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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戏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互联网

马戏读后感(经典15篇)。

读后感大全编辑用心设计的“马戏读后感”一定会让您感到惊喜和愉悦,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好书使人开卷时会有所求,而闭卷时获有益处,假期时间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其中的剧情让我的想法发生了变化。 通过读后感展现您对书籍独特的领悟和理解。

马戏读后感【篇1】

有些蜘蛛一口就能把人咬死。这些蜘蛛很罕见,只在及其偏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但它们确实存在。想起这,我就不禁有些害怕,世界上真有这么大的蜘蛛吗?一口就会把人致于死地?这些都来源于,我今天看的小说:《怪物马戏团》

说到怪物,大家一定知道这是很可怕的,一双又大又红的眼睛,手臂到处都是这些都是大家的想象,而这马戏团中的有些算是怪物,而有些却不是,他们又可怕,又让人觉得可怜。这里面的人物有:狼人,他很丑,浑身都是毛,喜欢肉;下来是排骨亚历山大,他是柔体杂技演员;还有拥有两个大肚子的拉莫斯;下来是可以长出胡子的女人;用手走路的汉斯;最后便是毒蜘蛛八脚夫人,还有吸血鬼暮先生。这里的人都很怪。但是他们都是人,只是他们天生就是这样,被人嘲笑,厌恶,人们都叫他们怪物。

既然,你已经清楚了本书中的人物,那么接下来一定要知道故事情节:

达伦。山是这本书里的男主角,他在一场表演后,非常想得到表演中的八脚夫人,后来他下定决心偷来了渴望的八脚夫人,而且用笛子训练它,用传心术来控制它,之后他向一个朋友表演,不料失控,让自己的朋友临近死亡,他心神不宁,最后恳求吸血鬼给解药,救朋友,被迫成为吸血鬼,不在人世,还被许多朋友误会,不再相信他。后来他一直在吸血鬼身边,但他没有吸食过人的血,他的师父吸血鬼,态度温和,很关心他,没有杀过任何一个人,因为他是唯一个善良的吸血鬼

接下来,就让我们互相谈谈看完这本书的感悟吧!我觉得人们不应该嘲笑那些畸形人,他们是有些怪,但他们也是人,也有感情,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地关心与帮助。小说中的达伦。山,就是一个善良、聪慧、勇敢、不会嘲笑别人的孩子,他可以为朋友舍去自己,自己成了半吸血鬼,他也不会伤害人类。他不畏惧任何东西,那个吸血鬼暮先生也是很好的,他温柔、善良,他很关心达伦。山,他虽然偶尔吸食人类的血,但吸完后,总会帮人类认真的愈合伤口。他不会杀人,但他会杀死吸血魔,不会让吸血魔再伤害人类

如果你也有兴趣去看这本小说的话,千万不要嘲笑那些有缺陷的人类,不要害怕吸血鬼暮先生,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你一定要坚持看完,因为越在后面,越有趣。看完后,你也写篇读后感,一定会有不少收获的!

马戏读后感【篇2】

由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出品,博纳影业集团投资,迈克尔·格雷西执导,“狼叔”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金球奖最佳女主角米歇尔·威廉姆斯、丽贝卡·弗格森、赞达亚出演的电影《马戏之王》,荣获第75届金球奖电影类最佳原创歌曲奖。电影将于2月1日在永恒晶钻IMAX影城上映!

This Is Me是电影《马戏之王》最重要的一首歌,从演唱者Keala饰演的胡子女士和不合群者的角度出发,她找到了自己的力量之源和自豪感,勇敢地认同和接受自己的身份。Keala发自肺腑的深情演唱给这首歌带来鼓舞人心的强大力量!

除了这首感人而惊艳的主题曲

这部年度最佳歌舞片《马戏之王》

还有更多值得期待的地方

剧情简介

《马戏之王》取材自真人真事,休·杰克曼在片中饰演美国马戏界传奇人物P.T. 巴纳姆。故事讲述了巴纳姆传奇的人生,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将欢乐与勇气融入至表演中,将希望散播至全世界的玩梦大师!

“狼叔”演绎双重人生 从无到有妙梦成真

《马戏之王》取材自真人真事,休·杰克曼在片中饰演美国马戏界传奇人物P.T.巴纳姆。故事讲述了巴纳姆传奇的人生,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将欢乐与勇气融入至表演中,将希望散播至全世界的玩梦大师。最新曝光的海报被上下分割,灰暗与明亮相对,空荡和华丽碰撞。上半部分,巴纳姆身着素装,站在空无一人的`戏场中央振臂高挥,一束微光打下,照亮他脚下的地板;水面映射出马戏演出的奇幻美景,巴纳姆身穿红色华服,观众们鼓掌欢呼。

联系之前首款预告片,我们可以一窥这款海报背后的意义。海报上方的P.T.巴纳姆,是一无所有的失业职员,下方则是走向传奇的马戏界大亨,宣传语“妙想成真”似乎一语双关,既是指马戏表演的造梦魔力,也呼应了P.T.巴纳姆从无到有的追梦之路。

实力大咖加盟 歌舞生平打造视觉奇观

《马戏之王》是休·杰克曼继《悲惨世界》之后,时隔5年再次出演歌舞电影,因此从开拍以来就备受关注。除此之外,本片还汇聚了众多实力演员,扮演马戏团合作伙伴的扎克·埃夫隆曾主演《歌舞青春》系列、《发胶》等歌舞片;女主角米歇尔·威廉姆斯饰演P.T.巴纳姆妻子,她曾以《我与梦露的一周》获得金球奖最佳女主角,同时被提名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而出演《碟中谍5》的丽贝卡·弗格森,在影片中饰演有“瑞典夜莺”之称的女歌手珍妮·琳德。

主演们过硬的歌舞功底,让P.T.巴纳姆的传奇人生更显浓墨重彩,极具奇观性的歌舞表演和与众不同的马戏团演员,也让《马戏之王》染上了一层神秘新奇之感。

马戏读后感【篇3】

在你们眼中,动物们是想被人类圈养,承受主人的一切情绪,还是在大森林中,自由自在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在你的心目中,老虎该是什么样子的呢?大部分人肯定会说,那肯定是威武凶猛,炯炯有神的双眸,额头前一个王字,一声怒吼,就会散发出凛冽的气息,让人望而生畏。没错,老虎就应该生活在大森林里,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然而,我却见到了不同的老虎。

那天我和朋友去旅行,途中,住宿的地方有一个马戏团,从未见过马戏团的我兴致勃勃地和朋友去参观。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的便是关于老虎的节目。我看到了,有两个笼子,里面分别装着一只老虎,后来,又来了一只小老虎,我猜想那应该是虎爸爸虎妈妈与孩子吧?然而,看到老虎他们的表演之后,我,心里很是愤懑。我看到了原本威风凛凛的老虎,是如何屈服于人类的凶恶。只要老虎表现出一丁点儿反抗,就会招来驯兽师的鞭子来招待,使得原本霸气的老虎变成了一只家宠的小猫咪,甘愿俯首称臣,以主人为中心,一心只会讨主人喜欢,主人说什么就做什么,不敢违抗主人的命令。没有一丝王者的霸气,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的奴隶,卑微到了极点

我想,没有人会喜欢被约束,更何况是天性本就活泼的动物!在生活中,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可是马戏团这些动物们得到了什么?它们仅仅得到了一顿顿鞭子和一个铁笼子。先别说老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种类稀少,就快濒临灭绝,需要我们来保护,哪怕就是一条老鼠,一只苍蝇,秉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条件,我们也不能伤害它们,因为它们也有它们存在的价值。

在马戏团中,虽说动物的表演给观众带来了欢笑,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它的存在侮辱了动物们的尊严。在此,我只想说,请尊重动物吧!它们本就不应生活在这种被金钱迷乱的氛围中,而应该生活在自由自在的大森林里!

