了凶恶的舍身救人精力,那是一种咱们中华民族,代代生生不息的民族精力。

武士,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大众,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国家与民族,更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亮剑,亮的是一种才智与策略,亮的是冤家路窄勇者胜的胆略,亮的是不屈服于殖民列强主见的堂堂中国人。

读书笔记《《三剑客》的读书笔记精选5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读后感大全网”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书笔记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三剑客读书笔记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