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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互联网

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7篇。

读后感大全内容专辑推荐:“草房子读书笔记”,敬请浏览。

也许以下内容“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合你需求,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作品里面有丰富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意义,让人读后感到万分舒畅。写读后感切忌千篇一律。

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篇1】

 这一大章的主人公名叫陆鹤,可因为他是一个秃子,同学们都喜欢叫他秃鹤。起初,陆鹤,见别人叫他秃鹤也没什么不乐意,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秃鹤的脑袋看上去非常光滑,让人忍不住去摸。别人可以用东西去换到抚摸。可是过了不久,他对自己的秃头注意起来了,谁也不让摸。 不久后,他戴上了帽子。唉,秃子就是秃子,秃子又不是罪,干嘛要掩盖呢?在生活中,常常有人要掩盖自己不可改掉的缺点:比如有些人个子不高,就往鞋里塞纸,因为有些鞋子不怎么好,撑破了。有些人竟然想掩盖自己近视,不戴眼镜而被路上的东西不断得绊倒,这些人可真是自作自受。

我接着往下读,当读到因为秃鹤是个秃子而不能参加会操时心里是非常气愤,并产生了两个疑问:是秃子就不能参加操会吗?是秃子就不能为集体争光吗?我带着这份气愤和这两个问题再接着往下看。当看到演《屠桥》时找不到合适的连长时秃鹤大胆地尝试,为这个本子演出了不错的戏时我又有些小小的高兴,秃鹤终于可以展示一下自己了!这让我明白:不管什么人,都能给集体增光添彩!

才刚刚读完前几章,就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爱《草房子》!

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篇2】

这几天我们师生共读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把第一章读完了。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难忘的小学生活。有时我被故事里好玩,逗人的内容笑得开怀不已,有时也会为他们打抱不平。

在一片金色的草房子里,有一个油麻地小学,这个学校的校长桑乔有一个聪明淘气的儿子桑桑。有一次他竟然把自家的锅砸了卖钱,用卖的钱来买鸽子,他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成了鸽子的家挂在墙上。还有一次当桑桑看到别人在河里一网就捉到了许许多多的大鱼大虾,他非常的羡慕打鱼的人,可是桑桑家没有渔网,于是他把妈妈的蚊帐撕了下来做成了一张鱼网来网鱼,捕捞到很多鱼但是这事让妈妈知道了、调皮的他除了挨打,就是妈妈惩罚他,把桑桑的蚊帐拿了下来,结果桑桑晚上睡觉时被蚊子咬了一身的红包。

我还认识了桑桑的同班同学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头,大家都叫他秃鹤,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玩弄,在一次广播体操中,他用了特殊的方法报复了学校,使他们的学校没能得到第一名,大家都不搭理他了。然而在一次的演出比赛中,有一个秃头连长选不来演员担任,他一心想做一个好演员,经过他的认真艰苦的排练,最后为学校争得了第一,大家都喜欢他了,陆鹤激动得哭了。

读完《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桑桑是一个很调皮,聪明淘气的男孩,但是桑桑把锅砸了换钱买鸽子和把把妈妈的蚊帐做鱼网,这样破坏家里的东西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可不能向桑桑一样的调皮的过了头。陆鹤天生就是一个秃头,心里就很难过很自卑了。他的同学不但没有同情陆鹤,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秃鹤而且经常作弄他。使陆鹤更加的难过,同学们这样做太不应该了。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最后大家不嘲笑陆鹤了,知错就改、和睦相处的在一起学习。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下来身体上就有缺陷,我们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给予他更多的体谅、关心和帮助,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面,要想对亲人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我们只有常常帮助别人,我们才能快乐、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篇3】

草房子的第一章节讲述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男孩,因头上“寸毛不生”被同学嘲笑为“秃鹤”,同学们多少有点嘲讽的意思,陆鹤很讨厌人家叫他“秃鹤”,在一次主人公桑桑联合阿恕“整蛊”了一下他后,在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怨恨,体操汇演时他用他自己特殊的方式“报复”了每一个人,同学们也开始生他的气,终于在文艺演出时,秃鹤以成功的表演,瓦解了每一个人对他的气,每一个人都流下了泪水……

当读到这篇文章的最后一点时,随着文章的起伏,我也流下了泪水,是的,我被秃鹤感动了,但是我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份感动?从何而来!

首先读的时候,秃鹤这么一个冒里傻气的人物在我心中有点可笑,甚至我都有点想笑,想想呀!一个人头上“寸毛不生”,在一大片枫树下,头上泛着点点银光,不失为“一道风景”。实在有点使人发笑!可是,慢慢的随着秃鹤年龄的增长,他有了自尊心,他不准再让人家叫他秃鹤了,但他周边的人还是没有变,依然有那种叫他秃鹤或摸一下他的头的欲望,他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他带上了帽子,却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惹怒了桑桑,随之而来就是桑桑的整蛊。我这时,不由的怜悯起了秃鹤,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致命的弱点,可秃鹤致命的弱点却又是人所皆知的,不知情的人们偏偏一次又一次的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他还不大,却在心中要永远烙上这么一段痛苦的经历。但是,他也许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看,后面的文章就说明这一点,他没有再次“让步”,而是作出了一个不像是陆鹤做出的决定,他在体操汇演上报复了每一个嘲笑他的人。当那一顶黑色的棉,不,“乌鸦”飞出去时,我反复看了几遍,有点不可思议,呆呆的陆鹤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前前后后反复品味下,是不是人们做得真得有些过份,也难怪陆鹤会爆发了,不过他有点特殊,他是用全校人的“耻辱”让大家重新认识他,不过,他想错了,大家并没有由嘲讽转为畏视,未满足他的虚荣心,而是换成了对他的藐视。他明白了,这样做同学们不会对他改变看法,看得出来,他有一丝后悔,他也非常想补救,因为在后面他在看文艺演出时有个“秃子”的角色,他把最不愿意展现给人家看得一面“搬”到了舞台上,他在正视自己,他战胜了自己,取得了成功,换来了大家那一串串钦佩的泪水……

泪水呵,流到了我心里,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少年秃鹤战胜自己,嬴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埋怨是不会战胜任何人,跟自己比,战胜自己,以德服人!