马戏读后感【篇4】

国庆节放假,我们在网上发现了郑州首届马戏表演。真是太棒了!我最喜欢动物,但是从来没有看过马戏呢!不过,爸爸也不一定给我买票呀。没有想到,我爸还真同意让我去看马戏。我受宠若惊,上网一查票价,哇,好贵啊!位置好的,竟然要580一张。

爸爸会给我买什么票呢?肯定不会买位置最好的吧。太贵了,我们家是工薪家庭,消费不起呀!没有想到,爸爸居然给我买了最好的票,我很吃惊,爸爸真是一个好爸爸,一个尽量满足孩子愿望的好爸爸。

爸爸开车带我们一家到郑州马戏团所在地去看表演,经过百番周折,我们终于坐到了位置上。

会场上人山人海,座无虚席。共有九个节目,其中几个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马戏的第一个节目-------浪潮飞人。只见他们上到一个大型铁秋千上,等秋千飞跃上天,秋千上的人就一个个从空中飞跃到斜拉的大布上,中间再做几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前翻滚,后翻滚……场面极为壮观。

最恐怖的是死亡飞轮。那是三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小伙子,大概有十几岁吧。他们一个个钻进飞轮里,飞轮渐渐的转动起来,其中一个小伙子还从飞轮里钻出来,在转动的飞轮上面走动。我和观众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就像要从嘴里蹦出来。没有想到,这个小伙子还在上面跳起了绳子。观众席上一片惊呼,他竟然用一个黑口袋蒙住了头,在飞轮上行走,有时,还差点掉下去。不过,总算是虚惊一场,四周顿时掌声雷动,我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

这场马戏可真惊险,真刺激啊!通过这次马戏,我感受到,爸爸妈妈对我的要求都尽量满足,以后,爸爸妈妈给我提出的要求,我也要努力做到。

马戏读后感【篇5】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10张马戏票》,这里面的故事让我深受触动。

这篇文章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少年跟爸爸去看马戏,遇到另一个家庭的父亲没有足够的钱共全家看马戏。这时,少年的爸爸在那位父亲绝望、心碎、困窘时伸出了援手,帮那位父亲度过窘境后,自己带着儿子跳上了回家的车。

读完这篇文章,我脑中时不时地浮现出少年及其爸爸的画面。在那样一个困难的年代,在那样一个窘境中,依然能从瘪瘪的钱包中向他人伸出支援之手。这是多么高贵、多么无私的品德呀!贫穷,并不能成为你不帮助他人的借口,只要怀揣着一颗善良的心,当你无力帮助别人时,他们也会用最真挚的心情来祝福你,送你远去。正所谓“心中有赤心,头上有真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虽然少年的父亲没有带自己的儿子看成马戏,但他的精神一定深深地影响着他的儿子。

这位父亲的行为,净化出人类最纯洁的情感——无私。如果没有那20美元,那个没有钱买马戏票的父亲,一定会让他的孩子们大失所望又或许会让自己深深地内疚和自责。掩卷深思,少年的父亲做到的一切,我们可以做到吗?他那无私的精神,必将成为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编辑寄语

小记者的文章写得很不错,具有很深刻的意义。能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领悟到一些道理,很值得表扬。期待小记者更优秀的作品。

马戏读后感【篇6】

在这个寒假里,我猜大家都过的很充实吧,没错,我也一样,因为在家待着很郁闷,所以我都用读书来打发时间。妈妈给我买的书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逃离马戏团的熊》作者是沈石溪,他是一名作家,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每一章都很有趣,其中有一章很精彩,就是《逃离马戏团的熊》这里面讲了熊很乖巧,驯良后来被人类排挤,离开了马戏团,到了一个森林里,觉得寂寞,想回去,回去又害怕。就这样,他每天都在林间空地上转着圈,它还翻筋斗,跳舞,假死,“复活,”直到有一天,一位满脸苍白的人,她以为是穿紧身裤那个人呢?结果他在背后拿了一把枪,举起来,只见火光一闪,它听见“砰”的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猛地拍了一下他的'耳朵很疼,很痛,又委屈,又吃惊,他号叫起来,狂怒的追杀,可是那个人已经躲了起来,它累了,找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有一天他发现一个窝棚,进了窝棚,吃起了东西,出来的时候又一次被人类排挤……最后他冬眠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希望大家要爱护和关爱动物,因为动物也会给我们人类带来乐趣与帮助。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马戏读后感【篇7】

以歌舞剧的文艺形式来讲述一个励志故事,这并不是什么新鲜手段,但是看完却莫名的很受鼓舞。也许是创业的励志故事相较于歌舞青春那一类关于理想的励志更贴近现阶段的所思所想,故而感触颇深。无论是巴纳姆打破阶级隔阂迎娶白富美,然后顶着世俗异样的眼光敢想敢做的拼事业,还是处于社会底层不被接纳的异类人士通过马戏舞台逐渐接纳自己,向所谓的权贵宣告自己的存在及权利;还有贵族富二代菲利普与安跨越阶级的美好爱情,以及马戏团队同舟共济重建家园的团结友爱,将这么多正能量的美好元素集中在一部电影中,也很难不让人倍受鼓舞了。

不过回来查了百度百科后发现巴纳姆本人原来是颇受争议的一个人物。。。。。。其中用的最多的字眼就是利用。仔细品味会发现,电影的美化处理手法和歌舞的体现形式确实大大的弱化了电影中某些丑陋的利益关系。。。。。。但是,还是那句话,相信自己相信的吧,无需深究其中的真实与丑陋,就好像观赏马戏这种带有剥削意味的表演形式一样。当然,单纯当做电影来看,故事情节和艺术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菲利普和安的初见场景和飞天共舞的画面,很美!

马戏读后感【篇8】

今年寒假读了沈石溪主编的动物故事《逃离马戏团的熊》,这个故事直接和动物的心灵进行对话,为我们深度剖析了动物的内心世界。

这个故事的中心就如卢梭所说的一句话:“动物生为自由”,人是如此,动物也是如此,特迪是动物园里的一个老演员,他是一头棕熊,从小学会了表演,它会骑车,敲鼓,学会了取悦观众,因为这样可以填饱肚子。虽然它有时候也想发脾气,但它知道那都是没有用的,所以就放弃了挣扎,特迪在动物园里日子过得比较滋润,因为衣食无忧,但是人们在自以为善意与它们相处的同时,忘记了它们最渴望的是自由。

有一天马戏团出去演出的时候,在喂食的途中,管理员忘记锁笼子的门,在特迪走出笼子以后,就再也回不去了,一次一次的人类枪下逃生,在森林里,特迪缺少野外生存技能,可能饥饿就是最好的老师吧,特迪一次一次的学习如何捕食。最惨的时候它的脚被枪打伤了,在那一片最熟悉的领地被一只比它大的熊驱逐了,还有在驯鹿生活的地带,数次被公鹿挑衅。可特迪是一只成年的熊,野性的呼唤让它不断地找回自己,它在不断的让自己变得强大。最后它打败了公鹿,那一片领地变成了它真正的家,它成了那一片领地真正的王,冬天来了,特迪开始享受它在城市里没有的冬眠时光。

对于特迪来说,我觉得它是幸运的,因为它是一头成年棕熊,有着自己天生的森林生存优势,要比温室里的花朵更适宜在野外生活,野外的生活虽然是需要拼搏的,但是那至少是自由快乐的,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马戏读后感【篇9】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好书,有不少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戏团的动物明星》便是其中之一。

书中,不同种类的动物性格差异很大,脾气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情况分别对待,利用三大手段,例如狗熊,它们是动物界有名的馋鬼,胃口很大,用食物引诱法;而大象与狗这种多愁善感的动物,食物引诱法不佳,必须用爱的教育法,最大限度的调动表演自觉性;而猴子调皮捣蛋,爱的教育没什么作用,要用体罚训练法才肯乖乖效力,驯兽师经常用这三种方法。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板子猴》这篇小故事。它构思巧妙,真是引人入胜。在这个小故事里,漂亮的金丝猴雅娣是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还配了一只板子猴,但由于板子猴特别勤奋,在一次事故中彻底代替了雅娣。

从中我明白了要爱护动物,保护它们,不拘束它们的自由。

马戏读后感【篇10】

国庆节期间,我们在网上发现了郑州的第一场马戏表演。这真是太棒了!我最喜欢动物,但我从未看过马戏团!然而,我父亲不一定给我买票。没想到,我父亲真的同意让我去看马戏。我受宠若惊。在线检查票价。哇,多贵啊!如果位置好,应该是580块。

我父亲会给我买什么票?我肯定我不会买最好的。太贵了。我们家是一个工作家庭。我们负担不起!没想到,我父亲给我买了最好的票。我很惊讶。我父亲是一个真正的好父亲,一个尽力满足孩子愿望的好父亲。

爸爸开车带我们一家人去郑州马戏场看演出。经历了数百次挫折后,我们终于坐下了。

会场挤满了人。有九个节目,其中几个给我印象最深。

马戏团的第一个节目--飞浪。我看见他们爬上一个巨大的铁秋千,当秋千飞上天空时,秋千上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从空跳到大斜布上,在中间做了一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向前滚动,向后滚动。这一幕非常壮观。

最可怕的是死亡飞轮。那是三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年轻人,可能在十几岁。他们一个接一个地钻进飞轮,飞轮开始逐渐转动。一个年轻人从飞轮中出来,走过旋转的飞轮。观众和我的心都在嗓子眼,好像我们要跳出我们的嘴巴。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年轻人跳上了一根绳子。观众大声说他用黑色口袋盖住了头,然后走在飞轮上。有时候,他差点摔倒。然而,这最终是一场虚惊,我周围爆发出掌声。我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

