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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互联网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通用。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带来的,读作品,可以使我们学到更多知识。读后感主要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

故乡读书笔记 篇1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书笔记 篇2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书笔记 篇3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故乡读书笔记 篇4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读书笔记 篇5

读王开岭的书,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思想也会随着他的文字不断深入,直至心灵的彼岸。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是啊,可与故土一起灰飞烟灭的还有家乡的风土人情、山山水水乃至活生生的“人”。

“乡下人太少了”,沈从文的一声叹息正是良好时代应发出的忏悔。那黑黝黝的脸颊、生满老茧的双手与那一颗颗单纯而炽热的心都上哪儿去了?谁能知道、又有谁敢知道那一座座用“靡靡之音“与盲目闪烁的霓虹灯拼成的”现代化都市“的背后又有多少险恶呢?

初读此书时或许会认为作者单单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忧心,殊不知他更忧虑的是渐渐泯灭的人性与平凡的真善美!

人们的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但请不要用精神食粮来填补物质仓库的贫瘠!若人世间还有一片坚定的呼声在“搬运者们”终会醒悟到精神的空虚才是最坏的结局!

人的改变是悲剧的,而虫子——世间极卑微的生命,却用一声声“唧唧”、“啾啾”构成的永不跑调的生命之歌来赞颂自然、赞颂生命,这难道不应令人类脸红吗?

一个好的时代,我认为是一个有魅力的时代——她有容貌、有气质、有修养。而一个坏的时代,大概是一个邋遢的时代,浑身散发着恶臭。更有甚者,它还对自然指手画脚,俨然一副暴君的模样。而人类正是这个暴君。再不醒悟,自然的起义终将毁灭人类!

光滑的白纸因为王开岭率直的文字而变得凹凸不平,上面写满了忧愤,画满了愤怒的感叹号、迷惘的问号与无奈的省略号??

正如此书封底所言,这本书有着“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纯美的灵魂”。它作为上天的>礼物献给了语文、献给了青春、献给了人间,把人们从万劫不复的深渊中拽了出来,让人们忽又有了前行的勇气。

王开岭,谢谢你!

故乡读书笔记 篇6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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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故乡读书笔记精选


你是否正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难呢?相信作品这本书为很多读者带来了内心深处的触动。我们可以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以下是读后感大全整理的一些与您需要相关的: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读书笔记【篇1】

几周前牟老师 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 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 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 ,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 。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 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 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 ,成功 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读书笔记【篇2】

夏末秋初,最是让人思念的季节,这个季节容易让人变得伤感,但是伤感却不是伤心。伤感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伤心只是一种心情,一种暂时的痛苦。因为感情细腻,因为明白了生活的心酸,所以我们变得伤感,变得忧伤,但是伤感并不是悲观消极,相反它会让我们更热爱生活,更热爱这个忧伤而美丽的世界。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

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

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生活的人是悲伤的人,因为他们明白生活的艰辛,明白生命的可贵,懂得每天买菜做饭的平淡才是真实。因为明白痛苦,因而他们懂得快乐;因为明白艰辛,所以他们懂得知足;因为他们明白可贵,所以他们懂得珍爱。

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我们学会把感恩幻化成蝶,我们就达到了这最后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高度了。

故乡读书笔记【篇3】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篇4】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读书笔记【篇5】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书笔记【篇6】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如何写


如何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读了作品后,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读后感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切入,经过收集并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上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读书笔记【篇1】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读书笔记【篇2】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平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读书笔记【篇3】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读书笔记【篇4】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书笔记【篇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有关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集锦


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您感兴趣吗?我们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要将其精髓转变为自己的知识。 读后感是一次思想碰撞的过程,小编特意为您准备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到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1)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在危难中的忠诚与坚守震撼人心。这个暑假,我读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的主人公男孩比利的愿望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两只浣熊猎犬。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家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一梦想,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两年。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美分,他都努力去做,毫无怨言,从不轻易放弃。苦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终于如愿以偿。我也曾想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却因为父母不认可就轻易地放弃了。可见比利对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多么地坚定、执着,真是一个勇敢而可敬的男孩。

男孩比利拥有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后,与爱犬形影不离,并成功训练了猎犬。他们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朝夕相处,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它们还在一次比赛中赢得了一个金奖杯和银奖杯,抓住了浣熊鬼,同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可惜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子,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小安因为失去老丹也不愿活下去、、、看到这我禁不住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老丹不顾生命保护了自己始终挚爱的小主人,与居高临下的恶狮子同归于尽,而小安在看到挚友离去也一起陪伴走了,这一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比利与两只猎犬之间的深情厚谊,真是震撼人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的中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

它们都能为自己的伙伴奉献自己的生命,天使为它们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愿它们越来越好。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比利的童年是多么地充满了回忆与不舍……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2)