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篇4】

这几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已经把第一章读完了,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讲的是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由此同学们都叫他秃鹤,在三年级之前,陆鹤并没有觉得秃头对自己有多少影响。随着时间的流逝,陆鹤感觉到自己的秃顶成了同学们戏弄的对象,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此陆鹤做出了许多反常的举动。他用不上课逃避同学们的异样目光,还用生姜擦头皮,最后直接戴帽子上学。可这些做法,只能让陆鹤的处境更糟糕。在一次学校重大比赛中,陆鹤不顾自己的形象,把戴在头上的帽子,突然甩向空中,这一举动让全校的广播操失控,从而使学校失去了第一的荣誉。他以独特的方式,报复了对他轻慢与侮辱的人。从那以后,大家也都不搭理陆鹤。然而在一次汇演比赛中,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陆鹤鼓起勇气,向老师推荐自己。在一次次的演练中,陆鹤终于出色的完成了秃头连长这个角色,同学们都替他感到高兴,从此不再轻视他。经历了这么多坎坷,陆鹤战胜了自己,赢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

这个故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生下来,身体上就有缺陷,我们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关爱,只有常常帮助别人,我们才能快乐、开心的度过每一天。

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篇5】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草房子》的书,它是由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所写,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认真读了两遍后,我感触很深。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垂暮老人在人生的最后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这本书的内容让我有感动有开心。让我开心的是因为有好多搞笑的歌谣,比如说这个:姐姐十五我十六,妈生姐姐我煮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哈哈,都倒过来了,好搞笑哦!让我感动的是,红门里的杜小康,因为父亲的原因,被迫停学,但他并不放弃上学的念头,跟着父亲杜雍和靠赶鸭子下蛋挣钱读书,尽管最后没能成功实现。不光这一个,还有好多让我感动的地方。

《草房子》里有好多人物,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温幼菊,她是油麻地小学的音乐老师兼语文老师,唱起歌来很动听,是桑桑最喜欢的女老师。她有一个小屋,小屋有一个古朴而文雅的名字——药寮,她每天都在里面熬药,因此里面常常飘出来药香。温幼菊为人慷慨、善良,当桑桑生病时,她主动上去说:“我已熬了十多年的药,我知道药该怎么熬。让我来帮你们看着桑桑喝药吧。”于是,她天天给桑桑熬药。不仅这样,她还给了桑桑勇气,让桑桑在看似最后的时光里坚强了起来。这就是我喜欢温幼菊的原因。

《草房子》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不歧视别人,要勇于正视自己。病魔不可怕,要勇敢的战胜它。等等……想想里面的人物,他们也有很多的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杜小康面对有所改变的生活,不畏缩,勇于正视它。细马尽管是被要来的,但对邱二爷和邱二妈像对亲人一样亲。这些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我很喜欢这部优秀的作品,今后我要读更多的文学作品来充实我的学习生活。

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篇6】

读后感《草房子》500字1

有一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它讲了一个男孩——桑桑在小学6年中亲自感受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这6年里,发生了一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如小秃子陆鹤,从小头发上油光闪闪,一根头发都没有,在同学嘲笑声中,他曾用姜片每天擦他脑袋,大夏天戴着棉帽子,但是最后还是勇敢的战胜了这些嘲笑和讽刺;又如同小姑娘纸月,家遥远的板仓,可却坚持要来离家几公里的油麻地小学来上学,她的母亲已经离世,留下她和外婆两个人一起相依为命,从小就很坚强,从来,不怕困难;还有艾地中的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中的一个硕大的南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红门中的杜小康和被人抱养的细马,为了爱情而不顾家人反对的白雀和蒋一伦……这些人物都向我们讲出了一位位少年和大人们在油麻地的草房子中发生的一件件触动人心的故事。

在1962年8月的一个上午,14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间的房顶,看着油麻地小学,他突然感觉自己想哭,于是就不停地呜咽,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远远的离开这里,他将永远的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

每个人都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童年中我们经历过开心、快乐、自豪、也经历过悲伤、难过、被嘲笑……可是,童年是难忘的,谁能忘记自己的童年呢!但,所有最美好的事都会结束,童年的时光也会成为永久的回忆!

读后感《草房子》500字2

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之下,我慢慢地看完了曹文轩的名作《草房子》。书中没有头发、曾经倍受小伙伴嘲笑的秃鹤,把蚊帐拆了当鱼网捕鱼、把家里煮饭的锅砸了当废铁卖了买鸽子的桑桑,文静而漂亮的纸月,家境陡然转变从而失学的杜小康……他们一个个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桑桑这个男孩子。桑桑的调皮是非常出名的。他除了会把蚊帐拆了当鱼网捕鱼,会把家里煮饭的锅砸了当废铁卖了买鸽子,还欺负同学秃鹤,把秃鹤的帽子丢到大风车上,让他拿不着。有一次,桑桑和同学杜小康玩火,居然烧着了旁边的稻草垛,让村民们损失惨重。桑桑还把他爸爸很不容易得到的、象征着荣誉的十二本奖本撕去盖了章的第一页做自己的摘抄本……桑桑就是这么一个非常调皮的孩子,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这些行为特别好笑,我甚至在桑桑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是啊,十来岁的男孩子哪有不调皮捣蛋的呢!

我读着《草房子》,读着桑桑的调皮,想到了自己的童年。记得我也曾做过一些像桑桑那样啼笑皆非的事情:夏天午睡的时候把睡觉用的竹席的绳子剪断,把一个个小竹片往楼下丢;喝牛奶的时候悄悄地把牛奶盒放到隔壁班的花圃中;老师叫我倒垃圾的时候,我为了快点回家,趁着没人把垃圾倒到隔壁班的垃圾桶里……现在回忆起这些往事,才感到自己那时侯是多么的可笑!

作家曹文轩在《草房子》这本书里塑造了很多像桑桑一样真实可信的同龄人,我读来觉得特别真实,也很佩服作家有这样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我想,只要我留心生活,善于观察生活,我的作文也一定会写得更好!

读后感《草房子》500字3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作品《草房子》它使我的内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整本书按九个章节来写,主要写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是一个每天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浑身脏兮兮的小学生,在小学六年时光里,他结识了善良执着的陆鹤,文静水灵的纸月,为爱执着的白雀,还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小伙伴,他们在桑桑的生命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感人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当看到桑桑不幸的鼠疮时,我心如刀绞,不禁潸然泪下,想想桑桑为油麻地小学,为草房子增添了多少纯真、童真,无偿为蒋一轮和白雀送信;第一个同情秦大奶奶;主动承认错误,让我觉得桑桑很讨人喜欢……

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是一个充满温馨、浪漫的童话世界描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快乐生活,这种看似普通实则并不简单的小学生活,始终弥漫着一种悲悯的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永远记得它。

读后感《草房子》500字4

《草房子》只要讲: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故事中的温幼菊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为身患不治之症的桑桑点亮了对生活的热爱,就像一只燃烧着对生活、生命热爱之光的蜡烛,它的火光点亮了一只几乎熄灭了的蜡烛,这便是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

用心去试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也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你会怎么做?我们是否也可以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呢?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太多的财物,太多的时间,只要把自已的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我们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热爱生活与生命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也许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那个当初你只呆在的黑暗世界并没有这个大世界是多么美好!