这个马戏团真是令人激动和激动。通过这个马戏团,我觉得我的父母已经尽力满足我的要求。我也将尽我最大的努力来满足父母给我的要求。

马戏读后感【篇11】

最近上映了一部歌舞片《马戏之王》,影片讲述了美国马戏大王P·T·巴纳姆的故事。当年家境贫寒的巴纳姆在事业上屡遭不顺。另求生路的他决定招募样貌奇怪的人举行表演,并以此来赚观众的票钱。

在我看来,《马戏之王》作为一部歌舞剧,它以出色的场景调度,华丽的服装道具,以及动听且震撼人心的音乐夺得了观众的喜爱。不仅如此,这部影片的内容更是精彩,具有教育意义。

片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长胡子的胖女人、黑人、侏儒、巨人等角色,他们各自卑微,有着这样那样的生理缺陷,是身居社会底层的典型的弱势群体。他们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甚至被骂“低俗”,遭到很多人的抵制与歧视。但天无绝人之路,通过男主角的鼓励与行动,他们最后都突破了自己。

我想,这也是这部影片能够得到众多好评的原因,即影片向大众传递一种积极的学会正确看待自己的心态。其实,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遭到别人的白眼或非议,当然我们也会因之苦恼。影片教会我们在生活中要去寻找最真实的自己,而不要被他人的恶语所左右。

我喜欢影片这样的歌词:“别人用唇枪舌剑伤害我,我就用洪荒之力撂倒他;我很勇敢,我伤痕累累,但我就是我。”是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应该在人生的舞台上,以自信的面目绽放着自我,演绎属于自己最美丽的一面。

正如片尾戏剧评论家对巴纳姆所说:“你能将不同肤色,高矮胖瘦的人搬上舞台,不卑不亢地表演,换个评论家会将其称为一场人性的狂欢。”要记住:无论你是什么样子,都应该被这个世界温柔对待。

不仅如此,影片很精彩的一部分是这个转折点,即主角变得富有后,他被金钱和世俗迷昏了眼,从而导致妻子离去,进而失去事业。这其实也是生活中很多人的真实写照。生活中被金钱被利益蒙昏了眼而忘记自己本心的人数不胜数。

看《马戏之王》带给我太多思考,也让我明白太多道理。在这浮躁的世间,请坚持本心;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勿忘本心。

马戏读后感【篇12】

中学生眼中的歌舞片《马戏之王》:无论你是什么样子,都应该被这个世界温柔对待。每个人都应该在人生的舞台上,以自信的面目绽放着自我,演绎属于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影片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去寻找最真实的自己,而不要被他人的恶语所左右。剧,场景道具,歌舞夺心。“作为一部歌舞剧,它以出色的场景调度,华丽的服装道具,以及动听且震撼人心的音乐夺得了观众的喜爱。”这是艺术的魅力,是视觉的盛宴,但更重要的是,“这部影片的内容更是精彩,具有教育意义。”

马戏是戏人生如一场电影,一世人生,马戏有王,人皆可彩。巴纳姆经历过家境贫寒,事业不顺,事实上,每个人的艰难都不同,幸福的人生多相似。卑微而有生理缺陷的人自然是身居社会底层的典型的弱势群体。当这些人被鼓励而最后突破自己并取得成功时,个人和社会就获得了双重的光彩。

当人变得富有后,金钱和世俗就会考验人性。“在这浮躁的世间,请坚持本心;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勿忘本心。”少年所言,精彩不输。

马戏读后感【篇13】

《马戏之王》能拥有不亚于《红磨坊》《爱乐之城》的经典歌舞,对服化道、灯光、摄影把控都叹为观止的耀眼,全程营造出犹如《欢乐好声音》那种燃爆氛围,对众生平等呼吁,洋溢着好莱坞励志片那种改变世界决心。梦幻的巨星阵容都载歌载舞,众多配角栩栩如生,简直毫无短板,众多赏心悦目的歌舞大秀,能在IMAX大银幕璀璨绽放,堪称史无前例!

关于“马戏之王”巴纳姆的传奇人生,还是从无名小卒的底层,到经营博物馆,并一手开创世上第一家马戏团,但重点却是锲而不舍的韧劲,以及众生平等的人权。《美女与野兽》导演比尔·康顿编剧的《马戏之王》,能够将欢乐、感动、勇气与泪水等情感元素全部融进大俗套,并且炫耀各种奇思妙想的杂技,包括《爱乐之城》的奥斯卡金奖搭档本吉·帕塞克与贾斯廷·保罗谱写十多首金曲,以及饕鬄盛宴般大型歌舞,这都很震撼人心。

离开“金刚狼”好莱坞全能巨星休·杰克曼,还是向《悲惨世界》那样歌舞双全,以及《铁甲钢拳》那么潇洒大度、有商业头脑,这个将希望散播至全世界的玩梦大师演得淋漓尽致。米歇尔·威廉姆斯的娇妻,从冲破家人的反对毅然决定走到一起,再到后面家庭纠纷,都泼辣有范儿,她声音也甜美抒情。包括两位大咖屋顶的精彩双人舞,周围白布都随风伴舞,有心有灵犀之感。

《歌舞青春》系列中大放异彩的银幕情侣赞达亚与扎克·埃夫隆加盟,无疑是《马戏之王》的明智之举,两人毕竟能歌善舞,CP感超足,群众基础硬。双飞空中吊在绳子上共舞,身姿曼妙的赞达亚,居然像蜘蛛女一样在空中盘旋,并双方配合优美的舞姿,如梦如幻地将杂技、歌舞融合,神来之笔。

《碟中谍5》女主角丽贝卡·弗格森,惊艳出演瑞典国宝级歌手珍妮·琳德,从绝世高贵的扮相到气质,都透出不可方物的魅力,没想到放声高唱《Never Enough》,那种宽广声域的熟练的花腔女高音,打动到所有人心灵深处。如果她是原声,必须给跪了!

片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但长胡子的胖女人、黑人、侏儒、肥人、巨人等角色,各个卑微、有生理缺陷,却活灵活现,浓缩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甚至被批评家骂为表演“低俗”,遭到很多人抵制与歧视,但通过男主角的鼓励与行动,都最后突破了自己。

编剧明显在细节上雕琢过苦功,例如侏儒去骑马扮将军找回尊严,有胡子女人冲进上等人聚会咆哮,还有男主角忙于瑞典女歌手的环球巡回表演,忽视了家人与合作伙伴,到外人袭击马戏团的纵火,以及众人重新团结。包括那个清高苛刻的评论家说表演是“马戏团”,被男一巧妙用做品牌,后面批评家坦言“我从不喜欢你们的表演……但外人看来是人性的狂欢”,精辟戳穿主旨。

以正义之心激发出去为成员维护尊严,就连女歌唱家暗自道出自己同样从底层开始奋斗的身世,人物却在进入上流社会委曲求全,都是《马戏之王》折射现实主义的地方。360度全景拍摄歌舞,跳跃性剪辑无懈可击,在大银幕上展现百老汇顶级歌舞的流光溢彩,包括平等奋斗主题都很棒。这是好莱坞工业化标志的经典力作,因为我在IMAX银幕上望见一种伟大的'璀璨想象力与魔力!

马戏读后感【篇14】

在这个寒假里,我猜大家都过的很充实吧,没错,我也一样,因为在家待着很郁闷,所以我都用读书来打发时间。妈妈给我买的书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逃离马戏团的熊》作者是沈石溪,他是一名作家,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每一章都很有趣,其中有一章很精彩,就是《逃离马戏团的熊》这里面讲了熊很乖巧,驯良后来被人类排挤,离开了马戏团,到了一个森林里,觉得寂寞,想回去,回去又害怕。就这样,他每天都在林间空地上转着圈,它还翻筋斗,跳舞,假死,“复活,”直到有一天,一位满脸苍白的人,她以为是穿紧身裤那个人呢?结果他在背后拿了一把枪,举起来,只见火光一闪,它听见“砰”的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猛地拍了一下他的'耳朵很疼,很痛,又委屈,又吃惊,他号叫起来,狂怒的追杀,可是那个人已经躲了起来,它累了,找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有一天他发现一个窝棚,进了窝棚,吃起了东西,出来的时候又一次被人类排挤……最后他冬眠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希望大家要爱护和关爱动物,因为动物也会给我们人类带来乐趣与帮助。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马戏读后感【篇15】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快乐的马戏》的文章,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座小镇来了个马戏团,8个孩子都求父亲带他们去看。这是一个贫穷的家庭,但父亲还是带他们去买票。轮到他们了,爸爸说:请买8张小孩的和一张大人的票。售票员说:共计20英镑。父亲低下头,他下头,他的钱不够!一位排在身后的女士目睹了一切,便悄悄拿出20英镑,故意丢在地上,对孩子的父亲说:先生,你掉钱了。他回过头,拾起地下的20英镑,然后卖了票。对这位女士善举感激万分,深深的鞠个躬。

生活中小小的善行,不过是举手之劳,却能为他人解决莫大的困难,为社会增添一份爱的温暖,也给自己留下付出的快乐和内心的安宁,何乐而不为呢?