妈妈送给我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不大,厚厚的,封面上一个小男孩抚摸着两只棕色的猎犬,他们的身旁的开满了鲜花,其中还有一种红色的羽毛般的草,特别茂盛。我打开书细细看起来,刚看了个开头,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主人公小男孩比利,他非常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他强烈的恋狗情结和贫穷的家境使他决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赚钱买狗。夏天,他把捕捉来的鱼虾、采摘的'蔬菜、烤熟的玉米卖给钓鱼人,采集浆果卖给开杂货店的爷爷;冬天他用爸爸送给他的三只捕兽夹,捕捉小动物,剥下皮毛卖给皮革商人。就这样,比利靠着顽强的信念,坚韧不拔的毅力,不畏艰辛地劳动着,一美分一美分地积攒着,整整用了两年漫长而艰苦的时间,终于凑够了五十美元,买到了两只梦寐以求的红骨浣熊猎犬。看到这里,我对比利肃然起敬,他和我年龄相仿,却能不依靠任何人的帮助,不怕吃苦不怕受罪,用超出常人的毅力和勇气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是多么了不起啊!我想到了自己,我想要什么都只会向父母开口要,从来没有想过,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如果爸爸妈妈不答应,我还撒娇耍赖,乱发脾气,只有满足我的要求,才破涕为笑。和比利的爱心、勇气、坚忍相比,我的任性、娇气、懦弱是多么可笑和渺小,让我既感慨又羞愧啊……

比利独自进城到车站取回两只猎犬,给它们取了名字,公狗叫老丹,母狗叫小安。比利精心地喂养并训练它们。第一次捕捉浣熊时,老丹和小安把浣熊赶上了一棵巨大的枫树,为了信守与猎犬的约定,比利鼓起勇气,凭着顽强的毅力,一连砍了三天,才把巨树砍倒,捕获了第一只浣熊,也收获了老丹和小安对他的信任。他们形影不离,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冒险而充满乐趣的美好时光,结下了矢志不渝的深厚友情。看到这儿,我更加崇拜比利了,他真是是一个诚实守信、有责任心的人,也感受到诚信是人很重要、很宝贵的品质,只有诚信的人才能获得真诚的友情。当看到勇敢的老丹和机智的小安,与比利配合默契,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时,我既高兴又兴奋,和比利一样为这两条了不起的猎犬而自豪。

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英勇无畏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受重伤不治身亡,情深意重的小安不愿独活,绝食而亡,死在老丹坟墓上。看到这儿,我忍不住潸然泪下,我深切地感受到比利失去两位挚友,心如刀割般的悲痛。我真恨作者威尔逊,为什么把老丹和小安写得如此聪明可爱、英勇无畏、深情忠诚,而当我深深地爱上它们时,却又让它们就这样死去……

故事到了尾声,比利全家要搬去镇上,在去老丹和小安坟墓前告别时,他惊讶地发现,坟墓上竟然长出了漂亮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突然明白,老丹和小安就是带给他快乐和幸福的天使……

我合上书,凝视着书的封面,比利抚摸着老丹和小安,老丹和小安亲昵地看着比利,两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就挺立在他们身边,诉说着这个引人入胜、感人至深的,让我领悟到勇气、毅力、拼搏、责任、友情的故事。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4)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5)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一本书,通过它我领悟到成长的美好与艰辛;有一本书,在它的我引领下我重新忆起甜蜜有酸涩的童年点滴;有一本书,读完后令我热泪盈眶。它所体现的勇敢、拼搏、忠诚、友爱的精神鼓舞激励着我们的前进,它那艰辛酸涩却又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引发着我们的共鸣。它就是文学经典《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我捧起书品读,书中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他的爱犬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迹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他们一起捕获了最为狡猾的浣熊,赢得了奥沙克山区至高的荣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与其有着深厚情谊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前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还有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时光……

家境贫寒的一家人,却积极乐观、其乐融融;其貌不扬的小猎犬却英雄无畏、深情忠诚;小小年纪的比利,却用超长的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并在与猎犬的相处中领悟到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一诺千金的责任和坚定不移的友情。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法抗拒。在阅读时,我被深深打动着,眼泪禁不住的哗哗往下流。

书中的爱犬让我印象深刻,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看的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

一只名叫八公的秋田犬在车站遇见了帕克,随其在他家安顿下来。八公每天都去车站外接他送他,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天帕克又去上班了,从未捡过球的八公竟捡起了球,它可能感受到了什么,一心想挽留帕克,但帕克还是走了。课上他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当天五点八公依然在那里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八公仍然在花坛里等待帕克。许多年以后的冬天,八公在梦中见到了帕克,八公就这样老去,离开了人世。难以置信,一只狗竟用了十年时间去完成一个不会有结果的等待!看完电影,我泪流满面。

十年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只是生命中的几分之一,而对于一条狗来说,那就是一生啊!八公用一生去等待主人,老丹和小安用生命去守护主人,它们心中都只有一个信念——忠诚!

让我们一起为老丹和小安祈祷,愿它们在天堂里永生!

