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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传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互联网

[热门]最新拿破仑传读后感1000字模板。

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基础营养,是思想的无穷发展,仔细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之后,脑中有了许多新的想法。简单的介绍你所看的书或是课文是什么内容,看后写总体感受,写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请阅读由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最新拿破仑传读后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最新拿破仑传读后感(篇1)

拿破仑早期的这一改变很有现代精神——全球,全人类意识。

拿破仑强烈的自尊心和荣誉感必然生发勇气和智慧,但随着他人生的进展就会发现,拿破仑显然未解开效忠法兰西和光宗耀祖青史留名这一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矛盾。

没能把这一对立统一的矛盾解开处理好,自然会造成他在现实中的思想行动上的矛盾,甚至言行不一致。观者皆大智。这难免让拿破仑逐渐陷入重重地现实矛盾中,以至于最后敌我混杂,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楚了,直至基本上众叛亲离。

称帝以后的拿破仑明显的被自己和追逐名利的人捧杀了。用俗话说就是一个顾头不顾尾,做不到善始善终,基本上就是本质上与自己为敌。靠勇敢和战斗得来的一切最后也是靠勇敢和战斗失去的。

只是这前一个勇敢是平民靠信仰创造成功,后一个勇敢是为了守成——帝业和名誉。守成时的拿破仑已经逐步习惯了代上帝行使权力,或许已经把自己误认为是上帝了,此时他的勇敢更多的是想得到和怕失去,怕丢面子直至怕失败。患得患失的勇敢多少带点怯懦的心理因素。

更何况习惯了*的人很容易忽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个真理,虽然拿破仑做的准备,研究,情报工作看似和以前一样,甚至更好。相信更多的是想到马到功成,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拿破仑就等于胜利,我一个人就相当于10万人。

虽说骄兵必败,但焉知以前的拿破仑不也是这种差不多的心态。或许人心背离也是原因之一,用作者的话讲就是他的战友们都已名利双收,过惯了奢华的生活。也就是说时过境迁,人变了,包括拿破仑自己。更何况此时的拿破仑在前线想着巴黎,在巴黎想着统一整个欧洲……处处是自我牵绊。

称帝后虎头蛇尾是主基调。简单说本质上他已经很难想到,围绕他的不管前方后方,不管是敌我大家都是活人。既使被他打败了,只要不死人家还是活着的。这样自然敌人会越来越多。更何况内部……

最新拿破仑传读后感(篇2)

每当我读起这本艾米尔·路德维希写的《拿破仑传》时,就仿佛自己已置身于那个惊心动魄的年代,我聆听着历史长河的水浪击打岩石的声音,细听着雄鹰划过高空的呼啸、伫立万仞之巅的气魄。他的战争艺术,他的果敢坚毅,他的博学多识,他的传统守旧,他的风流多情,还有他由炮兵少尉荣升至法兰西帝国皇帝直至最后在囚禁地圣赫勒拿岛去世的传奇经历,激起我心中无限的浮想,难以描述。就像歌德所说的:“拿破仑的故事给我的印象,有如圣约翰的启示录。我们总觉得其中必有更多的,却又说不清是什么。”

拿破仑·波拿巴,1785年10月任炮兵少尉。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加入雅各宾俱乐部,成为参加革命活动的少数军官之一。1783年在土伦会战中立功,获准将衔。1795年因在镇压保王党叛乱时表现果断,晋升少将,并被任命为巴黎卫戍司令。1796年统兵到意大利作战,以出色的指挥,并依靠当地的反奥、反封建力量,打败皮埃蒙特和奥地利联军。1788年率军远征埃及。1799年10月返巴黎,发动雾月政变,推翻督政府,组成执政府,任第一执政。1820某某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称拿破仑一世皇帝。此后20某某年间,他指挥了一系列战争,但逐步丧失进步性,转化为侵略性,他不仅要对付欧洲反法联军的大敌,而且遭到被压迫各国人民的反抗。加上后期军事上的失误,遂由胜利走向挫折和失败。1820某某年被第六次反法联军打败,4月退位后被放逐至巴岛。1820某某年重返巴黎,恢复短期统治,史称“百日王朝”。同年6月滑铁卢会战失败后再次退位,1820某某年死于流放地圣赫勒拿岛。

其实书中最打动我的地方,并非是以上拿破仑的传奇经历,而是他头脑中闪烁的思想和智慧,和似乎已深入骨髓的坚毅性格和非凡气质。天才的性格和智慧的交汇处才守注的焦点。

在军事方面,拿破仑展示了他无与伦比的才能。他继承法国资产大革命初期的传统,废除雇佣兵制,代之以征兵制和志愿兵制,广泛地动员和征集农民当兵,建立了一支新型的能征善战的强大的资产阶级。拿破仑在战争指导上,善于集中兵力,敢于以少击多,力求以一两次总决战决定战争的结局;远距离机动迂回,乘敌不意,出奇制胜;采取以纵队和各兵种密切协同相结合的纵深战斗队形,不断加强的突击力;以积极进攻作战为主要的作战类型,审时度势,灵活用兵;对作战指挥有过许多创新,包括在世界上最早组建参谋部等。他的建军思想和作战原则,对资产阶级军事科学的形成和发展有深远影响,但由于阶级的局限性,在军事思想上存在保守主义(后期)和唯意志论,把军事学术看成是天才的产物和统帅灵感的表现。拿破仑晚年口述的战争回忆和有关军事学术的一些见解,被编为《拿破仑文选》。

于是有人认为拿破仑是只会打仗的匹夫,其实不然。像恺撒,腓特列大帝和拿破仑,都只是凭借战场上的胜利而执掌大权;他们的战役对后世的意义越来越小。如今,法萨卢斯战役、罗斯巴战役和奥斯特里茨战役,只在军事院校有其历史意义。上述三位将领要是除了军事指挥才能,别无他长,他们没热身就预赛的经历和马塞纳毫无区别。是政治天才,方使他们卓越超群。政治家才华的最高体现在于:他们影响了世人的命运。如果没有天才的智慧、坚毅的性格,他们真能成为政治家,乃至伟人?

作为伟大的军事家,拿破仑十分体恤他的士兵。他经常与军官们同住谷仓,与掷弹兵们同坐篝火旁。要想让士兵拥护你,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要时刻体察士兵的生活和精神状况,他深知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他的那句名言:“每个士兵的背包里都有一个指挥棒。”看来拿破仑不只停留在关心士兵和平易近人这一层面上,他十分尊重每一个士兵,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说到体恤士兵,我们不得不提到广大民众。作为大革命中的领袖式人物,拿破仑对人民的态度很复杂,一方面它十分关注民众对他的看法和拥护程度,民众中一次小小的骚动都能引起他的注意;另一方面他认为大多数民众是愚昧无知的,应由那些少数有才能的人来统治和管理国家。拿破仑极其在意民众,因为他们能推翻统治者(路易十八已被砍头),但他又鄙视瞧不起这些他认为愚昧的人。当然,对于这种想法拿破仑从不轻易表露,偶有一次对他的亲信提起时,令对方大吃一惊。在拿破仑之前只有贵族王室掌管国家,他们拥有封号、地位、财富,除了最重要的才能。而那些拥有才能和激情的热血青年虽然挣扎地向上爬,最终也只能像《红与黑》中的于连那样被残酷的现实所吞噬;在他之后,只要你骁勇善战经历无数战争的洗礼,就能成为元帅将军,只要你圆滑机智,博学多识,就能成为参议员和大臣——无论地位的高低。拿破仑本人出生在科西嘉一个没落贵族,无钱无势的他在巴黎上学时受到巴黎贵族的嘲笑,谁知他通过努力奋斗最终统治了这个曾嘲笑过他的帝国。在早期,拿破仑的象征着自由和平等,他将资产阶级大革命的自由思想传播到所到之处。

正是由于自身经历和历史背景的原因,在早期统治中拿破仑“唯贤是举”,这个清点衣服如清点士兵般精明的人在军中只擢升有功者,从未委任过任何窝囊废——即使某人系高官之子侄辈,只有有才华的人才能提升,这激起了无数热血青年的激情,他们纷纷追随拿破仑,因此,他的身边有许多有为青年,他霉成了新帝国的新动力。

“贤”,并非意味着忠诚。狡猾毒辣的塔列朗和富歇对拿破仑并不忠诚,但他依然把他们留在身边。为什么呢?虽然这两人对他构成一定威胁,但他们是了解主子的想法的(或许他们在某些方面是相同的)——聪明人的身边应是比他更聪明的人,傻子身边才是比他更傻的人。也许拿破仑是出于这种考虑。

理想在拿破仑的人生画卷中添加了无限色彩,在它的人生交响乐中添加了跳跃的音符。拿破仑曾在写给他父亲的信中说道:“我宁为鸡头,不为牛尾”,此时的他才十四五岁,但他心中已经点燃了要成就一番事业的雄心。当征战欧洲时,老同学布里昂恭维他, 这位总司令轻蔑地笑道:“你别恭维我了,布里昂!如果我今天死去,十个世纪后关于我的记载,在世界史上都不会占到半页的篇幅!”英名永远浮现在他眼前,新规划的幻景永远召唤他,他不知疲倦地驰骋于他伟大功业之路上。他追寻的不是流星的转瞬即逝,他要做黑夜星空中璀璨的明星永远闪耀,其光芒不仅要照耀现在,更要照耀到未来。

拿破仑在追逐理想的路途中感受人生的意义,虽然它只有短短40年,但他像太阳一样辉煌。

从一个科嘉西岛上的没落贵族,到法兰西帝国的皇帝,多么有传奇色彩的经历,是什么使他成功?是他的智慧和坚毅。要想成功就要努力拼搏,没人能帮你。迅猛的狂澜要自己掀起,万仞之巅要自己攀登,千里之行要自己去走,智慧和毅力是实现理想的关键,不要因为愚昧者的意识占上风而气馁,不要因为无资本无权力而放弃,凭智慧和毅力你能在星空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能拥有世界。像拿破仑那样用实力开创未来,将愚昧者和金钱权力抛在身后。我们处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人才正竖家需要的,这给大学生创造了无限机遇。就像资产阶级大革命为拿破仑创造了环境。既然有机遇我们就要用实力去抓住他。

像拿破仑那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心中始终拥有远大的理想,只要理想之火不熄灭,前途就不会毫无希望。因为理想是船舵,指明前进的方向;它是船桨,提供前进的动力。不要吝啬那点时间,让我霉造自己的梦想,让思想驰骋在梦想的草原上,让思想翱翔在梦想的天空中,让思想游弋于梦想的海洋中。理想是鸟儿,她需要飞翔,别囚禁她。

像那拿破仑那样怀着充满激情的理想去奋斗,用自己的才能让你的人生更辉煌。如果我失去前进的动力,我会再次拿起这本书。

最新拿破仑传读后感(篇3)

这个学期,借着国庆节放假,我读了不少好书。在提笔写的时候,我还有些犹豫,该推荐哪本书好呢?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终于决定了下来——好,就推荐《拿破仑》吧!

说到拿破仑,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就是那个滑铁庐惨败的拿破仑嘛!其实,拿破仑被人们长久地记住,不仅仅是因为滑铁庐,而是因为他的战绩和极富戏剧性的一生。

《拿破仑传》这本书不是拿破仑本人的自传,而是一位著名的传记作家通过资料以及民间流传整理出来的——旁观者看到的总比当事人看到的全面,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这本书的内容更加丰富:

拿破仑出生于科西嘉岛,位于法国和意大利的交界处,为了抵挡入侵的法军,拿破仑还曾参过军。可戏剧性的是,他后来却移民到了法国,成为了法国的一名年轻军官。后来,为了反对国王的暴政,他发动了著名的“雾月政变”,一举夺权,成为了法国皇帝。上位后,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他举兵远征,版图最大时覆盖了整个欧洲。不过,由于与英、德两国的交恶,拿破仑在滑铁庐一役中败下阵来,被流放到荒岛上,终了一生。

作者在文中对拿破仑的细致描写,刻画了一个敢想敢干,敢做敢当,勇猛无畏,谋略深远的将军皇帝形象。拿破仑一生征战,经历过大大小小数十次战争,最后却在小小的一场战争中失利,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

这本《拿破仑传》,不仅详细讲述了拿破仑的生平,更让人明白了许多道理。希望大家都来读读这本书,也许会有更深层次的对人生的感悟。

最新拿破仑传读后感(篇4)

拿破仑刚开始一直都没有得到任用,终于有一天,他等到了被赏识的机会,用自己的军事知识和敏锐的观察力和坚决的判断力,抓住每一个战机,取得了60是多场战争的胜利。

然而,在胜利的背后,他有一个能克敌制胜的法宝——精彩演讲。他每每都能唤醒低落的士气,唤醒后,筋疲力尽的法军如同一只只毫无束缚的野兽,冲锋在阵前毫无畏惧。比如在意大利战争时,他到达米兰后,对士兵们说:“士兵们,你们像一股湍急的溪流,从亚平宁山脉直冲而下……现在米兰是你们的了……我们是所有民族的朋友,那些布鲁图、西庇阿及其他伟人的后裔尤其是我们的朋友。重建古罗马的朱庇特神殿,在那里竖起英雄们的雕像,唤醒因遭奴役而昏睡了数百年的罗马民族——这就是你们胜利果实,后世将对此惊叹不已!你们给这个欧洲最美丽的国家带来了全新的面貌,这是你们不朽的荣誉……等你们回到家乡,同胞们会指着你们说:瞧,他参加过解放意大利的战争!”