我曾听过这样一位修女,一生为穷人服务。她那干瘦的身躯已经佝偻,深深的皱纹像刀子刻的一样。在她的卧室里,除了电灯只有一部实在不能没有的电话。当她离开这个世界时,除了两件破烂的衣服和一双旧凉鞋,几乎一无所有。

修女身上体现的是一种更为无私的博爱精神。善侍他人,并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只要心中常怀善念,处处皆有爱的光辉出现。

英敏想去机场。这时,一辆出租车行驶过来,她立即招手,但看到车内有乘客时就放下了手。然而车还是停住了,那位乘客下车了。她坐进车后,立即向司机表示感谢。司机说:你应该谢那位女士,她是特意为你下车的。英敏大吃一惊。

一个善良的人看到别人需要帮助时,真诚的付出令人感动,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雨果曾径说:善良是历史中稀有的珍珠,善良的人几乎优于伟大的人。善良是一种心境,善良来源于内心。

爱,一种最美丽的语言,让我们做一位懂得关爱他人的人,给周围的人带来快乐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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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马戏团》读后感


有些蜘蛛一口就能把人咬死。这些蜘蛛很罕见,只在及其偏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但它们确实存在。想起这,我就不禁有些害怕,世界上真有这么大的蜘蛛吗?一口就会把人致于死地?这些都来源于,我今天看的小说:《怪物马戏团》

说到怪物,大家一定知道这是很可怕的,一双又大又红的眼睛,手臂到处都是这些都是大家的想象,而这马戏团中的有些算是怪物,而有些却不是,他们又可怕,又让人觉得可怜。这里面的人物有:狼人,他很丑,浑身都是毛,喜欢肉;下来是排骨亚历山大,他是柔体杂技演员;还有拥有两个大肚子的拉莫斯;下来是可以长出胡子的女人;用手走路的汉斯;最后便是毒蜘蛛八脚夫人,还有吸血鬼暮先生。这里的人都很怪。但是他们都是人,只是他们天生就是这样,被人嘲笑,厌恶,人们都叫他们怪物。

既然,你已经清楚了本书中的人物,那么接下来一定要知道故事情节:

达伦.山是这本书里的男主角,他在一场表演后,非常想得到表演中的八脚夫人,后来他下定决心偷来了渴望的八脚夫人,而且用笛子训练它,用传心术来控制它,之后他向一个朋友表演,不料失控,让自己的朋友临近死亡,他心神不宁,最后恳求吸血鬼给解药,救朋友,被迫成为吸血鬼,不在人世,还被许多朋友误会,不再相信他。后来他一直在吸血鬼身边,但他没有吸食过人的血,他的师父吸血鬼,态度温和,很关心他,没有杀过任何一个人,因为他是唯一个善良的吸血鬼

接下来,就让我们互相谈谈看完这本书的感悟吧!我觉得人们不应该嘲笑那些畸形人,他们是有些怪,但他们也是人,也有感情,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地关心与帮助。小说中的达伦.山,就是一个善良、聪慧、勇敢、不会嘲笑别人的孩子,他可以为朋友舍去自己,自己成了半吸血鬼,他也不会伤害人类。他不畏惧任何东西,那个吸血鬼暮先生也是很好的,他温柔、善良,他很关心达伦.山,他虽然偶尔吸食人类的血,但吸完后,总会帮人类认真的愈合伤口。他不会杀人,但他会杀死吸血魔,不会让吸血魔再伤害人类

如果你也有兴趣去看这本小说的话,千万不要嘲笑那些有缺陷的人类,不要害怕吸血鬼暮先生,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你一定要坚持看完,因为越在后面,越有趣。看完后,你也写篇读后感,一定会有不少收获的!

《马戏团》读后感300字


曹文轩是我国著名的儿童作家,他写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马戏团》。这是一篇长篇小说。里面有许许多多可爱的人物,他们各有各的的特点,在他们身上发生了许多精彩的故事。《马戏团》里面,还有一篇我最喜欢的文章也叫马戏团。

在学校里,要演一场马戏。当天,前来观看的人们熙熙攘攘、人山人海,仿佛要把整个学校挤破为止。学校的场地虽然很大,但是还容不下这么多人。不一会,前面的人已经快要被挤到戏台上去了。这时谢百三跳到台上,他对台下大喊,“初二(1)班的全体男同学到最前面来。我们手拉手站在最前面,死死抵住人群,不让他们到台上来。我们谁也不能把手松了。男同学觉得自己是勇士,都表现出了同心协力的愿望。他们在台下,面对着台子,手拉着手向后退去。此时,他们更能感受到人潮的巨大动力。他们紧紧的拉着手,如同一根绷绷的绳子箍住了人群。他们这招,至少保护了台子不再受到扰乱。过了一会,人群也稍稍安静了一些。

读了这篇文章,他们教会了我:“只要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劲往一处使,就能取得成功。团结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读《10张马戏票》有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10张马戏票》,这里面的故事让我深受触动。

这篇文章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少年跟爸爸去看马戏,遇到另一个家庭的父亲没有足够的钱共全家看马戏。这时,少年的爸爸在那位父亲绝望、心碎、困窘时伸出了援手,帮那位父亲度过窘境后,自己带着儿子跳上了回家的车。

读完这篇文章,我脑中时不时地浮现出少年及其爸爸的画面。在那样一个困难的年代,在那样一个窘境中,依然能从瘪瘪的钱包中向他人伸出支援之手。这是多么高贵、多么无私的品德呀!贫穷,并不能成为你不帮助他人的借口,只要怀揣着一颗善良的心,当你无力帮助别人时,他们也会用最真挚的心情来祝福你,送你远去。正所谓“心中有赤心,头上有真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虽然少年的父亲没有带自己的儿子看成马戏,但他的精神一定深深地影响着他的儿子。

这位父亲的行为,净化出人类最纯洁的情感——无私。如果没有那20美元,那个没有钱买马戏票的父亲,一定会让他的孩子们大失所望又或许会让自己深深地内疚和自责。掩卷深思,少年的父亲做到的一切,我们可以做到吗?他那无私的精神,必将成为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编辑寄语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经典15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经典15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1】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小女孩说了一句话,小女孩牢记在心并以此为人生的信念,在生活中战胜了许多困难走向成功。这句话就是:“通往广场的路不止有一条,生活也是这样,假如你发现走这条路不能达目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路试试。”这句话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

从故事里的两件事例中,我感受到了很多事情解决不止有一种办法,让你觉得不合理的办法可能会受到大家的欢迎。就像我们写数学作业,如果这道题想不出来,就可以换种思路,也可以去问老师。困难只有永葆信心之剑才能克服。

在生活中,路有很多条,成功与失败就要看你路选得对不对。如果你发现这条路走不到成功天使那儿,一定要马上改变方向,再走另一条路试试。如此坚持不懈,你可能得到快乐,也可能得到悲伤,但总会有一天天使会把成功和欣赏的花环戴在你的头上。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对兄弟,老大喜欢弹请琴,老二喜欢唱歌。好景不长,在一场地震中,老大的手断了,老二的喉咙哑了,两人谁也不能再进行自己的爱好了。有一天,老大提出了“换爱好”的想法,于是两人就把自己的特长传给了对方。几年后,两人都成了著名的音乐家。困难往往就在成功来临的时候伴随,但成功也往往在困难的后面相伴。

有些人遇到难事就放弃,如果这个小女孩也这样,不去想方法,那还能成功吗?路很多,关键要靠你自己去想,不合理的,也要试试看,结果会出乎你的意料。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2】

读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后,我深受启发。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作者伊尔莎·斯奇塔尔小时候,她的父亲带她爬上教堂高高的塔顶。他们向下观望时,看到蜘蛛网般交叉的街道,条条都可以通往罗马广场。父亲告诉她;“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也是这样。假如你发现走这条路不能你达到你的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路试试!”