有关孔乙己读书笔记通用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阅读的过程就是大量感触和思考涌现的过程,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有关孔乙己读书笔记通用”,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1)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2)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3)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4)

《孔乙己》这篇文章里,最让我痛恨的乃是那个丁举人。此君属于读书人不假,可他虽也把四书五经研习得滚瓜烂熟(不然怎么考上举人呢?),于里面的仁义道德却未学到多少。同是读书人的孔乙己迫于生计,偷到他家里,被抓了个现行。他没有同情心,不念在寒窗艰难的情分上放了孔乙己也罢,就送官吧,孔乙己并非满脸横肉为非作歹之徒,可能官老爷也不会怎么为难他。

可是不,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可要出口气!于是乎,“先写服辩,后来是打。于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孔乙己就这样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治”成了残疾!

似要说丁举人从来就是这般穷凶极恶可能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不管是生在官宦之家还是穷乡僻壤,读书人若不是走歪门邪道,总要付出相当的努力才能成正果。或许仅仅是几年前,丁举人也是一个寒酸的穷秀才,或是童生,也在咸亨酒家里头四文钱一碗的酒解馋,也想给小掌柜讲讲“茴”字的四种写法,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嘲笑……只不过,他的运气比孔乙己好得多,中了举人。看过《范进中举》的人都知道,在封建科举体制下,中了举人是何等的荣耀啊!说虚的,是光宗耀祖;说实的,是财源大开、鸡犬升天。

为什么举人用敲门砖打开富贵之门后便将一点仁心丢到脑后了呢?这固然与他的个人品质有关,但封建等级制度的“威力”也不容小视。在摇身一变成为“举人老爷”后,丁举人扬眉吐气,对那此还在科考漩涡中挣扎的昔日同道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为什么有呢?既然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功名,那么书中的内容并不重要。“富贵”乃是我命中注定,你们考不上就是考不上。孔乙己在他眼中仅仅是一个盗贼,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

读书人的“摇身一变”,在科举的时代是屡见不鲜。甚至在今天,这种现象仍远未绝灭。令人愤怒的“变异”意味着读书人很多书是白读了,这样的悲剧值得我们深思……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5)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6)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有关活着读书笔记通用


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不可一日无书读。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有关活着读书笔记通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书笔记 篇1

半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情压抑万分,胸口沉闷,张大了嘴却还是觉得出气困难,久久不能恢复如常。文中有三处感触颇深。第一处,当看到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心中愤恨难平,不敢相信这世间竟有那等为巴结领导而草菅人命、藐视生命的无良医生?生命同价,本无贵贱之分,但往往在有些人眼里,县长夫人的生命却重于一个普通人家少年的生命,此刻天使成了魔鬼,救死扶伤的医院成了人间地狱,活着就是忍受!第二处,万喜被吊起的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万喜只闷吼了一声“苦根”,那一声吼,震惊了很多人,万喜是有多少不舍,多少愤恨,多少痛苦……仿佛夹住的不是万喜,是自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即使大张着嘴,也喘不出气来。第三处,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生命真的太过脆弱,没有经历过饥饿的人不会懂,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也不会懂,富贵抱着苦根的尸体,欲哭无泪,怪那一地棉花,怪那没有下的倾盆大雨,最后也只能怪自己,他太愧疚了,最后的一个亲人走了,走的悄无声息。富贵的亲人一个个相继离开,只剩下了孤独的富贵和老黄牛相依为伴,老黄牛也叫富贵,富贵即是黄牛,黄牛即是富贵,黄牛至死都在犁那片田地,富贵至死也在犁他那苦难的生活。记得叔本华说过,奋斗无法消除苦难本身。其实,活着,就是忍受的过程。

活着读书笔记 篇2

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平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篇3

对待社会,我们常说要向前看,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路 遥《人生》

余华先生用极富民俗特色的语言,借福贵之口,向我们讲述了从五十年代到今天,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中国贫苦农民的故事。《活着》是一部现实主义意义上的悲剧,让人读完悲从心来却又无可奈何。浪子回头固然金可换,但是时代巨大的不可抗力让无数的福贵们背负上了不得不去承担的悲苦命运。

活着,活着,人生在世,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但是,活下去又谈何容易?人生的跌宕起伏,从大富大贵的纨绔子弟,到一无所有的乞丐,从趾高气昂的地主少爷,到历经生死流浪在军阀混战中的士兵,从初次看见希望的熹光到再次被现实的黑暗吞噬,渺小如福贵的千万中国贫苦农民,又怎能奈何?那个时代对千千万万的福贵们极尽摧残,以摧枯拉朽之势贪婪地吞噬着他们渺小的生命。

那一片埋葬着老母亲、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的坟茔边,福贵指着旁边的空地嘱咐人说,自己走后就葬在这里。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虽然以小说的手法展现,将人世间生离死别的千万种苦难,离合悲欢的千万种情感都灌输在一个福贵的身上,但是却真实得可怕,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里,中国人的缩影。所有的这些苦难,都是我们的先人曾经经受过的。