一个能统率千军万马的人,一般都是演讲高手,他总能用文字或口头表达的方式唤起时代的灵魂。

最新拿破仑传读后感(篇5)

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位爱国之子,因为拿破仑的故国科西嘉曾遭遇过法国打败过,所以拿破仑暗暗发誓:我要从统治者那里,学会一切;总有一天,我要用这些东西来“回报”他们,拿破仑从小就想着要让自己的故国重新得到自由。不仅如此,拿破仑还拿出了行动来真的给故国夺得了自由。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拿破仑是十分的爱自己的故国的。

而我最最最欣赏拿破仑的就是他很会把握机会这一点。拿破仑在自己走向辉煌路途中一次失败后,拿破仑一直在等待机会,奋斗累积,好紧紧的抓住机会,让机会没有丝毫的余地可以溜走。拿破仑知道,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有时一生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的把握,让自己的光芒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

所以拿破仑的志向和不怕困难还有会把握机会,才造就了拿破仑的辉煌时期。但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我对拿破仑的故事印象颇深,他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表达的,拿破仑这个人物,很难让我用言语对其进行评价。

最新拿破仑传读后感(篇6)

本着无所谓的心境,我随意翻开了这本书《拿破仑传》,但没想到的是到书的末尾,我的眼泪竟随着拿破仑的痛苦去世而落下了,不知不觉地原先我早已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脾气暴躁,身材矮小却有着卓越领导才能的皇帝!

很难想象一个战败退位的人在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后还能东山再起!然而拿破仑就是这样一个有魄力有强大号召力的人物。平静地签下《枫丹白露条约》,第一次退位后,拿破仑呆在了厄尔巴岛,大家都以为他会就此消沉时,他偏偏一反常道,耐心看似满足地在这个小地方做起了小小统治者,谁也没想到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正如他所说:“我生来就是为工作的,无所事事是对我最残酷的刑罚。”最终时机一旦到来,拿破仑带着他的军队席卷而来。那些士兵看到昔日的将军回来了,都不由自主地加入了他的团队…读到这,我不禁深深地被拿破仑那与身俱来的王者气质震撼了,天之骄子毫不夸张啊!其实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明白直到此刻法国人民都一向认为拿破仑是民族英雄,崇拜他,但如果只是一个残暴不仁的君主即使他在欧洲战场上称王称霸,恐怕也不会受到人民的爱戴。而事实是他确实真真切切地爱着他的人民!他对士兵是关怀的,虽然他为了胜利不惜提前征兵导致民怨,更在之后的战斗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无可否认正是他非凡的军事才能以及在战斗中时刻站在第一线,不怕牺牲不怕流血与士兵互相鼓励的大无畏精神才使得他退位后再次回来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

即使是最终临死时,拿破仑留下遗嘱:“我嘱咐我的儿子,千万不要忘记,他生为法兰西皇太子,决不能成为压迫欧洲人民的执政者手中的工具,也永远不要以任何方式对抗和损害法兰西。他应当牢记我的座有铭:一切为了法国人民。”不仅仅如此,他还把他的两亿法郎财产分成两半,一半留给从1792年到1815年间曾在他旗帜下战斗过的军官,另一半则捐给1814年和1815年遭受入侵的法国各省市。“这样的一个人你能说他不爱国,不爱人民吗。

拿破仑的一生,都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上,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比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还要多,其中有许多战役在战争史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直到如今,拿破仑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仍被作为教材在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广为传播。在政治上,他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曾这样总结自我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终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而这些,都不是我所最关心的,因为,最触动于我的却是其在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或是他那进取进取的心态;还有那不知疲倦,永不懈怠的精力;那非凡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总而言之,他那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我明白拿破仑带给法国人民的不仅仅是胜利的辉煌,无尽的荣耀,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伤害了很多无辜的百姓,他虽然期望过带来和平但他的归来实际上带来的是刀和剑,法国人民再次陷入了战争的混乱和痛苦中,但比起这些人们明显更憎恨路易十八强制性地妄图回复波旁王朝。无论如何这两者都不是人们期望看到的。可是拿破仑的归来已触犯了条约,第七次反法同盟的盟约国又一次聚在了一齐,要把拿破仑逼向绝境,他们是恐惧的,因为这个被他们称为”科西嘉怪物“的拿破仑创造了太多得意外和奇迹。如果这真的是命的话,我想拿破仑也无话可说了,最终的结局我们都已经明白,但根据历史的描述这位叱咤风云的将军兼皇帝的失败只是因为一个愚蠢头脑发热的将领内伊!如果内伊听从拿破仑的命令,拿破仑怎会落得如斯下场,历史或许会改写,然而没有或许了……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岛上一个模糊的身影在不断歇斯底里地呐喊;”海岛阴森恐怖,令人毛骨悚然,我们像被关在监狱里。我们应当大声疾呼,进行控诉。“可是没有人理会他,那是拿破仑啊,我的心很难受,为这个天才军事家而感到难过!我不明白我有这样的感受是对是错,但这一刻我只想遵从于我的心!我时不时地在想,如果内伊及时赶到了战场,如果滑铁卢一战拿破仑胜利了,那该是一番怎样样的景象啊,起码法国无须一个大腹便便的追求奢侈享乐的君主路易十八来掌控!又或许即使这一战胜利了将来的某此战役拿破仑会输得比这次更惨更彻底,因为我们明白拿破仑是个天生的战斗者,他不会甘于平静地生活,他与军队与士兵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在出战前那极富感情地演讲,台下是士兵们斗志昂扬的样貌…

拿破仑战败了,在圣赫勒拿岛孤独寂寞地死去了,但他在法国人民心中是永存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那战无不胜的军队曾给法国带来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在我心里,拿破仑也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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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其实内心对于生活的感悟越来越多。是时候将自己读书时的心得感悟写成读后感了,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的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你不妨看看最新合欢树读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最新合欢树读后感 篇1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文章可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作文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

《茶馆》的创作意图是十分清楚的,它通过“裕泰”的茶馆陈设由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开始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出现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压抑的气氛。第二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暗示着茶馆在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张越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了第三幕,不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表明了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显然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妈妈会告诉我,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读《十一只天鹅》时,妈妈又会告诉我,小女孩很爱他的哥哥,爱是会创造奇迹,读《丑小鸭》时,妈妈告诉我要拥有梦想,永不放弃……就这样,《安徒生童话》伴我度过了童年。

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希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希望给“合欢树”赋予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合欢树》是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最新合欢树读后感 篇2

这些年,我已读了不少喜欢的的作品了,也了解了不少的作家了,心灵也丰富了许多。感觉自己的气质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了,正如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那些众多的文字中,我最喜欢的当是史铁生的文字了。他的文字对我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有一种强烈的共鸣感。他的文字是灵魂的舞蹈,是心灵的飞舞。每次读他的作品,心中便泛起一阵阵涟漪,有时是波涛汹涌。读他的文字总会2触动我的心弦,总会引起震颤,有时会弹奏出一曲绚妙的心灵之舞。读完他的文字总会有一种韵味无穷的感觉。文字在他笔下便有了灵魂与情感,有了生命与力量。读他的文字叫品读,感受他的文字是在感受人生,他的文字不止是文字,而是生命的舞蹈。他的文字我几乎全部读过了,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随笔或是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地令我喜爱,总会给我带来有一些触动。就拿他其中的一篇《合欢树》来说吧。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我记得当时我是在上课的时候看的,那些日由于感情的失败心理忽然失望与伤心,觉得有太多的东西不可把握与不可信,总是那么地忧伤,那么冷淡地走在校园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感叹人生,人生中到底有哪些真,哪些可靠?哪些珍贵,哪些应该铭记?爱情的路该怎么走?人生的路又该怎么走?思绪,感触,如水流淌,如蝶飞舞。

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肆意地流了,情不自禁地流了,心中的某种情愫被瞬间激发,瞬间感动了,那种是感动那么地深刻,流过泪之后,我发现我已从阴霾中走出来了。我对自己说,没有爱情,我依然要好好过,依然要坚信自己的路,说的那么地坚定,坚定如铁。生活不止有爱情,爱情不是全部,还有那么浓厚的亲情,那么深的父爱与母爱,还有珍贵的友谊,不止于此,还有那么有意义的事要去做,还有那么多人的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积极生活。活着就是一种美好,我对着天空脱口而出。天空好蓝,好蓝。

最新合欢树读后感 篇3

《合欢树》是史铁生怀念母亲的一篇散文。文章用平淡的语调按时间顺序分别描述了作者十岁那年自己作文获奖引发的一件事情,20岁母亲为他治病和鼓励他写小说的事,以及30岁后对母亲的那种压抑,在心里让自己悲痛又愧疚的思念。

《合欢树》一文,是一片怀念散文,也是一首颂扬母爱的抒情乐章。这篇以作者亲身经历而写就的散文,在向人们袒露这一秘密的同时,深情地抒写了作者对于亡母的悼念与愧疚之情。歌颂母亲的伟大,与母爱的无私。

在这片怀念亡母的散文中,找不出一句对母亲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无论她在生前还是在她逝后,作者以一种平实、简约、淡泊、洗炼的笔调,甚至颇有惜墨如金的况味。在追求母亲生前和逝后的几件事中,抒发了对亡母的缅怀与忏悔互相交织的深厚而又复杂的情感。对于这些往事和流水华年的追忆,构成了重心所在。

《合欢树》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深切思念,赞颂了母爱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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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林语堂苏东坡(篇1)

看月黑风高,读“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苏轼出生在了眉州的眉山,父亲苏洵和母亲程氏对苏轼和弟弟苏辙关爱有加,苏轼18岁时与15岁的王弗小姐成为了夫妻,一家人进京赶考。考中进士,后苏轼的母亲病故。再次进京,苏轼被任命为校书郎,却不得不与弟弟分别。熙宁四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却引来了王安石的愤怒。被逼无奈的苏轼请求出京任职,也因此来到了他的“第二故乡”杭州。后被朝廷小人抓住他的文章不放,以“讽刺政府”,“背叛皇室”的名义将苏轼关进了大牢(文字狱)……但这都不能打垮苏轼。出狱之后,苏轼奉诏赴汝州就任。晚年的苏轼被贬到偏远的“南荒之地”,最终死在回程的船上,结束了他满怀豪情壮志的一生。

“灾难舛途没有愚钝他对生命灵慧的感悟,艰难困苦不曾消磨他对生活敏锐的洞察”苏轼的才干与智慧并非任何人可以媲美,手下的妙笔生花婉转出“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的曼妙,口中的美酒流淌激荡出“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壮,又或是在月明当空,微风轻拂脸颊时,转身从容地叹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苏东坡的乐观是一门学问,但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学会他那种出神入化的豁达。当他面对一次次的诬陷一次次的栽赃一次次的被贬时,你何曾看到过他脸上闪现过一丝地悲痛或愤怒呢?苏轼这位奇人上可进谏忠言,下可农耕为生。即使在花甲之年被贬到了偏远的海南岛,他也依旧保持着刘禹锡“陋室不陋”的乐观心态以及孩童般的天真。东坡肉,生蚝……这些美味的食物不也是他为生活增添的一点光彩吗?