此后,作者一直把父亲的教导牢牢记在心中。

作者长大后,两次身陷困境,面临挑战时,是父亲的教诲使作者得到了“走另一条路试试”的灵感和勇气。从而走出困境,获得成功的事实。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孩子,一个想当画家;另一个想当音乐家。可想当画家的孩子眼睛瞎了;想当音乐家的孩子耳朵聋了。当他们在埋怨命运的不公时。恰好有位老人听见了他们的抱怨,叫他们换一下理想。他们眼睛一亮,开始了新的追求。渐渐地,他们反倒觉得这样更好,因为可以把心思集中在一点上。后来,耳朵聋的孩子成了名扬四海的画家;眼睛瞎的孩子成了饮誉天下的音乐家。

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当一条路走不通时,千万不能灰心。首先要有决定去走另一条路的信心和勇气。人就是在此路不通,走彼路;彼路不通,再走另一条彼路的不断探索中逐步接近目标,走向成功的。也许另一条路不那么直接,但几经周折,还是能达到你的目的地;而且比原先更快的到达目的地的捷径。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五年级上册的书,让我深有感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

有一次,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女儿爬上了教堂高高的塔顶。脚底下,如蜘蛛网般交叉的街道,一条条都通往了城市广场。于是,父亲对孩子说:“好好瞧瞧吧,亲爱的孩子。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也是一样,假如你发现走这条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路试试!”孩子记住了父亲说的话。之后,他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想起父亲的话。用另一种角度,用另一种方式去对待这件事情,结果最后她成功了,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服装设计师。

其实,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比如,遇到了一道自己不会的题目,用平常自己的思考方法行不通。那么这时,我们不妨用文中的方法,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像本文的作者一样,会有更大的突破。只要带着希望出发,成功就离你越来越近,顽强意志可以让你克服困难,再一次冲破艰难险阻,通往广场的路就又多了一条。

记住,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4】

读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我得到了很大的启示。课文中的小女孩受到父亲的教诲——条条道路通罗马,长大成人以后用父亲的教诲达到原本做不成的事。

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那密密麻麻、星罗棋布的村庄,如蜘蛛网般交差的街道,一条条都通能往你所要去的地方。做事也是如此,解决问题办法很多,就像那些街道,数也数不清,只要你不懈努力,找准方向,终中还是会到达达目的地的。

我的钢琴考级也是一样。在考场上,我熟练的弹着钢琴,刚开始弹得很顺利,可是,在一个我经常出错的地方突然忘记了。这时,我从钢琴的玻璃上看到监考老师皱着眉头看着我。我越想不起来就越紧张,我急中生智,想出了用其他音来代替,也会好听的!结果我弹了下来,我再次透过玻璃看到,监考老师笑着点了点头。就这样,我五级的钢琴通过了。

在学习中,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只要你多多试验,多动脑筋,就没有解不开的难题。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揭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通往成功的路不止一条!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美国作家伊尔莎.斯奇培尔莉的一篇文章——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从父亲的教导中得到启示的一件事。一天,父亲把作者带上教堂的塔顶,让作者看下面数不清的道路,最后对作者说:“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作者长大后,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在工作中,她也有了“产量太少,”“员工罢工”等等麻烦的问题,但她时刻记住了父亲说的话,沉着应对困难,采用不同的角度去思考,使她把公司做得越来越好。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时,应从多种角度思考,不能使劲从一个角度考虑,要是这样,就很难办成事的。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大禹治水”的故事。

许多年前,中国全境水灾,当时的首领让大禹爸爸去治水,结果他爸爸用堵的方法,想把水用来浇庄家。但直到死都没完成。于是首领让大禹去治水。大禹从多种角度思考,采用疏通的方法,让水流入大海,最后终于成功了。

我最欣赏的一句话是“父亲的教导让我一生受用不尽——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句话中父亲用了举例的手法,通过写通向广场的路,告诉了作者要从不同的角度解决问题。

我相信,通往“广场”的“路”真的不止一“条”!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6】

我以为,在我这个年龄,我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独立能力强的人了,可我今天明白了,比起你们来,我可以说是微不足道。那是新的希望。"柳溪不由自主地说!懂得快乐,善于快乐实在是一种智慧。在树林里,枫树上的叶子渐渐地变红了,红得像一团团火。

文章的作者是美国的一位作家。故事讲的是:“我”的父亲曾带“我”去广场上方的塔上眺望,并告诉“我”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我长大后想成为服装设计师,我先设计了一件毛衣,请别人织,然后去参加时装商人的午会。一个经理向“我”订了40件,之后我实现了梦想。之后在一个大型展览会之前,我的员工都离职了,我展示了示做好的衣服,再次获得了成功。

这篇文章中的“我”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智慧,有行动的人。她有了理想之后,就开始想办法实现,做出种种行动来实现理想,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十分可贵。生活中,我的外婆和她很像。外婆喜欢钻研数字题,她不把问题想清楚不罢休,决不会半途而废。我要向她学习。学习上,我也会遇到不少困难人挫折,但我不会被困难吓倒。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我要好好学习,早日实现理想。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7】

读完《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我的感受很深刻,作者以前是设计师,可是经历了一段风雨,作者就靠父亲教导的:假如你发现走这条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外一条路试一试!此后,作者把父亲的教导记在心间,所以作者越过一道又一道的坎儿,绕过一件又一件的危险事。

每当下午放学,我全身上下都像抹了油似的一溜烟儿就跑回家。虽然作业很多,但我还是紧赶慢赶地写着作业,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我的身体仿佛被谁抽空了一样,眼神迷茫地望着眼前的作业,过了几分钟我才回过神来,于是我把书打开来读了一遍,我读完之后又精神充沛地写着作业,当时我的脑子里想的是:如果写作业累了的话,那你就读一读课外书,或都出去运动运动,这样你就不会觉得累了。

读书让我改变了我的坏习惯,还让我提升了好习惯;读书让我的知识与智慧增强,读书还让我受到了教育,让我多懂了一份礼貌,让我多了一份爱心和宽厚,还让我多了一份人与人的礼仪,读书让我喜欢上了作文。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人类知识与智慧的源泉,如果你不喜欢去学习的话那就请你多读几本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我喜欢读书,我热爱读书,如果想要我们的祖国强大起来、富裕起来,那就请多读书、多学习吧!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8】

读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后,我深受启发。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作者伊尔莎·斯奇塔尔小时候,她的父亲带她爬上教堂高高的塔顶。他们向下观望时,看到蜘蛛网般交叉的街道,条条都可以通往罗马广场。父亲告诉她;“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也是这样。假如你发现走这条路不能你达到你的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路试试。”

此后,作者一直把父亲的教导牢牢记在心中。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孩子,一个想当画家;另一个想当音乐家。可想当画家的孩子眼睛瞎了;想当音乐家的孩子耳朵聋了。当他们在埋怨命运的不公时。恰好有位老人听见了他们的抱怨,叫他们换一下理想。他们眼睛一亮,开始了新的追求。渐渐地,他们反倒觉得这样更好,因为可以把心思集中在一点上。后来,耳朵聋的孩子成了名扬四海的画家;眼睛瞎的孩子成了饮誉天下的音乐家。

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当一条路走不通时,千万不能灰心。首先要有决定去走另一条路的信心和勇气。人就是在此路不通,走彼路;彼路不通,再走另一条彼路的不断探索中逐步接近目标,走向成功的。也许另一条路不那么直接,但几经周折,还是能达到你的目的地;而且比原先更快的到达目的地的捷径。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9】

读完了《通往广场的路不只一条》后我深受启发。在危难来临之时必定会有希望,只要有一丝希望,就有千百条路可以走。然而一但放弃就没有任何路可以再让你去走了。

在失败面前我们应该自信,因为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我们勇于思考,坚持不懈,一定能够摆脱困境。就像作者在为四十件毛衣根本无法做出去而担心的时候想到了这句话,时装展开不了时想到了这句话。才使她有这样成就。“通往广场的路不只一条,生活也是这样。假如你发现走这条路不能达到你的目的地的话,就可以换一条路试一试!”如果当初父亲并没有和女儿说这句话,可想而知,未来的作者会变成什么样。

《通往广场的路不只一条》这个课题“指使”我将这个故事告诉父母,因为父母是长辈,他们对这篇课文的理解肯定比我们要深得多,说不定还能给他们带来许多启迪呢!

