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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互联网

你的手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当看过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读了一篇文章之后,把具体的感受写下来,你的手读后感的内容均为小编收集和整理的,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你的手读后感 篇1

和同事们交流,很多时间会把话题引向学生,引到一点,那就是现在的孩子怎么一年比一年难教,怎么越来越难管理,怎么样才能改变这种不太和谐的关系,实现师生之间真正的沟通呢?今天,我研读了海姆G吉诺特这位心理学博士、儿童心理学家写给老师的书《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告诉我们的的是如何实现与孩子沟通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老师如何与学生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老师需要具体的技巧,以便有效而人性化的处理教育中随时出现的令人烦恼的小事,在处理这些事情时,理论是没有用的,用的只是技巧,如何获得这些技巧是本书的主要内容。

在生活中,教师怎么和孩子相处,大家都意识到应该是:尊重、平等、民主的,大家都知道,但是一旦到实际生活中,我们的语言就会出现一些偏执,出现的偏执,并不是老师不爱这些学生,主要应该是缺乏对孩子的理解,理解沟通在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个篇章,每一片都围绕一个主题,用的都是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小矛盾去指导老师,给老师使用日常用语上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和小妙招,有了这些少许的改变,事情可能会变得更好办一些,掩书而思,我对书中“一致的交流”和“赞扬的危险”印象深刻。

在“一致的交流”中说到,如果要改善教室里的生活,就要从检查我们对孩子的回应方式开始,一个老师如何与孩子交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要了解孩子的想法,老师必须要抓住孩子的心,一个孩子只有感觉良好,他才会正确思考,也只有处在良好的状态下,他才可能进入最佳的学习状态。他们的良好状态,也源于我们,他们的老师们。

要拯救老师和孩子们的沟通,就要学会不带任何侮辱的表达具有细微差别的各种愤怒,他们所要的,就是一种能够表达这种关心的沟通方式,如果即使在被激怒时,一个老师也能避免使用诋毁的语言,这些自我试试的控制,不会使他的表达变得平淡,相反会增加老师的风格。沟通,就像健康一样,取决于未然,要和孩子进行有效沟通,首先是要尊重孩子,被尊重被关爱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当学生感到被尊重被理解,就能拉近、缩小师生之间的关系,在安全的、放松的、没有疑虑的情况下,孩子们在学习时就会更主动、更积极。

在教育的路上,我觉得语言太重要了,它既可能是文明的,也可能是野蛮的,既可以用来疗伤,也可以是伤人的利器。所以,我们要利用好语言,在语言中浸透着尊重和理解,多与孩子做有效沟通,那么,孩子们就会幸福的学习,我们也会快乐的工作,我们都能身心愉悦,何乐而不为呢?

你的手读后感 篇2

本书是由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海姆吉诺特博士的生前最后一部著作,由引言,十二章的主体内容,后记等组成。虽然本书创作的年代久远,但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书中的某些观点还是很有益处的。在十二章的主体内容里,吉诺特博士通过许多生动的小例子,从不同角度涉及到与教师孩子们沟通的方法,使我在读书的时候不断地回想起自己在教育工作中的某些不足,更坚定了转变自己的决心。

第一章,老师们的心声,主要讲了一群年轻老师聚在一起,讨论在学校的生活。他们的教学经历不长,但理想都已经破灭了,有的失去了信心,放弃了希望;有的老师的在大声疾呼改革,但教室里的生活还在继续,“在教育制度改变之前,我该怎么做”我想,这同样也很值得我们深思,读后感《读后感——海娈》。后面的几章,最佳状态的老师、最差状态的老师、一致的交流、赞扬的危险等等内容,指导我们如何正面与孩子沟通和交流等等。第十一章讲述了老师与家长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沟通,第十二章则是学生们对老师的回忆。

回想自己在上学期的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发现自己是经常使用那些消极的语言的,没有掌握语言的艺术,从而使自己在教学中常常处于被动的局面,而没有合理的表达我烦了、我愤怒了、我震惊了,从而使学生在看到老师不尊重他们的时候,从而更加不尊重老师。而这只是一方面,我最大的问题是站在课堂上的气场不足,而一个人的气场来源于丰富的知识、敏捷的思维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而这些都是我有待提高的。

在与学生交流中,我了解到他们最佩服和崇敬的老师——五二班的孟卿老师,就是一个知道如何与学生有效沟通的老师,他渊博的知识,与学生融洽的交流,以及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自信,使他的气场强大,他是我学习的榜样;另外从博客中了解到郭春燕老师也是一位非常懂得与学生沟通的老师,她的学生尊敬且亲近她,郭老师爱学习,也是读书非常多的,她从书中汲取的营养使她在教育教学中自信而不失平和、温柔而坚定、淡定且从容;这样的老师还有很多,在育才的一年的工作中,我看到了许多老师的闪光点,也感到了自己的不足、贫乏,通过读到的这本书,我更加清醒的认识的作为老师的我有很多方面还有待提高,我会和育才一同成长,读更多的好书,丰富自己的内涵,从而使自己的气场强大起来。

你的手读后感 篇3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多么温馨的一句话啊!这里面从充满着宽容、信任和爱。而真正做到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就告诉我们怎样让孩子信任我们,怎样让孩子主动把自己成长的手放与我们心间。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是美国心理学家海姆·吉诺特撰写的,他在成为心理学家之前,是一名优秀的老师。这本书共有三部,我手中的是最后一部。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正是处于教育工作岗位的我所急需汲取的知识。此书告诉我们在遇到问题时,理论是没有用的,有用的只有技巧。怎样获得这种有效的技巧呢?带着此问题我快速的阅读着。

在引言中有这么一句话“有一件事将永远是老师的职责:创造一个有利于孩子们学习的情感氛围”。我对这句话有很深的感触。让我想起儿时的自己,因为喜欢一个老师,所以爱上她的课堂。即使老师无意讲错了一个地方,我也会满心欢喜的原谅她。在她的课堂上我全神贯注的听讲,在她布置的习题中我次次全对,本科成绩更是遥遥领先。数年后,我也成为了现在的老师,这一职责我也深深的记得,并认真的执行着,我努力让班里每个孩子爱上我,也能像小时候的我爱上我所教学的这一科。我运用丰富的面部表情、抑扬顿挫的语调、不同的教学手法等等使这群孩子们爱上课堂,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课堂上总能看到孩子们面带微笑的听课,在课堂上孩子们总感觉时间过得那么的快。由此可见,“这个学习的情感氛围”是多么的重要啊!

你的手读后感 篇4

当我在网上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后就毫不犹豫的订购了,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海姆·G·吉诺特所着,是一本介绍与孩子实现真正有效沟通方法的书,告知家长爱是需要技巧的。父母可以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光有爱是不够的,洞察力也不足以胜任,好的父母需要技巧,如何获得并使用技巧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这部书不是枯燥无味的理论说教,它是以生活中的事例诠释着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智慧,在读这本书时我心中有着深深的自责,作为一位母亲我真的很失败,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好象都能和我对上号,我总是能够敏锐地发现孩子的缺点,然后毫不留情的予以批评指正,声音不自然的会提高八度,有时还会加上一些定性的语言,我自认为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好,没想到却深深的伤害到了她,就像作者说的,语言就像刀,它们能够带来痛苦,即使不是身上的的痛苦,在感情上也会留下很多痛苦的伤痕。

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应给与孩子指导而不是批评,批评和评定性的称赞是双刃剑,两者都是在给孩子下判断。为了避免下判断,心理学家不会发表批评意见影响孩子,而是指导孩子。在批评孩子时,父母会攻击孩子的人品和性格。文中有一例:八岁的玛丽不小心打翻了她的果汁时,她的妈妈平静地说道:”我看到果汁打翻了,我们重新拿一杯果汁吧,还要那一块海绵。“她站起来,把果汁和海绵递给女儿。玛丽低声说:”哎呀,谢谢你,妈妈。“她把桌子抹干净,妈妈还在一旁帮她。妈妈既没有严厉的批评,也没说一些无用的忠告,做女儿的真的很感激。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妈妈大发雷霆事情还是得解决,还弄得妈妈生气女儿伤心。即使无法避免怒火,也可以不带指责、不带定性评价地表达出来。所有这些人道的交流方式技巧的背后,是对孩子深深的理解和尊重。

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我自我反省的过程,我会把书中学到知识,切实地运用到生活中,我会努力的改变与孩子的沟通,希望我们相处的每一天里都没有叫嚷、没有争辩、没有战争。

你的手读后感 篇5

粗略看了《孩子,请把你的手给我》,作为父亲,我觉得羞愧难当,有一种不安的情绪在蔓延。记得自己非常喜欢鲁迅的一段话: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现在“我该怎样做父亲”一个急迫的命题,摆在我的面前。恰逢《孩子,请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用大量生动的案例,向我们展现了教育孩子的不同视角,给我这样一个毫无章法的父亲,一次警醒、一剂清醒剂。

以前,我总认为,女儿快十岁了,现在对她的教育,只要提要求就可以了。于是,考试没达到理想的成绩,就责怪她不够努力;在家里不做事情,就认为她没有分担意识;犯了错误,就责怪她不吸取教训……我们之间的谈话,变成了一个命令,另一个服从;一个是真理,那另一个只能是荒谬可笑的。

作家杨红樱说过,她写作的目的之一就是:破解童心。而《孩子,请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给了我“破解童心”的角度——当孩子和我们谈话时,我们更应该读懂他们的暗示。

比如:孩子会跟我说:爸爸,这次考试我考砸了。其实,孩子是在向我暗示:爸爸这一次你就不要责怪我了,下一次,我一定能考好,请你相信我。可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对孩子大发雷霆,不问青红皂白地说落孩子一通。我想这样的事情大概会时常发生,我们常常对孩子缺乏耐心,一次的考试失败,仿佛就是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忽略了孩子奋发自醒的能力,看清了孩子自身的努力。

在书中,我还看到了这样的一段话:我们都没有养成向对方敞开心扉的习惯,甚至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的感受以及如何去感受。

我们已经习惯了“虎爸”、“虎妈”的角色,对待孩子,我们总是严肃有余,从不肯轻易地表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认为只有这样孩子才能更好地发展。其实,我们更应该能够感受到孩子情绪的变化,在我们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可是对孩子就有着很大的影响。当孩子失望、害怕时,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结实的拥抱;当孩子愤怒不满,我们应该能够感同身受;当孩子疑惑、不安的时,我们更应该成为他们的“知己”。或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少了一些先入为主的主观感受,少了一些是是而非的标准,少了一些成年人的“自以为是”。正如书中所说:当我们诚恳地承认孩子的困境,说出他们的失望时,孩子常常会获得现实的力量。而这种力量,不就是我们期盼的吗?