我们无法想象那样在战火中摸索着求生活的黑暗日子,我们无法感受到子弹擦身而过、身边血流成河的恐怖,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中疯狂的汹涌的潮流,我们也无法体会诸多悲剧相互叠加而产生的强大的心里压力……或许我们的灵魂早已经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迷失了,我们也许已经忘记,或不再愿意提及那一段黑暗的日子里,无数的“我”是怎样卑微地生存过。

余华作品的价值,就在于他能够看似轻易地唤起人们对历史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我们一边高喊着对生命的热忱,一边沉迷在虚拟的世界中无法自拔,我们一边谴责着对时间的浪费,一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纠缠再三。前几天有位导师说道,真正的大学,就应该是“虚”的学问,谈实用,不如改叫职业技术学院。我觉得他说到了结症所在。

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一代人,是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我们追求虚荣的浮华,追求虚无的享受,追求名与利,追求金钱与物欲。当然你可以轻易的说,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社会就是大染缸,身处其中怎么可能独善其身。但是,我们仍然能够看见许许多多的视名利如粪土,集毕生之所学为的发展献身的人们。我们需要这样的正能量,我们的社会也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学会了将一切事物都赋予标签与价值,我们惯于用金钱去衡量这个世界,华服珍馐,香车美人,豪宅花园,甚至于婚姻,甚至于感情,都一一被明码标价,伦理与道德的地位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浮生若梦,一切过眼云烟。盛极一时却落得百年孤独。叫人不得不感叹人生的无常。

关键在于,我们最终能不能明确自己的内心究竟想要什么,能不能摒弃自己不喜欢的样子,能不能明确自己的定位与价值,能不能真正做到——为自己而活,“为活着而活着”。我无权去评论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但是我可以自由地去选择我想要的人生,去成为我想要成为的人,去经历我想要经历的故事,去完成我想要完成的梦想。

青春,就是用来不断地接受挑战,不断地去尝试,不断地疯狂,不断地失败,不断地站起来的,我不想为名利和循规蹈矩的教条束缚,我要自己的生命能够自由地呼吸,我要自己的生活精彩绝伦。人生不怕有遗憾,但是,只要多年之后回想起自己的青春时,能够无悔这段光辉岁月,便足矣。

我相信,孤身一人在这个冰冷世界中流浪的福贵,他是幸福的,命运的悲剧并不意味着他灵魂的悲剧,他拥有着非凡的经历,拥有着至亲至爱的人最最亲密的回忆,酸甜苦辣,共同调成了人生的一坛酒,在时间的调和中愈来愈浓郁甘醇。

“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独一无二的体味与感受。怎样选择,怎样抉择,便会成就你怎样的人生。活着,为自己而活。

活着读书笔记 篇4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篇5

第一次念完《活着》这本书,我只感觉压抑感充溢了自身的全部内心。另外也感觉余华太过残酷,让小故事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的去世,却惟独剩余主人翁孤单的生活在这个全世界在我得病的那一段生活。因此那本《活着》一不小心一气之下趴在了书堆下边,由于我讨厌于华,反感他的惨忍。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xx年的四月。那就是个灰黑色的四月,在我怀着期待着自身的幸福快乐将来时,一场始料未及的恶梦完全粉碎了我全部的梦。我没有办法接纳那般惨忍的一个客观事实。我认为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身流产了是多少泪。我刚开始自甘堕落,乃至拥有万念惧灰的程度,我深深地体会来到活著的艰苦,活著的痛楚。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何要活著。那几日我觉得的仅有那样的一个难题。因此我刚开始宣泄,刚开始焚烧处理我全部以前喜欢的东西。由于我觉得烧毁以往,烧毁病苦。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色的封面图深深刺激性着我。我留有了这唯一的一本,刚开始再次去感受活著的含意。我总觉得人生道路较大的可悲的莫过地静静的等候着身亡的那一刻,可当我们再读《活着》,.我搞清楚尘世间最痛楚的事就是你眼巴巴看见身旁的一个个家人渐渐地去世,你却束手无策,直至只留有你孤独的一个人!这才算是人生道路较大的可悲。

我不敢想像,假如主人公换为就是我,我能不容易再次存活下来,可是他却仍然友善地看待全球,这类对痛苦的承受力和对全球的开朗心态,我觉得并不是一般人能想像获得的,也也是我所必须的。我的内心遭受了深深地的震撼人心,活著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一围绕全篇的因子要我反躬自省时,我却难以答起。当我们得病的那一刻起,我越来越刚开始狂躁躁动不安,自暴自弃。我刚开始苛刻身边的人,蛮不讲理,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宽容我,义无反顾。在损害深深地我爱的人另外,因为我深深损害了自身。其实我比余华更残酷,我亲自在损害身旁一个个我爱的人。我的病并不是她们导致的,可是我却让她们进退两难。为何我想把自身的'痛楚强加于我爱的人的身上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通用


阅读是获取智慧的源泉,阅读是开启世界的钥匙,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我们会疏忽的地方吗?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1】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2】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3】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是发生在山区的一个家庭的故事,有关打猎也包含了生死的主题。