往往当我们失去对生活、生命的热爱的同时,我们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平或是沉浸在自己漫无边际的悲伤与痛苦之中,却没有想过要为自己,为别人,为值得努力奋斗的目标活下去。正因为如此,像温幼菊老师那样的愿意把自己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的热心的人出现了,他们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为身边的人燃起一颗炙热的爱心!

如果有一天你的身边有了一个像桑桑、史铁生当初那样失望、绝望的人,你会怎么做?是当一个旁观者还是做一个温幼菊老师那样的人?现在还不知道,但我们会从心里默默地尊敬那些曾经给予别人光芒的人……

读后感《草房子》500字5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草房子》的书,它是由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所写,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认真读了两遍后,我感触很深。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垂暮老人在人生的最后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这本书的内容让我有感动有开心。让我开心的是因为有好多搞笑的歌谣,比如说这个:姐姐十五我十六,妈生姐姐我煮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哈哈,都倒过来了,好搞笑哦!让我感动的是,红门里的杜小康,因为父亲的原因,被迫停学,但他并不放弃上学的念头,跟着父亲杜雍和靠赶鸭子下蛋挣钱读书,尽管最后没能成功实现。不光这一个,还有好多让我感动的地方。

《草房子》里有好多人物,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温幼菊,她是油麻地小学的音乐老师兼语文老师,唱起歌来很动听,是桑桑最喜欢的女老师。她有一个小屋,小屋有一个古朴而文雅的名字——药寮,她每天都在里面熬药,因此里面常常飘出来药香。温幼菊为人慷慨、善良,当桑桑生病时,她主动上去说:“我已熬了十多年的药,我知道药该怎么熬。让我来帮你们看着桑桑喝药吧。”于是,她天天给桑桑熬药。不仅这样,她还给了桑桑勇气,让桑桑在看似最后的时光里坚强了起来。这就是我喜欢温幼菊的原因。

《草房子》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不歧视别人,要勇于正视自己。病魔不可怕,要勇敢的战胜它。等等……想想里面的人物,他们也有很多的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杜小康面对有所改变的生活,不畏缩,勇于正视它。细马尽管是被要来的,但对邱二爷和邱二妈像对亲人一样亲。这些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我很喜欢这部优秀的作品,今后我要读更多的文学作品来充实我的学习生活。

读后感《草房子》500字6

曹文轩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草房子》就让我感受到了那种永不衰老的美。

那里有被水刷过的天空,绿油油的稻草,清新的空气,金色的草房子,美丽的白鸽,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纯洁无暇的童年……种种美丽的景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记忆中,多么令人憧憬,多么令人羡慕啊!

谁的童年都不可能永远快乐,桑桑也是这样。他得过一种怪病,去过大大小小的医院,吃过无数的偏方和药剂,都不见好转,受了很大的折磨。后来,在温幼菊老师的药寮里,温幼菊老师的故事让桑桑学会了说“别怕”。面对病痛的折磨,桑桑的坚持是一种坚强的美。

当我读到《红包》这一篇文章时,我被一个叫杜小康的男孩深深的感动了。是他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都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和他们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中,只要遇到点芝麻大的小事,我就想打退堂鼓;一遇到难题,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思考,而是请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匆匆忙忙,草草了事……今后,我一定要向杜小康学习,因为在我的心里,杜小康的那种不言放弃的精神美时时鞭策着我。

还记得书中的秦大奶奶吗?秦大奶奶奋不顾身下河去救乔乔,差一点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不就是雷锋精神么?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秦大奶奶仅仅是因为去捞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滑入到水中,被水淹死了。秦大奶奶的精神是一种舍己救人的美。

《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美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黑夜和白昼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草房子第一章读书笔记【篇7】

这本书的第一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淘气的桑桑在大夏天穿上了棉袄,吸引了很多人。而秃鹤带了一顶精致的白帽子遮住了他的秃头,这让人们不由自主地把视线转移到了他的身上。桑桑为此很生气,觉得秃鹤抢了自己的风头。桑桑的同桌忍不住摘掉了秃鹤的帽子,桑桑为了报复秃鹤,引开了秃鹤,让同学把帽子藏了起来。大家看到了秃鹤的秃头笑了,但秃鹤伤心地哭了起来。事后,桑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秃鹤道歉。

我觉得秃鹤只是想用帽子遮住自己的秃头,没想要抢桑桑的风头,所以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如果都这样做了,那么这场误会也许就不会发生了。而且,大家有时候还是要克制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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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第一章读书笔记(合集6篇)


一份规范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作者写的作品蕴含深刻的思想。当很多感动在我们脑海中凝聚时,我们就应该写一份读后感,或许你需要"童年第一章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童年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1

童年是每一个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而他的童年却是在黑暗中度过,经历了种.种磨难使他成为了一名坚强,勇敢,有爱心的人。他就是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他将自己的童年生活用阿廖沙这一形象写入了《童年》里,充分的体现出那时俄罗斯的下层人民的黑暗生活。

阿廖沙的父亲是一个木匠,他在三岁时失去了父亲,和母亲寄居在外祖父的小染坊里,母亲因受不了这一个充满血腥的家庭,抛下了阿廖沙,一个人离开了。阿廖沙生活在这一个可怕的家庭里,过早的明白了人世间的痛苦和是非,同样让他有了正义感和同情心,疾恶如仇,对压迫者充满了憎恶,对被压迫者充满了同情,有了明锐的感知力和观察力。外祖父就是一个压迫者的典型,是邪恶的代表。他常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还有两个舅舅成天在为分家而争吵不休,大打出手,就连孩子们也积极的参与了进来。使阿廖沙天天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世界里,但这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着黑暗的心灵,相反的还有许许多多的善良人物,如慈祥的外祖母,聪明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就如高尔基后来所说的“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看了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之后,我常常不仅的想:阿廖沙的生活这么的痛苦,在那么血腥的生活之下还保持着如此正直的心真让我感动!如果那时社会上每个人都多一点爱心的话就不会有阿廖沙那么困苦的人了,也就不会有那么悲惨的《童年》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那外祖母的慈祥善良,去憎恶外祖父的恶毒。对每一个人都谦让一点的话,那么世界将是无限的美好了!