林语堂先生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善良的苏东坡也好,耿直的苏轼也罢,这位名副其实的“诗神”都做到了“不以一身祸福,易其忧国之心,千载之下,生气凛然”,为后人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标杆!

望江山如画,品“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姜佳祺)

读后感林语堂苏东坡(篇2)

之所以读这本书,一是因为想学习人物传记的写作方法,二是因为作者是林语堂,是一生三次被提名诺贝尔奖的《京华烟云》的作者。我想文学大师写出来的人物传记必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的。

作者通过四部分来展现苏东坡的一生,第一卷:童年和青年;第二卷:壮年;第三卷:老练;第四卷:流放岁月。每一卷中按主要事件节点来分不同的章节描述,大的时间线里有时候会打乱年份的顺序,稍觉混乱,但是整个框架是清晰的。因为这本书是以英文写成再翻译回中文,所以可能会有些偏差,有的词语并不能完全表达作者的本意。

总的来说林先生文采飞扬、文笔优美,想像力丰富,在结合了大量史料的基础上更丰富了事件的细节,把人物刻画得立体、生动,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苏东坡就是他脑中的形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伽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癖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可是这些也许还不足以勾绘出苏东坡的全貌。”当然作者也对王安石变法存在偏见,其实变法的初衷是好的,为增强国力,也是想要减轻农民负担,只是在执行过程出现了偏差。我们需要全面地看待问题。

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于苏东坡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脑子里仅有的那几首诗中:“大江东云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大气磅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深情款款;”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迷茫惆怅;”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恣意豁达。而对于他人人的经历、这些诗词的由来却知之甚少。读过这本传记后,了解到苏东坡少年时的才华横溢,书中评价他十几岁时已经是”雏凤清于老凤声“才气已经超过自己的父亲苏洵。二十一岁时中进士,盛名于天下。之后走上仕途,但因生性耿直、不畏权势、处处为民着想,所以在王安石变法时针对变法中出现的一些过激的作法,极力上书陈词表明立场,也因此得罪了当权派,而政治上的争斗从来是不会停止的,他如一棵无法决定自己命运的小草,在历史的洪流中漂泊,时而得势时而又被打压。但凡他改变一下自己的处事风格,命运或许就有很大的改变,像弟弟苏辙一样少受许多迫害与苦难,但性格是注定无法改变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遇有不如意之事,便如蝇在食,吐之方快“。一生中数次被流放,可能是被流放次数最多,流放得最远的官员了。反过来想也正是因为有这些经历,才能激起他丰富细腻的感受,才能写出如此多风格迥异的作品。

1060年苏轼于福昌县开始起仕途的起点,任福昌主薄,1065年,苏轼入开封府判登闻鼓院,一年后苏洵去世,丁忧三年。1071年,苏轼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同而自请出京,任杭州通判,时间为三年。1074年,苏轼升任密州(今登州)知州,第一次成为地方主官,不仅政绩斐然,还在密州留下了《江城子·密州出猎》、《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等篇章。1077年,苏轼改知徐州,任知州两年。1079年,苏轼到湖州任知州,到任后不久“乌台诗案”爆发,上任不到三个月就被下狱,1079年底苏轼被贬黄州任团练副使,这是苏轼仕途及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在黄州(今湖北黄冈)苏轼极度苦闷,留下了《赤壁赋》、《后赤壁赋》和《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名篇。1084年,苏轼离开黄州,奉召赴汝州但并未就任,1085年改知登州(今山东蓬莱),但仅四个月就再还开封。1089年,苏轼再次自请出京,以龙图阁学士任杭州知州,第二次到杭州为官。这一次,苏轼在杭州疏浚西湖,设立三塔,建设苏堤,留下了深深的足迹。1091年,苏轼再次被召回朝,但不久就又被贬出京,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涯。1091年,苏轼任颍州(今安徽阜阳)知州,1092年改任扬州知州,不到一年又被召为兵部尚书,1093年9月又出知定州,1094年被贬英州(今广东英德),还未到任又降一级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安置惠州(今广东),苏轼终于被贬的远赴岭南。1097年,苏轼又被贬为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昌化军即今海南儋州。苏轼将儋州视为第二故乡,在此留下了“我本儋耳人,寄生西蜀州”的诗句,苏轼在儋州共三年时间,将人文与教化撒播到了海南,在他的教导下,海南出现了第一位进士。1100年,时年六十五岁的苏轼携家眷再次返回神州大陆,先为廉州(今广西合浦)安置,仅两个月又改任舒州团练使、永州安置,未到任即遇大赦为朝奉郎,1101年于北归途中去世。(这一节是网上找到的资料,读传记的时候因翻译问题有的节点不太清晰)总之,这是跌宕起伏的一生,也是灿烂辉煌的一生。苏东坡的学识名满天下,学生也满天下。

在本书的原序言中,作者首先表明了自己对苏东坡的喜爱,为他写传记没有特别的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像苏东坡这样富有创造力,这样刚正不阿,这样放任不羁,这样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有他的作品摆在书架上,就令人觉得有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具有蛇的智慧,兼有鸽子的温柔敦厚”“若一说到苏东坡,在中国总会引起人亲切敬佩的微笑,也许这话最能概括苏东坡的一切了。”我想,写传记首先要因为对这个人物有热爱之情,这样才能有兴趣去全面地了解他,同时也要有客观的评价,不能全部以自己的感情来做评判,要公正、合理、尊重事实。

喜欢一个人可以与他的作品共情,林先生说能“从他的笔端能听到人类情感之弦的振动,有喜悦有愉快,有梦幻的觉醒,有顺从的忍受“,你是不是也能从XZ的歌中感受到他情感之弦的振动呢?有怦然心动,有怅然若失,有相互拉扯,有会心一笑,有炽热、有平静、有得到、有满足。(徐来)

读后感林语堂苏东坡(篇3)

《苏东坡传》是林语堂先生众多作品中其中一篇,我自认为是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作品,而他的所有的作品都是需要我们细细品味的,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其中的精华。就如同一壶好茶,需要我们坐下来好好的去品尝,才能读出其人生的哲理,如同一瓶好酒,甘甜纯美,让人留连忘返。一直都知道苏东坡是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就像他所写的诗一样的豪迈、大气凛然。当然我也是非常的喜欢他。

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林语堂

苏东坡为北宋豪放派词人乃是当之无愧,也开创出宋词另一番天地。

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中曾说:“我们未尝不可说,苏东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明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伽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癖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

而在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可谓是几千年来才一出的奇人,他曾这样评价过文坛的巨子:“李白,一个文坛上的流星,再刹那之间壮观惊人的闪耀之后,而自行燃烧消灭,正与雪莱,拜伦相似。杜甫则酷似弥尔顿,既是虔敬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学富而文工,以古朴之笔墨,写丰厚之情思。苏东坡则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他心态乐观,亲自经历五朝,但是他只求独行其是,一切付之悠悠,所以,苏东坡过得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虽然他业已逝世,但是每次听到他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眼前便浮现出,年近半百的他站在赤壁矶头,望着滚滚东去的江水,心中有志却无法实现的无奈而又感伤的情形。每当想起“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又好似看见,他站在亡妻的墓前,内心凄婉哀伤的样子。明明从未遇见,他却在我们的心中逐渐丰满、明朗了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活着的人。

无疑的,苏轼的一生是光辉璀璨的,他的人生旅程和他的诗作书画一样是值得我们后人细细体味的。无论是作为一名大宋帝国的臣子,还是一位举世闻名的才子,他都当之无愧的在华夏大地的群英中占据一个极为重要的地位。林语堂先生的这本书尽管融入了他自己对于苏东坡的看法,但我想,正如他的那句“思想的快乐才是万古不朽的”正是我们对于苏东坡这位千年才子的贴切概括。

他曾被流放岭南和两度曾被人迫害,他被流放时候,是不寂寞的,我们是可以想象的,所有临近的官员都在利用此机会来与他结交。而书中的苏东坡具有双重的性格,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他虽然屡遭挫折和磨难,但是他被锉到并不会就此沉沦下去,而是以一种超凡脱俗的风姿和举世罕有的才华去追逐着他认为无以伦比的美好事物,一是自然,就是山水田林之类的事物;二是艺术,诗词书画类的;三呢则是他的爱情,四是瑜伽烹饪之类的。

苏东坡,一个值得我们回忆的人。苏东坡坚执的性格正如暴风雨中的海燕,暴风雨越是猛烈,他就越是要激越地怒吼,高傲地飞翔。我敬仰苏东坡,虽然我尚未完全读懂他的诗,读懂他的人,但我依然从心里对他怀有无比的尊重,只因为他那万古不朽的人格之伟大可是他的“浩然之气”依然在山河间久久回响。

总之,我认为苏东坡是感情丰富的,无疑他也是苏东坡也是幸福。

读后感林语堂苏东坡(篇4)

20世纪四大传记(梁启超的《李鸿章传》,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吴晗的《朱元璋传》以及林语堂的《苏东坡传》),读来风格各异,但最酣畅淋漓的莫过于《苏东坡传》。我一直觉得,虽然远隔千年,在文人气质上,林语堂与苏东坡的同声相求,却丝毫不因时光的阻隔而淡去。中华文化传承的穿透力,由此可见一斑。

我对苏东坡的偏爱,是从读他的作品开始的,豪放如《念奴娇赤壁怀古》,深情如《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豁达如《赤壁赋》,闲雅如《记承天寺夜游》……从文字而想见其为人,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苏东坡的文学造诣固然是惊采绝艳,但在泱泱五千年的历史里,才华洋溢的不知其几。司马迁的史书为无韵之离骚,曹操的诗古直悲凉,江淹的赋文错彩镂金,柳永的词缠绵绻缱……然而苏东坡,唯有苏东坡,才让我在欣赏其才华之外,产生感情上的依附。

苏东坡的一生,起伏跌宕,几经沉浮。他少年得志,鲜衣怒马,文章遍行天下,上至九五之尊宋仁宗,朝堂领袖欧阳修,下至庶民,对他无一不欣赏推崇,爱护有加;他为政一方,造福一地,千年之后,杭州的苏堤,仍在见证和诉说着对苏东坡的留恋。向太后当政期间,他得到重用,位居龙图阁大学士,奔走于四方,纾解新政给百姓带来的疾苦。

然而政坛多风雨,如果说王安石的改革派与苏东坡之间的分歧,仅仅是政见之不同,那么王安石之后,所谓“改革派”的章停之流,对待异己者的迫害,已经远远超出王安石的“流放”,他们捏造莫须有的罪名,制造“乌台诗案”,更甚者,将元佑年间复被启用的以苏东坡为首的一批官员,污蔑为国之妖孽,将他们的姓名,镌刻在碑石上,欲将他们生生世世,钉在“耻辱”柱上,是为“元佑党人碑”也。其后苏东坡被一贬再贬,从岭南的惠州,到化外之地的海南,都留下了他年迈而疲惫的身躯。

无论是荣居高位,还是落魄南荒,苏东坡给后人的印象,或潇洒出尘,或安静自守,或童趣未泯。即使是低潮期,当他冥想过去,也就是“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甚至在海南时,居无安身之处,病无可医之药,他仍保持着“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的气魄。短短的六十多年,荣耀时不盛气凌人,艰辛时没有卑躬屈膝,怨天尤人。我对他的情感上的依附,正是来自于精神上的击节和共鸣。

总结而言,苏东坡的气质,有儒家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者无惧,有道家任真自然、骋目游怀的顺从天道,还有佛家“和光同尘,与俗俯仰”的自得。这是文人的理想状态,然而能够真正身体力行者,几千年来,又能有几人?