它主要讲的是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因此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猎人,还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冠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凶狠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出了山狮的魔爪,最后老丹失去生命,深情的小安绝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上。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羊齿草,于是比利深信不疑: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我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这样我就可能有机会去抚摸一下那两只勇猛的猎犬,去看一下他们是如何默契的捕抓浣熊,还要大声的对比利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拥有一坚坚强有耐性的心,你的猎犬是好样的!你也很棒!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周记500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故事。小男孩名叫比利,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是,爸爸说:我们没有钱,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再买。妈妈说:你太小,不能拿猎枪,二十岁才能拿猎枪。比利想:那只有我私自出马了。比利有时候将收集的一些东西卖给他爷爷,有时候把自己制作的熟食卖给钓鱼人,每次钓鱼人都要买,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了两年,终于有了五十美元。两只浣熊猎犬四十美元,然后他又买了一双十美元的鞋,正好花完。为了训练两只猎犬,他找爷爷学了一个本领:布置圈套。过了几天,他终于看到浣熊进了圈套,然后,比利把浣熊皮挂在木头杆上,训练猎犬。又过了两个月,比利参加了捕猎大赛,获得了金奖杯。有一天,比利遭遇恶狮,两只浣熊猎犬帮忙抵抗,却同归于尽,比利把猎犬的尸体埋葬了。几天后,两只猎犬的坟墓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带给比利无尽的怀念和童年回忆。

我觉得两只浣熊猎犬真厉害。它们非常坚持,抓住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不管浣熊鬼的躲避技术多高超,还是会落入两只猎犬的锋利爪掌之中。它们能力超强,竟然小猎犬获得了金奖杯。而且如此英勇,为了保比利,两只猎犬献出了自己珍贵的小生命,打败了邪恶的猛狮。

现在开始,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的神圣书名:《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5】

我看到过许多的书,让我为书里的主角和情节牵肠挂肚,《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让我为猎犬的忠心而敬佩;《妈妈的爱在门后》让我对妈妈无私的爱所触动。而我今天要说说让我更为感动《生命流泪的样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辛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突然的变故让她恐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体会到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欣怡的小姨,先前她对欣怡妈妈呼来喝去、嚣张跋扈、且好吃懒做,可是在妈妈得病的日子里她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为了给妈妈治病而用光了家中积蓄的危难时刻她把自己辛苦积攒的钱全部拿了出来,还把之前像欣怡要的手机也还了回来。这个人虽然在生活中让人厌恶,可是在姐姐生病的关键时刻却让她恍然醒悟,重新认识了生命的脆弱和意义。

让我一起去领悟生命的珍贵,看看自己的家人朋友,如果没有了他们会怎样?会不会有很多很多的后悔和歉意?如果有那么就请你们怀着感激之情,去好好珍惜那份亲情和友谊,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6】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

刚看到书的封面,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在山里寻找浆果。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比利,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读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是,老丹却牺牲了。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最后,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在乡下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回杭州了,它便从它的“小房子”中走出来。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还摇摇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因为,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动物,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7】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课外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讲的是主人公男孩比利和他的两条浣熊犬的故事。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读后感·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8】

七月,透蓝的天空,骄阳似火,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炎炎夏日的一个午后,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地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着读着,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

威尔逊罗尔斯笔下的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养两只浣熊猎犬。可浣熊犬价格昂贵,购买浣熊猎犬对于一贫如洗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非常奢侈的事。比利暗下决心不给生活拮据的爸妈增加负担,他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个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比利吃了很多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才积攒到五十美金买了两只浣熊猎犬,比利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一起翻山越岭捕捉浣熊,还在一次比赛中获得了金奖。就这样,比利和两只浣熊猎犬慢慢地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事物的发展是曲折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比利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奋不顾身,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却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追随老丹而去

后来比利全家要搬迁到城里,在临走前他去老丹与小安的坟前告别,却惊奇地发现坟间长出了一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儿我的内心涌入一股暖流,我想这特别的红色羊齿草一定是两只浣熊犬对小主人的思念与美好的祝福,是换种方式的守护!

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与震撼,我感动于作者朴实细腻的描写,震撼于浣熊和比利之间的深厚情谊。狗是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老丹和小安坟间的红色羊齿草就是最好的答案。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9】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10】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读书,在炎炎的日子,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的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书上一个小男孩抱着两只棕色的小狗,看到这幅画面我已经被它深深的迷住了,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穷孩子比利十岁时就患上了恋狗情结,整天都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没有钱只能爱莫能助,于是,比利学会了自己赚钱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了赚钱他不顾一切,他用铁丝做成铁网捕捉小鱼小虾和自己种蔬菜来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莓丛里穿梭,手脚都磨出了血泡,把果子卖给了,就这样比利的钱一天比一天多,终于,两年后他存够了钱,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佩服,小小的年纪居然有这么顽强的毅力,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男孩比利得到了两只小猎犬,一只叫老丹一只叫小安,比利与它们形影不离,老丹和小安还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和一个金杯,然而在一次捕捉浣熊的狩猎中,忠诚的老丹和小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小主人。

