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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2-07 来源:互联网

[参考]《红与黑》的读后感1000字系列。

读后感大全专题“《红与黑》的读后感”推荐内容。

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红与黑》的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总有那么几本书能让我们印象深刻,当我们读作品也是,需要对文章的细节进行多次阅读。我们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不妨用读后感来一一记录下来。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1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2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摘抄:

1. 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对他将在这个世界上产生的影响的看法,胜过其余的一切。

2. 我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幸,那就是唯一使我眷恋生命的那个人变了心。

3. 语言是给人用来掩盖思想的。

4. 这就是世间浮华所产生的后果;看来您已习惯了笑脸,那是谎言的真正舞台。

5. 有哪一个伟大的行动在开始干的时候不是一种极端呢?只是在完成的时候,一般人才认为是可能的。

6. 在这么多危险中,我还有我。

7.如果我能在这如此苍白的脸颊上印满了吻,而你又感觉不到,那有多好!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4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5

理想主义者的坟墓与尊严——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的副标题叫“1830年纪事”,也就是说,故事发生在1830年,这一年,距离一代传奇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去世已过去足足9年,那个法兰西横扫欧洲大陆,单挑欧洲封建王朝的时代的早已结束。此时,统治法国的是复辟了的波旁王朝。故事便从这讲起,主人公于连,虽出身卑微但相貌十分英俊,他不仅聪明好学,精通拉丁文,能背诵《圣经》中的新约,而且记忆力惊人,几乎能做到过目不忘。以小说的逻辑,一旦作者赋予了主人公这样的能力,剩下的无外乎主人翁出人头地,携手佳人走上人生巅峰的剧情。

于连也是这样想这样做的。内心崇拜拿破仑的他,一心期待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他外表谦逊,但骨子里心高气傲,最致命的弱点是,他的自尊心极强,但又极其脆弱。受制于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处于中下阶层的于连总是将他人不经意的言行视为对自己的侮辱。因此,他心有不甘,因此,他必须要通过某些行动进行“报复”。

于连的“报复”体现在情感上的“征服”,也就是小说的主线。起初,于连在市长家担任家庭教师后,不久,他便和市长年轻的夫人德·瑞那之间产生了暧昧的情愫,这种暧昧很快转化为恋情。德·瑞那夫人16岁便嫁给了市长,她别无选择。在日后漫长的婚姻中,她与市长之间全无任何感情,此时,外表俊朗又年轻善解人意的于连的出现,恰似长久寂寞中的一道阳光,很快便征服了她的心。然而,于连对德·瑞纳夫人充其量只是一种占有欲,他渴望通过征服市长这个上层阶级的妻子,来发泄对不平等的社会地位的不满,以此证明自己的能力,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最多只是沉迷于德·瑞那夫人成熟的身体”。不伦的感情总会败露,很快,于连与德·瑞纳夫人的恋情被曝光,愤怒的市长为了免于分割财产,而拒绝离婚。德·瑞那夫人在痛苦中不愿与于连相见,于连在压力下选择了离开。

他去了神学院,见证的不是对崇高的追求,而是教会的虚伪。绝大多数人嫉妒他的外貌与才华,哪怕他竭尽所能掩盖。当与于连关系较好的院长受排挤而离开后,于连便认定逃离此地是他必须的选择,他要变得世故圆滑才能成就出人头地的理想。得益于他的才华,接下来于连到了莫尔侯爵的家中担任私人秘书。

在侯爵家的工作使于连接触到了巴黎的各种权贵,他试图与权贵们建立好的关系,以此获得更多机会。因为在这个时代,出身和门第是先天的,再刻苦的后天奋斗也难以改变先天的光环。但于连很快发现,尽管权贵们外表彬彬有礼,对自己也十分客气,但他仍敏锐的感到自己自己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佣人”,这些外表绅士的权贵们心底对他只是鄙视和不屑。这种想法再次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这便成为他与侯爵女儿感情的开端。

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全书最美丽的女人,侯爵的掌上明珠。每每出现,便能吸引在场所有男士的目光。这样的人,无外乎是于连对上层社会“复仇”的最好人选。他要追求马蒂尔德,以此证明自己。

马蒂尔德也是一个复杂的人,一方面她出身高贵,难以超脱世俗和教条,渴望在众多追求者中选取选一个最体面且高贵的人作为自己的丈夫。而另一方面,她又向往历史上那些凄美浪漫的爱情故事,愿意为爱献身,因此很难被那些千篇一律的追求者们所打动。

于是她和于连擦枪走火,迸发出短暂的激情。温存过后,马蒂尔德随即便在“高贵的自己却献身于一个下等人”的念头中暗自悔恨,她直截了当的告诉于连,后悔与于连发生的一切。此后,她无视于连的存在。这让我们的主人公内心更加崩溃,但他不气馁,他决心一定要重拾马蒂尔德的心。读后感m.DuhOugAn.cOm在俄国王子的指导下,于连通过向元帅夫人(马蒂尔德友人)写信调情的方式,激起了马蒂尔德的嫉妒和不满。同时,他又学会了对马蒂尔德故作无视,这令从小便万众瞩目的马蒂尔德自尊心瓦解,使马蒂尔德相信“于连具有与他人不同的特质”,这一切与书中的那些爱情故事多么相像,而这个愿意为爱放弃荣华富贵的自己又多么令自己感动。

于是,她与于连重归于好,此后,他们的感情像火箭般上升。

但这不是王子与公主的结局,而后,马蒂尔德怀孕。她写信告诉了侯爵,侯爵大怒,无奈和不甘驱使着侯爵阻止这段婚姻。姜毕竟越老越辣,侯爵一边给予于连金钱与军衔,另一边在他的授意下,教会胁迫德·瑞那夫人写信揭发于连和自己的不伦之恋。东窗事发后,失去理智的于连开枪射向了德·瑞那夫人,随后被捕。但德·瑞那夫人没死,不仅如此,她仍爱着于连,和马蒂尔德一样,四处为于连求情。与此同时,在狱中的于连悔恨自己的行为,在不断的反思中,于连的理想主义复燃,对自己为仕途放弃自己的初心而厌倦。他发现自己爱的是德·瑞那,而非马蒂尔德。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开枪的行为负责,他不听所有人的劝告,坚称自己是故意谋杀,要求法院判处自己死刑。