书的作者林语堂,也是我一直非常喜爱的作家之一。他在《京华烟云》里塑造的姚思安和姚木兰这对父女,也是中华文化中道家思想的践行者。在传记中,林语堂对苏东坡给予了无上的赞誉。作为一个喜欢苏东坡的读者,读到这样的书,自然如遇知己。不过也正是由于他对苏东坡的欣赏,所以对当时另一位政治名人王安石,书中散发出强烈的厌恶感。甚至将一篇攻击王安石的伪作《辩奸论》算在苏东坡的父亲苏辙身上,连王安石的怪癖性格,也都成了他做作以博取名声的罪名。我对王安石的认识是模糊不清的。但对于改革者,无论其最终结果如何,我都认为,至少他是时代的勇者。

读后感林语堂苏东坡(篇5)

东坡是个掉落人间的小太阳。他虽不积存一文钱,但自己却觉得富比王侯。他说: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他不是空谈,他走遍了全中国各种荒凉的地方,见惯了世态冷暖后,还是这个苏东坡。

他是传奇。生前,诗文落笔辄为人所传诵,是时朝廷禁止,赏钱增至八十万。禁愈严而传愈多。生后,徽宗相信苏东坡的灵魂在玉皇大帝驾前为文曲星,皇家下令搜集苏东坡的手稿,悬价每一篇赏制钱五万文。时人制墨谎称东坡之名,竟能发财。东坡题扇,扇子竟然大麦。为什么呢?尤其是现在偶像娱乐化,偶像稀缺的年代,令人觉得匪夷所思。

他勤奋好学。他的读书方式是将一本书逐字抄写,后来写文章旁征博引,甚至故意编造典故,竟然有人信以为真。

他是百姓之友,因为他与各行各业都有来往,帝王、诗人、公卿、隐士、药师、酒馆主人、不识字的农妇。他的至交是诗僧、无名的道士,还有比他更贫穷的人。他也喜爱官宦的荣耀,可是每当他混迹人群之中而无人认识他时,他却最为快乐。他替百姓说话,他说眉州之民难治,非难治也,州官不知如何治之耳。他说:盖有公为奸慝,神不敢于彼示其威灵,而乃加怒于一卒,无乃不可乎?

他至情至性。子由很穷,住的房子又小又矮。东坡常常对弟弟的高大取笑,他写了两句:常时低头诵经史,忽然欠伸屋打头。东坡一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不能和弟弟长久欢聚,不能和家人固定一个居所。

他执着不妥协。为死人写墓志铭是当时文人极难避免之社交应酬。在这一方面,苏东坡自己应有极严格的规定,而且确实做到了。他绝不写一篇此种文章,即使王公贵人相求,也是不写。在他一生之中,他只写了七篇墓志铭,皆有特别的理由,他的确有话要说才写的。

读后感林语堂苏东坡(篇6)

似乎世人对苏东坡的评价中,出现次数最多的词汇莫过于旷达。很多人认为苏东坡是为舞文弄墨而生的。然而,究竟是苏东坡的这种旷达天性造就了他独特洒脱的文风,还是他无与伦比的文学才能以及他对文学的热爱塑造了他旷达的价值观人生观?

苏东坡无时无刻不在进行文学创作,快乐时,悲伤时;在温馨的家庭生活中,在颠簸险阻的路途中;意气风发时,遭遇贬谪时大部分文字茂盛而充满生机,然而小部分则是忧郁的,带有一丝凄凉。事实上,写作是一种非常好的精神宣泄方式,无论针对怎样的情感。快乐的事被记录下来,变成美好的记忆;痛苦的事被记录下来,再次翻阅的时候,就觉得也没有什么了。苏东坡能给世人留下如此旷达如此乐天派如此会享受生活的形象,跟他创作的习惯是分不开的,可以说,文学才能与对文学的热爱造就了他被传诵千古的人生。

孟子说:五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的文章的确就总有那么一种浩然之气。个人的性格总是会造就不同的文风,巴尔扎克的文章就总是诙谐浪漫;屠格涅夫的文字大多就是灰白色调的。东坡亦是如此,旷达的性格造就出一手潇洒。欣赏东坡的文字,总能感到人与自然的那种和谐统一,万物间那种微妙的联系。置身于尘世间,一切悲喜又算是什么呢?

谈完了苏东坡个人的问题,该谈谈他与我们的联系了。我们中也许几乎没有人需要承受东坡所承受过的那些痛苦最有才华的人遭受最大的屈辱,然而为何东坡能坦然地面对生活,而我们中的许多还在叫苦不迭呢?

对与这个问题,就能把文章开头提出的两个话题与这个现实问题融合到一起去了。为什么东坡能拥有旷达的人生?因为他有信仰,有寄托,只不过他更多地是将灵魂寄托给了文学。人在困苦的时候总需要排解,能用文字排解自己的忧愁,实在是高明之举。苏东坡有个非常有名的段子,说是与一群客人一同乘船时遇上了大风浪,所有人都惊恐不已,唯有东坡镇定自若地在那里习字练文。别人问他原因,他只是说,反正现在生死不能有自己左右,那么为何不静下心来弄弄文呢?由此我们可见文学这个寄托帮助东坡超越生死,达到一种超脱的境界。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事实上,也许世上再无苏东坡。然而我们也可以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依托。对于东坡来说,习字、文学创作、为百姓操劳是他的天职,是他最热爱的事业,因此他无论在何方,对于这几项都是乐此不疲的。人们成天说要做自己喜欢的事,然而真正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又有几人呢?剩下的不外乎是两种,不知该做什么的,与做了自以为喜欢的事的人。第一种总是被称为没有目标,第二种则称之堕落。事实上,也许是这个世道导致我们无法再拥有苏东坡,若是苏东坡在当下,一定会被认定为不求上进安于现状没有目标。然而在当今,什么才是目标?目标就是要创业,要发家,要当权吗?总有一些说法,说是我们先做必须做的事,再做应该做的事,最后做自己想做的事。对于这些说法,我们的必须理解必须应该与想做的关系。真正想做的事,真正能使人快乐的事,绝不会是会拖累人前程的事,真正去追求自己热爱的事,就能成就旷达的人生观。就像真正的爱情是绝不会带给人灾难,在茫茫人海中遇到100%的男孩或女孩,早就是上天的恩赐了。真正想做的事,永远是真正的动力,因此,应该做的事与必须做的事,全都该是为它服务的。你的应该,不是别人的应该;你的必须,永远都不会是所有人的必须。在我看来,东坡教给我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坚持上天赐予你的独一无二的才能,因为它必定存在,也许只暂时隐藏了起来。假如苏东坡不坚持他最喜欢做的事,而是夜夜在书房内哭丧着脸,日日上书请求皇上开恩,那么我们的历史与文学就会因为少了他而可悲。

读后感林语堂苏东坡(篇7)

今年寒假格外的漫长,为了开阔视野完成阅读作业借来一本林语堂的《苏东坡传》。本来是想草草读完了事,没想到自己被苏东坡命运多舛的一生所深深震撼,对这位中国文化史上伟大的诗人产生了无限的敬意。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无可比拟的才华。一说起苏东坡,就不能不提他的旷世诗才。他的诗词,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激昂豪迈,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深情款款,有“欲把西湖比西子,淡装浓抹总相宜”的清新雅致,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人生哲思……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透过东坡,我触碰到中国文人飘忽的衣袂,聆听到中国文化舒缓的脉动。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乐观豁达的性格。“成也其诗,败也其诗”用在东坡身上再恰当不过了。“乌台诗案”让人不禁感叹:天才往往是被人嫉妒的,要不是苏东坡太有才华,锋芒太露,原来与之为友的同道们也不会转而排挤他,他也不会落的几度外放他乡的下场,好在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他没有郁郁寡欢,而是随遇而安,创作才情与此同时也越发充沛。在密州,他写出了公认为最好的中秋词《水调歌头》,那动人的词句和凄美的意境至今长盛不衰。而在他晚年身处的岭南蛮荒之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也正是苏东坡明朗豁达心境的写照。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的浩然之气。当王安石变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等人立刻提出反对,苏东坡利用他最擅长的武器--笔,写了上奏神宗皇帝的万言书,其中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示其个人之气质与风格,其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都显然可见。随后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于是,他远离了喧嚣,回归于清纯空灵;他习惯了淡泊,才情更加俊逸洒脱;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才能做到宠辱不惊。“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苏东坡这一豪气干云的惊世骇俗之语昭告世人: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就能超凡脱俗,刚直不阿,坦然自适,在任何境遇中,都能处之泰然,享受使人感到无穷快意的千里雄风!

诚如林语堂所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心灵的喜悦,是他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苏东坡的浩然之气,也将如他的诗词一样永留千古!(郑洋静)

读后感林语堂苏东坡(篇8)

喜欢苏东坡,甚于诗仙李白,也甚于诗圣杜甫,所以对有同样感受的林语堂先生的着作平添亲切感,从《京华烟云》、《吾国与吾民》而到《苏东坡传》,多次阅读,爱不释手。

推究起来,收获几何,恐怕不是篇把读后感所能尽言。阅读本身是快乐的。将阅读所得内化成精神养分,进而收获生活态度、思维方式、处事习惯乃至点点滴滴,是我阅读的真正意义。

少年时代读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没来由地会热血奔涌,仿佛看到同样是风流人物的苏轼行舟江上,他思接三国、神交公瑾,与英雄风云际会,却又不得不把酒酹月,几多豪壮,几多遗恨。而今再吟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却不免块垒在胸。给无数读者无限阅读快乐的人,他所历宋朝的天子都对他怀有敬慕之心,皇后都是他的真挚友人,但他却屡遭贬降,甚至受到逮捕,乌台诗案令他忍辱含垢,险些丧生。千载相隔,依然让人有心痛的感觉。可林语堂先生却了解,他说东坡过得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

于是这部《苏东坡传》,犹如佳酿,消融了我心中的块垒,让痛变成通,通畅、通达、通泰!

苏东坡,他既反对王安石比较急进的改革措施,也不同意司马光尽废新法,而是主张稳健行事,凡事皆从是否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实际效果出发,不去阿附迎合,不为新法或旧制所囿,因而在新旧两党间均受排斥,仕途生涯十分坎坷。

苏东坡一直卷在政治漩涡之中,但是他却风光霁月,高高超越于蝇营狗苟的政治勾当之上。他不伎不求,随时随地吟诗作赋,批评臧否,纯然表达心之所感,至于会招致何等后果,与自己有何利害,则一概置之度外了。

苏东坡以儒家思想为本,又能博采佛道之长,奉儒而不迂执,好道而不厌世,参禅而不虚佞。处顺境时不骄惰逸乐,在逆境中能随遇而安,用乐观、洒脱的态度坚持对人生、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因此他得以实现从现实人生到艺术人生的转化,使他的坎坷境遇化作充满艺术审美情趣的人生,并体现在他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创作中。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宋神宗的一位侍臣告诉人说,每逢皇帝陛下举箸不食时,必然是在看苏东坡的文章。即便在苏东坡贬谪在外时,只要有他的一首新作的诗到达宫中,神宗皇帝必当诸大臣的感叹赞美之。但是皇上对苏东坡的感叹赞美就正使某些大臣害怕,必使神宗在世一日,使苏东坡一直流放在外,不能回朝。

苏东坡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这正是我们太多的读者喜欢他的缘故。

近千年来人们不会从内心爱慕一个品格低劣无耻的作家,他的文字再富有才华,也终归无用。

文学上万古不朽的美名,还是在于文学所给与读者的快乐上。苏东坡的作品能使历代人人爱读,而不为短暂的文学风尚掩没,甚至历久弥新,是具有一种我们称之为发乎肺腑的真纯。

现在我最为欣赏的是他那真纯且有无尽趣味的《定风波途中遇雨》: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你怎能不意会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是一种境界;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是一种境界。不过现实中很少有人像东坡那样在雨中依然微笑,依然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其实,这才是生命最高的境界,这是用充满洞察力目光蔑视困境时才能拥有的真纯和趣味!

苏东坡异常坎坷的一生,也是豁达乐观的一生。他那种身处逆境却始终保持成固欣然,败亦可喜的超然达观,像他的诗词文章一样千载有余情!经万古流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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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陷入了沉思。读后感切忌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你是否正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难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后感红楼梦》,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读后感红楼梦 篇1

我觉得中国诗词史上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一样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两种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专制到达鼎盛时期的大杯具。

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杯具的写照。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潜质,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一样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但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明白,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得。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但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样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史上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杯具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杯具。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理解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发奋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取,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十分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感情。林黛玉之因此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正因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正因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正因她境界高远令人敬悟,而是正因她拥有,红楼梦中唯一真挚动人的感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正因爱,因此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能够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感情,因此,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能够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读后感红楼梦 篇2

“书是类进步的阶梯”,那么你喜欢书吗?我来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又名《金陵12钗》、《情憎录》、《金玉缘》。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荣国府,渐渐与性情多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因王夫人等阻拦,最后王熙凤使用掉包计,贾宝玉娶薛宝钗,林黛玉吐血身亡,从此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红楼梦》塑造了三个悲剧人物,林黛玉为爱情熬尽最后一滴眼泪,含恨而死,贾宝玉终于离弃温柔富贵之乡而遁入空门,虽得荣府二奶奶的名称,但是却没得到真正的爱情。

宝玉和众人结社赋诗,恣意畅快。黛玉葬花凄美缠绵。湘云醉卧芍药丛,娇憨烂漫……在《红楼梦》里既有儿女情长风花雪月,也有盛衰变幻,人情冷暖。

让我感觉伤感的故事是《黛玉焚稿》,讲述了黛玉在得知宝玉和宝钗的婚事后一病不起,最终在临死前,她将宝玉送的旧帕和诗稿烧毁。黛玉一生与诗为伴,那些用身心所写的诗篇,是她的生命,青春和爱情的象征,此时他心已死,人也只想着死去,所以想到了焚烧诗稿。那么你喜欢的书是什么呢?