读到最后一页我深有感悟,老丹和小安的忠诚令人敬佩,所以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希望大家能爱护。同时,我也很钦佩比利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心愿,不畏困难,坚持奋斗,直到完成心愿为止,我们也应该要有比利一样的精神。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笔记【篇11】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在危难中的忠诚与坚守震撼人心。这个暑假,我读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的主人公男孩比利的愿望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两只浣熊猎犬。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家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一梦想,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两年。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美分,他都努力去做,毫无怨言,从不轻易放弃。苦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终于如愿以偿。我也曾想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却因为父母不认可就轻易地放弃了。可见比利对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多么地坚定、执着,真是一个勇敢而可敬的男孩。

男孩比利拥有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后,与爱犬形影不离,并成功训练了猎犬。他们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朝夕相处,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它们还在一次比赛中赢得了一个金奖杯和银奖杯,抓住了浣熊鬼,同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可惜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子,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小安因为失去老丹也不愿活下去、、、看到这我禁不住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老丹不顾生命保护了自己始终挚爱的小主人,与居高临下的恶狮子同归于尽,而小安在看到挚友离去也一起陪伴走了,这一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比利与两只猎犬之间的深情厚谊,真是震撼人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的中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

它们都能为自己的伙伴奉献自己的生命,天使为它们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愿它们越来越好。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比利的童年是多么地充满了回忆与不舍……

故乡读书笔记合集


尤其是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书中的情节让我欲罢不能。 没有反思的阅读是无法让我们进步的,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提供了故乡读书笔记,敬请浏览本文内容!

故乡读书笔记【篇1】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书笔记【篇2】

我的故乡有个挺雅的别号——茅儿荡。有谚云:“茅儿荡,茅儿荡,十年就有九年荒。蛤蟆撒尿也成涝,一下大雨水汪汪。”其自然条件之恶劣是可想而知的了。可是,我家的竹园却长得十分繁茂——因为我家地势较高,更因为爷爷的悉心照料。

竹园紧依我家那座西朝东的茅屋背后,里面的竹子高大粗壮,简直像一棵棵小树。我们在几棵竹子间网上绳子,就成了一张不错的吊床。夏日的中午,我们几乎都在这种吊床上度过,而爷爷奶奶他们,则各搬一张宽条凳,在竹荫下消暑解乏。

春天,竹笋破土而出,那鲜嫩的笋子就成了我们的美味。疏笋的工作都是爷爷进行的。在爷爷的精心疏理下,竹园越发显得疏密有致,越发旺盛了。新竹蹿得很快,转眼就超过了屋脊,那曾呵护了嫩竹的竹衣自然也就掉下来。竹衣宽大而柔韧,是做斗笠的绝好材料。“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时节,村里的条条阡陌上,都会移动着一顶顶漂亮的新斗笠,为宁静恬美的乡村平添了一份靓丽。

竹园是爷爷的骄傲。竹子的用处很多。亲戚和乡邻但有用竹子之处,只要和爷爷说一声,爷爷便乐呵呵地提着那把磨得只剩一半宽的砍刀,按来人的要求砍出竹子来。园里的哪根竹子该什么时候派什么用场,爷爷早就心里有谱儿了。在我的记忆中,园里的竹子从未卖过一分钱,它们都成了一个个亲情和乡情的使者。

每有亲朋登门,就着色香味俱全的竹笋炒鸡蛋,听着竹园“沙沙”的乐音,看着窗外婆娑的竹影,闻着竹子的阵阵清香,喝着自酿的竹叶米酒,那是爷爷谈兴最浓的时候。宾主其乐融融地交谈,不时夹着爷爷爽朗的笑声,那是一幅令人心醉的风俗画。它,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田,融入了我的血脉。

爷爷现已过世,茅屋和竹园也早已不复存在。可是,浓浓的乡情和如饴的亲情却始终召唤着我,使我不至走得太远。

故乡读书笔记【篇3】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故乡读书笔记【篇4】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书笔记【篇5】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有关大国崛起读书笔记通用


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国崛起读书笔记”。能够沉浸于一本书,是非常令人放松的一件事,细细品味作者的作品,您一定能从中体会到什么。相信通过读后感的记录方式能够帮助我们好的去回味作品。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大国崛起读书笔记【篇1】

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由于社会的飞速发展,世界格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今天的世界中,成为大国的道路与途径也相应地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那么,在这些和变化中,那一点才是是值得而我们注意的呢?