童年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2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急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实在,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这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其实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天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假如有人欺负你,大人会绝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这个人一番。而高尔基这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每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这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由于童年的艰苦糊口,他获得了坚强的气力,终极于成了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难题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童年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有的童年令人回味无穷,有的童年想想就会笑,有的想想就会哭最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觉得高尔基的童年确实很悲惨。

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女性的优秀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着的特点和优点。

《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

童年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4

夜,异常的静。几经反侧,难以入寐。起来拿了一本宋词了结时光。前半夜的时候,院落里面的蛐蛐叫的特别的声响,许多的声音集结在一起,就像开一个大型的史诗交响乐,毕竟,对于即将到来的秋分时节,这些可爱的家伙就要收场了,或许因为时间已经不是很多了,所以,晚间的夜晚,他们拿出了12份的精力,认真的演奏起来。偶尔单个独奏,偶尔全员演唱。

记得小时候的这个时间,母亲已经在开学之前给我与弟弟都已经做好了鞋子,每人两双布鞋。衣服可以不是新的,鞋子总是新的,毕竟又开学了,一个新的开始。一年以来,这个时候的文具盒里面,是最为装备精良的时候,什么毛笔,小笔,纳笔,铅笔,小刀,橡皮。不管曾经使用过多少,在新学期开学之前,总是说自己什么都缺。父亲对这个事情一直很重视,总会在开学之前给我们全部新的装备。为了小心翼翼的用这些东西,每天早间回家吃饭,午间吃饭,都把文具盒一直仅仅带在身边,深怕遗失了。

那个时候,感觉最为痛苦的就是开学当天了。除了交学费以外,经过1个半月的自由生长,我们曾经早上跑操的操场上已经长了野生的杂草。各个班主任让学生报到后,以班为单位化区域,才开始慢慢清理杂草。9月的中午,依然很热,蹲在偌大的操场,闻着杂草的气息,摸着脸庞的汗滴,看着前面依然有很多的杂草,茫然的感觉瞬间而生。在小的时候,不劳动可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因为老师在操场上指挥着,看着呢,这劳动表现与绩效完全挂钩。劳动表现不好的学生,会在劳动过后的班委会上点名批评,而更为严重的是劳动过后,各个班级就开始发新学年的课本,劳动表现不好和报名比较晚的学生要放在其他学生把书领完之后再领。那个时候总想不明白,一个班级就那40几号学生,每年总是会少上几套课本,现在明白这后果严重了吧,如果表现不好,就会将排名靠后,很有可能就领不到新学年的课本,或者领到课本了,为了惩罚你的偷懒,你可能会领到靠上面的书籍或者最靠下面的书籍,因为书来的时候,是整捆整捆扎起来的,那就意味着你本来很崭新的书本封皮不是被划痕,就是泥水沾满。所以,童年记忆里,开学的当天,总是非常的紧张,睡到半夜,总会起来问母亲,现在几点了,是不是该去学校了。而真正到了学校,迅速的排队,报名,然后乖乖的参加劳动,暑期里面,把左右相邻被折腾坏了,上学了,在路上见到早间去田地里面看庄家的大叔大妈,他们总是笑着问我,“超超,终于开学了,这次可进了吗咋笼了,总有人管了。”我也不吭气,谁让咱在九乡十八村很有江湖名气呢。在家甚至不劳动,和母亲抬杠,但今天,就是再热,就是下再大的雨,只要老师不说收兵,那就需要积极的劳动,好好的表现,充分的显示。

所以,很多年后,今天的孩子可能第一个就是升国旗,而我童年开学的第一课,就是劳动最光荣。充分体现劳动人民本色,等满院的杂草全收拾干净,各班向校长报告,那个时候,所有的怨愤与郁闷已经早飞到九霄云外去了,一种劳动之后的舒畅,一种清洁之后的舒坦慢慢在心中升起。因为明天早上,要在这个偌大的操场,升起本学期第一次国旗。

等全部忙完以后,其实已经下午或者晚间了,今天老师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论多晚,新书都要发下来,因为明天就要正式开课,而每学期的第一个总让人回味无穷,曾经在高中时代,依然能把小学不同年级的第一课迅速的背出来。我就老实的做在自己的作为上等老实喊道自己,等大家都领到书之后,就可以放学了,出了校门,向老师敬礼,走上一段路,直到老师看不到自己,站着或者蹲下来,等弟弟他们出来,这是最为哥哥的一份责任与义务,不管每天怎样,也不管你曾经多么讨厌他,但现在,这是母亲临行钱的嘱托,一定要带弟弟平安回家。

时间在慢慢的过去,天慢慢的暗了下来,是在等不及了,就从文具盒里面掏出今天母亲给的手绢,这手绢是年初我们户族的一个姐姐出嫁,回来醒亲的时候带来的,母亲一直没有舍得用,到每年开学的时候,给我和弟弟每人给一个,擦脸擦手用。一般都不太用,是在是没办法了取出来用一下,因为总想让它是新的,这样,可以节省一个新手绢给弟弟用。拿出手绢,赶快擦一下手,本来回来的时候要去洗手的,可乡间的晚上停电了,水给停了,没办法。把横跨的书包取下来,这是一个很结实的帆布包,上面印有“为人民服务”四个字。当时父亲拿回来的时候,我感觉非常的难看,但父亲说,许多城里孩子用的都是这个,这才勉强背了起来。时间长了,似乎也就习惯了。这包确实有一个很大的有点,就是结实而耐脏。解开上面的系带,从里面掏出刚刚发的新课本,放在鼻尖闻闻,一种墨迹的清香味道沁人心脾。仔细的打开,一夜夜彩色斑斓的图案,一行行还无法直接通读下去的文字,一个个划横线的生词表,一个个基础单元练习题,都跃然纸上。一种无名之中的幸福感悠然而生。

弟弟老远已经开始跑起来,因为在乡间的小道之上,他知道我已经等了他很久。看到了我熟悉的身影,用右手捂着书包,左手不停的挥舞,急速的奔跑。我给弟弟摇摇手,示意他跑快一些。迅速的把书装进书包,在书包里用手捞了几下,捞出一个红薯。等弟弟跑过来以后,稍做平息。给了他掰了一大半,他那小手推给我,示意要小的,我这个时候很是坚持,因为我是哥哥,他拿着高兴的笑起来。看着他背着书包摇晃的样子,我直接过去取下他的书包,跨在自己的肩上。“哥,我来背,你的都已经很重了”。弟弟边走边说到。我直接向前以跑,回头告诉他“没事,你没看我好好的”。弟弟惊讶的用手一指,我还没缓过神来,“砰,撞路边的树上了”。

童年,总感觉有好多的事情在记忆的流光里面总在生命的某一刻灼灼发光。

童年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5

童年第一章的读后感(一)

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女性的优秀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着的特点和优点。《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

童年第一章的读后感(二)

第一章主要讲了父亲去世,想到不久前我生了一场大病,起先是父亲护理我,之后是从尼日尼来的外祖母照顾我、母亲很难过的跪着,一边为父亲梳头,一边不停的掉眼泪。邻居和警察催促着,母亲开始生产,很乱,突然,弟弟马克西姆就出生了, 接下来是父亲的葬礼,几天后,我们搭上了去尼日尼轮船,那是一段美好的日子,外祖母讲故事给我和水手听,我们都很喜欢外祖母,可母亲还是抑郁的样子,因为她受了双重打击:父亲的离世和弟弟马克西姆的死。终于到了尼日尼,外祖父,舅舅们一群人来接我们,我总觉得外祖父对我有敌意,之后,我们一起回到了外祖父家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童年第一章的读后感(三)