《孩子,请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借鉴的地方,它告诉我们教育孩子“应该怎样”,把我们带入教育的“应该状态”。但我也深知,它不是包治百病的良方,不是一蹴而就的。我想“怎么做父亲”更应该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和孩子一同成长,用我们的进步换取孩子长足的发展,给孩子更多的幸福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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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书籍是宝贵的财富,当读完关于教育与爱类型的书时,我懂得了关爱与宽容,读完作品,我们能学到许多。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拿起笔,以文字的方式记录这种读书感悟。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编辑帮大家编辑的《《人生》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人生》的读后感【篇1】

内容简介:古人云,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很多所谓的隐士看破红尘,隐居于山林,其实只是形式上的“隐”而已。而季羡林先生才是真正做到物我两忘的隐士,他在最世俗的尘世中排除嘈杂的干扰,自得其乐。他对人生有自己的参悟,也有自己不懈的追求。在他看来,人生是一段不完满的历程,而每个人都应做到“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得到这份淡然的心境,就能收获多一些人生的幸福。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用他洞察世事的双眼和勤于笔耕的双手,进行了一次跨越文化的人生旅行后离开了我们,这位老人就是季羡林先生。人们往往不知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限定”这样一位学者,因为在他身上,光环太多,桂冠太多,常让人无法企及。季老是勤奋的,也是幸运的。1911年8月6日,他出生在山东清平的一个农人家庭。6岁的时候,投靠济南的叔父,开始了自己的求学之路。18岁时,师从著名翻译家董秋芳先生,19岁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师从吴宓、叶公超等人。在此期间他还选修了陈寅恪、朱光潜、俞平伯、朱自清等著名学者的课程,受益匪浅。对于季老在学术上的造诣,学界自有.公论,普通人亦很难评价,但季老淡泊名利、乐享人生的人生态度,却很值得后人反思与学习。季老对待人生的态度,谨慎而谦虚,他自认为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和大多数人一样,饮祖国水,食祖国粮,谈人生事,如果说他有什么过人之处,那就是生活的历练和勤于思考的头脑。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虽然季老曾经言明,人生对与大多数人而言是无意义的,但他的诸多作品都展现了他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人生态度中没有高调而矫情的虚荣。他的人生观完全植根于现实生活之中,其感悟似细水长流的甘泉,平实而真诚,简洁而更见清灵。相比季老朴实而富有生活气息的人生态度,如今的人们常被生活的细枝末节所迷,被功名利禄所惑,成了名副其实的庸人与俗人。人生是谁也无法规避的一种现实,在面对这种现实的时候,有人选择用实用主义的机智与狡黠处世,也有人用浑浑噩噩的态度得过且过。与之相比,季老面对人生的态度,更像是中国古代君子修身养性时所持的“慎独”思想,自我修行的意味极浓。在季老的著作中,时刻透露着他清明睿智的人生智慧,季老无疑成了指引后人的一盏指路明灯,聆听季老的人生观,仿佛是季老本人站在我们人生的每一个十字路口处,疏导误入歧途的人们。也许对普罗大众来说,这就是名人的价值——用他们极富典型意义的经历与感悟点化众人。

《人生》的读后感【篇2】

人活在世上,唯有通过教育摆脱无知和愚昧,才能实现真正的精神自由。此书中的主人公菲利普正是在不断诘问与探索生活奥秘的过程中寻觅到了人生的真谛,与自己达成了和解。

对他而言,人生的一大桎梏是宗教。菲利普自幼双亲亡故,被身为牧师的大伯抚养。他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成长,但严肃古板的信徒和沉闷乏味的礼拜仪式却早早地激起了他心里的反感。并且他以自己的切身经历证实了宗教的虚伪。被强制灌输的信仰并不能使青年菲利普心悦诚服,尽管他还没离经叛道到声明要脱教,但他做出的一个决定——拒绝成为牧师,孤身前往欧洲游学——的确成为了他人生道路上至关重要的转折点。脱离了教会和家庭的束缚,菲利普才算在真正意义上初次踏入了真实的人世。在这期间,在与友人的交谈和阅读的启迪下,菲利普终于卸下了多年来他精神上的重负——宗教。他发觉人不一定非得信奉上帝。尽管宗教是许多人心灵的慰藉,对他来说,效用却并不大。在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后,他毅然地背弃了被强加的信仰。

另一方面,菲利普不断思索着身而为人的终极问题——人生的意义。他的朋友,落魄诗人克朗肖的人生际遇激起了菲利普思想上极大的震动。克朗肖穷困潦倒,对人们普遍追求的尘世的幸福不屑一顾,执意追求着自己心中热爱的艺术,尽管最后重病缠身,却仍然精神坚毅。他声称既不悔恨自己的人生抉择,也不畏惧死神的到来。克朗肖的死对菲利普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他一度悲观消沉,认为人生毫无意义。但这答案并不能使他满意,因为疑虑和恐惧仍然笼罩着他心头。后来,他终于从克朗肖赠与他的波斯地毯上得到了启迪:人不只有一种人生路途可选,幸福也并非评判人生的标准。每个人都可以依据本心创造出自己的人生格局。人生尽管毫无意义,但我们经历的欢乐和遭受的痛苦都将毫无分别地为我们的人生编织出独一无二的美丽的图案,所以一切都变得可以忍受。无论是无聊、激动、痛苦还是欢乐,我们都应坦然接受。这来之不易的醒悟给菲利普带来了更深层的精神解放。认识到人生毫无意义,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人生。

最后,我想说菲利普悟出的这套人生哲理与我目前持有的人生观不谋而合。尽管有人批判这种虚无主义人生哲理是在自欺欺人和自我麻痹,但这套理论的确帮我渡过了许多精神上的难关。唯有持有此种信念,我才认为痛苦可堪忍受。

《人生》的读后感【篇3】

来自西文的词必会在后面括弧列出,方便理解,又可见作者极其咬文嚼字。资料极富文采,简直像是在看散文。说起散文,其实《写在人生边上》里还有一篇书评,聪明狡黠,那便是:《读》

若要写一篇此书的书评,或许能够引用原书书评里的话“本书中名言隽语,络绎不绝”(《》)“感荡了无量数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心一同颤动,跳跃!”(《》)然后引用完毕,全文结束。

何也?其一,若是真正仔细地看过了钱的书评,那么再看书评的书评就会忍不住比较,最终兴趣索然,然后把手里的玩意儿挪到右上角,用手指去触摸未知数X。其二,本书不仅仅资料杂,而且风格不一,《写在人生边上》幽默中浸润着思索,而后面则愈加严肃(虽然作者一向会忍不住插上几句俏皮话),若是从前后两部分各抽出一篇文章,估计没人会以为是同一人所写。其三,文章极有思想深度和艺术魅力。别看《写在人生边上》看似在不停地掉书袋和卖笑,里面的东西深的很。最富代表性也是最简单的一篇就是上文所提的《读》。在此摘引一段: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一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期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留意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下,安慰自我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我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能够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靖篇散文都是幽默首当其冲,然后讽刺大军随之而至。欲修炼吐槽功底,可日观此书,夜观此书,饮食观此书,如厕观此书,如此苦练,必有所成。

务必要说明的是,在观看这些文章的时候,务必把做阅读理解走火入魔的恶习戒除,,千万别妄想去找什么中心思想,这太幽默了。如此,观此书会有情绪舒畅,神清气爽之感觉。

至此只能停笔,只能写这么多。我只能发发对于《写在人生边上》的小小的议论,再写下去恐怕不伦不类,难以阐尽。这并不是我的懒惰,而是“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写在人生边上·序》)

《人生》的读后感【篇4】

一直都喜欢贾平凹的书,细腻之中,情感展露。平淡无华中有种让你身处于其中的感觉。这本书,都是些随性的生活小事,但是却让自己感受了很多。以前总觉得,无能为力的事儿太多,顺其自然安度一生,可越来越发现,从容,是内心有坚定,遇事淡定。随性而又有目标的过好这一生吧。

起初看到这本书的题目的时候就很喜欢,给人一种质朴清雅的感觉,翻阅后感触贾平凹先生以朴实而又睿智的笔触,讲述他的所见所闻,通过解析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之间的那些纷扰羁绊,让我们感悟生命的本质、人生的真正意义,并告诉我们:真正的从容在于安然淡定地度过这一生。喜欢贾平凹的文字,语言并不深奥,不会让人读来头昏脑涨、不知其然;相反,文字干练、浅显,却很容易让人进入境界,一瞬间安静下来,认真享受时光,思考人生。