困难往往就在成功来临的时候伴随,但成功也往往在困难的后面相伴。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10】

读完《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篇课文,有的第一个感觉就是领悟,感受到生活就像作者父亲所说的一样,父亲说的不只是告诉她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而是让她领悟的生活的道理。

生活就如一扇扇锁着的门,而你,你有每一个门的每一把钥匙,你可以选择先走那一扇门,而假如这条门不通的话,你可以换一扇门,不是死走这一条路。

这篇课文是先用父亲最先在作者小时候所说的话来做铺垫,然后再用作者的梦想,和梦想之路上的坎坷遇困难来进入正题,然后是运用父亲所说的话来改变方式,再后来就是因为人选不够而遇到烦恼,再用父亲的话来改变方式,最后就是对父亲说的话做出领悟。

我读完以后,最终最深刻的感觉,是感觉到了生活或的路有许多,不是每一条路都对,每一扇门都好,每一种选择都带你进入胜利与成功的殿堂。

每一个人做出后的结果都是不一样的,有些人选择去了独木桥,有些人选择到了大马路,不管是怎样,生活的路有那么多任你去随意去选择。

但是当你再走你的路的时候,突然发现,这扇门是死路,这条路通往悬崖,这个独木桥不是通往你的方向你的梦想的,这时候,请你不要犹豫,的死死地扣在了这个地方,换一种方式,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道理,不要执迷不悟的走一条错误的路而去放弃你的梦想,因为,这样的话,你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11】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小女孩说了一句话,小女孩牢记在心并以此为人生的信念,在生活中战胜了许多困难走向成功,《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400字。这句话就是:“通往广场的路不止有一条,生活也是这样,假如你发现走这条路不能达目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路试试。”这句话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

从故事里的两件事例中,我感受到了很多事情解决不止有一种办法,让你觉得不合理的办法可能会受到大家的欢迎。就像我们写数学作业,如果这道题想不出来,就可以换种思路,也可以去问老师。困难只有永葆信心之剑才能克服。

在生活中,路有很多条,成功与失败就要看你路选得对不对。如果你发现这条路走不到成功天使那儿,一定要马上改变方向,再走另一条路试试。如此坚持不懈,你可能得到快乐,也可能得到悲伤,但总会有一天天使会把成功和欣赏的花环戴在你的头上。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对兄弟,老大喜欢弹请琴,老二喜欢唱歌。好景不长,在一场地震中,老大的手断了,老二的喉咙哑了,两人谁也不能再进行自己的爱好了。有一天,老大提出了“换爱好”的想法,于是两人就把自己的特长传给了对方。几年后,两人都成了著名的音乐家。困难往往就在成功来临的时候伴随,但成功也往往在困难的后面相伴。

有些人遇到难事就放弃,如果这个小女孩也这样,不去想方法,那还能成功吗?路很多,关键要靠你自己去想,不合理的,也要试试看,结果会出乎你的意料。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12】

前不久,我学习了一篇课文《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篇课文将使我终身受益。

作者小时候,她的父亲带她爬上高高的塔顶。脚底下的街道一条条通往城市广场。她父亲对她说: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也是这样。假如你发现这条路不能达到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路试试。她长大后,遇到了两件难事,是这句话帮助她找到了出路。

学习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而想不出办法时,不能轻言放弃,我们要换一种思路来想办法。这样,成功就会属于你。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孩子,一个想当画家,一个想当音乐家。可是想当音乐家的孩子耳朵聋了;想当画家的那个孩子眼睛瞎了。他们十分伤心,埋怨命运对他们的不公。恰巧有位老人听见了他们的抱怨,叫他们换一下自己的理想。他们眼前一亮,开始了新的追求。渐渐地,他们都觉得这样反而更好,因为这样可以把心思都集中到一点上。后来,耳聋的孩子成了名扬四海的画家;眼瞎的孩子成了饮誉天下的音乐家。

是啊,有时候,只要换一种方法就能取得成功,可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你要是因为一条路走不通,不再去走第二条路,那你就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人就是在此路不通,走彼路;彼路不通再走另一条彼路的不断探索中逐步接近目标,走向成功的。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13】

在书的陪伴下,我看到了许多生动、有趣的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富有哲理性的文章——《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这个故事引人入胜,同时又在潜移默化间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即作者小的时候受到父亲的教诲:“如果这条路不行,就走另一条路试试。”

因此,她在后来的几次困难面前,鼓起勇气去面对、去克服,经历了无数挫折,最终获得成功。

通过多次阅读这个故事,我深深体会到,做任何事情都要不畏艰难险阻,要勇敢去面对,如果这条路行不通,就去开创一条新路。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记得一次数学考试,最后一道梯形面积的计算题怎么也计算不出来。就快收卷了,我非常烦躁,尤其是老师说“同学们,还有5分钟交卷,没做完的抓紧,做完的仔细检查”的时候,我更是心急如焚:快想!死脑子!

万般无奈之际,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把试卷倒过来看。

这回,我看到梯形的“高、上底、下底”就在眼前… …一下子,梯形的面积就出来了。

我觉得一条路走不通,可以走第二条,第三条。只有不断探索、不断努力,才能走向成功。因为地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是啊,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我们要建立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不向困难低头,不要把自己堵在一条路上。而是要通过探索和努力,走出成功的人生之路!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14】

读《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有感 读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篇故事,让我大有所思,如果一种方法解决不了问题,那就换一个思路想办法解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位父亲告诉孩子“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句话让孩子铭记在心。

后来,孩子想做一名时装设计师。有一次,他看见朋友的毛衣编织得十分巧妙,他了解到是维黛安太太自己织的,让他有了一个大胆的念头,从毛衣入手,自己设计,制作和出售时装。于是他先叫维黛安太太按照他设计的毛衣设计图织了一件,然后去时装商人的午宴上展示效果,一下子就被人定了四十件,但要在两个星期里交货,可是一件毛衣要织一个星期,这可怎么办?于是他想起了父亲以前说的话,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这特殊的毛衣一定也有别的妇女会织,于是找到了二十位心灵手巧的妇女解决了问题。后来,他准备举办一次大型时装展,又遇见了一些问题,但通过自己的努力,时装展如期举行。

我在学习上也会有些“小麻烦",很多数学题用常规的方法不能解决,但只要换个思路去思考,一下子就解决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上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只要开动脑筋,换一种思维去想,就能解决了,通往成功的路不止一条。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后感【篇15】

今天,我学习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我从这篇文章上得到了启示——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在以后的一些时间里,这个一生受用不尽的启示让我多次受益匪浅。

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那密密麻麻、星罗棋布的村庄,如蜘蛛网般交叉的街道,一条条都通能往你所要去的地方。做事也是如此,解决问题办法很多,就像那些街道,数也数不清,只要你不懈努力,找准方向,终能到达目的地。

生活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像作者一样呢,我们应该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要学会自己动脑子解决问题。有一次,我在写数学题,写到培优题的时候我不会写了,一想老师一定会吵我的,急的都快哭了,妈妈进来了,看了看这道题,说:“加减乘除都不行,可以用假设啊!”“对啊,我怎么没想到。”我一下子就把题做出来了,第二天老师还叫我上讲台给大家讲呢!

这件事叫我明白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鲸鱼马戏团》读后感500字


《鲸鱼马戏团》作者是九穗,这本书讲述了罗南失去了父亲,外公为他讲了个故事。故事中,出现了一个神奇的J马戏团。在马戏团的表演当中,一张求救的扑克牌飞到了阿顿手里。谁在求救?为什么求救?这让阿顿决定留在马戏团。这里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着一段不同寻常的身世,糖人、镜面人、发条心人……他们为了改变生命的轨迹,将自己的性命交给了J团长。而无面人J团长却隐藏着一个惊人而残酷的秘密。最后,阿顿和所有人打败了J团长。

从这个故事,我了解到一个道理:只有我们齐心协力,才能打败厉害的敌人,正义才能发扬光大,邪恶才会被消灭。

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中,数次被外国侵略『puxuewang.com』,当时的我们弱小落后,所以无力抗击外敌。这个时候,只有全国上下一起齐心协力,通力合作,把大家的力量集中在一起,才能抵抗敌人,保卫我们的家园。

抗战胜利后,我们的祖辈建设新中国,也是全国上下拧成一股绳,努力奋斗,才让我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富强。

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一根筷子容易折,一把筷子难折断。”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集体的力量却是伟大的。只要我们从小有集体意识,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所有人愿意为祖国奋斗终生,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富强,更美好的!

《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读后感


《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读后感(一)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好书,有不少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戏团的动物明星》便是其中之一。

书中,不同种类的动物性格差异很大,脾气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情况分别对待,利用三大手段,例如狗熊,它们是动物界有名的馋鬼,胃口很大,用食物引诱法;而大象与狗这种多愁善感的动物,食物引诱法不佳,必须用爱的教育法,最大限度的调动表演自觉性;而猴子调皮捣蛋,爱的教育没什么作用,要用体罚训练法才肯乖乖效力,驯兽师经常用这三种方法。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板子猴》这篇小故事。它构思巧妙,真是引人入胜。在这个小故事里,漂亮的金丝猴雅娣是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还配了一只板子猴,但由于板子猴特别勤奋,在一次事故中彻底代替了雅娣。

从中我明白了要爱护动物,保护它们,不拘束它们的自由。


《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读后感(二)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马戏团的动物明星》的书,作者是沈石溪,这本书让我读后感叹万千。

书中,不同种类的动物性格差异很大,脾气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情况分别对待,利用了三大手段。例如狗熊,它们是动物界有名的馋鬼,胃口很大,用食物引锈法即可就范;而大象与狗这种多愁善感的动物,食物引锈效果不佳,必须用爱的教育法,最大限度的调动表演自觉性;而猴子调皮捣蛋,爱的教育没什么作用,要用体罚训练法才肯乖乖效力。我觉得写得最棒、最出彩的是《美女与雄狮》这个故事。

读完了这个故事以后,可以看得出来,文中的女训兽员孙曼莉虽然聪明能干,胆子很大,是个好训兽员。但她被心机重重的翁导演花言巧语给左右,进而又被翁导演给的金钱左右,让狮子辛为的野性爆发,猎杀了马。最终,因为她承诺过马戏团动物杀生要送动物园,而她过了好久才告诉马戏团杀生这事,从而被辞退;又因为答应剧组不说出杀生这事,所以也没能签约。看来,做人要讲诚信,如果不讲诚信,终将一事无成。

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人类有时也十分残忍,就像书中写的他们用各种残忍的方法摧残着动物的身心,你说呢?