作者一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的描写父亲去世这一家庭重大事件以及与外婆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抓住外婆富有特征的外貌和生动活泼、风趣盎然的语言,表现了外婆的善良、乐观、坚毅的性格。与母亲、外婆的悲痛欲绝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阿廖沙对父亲去世时的感受,真是 少年不识愁滋味!唯有如此,才更真实,更添悲剧色彩。

童年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6

我在假期里有幸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三岁至十岁这段时间糊口的中断面。

本文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后被接到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跟两个舅舅是性情急躁、乖戾、贪财、自私的人。他的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中了毒,连小孩也强烈热闹的参加了一份。两个舅舅为了争夺财产,天天打得头破血流。他们的妻子跟徒工也被他们害死。阿廖沙天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只有他的母亲跟外祖母疼爱他。这本书奖的就是阿廖沙在这个环境中糊口的事情。阿廖沙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时,虽让他在黑暗的糊口中渡过了自己的童年,但是他并没有被黑暗的丑事跟侵蚀人的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反而他锻炼成长为了一个坚强、勇敢、朴重跟自信的人我想这与他的顽强毅力是分不开的,岂非他的这种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在平时的糊口中,我们碰到点难题就害怕,就知难而退。就拿做题来说吧。每次一碰到困难,只是泛泛的看一眼就说不会,而没有仔细去理解它。最后,不是抄别人的,就是扔了不做。这时,我们为什么不去想想高尔基小时候呢?他碰到难题是怎样克服的。我们为什么不似他学习呢?

《童年》这本书主要揭露跟批判了当时俄国几十纪形成的小市民的糊口方式及精神特征,鞭打了小市民的卑鄙灵魂。我想我们应该庙是这些卑鄙的小人,而尊重朴重善良的人,最后我要说的是:“黑暗终究会过去,我们向着光明而奋斗吧!”

读书:《家》第一章读书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为《春》、《秋》。最早于1931年在《时报》开始连载,原篇名为《激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家》第一章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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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第一章读书笔记1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其中有一段话:

“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家》第一章读书笔记2

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家》第一章读书笔记3

终于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平息。它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带给了我欢笑,悲伤,气愤,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转:‘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家》第一章读书笔记4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权威。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家》第一章读书笔记5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__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__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家》第一章读书笔记

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篇一: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

《西游记》开篇,以大段大段的文字讲述了各种自然现象及自然规律,让人读罢,不得不感叹自然的伟大。使人不解的是,这天地为何多事生出一只石猴?莫非规律果真是为了有一天被打破而制定的?看那石猴出生之后,玉帝恩慈的称其为天地精华所生,彼时又怎能料到此猴有一天会打上凌霄宝殿?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水帘洞中又有天造地设的家当,连自己置办家当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省下了,真真是世间仙境,但凡我能在此地居住,夫复何求?偏那美猴王又开始担心自己有一天会死,要从此访道求仙,寻个长生不老之法。可以说,这时的美猴王,并不晓道为何物,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执着的到处寻访名师,只为求个长生不老。

菩提祖师是何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从樵夫口中可知,菩提祖师不仅自己道行深,还用这道行去指点别人,是个爱惜万物的高人。只是这祖师指点樵夫一二,无非使其忘却忧愁,每日开开心心劳作及孝顺母亲,盖因其是个安分守己之人,那悟空却是只不肯顺应自然的猴子,从这一刻开始,将生出多少事端来!

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已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道一杯香茗,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篇二: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篇三: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

电视剧里并没有交代花果山到底在哪儿,除了孙悟空口口声声称呼东海龙王为老邻居能透露一点点信息以外.而因为电视剧里的花果山的戏都是在湖南拍摄,所以给人一个感觉花果山就在湖南.(花絮:电视上知道,当初拍摄西游记,未来的奥运跳水冠军熊倪去演小猴子,不慎摔伤了头,熊倪,湖南人.)

看原著第一回,其实表达得也比较模糊,不过是神话传说里的区域划分,东南西北四块,东为首,花果山就在老大东胜神洲的傲来国海中,所以离东海非常近,跟东海龙王是老邻居.而且此山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自开清浊而立,鸿蒙判后而成.虽然书里写这部书单表东胜神洲,但其实后来四个洲都有涉及到,孙悟空出生在东方,花果山水土养育他成长为一个未来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不过别急,到底过了多少年孙悟空才开始叱咤风云,似乎很久.《西游记》里的时空关系比较有意思,天上地下的往往时空错乱,这也是需要接近的事实之一.

这样先建立一个比较虚拟的空间,吴承恩老爷子是不是不太明白地球是个球这个事实?或者他是按照中国神话的标准写的?总之《西游记》里虽然有东南西北海,但不要等同于现实里的,神话,建立在虚拟的空间里,我们遨游在虚拟的空间里追寻真实的人物性格和内心感受.

篇四: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

当我第三次读完这本重重的《西游记》时,心里有了不少的感触. 第一次时,我觉得孙悟空很厉害,很会打架,会变许多样子;唐僧很无能;猪八戒像一只懒虫;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第二次,我就觉得孙悟空很可爱;唐僧非常的傻;猪八戒是一只傻呆呆的东西;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吧. 而这一次,觉得孙悟空非常的机灵,且也非常的忠心(特别是对唐僧);唐僧非常的善良、朴实而又显得仁慈;猪八戒傻得可爱;沙和尚则给人一种忠诚而又老实的印象. 在《西游记》中共有九九八十一重考验,最后,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 当然,在故事中诉说了许许多多的磨难,我就不多说了.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 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 当我翻开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故事时,立刻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神话故事.这一路上,他们翻火焰山、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这个故事深刻地告诉了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绝对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需要的.而且,好吃懒做也是不行的,只有机智灵敏、英勇果断才能事半功倍.我们在学习时,或者在生活中不应该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放弃,挫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动动脑筋,努力一把,咬咬牙不就过去了吗?一旦战胜了困难和挫折,那胜利还会远吗?

[荐]简爱第一章读书笔记精选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的过程,也是情感不趣起伏的过程,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荐]简爱第一章读书笔记精选,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简爱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1

讲的情节与整本书的故事没有太多联系,是主人公早年,也是就前往故事主要发生的背景桑斯菲尔德庄园与罗切斯特发生爱情之前的童年记忆.小说开始就说明她年幼丧父丧母被舅舅收养,不幸舅舅又去世,简爱在这个家里受尽势力的舅母和表哥表姐的欺负.家里只有一个叫白西的女仆对简爱好一点,小说就从简爱与表哥里德尔的一次冲突开始,在争吵中,聪明而锐利的简爱无意中叫出了舅母伪善的本质,使舅母决心要把她送到寄宿学校去.