最终,在一个普通又平静的日子,于连被执行枪决,死的那天他很平静。三天后,德·瑞那夫人自杀。而马蒂尔德亲吻了于连的遗体,并偷偷带走安葬。

这便是一部看似狗血的剧情。其实,书的主线是通过于连的感情纠折,反应法国社会的政治情况。但是对于不熟悉法国历史的人来说,读完《红与黑》,记忆最深的还是其中的感情线。于连是个自尊心很强的理想主义者,也正因于此,在封建的社会背景下,他的自尊心为自己挖掘了一樽终究要跳入的坟墓,哪怕在最终的死刑前有多次机会求生,但他依然选择了去死,因为在他眼里,“英雄”必须为自己的尊严和行为负责,这样才是一个在法庭的辩护中,他控诉在场所有的审判者都是权贵阶层,是出身基于了他们这样的社会地位,他流露出对所有人的鄙视,也第一次展现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此刻,他终于放下了理想主义者为了获得理想而批起的圆滑外衣,将自己对社会不公的愤怒通过文字洪水般发泄,但这一洪水也将他推向了自己的坟墓。

不止于连,被迫嫁给市长的德·瑞那夫人,在身份和爱情间选择了爱情的马蒂尔德也都是悲剧性人物,德·瑞纳夫人和于连一样,本质上是善良的人。马蒂尔德与于连相似,携外貌与傲气于一体。但最终他们也以自己的方式向命运作别。无力的抗拒着这个王权至上,虚伪、出身便决定命运的时代。但也正是这种理想主义,在最后关头无畏去死、无畏世俗的执念,成就了这几个在世俗看来“罪行累累”的理想主义者们最后的尊严。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6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7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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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8

这部小说可以总结为一个年轻人野心家的奋斗史。于连,一个出身底层的人从小与常人有着不同的聪明睿智或许是年少时期的成长环境让他形成了自卑多疑的性格一个自卑到骨子里的人也爱自尊到可以毁灭自我。生不逢时是他认为自己不能实现理想的一大原因但由于对自我命运那种不甘使他运用自己的时候聪明睿智以及自制力和虚伪看似阴差阳错但其实是命中注定一步步走到了上层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他虽有过心灵上的挣扎但终究抵不过那一份骄傲与野心。爱情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他事业发展的一个推动力无所谓真爱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我欲望的一种麻醉剂但当一切化为虚无时他想到的是与德瑞纳夫人相处的那段美好时光我认为这里他所回忆的并不是那份爱更多是的那时候人的心灵的一种真诚那时候的他暂时忘记了野心是一个较为纯粹的人是一个真的有热情的年轻人。从小对拿破仑的那种深刻信仰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命运的不凡在那一个封建王朝复辟教会掌握大权的时代少数人的觉醒终究不能打败恶势力。于连在这里即是可悲的又是可恨的无所谓是时代毁了他还是欲望毁了他只不过是不可握的人性的弱点在挣扎生存。对于这本书我说不上喜欢看这本书自总觉得里面很多价值观是我所不能接受的但是小说最后几章写到于连自我沉思成为一个孤独患者时那一刻我似乎发现了这部小说的伟大一个人在经历过那么多的起起落落后能够最后自我救赎也许就是最大的不幸中的幸运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9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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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1000字读后感


世界上有很多颜色,无限的颜色赋予了无限的可能。颜色是一面镜子,反射出世界原本的样子。而《红与黑》,仅仅是两种颜色,便包含世间一切浮华和虚妄。

《红与黑》读后感(一)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十九世纪初三十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二)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近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认为“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市长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市长,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三)

在短短的三个多礼拜的时间里,我完成了对《红与黑》这本小说的阅读,虽然做不到对小说进行深刻而剖析,但我也对这本小说小说产生了自己的看法。《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是对19世纪这个动荡社会的真实写照,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世界十大名著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全书共有四十五章,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木匠的儿子,英俊潇洒,聪明能干且记忆力非凡。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后来于连又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神学。于连又被市长选做家庭教师,在市长家里,于连邂逅了美丽的市长夫人。市长夫人因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所以十分厌恶庸俗粗鲁的市长,却对主人公于连充满好感。

尽管受到了道德的压力,市长夫人还是爱上了于连,但是于连对市长夫人的爱大多出于自己自尊心的满足。后来两人的事情被告发,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经院长的推荐,于连成为了木尔侯爵的秘书并为实现自己的目的与傲慢,任性又追求浪漫的侯爵小姐产生了私情。

后来市长夫人因教士的阴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得知这件事之后,恼羞成怒的于连枪击了市长夫人,并因为入狱。在监狱里,主人公于连终于醒悟,并与市长夫人彼此饶恕,但于连最终还是选择上了断头台。

众人对《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的形象特色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但可以确定的是,于连是一个极具矛盾的人物,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见一个能鲜明反映19世纪法国特点的人物形象。于连虽然曾经为了满足他的个人自尊利用了爱情,但并不能因此抹杀掉他内心依旧存在着善良的光辉。

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作者通过结合自己对当时法国社会的观察和所产生的认识,借助《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

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虽然《红与黑》所描述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这并不影响这本书在文坛上的地位与对现代社会所产生的意义,不然它也不会被多次成电影,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因此我们要学会用心,与那个时代进行交流,这样才能深入的了解到它的精髓。