读后感红楼梦 篇3

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秦氏说凤姐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正是这意思。

秦氏叮嘱凤姐趁早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便是有了罪,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这便是万全之策了。秦氏托梦说的非常喜事,应是元春省亲一事吧?

宝玉听说秦氏死讯,“奔出一口血”,他也知道这是“血不归经”?他还会推荐凤姐帮料理丧事呢,看来此时的宝玉,长大些了。

贾珍听了宝玉的推荐才想起请凤姐,过到这边,又说“想了几日,除了大妹妹再无人了”,一个两个都是会说话的。凤姐领了任务,即刻理出宁府的头绪来,工作能力确实强。

摘:

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保常,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

读后感红楼梦 篇4

一首《葬花吟》,吟尽了林黛玉对自己悲惨遭遇的哀音,一曲红楼词,唱遍了封建社会的世态悲凉与现实。曹雪芹用十年谱写了这一首悲歌,用一生诠释了这首哀乐。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盛衰败为背景,以富家公子贾宝玉的视角,叙述了一批闺阁人的百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与婚姻,他们不是所谓的才子佳人的固定搭配,而是三个人的爱情悲剧。红楼,本身就是一场梦境。功名利禄尘与土,也不过一场梦。

林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多愁善感,她的.孤独无依,她的寥落忧伤,也注定了她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悲戚结局。贾宝玉是所谓女娲补天的顽石,身为贾母疼爱的他在贾府中呼风唤雨,深爱上了林黛玉,却最终爱而不得、永失所爱。薛宝钗出事圆滑、懂得人情世故,聪慧规矩的她博得了贾府中人的信任。

三个人各有个性,出身背景也不尽相同,但他们却都成为了封建社会的牺牲品,在封建社会一个枷锁之下,他们都必须听从于社会,听从于家族之命。贾宝玉深爱林黛玉,老祖宗却看不上她,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变成了薛宝钗时,他憧憬喜悦的眼睛蒙上多少层失落与崩溃,连贾宝玉这样一个深得宠爱的人,都无法选择自己该与谁共度余生,更何况是旁人?这是何等的悲剧啊。封建社会下的每个人都是被控制、没有自由的人,他们的灵魂与肉体都交于这个悲剧社会。

贾府的兴盛衰败,是整个封建社会的缩影,是封建社会不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曹雪芹写下这部悲剧,不只是感叹贾府的衰落、黛玉的香消玉殒、宝玉的爱而不得,更是控诉了封建社会的无耻堕落,抨击了封建贵族阶级的虚伪、腐朽与不堪。

书中塑造的林黛玉可以说是肮脏淤泥里的一朵青莲,可这朵莲最终也掉落了。她是花,当这朵花败了,这一场大梦也走到尽头了。腐朽社会滋生的腐朽之人也终会随梦到尽头。

读后感红楼梦 篇5

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知书达理的薛宝钗,痴心多情的贾宝玉,精明能干的凤姐,还有那人人敬重、待人豁达的贾母等,给我们上演了一场由兴而衰的红楼幽梦。

读完《红楼梦》,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拂风”的林黛玉了。她,天资过人,才情横溢,不仅写得一手好诗文,琴棋书画也样样精通,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林黛玉精于弹奏短琴,抚琴轻吟,似行云流水,如天籁之音。每遇烦闷之事,黛玉便借那幽怨婉转的琴声来表达心中情感,真是一个让人爱怜的女孩!

虽说黛玉很有才情,让人钦佩,可现在的父母没有哪一个希望自己的子女像林黛玉那样整天病怏怏的。林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每遇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就心里憋屈,赌气不和别人说话,甚至秋叶飘落归根也会独自伤心落泪。

说到林黛玉,还有一位人物不得不提,她就是知书达理的薛宝钗,薛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静,而且品行端庄、通情达理,贾府上下无一不喜欢她。

某日,众姐妹齐聚,唯独不见黛玉,薛宝钗正准备去找林黛玉,却见宝玉也去找黛玉,她怕黛玉猜疑,便转身离去。宝钗知道黛玉心眼儿小,担心黛玉误会自己是和宝玉一起来的。从这件小事上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是那么的善解人意,有着一颗女孩子的细腻的心。

在花团锦簇的大观园中,贾母最喜爱的莫过于贾宝玉了,“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就是对宝玉最好的形容了。生活中的贾宝玉,却很淘气,他虽天资聪颖,却不爱读书,喜欢与姐妹们一起吟诗作对、喝酒下棋,皆因贾母对他的宠爱,无人敢管。

宝玉虽贪玩,可他对黛玉的一片痴情却丝毫未曾减弱。黛玉忧郁而死,宝玉顷刻之间觉得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都化成了灰烬,没有了真爱,顿觉万事皆空,生活的意义已不存在了,遂出家当了和尚,令人读来尤为伤感。

合上《红楼梦》,细细地品咂着书中那些经典的话语,让人感叹不已。“一场红楼梦事,写尽人间悲欢”,他们其实都是古代社会制度下的牺牲品,倘若摆到现在,不知道该有多幸福呢!

读后感红楼梦 篇6

花了半年,终于把《红楼梦》这个大部头啃完了,直接看原著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于是看了蒋勋的解读,读完之后最大的感受,就像蒋勋说的那样,它像是一本佛经,无时不刻的在点化我们。

凡事不要太纠结,太偏执——红楼梦读后感心得体会,欢迎阅读赏析!

十二金钗中,有个叫妙玉的姑娘,富家小姐出身,长的也好看,后来家道没落出了家,被贾家供养在拢翠庵里修行。她有重度洁癖,高傲的不得了,看谁都觉得low,只有自己品味最高。贾母邀请刘姥姥去庵里喝茶,她非常的嫌弃农村来的脏兮兮的刘姥姥,吩咐姑子把她喝过的茶杯直接丢了,即使那是非常名贵的成化窑烧制而成的。

蒋勋对这一段的解读非常精彩,作为一个出家人,最应该修行的就是无分别心,也就是《金刚经》里那句:“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妙玉可能每天都要无数次的诵读这一句,但是刘姥姥喝过的一个杯子,她都觉得恶心,甚至要丢掉。可见真正的修行不在口头,不在表面,不在形式,而在于当你最在乎、最珍惜的东西被蹂躏、被践踏的时候,你要怎么面对。

把所有给你带来痛苦的事情,都看作是人生必经的修行。那些让你纠结的、放不下的,都是来度化你的。对世间万物,要做到无分别心。

感觉这一条和心理学上的“吸引力法则”有点相通的地方,就是说你关注的事情,往往会一直萦绕在周围。你戴了一串“潘多拉”,然后发现大街上的姑娘们几乎人手一串“潘多拉”;你觉得自己最近运气特别好,然后好事就会接二连三发生;你觉得自己特别好欺负,然后发现这个谁挤兑你了,那个谁又背后捅了你一刀。

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还是把注意力放在给你带来正能量的事情上,对于求而不得的东西,淡然一点,想开一点。人心本来就是叵测的,你我都一样,没有谁比谁更高级,无谓的坚持其实是一种偏执,偏执演变成偏见,再带来歧视、不满、愤懑、怨恨。。。这一切都让我们变得不美丽。

故事的后来,妙玉掉到一个巨大的悲剧中:在贾府被洗劫的时候,抢匪觊觎她的美色,将她掳走,生死未卜。这么一个有洁癖的姑娘,最后偏偏被玷污,也许作者是要警示我们,那些我们最想抓住的东西,终究都会失去。

另外一个书中典型的例子,就是泼辣能干的王熙凤,贾府上上下下三百多号人,都对她服服贴贴。对外,她有高超的管理技能,虽然目不识丁,读后感。但府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她事无巨细一清二楚。用现在的话说,她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危机公关、行政后勤等方方面面都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对内,她还有着超强的控制欲和嫉妒心,在家说一不二,牢牢的把握着话语权和财权,贾琏在他面前是绝对的“妻管严”。

书中给她的判词是“机关用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她最在乎的人——贾琏,先是不停的出轨,出轨的对象还都是佣人的老婆。。。随后更是偷娶了尤二姐、尤三姐,非常的不堪。充分说明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她最在乎的事情——权利和财富,也随着贾府的没落付之一炬。

所以活着,还是佛系一点的好。

读后感红楼梦 篇7

《红楼梦》读后感心得体会:

今天我读到了《红楼梦》的第二十一回,平儿这个贾琏房里的填房丫头让我着实的钦佩,一个是贪婪,野心勃勃,挥金如土,淫逸无度的琏二爷,一面是泼辣刁钻,心狠手辣,心机算尽的凤姐,怎样乖巧八面玲珑的人儿才能周旋在这两个人中间呢?

且说贾琏送黛玉回扬州处理完林如海的丧事归来,正是凤姐刚刚协助宁国府料理完秦可卿的丧事,他们夫妻俩多日不见势必有许多话说,彼此诉说别后的日子怎样处理各自的份内之事,就听见屋外有人进来与平儿窃窃私语的声音,凤姐打听;“是谁”平儿进来回道:“姨太太打发香菱妹妹来问我一句话,我已经说了,打发她回去了。”然后琏二爷就开始和凤姐议论这个薛蟠因她而出人命官司的香菱如何的标志,给薛大傻做屋里人实在有些可惜,言语间流露出垂涎三尺之状,话还没有说完二门小厮传话说;“老爷在书房等二爷呢。”琏二爷匆匆离去,这回平儿进屋禀报,刚才是旺儿嫂子送过来的利银她帮着收了:“奶奶瞧,旺儿嫂子越发连个算计儿也没了。”说着走到凤姐的的身边耳语;“那项利银早不送来,晚不送来,这会子二爷在家,他们送这个来了,幸亏我在堂屋里碰见了,不然回了奶奶,叫二爷知道了,咱们二爷那脾气,油锅里的还要捞出来花呢,知道奶奶有体己,他还不大着胆子花么?”平儿处处的为了维护凤姐的利益,但是在凤姐的心中:当琏二爷对香菱大加赞赏的时候随口就说出;“你要爱她,不值什么,我拿平儿换了她来好不好?”平儿怎样乖巧,怎样忠于主子她不过是一个奴婢,奴婢不过一样商品。而平儿明明知道自己在主子心中的地位还能无怨无悔的忠于职守,不得不让我钦佩她的忍耐力和包容性。

再说凤姐的女儿发热出痘疹时,需贾琏与凤姐隔屋,贾琏只得搬到外书房安歇,凤姐平儿都跟着王夫人日日供奉痘疹娘娘,贾琏在外书屋独居岂能忍受孤独寂寞,而且贾琏的心腹小厮也深知贾琏的心事,正遇上一个极不成才破烂酒头厨子,懦弱无能娶了一个妖调异常轻狂无比的“多姑娘”她也闻到琏二爷挪到外书房独住,就没事有事的走个三四趟,招惹琏二爷似饥鼠一般,可谓干柴遇到烈火,事后多姑娘剪下一缕青丝送给琏二爷。待大姐毒尽癍回,十二日送了痘疹娘娘,合家祭天祀祖,还愿焚香完毕,琏二爷也搬回来与凤姐居住,平儿收拾他从外面拿回来的衣物和行李,却发现枕套里抖露出一缕青丝,平儿会意忙藏在袖子里,她在琏二爷面前拿着头发奚落他,取笑他,威胁他,而当凤姐进来让平儿找鞋样的时候,精明的凤姐查问平儿在收拾贾琏的行李衣物时“少什么不少”“多什么不多”时,贾琏都吓得脸发黄,平儿却自然大方的回道;“怎么我的心就和奶奶一样,我就怕有缘故,留神搜了一搜,竟一点破绽都没有,奶奶不信,亲自搜搜。”这是一个怎样八面玲珑的人儿啊!