反映了18世纪有产阶级的虚伪,舅母里德尔太太是个“虔诚”的教徒,但她的行为只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在实质行为上,她与她的儿女,都是自私而冷酷的,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

简爱从小就具有叛逆的天性,观察锐利而口无遮拦,因而对喜欢“用温情脉脉面纱掩盖其血腥本质”的资产阶级来说,这个孩子的存在如眼中钉一样可恶.当然,简爱已经成书超过200年,简爱虽然在当时及很长一段时间具有选进性和领导意义.不过如果今日,仍把一个只具有叛逆精神和信口开河孩子作为妇女解放的形象,未免太过过时.

反映了18世纪有产阶级的虚伪,舅母里德尔太太是个“虔诚”的教徒,但她的行为只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在实质行为上,她与她的儿女,都是自私而冷酷的,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

简爱从小就具有叛逆的天性,观察锐利而口无遮拦,因而对喜欢“用温情脉脉面纱掩盖其血腥本质”的资产阶级来说,这个孩子的存在如眼中钉一样可恶.

当然,简爱已经成书超过200年,简爱虽然在当时及很长一段时间具有选进性和领导意义.不过如果今日,仍把一个只具有叛逆精神和信口开河孩子作为妇女解放的形象,未免太过过时.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2

书的第一章写的是小孤女,她叫简.爱,是个孤儿。她被里德舅舅收养,不久里德舅舅去世了,而里德太太对她一点都不好,经常打骂她,她非常讨厌里德太太。虽然她百般努力,但仍然难以讨得舅母的喜欢。

那是一个下大雨的冬日午后,天空阴云密布。她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她就不必和里德舅妈的三个孩子一起散步了,每次散步回来,她的手脚都冻得麻木,还要被佣人嘲笑,所以她讨厌极了。

她的舅妈很讨厌她,总是在客人面前说她的坏话,让他们都疏远了她。所以她只能躲进隔壁的小餐室里,她觉得很快乐。餐室里有一个书架,里面有很都书,她拿下来一本,是《英国鸟类史》正当她沉浸在书里时,餐室的门被推开了。是约翰.里德,是他舅妈的孩子,他说:“嗨,那个讨厌的丫头,你在哪?”“什么事呀?”“你应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约翰.里德已经14岁了,比她大4岁,一副病态样,喜欢暴饮暴食。舅妈却很宠他。几乎天天想办法欺负她,佣人们都装作看不到,而里德太太任由她的儿子打骂我。“我在看书。”“你没有资格动我们家的书!”简.爱很生气,和约翰.里德打了起来,打的约翰.里德嗷嗷大叫,里德太太来了,说:“你怎么能打少爷呢?”说后,让拥人把她关到小红房子里。那是里德舅舅咽气的地方,里面阴森恐怖,没有一点阳光。简.爱在里面十分害怕,哭着说,别把我关在里面好吗?我害怕!依然没有人管她。简.爱哭着昏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躺在自己的床上,神智有些模糊。五分钟后,才知道,自己原来生病了。晚上了,她躺在床上,她从艾博特与贝茜的交谈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父亲是一个穷牧师,他父母结婚一年后,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染上了同一种病,结果他们都双双去世了。简.爱快到学校了去了。这样一来,使她信心倍增,希望自己快快好起来,里德太太也很少理她,不允许孩子接近她。自己单独用餐,独睡一个房间。从那件事往后,约翰依然对我动武,简.爱狠狠地回击了他,他又哭着找舅妈去了。舅妈大叫道,别给我提她,给你们说过了,不要靠近他。舅妈上来,对我说,不要离开房间半步。“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怎么说你?”“你说什么?”“里德舅舅在天堂,你做的事他看得清清楚楚,我爸爸妈妈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你关我,还巴不得我死掉。你不怕他们来抓你吗?”里德舅妈听了这话,狠狠地给了我两记耳光,二话没说就扔下我走了。两个月后,圣诞节到了,大家互换礼物,当然一切与我无关。等客人散去,贝茜才上楼,她有时端上来一个小面包、奶酪饼什么的做我的晚餐。她坐到我床上看我吃。吃完后帮我把被子塞好,亲了我两下。贝茜成了我最喜欢的人。

这一章写出了简.爱是一个小孤女,很可怜。被舅妈和孩子们所折磨。我很同情她。

简爱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3

讲的情节与整本书的故事没有太多联系,是主人公早年,也是就前往故事主要发生的背景桑斯菲尔德庄园与罗切斯特发生爱情之前的童年记忆。小说开始就说明她年幼丧父丧母被舅舅收养,不幸舅舅又去世,简爱在这个家里受尽势力的舅母和表哥表姐的欺负。家里只有一个叫白西的女仆对简爱好一点,小说就从简爱与表哥里德尔的一次冲突开始,在争吵中,聪明而锐利的简爱无意中叫出了舅母伪善的本质,使舅母决心要把她送到寄宿学校去。

反映了18世纪有产阶级的虚伪,舅母里德尔太太是个“虔诚”的教徒,但她的行为只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在实质行为上,她与她的儿女,都是自私而冷酷的,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

简爱从小就具有叛逆的天性,观察锐利而口无遮拦,因而对喜欢“用温情脉脉面纱掩盖其血腥本质”的资产阶级来说,这个孩子的存在如眼中钉一样可恶。

当然,简爱已经成书超过200年,简爱虽然在当时及很长一段时间具有选进性和领导意义。不过如果今日,仍把一个只具有叛逆精神和信口开河孩子作为妇女解放的形象,未免太过过时。

简爱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4

简爱是英国的一名著名作家、作家夏洛蒂。夏洛蒂的出生在波兰一个小女孩的身上。她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她没有受到母亲的打骂,没有受到同学的欺负,没有受到别人的辱,也没有受到外国人的侮辱,但她在她的身上,体现了一个的坚强、坚韧、坚决、勇敢。她不但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更加觉得他们是如此的可爱、纯洁,更加懂得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正如杜威所说的:“你们是我们心中最美的花朵!”我们也要从小树立起环保意识,为了我们亲爱的母亲,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而努力奋斗。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了一丝丝的愧疚。我们是多么的可怜!我们的家乡处处有水,我们是多么的贫穷!在我们的家乡,水很少有人饮用水,每天只要喝一口水,就会浑浊的水流进了家中。我们不能不浪费水,我们也要节约用水,让我们的家乡的每一滴水都要得到节水保护的水资源。

简爱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5

女主人公简爱幼失父母,从小寄养在舅母家,因备受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了罗沃德学校。毕业后,应聘来到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因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庄园一间阁楼里的疯女人,简爱便只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最后,因心中一直恋念罗切斯特,又重新回到他身边,却发现庄园已被烧毁,罗切斯特双目失明,手也残废。简爱依然和他结了婚,获得了幸福。

简从小寄人篱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但在被侮辱后,一次次地反抗中,简爱内心形成了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无时无刻地维护者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保持着内心的独立和纯洁,没有愤恨世俗,也没有自甘堕落,在终日奢华的盖茨黑得和贫困的罗沃德中,她选择了用知识来充实自己。