书中写到:真要学苏东坡,不仅仅是他的多才多艺,更是多才多艺背后的一颗率真而旷达的心,做一个认真的人,一个有趣味的人,一个自在的人。忽然想起一句话,“愿我的生命从从容容”,就像这样,平静温和,永远淡然。是不是有那么一首歌,在适当的时候响起。自然入耳,舒心聆听。一切都那么从容。

生而为人,努力平凡。

真正的从容,不是躲避纷争与喧嚣,而是平静地面对困惑与烦恼。从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要过早地顺从强悍的命运,唯有墨守初心,才能做成真正的自己。从容是一种态度。

读过书中贾平凹先生呈现的人生片段,我们终将明白,从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要过早地顺从强悍的命运,唯有默守初心,才能做成真的自己。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淡定从容地过这一生。

合上书,顿悟几许.一直误解了“从容”二字,以为从容只是看淡。从容是不强求,但一定有努力;以为从容只是接受,接受任何结果。从容应该是接受之后的再次奋起。一本书,让我读懂了“从容”,悟出了生命该有的样子:不卑不亢、从容面对。

《人生》的读后感【篇5】

大家看过在海上航行的点点白帆吗?相信,许多人都见过,可是,大家又知不知道,在帆船上的搏浪者,他是经过迎风击浪,勇往直前,才能到达终点的。巨浪涌得那样高,令人瞩目惊心,然而,搏浪者却无畏于咆哮翻腾的巨浪,依然在波峰涛谷中飞翔。要知道,他们是要克服多少困难、挫折呀!而我们的人生,正像这搏击者,挫折与荆棘是巨浪,如果不能乘浪勇进,要么就是随波逐流,要么就是被巨浪淹没,永远也到达不了目的。

《点燃人生》这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它列举了几个伟大人物人生中走向成功的坎坷及作者的亲身体验,展现给我们一个人生的哲理:人生中的苦难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困难与挫折,就没有实现理想后的欢乐;没有实现理想后的欢乐,也就没有我们七彩的人生。所以我们应该感谢困难,感谢挫折,并应该积极地面对,因为困难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强者。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人生拥有着这样一条荆棘而崎岖的路,亦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但是,能不能把这条山路化作财富,那就要看各人的造化了。有些聪明且能干的人懂得从逆境中磨练自己的意志,理想之花在不断催使他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改变自己的命运,从黑暗中找到通向成功的道路;相反,有人则是愚蠢的,他面对困难,面对挫折,从来只懂得沮丧,从来只懂得让逆境操控自己,那么他的理想种子永远不能萌芽,因为,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弱者。

命运就是这样,荆棘到处丛生,你愿意做个强者还是弱者?

如果你有远大理想,崇高的志向,那么,就请你从此扬起人生的风帆,迎风破浪,奋力前进,向着你的目标飞翔吧!

读后感枫林1000字(通用5篇)


也许大家都被作品这本书的内容打动,读后感要写出自己的真实体验。相信你此时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愁了吧!有请驻留片刻,读后感大全为你推荐读后感枫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后感枫林(篇1)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枫林渡》,这里面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令我感动的却是蓝蓝那只心爱的猫——短尾巴。短尾巴是蓝蓝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蓝蓝孤单时,它总是陪伴在蓝蓝左右;当蓝蓝难过时,它总是在蓝蓝身边默默无闻的为她解忧;蓝蓝睡觉时,它总是乖巧地趴在蓝蓝身边,和她一起进入梦乡。有一次,它不知怎的跑到蓝蓝妈妈屋里去了,调皮的童童(蓝蓝的弟弟)不小心打碎了妈妈出国时买的花瓶,却撒谎说是短尾巴弄翻的,妈妈本来就不喜欢短尾巴,正好有一肚子气,此时不问青红皂白拿起鸡毛掸子打了过来,短尾巴疼得撞在玻璃上,玻璃碎了,妈妈更是怒火中烧,举起一根细棍又打起来,正好打在短尾巴的腿上,血直流,短尾巴满屋乱窜,上蹿下跳,最后它趴在窗台上,呜咽着。这时蓝蓝回来了,短尾巴眼里含着泪水,深情地望了蓝蓝一眼,拖着带伤的瘸腿跑远了,离开了这个令它伤心绝望的家。每天晚上,它都悄无声息地来到蓝蓝窗口呜咽着,声音十分凄凉,像一个被扔掉的小孩在北风里啼哭。当蓝蓝打开窗户想看它一眼时,它却又跑开了。短尾巴的结局十分凄惨,最后被一辆垃圾车给活活地压死了,连叫都没叫一声就跟它的小主人永远的告别了。短尾巴是一只非常有灵性的猫,它重感情,心里时时刻刻想念着它的小主人,却又无奈地离开,心里是多么的痛苦啊!虽然它离开了它的小主人,但蓝蓝会永远着想念它怀念它,并在心里默默地为它祈祷祝福。

读后感枫林(篇2)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

《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读后感枫林(篇3)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枫林渡》。书中有许多人物,有高傲自大的妈妈和童童,慈祥的奶奶和外婆,宽容大方的稻虎哥哥和董事爱动物的蓝蓝,还有爱主人的短尾巴,【枫林渡】这本书不知让我流下了多少次感动的泪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许多有身份的客人,嫌弃奶奶是乡下人,怕给家里人丢人,于是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出去看电影去。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的背影,想起了自己在乡下过的10个生日时所发生的点点滴滴。奶奶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对蓝蓝的生日从不马虎,每次提前一个月便开始数日子进行准备了。当我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便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打心眼里就开始尊重起蓝蓝的奶奶了。还有一次,因为妈妈的原因,奶奶回枫林渡了。外婆知道了,便给妈妈讲起了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了,奶奶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做成饼给蓝蓝吃,自己却吃菜坨坨。动天的时候,奶奶把自己棉裤里的棉花掏出来给蓝蓝做衣服,自己却穿单裤......

我喜欢书中的童童,童童虽然高傲自大,但是童童后来受到了外婆的悉心教导,做了一个尊重别人听话的好孩子,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尊重别人才能让别人尊重自己。

我更喜欢书中的外婆,她身为一名市长,拥有的很大的权力,但是她一点也没骄傲自私,她平易近人,幸好有了她,才使差点变坏的童童改邪归正,懂得了亲情重于一切的道理,学会了尊重别人,不能因为有了权力而胡作非为。人如果没有高低之分,在平等的社会人们才能和睦相处,没有因为权力引发的斗争,那么世界就会变得美好,犹如天堂一般。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深的道理:做人一定要谦让,是大的 总要让着小的,就像稻虎哥一样,做什么事总是要先想着别人,再考虑自己,这样一来,别人开心了,你自己帮助了别人,也会很开心,快乐的!

读后感枫林(篇4)

这本书写了蓝蓝和奶奶来到城市市长外婆的家,但又因为不习惯回到枫林渡的故事。我是一个不爱哭的人,但这本书里总戳中我的泪点,让我一次次落了泪。有一次,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好多有身份的人,觉得奶奶不适合在这,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走,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瘦小的身影,蓝蓝不禁想起,自己不知不觉中已在枫林渡过了整整十个生日了!虽然奶奶穷,但奶奶从不马虎蓝蓝的生日,每次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数日子准备了。"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滴湿了书本,不由从心里尊敬蓝蓝奶奶。首先,就让我来介绍主人公蓝蓝,她从小就和奶奶在乡下一起生活,过的无忧无虑。十年之后的一天,蓝蓝和奶奶一起住到了城里,当时的蓝蓝十分的紧张,但是,在城里出现了可爱的童童、和蔼可亲的外婆、温柔热情的妈妈之后,使蓝蓝心中的惶恐消失了。渐渐变得自然起来。这本书里有让我难过的一幕:蓝蓝有一只可爱的猫,叫短尾巴,有一次被妈妈和童童打了几次之后,断了两条腿跑了,突然,一辆垃圾车正在向后面倒车,一不小心压到了短尾巴,短尾巴连一口气都没有了,就这样和小主人告别了。

还有一次,奶奶回到了枫林渡,因为妈妈,外婆知道了很生气,把别人告诉她的话告诉了妈妈"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奶奶就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给蓝蓝吃炕饼,自己吃菜坨坨。冬天,奶奶把自己棉裤的棉给蓝蓝做棉衣,自己一老人家冬天穿着单裤……"不知不觉中,泪水已成河。我最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对这本书这么有感触了,因为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奶奶。她带着长大,把一切最好的给我,尽量满足我的需求,她比妈妈懂我,知道我的所有爱好,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我的支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堂。我和蓝蓝的天堂是自己的奶奶。奶奶已不再年轻,我会更珍惜现在和奶奶在一起的时间,奶奶,我爱你。

读后感枫林(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就叫做——枫林渡。枫林渡是一个地名,是在乡下。很久以前,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在乡下与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和奶奶一起随妈妈来到了城市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

在城市里,蓝蓝还有一个弟弟——童童。和一大群大杂院的小伙伴,还有一只叫短尾巴的乡下小猫。因为童童家里有许多学校里的同学家里都没有的东西,比如汽车之类的,所以在学校里大家都把童童当成大司令,什么都听他的。于是,童童渐渐地骄傲起来,开始向大家炫耀,大家见他这样骄傲。便开始渐渐地不去理他。于是,童童在他们那里总是装得很牛气,总是说自己家里东西又好又多,而他们家没有,大家越是不去理他,他就越牛气。因此,经常跟别人吵架。

放暑假的时候,蓝蓝把在乡下的哥哥稻虎请到家里来,但是童童一直不把稻虎放在眼里,一天,稻虎终于憋不住了,和童童打了起来,正当他们打的分不开时,妈妈回来了,童童一见妈妈回来了,便躺在地上大哭,妈妈一见童童哭了。拉起来一看,他的耳根旁有被稻虎抓下的三道血印儿,便骂稻虎,说稻虎是哥哥,童童是弟弟,你不能欺负他。稻虎收了委屈,到房间里哭了一会儿,突然,稻虎抓起衣服跑了出去,他身上带着钱,本来就准备走的,现在,他已经执意要走了……