《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读后感(三)

读了《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这本书之后,我不仅了解了不少知识,还知道了关于动物的故事。

大象莎鲁娃被送进马戏团,它为什么不肯好好练习呢?我认为它忽然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思念故乡、亲人,要不然它怎么会对自己故乡的小狗那么好?如果换成我,明天早上起来眼圈一定是红的。

另外,还有许多故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照到了自己。如《狼种》这篇小说,大灰是一只马戏团中演大灰狼的狗,川妮因为大灰丑,所以十分不喜欢它,但是它却用生命保护了川妮,这令我想到一件事:有一次吃饭,有一个小妹妹要和我玩,我嫌她太小,便不理会她,而她却一直跟着我,我用手推开她,并生气地说:你烦不烦啊!吃完饭,小妹妹拉着我的衣角说:姐姐,你的书忘在桌上了。说着就把书递给了我。我顿时红了脸,接过书,觉得自己不该小瞧人。于是,我在路上我她玩了一个小游戏。

还有许多故事让我流下了泪水,它样让我知道,动物也有感情,也有生命。记得一年级时我和同学们把捉到的螳螂关进盒子玩时是多么开心。而现在,我想对大家说: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鲸鱼马戏团》读后感700字


一提到马戏团,大家会想到什么呢?小丑、空中飞人、魔术师……然而,当我在寒假里读完九穗老师写的《鲸鱼马戏团》这本书后,却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马戏团,书中阿顿、阿布、西娅等人物的经历,让我领略到了生命成长的魅力,深深地震撼了我。

书中主人公阿顿本是一个在小镇安稳度日的小鞋匠,因为在看马戏团表演的时候,收到了一张求救的扑克牌,毅然放弃了逃离马戏团的机会,选择了留在马戏团,甘愿受马戏团J团长的控制。期间,他通过不断的努力,获得了马戏团其他成员的信任和帮助,同时也感受到了阿布、西娅、阿班大叔、诺德阿兰、尼莫等人,为了帮助别人宁愿献出自己最美好的东西甚至生命的历程。最后,阿顿坚定地站在了由海巫化身的J团长的对面,勇敢的和邪恶势力作斗争,历经千难万险,成功的带领大家脱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主人公阿顿之所以能写就传奇的一生,我觉得是因为他有一颗勇敢而善良的心!因为勇敢,他没有因为J团长的强大和残忍而退缩,而是不断磨砺自己,战胜了心中的恐惧。因为善良,他没有因为自己的幸福生活而逃离,而是选择和大家一起,共同去抵抗风雨。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和平年代,但这美好生活是千千万万个像“阿顿”一样的先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倍加珍惜和努力。

我联想到最近读到的英雄战士王成龙的故事,面对失控的车辆,他舍身救战友,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勇敢而甘于奉献的人和事,是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puXuewaNG.com』,在我们身边筑起了不朽的长城,呵护我们茁壮成长,这些生命成长的故事,让我深深领会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需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需要有经历生命成长的勇气和信心,需要具备像主人公阿顿一样能承受艰苦和磨难的能力,才会真正的长大,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当我闭目掩思《鲸鱼马戏团》的故事时,我从心底发出了一份强烈的期盼:我也渴望生命的成长!

读后感15~7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小编特别编辑了“读后感15~7篇”,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15~ 篇1

周末,闲来无事,拜读了沈从文的《边城》,掩卷闭目,脑海中存留的只有悲剧二字,还有一段简洁的文字: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边城茶峒,地处湘川黔三界,那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船都承载着宁静、自然、淳朴的民风。

老船夫,一个活了七十多岁的老人,他是渡过这条小溪唯一交通工具——渡船的管理者,他对职务认真负责,几十年如一日,他从不思索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地在那里活下去。他唯一的女儿十七年前秘密地背着他与茶峒屯防军人唱歌相熟后发生了暧昧关系,最后男人服毒而死,女人溺水而亡,他们留下了唯一了血脉——翠翠。翠翠便成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疼爱翠翠,因而念及翠翠的婚事就让他坐立不安,而女儿悲惨离去的阴影笼罩着他,导致他为翠翠的婚姻设置了障碍,也推动了悲剧的发展。

翠翠,一个有着黝黑皮肤一对清明如水晶的大眸子的妮子,为人天真活泼,处处嫣然一只小兽物。她,十四五岁,让人看上一 眼便心生欢喜。它情窦初开,明明喜欢却故意岔开话题,对于婚事的探询羞于回答……她喜欢二佬,二佬也喜欢她,但命运好像故意和他们开着玩笑。由于种种原因(也许是大佬的死、也许是翠翠的不知情、也许是老船夫的弯弯曲曲 ……)那个在夜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无语!

读后感15~ 篇2

《边城》,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小镇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养育了一方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西边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但是,家里只有外祖父,翠翠,还有一条大黄狗。

翠翠是孤儿,父母双双殉情而去世,在那个不惜命的年代里,死只是为情,为义。生与死的抉择,只是那一瞬间的事情。只是苦了这个被外祖父、被大自然养育成长的女孩子——翠翠。

她天真善良,若即若离,并且他的外祖父非常的疼爱她,把他所有认为珍贵的东西都给了她。它们相互依存的生活,真让人无法割舍。她的外祖父淳朴善良,守信正直,重意轻利,在困苦的生活中,他们两个人相互体贴、关照,外祖父有时睡觉,对岸的人招手渡溪,翠翠不打扰他休息,小心翼翼地替他把路人渡过溪,从不耽误事。这样简单而又快乐的日子,是现在我们所向往的日子。只可惜,好景不长。先是顺顺船总家的天保意外去世,导致顺顺认为是外祖父的过错。而外祖父因为外孙女的婚事着急,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这位淳朴的老人,因受了巨大的挫折与打击,静静地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自己的外孙女——翠翠。又是一场雷雨交加的夜晚,冲走了渡船,冲毁了白塔。外祖父去世了,心上人滩送下了桃源。

整个故事到这里已完结,结局却让人心痛,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守在渡口,期盼着摊送的归来。

翠翠的爱人,或许明天回来,又或许永远都不会回来!

读后感15~ 篇3

时光,是停留还是不停留?记忆,是长的还是短的?一条河里的水是新的还是旧的?每一次繁花似锦,轮回过几次?这是《目送》中给我印象很深的句子。

其实我们都知道时光不可以停留,无论我们想不想,都不会因我们的想法而改变。由此我想到了一去不复返的童年时代,那些曾经无话不说的小伙伴现在却是各奔东西,只因为我们踏入了不同的学校,有了不同的圈子,可能还因为学校的质量不同而有了些许的不同。

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我想我们都是一群下面的人,因此我们什么也可以没有,可以没有朋友,衡水中学的学霸们通常是认不得自己同窗三年的同学,我们只要一心学习,不用干活,不用洗衣做饭,每天只有假装正经的学习,所以我认为学习应该成为中学生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我们应该好好静下心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个三差五的约同学出去游玩,学会愉快的生活。

读后感15~ 篇4

“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一世的情缘早已注定在目送下消失殆尽。

记忆里最难忘的便是年少与母亲归家时,外婆扶着墙泪光盈盈,不停地张望着我们离去的背影。穿过矮屋、过完大桥,拐角时回头依旧可以看见变成小点的外婆,不知道她是否悄悄向前走了几步……而母亲却不愿回头,只是怕回头便会泪流。

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哪怕是火做的,仍是小棉袄。记忆中每次归去离开之时,外婆总是准备大包小包的东西,出发时外婆一遍遍抚摸妈妈的手,叫她在婆家多做事,少说话,没事就常常回家,只怕妈妈受委屈。我一直觉得这种感情很是奇怪,直到远嫁才明白什么叫儿行千里母担忧。

每一个离家的女儿,就像是父母丢失的孩子,从此只能问候,再也不能膝下环绕……

生命的长河像极了一辆奔驰的火车,很多人还没好好告别,就消失不见。她的身影在你流动的生命中渐渐变长变长,最终却像雾一样消失不见。

第一次见到你是一种期待,从此全是目送着你的离开……

读后感15~ 篇5

也许是年龄大了,也许是经历的多了,浮躁的心沉淀下来,更容易忧伤。很多人和事在心中已经惊不起涟漪,不知不觉中,父母慢慢的年岁大了,孩子渐渐长大了,学生们送走了一拨又一拨……忽然一日,开始在乎起镜

中的白发,开始回忆起以前让自己心动的点点滴滴,微笑中提醒着自己不必追,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千山同一月,千江有水千江月。山有万千,水有万千,月却只有一个。然后永嘉正道歌中写到,一性圆通一切性,一法遍含一切法;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知否?识否?