在应聘入桑菲尔德庄园后,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在感情问题上她同样不卑不亢,始终保持着个人的尊严。尽管英格拉姆小姐是大家闺秀,态度又很傲慢,说话咄咄逼人,但简爱总是从容面对,不失尊严。她同罗切斯特地位更为悬殊,但她从来认为他们是平等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而在罗切斯特问她还需要什么时,她立刻回答说:“你的尊重。而我也报之以我的尊重。”更在结婚前,发现罗切斯特已婚,而且家有结发妻子,出于尊严,不顾爱人的再三挽留和恳求,毫不犹豫的离去。

简爱第一章读书笔记 篇6

简能记起的十岁之前发生的所有的不愉快的事情,都发生在盖茨黑德府中,那是我想要逃离的但也是我唯一的容身之处。

尽管这里有太多不喜欢的人,但从她成为孤儿那天起,就注定失去了离开或留下的选择权。

她的舅妈里德太太的三个孩子簇拥在她身边,看上去无比幸福,而现在感觉不被他们打扰到就是莫大的幸福。但舅妈的儿子约翰,作为盖茨黑德府唯一的男成员,对简的存在表现出了极大的厌恶。他欺辱我、虐待简,不是一周一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经常如此。佣人们不敢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更是装聋作哑,任由约翰打骂她。比起约翰,简更讨厌里德太太,我如今所必须承受的苦难,究其原因都是她的虚伪、自私和恶毒所致。

文中开头便描述了简10岁时就喜欢读书的场景,管不知道书里所描述的内容是什么意思,但也对书产生浓厚的兴趣。可不一会,舅妈的儿子约翰就来找简的麻烦了,扔简的书,用语言攻击她,还用书打她,简跌倒在地,脑袋磕伤流血了。简气急了和约翰搏斗起来,被仆人拉开了。但舅妈里德太太不问事情原由,做为惩罚直接命令到把简关到红房子里。

《我是猫》第一章读书笔记


本书是日本文学大师夏目漱石的代表作,向被奉为世界名著之一。小说通过猫的视觉观察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社会,以幽默辛辣的语言,嘲笑和鞭挞了人类固有的弱点和金钱世界的社会时弊,还大量引用了古今东西哲人达士的名言,外外闪射着机智和文采,喜笑怒骂皆成文章。作品语言则典俚合炉,雅俗共赏,读来令人在笑声中抑制不拄惊叹。

第一章 书摘:

哪里出生?压根儿就搞不清!只恍惚记得好像在一个阴湿的地方咪咪叫。在那儿,咱家第一次看见了人。而且后来听说,他是一名寄人篱下的穷学生,属于人类中最残暴的一伙。相传这名学生常常逮住我们炖肉吃。不过当时,咱家还不懂事。倒也没觉得怎么可怕。只是被他嗖的一下子高高举起,总觉得有点六神无主。

咱家在学生的手心稍微稳住神儿,瞧了一眼学生的脸,这大约便是咱家平生第一次和所谓的“人”打个照面了。当时觉得这家伙可真是个怪物,其印象至今也还记忆犹新。单说那张脸,本应用毫毛来妆点,却油光崭亮,活像个茶壶。其后咱家碰上的猫不算少,但是,像他这么不周正的脸,一次也未曾见过。况且,脸心儿鼓得太高,还不时地从一对黑窟窿里咕嘟嘟地喷出烟来。太呛得慌,可真折服了。如今总算明白:原来这是人在吸烟哩。

提起教师,我家主人直到最近,似乎终于醒悟,自己在水彩画方面也没有希望。十二月一日的日记中写了这么一段话:今天开会,才第一次遇见了××。都说此公放荡不羁,果然一副风月老手风度。与其说此公招女人喜欢才放荡,莫如说他非放荡不可更确切。听说他老婆是个艺妓,叫人羡慕。原来,谩骂风流鬼的人,大多没有风流的资格;自命风流的人,也大多没有资格风流。这号人,本来不是非风流不可,却硬要走这条路,宛如我画水彩画,终于没有希望毕业,却又不顾一切地硬是装作唯我精通的架势。喝喝饭店的酒,或是逛逛艺妓茶馆,就能够成为花柳行家吗?假如这个理论站得住,那么,我也有理由说我能够成为一名出人头地的画家喽!我的水彩画莫如干脆弃笔的好。同样,与其做个糊涂的行家,远不如当一名刚进城的乡巴佬。

这位美学家竟把信口开河捉弄人当成唯一的乐趣。他丝毫不顾及安德利亚事件会给主人的情绪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得意忘形之余,又讲了下述一段故事: “噢,常常是几句玩笑人们就当真,这能极大地激发起滑稽的美感,很有意思。不久前我对学生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忠告吉本不要用法语写他毕生的巨著《法国革命》,要用英文出版。那个学生记忆力又非常好,竟在日本文学讨论会上认真地原原本本复述了我的这一段话,多么滑稽。然而,当时的听众大约一百人,竟然无不凝神倾听。

接下来,还有更逗趣的故事哪。不久前,在一个某某文学家莅席的会议上,谈起了哈里森的历史小说《塞奥伐洛》,我评论说:‘这部作品是历史小说中的白眉,尤其女主人公临死那一段,写得真是鬼气森森。’坐在我对面的那位‘万事通’先生说:‘是呀!是呀!那一段的确是妙笔生花。’于是,我知道,那位先生和我一样,还未曾读过这篇小说哩!” 患神经性胃炎的主人瞪大了眼睛问道:“你如此妖言惑众,假如对方真的读过,那可怎么得了?” 这番感慨仿佛在说:骗人倒也无妨,只是一旦被剥掉画皮,岂不糟糕? 那位美学家不动声色地说:“咳,到时候一口咬定,是和别的书弄混啦,或是胡扯一通,也就完事嘛!”说着,他哈哈大笑。这位美学家别看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其性情,与车夫家的大黑颇有相似之处。

狼王梦》第一章读书笔记


《狼王梦》第一章写了母狼希望在水塘边捕到猎物这件事。那么来看看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狼王梦》第一章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狼王梦》第一章读书笔记篇一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著作的,他让我重新认识了狼,狼的本性在我们心中是非常凶残的,可是,《狼王梦》里的狼在沈石溪的笔下变成了英雄豪杰,变成了充满智慧的动物。

《狼王梦》的第一章写了在一片广阔的草原上的臭水塘边,这一匹母狼,他希望能在这里捕捉到一些猎物。

这匹母狼的名字叫紫岚,他长得非常漂亮,但此时,她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紫岚怀孕了,而且快分娩了。