[参考]有关教育的读后感1000字系列6篇


和书的缘分就像谈恋爱,越是遭到砍伐杀戮,越是生长得疯狂,热烈。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想法,为了让我们能够记住书中带给我们的感悟,可以尝试写一份读后感。写好作品的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有关教育的读后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有关教育的读后感(篇1)

人类社会已经走过了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的、充满矛盾和变化的世纪,是一个高科技迅速发展的世纪,是一个知识层出不穷的世纪,是一个以和平发展为主题、合作与激烈竞争并存的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及面临挑战又存在重大机遇、成为世界强国的世纪。

民族复兴的基础在于教育,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教师。教育魅力是一种感染力、影响力。古往今来,从孔圣人到蔡元培、陶行知,再到当代难以计数的优秀教师,无不具有独特的教育魅力---------大爱无言,人格高尚,治学严谨,学识渊博,亲切善诱,富于创新,深受学生喜爱、给学生巨大的感染力,让学生印象深刻,受益终身。

教师这个职业、医生与建筑师、律师、工程师不一样,前两者与人有关,后三种与物质有关。而教师和医生,虽然都与人打交道,但是更多的医生的对象是人的身体与心理的健康,而教师,他关注的是儿童、青少年的精神世界及其整个生命的发展。我们常说学生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是首要。

按照当今学生的生活规律来看,每周五天都需要上课,而每天他们在学校都要花上近10个小时的时间,占据了一天当中的5/12,去掉每天的睡眠时间等,学校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尽管学生不完全被教师左右,但教师的教育会成为一种力量,可引导人前进和向上。对于上学中的我们来说,学校和老师影响着我们的成长,有好也有坏。这种结果的体现或许是教师的人格魅力影响,也或者是学生的适应度。

在中国古代,教师受到敬重,排位在天地君亲之后,也是属于“圣”的行列。在教师被敬重,被仰视的同时,也强调了一点,那就是“为人师表”。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教师是知识的传递者,但教师也是创造者,在为着学生的未来生活做创造。教师在学生面前呈现的不仅仅是他的专业知识,还有他的全部人格。当然,没有专业是不行的,但仅仅有专业,肯定也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教师作为整体的人的发展。

教师从事的是育人的事业,作为教师,首先是要自己像个人一样地活着,他才能对别人产生影响,一种使其成人的影响。自己活得像人,并不是说像圣人,而是说你很真实、很努力、有信仰,你在为这个信仰践行。

曾经作为一个学生,我对于教师有着很多的想法,希望自己也可以做一个好的老师。而现在看来,作为一个好的老师,我还是需要继续努力的。我相信我可以做到更好。

有关教育的读后感(篇2)

读了于漪老师的《教育魅力》这本书,感觉受益匪浅。这本书太多的感动,太多的魅力,太多的艺术,需要我去追逐,去领会,去反思,去品悟。每一项修炼都让我受到启发和深思,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平日自己日常的教学和教育工作中的细节,读罢此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还有那么多的地方做得不够好。每个修炼都可以成为我今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领。在这里我要介绍自己体会最深的五点:

一、教师要注意自身形象

有道是“形象就是宣传:形象就是效益:形象就是服务:形象就是生命:形象就是一切!”新世纪的教师形象应该富有时代的朝气。这种朝气,集中体现了当代教师应该更懂得美、追求美、体现美。讲究外在的美、仪表的美、风度美的教师对学生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受学生的喜爱。整洁、得体、典雅、美观的着装,也是完成教育任务的需要。教师站在学生面前亮相,自然而然的成为“审美的客体”,通过自己形象的示范,对学生进行美的熏陶。作为教师本身就是美的传播者。因此,外在美和内在美的和谐统一,是当代教师自我形象塑造应该追求的理想目标。

二、教师每天要反思一下自己

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提出了教师成长的公式:成长=经验反思。善于思考必定受益无穷。因为思考可以化解矛的症结,使僵化的思维方式疏通,变得清晰,构建新的思维和理念。凡成大器的人都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可关键是平时该怎样做?这里的意见为我指明了方向:要持续不断、读思结合、以写促思、系统性。

三、教师语言要有亲和力

教师的语言修养在极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学生在课堂上脑力劳动的效率。要使语言具有亲和力,就要注意平时言谈要和蔼可亲如春风化雨细细密密润禾苗,如清泉小溪涓涓滴滴入心田;课堂上和学生进行知识和思想的交流,语言要自然亲切,热情明快,做到活泼而不庸俗,文雅而不晦涩;对学生的提问、辅导解答要不厌其烦;课下可以融入到学生中去,和学生进行无拘无束的交谈。学生学习上有失误或做了错事也能够循循善诱给予正确指导。学生生活中有苦恼或痛苦,教师要给予关爱,即使是一句温暖的话语,也会让学生心中燃起暖暖的爱意。

四、教师要与家长常沟通

生活向学校提出的任务是如此的复杂,以致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的教育学素养,那么不管教师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满的效果。与家长联系,这是每一个教师经常要做的工作。但往往是有事的时候才联系,而且多半是作业不交或者出了什么事故的时候才联系,所以,许多家长都条件反射似地怕接老师的电话。本书就提出很好的建议:教师应该在休息的时候,打两三个电话,与家长闲聊一会儿,了解一下学生在家的表现,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家长对老师有些什么要求和建议等。平时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可以预防很多事故的发生,比“亡羊补牢”般的事后谈话效果更好。

五、教师在教学中要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课堂教学是一门艺术,不同的教师在课堂上会演绎出不同的感染力和艺术效果,尽管有规定的教材和相应的教学内容及要求,却没有固定的台词,课堂教学给予了教师充分的空间,可以自由驰骋,自由探索。从书上的例子可以得出要做到这点必须要求自己:设计独树一帜的个性化教学思路、寻求与众不同的个性化教学艺术、塑造别具一格的个性化教学风格、展现略高一筹的个性化教学品位。