自从稻虎走了以后,奶奶也打定念头要走,可是,奶奶希望在走之前看到蓝蓝能和妈妈亲亲热热地在一起,于是,奶奶咬咬牙,开始冷淡蓝蓝。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蓝蓝早日从身边赶跑,赶到蓝蓝妈妈身边!蓝蓝只剩下短尾巴了,于是,她更加爱它了。

妈妈看见蓝蓝和短尾巴每天分不开,很反感,觉得妈妈还不如一只难看的猫。她便把怒气都发泄到短尾巴身上。可是短尾巴很乖呀!它从来不像别的猫,也觉不去别人那里撒娇。可是有一天,短尾巴不知怎么走进了妈妈的房间,童童正好在舞木头大刀,手一滑,刀飞了出去,把妈妈买的花瓶打碎了,妈妈听到声音,走到房间一看。看到满地的碎片,便问童童是不是他打碎了,童童一见短尾巴也在,便说是它打碎的。妈妈生气了,拿起一根棍子,关上门。跟短尾巴争斗。过来一会儿,等蓝蓝回来走进房间想去抱短尾巴的时候,短尾巴已经从之前被它撞碎的玻璃处逃走了。

几天后,蓝蓝的朋友发现短尾巴在一个墙洞里。于是叫来蓝蓝,可是它什么也不吃。过了两天,清洁队的人发现一群小孩总围着一个墙洞,一问,知道里面有一只猫不出来,就用铁锹去驱赶,短尾巴终于跑了出来,前面,垃圾车正在倒车,短尾巴已经跑不动了,它朝市长小院急切地叫着,当蓝蓝打开窗户的时候,车轮已经压到了短尾巴身上,蓝蓝吓得闭上眼睛,等蓝蓝再睁开眼睛时,短尾巴已经被垃圾车运走了。

又过了一个月,奶奶在买菜的时候不小心把腰给撞到了。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外婆决定家里什么事都不准奶奶做。可是有一天,童童早上又在指示奶奶做这做哪,蓝蓝终于忍不住打了童童一顿,在学校里,童童又因为一件小事和同学也打了一顿。回到家,外婆听完经过后,批评了童童,童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后来有一天,童童帮奶奶晾衣服,结果不小心摔倒了……事后,奶奶背着蓝蓝回到了枫林渡,过了几天,蓝蓝也背这家人回到了枫林渡,她还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这本书告诉我:人不可以太骄傲,不然的话,谁都会嫌弃你。人一定要谦虚,才会有好朋友。人不可以只注重外表,要看看他们心里想得是怎样的。就像有一句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黛玉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即使读的都是同一本书,不同的人在阅读的时候会获得不同的感悟,我阅读了作品这本书,读完后受益匪浅,感慨万千。写一篇读后感能让我们更好的领悟作品。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黛玉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黛玉读后感 篇1

作为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衰亡为背景,宝黛爱情为主线诠释了,家族悲剧,爱情悲剧,以及诠释了那个时代的悲剧。或许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便是最好的解释吧。那个时代的许多人或许的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经受着无穷的折磨。没有仁义,没有亲情,只有封建统治下的富人的腐朽与奢靡,和穷人的贫困与伤痛。

读完红楼,心中便涌起一股酸涩。或许是感慨家族兴衰,或许是离殇佳人已逝,或许是心疼那份简单的执着。在复杂的社会存在属于他的一份简单心事,抑是在简单的相许中领会了人性的多变。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猜嫌。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奠定了她一生的执念。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愿意是,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何必用他对她的爱,赌上她的一生。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却不知真谛更多的是变却故人心,故人心易变啊!这份改变或许本不是内心深处的想法。痴傻得他,怎么会知大婚当日,她喊出那句,宝玉,你好时有多心痛。是你好狠心,还是你好好保重,或许无法取证,但我知道,当爱他入骨时,便是由爱生嗔,由爱生恨,由爱生痴,由爱生念,嗔恨痴念,皆化为寸寸相思。她生命的离去换的了他一生的钟情,古殿青灯下的那个凄凉的背影,寂寞夜晚的一阵阵梵文。是她负了他,还是他错了她。现实就是这样,如果不轻易许诺,如果不轻言放弃。生活是否还如此凉薄。

我想或许曹公是真的偏爱黛玉的,否则怎会将自己的满腹才情都倾注到一个弱不禁风的身躯上去。她既自卑又自尊,既敏感又坦荡,既尖刻又宽厚,既孤傲又谦和,既脆弱又坚强。生性孤傲,更不喜繁文缛节,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有自己的主见。她不会像薛宝钗那样一昧地迎合贾母等人的喜好,一味的追求功名利禄;也不会像王熙凤那样千方百计地取悦贾母。他坚持做自己,就像贾府里边一株秀丽的白莲。

虽然对于林黛玉的美曹公并没有过多地笔墨。但几句降珠仙草得“受天地之精华,复得甘露滋养,遂脱了草木之胎,换得人形”,便体会到了异常的清秀非凡。并且黛玉身上天生一股风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气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黛玉初来贾府的场景。也是宝玉从此被深深打动的一刻。或许一见钟情就是如此吧,能够见到彼此就满心欢喜。

或许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吧,别人眼中的小性子,的敏感,的刻薄,都来自那颗自卑的心吧。初到贾府,尚处于孩提时代却仍要谨记,母亲生前嘱咐。倘若,生活在自己家中,十来岁的少女不应该是无忧无虑,顽皮戏耍的年纪吗。所以她学会了看眼色,尽量让自己的举止合乎情理,却让自己变得异常敏感。会在深夜里暗自思量,到底是父母双亡,到底是无依无靠。用自己脆弱的身躯来支撑起,贾府这个富家豪门里的风雨。

我是理解黛玉的小性的,但我见得更多的是他的坦诚。待人宽厚,不做作,能将别人对自己的好尽可能地放大。她给自己的侍女鹦哥起名字,她希望她能一直在她身边,陪她好好的度过一生吧。可是,当我看到他的名字叫紫鹃的时候,我心里好难受啊!杜鹃啼血猿哀鸣,杜建及紫鹃,会随着主人死亡吐血而终止他的生命。我多想,那个黛玉永远是初见时娇柔的黛玉,而不是后来,在宝玉大婚之日病死床榻的伤心人。我更气,大婚之日,掀开红盖头发现不是他的林妹妹的宝玉不是去寻找,而凝视所谓的肤若凝脂。相对于薛宝钗的事故,有城府,能多方面的取悦别人。我更爱他的坦诚。香菱学诗时,反观宝钗的态度,我真的很厌恶那句得陇望蜀。每个人有自己的追求,何必用自己的眼光来评判别人的行为举止。而一句“既然要作诗,那就拜我为师傅”玩笑中透出一份诚恳与单纯。这份简单,有谁不爱啊!

我想我最爱的便是她吟诗作对的才气了吧。她喜欢诗中的浪漫,可以忘却现实的烦恼,徜徉在诗中美妙的境地。或许卑微的人总想踮起脚尖,他们可能期待够到伟大的东西。虽然自己无法做主现实,但提笔的时刻可能就忘却了一切伤痛,虽然生活把她逼到生命的死角。所以她爱书,不但读《四书》,而且喜读角本杂剧《西厢记》、《牡丹亭》、《桃花扇》;她更爱是人身上的洒脱,那种藐视一切的魄力,同时又将世间万物广纳于胸。所以书是她的第二个世界,是她可以忘却烦恼与忧伤天堂。对于书她不仅能做到熟读成诵,对于那份文字的钟爱他更有自己的见解。曹公肯定像宝玉一样爱惨了这个女子吧,似乎历代才女的特质都有黛玉的身影,将美好融进林黛玉的生命,来满足一切的向往。她代题“杏帘在望”为宝玉解围的细节,使人联想到李清照与赵明诚比作《醉花阴》的轶事,更表现出他对宝玉的那份真挚的感情。“堪怜咏絮才”则是与谢道韫比肩。但林黛玉又也区别于历代的才女,即曹公赋予她的悲剧命运和叛逆。我想她的诗之所以写得好,便是由于她有极其敏锐的感受力、丰富奇特的想象力以及融情于景的浸透力;即使一花一树,一草一木如此平凡的事物,她只要一触及,立即就产生属于自己的新奇的构思和独特的感受和见解。除此之外,那种不向现实低头的精神,她能将自己的灵魂融于万物、通过咏物抒发自己的痛苦的灵魂和悲剧命运。

所以葬花词,更多的是她所面临的境遇吧!红颜自古多薄命,她此生红尘,无欲无欢;她归路茫茫,守荷自清香;她情痴漫漫,血染桃花红。红颜易逝,刹那芳华。最后才发现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树辞镜花。她慨叹人生以花自诩。叹身世遭遇和悲剧命运,她以落花自况,血泪作墨,如泣如诉,抒写了自己的花落人亡的哀愁和悲愤。“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这是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对贾府冷漠无情的控诉“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则是对美好理想的渴望与热烈追求;“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了她的高洁的情志和至死不陷于污浊。至于“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数句,更是几次重复,特意强调,并通过鹦鹉也会吟哦的描写,可知曹公是大有深意的:杜鹃啼血便象征着人的死亡。一首《葬花吟》它真实地展露了一个充满痛苦充满矛盾而又独抱高洁、至死不渝的心灵世界,她是黛玉遭受的苦楚,是她对于这个不公世界的挑战,更是一个女子在深宅大院里独自遭受的人间风霜。我想《葬花吟》之所以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原因正在这里。诗表现了她独立不阿的人格,诗表现了她美丽圣洁的灵魂,诗使她具有一种迷人的艺术光辉,或许,无诗,也就无黛玉吧。