最重要的一点便是,现在的世界格局,实际上就是在历史上常见的世界性大国的衰落与崛起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历史中并不多见的动荡时期,因为这标志着一个国家的衰落与另一个新的世界性大国的崛起,所以,现在是大国崛起的极佳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世界的整体格局将会发生极大的变化。

在历史上,每个抓住了这个历史机会的国家都在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全世界都有着绝对的实力。比如,这种机会对于葡萄牙和西班牙来说就是大航海时代的到来,由于这两个国家敏锐的抓住了机会,他们便得到了崛起的机会;对于荷兰来说,就是海上贸易的繁荣发展,于是荷兰成为了海上贸易的垄断者;对于英国来说,就是工业化的开始和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到来。英国通过首先工业化,成为了当时在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商业帝国和日不落帝国。这些例子都深刻地告诉我们,只有抓住历史的机遇,才能在新一轮的世界格局洗牌中得到长足的发展与崛起,完成成为世界大国的目标。

从历史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每一次世界格局变化中,都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事物,在不同的时代,这事物也不同,比如在英国的崛起过程中这件事物就是工业发展,这种变幻莫测的事物在大国崛起中极为重要,哪个国家掌握并发展了他,就有成为世界性大国的可能。那么,这种东西在这次的世界巨变中会是什么呢,这还有待现今的世人去好好探究了。

大国崛起读书笔记【篇2】

我读唐晋的《大国崛起》这一本厚重的书,它是以历史的眼光和全球的视野解读5世纪以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这九个世界性大国崛起历史的书籍。书中提到的9个国家的崛起历程,带给人的不仅仅是国家崛起的震撼,更多的是一个国家如何在顺应发展潮流中通过经济的崛起从而实现国家崛起的思考。《大国崛起》浓缩了历史发展的精华,大国崛起也正是把科学、艺术、宗教、战争四种武器运用到淋漓尽致。分公司在全体管理人员中开展"我读书、我思考、我收获"活动,我认真阅读了这本书,感觉收获很大,并引发了诸多思考。

一是重视科学和教育。回顾五百多年来大国发展的历程,思考九个大国崛起的关键因素,其中都离不开重视科学和教育,尤其是德国。德意志民族诞生了黑格尔、康德、马克思、贝多芬、歌德等思想界和艺术界的伟人,而位于柏林的洪堡大学就有29位科学家加冕过诺贝尔奖。

二是选择适合本国特点的发展道路。在于几百年来,西方主要大国的强盛无不是在历史发展的重要关头选择了适合本国特点的发展道路,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经济制度。放眼欧美大国,无论是葡萄牙、西班牙通过海洋冒险成就霸权,抑或荷兰凭借一系列现代金融制度创立商业帝国,还是率先发起工业革命推动自由贸易而成就的大英“日不落”帝国,以及法、德两国的随后兴起等,这些强国的崛起都离不开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所以,国家的强弱、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主要看政治上是否具有进步性。

三是靠实力说话。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不单是丛林准则,亦是政权更迭和历史发展过程的不二法则。大家都了解中国最屈辱的那段近代史,因为闭关锁国,因而闭塞视听,因此夜郎自大,言必称我泱泱大国,岂惧蛮夷倭盗未开化之流?然而,也正是他们口中的蛮夷倭盗未开化的不屑之流,用坚船利炮,轻易就敲开了自诩的所谓泱泱大国的国门,惨遭蹂躏,备受屈辱。

四是学习与创新。无论哪个大国的崛起,没有一个不曾历经过学习与创新这个积淀的过程。大国的崛起,也同时证明了学习与创新是事物发展的永动力。学习不是纯粹的模仿,必须要与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否则,难免会坠入邯郸学步的误区。

《大国崛起》像一面历史宝镜,折射出世界经济文明之光;《大国崛起》以历史的眼光和全球的视野,为我们当下的现代化发展寻找镜鉴;试图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以寻找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为叙述平台;试图在风云四起的历史变迁中,寻找推动我国发展的根本力量。让我们一起聆听历史,一起去寻味这深远的智慧。

大国崛起读书笔记【篇3】

作者:高铁见闻本书详细记录中国高铁崛起故事细节:全景展示中国高铁崛起之路;深度内容独家披露;以故事记录历史,从细节探究真相。全书内容详实,纪录了中国高铁从无到有,再到自主创新、高速发展,最后成为高铁强国的全过程。《大国速度:中国高铁崛起之路》读后感

前段时间去看了《厉害了,我的国》,看到对中国高铁的介绍,当时就想着要找个机会好好的了解一下中国的高铁,因此找了《大国速度》来看。

《大国速度》作者自称高铁见闻君,通过此书讲述了中国高铁从无到有、从有到新的创新发展之路。结合自己的专业有几点感受:

1、对产业有了新的看法:一个优质的产业足以带动一个民族的崛起

近期在进行产业小镇的研究,发现在国外很多产业小镇都是由一个企业带动起来的,比如说德国沃尔夫斯堡由大众汽车而闻名于世,美国的好时小镇因好时巧克力而广为人知,法国的依云小镇因依云水而声名远扬。一个优秀的企业足以带动一个区域的发展,同样一个优质的产业足以带动一个民族的崛起。

高铁作为一个产品,它的形成从产业链上来说,既需要铁轨建设,又需要车辆研发、生产,还需要大量的周边零配件支持;从产业使用上来说,对物流、服务业从很大的带动;从带动效应上来看,降低了区域间的时间成本,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从产业销售来看,对外输出,创造了更大的价值。