人们都说:如果一个学生生活在批评之中,他就学会了谴责。如果一个学生生活在恐惧之中,他就学会了忧虑。如果一个学生生活在讽刺之中,他就学会了害羞。如果一个学生生活在鼓励之中,他就学会了自信。如果一个学生生活在表扬之中他就学会了感激。如果一个学生生活在认可之中,他就学会了要有一个目标。如果一个学生生活在诚实和正直之中,他就学会了什么是真理和公正。如果学生生活在友爱之中,他就学会了这世界是生活的好地方。可见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功与失败,表扬学生还是批评学生,促进学生进步还是抑制学生发展,是我们教师应该思考的问题。我又能给予学生怎样的环境呢?这不禁让我感觉到身上的责任重大。

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勉励自己:读书,是教师的一种生活,要天天看书,终生以书籍为友,这是一天也不断流的潺潺小溪,它充实着思想的河流。

有关教育的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情,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有关教育的读后感(篇4)

《教育的奇迹》主要讲了教育的惊人作用,一些当代的人物曾经是父母、老师眼中的“差等生”、“笨小孩”、“问题孩子”、”残疾孩子”等,但是,他们后来却成功了:牛顿——被人瞧不起的“差等生”、爱迪生——不受老师欢迎的“糊涂虫”、达尔文——爱“说谎”的“讨厌鬼”、爱因斯坦——连续考试不及格的“愚笨儿”,这些不好的“头衔”根本没有影响他们成才。这是为什么?显然,是教育在起作用。

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老师也希望自已的学生个个是天才。但是,什么样的孩子才是聪明的孩子的?让孩子上各种名目繁多的才艺培训班,就能塑造出天才吗?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父母不惜重金,可教育是否仅仅是钱的问题?这就是中国式的传统教育和外国教育的不同,国外更注重对孩子的天真可爱的保留,更尊重孩子的选择,让他们有充分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天地。教育家周弘说:“没有种不好的庄稼,只有不会种庄稼的农民。”实际上,我觉得只有健康成长才可能成才,无法健康成长的孩子是不可能成才的。本书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是,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父母和老师。虽然不是绝对,但也父母和老师的教育会对孩子起着绝对的作用。老师、家长们应该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帮助孩子成长,而不是一味地给孩子过高的压力,强迫孩子去成长。希望就在眼前,秘密就在身边,打开此书,悉心阅读,你会发现——天才就在身边!

美国教育家老卡尔﹒威特说:“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父母。纵观有史以来的伟人和天才,他们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倘若能给他们以再高明一些的教育,那他们一定会更伟大、更健康、更和善、更宽大、更出色、更聪明、更正直、更博学、更谦虚和更坚强。一言以蔽之,只要满怀虔诚的心态,施以更加优良的教育方法,这些人就会成为更加尽善尽美的伟人和天才。”是呀,每个孩子都有着各自不同的优点,就看你能不能发现他们的优点并且好好地挖掘他和培养他了。《教育的奇迹》是一部平易近人的著作,他通过一些伟人小时候的故事,告诉我们其实这些伟人小时候和我们平常的孩子小时候是那样的相似,只不过是他们遇到他们人生中的伯乐,让他们最终成才。读完这部书之后,感触也挺大。

如果我们细细分析一下这些“笨小孩”“问题孩子”,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并不是一切都笨,一切都差,一切都有问题,他们身上也有“闪光点”。如果每一位父母仔细地观察自己的孩子,总会惊喜地发现,孩子身上具有许多优点,也许他可能缺乏纪律观,但是,他却非常爱好劳动,喜欢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也许他可能学习成绩并不好,但是,他非常喜欢画画,画的作品非常有新意。在孩子上身上其实有着异乎寻常的潜能,关键是父母和老师们如何去挖掘。如果我们每一位老师和父母能够带着常识的眼光去看待去孩子,总会发现,其实我们的孩子就是一个天才孩子。

著名认知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认为,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智能综合形式和理解世界的方式,如语言的、逻辑的、数学的、空间的、音乐的、身体的和内省的。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的学习风格,有些人对视觉反应极敏锐有些人对语言比较敏感,有些人则敏于触觉。由此可见,每个孩子都有着自己的强项和弱项,他们都会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展示自己特有的天赋,因此,多加观察孩子,从中发现孩子的智能结构特点,进行适当、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训练,使每个孩子的天赋潜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和成人相比,孩子的思想是不定向的,他们不受束缚,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心理上很少受概念的约束,因此,他们不可能去认真思索一个问题,注意力也不可能长久地集中在某一件事物上。这反而使孩子能够无拘无束地想他们所想。比如,孩子在绘画时,就常常任意地把天地间的东西进行无情地破坏或者重新组合。儿童任意的杜撰和能够驰骋活泼的意象,是孩子幻想的发源地,他们超出成人的想象,创造出了令人惊异的场景。

书中一句话很好的概括了这部书中所要传达的一个理念,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讲:“在孩子的培养问题上,首先一定要先解放孩子的头脑、双手、脚、空间、时间,使他们充分得到自由的生活,这样也能让他们从自由的生活中得到真正的教育。”正是如此,每个孩子都是一张白纸,如何让孩子在上面绘出灿烂的彩虹和美丽的图画是我们每个教育者都要考虑的问题,有时间看看这部书吧。

有关教育的读后感(篇5)

爱如空气看不见,摸不着,却又那么温暖,爱是要用心去感受的,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的亚米契斯,记录了发生在安利柯身边的各种感人的故事,此书以一个男孩安利柯的眼光,从10月份开学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书中没有过多的豪言壮语,几句普普通通的话语就让人感受到爱的伟大。

爱是整篇小说的主旨,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爱。小说以一个小学生的眼光审视身边的美与丑,善与恶。用爱去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人类最伟大的感情就是爱。

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给别人幸福,自己也能感受到快乐。那些总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甘愿为社会付出真情和爱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你对别人付出真心,自己也会收获一片真心。