但是这样的她,是不太会被那个封建没落时代接纳的,在“女子无才便是德”封建社会,她的才情学识不会被时代承认,她的爱情也不会轻而易举的成功,封建社会大家族里一切为先的是亘古不变的利益,而在哪里生活的她,虽然个性张扬,率真坦荡,执着追求高品质爱情,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一个个似枷锁般钉在她的爱情上。她的特立独行,她的身上体现出前的前卫,进步是被认为绝对的叛逆,是被封建礼教所不容的,也正是由于她的叛逆及对心灵相通的爱情的执着追求才更引起封建家长们的不满,作为一个异类,她的失败及悲剧命运是注定了的。

黛玉读后感 篇2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我不得不感慨作者的写作能力,塑造出一个个深入人心,形象饱满的角色,宏大的布局使整个情节一气呵成,荡气回肠。

而纵观整本书,我想仔细谈谈我对书中金陵十二钗之首林黛玉的感受。她生得倾城倾国容貌,兼有旷世诗才,是世界文学作品中最富灵气的经典女性形象。未读《红楼梦》之前,我对林黛玉的看法仅仅只停留在一个柔美病态、弱柳扶风的模糊印象里,读红楼梦后,我开始喜欢这个真实洒脱的姑娘了。

先说说其容貌,宝玉初见林妹妹时所言: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王熙凤也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薛蟠更是: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这样极高的描述可见林妹妹的天生丽质、楚楚可人。

林妹妹的才华想必也是有目共睹的,其最为著名的《葬花吟》就可见其才华横溢。她品诗、爱诗,把文学视作最忠诚的知己,而这知己不是任何事物的附属品,它有自己脾气。书中她自高奋勇指导香菱学诗,告诉她不以词害意。

这简简单单的五字不以词害意,更是将她的才华展现的淋漓尽致。三百年前的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却知道写诗第一立意要紧不能流于辞藻见了浅近的就爱。大观园才女如云,写一手好诗并不稀奇,将写诗上升到理论,却并不容易。

这样一美貌有才的女子若还开朗外向、爱笑爱闹、真实洒脱又怎能让人不爱呢

大多数人对黛玉的印象仅仅只停留在哭哭啼啼的大致里,的确,黛玉常哭,但她本就是仙草化身,是为了前世恩情而来世间走一遭的,她唯一的使命便是将眼泪还尽,然后返回仙境。

但她同样开朗活泼,在贾府这样一个大熔炉,严明的生存规则、自上而下的压力面前,所有人都学会圆润隐忍,薛宝钗处事稳重、温柔世故。但是她始终倔强的捍卫着她的棱角。迎春出事的时候,她哭得伤心;病重的时候,嘱咐袭人隐瞒自己的病情,以免宝玉担心。对下人,她愿意教香菱写诗,愿意与紫鹃姐妹相待。一颗赤子心,对所有人坦诚相待,也没有什么门第之见。她的世界,是一个十六岁少女的灰色童话,有瑕疵,但是真实。

不得不提的就是她与宝玉的悲惨爱情故事。在大观园众多好姑娘里,秒懂宝二爷笑点的,只有林妹妹。从来不劝宝二爷考功名,偏爱他顽石不化的,也只有林妹妹。林妹妹更是注重精神而不功利的,史湘云劝宝玉要注重仕途经济时,宝玉毫不避嫌地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纵眼望去,整个大观园里

真正不视他不成器,真心理解他,懂他的人,除了林妹妹,又还有谁他们是爱人,更是知己。

关于妹妹的描写还有很多精彩的小细节可见起性格,大抵也是难以讲完的。而若让我概以一字,那便是真。她是个没有被世俗污染的最纯真的人。

借用曾见过的一段话来说她的脾气很大,她的手掌很小。她的嘴很硬,她的心很软。她灵秀如水,执着如火。她不同于一般女子。她很瘦小,但是她很有力量。她叫林黛玉,上下五千年,她是美神。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她在那个时代香消玉殒,但是她属于所有时代。

这样一个尤物,怎能令人不爱呢

黛玉读后感 篇3

大家可还记得林黛玉?对,正是那个花下葬花的林黛玉,曹雪芹笔下的与花有缘的林黛玉。

小时候也看过林黛玉的越剧影片。那里面的人物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也都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花树下,音丽而思深的吴侬软调划过长空,仿佛枝上的一滴露,颤颤落下。

黛玉手持花锄,在树下忙碌,边葬花,边悲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突然,一声“林妹妹“叫来,竟是贾宝玉。千般柔情尽在他这一句“林妹妹”。

乍看去,黛玉多愁善感,待人遇事略显刻薄。仔细瞧,才微微想到黛玉的无奈,内心压抑而无处诉说。可她可爱的地方你瞧见了么?不只是浓郁诗情,绝色佳颜,也是那一点天真慧黠,善雅虐。这才是她内心深处最真的,远不是人们所夸大的如此多愁。

而黛玉的俏虐正如宝钗所说:“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认得字,不大通,一概是世俗取笑。更有颦儿这促狭嘴,用”春秋“的法子,将世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

人说黛玉的美式一种艺术,“呜呼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但她的人却如此的立体鲜活。她的人不只是晓风染白莲,她比大观园里任何一个女子都要美。内心犹如牡丹,姹紫嫣红开遍。可“此花有殊色,只为一人开。”

她丰富的内心,只有宝玉懂得,而宝玉的内心,她也懂得,所以他们相知相爱。

本应是一段姻缘,却因为黛玉的傲而娇,不肯说出口,错过了一生。我又想到红拂女,她只将心事表与李靖,便做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何苦藏得那么累呢?黛玉最后终是含冤而逝,犹如花儿刚开便枯萎,令人惋惜。

从黛玉身上,我总结出:人生短暂,不要忸怩而不肯放言,时间飞逝,转眼青丝成白雪,我们应该活得大胆,活出自己的人生。

恍惚中,我仿佛听到黛玉又在低唱:“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唤一声“林妹妹”,她罢唱,回眸对他盈盈一笑,只见日月失色。

黛玉是一个貌美如花,心如花静,身如花柔,命如花短,与花有着不解之缘的女子,愿她来世活出精彩。

黛玉读后感 篇4

红绡香断了她的梦,谁为她卷起那闺帘?

看罢一段心酸,泪不觉为她而滴下,这样的女子像是已看穿了般的凄婉,为谁情钟,为谁暗洒相思泪,离开了父母,失去了亲人之痛,在深宅高院中的无奈,或许在此刻就已经注定她的凄凉结局,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知有谁知呢?

没有了那份清高的孤傲,她躲开众人,手把花锄出绣帘而去,你道是她尖酸刻薄,却不知她有多少泪珠儿在漆黑的夜晚落寞的流下,她的悲哀同这些落花一般,质本洁来却要深陷污淖渠沟,这样的女子如何能忍受,她宁愿拾一抔净土掩风流。即使没有人来明白她,她也依旧那样傲然于世,并非一味哀伤凄恻,仍然有着一种抑塞不平之气抒发,可惜命运却让她无从逃离,即便满腹才华,即便是世外仙姝,即便是有众人的疼爱,她到底魂归太虚,时代的风刀霜剑让她避无可避,连同她的爱情也无可避免的幻灭在肮脏的尘世。

假如要去演绎她的一生,再精湛演技也难以来真正诠释,因为她就是她,难以让人去模仿的真女子性情。但是若让我来说另一个女子,与她又是何其的相似,才情洋溢,智比天高,傲视于一切,但同样将自己的一生葬送,葬送于不能永恒的爱情,葬送于一样不堪的尘世,她是张爱玲,她又像是另一时代的林黛玉,一样是满腔的哀愁,无从化解,只剩下满是哀伤的文字来证明她们的存在,黛玉葬的是花也是情,也许在看到黛玉葬花是她也有些同感,也许就在那时改变了她的路。一样花开为底迟,为底迟呢?或许我们无从解释这些相似,却能明白这其中的悲哀,花落,葬了伊人泪。

永远都会有人在看完葬花后发出同情的感慨,却没有多少人会想去为她拂去眼角的泪,别说她是个不存在于世的女子,但她却真真的让你为她哭泣,让你为她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不阿的性格而折服,《红楼梦》里有太多的悲哀,黛玉的葬花让这份悲哀升华,渲染着那个家族即将到来的萧条。为黛玉葬花而哭泣,为她幻灭的爱情而哭,也为她的愤然之气而哭。

一段葬花吟,亦是一曲离人之殇,愁断了千古女子的悲伤泪。

黛玉读后感 篇5

黛玉葬花的那一节最让人记忆深刻: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在常人看来,落英缤纷该是无比美妙的场景了,可是面对落花,黛玉想到的却是自己死后的情景,竟然到达无法释怀,潸然泪下的地步。在现实社会中,除了宝玉,再没有别人能够读懂她的心灵。可是宝玉常常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停地被封建礼教的追随者拉向他们那边。我们常常在书中读到黛玉生气的描写,难免留下她小气的印象,其实她小气的背后却是自己与众不同。

读后感归来1000字(通用5篇)


读书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书中重新发现生活,更准确地理解生活的艺术。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的心灵也在阅读中得到了一些感悟,很多人就想通过写一篇读后感的方式来表达自我。有没有好的方法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归来,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归来 篇1