同在一个屋檐下既得讨贾琏的欢心,又得讨凤姐的欢心,既是贾琏的红颜知己,又是凤姐的贴腹知心,贾琏背着凤姐办的事平儿替贾琏瞒着凤姐,凤姐背着贾琏干的事平儿替凤姐瞒着贾琏,而她心中藏着那么多的秘密,承载着两个主子的强权淫威从不感到疲倦,而且无论帮着凤姐对付贾琏,还是帮着贾琏对付凤姐,对能够得心应手,如鱼得水,最可贵的是她能做到帮着贾琏对付凤姐的时候呢,凤姐认为平儿时自己的心腹,帮着凤姐对付贾琏的时候,贾琏还认为平儿是自己的知己,你说这样的人是不是很难做?但是平儿做到了!根深蒂固的源于她忍耐力,包容性,还有守口如瓶。

读后感红楼梦 篇8

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墨,就在光明的角落……梦已逝,往昔的那张白纸,现在却被万千色彩所粉饰,时间还在延续,无奈,我们已经彻底得输掉了自己的梦,输掉了自己。

《红楼梦》似乎是集结了多少纠缠着爱恨情仇的男女,如果酸甜苦辣是爱情中的体会的话,那么薛宝钗想必也尝到了不少的苦涩。泰戈尔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可能就是这样子吧,大多数的爱情,最令人伤感的莫过于将痴情付与负心人罢了,薛宝钗那个心心念念的宝哥哥却偏偏喜欢那个梨花带雨,折柳葬花的林妹妹。而那所谓的金玉良缘,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只是,一切只因一句话: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世间弱水三千,而他仅仅只取一瓢而饮,而林黛玉,却信仰着: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也许是给人的安慰了,世间的幸运莫过于你爱的人他也爱你。而红楼梦,又是一出怎样的戏呢?是忧伤还是快乐,是爱恨缠绵,还是落寞人间……

宝玉出家,立于青灯之畔,青灯易灭,他也斩断前缘。黛玉,生病身亡,这个一生伤感传奇的女子,似乎也落下了种种遗憾。宝钗,也许从此以后就一个人在这个世上,独自数着人间烟火……我们何尝不想加入这个故事里去,而他们所受到的苦不是凡人可承受的,他们竟在感情里的世界里迷失,沉沦,为爱痴狂,飞蛾扑火……可这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如同一杯热茶,融化了我们的心。

一群做着同样梦的人,他们生活在冰凉的红楼里,他们热血激昂,寻欢作乐着,歌舞升平。谁还会记得那个金碧辉煌的贾府,那个举止优雅的女眷、才女,单是那个举止言谈里的阔绰,便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难以体会的。

纵观红楼梦,从纸醉金迷到人去楼空;从相爱厮守到生离死别,这个犹如花火般短暂的美梦,就像泡沫一样,噗的一声消失的一干二净。

“寒潭渡鹤影,冷月葬花魂。”所以说红楼故事缺一个美满的结局。后来,精明能干的王熙凤病逝,慧心兰质的晴雯,被赶出贾府,得痨病而死……正如徐志摩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原来这真的是一场梦,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王熙凤一生希望披金带银,享不尽一生荣华富贵;贾宝玉希望继续游戏人间;林黛玉希望人间不会在有悲伤;薛宝钗希望一生有一人,白首不分离……到最后,这些被统称为梦的念想,都一一醒来,面对现实的残酷。

原来,生命中有些东西注定要失去,心中总有一处无法治愈的伤。而今天天还是天,云还是云,但愿我们的人生不是一场红楼梦。

读后感红楼梦 篇9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细细地读着红楼梦,才发现在作者平静纯洁的语言下涌荡的悲剧。这的确是一个可以撼动人心的悲剧。青春守寡的史湘云,跳井而死的金钏儿,远嫁的迎春,含冤而死的晴雯,重病缠身的林黛玉......她们都是薄命司上记载的人,都是一个个封建制度下的悲剧人物!

曹雪芹透过红楼梦,揭露了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罪恶。贾府这个表面上的“昌明隆盛之邦,诗书簪缨之族”,内部其实无比的奢侈。平常吃的一种茄子,也要几十种佐料,办一桌酒席就要花百十两银子,遇到贾母过生日、秦可卿出殡等更是花钱如流水,没有节制。贾赦头发花白了,还想讨贾母的丫环鸳鸯做小老婆,事情未成,又从外面买了一个。贾蓉、贾链等更不用说了。

在这个表面上其乐融融的家庭里,其实是矛盾不堪。王熙凤为了三千两银子,破坏了张金哥的婚事,害死了张金哥和守备之子;他们天天为了家长里短的琐事争吵,为了权力你争我斗......尽管林黛玉和贾宝玉都是贾母宠爱的外孙女和孙子,但是在人生重大问题上都不能自己作主。在这样的制度、情况以及习惯下,必定是要衰败的。同时,这也意味着整个封建王朝的衰败。

烟去散尽,只剩泪迹斑斑。红楼梦一场,金玉良缘,却不幸福;木石前盟,终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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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1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矛、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2

《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总之,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3

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4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莎士比亚的经典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想法,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6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7

《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

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8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至1607年完成的,这个悲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亲报仇的故事。

本文哈姆莱特内心人文主义与现实的冲突,一方面他认为事事由天定,一方面他又要除掉新国王。他虽然爱自己的母亲,但是因为母亲嫁给了新国王而讽刺他的母亲。哈姆莱特十分爱奥菲莉娅,但又因为复仇而害怕殃及到她。哈姆莱特不乏智慧,不乏勇敢,不乏对爱情的忠贞,但也流露出因厌世而犹豫不决。

哈姆莱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在哈姆莱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无意识的帮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友背叛了他的友谊,他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种种黑暗都影响哈姆莱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世界。

哈姆莱特的死是一个悲剧,但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9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都那么崇高。

哈姆莱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所颠覆了。戏一开头,就展现了一个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来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个“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

哈姆莱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莱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机,在强敌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在每一个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他绝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10

教学《威尼斯商人》的缘故,花了两个早晨看完了莎士比亚的另一巨作《哈姆莱特》。我不知道,像我一样,第一遍没怎么看明白的读者到底有多少。我实在不能理解的是,哈姆莱特王子在替父亲复仇的这件事情上,为何显得那么忧郁而延宕?而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不似英雄的人物,到底又有何用意呢?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在第三幕第三场中,国王在进行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完全有机会替父亲报仇。可是他却没有动手。因为哈姆莱特认为,自己父亲满心俗念的时候被杀,结果要经受地狱烈火的烧灼。如果自己此时杀了正在悔过的克劳狄斯,不是送他上了天堂?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11

英国的伟大作家莎士比亚,是一个善于写剧本的作家,他是欧洲文艺复兴使其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和卓越的人文主义思想家的代表。他生于斯特拉特福。

我看了他的哈姆莱特,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的父亲被谋杀了,凶手正是他的叔父。想篡位当国王。这直到他看见他父亲的灵魂,他才明白这其中的阴谋。他想要复仇却不知从何下手。他只好装疯卖傻。

他让一个马戏团表现了他叔父的阴谋。然后他的叔父派人去追杀他,他不得不去逃难。在途中他受到了许多帮助在最后那个追击头目也知道了历史去帮助他。

这个故事很令人感动,是一个王子为自己的父亲报仇的故事。我从中体会到了只要有决心再困难的事都会成功。像他面对一个强势国家的军队好不认输。

我想主人公是一个多么顽强的人他不怕困难而努力克服,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最新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12

运用在家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英国闻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的闻名作品《哈姆雷特》。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候的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的知识分子的艺术经典。即使出身王室,却就读于当时新文化的中心德国威登堡大学,因此深受人文主义熏陶。对人类持有美好的思想。归国后,父王忽然去世和妈妈匆匆改嫁的现实打破了他的理想,他从此抑郁苦闷。待父王鬼魂呈现,他明白了罪恶的制造者,又燃起了维护思想,改变现实的'强烈愿望,决定为父报仇,担负起从整国家的重任,但是他不坚信暴力,因此,即使那后来改写密信,潜逃回国,挥剑决斗一系列行为都果断果断,但还是落了个抱憾终生的悲惨结局,而书中另1个鲜明的人物也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蒂斯,也是他杀害了自我的亲哥哥。也也是哈姆雷特的父亲原丹麦的国王,并且他还迫使哈姆雷特的父亲改嫁给他自我篡夺了丹麦的皇位。

在娶了哈姆雷特的妈妈后,并且了用虚伪奸诈的手段当上了丹麦国王后,爱他虚伪,狡诈,是以个十足的小人啊,在哈姆雷特归国后,他表面上装出了十分关心的样子,暗地里却千方百计的要置哈姆雷特与死地。

在书中另外1个我们值得一提的人物也是真心中意哈姆雷特的奥菲利亚,她纯真漂亮,善良可爱,是当时最美的女性,哈姆雷特也深爱着爱他心中的女神,但是正当他们二人为自我的未来思考是,他们还不知到实际奥菲利亚也是新王克劳蒂斯用来限制哈姆雷特的棋子,并且当奥菲利亚了解自我自我心目中的王子疯了,并且自我的父亲也被刺死的时间,他的精神也反常了最后奥菲利亚带着鲜花的花环,跳河而死。

之上也是书中首要的三个人物了,而出色的大戏也是由他们三人儿围绕展开的了啊,我最中意的也是哈姆雷特看见他父亲鬼魂的是了,午夜的城堡上,前丹麦国王的鬼魂已经悄无声息的一连呈现了三天晚上。值勤的哨兵惊慌不已,拉了霍拉旭来看,他看的准确,并将此事告诉了哈努雷特了,是夜,阴冷恐怖,王子和哨兵一起登上了城堡的露台,鬼魂真的又一次的呈现了。并且示意哈姆雷特跟他过去,哈姆雷特摆脱了同伴的劝阻,随他父亲的鬼魂来到了1个僻静的地方,于是父亲就把克劳蒂斯杀害他的全过程告诉了他,他是被他的弟弟,也也是现任的丹麦国王,一天国王在花园午睡,他的弟弟克劳蒂斯残忍的激昂毒草汁灌进了爱他的耳朵里,国王就那样的被毒死了,因为死的过快,那样的不知不觉,以至于来不及作死前的忏悔,他的鬼魂在地狱里备受烈火的煎熬,仅有晚上才能暂时逃脱苦难,四处游荡,鬼魂要求哈姆雷特务必给他报仇,另外也要替丹麦扫清奸邪和淫邪,只是最紧要的是不用伤害她的妻子,也也是哈姆雷特的亲身妈妈。

读完了此书后,我才了解了,原来《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历史来反映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1个“颠倒黑白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例如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蒂斯的斗争,象征当时新兴置产阶级人文主义者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经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者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中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中为了争夺权力而去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因而,作文资料具有进步的的反封建好处。

剧中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理想化的人文主义者形象,也是用表现个人同同社会之中,理想同现实之中的矛盾冲突的艺术经典,哈姆雷特即使为父报了仇,这也反映了人文主义为代价的胜利突出者预示他失败了。这也发映了人文主义者本身的阶级限制,也说明了当时的英国,封建势力仍然很强大,因此,他的悲剧也预示着人文主义者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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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知道怎样用眼睛去观察,用脑子去思想才行,许多人读过作品后被其内容所触动。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相信一些人会觉得作品读后感很难写吧?以下的“经典常读读后感”主题相关内容,是编辑特意整理的,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该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学的基本知识,囊括了朱自清先生对于例如四书五经等一系列诸子百家作品的独到见解,可谓是国学入门书,让我深有感触。

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通观整本书,朱自清先生不仅对于每一部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其中更包含了他自己独到的见解。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那么然是经典常谈,那么这也就说明我们不应该却忘记这些经典,因为无论什么时候,学习这些经典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有意义的。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2

《经典常谈 文艺十六讲》选取的是朱自清先生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有关经典古文丛书介绍和文艺杂谈的一些短篇。朱自清,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1919年开始发表诗歌,出版过多部散文集、诗集和杂文集。自幼继承父辈的家学渊源,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在社会动荡时期,又写就了不少杂文,针砭时事。他不仅是是中国近代的散文家、诗人,也是一位以笔为武器的民主战士。 他也研究古典文学,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从事教学和文学研究,曾与叶圣陶合著《国文教学》等书。