我要让自己做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而正直的人,一个敢于承担责任与义务的人。

有关教育的读后感(篇6)

我读了肖川教育随笔《教育的使命与责任》,其中的一篇文章《微笑是一种力量》,感触颇深。微笑是一种力量,当我们看到真诚和善意的微笑时,我们的心灵会绽开一朵朵玫瑰。微笑富有魅力,微笑招人喜爱。英国诗人雪莱说:“微笑,实在是仁爱的象征,快乐的源泉,亲近别人的媒介。有了笑,人类的感情就沟通了。”确实,微笑可以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数学教学过程,是教师与学生进行平等对话交流的过程。师生间、学生间可以进行动态的对话交流。这种对话的内容包括知识信息,也包括情感、态度、行为规范、价值取向等各个方面。对话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语言,可以是表情,也可以是动作。而教师的表情尤为重要。在我们平时的教学,不难看出教师焦急的情绪无意中感染、影响了学生。以致于课堂气氛比较沉闷,学生不愿说。其实,从课后了解的情况来看,并不是都不会。有的学生确实不会,有的学生不敢说,有的学生是不能正确地表述。如果教师能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创设平等和谐的课堂气氛,学生就会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敢于质疑,敢于争辩了。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在情绪低落时的思维水平,只有情绪高涨时的二分之一。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多给学生些微笑,使学生进入欢乐愉快的最佳心理状态,从而打开思维的闸门。临近期末考试,学生的学习热情低落,学习效率下降。作为老师都很着急。王明是我们班的一名学生,平时很贪玩,上课经常走神,回答问题是答非所问。但是仅仅一道小小的练习题让王明在同学们心中刮目相看,是这道练习题改变了他的学习生活。题目是这样的:小林买了一辆汽车玩具花了46元,找回4元,他付了多少元?我让学生独立完成,然后指名几人上黑板板演,结果发现有的用加,有的用减法做。让学生说说解题思路,都没人举手,我很着急。这时,我发现王明像似有话要说,在我的注视和鼓励下,他大胆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觉得用减法算是错的,因为他付的钱肯定要比买车的钱多,找回的4元就是多付的,应该把这两部分合起来,所以用加法算。是啊,教师一句激励的话语,一个微笑的笑脸,一个温柔的动作,一个小小的奖励都有可能改变他们的想法、做法,让他们体会到爱时时存在,觉得自己也很了不起!仅仅一道练习题让我发现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势,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多走近他们,多表扬他们,让他们的才智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微笑如阳光缕缕,微笑似春雨点点,微笑是孩子健康成长最好的礼物。在新的学期里,让我们用多一些灿烂、温馨的笑容来迎接明天,来迎接我们可爱的孩子,让我们用微笑为孩子播撒爱的种子,愿我们每一次的微笑都成为孩子心中的阳光,为他们的成长加油!

[参考]欧亨利读后感1000字系列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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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读完一本书,或许你会有所收获。读完作品这本书后,大家都感慨万千,读后感须写出新意。如何写出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也许"欧亨利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欧亨利读后感【篇1】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高中生读后感:读《麦琪的礼物》后的感想。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读后感《高中生读后感:读《麦琪的礼物》后的感想》。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直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美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美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欧亨利读后感【篇2】

欧亨利作为世界闻名的短篇小说家,刻画的经典人物形象为人熟知。作为与法国作家莫泊桑和俄国作家契科夫齐名的三大短片小说家,他总能用平实而又生动的语言描绘着人性的善恶美丑与世间人情百态,他独创的欧亨利式结尾,更是让人们读后大感出乎意料。仿佛相声表演中抖包袱的手法,全文在铺垫,在结尾时猛然揭开谜底,而在细细品味过后又会觉得在情理之中,其独到的设计之下蕴藏着的是欧亨利对于人性深刻的见解。

生活的不幸,对于作家而言往往是最大的幸运。1862年9月11日,欧middot;亨利生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在欧亨利三岁时,母亲因肺结核去世,欧亨利由祖母和姑姑抚养长大。1977欧亨利被迫辍学,在药房做了5年学徒,期间自学了德语和西班牙语。1984年欧亨利来到奥斯丁。期间做过歌手、戏剧演员、药剂师、绘图师、记者、出纳员等,甚至有两段服刑的经历。西部生活激发了他的幽默细胞,而且成为他后来短篇小说的重要素材。1899年12月,他开始以“欧亨利”为笔名在《麦克卢尔》杂志上发表了短篇小说《口哨大王迪克的圣诞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三年时间内创造出上百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大量佳作的发表让他名利双收,但突如其来的成功也让他困惑不已。他开始挥霍无度,而且赌博并染上了他父亲的恶习:酗酒,写作的劳累与生活的无节制使他的身体受到了不可逆转的损伤。终于在19xx6月3日在他完成最后一篇短篇小说《梦》时病倒了,两天后因肝硬化去世。

欧亨利的作家生涯虽然短暂却丰富而厚重,早年的生活经历也让他笔下的人生充满了无数的可能性。他故事的主角有警察、医生、有杀人不眨眼的大盗、也有一心想嫁入上流社会的姑娘、有因为躲避饥寒还四处犯罪的流浪汉、也有忙碌到丧失自我的经纪人、而在他最脍炙人口的名篇《最后一篇叶子》中,那位让人落泪的意大利老画家的经历,或许就是他心中对最向往的人性的刻画。

欧亨利笔锋诙谐幽默、作品包罗万象却又包含温情。在他的笔下富有与贫穷一视同仁,挥金如土的空虚与捉襟见时的窘迫在感情面前同样平等。无论是那位用金钱帮助儿子获得爱情的富翁(财神与爱神),还是越过歌舞升平与纸醉金迷,聚焦到巷子深处、一对道尽家长里短的“小傻瓜”,(麦琪的礼物)他们流露出的人性的光辉总能让人倾慕与细细品味。他笔下的故事无论是发生在粗狂狂野的美国西部,还是灯红酒绿的美国东部,总在在嬉笑怒骂中闪烁着点点辉光。