一想到总有人年轻着如过去的我在经历着那样的校园生活,还是会怀念。因为知道他的好,所以会义无反顾的接近,就算被拒绝,也不会失去重新亲近的勇气,贝瑶这样的小太阳,给了自卑敏感的裴川唯一的光,仅存的爱,对世界的求索,从邻居到同学,一路跌跌撞撞,幸好没有断了联系,两个不同世界的不同结果,有着同样坚韧的爱意。无论裴川变好变坏,他在贝瑶面前一直是那个面冷心热容易被软化的人。他没有双腿的日子过得如此艰难又痛苦,但是因为贝瑶的保护他可以维持自尊心接受和适应假肢,不喝水不让别人帮忙上厕所,因为母亲的噩梦而认为自己是让她一见就怕的恶魔。他的计算机天赋成为了他赚钱的工具,也让他一步步陷入黑客恐怖组织的沼泽无法自拔,高考状元最终成为罪犯,把那些威胁他的同伙们一网打尽,自己自首,然后是监狱之灾。

我一直有一种隐恻之心,觉得他的残缺太无奈不便,他的牢狱又让他成为有污点甚至会耗费所有年轻时光来赎罪的人,太可惜了。作文但是在所有过往面前,了解那个人的闪光点和本质初心就足够。现在坐过牢的人也可以戴罪立功,为国效力,成为科研人员,把高科技用于那些病人,让她们恢复健康,或者可以正常交流不影响生活。贝瑶因为裴川的腿学按摩学医,英年早婚,她不是因为前世的恩和一张纸,而是这世一起度过的分分秒秒,他可以因为她数次拼命保护她的弟弟。可以拖着残肢打球获胜,参加爬山比赛一口水不喝,一言不合的打架,突如其来的好学,坚定不移的向善。他比同龄人成熟,拥有更多,却用他的臂膀呵护着心爱的女孩,想要默默给她关照,接近她说说话,他一方面想要远离她,害怕自己玷污她弄脏她坏了她名声,一方面控制不住接近,想了解更多,想像正常人一样给予她正常恋爱该有的一切。

结婚那天他坚持抱着她走了十米,他为了她对抗着势力强大的家族,一点点的接纳,一步步的确信,她也喜欢他,甚至也爱着他,不妨碍岁月流长,不畏惧死亡危险。断指的勇气,面对刀撞向绑匪的勇气,那些让他伤心的选择阿,都不足以比她的安全来得更加重要,习惯了被忽略、被抛弃、不被爱的人,终于在爱的人那里得到了世间温暖与爱。

读后感归来 篇2

看到《愿你,归来仍是少年》这个书名的时候,不禁有些感慨,终究是连林清玄也不能免俗啊。“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这句话被用烂了无数次。不说网络,书名类似的都有不少,什么《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之类的。

一句话能触动这么多人的心弦,大抵是有它超凡脱俗之处的,只可惜我们见得多了,有些审美疲劳了而已,所以忘记了。多么希望多年以后,自己到了另一个地方,也许凡是远的地方,对我们都有一种诱惑,不仅仅是美丽的诱惑。

抛却一份不成熟的懵懂无知,收获一颗质朴而温暖的心,同时也等到一份落地生根的缘分,那仿佛是遇见最初的自己。实际上,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这句话,真正的出处应该是苏轼的词““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经过当代人的加工变得似乎有了点别样的味道,但我更喜欢苏词的醇厚。

与其他林的散文集不同的是,这本散文集前几章都是他谈论亲情,谈论失去的青春、久别的故乡。谈论母亲在萤火下的面庞,父亲从乡间带来的蔬菜种子,路边小店飘出的歌声……

可能是因为年纪尚浅,家乡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可能是因为可以随时回到那个土生土长的地方,也可能是阅历不足,所以我对家乡那个偏安一隅的南方小城没有太多的念想。也许我刚刚走出,依旧少年,心也少年,我并不想过多地为赋新词强说愁。

我希望只是希望,今日离去,他日还能与故乡在青山绿水处重聚,父母依旧在,黄昏岁月不减当年。老年人常说“落叶归根”,那不是回故乡安度晚年等死的意思,而是莫忘本。每一片树叶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本来之处,落叶犹且如此。树上的新芽当然更不能忘记了。

"只有我才知道隔着湿雾的芦苇,我是怎样目送着你渐渐远去..."暗恋,或许是年少时最纯真、最美好的回忆。因为爱你,所以疏远:因为爱你,所以也不曾靠近..

但总有那么一群人,被世间情物所困,却也失去了自己。为物所困的朋友,爱玉如痴,宁愿节食缩衣、三餐不继,住在破旧的房子里,也要收藏那一块心心念念的价值不菲的玉;为情执迷的女人,虽他人已儿女成群,自己却永远停留在与初恋的回忆里,犹犹豫豫、辗转不定,终是荒废了自己的最好的年华。

他们被束缚在自我以为的所爱里,而后来,却处境堪怜,过着自己并不觉得快乐的人生。当爱变成了牵绊,所有的一切,更如失衡的天秤般,浑浑噩噩,不知所以..

林先生说:“大多数人舍不得咬破那个茧,所以见不到真正的自我,真正的天空。”然而,当我们有一丝丝的觉醒,咬破那层层包裹的茧,那么一切,便有所依附。

感谢我的钟爱之物,如果没有你,我可能不会知道为了自我所爱,我能坚持那么久的日子。感谢我的深爱之人,你陪我走过青葱岁月,懵懂年华,那么在以后没有你的日子里,我将去做自己。

终于,好多年前如锥子一般刻我们心底的感情,成了沉睡在悠悠岁月里永远的记忆。放下不是背弃,更是一种尊重生活的方式。

愿我和你都能携着记忆里留下的回声,从久久回荡的声音里,找到启示与智慧,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读后感归来 篇3

林老先生的文章看得越多,越容易成为他的粉丝。最初不懂他为什么会连续十年雄踞台湾十大畅销书作家榜单,会被誉为当代散文八大家之一。看过他的散文之后,就知道了各种缘由。本以为读散文,我是拒绝的。显然,林清玄的散文刷新了我的认知。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是节选的散文集,第一章的标题是《经百千劫,又不能报父母深恩》,从各个角度去讲作者的父亲母亲。父亲母亲的爱就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原因,缺失父爱和母爱的孩子,本能的会质疑自身存在的意义,这样的心境之下,有作奸犯科的行为其实不难理解。作者在描述父爱母爱的时候,描写童年生活的时候,用词随不华丽,却总能给与读者温暖的感受,这样的感受来源于夕阳西下的农人回家,来源于父亲母亲对兄弟姐妹们的谆谆教导,来源于小时与哥哥一起去看电影的甜美回忆,乡间生活的刻画很生动,很容易就将读者领入儿时的田园生活。

第二章描写的是《阅读故乡的一百种方法》。白岩松曾经在一期节目中说:中国人的信仰,第一是孩子,第二是吃,深以为然。这个篇章中,有一半以上的篇幅都在谈吃,谈吃的食物是什么,谈与自己一起吃的人是谁,为了吃小时候都经历过什么...故乡的味道就是吃的味道,就是打小开始一直食用的,刻印在脑海中、味觉里、血液中的味道。阅读故乡,就是通过食物打开入乡的大门,感受着深入内心的味道,感慨着周遭的变更。

第三章《幸好人生有离别》描述了爱情的甜蜜、苦涩、求不可得,也讲述了作者寄托于植物中的感情。作者引用了诗词、禅语,把自己对感情的领悟、对人世的感悟写入其中。文章《枯萎的桃花心木》是小学时期曾经学习过的课文,再读的时候很是亲切。

第四章《好雪片片》是作者的一些代表作,读起来很精彩。

林清玄的文章文辞没有过于华丽,却也很美,感情真挚,容易引起共鸣。尤其在描写乡间的生活场景时,一幅幅美丽的画卷铺展在眼前,背景的颜色是暖暖的,步调悠悠的随着作者一起在田间漫步,惬意也生趣。

读后感归来 篇4

其实最先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名字。

双11那天闲来无事在淘宝上逛。便邂逅了这本书,名字真的很美,毫不犹豫就买了,至于书中写的什么内容,或是作者,我亦是半点都不了解,可能这就是眼缘吧。本以为讲述的人生哲理,教人处事之理,却在浅读之后发现这本书写的是作者的少年往事,令我有些惊讶,也有些惊喜。谁写的是生活琐事,却将这些是描写得如此有生命力如此有感染力,将人生哲理藏在生活琐事中,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智慧所在。

林清玄的散文,挺有一番高级鸡汤的,因为这辆本就处于低迷状态的我,像得到宝物一样。这本如此小清新带着满满,质朴,乡土情结,连我那契入低谷的心也有那么一点平复和回声,也许是文字的力量,也就是那些其中情怀,正中以内心某一部分的柔弱反正无论怎样,人生需要的不就是刚刚好的情绪与刚刚好的生活吗嘛,喜欢就好。

那些少年时记忆参加与挥之不去的父亲和母亲,那些萦绕你午夜梦回,决定你最初审美与牵绊的故乡,那些千百回转,肝肠寸断罪难逃,过的不是情欲与别离那些无论贫穷富裕都逃不过喜怒哀乐。称怨仇的人生那些回忆也好淡,所以把整本书处处可以体现出林清玄的乡土情结与佛教禅宗思想。那些童年,少年,农村生活的美好。家庭父母的温馨和睦,邻里间的亲密无间,甚至那些孕育大自然万物的土地,都与大都是钢筋混凝土的冷漠疏离,形成强烈反差生活。琐屑平凡之事,在其诗意的慧眼下颇具佛学哲理。对林清玄不甚了解佛学禅宗,更是知之甚少,但仅仅从文字下,看一个人内心的话,此人肯定是一位心思颇为敏感,纯真,并且心底善良之人。常常写书之人会比常人更能感受到平常生活中深刻细腻的情感,感情充沛度与饱和度更高,否则那些习以为常的风吹草动也引不起内心的波澜。