作为一名普通读者,我对他最熟悉的作品还是散文,例如语文教材中选编的《背影》《荷塘月色》片段,他的文字清丽隽永,善于融情入景即景抒情,情感真挚而朴实自然,意蕴悠长,令人回味不止。朱自清喜爱古典诗词,对古典诗词非常熟悉。他写散文时能信手拈来使诗词的意境与散文的意境融为一体在散文中创造诗情画意的境界。在《诗的语言》一篇中,他就提出“普通人多以为诗是特别的东西,诗人也是特别的人。于是总是觉得诗是难懂的,对它采取干脆不理的态度,这实在是诗的一种损失。其实,诗不过是一种语言,精粹的语言。”这段话结开了我一直以为对诗的误解,总以为诗相比较小说、散文等其他文体,是难以理解的,因此总是敬而远之。但朱自清认为诗与文并无明显的分界,“散文中有时有诗。诗中有时也有散文。”同理,文学中的美亦无定论,不仅诗要美,文也要美,都因时代而定。他的散文就体现了诗词之美,既有韵律之美,也蕴含了丰富的情感。

他是新文化运动的有力支持和参与者,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是个新时代,新时代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不同于士大夫阶层的知识阶级。在《论雅俗共赏》中,追溯了雅俗共赏的渊源,以前的文学欣赏和创作主要是文人雅客的事情,但自唐朝安史之乱以后,门第垮台打破了社会等级的固化,“士”和“民”之间的流通多了起来,宋代印刷术的发达,士人和学校的增多,都促使文化的普及高于以前的朝代。语录、传奇的流传大概起于民间,使得古文和诗都逐渐走上雅俗共赏之路,传统文化的变迁贴近了普罗大众。到了近代,这种改变愈加明显,白话文的提倡,以前不上士大夫台面的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地位,欧化的新艺术等,都涌入了几千年文化的古国。对此我们的态度是,不仅要雅俗共赏,更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于学习了解文学的方法,在《论百读不厌》里略有涉及。他提出“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古人有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个建议时至今日,仍极有价值。在这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文化也有了速食快餐的倾向,微信、网络里的碎片化信息瓦解了人们阅读长篇文学作品的耐心,各种平台的领读人带着大家分段分篇提纲要领般地阅读书籍,阅读与文学鉴赏成为一门交易,只要能够快速得到其中的知识即可,不再求精求实,不再花费大段时间一点点自我领悟。个人觉得有些遗憾。因为流传下来的经典作品经历了时间和不同阅读者的锤炼,需要花费时间沉静下来慢慢阅读,逐字领会。在序言里,朱自清还提到了经典训练的必要性,“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自近代白话文逐渐兴起后,对于古典文化的侧重就减少了,虽然现在开始提倡读诗词,重温经典,但一般大众对于古典书籍的了解寥寥。在经典常谈中,朱自清对于《说文解字》、《周易》、《四书》、《春秋》等古典作品进行了讲解,追本溯源他们的历史和经典意义,文章深入浅出,考据行文严谨,易于理解。无论是成人,或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可以按图索骥,通过文章里的介绍,选取自己感兴趣的经典,进行深入的阅读。正如他所说,希望读者把本书当作一只船,航到经典的海里去。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3

斐名中外的西南联大中文系有三位著名的系主任,他们轮流坐庄,罗常培、朱自清和闻一多,其中对我个人而言最能叫上名字的就是朱自清,因为上学的时候学过他的三篇文章:《春》、《背影》和《荷塘月色》,其他两位大家知之甚少。

即便对于朱自清先生也并不知道多少,不知道还有什么作品或者什么精妙。今日读了一本1942年其编写的《经典常谈》,一本大师编写的了解中国古代文化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的入门指南,才领略了大师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信手拈来。这是他写给中学生的一本书,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没有任何个人的观点的创新创造,却是“发扬、介绍、修正、推进我国传统文化”,对历史经典的“切实而浅明的白话文白话文导言”。

对于中国的文学经典,虽然每个中国人都度过第一点,但我想有宏观了解的却不多见。既没有人教,也没有人谈。朱自清先生写《经典常谈》就是要我们用“科学的选择和阅读方法”,“帮助人们以有效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效率,从浩繁的书海中获取对自己有用的知识,以集成和发扬前人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这本书让我们“阅读经典”,了解经典。

中华文字3000年,最早是出现于殷商晚期的甲骨文。而在此之前“结绳而治”,“后世圣人”刀笔刻字于牛骨龟甲,用于记录文化历史的开端“卜辞”。传说的“仓颉”或许是“商契”,商民族的祖宗的意思。到了周朝演化为“籀文”(大篆),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秦国的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古代文字四种书写方式,契、铸、书、印,对应的不同的材料“骨、铜、简、泥”而异。这是来自于《说文解字》的知识。

《易经》代表了中国人的智慧,“河出图,洛出书”,这是传说的出处。甲骨经火烧断吉凶是“卜”,蓍草数数目断吉凶是“筮”,“筮短鬼长”,古代判断小事吉凶用筮,大事吉凶采用卜。《易经》原来是一部切用的筮书,包含三部分:连山、归藏和周易。需要注意的是儒家的《周易》是种哲学,民众的《周易》是种巫术。

《尚书》大部分也是卜辞,是当时的“雅言”,包括“虞、夏、商、周”四个朝代的号令,这些号令多成为“誓”和“诰”。平时的号令叫“诰”,军事的叫“誓”,君告臣的叫“命”,臣告君的有时叫“谟”。是汉朝人编辑了历史档案,改称为《尚书》,“上古帝王的书”。值得注意的是王肃的《古文尚书》是伪书,伏生《尚书》才是真本。

歌谣是《诗经》的源头。随口唱的是徒歌,随着乐器走的是乐歌。歌谣的词由乐工记录下来就成了《诗经》。“诗言志”,志不是抒情,而是关联着教化或政治。孔子对诗断章取义,诗被用来讨论做学问做人,是要鼓舞人、联合人,增加阅历,教化众人。

天地君亲师,代表《礼》的三本:天地是生命本源、亲是祖先、君师是政教的本源,礼包罗万象,人情不能忘本。儒家教人和平、教人节制,建立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就要遵守“礼”,叫做“礼治”。

“春秋”是古代记事史书,传说孔子作《春秋》,“尊王攘夷”乃是《春秋》大义。史官记事两个目的:征实和劝惩。《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是《春秋》三传。左氏重叙事,公、谷重解经。《左传》参考群籍,详述史事。

《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是四书,要先读《大学》,再读《论语》《孟子》,最后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中庸》传授心法,是儒教道统的根本。

韩魏赵三国分晋,田齐代姜齐,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春秋进入战国。六国亲秦抗秦,即是“合纵”“连横”,202年的历史,刘向编纂成了《战国策》,“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

《史记》《汉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正史”的源头。两书各有所胜,班、马并称。《史记》是通史,记录到汉武,《汉书》是断代,起于高祖终于王莽之诛。《史记》成于司马一人之手,“文直而事核”,《汉书》成于四人之手,“文赡而事详”,异曲同工,并称“良史”。

诸子百家源于士农工商,源于诗礼乐崩,“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儒墨老阴,诸子争流;独尊儒术,多亏董仲舒!

辞赋最有名一句“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最有名是屈原和宋玉。赋不算是诗,是我国特有的体制,虽有韵,但是接近于文。

汉武立乐府,调子分为“楚声”和“新声”。楚声成了五言诗的源头。建安三曹用乐府旧题改作新诗。晋代阮籍奠定了五言诗的基础。唐初仿作乐府,始有七言诗。李白杜甫提升了唐诗的高度。

最早的问是商代的卜辞,就是一些简单的句子,最早用于记言、记事和诉讼。文的标准有梁照明太子《文选》中第一次提出。柳宗元、韩愈带领文走上平正通达之路。“顾问不宜说理”,应该“用现在的中国话做文学”。

是为记。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4

朱自清这部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传统的四书五经,十三经等着作。囊括了经,史,子,集四部的一些最广为流传,最为经典的着作。在朱自清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第,文第。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纵观通篇,朱自清不但对每一本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并且在对某些着作的阐述上也加有了他自己的一些认识。比如在《礼》第五中,朱先生说道:天生万物,是个很古的信仰,但最普遍的还是祖先的信仰,直到我们这个时代,这个信仰还是很有力的,但大部分可以说是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有一些也可以说是生活的艺术。在《尚书》中,朱自清对几千年来关于《尚书》的真伪也做了自己的考证,确定伏生的《尚书》为最原始的真本,但即便如此,朱先生还是建议我们对这29篇要分别看,因为中间也有一些文章是战国时人托古之作。所以,这样严谨的态度也恰恰可以为一些刚接触这些着作,或者即将接触这些着作的人提供了一个更为客观、更为辩证地来了解、认识这些着作的渠道。

朱自清的这本书虽然称作为经典常谈,但在我看来其实这本书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经典常谈,更深远地来看,其实还包含着经典导读这更深一层次的含义。众所周知,在国际化程度不断地深入每个人生活时,我们的生活也充斥着许多新生文化,以至于年轻一代对我们华夏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少,面对日益增多的泊来文化,已经很少在有家庭再给孩子接受传统教育了。所以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为我们的古代文化做一个诠释、代言,一定程度上也能让我们的华夏文化得以更好地流传。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5

说起来凑巧,前段时间我刚考完《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以及《现代汉语》这两门课。

看完这本书,真的好像是对我的这两门功课的深入了解以及巩固。

这本书,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经典常谈。

第一部分从普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出发,对《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国语》、《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十多种中华文化经典和诸子百家思想,进行深入浅出的介绍与分析。

按我个人喜好来说,其实我挺喜欢朱自清先生这样夹叙夹议地写经典的。夹叙夹议,不但对每一本著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并且在对某些著作的阐述上也加有了他自己的一些认识.。这样看起来,会有趣很多,而且也不会枯燥。

朱自清在自序上市这样说的,书中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意见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各篇的讨论,尽量采择进人新说;这中间并无编撰者自己的创见。所以,他把“说文解字”放在了最前头,从而逐篇解读国学经典。这样办虽然不能教一般人直接亲近经典,却能启发大家的兴趣,吸引大家往国学经典的道路上去。

看完这一部分,你会发现,以前捋不清的一些知识,在作者的整理下,你会有一种豁然开朗而相见恨晚的感觉。讲真,我要是早点看到这本书,说不定我前段时间考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就不会这么惊慌了。哈哈。

再来说说,这本书的第二部分,也就是文艺十六讲。第二部,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朱自清先生,单独解读了“文学”。

什么是文学,答案有很多,但都不能成为定论,朱自清说,文学的定义得根据文学作品,而作品是随着时代的演变随时代堆积的。因演变而质不同,因堆积而量不同,这种种都不影响到什么是文学上。朱自清先生,用了好几个例子,来阐述他的观点:什么是文学,得靠作品,靠时代说话。

新文化运动初期,胡适先生认为“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妙就是文学”。“明白”是条理清楚,不故意买关子,而“动人”就是具体写法。再说当时的文学型类,注重强调白话诗和小说的地位。白话新诗在当时是没有地位的,而小说在当时也只能占少数地位。所以,这两者要想发展,必须经过斗争,需要和只重古体近诗与骈散文的传统作斗争。

再往后,文学的型类,从新诗和小说到散文,再到杂文。这些都是要有一个过渡时期,以及一定的思想传统斗争的。正因为有了这些的传统斗争,促使那个时期的文学观,更加接近了传统文的意念接近了,从而胡适对文学的观点,又再一次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紧接着,作者又花了一些笔墨,简述了文言文与白话文之争。围绕“如何接受文学遗产”这一个话题,进行铺垫,引出得弄清自己的立场,在弄清古文的立场,才分出那些该保留的,那些该扬弃的观点,不要人云亦云。还有要认清崇拜与欣赏的不同,欣赏是情感的操练,可以增加情感的广度、深度,也可以增加高度。欣赏的对象是直接影响到情感上面的。