在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中,有人看到了遍地黄金,有人看到了满目的瓦砾;而欧亨利却透过这些浮华或尘土,看到了埋藏在生活之中的柔软绿叶,并以欢笑和泪水为之灌溉。正如他在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所言:人世间所谓的生活是由哭泣、抽噎、破涕而笑组合而成的。而他的文章如同冬夜里一盏小小的烛火,总能在你想要落泪时,绽放出一个“翻着泪光的微笑”。

欧亨利读后感【篇3】

欧、亨利的小说常常在教学课本中作为经典文章出现,欧·亨利式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令人回味无穷。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其中,《麦琪的礼物》让我最为感动。有人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

妻子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秀发: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与此同时,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也许是笔者对此文的最好诠释吧。

或许我们现在还不懂爱情真正是什么,而《麦琪的礼物》就能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借鉴。在这个金钱可以买卖爱情,心理和感情出现畸变的社会中,这对夫妇的感情充满了浪漫的理想主义色彩。有了表链,但没有了金表;有了发梳,但没有了美发。这似乎啼笑皆非的结局,包含了令人心酸的悲剧,正是这种巧合,那种至高无上的爱情,才更见真挚、纯洁。

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人性的异化和畸变。读者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欧、亨利的小说就是有这种魅力。

欧亨利读后感【篇4】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有所追求!

欧亨利读后感【篇5】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欧亨利读后感【篇6】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给这道门加上一把锁——《警察与赞美诗》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警察与赞美诗》曾经在高中时候作为语文课里的一篇课文读过,如今多年过去早就忘光了。最近几天拿出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读。记到这篇的时候突然很有感触,于是想说一说它。首先我有个疑问是小说为什么取名《警察与赞美诗》?带着疑问先把它读了一遍,然后整理出来下面一点资料,来看看主人公苏比在寒霜先生送来第一张名片的夜晚是如何渡过的:

次数地点内容结果

1百老汇大街去高级餐馆蹭霸王餐在餐馆门口被侍者赶出来了

2第六大道拐角用街石砸坏商店玻璃橱窗警察不理会苏比

3第六大道普通餐馆吃了牛排煎饼面包的霸王餐餐后被两侍者抛到街面上

4第六大道调戏美丽少妇少妇让苏比带她喝啤酒,苏比被吓跑

5人行道上大吵大闹企图“扰乱治安”警察认为是耶鲁大学的学生在庆祝

6雪茄烟铺抢了点烟人的伞点烟人把从餐馆捡的伞“还”给苏比

7老教堂聆听风琴师弹奏赞美诗打算开始新生活,“到岛上去关三个月”

寒冬即将来临前的某个夜晚,流浪汉苏比从麦迪逊广场的长凳上冻醒来,为了能够顺利到岛上(监狱)去渡过三个月食宿不愁的冬季,先后制造了六起“事件”,希望能与警察来个意料中的相遇。两次蹭霸王餐,一次未得逞、砸坏商店玻璃、调戏美丽少妇、抢点烟人的伞这一连串的事件中警察只出现了两次并且都只是旁观没有给予苏比“特别”的关照,令苏比的计划落空。计划屡遭失败后的苏比无可奈何地“回家”(家虽然只是公园里的一根长凳),经过一座老教堂时,被风琴师弹奏的赞美诗所吸引,在美妙的音乐声中,苏比陷入回忆与沉思,想起母爱、玫瑰、友谊、雄心,也想起泥淖、不光彩、卑劣、欲望、邪恶

沉浸在赞美诗中的苏比幡然醒悟,强烈的冲动让他下定决心要在世上活得像个样

这时,警察悄无声息来到苏比身旁,“到岛上去关三个月”。

回到小说的题目《警察与赞美诗》,警察对于苏比来说意味着什么?赞美诗对于苏比来说意味着什么?苏比想方设法制造各种事端期望能与警察狭路相逢,对于苏比眼下的境况而言,警察是可以让他避免寒冬里露宿的一根稻草;赞美诗呢?赞美诗是另一根不期而遇的稻草,让他回望息的过去、现在并在心底里重新燃起希望期待明天,赞美诗给予了苏比重获新生的念头!然而,人生有时候的确是充满戏剧性的,当你左脚在岸上,右脚却踏在冰冷刺骨的水里思前想后最终准备抽回右脚上岸的时候,却有人在背后推了你一把,一个踉跄间你只得把左脚也踏里了水里以保持身体平衡而不至于栽倒在水里。网络上有个段子说,你以为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真的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吗?NO,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给这道门加上一把锁!

苏比为什么宁愿选择以滋生生非的手段去岛上(监狱),而不愿意接受慈善团体的接济呢?小说开篇不久苏比就说法律比慈善事业更仁慈。从慈善团体得到的每一次恩惠都要用精神上的屈辱作补偿。作者欧·亨利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美国贫富差距悬殊,法律形容虚设,社会风气极差拜金主义思想横行底层人民生活艰难甚至妇女卖身求生也并不是羞耻的事情。

欧·亨利先生的语言风趣幽默也贴合着他“含泪的微笑”的风格,“一片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盖上,那是寒霜先生的名片。他对麦迪逊广场的常客很讲交情,每年来访都预先提醒。”、“寒霜先生”将“名片”交给“朔风先生”,而“朔风先生”原是“露天大厦的的信使,好让大厦里的房客们做好准备”。轻松俏皮的字里行间流浪汉的艰苦生活跃然纸上。而小说的结局原本想要重新拾起生活信心的苏比最终却还是实现了他最初“到岛上去住三个月”的愿望,看似出乎意思之外,细想却又在情理之中。

欧亨利读后感【篇7】

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

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在《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的树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