突然,前面那片灌木丛无风自动,紫岚以为是有猎物来了,仔细一看,发现是个响尾蛇,她非常失望。

潜伏是一种很愚蠢的办法,应该到草原上主动攻击,可是,如果紫岚的身边有黑桑的话,她就敢。

紫岚又想起黑桑了,它们俩有一个强大的野心,希望黑桑能当上顶天立地的狼王,为此,他们还设下了一个阴谋,正当准备执行的时候,黑桑被野猪的獠牙要穿了头颅

天渐渐黑了,紫岚凭经验晓得,天一黑草食动物就不敢出来了,看来,今夜又得忍着饥饿度过了。

此时的紫岚,比任何时候都想得到一匹马鹿,正好,离石洞不远有一个养马鹿的地方,她正在考虑到底该不该去,最后,紫岚说服了自己

《狼王梦》第一章读书笔记篇二

紫岚是一匹母狼,它怀孕了,它想痛饮一次鹿血,要不,它的小宝贝就要挨饿了,而这,让它想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去养鹿场偷鹿!它先去泥浆里打了个滚,这样能遮掩气味;有摘了束花,遮掩自己。紫岚跑到鹿的栅栏里,叼了一只鹿崽,不料,还是被领头的鹿发现了,后来,大白狗来追它,天不作美,却下起了大雨,把紫岚身上的泥浆都冲没了,紫岚太想吃肉、喝鹿血了,然后就停下吃鹿,他没想到,大白狗闻着气味,找到它了,它跳到池塘里,她快要分娩了,但它不能露出一点破绽,要不大白狗就会冲上去把它撕成碎片的!不过一会儿,紫岚看出来了,这是一只草狗,只是想主人的欢心,紫岚往山里跑,这样无论大白狗怎么叫,它主人也不会听见的,它向大白狗发起攻击,就在快要咬断狗的喉管的时候,大白狗踢了它一脚,却正踢在肚子上,紫岚疼地在地上直打滚,打了一会儿,就好受点了它站在一块石头上,它马上要分娩了,无论大白狗怎么咬,它都不动,因为它正在生孩子呢!最后大白狗跳到紫岚背上,咬了紫岚颈窝哪一口,便高兴地回去了

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大白狗把它咬成什么样都行,但它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失去孩子!再想想我们的妈妈,生我们的时候,一定吃了不少苦头,要知道生孩子,要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在生孩子上,妈妈生我们很苦,所以,我们长大要报答妈妈!

《狼王梦》第一章读书笔记篇三

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非常漂亮,可现在它怀孕了,身材变得臃肿。

这匹狼太可怜了,它的伴侣黑桑是一匹成年公狼,它有一个愿望,就是要当上狼王,可当他们正要实施那天衣无缝的计划时,不幸降临了:黑桑被野猪咬穿了头颅。世上最不幸的事莫过于此!现在,没有狼会替紫蓝寻找食物了,也没有狼会关心它,照顾他了。紫岚只有自己寻找食物才能填饱肚子,可一个挺着大肚子,即将分挽的母狼,哪儿哪么用以捕到猎物,尤其是像黄鹿,岩羊或马鹿这样的动物。

突然,紫岚想到一个样鹿场,它可从轻而易举的捉到一只鹿,只要没有那只大白狗和持枪的猎人。不够紫岚宁愿昌着生命危险捕到猎物这匹狼,但愿他能成功。

《狼王梦》第一章读书笔记篇四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进一步了解了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有一首歌叫做《北方的狼》,衣服有一个牌子叫七匹狼,从中也可以看出人们欣赏狼的勇气。

而故事《狼王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到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那时的紫岚已经怀孕,她千辛万苦地给孩子找吃的。想让他们其中一个成为狼王,完成父亲黑桑的遗愿。可惜,紫岚培育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蓝魂儿被猎人打死,无奈亲口咬死了她,双毛在争夺王位时被意外咬死,只剩下了女儿媚媚。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己的孙子能成为儿狼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母亲是不望子成龙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能够成才。你错时,她会打你几下,骂你几句,可这都是母亲对我们的爱。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理解,一定能发现这份爱。其实,这份爱无处不在,就在妈妈的一句问候里,一句叮咛里。所以,我们要了解父母的一举一动,他们都是为了我们。

有一次,我在打羽毛球,妈妈就在一旁坐着,看我打。妈妈不断地鼓励我,希望我能打得更好。当时我太小,还不懂,就说:我不是打得很好嘛,干嘛要说我。后来,我才慢慢明白,那是妈妈对我一种爱的表达。

爱,无处不在,只要你用一双智慧的眼睛去观察,你就会发现,爱就在你身边。 好好珍惜吖,

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4篇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基本上大人、孩子都读过这本书,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1

《西游记》开篇,以大段大段的文字讲述了各种自然现象及自然规律,让人读罢,不得不感叹自然的伟大。使人不解的是,这天地为何多事生出一只石猴?莫非规律果真是为了有一天被打破而制定的?看那石猴出生之后,玉帝恩慈的称其为“天地精华所生”,彼时又怎能料到此猴有一天会打上凌霄宝殿?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水帘洞中又有天造地设的家当,连自己置办家当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省下了,真真是世间仙境,但凡我能在此地居住,夫复何求?偏那美猴王又开始担心自己有一天会死,要从此访道求仙,寻个长生不老之法。可以说,这时的美猴王,并不晓道为何物,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执着的到处寻访名师,只为求个长生不老。

菩提祖师是何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从樵夫口中可知,菩提祖师不仅自己道行深,还用这道行去指点别人,是个爱惜万物的高人。只是这祖师指点樵夫一二,无非使其忘却忧愁,每日开开心心劳作及孝顺母亲,盖因其是个安分守己之人,那悟空却是只不肯顺应自然的猴子,从这一刻开始,将生出多少事端来!

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2

天生石猴做了美猴王,在花果山带着猴子们游山玩水,可谓是快活逍遥。如果就这么逍遥下去,恐怕就没有后来的孙悟空了。有一天,美猴王突然想去学一些本领。他远涉重洋,历经艰辛,拜菩提祖师学艺,菩提祖师给他起名叫孙悟空。孙悟空不停地学,学会七十二变和驾筋斗云等本领,终于脱胎换骨,为后来的英雄业绩奠定了基矗正是孙悟空这种不满足现状,积极进取的精神,才造就了一代叱咤风云、惊天动地的英雄。这个故事启示我,要努力学习,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3

灵根育孕源流出

心性修持大道生

东胜神洲傲来国海中有花果山,山项上一仙石孕育出一石猴。石猴在所居涧水源头寻到名为水帘洞的石洞,被群猴拥戴为王。又过三五百年,石猴忽为人生无常,不得久寿而悲啼。根据一老猴指点,石猴经南赡训洲到西牛贺洲,上灵台方寸山,入斜月三星洞,拜见须菩提祖师,被收为徒,起名曰孙悟空。

西游记第一章读书笔记4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读书笔记[]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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