如果阅读对于人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应该就像兴趣,能够给你带来的所有意义一样,包含有许多维度与内容也带给你许多情感与认知体验,但其实无论怎样,最终就个人而言,阅读是让人舒心的一件愿你如书名一般,愿你无论走向何处,归来仍是少年。

读后感归来 篇5

《归来记》属于《福尔摩斯探案大全》第五卷。作者是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本书由多个惊险的探案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我特别喜欢是他的观察和推理分析能力。在他探案的过程中,他通过观察、推理,很快就能找到破案的关键。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中,他通过遗落在现场的金边夹鼻眼镜,判定作案人是一位衣着体面、如同贵族的女士。她鼻子宽扁、两眼之间距离很近,表情呆滞严肃。他通过是眼镜精致的外观,推断眼镜的主人是个妇女;通过眼镜的金边,推断这个人注重服饰及举止;通过眼镜夹子宽度,推断她的鼻子又短又粗

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六座由同一个人亲手制作的拿破仑半身像被盗窃,并被砸烂丢弃。福尔摩斯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观察,通过推理和归纳法,发现雕像的被盗与几年前一颗昂贵的黑珍珠被盗有关,原来被盗的珍珠就藏在雕像里,所以歹徒到处寻找这几座雕像,实际上是寻到里面的那颗黑珍珠。

在《孤身骑车人》中,福尔摩斯根据来求助女孩的鞋底磨损情况、手指端形状、脸上神情气质推断来人是一个喜欢运动、偏爱骑自行车的音乐老师。

在很多的情节中,他根据一个绳结、一张照片、车轮痕迹、雪茄烟灰等等就推断出破案的突破点,他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成为破案的关键。

这些故事既精彩又惊险,让人身临其境,我惊叹于福尔摩斯上细微观察力和超强的推断分析能力。当然,他的这一切都源于他对探案技术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他喜欢长时间呆在他的实验室,自己做各种实验,并得出科学结论。他通过雪茄的烟灰,可以知道雪茄的产地、品牌。福尔摩斯只要心中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的连续几天一直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

正是因为专业,福尔摩斯才能够侦破一个个奇案。很多人都说福尔摩斯是天才,但谁又会像福尔摩斯那样努力,为了破案废寝忘食,彻夜工作,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资治通鉴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对于读后感的写作,其实需要结合社会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等,写出具体的心得、感受,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的心里有了新的看法。写好一篇读后感常常能帮助我们理清阅读思路,更好的理解作品。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为你编辑了资治通鉴的读后感 ,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资治通鉴的读后感 篇1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告成。它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它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官修史书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读罢此书,感受颇多。《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司马光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本书使用了一套“古怪”的计时术语作为全书的时间框架体系,如“阏逄摄提格之岁”之类。“阏逄”相当于汉语“甲”,“摄提格”相当于汉语“寅”。为什么不用汉语的天干地支,而偏偏要用一套多音节语言的干支体系呢?

后来查过资料我才了解其实,我国古文献明文记载这是天皇语言,即三皇时代的官方语言。明代著名学者万民英所著《三命通会》云:“天皇氏一姓十三人,继盘古氏以治,是曰?天灵?,淡泊无为而俗自化,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其十干曰:于逢(又名“阏逄”——编者注)、旅蒙、柔兆、疆困、著雍、屠维、上章、重光、玄黓、昭阳;十二支曰:困敦、赤奋若、摄提格、单于、执徐、大荒落、敦洋、协洽、涒滩、作噩、阉茂、大渊献。

说到主要内容则可分为:

1、《周纪》,五卷。

2、《秦纪》,三卷:《周纪》与《秦纪》原为《通志》卷。

3、《汉纪》,六十卷。

4、《魏纪》,十卷。

5、《晋纪》,四十卷。

6、《宋纪》,十六卷。

7、《齐纪》,十卷。

8、《梁纪》,二十二卷。

9、《陈纪》,十卷。

10、《隋纪》,八卷。

11、《唐纪》,最多,凡八十一卷。

12、《后梁纪》,六卷。

13、《后唐纪》,八卷。

14、《后晋纪》,六卷。

15、《后汉纪》,四卷。

16、《后周纪》,五卷。

经过查阅资料与询问老师朋友我了解到《资治通鉴》本身的编纂,具有很多特点或优点。首先是它取材广博和编写精审,所记叙的历史是幅员超过万里,人口超过千万,时间长达一千多年,而全书不到三百卷,组织精密,条理清楚,详略得宜,言简事明,有深入浅出之妙,这是一般史书不能与之相比的。其次,司马光的治学态度非常严谨,所用史料都经过仔细选择,并将选用的过程和选定的理由,一一记载下来,编成“考异”,成为《通鉴》一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后世流传中,人们才把它分开了,这项治学方法,因此称为“考异法”。这都是在组织形式方面比较突出的优点。

至于考异法是什么呢,我还不是很了解。仍要请教老师实资治通鉴中很多故事是用来体现作者对迷信思想的不懈。

其迷信思想,在统治者可谓根深蒂固,司马光常常依据事实揭破其底细。如记武则天之事:“太后好祥瑞。有献白石赤文者,执政诘其异,对曰:以其赤心。(李)昭德怒曰:此石赤心,它石尽反耶!左右皆笑。”又:“太后习猫,使与鹦鹉共处,出示百官。传观未遍,猫饥,搏鹦鹉食之。太后甚惭。”(并见《唐纪》二一长寿元年)事虽细微,意义则甚为重大。又如镇压黄巢起义的高骈,据有扬州,为霸一方,而听信玩弄神仙之术的吕用之,终至于城破身死。《通鉴》详记其事,不掩饰,亦不夸大,读者自然留下深刻的印象(《唐纪》七○至七三)。此类记载不仅表明司马光的见解正确,同时也表明其文学手法高妙。关于几次大战役的描写,如昆阳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淮西之战等,都极简练而生动,称为古代叙述战争的典型之作。

当然由于当时的水平与局限我又读了许多后续内容其中指出了不少错误如《史记》错记了战国时期各国的年代,因而将齐宣王伐燕记为湣王之事,与《孟子》、《国策》诸书的记载均不合,现在根据《竹书纪年》已经纠正了这个错误。《竹书纪年》是魏国的史书,因与儒家经典记载多不一致,在宋代不受人重视,以致后来逐渐失传,现在看到的是辑录本。司马光虽然看到过原本的《竹书纪年》,而不知利用,于是硬将齐宣王的年代比《史记》拉后十年,避免了与《孟子》等书的矛盾,其实毫无根据,不能作为史实看待。又如著作《后汉书》的范哗,在朝臣争权中被杀,而诬加以叛逆的罪名,编造了很详细的情节,《宋书》全收于《范哗传》中,司马光未作分辨,也照样采用了(《宋纪》六),到清朝,王鸣盛才辨明了当时的史实(参看《十七史商榷》卷六一)。又如东晋时期世家大族当权,陶侃为一代名臣而出身于寒门,世家出身的当权者对他多加诬蔑,《晋书》不辨真伪都收录下来。《通鉴》已多予删汰,但亦有删汰不尽者,如云侃“以不豫顾命为恨”(《晋纪》一六)。陶侃为地方长官,与晋明帝也无特殊关系,自然无必要参豫顾命,清王懋竑为陶侃作了正确的辨白(参看《白田草堂存稿》卷四)。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小错而否定大的成果。

《资治通鉴》是一部分量比较大的书,同时也是值得通读的一部书。如何通读这样一部大书?

然而在我看来司马光的思想中也存在聚贤他的思想,是一套严密的等级制度,一套金字塔型的,在他希望这等级制度是不要变动的。这从臣光曰中可以看出。但事与愿违,犯上作乱的事情层出不穷。这从根本上冲击了儒家的体系,我不知怎么办,但儒者有办法。于是一个弥天大谎被创造出来,而一些正直的儒者也信以为真,一起为这个弥天大谎添枝加叶。 这个弥天大谎就是天命。

如果问我得到了什么?我会说是当时的一种君主制度与格局的思考大秦一统天下,在西周封建的基础上立国,当时面临着一组不可解的矛盾:以顺的方法沿袭古制,则不符合新时期社会解构的需求,革新,则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去突破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六国旧民,无论是贵族血统,还是无知愚忠,亦或地缘差异,人们不可能自然而然地立即适应一个全新的社会结构,只能强迫,强迫,就失人心。秦通过足令其丧尽民心的方式完成了由封建制到郡县制的革新,完成了社会进化的需求,实质是为后来的大汉朝做了嫁衣裳。魏收在评论宇文泰的建国时说:“陈涉首事不终,刘季因而创业;贺拔元功夙陨,太祖籍以开基。”这是就个人成就而言,这个道理放大到国家层面,则是汉兴由秦,秦把黑脸都唱了,汉的白脸才好唱。秦法,真有后代传言那么严酷吗?只不过是作为时代矛盾的牺牲品的一个借口,大概不是为大汉的真正大一统背了黑锅?