在《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虽然两人都为了对方,放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

在《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捍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

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

欧亨利读后感【篇8】

闲暇之时,我又捧起了欧·亨利的小说。提到欧·亨利这个名字,想必许多人都不会陌生,他在短短的四十八年的岁月中创作出了三百余篇短篇小说,这些小说有的揭露了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怒斥社会的丑恶黑暗;有的赞美着草原牧场上健美、彪悍的生命力,而他最为出色也最让我爱不释手的则是对处于社会低层的小任务的描绘,体现了他对健康的人性和健康社会的强烈向往与追求,歌颂着小人物在贫困生存中美好善良、相儒以沫的真淳品格。

如他的短篇名作《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对贫苦的夫妻为了在圣诞节到来的时候能让对方感受到生活的温暖,表达自己的美好情谊,妻子卖掉了一直引以为豪的长发,为丈夫换来了一条金表链,以配丈夫多年无链的家传金表,而当她把表链送给丈夫时才发现丈夫为了给她买玳瑁发梳已经将金表卖掉了。这两人各持均已无用的礼物,相对无语,让我们这些读者在为他们的处境道一声惋惜时又不能不为他们的深挚感情所感动。

《最后的常春藤叶》同样描绘了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们,那位老画家冒着冰冷的雨水在墙上画了一片常春藤叶,用自己的生命延续着深秋中的最后一抹绿,换回了一个年轻人对生的渴望。像这样的内容书总还有很多,作者用幽默甚至有些辛辣的笔触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歌赞处于苍凉人生景况中却仍没有磨灭的崇高的品格,让我们在感慨小说主人公命运的同时也深深沉溺与人性的美好中,享受着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与真诚所带来的深入到内心的温暖。

读完小说合上书,我发现身边的人和事更值得珍惜,爱就在每个有爱的人的心中。

欧亨利读后感【篇9】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欧亨利读后感【篇10】

他的每篇短篇小说都是那么的经典,那么地发人深思。若真要我选出一篇我认为最棒的一篇,那我觉得应该是《pol.ice和赞美诗》了。文中,一个名叫苏贝的流浪汉,由于无家可归又饥寒交迫,便千方百计想到牢狱里去。牢狱里温暖,有皇粮吃,又不用再到外面去乞讨。为此,他去豪华饭店打算吃一顿,好让他在去牢狱的路上不再饥饿;他故意打碎玻璃,还站着不逃,等着pol.ice来抓;他在一家饭馆白吃白喝,渴望能被抓去监狱;他调戏路边的少妇,想引起pol.ice的注意;他入室抢伞,又侮辱伞主人,希望能罪加一等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如愿,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让他进入牢狱,享受所谓的温暖、皇粮、住所。

但当他在赞美诗音乐的熏陶下觉醒时,上天却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pol.ice在他下定决心好好做人时,将他逮捕。

结局还是那样神秘不测。读完后,我哑然失笑。流浪汉的命运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又沉思良久。

流浪汉大概此时才发现:上天竟是如此吝啬,在他知道悔改时,给他当头棒喝。诚然是,机遇一闪而过,上天没有耐心等你彻底研究要不要抓住机遇。那些警官已经给了苏贝那么多机会,而他一次都没有抓住。对此,我只能表示同情和悲哀。

一场闹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闹剧的开演。对pol.ice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而对苏贝而言,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得要珍惜每一次机遇最终结果。如果他是大彻大悟了,那他一定会这样想:三个月后,我一定要好好做人,重新开始。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死了也是笑话。

我觉得学习也是如此。机会是公平的,它给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抓不抓得住就看你要不要去抓。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想要去抓住机会,那么给了你也是白给。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欧亨利的小说教会了我什么叫开卷有益,教会了我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奉献是难以承受的,教会了我最后一片叶子的含义。

欧亨利读后感【篇11】

才明轩

因为我们学了课文《最后的常春藤叶》,我们对欧亨利有了一些了解。老师就为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欧亨利短篇小说》

欧亨利,美国作家,和莫泊桑、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之王。代表作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白菜与皇帝》等。

欧亨利的写作非常有特点。他的结局常常出人意外,但是又特别合情合理。被人们叫做欧亨利式结尾。

这本书里的短篇小说,个个令人印象深刻,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爱的牺牲》和《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

《爱的牺牲》,讲的是一对情侣,一个叫乔,一个叫德丽雅。他们互相瞒着对方打工挣钱,作出牺牲。其实,做出牺牲的原因,都是他们之间的爱。

《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讲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和他的速记员结婚了。结果证券经纪人因为太忙,把这事儿忘了,结果向速记员再次求婚。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证券经纪人工作认真。

在这本书里的人物,个个性格不一样。有的善良,有的暴躁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读更多更好的书,长更多的知识!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有没有写好作品读后感的诀窍呢?完成了作品的阅读,我们内心的感慨一定会如喷泉般涌出。这时候用文字的方式将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很有必要的,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1)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2)

昏暗的光线在樱桃木制的轮盘上跳跃,客人所下的愉快赌注在红色和黑色间下了定论。牺牲友情抑或爱情,这次赌注该下多少金钱?人生赌场的客人在深思熟虑。是赢得最终贪图的地位和财富,还是凄惨落魄甚至人头落地,就在全部押下赌注的轮盘游戏一念之间。在时代框定的赌场背景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这场豪赌,身边所有的物事便是筹码。有人心甘情愿地参与在有输有赢的人生投资中,有人则选择逃离,更有甚者,在动荡的浪潮中,直接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信念和理想,对这赌场的背景时代进行了血与泪的仇视和反抗。

这个人也许就是《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法国大革命的热血涂抹了轮盘的鲜红,教会的僧袍颜色便如那块块黑色般暗藏玄机,势力猖獗。于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站在了时代的风口浪尖,拿着自己为数不多的筹码进行人生的赌博。他地位低下,他受人歧视,他贫穷潦倒——但这些在“赌场”里不成问题,因为他有比天高的野心,这几乎就够了。于是作者司汤达便满意地叫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开始在他笔下“赌博”。