不必追,说的真好!三个字,涵盖了人的一生。佛说人是由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所缘起,并且如此轮回流转、生生灭灭,所谓一念生万物,不必追,每时每刻心相随,

只要有一份爱意深深的藏在心里,把时光雕刻起来,不必追。《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然后母亲目送孩子的背影渐行渐远,让我莫名感伤,不必追,孩子已经长大,不必追,该走的是要走的,不必追,母亲的爱永相伴,母亲的目光永相随……

读后感15~ 篇6

读《目送》有感读了《目送》的第一篇,我就情不自禁地继续看下去,作者能把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描绘的感人肺腑。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第一篇叫《目送》的文章让我最记忆深刻。作者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进教室和出国上大学的两个情景,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却一次次与儿子疏远。作者记得她也总是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父亲生命结束。

也许,每一个父母都会经历孩子长大疏远他们这个事实,经历自己的父母离开人世。可又有几人会把这样刻苦铭心的事记录下来,用感情记录下来。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篇文章,主要看故事内容,新颖的题材才会吸引我们,让我们喜欢。可这本书,只有朴实的文字,简单的故事,平滑的叙述,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读物,赢的就是真情与文字功底。

我们之所以要读课外书和学习课文,不仅仅是看故事,更要学习,学习语文知识,学习思想内容,学习审美。这样你才没白学。

读后感15~ 篇7

翠翠对于爱情的执着,对于爱情美好的幻想都让人心底一软。哪个少女不怀春?但是一个和爷爷相依为命的可人儿,我总希望她可以有一个美好的归宿。

幸亏二老傩送也是喜欢她的,两情相悦。

可是因为大老也喜欢翠翠,而翠翠最先遇见二老,就先喜欢上二老。我也在想,爱情到底是什么逻辑?真的有顺序吗?先遇到就会抢占那份不可名状的先机吗?如果是这样,老大真的只是错失了先机而已。只是因为翠翠最先遇到老二,所以翠翠才会喜欢老二,而不喜欢老大。

其实大老二老都是好孩子,他们就算面对爱情的竞争,也没有想过破坏兄弟情,大老坏了,也从侧面说明他痛失爱情后的失望和悲伤,不然一个水性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死在水中?

大老坏了,二老误解是老爷爷使坏。傩送对翠翠的感情也无疾而终。老爷爷也因这份误解生了病,撒手人寰!

傩送远走他乡,只留下翠翠一个人,我在想,这个可怜的人,以后要怎么过活呢?作者只留下一个悲剧的等待和无尽的失望。

读到结局,感觉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要是没有结尾该多好啊。

沈从文笔下这个唯美的典型的中国式爱情故事,也许是悲剧,但这个悲剧还是有那么多美好的地方,值得回味。

读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如果有人能够写出美好,那么沈从文绝对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人,美好的人们,美好的爱情,还有美好的人心。

孔乙己读后感15篇


总有那么几本书能让我们印象深刻,作品这本书的描写风格质朴,为人带来很多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走心的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为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孔乙己读后感(篇1)

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元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读后感(篇2)

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现在孩子的眼界一定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作文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读后感.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

于是,丁举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写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写,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篇3)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篇4)

孔乙己是封建社会底层知识分子的缩影,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是时代的牺牲品,他的一生是个悲剧,却成了他人眼中的喜剧,这是时代的悲哀,是社会的不幸,也更体现了世人的麻木不仁。

文中掌柜的见他被打断了腿依旧像往常一样笑他,可见他是多么的冷漠无情,是多么的没有人性,自私卑劣;短衣帮笑他没有中过秀才,他们通过揭他人伤疤来让自己快活,这是多么的可耻,可旁观者却跟随着笑,这让店里充满了“快活“的滋味,这不正是麻木不仁之人吗?文中多次写“笑”,可是发自内心,合乎时宜的笑却只有一次:孔乙己给孩子们发茴香豆时孩子们笑他迂腐,这才是天真无邪的笑,可是令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也随着抛出:在这样麻木不仁,冷酷无情的社会中,这些孩子最终会成为怎样的人呢?

令我最震惊的是小伙计的笑,在孔乙己想教小伙计习字是,小伙计却觉得好笑:“一个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在我十二岁甚至现在我对乞者也只怀怜悯之心,无鄙夷之意。但小伙计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却对孔乙己的善意感到不屑。这是在社会的浸染之下才会出现的结果。可见社会的腐败,令一个孩子,一个少年,心中都没有了悲悯之心,就像一朵洁净的百合花装在墨汁瓶里,久而久之,白色的花也会被染成黑色。

文中最让人感慨的无疑是孔乙己被打断腿爬着来喝酒,又用手慢慢走出去的这一片段了。孔乙己在此刻面对人们的取笑已不再反驳,他用钱买了酒喝,在人们的哄笑中爬出。哄笑,又是笑,人们已经麻木到连最基本的恻隐之心都没有了。掌柜的在孔乙己死后,依旧心心念念着十九个大钱,这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人命不如金钱重要,可悲可叹!

孔乙己最后的悲惨结局与他自身原因也息息相关。“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不难看出,他自命清高,看不起劳动人民,自认为高人一等;他明明有劳动能力却偷书可见他懒惰;将九文大钱一一排开,他是虚荣的,是嗜酒的。但是他却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小伙计习字,他又是善良的。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封建制度和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他的悲剧是必然的。

社会的冷漠,人民的麻木,自身的懒惰迫使孔乙己走向深渊,也迫使中国走向深渊,这正是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

面对传统文化,我们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面对人生中各种各样的事情,我们不能做麻木不仁的旁观者,也不能当懒惰,颓废的当事人,要成为积极的领路人,明是非的跟随者,这样才不会像孔乙己那样一步步迈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孔乙己读后感(篇5)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

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孔乙己读后感(篇6)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孔乙己读后感(篇7)

文章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读后感(篇8)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后感(篇9)

《孔乙己》是一篇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身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孔乙己读后感(篇10)

《孔乙己》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鲁迅先生的文章都很深奥,这篇文章我也不是很懂。不过有的描写我觉得还不错,我多读几遍就能慢慢理解一些了。大家也可以试一试,读一读。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孔乙己读后感(篇11)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孔乙己读后感(篇12)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后感(篇13)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读后感(篇14)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死了,他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笑料,死了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对周围的人来说,只不过是少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范进成了名,他一下子从岳父的出气筒变成了天上的星宿,成了乡绅的世交,因为这他竟然疯过。两人结局不同,但都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孔乙己最怕别人说他没中秀才,范进也总想着自古无场外举人,可见他们想的都是中榜,他们把科举看成是向上爬的救命绳。然而,像范进这样的人,即使ròutǐ还活着,精神却早死了,他的成名只不过是从一个泥潭陷进另一个泥潭。

我们也在学习,也要考试,但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他们的学习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而我们却有着远大的目标,我们是为祖国而学,为社会主义建设而学。旧的科举制度不存在了,但追求学历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人不就是把进重点中学、考大学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吗?其实这是倒退的思想。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却把自己束缚在一味“进大学”的小圈子里,这算什么呢?孔乙己、范进等等都已经全部死去,他们身上所带的旧文人的气质也不再复存。而我们不但ròutǐ还活着,精神也要活着,而且要更充实。旧的科举制度已毒死了不计其数的旧文人,难道在今天,我们还要自己给自己戴上“新科举制”的枷锁吗?不,决不能!

孔乙己读后感(篇15)

你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生活贫困,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都与“短衣帮”一样,却还硬摆读书人的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命,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可谓唯一中的唯一。

你,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你是活在悲惨的人生中、封建的社会中的人。你穷困不得志,但又是个经常挨打的老书生。

你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你穷得只剩一件长衫,生活窘迫。你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皆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终是社会的牺牲品。你们皆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最终没有进学。穷酸迂腐,抱守残缺,好吃懒做,注定了你的一生。

最后的你,被人们记起仅是因为那“十九个铜钱”,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悲的多余的透明人。

未进学,却装读书人,喜欢孤芳自赏,虽始终饿得青白脸色。但又不肯脱下那又脏又破的长衫,因认识几个无用的字儿沾沾自喜。满口“之乎者也”、“君子固穷”。别人说他偷书,却死不承认,还为自己辩解“窃书,不能算是窃书。”难道自认为是读书人,窃书就不算是偷吗?只是自己骗自己罢了。自视清高、自欺欺人的人便是你。

你,自认其命不凡的一生,但在他人眼里,只不过是一团可有可无的空气,看不到,摸不到,闻不到,谁又在乎你的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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