所以,作为产业规划从业人员,我一直认为,产业规划是一个非常重要且非常慎重的事情,一个好的产业规划,会改变一个区域的发展。

2、对事情有了新的看法:不要着眼于眼前利益,看事情要长远

看这本书,其实就是在看中国高铁的发展史,而这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在创造历史。在高铁发展阶段,有众多知名学者参与,并因为观念不同,支持的高铁产品不同,产生过很多分歧,因各种原因也让中国高铁走了不少弯路。但事实证明事情从来不是一蹴而就,路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如果自己不能成为推动历史车轮前前进的支持者,那最起码不要成为阻碍者。

同时,任何时候也不要小看自己的作用,因为有可能你正在创造历史。

大国崛起读书笔记【篇4】

《大国崛起》描述了自15世纪开始500年的时间里,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九个国家相继称霸世界,并日益成为超级强国的历程,从政治、经济、思想、宗教、艺术、军事、外交等多个角度分析大国兴衰的成败得失。这些不同篇章的文字和片段留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

放眼位于欧洲伊比利亚半岛西南部的葡萄牙,这论面积还不如中国的一个省份,15世纪时还不到100万的人口的小国,当初仅仅是为了获取香料这个简单的愿望,却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大航海时代。他的成长,如同一艘小船经历了海上的大风大浪,日益看到耸立在海中央明亮的灯塔,最终成为了第一代世界大国。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昌盛并不是以人口、面积来衡量的,葡萄牙所展示的就是他磅礴的勇气和不屈的傲气。他用他磅礴的勇气和不屈的傲气向全世界证明着他们的力量不可小觑。

再观位于欧洲中部的德国,记得普鲁士国王威廉三世曾说过:正是由于穷困,所以要办教育。在这个教育普及的国家中仅柏林洪堡大学就有29位科学家加冕过诺贝尔奖。难怪德军总参谋长毛奇早就自豪的说过:德国的胜利早已在小学生的讲台上决定了!我们从中可知,国家总在不断的发展,而人类短暂的生命永远也无法比拟一个国家漫长的历史,人类渺小的功绩永远也无法比拟一个国家的莫大的荣耀。所以,培育下一代的幼苗是迫在眉睫的任务,人类不断延续,永不熄灭的香火,是世世代代国家的精神传递的骨干,德国正以这一点换来了最终的胜利

在众多国家中,东亚岛国日本尤让我折服,我们暂且撇开他们对中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暂且收起我们对他们敌意的眼光。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我们中国人口中的小日本如今却以他强大的国力堂堂正正的屹立在我们的前头。他曾经和我们的大清帝国一样,资源外流,文化落后,同样惨痛的遭受着西方列强无止境的入侵。然而,面对同样的状况,他们看到中国落后便要挨打的局面,否定了顶礼膜拜所带来的暂时安稳,他们迅速图强振国,维新求变,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成为亚洲第一个摆脱西方列强侵略并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这其中的道理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始终都坚持团结,善于学习的民族创造了今日的辉煌。

看了这部纪录片,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中国近代闭关锁国的政策让我觉得可悲,中国官员天朝上国的迷梦让我觉得可笑,中国腐败无能,欺软怕硬的清政府让我觉得可恨,我终于理解鲁迅心中对落后中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痛感情。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的签定就注定了中国封建王朝千百年的命运。总观12个强国的历史,我不懂当拿破仑为凯旋门垫下第一块基石时是怎样的喜悦,我不懂当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在男尊女卑的环境下昂首挺胸所拥有的勇气,我不懂那时的总统罗斯福带领整个美国走过血肉模糊,充满硝烟的世界大战所付出的艰辛,可我知道,一个国家要崛起必须先唤醒国民的思想意识。德国的教育,日本的虚心,法国的自立,对比中国的闭关锁国、保守落后,显然中国从一开始就注定自己胜败存亡的理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些在我们看似再熟悉不过的语句,经历了漫漫胜衰成败的岁月却始终被尊颂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然而,透过表面华美的现象,我们试者问自己的心灵,这些被世人推崇的精神又究竟实实在在的实施了多少?最终又真真切切的见效了多少?在我们的国度里,这些都不过是一些形式,一些装饰品罢了。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有自强的精神,才有自立的可能,才能赢得其它国家人们的尊敬。中华民族,在很多地方需要学习别国。我们有韧劲,却缺乏思考、也缺乏自省;我们有力量,却缺乏动力,也缺乏勇气。恰似德国在二战后勇于反思和敢于悔过的行为,最终才得到了全世界的原谅与支持,德国总理勃兰特在波兰集中营纪念地长跪忏悔,真实地展示了这样的精神,记录片的解说词相当好:跪下去的是勃兰特,站起来的是德国!这样的总统,才能永垂史册,这样的国家,才能熠熠生辉。那么只有正视历史,直面失败,历史才不会重演,成功才会到来。在务实上,我们做的比起别国也差的很远,搞浮夸,搞假政绩,搞表面繁荣等等无用的行为,根本不能从本质上,从实际上提升我国的国力。所以我们始终只能从面积和人口上说是一个大国,而从实力业绩上讲却不能说是一个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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