作者躲在于连身后的黑暗角落偷偷观察,时不时又高谈阔论,让这个年轻人在自己笔下跌宕起伏。于连渴望飞黄腾达,渴望改变自己的一切,好跻身于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他在无数个多梦的漫漫黑夜里策划着自己美好的未来,他想赢,想成为自己人生的胜利者。但这恰恰是一切的开始——他赌了爱情,德瑞那夫人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玛特尔小姐则为他换回了他最想要的社会地位。

在他心惊胆战、颤颤巍巍,连连跨过无人遵守的道德底线,赢得盆满钵满的时候,或许也是飘飘然的,但充满人性光辉的一面又让他感到痛苦不堪。他想要的太多了,作者摇头叹息,将他从人生的顶点往下一推,坠入万丈深渊,赌注灰飞烟灭,换得满盘皆输。他恼羞成怒向曾经的爱人开的那一枪,是注定,也是他身上悲剧的体现。

站在法庭上,他面容平静。“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他终于掀起了自己的轮盘,让筹码滚落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在抗议,他在拒绝旁人对他精神的污染与扼杀。满座愕然,随即是露骨的嘲笑:是啊,谁会像丢弃生命、丢弃财富、丢弃地位去追求所谓的精神解脱?人们大声地笑了起来,玩弄着手中用无数贫苦人民的鲜血与汗水镀成的利益。

透过于连的高声反抗,我们也听见了作者的愤怒与无奈:他想即是我想。作者力透纸背,细腻传神的心理描写在与读者的心灵相通,让我们完完全全看见了那个时代,那个腐败的时代。最后对自己精神的负责,也为于连短暂的人生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于连的头颅落地即是故事最后的尾声,但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专属赌场也仍在运转。我们要坚守自己崇高的精神追求,慎重挑选人生的筹码,淡然面对每一次赌局的输赢,不甘臣服在黑暗腐败的时代的镣铐之下,才能在时代的浪潮中笑对挫折,正视自己。轮盘仍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跨越百年的红与黑至今仍色彩鲜艳。只不过,这一次的客人,就是我们自己。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3)

《红与黑》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一样的主角。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能够混迹于上流社会,能够得到贵族的头衔,能够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光焰渐渐燃烧,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段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尘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话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经的完美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应对死亡的来临最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完美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力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地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

在社会现实阻得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碌碌无办的人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且舒适却会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青年,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也是《红与黑》的一大价值所在。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4)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5)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6)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1000字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常常可以将他们写成一篇读后感,用来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借鉴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1)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因此,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生靠着女生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但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因此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但是正因错误的开始,因此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正因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

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因此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情绪,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爱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但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因此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联”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就应摒弃的部分。我们就应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于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本小说主人公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是却博学多才的杰出青年。于连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过上幸福生活。但是身处王政复辟时期,在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府上当家庭教师,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想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后来到了巴黎,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在此期间勾搭上了候爵的女儿玛特儿。当于连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时,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信,这下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全书最耀眼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斗争所表现出气概就是时下人们所需要的。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为追求上流社会改变自己生活所努力的一切过程。他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感到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

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于连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兴奋地跑来跑去,时刻想着之后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正如现在的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于连的反抗意识是好的,但是太过急于求成,运用各种手段与计谋虽然取得了短暂的胜利果实,但是当他的良好形象被人拆穿,所做的一切被人们知道时,他瞬间失去了一切,而且他采取了最错误的做法,断送了人生,虽然如此,却也在最后看破一切,摆脱了他人的标准与眼光,做回自己,也算是得到了幸福。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3)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4)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

据说男生必须要读《红与黑》,就像女生一定要读《简爱》一样。如果每个女生心里都有一个简爱,自卑但无比自尊。那么恐怕每个男生心里都有一个于连,怀疑且极度骄傲。《人民的名义》里侯亮平说祁同伟是于连式人物,这是于连的悲哀也是每一个出身贫寒的青年的悲哀。

当红色的理想遭遇黑色的现实,就是每一个于连做出选择的时刻。

于连-索黑尔,一个视拿破仑为偶像的英俊羸弱的少年,从小被哥哥和父亲鄙夷甚至打骂,但身处这样的原生家庭,他内心仍有国王般的骄傲。后来他怀着梦想走进市长的家,却发现自己面对的绝不是一个理想国,也不是一个充满罗马式悲剧英雄的时代。对于于连,如果不能出人头地,就得受人迫害,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他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在社会最底层沉沦,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后来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支柱。

但是于连并不像《漂亮朋友》里的杜瓦诺那样面目可憎,也不像类似文学作品里借助女人飞黄腾达的小白脸那样令人厌恶。可能作者司汤达出于对这个人物的偏袒和热爱,所以有意无意美化他吧。于连最后没有成功是因为他还是不够坏啊,他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变得像周围的贵族一样冰冷无情。

哪怕在上流社会的染缸里浸淫很久,哪怕他后来也开始为了利益不顾一切,但他心里还是有高尚和仁慈存在的,良知是他的软肋。小说里他曾对德-瑞纳市长夫人说“我出身卑微,但我并不卑鄙。”;他不止一次为穷人们落下眼泪;他同情囚犯们被剥夺歌唱权利;他不愿意欺骗朋友;他热爱彼拉神父。不管怎样他心里还保留着人的尊严,也正是这一点尊严使他在污垢里仍然是可爱的,在罪恶里依旧是值得同情的。这正是因为于连不够坏,所以他是注定要死的,他的自尊心和无与伦比的骄傲不允许他苟活。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那么,为了你的自负,你愿意像于连一样选择放弃王冠,走上断头台吗。

______To the happy few

(献给幸福的少数几个人)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5)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Over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6)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7)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8)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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