然后就是关于了解和欣赏能力训练的讨论。了解和欣赏是中学国文课程中重要的训练过程。字字了解之后,才能到不求甚解的境界。朱自清先生以他三十年的教学经验,结合了自己的创作心得,分别从“雅俗共赏”、“百读不厌”、“歌谣里的重叠”、“诗与幽默”等等篇章,通过这“十六讲”从细节处帮助大家了解文学的由来以及文学的应用、来启发读者进行思考,从而帮助读者吸收经验以及提升个人写作能力。

“词的意义”,“句子的复沓和倒置”,“诗的形式”,“诗的语言”等等,从细节推敲,以小见大,举一反三,妙不可言。看完这一部分,你就会感觉到原来每一个词,每一句话,每一首诗,作者落笔钱都是有讲究的,有目的的,并不是随便写的。读完这一部分,一定会有所收获。

纵观整本书,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收益匪浅。本书通俗易懂,文章提到的素材很丰富,足见作者的深入了解功力了得。想要了解国学的,不妨可以考虑看一下这一本书。语言简洁明快,把握精髓,是难得的导读精品。怪不得,这本书会被誉为“读书指南和写作指南。”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先生撰写的《经典常谈》一书,朱先生离开我们已有62年了,他作为我国现代作家以及他的优秀的散文作品《背影》、《荷塘月色》等永垂在我的心中。看了这本书,就觉得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那种嚼饭哺人的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对其追怀不已,并为其只有50岁的生命而惋惜。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如果把接触经典的人比作游客,那么朱先生很像一位向导。当游客想要参观一个岩洞时,他先在洞外给讲说一番,让游者心里有个数,不至于进了洞去感到迷糊。他可真是个好向导,自己在里面摸熟了,知道岩洞的成因和演变,能按真际讲说,绝不会说这儿是二龙戏珠;那儿是八仙过海,是某高士,某仙人塑造的,求真而并非猎奇的游客自然欢迎这样的向导。

相传中国文字是黄帝的史官叫仓颉造的。见地上印有兽蹄和鳥爪的痕迹有了灵感,开始造字。仓颉泄露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所以他造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会争着去做那些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人变少了。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害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文字原是有巫术作用的。但此传说是在战国末期才有的,那时的`人并不都相信;如《易》和《系辞》里就只说文字是“后世圣人”造出来的。这“后世圣人”不止一人,是许多人。文字不断地在演变,说是一人独创,是万不可能的。识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礼》《保氏》说贵族子弟八岁入小学,先生教他们识字。秦以前字体非常庞杂,贵族子弟所学的,大约只是官书罢了。秦始皇统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别体渐渐淘汰,识字便简易多了。

始皇为了统一文字,教李斯作了《仓颉篇》七章,赵高作了《爱历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学篇》七章。但字体以当时通用的小篆为准,便于原来的籀文略有不同。汉初,教书先生将这三篇合为一书,单称《仓颉篇》秦代的三种字书都不传了。

东汉和帝时,有个许慎,做了一部《说文解字》。这是划时代的字书,囊括了历代的各种书体,他保存了小篆和晚周文字,让后人可以朔源沿流。研究文字的形音义的,以前叫小学,现在叫文字学。从前的学问限于经典,所以说研究学问必须从小学入手,即从文字学入手。

造字和用字有六个条例,称为六书。一是象形;二是指事;三是会意;四是形声;五是转注;六是假借。详略。

汉字从秦代开始演变成各种书体,真(正、楷),行,草,隶,篆书体的来历及发展。

就从这第一课的内容来看,应该说很丰富的了。从文字的产生,发展。文字的构成,各种字体的演变。介绍得一清二楚,有关的传说故事讲得生动活泼,好像就在眼前。从这本七万七千字的书中看出作家的知识之渊博,文笔之圆熟,真令人叹服。读了这本书之后,那句开卷有益的成语应验了。我感到受益匪浅:对于我们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更加清楚地了解了何谓经典及这些经典的来源发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朱先生那个时代可能还没有古为今用一词,但他写这本书的初衷还是为了倡导国民继承祖先为我们留下的文化遗产,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因此朱先生把这本书命名为《经典常谈》,既然是常谈,就是说我们不能忘记这些经典,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学习这些经典都是有用途的。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7

做一个有相当教育的国民,至少对于本国的经典,也有接触的义务。

----朱自清

学生年代已然过去廿余年,再读朱自清先生《经典常谈》是在从事中学语文教育二十二年后的今天。不知不觉,忙到飞起的这个暑假,已悄然过了大半,也只有在静夜才得以独自沉浸于朱先生凝练简洁的文字中,感受先生80年前在浩繁艰晦的中国古代典籍中皓首穷经,青灯文字的良苦用心,领略先生的经纬之才。

书中,朱先生开宗明义,本书是学习传统文化的典籍,亦可称之为“国学入门书”。于我而言,既称得上“国学入门书”,其分量自不必赘述。何谓经典?先生言: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先生大才槃槃,在浩瀚典籍中觅沧海遗珠,所选经典囊括了经、史、子、集四部中最广为流传的经典著作,既沿袭传统顺序精选了经典书籍十三种,又以教育大家的高瞻远瞩,自《说文解字》始,五经四书、《春秋左传》《战国策》《史记》、诸子经典、辞赋、诗歌、散文,玉振金声,用夹叙夹议的行文,微言大义,以清隽沉郁的文风、洗练秀丽的文笔,从十三种书籍作者、产生原因、内容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方面娓娓道来,简直是一部小而精的经典学史。在我看来,这本书既可看做散文集,亦可看做教科书,完全是读者了解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的绝好入门指南。

撰写《经典常谈》,朱先生心中应该有一个宏大的信念,那就是启发一般人亲近经典的兴趣,将他们引到经典的大路上,使年轻一代了解整个传统文化,造就通才。朱先生言:“在中等以上的教育里,经典训练应该是一个必要的项目。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在隔着时空和岁月与先生求学,走进《经典常谈》如入宝山,在先生的引导下,在中华古代文化经典的瑰丽山水中,按图索骥,探索着文字的起源,知晓了《尚书》流传的曲折,感受着太史公的坎坷和坚守梦想的执着......朱先生以大教育家的深厚功力,高屋建瓴又极懂人心,这部《经典常谈》,以“指南”为主旨,却只是引导你想去探寻。从先生谈《史记》就可窥其一斑:不说流传千古的列传本纪,只讲太史公一生如何坎坷,如何发愤,如何终成一家之言,在史记的大背景中刻画出司马迁枯瘦却如铁的身影,直言他和《史记》一样伟大,如此这般,直让人不禁想去探一探那“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华彩。

再读《经典常谈》,在这样一部厚重的学术著作中,先生以大智慧,在平和的幽默中将历史典故信手拈来,妙趣横生处是简练质朴的文笔。《战国策》里,苏秦连横失败,“妻子、嫂嫂、父母,都瞧不起他”,于是发奋努力,夜里读书“倦了要睡,用锥子扎大腿,血流到脚上”,后来合纵功成,“父母郊迎三十里,妻子低头,嫂嫂爬在地下谢罪。”世态人情,只在寥寥几笔;屈原著《离骚》,言说屈原“是个富于感情的人”,悲愤而发,“东一句,西一句,天上一句,地下一句”,“就像人在疲倦或痛苦的时候,叫‘妈呀!’‘天哪!’一样;心里乱极了,闷极了,透一口气,自然是顾不到甚么组织的”,俏皮易懂的几句话语,让读者把《离骚》的韵律特点和屈原的感性形象一览无余......讲历史,讲古人,讲文化,是“常谈”而不是“长谈”,有趣而丰满,不啰嗦亦不说教,只是告诉你,那边放着一些书,它们很老,很旧,里面沉淀着许多东西,欢迎你去看。先生如此笔触既保留了原著的神秘,又从更立体和广泛的角度挖掘这些经典背后的故事,让孜孜的读者不仅能理出经典流变的基本脉络,更能学到做学问的一般方法,引导更多的读者去向往经典,去研读经典,足见其用心之良苦,笔力之精道。

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中写道: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作为一名中学语文老师,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是好的语文教育?引导学生在汉语言文字世界中探索语文之美,让语文之美在孩子们心间生根发芽。再读《经典常谈》,忽然了悟,朱先生已先行久矣,我辈之幸,终能在《经典常谈》里体悟先生良苦用心和为师之道,终于明白这才是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将经典之美种植在少年之心的正途大道。

静夜掩卷,我仿佛看到朱先生伏案凝思,把那些宏伟而磅礴的羁绊,一笔一划地写到纸上,沧海觅遗珠,将中华文化经典深深刻画在历史的岁月与时空,让经典之美悄然勃发。朱先生单薄的身形于光里摇曳,仿佛是瑰丽山水中巨人的背影。

经典之美,美在气势雄壮,字、词、句、段、章无不绽放出别样的华彩;经典之美,美在灵动秀丽,诗词歌赋中都在吟哦着悲欢离合的传奇;经典之美,美在它既见证了历史,又升华了历史;经典之美,还美在它既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经典之美,美不胜收!而自古以来,经典就是人们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说:“站立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13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中国人民应该有这个信心,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这个信心。”一个民族之所以在世界文明之林享誉千年,在于它独特而充满魅力的文化。一个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之所以充满希望坚实向前,是因为国人有着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有大美于心。

因此,作为语文人,我们更应该传承并弘扬中华传统经典之美,以之滋养身心和灵魂,涵养文化底蕴,坚定民族底气,让经典之美于在更多人的心灵盛放,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8

一接触到“经典”一词,我所存储的文字就有了捉襟见肘之感。好像我所知道的文字都与经典隔着一段距离,也可能是因为“经典”“文艺”在我心里是高大上的存在。经典之与我,就是高山上的雪莲,只可遥望,不可轻嗅。我遇上经典,就是下里巴人遇上了阳春白雪。《周易》、《尚书》、《说文解字》、《史记》等等这些古文经典,我一直认为它们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属于看不懂系列。最近我接触了朱自清先生著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这本书,终于改变了一点我对“经典”的看法。

提到朱自清先生,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他的名篇《匆匆》《春》《背影》《荷塘月色》等文章一直入选语文教科书。他的文章素朴缜密,语言洗炼,极富真情实感。他是公认的“美文大师”,读他的文章,有一种欣赏美的感受。所以每次看到朱自清先生所著的文章都会沉下心去读。这次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也是一样。 随着百家讲坛和中国诗词大会的的热播,国学热也一度兴起,越来越多人的开始重视国学文化的研读。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国人终于不再闷着头往前冲,而是可以回头看看我们自己的经典文学了。但是,对于这些国学经典,我们可以听文学大家去讲,对别人朗朗上口的古诗词也是心向往之,却不愿静下心来手持素卷去阅读。我想,这还是与我们不知如何去阅读晦涩难懂的古文有关,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我国经典,未经整理,读起来特别难,一般人往往望而生畏,结果是敬而远之。”朱自清先生在序中也指出,有很多人为了启发一般人亲近经典的兴趣,做了大量功课,诸如把经典文学直译成白话文,把人吸引到经典的大道上去。他认为《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就是引领读者航到经典海里的一艘船。

《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经典常谈,有十三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在第一个章节,作者从仓颉造字开始,我国文字的演变梳理了一遍。

所有国学经典的流传都离不开文字这个媒介,作者从《说文解字》开始,更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战国策》《史记》《汉书》,还有我们常说的“四书五经”,都被作者一一解读,并对它们的历史过程进行了追溯。这就为读者理清了时间点,以读者易于接受的方式剖析解读,更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文艺十六讲,共有十六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从什么是文学讲述,对于文学一词,一直处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作者还在这一部分引用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胡适之先生的说法,文学就是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秒。当然这一说法,在当时并没有取得所有人的认可。

作者还从古文欣赏谈到教本与写作,为提高写作能力做了注解,让读者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在《诗与幽默》一章中,我看到了诗里的幽默,不是所有的诗都是含蓄优雅的,也有一些诗是诙谐的,读来让人会心一笑。感受诗里的幽默,也不泛是件趣事。《文艺十六讲》,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你会发现控制文艺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

读了《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使我明白,经典文学也是充满趣味的。愿每个人都畅游经典,与文艺为伴。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9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经典常读读后感 篇10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该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学的基本知识,囊括了朱自清先生对于例如四书五经等一系列诸子百家作品的独到见解,可谓是国学入门书,让我深有感触。

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通观整本书,朱自清先生不仅对于每一部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其中更包含了他自己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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