惠政,有个极其需要避免的要点,也是历来君主们疑神疑鬼得最多的一个方面,那就是下面的人像司马懿那样,把人心都从曹家收买到司马家了。如何避免?老实说,高高在上的位置,自然需要能力足备的人去担当,庸主奸臣,想要不颠覆,真心难。这些事实,告诉我们两个重要的道理,第一是黑脸不好唱,应该优先选择白脸,没得选除外;第二个道理是不怪敌人太狡猾,只怪自己不明智,遗憾的是大概没有几个蠢皇帝会认为自己蠢吧,不独皇帝,可能包括生活中大部分的人,其中可能有我,也可能有你。

道义是个抽象的概念,不如量化成担当。当时若不是赵无恤主动担当,三晋的命运还真不好说,很可能会被智伯各个击破,因为后来的晋阳反击战获胜,偶然的因素不小。段规为韩康子建议的策略是等,等到有人受不了,到时候再看,任章则抛出“将欲取之,必姑与之”的观点,听上去有理,似乎后来的事实也可以反证他做得对,而实际上不然,因为三晋之所以能够反败为胜,一在于赵无恤担当了责任,而智伯自己又粗心大意。智伯若不大意,一味怂的韩、魏,最终一定逃不过如后来六国亡于秦的结局,而六国采取的就是他“将欲取之,必姑与之”的策略,不断用土地贿赂秦国,希望将战火引向他人,自己坐收渔利。只可惜再没有一个赵无恤出来担起责任,而秦又不肯失误。由此可知,道义其实是个必要的概念,没有赵无恤肯担道义,那两家主仆,再聪明,再狡猾,也只是小聪明,被灭的命。

综上所讲资治通鉴有利有弊。以我愚见,我们可以了解上面的一些故事典籍。扩充自我,但不能一味陷于其中。

资治通鉴的读后感 篇2

慎言是一种美德——《资治通鉴》读后感1000字:

小时候我妈跟我说,如果迫不得己,宁可做过分的事儿,也绝不要说过头的话。我一直不理解,总觉得事情带来的结果是既定事实,无法改变,言语只是说说而已,并不起决定作用。

后来长大一些,知道了伤人的语言就像尖刀,说的人风轻云淡,听的人遍体鳞伤。但也只是停留在言语伤人的层面。从来没想到言语会伤害到自己,直到最近读《资治通鉴》,才发现真的有人因为言语不当致命。分享几个例子,很是耐人寻味。

第一个是汉高祖刘邦的宠姬戚夫人。刘邦去世,惠帝即位,吕后做了皇太后,下令将戚夫人幽禁在永巷,舂米做苦役,戚夫人一边舂米一边唱:“儿子为王,母亲为奴,一天到晚舂着米,常与死亡相伴!相隔三千里,谁能告诉你?”吕后听后大怒,不仅毒杀了戚夫人的儿子如意,还砍断了戚夫人的手脚,剜掉眼珠,熏聋耳朵,喝下哑药,扔在厕所里,成为“人彘”。

听起来毛骨悚然,多数人第一反应是吕后太狠,但事情的前因后果很复杂,有空我会单独写一篇文章分析一下吕雉这个颇有争议的历史人物。这里单说戚夫人,如果能像后来汉文帝的母亲薄氏一样内敛低调,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不要乱说话,等多年后吕雉怨气消了,也许儿子如意不会死,自己也未必会到如此惨绝人寰的境地。

第二个是汉灵帝的母亲董太后。汉灵帝死后,董太后和儿媳妇何太后争权,忿忿不平骂儿媳妇:“你现在这么嚣张,还不是依靠你哥何进!我让董将军砍了你哥的头,简直易如反掌!”何太后听了害怕,告诉哥哥何进,何进设计杀了董将军,顺便逼死了董太后。

读到这里我才真正明白我妈的那句话,董太后如果够聪明,过头的话绝对不会说,宫廷内斗,成王败寇,不如直接想办法让董将军先杀了何进,又何必多此一举,说些气话呢?真的是百害而无一利。

写到这,因失言而丧命的还都是女人,免不得有人说,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其实未必,第三个例子是个皇帝,东晋孝武帝司马曜。读后感·这个皇帝并不是昏君,反而在治国理政上颇有建树,是个不错的好皇帝。有一次司马曜和张贵妃喝酒,喝到一半,张贵妃说:“皇上啊,我喝多了,真不能再喝了!”司马曜生气了:“什么?喝一半你不喝了?太扫兴了!你年老色衰,我跟你喝酒是给你面子,我早就想废掉你,另立新妃了!”

这本是一句酒话,张贵妃却当真了,一不做二不休,趁司马曜酒后昏睡之时用被子将其捂死。堂堂皇帝,竟因为酒后失言丧命,实在让人唏嘘!孔子说:“不能与之言而与之言则失言。”意思就是跟错误的人说了错误的话,就是失言。失言的后果很严重,轻则伤人自尊,重则伤己性命。

突然觉得很多事情是相通的,比如最近我在减肥,一直牢记要管住嘴,迈开腿。历史上很多真实的故事也告诉我,做人要少说话多做事。所以我决定,把嘴巴涂上口红美美的就够了,平时尽量少用。慎言,深思,笃行。作者:逄哲

资治通鉴的读后感 篇3

暑假期间,我当真拜读了青少版《资治通鉴》,受益匪浅,让我爱不释手。

《资治通鉴》是北宋闻名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历时十九年编辑的一部规模空前的编年体通史巨著,记载了从战国到五代共1362年的史实。一段段历史情节,如同身临其境,历历在目。然而,让我感触感染最深的是历史教会了我一个为人处事的道理----谦虚。

“韩赵魏三家分晋”的故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智伯一表人才,箭术高明,骑术精湛,身怀特技,无所不通,文笔柔美,思维灵敏,还有意志坚强、勇敢坚决的品质。但他却妄自大,目中无人,当着韩、魏两家说:“汾河、綘河原来可以象晋水沉没赵一样沉没你们两家啊!”结果却是韩赵魏三家联合灭亡了智家。同此可见,做人一定要谦虚谨严,一旦狂妄必将招来杀身之祸。

唐太宗与贞观之治的故事,从另一面告诉了我们,唐太宗贵为皇帝,却能以谦虚的立场,有“海纳百川,有收留乃大”的博大襟怀胸襟,管理国家。他任人为贤,知人善用,广开言路,虚心纳谏,重用魏征,以谦和之心应付他人的劝谏,创造了唐朝初期的太平盛世,他的劳苦功高载入史册,被后人称道。

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提高,这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陈词谰言,却是为人处事的至理名言。从中许多故事可以看出,为人处世谦虚,可以使前路平坦,免去不必要的纷争与忧扰,是人生的聪明。

今年暑假期间,我报名了星乐培训学校的奥数尖子班。由于前几回测试,我都得了满分,所以我有点由由然,骄傲了起来,结果最后几回测试我只得了90分。看到老师在试卷上打的大大的“×”,我懂得了谦虚的重要性。

以史为鉴,面对当今复杂的社会,谦虚依然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怀着一颗谦和的心,在平凡中懂得感恩,对社会的感恩,在恬澹中,不忘对别人的感谢。

资治通鉴的读后感 篇4

《资治通鉴》由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完成。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写起,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征准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

《资治通鉴》里的故事多得数不清,每一个都精彩至极,但我最喜欢的是《陶侃爱惜光阴》。

古今能成大事者,必然是惜时如金,勤奋不懈的,东晋名将陶侃就是一位这样的人物。他曾对人说:“大禹那样的圣人,犹自珍惜寸阴,我们这样的常人,更应珍惜每一分光阴,绝不可以整日闲游烂醉,活着无益于当世,死了不能传名于后代,那样做完全是自暴自弃。”陶侃字土行,父亲本是吴国的杨武将军,死得很早,吴国败亡之后,陶侃由鄱阳移居到庐江,家中生活一直很贫苦。可陶侃爱惜光阴、发奋自强。正因为这样,陶侃受到了当时的名士范逵的抬举,做了江夏太守,后来因为抓住了乱贼王敦,平定广州叛乱有功,被封为柴桑侯,食邑四千户,又做了荆、雍、益、梁州刺吏和征西大将军等职位。

陶侃职位高了,但他并不像当时大多数的官僚一样贪图安逸奢侈的生活而是勤于职守,孜孜不倦。

《资治通鉴》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陶侃从一个出身寒门的小吏,靠着高尚的德操和勤勉的品格,治军四十一年,建立了当时及后人所景仰的功勋,多么令人敬佩啊!我也要学习陶侃那爱惜光阴的品格和努力学习的精神。

资治通鉴的读后感 篇5

我早就听说《资治通鉴》这本书十分有趣,所以我利用寒假剩余的时间,将《资治通鉴》这本书读了一遍。《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三百万字,耗时19年。记载的历史由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西元前403年)写起,一直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西元959年)征淮南,在横跨中国16个朝代,一共1362年的历史中,详近略远,隋唐五代371年,占全书40%,史料价值最高。很明显的他多次着墨在其中的贤明政治时期,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它是中国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史书中有极重要的地位。《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司马光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的通史,按时间先后叙次史事,往往用追叙和终言的手法,说明史事的前因后果,容易使人得到系统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内容以政治、军事的史实为主,借以展示历代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作为历史的借鉴。但书中在叙述历代统治阶级活动的同时,也叙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与斗争。

可是,为什么司马光要写这本书呢?我带着问题来到网上寻找答案,原来宋神宗熙宁年间,司马光强烈反对王安石变法,上疏请求外任。熙宁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台,自此居洛阳十五年,不问政事。这段悠游的岁月司马光主持编撰了294卷300万字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自成书以来,历代帝王将相、文人骚客、各界要人争读不止。点评批注《资治通鉴》的帝王、贤臣、鸿儒及现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学者不胜枚举。除《史记》之外,几乎都不可以和《资治通鉴》媲美。

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与司马迁的《史记》并列为中国史学的.不朽巨著,所谓“史学两司马”。南宋史学家王应麟评价说:“自有书契以来,未有如《通鉴》者。”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评价《通鉴》时说:“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

通过读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有一天,如果我有幸成为能写史书的人,我一定像司马迁一样,用手中的笔,公正地写出事实,讴歌英雄,鞭挞小人。让忠良名垂千古,奸贼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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